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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的一生一世,到头来,却只是我的一厢情愿。终是我错了。
一
“寒儿想娶妻子吗?”“想。”“寒儿,你想要她们中的哪一个做你的妻子啊?”母亲的手指在屋中数名美若天人的宫女面前晃过,满面微笑。却见一个好似流水般悦耳的声音答到:“不,寒儿哪个都不要。”我这才微微抬头,打量着眼前的人,这一看,便注定了我要为你沉沦。这是怎样的一位公子!面如玉般无暇,肤如凝脂,眼中满是纯洁,恍若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正想着,却见你正往这边看,看到我,你微微一笑,眸似星辰,眉眼弯弯似一轮月,我慌忙低下头,掩饰住脸颊边升起的一抹飞霞。却听母亲再次发问:“那洛儿好不好?”我突然一愣,紧接着把头埋得更低了,心中却满是期盼。悦耳的声音再次响起:“寒儿愿洛儿娶为妻,若得洛儿为妻,定当是护她一生一世。”我满心欢喜,为这句誓言,更为你。“洛儿愿意吗?”“君若三书六礼来取,妾当十里红妆作嫁。”我上前微福身子,眼中却是遮掩不住的笑意。心上人来娶,我自然愿意。
二
当母亲告诉我你是皇子,是皇上最疼爱的最小的儿子东陵寒时。我便知道,到时势必会有一场激烈的夺位大战。而我的母亲,皇上最疼爱的妹妹,定会起到很大的作用。若要与我联姻,便等于成功了一半。想到这,我的心便疼了一下:东陵寒,你娶我是为了王位吗?但很快我又恢复平静。无妨,我爱你,所以愿意陪你走过风风雨雨。
那天,城中遍是铺天盖地的喜庆的红色,我耳边满是欢快的奏乐声,一时间,我成了城内最令人羡慕的女子。但只有我明白个中滋味,心中苦涩,却又欣喜,红盖头内,我把眼睛笑成了月牙,泪水沿着月牙流下。那段时光,平静而美好。那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光,却也是我后来最不愿想起的时光。那时,你舞剑,我抚琴,琴声时而轻柔,时而急促;时而平和如在田园中生活,时而猛烈像在沙场上拼杀,而你亦是在我的琴声下剑势时而柔缓,时而猛厉。一曲舞毕,你突然对我说:“风洛,我喜欢你,从第一眼见到你,我的心便再容不下他人,你的一颦一笑,倾国倾城,众生皆为之折服……”是啊,我自是知道我倾国倾城,不知多少人只见我一面便把我惊呼作天人,不曾忘却我的面容,因此,我总是以白纱遮面,却又更添神秘,被人称为仙子。我只把那些人当作俗人,不曾想,你竟也是如此庸俗!心中苦涩更是平添几分,苦笑着说:“皇子是看中了这副皮囊?”“说的什么话?!我爱你,只因为你是你。”你有些急了,赌气似的背对我。“呵呵,洛儿错了,只是开个玩笑罢了。”明白了你的心意,我心中稍有释怀。“吾惟愿,一生一世一双人。”你柔声对我说。“我亦是。”我轻声答道。“我若为王你为后。”你对我许下誓言。我无言。自那以后,我也不再疑心你娶我的目的。你陪我吟诗,教我作画,我笑你则乐,我悲你则疼,你陪我游玩,任我任性……我是世上最幸福的女子。那时,我这样想。
三
幸福的日子总是短暂,果不其然,几个月后,几个皇子便开始了明争暗夺的夺位大战。你被父皇责罚,我便冒雨陪你一起下跪;你被几个皇子暗伤,我请求御医医治你,而我则在你身旁不眠不休几个日夜,直至你醒来;你伤心时,我轻声安慰;你快乐时,我与你一同庆祝……
四
后来的后来,你坐上了皇位,封我为后。可是,你一掌权,便选三千佳丽入宫。我无言,天下本就是你的天下,只是现在的皇帝不再只是我的丈夫。无妨,只要两心相近,再多佳丽又算什么呢?
时光似箭,自你登基以来,转眼已三年,而你没有踏入过我寝宫一步,连看也不看我一眼。我心中却也明白了几分:听宫女说,我娘家在朝廷的声望逐渐大了起来,群臣都惧怕风家,而我——风洛,自被人视为是这一切的源头,认为是我施了妖术迷了皇上。可笑!皇上打压我还来不及,又怎会被我施妖术?
五
我在你的眼中终是抵不上你的皇位,我真是愚蠢。那天,一名宫女慌慌张张跑了进来,大叫:“皇上来了!”我一时激动得不知说什么,只得胡乱扶扶发髻,描你最爱的青黛眉。待你来了,我满面微笑:“皇上万岁!”“万什么岁!风洛,你竟请巫婆在木偶后写上我的名字,在木偶背上扎满了针!你是何企图!”东陵寒一脸嫌恶的冲我大吼。我的笑容凝在脸上,本能的大喊:“我没有!一定是有人陷害!”怔了片刻,我明白了:呵呵,东陵寒,你真是我的好丈夫!到底是我眼拙,看错了你,你为了稳固帝位,竟要灭我,灭风家!你倒还真不惜自己咒自己。呵呵,只怕那木偶早已被你派人藏在了我寝宫!我若让人搜,必定能搜出木偶,那又何必多此一举呢?倒不如让我来落实了这罪名!倒也不枉你费那么一番心思。我轻声笑道:“呵呵,是我又怎样?我是巴不得你死,别再让我看到你这虚伪的脸。曾经的‘一生一世一双人’呢?曾经的‘护我一生一世’呢?是啊,你若为王我为后,你已利用完我,帮你夺得天下,你心已归别处,而我已成弃子,既如此,要我这后作甚?!你始终是王,而我这后不做也罢。“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口干了,心疲了,却句句是真心。”你!”你气的说不出话,显然料不到我会这样说。“赐死!赐死!给朕赐死!”“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赐死,想必你恨我入骨了,也罢,本就不曾爱过,何来的恨?”我依旧平静。说罢,我转身:“皇上请回吧,臣妾不送。”
这几日在寝宫,我怕是要把这一生的泪哭干,说不伤心,那是假的,后来,哭着哭着,就不哭了,再也没有眼泪了。我对着铜镜,抚着镜中人的脸颊,道:“这张绝颜,又有何用?竟无人真正的爱过你,也罢,生来就是这命吧。”“风起花落叶归根,风落花殇叶断魂。花开芳艳群雄争,花落无声无人颂。”吟着这首诗,我心如死灰。
六
几日后,圣旨果然送到,却是要我到断头台。怎么,死也要让我死得难看些,不得全尸吗?无妨,去就是了。到了那里,我却发现我风氏一族全在断头台上,恨恨的看着我。瞬间明白了。“跪下!”身后不知是谁踢了我一脚,感觉不到疼了,因为心,更疼。“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皇后风洛有意陷害江山社稷,故灭九族,朕念往日夫妻情分,废去风洛后位,赐毒酒一杯。”听不到公公在念什么了,只是看到族人仇恨的眼睛,仿佛我是什么污物。你真狠啊,连死都不让我死安宁,连死,都要让几千人恨着我,咒骂我,你狠。“斩!”只听这一声令下,几千个族人瞬间一命归西,血染红了天空,刹那间,遍地红色,我的眼,亦是红色。心中空落落的,平静,再无别的情绪。“风洛,该你了。”你笑着提醒道。“呵呵,你好,你真好。”我接过毒酒,一饮而尽,心中却是遗憾:你说,是你错了,还是我错了?不,你不曾错,错的是我。我不该嫁与你,不该爱上你,更不该把心交与你。终是我错了。
那天的天空很美,一片血红,曼陀罗花盛开,被血浸染,而我就在这血红中,低语呢喃着:“终是我错了。”一步一步,向地狱走去,不曾回头。
初二:张琳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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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声眼望一片绿,俨然回望那座城_3000字
声声望眼一片绿,俨然回望那座城
冷寂,冷寂,还是冷寂。
秋瑾抱着双膝,透过窗,神色呆滞的看着月。月光不甚皎洁,但在她的目光里,却分外的冷,好似刺在骨子里一般,月之帝国的月从来就是这样,高贵明艳。
“阿瑾,这么还不睡啊?”一道柔和的声音传来,秋妈妈轻移莲步,走到秋瑾身旁。
“没什么,我马上去睡觉。”她掀起被子钻了进去。
子夜。
“恋红尘愁相思似剪流水剪不断
慕红尘多烦忧等君归来
君惜娇颜吾盼君归君不来
但愁红颜为相见
坐卧青山与君饮
时若溪
回首盼君乘风来”
秋瑾听这妈妈低唱这奇怪的歌曲,一阵倦意涌上,便睡着了。
“阿瑾,倘若再见你爸爸一眼该多好啊。”秋妈妈的声音缥缈若纱,好似自语一般,分明动听,却似不存在。
1测试
太阳懒洋洋的照着这座小镇,显得温馨极了。
今天的人特别多,因为今天是月之帝国的魔法节,所有的孩子都有资格参加这个节日,他们要在镇上的大殿里觉醒魔元素,但只是个别的孩子,大多数的孩子没有魔元素,只能成为普通庶民,觉醒成功则能成为这片大陆的高贵职业魔法师,魔法师有十个等级,以品来分,十品位最高,但只存在大多数人的传说中,品之间又分为级,最高为九级。
不光月之帝国是这样,附近的星之帝国、云之帝国、风之帝国也同样是这样,至于魔元素,这有很多种,但也有很稀少的,如时间、空间属性,而两着混合的时空属性,就更是稀少,百年都不一定见一次。
秋瑾和秋妈妈并间走在一起,金色的阳光洒在她们墨色的长发上,使之凭添一份空灵。
“快看,这不是秋氏母女吗?难道秋瑾也来参加?”
“是啊,越看越觉得好看,你看她们这些年也不容易,要不是哥们儿几个去光顾她们的洗衣店,就不好过了。”一位大汉说。
“嘿,小心你家那母老虎收拾你,在外面沾花惹草,要不是人家够贞洁,又和城主关系好,对了你们说秋瑾不会是城主的私生女吧?”一位年轻人说。
听的前半句大笑的一群人,在听到后半句时,赶忙捂住同伴的嘴说:“你要不要脑袋了,这都敢说,小心”
大汉没还说完,大礼堂肃穆的钟声悄然响起,所有人都把仪态放端正,不敢发出半点杂音,全都恭恭敬敬站在一旁。
一位身穿大红色礼炮的老者走上前方,静静地坐在测试台的椅子上,老者约六旬左右,发灰的长发挡在额前,一双眼中充满了对平民的不屑,也难怪,魔法师身份如此高贵,在他们眼里,一切也都不过如此罢了。
“老夫冰城应城主之邀,特来此为11岁的孩童觉醒魔元素,请依次排好队,好现在开始。”
“第一个,李大壮。”闻言,一个身子壮硕的少年走上,把手放在水晶球上。
水晶球迸发红色的光芒,但并不璀璨,只是淡淡笼在水晶球上。“嗯,不错火属性,只是元素有些稀薄,好好努力定会不凡,下一个。”坐在一侧的冰河并没有太大的情绪波动,淡淡道。
之后的人也没什么特别的,甚至有的还不如李大壮,人一直在减少,冰河的脸上也愈见不满,但仪式也还要持续下去,最后,当日生三竿时,只剩下秋瑾和另一个女孩。
秋瑾与她见过几面,那个女孩叫贺玲,是镇上有名的梳装女,能把一个人易容成另一个人,少女长得并不如秋瑾漂亮,但乌漆漆的眸子深邃可爱,虽不貌美如花,但也是清秀可人。
“下一个,贺玲。”贺玲起身,冲秋瑾笑了笑,走到台前,把细白的嫩手放在水晶球上,水晶球开始无色,但几秒后,颜色开始飙升,最后璀璨无比,却又透着几分妖冶,如同夜空一般的黑。
冰城直接从椅子摔下来,瞪大了双眼,喃喃道:“天啊,这、这、这、这是极致的黑暗?真不可思议,好多年没出现过了,老夫都差点看走眼了,对了,小姑娘,老夫推荐你去帝国的帝都月都吧,那里你会受到最好的教育。’’直到最后,冰城才稳定下情绪,放柔声音问。
“不去。”贺玲坚定的说,说完便跳下高台,隐在了人群中,再也找不见其身影。
“真是个奇怪的女孩,下一个。”冰河没有过多的纠结,朗声道。
秋瑾缓缓走到水晶球前,把手放在其上,水晶球的光芒开始攀升,呈银白色,并不刺眼的光透出几分迷离,让人神往。
这一次又让冰城大跌眼镜,囚禁的魔元素是空间属性,但还不等他开口,秋瑾便下去了,这是秋妈妈吩咐其的,她也没多问。
如果让他得知,鉴定有误的话,不知道又会是何姿态。
没错,秋瑾的属性不是空间,而是时空!在目前的四帝国中,独有一人将其修炼成功,他是风之帝国的陛下,风燃轩。
与此同时,东阁家。
“哇,不愧是少小姐和少爷,魔元素都那么稀有,一个是风,一个是雷,好绝配。”一位少女羡慕说。
纳兰若兮盯着东阁月和东皇影夜,无不得意说:“姐是变异的水属性,才不怕你们。”之后在众人奇异的目光下,大摇大摆走了出去。
这时,墨家兄弟也测试完了,一个是毁灭属性,一个是创世属性。
而另一边的星之帝国。
“感谢女祭祀英明,恭迎光明之神降临,恭迎火神降临。”
星雪和小易对视一眼,笑了笑。
2神秘人
月之帝国,小镇。
小镇又恢复了以往的安宁,午夜在今天尽显神秘。
秋妈妈看着沉睡的女儿,露出一个笑容,这是一道道破风声传来,化作一道道身影,为首的是一名女子,曼妙的躯体掩盖在黑袍里,半透明的面纱遮住脸颊,冷冷的声音传出:“月无,十一年不见,没想到你竟变得如此凄凉。’’
“凉月,好久不见,没想到你竟敢直呼本殿的名字,谁给你的胆。”说到最后秋妈妈随手布下一个结界,只是谁也没看到其中夹杂着一串项链。
被称为凉月的女子没有吭声,秋妈妈看着沉睡的女儿,墨色的瞳挣扎了几下,半响说:“我可以跟你们走,但你们不要伤害秋瑾,另外,我要给她留些字。”
“嗯,快一点,陛下还在等着。”凉月淡淡道。
秋妈妈咬破手指,淡淡的在结界上勾勒了几笔。接着便跟着凉月一行人消失不见了。
第二天,清晨。
秋瑾伸了一个懒腰,起来却没有发现秋妈妈的身影,这时她看见了仅存的结界上的字:
阿瑾,我很高心你开始长大了,但这远远不够,希望还有下次见面,希望下次你已足够强,爱你的妈妈。
秋瑾早已泣不成声,但很快她收起眼泪,拾起了地上的项链。
上面刻着几个字:木纹花的祝福。
秋瑾记得,秋妈妈说这条项链要用魔元素激发,于是刚觉醒的她,便将魔元素输进去了。
秋瑾看到里面有大大小小几个空间,装着好多东西,她随手取了一件衣服,衣服便出现在了她手中。
昔日的人走去一个,只留下一人独自成长。雏鹰总有长大的一天,而那一天已物是人非了。
3开始修炼
秋瑾盘坐在床上,感受着周围的元素,缓缓将之纳入体内,周围的元素疯狂涌动,呈漩涡状围着秋瑾。
秋瑾的身体止不住颤抖了一下,随即恢复平静,秋瑾强忍着体内的刺痛,她明白如果现在不忍者,将来便很难修炼。
大约过了一刻中,这些元素才缓缓融入其体内,秋瑾惊喜的发现自己竟然突破了这层屏障,气息大约停在了一品一级左右。
她哪里知道,此层屏障的突破困难,论其原有还是归结在她的天赋和独具一格的某元素,时空元素之所以稀少,是有原因的。
一年后,小镇。
小镇又热闹起来,,不亚于一年前的那天,不亚于一年一次的觉醒,但地点却截然不同,这次在镇郊的大殿里。
每一年都开放,无论你是多大突破开始修炼的屏障。
殿中央立着几道人影,其中两道分外熟悉,赫然便是经过一年蜕变的秋瑾和贺玲。比起一年前的她们,现在的她们更强,这就是一年苦修的结果。
大殿的正中央伫立着一个年轻人,面目清秀,嘴上总带着几抹微笑,这就是夜城的城主,凌羽。
虽然他看上去很年轻,但实力却不菲,大约停留在八品一级初期左右,谁也不这道他为何停留在夜城,以城主的实力,参加月之帝国的皇家魔法师团不成问题,甚者还能当一个分团的团长,据说当年城主还参加过四大帝国的魔法大赛,但这些都无法考证,摆在眼前的是,年轻的城主在在位的十多年,为百姓做了很多贡献。
在秋瑾年幼时,她最喜欢的就是城主来家中做客,每一回城主都会带很多好吃的,,秋瑾曾偷问过他是不是自己的父亲,但城主只是一笑而过,说:你可以把我当成你父亲,但我没有你父亲那种实力,我只是你母亲的倾慕者,如果你父亲来了,我可就要被瞬秒了。
秋瑾从回忆中走出,虽然凌羽想把她带在身边照顾,但秋瑾谢绝了他的好意,执意住在家中,城主也没办法,只好顺从。
“秋瑾,贺玲你们谁先来测试?”城主柔和的问。
“我先来。”贺玲话语依旧简短,浅褐色的头发从原来的及腰,变得特别短,但却使整个人变得更有精神。
依旧是一个水晶球,这可与冰河那天用的大不不同,像他那种一把年纪,却只有一品九级巅峰,也买不起什么好装备,所以他就一直在觉醒殿的分堂当一名最普通的执事。
水晶球呈淡紫色,上面漂浮着淡淡的玄奥的文字,贺玲将手放在水晶球上,水晶球上的紫芒大盛,一道光柱漂浮在水晶球上,光柱一直往上攀升,但到了一个指定的位置便不再上升。
4惊艳全场与挑战
“二品一、一级。”报数的老者显然吓了一跳,都语无伦次了,他现在大约七十多岁,但也只有二品四级的实力,而贺玲只有十多岁,当然会被吓一跳。
“很好贺玲,看来你一年没白荒废,阿瑾,该你了。”城主柔和的说。
秋瑾吐了吐舌,把手放在水水球上,水晶球同样绽放出光彩,一点都不亚于贺玲,也停在了二品一级,甚至比贺玲更强大约停在一级巅峰左右。
月无,你和轩的女儿果真不一般,可惜他、他竟抛下你们母女,也罢,也许他真拥有传说中的十品,唉,以他逆天的天赋也不是没可能。凌羽在心里默默感叹。
“城主,我不信,我要会会这俩丫头。”一个大汉说。
“好,秋瑾贺玲你们可应战?”凌羽询问道。
“应!”两人不约而同。
在大汉的要求下,贺玲和秋瑾一起上,凌羽也十分赞同,毕竟两人虽然等级和大汉差不多,但毕竟没有修炼过技法,在魔法大陆上可不只靠修为,技法也同样重要,大汉可一点也不吃亏。
她们三人跃上打斗台,大汉首先释放出魔元素--火元素,率先展开攻击。
“火耀天舞—”
所有火元素向大汉涌去,凝成了高达数米的光幕,向贺玲迎去。
光幕下一秒住笼罩贺玲,而这时秋瑾也不见了。
5联合,二女破光幕
秋瑾感到周围黑黑的,原来是贺玲释放了魔元素,刚才秋瑾突然消失是因为她的天赋技能,--时空逆转,类似于一种瞬间转移,这种技能在空间魔法师手中可以说是神技,而秋瑾恰好很幸运,但这个技能的奇可不止于此,只是秋瑾现在暂且不能使出罢了。
“贺玲你主攻,我来辅助你。”秋瑾疾呼。贺玲淡淡的答了一声,便开始轻声吟唱。
虽然秋瑾听不懂,但她知道这一定是贺玲的天赋技能,每一个魔法师都有天赋技能,一般是一个,当而稀有或特殊的魔元素就可以携带两个,贺玲就有两个天赋技能。
“黑暗圣化,黑暗撕天裂。”贺玲完成了蓄力,发出了她仅有的技能。
黑暗圣化,短时间内提升属性和魔元素百分之二十,可根据使用者的实力决定时间和增幅。黑暗撕天裂,攻击技能,可以点破面。
贺玲攻击刚到,秋瑾便开始蓄积另一个天赋,空间牢笼。
光幕打破了,大汉眼中浮出一抹惊讶,还不待有所行动,一个球形光便禁锢的他不得动弹。
“秋瑾,放开他吧,你们赢了。”凌羽微笑的说,显然对两人的表现满意极了。
秋瑾得令后,便松开了他。
6
山西长治郊区十九中初二:墨雾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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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弦_2000字清脆的琴音叮叮当当像泉水般流淌着,淡淡的表情在少女脸上徘徊,只是,晶莹的泪珠打在琴弦上,一滴又一滴……一雨水从房檐上倾泻而下,打在一身白衣的少年身上,少年不禁打了个冷战。浅紫色的伞替他挡住了风雨,少年回头,紫色的蛋糕裙,栗色的长发披散在后,天使般的笑容,让少年不禁失了神。云汐浅浅笑着,将少年拉回现实:“哥哥,我终于找到了你呢……”少年,哦不,现在应该叫他云岚,狂傲的脸上涌起了一丝不屑:“你以为我会和你回去么?你未免也太自信了些!那个男人既然背叛了我妈,他就没有我这个儿子!”云汐仍浅浅笑:“哥你别这样,爸也是想为你找个妈妈。”“妈妈?我妈妈早就去了天堂。是你和你妈妈抢走了我的爸爸!”说完这些,少年决绝的留下了一个孤独的背影……二我,是云汐,爸给我转学到了这所学校,是希望我能找回哥哥。经历了上午发生的事,我突然感到哥哥是很孤独的,他认为我和妈妈抢走了他的爸爸。心不在焉的弹着琴,熟悉的曲目响起……只是,琴弦,断了。我头一次感到力不从心,这是不是代表着哥哥不会回来呢?第二天,我看着自己身上的校服短裙,紫茉说我真的很美,无论穿什么都有一种特别的气质,或许是吧,我只希望今天和哥哥的距离能拉近一点。扎起马尾,紫色蝴蝶发卡,一个乖孩子的样子就出来了。当我站在哥哥的同学面前时,我知道他们有些惊艳,但我的目光只追随着那抹高大的身影。“大家好,我叫云汐,云朵的云,潮汐的汐,请大家多多关照。”言毕,我轻轻额首,完美的礼仪让班主任老师点了点头。“云汐同学,你的座位在……”我抬起头对老师说:“老师,我想坐在那里。”指尖遥指处,是哥哥的座位。老师似乎皱了一下眉头,但还是说:“云岚,云汐同学是新生,平时多照顾她一下。”他只是皱了一下眉,乌黑的眼瞳中带着一丝厌烦:“好,我会‘好好’照顾她的。”三我的成绩一天比一天好,最后终于超过了班花琉璃。琉璃好像是喜欢哥哥的,我每次都觉得他看向哥哥的目光都不同。又下雨了。。。粉色草莓吊带,白色及膝雪纺裙,手绘帆布鞋,浅蓝折叠伞,我独自在一个孤僻的巷口等着哥哥。就是这时,琉璃带着紫茉还有一些平常喜欢腻在哥哥周围的几个女生出现在我面前,我看着紫茉,眼神冰冷。紫茉一脸淡漠,仿佛离我很远的样子:“你以为我为什么会做你的朋友,还不是因为想帮岚惩罚你……”呵呵……原来是这样……琉璃冷笑着站了出来,伸手将我推了一个踉跄,伞跌到一旁,她们冲上来对我又踢又打,白色的裙子跌坐在地上,沾了一身泥水,不经意间瞥到了远处,哥哥的身影若隐若现,可我仍能清晰的看到他脸上的笑容,满是嘲讽,我站起身推开琉璃,跑向哥哥,大声质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很好玩是么!!!”“嗯,是挺好玩的。”我在愤怒下甩了他一耳光,转身就走,走出不远,我渐渐失去了意识……冰冷的雨水中,少女的身影卧在冰冷的水泥地上,白皙的手死死握住胸口,身体不住颤抖……四再醒来,我已经躺在了我的寝室里,挣扎着起身,台灯下压着一张纸:汐儿:这是我第一次这么叫你,也可能是最后一次这么叫你。很久以来,我一直把妈妈的死加注在爸爸身上,更是认为是你夺走了我的家,知道昨天看到妈妈几个月寄给我的信我才明白了这缘故。我很后悔这个月来这么对你,我对不起咱爸,对不起你妈,更对不起你,我为我的任性感到愧疚,或许现在是我弥补错误的时候了。我去了一个我喜欢的地方,那里很好,别来找我。岚呵呵……我笑了……这样的结果不是最好的么……那脸颊上温热的液体是什么呢……五后来……就再也没有他的消息了……只是我偶尔也会幻想少年冷傲的笑容,期待他会在某一天出现在我面前,对我大声说:“汐儿,我回来了……”这也成了爸爸和妈妈的幻想……对着我的琴,《葬心》忧伤的旋律再度响起,琴弦被指尖轻轻拨动,泪水也下来了……清冷的声音响起:“喂……”我惊愕的抬头,阳光折射在少年不屑的笑容上。琴弦又断了……可他……却回来了……“啧啧,这么多年了,琴艺还是没有一点进步……”“别说这个,先说这些年你去哪了!”“额……这个……”“快说!”阳光下,两兄妹一边斗着嘴一边踏上了回家的路途……初二:糖糖雪妖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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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过_2000字这是两个女孩的故事,很普通的女孩,她们的故事却那么伤人。世界无限大,可惜错过,可悲遇见,如果没有认识,是否不会思念,如果没有相见,是否不会心痛,如果没有开始,是否不会结束,如果没有如果,是否回到现实,我来做一个梦,梦里两个女孩手牵手走在草原上,头顶一片天,脚下一片绿,只是,沙漏不会停,时光不会慢,一个女孩消失了,另一个女孩并未深感惊讶,因为自从她们在一起时,她就知道她迟早要找到自己的幸福,而她迟早要放开那只手,只是她的心会痛,因为她要一直孤独直到死去,她更心疼女孩是否会受到欺凌,是否会感到寂寞。有一次她偷偷去看了那个女孩,她发现那个女孩坐在男孩身边笑得是那样开心,一刹那她呆住了,喃喃自语道:“原来没有我,你一样可以笑得那么快乐啊!”下一秒她转过身,一滴冰冷的泪从眼眶滑下,溅到地上绽开纵然消逝。其实她明白,她都懂,那个女孩并不是因为找到了男孩才那么开心,并不是只有她才可以给女孩快乐,女孩并没有嫌弃她,也没有丢弃她,她只是在为可以心安理得离开女孩而找了一个荒谬的借口罢了,自我催眠着,她,已经不需要我了;她,已经不需要我了。其实心里明白女孩还是需要她去守护,女孩寂寞时还是需要她陪的,一切的一切她都懂。如果我不离开,会给你和他带来阻碍吧,会妨碍你与他的幸福吧,原谅我想保护你而离开“原谅我的自私与任性。”语音刚落她便缓缓走进了那片黑夜,只留下一滴泪的痕迹,那是她做出的最痛苦的决定,这是最后一次见面了吧,最后一次。她走进了幽深的隧道,预感将来无止境的循环着枯燥无味的生活,放开了女孩,她就只剩下一个人了,虽然她知道做出这个选择的是自己,但心还是会忍不住痛,原来对女孩的一切记忆成了一把把利刃刺激着她的神经,恍惚间她思考着自己对女孩抱着什么样的感情,答案是“我不知道。”这不是亲情,更不是爱情,而是一场不真实又痛苦的邂逅。另一边那个女孩正坐在男孩身边默默地留着泪,其实那个男孩早已死亡,刚刚女孩看到的仅是男孩的侧脸和背,却并未注意男孩的眼睛一直紧闭着。女孩将男孩扶到沙发上,温柔得抚摸他的发梢,感激道“谢谢你,陪我演这场戏。”缓缓站起身,对着刚刚女孩站过的窗口绝望地说:“原谅我的自私,只有这样你才能放开我去寻找自己的天空,再见。”语毕她打开门,安静地走了出去,并轻轻地关上了门,走到午后的悬崖边,跳了下去,多么美的天使啊,可惜她去的不是圣洁的天堂,而是万劫不复的地狱。另一边那个女孩突然觉得很不安,便折回去,一路的微风却让她感到极大的恐慌,拜托了,千万别出事啊!心里拼命默念着,女孩渐渐由快走变成了跑,有跑变成了狂奔。到达小屋时,门关着,女孩的手颤抖地握住门把,喘息着,呼吸紊乱,一点一点地打开门,看到的是男孩安详地躺在沙发上,女孩尽量平复气息,一步一步悄悄地靠近男孩,在还剩一步就能触及到时,女孩停住了,猛地往后一转,甩开门,冲了出去——为什么要骗我?我,我不想离开你,可,我不离开,你会被我束缚而不能自由,而不能快乐!这些借口只不过是在掩饰我的胆怯罢了,抱歉,我先放开了你,但我不会再放开你的手了,所以等着我,别。跑到屋后悬崖边,什么都没有留下,女孩眼眶湿润了,冲着悬崖下喊“别丢下我一个人!因为我只有你了!”几乎用尽全部的力气的女孩跪在了地上,暗暗啜泣,一阵阵和风吹拂她的脸庞,她的发丝,女孩失去了最重要的她,精神差点崩溃,但下一秒她面无表情地站起身,淡淡地说道“再见,不,再也不见(因为见不到了,再也见不到了。)她的心在滴血,来生我们不要遇见了好吗?因为我不想再错过你,但··那不可能,所以我们别再遇见了,这样我们就不会错过了。没有开始就没有结束。曾经女孩遇见了男孩,并得知他得了不治之症,活不了几天时,她便将他当成了知己,两人无话不谈,女孩在一次谈话间想到了她,于是忧伤地开口:“可以请你帮个忙吗?”男孩笑笑说:“可以,只要我能做到。”女孩深思熟虑地坐了好久,才开口:“请你陪我演场戏,让她能够离开我,去寻找她的幸福。”男孩看着女孩迷惘的表情,担忧地说:“我是没关系,可是这··真的好吗?让她··离开你真的··好吗?”女孩又陷入了沉默,良久,她吐出三个字“没关系。”是啊,只要她幸福就行了,其他的没关系····男孩看着女孩,可是你呢?你让她寻找幸福,那你又要何去何从?就这样女孩看到了她和他温馨的场景,在演戏过程中男孩渐渐闭上了眼,离开了,她为了不穿帮,只好调整位置,让女孩看不见男孩的正脸,并假装着很快乐,心里想着:男孩,我很残忍对吧,明明你已经··我却找你演这场戏,对不起。男孩并未怪她,因为在他看来女孩很善良,为了她牺牲自己的幸福,可是这样的她很让人心疼,而窗外的女孩看着这幸福的场景,心想着:你终于找到幸福了,可是我很心痛,因为我不能耽误了你和他,所以我会离开的,为了你的幸福,我会放开你的。初二:血红的侦探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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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人意料_2000字秋天已经到了,天气渐渐变凉,树叶落的满地都是。里夫斯穿着破旧的夹克在街上乱转,快要报废的鞋在树叶上踩得吱吱作响。他看见路边长椅上坐着一个穿的及其富贵的有钱人,心想:过去搭个讪,或许那人心情好,还会给我几个路易,那么我和莱尔的晚饭就有了着落,可怜的莱尔,嫁给我却受了这么多苦。里夫斯朝着长椅走去,就剩几步路时他说道:“先生,下午好啊!""里夫斯,真的是你吗?”“啊?!......哦,原来是你,普伦基!真没想到会在这见到你!”“是啊,我们上次见面好像在三年前吧。”“恩,是啊,见到你真高兴!”“现在过得怎么样?”“唉,自从上次和你分离后,报社便于我解除了签约,害得我到处奔波,也害的莱尔跟着我到处吃苦。”里夫斯的脸上露出了痛苦的神色。“哦,看来你过得真不如意,我手下有个职务缺人,是管理账目的,有没有兴趣?”“哦,那真是太好了,太感谢你了,普伦基。最近几年过得怎么样?”“还不错,上次任务完成得好,上级又给我升了几个职位,事事如意,可现在,公司给我放了几天假,我就赶紧回家准备把莉娅接到我工作的地方,可谁知道,利亚早就跟别人跑了,她嫌我不够关心她,唉,现在的女人,不是为了钱就是不愿过平淡的生活,你说,里夫斯,她当初也是一个挺单纯的女孩,怎么现在变成这样了啊?”普伦基渐渐激动起来,脸上露出失落的神色。“哦,莉娅一定会后悔的,放着你这么优秀的人不要,却更别人跑了,那是她不会看人。”里夫斯劝道。“而我,在这方面就要如意很多了,你看,我这么秋困潦倒,莱尔也没走,真是个好女孩,就是跟我受了太多的苦,真是委屈她了。”里夫斯抱歉极了。“哦,我可不信,说不定她哪天就跟别人跑了,不是我危言耸听,这种事还是要小心。”“不可能,莱尔肯定不会跑,现在说不定还在家里等着我呢!”里夫斯激动极了。“那可不一定。”“不信咱们去瞧瞧!”里夫斯来着普伦基就往家里跑去。里夫斯住在很破旧的屋子里,他们猛地打开门后却不见人影。里夫斯拿起桌子上的一封信读到:亲爱的,我也没有办法,你实在太穷了,连饭都供不起,我害怕哪天我们就会饿死,我实在受不了了,对不起,我和莉娅一起走了,她从她丈夫那里拿的全部存款够我们生活的后半生了,实在抱歉。署名:爱你的莱尔初二:马艳庆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9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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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伤_2000字一个女孩,在她小时候听见一个故事。故事很短,短的不能算是故事了。因为它只有一句话——“看过的故事里发生的事情,永远不会放生在自己身上。”女孩信以为真。于是她开始只关注那些只能令人忧伤的故事,每天都有大颗大颗的泪珠掉到书页上。女孩变得伤感起来。渐渐的她长大了,换上了厚厚的眼镜。却还是天天捧着那些另人的伤心的故事。一些男生被她的文静形象所倾倒,纷纷来追求她,可得到的永远是拒绝。“那些悲剧,我还没看完呢,我不想让它们发生在我身上。”她想。男孩们只好放弃地离开。“那不是他们心中的女孩”他们想。于是,女孩越来越自卑了。她开始不断地哭泣,却不知为何这么伤心。“为什么我看了这么多悲伤的故事,悲伤为何还是降临在我身上?”她不解。后来女孩老了,死了。当死神将要带她走的时候,她流着泪,问他她那个多年未解的问题。死神说道“那是因为,你还没有读到属于你的悲伤。”女孩有些恍惚,不仅是死神给她的答案。好像她听过……听过他的声音……那是在最初时……一个小女孩,隔着墙偷偷听到那个声音说:“看过的故事里发生的事情,永远不会放生在自己身上。”初二:王灏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45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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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做错了吗?_2000字大家都知道每个学生要遵守学校里的各种纪律,如果哪个学生违反了学校某种纪律,必须受到批评和惩罚的。白玉是某艺术学校的一名初三学生。有一天早晨,她骑着自行车去上学,骑着骑着,她突然看到一个小男孩坐在路边的草地上哭。白玉停了下来,把自行车放在了一边,急忙跑过去把小男孩扶了起来,她问小男孩:“小弟弟,你怎么了?为什么坐在这儿哭?”小男孩说:”姐姐,我迷路了,我找不到回家的路了。”白玉从她的口袋里拿出一张卫生纸,擦了擦小男孩的眼泪,说:“小弟弟,你别哭了,这样吧,你把你家的地址告诉姐姐,姐姐送你回家好不好?”小男孩高兴地说:“太好了,谢谢姐姐,我家住在朝阳区中南路23号,附近有一家医院。”白玉说:“那好吧,姐姐现在就送你回家。”她正要骑自行车把小男孩送回家,突然看到了手中的手表,她犹豫了,心里想:“现在7:50分了,还有10分钟就要上课了。如果我把这个小男孩送回家再去学校上学,肯定会迟到的,老师会批评我的,还会惩罚我的,我该怎么办呢?还是不管他了去上学吧!不行不行,如果小男孩没有办法回家,他的父母也找不到他,那么他的父母该有多着急啊!迟到就迟到吧!大不了被老师批评一顿。还是送他回家吧!”这时候,小男孩用手拍了拍白玉的背,说:”怎么了姐姐?”小男孩的话打断了白玉的思路,她一边说:”没事,我这就送你回家,不过,小弟弟以后千万不要一个人出来玩,你爸爸妈妈找不到你很着急的。”一边两脚踏着自行车向中南路骑去。15分钟后,白玉带着小男孩骑着自行车来到了朝阳区中南路,在小男孩的家门口停了下来。她把小男孩抱了下来,然后她拉着小男孩来到了门前。白玉敲了敲门,门开了,小男孩的妈妈出来了。白玉说:“阿姨,您好!”男孩妈妈指着白玉,问小男孩:“这位姐姐是谁啊?小伟,你怎么和她在一起呢?”小伟把事情经过告诉了他的妈妈。小伟妈妈听了,心里很感激白玉,高兴地对白玉说:“谢谢你,白玉,今天要不是你把小伟送回了家,恐怕以后我再也看不到他了。”白玉说:“阿姨,你千万别这么说,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小伟妈妈说“不管怎么说,我都要谢谢你,白玉快进屋坐吧,阿姨给你倒杯水喝!”白玉说:“不用了,阿姨,我得去上学了。”说完她再一次看了看手中的手表,已经是8点10分了。白玉摸了摸小伟的头,说:“小弟弟,以后千万不能一个人出去玩了,姐姐要去上学了,乖,听妈妈的话。”小伟说:“好吧,姐姐再见!”白玉说:“再见!”然后白玉踏着自行车飞快地向学校骑去。八点半,白玉骑着自行车来到了学校。她把自行车放在了教学楼前的一个停车棚里,然后背着书包三步并作两步来到了教室门口,此时此刻的白玉心里又紧张又害怕。白玉敲了敲教室的门,向正在上语文课的吴老师大声喊:“报告,老师!”吴老师有些生气,把语文书放在了讲桌上,然后点了点头,说:“进来吧。”白玉紧张的心情放松了许多,但是心里还是很害怕。她走进了教室,来到了她的座位前,她把书包放进了书桌里。这时,吴老师生气地问白玉:“白玉,你今天上课为什么迟到了半小时?”白玉把今天发生的事情经过告诉了吴老师和同学们。吴老师消了气,对白玉说:哦,原来是这样啊,你先坐下吧。”白玉坐了下来。吴老师问同学们:“同学们,你们觉得白玉今天做得对还是错?她该表扬还是该批评?”同学们开始争论起来,有的说白玉做得对,有的说白玉做错了,有的说白玉应该表扬,有的说白玉应该批评……赵兵站了起来,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学校有学校的纪律,班级有班级的公约。在《学校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班级公约》第七条明确规定:师生无论什么原因迟到,都要受到批评和惩罚。前两个星期,我因为迟到了10分钟,老师,你就罚我打扫一个星期的教室卫生。今天,白玉迟到了30分钟,比我还多迟到20分钟。如果老师今天不惩罚她,就是老师对她偏向和包容,对我不公平!”班长宋文文也站了起来,说:“吴老师,赵兵说得也不是没有道理。但是他是为了捉蛐蛐才迟到的,所以他应该受到惩罚。而白玉今天迟到是有错,但是她为了把迷路的小男孩送回家才迟到的。如果白玉今天不把小男孩送回家,她也不会迟到。但是,老师你想,如果那个小男孩回不了家,那么他的父母该有多难过啊!老师,你不是常对我们说,要向雷锋同志学习,多做好事吗?所以我觉得白玉今天没有错,她还应该受到表扬呢!”吴老师对赵兵和宋文文说:“你俩先坐下吧。”赵兵和宋文文坐了下来。然后吴老师对大家说:“同学们,请安静,我们来玩个游戏来决定白玉是表扬还是批评,好不好?”教室里立刻安静下来,同学们异口同声地说:“好!”吴老师说:“觉得白玉今天做错了,应该受到惩罚的同学,请举手!”有28个同学举起了手。吴老师又说:“觉得白玉今天做得对,应该受到表扬的同学,请举手!”也是有28个同学举起了手。面对这样的情况,吴老师也无可奈何。突然,白玉站了起来,对吴老师说:“吴老师,如果今天你是我,你会怎么办?”吴老师犹豫了一会儿,然后笑了笑,对白玉说:“我也会这么做的,那就算我一个吧!”初三:范俊锋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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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读后感2000字_2000字《项链》这篇文章最初的吸引,只不过是自己想借此认识“偶然中的必然,必然中的偶然”的含义。当然咯,我算是获得了丁点的理解,正如文中的女主人公,顺着好虚荣的本性,为了在一场突如其来的晚会上吸引到更多的注目和那作为穷人的可望不可及的尊贵,舍弃本轻易能获取的作为佩饰的玫瑰花,转而向有钱的女朋友借来一条钻石项链,然而不幸的是,晚会过后却离奇丢失(“偶然中的必然”蕴含其中,即项链的丢失是很偶然的事件,但借项链背后那虚荣心所造成的对人生的种种羁绊挫折却是必然的)。接着,在纯朴的丈夫的驱动下,借贷买了同样的钻石项链去归还朋友,并因此苦尝了十年艰辛的还债生活。可最后在一次意外的交谈中,得知项链原是一仿制品的悲剧结果(“必然中的偶然”是说,丢失项链是要偿还的,这是必然的。可偶然的因素是:项链不是真项链。这样的偶然在上帝那变幻莫测的手中,是无须感到惊讶的,甚至应该认为是正常的)。这是我最初想要探索的疑问。可作为世界优秀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在他所塑造的这个悲剧世界中又有很多发人深思的东西,尽管他并没直说。这是我乐于探讨的。首先,让我们把目光投注到男主人公的身上。他真诚乐观,尽管只是一底层小职员,例如文中所描述的在下班就餐时的心情:“哈!好肉汤,世上没有比它更好的…”。处处体谅怜爱着妻子----争取舞会的票、用本已计划好去打猎的钱为妻子购买舞会服装----以及对还债的无可置疑、勤勉工作以偿还债务等等。在我看来,一个真诚的人是无须置疑,可对人生来说,这还不够。曾看过这么一句话:“热情和理智是灵魂之船的划板与船帆。”真诚对于热情,就像是火与光,是孪生兄弟来的。而理智就是坚守和抉择----坚守自己的向往,舍弃让自己身不由己的事物。生命常体现在追求中,有追求的人害怕受到束缚更甚于害怕失去生命。因而,理智像一面帆,是不该让船逆向或是触礁的。男主人公缺失的便是后一种,相继而来的束缚,让浮躁取代宁静的心境。我不知道他的真诚乐观起着多大的缓解作用,即使能不痛苦,也是绝无乐趣的,毕竟人在忧虑中是很少有幸福可言的。其次,我预备冒昧地谈谈他的爱情。“若是不知道两人为什么在一起,那我也将无力去解释他们为什么分手”这是我对一个朋友与其女友分手中感悟到的。所以,我们得先看看《项链》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文中写到:“到末了,就将将就就和教育部一个小科员结了婚。”可见这婚姻是无奈的化身,而非两情相悦。正如萧伯纳说的:爱情不是慈善,不可慷慨施舍。我的理解是:真诚而又志趣相投,是所有幸福爱情的所共有的。正如托尔斯泰的www。99zuowen。com“幸福的家庭总是相同的,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同。”真诚,是心灵的开放;也只有在坦诚的两人之间,才配有感情。正像一个着了层玻璃的窗户,若是蒙了厚厚的尘灰,纵使窗外的世界美如仙境,也等同没有。志趣,就是人生的志向,就是生活的乐趣,抽象的说,即是一个人的精神寄托。在对方看来,这就是一个百花争妍的花园,它足以让人探险,引起无穷乐趣。我想,爱情乐趣便在于此。一个善良悦目的伴侣,是值得满足的,它能让两人很好地相处在一起。可要是这个伴侣同时也是自己精神上的知己,那无疑使得两颗心紧贴一处,不受空间的束缚。若是根本不属于以上两者之一,我想该做的是理智地避开。我不得不承认,爱情是很美好的,这是上帝那怪老头有意为之的。但美好的诸如亲情、友谊或理想、兴趣、自然、知识,对人生的意义是丝毫不逊色于爱情的。它们都同样地让人生变得有趣,对未来无限憧憬。只是这些需要一颗充实的心,而许多人却受欲念支配,让自己变得狭隘自私罢了。这没人可怪,有什么样思想的人便有什么样的生活!幸福靠的是心来感受的,并不在于拥有什么。只要是让我自私,束缚自由的,我都会敬而远之。我不想让自己的那颗感受幸福的心受到丝毫的损害。虽说我孤陋寡闻,还真未听说过追求幸福的人比追求身外之物的来得不幸福。看来得由那些常用拍脑袋做决定的人才能拍出来。此时在我脑海中还依稀可见:穷居陋巷,却有道可乐的颜回;不知老之将至的孔子;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最后,再以一个旁观者来看看女主人公----一个生得美丽却极度虚荣的女人----的人生遭遇。她的漂亮是天生的,是上天的恩赐,可她却把这份恩赐视为商品,不断地物色有权势、有财力的买主,但由于出身低微所致,幻想遭致破灭而不得不嫁给一位小职员。她的美丽成为她不甘寂寞、悲愁痛苦的根源。而那虚荣心就是症状。就我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精神空虚的人,缺少那份由内心而起的兴趣或伟大的爱所引导的追求。我不得不承认:一个活着的人,是不可能没有虚荣心,但一个懂得人生的人却不会被虚荣心主导。也许,我还太浅薄,故不敢冒昧对人生这个沉重的话题发表见解。不过,我还是斗胆引用思想家萧伯纳的话作为开头:“人生的真正欢乐是致力于一个自己认为是伟大的目标!”“伟大的目标”就是所谓的理想。有理想的人,即是有追求的人。那么,何为追求呢?在我思考这个问题时,最先做的是站到人生的高度上来俯视的,即什么样的追求让人生有趣、幸福。所以,我只是把理想看成是一件有趣又令人充实的事儿。接着这件有趣的事儿的可贵之处,是能调动自己的满腔热情,可怕的是这种热情是持续一生的,这就是我至今理解中的理想的价值:用热情来造就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人生。精神上能有所追求,生活上能有所自足,这样的人是幸运儿。是的,活得最好的人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六年级:爱情苹果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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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错.错.再据白拉近求商别证书铁易太斯格写间加参重熟对熟错?心若如空,空若如痕,痕自心伤,伤者累矣。再据白拉近求商别证书铁易太斯格写间加参重――文之题记再据白拉近求商别证书铁易太斯格写间加参重错,错的不是你,你没有错。再据白拉近求商别证书铁易太斯格写间加参重啪!我把门关上,背倚着门,心里默默悲哀。我低着头,披着的头发散落下来,看着被灯光射着的木地板,一切都静止。再据白拉近求商别证书铁易太斯格写间加参重我错了么?对阿,是我错了。再据白拉近求商别证书铁易太斯格写间加参重这几天我一直爬在电脑前,一回家就把书包仍在床上,然后就开始网游,在论坛里窜来窜去。我找,找着那种让我陶醉的歌。我听,听着从别人唱出优美的乐曲。我唱,我没头没尾的唱,唱着,再唱,一遍一遍反复的唱,直到我的嗓子干渴到发不出声音为止。在麦克风前我是那么的快乐,那么自信,那么不厌其烦。再据白拉近求商别证书铁易太斯格写间加参重我从来没有感觉到我是这么喜欢唱歌。我可以为了买一个质量好的麦克风来录歌把我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我疯了,我竟想当一个歌手。以前的以前只是喜欢唱歌而唱歌,现在我已经深深的陷进去了,我已经无法自拔了。再据白拉近求商别证书铁易太斯格写间加参重对,我错了,我不应该只想着唱歌,现在的我是以学业为重,不应该这么的不顾,我会改的,请你们理解我。爸爸妈妈,你们没有错,你们说我,但是你们没有错,是我错了。错的不是你,你没有错。再据白拉近求商别证书铁易太斯格写间加参重错错,错的不是我,我没有错。再据白拉近求商别证书铁易太斯格写间加参重啪!我把门关上,背倚着门,心里默默悲哀。我抬着头,披着的头发从我脸边划过,看着天花板那么苍白,一切都静止。再据白拉近求商别证书铁易太斯格写间加参重我错了么?没有,我没有错。再据白拉近求商别证书铁易太斯格写间加参重我唱歌,我喜欢唱歌,没有理由,喜欢就是喜欢。你们说不要把时间浪费在这些没有用的地方上,多看看书!我是机器人么?我不是,我不可能每时每刻都在桌子上写写写,虽然对我来说这只是一个借口。再据白拉近求商别证书铁易太斯格写间加参重我曾说我以后要以唱歌为生,然后后半生就来写作。而你们说我根本不切实际,你们说我那破嗓子能唱个么?你们说我没有天赋。我知道你们只是为了让我打消这个念头。但是,一个自信的女孩,不会就此放弃自己的梦想。虽然我知道很多人都有这个梦想,虽然我知道有点不切实际,但是我想,努力了,就会成功。这条道路很坎坷,没有多少人能走下来,但我没有放弃学业,我只是喜欢唱歌。再据白拉近求商别证书铁易太斯格写间加参重我没有错,喜欢没有错,梦想没有错,唱歌也没有错。错的不是我,我没有错。再据白拉近求商别证书铁易太斯格写间加参重错错错,错的不是我们,我们都没有错。再据白拉近求商别证书铁易太斯格写间加参重啪!我把门关上,背倚着门,心里默默悲哀。头和背是一条直线,我瘫在了地上,闭着眼什么都看不见,一切都静止。再据白拉近求商别证书铁易太斯格写间加参重我们错了么?没有,我们都没有错!再据白拉近求商别证书铁易太斯格写间加参重你们只是爱我,为了我的将来而为我担心,关心我。我只是喜欢唱歌,只是唱歌没有你们认可的道路,我只是想做我喜欢做的事,所以我们都没有错,错的只是上天没有让你们理解我,上天没有让我更成熟,懂事。或许是我的冲动,或许是你们的不理解,但我相信,我们并没有错,只要我唱歌不影响学习,只要你们理解我支持我,一切都没有错。再据白拉近求商别证书铁易太斯格写间加参重错的不是我们,我们都没有错,只是我们都需要改变。再据白拉近求商别证书铁易太斯格写间加参重再据白拉近求商别证书铁易太斯格写间加参重再据白拉近求商别证书铁易太斯格写间加参重再据白拉近求商别证书铁易太斯格写间加参重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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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_2000字社会?!本就无公平可言。别人已经替你走过的歪路,请你不要再走。——题记我还是想把这种感觉记录下来。我时常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像小我两岁的弟弟说教,瞬间的内容无非就是好好学习。我总是有一种颇为自豪的情愫,毕竟我是以过来人自居,仿佛自己很成熟。而今天,我是作为一个听者,听一个过来人讲诉他的经历,劝告我莫要重滔覆辙。他是高三下来的一名学生。在他高二的时候,在社会上闯荡了一年。十六七岁的年纪社会也并不放过。就是这一年让他从一个涉世未深的毛头小子成长为一个理性的大人。他说:别太天真,社会远比你想象中复杂。他说他是做销售的,用他的话来讲就是给公司擦屁股,通俗的说就是做一些运送安装维修之类的技术活。刚开始的时候他总是被安排去做各种各样的杂活。不能不做,因为你刚开始;没有报酬,因为你是一个学徒工。没有选择只能做下去。这项工作十分不容易,无论风雨雪晴,都必须一直不停的奔波,再不愿意也要硬着头皮去做,因为这条路是他自己选择的。许是刚开始的时候对新环境还抱着些许的好奇,所以无论多苦多累他都挺下来了。直到那一次——他说,那是个下雨天。早上六点就被老板喊起来去送货。十多件货物都挺贵的。因为下雨不得不用篷布遮盖,自己的手机也淋雨坏了,但他无暇顾及,因为一件货物的价格远比他的手机贵的多。他忙活了一天都没吃饭,知道是一天完工是老板请了顿饭。第二天早上,老板结算工资时,他一天的体力劳动仅得到50块钱。而什么重活都没做只是十分轻松开了一天车的司机的报酬却是他的四倍。他心有不甘。可也只能好声好气的问老板:“这给的确实有点少了吧?”他等到的答案却是:“你会做什么?你什么都不会做有什么资格讲价钱?!”他沉默了。他无言以对。夜里回到家像父亲谈及此事满是委屈,父亲只是淡淡的说了句:“孩子这就是社会一个你将来将要生活的社会。”他说,那天他想了好久。他想起那次跟人一起出去接单跑活“修空调”。其实不过是被耗子咬断了电线这样的小事却硬是被他哪位同事说成了电板坏了需要换新的这样的大问题。就这样本来五块钱可以解决的事最后用300元解决。他说起初他的想法和在座的我们一样,“十分坑啊!”可是后来所有经历的一切使他渐渐的懂得了“内幕”。那个同事有妻子儿女有一大家人需要他养。如果他最后只收5块钱,那他可能连跑一趟的邮费都不够。若他对任意一单生意都如此“仁慈”那他又凭什么维持生计呢?!这本就是生活本色。他说他工作的环境中大多都是未完成学业就出来混社会的人,也有一些是从技校毕业的人。他说他刚辍学时也偶尔会后悔。他问:“你们不上学后悔么?”他说,他们的答案大同小异,但有一个人的回答让他印象深刻。那个人说:“我曾做了十五年的大学梦。现在每当回想起来曾经的这个梦时。我自己都有点惊诧!不敢相信我曾经也是一个有这样一个梦想的人。”但是现实总是那么的残酷。他说,之前在学校的时候认为出人头地,有出息的含义就是考上一个好一本上一个重点大学。而当再次回到学校时,一年的社会经历使他的想法有所感官。并非只有考上好大学才能有好出路。只要是奋斗的人生便是精彩的,那是最有价值的!学校能够原谅的事,社会不一定原谅;老师能够原谅的事,老板不一定原谅。你将生活在现实社会,而不是网络虚拟世界和童话空间。是的,社会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存在。有人先你一步走了歪路,迷途而反,请不要再误入“歧途”了。学校亦是一个小型社会。身为学生,也相同于是社会上的公民。我们被学校上的各种各样的校规烧制着。一旦违纪,便会受到惩罚。慢慢的,我们开始抱怨这个“社会”以至于我们选择逃避——辍学。可当进入一个真正的社会时,我们又该如何逃避呢?努力学习一直是一个学生所面对的一个较之为永恒的话题。努力究竟是为了什么?我想答案已经十分明显,如同龙应台所说,获得选择的权利。努力获得选择的权利,只为了青春的梦想只为了诗和远方。当你拥有足够的成绩时,便意味着你多了选择的权利。但上学一定不会是白上的,无论结果如何,他都丰富了你的人生经历。大家都曾听说过清华北大毕业生放弃高薪工作而卖猪肉的事,同是卖猪肉,一个是十分平凡的屠户,一个是高材毕业生。他们又有什么区别呢?区别就在于高材毕业生会利用所学,经营生意直到最后开公司。而屠户却永远只能是一个平凡的屠户,因为他没有梦想,没有追求。梦想和追求是人人都有的么?答案很显然。是的。但是不同的见识经历决定了不同的梦想与追求。老班说,他的朋友中有混得不错的,也有混的很不好的。老班说,村里的朋友大多是未完成学业的,现在大多数已经娶妻生子,过着打工仔的生活。打工累的时候,就不想干了。当积蓄挥霍的差不多的时候,便只能再次背起行囊外出打工。周末时也会聚上一聚,几瓶啤酒,一桌麻将便足矣。师范大学的那些同学如今在全国各地当老师,混的也还算是将就吧。也有那么一两个朋友混的还不错。一个在北京有自己的公司,一个有自己的画廊,收入可观。老班说他们的生活不同是因为见识不同,见识不同是因为学历不同。其实说到底还是学习。迄今为止,我们也都已经走了十多年的学龄了。学习的重要性自然不必我多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每个人都做过梦,不过做梦和追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做梦很容易人人都会,而追梦这件事却是十分艰苦的,苦到可能你执着了十多年的梦也全会被偷去,然而只有吃尽这苦,才能尝到甜头。从小到大,我们也都听过无数感人至深的发人肺腑的演讲。那些演讲在当时也都在一定程度上给予我们一定的震撼。在当时,我们也一定都想着报恩孝顺,想着发奋努力。但是事后往往便又是似如无事人一般。让努力成为一种习惯,而不是一时的热血。当自己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咬咬牙忍一忍,问问自己:“凭什么我不可以?”当你真正熬过最煎熬的那段岁月时,日后回想起来的时候,你一定会感激当初咬牙坚持的自己。1200字以上 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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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草低见牛羊_2000字清风,悠悠地划过,带起了无际的草原,波浪般的青草,仿佛不堪重负,弯下了纤弱的身躯,恍然间看见一群牛羊模糊的身影。好一个“风吹草低见牛羊”!茫茫一片中,隐约间露出了一张清秀却又透露着稚嫩的脸庞,风轻轻地滑过了脸颊。慢慢地回味着嘴中那青草的苦涩,紧皱眉头、微眯双眼的我突然坐起,猛地吐出了嘴中的青草,朝天大吼:“***憋死了!”突如其来的声音打破了这一时的宁静,连远处那默默吃着草的牛也被惊动了,开始四处散开。咆哮一阵的我也慢慢地冷静下来,望着那已经重新空旷起来的草原,内心不由得一阵苦笑,好不容易等到这群牛聚集在一块儿,结果却被自己又给破坏了。重新倒入草原的怀抱,无奈的我又回想起了当初写生老师在我临走前时对我说的那一句话:“想要完成一幅好画,记得一定要做一件事:再离牛群远些的地方安安静静地躺下,闭上你的眼睛,听那风的呼啸,感受风划过你的脸颊,再去体会着远处牛的动静;等你能真正感受到时,情景交融,你才能生动地将那画面用笔描绘下来。”听上去就明显不简单,更可笑当时的我无知轻狂,不把这当一回事。在匆匆地道别后,我便踏上了这里的土地。第一次的到来令我十分兴奋,在这广阔无垠的大草原上,处处都透露着青草的清新,让人感到神清气爽,浑身上下焕然一新。兴冲冲的我按耐不住内心的激动,在草原上兴奋地“疯”了一天。只要你当时也在草原上,幸运的话就可以看见一个场面:一个小黑点一样的身影在远处的草原上乱跑乱叫,犹如一个小疯子般。疯玩了一天,自然是要办正事。再轻狂也不会傻到无视老师说的话,对于老师,我还是有基本的尊重。首先便是寻找牛群。第二天,我便按老师的要求,在广阔的草原上,如同无头的苍蝇一般开始了我的寻找。这一找可不得了,花了整整一个上下午!又因为是第一次做这事,饭菜也忘带,走了一会儿更是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了,所以在这当中一口饭都没碰过。好不容易摸索着回到了家,我都快饿死了,可还是没看到半点牛群的踪迹。满脸疲惫的我,在狼吞虎咽一番后倒头便睡。第三天一早,我便“全副武装”地出去,开始了新的一天。虽然这次吃足了教训,但晚上回来的时候还是已经“弹尽粮绝”了,却仍然没有收获。就这样过了四天,终于让心灰意冷的我在晌午时分找到了牛群。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哪!欣喜若狂的我差点“老泪纵横”,心中感慨不已。话说这第一步虽然是做到了,但真正困难的才刚刚开始:先是让气血方刚的我躺下来不动,去听那缥缈的风声,真的简直会要了我的命,更何况我刚才还因为找到牛群而狂喜,哪有那么容易冷静下来。硬是“自虐”了四个小时,最终还是不得不颓丧地回了家。接着一段日子,我便循着自己的记号找到牛群,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尝试......仍旧是失败......终于有一天,在愤怒的我疯狂地发泄下,那群牛被硬生生地吓跑了......那一刻,我体会到了从地狱到天堂,再从天堂重新回到地狱的感受,内心堪称崩溃。好在我毅力非凡,更是凭着那份执着再次直起了身子,继续去完成我的任务。随着时间一点点地流逝,我也渐渐开始适应起来,当中也偷学了不少“技巧”,比如你只需要去寻找一块风水草地,就一定会有牛群的身影。这一次,已经是出行的第二个月了。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想找牛群已经是易如反掌的事了。但真正的问题不在这儿:我还是不能体会到老师所说的意境。重新直起了身子,我打了个哈欠,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带着麻木的双腿,拖着沉重的步伐,一步一步缓缓地往回迈去。或许是疲劳过度的缘故,糊里糊涂的我竟然迷了路!再加上肚子的饥饿,我的头不免有些晕,双腿发软。在坚持了十分钟后,我还是撑不住了。顺着身体的惯性,我再次倒入了草地的怀抱,两眼渐渐的闭上了......沉睡中,我感觉自己像是跌入了无底的悬崖,就这么不停的下沉,不停地下沉,下沉......不知过了多久,我突然感受到了一阵风,一阵微风,轻轻地扶起了下沉的我,随着它拂过了我的脸颊,我仿佛又找回了那熟悉却又陌生的感觉。是的!这和当时风划过我脸颊时的感觉如出一辙!清风裹挟着我,带着我来到一片草原,牛群安安静静的吃着草。像是“隔岸横州十里青,黄牛无数放春晴”又好似“平川十里人归晚,无数牛羊一笛风”隐约间,我变成了一道清风,卷着十里的清凉,悠悠地划过牛群,划过草原——恍然间,我又成为了牛群中的一头小牛,一边吃着青草,一边默默地享受着清凉的风,过着平坦的生活——突然,我睁开了眼睛,慢慢的坐了起来,一副令人陶醉的画面映入了我的眼瞳:青草微微的摇摆着身躯,一片牛群正默默的吃着草,清风徐徐飘来,吹过整片草原。但我真正只注意到一个:在这一群牛中,一头小牛一直低着头吃草。清风吹来,便扑打着耳朵,显得十分享受。那头小牛像是感应到了我的目光,不紧不慢的抬起了头,一双朴实无华的眸子,与我那仿佛开出莲花般的眼瞳对视着——时间仿佛静止了......那一天,我画出了我一生中最成功、最生动,却又最朴素的画,我引用了一句诗作为它的画名:“风吹草低见牛羊”1200字以上 写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