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是那一垂眸的温柔
早就想写写小郭和秀才的爱情了,只是,一提起笔来,却既感欣慰,又觉失落。
失落的是,那样的故事,也许已经不存在于现实世界了,只有在书中和电视上找寻。
欣慰的是,在故事里,小郭和秀才依然相爱着,无怨无悔。
小郭和秀才不是一见钟情的,甚至一开始,小郭处处与同福客栈的成员针锋相对。作为一个娇生惯养的大侠千金,小郭被迫留在客栈当杂役抵债,心里是非常不情愿的。
而秀才,也并不是一开始就对小郭悦然倾心的。他是一个既迂腐又节俭的书生,同福客栈已经让给佟掌柜了,为了自己的将来(譬如,进京赶考的盘缠,娶媳妇要置办的房产,家具等。呵呵,一个有责任的男人,总不能让妻子和他一起永远寄人篱下地住在客栈里啊。还有,秀才如此传统的男人,抱定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一定需要做点小本买卖养家糊口,养活几个孩子。),秀才过得很俭朴。他不赌博,不贪杯,安安分分地积攒着钱。
所以,当小郭要参加惠兰比武招亲的擂台,向秀才借了二钱银子用以交报名费,事后却又忘了偿还时,秀才计较起来了。他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吃不好,睡不香,一再盘算着如何向小郭讨回这二钱银子。要知道,他秀才除了祖上留下的一点地契和几十两银子这么点家产,就一无所有了。他需要在牙缝里省吃俭用啊!
于是,秀才行动起来了。他打手势,给暗示,连《二泉映月》都搬了出来,就是为了提醒小郭她还欠他“二钱银子”。
秀才最终是否有讨回银子,并不是我们这里需要深究的,重要的是,我们可以看出,在那个时候,秀才还未喜欢上小郭。因为,二钱银子并不是大数目。
但是,我觉得秀才在不知不觉中还是对小郭日久生情了。否则,即使他迂腐保守,也不至于迷信到因为白眉的一句话,就相信小郭是他的真命天女,重而将自己一辈子的幸福送到了这个女孩的手里。(毕竟,娶妻是一辈子的事。在封建社会,休妻的行为会毁了一个女子的一生,我不认为善良的秀才会轻易做出这么绝情的事。)
小郭是泼辣的,是豪爽的。虽然她是大家闺秀,但她的父母都是江湖中人。所以,她会大碗喝酒,会在不高兴的时候对人拳打脚踢,会对文绉绉的酸腐诗词不屑一顾。
会点花拳绣腿并喜欢龇牙咧嘴的小郭和手无缚鸡之力并儒雅文弱的秀才是两个极端。
但他们还是互相喜欢上了对方。
风风火火的小郭因此露出了小女儿娇羞的微笑,大大咧咧的她也学会了关心秀才的饮食起居。
而秀才对小郭更是一往情深。他将小郭的话尊如圣旨,言听计从,甚至小郭朝他吼,叫他“滚”,他居然就真的在冰凉的地板上滚了起来。
也许有些人会嘲笑秀才太没男子汉的血性了,但他确实是快乐的。
他愿意为小郭付出一切,甚至愿意拿出自己仅有的财产为小郭还债,以让小郭恢复自由身,全然忘了为自己的后半生考虑。
秀才这样的男人,视初恋为他一辈子最珍贵的爱情经历。如果初恋没有结果,他也许还会有别的爱人,但初恋的回忆对他无疑是刻骨铭心的,初恋女友在他心中的重要性远胜于生命中的其他女人。
这不是我一厢情愿的猜测,有事实可以证明。
小郭回家时,秀才将一根簪子插在了她的发髻上。那根簪子是秀才的母亲为未来的儿媳妇留下的,仅此一根,在秀才心中的珍稀可想而知。
可是,秀才却将这样一个能象征“唯一”的礼物给了小郭,而在当时,秀才并没有把握小郭一定还会回到同福客栈。他不知道下次重逢会在什么时候,他甚至没有要求小郭给予他承诺,承诺一定会回来,一定会和他在一起。他知道小郭出身于一个怎样富裕的家庭,如果让她长久在这个小客栈当杂役是多么委屈了她。
所以,他只是反复念叨着:“我也会想你的,每一天……”
苦苦相思的日子并不好过,特别对于那个有点自卑的秀才,他并没有信心肯定心上人是否还会回到他身边。
所以,当美丽温柔的无双出现,并对他含情脉脉时,秀才麻醉自己,就和这个女孩这么过一辈子吧。
他向追风介绍无双,将她称为自己的未婚妻。
只是,他的心就是无法遏制地思念着小郭。
千里之外的小郭,只需要一个消息,就能将他的心搅得分寸大乱,甚至当着无双的面失态了。
无双容貌秀美,性格温柔体贴,烧的菜美味可口,做的衣服穿起来舒适大方,“简直就是织女”(秀才语)
可是,当小郭回来时,秀才还是毫不犹豫地抱住了她。
尽管小郭会使小性子,会嫌弃他笨手笨脚,会勒令他给她洗衣,甚至会用排山倒海打得他无法动弹,叫苦无门。
“天涯海角,我都跟着你……”
面对这样一个愿意为她倾其所有,愿意为了取悦她的父亲而不惜受皮肉之苦的男子,“男人婆”小郭笑得绝美。
最是那一垂眸的温柔,怦然心动。
最暗的天空总有最闪烁的星星
人,生活在环境中,向着世界妥协,很多时候都不能随着自己的心意,所以,挫折总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但我一直都很安逸。
这句话需要一个时间状语,那就是“15岁前”。
很长时间以来,我都以为自己很强大,强大到可以控制自己的言行,自己的情绪。但是我错了,我所谓的“强大”只不过是因为我没有遇到一件可以击垮我内心防线的事情,当挫折来临时,我和众多人一样,只有崩溃。
现在的我常常暗自庆幸,如果没有她,我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子。
她牵着我,在操场上奔跑。她指着最亮的星星告诉我,再大的乌云也遮不住最亮的星星,因为星星是不会为乌云的遮蔽而黯淡的。她告诉我,最大的怀疑总有最渺小的自己,我喜欢以前自信的你。我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咬着嘴唇不说话。她轻轻地抱住我,告诉我不要强忍着,难受就说出来吧。我仿佛在那一瞬间失去了控制力,就像个无知的孩子,嘴巴微微一张,泪珠就滚了下来。我缓缓地蹲下来,用手环住膝盖,决堤的泪水诉说着我的不甘,充斥着我的绝望。她擦去我眼角的晶莹,告诉我,她相信我能变回以前的我。
我在初三,她在高一。我们之间有二十分钟的路程,我们每月见不了一次。但她还是在我身边,在每晚的“晚安”里,她都种下了一个影子,让我在梦里仍可以向她诉说。我仍旧在阴影里,上课时再也不发言,下课后再也不说话,我只觉得很累,连说一句话都觉得很多余。每每想起她告诉我,相信我能变回以前的我时,我都会默默在心里说一声,不,我不行。我看着这个喜怒无常的我,我看着这个再也不控制情绪的我,我看着这个崩溃到不能自已的我,我看着这个变得自卑的我,呵,自卑,这个原本和我不会有交集的词语,在我身上完美地体现了。我讨厌这个自己,这个常常露出冰冷的眼神和寂寞的表情的自己。她在得知我什么也不想做,什么活动也不想参加的时候静静地出现了,在她面前我永远都无法隐藏什么,我冲过去抱住她眼泪止不住地掉。她抱住我,告诉我,她相信我能变回以前的我。
她陪我走过了跨年,陪我走过了中考,陪我走出了自卑,陪我走出了难过……在无数个绝望的夜晚,我都会告诉自己,我可以,我是我,无论以前的我是什么模样,无论现在的情况又有多少不同,但我是我,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我一直记得我们跑步的那晚,我相信再大的乌云也遮不住最亮的星星。当我再次笑盈盈地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我高一,她高二。我知道,她,就是我心中最闪烁的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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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垂老去我发觉自己在犯一个很致命的错误,我开始把那些和我一样大,乃至比我大的孩子称为年轻的孩子,好像我已经年华老逝的样子,多可笑啊,在我发现这一点时我不禁笑出声来,然后我哭了,我才十一岁啊。地上就已经有了我的老去的痕迹了吗?那条痕迹又向前蔓延了吗?我才十一岁啊,我已经老了吗?记得以前看过《经历过晚年的孩子》,那个孩子被家犬咬到了手,他以为自己得了狂犬病,于是作了一些在他平时看来都匪夷所思的事情,那种好像已经融不进别人的圈子里的孤独,尤其是在别人都认为你融的进去,并且过的很好的时候。岁月自然地流逝,只有我一个人不知不觉地从他们中间脱离,而且他们幸福得谁也没有注意到我的消失。刻骨铭心的孤独。就像一个迟暮的人一样。以前做过一个测验,好像是测测你的心理年龄,虽然已经预料到了结果,可是希望果然还是永存的啊,果然啊,我的心理年龄已经远远大过了实际年龄。其中的差距大到我自己都都没有想到。是在什么时候的事呢?是在第一次察言观色的时候吗?是在学会了无论在多讨厌的人面前都可以“明亮温暖”的笑的时候吗?还是更早?我不知道,我也不会想知道。我已经老了,不是吗?年幼时,会为了让自己讨厌的人伤心,会在别人看不见得地方努力用功,熬夜熬到自己想象不到的地方,仅仅是为了让自己可以趾高气昂的从她面前走过,而现在呢?不一样了,我已经学会了对每个人笑。年幼时,最喜欢天蓝色,因为看起来纯洁明净,就像别人曾经评价过的我的笑容一样,是真的。而现在呢?不一样了,天空早已经不再纯净,她是灰色的,看上去像沧桑老人的笑脸。年幼时,会在神经时突然大笑,而且笑声古怪,会持续很长时间。笑到别人对我侧目而视,指指点点。而现在呢?不一样了,我笑的时候小心谨慎,会掩住嘴闭上眼,只是为了掩盖那讥讽的笑与鄙夷的目光。假的啊。年幼时,会天真的认为我是最可爱的,所有的人对我的笑都是善意的,友好的。会特意忽略掉那是不是真的。而现在呢?不一样了,我会去想他是真是假。是敌是“友”。不一样了。不一样了。不一样了。小学时最好的朋友在我面前指着我的鼻子说我变了,不再是那个小学时善解人意的,会纯净明亮的笑的丫头了。她骂一句,我就在心中加上一句,是的啊,我老了。后来我想,我就真的变的这么厉害吗?真的就可以让她不顾三年的友谊这样骂吗?那些默契的一起说的句子,那些手拉手一起回家的日子就抵不过一句“你变了”吗?我想我是真的老了。就在一晃神,一刹那。-------------------------9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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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仿佛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题记那是一个很长的故事。依稀还记得他还在我身边的时候;不,也许他从未在我身边过;不,他现在就在我身边。一、那时我们都还很年幼,不过是十六七岁的孩子。那天,他坐在我旁边的自己的位子,手里拿着手机,好像在发着简讯——那时拥有手机的孩子是那么少。他只是低着头,嘴角抹着一股不知意味的笑,纤长的手指在手机键盘上轻轻敲打着。我还记得还清楚,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似乎还有那么一丝阳光照在他的身上;他穿着校服,高高的个子总能将校服穿得那么好看,阳光又帅气;衣领的两粒扣子都没有扣上,就那么随性的躺在原有的位置。回想起来,总觉得那一刻他的脸是那么的温柔。徐志摩的《沙扬娜拉》就在那间教室里,在语文课上,老师教给我们的。他是个外向的大男孩,聪颖随性,不拘小节,即使是中午午休的那一两个小时,也会在篮球场上挥洒汗水;每天放学的傍晚,总会拉上几个哥们一起在篮球场上玩球。多年后,当我回到母校的时候,仿佛还能在操场上看到他飞扬着投篮的身影。那时我们只是认识,那时的我会害羞到不敢在班上跟他单独说话,一说话便会脸红。而在那个午后,他只是静静的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做着自己的事情,仿佛那一刻时间已经静止,忽然觉得他也可以那么的温柔。二、我们在南北两个地方上大学。他每年寒暑假放假回家之前都会在我上大学的c市待一两天。这种说法,真的很矫情。实际上是很多高中同学都考在了这个城市,当然包括他的好哥们。他总是有很强的号召力,在高中全班同学聚会以前总能在c市组织一场不小的聚会。在大三的这年暑假,因为大家都忙于实习,没有很多人留在c市,所以c市那年并没有组织聚会。待他从家里返回他上大学的学校时,暴雨让他不得不更改了线路——从c市辗转回学校。那是我刚实习完回到学校的第二天。那日晚上,我跟三两个好友在外面小聚,起初并没有打算去车站送他。几杯小酒之后,我开始有些动摇,到底是否该见一面。最后还是去了。那是个别离的车站。他看到我的时候,也许还有那么一丝丝惊讶。我把头发盘了起来,穿一身白色连衣裙,踩着一双白色的高跟鞋。是他发现了我一丝丝微醺的醉意吗?然后我们一起排队取票。队伍很长,离火车启动的时间越来越近。燥热的火车候车室里飘荡着不安与烦躁,从靠门的位置一直到他取到票,他没有一声抱怨。我们没有说过几句话,我从来不知道跟他面对面时该找些什么话题,就好像跟他网聊、打电话时叽叽喳喳的那个小麻雀不是我一样。取到票的时候,离发车时间不到十分钟。他拿到票,只是低头静静仔细看着票。那一刻,也许,时光也是温柔的。取完票,走得急,他的行李箱都摔了。排队入站的时候,电子屏已经不再出现他那趟火车的消息。我只是很着急的四处探望。他说,“大不了今天就不走了。”那一句不大不小的声音,刚刚被我听到了。我承认那一刻我有一丝丝的走神。那时,已经晚上十点多了。送走他以后,我马不停蹄的赶向公交车站,总算搭上了回学校的末班车。三、他的身上系着围裙,踩着凉拖鞋,手里熟紊的握住菜刀,游刃有余、不慌不乱的在砧板上切着菜,准备晚上的晚餐。我在餐厅的椅子上,双手撑着下巴看着他。我想那时的我,脸上应该还有那么一丝甜甜的微笑。他的侧脸是那么的好看,棱角分明,很平静,眉眼里呆着浅浅的笑意。厨房里的燥热逼出了他额头上细细的汗珠,他没有一句抱怨,只是做自己的事情。这一直以来都是我想要的感觉,是我一直以来都梦寐以求的幸福——愿求一人心,白首不分离。他低头切菜认真的样子,仿佛真的在时空里开出了无数朵白莲花,那么温柔,那么唯美。可是,他不是他,他是我现在的男朋友。他总能在别人感到慌乱不安、几乎躁动的时候坐怀不乱,他好像能看透世间所有的事情,同时他也能在我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的时候,只是惜字如金的礼节性的附和几句——没有人能读懂他的意思,至少我不能。言多必失,我想我就是一个别人很容易从我的话语看懂我的傻子,喜形于色,总是迫不及待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不断叽叽喳喳,似乎要把自己所有的秘密都告诉他。而实际上,我又是那么害羞,并不懂得如何表达感情。而现在的男朋友,就是极其懂我的那个人,不用我多要求他什么,他就能读懂我的大概,因为他在意我说的话,在意我的神情变化。他虽然不完美,不高大,但是有个知心的人在身边,想必是很幸福的吧。一个女生,平凡中的点点滴滴的幸福才是最重要的吧,若不然,身边的人再闪耀于自己又有何益呢?这是一段既没有开始又没有结局的故事。我和他至今仍然是很好的朋友,偶尔还会在一起谈天论地,高谈扩笑。而更多的时候,他有他的很多的事要忙,我也有我的生活——每天紧张而充实、并快乐着。时间并不能改变什么,也并不能冲刷掉什么,只是记忆中有个他一直停留在那里,这一切,够了。以前的我从没有脸红过,即使再怎么发烫。我是什么时候开始脸红的呢?那年他轻而易举竞选班长成功的时候,他在讲台上只有了几句话就镇住了场面,所有人都震撼于他的气场,每个人都停下了手中的事情,向他投去了目光。风度翩翩、浩气凛然的他从讲台上下来后,走到了我的座位前,低头用关切的口吻问我:“你知道组织委员的职责吗?”那时的我是刚竞选上组织委员的异乡人,带着与众不同的乡音,总能在课间因为话音引起哗然。那一刻,我知道我脸红了,心里的小鹿跳了个不停,很久很久才平静下来。那时,我们刚进入同一所高中,那是我们初次的接触。大学毕业那年,我去了他念大学的b市。他被保送到了b市一所名牌大学的研究生,他那时还在b市,忙于各种事宜。烈烈炎日之下,我背着旅游的小背包一个人在风景名胜区闲逛,我想我再也找不到他了。——后记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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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念,那一低头的温柔【林徽因】林徽因,一个温婉诗意、缥缈出尘的女子,纵然她已化为风云飘然而去,江南的烟雨中依然摇曳着她的一帘幽梦。林徽因,这个民国的绝世佳人,不仅有着灵秀的眉黛、绰约的风姿,同时也有着满腹的诗伦和浪漫的情怀,她的人生可以说是风华绝代,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世人都相信,那康桥的水波,不会忘记她的婷婷倩影;那康桥的星空,不会忘记她的呢喃细语。那西子湖畔的风中,一定还留有她的飞扬诗情;那幽长的雨巷里,一定还回荡着她的幽悠跫音。“她是睡着了——星光下一朵斜欹的白莲”,她天使般的微笑和卓越的才华曾令多少男子为之怦然心动,梦寐以求。世人都知道,徐志摩曾为她独倚栏杆、流连康桥,傻傻等她转身回眸,一起共筑康桥之梦;金岳霖曾为她终身不娶、孓然一身,痴痴随她红尘来去,一世为她默默守候;梁思成曾为她忠贞不渝、执子之手,不离不弃地伴她暮暮朝朝,与子偕老。林徽因这如水的女子,一袭素衣,清雅秀丽,任凭世事万象丛生,她始终都是暗香盈袖、云水禅心。无论在哪,她永远都是一道令人留恋的美丽风景。她的一生,真可谓是“生若夏花之绚烂,死若秋叶之静美”,她走过的地方,总有一树一树的花开。而今,我们切莫感叹“人面不知何处去”,因为她是“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沉默的康桥,依旧还有她的遗梦;烟雨的江南,依然还有她的幽香。【张爱玲】张爱玲,一个依依情深、临水照花的女子,不管她的故事远去多少年,这世间依然流转着她的传说。一吻定情,一念沧桑,一扇桃花,一景苍凉。张爱玲本是一个遗世高贵,以冷眼静观人间花开花落的孤傲女子,可是,这位上世纪的民国绝代才女遇见胡兰成时,她不仅为他芳华自现、情窦顿开,同时也为他柔情万千、低到尘埃。向来情深,奈何缘浅。想那张爱玲幽幽道出“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遇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时是怎样的一种花开嫣然?想她落笔“此生,你不来找我,我亦不去寻你,就让我们隔着流水光阴,守着剩下的岁月,彼此各自安好,现世安稳”时又是怎样的一种叶落飘零?一别如斯,她的星辰在剪剪风里缓缓坠落。缘起缘灭,她的爱与恨,她的痴与怨,最后只剩下,一曲知音绕云烟,一场花事随流水。如今,当世人细细聆听她那绿肥红瘦的爱情故事时,不禁都为之唏嘘感叹,双眸潮湿。“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或许,于张爱玲而言,爱是不可言说的伤。当爱渐行渐远,在庭院深深处,她靠着文字的温度取暖,最后,她唯有将刻骨的柔情一一融进她笔下的荼蘼花事。伊人离去,或许在落叶纷飘的季节,还会有很多人会隐约听见那远方深掩重门里的一声轻轻叹息。愿只愿,来世,她的人生有温暖的底色,不再有昨日的悲情,愿,她的爱能撇开忧伤,绕过凄凉,永如初见,一恋倾城。愿,来世她的每一程山水都能与幸福安暖相遇相逢。【三毛】三毛,一个皈依风尘、潇洒来去的女子,在梵念的轮回里,依稀有她的一抹飘逸身影,撒哈拉的风沙里,依旧不绝地游弋着她的一缕暗香。当一首《滚滚红尘》在耳边响起,喜欢三毛的人自然会在臆想里望见,一个长发飘飘,一身靓衣长裙的女子正向着大漠孤烟款款而去……无论走在广袤沙漠,还是走在无垠天涯,三毛心中自有一方美丽云水。三毛,她是尘世间一朵自由行走的花,花开时,绚烂而芬芳;花谢时,优雅而从容。她,是一个敢爱敢恨的精灵,她和荷西的刻骨爱情早已被撒哈拉牢牢铭记。世上,凡是多情人都会爱极三毛的名句:“人的生命不在于长短,在于是否痛快活过。每想你一次,天上飘落一粒沙,从此形成了撒哈拉。”沙漠是三毛梦交织的地方,当三毛遇见真爱,那是怎样的一种痴狂?她的心乘着云的翅膀,一生轻舞飞扬。行遍千山万水,三毛的心永远纯洁无暇、纤尘不染。因为有情,她的人生处处皆风景。她随意随性的走笔,犹如清风吟唱,余音绕梁,平实的文字,总是心灵最深的抵达。辗转流年,她,依然是无数痴迷者眷恋的的梦里花。也许,三毛她没有离去,她只是在世界的每个地方又开始了她的另一段旅行。她,是如风的女子,风不止,她的脚步就不会停止。莫问魂归何处,莫问伊人何方?或许在季节的风雨中,三毛已羽化成一只美丽的蝴蝶翩然而去;或许在串串的驼铃声中,三毛还会裹着风沙,踏着四季的流音微笑归来。或许,在三毛梦开始、梦流转,和梦抵达的地方,我们,还会看见她的莞尔一笑,还会听见她的轻轻低唱……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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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这个家,我再也不想回了!”他抓起书包头也不回地冲出了家门。门被撞击着合上,重重的铁门和地面摩擦发出刺耳的声音,他抱着一种被追逐的恐惧心理飞奔下了楼。他不敢停留一刻,他怕父亲会冲出来,冲出来大声斥骂他、打他。他怕引来邻居的围观和议论,更怕明天去上学时同学嘲笑他脸上的巴掌印。头脑一热跑出家门的这件事很快被十二月的冷风吹的一丁点儿不剩,他在楼道口停了下来。恐惧、愤怒、委屈、后悔这些复杂的情绪揉在一起涌向他。他在感到窒息的同时鼻子也有些酸。他回头看了看,楼门大敞着,里面浓郁的黑仿佛能把人吸进去。没有脚步声,他仔细听了好一会儿。揉了揉酸涩的发疼的眼睛,他背上书包大步走了出去。毕竟放出了那样的话,但,他有些后悔了。在十几年的压迫下,所有的不满的情绪都随着十四岁发热的头脑一齐发泄了出去。现在只剩下后怕和一点点自尊。他甚至想还不如让父亲把他拎回去打一顿呢,骂一顿也好。可是仅有的一点自尊拖住了他回家的脚步。他现在也不敢走太远,看多太多离家出走酿成悲剧的事,他只想着在这躲一晚上,等明天卖早餐的出摊了,喝一杯热乎的豆浆吃一个包子再去上学。至于其他的事,他实在没心思也没脑子继续想了。船到桥头自然直。他躲的地方是一条小巷子,出了巷子口往左拐不远处就是他家楼下的大铁门。他数着天上寥寥无几的星星,吸了吸鼻涕,又把衣服往里拢了拢。真冷啊,越是夜深就越是冷,他看了看表,现在才十点就这么冷,那到了后半夜他会不会被冻成根冰棍?想了想,竟然把自己逗笑了,少年的天真遐想或多或少驱散了点儿黑夜的可怖,他搓了搓冻得有些发紫的手,哈出一口白雾,又把书包往里靠。睡一觉就好了,他想。半梦半醒间仿佛听到了什么轻小的声音,腿上也像有什么东西搔刮着。他撑开眼,看了看,一只半大的小猫蹲在他脚边轻轻的叫着,两个小肉爪还不停的扒着他的裤管。他动了动被风吹麻的脸,慢慢露出一个笑容。“好可爱的小猫啊。”他伸出手去逗弄它,却差点儿被咬了一口。他不太高兴的用脚轻轻碰碰那只小猫,那小猫却不理他,只往他身下钻。他往下看了看,是一个被他拆了垫在地上的纸箱子,现下借着微弱的光他看见上面写着几个字。“小猫之家?”他逐字逐字的念出来。“这难道是你的家?”小猫在冷风中瑟瑟发抖,单薄的让人心疼,他一边去抱起它一边对它轻声说到;“对不起啊,我把你的家毁了。”小猫在他的安抚下渐渐安静下来,只是毛还有些微微竖起。“正好我也没家回了,你的家也被我毁了,我们两以后一起怎么样?”小猫不知道是不是听懂了他的话还是他的怀里太过温暖,安分的躺在他怀里,尾巴还不时扫过他的掌心,他被酥酥麻麻的感觉弄笑了,他紧抱着他,一人一猫在冬夜里相互取暖。果然是抱团取暖,他渐渐暖和起来,睡意也随之慢慢散去。他想家了。父亲是一个很严厉的人。特别是在母亲去世后,他愈发的不爱笑了,嘴巴时时都是抿成一条直线。和他的交流也很少,大多是肢体上的交流。别人家的孩子打碎了一只碗,或一个杯子,父母都是跑过来问问有没有受伤,而他却是要被打一顿。久而久之,周围的人都认为他是一个调皮不听话的孩子,也经常用他来当典范来被大人告诫自己的孩子。他一直不理解父亲为什么对他这么狠,有一次他被打的好几天才下床。还有来自旁人的指指点点,这一切的源头都是父亲。父亲也不是一直如此。小时候会给他讲故事哄他睡觉,也会大晚上背着他跑好远的路到医院,还会在每天下班后在他最喜欢的那家点心铺买他最喜欢吃的饼干。好像一切变化都在母亲去世后。父亲变的和以前有些不一样了,烟抽的更多,脾气更坏,也老的更快了。他也好像对父亲关心少了。没人再问他是不是吃好了,也没有人提醒他记得添衣保暖。他反而要又当爸又当妈撑起这一整个家,养一个孩子。他内心的苦和痛谁又来听他倾诉呢?他想回家,他想承认错误,他想和父亲好好谈谈,他想抱抱那个男人,一个父亲。巷子口蹲着一个人,身边掉了一地的烟头,那个人听到里面传来的声音,用满布着红血丝的眼看过来。他看到父亲的一瞬间,内心的惊喜大于错愕。但看到父亲眉毛和头发上结上的薄薄一层霜时,他突然大哭起来。在空荡的大街上,他嚎啕大哭,而他身前的那个男人却有点儿手足无措,一双手不知道应不应该抱住儿子,最后只是把手放在他肩膀上拍了拍。无言的安慰。他的眼泪慢慢停下来,只剩下小声的抽噎。“爸爸,我…我错了。我不应该这么不懂事的,我不应该跟你发火的,我也不应该这么不懂事的,我错了,爸爸,我错了。”他安静听完男孩有些语无伦次的话,没说什么,只是从怀里掏出一个水壶递给他。“喝点儿水吧,下次别再跑出来了,这么大的人了还哭,像什么样子啊,以后,我有什么事会和你好好说的,可能也是我的方法有问题吧。”他拧开水壶,递到他面前,还冒着热气,熏得他眼泪又要掉下来了。他接过水壶灌了一大口,然后递给父亲。“您也喝口,咱们就回家吧。”父亲愣了愣,接过水壶喝了一口,冲他笑了笑,然后背过头去。“回…回去吧。”“我能带上它吗?”他拍了拍怀里的小猫,它睡的正香。“行,咱们仨一起回家。”1200字以上 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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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走在风中今天阳光突然好温柔,天的温柔,地的温柔,像你抱着我,然后发现你的改变孤单的今后,如果冷,该怎么度过。这个冬天尤其冷,意料之外的冷,很痛的冷。只是因为在阳光明媚的初夏,心被填满了,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成长为无法取代的依靠。本来以为这个冬天会很温柔,心里也有小小的期待,小小的幸福。可如今,当冬天真的来临的时候,我却遗失了这份温柔,就在它将要长成的时候,一场暴风骤雨将它打湿,从此,再也站不起来了。我早已做好了面对一切的准备,却没想到会如此不舍。一直觉得,我只是个平凡的女生,这样的刻骨铭心我应该是不会经历的,如今却真的体会到了。只是在一个人的时候,寒风冷冽,心里会很难过。落花人独立,只有我一个人守着满地残红,不知心该往何处飞,也不知哪里才是我的归宿。始终被这种心情牵绊,我也不知该如何迈出这一步。不知此时此刻,他会不会想起我,会不会像我这样彻夜难眠,魂不守舍,也许他正在努力忘了我,连关于我的一点点回忆都不想留下,可我却不想让他忘了我,这样是不是有点自私。我只是一个人痴痴地想他,毫无希望的想他。无情不似多情苦,若能好好哭一场就能放下这些,那也就算了,可是为什么越哭越伤心,就连在梦中,也是解不开的愁绪?我想一个人躲起来,在全世界的面前消失不见,谁也不要找到我,谁也不要问起我,让我一个人能静静平复一下此刻的'心情。其实,我没有受伤,我一直都被温柔地宠着,只是这份温柔消失后,我似乎变成了一朵浮萍,在人海中随波浊流,心里空荡荡的,没有方向,没有依靠。只是那些回忆,我该怎样安置呢?我终于听懂了那句歌词:那样的回忆那么足够,足够我天天都品尝着寂寞。任何一个场景,任何一个画面,都能激起我的泪腺。只是我这样哭,有谁能看见呢?我还是任性地想象他在身边,任性地等待每天的“晚安”,可是我知道再也不可能了。只是我放不下,也许是我不想放下。也许,应该怪我吧,怪我没有坚持,我软弱了,我退缩了,我的犹豫不决,幻化成现在的愁怨,折磨着我自己。如果他能够再回到我身边,我想鼓起勇气勇敢一次。这个冬天很冷,似乎是前所未有的冷。没有人在身边呵护着,生活也变得单调,到处都是回忆,却不觉得幸福。也许,我还真的没有勇气面对。寒冬已至,这个冬天,我该怎么过呢?是缘分不到吧,再动人的温柔也承受不住现实。遗落在手心里的温柔,我只想将它好好珍惜,只怕它会像雪一样渐渐融化,消失不见,那个时候,我希望我能真的放下。如果从一开始就能遇到对的那个人该多好,那就不用这么心痛,不用担心错过,也不会悔恨。早知如此绊人心,还如当初不相识,真正痛过才明白,为什么说,如果相识,不能相恋,是不是还不如擦肩。我知道,他彻底离开了我的生活,之后也许不再出现,那么我该怎么办呢?外面的风那么冷,可身上不觉得冷,总感觉心里已经被彻底冰封了,再也感受不到温柔。他连一句告别的话都没有,我想他也是像我一样放不下,但我好想知道他的消息,我想知道他好不好,会不会怪我没有坚持。我舍不得删除关于他的一切,我知道我是陷进去了,真的陷进去了,我希望有人能把我从悲伤中拯救出来,却又不想忘记他给我的一切,我希望能有另一段温柔让我幸福,却又不愿离开关于他的回忆。不管多冷的夜,我都会躲在被子里哭,也不管多沉的梦,醒来总会发现眼睛里满是泪水。他在我身边时,我从未梦到过他,他不在我身边,梦里都是他。每晚入睡前,等不到他的晚安,就忍不住偷偷哭泣,每天醒来,被角都是湿的,然后再暗自伤感。也许,是命运不让我忘了他吧,那命运能不能告诉我,跟他分开到底是对还是错?他送我的杯子,上面的小熊竟然越来越像他,他送我的娃娃,每晚我都抱着入睡,就当做是他陪在我身边吧。我想学着坦然地面对这一切,不管是什么样的未来,下次见到他,我不哭,让他知道我很好,我也应该勇敢,只是我放不下。我只是放不下,时间应该能让伤口慢慢愈合,然后,再次启程寻找属于我的幸福。或许这是我命中注定要经历的一段感情,不像一开始就能遇到幸福的人,我的人生需要这样的历练,这段感情刻骨铭心,下一段就该一生一世了吧。坚强,不是面对悲伤不流一滴眼泪,而是擦干眼泪后,微笑着面对以后的生活。我在学着坚强,我想他也一样。如果有一天,他能明白我的感情,他能放下说声祝我幸福,我心里也许会温暖些,虽然分开了,但我还是想好好珍惜他给的温柔。也许以后再也不会有人像他那样看着我,也不会亲切地叫我绰号,我只想永远记住他的好。真的很温柔,幸福的温柔,任性的温柔,难舍的温柔。我要铭记这份温柔,这也是我能给他最好、最美、也是最后的温柔。1200字以上 高中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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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揭开锅盖的一瞬间,白烟喷涌而出,竟将记忆,平添了几分模糊。——题记朋友们多说,我是个很娇气的人,我听了,只是笑,她们没恶意,她们只是感叹,我也总是会回一句,哦,我爸养的。有一个死党住在我家附近,她一直不敢相信我爸那样严肃的人是会养女儿的人,我依旧只是笑,她不会知道,我的父亲,揭开锅盖的刹那温柔。我的父亲是一个厨师,一个很厉害的厨师,母亲常说,她这辈子,嫁给我父亲唯一的好处就是吃了不少美食,说这话时,母亲一脸幸福,然后和我聊着当年和父亲吃过的美味,我一直在想,父亲,真的是一个很温柔的人吧,不然,要怎样解释,被宠的像小姑娘一样的母亲。我出生在寒冬,母亲其实一直想要一个男孩,她一直认为女孩子是应该最后生的,至今我还不能理解这个想法,但我的出生,也许母亲会有一点失望,而父亲没说什么,倒是我听母亲说,父亲在我出生后,盯着摇篮里的我,看了一整夜,也笑了一整夜,有些毛骨悚然,有些好笑,但也有些感叹,也许就是因为孩童对善意格外敏感,我和父亲,关系竟比和母亲好很多。我身体不好,医院更是没少去,西药中药都试过,但依旧作用不大。当时的父亲在外地工作,母亲一人留在这里照顾我。直到有一次,父亲回来刚好赶上我生病住院,后来啊,父亲辞了工作,回了家,放弃了自己最擅长的职业,开始经商,很多年后我问过父亲,当时为什么要辞职,父亲笑了笑,说,因为很多吧,当时你身体不好,怕你母亲一个人照顾不好你,而且,你的母亲自己照顾你,太累了。。。。。。我说过的,我的父亲,很温柔啊,我也笑了,眼前不由浮现起,我2岁时,看到的饭店厨房里的父亲,一身白衣,很高的帽子,站在厨房里,指点着旁边一个厨师,那是他的战场,我的父亲,也是真的很喜欢这个职业,最终却因为我,放弃了。父亲变成了我家的厨师,再见到那么多苦涩的药都对我毫不起效时,父亲开始买来一本又一本的书,他开始学着食补,开始试着从吃的方面给我补身体,从食材的相生相克,又到每个食材的味道营养,他全部深入研究了一遍,一次次实验,可能是天赋,也可能是他之前的经验,他成功了,我的住院次数少了起来,虽然依旧体弱,却比以前看着,开朗了许多,别人看了都很感叹,说我的运气好。其实哪有什么运气好,他们不知道,我父亲买的书,摞起来,可以摞三份,每一份,都有一米多高,我也是真的幸运,碰见了我的父亲,那么温柔的一个人啊。父亲一直很宠我,宠得无法无天的那种,万幸我没长歪,我挑食,不吃胡萝卜,可有段时间,眼睛不太好,父亲不知从何得知胡萝卜对眼睛好。至今仍记得,父亲在厨房里烦恼怎么办时的表情,后来,父亲熬了一个下午的汤,将胡萝卜全部熬烂,用鸡汤的鲜香掩盖了胡萝卜的味道,也仍能忆起,父亲看见我喝了时的高兴,又带着一份骄傲,好像在说,看吧,我能行。慢慢的温柔,至今仍记得,每年生日,父亲总会为我亲自动手做一碗长寿面,那个晚上,那碗面条是连弟弟都不可以染指的,父亲亲手和面,我曾有一次在看过一本书后问他,他会做一碗一根的那种吗?父亲有些为难,他说,他也许做不了那种一碗一根的境界,但他会尽力做得更好,看,我的父亲,很温柔的一个人啊。后来上了初中,晚上到家已经九点多了,但每晚父亲总固执的等着,他坚持我不回家就不开饭,为此弟弟有诸多不满。记忆最深的是冬天,每个晚上父亲的砂锅,棕色的砂锅,奶白色的汤,或者是鲜红色的番茄鱼,我总是猜不到,每次砂锅掀起时,我和弟弟都屏气凝神,期待的看着,父亲一直相信冬吃萝卜夏吃姜,所以萝卜羊肉汤比较多见,瓷白色的小碗,鲜香的汤,上面点缀着细细的青翠的葱花,白萝卜有些透明,入口即化,羊肉的膻味已经熬去,只余满口的鲜香,一点点的胡椒粉,引起了喉咙稍稍的刺痛,却也暖和起来。记忆里,一家围坐在桌边,吃着聊着,一派岁月静好的安然。父亲那张严肃的脸上,倒也平添了几缕温柔。作为一个厨师,父亲会做,也会吃,一个不会找寻美食的厨师不是一个好厨师,父亲带着我们一家,去过很多地方,我们一起去过比较出名的大饭店,也一起钻过小巷找寻一个独特的小吃,父亲在这些旅程中教会了我很多,他说,女孩子应该多出去走走,见得多了,自然就知道的多了,我知道的有多少我也不清楚,但我仍觉得,父亲说这话时,像个温柔的诗人。慢慢的,时间悄悄的过去了,父亲已经有些老了,但他依旧会站在厨房里,为全家人,熬一个下午的汤,是的,站着,其实那么长时间的汤他满可以趁机坐一会儿,但他不肯,他总是说我们看不好汤的火候,他不放心。有一次与父亲闲聊,他笑着告诉我,以后啊,他老了,他准备回老家,开一个小小的饭馆,心情好了开门,心情不好就关门,但若是我去找他,他一定关门,亲自下厨,我回答道,好呀,那我可不准备付钱啊,说着说着,我们两个人都笑了,父亲的家不在这里,当年父亲和母亲结婚后,母亲想家,就住在了离外婆最近的这里,可这里,离父亲家,却很远,是的呀,我的父亲,总是这么温柔。我的父亲,很温柔啊,只是,他把他的温柔,藏在了一道道菜里,煲进了一碗碗汤中。。。。。。每一道美食都有自己的故事,而父亲,倾尽其力,写出了自己的温柔。——后记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感情浓烈,如火山喷发,汩汩而出,能深深打动读者。作者构思巧,善于选点展开,行文跌宕起伏,耐人寻味。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