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不再逃离他
我从来没有在父亲面前叛逆过,只有在他不在的地方,我才会有勇气那样的放纵自己,每次和朋友一起出去玩,给他打电话我都会很害怕,因为只要他一句话,我就会吓得赶紧跑回家,面对他的打骂,我从来不敢反驳,可以说在他面前我只能服从,无条件的去服从。那种恐惧,似乎是与生俱来的一般。
我的父亲,是个典型的大男子主义的男人,凡事只要是他认定的,就会不顾一切的去做到,而且每次都能做得很完美,这也是我一直如此尊敬他的原因。从小到大,我按照他给我制定的路线,走得一帆风顺。有时也会憎恨,憎恨他的不通情达理,他绝不允许我犯一点小错,每次我跌倒的时候,他从来不会伸手来扶我,他永远都是默默地站在一旁,等着我自己站起来,摔破了膝盖,他也不会替我上药,似乎他从来也都不心疼我。我极度的恐惧他那种粗暴的教育方式,也许是来自农村的原因吧,用他的话说:棍棒底下出骄子。每次我犯了错接受惩罚之后,我都在想:一旦有机会我就会离开,一辈子也不要回来。
到现在我想,我的誓言不会实现了,也许一辈子都不会。
记得学校里组织的“朗诵比赛”,我看到他了,坐在那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我知道他一直在看我,台上的我特别的紧张,可是我想了想,他就是一个特殊的观众,我是台上的表演者,我的一举一动他都尽收眼底,我有什么理由不让他看到一个最好的我。
事后我认真的想了想,是啊,他就是我的观众,我依旧是那个舞台上的人,他一直默默地关注着我的一举一动,台下无数个观众看着,是他打造了这么一个我。就是因为很多人看着,他才会努力的把我变得美好,变得优秀。
有一次爸爸带我去郊游,过沟的时候我一蹦便跳过去了,留下了父亲在原地,父亲迟疑了,他说了句让我意想不到的话,你拉我一把吧,我确实愣住了,原来父亲并没有我想像中的那么勇敢,他也会害怕,他也会需要我。我伸出手扶了他一把,触到了他那双长满茧的手,我的心一下就疼了,一路上他跟我说了很多,我哭了,隐约中我看到父亲的眼眶红了,他说,他累了,很累。那是我第一次,想要去理解父亲心中所有的苦,他所有的残忍,所有的冷漠,似乎也渐渐变得清晰了,是的,他只是希望我能成为一个优秀的人。
记得我曾经看到的一句话,每个人都会失去自己的父亲,一个没有了父亲做舵手的人,自己就成了舵手,而舵手的使命就是远航。对啊,父亲老了,可是我真的准备好要成为一名舵手了吗?我想,我会努力的,会朝着我的目标前进,成为一名优秀的舵手。
曾经一直想要挣脱父亲,想要逃离父亲,我才明白原来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好,我没有资格去埋怨他,更没有理由憎恨他,他始终用他自己的方式在教育我,给我勇气,教会我独立,在我还没有足够强大之前,我没有理由放弃,我必须努力,为的是给我的父亲一个更好的生活。
以团结互助为荣
在集体事业中,团结就是生命,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胜利。
古人言: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在古罗马奴隶起义时,斯巴达克思率领奴隶起义军准备突破克拉苏防线,以便东岸渡海,把部队带回色雷斯去。就在大敌当前,生死存亡的关头,起义军内部有一部分图例脱离了斯巴达克,单独行动,最终被敌人消灭了。
这件事情给我们敲响了人生的警钟,“团结就是力量”,这句话,留给我们深深的思索。
然而丹麦天文学家第谷相信团结协作能成就未来!他把用了30年时间精心观察行星位置的大量可靠资料在临终前交给了德国助手开普勒,并告戒他按这些资料来编制星表。第谷的精心观察和开普勒的深刻研究相结合,终于发现了行星运动的三大定律,揭开了天体运动的秘密。
啊!一个伟人不单有自己的才智,他还要有他朋友的智慧。
而在现实的生活中,我们也要时刻谨记着“团结互助”这个道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在我的脑海里,我还深深地记得那一次。“桑美”台风来袭的时候,狂风暴雨,让人措手不及。 “桑美”台风过后,苍南县面目全非,一片狼藉,到处是残砖碎瓦,无情的台风卷走了人民的幸福生活,许多学生因为校舍损坏严重,不能正常上课。同学们了解到这种情况,纷纷拿出自己积蓄的零花钱,帮助灾区人民重建家园。暑假过去了,在众多好心人的帮助下,苍南人民终于从困境中走出。
社会是一个集体,学校是一个集体,我们生活的班级也是一个集体。记得那一次,学校隆重举行古诗词诵读比赛。班级推荐了李约翰、邵琼琼和我三人一组参加比赛。由于我学过朗诵,有比较好的功底,于是,为了能在这一次诵读比赛中取得好成绩,我自发当了一回“小老师”,帮助她们准确地投入感情,准确地表现自己。在经过三人的团结协作,这次诵读比赛我们终于取得喜人的成绩。
这些事情都让我深深了解到团结一心的真正含义。同学们,在我们中国,团结互助精神更是有着源远流长的传统,是中华民族繁荣昌盛、稳定统一的精神力量和伦理道德支柱。做为新世纪的少年,让我们全身心地感受集体的温暖,从而在自己成长的道路上留下美好的回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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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离敬轩出生在一个不知名的小镇,即使镇子很小,也有很多让敬轩感到好奇的地方,从小敬轩就很倔强,那时候的妈妈还夸她很有气质,但事实也好似如此.在小镇生活的数十年,敬轩也和妈妈吵了数十年.就有这么一日:敬轩又和妈妈吵架了。一气之下敬轩逃了出来,独自一人在外面流浪。她想回去但她又不忍心看着自己就这样认输然后被妈妈耻笑,于是她就想到了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自谋生计,三五年不回家和妈妈把这场仗打到底,要打的漂亮!??春天的夜晚还是有些许寒气的,敬轩逃出来时只穿了一件T恤,晚上无处落脚就只好在一棵大枯树下睡觉了。那棵树很大,少说也有百年的历史了,它的根部足以让眼下这个瘦弱的女孩子依偎,就像妈妈一样。??夜幕一点一点的落下来了,敬轩住的这棵树,只能暂时称作是“住”吧,离小镇子有大约三四公里远,又生在一个小山顶上,所以敬轩很容易看到小镇上的人的一切活动,包括妈妈有没有为自己的离去而焦急,她想:如果焦急的话证明她还是爱我的,我就给她认错,如果不爱的话。。。。敬轩想到这里眼泪刷的一下流的稀里糊涂,“妈妈不爱我了”她越想越伤心。寂静的夜里,平原一望无际,只有这座小山格外显目,当头的明月把寒光撒向了眼前这个美丽的女孩子清秀的脸上,偶有几声去蛐蛐哀鸣。敬轩有些害怕了,她不敢哭了,于是她就蜷缩着身子赶紧睡下了。??微风轻扶着这满山的青草,月光下一个美丽的女孩子早已熟睡,她似乎是习惯性的抱着眼前的东西,以前可能是布娃娃或者是妈妈,而今只是根冰冷的树根,却能让她一样睡的很甜,她梦见了自己和妈妈和睦相处,嬉笑打闹,妈妈还说自己调皮,那时候也是晚上,月亮很亮很亮,于是敬轩对妈妈说:妈妈,我也要像天上的七仙女一样,有七种颜色的漂亮的衣衫,妈妈说,乖睡吧,明儿早起来你就是七仙女啦!同样拥有七色的衣衫,而且我们轩儿的衣衫比她们的还要漂亮!真的吗?妈妈您没骗我吧?我略带撒娇的问,没有!妈妈什么时候骗够轩儿啦?妈妈说,赶快睡吧!难道你不想当七仙女吗?这话一说我马上用“想”结束了这段对话。敬轩睡下后妈妈用七色丝线给她做了一件很漂亮的纱衣,因为做这件纱衣所以妈妈一夜未眠,早上去上班的时候差点被车撞死,而敬轩却茫然不知,还在把玩她的纱衣,幻想变成仙女。。。??敬妈妈已经找了敬轩好久了,可是她依旧没有敬轩的消息,她望这寒冷的月夜,对月流珠:轩儿,你在哪呢?都是妈妈不好,你快些回来吧,妈妈再也不骂你了再也不逼你了,好吗?似乎真的是心有灵犀一点通,敬轩在此刻也突然惊醒,似乎是做了什么恶梦,满头的汗,一阵微风,敬轩打了个哆嗦,她决定向妈妈妥协,还是回家去。她一路低这头,不想待会儿让妈妈看见自己如此狼狈的模样。她走的很慢,滴答了一个多小时才走到小镇上,此时万籁俱寂,只有偶尔的几声狗叫为这孤单寒冷的月夜伴奏,她走到自家的门前,见屋里的灯还亮着。于是她断定妈妈肯定还没睡,她就悄悄的走到妈妈房间边上的窗户跟前,踮着脚看屋里。妈妈正在望月祈祷些什么。敬轩想可能是为自己吧!想到这里心都乐酸了。于是她快步走想门口,却突然听见妈妈说话了:你个死Y头,我不信你不回来了!回来看我怎么收拾你!敬轩猛然一怔,倒退了几步栽倒了,泪水溅到地上把泥土凝成了小球。她没出声,又静静悄悄的离开了小镇.....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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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离夜,来自孤独的灯光,将失去你的感觉, 拉近我的面前。我漫无目的地开向,到不了你的天边爱,已经敞开了臂膀,拥有了整个世界,却没我的明天。你杳无信讯的冰封,延续着我的季节。我迷茫着,在红灯亮起,你又在我的身旁说我爱你;我抗拒过,当笛声催促,我又在恨你的时候死去了。逃开你,逃开你的视线。孤独的承受来自心的折磨。逃开你,逃开你的誓言。渐渐的消失你的另外爱情。150字 初二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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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他不再出现烈日炎炎,骄阳似火,像发疯似得发泄他的烦躁。大街上空无一人,地面被炙灼的滚烫,闪烁着刺目的白色,地表上面的空气,隐约扭曲着。没有一丝风拂过,整个小镇仿佛被凝固住,滚滚热浪在小镇中翻江倒海。在一个破旧的四合院中,有一棵粗壮的梧桐,至少有百年寿命,这也是这个四合院中,六口人家最值钱的东西。梧桐如此的雄壮,丝毫不见有大限将至的势头。苍翠有力的枝条上密布着翠色的叶片,给这个古老的四合院注入一份生机,也为里面的人增添一份活力。庭院挺大,但这棵树的绿荫便占据“半壁江山”。没有闲看庭前花开花落的逸致,因为这个四合院里的人文化普遍不高。这六口人家的男人都出去打工了,常年在外,于是,这个四合院,冷清时,像一个乱世老宅,没有烟火气。热闹时,几个泼妇骂街,俗话粗话脏话伴随着唾沫星子满天飞。而各家的小孩也是老死不相往来。可是我和阿将却是个例外。阿将此刻在没有树荫的墙角边蹲着,任凭烈日曝晒。几个小时一动不动,好像老僧入定一般,准确的说,应该是像一尊雕像,不带丝毫的情感。在一个布满潮湿苔藓的墙角,他静静地看着,地面上,有两只蚂蚁在争夺,互相僵持。阿将冷漠的看着,并没有介入他们的战场,虽然那只大蚂蚁略占上风。但阿将从不同情弱者。半粒米,对于人来说,仿佛是一粒没不足道的尘埃,连让人看都没有,但在蚂蚁的世界中,这却是一个充满诱惑的大面包,值得以命相搏。阿将向上帝一样,漠看看着两只蚂蚁低劣的生命。“阿将,你在干什么,天多热啊!快回来。”我站在门口揉着惺送的睡眼,朝他喊道。我午睡刚醒。阿将缓缓的回来,我才发现,他整个人像是在水中泡过一样,全身都湿透了了。阿将的父母在一场事故中去世了,因为是因公殉职,所以阿将可以靠吃救济粮生活学习。我和母亲住在一起,母亲还算民主,不反对我和阿将做朋友。镇里只有一所学校我和阿将很容易便分到一个班,初二三班。虽然我是班上的尖子生,而阿将则是每次考试垫底,但这不妨碍我和阿将的友谊,我们是有名的铁哥们。其实,在我内心深处,我还是挺佩服阿将的。他虽然只有十六岁,和我一样大,但却有着远远超出同龄人得心态。他很有天分,却对学习不闻不问,他喜欢历史,却鄙视那些愚蠢的选择题,他才华横溢,却不安现状,不屑与展示。他想彻底地叛逆,却无奈冲不出枷锁。属于午后炎热的阳光终于过去了。四合院迎来了一天中最美好的时间。夏天的夜空很美,也很孤独。繁星点点,星罗棋布,仿佛有无数双眼睛在偷窥人间。高大的梧桐树下,有两把躺椅,我和阿将经常一起看星星。阿将躺在躺椅上,深色痴迷,眼光流离,不知在想些什么。我率先开口:“阿将,你中午在干什么?”阿将轻声道:“看人生。”我不解道:“什么?”阿将似乎自言自语:“两只蚂蚁在争食,以命相搏。”他顿了一下,继续道,“其实人也一样,为了利益,不惜一切代价。只不过人是一只大了点的蚂蚁。”“阿将,你想得太多了,有些事,离我们还很远。”我劝道。不知为什么,我内心深处陡然升起一抹莫名的担忧。“泉,外面的世界很自由,”阿将对我说,“难道不是吗?”天际间,深邃与淡黄完美而华丽地交织,隐约闪烁着内心的空洞无奈,青春的抑郁与叛逆。阿将喜欢看围城,有次,我俩在教室值日,他边打扫边对我说:“泉,教室就是一个围城,里面的人想冲出去。”他的声音凄凉无比。我很想承认,教室的确是一个令人窒息的围城,可是这个围城并不是我们能决定的。我口是心非地说:“阿将,快考试了,别看小说了。”他猛的将扫帚扔出去,带起大片灰尘,在阳光下急速飞舞,扫帚与墙壁相撞的声音,幽幽的在教室中回响。“泉,你难道不想冲出去吗?看看外面的世界。”阿将质问道。我无力的说:“现在我们的任务是好好学习……”阿将打断我的话,一脸鄙夷:“好好学习,长大赚钱,你就这么点出息?”“老师说这是我们应该走的路……”“去他妈的愚蠢的老师!”阿将突然暴起。我眉头一皱,却没出生,心中的担忧更加明显。阿将的态度,那似乎是一种极端。阿将父母双亡,无亲无故,饱受人间冷暖,性格也随时间的推移变得越来越孤僻,内心也变得封闭。他似乎走上了一条无法回头的路。作为他唯一的朋友,我必须拉他一把,不能让他越陷越深。那是一个温暖的周末,日头也不那么烈了,阳光也不那么刺目了,远处的群山,线条也更柔和了。我强拉着阿将到田野中去玩。在纵横布置的梯田中,又有块开阔地,每到春天,草长莺飞,是孩子们的天堂。我希望让野外的美景舒缓阿将的心中的抑郁。我和阿将走在纵横交织的田埂上,阿将一路沉默,我对他说:“你看,多美。”的却很美。小路两旁,金色的菜花,蜂迎蝶戏,不算整齐的桑树,但长得很茂盛。小路尽头,风光无限。这些美景让我心旷神怡,我兴奋的说:“阿将,你看,到处都充满生命力,做人就应该阳光向上。”阿将不在意,只是轻声道:“总有生机消耗殆尽的时候。”我一怔,旋即小道:“你像一个人。”“林黛玉。”她说:“人有聚就有散,聚时欢喜,到散时岂不冷清,既冷清则生伤感,所以倒不如不聚的好。比如那花开时令人羡慕,谢时则增惆怅,所以到不如不开的好。”阿将痛苦地说:“那林黛玉,可曾想过,逃出贾家大门。”我猛的朝他挥了一拳,大声道:“干嘛啦!我们是来玩,你装什么悲天悯人的圣人。”似乎那明媚的阳光再也化不开他眉宇间的忧愁内心的阴霾。突然,阿将大叫了一声,我吃了一惊,连忙看向他。他的脸上流露出孩子般的笑容。“看,天上的风筝。”我顺着他火热的目光看去,在蔚蓝的天空中,优哉游哉的飞着一只风筝。我心中莫名的萌生了一种念头:阿将之所以看到这飞翔的风筝如此的兴奋,是因为他被束缚在这个小镇中,可望向着风筝一样,飞出围城。“阿将,不就是一只风筝吗?”我试探道。“泉,这风筝就像我,拼命的追求自由,”他顿了下,脸色又黯淡下来,“可是总有一根线将我缚住。”我又看了看风筝。一只雏鹰风筝,锋芒毕露,在广阔的天空中,自由的翱翔。突然,天上的风筝失去了控制,如一匹脱缰的野马,一条遇水的蛟龙,如箭一般向远处飞去,一眨眼就不见了,我皱着眉头看着天边的小黑点。阿将的双眸亮了起来,充斥着陌生的疯狂!“阿将……”看着他,我的心沉至谷底。那一夜,阿将未归,我无眠。第二天,阿将一大早便把我叫了出去,我预感不妙。一大清早,旭日将升,空气中还残留着昨夜的清凉,空旷的大街略显冷清。阿将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仿佛在做什么决定。我见状,心里便有几分明白。阿将看着我:“我要走了。”那一瞬间,我百感交集,千言万语抑溢于胸怀,却怎么也说不出话来,半天才勉强挤出一句话来:“非走不可吗?”“嗯。这里的一切都让我厌倦,我讨厌封闭的教室,令人窒息、无可眷恋的小镇。”阿将坚定地说。“其实,在这儿生活也挺有乐趣的……”我的声音越说越小,如此苍白的挽留,连自己都汗颜。阿将无牵无挂,无论在哪都一样,更何况,他一直向往镇外的自由生活。而我这个在小镇生活了十六年,却从没出过小镇一次的人,又有什么资格去阻止他的脚步?阿将的青春让我羡慕,绚丽精彩,但我不会追寻他的脚步,理智早已给我指明了阳光大道。阿将决然道:“其实,泉,我和你就是青春的两面,你是理智,而我是感性。或者说,你是青春的正标杆,我是青春的阴暗面。”我的却大吃一惊,甚至难以置信。我一直以为他不知道他的路是错的,没想到,他知道,还知道的如此的彻底!那一刻,我的心头也出现了淡淡的迷茫。究竟是对是错,还是没有对错。我狠下心,问道:“你准备什么时候走?”“傍晚。”话毕。掷地有声。我头也不回往家跑,留下阿将一人。天气依旧是那么的热,空气中又多了几分潮气,惹人心烦,气氛抑郁。我看着钟,时针赫然只想五点。我跑出家门,穿过院子时,发现那墙角的苔藓已被曝晒而死。生错环境,无论是什么,注定被控制。一如阿将。夕阳如血,被染红的天空上,云彩在飘荡。我一路小跑到镇口,不出意料的看到了阿将,他背着行囊望向远方,似乎在憧憬,眼中有七分喜悦,两分紧张,一分不舍。我气喘吁吁地追上他,他有些惊喜的问我:“你怎来了?”我装作没好气的说:“咱俩也是兄弟一场,我来送送你不应该吗?”他自然乐意:“欢迎欢迎。”我不舍地说:“你准备去哪?”“不知道,天大地大,任我行。”阿将轻松地说。我不得不说出内心埋藏许久的话:“你打算以后怎么办?”阿将沉默了一会,笑道:“这个问题我也想过,但我决定走一步算一步,你当我蠢也好,笨也罢,反正我不知道。”我突然把一个塑料袋递给他,说:“这是我所有的零花钱,七十二块三,你拿着。”阿将没有丝毫动作,我把袋子塞进他的包里,帮他拉好拉链。旋即,我内心一阵纠结,眼中闪烁着犹豫之色。阿将看的我吞吐不定的样子,皱眉道的样子:“怎么了。”我一咬牙,有从口袋里摸出三百元,递给他说:“这些钱你拿着。”阿将大吃一惊,叫道:“这就对不行!我不能要!在说,你哪来的这么多钱?”我轻声道:“是我半年的伙食费,你一定要拿着。”“那我就更不能要了,”阿将堵会我的手,“你没有必要这样!”我重新将钱塞到他的手中:“你听着,不要拒绝,我是有目的的。”阿将一愣,停住推辞的手,等我继续。我接着说:“阿将,你的青春让我羡慕,但我不会像你一样,你认为的感性的青春,在我看来是偏激的但我没有阻止你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我不希望自己的青春脱轨,但也不会忍受平淡枯燥,这次,你就让我偏激一回吧!“我希望你带着代表我感性的青春的三百元,去看看自由的世界!”阿将深深地与我对视了一眼,便向着夕阳的最深处奔去,向着未知奔去。阿将开始了他的新的旅程。当晚,风起云涌,乌云密布,电闪雷鸣,倾盆大雨瓢泼而下。当晚,母亲问我三百块在哪,我没有回答,紧接着皮鞭狂风暴雨般地抽来,如同床位骤雨打梧桐一样,皮鞭与皮肉的接触声,女人尖锐的叫声,在风雨中弥久不散,如同在抽打一团破絮。雷电划破了千疮百孔的天空,照亮了旧宅,照亮了女人的泪水,照亮了少年坚毅的脸庞与紧抿的双唇,照亮了远方不知何处的阿将,照亮了复杂而玄奥的青春。晓雾初现,骤雨初歇,旭日才升。昨晚,自己不知被抽打了多少下,可还是只字未提。看到母亲恨铁不成钢的眼神,内心深处就已经下出决心。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缓缓打开了门。在积水的庭院中,赫然有一只残破的风筝。一只雏鹰风筝,折断了翅膀,眼角似乎有悔恨的泪水,无力的躺在污水中。抬头望去,蓝天依旧。从此,他不再出现。初二:桑帅章1200字以上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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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离有时压力让我喘不过气回头发现根本没有观众和鼓励梦碎了却没有力气拾起没有了动力我开始不相信自己那一刻我只想逃离我开始被“朋友”排挤在路途中被忘记也被抛弃我开始不愿再努力那一刻我只想放弃那一刻我只逃离我想折断翅膀就这样坠入冰河随便怎样被唾弃与这世界彻底隔离10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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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离我不再朝后扭头,只管顾身跑掉。逃离黑色的罗网,逃离我的梦,一步接着一步,喘息不止;我逃离诅咒我的梦魇,逃离欲杀我的朋友,一步再接一步,疲惫不堪;我逃离笑容,逃离情谊,一步喘一步,步步不止。我不再停下脚步,我只顾我自己。是的,我自己——我还没有离开城市,依稀能够望见蒸出的云彩,红绿灯的闪烁,控制着纷沓的车群。也偶尔有几辆车相撞,给这城市增添艳彩。我跑得很快,无意间撞到了一个孩子,他被我的冲击力顶了五六米。他趴到了地上,四面的垃圾被他所趴出的风扇得散了去。我急忙跑到他的跟前,正要用手将他扶起,他却自己站了起来。头盖破裂了一道口,血从里面淌出来,顺着脸颊留了下来,红艳艳的,比女人的口红还要艳。我觳觫着,已不知道该怎么办。然而他却微笑着,双眼直直刺着我,僵直地就站在我的面前。街边的路人也都纷纷拥了过来,也都僵直地站在我面前,围成了一个圈,都直直地伸着各自的脖子。“你这么急,要去哪里,叔叔?”他问我,他的小嘴微微的地张开。“我……我,我不知道现在要去哪里。”我瞧着他脸上淌着的血。愈来愈浓,逐渐成了深红色。“我送你去医院吧,这样下去你会有生命危——”“你要去哪里,叔叔,请告诉我。”他打断我的话,仍微笑着。“我想逃离!”我没有犹豫,直断地回答他。然而众人听到后都缩回了各自的脖子,纷纷伸出自己的胳膊,指着我,然后歪扭着各自的脖子,示意给彼此看。“逃向哪里?”他又问。“没有人,没有情感的世界。”我回顾着那些骚动的眼睛,越发地想逃离了。“那就是地狱了吧。”他想了想,又微笑地看着我,“叔叔,请带上我吧,那里是有糖果和游乐场的。”他眼神中流露出期待,然而他所淌出的血,变得愈来愈浓,以至于变成了黑色,深黑色,逐渐得已经全然地找不到半点艳色了。而且血也不再流,仿佛凝固了一样。是的,最终确实是凝固了。他用手碰了一下那黑色的爬满脸颊的血,那黑色的血便从他的脸上脱落,掉到了地上,摔碎了,成了冰状的残渣。这时,围观的众人便都纷纷举起双手,鼓起了掌,左顾右盼,脸上洋溢着喜悦,仿佛他们得到了工资一般。“能带我去吗,叔叔?”他举起一只小指头塞到嘴里,身子左右摇晃着,对我撒娇,“你有你的私欲,我也有我的童真,不是吗,请带我走吧。”我推开他,拨开人群,便跑去了。我很仓皇,每每想起那小男孩,心中便不由地惊栗。好像那血夯碎在了我的身上,变为一滩浓烈的黑血,将我牢牢的黏住。我继续逃离,逃离朋友的大欢喜,逃离人的愤怒,逃离我的世界,加以我陈酿的醉醺醺的梦。9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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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惫逃离表面上不安于现状,骨子里却惧怕变化,这似乎是我与生俱来的特性。犹记得今年的三月,我为今后的学习生活做出一个决定:上中学后离开西城来到海淀。那天是第二次乘地铁,走在人头攒动的西客站,内心并没有多少忐忑,似乎还有一种解脱感,因为这次车通向外面的世界。而在那个生活了十多年的城市,我找不到自己的位置与方向,选择逃离是最好的方式。海淀的天空灰蒙蒙的,这个包容了太多太多的城区似乎已经厌倦了接纳,于是面无表情地伫立在那里,冷冷地看着每一个怀揣梦想的陌生面孔。我不知道它会不会最终接纳我,甚至不知道自己会在这里做多久的停留,走在大街上只是觉得猎猎的热风吹得脸生疼。无暇顾及街边的风景,我拉起衣领,提起书包走向暂时能够容纳我的去所。一直都害怕没有根的状态,但终究是加入了十一中学。没人强迫,也没有人欢迎我的到来。可是我没有梦想,甚至没想好怎样在这个集体中立足,就这样打着见见世面的幌子,来了。接到考试通知书不久,就望见了漫天的大雾,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布满天空的氤氲,让我无法苏醒,开不清未来。一晃三个月过去了,我收到了录取通知书。似乎从没想过,到那个陌生的环境、陌生的集体后要主动去做什么,事实上我也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每天都是在无尽的等待和彷徨中度过,偶尔会有焦虑,甚至一种莫名的恐惧和落寞感时时向我袭来。最初,我以挑剔和审视的眼光来打量那里,发现自己终究是底气不足。于是我尝试着去适应变化的节奏和习惯,可事实上任凭我怎么努力,骨子里总觉得自己只是一个局外人,抹杀不了客居他处的愁绪,便觉一切努力的讨好只是徒劳,这不是我喜欢的方式。时而感觉身体不适,眩晕、胸闷,我憎恶这样的状态,但这种情形的持续却促我思考一些平日殆于顾及的问题。我是一个不太积极,疏于动脑的人,喜欢把所有的问题堆积在一起,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才去想,于是便常常陷于被动。不甘于平庸,却喜欢平凡的生活方式,惮于付出,却奢望回报,常常在得失之间苦苦纠缠,身心惧疲。会时常缅怀年幼时为追逐愿望的激情,那种做一件事情时如入无人之境的超然心态,是我遗失已久苦寻不回的。我惧怕无所事事,无所适从的茫然。只要在专心致志做一件可以改变现状的事,哪怕被整个世界忽略,我都不会觉得痛苦。可反过来,如果所有的人都在井然有序地忙碌,而我却插不上手只能在一旁发呆,则这种感觉会令我痛不欲生。依我的性格,将来生活的现状也许便是如此,这正是我时感忧虑的症结所在。我将来到一个全然陌生的环境里,仿佛一个入侵者,所有的人都用审视的眼光看着我,我却无法及时调整融入进去。觉得不快便想改变,这是人的本能,我没有丧失,是时候给自己的生活注入一剂亮色了。100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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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我,但他已不再是他从大学开学到现在的第一篇Q日志。去学校的时候,我总是在想,到底我们班谁和我同一间学校,等于是有伴,不至于太孤独,那样就连一个说家乡话的机会都没有。于是,我就在高三应届班的班群问,谁和我一个学校的,结果有人说,我曾经暗恋过的那个女孩和我一个学校,我高兴得半死,心想,不管怎么说总算是找到一个合浦老乡,也总算是有机会说廉州话了,不至于举目无亲。至于那个女孩,那可有的说了,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曾经暗恋过她,她算是那中喜欢和男生玩但是很少和女孩玩的女生,喜欢打人,甚至说我认为有点疯的类型。一来学校发现根本不是这样,根本就没看到她,白高兴了一场,在那学校我还是举目无亲,孤独,没有认识的人和我同校,失落,我们班有两个和我老乡,其中一个和我是一个学校的呢,但是她又不和我说话,和她说话爱理不理,没劲。好了,说正题。于是,我开始求助我的班长,问她她回答说,她有一个同学和我一个学校,我同样也高兴,于是,赶快叫她介绍她同学给我认识。就这样,一直等,等,等到一个下午,看见一个很面熟的人,但是又不十分确定他是我认识的人,于是,我试探着用家乡话问他:“合浦二中的吧?”他冷冷的回答:“不,我合浦廉中的。”我就说:“你读大二了。”他看也不看我,还是冷漠的回答:“不,我读大三了。”他的回答和态度让我让我顿时百感交集,心里五味杂陈的,高兴的是,终于可以听到乡音了,终于又找到一个老乡了,失落的是,曾经的学友,高中时候曾经一起旷课打篮球的学友(尽管现在我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如今却变得如此让我不认识,他和我说话,实际上,我听得出来,他还是认识我的,因为我们在高三的时候在一起旷课打篮球,还是经常的。但是现在我感觉他变了,变得我都不认识他了。以前,他没有球打的时候整天缠着我们班的人,现在大二了,成熟了,或许不再需要正眼看我一眼,和我说话不需要理会我,我原本真的很想叫他一声学长,但是后来想想就算了,他配得起学长这个称呼吗?那些曾经和曾经高三应届的学友和同学,如今早已经蜕变了,都变成了我的学长和学姐,我在他们的眼里,不管怎么说,都是学弟,在很多方面,是需要照顾和指导的学弟。在复读时候和我一起学习的同学啊,你们见了曾经高三应届时候的同学,是否和我一样,变成他(她)们的学长和学姐,而我和文补班的同学,已经转变为他(她)们的学弟学妹,在大学的学习生活方面,是需要指导甚至是照顾的学弟学妹?或许是我想的太多吧。更或许是我太多事吧,我只能说,我和文补班上了大学的同学(不管专科还是本科)如今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规划着各自的美好人生。而那些曾经应届三年亲密无间无话不说的同学,如今或许变成过路人,变得陌生,他们或许变得成熟,变得老练,变得深沉,甚至变得冷漠。我和他们已经不在一条起跑线上,甚至说,我走我的阳关道,他过他的独木桥。而我要做的就是,长路漫漫,走好每一步。但对于那些曾经的应届的同学,我会感慨,我还是我,但是他已不再是他。1000字 四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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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不再爱你的时候当他不再爱你的时候,不要再给他打电话。你的一句我想你,只能换来他的沉默,比沉默更让你难过的是他说--那有什么办法呢?当他不再爱你的时候,不要再给他发e-mail,不要再试图用文字唤起他的回忆,打动他的心。如果你的人不能打动他,那么即使你用文字感动他一回,换来片刻的温存,温存过后的的大片空白只能让你更加难过。当他不再爱你的时候,不要再关注他的生活,不要再关心他的一举一动,不要在夜晚凝望那个亮灯的窗口,幻想他也在窗帘背后注视你。他的生活是他的生活,你的生活也是属于你。如果不需要分享,那么几独自承担悲欢。当他不再爱你的时候,不要勉强自己出现在有他的场合,不需要在热闹的人群里被迫伪装你的不在乎,被迫淡笑风生。即使选择回避,也绝不软弱。如果可以选择寂寞,让自己的伤口慢慢愈合。当他不再爱你的时候,不要再给他第二次伤害你的机会,不要相信他说回头是因为记挂你。既然他放弃你的时候那么决然,那么下次他还会不顾而去,头也不回。如果记得那一天你哭着慢慢地滑到地板上。就一定不要屈从于自己的软弱,相信那转瞬即逝的温情。当他不再爱你的时候,不要幻想你可以在他的心里留下一滴泪,即使有那一瞬间的他被你的眼泪打动。只要他不再爱你,他被打动的时间绝不会不你流泪的时间长。当他不再爱你的时候,别去怨恨,但是开始的时候难免会怨恨。也别去问他,也别问自己。为什么他会那么绝情,为什么他可以这么快就忘掉你甚至怀疑他根本没有喜欢过你。那他也许喜欢过,只是他现在不爱了,不爱就是不爱了。即使解释,解释那么重要吗?当他不再爱你的时候,工作是转移疼痛最好的办法。不幸的是。你可能没我那么多的工作。但是无论如何,不要从容自己喝酒,抽烟,这些都不是一个好女孩的行为,即使你再痛,也不要给自己借口放纵。因为不会那么巧,有一个爱你而正派的男孩陪在你身边。仅到会色狼流氓会借你的放纵再伤害你。当他不在爱你的时候,别去看那些伤感的小资电影 ,听那些断肠的歌曲,别幻想自己就是悲剧的女主角。如果你一定要哭,那么就哭一场痛痛快快地哭一场。可是只是一场,不要让眼泪淹没了你曾经灿烂的笑容,你还是原本那个可爱的你。当他不再爱你的时候相信我,所有的一切,都有风淡云清的一天。总有一天你看到他酿酒像看到一张桌子那么简单。相信我,因为从失恋中走出来的,有你,也有我!看了这篇文章,觉得很想给那些失恋的人一些安慰。真的有时失去了要不回来的时候 ,不要去强求什么知道吗?这样会让自己伤得更痛。他就像一杯白开水,很平常的出现在你面前。记得他已经不再爱你了,不要再留恋。10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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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不再爱你的时候......当他不再爱你的时候,不要再给他打电话。你的一句我想你,只能换来他的沉默。比沉默更让你难过的是,他说---那有什么办法呢?当他不再爱你的时候,不要再给他发e-mail, 不要再试图用文字唤起他的回忆,打动他的心,如果你的人不能打动他,那么即使你用文字感动他一回,换来片刻温存,温存过后的大片空白只能让你更加难过。当他不再爱你的时候,不要再关注他的生活,不要再关心他的一举一动。不要在夜晚凝望那个亮灯的窗口,幻想他也在窗帘背后注视着你。他的生活就是他的生活,你的生活也只属于你。如果不需要分享,那么就独自承担悲欢。当他不再爱你的时候,不要勉强自己出现在有他的场合,不需要在热闹的人群里被迫伪装你的不在乎,被迫谈笑风生。即使选择回避,也绝不是软弱,如果可以,选择平静的寂寞,让自己的伤口慢慢愈合。当他不再爱你的时候,不要再给他第二次伤害你的机会。不要相信他说回头找你是因为想看看一段时间没见,你的改变有多少?既然他放弃你的时候那么决然,那么下一次他还会不顾而去,头也不回。如果还记得那一天你哭着慢慢滑到地板上,不能自己,就一定不要屈从于自己的软弱,相信那转瞬即逝的温情,欺骗自己的心,又一次给他机会撕裂你的心。当他不再爱你的时候,不要幻想你可以在他心里留下一滴泪。即使有一瞬间他被你的眼泪打动,只要他不再爱你,他被你打动的时间绝不会比你流泪的时间长。当他不再爱你的时候,别去怨恨。但是开始的时候难免会怨恨。也别去问他,也别问自己,为什么他会这么绝情,为什么他可以这么快就忘掉。你甚至怀疑他根本就没有喜欢过你,而一切仿佛只是一场骗局-----还是相信自己最初的感觉吧,如果那时你觉得他喜欢过你,那他也许就是喜欢过你。只是他现在不爱了,不爱了就是不爱了,即使解释,解释那么重要吗?分手时候的一切解释,都是再好不过的借口!shit。。。当他不再爱你的时候,工作或是学期是转移疼痛最好的办法。不幸的是,你当时可能没有太多的事情要做,学习要忙。但是无论如何,不要纵容自己喝酒,抽烟,这些都不是一个好女孩应有的行为。即使你再痛,也不要给自己借口放纵,因为不会那么巧,有一个爱你而正派的男孩陪在你身边,反倒会有色狼流氓会借你的放纵伤害你。当他不再爱你的时候,别去看那些伤感的小资电影,听那些断肠的歌曲。别幻想自己就是悲剧的女主角。如果你一定要哭,那么就哭一场,痛痛快快的哭一场,可是只哭一场,不要让眼泪淹没了你曾经灿烂的笑容,你还是原来那个可爱的你。当他不再爱你的时候,相信我,所有的一切,都有风淡云清的一天,总有一天,你看到他,就像看到一张桌子那么简单。相信我,因为从失恋中走出来的,有你,也有我。1000字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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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他他今天的天很蓝,唯一的缺憾就是有大朵大朵的云彩,我讨厌这样的云彩。我喜欢没有一丝瑕疵的天空,那样纯洁的心,我找不到了,可我却不止一次的见过那样的天空。偶尔看看天,也没想什么,就是寂寞,就是孤单。忽然想起昨天的那个梦,我梦到了那个男生,那个我一直单恋的男生。很奇怪的是,我并没有想他,或许是下意识里,害怕,害怕他会走,害怕他不会回来,害怕以后失去他唯一的联系。我很想念他,我承认,很想念这个坏坏的男孩子。可我就是喜欢他,一直一直,没有间断。哥哥的确让我有了些传言,也的确觉得哥哥很好,可真的没有那份感觉了,最初的,见到他就害羞的感觉。呵呵,说起来真是不好意思。看了饶雪漫的《我不是坏女生》以后,发现自己对过去变得坦然了。以前是从不这样直接的说出这份感情的,我一直是个骗自己的傻小孩,嘿嘿。我一直喜欢他,从六年级开始,现在初一结束,总有两年了。昨晚梦到的他,很帅,有孙悦的那种帅,而且还在打球,呵呵,真是孙悦上身了。他不帅,那只是我的想象,也没什么气质,其实也不是什么好孩子,成绩也不大好。不过当时年少,就是朦朦胧胧的感觉,让我喜欢上他。高高的。一开始很喜欢,后来也逐渐淡了些。但,后来,我又做了一个梦。梦到他下了车,一直在跑,我一直在追,却怎么也追不上,路上也问别人,别人说我喜欢他,我还不承认。这就是我的写照,我不愿承认喜欢他,因为自己的爸爸妈妈都在学校当老师,并且自己的成绩还是很好的。不过因为他,心神不安的,所以快毕业时,成绩很差,差到退后到第五名以后……初中。我有了他的QQ号,放暑假时我就骂他,说他,但后来我这个几乎从不骂人的小丫头,终归是骂不过他的。后来我放弃了,他就逗我说我想你你想我吗什么的。其实我想说的是想,可就是不能说出来。这就是矛盾所在,一直以来,两年以来的矛盾。再后来,学校里传言他爷爷嫌他花钱多,养不起了,要他退学,回大连打工。说实话我挺震惊的,不过倒是学会了伪装,不会像六年级时的傻傻的样子。我装的满不在乎的样子。其实我是多么的害怕他的离开啊!如果他离开了,我会想念的……可现在我再也不会因为谁而影响学习了,再也不会。这次暑假,他很久没有出现。我在他灰色的QQ里,胆战心惊的留下一句话:Imiss you 后来他上线了,让我陪陪他,我否定了,我去睡觉了。也许我会失眠,可我很快就睡着了,一如既往的做了没有意义的梦。那是我们最后的联系,最近都快忘记他了,竟然会梦到他,我个笨蛋!呵呵,不过这次的梦,也要了我一两个小时的不安。我的不安也只能持续这么一点时间,最多也就是这么一点。走就走吧!就当是个回忆或者怀念。就当他是我的天真保存者,那就好了!不走也好,我们已经没有谣言了,人对谣言的兴趣又能持续多久!就让他留在记忆力吧!PS:绝对没有一点章法和修饰,这就是经历的叙述。10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