魂归大海
《TITANIC》本身取材于真实故事。1912年4月,那艘曾号称工业史上的奇迹的巨轮在首航中撞上了冰山,沉于大西洋底。至今为止,它仍是死亡人数最多的海难事件,导演Janes
cameron在原事件上虚构了Rose与Jake这两个人物,以他们为主线,从侧面描述了这一场海难,把所有传说中的细节与点滴呈现在银幕上。
我很喜欢Leonard
dicaprio表演,也喜欢Kake
winslet那双仿佛会说话的眼睛。但《TITANIC》里最感人的不是爱情,真的不是。
是真实。是每一个“不经意”的点缀和每一个小人物的沉浮,是每一个近乎残酷的镜头,很多角色,稍纵即失,我甚至不知道他们的名字,但他们已感动了我,让我深深感悟到,同时也惊叹到,在生死关头,人性会暴露得如此触目惊心,高贵与低贱、生与死,交织、对比,产生了异乎寻常的美与感触。
我当然记得那位船长,白发苍苍,却永远端着一杯柠檬红茶的船长,他因为他人的挑唆,无法挣脱对地位、名声的那一份虚荣,同时也过于自信,而在明知有冰山的情况下加速,也许他是这次海难最直接的凶手,但是,在船沉下去的时候,他走进驾驶室,抓住了舵,海水的压强压碎了窗玻璃,淹没了船长依然挺直的身影,他的最后一个动作是扑上去,抱住那支舵,他的岗位,他的生命。他死于他应该归去的地方。那一瞬间,我忽然原谅他了——也许他已赎了罪。
恐怕很少有人记得那两位老人、那位母亲,在TITANIC沉下去的时候,在床上躺着,拥抱着,慨然赴死的老夫妇,水在床底流动,他们依然带着笑意,仿佛只是一次普通的安眠;母亲替两个孩子盖好被子,缓缓讲起很熟悉的故事,熟悉而又遥远的传奇与童话,安详得一如既往。她的声音甜美清澈,宁静得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他们依然在这条船上,驶往远处的自由女神,那是母爱的力量吧?而我相信,他们的灵魂已自由。昨日种种,已如昨日死。
我又想起一位贵妇人和一位绅士,她的名字我已不记得,但这位被叫做暴发户的妇人,却是唯一一个提出应援救落水者的贵族,,而她并没有亲人在海水里。追溯远一点,她也是个热心的妇女,在宴会前帮
准备衣服,并不曾歧视过他——与Pose的贵族母亲有多么大的差别!也许是因为她出身平民,并没有从心底产生高傲,但我更相信这是因为他的善良。一个船员威胁她说,一旦回头就会被垂死的人拖下水时,能拒绝相信的女人一定是善良的,她相信上帝,是真的相信。在满船的贵族中,也许真的只有她和安德鲁先生是高贵的、令人无法仰视的。而后者作为
TITANIC的设计者,同时是一个实话实说,同样没有高傲态度的人,他并不应为这场灾难负责任,而他却选择了死亡,用生命向1500沉入海中的生灵谢罪。
当然我也很难忘记演奏出最后一支乐曲的月师,为最后一次祈祷尽心尽力的神甫,他们是艺术家,他们一生的杰作就是生命终结的演出。
《My
hart will go
on》的音乐贯穿全剧,空灵优美宛如天籁,我想到一首古老的歌谣,依稀记得它说,我们终将归去,所有生命,都必将回归那一片碧蓝之中。
但愿如此。那一切苦难,已遥远得如同再也回不去的昨天,仅余感动与深思,但James一定还是相信善良的,他的TITANIC上,使人感动的,终究是多数。
后记
后来反复听那首主题曲,忽然觉得,其实远不如插入片中的几次无头无尾的配乐好听,但他们毕竟是同首曲子,只有画面时才称得上催人泪下,原来好音乐的灵魂,也得天时地利人和,才听得见,品得出。但一首歌好不好,不过看听者心里构架的是个什么世界罢了。一支插曲,却未必了。《高达SD》插曲负责曾说,插曲的好坏,不在于它本身,,而在于是否烘托剧情,能否让人在听的时候不觉得自己在听音乐。
真麻烦。幸而我极少听歌,否则岂非要花许多心思去虚构世界。
第一次乘火车
每个人都有自己第一次的经历,它给你的感觉一定既新鲜又难忘吧!我也不例外,第一次坐火车的经历确实在我心中无法泯灭。
那是几年前我跟父母一起到桂林旅游的时候。自一登上火车起,我就对车厢中的一切充满了好奇感。无论是壁灯、墙壁甚至是乘务员的制服都让我感到新鲜。但我最感兴趣的,还是车窗外的情景。只见一棵棵树飞快地向后飞跑,远处连绵的山岭也随着薄纱般的云雾向前移动。这种高速的感受让我感到刺激又新鲜。火车在铁路上飞驰着,蜿蜒曲折的路轨仿佛永远都没有尽头,走完一段,接着又是蜿蜒的一段。火车还不时遇到交通指示灯和岔道,它在铁路上“肆无忌惮”的飞驰使我感到了自由与清爽,也让我领略到了“惟我独尊”的真谛。我沉浸在这种刺激与新鲜中,醉了……
母亲看见我盯着窗外看,走过来问我:“怎么样?第一次乘火车的感觉如何?”我回答道:“很刺激也很新鲜,最妙的就是那种火车飞驰的感觉了。可惜火车不时遇到交通指示灯,突然减速,好像让人觉得有点扫兴罢了。”母亲说:“是的,火车有时确实因为交通指示灯而减慢了速度。但当它再次飞驰起来时,那种刺激感不就回来了吗?”我点点头。母亲接着说:“人生的路也是如此。我们永远都不会一帆风顺,万事如意的,总会有我们想象不到的困难、障碍等着我们,使我们放慢了走向成功的步伐。可是,只要我们不畏惧,鼓起勇气大步向前,克服困难。我们终究会继续踏上成功之路,迈向辉煌!
相关推荐
-
归-八月的风拂过满地树叶的村庄,干涸的小河旁的水车不再像过去那样慢悠悠地转着,唯独路旁的长青树显得生机盎然。“我坚决在农村干它一百年呐……”村头传来赵老栓的腔调。一旁择菜的王婶故作嘲讽地说:“哟,又去村头候人去了,老栓?”顿时,白头巾下的一张枯黄的老脸立刻绷紧了,赵老栓拉着自家的老羊就往土堆房去。大家都知道,老栓的儿子长青几周前打来电话说要回家看望老栓。重要的是,长青在城里做大官,这可把一向老实巴交的老栓高兴坏了,对左邻右舍讲,朝两旁的路人说。于是,每天村头都会出现老栓与老羊的背影。可是两周过去了,儿子也没回个音信,大家都笑老栓吹牛,这可让老栓成了村里的笑话,他逢人就躲。只记得那个阳光明媚的上午,老栓正在自家门口磕着烟袋,只见几辆稀罕的小轿车缓慢驶来,一声响亮的“爹,俺回来了”,让发愣的老栓缓过神来。只见一位蹬着蹭亮的牛皮鞋、穿着笔挺西装的中年男子,一把将老栓拥在怀里,接着就是泪流满面。而后,平日不露头的村长和县长,拎着装满大包小包的名烟名酒往村里跑。县长伸出肥大的右手问道:“老爷子,身体可好啊?”老栓急忙把被烟斗熏黄的右手往裤腿上使劲蹭了蹭,才递上去握手,憨笑道:“可硬着呢。”寂静的村庄霎时间热闹起来了。晚饭后,老栓到里屋抽了一袋烟,向困倦的长青哀叹道:“村里的水泥路一直没有修……你看这些事你能不能帮个忙?”充满睡意的长青只是应付道:“都依你,依你。”第二天天没亮,长青接到一个电话后就急匆匆地走了。长青走后,老栓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村长隔三差五跑到老栓家嘘寒问暖,老栓被人顶掉的低保名额也很快重新办好,平日里爱缺斤少两的屠夫刘也对老栓格外大方。当老栓稀里糊涂地被王婶拉到家里吃饭时,王婶一口气炒了八个菜,不停地夸长青可算是光宗耀祖了,老栓只是傻傻地笑了笑,不停地往嘴里塞饭。之后,听人讲,村长调往县城任职了,王婶的儿子出人意料地考上了公务员,屠夫刘竟在地皮贵得要命的城里开了家分店。就这样,赵老栓似乎过上了让人羡慕的生活。但赵老栓却心里发慌,他不知道儿子究竟在忙些什么,托他办的事每一次都在电话中被搪塞过去,面对大家接二连三地询问,老栓只是无奈地应和着:“俺家长青忙,忙啊!”终于,气急败坏的老栓在电话中吼道:“你究竟在忙啥子,你爹你还要不要,这个家还回不回!”电话那头的长青也听懵了,决定要回家一趟。于是,村头又出现那两个熟悉的身影——老栓和老山羊。但是几天后,电话也打不通了,更令老栓想不通的是,自己的卡上为什么多了那么多钱。自那以后,一向身体硬实的老栓长病不起,王婶托人上城里也没有打听到长青的消息。只记得那个乌云密布的晚上,对面王婶家的黄狗一直狂叫不止,不一会儿,一辆警车停老栓的家门口,一个踉跄的背影推门而入,两个身穿制服的青年人紧随其后。一切的一切,老栓都明白了。刚一进门,老栓一个巴掌就抽了上去,眼前的这个狼狈不堪的男人一下子跪在老栓面前:“儿子不孝啊,不能为你养老送终了。”看到懊悔不已的儿子,早已泪如雨下的老栓也绷不住了:“娃啊,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啊……你安心去吧,多久,爹都候你。”八月的风,肆掠地抽打着老栓依旧沧桑的脸,老山羊颤抖的叫声与远去的警笛声笼罩着整个村庄。那一晚后,人们还听说,调往县城的老村长被撤职查办了,屠夫刘因涉嫌添加瘦肉精而破产入狱。令王婶风光无限的公务员儿子也成了下岗青年。赵老栓的生活终于回归于平静。没有了往日的备受关怀,赵老栓倒显得十分安详。不管是春耕秋收,还是风雨交加,村头都少不了老栓和老山羊这两个熟悉的背影,不知道是思念过度,还是积劳成疾,老栓凹陷的双眼失明了,每次有人从村口进出,都会听到老栓急切地呼唤:“长青,是你吗?”村里人都认为老栓得疯病了,纷纷避而远之。十年光阴一晃而过,当减刑释放的长青回到家中只看到形单影只的老山羊时,他意识到一切都太晚了。他嚎啕大哭,哭得撕心裂肺,悔恨自己的糊涂,悔恨自己的无能。后来,村里来了一位大家都认识的新村长,他带领大家办起了农家乐,搞起了养殖产业,村里一拖再拖的水泥路终于建起来了,孩子们也终于可以在明亮的餐桌上吃上可口的饭菜了。最令人稀罕的就是那棵长青树,很快长得枝繁叶茂,笼罩了半个村庄。1200字以上 高一 记叙文
-
归刘亮程的散文集《风中的院门》,写的是他对农村生活的热爱。整本书充斥着浓浓的乡土情怀。我想,他的心,是归根于乡村的。因而,他的文字也是归根于乡村。不然,他的笔下,怎会连一草一木都有了感情,一砖一瓦都有了人性?因而我始终觉得,我们的文学以及文字工作者,应当具备这种归真的品质。文学的终极目标,应当是唤醒人类潜藏的人文关怀,去表达和反映人性中最本质,最真实的情感。可悲的是,当下过多的媒体毫不负责地将文学朝着商业流水线的方向引领,泛滥的小资依旧为标榜个人品位的高尚,孜孜不倦地朝着物质铿锵有力地迸发!于是,我们的文学市场呈现出一片“百花齐放”的“繁荣”景象。我们的书架上多了许多所谓的青春文学、恐怖文学、都市言情……却少了刘亮程的《风中的院门》。倘若我们的主流文学,是以这样低俗、愚昧、腐朽的主题为其坚定不移的前进方向,那么这样的文学所带动的价值取向,必定沿着预期相反的效果义无返顾地发展下去。我们应当明白,文学秉承着传递价值观念的神圣使命,而一个价值观念的优良程度,不仅直接影响着个人素质的发展,同时影响着整个民族文化素质的综合实力。如果说,一个民族的文化,仅仅停留在研究那些低俗愚昧的领域里,停留在研究文化市场带来的经济效益上,那么这样的民族,在整个世界民族之林中,是远不具备坚实的文化竞争力的。说到这里,不得不提到“80”后文学领军人物——郭敬明。因为他是将文学与商业结合得最“完美”的典范。在他所写的早期作品中,的确是在很纯真的抒写内心。但是,当他由于新概念作文大赛的跳板而名声大噪之后,却逐渐违背本心,后期作品充斥着糜烂的商业浮躁。这其中牵扯出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是什么原因,导致他前后的大幅度转变?我想,这其中有郭敬明本人的主观因素,他价值观念里根深蒂固的拜金主义思想和源源不断的物质欲望。当然也不乏商业的泛滥和市场的盲目性这样的客观因素的综合作用。如此一来,他便再也不是原先那个坚守在纯文学领域的少年。我们说,当然不能反对一个文字工作者赚取属于自己的经济利润,也就是说,我们无权剥夺他吃饭的权利。但是,我们却一定要极力反对一个文字工作者违背本心的文字创作,并给予他不尊重文学并造成对文化市场错误导向的行为严厉的谴责。我们要克服当下充斥的商业浮躁氛围,回归文学一个干净的天空。让文学真正成为表达的途径。我始终相信,总有一种东西可以坚持和不妥协,哪怕是以何种倾其所有的姿势。我会以我卑劣的生命底色为那些坚守在纯文学领域的人奠基。虔诚地朝拜着文学本真的颜色,将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1000字 高一
-
归世界上最动听的声音是鸟儿的鸣叫,世界上最雄壮的呐喊是大海的呼号,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是爱的呵护,世界上最动人的角落是心灵的归处。小时候,我心心念念牵挂的是父母的怀抱,因为那是年幼的我寻觅温暖的地方。长大后,我们被磨去了大方单纯的性格,多了一份城府与稳重。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父母的怀抱不再是我唯一的期待,坐在教室里,总爱看窗外的风景,看那春暖花开的温馨,看那绿意葱茏的大树,看那似火的枫叶,看那皑皑白雪中银装素裹的校园……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只是循着梦想的足迹,在那迂回曲折的小道上徜徉,而不知最后会归向何处?我喜欢校园里那四个显赫的大字——至勤天下,在它的守候下,莘莘学子们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无数次地坚定理想和信念;在它的召唤中,我们更加彰显青春的活力,在挫折中不断摸索着前进的路。也许梦想就是这样一个神奇的东西,哪怕想荆棘鸟那样的飞翔,我们也会坚定不移地去追寻它的脚步;也许梦想就是这样一个真切的东西,只要我们多付出一点,就会觉得它触手可及;也许梦想就是这样一个虚幻的东西,永远也无法走到它的尽头。“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这是词人李清照的意境,而我呢?当我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寻觅我的归处,却摸不清前进的方向。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刻,我忽然记起了香港那颗美丽的明珠回归的日子,我相信那一刻每一个国人心中都无比澎湃,因为从此以后,他们有了一个美丽的名字叫作中国香港,更因为在祖国母亲的怀抱里,我们有十三亿的人在一同关怀他们,只有这里才是他们的归处。这不得不让我联想到和我们流着同样的血液,跳动着同样的脉搏的宝岛台湾。我们站在迷蒙的海边,望穿那浅浅的海峡,宝岛的身姿在海中摇曳,多少年过去了,海峡两岸的同胞无不渴望在祖国的庇护下共同发展,一个中国是全世界人的共识,我相信没有任何力量可以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因为它同香港澳门一样都是母亲的孩子。在追寻梦想和努力奋进的处境当中,我们等待着自己的归处,它永无止境,或者我们的归处就在远方,在被激励着,被召唤着的未来当中……800字 高一 说明文
-
故人归不归“若得阿娇作妇,当作金屋贮之也。”——刘彻未央宫的宫门关闭了,留给她的只有那空荡的宫殿和他冷漠的容颜。凄冷的月光洒在地上,像散了一地的细沙,她伸手去碰,却什么也触不到,就像她再也无法那样亲密的抚他的脸。犹记那时,母亲问他:“阿娇好不?”他扬着那样阳光单纯的笑脸立下金屋之誓:“好!若得阿娇作妇,当作金屋贮之也。”她满心欢喜,恋上了那个小小的少年,身为长公主之女,她只能嫁给未来的皇帝,疼爱女儿的馆陶公主自然尽全力辅佐刘彻登上皇位,她也如愿嫁给了他。于刘彻而言,陈阿娇可谓是他辉煌人生中的一处败笔,只要有她的存在,就时刻提醒着他,这个皇位是如何得到的。十年夫妻,她爱他入骨,他却总是想着如何掩饰这段屈辱,直到遇见那个她——卫子夫。卫子夫的到来让她有了深深的恐惧感,阿彻对她不再理睬,连逢场作戏也不愿。她看着那个女子,一袭白衣,巧笑盼兮,伴在她的夫君身旁,心一点儿一点儿的凉了。她以为他只是一时新鲜,时间久了,还是会回来自己身边,毕竟他们恩爱十年。却不曾想到,他给了那个女子椒房之宠,她眼中期盼的火苗渐渐熄灭,不再有一丝生机。他的离开,让她感觉天都要塌了。阿娇独自生活在偌大的宫殿中,没有他的陪伴,夜晚也是难以安眠的,而那边的他却早已和卫子夫进入了梦乡。阿彻,她不爱你,她爱的是皇后的位子,不是你啊!阿娇的悲伤几人能懂。也许,他那样宠爱卫子夫,只是为了培养自己的势力吧!他还是爱我的,对么?即使他那般伤他,她依然会为他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原谅他也原谅自己。只是她嫁给他的第十一个年头,她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孤独,亦有些麻木了,我、而卫子夫怀孕的消息更是让她几近崩溃。“只要朕在一日,阿娇永远都会是朕的皇后,朕定当尽全力护阿娇周全。”那日他的诺言在耳边响起,可那个许下承诺的人呢!他拥着卫子夫在椒房殿里笙歌曼舞,只问新人笑,不闻旧人哭,她似乎被他遗忘在了哪个角落,不闻不问。命运总是捉弄人,几月后她居然也有了孩子,那时的她满足的,可是没多久,她便滑胎了。那日她痛苦的亲眼看着那些血。她很痛很痛,她喊着“彻儿”可是他却没来。原来那天也刚好是卫子夫生孩子。呵!老天,你为何这样对我!终于,卫子夫对她下手了。那天,她的宫中第一次来了那么多人,门口的麻雀扑着翅膀离开了这个喧嚣之地。那些人粗鲁的翻着她的东西,那把阿彻为她绾发的梳子被折断,那件阿彻最爱的衣服被扔到地上,那个阿彻用过的杯子被打碎。他们损坏了阿彻留在这儿的一切。她的夫君,她的阿彻对她如此绝情,连最后一点念想也不肯留给她。“啪——”一个人偶被丢在阿娇面前,她一句话还未说,就被两个凶神恶煞的人扭出宫门。她杏目圆睁:“放手!本宫是皇后!”她还在努力的维护着自己的自尊,换来的却是那些人的冷笑。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她痴痴的望着上方那张心心念念的熟悉的脸,她总算又见到他了,可他怎么这么冷漠,是又生气了么?“皇上,奴婢为您熬得银耳莲子粥,趁热喝吧。”卫子夫依旧一身素白,贤惠的为他端来他爱喝的粥。他对着卫子夫温柔的笑,击碎了阿娇最后一丝幻想。他又换上冷冽的表情面对她,开口却是定她的罪:皇后陈阿娇擅用巫蛊之术祸乱宫闱罢居长门宫。她,被废了,被驱逐了。她深爱的人给了她如此残生。她一久居深宫女子,怎会懂得巫蛊之术,他又会如何不知。也许,他需要的就是这样一个合适的理由去毁灭自己这个可以证明他屈辱的证据。阿娇都懂,她永远都不会让他为难,所以在知道自己一定会死的时候,她心平气和,懒起画峨眉,娇俏人不知,一把火烧了长门宫,烧掉了两人之间所有的羁绊。那个她穷极一生追随的少年,从此再无牵连。风往何处吹,故人归不归;酒还剩半杯,她说她好累。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
魂上午七点半的太阳,那么小心翼翼。透过那白茫茫的雾气,射下一丝丝,轻柔到可以直视。山坡上的草已从浅色的绿变成深色,而深色的绿一个身席卷上树梢,更加深色的树铺展开来。闭上眼,深吸一口气,任肺里有最清新的氧气。这就是我们熟悉而陌生的地方,无数的向往终在今天立体,我的大长城!虽是清晨,可人却依旧不少。我在人群中推搡,一步步迈向那历史的古建筑。在踏上第一阶起,胸口中那股隐隐作乱的东西一瞬间迸发,说不清道不明。只是想起劲厉的寒风在时断时续的颓残断壁间呼啸,淡淡的夕阳,荒凉的旷野溶成一气,让人全身心地投入对历史、对岁月、对民族的巨大惊悸,感觉它实实在在地占据了邈远的时间。怀着那厚厚地感觉我穿梭在那宏伟而又精妙的空间。一步一步,一阶一阶,这里的每一个角落,每一株草都是不偏不倚,正中方位。走着走着,有些微微的喘息。我停下脚步安抚躁动的心,放眼望去,那高高低低的墙,一眼望不到边。我不禁抬起手轻轻抚摸这一块块砖,一块一块,节节延伸,竟不显得突兀。突然,被震撼了。这一块块石砖,这一座座墙,看似朴素,看似平凡,可它的背后凝聚的是什么?它显得自然,自然得仿佛你忘记了它是人力而成,忘记了他是浴血奋战的地方,而是大自然精雕细琢而成。可真真切切地在我面前的确实是人力。我趴在城墙上,往下望去,层层的绿点点的红,层层叠叠,多远。这块砖是用木车运来,那一个个苦力为了民族咬牙推上来,然后再一块一块堆好。然后再一块一块推上来,周而复始。这座座墙,浸满了多少人的鲜血,渗透了多少人的泪水,倾注了多少人的心力。这个苦难的民族用人力在野山荒漠间修了一条万里屏障,为我们生存的星球留下了一种人类意志力的骄傲!我再一次抚摸,那冰凉的触感隐隐约约有丝流动,仿佛那些人的血管在我身上回流。我静静地望着这座墙,突然发现有些不对。走上前看到那斑驳的石头竟有被滑刻的痕记,那稚嫩的文笔,深深浅浅的字。一瞬间,我的心如刀割一般痛。这是我们的大长城啊!这些文字使昔日的荣光成了嘲弄,那些嘲弄的话像粘在身上荆棘的种子,伸出刺人的根朝皮肤里狠狠扎进去。胸腔中回荡着一种声音:“这是我们民族的魂,这是我们民族的气概,这是我们历史的质,这是不露声色的大爱,你们如何下得去手?”那一刹那,有根神经突然断在心脏深处,思维跳出一片空白。这踊跃着生命的墙,被人割断了脉搏,不停地滴着鲜血。民族的素质竟被历史的沟壑生愣愣地横在眼前。曾经的曾经,让人一眼万年的文化不知被什么冲走了,不见了踪影。可冲走的是民族的魂啊,是多么的令人心痛,令人不堪!如果时间可以倒流,你是否愿意接受步履蹒跚的历史向你走来,为你蜕变。你是否可以爱上他的魂,融进自己的血液,抚摸那一座座墙,不再让那锋利的刀刃在记忆中闪光,刺痛一双双漆黑的瞳孔……1000字 高一 散文
-
归路。¢遥远的小王子。还在守护他爱的花。潘多拉的魔盒。终归与神秘。公主和王子的城堡。总是笼罩着淡紫的色彩。我。在黑暗中。……。¢不知是第几次望着蓝皙的天空。软软的云和绸缎块铺成的天空的软绵绵的感觉。慵懒的眯着眼睛。怀里的猫咪抱着绒球。靠在软椅上,眼睛。逐渐闭上了。沉沉的。沉沉的……¢黄昏斜织在西边。贻阳如血。浸着浓重的血腥味。四周的东西逐渐陌生。背着斜挎包的脚步停了下来。黑色的影子划出一道长长的线,撒下的猩红色逐渐狰狞。仰天长叹。我。。又迷路了啊。说不出是第几次做这种梦了。惊醒后。我仍在软椅上。猫咪仍在我怀里。毛线球仍在猫咪怀里。我轻轻把猫咪放在地上。打开门无目的的向走。渐渐的。。。黄昏斜织在西边。贻阳如血。浸着浓重的血腥味。四周的东西逐渐陌生。背着斜挎包的脚步停了下来。黑色的影子划出一道长长的线,撒下的猩红色逐渐狰狞。我皱眉。怎么和梦中的场景一模一样。随手捡起一块石头。向水中扔去。泛起一圈圈涟漪。刚准备往前走。猛地一滑……黑暗。¢“醒醒。醒醒!”一个熟悉的男声。我睁开模糊的双眼。“去。把这几包海洛因卖了。钱六五分”你没有听错。望着夕阳猩红刺眼的天空。我知道。我。已经踏上了不归路。400字 高一 演讲稿
-
剑魂沈依依,22岁,本科毕业,性格品行善良公正,可爱大方,热爱自然,有毅力,只要有了目标,一定努力追求。任帆,23岁,本科毕业,潇洒帅气,是女孩所追求的白马王子,有毅力,只要有了目标。一定努力追求。时间转瞬即逝,我已毕业,但还是喜欢在学校图书馆的感觉,静静的,还有一股书香。今天,我又来到这儿,不知怎的,脑海里总挥之不去那个梦,迄今为止,相同的梦我已做过很多遍了,那片林,那把剑,真实而又虚幻。不知不觉,我已走到书馆深处,一本古书映入我眼帘,似曾相识的模样,熟悉的味道,那是……莫不是……我走近,捧着它,翻开了尘封的第一页:250字 高一 演讲稿
-
剑魂司徒逸,少年豪侠,武功不平,俊美专情,决不放弃自己想要做的事,誓死保护所爱的人。凌雪儿,妙龄少女,武功不凡,灵巧温柔,决不放弃自己想要做的事,誓死保护所爱的人。他和她相遇了,两颗心撞出了爱的火花。上天就是这么不公,本来是一对绝配,命运使他们成了一对苦命的恋人。司徒逸是正派的代表,而凌雪儿则是魔教教主的女儿。本是仇家,但却相爱,自然牵连出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烦。可俩人都很拗,虽然前方困难重重,但他们偏要违反天意,于是他们私奔了。毕竟只有两个人,力量薄弱,逃也逃不到哪里去。最终,在一片好美好美的林里,司徒逸亲手杀死了凌雪儿,雪儿死时,正值初夏,可天降白雪,遍地开满兰花,后来,此林被誉为兰花林……“兰花林?难道是梦里的那片?”250字 高一 演讲稿
-
落叶魂落叶魂阳光的碎金里,落叶又纷纷的下起了雨,好似断了魂的金蝴蝶,融入春泥,化作玉浆。——题记时序如轮廓,周而复始。春走了,夏也走了,司秋之神欣然驾临。它带来的是成熟的果实,是堕落的花瓣,它更带来了成千上万的金蝴蝶,飞旋在蓝天淡云下。正所谓,落叶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面对生命的衰竭,它们并未悲戚,愈是临近生命的尽头,它们愈将生命演的壮烈豪放,落地为泥,滋养新生命。看到此情此景,才感悟到了感谢的内涵。它独有这朴素的美丽,蕴含了千丝万缕的深情。正如那落叶一样,即使在生命终结时,它也要归根落地。而我面对迷茫的人生,好似一条小船,徘徊在无情的海域,时刻准备着与咆哮的海浪搏击。正因为那导航灯的指示,我才在黑暗中得以前进,正因为风雨中海燕的陪伴,我这只寂寞的小船才感到了生的气息。树开了花,不会忘记种,花结了果,不会忘记树,而我又怎能忘记迷茫困苦中的一把挽扶呢?心的湖水泛起了涟漪,感谢冬日里的一把火送与我温暖,感谢干渴中的那一滴水赠予我的清凉,感谢春日的清风抹去了我往日的沧桑。我也许不知道是谁给了我生命中的阳光。但我知道寂寞中有人用温暖的火焰燃点了我失落的心,无奈中有人用积极的话语了弥补了我空虚的心。我反复的问自己“我该怎样感谢,我该拿什么去感谢?”飘飞的思绪又回到了那悠悠的落叶——它告诉我:重复那无语的抉择。让失落的他或她从我这里也得到一份心灵的慰藉。秋风吹下了树上的落叶,也拂平了我心中的涟漪。我知道人有魂,树有魂。大地让树装饰上了翠绿,树也同样让那片翠绿融入大地的深层。朋友们,当你们欣赏树之美的时候,不要忘了树下的土地更美,因为那是树与土的结合点,它们互相依附,才创造出了直耸云天的翠绿。时序如旋,春去秋来,不知道有多少落叶回归故土,但我看见了新叶在歌唱,歌唱它们美丽的重生,歌唱让它们重生的灵魂。如今,秋又来了,想必落叶也不会远了。是的,不会远了,我已看到了一只金色的蝴蝶在空中飘飘然……2004级1班夏晶晶点评:本文运用比喻,排比等多种修辞手法,使文章优美,生动,富有生活情趣,也不乏哲理,同时巧妙地运用象征手法,含蓄地表达了自己对生活的无限感激之情,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回报他人,回报社会的真情,耐人寻味。指导教师:槐金凤900字 高一 演讲稿
-
剑魂心中的矛盾心中的无奈什么时候才能永远地消失啊没有那些目标如同没有心中的方向想哭,但哭不出原来现在的自己是如此的颓废..心中的缺陷还是没能完全的恢?自己明明知道自己的眼泪并不能沾湿别人的野心觉得现在的自己对於别人来说只是个傀儡、包袱心中的方向还是一样的迷茫。其自己并不明白那所?的一切只知道一味地追求、一味地?泄对于这个世界没有太多的抱?但也不懂得怎样去珍惜眼前的一切让那一次次的机会都和自己擦肩而过。过后的后悔和遗憾只能回头一看,却不能再次握在手上了200字 高一 演讲稿
-
炽魂魂归梨花携着阳春的暖风盛开了,莹白的花瓣就纷飞,我乘着舞动的花瓣来到你的身旁,溢出的清香沾着衣袂袭来,相约我们前生的缘定,你的梦魂处敲开我的灵犀,我的步履浅浅,浅浅的临至。为你,我蓄长了一生的柔丝,缕缕满载着我日升暮落的深情。你看,柔媚的晨风拂拭发梢,发便和风轻摆,风迅捷的在发间过往,犹你细语轻言,悄无声息的对我诉说,耳际掠过了曾经的山誓和海盟的情愫。我冰洁的十指纤纤,滴滴繁衍日月垂落的怜爱,万缕的柔丝在指间缠绕,是在等待春暖花开的时节,你用暖暖的梳,理起我虔诚的发,盘起花开的髻,你会细致的收藏散于发间的温香与汇聚在发间的点滴的欢聚,此时,总会暖了你的眸,浓了我的发。我轻巧的依着你宽厚的胸襟,远行的足迹印迭着我们漫步在阡陌上崎岖的景观。浑然的夕暮围拢着我们伸长的影子,金色的啼鸣在枝枝叶叶上摇曳,那流失在枝叶上淡薄的痕迹似是从你唇际滑过,我仔细的搜索斑驳的伤痕,只是一瞬就忽而不见了。惶惑的眼眸望穿了群山,撩断了云裳,往昔层叠在阡陌上的足迹呢?留存在枝叶间的唇痕呢?皆被无情的流水弃置荒漠了吗?我欲于何处寻觅你的一线踪影。是天宇楼阁,还是梨花深处的庭院内,悠然的萧风吹过我的鬓发飘飘,无言又袭重楼。是那一家古旧的屋檐至今栖居了旧日的燕子,牵起我们孩提时定格的画面无数,渺渺的在额际闪现,幻化成村庄的那棵梨花树,飘然而至,我伸向苍穹的掌中有我们相嬉的欢颜,有追逐的倩影,有晚暮染醉了我们相偎的形影,羞红了莺啼,惊醒了鸥鹭。你可曾记得,梨花树下埋藏了我们天荒地老的约定,我娇丽的容颜绽开在素洁的梨花瓣,那一夜疯长的花瓣嫣红了我们的情怀。而今,仍是那一棵梨花树,却是人花两遥遥,独行的我凄泪横流,你可知否?远了千山的水更近了我们的距离,这条承载着聚也依依,离也泣泣的路,满是岁月刻划的伤痕,沧桑倦缩着翅膀低飞过路沿,带动了凝滞的尘粒。那朝阳投落的余辉浅浅的映衬着我们成长的过程,如今,长发飒飒,婷婷的身恣已是花般年华了,流逝的斜阳中依然寻味牵手求学的童音。最初的相逢与最终的别离皆在掌中演绎,一圈圈的湿润了掌中的纹路,烙在扉页中的字里行间尽是词韵。此一时,你紧握着我冰漠的玉指,泛起的温馨溶合了握紧的双手。我低垂眼帘,无法掩映的记忆从帘内泻出,恍若潺潺的溪水流淌成清涧,从那百花的瀑中飞溅,那是对你思念的泪花凝固而成,溅起的花束是你为我编织的花环,你说,结一束花环于我,生生世世缠结着我的魂魄。春花又暖江南岸,柳絮催红了梨花,燕语伴随着小路有我长相守望的影,于今,我携着梨花的醇香姗姗而来,踏着茫茫幽径上嵌满的约定来临了,残红飞花吟唱着古墓的悲歌,我的心起伏跌宕。守望的村口独伫,却是不见了相约时你的约定,惟有呜咽的海潮在汹涌,在呐喊,在回忆。我等待的发就空旷旷的张扬,让我哽咽的咽喉涩涩的迷漫着落花。你是倚着归去的帆楫离开了吗?那里才是你停泊的岸,为何我伫立在等待的门槛旁边未曾看到你的轻舟划过,为何孤独的梨花畔有一个至深的约定遗留,那寂寥的泪珠还在闪动着你的难舍。荒芜的野岭上葬起了一座坟茔,我不忍将碎裂的心绪回,我听到了你的声音踏破耳轮,进入冥冥的魂灵,与我在肆虐的寒风中相聚。萋萋的野草漫长了坟茔。你用春宵的静夜期待我的梨瓣浸透你忧心的愁肠吗?我无处化蝶,无羽翼飞翔,怎可陪你漂泊天涯?共渡寂寂的黑幕,今夜的阑珊处,你的魂魄又欲往何处流浪?晨光掀起了我泣不成声的哀唤,你魂归天国的亡灵可曾知晓?那个与我夜夜读书的人,与我梳起长发的人,怎可余留我踽踽独行在红尘。泪珠枯竭了,花瓣凋零了,梧桐的诗页纷乱了,随着吟语的清雨匆匆离去了,愁绪涨满了弓弦。好想,好想在此时,为你和奏一曲断肠韵,然而,我的音律与你一起坠入了坟冢,洇湿在相隔的海天外。我的词缀在清明时节的别雨楼,眼眸望尽了你迢迢的窗棂,不熄的灯盏是你与我盟誓的终点吗?我颤栗的指尖拈着梨花的馨香,摩挲你瘦骨的形态,聆听你倾诉的衷肠,重温揽月的豪情。伤逝的风繁琐的越来穿去奔波忙碌,晚归的风儿呵!你可告知我,与我相守、相约、相缘的人可去了何方?那独楚的荒冢怎不让人痛断心肠。花飞落,魂难聚,回眸相首,惟有泪涟涟,而今,君去无归处,乍一个“情”字奈何伊人憔悴殒。我又唱起凄绝的离曲,挥散满天舞动的花瓣,点点盈落在你的坟茔,洁白的梨花瓣带上我悲苦的泪花,为你铺就孤岭的梨花径。那晚暮,残红是我为你赋写的诗行,遥挂在你的碑文前,时时牵涉你的愁眉。你孤寂的行路上,有春泥唤醒了离家的人,有萦绕的梨花熏染了词曲,点燃你行路的幽灯,为你指引回归的航标。我把零散的梨花埋入你的坟旁,把一世柔丝的发系在你的碑前,等待来世你的清笛吹响,我们再续前缘,再结情种,那时那刻,你可铭记,不要,千万不要再将我丢失在红尘。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
魂归清朝由辉煌到颓废,由丰功伟绩到丧权辱国,毫无矫饰,这就是让我们梦萦魂牵的清朝。带着正义,带着善良,带着民族大义,带着一切看似合理的情愫,凝视清朝,然而我们对于清朝本身的认识却渐渐扭曲。一切合理的因素后面也许隐藏着一个更大的不合理,伴随着重新的理性价值启蒙,我们开始反思:我们需要怎样的一个清朝。清朝对于中华民族,是一个落后的王朝使中华民族的辉煌史拐了一个弯儿,还是中华民族本身的颓废不可逆转。不管怎样,中华民族容纳了一个清朝。开明的中华文化,兼收并蓄,包容万千,即使在容纳一个清朝之后也不显得半点拘谨。文化的开明,体现的是实力,在交通工具并不是太发达的古代,环顾宇内,没有哪个地域之上创造了如此辉煌的文明。文化的开明,表现的是大度,不管你是李唐、赵宋、朱明,甚至不是汉族正宗,只要你有实力,你就完全可以攫取炙手可热的皇权,而不必承受任何实质的非议,倘若你是庸才,你是懦夫,纵使你是正名,你的最终结局也不免被实力更强的对手取而代之。封建文化,在承认姓氏正统论的同时,也默许了以得配天,物竞天择,这种默许,使中国在王朝更替问题上显得不是过分的呆滞。正是这种良性的文明血缘,使其在孕育了地域甚广的元朝之后,又培植了一个实力甚强的清朝,不仅如此,它还使清朝的存在有起先的不合理变为了以后的堂堂正正。元朝的盛誉,在于它地域的广袤;清朝的美谈,在于它创造了远胜宋唐的文明。地域之广体现的是气势,文明之盛构塑的是情韵。气势之大靠的是铁与火的开疆拓土,里面不免带有些许的血腥。情韵之深凭借的是久远的历史,以及有此而附带的层层堆叠的文明。这种文明,留给清朝以稳重,使清朝看起来格外的强健。过于稳重的文明,又自然的背向了固执,静态上异化为重负,把一个王朝压得气喘嘘嘘;在动态上又成为了惯性,任一个王朝百般努力,也难以使文化的惯性嘎然而止。偌大的一个清朝,一开始就无法承载文化的重负,而到后来,就更没有办法遏止文化的颓废了。文化的总结与整理留给了清朝,文化的重构与再生也留给了清朝,这两个任务,任何一个都是难事。于是,历史呼唤着巨人,而上台的却是侏儒,侏儒背负着一个更为落后的满文化,怎么挣扎也难以同两个强者相斡旋。不能掌控文化,就必然屈从于文化,当屈从的这种文化趋于灭寂时,一个王朝也就成了文化的殉葬品。一顺治元年,对于中国历史的进程来说,是值得关注的一年,这一年,睿亲王多尔衮亲自率领八旗劲旅,长驱直入,直捣中原。请允许我暂时的撩开硝烟弥漫的战场,而这一撩开,使我不禁发现了潜存在中国历史之中的一个悖论。越是英武的东西,在更为强大的威势之下往往不堪一击,而看似孱弱的东西,在强势的威逼下却能维持特有的韧性,能与强大的敌人相周旋。多尔衮入关,除了在山海关有一次大的抵抗外,然后基本上是一路顺风的,英郡王阿济格、豫亲王多铎,一个向西,一个向南,没有废多大功夫,堪称英雄的李自成和张献忠,都灰飞烟灭的殒命了。于是,多尔衮在军事上的胜利使其更能相信军事的作用,除了军事以外,其它的一切对政治来说都成了多余的了。多尔衮果敢的下令:剃发,易服。结果,历史跟清朝开了一个玩笑,一个努尔哈赤,一个多尔衮,一个父亲,一个儿子,而且两个都是血气方刚的血性汉子,两个人都在文化的面前栽了跟头。首先是在扬州,在这么多的武功悍将都屈服的情况下,惟独一个文绉绉的史可法却坚决地抵抗了八旗的进攻,抵抗的时间不算长,但这的确是清朝入关以来第一次重大的受挫。接着是在江阴,两个相当文弱的文人,一个陈明遇,一个阎应元,他们起师的口号相当简单:“头可断,发不可剃。”然而谁也不会想到,一个看似平常的标语,竟然有如此强大的号召力,即使面对十万清朝精兵也没有丝毫的颤栗。(作者:寒如冰(邓荣栋))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
归_一见到“归”字,我的心就无端地一颤。这个字易于触动人们的心弦,原因在于归字后面,常跟着一种灵和肉都可得以安适的所在,比如家,比如国。家是亲情之薮,国是血脉之渊。倦鸟投林,池鱼归渊,羁旅回眸,游子思归。一个“归”字,道明了返回的意向和投抱的渴望,并且归心似箭!香港回归祖国。澳门回归祖国。20世纪末这两次重大的“璧赵”行动,所以能激动亿万炎黄子孙的心,是因为人民共和国要在自己的土地上彻底消除殖民主义的痕迹。国家必须金瓯无缺,人民需要团团圆圆,天经地义!一曲《常回家看看》,打动了无数游子之心。那就是“归心”,人心中最细最软处。辞官归里,解甲归田,复归自然,何以载欣载奔?因为家就在田边,家就在大自然的怀里。陶渊明为“归去来兮”歌吟,原因之一是老家“田园将芜”,之二是家室内“有酒盈樽”,而实际意趣则在“悦亲戚之情话,乐琴书以消忧”。其“富贵非吾原帝都不可期”,同李白的“锦城虽云乐,不如早还家”是一个道理。《九章》中有“鸟飞返故乡兮,狐死必首丘”之句,说的是鸟儿飞得再远,到时候仍要回到它生长和栖息过的地方;狐狸倘若死在洞外,它的头还要遥对着它所住的山丘。因此人客死他乡,运葬故土,就叫“归正首匠”。而南方的鸟儿飞到北方,即使一时回不来,栖息时也要挑向南的树枝,这叫“越鸟南栖”,古诗里所谓“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根”的意识,“归”的愿望,应是人畜共有。一声“南归的大雁”,一曲“何日彩云归”,和“胡茄十八拍”,和‘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一样地催人泪下。思归,是古诗词里最不怕撞车的主题,正所谓“归思难收”。辛弃疾在《祝英台近》一词里把归思写绝了:“试把花卜归期,才簪又重数。”明明卜过了归期还不放心,刚插上头的花又取下来掰着花瓣重新数一遍,这与晏几道《归田赋》里那句“试把花期数,便早有感春情绪”,有异曲同工之妙。福建东南沿海至今可以看到“姑嫂塔”、“望夫塔”之类的建筑,那都是记载望归之心的极品。福州马尾的罗星塔,传说里也是柳七娘为登高望子早归而建的。该塔于明初被标绘在郑和的航海图中,后又得个名字叫“中国塔”。归给人的感觉是喜悦和温馨,诗人们写起来也是特别地意味深长,如李白的“山月随人归”,李端的“孤鹤带云归”,许浑的“山月抱琴归”,陶潜的“带月荷锄归,盂郊的“意恐迟迟归”,陈师道的“林昏一鸟归”,宋之间的“不醉莫言归”等;连《木兰诗》的“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汉《别诗》的“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等,也都写得无比凄美而雄豪。与归字有关的,除了归国、归乡、归家,还有归天、归西等等。苏东坡学李白把酒问月“今夕是何年”,其意就在“我欲乘风归去”,只因考虑天上宫阙“高处不胜寒”,这才作罢。归天也是归,天无极,归天之路便成了“不归路”。婉约派词人李清照怀念早逝丈夫的词简直写到了极致,在《声声慢》的寻寻觅觅中,竟至于不敢看南归的雁阵,担心的是“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她在《渔家傲》中试图寻一条可堪寄托精神的路子,竟在天接云涛、星河欲转的臆想中,飘飘然感觉“仿佛梦魂归帝所”,还幻见天帝“殷勤问我归何处”。民间有“天是鹤家乡”之说,故老人去世被称为“化鹤西归”,带着几分美气。而杜鹃啼归,竟至泣血,则太让人伤感。同是动词,“归”字还有“还给”、“依附”、“属于”等几解,前者如“完壁归赵”,次者如“归顺朝廷”,后者如“土地归公”等。归字最奇妙的用处,是放在两个动词中间而又表示两不相干,比如“吵架归吵架,天暗了还不是一个枕头上睡”、“骂归骂,腰包照杨要掏的”等等。归字作名词的机会,只有在珠算里才有,叫做“九归”什么的。《红高粱》插曲扯着嗓门唱的“九九归一”,那个归字似乎又不是名词,玄不玄!1200字以上 散文
-
魂第二章异界危机慢慢的睁开双眼,无力的仰望这天花板,想到好友的死,心中不禁一阵绞痛,看着眼前俩道陌生的人影,心中十分的疑惑,我在哪?归尘缓缓的问道。可是并没有听到自己的问话,传来的仅仅只是婴儿的哭声,这……这……这到底是则么回事,传来的依旧是婴儿的哭声,看着自己稚嫩的手,我……难道……穿越了吗?两个人影仿佛都非常的高兴。“你说,取社么名字哪?”柔和的女声缓缓的从右边的人影口中吐出。“宿……归尘吧?因为我又回到尘尘身边了。”“嗯?讨厌啦。”……五年了每当想起好友死在了他的面前,都会无比的自责。因此他立下誓言,不会因为自己的弱小而连累别人……再也不会了这个世界并没有以前看过的小说中,没有华丽的魔法,也没有强悍的斗气。不过有另一种可以与之媲美的东西——魂力。魂力的产生来自与人们识海中的灵魂,可以控制魂力来进行战斗的被称为魂师。魂力产生的力量甚至可以毁灭国家在大陆上有十个最强大的国家分为三派,其中以天魂帝国为首的有月魂帝国,云魂帝国,星魂帝国,雾魂帝国。以炽魂帝国为首的有泉魂帝国,羽魂帝国,脉魂帝国。而血魂帝国独为一派因为血魂帝国十分的强大而且行为处事方面非常凶残使人们厌恶,所以是非常独立一个国家。血魂帝国与其说是一个帝国不如说是一个山庄因为地处被称为三大凶煞之地的冥林魂山,因为山中常年充斥这瘴气,又有很多未知的魂兽和诡异的植物。所以帝国多次围剿也没有产生多大的效果。从而使得其他帝国的魂师数量大幅的减小。宿归尘,就生活在天魂帝国边的小村子里。父母在他5岁那年不知去向,他便和比他小2岁的妹妹住在父母所遗留下的大屋里。本应在原本世界的他背负起了整个家的担子。妹妹虽然年幼,但是对于草药和医术比一般的药师跟加理解。猛然的睁开双眼,看着天空,回忆往事。耳边传来一阵阵的笑声“哥又做噩梦了,呵呵,每次除了你睡觉就看不到你呢么害怕,到底是社么梦。”“宿雅,我记得我说过有些事,你知道的越少越好明白吗?”“知道了啦。”“你不是说采药的吗?咋么不干活当心科伦大叔又骂你”“这边都没药了,我想去山顶看看。”“那走吧!”黑暗中的目光依旧望着他。异空间中熟悉三人组围观这宿超,一阵寂静过后月梦最先沉不住气“宿超,你不觉得进度太慢了吗?你以为以这个进度三十年后真的可以让他守护天脉吗?他现在可连魂力都没接触到啊?”“你以外他真的会努力的修炼魂技吗?在人界的时候他是为社么跟你学幻力的?不论是死神伊阿佩托斯,还是宿归尘他们是为社么修炼为社么学习的,伊阿佩托斯是为了给他的父母复仇,而归尘是为了保护李浩峰。你不觉得现在有个帮浩峰差不多的人吗?”“宿超我发觉你比以前更狠了。”在众人还在为归尘的事烦恼时,宇飞注意到了另外一点“等等,伊阿佩托斯?到底是咋么回事,他不是死了吗?别告诉我归尘来到这的身体是伊阿佩托斯的转世?”“伊阿佩托斯没有死,在与坦那托斯的决斗中他用了死神的禁术--魂寂,可是和坦那托斯魂技相碰撞时他阴差阳错的变成本来那具身体的魂卫。”……“哥,快点,那边有香骨草!”这时宿雅正指向在山崖边的岩石上一株鲜艳的红色的草“你要香骨草干嘛?而且你没看见那有铁线花蛇在守护吗?”一边说道一边指向旁边千针银松上并不显眼的银色巨蛇“而且看体形明显是蛇王级的了吧,这玩意想打都打不过。”“哼,你连一条普通的铁线花蛇都打不过吧?”“必须的,你不知道除了蛇王是独自居住的以外,其他的都是独自居住的。”“……”正在讲解的的宿归尘却并没有看见,树上的铁线花蛇早以不见了。“嘶嘶嘶嘶嘶嘶”身边突然出现奇怪的声音,归尘全身莫名的开始不止的颤抖。1200字以上 初三 叙事
-
魂烈日,风沙,无际的荒野她一袭白衣,面色如纸。单薄的身体在狂风中飘摇不定逃…我要逃…她的肢体和意识早已麻木,只记得要逃离那梦魇般的城,然而,逃去哪,往哪逃,她不知道,也无法思考。停下步伐,四下望去,荒漠中没有丝毫人烟的气息,灼热的日光刺在身上,几乎要把身体融化掉远处的马蹄声隐隐约约,果然,还是逃不掉呢……再也无力迈出一步,她虚弱到灵魂都要被抽离,身体缓缓向前倒去,朦胧中,一个黑色的身影将她揽进怀中。厚实的臂膀,温暖的胸膛,从未有过的安全感。“求你……救救我……”她沉沉睡去……“我在哪里?”“苏州客栈”“你是谁?”“救你的人”“为何救我?”“见你晕倒在荒漠中,便带你来此休息”女子缓缓起身,经过一夜的休息,身体已经好了多半。她定神忘向窗边的男子,男子一袭黑衣,身后一柄黑铁重剑,赤裸的右肩上,黑鹰刺青煞是醒目。“你是天鹰教的人?”她的目光锁在那刺青上“怎么,怕了吗?”男子回过头,带着些许戏谑的望着她。怕了吗?岂止是怕?若不是天鹰教,我又何苦逃至这江南水乡…“你从哪来?”男子又重新望向窗外“京城”“京城?”他微微一怔“京城与苏州相隔千里,为何要如此奔波?”“我要逃”“为何而逃?”她沉默。“若是不方便,就不要说了。今日是苏州酒节,晚上一起饮酒如何?”他的语气不像请求,反而像是命令“好。”她轻声应下男子退了出去,她轻喃“天鹰教,天鹰教,当初我因你而逃,现在却又将我救下,你让我如何是好?…”“烈日,狂风,荒漠,白衣,这八字,你必要牢记”“师父,这是什么?”“这是你出生是,教中先知为你卜下的预言。你就要出教游历,若是今后遇上符合这八字的女子,定不可错过。她是你前世未完的缘,也是你今生的债……”烈日,狂风,荒漠,白衣,是她么,是她么?“在想什么?”梳洗过后的她,美艳不可方物。她在他对面坐下“这倒是个景色别致的好地方”“我以前常常来此饮酒”他又饮下一盏“只是,是一个人……”“会孤单吗?”她也将一盏烈酒饮下,浓烈的酒气呛得她咳嗽不止“不会喝酒,便不要喝了”他握住她的手,阻止她再饮“谁说我不会?”她用力将他的手挣开,又斟满了酒杯“你知道吗……今年南方大旱,七月的江南竟出现荒漠……”“……饥荒泛滥,百姓声讨朝廷……”她又饮下一杯“……国君无能,整日饮酒作乐……”她的面色潮红“……四方势力崛起,朝廷危在旦夕……”她俯下身子,鬓上滑下一缕发丝“……皇上向金国求援……”酒气刺得她要窒息,呛出了眼泪“……金国提出……”她轻声啜泣“……和亲……”烛火摇曳“你醉了”他夺下她的酒杯“你自己饮酒会孤单,对不对?”她醉眼朦胧“是”他靠近了些“不要走了,好不好”他更近了“和我一起……”她被他揽入怀中“我带你逃……”他那么近,她可以感受到他温热的鼻息……她吻上他的唇。那种感觉可以将她的全身麻痹,冲击着她的大脑,让她忘记一切,甚至是客栈外纷乱的马蹄声……“听说昨晚公主在苏州客栈?”买烧饼的大妈喋喋不休“是啊,皇上的亲卫队来把公主抓了回去”烧饼小贩心不在焉的回应着“那公主怎么会在这里?”大妈一脸惊讶“不知道,可能是逃出来的吧”“逃?”“旱灾严重,皇上便向金国求援,金国提出和亲……”“怎么会?朝廷怎么落到向金国求援的地步?”小贩四周张望了一下,压低了声音“那还用说,要抵御教里的攻击,这军费可不是小数目……”“教里?你是说天鹰……”大妈惊叫“嘘,小声点,这事被官府的人听到可是要杀头的!快走吧,我还要做生意……”黑衣男子走在街上,人们的议论猜想充斥着他的耳膜,头好痛…痛到要裂开……她竟然是当朝公主……男子轻笑,昨夜她醉的不省人事。朝廷的军队毁了整座客栈。酒精无法影响他的武功,但迷药却会,他甚至无法提起那柄重剑她就这样被带走。他看见她的回眸,混着醉意,凄婉而决绝她蠕动双唇。她说,别等。于是,连旱数月的苏州天降大雨,狂风肆虐他倒在雨中,负了一身的伤痕,命如残灯。可是,他又如何能够放手?金国是么?好,那我就跟你去金国。元年八月,京城昭示。长公主于今日与金国帝王联姻,从此两国同心,共抗天灾,打击邪教。告示一出,满城皆欢。黑衣男子人群中读着告示。赶路十余日,幸好没有来迟。握紧了手中纸卷,前夜师父传书,元年八月,联姻之日,一举攻下京城。远处锣鼓齐鸣。他提起重剑,欲冲入礼堂。然而,一支冷箭划过他的面颊,力道之狠,竟让他为之一震“不愧是天鹰教首席弟子,竟躲得过我全力的一剑”塔楼上,一个阴沉的声音响起“那日在苏州,我便发觉你身份可疑,待我派人去查,竟发现你是天鹰教教主的关门弟子,逆教徒,这里便是你的葬身之地!”他冷笑“就凭你?”“难道我们皇家卫队还不以阻挡你这逆教徒的行为?列队!”顿时,数百人的队伍将他包围。原来,他竟然这么傻。从救下她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被监视了吧,只是忌惮他和天鹰教,才会等到现在。而今,想必是知道了师父选择今日攻城,才开始行动。远处礼堂的鞭炮声响起,他不再犹豫,提起重剑,挥向最近的士兵……请新人上前……他反手将重剑贯穿两个士兵的胸膛……一拜天地……他不顾一切的向前冲去……二拜高堂……没有时间了!……夫妻对拜……“等一等!”是那样熟悉的声音!她惊愕的抬起头,是他,是他!负着累累伤痕,十指染满鲜血,他,终究还是来了。“你……”她双唇不住的颤抖“跟我走。”他的语气不由分说她沉默“怎么……?”他怔在原地,一种不祥的预感袭遍全身“我带你走,好不好?我可以给你自由,我们一起饮酒,去竹林……”她依然不语,眼里满是凄凉的绝望“怎么……你……不愿意么……”他艰涩的吐出这句话“我……”她向后退去“为什么,为什么?”愤怒,失望,不解充斥着他的内心,“是因为他吗?”他的目光射向高座上的皇帝。他挥起重剑,架在皇帝颈边“是不是,我杀了他,你就可以跟我走?”“不……不要……”她惊叫“跟我走,好不好……”他的语气出奇的温柔,眼里,确实满满的不甘与绝望,甚至,还有一丝乞求“求你……”她浑身颤抖,泪水顺着面颊滑下“求你…放过我仅剩的自尊……”……求你……她的声音不住的颤抖……放过我……她的声音愈加纤细……仅剩的……她的声音微弱到要消失掉……自尊……她的表情那样陌生,这是她么?他手中的重剑落在地上,然后开始轻笑,为什么,我拼了性命来到这里,却只换来一句乞求?她的话像是一根根针,狠狠的刺在他的心上。刚刚遇见她时,她也说过求你。现在,却是在求我放手。是不是,在那个烈日灼人的荒漠,我的自尊就已经被焚……烈日,狂风,荒漠,白衣,难道,不是你么?……头好痛,痛到要爆炸,要裂开……突然,一支冷箭划破凝固的空气,直向他射去!他再也无力抵挡,冰冷的箭矢直贯他的胸膛!在他倒下之前,他看见她迷离的眼眸,颤抖的唇角,跪倒在地时撕心裂肺的哭喊。果然,还是她呢……元年十月,王朝被天鹰教所灭,天鹰教大弟子牺牲。江湖上,多了一名女子,相貌倾城,却只使一柄重剑,嗜饮一种烈酒。她,还的又是哪世的债,续的又是哪世的缘。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