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樱花_2000字
序
1.樱花的美丽很残忍。因为树下埋的尸体越多,它开的越红,越美丽。
哪里听来的话?自己都说不上来了。
我曾一度陷入樱花的美丽中,疯狂的追求。就像是毒瘾,无法摆脱。原来美丽是世上最致命的毒。
2.樱花,开在三月。开在美丽的初春。其实我没有见过樱花。但是,我很喜欢。还有很多关于樱花的传说。
2.如果,世界上只有白色的樱花,红色的樱花只是一个传说。那么,你会想要看到红色的樱花吗?
3.你见过红色的樱花吗?没有。其实樱花原来都是红色的。是吗?你怎么知道?我梦见过,他们很美。也很伤心。伤心?怎么说?它们可是植物啊。不是的。他也是人,不对,他是神。在很久很久以前。多久?久到那个时代的痕迹已经完全消失。那你怎么知道?
樱花树下,两个人,奇怪的对话。即墨看着坐在轮椅上的樱沢。花瓣落在樱沢伸出的手掌上。
PART.1
林即墨,脖子上永远挂着耳机,懒洋洋的站姿让你怀疑他是否睡着了,一只手插着口袋,头发挑染几撮宝蓝,穿的永远是同一个品牌同一个款式的不同色衣服。一副叛逆少年的模样,老师和家长拿他没有办法。放学后,林即墨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市公园。绿油油的草地,还有白樱花树的阴影,懒懒的夕阳,很适合睡觉。倒在草地中,把耳机挂上,听着劲爆的重金属摇滚,慢慢闭上眼。“你来了?”轮椅上的男孩笑了。“恩。来了。”林即墨也弯眸。男孩咯咯地笑着“我想去樱花树那里。”“我带你去。”林即墨推着樱沢的轮椅,来到了院子里。樱花树下。“即墨,还记得我给你说过,樱花是神么?”“记得。”“你想知道他怎么死的么?每次想起来,我都很伤心。”樱沢垂下眼帘,似乎想挡住眼底的忧伤。“想,能让樱沢你那么伤心的故事,我想知道。”林即墨乱糟糟的刺猬头似乎变柔顺了。“这不是故事哟,是真实发生的。”“你梦见的,我知道。”“呵。”气氛变得极其奇怪。“如果你想知道他怎么死的,自己去找吧,就在沫南格——白樱花之城。”樱沢抬起头。“沫南格?白樱花?我不懂。”林即墨推着樱沢的轮椅,向房子里走去。“沫南格只有白色的樱花不是么?”“是的,只有白色的。不只是沫南格,世界上所有的樱花都是白色的。”“沫南格,是白樱花的意思呢。”他笑了。“你很奇怪。”林即墨随着樱沢的目光看向远方。远方,是太阳。偶尔有几只叫不出名字的大鸟飞过。把人的思绪带到遥远的地平线那里。“那,答案呢?那个神的故事,我要去哪里找?”
终于睁开了眼睛。天还没有黑,只不过夕阳的金色更加闪亮。
这里是沫南格市,永远开满白色的樱花。林即墨从来没有离开过这里,甚至连附近车程不到一小时的连城也没有去过。他讨厌陌生的东西,讨厌自己不知道的东西,讨厌自己无法掌控的东西。比如他奇怪的梦。比如那个叫樱沢的男孩,坐在轮椅上,喜欢樱花的樱沢,神秘的,粉红色头发的男孩。但他又无比的想要靠近樱沢,把他身上所有的面纱揭开。“好无聊。”挠挠头发,林即墨挎上自己的包,想要回家。
“沫南格,是白樱花的意思呢。”他笑了。
“沫南格,白樱花。”林即墨不自觉的走着,走向城南,最南边。河流,樱花花瓣顺着水流流向远方。曾经的美丽,不复。倚着桥栏,看着一朵一朵的樱花消失,依旧沉默。天黑了,毫无预兆。林即墨想起来樱沢的脸。樱沢的脸像光明的天使,和黑暗的天空,一点也不搭。即墨嘴角一扬,拖着月光下的影子,一步步走回家。
“怎么又来了?”樱沢像是埋怨,脸上的笑又表示着他很期待即墨的带来。“我想知道那个故事。”即墨坐到樱沢的病床边,将樱沢额前的粉红缕到人的耳后。“咯咯,说了,你要自己去找。”樱沢含着笑看着他,似乎很享受即墨与自己的互动。“我要去哪里找?”即墨靠近了樱沢。“在沫南格的秋天。”“沫南格没有秋天,因为沫南格很温暖,它没有春天以外的季节。”“你要自己去找,我是不会说的。”“好吧,那樱沢要告诉我一件事。”“什么?”“樱沢你到底是谁?”“……”沉默,和沉默。林即墨觉得自己的呼吸似乎在这一瞬间停止了,眼中只有无措的樱沢,然后,樱沢张开了嘴。
即墨睁开眼。闹钟上的红色数字是3:12。大汗淋漓,起身,去了卫生间淋浴。水洒在即墨身上,越来越冷,即墨却好像没有感觉。他脑海里只有樱沢对他说的那句话。在梦里还清清楚楚,现在,却记不起来。淋浴完毕,即墨倒在沙发上,看着窗外的月光,放空自己。当第一缕阳光照进客厅,即墨起来,穿好衣服,在母亲的唠叨下吃了早饭,去了学校。一切都和往常一样。
初三:阿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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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坚强太久_650字
楔子
秦晓芝缩着小小的脖子,在寒冬的夜晚瑟瑟发抖,她不由得抓紧了身上单薄洗得泛黄的衬衣。
“滚,你克死了你爷爷,现在还要来克我吗!滚,不要让我看到你!”奶奶恶狠狠地吼着,一把将面前的小女孩大力推开,随后紧紧地关上了门。
女孩低着头,无言地走到院子的一个角落,将小身子缩成一团。
两年前,她被爸爸妈妈遗忘在了这个简陋的小山村,也是在他来后不久,爷爷就患上了很严重的病,怎么治也治不好,奶奶没有法子了,只好用各种偏方想要治好爷爷的病。
于是奶奶就请来了一个算命大师。
大师看了看秦晓芝的右掌,向后急急地退了一步说:“这个孩子命犯煞星,注定一世孤苦,还是个祸害,会害到她身边最亲密的人,所以她不能留!”
奶奶一脸害怕,而后就将她推到了外院里住,自己住在离她最远的屋子里,每天只管给她扔点剩饭剩菜。
可就算是这样,奶奶在不久后也患上了和爷爷一样严重的病,一样治不好了。村里的人很迷信,没有人允许她在村子里继续住下去,于是齐力将女孩逼出了村子。
秦晓芝又能走到哪里去呢,她只有七岁啊。七岁,本是充满童真无忧无虑的时候,现在她却要为了自己的生存发愁。
饿了,就去偷别人地里的番薯,土豆,或是青色的西红柿,被别人发现了也只是赶紧跑,可她身子病弱,又吃的不多,跑起来自然就没大人快,很快她就被捉住,地主人用牛鞭狠狠地问候了她。
下一刻,她依然要拖着伤痕累累又疲乏万分的身子向前走着。
走向哪里,前方又是何处,她不知道。她只知道,大家都不喜欢她,所以要远离这儿,要走得远远的,再也不要回来。
初三:林雨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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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灰』(一)_2000字第一章抛弃抛弃??是的,我被抛弃了。当我不寒而栗时,当我发现只剩我一人孤独的站在这冰天雪地之时,我才发现,我真的被抛弃了。在这个漫天飘雪的世界里,似乎,只剩下了我和那呼啸的风。在这个世界里,只有两种极端的颜色融合在了一起。极端?融合?是的,只有黑和白在肆虐地绽放着,逐渐变为了一种新的颜色——灰色。冷,无比的冷。但心冷远比身体上的寒冷更令人绝望。即使周围的寒气包裹着我,但我依然固执地站着,向一方眺望,而在那个方向的雪地里——有几个极深的脚印,向雪的尽头延伸而去,直至消失在我的视线中。。。眼皮分外的沉重,但我还是极力撑开双目,不愿让前方的路消失在我的视线中。为什么?我至今为止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要抛弃我。。眼皮越来越沉重,在我失去意识之前脑海里不断回旋着几个字:她,没有回来。温暖??在我恢复意识之时我竟然感受到了家的温暖!那个抛下我的女人,就是我的母亲,从我记事时到现在她都没有尽过一个母亲的责任。依稀记得九岁那年发烧我烧得很厉害,躺在床上头很昏,不能从床上爬下来。当时我打她电话打了十几个她都没接,后来她才接起来,但她依旧是用平常淡漠的语气问我:什么事?没有多余的一句话。听到这里,我毫不犹豫地挂了电话。因为我知道如果和她说我发烧了她一定会说:哦,那没什么重要的事就别来打扰我了。为此,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不再打给那个号码,即便我还清楚地记得那一串11位数字。我不知道为什么,既然她那么讨厌我,那么又为什么把我生下来。也许是想利用我,她不过只是把我当作一枚棋子而已,在她需要用到我的时候就待我极好;在她不需要时,便抛弃我。这使我养成了这个处变不惊的性子。怨吗?难道我可以说不怨吗?或许,我并不是她亲生的吧。睁开双眼,我看到的是一个陌生的环境,但我很清楚,绝不是她回来带我到这来的。眼睛略微泛疼,也许我已经昏迷了几天几夜。我揉了揉眼,突然发现床边趴着一个看上去比我大不了多少的女生,微卷的睫毛覆在她脸上,投下一片阴影。她的五官十分端正,是那种看上去清纯甜美的女生,我想应该是她扶我回这里的,粉色充斥着周围,无论是窗帘,桌子,椅子,床还是被子都是我一贯厌恶的粉色。粉色在我眼中显得太俗气,因此我在第一次看到这个救我的女生时,她就被我彻底地排斥了,即便是她照顾我很久。忽然,她的睫毛动了动,我也就这么坐着,等她醒来。她朦朦胧胧地睁开眼,看见我,眼中有欣喜的感觉,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兴奋,我也不想知道。因为当她醒来时,说了一句:“你醒啦!!”然后就用她那白嫩嫩的手来碰我的额头,我不喜欢别人碰我,没思考过就转头,皱了皱眉:“走开,别碰我!!”我看见她眼中布满了失望之色,转瞬,便又恢复了欣喜,用那仅有的余光。她笑了笑,问:“以后我就是你的姐姐了,行吗?”我转过头去,突然想到了什么,眼中黯然,心又痛了。我苦笑,原来,我还是有心的。“随你。”我不想再去想什么,也不想再奢望什么。就这样算了吧,就这样,挺好。我又躺了下去,随之,满眼的泪水顺着眼眶而下,滴落在枕上,即使我闭紧了双眼。她听到我这么说似乎十分高兴,然而我却没有看见她转过脸时一瞬的狡黠:“哦~~~终于有个妹妹了,妹妹,妹妹。哦,对了,你还没吃过东西呢,我去给你弄点东西来,你要吃什么?”她见我不答,于是就自言自语地出去了,“哦,对了,我应该叫哥带你去买几套衣服,算了,算了,让妹妹先穿我的好了,等她休息好了再叫哥带她去买。。。。。。。”平淡的这几天,我想了很多,发现之前活得太累,不如就这么,这么,下去吧。不去想,不去问,不回到从前。于是我便成为了苏家的三小姐,苏浅。而苏家二小姐便是那天自称要做我姐姐的苏瑜,至于为什么是苏家二小姐,那是因为,苏家还有一个大少爷,苏瑾。据说,我进入这个家时,他没反对,也没答应,也许是因为太疼妹妹了。否则,苏家的家主怎会让一个陌生人到家里,并且,冠上自家的姓。苏家自十年前家主就已双双逝世,而苏家的重任就落在了那时候年仅十二岁的苏大少爷,苏瑾身上。听到这里心中不禁对苏瑾升起了一丝敬意。说完这些,苏瑜顿了顿,似乎想起了什么,“哦,对了,今天我给你办了入学手续,明天你就和我一起读育高中校。”这时,我还在想,苏瑜人挺温柔,结果听到这句话我立即暗自诽腹,四个字,强盗行为。“哦。”我没怎么反对,毕竟她是我的靠山。“嗯。哦,对了,我和你说一下有关育高中学的规则:明天你会到我们班来,哥也在我们班,虽然说他比我大几岁,但是,他已经读完了初、高、大,并且在两年之前从英国留学回来。不过,他为了不无聊,就重新在育高玩。”“玩??他几岁?”“我是十八岁,哥是二十岁。”听完我皱了皱眉,不对,有什么事从我脑海中显现了一下,然而,没等我想起,便过去了。初二:殊言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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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狗大白_2000字大白是条狗大白是一条土狗,就是连骨头都很难啃咬的那种本地土狗。更何况,大白——据说它已经活了十四岁了,在寿命仅为十五年的本地土狗中,大白算是一个奇迹了(在本地土狗中,10岁的狗都很罕见,更别说是14岁的了)。大白的一颗眼珠没了,据说是在与狼群搏斗时被狼抠掉的。十四岁的大白,连肉都咬不动了,得要人撕成一块一块的小碎肉,才能咽下去。初见大白第一次见大白,是在我刚下车的时候。那时,我坐车到云南叔父的牧场里。我下了车,站在车前,呼吸着新鲜空气。不远处的一处空地上,大白就卧在那儿。一身洁白的皮毛,没有杂色。在阳光下,每一根毛发,似乎是用会发光的塑料做的,闪着耀眼的光;一个眼眶空空的,看起来很恐怖;懒洋洋的样子,好像失去了生命的活力。若不是胸膛还微弱的起伏着,我早就以为它死了。见有陌生人来了,大白“嚯”的一下站起来,刚才懒洋洋的样子一扫而光,呲牙咧嘴的,“坐下!”叔父一声威严的呵斥,大白便老老实实的坐下了,只是眼神依旧是恶狠狠的。中午,大伙都吃饭了。在叔父的牧场里,有数十条牧犬,但没有一条长得像大白一样壮实。即使大白已经老了,也仍然是数十条牧犬里最大的那条。在我们吃饭的时候,我再三询问叔父大白为什么长得比其它牧犬都大。叔父把大白叫过来,大白在他身边卧下。叔父一边给大白撕肉,一边说起了一段尘封已久的往事。大白的故事十四年前,大白降生在这个世界。但是,大白的母亲——长毛不知为什么只生下了大白一只狗崽,并且在生下大白后大出血而死。而大白的父亲——黄虎,是一条风流成性的公狗。自长毛怀孕开始,这家伙就再没出现过。大约又是找哪条母狗去了。大白出生后,叔父见它无父无母,甚是可怜,便抱到房子里,好好照顾,风吹不得,雨淋不行,日晒不能。因它一身洁白如雪,没有一根杂毛,由此得名大白。叔父养育大白,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喝的是清凉的山泉,吃的是最有营养的肉。大白也不负叔父的养育之恩,长的比哪条牧犬都壮实,而且骁勇善战,性子也刚烈暴躁,只有面对叔父时,才能安静下来,对其他人,都呲牙咧嘴,不安份。叔父说到这儿,停顿了一下,又接着说道:“大白半岁时,便与我一起进山打猎。有一次,我们进山时,遇到了一条巨蟒。当时,大白立刻冲了上去,咬住了蛇头。那蟒蛇吃痛,用身体在在大白身上缠了数圈,死死勒住大白,不让它呼吸。大白的骨头咔吧咔吧的响个不停,眼睛暴突充血,但狗嘴仍咬着蛇头,一丝也不肯放松。蛇头被大白咬的出了血。那蛇大概是被血激起了野性,喉咙里发出嘶嘶的声音。大白的两条前爪死死按着蛇脖子,狗嘴使劲扯着蛇头,我当时就在一旁,看着那大蛇露出白森森的骨头。终于,头被大白给扯断了,大白也奄奄一息。”说到这儿,叔父望着大白,大手一遍又一遍地抚摸着大白的脊背,大白也摇了摇尾巴,舔了舔叔父的手。“还有一次,”叔父接着讲道,“大白与我进山时,几近傍晚。而就在那时,我们遇到了狼群!”听到这儿,我们每个人都屏住了呼吸。谁都知道,狼是一种不得到猎物就不罢休的动物,而且,狼通常是以“群”为单位。一只狼都很难对付,别说一群狼了。“当时,大白在一处草甸上抓野兔,离我很远。我在树林子里休息。忽然,我听到了狼的叫声,向四周望去,周围已有了许多双绿莹莹的眼睛,我知道,狼来了。我快速爬上了一颗离我最近的幼松。树下,围聚了七八匹狼,甚至还有几匹狼跳起来咬我的衣角。此时,我身上只有一把砍刀,猎枪与火药全在草甸上。我大喊大白的名字,但心下也晓得:大白在我六七百米远的地方,是不可能来的。忽然,一阵狗吠声由远而近的传来,原本有序的脚步声乱了起来,我晓得,那是狼群乱了阵脚。黑暗中,一道白色的影子朝我所在的地方狂奔而来,我心下一喜,正是大白!天知道它是怎么听见的,也许,狼的气味随风飘去,让大白闻到了;也许,他是担心主人的安全而回来看看,恰巧听见了主人的求救;也许……不管如何,大白赶来了!我随即大喊起来。四周一片漆黑,树下之间一个白影和几团黑影缠在一起,黑影也在不断增多。狗的咆哮,狼的低吼以及犬牙相撞的声音混杂在一起。树下传来浓浓的血腥味儿。战斗一直持续了一夜,直到黎明时分,天蒙蒙亮时,声音才渐渐小了起来。天亮了,我往树下看,我的天哪,树下一地的狼的尸体,周围的土地已被鲜血染红了。在狼的尸体中间,躺着大白。我连忙下树查看大白的伤势,却发现大白的伤比我想象的还要重得多:一只眼珠像玻璃球似的吊在外面,大大小小的伤口往外冒着血,鲜血把大白狗染成了大红狗。啧啧,你们是没见……”虽然后面的我没听见,泪却依然浸湿了眼角。听了大白的故事,我们每个人都对大白肃然起敬。大白牺牲就在那天晚上,一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大家伙都在房子里说笑。突然,不知为什么,窗外的牲畜毫不预警地叫了起来。马的嘶鸣,羊的惊叫,牛的慌叫,似乎有什么吓到它们了一样。小孩子都害怕地挤在一起,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叔父拿起立在门上的猎枪,走到窗前,我也好奇的跟了过去。借着明亮的月光,我清楚地看到,在羊圈前,立着一头豹子。身上错落有致的花纹,绿油油的眼睛像两盏绿色的大灯,正盯着房子,而嘴里则叼着一只奋力挣扎的小羊羔。一直懒洋洋的大白,此时却直棱起耳朵,鼻翼耸动着,眼睛警惕的望着门外,身上的毛倏地紧凑起来,好像又回到了年轻时侯的样子。忽然,它站了起来,如一支离弦的箭,飞快地跑出门。大白冲向豹子。豹子放下口中的羊羔,很快就和大白扭打在一起。狗的狂吠和豹的咆哮混在一起,形成一种狂乱的交响乐。过了大约十分钟,战斗结束了。胆子较大的我和叔父一起出了门。清冷的月光下,大白和豹子各躺一边。豹子的呼吸早已停止,全身都挂了彩:一只眼珠像玻璃球一样吊在眼眶外面;头上的皮已被抓的稀巴烂,露出了灰白的头盖骨;肚皮上烂了个大洞,露出了白花花的肠子。大白的头上烂了个洞,殷红的脑浆漏了一地;仅剩的一颗眼珠也不见了,只留下了两个黑洞;胸腔到腹部整个都被抓开了,露出依稀可辨的肋骨和肠子。但是,即使受了那么重的伤,大白却仍吊着一口气。它勉强伸出舌头,舔了舔叔父的手突然,它重重的垂下了头,死了。此时,那只小羊羔还惊叫着一个劲的往羊群里钻。大白拿自己的命换下了它。大白死了。它去了另一个我们无法到达的地方。但我知道,世界上死了一个大白,但在我心里,又有了一个活着的大白。六年级:刘莫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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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留白的记忆_2000字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过去的时间,拿什么回忆;未知的旋律,该怎么继续。 时光,用他特有的姿态流逝,我却禁锢在自己的夹缝中眼看他远去,却又无可奈何。 我们用太多的时间去回忆过去,感伤过去,甚至还惋惜过去。孰不知时光就这样一点一点地被我们扼杀,但可否想过,是否真正的用心看待世界,用心去感怀曾经。 人说:“越长大越孤单”其实不然,我们只是未用真心去看待这个世界,使这个世界在我们眼前变得混沌,以至我们无法真正了解我们内心想要的。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不来。转眼间,慢慢老去,却又无可奈何,相似的未曾到来。盛年不再来,流去的不会再来,当人问起,何以话当年。 匆匆一眸,或许造就了一段佳话,又或许,酿成了千年遗憾,无数种可能,何人能数清?曾经,我把爱情看过一部忧伤的童话,惟其遥远而真实。曾经,我把爱情作为生命的全部,可以为他至死不渝,而现在,爱情成了我生活的小奢望,其多而难求。青葱岁月,谁年少不轻狂?不论付出得到孰多孰少,也不重要,难得的是曾为一人真心付出。至少,狠狠爱过。遍体鳞伤后,也不在乎是否值得,因为真心做一件事很难很难。 喜欢,在沉默中听一首歌,在流连里看一场戏。人生如戏,戏如人生,一粥一饭有暖凉,一朝一夕有烦扰,以交以往嗔怨,一求一取有得失。我们总会在经历中懂得,在坎坷中展望,在独处中得到升华。静静的敞开内心,感受那失之已久的宁静之心。安然处之,如细细流水,渐行渐远。 曾有多少人,当在一起的时候都以为那就是天长地久了,有多少人,当在一起的时候,都以为这辈子只会跟着那个人了。但往往事与愿违,却无法改变。 有时候,你会深刻的去想一个人,不论何时何地,不论出于什么理由,不论你再怎么不确信。但就是控制不了,喔!又在无病呻吟了,其实对我来说,浪费那么多时间在想念一个无关紧要的人身上就是无病呻吟,然而,我也不喜欢这样,这对我而言,是一种奢侈,浪费时间和情感的表现。或许,我想说,我这人有些无趣,那我就是这样无趣。 如果可以,你会发现,我满满的近代史书上写着你的名字,写着对你的思念,写着我的落寞和伤心。我不允许别人去窥视它,生怕一不小心就泄漏了我的心事,就这样,就这样,越积越多。喜欢在寂寞的时候写一些文字,用他去表达我内心的想法,因为他是我最好的伙伴,他不会背叛我,不会勾心斗角,也只有他能明白我内心的想法,他也知道我内心的狂野,他不会笑话我,不论怎样。 有多少人说愿意陪你走到最后,又有多少人真正的陪你走到最后?身边的人再多,又有何用,无非就是些过客罢了,来了一些,去了一些,最后剩下的,才是真正愿意在你身边的人。所谓爱情,就是两个寂寞的人彼此在心灵上找到了一些依靠,然后误以为那就是爱情,相处久了,发现原来两人之间仅有那么点相似之处,便有了争吵,便离开了。 有什么是天长地久的,我也不知道,但我唯一知道的是,我不会轻易去相信感情。我只相信最后还陪伴我的人,我也会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 不开心时不爱说话,听着音乐,把音量调到最大,让他冲刺着我的耳膜,让我没时间去想些别的事情,欢快的旋律,会带领我逃离世间的凡尘,让我享受不一样的时光。 想过很多事情,也知道很多事情,却唯独不能控制自己。有时自作多情,然后发现后无奈的笑笑,告诉自己一个自己都不相信的理由,去掩藏自己的悲哀,人的悲哀之处不就是这样么,明明知道,却还不死心,这还有谁能帮你呢,我想,应该没人了吧。时间确实会改变一个人。就如当初你很喜欢一个人,可是过了好久,就算他愿意和你在一起,你也不稀罕了,有些事,时间过了,便不会再来。就算重来,也不会有当初的感觉。所以,把握好现在的,因为将来来你未必稀罕或能够拥有。 我把满满的心事,用指尖的温度,用不够华丽的辞藻的去诠释他,或许没人能明白这种感觉,但只要有我,我自己明白就好,等哪一天我也不明白了。那么,我必定失去内心的东西,失去我唯一的仅剩的可以表达我的东西。我想,我对这世界也没有美的眼光了。 刹那间的觉得自己很幸福,没有理由,没有值得开心的事,就是一瞬间,于是,我对生活有了美好的期待,乐观的看待世界。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开始坚信世界上没有迈不过去的坎,所有的事情都会有一个结果,不论结果好坏,我们只能面对。所以,都要面对的东西,为何不带着乐观的心态呢,郁郁寡欢别人就会同情你么?No,即使别人有一瞬间的同情,但那仅仅是同情,事后,别人还是会笑话你,何不骄傲的抬起头,让他们对你充满敬意呢。 灯火阑珊处,我的梦,碎了!明知多情苦,却还躲不过。你看到我深深的眷恋与不舍了么?当分手成为了必然,当再也看不到你的上线,明知结局已定,却依然上演着痴人说梦的幼稚,甘心重复着徒劳的等待。 习惯了关注一个人,想要改掉这个习惯何其困难,但为了更好的生活,你必须选择改掉。开始时有些难过,时间久了。什么都会过去,什么都不再重要。自私的人是好的,因为他会想方设法的让自己过的开心,不会让自己在悲伤的世界里逗留。逗留久了,自己也悲伤了。 湿漉漉的心情,就像外面的天气一样。总是不经意的想起,又不经意的深深埋在心里。最近过的有些潇洒吧,让我不知不觉就胡思乱想了。想多了,头也疼,偶尔忘记,也是那般开心,要怎样,才能控制?能不能,不要总让我看着你的背影,一个人发呆。记忆留白的地方,是那么容易被覆盖,曾说过的地老天荒,现如今又在哪?我在天的一边翘首,仰望着同样的天空,却不知道如今的你身在何方。是否,像我一样独自思念着你的存在。太遥远的距离,却比心近,我俯尔一笑,凄凄切切。灰色的天空,迷惘的心情,把自我丢失在异乡的指间,唯独,深留对你的殷殷眷恋。总有一段时间,心里闷得难受,也不知道为了什么。明知道不论什么事也不该心烦,可就是这样,哪有人能完全的控制自己呢。感性和理性之间是需要调和的。一种东西存在的久了,就会被替代。 有天他告诉我,说快实习了。我心里替他感到高兴,却有些小小的失落。他说,以后不如现在这般长联系了,我知道我知道,但我知道,真正的朋友是永远不会离开你的。即使因为一些特殊的情况不长联系,但依旧深深念着对方。1200字以上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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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白玫瑰(四)_2000字伊沫拿起卡,朝刷卡机走去,刚走到那里,卡就飞出她的手,安在了机器上,不一会儿又飞了出来。“您已验证成功,请跟随教师上楼。”机器又开口说话了。“教师……教师……在哪啊?”伊沫左看看右看看,就是没看到教师,“跟着他们那些同学走吧,诶呀,不行不行,我们不是同一班的。”“发什么愣,还不走。”突然,从伊沫旁边出现一位美丽的长发男人,他冷冷的盯着伊沫。“哦!”伊沫毫不在意他的表情,一口就答应了。“你是高——S班,进去吧,别忘了自我介绍。”刚说完,男教师就走了。伊沫走进教室,眼前一亮,哇,全是男的啊!她尴尬(ganga)的笑了笑,她想:看来得扮成男生了,否则……“同学,自我介绍吧?”女老师温柔的对伊沫说。“啊……哦,我叫……洛翼。”伊沫为了隐藏身份,不被对方发现,改了个名字。“那个,同学,你这么简单的就介绍了吗?”女老师疑惑的问,“你要隐藏你魔法阶层吗?”“是的,不行吗?”伊沫又火上加油想到:扮冷酷点应该没人会注意我吧,反正我都很冷漠,可为什么……难道是习惯了对他们温柔吗?“没……没有,那同学你就坐……”女老师怕惹急了伊沫,因为能进高——S班的都是贵族少爷。“不用,我坐那里。”伊沫指了指一个空着的座位。“好……好吧。”女老师恭恭敬敬的把伊沫送到那里坐下,然后就开始讲课了。伊沫发现,上课时有些同学时不时的转过身来看她,伊沫没好气的瞪了他们一眼,他们就不敢再看伊沫了。”下课了,同学们。”女老师对全班同学敬了个礼,而全班人呢,有的走,有的玩,有的聊天。“洛翼同学,你……“一个男生笑嘻嘻的看了看洛翼。”滚。“伊沫以前听妈妈讲过,她父母双亡,死在了敌人的刀下,听了那故事,伊沫就一直态度十分冷,完全不顾别人的感受,不理别人,包括伊晴。后来妈妈和伊晴对她待遇不错,所以她就对他们顽强的好态度,但对其他人却无法笑。”别这么冷淡嘛。“他还是继续笑。”没听见吗?“伊沫冷冷的笑了笑’”滚!“那个男生只好丧气的走了。伊沫走出教室,望操场上走去,因为下节是体育课。”哇!请给我签名!”“这位同学,给我签个名吧!”伊沫刚出门,一大堆低年级的女生围着她,找她签字,她想:麻烦死了。“滚,想死吗?“伊沫冷淡无比。”是……是!“那堆女生立刻被吓倒了,以为伊沫很厉害。由于是男生,伊沫将爸爸的燕尾服拿来穿好,看起来很帅,她短短的黑发显得他很吸引人,黑色的眼睛有种要把人吸进去的感觉,这学校里没人比她帅了!”集合!“体育老师严肃的说,”那边那男的,过来!“伊沫没听见老师在叫她,她就自顾自的坐在那里看书。”喂,没听见吗!“体育老师向她走过去。”无聊,走开。“因为对方是老师,所以伊沫给他留了点面子,没让他滚。”你!“老师发怒了,伸手打算拉她的衣领,其他同学看见了都躲得远远地,因为以前在这里上过学的人都知道这位老师的脾气。伊沫没等老师碰到他就一个前空翻,就躲了过去。她为什么这么厉害?因为伊晴是会一些武功的,他教过伊沫,还有,不知道怎么的,伊沫学的很快3天就学会了伊晴的所有武功,7天就比他还厉害了,连她自己都很惊讶,不过习惯了冷漠,她从来不表示他的惊讶。”这……这……好吧!“老师吃惊地说,”你可以毕业了,也可以选择在这里继续看书!“”毕业……看书。“她两样都选。”你都学会了禁术,在这里继续看吧!“老师敬畏的说。”那你可以走了吗?“伊沫连看都不看老师一眼。”同学们,继续练!“老师转身走向那些嘴巴张的可以吃下1个鸡蛋的人们。”好帅!“”就是就是!“”哇哦“一个个低年级的女孩子们都充满了羡慕!包括高——S班的所有人。傍晚……”大家,以后我们是2人宿舍,请大家找好组合。“女老师温和的讲道。”女人,我要一个人。“伊沫冷冷地说。”但是,洛翼同学……“女老师也不知道如何应对这个冷酷的大少爷了。”找校长来。“伊沫完全不理会她,直接开口叫道。女老师苦笑了下,用魔法通讯器叫出校长。”谁找我啊?“校长慈善的表情从屏幕里露出来。”这学校没有单人间?“伊沫无情的问。”这……曦,就这样吧。“校长先是一惊,后来就恢复了笑容满面的表情。“可,好吧,我知道了。“女老师叹了口气,说,”跟我来吧。“女老师将她带到了一间极为豪华的房屋里,说:”这房子会自己选主人,看看你的运气好不好吧。“”哦?“伊沫半信半疑的打量着这座房子。她走了进去。40分钟后……”好无聊的房子,就会放水,放虫子。“伊沫安然无恙的地从房里走出来,女老师长大了嘴巴,然后慢慢恢复神情,“以后这房子就是你的了。”而其他同学更是无语伦次。第2天……伊沫早早的起了床,走进教室,拿起昨天的书继续看。过了几个小时,终于来了一个人,他看见伊沫特别吃惊,问道:”你多久来的?“伊沫没理他,他也就不问了。后来,人越来越多,最后,女老师也到了。”我们班来了位新同学。“女老师讲道。女老师刚讲完,一大堆人走进来,穿的都很豪华,最后,一个女生走了进来,她长得狡猾又可爱,说:”我自己安排座位!“她看了看,发现最后一个座位的人连看都顾不上看她一眼,于是,她笑了笑,指了指那里,”我坐那里!“话刚说完,她身后的几人变出一张超豪华的桌椅,安在了伊沫旁边。她走过去,刚坐下,旁边的伊沫拿起书就走到教室外,不知道要去哪。”你!“那个豪华千金大小姐气冲冲的冲出教室去追她,可刚出门伊沫就无影无踪了,”可恶啊!“”老师,那男的是谁?!“她又问老师。”他叫洛翼。“女老师说。”洛翼啊“她邪恶的笑了笑。六年级:叶MM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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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读后感2000字_2000字《项链》这篇文章最初的吸引,只不过是自己想借此认识“偶然中的必然,必然中的偶然”的含义。当然咯,我算是获得了丁点的理解,正如文中的女主人公,顺着好虚荣的本性,为了在一场突如其来的晚会上吸引到更多的注目和那作为穷人的可望不可及的尊贵,舍弃本轻易能获取的作为佩饰的玫瑰花,转而向有钱的女朋友借来一条钻石项链,然而不幸的是,晚会过后却离奇丢失(“偶然中的必然”蕴含其中,即项链的丢失是很偶然的事件,但借项链背后那虚荣心所造成的对人生的种种羁绊挫折却是必然的)。接着,在纯朴的丈夫的驱动下,借贷买了同样的钻石项链去归还朋友,并因此苦尝了十年艰辛的还债生活。可最后在一次意外的交谈中,得知项链原是一仿制品的悲剧结果(“必然中的偶然”是说,丢失项链是要偿还的,这是必然的。可偶然的因素是:项链不是真项链。这样的偶然在上帝那变幻莫测的手中,是无须感到惊讶的,甚至应该认为是正常的)。这是我最初想要探索的疑问。可作为世界优秀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在他所塑造的这个悲剧世界中又有很多发人深思的东西,尽管他并没直说。这是我乐于探讨的。首先,让我们把目光投注到男主人公的身上。他真诚乐观,尽管只是一底层小职员,例如文中所描述的在下班就餐时的心情:“哈!好肉汤,世上没有比它更好的…”。处处体谅怜爱着妻子----争取舞会的票、用本已计划好去打猎的钱为妻子购买舞会服装----以及对还债的无可置疑、勤勉工作以偿还债务等等。在我看来,一个真诚的人是无须置疑,可对人生来说,这还不够。曾看过这么一句话:“热情和理智是灵魂之船的划板与船帆。”真诚对于热情,就像是火与光,是孪生兄弟来的。而理智就是坚守和抉择----坚守自己的向往,舍弃让自己身不由己的事物。生命常体现在追求中,有追求的人害怕受到束缚更甚于害怕失去生命。因而,理智像一面帆,是不该让船逆向或是触礁的。男主人公缺失的便是后一种,相继而来的束缚,让浮躁取代宁静的心境。我不知道他的真诚乐观起着多大的缓解作用,即使能不痛苦,也是绝无乐趣的,毕竟人在忧虑中是很少有幸福可言的。其次,我预备冒昧地谈谈他的爱情。“若是不知道两人为什么在一起,那我也将无力去解释他们为什么分手”这是我对一个朋友与其女友分手中感悟到的。所以,我们得先看看《项链》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文中写到:“到末了,就将将就就和教育部一个小科员结了婚。”可见这婚姻是无奈的化身,而非两情相悦。正如萧伯纳说的:爱情不是慈善,不可慷慨施舍。我的理解是:真诚而又志趣相投,是所有幸福爱情的所共有的。正如托尔斯泰的www。99zuowen。com“幸福的家庭总是相同的,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同。”真诚,是心灵的开放;也只有在坦诚的两人之间,才配有感情。正像一个着了层玻璃的窗户,若是蒙了厚厚的尘灰,纵使窗外的世界美如仙境,也等同没有。志趣,就是人生的志向,就是生活的乐趣,抽象的说,即是一个人的精神寄托。在对方看来,这就是一个百花争妍的花园,它足以让人探险,引起无穷乐趣。我想,爱情乐趣便在于此。一个善良悦目的伴侣,是值得满足的,它能让两人很好地相处在一起。可要是这个伴侣同时也是自己精神上的知己,那无疑使得两颗心紧贴一处,不受空间的束缚。若是根本不属于以上两者之一,我想该做的是理智地避开。我不得不承认,爱情是很美好的,这是上帝那怪老头有意为之的。但美好的诸如亲情、友谊或理想、兴趣、自然、知识,对人生的意义是丝毫不逊色于爱情的。它们都同样地让人生变得有趣,对未来无限憧憬。只是这些需要一颗充实的心,而许多人却受欲念支配,让自己变得狭隘自私罢了。这没人可怪,有什么样思想的人便有什么样的生活!幸福靠的是心来感受的,并不在于拥有什么。只要是让我自私,束缚自由的,我都会敬而远之。我不想让自己的那颗感受幸福的心受到丝毫的损害。虽说我孤陋寡闻,还真未听说过追求幸福的人比追求身外之物的来得不幸福。看来得由那些常用拍脑袋做决定的人才能拍出来。此时在我脑海中还依稀可见:穷居陋巷,却有道可乐的颜回;不知老之将至的孔子;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最后,再以一个旁观者来看看女主人公----一个生得美丽却极度虚荣的女人----的人生遭遇。她的漂亮是天生的,是上天的恩赐,可她却把这份恩赐视为商品,不断地物色有权势、有财力的买主,但由于出身低微所致,幻想遭致破灭而不得不嫁给一位小职员。她的美丽成为她不甘寂寞、悲愁痛苦的根源。而那虚荣心就是症状。就我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精神空虚的人,缺少那份由内心而起的兴趣或伟大的爱所引导的追求。我不得不承认:一个活着的人,是不可能没有虚荣心,但一个懂得人生的人却不会被虚荣心主导。也许,我还太浅薄,故不敢冒昧对人生这个沉重的话题发表见解。不过,我还是斗胆引用思想家萧伯纳的话作为开头:“人生的真正欢乐是致力于一个自己认为是伟大的目标!”“伟大的目标”就是所谓的理想。有理想的人,即是有追求的人。那么,何为追求呢?在我思考这个问题时,最先做的是站到人生的高度上来俯视的,即什么样的追求让人生有趣、幸福。所以,我只是把理想看成是一件有趣又令人充实的事儿。接着这件有趣的事儿的可贵之处,是能调动自己的满腔热情,可怕的是这种热情是持续一生的,这就是我至今理解中的理想的价值:用热情来造就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人生。精神上能有所追求,生活上能有所自足,这样的人是幸运儿。是的,活得最好的人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六年级:爱情苹果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