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雾都孤儿》有感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奥立弗是一个孤儿,由于母亲生完他
就去世了,所以一直得不到母爱和关爱(除了在布朗罗先生家)。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生活。奥立弗9岁时被卖给一家棺材店里做员工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她不顾背叛他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的危险,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最后掺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
我觉得这本书先悲后喜,结局也很好。而且小说表达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谁善谁恶一目了然。小说的特点在于奥立弗的天性勇敢与善良,他没有变成小偷,反而咬牙挺了过来,过上了幸福生活。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童年趣事
童年就如同天河般绚烂多彩,而那一件件趣事就像一颗颗恒星,永恒地点缀在这天河中,永恒地保留在我的记忆中。
我漫步在田坎上,那时正值中午,大家都在睡午觉,没人陪我,我只好自己去找点乐趣。我来到了河边的土坡上。好奇心过盛的我,这摸摸,那瞧瞧,忽然,我看到树叶似乎在变,走近一瞧,原来是条小青蛇盘绕在树叶上。嘿嘿,终于有得玩了,我的心里冒出了一系列的鬼主意。我伸出手去够那片树叶,可怎么就是够不到,我只好踮起脚,扶住一棵竹子,将身体全力往前倾。忽然手一滑,脱离了竹子,就往土坡上摔了下去。“哎哟!”我大叫了一声,我摔进了河里,树叶没摘到,还把自己摔成了个落汤鸡。还好水不深,只淹到了腰部。我站起身,往河边的土坡走去,我抓住竹子往上爬,但是,由于刚刚摔进河里溅起的水花把土坡全都打湿了,我脚一踩滑,又摔进了河里。哎,真倒霉啊!哼,我就不信爬不上去了,冲!我又冲了上去,就差最后一步了,我又摔了下去。“哎哟,我的屁股。”我的屁股都摔了三次了,老天爷啊,给点面子啊!我又站了起来,拍了拍屁股,又向上爬,这次,我没有扶住竹子,直接往上冲。冲啊!我把马力加到最大,终于,冲了上去。可一看身上的衣服,又湿又脏。我贼兮兮地进了屋,直接冲上二楼,将身上的衣服换下,洗干净。但是没有衣架啊,衣架在楼下,去拿肯定被发现,该怎么办呢?我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只好自己充当衣架。
呵呵,我是不是很傻?也正是那么多趣事,傻事组成那七彩的童年,欢乐的童年,令人留恋的童年。虽然这段金色时光正慢慢离我远去,我已不那么傻,但我相信童年一定会成为我人生之中最美的回忆。
相似题目
-
读《雾都孤儿》有感我读过一本长篇小说,名字叫《雾都孤儿》。这本小说是由英国著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斯写下的一本关于结露上学的社会人士和资产阶级的虚伪贪婪的书。作者同时以理想主义和浪漫主义情怀去过了人性的真善美,这真是一个好手法!本文主要讲了小主人公奥利佛,他的父母双亡,他的爸爸留下了一些遗产,被他的哥哥全部抢去。于是可怜的奥利佛。在后妈那儿开始了新的生活,在那儿,他受尽了屈辱,受尽了委屈,奥利弗忍不住了,他离开了这儿,陷入了悲惨处境。他身陷贼巢并屡遭迫害,冤枉。可他却从未因自身的不幸而失去善良本性,他却始终怀着一颗纯洁的心,出淤泥而不染。他经历了重重难关,终于迎来了希望。他的生活渐渐好起来了,最后她把爸爸遗产的事揭穿了。原来,遗产本是全部属于奥利佛的,奥利弗原谅了他的哥哥,给他了一半的遗产,希望他重新开始新的生活。这本小说让我对精彩的是大结局。他让我知道了,坚持就是胜利,即使路程遥远,前方是坎坷不平,也要坚强。还让我看到了奥利佛强大的仁爱之心。这本书的作者说过:"没有强力的爱,没有仁爱的心,没有以慈悲为怀为准则,以对世间众生的爱心为伟大的特征的上帝感激之忱,是永远得不到幸福的。我们要向奥利佛学习,终怀一颗纯洁的心,善良的心。不要因丑恶,嫉妒淹没了你善良的爱的心。这是一部关于善与恶,美与丑,正与邪斗争的伟大小说。作品集他有零后的浪漫主义情调,又充满了浓郁的人道主义情怀。这是一本非常非常好的书,希望你能跟我一起走上阅读之路,展开情怀,体会爱的强大。6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
读《雾都孤儿》有感那位先生委托奥立弗去把书的钱交给老板,可奥立弗一出门的时候就又被费 根的手下人带了回去。一次,费根鼓动大强盗赛克斯,胁迫他参加一次远行盗窃,奥立弗无法相信这是事实,因为上次收留他的就是这户人家,奥立弗被赛克斯抱上窗户叫他开门后,奥立弗快速的跑上楼梯,可是赛克斯冲了进来,一枪枪的子弹全射了出去,刚好射中了奥立弗的手臂,赛克斯抱起奥立弗转身就跑。赛克斯十分紧张,他跑回家里,费根看了帮奥立弗包好伤口,带他上楼去休息,南茜知道了,向前阵收养奥立弗的爷爷报告,可是费根派人去跟踪南茜,南茜说的一切都被那派去跟踪的人知道了,费根当然也不能少了这几句话,赛克斯知道了转身就回自己的小屋,看见南茜正在床上睡觉,赛克斯故意得跟她说:“今天晚上你去哪了?”可南茜为了奥立弗不说出真相,赛克以忍无可忍把南茜给杀死了……读了这段我觉得南茜是一个舍己为人的一个女孩,她为了奥立弗丧失了自己的生命,这种精神令人觉得伟大无比,南茜真是天良尚未泯灭啊!奥立弗也是一个纯真的人,奥利弗的哥哥已经成为了江湖大盗的蒙克斯同费根过街上了。这使我明白了,一个人没有母爱陪你成长,你将会不知变成一个什么样的人,要有母亲在身边管制你才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500字 五年级
-
读《雾都孤儿》有感寒假里,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有一个小男孩叫奥利弗,他在济贫院出生就没有了母亲,母亲也没有结婚,因此他就成了孤儿。后来的生活中,他在济贫院苦苦挣扎了9年,为了能多吃一碗饭,故意喊:“我还要”。因此被赶出了济贫院。后来又被迫到棺材店当学徒,他无法忍受那里的不公平,就逃出了棺材店。不料又误入贼窝。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布朗洛先生救出,但是被发现后又回到了贼窝。善良的女孩子南希为了救他,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历经磨难之后,终于过上了平静幸福的生活。读着奥利弗的故事,我想到了我自己。同样也是10岁的年纪,奥利弗为了生存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受尽折磨,贫困,屈辱。而我的生活平静而幸福,简直就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连生活都没能做到完全自理,特别是遇到困难、挫折的时候,总是哭鼻子。我要向奥利弗学习,用顽强的毅力面对困难,始终保持一颗善良的心,珍惜当下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努力学习知识,改掉坏毛病,认真做好每一件事。400字 三年级
-
读《雾都孤儿》有感《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十九世纪英国着名的现实主义作家狄更斯写的,这本书讲了孤儿奥利弗是他一个私生子,他的母亲在生下他之后就辞世了,然后就详细描写他的悲惨的命运……从未得到过母爱和家庭温暖的奥利弗,从小在济贫院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九岁的他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他在那里因忍受不了毒打和欺侮,连夜逃了出去。一进城便身陷贼窟,强盗头子想要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但生性善良的奥利弗不肯就范。最后,他在同样善良好心人的帮助下与邪恶势力展开了生死搏斗。最后终于取得了胜利。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最后,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正是邪恶团伙的灭顶之灾。小说的主人公奥利佛是一个生性善良而又坚强的孩子,他不怕危险,勇敢面对种种困难,并没有屈服。在哪里摔倒,就在哪里爬起来,一滴眼泪也没掉过,这是多么坚强的孩子呀!从奥利弗的悲惨遭遇中,我明白了,一个人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世界怎样复杂,我们都应该保持一份善良、博爱的的精神。人的机遇各不相同,有着千差万别,但命运总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关键时候决定的权力是我们他自己掌握的!五年级:乌丽江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
读《雾都孤儿》有感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话教育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今天我就读了一本好书,叫《雾都孤儿》。《雾都孤儿》这本书主要讲了孤儿奥利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他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母亲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9岁就被送入一家棺材店里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想被小偷所骗,跌进了一个事先安排好的陷阱。由于遇到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幸福的生活。读完这本书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息,因为在这本书中让我感受到了那些贫穷的孩子们也有自己的梦想,他们也希望过上幸福的生活,而且他们的梦想比花还美,比星还亮。就是他们这种坚持不懈,心地善良的品质深深打动了我,他们让我知道:人生最贵的一笔财富不是金钱,而是自己的梦想,只要有了梦想,一切都是空虚的。在现实生活中有多少孩子总是觉得父母的零花钱给少了,父母不给买这买那,但他们有没有想过其实自己正在福中,只是他们自己身在福中不知福罢了。那些贫困灾区的孩子们远远没有我们幸运,当我们在条件优越的屋子里玩耍,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时,当我们每天吃着鲜美的食物还在抱怨时,也许那些孩子正在忍受饥饿和寒冷呢。但是在困难面前他们退缩了吗?没有。他们害怕了吗?也没有。正是因为他们的坚强,使其成长道路上充满阳光与滋润他们心灵的雨露。所以,我们这些幸运的孩子们应该好好学习,将来成为一个人才,为国家作贡献。600字 初二 读后感
相关推荐
-
读《雾都孤儿》有感《雾都孤儿》的作者是19世纪英国最杰出的小说家狄更斯。他生活悲惨,经历坎坷,1832年他开始创作,《雾都孤儿》是这一时期的代表作。书中的主人翁是一个叫奥利弗的孤儿。他出生在一个济贫院,他刚刚出生他的妈妈就去世了,他的爸爸在他还没出生就死了,他成了一个孤儿。他先是在济贫院里干活,因为他常常吃不饱,便提出再要一碗粥,结果被赶出济贫院。接着,他被一位殡仪馆老板相中,但最后又被赶了出去,流落街头。这时他遇上了机灵鬼,他把奥利弗带进了贼窝,他们的师傅费金让他们偷东西,但奥利弗心地善良,一直想逃出去,经过几番周折,他终于逃出贼窝,与好心人布朗罗和他的亲姨妈露丝归隐田园,过上幸福的生活。而那些坏人们也都被绳之以法。读完这本书,我被奥利弗那种出淤泥而不染的精神所感动,他被费金带到贼窝,又一次次地用金钱和利益诱惑他时,他却毫不动摇,坚定地选择了正义。虽然他只有10岁,比我们还要小,但他的坚强,他的正义,他的勇敢,是谁也必不上的!奥利弗忍受着巨大的痛苦,但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今天的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生活在温室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可是谁又能想到,世界上又有多少像奥利弗那样的孩子呀!我们比他们的生活好上了几千几万倍,,如果把我们放到那样的时代,那样的社会中去,我们不会像奥利弗那样有一颗向善、正直的心,对自己的信念毫不动摇。我们也不会像奥利弗那样在黑暗动荡的社会中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他真不愧是我们的英雄、榜样啊!还有布朗罗、露丝、罗斯伯力医生、南茜和帮助过奥利弗的人,他们也同样伟大,他们不顾生命的危险去帮助这个孩子。露丝小姐家曾经遭到抢劫,而且奥利弗也参与过,但是她看到奥利弗奄奄一息,心生慈悲,把奥利弗收留,最后才得知这个孩子是她亲姐姐的孩子。这个苦命的孤儿最终的结果是人们想看到的,他和布朗罗归隐田园,生活得很幸福。所有好心正直的人都会得到好下场,所有心术不正的人最终会得到严惩。8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
《雾都孤儿》读后感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1838年和1839年,他发表了〈雾都孤儿〉和〈尼古拉斯。尼可贝〉,描写了资本主义社会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揭露了贫民救济所和学校教育的黑暗。狄更斯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对世界文学有巨大的影响。 雾都孤儿》一书于1838年首次刊行。当时并不时兴写作反映生活的悲惨现实小说,但狄更斯存心要使读者震惊。他想要展示出罪犯们的真实面目,揭露出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因此他为我们写了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塞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这些人撒谎、欺诈、偷窃,害怕进监狱,害怕刽子手把绞索套到他们的脖子上,在惴惴不安中生活。狄更斯试图说明,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因此,他为我们塑造了小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爱他。还为我们写出来南希——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里,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而且,正如在一切最好的故事里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雾都孤儿》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甚至还用了行业的黑话.然而,狄更斯决不作自然主义的再现,而是进行加工,提炼和选择,避免使用污秽,下流的话语.主人公奥立弗语言规范,谈吐文雅,他甚至不知偷窃为何物.他是在济贫院长大的孤儿,从未受到良好的教育,所接触的都是罪恶累累,堕落不堪之辈,他怎么会讲这么好的英文呢?这用"人是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是无法解释的.可见,狄更斯着力表现的是自己的道德理想,而不是追求完全的逼真.在优秀的现实主义小说中,故事情节往往是在环境作用下的人物性格发展史,即高尔基所说的"某种性格,典型的成长和构成的历史".然而,狄更斯不拘任何格套,想要多少巧合就安排多少巧合.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这在情理上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但狄更斯自有天大的本领,在具体的细节描写中充满生活气息和激情,使你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对这种本来是牵强的,不自然的情节也不得不信以为真.这就是狄更斯的艺术世界的魅力.狄更斯写作时,始终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想象力,即使对十恶不赦的人物也一样.书中贼首,老犹太费金受审的一场始终从费金的心理视角出发.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人群中有人在吃东西,有人用手绢扇风,还有一名青年画家在画他的素描,他心想:不知道像不像,真想伸过脖子去看一看……一位绅士出去又进来,他想:准是吃饭去了,不知吃的什么饭?看到铁栏杆上有尖刺,他琢磨着:这很容易折断.从此又想到绞刑架,这时,他听到自己被处绞刑.他只是喃喃地说,自己岁数大了,大了,接着就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了.在这里,狄更斯精心选择了一系列细节,不但描绘了客观事物,而且切入了人物的内心世界,表现了他极其丰富的想象力.《雾都孤儿》中的南希是个非常关键的人物,南希这个人物有无比丰富,复杂的内心世界.南希是个不幸的姑娘,自幼沦落贼窟,并已成为第二号贼首赛克斯的情妇.除了绞架,她看不到任何别的前景.但是,她天良未泯,在天真纯洁的奥立弗,看到往日清白的自己,同情之心油然而生.她连奉贼首之命,冒称是奥立弗的姐姐,硬把他绑架回贼窟时,内心充满矛盾.归途中,她和赛克斯谈起监狱绞死犯人的事,奥立弗感觉到南希紧攥着他的那只手在发抖,抬眼一看,她的脸色变得煞白.后来,她冒着生命的危险偷偷地给梅莱小姐和布朗罗通风报信,终于把奥立弗救了出来.梅莱和布朗罗力劝南希挣脱过去的生活,走上新生之路,但南希不忍心把情人赛克斯撇下.赛克斯在得知南希所作所为后,他只能持盗匪的道德标准,把南希视为不可饶恕的叛徒,亲手把她残酷地杀害.狄更斯在给这两个人物取名时是有很深的用意的,南希和赛克斯英文缩写是n和s,正是磁针的两极.他俩构成一对矛盾,既对立又统一,既相反又相成,永远不可分离.南希离不开赛克斯,宁愿被他杀害也不肯抛弃他;而赛克斯也离不开南希,一旦失去她,他就丧魂失魄,终于在房顶跌落,脖子被自己的一条绳子的活扣套住而气绝身死.南希的形象复杂,丰富又深刻,不但不是"扁平"的,而且达到极高的艺术成就. 读这本小说,使我受益非浅,《雾都孤儿》以小奥利弗这个人物为线索贯穿全文,情节丝丝人扣,牵住读者的心。书中的时代背景仿佛映衬在我的眼帘,把我也带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中。同时我也感叹,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人们受着怎样的哀苦,过着贫困的生活,反映了当时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利益关系,人们之间的利用关系,黑暗的现实社会下人们的冷漠、自私的本性得到了全然的体现。在那样的国度里,人们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同时也揭露了许多的社会问题,在邪恶与正义的对抗中,正义最终战胜了邪恶,印证了这一不变的真理。这部名著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懂得无论环境怎样恶劣,世界怎样复杂,我们都应该保持一份善良、博爱的的精神,这样于人于己都会带来快乐和幸福。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
《雾都孤儿》读后感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很深。《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奥利弗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刚一出生,母亲就不幸病逝。他被济贫院收养,9岁时,奥利弗踏上了他漫漫的求生之路……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比如邦布尔总是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爱抚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愿吞掉自己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我们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700字 初一 读后感
-
《雾都孤儿》读后感《雾都孤儿》是一本出自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的著作,刚开始读,我就被主人公的遭遇感到同情,那这本书的主人公到底经历了什么呢?一起随我往下看吧。本书写了一位名叫奥立弗的孤儿从小没有父母,被卖到棺材铺里当学徒,受尽欺辱,正当他忍无可忍逃出来时,却轻易的相信别人的诱骗,误入歧途,学做小偷。他知道这一行业的罪恶性,无意中被一位绅士救了,但又被那一帮人抢走了。一次入室行窃,奥立弗制止了他们,却因此不小心挨了一枪。最后,他被一家好心人家收留,好心人帮他得知了身世,讨回了公道,并找回了曾经收留他的绅士,和属于他的遗产。奥立弗的经历可以算得上是惊心动魄,他的命运竟是如此悲惨。读了这本书,我更是发现了一些道貌岸然的卑鄙小人,他们竟然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别人活得怎样(就像书中卖了奥立弗的那些人),他们为什么不伸出自己的援手,帮助奥立弗,他们是知道奥立弗的现状的呀!终于,当我读到有好心人收留奥立弗时,心里才稍稍地感到了安慰。莎士比亚说过“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只要一点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金钱真的这么重要吗?有人可以为了金钱出卖别人吗?这个社会真的只有金钱最重要吗?读这本书吧,它会让你对人生有新的理解!500字 初一 读后感
-
《雾都孤儿》读后感《雾都孤儿》是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创作初期的一部作品。这是姑姑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初次翻开《雾都孤儿》这本书,看了几页后,小奥力弗的形象便跳进我的脑海中。于是读着这本书就仿佛真实的在我的脑海中演绎着。小说描写了善与恶、美与丑,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和善良,同时作品又带有浓厚的浪漫主义情调。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男孩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去了伦敦。但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难忘“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南西,因为他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合上这本书我有太多的感慨,使我懂得无论世界怎样复杂,我们都应该保持一份博爱的的精神,这样于人于己都会带来快乐。人活着不需要有顾虑太多,更不要向命运低头,这样命运才会永远在我们手中。800字 初一 读后感
-
读《雾都孤儿》有感是命运的玩弄?还是生活的罪恶?这样残酷地在那长睫毛下,在那充满无助的眼神的大眼睛里,在那闭眼的瞬间淌下了泪花。在一个充满大雾的城市,小男孩就这样哭着寻找机由于飞翔,可惜眼前一片茫然。失去了人间做温暖的亲情,身上的寒冷与已冻僵的双手物理推开现实的残酷。羽翼被折断,而在进棺材店时与死人的骨灰一起埋葬了,但命运很久后就低头了……他——奥利弗,在一个狭小、肮脏的街道里长大的善良、朴实、傻傻的小男孩。而就是他用善良克服了一切困难险阻获得了幸福与解放。曾经,他那破烂的帽子下,一张无神的面庞,相信命运的安排,只是静静渴望美好。在老妇人家里为一张画,定格了双眼。他不曾被艺术所熏陶,不知画的内涵与历史,但冥冥之中他渐渐懂得美得真正价值。而今,他过着自己只在梦里见到的生活,当再次获到充满噩梦的小镇,猛一回头,仿佛看见自己那弯弯扭扭的脚印,似乎还可见脚下深深的斑纹,精灵的泪越积越多打湿了衣裳。改变,既能悦你我,又何尝不去是这改变?相信命运,是因为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误入歧途不如原地踏步,把青春作为筹码,对未来下注。相信眼泪,不如将它抹去,改变不定于一时,但人久了,累了,也倦了。每一个人都不堪平凡,但信念只能在心里,缺少信心与勇气就如一大筐种子却没有水,那什么来浇灌生命,拿什么来滋润梦想!故事的结局虽然美丽,但又何尝不奋起反抗让美丽来得早一点呢?囚禁于生命,看不见阳光,雨水,鲜花,小鸟,青草……这些美用什么来弥补?久了,皮肤失去光泽,却得到不一般的惨白。光束不会永远被你抓紧,只有让它带着你飞翔,才会永远照亮你。泪水,是对昨日的感慨;泪水,是对今日的无助;泪水,是对明日的无知;泪水,更是对心池的荡漾,对梦想的滋润,对激情的点燃。善良用心做资本,眼泪用感恩做前奏,爱用拥抱做回报,故事中的南希就这样忠实于她所爱的人,知道长睫毛下的眼泪感动上苍。700字 初三 应用文
-
读《雾都孤儿》有感初次拿到《雾都孤儿》,书名深深地吸引了我。封面上的一张图片——一个可怜的流浪儿坐在一盏高高的路灯旁,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双腿浮肿,双手紧紧捂着脸,一副绝望的样子。旁边放了一个包裹,大概是他的行李,更凸显了他的悲惨、凄凉。好奇心促使我翻开书本,阅读起来。读着读着,我不禁热泪盈眶、心酸不已。这本书以雾都伦敦为背景,以孤儿奥利弗为主人公,讲述了这个孤儿的身世之谜以及悲惨遭遇。私生子奥利弗幼年丧母,在孤儿院长大,吃不饱,穿不暖,还要受虐待、挨打。他历经了学徒生涯,逃难到伦敦后却误入贼窟,又被迫和凶狠的歹徒为伍,历经无数艰辛,终于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这本书让当代的人们从另一个角度了解了当时伦敦最底层的人的生活,也让许多像奥利弗一样盲目向往伦敦的人认识到了伦敦的真面目。奥利弗出身下贱,频遭虐待,还误入贼窟。但天性和遗传,却在他身上播下了一颗善良而坚毅的心灵。无论命运再多舛善变,他那坚毅、善良的本质永不改变。面对欺凌,他忍气吞声;但面临着对他妈妈恶毒污蔑的诺亚,他愤怒了,自尊与对母亲的爱使他愤怒了!他敢在强盗的枪口下,对正被抢劫的人家发出预警;他敢在粥被抢后,大胆的说出“我还要!”这一切一切都需要无限的勇气与决心!与历尽艰险、饱尝人间冷暖的奥利弗比起来,我们这一代人可幸福多了。我们生活在蜜罐、糖窝里,却还不愿好好的去学习各种本领。不珍惜现有幸福生活的人,迟早会被茫然与空虚吞没!所以我们要学会生存。面对困难,要像小奥利弗一样,坚定而冷静地应对。同时我们要有一颗向善的心,和奥利弗与南希一样入污泥而不染。因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600字 初二 应用文
-
读《雾都孤儿》有感上书,我仿佛看见奥利弗驾着马车驰往幸福的国度,他纯洁的灵魂战胜了肮脏的世界,那就是正义的力量!主人公奥利弗的人生跌宕起伏。他在习教所长大,那里贫困的生活条件反而把他磨练得更坚强了。仅仅是因为想要一勺薄粥,他被卖给了做棺材的人当童工。伙计对他母亲的侮辱使他奋起反抗,经历一顿毒打后奥利弗被迫逃亡伦敦。本想靠自己的力气挣饭吃的他好不容易走了七天七夜到达伦敦,就被骗去当小偷,天性善良的奥利弗誓死不从。一天他和同伴上街,同伴去偷一个老绅士的手绢,自己却被当成小偷受尽委屈。这个善良的老绅士布莱罗收留了他,然而好景不长,他又被贼给掳了去。贼头儿老犹太费吉为了彻底把奥利弗的心染黑,又让强盗带他入室抢劫……..经历了一番波折,奥利弗终于过上了好日子。作者狄更斯用讽刺的手法,辛辣地勾画了一幅幅惨绝人寰的画面。镜头一:在教习所里,一群男孩围着锅坐成一圈,每个人的眼睛都瞪成了铃铛。吃饭时,大家用和碗差不多大小的汤匙来刮碗,吃完后,他们狠狠地吮吸着自己的手指头。拿着公款却是这样来照顾孩子们的,可见当时英国社会制度的迂腐。现在的我们自然不用为吃穿发愁,浪费现象颇为严重,在学校的食堂里每天有许多饭菜被倒掉,仔细想想那被倒掉的饭菜里是否有你的一份?镜头二: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奥利弗被三个强盗拖往一大户人家。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季,奥利弗的头发、眉毛给水汽冻得硬邦邦的,他跪着乞求那伙强盗不要去偷东西,换来的是被一脚踢到在墙角,冰冷的手枪抵在了他的后脑勺上。奥利弗被逼着跳窗走进屋内,心里却想着要给这家主人报信,他手中的煤油灯不小心打落在地,顿时枪声四起,可怜的奥利弗误被冷枪打伤。强盗们觉得背着他跑太费劲,就在半路把他扔进了水沟里……当你面临危急存亡时刻,还能想到别人吗?如果有人拿着枪威胁你去做坏事,你是抵抗还是妥协呢?从未受过教育的小奥利弗都能够把仁义道德分辨得如此清楚,为什么有的人满腹文章做出来的事却不尽人意呢?镜头三:死寂的秋夜,强盗赛克斯急匆匆地往家跑去,他用钥匙反锁上家门,还用大桌子堵住它,这才掀开了帷幔。强盗大喝一声把南希叫醒,抓紧她的头和脖子,并用粗壮的大手捂住她的嘴巴。南希苦苦地哀求着,强盗丝毫不为之动情,他用枪柄狠狠地击打南希的头部,一下,两下,那姑娘被打翻在了地板上,鲜血从很深的伤口中喷涌而出,她使出浑身利器高高地把一条白手绢抛向空中,然后……地上多了一具死尸。虽然这个世界是肮脏的,但也有许多人拥有纯洁的灵魂。奥利弗自小就过着艰苦的生活,但恶劣的环境不能抹杀他善良的本性,这正是“清者自清”。他逆来顺受却有强烈的自尊心,饱受折磨却能宽容自己的敌人,在老犹太执行绞刑前为他祈祷,还把家产分给几次三番欲把自己置于死地的同父异母的哥哥,其大度的胸怀着实令人佩服。在困难面前,他始终保持着那颗善良的心,苍白弱小的他拥有高尚人格。比起他,再想想自己,不禁汗颜。为了一点点小事,不惜与好友闹翻,整天被一些无聊的事情吸引着,无所事事,不务正业。初三了,该醒悟了!南希也是一个孤儿,她的处境比奥利弗悲惨得多。别说是被好人家收养并查清自己的身世然后继承遗产,就连在母亲怀里的日子也没享受几天。在她很小的时候,就被老犹太拐走当小偷。在肮脏的小巷里,她染上了许多坏毛病,而且是强盗们的得力助手。即便如此,她善良的心依旧没有泯灭。为了保护奥利弗,她与同伴大打出手,后来还去老绅士那儿告了密,最终惨死在自己的爱人手中。在南希身上投射出的是可怜的孩子在被迫误入歧途后的一种悔改,她以死的代价诠释了一颗善良的心,获得了大家的尊重。可见,犯了错误并不可怕,要勇于改正。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浪子回头,金不换。即将奔入初三的孩子们,现在努力还来得及!《雾都孤儿》作为一部小说,其情节具有出人意料而又在于情理之中的戏剧性。奥利弗第一次上街“偷”东西时,那位被偷的老绅士布莱罗正是他父亲身前的好友,,也是后来帮助他的核心人物;而他第一次被迫“入室抢劫”的主人,竟是他母亲的亲妹妹!这一切的谜底都在最后被揭开。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即使在这世界最黑暗的角落,仍会有善良的存在。奥利弗先前的处境够惨吧,但在众人的帮助下,他能过上衣食无忧的富足生活。“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就会变成美好的人间!如果自己的心被玷污了,不要埋怨身边的环境有多肮脏,只要你的灵魂足够纯洁,你一定能“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也许“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也有一定道理,但伟大领袖毛主席生活在那样动荡的岁月里,不是依然成就了一番大的事业,还有“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周总理,不也为后人所称赞吗?所以,决定善恶的权利始终掌握在自己手中。最后一点,而是公认的真理——好人有好报,坏人有恶报。老犹太被绞死,赛克斯在逃亡过程中不小心套上活结被勒死,还有蒙克斯——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在得到钱后又去干坏事,最终病死在监狱里。所以希望大家一心向善,不做亏心事,以一颗热情的心去奉献,终有好报。有一种东西,它能使人顽强地活着,高傲地死去,那便是自尊;有一种东西,它能使人在绝境中看到黎明的曙光,那便是希望;有一种东西,它能使人在肮脏的世界里依然保持善良,那便是纯洁的灵魂!1200字以上 初二 应用文
-
读《雾都孤儿》有感读过狄更斯的大作《雾都孤儿》后,我彻彻底底感到一种当时社会以及人性的畸形。一些自诩为正人君子的人其实都有虚伪的一面。看似道貌岸然,实际上却人性缺失。狄更斯把一种社会的丑陋全给揭示出来。如邦布尔先生,嘴里吐出的话都是文质彬彬,恰到好处,有时也摆摆教区干事的架子,不过那只是另外的一种“气韵”罢了。但是他的心眼儿,却认定穷人的孩子,孤苦的孩子是窃贼是盗窃犯是十恶不赦的强盗或者是流氓。也许,这种有色眼镜很可能不是他一个人戴着,书中的绅士们哪个不以为自己多么正直,多么高尚。判处一个小孩偷窃的罪名成立,竟然只靠着他的出身就能认定。可能是有些穷人的孩子没有受过教育。但身为教区干事,就应该感化他们,教育他们。这种人为歧视的做法,也只有当时环境当时背景的情况下才能视为理所应当。我最感兴趣的人物。不是主角儿奥利弗,也不是窃贼团伙头目费金,更不是其他的人物。而是一个在前篇出现,到后来也有叙述的一个人物——布朗罗。这是我唯一认定的一个绅士,尽管他误解了小奥利弗,但是他的思想没有偏视穷苦的孤儿,而是判定人的心灵到底纯不纯洁。主人公并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他出生在济贫院内,也就是收容所或者福利院一类的机构。具体当时的这种机构的信息我不太了解,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种济贫院肯定是穷人和富人的一种隔阂。唯独靠着一种救济的名字,穷人才能受到一些帮助。而谁又知道这些帮助都是真诚的呢,都是无私的呢。谁又敢保证无人阳奉阴违榨取救济呢?因为这是一个社会的片段,这是一个历史的折射。毫无保留地反映出人性的冷漠和可悲。在奥利弗无意中被误解为小偷的时候,大街上的人们都认定奥利弗是小偷,偷了刚才上文所述的布朗罗的东西。于是乎,所有的人都来捉拿奥利弗,而真正的小偷,真正的骗子却参加了“捉贼”的队伍,却无人能够觉察。这是很当然的,一个伪装的很好的小偷在一个势力的,毫无是非观的一个社会里,能够被发现么,又能还给奥利弗一个公道么?当这件事情发生后,布朗罗绅士并没有误解奥利弗,而是带他养伤,奥利弗被人打得很严重,是被那些自以为行侠仗义的人打的。而且他家的女佣也为人善良,尽可能的照顾好一个穷人的儿子,一个孤儿!这在当时简直是不可想象的。大家就能够联想到布朗罗的境界了。因为如此,他被别人误解。最后他也不得不承认奥利弗被盗窃集团拐跑了之后的奥利弗是一个窃贼了。所以说,当一个好人身处一个险恶的境地,也只能是回天乏力。这更能说明一个社会的正直和有一个个科学的观念是多么重要。当时,迷信也充斥着整个社会,一位先生对布朗罗说,小奥利弗得过热症,被视为坏人的标志。更加造就了一个悲惨的雾都孤儿。当奥利弗向布朗罗先生保证自己的将来时,我觉得这有什么可说的,明明没犯事,用得着么。可是如果他不谦虚恭敬,不将自己的地位认识到,那么他有可能就会更加危险。当时,一片貌似井然的混乱充斥着社会,报复和自己的一厢情愿让一些本不是发生的事情愈加糟糕。所以说,雾都孤儿的诞生,是有缘由和当时社会的必然性的。正是当时年代对金钱的诱惑和人性的沦丧,使得这个社会充满了冷漠和无助。少有的几点热情也被无情的扑灭。所有人蒙昧地思想和一切无关紧要的面子交织着整个人与人物种的交流中,使得彼此冷漠,彼此猜忌,彼此隔阂。穷人和富人被认定为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你既然是穷人,就得有穷人的样子,该多愚蠢就多愚蠢,该每没文化就没文化。这有点像拜金主义的一个侧面写照。的确,没身份哪来的钱,没钱哪来所需要的物质需求,当物质都向一边倒时,自然也就没得公平而言。不过,作者当时的写作风格基本是乐观的,只是对社会进行一些讽刺和批判。前面所言的社会矛盾和社会现实在后来都趋于理想化了。最后是坏人得到正义的惩罚,好人自然是归于光明。但是从某个角度上来说,这也是必然的。当时的人们不可能容忍坏人的横行,自然要借助一些机构和组织来消灭坏人。在最后几章里写到人们对坏蛋头子费金的判处死刑是多么兴高采烈,多么热情洋溢。这是他们自己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并不是由于什么惩恶扬善的道理所致。要是费金给当时某人一笔大财富,他可能在他力所能及的范围里就会站出来。但当费金侵犯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时,那么跟他说话的人自然也没有好下场。这是社会的必然,也是另一种对社会的批判。从当时的情况来看,我们可以深得体会。所以,在现在的我们的社会中借鉴和吸取教训是很必要的。现在的和谐社会就是倡导我们要相互的交流之中最大限度地做好规范和文明当然还有出自心底的真诚。假使人们都带上面具,虽然外在有礼貌不伤和气挺讲文明的,就如同当年的绅士,一个个道貌岸然,实际上却心术不正或是伪君子。所以,和谐才是必然的,也是非常肯定的。从内心里真诚,相互信赖,相互文明。还有什么可以挡住彼此两颗零距离的心呢?这种对少数弱势群体的冷漠也就不复存在了。可惜的是我国还有很多类似现象,有一部分人已经被麻痹了,无动于衷了。在金钱的诱惑下已经丧失理智了。这时的真诚还有么,还发挥作用得了吗?看了,只有一个法律的约束已经越来越不足够了。更重要的是让人们从本善的心里认识到和谐的重要性和好处,才能抗衡一系列的对人类文明的摧残和败坏。所以,大力的推行和谐这个理念,才是每一个人值得接受的,要从根本上认识,还需要我们以及后人的不懈努力。无论是什么国家,什么文化,什么政体。法律和利益的约束是肯定不行的,只有源自人类这个高级物种最真挚的灵魂,才能使一个国家和每一个人真正的腾飞!1200字以上 高一 应用文
-
在感恩中成长——读《雾都孤儿》有感曾经有所抱怨,但总有一些值得我去爱——读后小感雾漫伦敦,奥利弗纤弱的身影仿佛还在街道徘徊,悲惨的身世和经历无不让每一个人为之动容,从被收买到逃离再到贼窝,奥利弗受尽了折磨,他也曾抱怨上帝的不公和世道的阴险,可是他没有哭泣,他很阳光、很友善,他用自己的善良感化了贼的老婆南希,他憎恶偷盗,在被迫去偷盗时,他冒着被误会的风险去告诉主家,奥利弗善良地对待着每一个人,即使是身患重病的小偷,奥利弗也把自己的那一份粮食送给了他。付出总会有回报的,在经历了种种磨难后,奥利弗终于找到了他的姨母并得到了遗产,他不再是孤儿,上帝的天平终于倾向他那边了。完美的结局令人欣慰,雾都孤儿已找到了爱,他的成长是坎坷的,正是因为他有一颗感恩的心,人生道路不再艰难,阳光变得灿烂,生活正因如此才变得快乐。我不像奥利弗一样有着悲惨的经历,但奥利弗却告诉了我一个谁都可以拥有,却谁都很难拥有的道理:哪就是“感恩”。生活是美丽的,花草树木,家人同学,都值得我去珍惜,去感恩,人总是在最困难时候才会发现,原来爱是那么伟大。总是埋怨每一个人,得到的是什么?没有。生命之所以珍贵,是在于可以用行动去帮助他人,像奥利弗一样,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即使他伤害过你,即使他抛弃过你,但只要心有感恩,伤害变成磨炼,抛弃变成自立。借得大江千斛水,研为翰墨颂师恩。这也是一种态度,乐观向上的态度,在人生道路上有鲜花、有荆棘,只要有感恩的心,一切都有很美,前路再困难,总有阳光和清风。成长需要感恩,就如同种子一样,没有胚是无法成为健全的鲜花的,你我都是“雾都孤儿”,家人、朋友给我们关爱,我们应该去感恩,哪怕是声“谢谢”,是一个善意的微笑,都如同那一缕清泉,荡涤心灵的污垢,滋润至善的人性。大雾散开,阳光洒向伦敦每一处街道,雾都迎来新的一天,散去的雾里有着爱的味道。650字 二年级 应用文
-
读《雾都孤儿》有感十一长假,我妈妈在新华书店给我买了一本《雾都孤儿》的书。我深深地被这本书的内容所吸引住了。一直要看到十点才罢休。本文记录了孤儿奥利弗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个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他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9岁就被送入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往伦敦,却不想被小偷过所骗,跌进了一个事先安排好的陷阱。由于遇到了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赞扬了布朗罗先生、露丝小姐、梅里夫人、的善良和热心。我想善良能战胜一切困难。也写出了奥利弗坚持不懈、勇敢、不怕困难、勇往直前的品质。令我最感动的是南茜,她冒着生命危险向布朗罗先生,露丝小姐报告了他们的邪恶计划,后来被杀害。我们要珍惜现有学习条件,和美好的生活环境。刻苦读书学习,用我们的双手和大脑,长大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将来回报社会。350字 六年级 应用文
-
《雾都孤儿》——有感在黑暗的世界里,也请保持一颗善良的心。——题记《雾都孤儿》一书出自于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之手,主人公小奥利弗是一个不明身世的可怜男孩。奥利弗一出生便没了母亲,由于他出生在济贫院,所以便不知了身世。后来阴差阳错走出了济贫院,被人领养,由于受到欺负又离开了领养的家。他听说伦敦很富,所以决定去伦敦,于是便碰到了费金、塞克斯等一伙坏人,小说有坏人固然也有好人,我相信好人永远比坏人多。这一书写出了当代社会的每一类人,有性情暴躁,两面派的班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阴险狡诈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这本小说告诉我们,无论在何时到要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350字 初二 读后感
-
《雾都孤儿》读后感这几天,我读完了一本书,名字叫《雾都孤儿》《雾都孤儿》是英国最大的小说家——狄更斯在1838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他的代表作之一。这本书反映了19世纪初英国社会最底层的生活,主人公奥利弗尔悲惨遭遇让我非常同情。他才11岁,却过着非人的生活,每天吃不饱,穿不暖,并且几次误入贼窝,但他没有和他们一起犯罪,宁肯受尽折磨也不和他们同流合污,并且用坚强的意志抵制坏人的威逼和诱惑,后来梅里夫人救了奥利弗尔并且好心收留了他。经过一段时间,奥利弗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文中主人公的年龄和我一样大,可是,和他相比,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但是我们却还是不满足,遇到一点小小的困难,就放弃,缺少意志力。我要学习奥利弗尔的坚强品质,克服一切艰难险阻,珍惜现在的一切,刻苦学习,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350字 三年级 读后感
-
读《音乐之都维也纳》有感今天,我们学一篇课文名叫《音乐之都维也纳》。这篇课文是说,奥地利首都维也纳是世界著名的音乐之都。它坐落在阿尔卑斯山北麓一个山清水秀,风景如画的小盆地里。维也纳是欧洲古典音乐的摇篮,世界上许多著名音乐家都在这里谱写优美的乐章,在这里渡过自己的音乐生涯:维也纳是一座用音乐装饰起来的城市,在维也纳很多花园的草坪都被剪成音符的世界。在维也纳很多街道,公园都是用音乐家的名字来命名:维也纳几乎一天也离不开音乐,人们在散步或在公园都可以听到许多嘹亮、清脆的音乐。读了这篇课文,我才明白为什么维也纳会称为“音乐之都”。在这里随时都可以听到悠扬的音乐。假如我家都住在维也纳就好了。早上有激昂的音乐把我吵醒,那我上学就不会迟到。晚上有摇篮曲哄我睡觉,这样就可以养成早睡早起的好习惯。在维也纳整天都沉醉在悦耳音乐之中,这样的生活想想都觉得幸福。350字 五年级 叙事
-
孤儿家庭,本应该充满欢笑,可是,他的家庭却充满了泪水;家庭,本应该充满幸福,可是,他的家庭却充满了悲伤;家庭,本应该充满甜蜜,可是,他的家庭却充满了离别昔日的他,是多么的活泼可爱,天真无邪。可是如今,他却变得沉默不语,孤苦伶仃,再也见不到他往日爽朗的笑颜。他,成了孤儿我清楚地记得,去年七月十四日,那是一个恶魔般的日子,摧毁了他幸福的家庭。那天上完〈剑桥英语〉课,我们一路欢快地回家。刚分手不久,一声刺耳的刹车声和“啊!”的惨叫声。我猛回头一看,一个人倒卧在血泊中。随着“爸爸――”一声撕心裂肺、惨痛欲绝的哭叫声,我看清了,是他――我的同学。啊!他失去了世上唯一的亲人。真是晴天霹雳!刚刚还在说说笑笑,现在竟成了一个孤儿从此,他沉默寡言,陷入孤独无助之中,他失去了往日的笑颜,沉浸在失去亲人的悲痛之中。课间休息时,总是一个人坐在那个水泥台上,有时能看到他的脸上挂着无声的泪珠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让他变成孤儿?变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人指导老师:李枫350字 四年级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