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风多少恨,吹不散眉弯》读后感
寂寥夜晚,银汉稀疏,独自倚墙,手里的书慢慢放下,一时无言。眼前浮现出纳兰容若的面庞,想起他的那首木兰花: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心人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零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纳兰容若的前世,或许是一朵在佛前修炼过的金莲,贪恋人间烟火的颜色和气味,注定今生这场红尘游历。所以他有冰洁的情怀,有如水的禅心,有悲悯的爱恋。纳兰容若的一生,沿着宿命的轨迹行走,不偏不倚,不长不短,整整三十一载。在佛前,他素淡如莲,却可以度化苍生;在人间,他繁华似锦,却终究不如一株草木。
人人争唱《饮水词》,纳兰心事几人知,是的,他的出生注定了他是一朵人间富贵花,但他却有了沉静如莲的心情,纳兰喜欢的不是燃烧的炽热,而是烟花散尽的薄凉。从纳兰的成长,到他的绽放,他用他淡淡的文字,细腻的笔触,安静的描写着他的淡薄凄冷的一生。
他渴望的生活,是依山临水,在亭台赏荷饮酒,赋诗填词;是和一个妙龄女子偎依在轩窗下,相看明月。可是他注定又是孤独的,在繁华喧闹的舞台上,纳兰容若始终孤独地演绎真实的自己。他在台上指点江山,台下的人热情激扬,然而却永远无法有心灵的碰撞。 关于爱情,纳兰似乎是幸福的,那么美好的青梅往事,如流时光。在一起的时刻,总是太短。纳兰的情,在那些关于爱的岁月里,洒落一季一季的芬芳。携手泛湖,青梅煮洒,宁静的夜,她为他红袖添香,玉暖罗帐。只是幸福的时光总是走的太快,任是无情也动人,不完满的爱情才总是让尘世的你我苦苦追寻,找寻那份完满的感动。
只是他也是不幸的,一段段的美好,一次次的失去,纳兰的心里早已疲惫,在这滚滚红尘,他只想安宁栖息,做平凡的人,有平凡美好的爱情。
想起纳兰容若,心中总是有种淡淡的忧伤,可怜他的时代与命运的断肠,当生命走到尽头的时候,会觉得多年的跋涉,原来只是为了赴一场灿烂而又寂寞的结局。当我们看见眼前的桑田就是曾经的沧海,看到如今的世事就是过往的云烟,看到今朝的诀别就是昨日的相聚。其实,不过是将人间的一切撒手归还。
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
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观察日记——小蒜的生长》系列
10月1日星期六雨
国庆节放假的第一天,下了一天的雨,整天呆在家里,感觉闷闷的,心情一点儿也不好。不过,令人兴奋的事还是有的——我昨天才泡在水里的大蒜,今天,头上竟然就冒出了小嫩芽。白色里透着一丁点儿浅浅的褐色,大概有半粒米那么大。小嫩芽探出头来,像是迫切地想得到阳光、雨露的滋润。如针尖大小的白色的根也一簇簇地迫不及待地从蒜头底部跑了出来,都有两厘米长了,真是疯长啊!
我可爱的小蒜,快快长大吧!
10月2日星期日雨
今天,雨还是不停地下着,但好像大蒜的生长并不受天气的影响,仍然那样不可思议地疯长着。从昨天的观察一直到今天,还不到24小时,但大蒜却变化明显。我欣喜地发现:嫩芽的长度已经达到了一厘米左右,宽度也长到了两毫米。在嫩芽的中间还出现了一条不太明显的白色裂口。很想知道里面包着什么?会不会是嫩绿色的蒜苗呢?但我不能“拔苗助长”……根也长到了一厘米左右,数不清的根簇生在蒜头底部,白白的、嫩嫩的,像无数根吸管一样,在尽情地吸取水分。
小蒜,快快地长吧!水我管你够喝,相信你会用绿色报答我!
10月3日星期一晴
今天,天终于放晴了,大蒜好像在用它的长势来庆贺这久违的好天气。我发现大蒜的小芽最长的大概已经有两厘米了,它的宽度也飞长到了五毫米。原来,从裂缝里钻出来的不是我所想象的蒜苗,而是一根宽约三毫米的葱绿色小芽芯。其实,嫩芽昨天就开始泛绿了,只是不怎么明显。而今天大部分都变绿了,上面还布满了清晰的浅褐色竖条纹。那白白嫩嫩的根也差不多长到了两厘米左右。
真是惊人的生长速度!
10月4日星期二晴
今天,天气晴朗,我的小蒜依然生机盎然地疯长着。最长的小嫩芽已经长到了六厘米左右,嫩绿的小芽芯已经悄然地半绽开了。如果横着看的话,小芽芯绽开的形状就像一弯小小的月牙。最让我高兴的是,就连最“坚贞不屈”的那一个蒜头也吐出了新芽。它小小的,但居然是嫩绿色的。所有蒜头的根又长长了一截,估计最长的都快接近三厘米了。这些白白嫩嫩、细细长长的根直伸杯底,我感觉很像一根根动物的触须。
呵呵,我的“白胡子”小蒜,你明天会给我带来怎样的惊喜呢?我很期待!
10月5日星期三晴
今天阳光灿烂,大街上,鲜红的五星红旗迎风招展,人们脸上依然洋溢着过节的喜悦,我的小蒜好像也在跟着人们一起欢乐——以它那出人意料的速度飞长着。长得最好的那一个蒜头的长度已经长到了大概十一厘米,形状好像一把出鞘的宝剑。这根小芽芯比昨天更舒展了一些,但依然没有完全绽开。在它那半绽开的空隙里,我隐隐约约地看见了另一根新生的小芽芯。最“坚贞不屈”的那一个蒜头的小芽居然一下子就长到了两厘米半。它的生长规律与前两个蒜头不一样,它是先长出小芽芯并半绽开,再长出像襁褓一样的支撑芽。它长得飞快,好像想后来居上呢!根也长到了三厘米以上,它们越来越强壮,把蒜头立得直直的,再也不东倒西歪了。
我心里的疑问越来越大,小蒜,这清水里到底有什么营养,会让你长得如此神速?
10月6日星期四晴
金秋十月,秋高气爽,没有雨的骚扰,让人心情非常舒畅。小蒜也在抓住这个好时机继续它的生长旅程。生长速度最快的小嫩芽已经长到了大约十四厘米,它的另一根小嫩芽也长到了两厘米半左右,并和长的那个小嫩芽形成了一个y字形。生长速度最慢的小嫩芽依然保持着“力争上游”的势头,长到了差不多五厘米。它的支撑芽还是生长缓慢,长度最多不过三毫米。我想,支撑芽的营养会不会都被小嫩芽抢去了呢?大部分的根都长到了大约四、五厘米,它们在杯底迅速繁衍,不停地向下盘踞,好像在寻找更多的生长空间。
我不知道小蒜能存活多久,但我一定会细心地照料它!
重庆市沙坪坝区第一实验小学四年级:赵梦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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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风烈我看了西风烈,给人的感觉这是一部十足的男人戏。里面的四大名捕各有特点,豹子行动敏捷,智慧卓越。羊倌年少冲动,身手敏捷,藏獒嫉恶如仇,经验丰富,牦牛认真豪爽,力大无穷。刚开始,他们追踪刚刚杀完人的张宁和孙静,一路追踪,到了大漠。张宁是一个很普通的落魄青年,他在都市里常常打黑拳,因为赚的钱被别人骗了,跑去杀人。他没有四大名捕的经验和身怀绝技,只能带着未婚妻四处逃亡。他们都是都市里的普通人,张宁做一切都是为了未婚妻孙静,而孙静结束了一段伤心的婚姻,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悲伤。这个故事发生在渺无人烟的大漠,也从荒漠开始。张宁和孙静骑着一匹马,而四大名捕恭候多时,在沙漠某处追上他们,抓到了张宁和孙静,他们最后逃亡的希望破灭。四大名捕在刚开始显示了自己的身怀绝技。豹子心动敏捷,藏獒枪法准确,牦牛力大无穷,羊倌车技一流。刚开始的追逐只是打戏的开始。后面的惊险场面环环相连,几十分钟影片高潮迭起,非常精彩。随着音乐的开始,杀手麦高和阿诺出现,他们好莱坞似的装扮决定了他们悲伤而惨烈的命运。他们先是拿到了武器,枪支弹药,后来到了一处人家。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前一句是流浪,后一句是安定,有家。麦高说:我也去过维亚纳,冰岛,非洲,但不像你们是旅游,我是去杀人。之后,一家人被杀。他们利用卫星定位找到了四大名捕,导演表现他们时用了浪漫手法,也揭示了他们身上背负的使命,探讨杀手的生活。到了晚上,四捕把张宁和孙静单独关在一个帐篷,豹子在外面守着。黑夜一片寂静。这时麦高和杀阿诺出现,他们遭到了偷袭。在一片黑夜中,杀手诡计多端,四大名捕各展身手,枪战,十分激烈,杀手用的招数,声东击西,用了三十六计里的招数。他们是职业杀手,武艺计谋率高一筹,名捕步步为营。枪战过后,徒手打斗,在这里,四大名捕展示了他们的卓越计谋。豹子和羊倌是主演,他们分别与杀手打斗,第一次较量,杀手劫走了张宁。张宁拍了坏人的照片,麦高要他手中的照片和他的性命,张宁要求他们救出孙静。在这里,张宁受尽打骂,受尽酷刑,展示了一个男子铁骨铮铮的自尊。这就是他的命。夏雨转变挺大,演的真爷们儿。麦高答应了他。麦高对阿诺说:你不适合杀人,杀手杀人是为了钱,你杀人是为了恨。我从小随你爷爷学武,你回去找个人嫁了吧。在我看来,杀人不是目的,只是有目的的杀人。我只杀那些该死的人。在麦高严里,他也有一套生存法则,他也有自己的衡量标准。他是为了生存,为了钱,抑或劫富济贫。导演在他身上寄予的描述,对他的职业,他的讨论,很大程度上褒多于贬。很难否认,导演欣赏他的气节。他杀人不是最终目的,或许目的是XX,他只是有目的的杀人。而阿诺肯定是经历了一些情感的伤痛,一些失败的过往。在麦高和阿诺去拯救孙静的同时,他们遇上了又一次较量。骑马的藏獒和牦牛,在这里,他们没有战胜杀手。于是杀手开着车遇到了豹子和羊倌,上演了一场精彩的追车大战,生死大战。在追车中的爆炸场景,十分好看又十分惊险,险上加险。羊倌开着车,豹子跳上了杀手的车,杀手也聪明,在路中不断变换行驶,企图摆脱警察豹子,豹子命悬一线,最后得生。而另一边的羊倌被杀手的卡车追到边缘,整个车翻到,毁的不成样子。还好,人没有危险。孙静被杀手带走,藏獒身中一枪,他们调整思路。接下来,杀手把孙静带到张宁身边,接下来是张宁自救。这个男人,用鲜血和智慧和勇气救了他们。张宁宁愿接受法律的死刑,也不愿被杀手杀死,与杀手同流合污。他们找到了警察。麦高为了救出张宁独闯大漠派出所。在这里麦高和张宁长枪队短枪,他说:对不起,我没杀过警察,快点救牦牛。我必须救走张宁,这是我的命。豹子说:我也必须带走张宁,这也是我的命。他们各自有各自的命运。从开始,就注定了这是一场生死大战。逃出来的阿诺被羊倌发现,他们第二次正面单独交锋。职业杀手与普通警察交锋。这一次羊倌先受了他一枪,佯装死亡,打死了阿诺。在藏獒看来,杀手就是罪犯,没有好坏。为了避免无辜人死亡,豹子和麦高约定在外面单挑。麦高答应。在茫茫大雪中,两人各自有各自的态度。他们枪里的子弹没有多少,在拔枪时,一枪打中了麦高的脑袋,是藏獒开的枪。他虽躺在担架上,说:和这种狗杂种单挑,他也配。他们坐上了开往省城的汽车。杀手全死了。深受重伤的羊倌对藏獒说:师傅,这回我没有和她打。藏獒说好徒弟。西风烈,是一部十足的男人戏。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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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后感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长恨歌》读后感拈得一枝白玫瑰,却得浮生半日凉。唱罢一曲长恨歌,亦罢绵绵无相逢。壹你只闻到她的香水,却没看到她的泪水你有你的规则,她有她的选择你否定她的多情,她决定她的所属你嘲笑她美貌一生却一无所有,不配再爱她可怜你看不破这红尘滚滚你可以轻视她的好看与感性她会证明上海的那时是谁的时代唱罢一曲长恨歌,终是注定孤独的旅行但那又怎样哪怕心被爱的刀刃刮上千万次也要爱的尽随心意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贰她是王琦瑶,那个从19世纪中叶,从上海左三弄右三弄的弄堂里走出来的女孩——女人——母亲。瞧她的名字呵。字字里带有“王”,这是想宣告些什么吗?她想成为“王”!这“王”不是主宰世间万物,而是主宰她自己心的王啊!是啊,王琦瑶的一生是多么想要成为主宰她自己的那颗心的“王”啊!然,命运多桀,很多事是谁也无法预料的,当然,包括王琦瑶。说不上心中是该对她艳羡还是怜悯。艳羡她的那种“入人肺腑”“看过了就不去想,再看见还会再喜欢的,看不厌却不是丢不下的”的“好看”;艳羡她的一生竟有那么多的男人肯将心一丝不存地献给她;艳羡她的那颗敏锐度很强的心儿…然而,心中似乎更多的是怜悯,怜悯她似是生不逢时;似是来也空空,去也空空,唯有心房上多了几道疤痕。一页页地翻完这本书,我好似化为了那群白鸽中的一只,一只守护了王琦瑶一生的白鸽。我见证了她的所有所有!叁情人?掰了掰手指,从头到尾,有5个吧。这里面,有王琦瑶爱的,也有爱王琦瑶的;有两情相悦的,也有一厢情愿的。就像是一场梦,王琦瑶却自己都不知那时美梦还是噩梦。这场梦里,她也曾撕心裂肺地爱过。19岁那年,她把自己的人和心都交给了“李主任”。19岁,那本是花季,她却不要名分,甚至放下自尊,只因她爱的李主任,这个长她几乎要三旬的男人。却不知怎的,总觉这般爱像是一位女儿对父亲的爱——一种依赖。或许那时的王琦瑶要的是一个依靠,一种安全感。而不是恋人间的侬侬我我。另一位,则是独舟前行的程先生了。最后的最后,他跳楼自杀了。与其说是自杀,不如说是一种解脱。带着对王琦瑶的好,带着对自己迷惘人生的哀绝,带着永远不会被爱的人所爱的心,“身体触地的一刹那,他终于听到了落幕的声音”。程先生对王琦瑶的好,哪一件不被王琦瑶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可,她的心像是被下了药似的,偏不给程先生留一席之地。程先生与王琦瑶有两次大的别离。第一次别离,在十多年后终又相遇;而再次的别离,恐怕只有来生才能使两人相逢了。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萨拉,老克腊?在王琦瑶的这场梦里,她呓语绵绵,像是受了什么欺负似的。她被梦魇扼住了喉咙,永远迈不出那梦里的轮回。她的心,任凭在那轮回中甜蜜,楚涩,哀凄……她,愿意的。友人?和吴佩珍单纯懵懂,青涩无邪的友情。和蒋丽莉的无奈相逢,无奈永别。和严家师母的相见恨晚却也是各自留了心眼儿。和朋友一起,王琦瑶似乎一直处于上风,论时髦,论气质,谁也比不上她呀!她却是实打实地呵护着友人。她生来有一颗细腻的心,她能体察到男人的冷暖,她更能体会到女人的内心。像是一阵花香,王琦瑶总能变成朋友最爱的那种香气,顺着气管,被吸入心田。亲人?薇薇是王琦瑶生来唯一的寄托了。一是她毕竟是王琦瑶身体里掉下的骨肉;二呢,在王琦瑶心里,薇薇或许还承载着薇薇爸爸留下的星星点点的记忆。薇薇姿色平平,常常说话是不经大脑,又总是跟在别人屁股后面,她可算是淮海路上再平凡不过的上海女孩子了。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子,却嫁了户好人家,还随同去了人人向往的美国。这一切无法不让王琦瑶想起自己的一生。王琦瑶或许会想:长得好看顶鬼用?反倒是一生来去空空,更多了几丝倦意。这时,她的眼睑里竟对自己的女儿生出几许羡慕嫉妒恨来,却又是打心眼儿里地高兴。这个她一手拉扯大的姑娘就那样离开了。自己,再也不会有和她吵架怄气,为她烧饭捶衣的机会了。想到这儿,有些许辈出。薇薇,王琦瑶的唯一寄托去了,王琦瑶本来平淡的心更静如止水了。她的心里有一泓湖水,即便风吹雨打,也湖平如镜。肆上海弄堂之上的鸽群还在飞舞着,夹竹桃含苞欲放,那个本可安宁的夜晚被彻底地打破。书中第一次使用了“丑陋”来形容王琦瑶。一切,都没有岁月来得痛快。这东西,就是可以磨灭一切。美貌、青春,呵,在时光面前,那都是些什么东西?那个不安宁的夜晚,王琦瑶走了,她似是早就该走的,我的心里没有半丝悲凉。去吧!去寻你的李主任,去被你的程先生寻,去与你的蒋丽莉再聚聚。只是,不知道,你的女儿还会来送你一程吗?那,女儿的爸爸又会不会呢?一切的一切,化为一缕烟,这缕烟里,夹杂了太多苦恨怨仇。你若吸一鼻,必是呛得要死;你若吞一嘴,必是苦得流泪,连泪也要变成了苦的。可这算什么呢?王琦瑶这个女人不都闻过尝过了么?她竟没有被呛更没流泪。沉浸在这缕烟里,她微微地笑了,就像四十年前那张“沪上淑媛”的照片上一样的莞尔。只是,这一次,她永远闭上了自己的眼睛。伍回顾王琦瑶的一生,或许唯有悲楚二字可形容。五十多年吗,她有迷茫的时候,她一时被爱蒙蔽了双眼,步入歧途,那时的她,不为自己代言,没更像是在为那个迷茫城市代言,谁说那座城里,只有一个王琦瑶?可她的心里,却是着实希望为自己代言的,所以她选择了爱得义无反顾,哪怕毁了自己的一生。愿意实现王琦瑶的愿望——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1200字以上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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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后感近日晚上闲来无事,也无心聊天。搜索历届矛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来读,被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这个名字吸引,又看了获奖作品的短评,决定就看这部了。小说刚开始是关于上海的弄堂、闺阁、留言、鸽子的描写,虽然文字细腻,描绘得像工笔画,我还是看不起兴趣来。这样的环境描写,粗略看起来啰嗦、冗长,看得人头皮发麻。仔细的体会,你就不得不佩服作者笔力深厚,驾驭文字的能力超强。作者不惜用几章文字来进行环境描写也只不过是为女主人公的出场以及悲剧的一生进行铺垫。王琦瑶长得很美,偏偏出生于上海的一个普通家庭。这样的女孩不甘心做一个平凡的女人,心性高,又有着上海女人的精明,懂得利用自己的美貌以及同学吴佩珍、蒋丽丽的社会关系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为了跻身上流社会,当选“上海小姐”以后,不惜给一位高官“李主任”做“金丝雀”。就是这一决定和短短一年的情妇生涯,为她此生的悲剧拉开了序幕。也正是由于这一段短暂的生活,李主任给王琦瑶留下一个雕花箱子,里面装的金条成为王琦瑶在李主任死后物质上的依靠。王琦瑶和李主任之间没有爱情,他们互取所需。李主任看重王琦瑶的青春美貌和单纯,在王琦瑶这里他可以得到放松。王琦瑶看重李主任的权和钱,在这里她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上流社会的生活。李主任对王琦瑶虽然没有爱情,但是他却以自己的方式对王琦瑶承担着责任——他给她留下一箱金条,成为她以后活下去的一个依靠。康明逊——这是王琦瑶唯一爱过的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是二房所生,又是家中唯一的男丁,从小就看到生母受到大房的欺负,也因此学会了生存的技巧。他有生活情调,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却有着致命的弱点——软弱。王琦瑶和他同病相怜,日久生情。明知自己不能娶王琦瑶,康明逊还是与王琦瑶暧昧。得知王琦瑶怀了他的孩子之后,没有勇气与家庭决裂,甚至连陪王琦瑶上医院的勇气都没有。王琦瑶怕影响他的名誉,不惜抓有着苏联血统和共产党遗孤背景的萨沙来做替罪羊。为了这个男人,也为了给自己有个依靠,最终,王琦瑶生下了这个孩子,并将她抚养长大。从心底里王琦瑶不恨康明逊,因为她知道自己做过别人的情妇,没有资格正常的嫁做他人妻,也就没有资格怨恨。与王琦瑶有情感瓜葛的还有一个男人——程先生,这个男人是真正的爱王琦瑶,也有担当。他最先发现王琦瑶的美,并尽力的发掘出这种美。他给她拍照片并推荐给杂志社,还鞍前马后的支持她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当选上海小姐之后,疏远了他,投入有权势的李主任的怀抱。李主任死后,王琦瑶怀了康明逊的孩子之后,生活陷入困境,他尽心尽力的照顾她。就是这样一个真心爱着王琦瑶的男人,王琦瑶对他只有感恩,没有爱。像程先生这样的男人,想要的并不仅仅是王琦瑶美丽的躯壳,他要的是王琦瑶的心。当他知道王琦瑶给不了他想要的东西之后,在服侍王琦瑶做完月子之后选择了离开。在独自抚养女儿的艰难日子都过来之后,王琦瑶到晚年却爱上了一个有怀旧情结的年轻人——老克腊。这位老克腊爱上的是老上海的影子,王琦瑶身上正好有着老上海的影子。当王琦瑶提出用金条来换取老克腊陪她渡过余生时,老克腊选择了拒绝。这情形有点像当年李主任用金条来换王琦瑶的青春,可惜王琦瑶想错了,老克腊不是当年的王琦瑶,老克腊始终是一个要融入主流社会的男人,不会把自己的青春交给一位年老色衰的女人。于是,王琦瑶只能感叹:只有靠自己。想要有所依靠的王琦瑶,一生都没有什么依靠。亲情是隔膜的,在她最孤苦伶仃的时候,母亲对她也是一番刻毒的羞辱。辛辛苦苦养大了女儿,女儿对她也不贴心,从小就跟她作对,长大后随丈夫去了美国。或许,唯一看得见的依靠就是那一箱金条,这是支撑她活下去的一个念想和指望。到最后,长脚要抢夺她的金条时,她不顾力量对比悬殊,死死抓住不放,还想把长脚送进监狱,最终让长脚掐死了她。这个女人靠金条而活,最后又因金条而死。纵观王琦瑶的一生,没过过几天好日子,一辈子活在寂寞与回忆当中。她的悲剧是由自身的依赖性和软弱性造成的,她本来可以找个下层小人物过着平淡的生活,甚至她也可以和真心爱她的程先生结合。这些机会他放弃了,她一辈子都不放弃进入上流社会的机会,看看她后来交往的都是些什么人就知道了。与她交往的男人都是些有小资情调却靠吃祖辈产业过日子的人,当然这些人身上也就少不了软弱性,她也看清了这一点,所以对他们没有过高的奢望,自然也知道这些男人都是靠不住的。想依靠男人这条路行不通,最终想用金条来换取一个男人的陪伴也不可得,悲剧也就到了极点。小说取名《长恨歌》,可通篇看下来,没看出作者要表达的恨在哪里,或许作者是想通过一个女人四十年的人生经历来揭示社会的变迁对一个人的影响。王琦瑶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的美丽女人的悲剧,也是这个时代的美丽初一:匡修江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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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风多少恨,吹不散眉弯寒梅苍白如雪,暮冬的风又起了,扯碎了梅花瓣,零落无情。我来到这充满回忆的地方,听君诉,一生惆怅。(一)别有根芽,不是人间富贵花你生于帝王将相之家,你就像是一颗被群星环绕的明月,带着璀璨的光环,夺目而又高洁,你又如一枝梅花,在绚烂至极中,自守一份冰雪天地的清寒。你不喜人间的繁华,宁可独赏烟花寂灭的薄凉,也不要那燃烧的灿然。正如你喜欢的不是雍容华贵的牡丹,而是冷处偏佳的雪花,你说,不是我刻意偏爱雪花轻灵的模样,真的是它有自清冷漫出不可言说的好处。你追求的是生命真实的性灵,以及内心深处的柔情,你在众人艳羡的风景里,独自高雅洁净。华贵堆砌的城墙,高的太让人无法企及,只能远远地遥望,却终究没有几个人可以真正走进。只有你自己知道,这繁华的城墙里面,有一种世人无法抵达的荒凉和落寞。(二)错落年间,人生若只如初见时光的阡陌上,来来往往的人流,还有许多不知名的草木,乱花迷人眼目的时候,一个转身就已擦肩。命运像最名贵的丝绢,怎样的巧夺天工,拿到手上看,总透出丝丝缕缕的光,那些错落,是与生俱行的原罪。人生若只如初见,这句词,令人惊心。想这世间男女,从相逢到相爱,又从相爱到相依,多少人经得起平淡的流年?没有谁,可以断定自己的情感会一如既往,盛衰开谢,悲欢离合是轮回之道,你和我,怎么躲得过?爱情用来遗忘,感情用来摧毁,忠诚用来背叛,在时之洪流中起落,人心常常经不住世事煮熬。一切都存在变数。猜得着故事开头,却往往料不到最后结局。我们躲不开,尘世后那只翻云覆雨手。(三)触绪还伤,当时只道是寻常夜已阑,月华如水,你在晃动的烛影里渐渐睡去,白日所思夜入梦来,衔恨愿为天上月,年年犹得向郎圆是她深情的哽咽,她也是吹花嚼蕊弄冰弦,赌书消得泼茶香的灵慧人,于是琴瑟相合,“绣榻闲时,并吹红雨,雕阑曲处,同倚斜阳。”谁知,好景不长,她弱柳的身姿,嫣然的笑靥,往昔的一切已化入西风,生死之间是不可逾越的沟壑。死亡如同一场盛宴,你我都将赴约,她只是比你先行,所以挽留不住。谁念西风独自凉,落寞之意不加渲染透纸而出,当时只道是寻常,再回首已然人走茶凉,换了一番凄寒的景象。静夜思索,伤情凝望。你金销玉碎的悲伤,一直在我的命轮中驰荡,只是从前感怀的那些事,当时只道是寻常。800字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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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不散眉弯美丽的丁香花儿开了,片片紫色蔓延开去,一股略带苦涩的幽香飘散在空气中,弥漫在旷野里,似乎整个世界都被这股馨香笼罩,而你就在这片紫色中向我缓缓走来,还是像以前一般的随意洒脱,淡然清亮的眸子充满深情的望着我,我禁不住与你执手相看,泪眼噎喉,忘记了今夕何夕。午夜我从梦中惊醒,梦中依然是那片深深浅浅的紫,你还是当年的那个模样,仿佛一切都没有改变,禁不住泪流满面,令人心痛的时光早已经逝者如斯,可是你眉宇间的清朗依旧雕刻在我的心海,何曾有片刻遗忘,你,可知我在想你了吗岁月像一阵风匆匆逝去,吹散一地繁华,思绪在缥缈间穿越千山万水,只为前尘旧事,一场未了的相约。你我今生在时光中擦肩而过,漫漫长夜,我在寂寞里饮尽孤独,听微风在林间浅吟,听窗外细雨萧瑟。今生我为你山水佛塔,路上却还是把你弄丢了。记得那年的旷野上,也是丁香满地,奔跑间我的裙裾旋成一朵莲花,点点阳光洒落在我的身上,这一刻我看见璀璨的星光在你眼里闪烁,你双手合拢对我大喊:“痴丫头!傻丫头!疯丫头!我爱你!”我银铃般的笑声洒遍旷野,丝丝缕缕随风飘送。弹指红尘,宛若一梦,今生,你见或不见,我都会为你挥毫泼墨。今世,你念或不念,我都会为你描摹丹青。轮回中,千万次的回眸换得今生的相遇,纵使浮生若梦,年华流,我也会为你颠倒红尘,若以前世今生来衡量,即使千万年也不显得漫长。寂静深夜,那些被时光掠过的画面,可还会拼凑起往日的清浅足迹,岁月慢慢的沉淀,往日那些笑语呢喃在这暗夜中弥漫,此生,我只是你生命中的过客。是谁坐在菩提树下,细数一季又一季的轮回,低低的叹息,醉了时光,醉了流年。你可知道谁在烟雨红尘中以一曲箫音黯然销魂,繁华落尽,到头终成烟云,秋意渐浓,霜寒露重,轻声嘱托,愿君多珍重。我还记得你为我唱的那首读你,余音尚在耳边缭绕,你已不知何方。桌上那首九张机孤独的躺在那里,茕然低叹,我与它的主人已是天涯海角,从此萧郎陌路。咫尺红尘,我在寂寞中独自回味,潺潺的相思缓缓流过,微风起,吹不散淡淡的愁,蹉跎了一季花开,辜负了千年等待。此后我拿浮生乱了流年,朝朝暮暮,春华秋实,凝字为爱,守着寂寞不肯归来。今生为你憔悴若斯,只因前世一回眸,过去的终究过去了,如同落了一地的烟花,西风多少恨,吹不散眉弯。8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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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心是风吹不散的阳光阳光洒在脸上,温暖留在心中。古人云:“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具有乐善好施的美德,“达则兼济天下”,将博大之爱演绎得淋漓尽致。善心是风吹不散的阳光,温暖人心,造福百姓。他,白了头发,绿了荒山,他志在造福百姓,老骥伏枥,意气风发。他心向未来,为了给老百姓再造青山绿林,雨季植树造林,旱季巡山防火,从早到晚,四十年来走了不知多少路,吃了不知多少苦。清廉,自上任时起;奉献,直到生命最后一天。杨善洲老人将他对大凉山人民、对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担负于自己的肩头,用他善良的内心使山变绿,水变清,他让善心在大凉山传承。善心是风吹不散的阳光,尽管阴霾时有发生,不要怀疑,不要惊慌,雨过定会天晴。近年来,来自商业利益的驱使和诚信的缺乏,人类道德的滑坡,社会诚信问题严峻。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事件层出不穷,人们开始怀疑,人间是否还有温情在?当十八位路人眼睁睁看着汽车从小悦悦身上辗过再辗过,一个鲜活的生命在冷漠的目光中凋零,陨落,有人说:“小悦悦走好,天堂再也没有车来车往”。这些事件让人们为之寒心,为之无奈,人们不禁发问:中华民族乐善好施的良心,将遗失何处。当一颗美丽的钻石不再光彩夺目,我们可以聚成一块美丽耀眼的大钻石,光彩夺目,与日月争辉。是的,善心还在,人间自有温暖,我们再次为之感动,最美女孩刁娜舍身救助受伤女孩,青岛市民救助晕倒在路旁的八旬老者,“最美妈妈”吴菊萍接住坠楼女孩妞妞……这一切我们无不感动。善心是风吹不散的阳光,人类正因为有它,百姓才会安居乐业,国家才会繁荣。回溯历史,诸葛孔明有善良之心,“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他,不分先主后主,不为功名利禄,他用自己的善心诠释了为天下太平而战,为天下百姓、为国泰民安而默默付出。人间自有温情在,善心是风吹不散的阳光,纵使暴雨、阴霾,终究会被驱散,我们相信中华民族仍是一个乐善好施的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万众一心的民族。善心是风吹不散的阳光,阳光洒在脸上,温暖留在心中。800字 高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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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间我走过许多地方,听见过许多故事,遇见过许多有趣的人,见过许多美丽的风景。叹望过无边无际的大海,观察过山间路旁不知名的绚丽小花,欣赏过山深处从山顶落到山腰的瀑布,仰望过深夜皎洁月光旁一颗颗会说话的星星,但我唯独忘不了的美景,仅仅是母亲低头时透过渗着阳光的发梢瞥见的眉间那一抹温柔。微风吹,夏蝉在我耳边细声鸣叫。那是在五月,栀子花的香味从远处飘来,花香萦绕在我的鼻尖,迟迟不肯消退,似乎在催促着我起床。我眯了眯眼,听耳边厨房叮叮当当摆弄厨具的声音,我下意识往厨房看去,只见母亲在厨房忙碌的身影。她单薄的身躯系着宽大的围裙,我透过阳光看到了发梢眼边日益增多的皱纹和眼眸中日益消退的神采,鬓边一丝又一丝不断生长的白发,都越发显得苍老。我是有多久没有这样细细打量过母亲了,她与我记忆里那个光彩夺目的母亲大相径庭。我一边想着一边打量着母亲,我突然发现时间在母亲眉宇间留下了礼物——那一抹温柔,那是贤妻慈母的温柔。我像是被点醒了般,回忆起前不久的争吵,那时母亲眼中满满的疲惫,与现在眉间里的温柔相差甚远,母亲眼中的疲惫是因为我,眉间的温柔也是因为我,相较前者,我更喜爱母亲眉宇间的那一抹温柔,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我缓缓从床边坐起来,眼中满载笑意,向厨房的母亲走去,我解下母亲宽大的围裙,自然的系在我的腰间,我把满脸惊讶的母亲从厨房轻轻推了出去,‘今天呐,这早餐就由我来做,您啊就好好歇着。’说完我转过身看着满桌陌生的厨具和食材,我只能凭借小时候母亲为我做饭的记忆,一点点去摸索着,那些看似简单却对我来说困难无比的事,我只能小心翼翼的做着,我渐渐明白了母亲每日的艰辛,过了好久我才倒腾了一碗面,我慢慢的端到母亲面前,母亲的惊讶,欣喜,幸福都洋溢在脸上,刹那间,时间定格,我明白了母亲想要的不过是我帮她做做家务与她聊聊天罢了,母亲想要的也不过如此,就是如此的简单。原芳香醇厚的甜蜜萦绕您的生活主,愿我银铃般的笑声盈满您的眉间,愿我全部的祝福揉进您的心田!8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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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散的人作文我也为我是那叶,绿在那初春时节。秋风把我唤醒,我们的那些过去的事:过去的将来的梦,那些青春年少,那些无知的话,那经久不洗的校服,那升旗仪式下的私语,那冲去食堂的健步如飞,那熄灯后提防生活老师的心,如此,像什么,像刀?像剑?总之心里是被割了的。梦起那天,就在我和老王聊天时,不知怎的,聊到了先进,先进是怎的,听老王说,他下课是不开心的,这一点从文静那里知道过,老王说,他一个草稿本上都是我的名字。我呢?哭了?会么?我是不会哭的,秋风把我洞察得一清二楚,我不爱那秋风,它总会吹红我的眼。梦中他是一般高的,而他的体格,是我父母让我学的榜样。大家都喜欢他的小眼睛,小眼睛里装着大千世界,容不下那浮华,容不下那拘谨。一开始,我是不惮以敬畏的态度来看他的,因为刚来,他离我们好远好远,那是心的距离。他刚开始看攻心计,我成为了他攻击的对象了,晚上,他甚至抱着那书,对我说“我来实践一下这招”,招是书出的,我是被书教育的,师傅的招,我可接不过。郁闷,懊恼,一开始,就远了。记不清了,我们又好了不知怎时,但好的亦不过同学而已。我和他打乒乓球。他是打不过我的,越是这样,他越想打过我,我被孙冀教过,我把他叫我的全教给了先进,他也渐渐厉害了。偶尔我们也胜负难分,夕阳余晖流过,流走了树上的鸟,流走了短暂的昼,我们,却留了下来。我们打过一架,这是真的。起因是场误会。那也是我有且一次的经历,我真后悔,现在觉得也没啥了,彩虹不也有青的涩吗。人生总是这样,一边给了你个值得拥有的朋友,一边还要让你伤害他。初三,忙了。忙得那离别的日子都忘了。忙得天真,忙得可笑。一起玩的时间,也只不过在乒乓球台,而那是只有在课外活动才有的,体育课他打篮球去了。我们一起去辅优班,回来的路上,聊点东西,聊到了想去的高中,而今,你那不是骗我吗,我也骗了我。过客,不会吧,至少我们肯定不会。梦醒梦醒,心头余情几曾灭,风,吹凉了我的手,心却暖了,写在毕业那年最后两天,二零一二,绵长,久远。四川成都成华区成都石室中学高一:胡文旭800字 高一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