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全九美_1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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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全九美
青春中,有那么多不完美,在岁月中,变得无悔。——题记
辛苦了几学期的九班教室的灯,在昨天,闪烁了几下后,还是灭了,灭的那般仓促。
坚持了几学期说好不离不弃的九班孩子,在昨天,难过了许久后,还是分了,分的那么无助。
似乎昨天咱们才刚见面,怎么今天就感伤到无言。
两年了。年华踏过了时光,孵化了忧伤。
似乎已经习惯了九班的老师,同学,习惯了小崔崔的耍宝,习惯了自己和萱姐的大叫,习惯了柳繁上课后迷糊的睡着,习惯了彼此的外号,习惯了下课后的喧闹。可,离开后,当一切都不再重演,“最美的九班,最美的青春,最美的花季”还算完整么?十全,九,美吗?
默契了。岁月崩塌了山河,难过了你我。
似乎已经默契了在看到“大树,小花”这类词语后会心一笑,似乎已经默契了老师从后门出现时的刻意坐好,似乎已默契了下课的闲聊,可,转身后,已经不在是昨日的喧嚣。中考悄无声息的靠近,压力也一步一步地逼紧,大概在以后看到“小花”“大树”这词忍俊不禁,别人只会觉得莫名奇妙。怎么办呢,我最亲爱的九班,我们的青春难道仅能铭记在最深的时光里吗?
伤感。当赤道留住雪花,眼泪融化细沙,九班还会重聚吗?
十全,九班最美。九班是最美的。九班永远是最美的!那间生活了两年的教室,那几位共度了两年的老师同学,都是最美的。为什么?那里承载,记录了我们最放肆的青春!
花好月圆处,往往最伤心。因为马上就要花谢和月缺了。相反,九,差一点,反而恰到好处,也许我们无力挽留时光,也无力感伤年华,我们不敢保证永远记住彼此,也许我们就是彼此生命里的过客,可,你们再也不会遇到另一个我,也永远不会再找到一个像咱们一样的九班。十全,无奈离别,少了一点,但,九,依旧是美的。没有离别的苦痛,哪能有相聚的欢心。
回忆,是一座桥,却是,通往寂寞的牢。越回忆,越伤感。
路过了两年夏日的炎热,到如今才懂得:那路过的不是夏天,而是青春!
一想到,一年后,夏日,梧桐花,再度落了的时候,九班,就会彻彻底底的分开,眼泪就莫名的有些激动。而面临如今已经分离的九班人,我们只能含泪带笑的对你说,珍重!珍重!我们的初中,在我们的九班,每一个都是不可或缺的。你们暂时离开了我们,但是九班永远属于咱们。不要觉得九班有或没有你无所谓。九班的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也许,离别,是人生的一壶浊茶,苦涩,但也同样必不可缺。十全,九,也同样美。
昨天的师长,今天您可安好?九班的成长是离不开老师的。对我们好的老师,我们这些看似没良心学生,心里可记得清清楚楚。老师们,我们永远是您的学生,九班永远是您的班,九班的孩子永远是您的学生!您们的眼睛,一定要注意,未来,九班的孩子一定会来看你,会来回忆儿时的九班。
佛曰:三千繁华,弹指刹那,百年过后,不过一碰黄沙。可是,九班不会,我们的青春年华,情深无话,光阴变化,九班永远是心中不灭的灯塔。心中有九班,那会有小小磕磕拌拌的九班,心中有九班,那忽高忽低起伏不定的九班,因为,九班是我们的另一个家啊!
回廊一寸相思地,落月成孤倚,背灯和月就花音,以是两年踪迹两年心。再回头,几成追忆几成痴。豆蔻年华,我们九班在这里凝聚,华灯初上,我们九班在岁月中明灭,月落无声,相聚,相逢,相知,便是缘。我们青春的十寸光阴,九班悄无声息的占去了九寸。可,这九寸是最美的,因为那年我们岁月如花。
初三:莫殇离洛
老师不在的时候
同学们,老师在你们眼里是不是一个拘束自由的象征!相信大部分同学都这么想,包括我在内,也这么认为。当然,不包括我们和蔼的周老师,可是,当老师都不在时,那是多么爽的一件事啊!
那天晨会课结束,老师宣布了一件事,今天中午老师都要去开会。耶!自由终于来了!我们表面上虽然十分镇定,但内心都难以平息心中的激动。
好不容易盼到了中午,老师果然没有来。这下可好了,原本规规矩矩的小兔一下子变成了一只只上蹿下跳小狗,教室被闹得鸡飞蛋打。讲话声、班干部的尖叫声、叫喊声响成一片。“咚咚咚”突然响起了奇怪的声音。原来是姜海荣这个纪律委员实在忍不住了,拍了拍讲台“安静!现在……”她清了清嗓子,“讲话或纪律不好的记名字。”这一吼可把我们镇住了,教室里瞬间安静下来,没人再敢吵闹。几位班干部看到这场面,才松了口气,好像终于把肩上的重担卸下来了。她们回到座位上,开始安心写作业。
你可别以为这下我们班彻底安静了,让班干部烦恼的还在后头呢。不到两分钟,一个同学由于没坐稳,连人带椅子摔倒了。这像一颗重磅炸弹,扔入班级中。“哈哈哈……”同学们一阵笑声,把教室又闹翻了。笑声好像一个个发条,此时又旋紧了,一松,小狗们又出现了。你和我说一会,我和他又开始讲几句。大家都像打了鸡血似的,教室被弄得乱糟糟地。班干部喊破了嗓子也不能阻挡我们打“远洋电话”的脚步。几个调皮的同学甚至学着班干部喊上两嗓子。班干部一见,立刻记上名字,他们就像泄气的皮球一样垂头丧气地做起作业。
“嘭”。突然,一个身影出现在教室门口,定睛一看,原来是周老师。我们的发条停止运转,教室又变得鸦雀无声,只等周老师的“审判”。“看你们对于玩很能见缝插针,对于学习应该也一样吧?把《晏子使楚》抄一遍,放学前上交。”说完,她的身影消失在走廊。
唉,老师不在的时候是很爽,可是后果也很“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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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美_1200字微风温柔的拂过我的脸庞,我不禁笑了下,原来这就是劳动的美。——题记劳动是什么?小时候的我认为劳动,就是在家打扫卫生。但长大后我就认为劳动是清洁工阿姨,警察叔叔们的辛勤工作,就是劳动。在烈日炎炎的夏天,人们穿着凉爽的衣服,喝着冰水,急匆匆的走着,女孩们打着太阳伞,皱着眉头,怕把自己晒黑了。而在这炎热的天气里,有一些人却依然穿着黄色的长袖,长裤,拿着扫把走在大街上。他们是“城市的美容师”,为我们打造干净的地面。让我们可以愉快的走在干净的大街上。他们不会为自己卑微的工作而感到懊恼。他们是骄傲的,为城市默默奉献着……在五月的初端,我依然如往常一样,走在放学的路上。看到一位清洁工阿姨,正在拿着扫把在扫着地面琳琳碎碎的垃圾,那位阿姨大约50多岁,头上的白发比黑发还要多,她短短的头发,更显出她的苍老,她额头的皱纹很多,还有些许汗珠,腊黄的皮肤,手指上还有很多老茧。她微颤的身子,总感觉不过一会会摔一跤。她看我盯着她,便冲我笑了笑说:“小姑娘,怎么还不赶快回家啊。”我过好一会,才反应过来,那时,那位阿姨已经走了。我的鼻子不禁一酸。看到她穿着黄色的长袖,长裤,在烈日中扫着垃圾。那时,我不禁想到,他们是多么的辛苦啊,在一个最底层的职业上不畏退缩,艰苦奋斗。他们的精神是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啊。虽然,清洁工的辛苦,感动了很多人。但有些人,还是不管清洁工的辛苦,乱扔垃圾。就像这位小轿车司机一样。就在前几天,我走在去学校的路上,听到“砰!”的一声。我回头一看,在马路中央,一个轿车司机,从车里扔出了好几个饮料瓶子,扔在了马路中央。我看到在我不远处的清洁工阿姨,急忙提着簸箕,拿着扫把,从马路对面跑到了马路中央,很多车都乱了,不知所措,都怕撞到了清洁工。而那个轿车司机却开着车扬长而去,毫不理睬。那个清洁工,急匆匆的捡起那几个饮料瓶,穿过马路。还不忘对那些司机道歉,我看到那副场面,心中愤愤不平,觉得那个轿车司机太没道德了。而那个清洁工也只是摇摇头,很无奈的又开始扫地。我在心中也极力谴责那个轿车司机。这样的人还真不少,在网上报道的相同案例一件接一件,让我觉得现在的人真的太不道德了,不珍惜别人的劳动成果,还制造垃圾。我们应该极力谴责这样的人。清洁工们虽然每天从事着又脏又累的打扫工作,而且工资又少,经常受到别人的鄙视,但他们的心灵是最纯洁的,最美的!如果没有他们,我们就不会有这么好的生活环境;如果没有他们我们,我们就不会有这么光洁靓丽的城市!让我们行动起来,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更加尊敬这些清洁工吧!让他们的那些美德发扬到全世界吧!劳动是最光荣的。初一:吴美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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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如此之美_12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容易被感动的人,一草一世界的佛语,就能使我花上一柱香的时间去回味;一滴在屋檐下折射出七彩的雨滴,亦会让我的心海漾起莫明的感动。然而,在那之前,我不曾料想,在我的人生中烙下如此之深的感动者,竟是一个疯子。那时,家乡的街道还不甚宽敞,弯弯曲曲的小巷中浸满了夕阳暖金的余晖,将放学的我的身影拉得老长老长。而我总是调皮地一步步踩着影子向前追,欢快的笑声在巷子里回荡,满满的,尽是家的味道。但,在巷子的一角,一堵顶着稀稀拉拉野草的破墙下,架着一间用破布、茅草和垃圾铺顶的棚子──这便是他的家。头发如鸡窝般又脏又乱,黑糊糊的脸上如杂草般的胡子在深陷的皱纹中滋长,经常冲小孩子傻乐,一笑便能露出他那被劣质烟草熏黄的大门牙和嘴角延着的口水。不过五十的他,看起来竟像古稀之人。不错,他是个疯子。我们小孩子都怕他,因为他冷不丁就会出现在你身后,拍拍你的肩膀或摸摸你的头──用那双掏过垃圾的脏手,然后朝着你嘿嘿的傻笑。于是隔三差五的,我们几个调皮的孩子便会“报仇”,拆了他的“屋顶”,甚至用小石子砸他,然后看他躲着叫着如遑遑的老鼠,事后却又继续冲你笑得春光灿烂。为此,我们挨过家长不少骂,于是对他更是恨得咬牙切齿,便仍旧乐此不疲地捉弄这个疯子。印象中,故事发生在一个雨天,泥巴路被雨一浇就散了形,昔日在路边闲聊的人们也早早撤了椅子回屋歇息了。深一脚浅一脚的,我斜斜歪歪地撑着伞,突然不知怎的就一个趔趄栽进了泥坑里。当时刚进巷子,我被书包压得死死的,竟一时疼得爬不起来,哭得再响也传不到街坊邻居耳中。正当我趴在冰凉的泥水中哭得上所不接下气时,一又有力的大手将我从地上一下子搀起来,抱到屋檐下,我定睛一看──是那个疯子,顿时惊得本能将他一把推开,挣扎着下到地上,警惕而恐惧地打量着他。只见他一脸茫然无措,紧接着眼睛一亮,伸手到他那破烂的口袋中使劲掏着什么……我一下紧张到了极点,他想干什么?掏枪吗?还是……终于,在我即将大叫呼救的时候,他把手拿出,伸向我,张开他那又黑又大的手掌,牚心中赫然放着一颗粒红色的糖果,我长吁了一口气,继而抬眼迟疑地看着他,只见他满脸堆满了笑,像是讨好,但又不全是,他干裂发灰的嘴唇咧了咧,含糊不清地说道,囡囡,吃糖……呆呆地,我站在雨中,竟一时说不出话来,只觉一股暖暖的感动瞬间在全身流淌……长大后,我渐渐懂事,也听说了他的一些故事,才读懂了他的眼神,他早年丧妻,一个人含辛茹苦将女儿抚养大,不想女儿成家后,却嫌弃他老年痴呆,将他抛弃在这个巷中,他虽然疯子,但对孩子的爱没变。无论是女儿的残忍抛弃,还是我们的恶意捉弄,都不能磨灭他秉持着的最本真的人性──伟大的父爱!每每回想往事,我总在猜测,猜测在万家灯火的长夜,他是怎样一个蜷缩在寒冷的棚内,在回忆与女儿的美好往事中,静静等待生命之烛慢慢在孤寂中走向熄灭,我也总在猜测,他的女儿在享受着衣食无忧的生活时,会不会梦见儿时与父亲的嬉戏。同样,我也总在猜测,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光里,会不会因为一个被他深深感动而接受服那颗变质糖果的小女孩,而增添一抹明亮的色彩……初二:墨宝宝120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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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夏。九黎。【四】_1200字1。谁的指尖滑过了千年的时光,谁在反反复复中追问?可曾遗忘,我等你用尽了我所有的哀伤,而你眼中却有我所不懂的凄凉。今生°苏府。。“姑娘啊,你这到底是怎么想的呀!”瞅瞅,浅夏一回家就耍小脾气了,苏爹爹倒是无可奈何。【浅夏可是把握着苏家的命脉哪。】“我没怎么想,是您想太多了。”浅夏倒是悠然无畏的样子。“孩子,我只想提醒你:黎澈是个好孩子,你别负了他。他为你付出的,是一辈子的代价。你懂麽。”苏爹爹说着,眼角竟出现了不易察觉的泪花。少女倾听至此,频蹙眉头,眸子里是止不住的忧伤。【浅夏:黎澈啊黎澈,你知我爱。我知你哀。而偏偏,是如此的伤害。】【黎澈:我只想给你最好的,却从未考虑你是否需要。这样的爱,太沉重了吧!】【苏爹爹:女儿啊,对不起。但这是你的命运,怪不得他人。】安府。安府每逢年三十总是说不出的冷清,任何方面都一样。包括小树林里的那口水井,以及水井边上那两棵发黑的参天大树,还有漫天飞舞的白色丝绸。“爹,我想娶浅夏。”“荒唐,休想。”【安爷从未说起,在心里却也是止不住的恨意。他恨,恨浅夏。这恨意,有着烧毁一切的力量。】【浅夏:当岁月无情的斑驳了三生石上的情缘,我又能如何改变宿命?于是,唯有放飞心灵深处相思的云,任其飘荡,慢慢覆盖在那一片寂寞的沙洲。】【潇黎:亲爱的爹爹,那是我爱的人呐!】2。时光,依旧孤寂,留下简朴的身影,与寂寞牵手,飘流于这场娇艳的循环。浅夏内心独白:往事是尘封在记忆中的梦,而你是我唯一鲜明的记忆。亲爱的黎澈,我深深地爱着你,从未嫌弃。多少恨,昨夜梦魂中,旧时枫树下牵手,走过惆怅的雨季,度过烦闷的黄昏,挥之不去的是淡淡的记忆,隐隐作痛的是不觉间蓦然的回首,谁悲失路之人,谁懂相思醉。夜阑珊,小院香径宫锦污,翠竹映水芙蓉月,红肥花下柳,绿瘦堂前竹,月引相思,思念随风,飘荡在夜里,吹灭辞去旧梦的残灯,轻轻拉起珠帘,偷来一抹浅浅的月华,与我同眠。与你的第一次相见,像极了与潇黎的会面。夕阳为我的美貌沉沦,美得不可方物。你站在安府小树林里的参天大树旁,黑亮垂直的发,斜飞的英挺剑眉,细长蕴藏着锐利的黑眸,削薄轻抿的唇,棱角分明的轮廓,修长高大却不粗犷的身材,宛若黑夜中的鹰,冷傲孤清却又盛气逼人,孑然独立间散发的是傲视天地的强势。你将我迷住了,黎澈。我不知道你是谁,但你说:这是今生最好的遇见。随后,消失不见。我回到闺房,脑海里不断浮现你我初遇的画面。是你听到我内心的想念了吗?一个黑影信步走到我身旁,那样的发,那样的眼,在漫天黑夜里如此耀眼。你坐在我身边,一遍一遍轻唤我的名字。我知道,我沦陷了。你摊开手里拿着的素色纱衣,缓缓为我盖上,怕弄疼我对吧!你是那么美好,在我的心上蜻蜓点水,泛起丝丝涟漪。那时,我十二,你十四。我们最美的年华。可是,当繁华落尽、时间破碎,我在落败的残花前看见了一地忧伤,所有海誓山盟终不及命运的一夕,转变繁华尽头皆是残缺。谁为谁守望天涯?谁为谁望断归路,又是谁为谁繁锦成花,散落成雨?我轻吟在心中不敢忘。在轮回之前最后许愿,是否有人用一分钟的等待,换得我一生的期许?无言的对白,你的眼睛飘起一丝尘埃。我十三岁那年的花朝节,你突兀地闯入我的视线,还是处变不惊的神情。手里还拿着那条断了的右臂。忧伤地看着我。待续……广东揭阳揭西县灰寨中学初二:李墨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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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的风景(九)_1200字我的童年是在山区走过的,我的家乡经济贫困,文化荒芜。我从懂事起便立志走出山区,要成为一个知识丰富、生活优越的人。于是我埋头苦学,当然,首先要考上一所大学。不怕穿得土气,也不怕吃得便宜,就怕破烂的事情占用我的时间,使我不能全力以赴的学习。上了高中,我来到县城,我拒绝那里的城市气息,对各种新鲜的事物我都不感兴趣,因为这些在离家之前都予以全盘否定了。我的目标明确而唯一:考上一所好大学。晚自习时,同寝室的同学呼我去逛逛街,我直接拒绝了,因为我要做作业。周六的下午没有课,有同学邀请我去打几杆台球,我以不会打婉言拒绝了。放个长假,大家都说去西山吧,玩半天,尽管我想去,但想到很多[复习必备 | 海量免费学习视频资源尽在“学而思轻课APP”>>>点击了解]知识还不扎实,英语单词还要背,而大家一齐走要浪费时间,所以就不参加了。自己找个空隙,一个人弛上山顶,出透一身汗,大喊几声,而后又回到教室,沉入题海。这样,我感到充实。我相信,有志者,事竟成。只要一路朝着前方的目标前进,目不斜视,专心致志,心无旁骛,必定能实现理想。路上的风景是次要的!功夫不负有心人,我考上了重点大学。大家都投来赞许与羡慕的目光,我很高兴。可事后,蓦然发现,我的友情离我是那么远,我的交际潜力是那么的弱,我的处境竟然有一些孤独,我并没有完全得到快乐。路上的风景,我以前忽略,然而此刻,我很需要。我很苦恼。而又有人告诉我,已往不可谏,来者犹可追,不要在叹息错过太阳的时候又错过了群星。于是,从我进大学的第一天起,我主动地与同学交往,参加各种活动,我要欣赏这路上的完美风光。我跟大家一齐出游,看杨柳依依,湖波鳞鳞,看秋雁南回,枫叶燃烧;我参加好友的生日宴会,唱起生日歌,用我不全的五音表达真诚的祝福;我参与群众的工作,不计较得失,主持我自己的工作,出策出力,支持朋友们的竞赛,为他们呐喊助威,我感到充实,同时感到快乐。虽然我也曾不知所措,但我努力使我自己适应,虽然我也曾迷失于路上的风景,但那份完美提醒我,还有伟大的目标,所以我感到生活充满了激情,始终有着憧憬!这天,我回忆从前,那高中生活也变成了此刻路上的风景,欣赏着它,我努力前进!当生活没有为我们带给足够的条件时,为了理想,忽视了路上的风景,无可厚非;当上天赐予我们充裕的时间与空间时,朋友,别忘了:路上,风光也无限!近、似远非远。刹时,惊讶与喜悦一时无法用言语来表达,那种给人周身的温暖感觉与灵动的美,让我陶醉其中,而忘记拉窗帘。两肘抵在窗台上,静静的看黄昏中的落日,落日中的黄昏。红彤彤的落日染红天边的云,远处的高楼、树木被落日的余辉映的神秘莫测。近日情绪一向很好,感受不到那种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遗憾与落寞,感受不到人生的迟暮而绚烂的忧思与凄美。落日的黄昏给人一种享受与安逸,身心陷入静的境地,遐想的空间。静静的体味自然的变化、落日的轮回,感受生命的升华以及对人生的思索。黄昏的落日,是一种浪漫、一种深沉,交织着太多的情感。看着黄昏中的落日,我没有一丝伤感、遗憾。很庆幸,在我的心中有一种期望,一种愉悦。庆幸自己还有一双能发现美的眼睛,庆幸自己能及时地发现落日的绚烂,庆幸自己能时刻欣赏人生路上的每一道风景。流连在黄昏的暮色里,忘记了拉窗帘,忘记了。【文章来源于网络】1200字以上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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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见南宫冥雪(第十九章)_1200字“喂,那个骑自行车的,你是我男朋友对吧。”秦岚对着南宫洛炎大喊道。“哦,是说我吗?”南宫洛炎回头一看,是个相貌很美的女孩。“对,你快和他说。”秦岚走过去推了推南宫洛炎。“不,我不认识你。”南宫洛炎冷冷的说。“你、你这人怎么这样。”秦岚脸很红的看着南宫洛炎。“你想做我女朋友?”南宫洛炎瞧了瞧秦岚那突起的玉兔。“对啊,但你先和这位大叔解释。”秦岚发现南宫洛炎对着自己的胸看个不停,脸更红了。“好吧,她是我的女人,请你离她远点。”南宫洛炎对着xx电视台台长说道。“你、你有种,看我叫人收拾你!”xx电视台台长发怒了,拿着他的ipone5s拨个不停。从一辆奥迪车上下来了几个穿着黑衣服的青年,个个拿着砍刀,脸上一条长长的疤痕,害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是黑社会。“给我打他,竟敢和老子抢女人,打死他。”xx台台长大吼。几个“古惑仔”拿着砍刀向南宫洛炎砍去,南宫洛炎轻轻一闪就躲开了,“你怎么这么快。”古惑仔头子惊讶的说。“是你太慢了”。南宫洛炎冷冷的说。一个飞身踢踢飞了一个古惑仔,古惑仔马上倒在地上。“给我上。”古惑仔头子大吼道,他根本不知道这个骑着自行车的人竟然这么变态。南宫洛炎脱下外套,露出了黝黑的肌肉,古惑仔们顿时看瞎眼,这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男人。南宫洛炎拔出腰间的三菱军刺,刺向了古惑仔头子,古惑仔顿时感到撕心裂肺的疼,这种军刺不至于要人命,但能让人流血致死,这也就是为什么三菱军刺很少见的缘由了。“我们错了,大、大哥,饶了我们吧,都是这个老头叫我们打你的啊。”古惑仔头子顿时下跪求饶。“哦,谁指示你们的,你们就杀了谁,如果我看见他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话,就要了你们的命。”南宫洛炎冷冷的说,便转身骑上自行车。“等等我啊,你不是我男朋友吗,把我带上。”秦岚对着南宫洛炎说。“好吧,真拿你没办法。”南宫洛炎看着秦岚穿的性感套装,感觉胯下有动静了,一件T桖,一个丝袜,配上一件透明色的外套与高跟鞋,让南宫洛炎招架不住。古惑仔们看着南宫洛炎的自行车慢慢的走了,便对xx台台长说:臭老头,你死定了,我们爆菊爆死你。”回到那个40平米小屋,秦岚销魂的站在门边,南宫洛炎看了看秦岚,发现小兄弟把持不住了,忽然秦岚没扶稳门框,正好撞向南宫洛炎,秦岚感觉被什么硬东西戳了一下臀部,南宫洛炎笑了笑。“你笑什么?”秦岚看着傻笑的南宫洛炎。“没什么,对了,小姐,你该走了吧。”南宫洛炎冷冷的说。“那个,好吧,你是我男朋友是真的吧。”秦岚21了,而南宫洛炎才19。“不,我不喜欢你,你走吧,永远别来了。”南宫洛炎更加冷漠了。“好,走就走。”秦岚的眼泪差点快要落下来,她不知道是不是这次无意的邂逅,让自己爱上了这个冷漠的男人。据记者来报,在xx公园发现某台长尸体,此人生前被后庭花数次,应是数次后庭花致死。“嗯,那女孩,好美。”南宫洛炎在公园看见了一个清纯女孩,长得很美,不像秦岚那么妖媚。那女孩在一个铁板烧摊子中买了几个铁板烧,然后和同行女孩一起走了,南宫洛炎走上前。“阿姨,这个女孩是谁啊。”南宫洛炎礼貌的问烤铁板烧的阿姨。“哦,你是说幻雅啊,她和我家黑子是同学。”铁板烧阿姨回答了。“那她在读那个学校?”南宫洛炎又问了。“她和我家黑子一样都在读神界一中(三)一班。”铁板烧阿姨又回答了南宫洛炎的问题。“哦,阿姨,你的这些铁板烧我全要了。”南宫洛炎说道。初三:南宫洛炎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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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世轮回_1200字楔子这里是玄黄大陆,大陆被分成了五个地域。其实大陆本只有一个,但有一次,世界的五大强者因为争夺一个神器,玄黄塔,而大打出手。当时如同世界末日一般,大陆被他们的力量分成了五块,分别是东西南北中五个大域,其中中域最强。而在他们争夺的时候,玄黄塔,不见了!这片大陆强者林立,大陆有许多家族,学院,宗门,还有帝国!其中北域有五大宗门,分别是神剑宗,丹塔,魔门,妙音阁,最后还有一个神秘的宗派,逍遥宗。已知实力最强的是神剑宗,第二到魔门,第三是妙音阁,然后到丹塔,因为谁也没见过逍遥宗,他们的宗主也没露过面,甚至连山门在哪都不知道,当初把逍遥宗算进五大宗门还是因为其他四大宗主出面,说是见过副宗主,听说是实力很强,所以才给通过了。魔门的都是修炼魔气,很是阴冷,而且魔门还分为了情欲阁,血炼阁,白骨阁,炼魂阁,最后是正统修炼魔气的是冥王阁。丹塔的都是一群炼药师,实力不是很强,但因为是炼药师,所以没人敢招惹。音阁的都是女子,修炼的是琴、笛子、箫、还有琵琶。东域有五大学院,分别是凌天学院,御兽学院,正气学院,天地学院,最后还有神霄学院。五大学院都是培养人才的圣地,所以历来都有宗门,家族,帝国送年轻一代的进去学习,还有一些实力不强的家族,宗门,帝国,散修,都会去参加学院,这些都是各大势力争抢的人才,所以每次学员毕业的时候,各大势力都会派人去五大学院去邀请佼佼者。西域的是五大帝国,有李家皇朝,刘家皇朝,杨家皇朝,欧阳皇朝,北冥皇朝。南域的是是神兽家族,其中有青龙,白虎,朱雀,玄武,麒麟五大神兽血脉。中域是所有强者向往的地方,这里有帝国,家族,宗门还有天灵拍卖行的总部,天灵拍卖行,在世界各地都有分部。天灵拍卖行据说实力最强,他们被当今大陆第一强者所庇护,不过他们的管事也很强,连大陆五大强者都不敢招惹,据说是一个预言师,通晓奇门遁甲,知晓过去未来,还是一个阵法师,不过听说这么一位强者竟然效忠一位少爷。中域最强的是五个势力,隶属五大强者,五大强者分别是被称为绝圣的洛绝,所掌管的是洛神族;然后是魔族的被称为魔圣的修罗,所掌管的是魔族,魔门是魔族的分支;其次是被称为妖圣的风无双,其本体是麒麟,所掌管的是神兽森林,南域的神兽家族也像魔门一样是其神兽森林的分支;还有被称为战圣的东方不败,所掌管的是东方皇朝,是一个帝国;最后一位是被称为剑圣的独孤九,是一名散修。中域还有一个杀手组织,也像天灵拍卖行一样在大陆各个地方都有分部,他们的王被称为杀手之王,听说重创过五大强者中的东方不败,只是并没有杀死,不过这个杀手组织也因此名动整个玄黄大陆,他们的名字叫死神。玄黄大陆的实力有严格的等级,分别是灵者,灵师,灵王,灵皇,灵宗,灵尊,灵圣,还有一个灵神。不过灵神那一等级从五百年前到至今,都没人能达到,据说最后一位灵神是叫做洛神,正是属于洛神族。这个世界还有一些丹药,灵药,功法秘籍,神兵灵石等天才地宝,它们也有分等级,分别是天,地,玄,黄四种。而那个大陆神器玄黄塔,则是不在这四个等级的行列,是属于神级。大陆还有一些尊贵的行业,有炼药师,阵法师,音师,解石师。顾名思义就是炼丹的,刻阵法的,解那些被密封的灵石的,而音师则是修炼灵魂的,音阁就因此成名,不过音师最难修炼,所以音阁的地位才在大陆不怎么高,音师被分为初看门境,百花齐开,天地变色,天人合一四个境界,而音阁的阁主才刚到百花齐开的境界,但也不容小看。初三:陈林浩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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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十九年_15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蒂落。荡漾在温暖的海潮里,我悄然降生。耶和华用七天时间创造了世界和苍生,那个美丽的女子却用一生来缔造着我的幸福,还有,我叫天葵,出生在北方的一个小城市。我想,生产的过程是顺利的,那时正值日夜交替,夕阳应该很安详地透过窗进来吧,没准儿那个场景真的像笛安描述的一般,和《乱世佳人》里媚兰生产的镜头差不多。小孩总是成长得很快的,就像雨后的春笋,呼啦呼啦地长大,转眼,当初妇产室里在护士双手中还像红色的小昆虫般蠕动的我,已经到了去幼稚园的年龄了,可以自由地去呼吸氧气这么生动的一样东西了,懵懂也好,淘气也罢,就算要离开父母,到陌生的幼稚园,小小的心灵,其实还是雀跃的。犹记得,那年的冬天下了很大很大一场雪。地面,屋顶,树梢,还有车盖上面都被涂上了一层厚厚的“奶油”,这个城市在转眼间有了一种童话般善意的气息,即使是错觉也是温暖的。当然,也包括我这个傻小孩。趁着其他小朋友不注意时,我会用指尖挑起小小的一点雪放在嘴里,虽然它与甜腻的雪糕有着本质区别,嘴唇像是被扎了一下,那样冻得生疼,我知道,那是雪花们在粉身碎骨。其实,老师们都注意到这样一个独立于群体的小孩的行为,她们不曾阻止,反而更热烈地讨论着,反倒是我想,真难为情,已经是半大不小了,怎么还在做这种事情呢?无惊无险地到了进小学的年生。在夕阳下,沉重的书包与矮小的我,歪着嘴,被定格在菲林的方寸间。往后当我再次翻出来看时,忽然觉得,夕阳真的太善良了,它谁都瞧得起,无论是照片里被它映照得闪亮的我,还是村里那条臭气熏天的断河,它也宁静地笼罩着,一点嘲弄的意思也没有。生平第一次的所谓绝交,发生在初中。五月吧,因为彼时一场大雨过后,无限清明朗然的阳光和云朵的阴影洒满了空无一人的教室,寂静的美,让我宁愿在那儿多呆一会儿,可是她走了进来,令我有一瞬间的无所适从。果不其然的是,我们从一个不愉快的话题开始,由沉默和僵持迅即地逼近争吵的临界点。于是我一言不发地把她送的手表摘下来塞回给她,几乎与此同时,她也铁青着脸转身便把它扔出了窗外……妈妈说我是个倔强的孩子。我不否认,高三毕业的那一年,当大家都因高考结束而狂喜激动,相约出外旅行的时侯,我好不犹豫地拒绝了。我想,我是不属于大家的吧!我固执地认为:好一个可爱的“大家”,每个人都可以理所当然地觉得自己不属于它,但是它总在每一个人需要的时侯默默地保护着他们。过去单纯的学生时代已经离我远去了,那个时代是属于我们,确切的说是属于我们的某一段岁月的。校园小径深处的那片绕在陈旧实验楼西侧的常春藤和点点的或红或紫的花,现在或许依存,校园或许依然拥挤,或许面孔已更,不过,天空却仍一贯的蔚蓝。那些原本美好得适合放在记忆里的人和事,竟然就真的被放在了回忆里,老实说,过去许多事总会在不经意间来到眼前。我仍会在以后的某个日子里,想起蜿蜒的回家的路,道旁挺拔的松杉,在黑夜里寂寞而忧伤的灯光。忽然觉得,自己眼晴里原来还有温暖的潮湿。往事十九年,那些从来不曾悲伤的坐在我身旁的各位,还有不曾快乐地坐在各位身边的我,说再见,都真的没有再见了。可悲地,在终曲人散之后,我才恍悟,原来再也不能回到过去的时光,才是真正的不快乐。灼热的眼泪使我柔软,我已经有很久很久没有这么柔软过了,一直不允许自己用这种方式示弱,但这次允许我在自己粗糙的文字里优雅的沉沦……暗暗地说给自己,丽仪,加油!湛江师范学院09思政1班高三:潘丽仪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