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狗大白_2000字
大白是条狗
大白是一条土狗,就是连骨头都很难啃咬的那种本地土狗。更何况,大白——据说它已经活了十四岁了,在寿命仅为十五年的本地土狗中,大白算是一个奇迹了(在本地土狗中,10岁的狗都很罕见,更别说是14岁的了)。大白的一颗眼珠没了,据说是在与狼群搏斗时被狼抠掉的。十四岁的大白,连肉都咬不动了,得要人撕成一块一块的小碎肉,才能咽下去。
初见大白
第一次见大白,是在我刚下车的时候。那时,我坐车到云南叔父的牧场里。我下了车,站在车前,呼吸着新鲜空气。不远处的一处空地上,大白就卧在那儿。一身洁白的皮毛,没有杂色。在阳光下,每一根毛发,似乎是用会发光的塑料做的,闪着耀眼的光;一个眼眶空空的,看起来很恐怖;懒洋洋的样子,好像失去了生命的活力。若不是胸膛还微弱的起伏着,我早就以为它死了。见有陌生人来了,大白“嚯”的一下站起来,刚才懒洋洋的样子一扫而光,呲牙咧嘴的,“坐下!”叔父一声威严的呵斥,大白便老老实实的坐下了,只是眼神依旧是恶狠狠的。
中午,大伙都吃饭了。在叔父的牧场里,有数十条牧犬,但没有一条长得像大白一样壮实。即使大白已经老了,也仍然是数十条牧犬里最大的那条。在我们吃饭的时候,我再三询问叔父大白为什么长得比其它牧犬都大。叔父把大白叫过来,大白在他身边卧下。叔父一边给大白撕肉,一边说起了一段尘封已久的往事。大白的故事
十四年前,大白降生在这个世界。但是,大白的母亲——长毛不知为什么只生下了大白一只狗崽,并且在生下大白后大出血而死。而大白的父亲——黄虎,是一条风流成性的公狗。自长毛怀孕开始,这家伙就再没出现过。大约又是找哪条母狗去了。
大白出生后,叔父见它无父无母,甚是可怜,便抱到房子里,好好照顾,风吹不得,雨淋不行,日晒不能。因它一身洁白如雪,没有一根杂毛,由此得名大白。叔父养育大白,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喝的是清凉的山泉,吃的是最有营养的肉。大白也不负叔父的养育之恩,长的比哪条牧犬都壮实,而且骁勇善战,性子也刚烈暴躁,只有面对叔父时,才能安静下来,对其他人,都呲牙咧嘴,不安份。
叔父说到这儿,停顿了一下,又接着说道:“大白半岁时,便与我一起进山打猎。有一次,我们进山时,遇到了一条巨蟒。当时,大白立刻冲了上去,咬住了蛇头。那蟒蛇吃痛,用身体在在大白身上缠了数圈,死死勒住大白,不让它呼吸。大白的骨头咔吧咔吧的响个不停,眼睛暴突充血,但狗嘴仍咬着蛇头,一丝也不肯放松。蛇头被大白咬的出了血。那蛇大概是被血激起了野性,喉咙里发出嘶嘶的声音。大白的两条前爪死死按着蛇脖子,狗嘴使劲扯着蛇头,我当时就在一旁,看着那大蛇露出白森森的骨头。终于,头被大白给扯断了,大白也奄奄一息。”说到这儿,叔父望着大白,大手一遍又一遍地抚摸着大白的脊背,大白也摇了摇尾巴,舔了舔叔父的手。
“还有一次,”叔父接着讲道,“大白与我进山时,几近傍晚。而就在那时,我们遇到了狼群!”听到这儿,我们每个人都屏住了呼吸。谁都知道,狼是一种不得到猎物就不罢休的动物,而且,狼通常是以“群”为单位。一只狼都很难对付,别说一群狼了。“当时,大白在一处草甸上抓野兔,离我很远。我在树林子里休息。忽然,我听到了狼的叫声,向四周望去,周围已有了许多双绿莹莹的眼睛,我知道,狼来了。我快速爬上了一颗离我最近的幼松。树下,围聚了七八匹狼,甚至还有几匹狼跳起来咬我的衣角。此时,我身上只有一把砍刀,猎枪与火药全在草甸上。我大喊大白的名字,但心下也晓得:大白在我六七百米远的地方,是不可能来的。忽然,一阵狗吠声由远而近的传来,原本有序的脚步声乱了起来,我晓得,那是狼群乱了阵脚。黑暗中,一道白色的影子朝我所在的地方狂奔而来,我心下一喜,正是大白!天知道它是怎么听见的,也许,狼的气味随风飘去,让大白闻到了;也许,他是担心主人的安全而回来看看,恰巧听见了主人的求救;也许……不管如何,大白赶来了!我随即大喊起来。四周一片漆黑,树下之间一个白影和几团黑影缠在一起,黑影也在不断增多。狗的咆哮,狼的低吼以及犬牙相撞的声音混杂在一起。树下传来浓浓的血腥味儿。战斗一直持续了一夜,直到黎明时分,天蒙蒙亮时,声音才渐渐小了起来。天亮了,我往树下看,我的天哪,树下一地的狼的尸体,周围的土地已被鲜血染红了。在狼的尸体中间,躺着大白。我连忙下树查看大白的伤势,却发现大白的伤比我想象的还要重得多:一只眼珠像玻璃球似的吊在外面,大大小小的伤口往外冒着血,鲜血把大白狗染成了大红狗。啧啧,你们是没见……”虽然后面的我没听见,泪却依然浸湿了眼角。
听了大白的故事,我们每个人都对大白肃然起敬。
大白牺牲
就在那天晚上,一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大家伙都在房子里说笑。突然,不知为什么,窗外的牲畜毫不预警地叫了起来。马的嘶鸣,羊的惊叫,牛的慌叫,似乎有什么吓到它们了一样。小孩子都害怕地挤在一起,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叔父拿起立在门上的猎枪,走到窗前,我也好奇的跟了过去。借着明亮的月光,我清楚地看到,在羊圈前,立着一头豹子。身上错落有致的花纹,绿油油的眼睛像两盏绿色的大灯,正盯着房子,而嘴里则叼着一只奋力挣扎的小羊羔。
一直懒洋洋的大白,此时却直棱起耳朵,鼻翼耸动着,眼睛警惕的望着门外,身上的毛倏地紧凑起来,好像又回到了年轻时侯的样子。忽然,它站了起来,如一支离弦的箭,飞快地跑出门。大白冲向豹子。豹子放下口中的羊羔,很快就和大白扭打在一起。狗的狂吠和豹的咆哮混在一起,形成一种狂乱的交响乐。过了大约十分钟,战斗结束了。胆子较大的我和叔父一起出了门。清冷的月光下,大白和豹子各躺一边。豹子的呼吸早已停止,全身都挂了彩:一只眼珠像玻璃球一样吊在眼眶外面;头上的皮已被抓的稀巴烂,露出了灰白的头盖骨;肚皮上烂了个大洞,露出了白花花的肠子。大白的头上烂了个洞,殷红的脑浆漏了一地;仅剩的一颗眼珠也不见了,只留下了两个黑洞;胸腔到腹部整个都被抓开了,露出依稀可辨的肋骨和肠子。但是,即使受了那么重的伤,大白却仍吊着一口气。它勉强伸出舌头,舔了舔叔父的手突然,它重重的垂下了头,死了。此时,那只小羊羔还惊叫着一个劲的往羊群里钻。大白拿自己的命换下了它。
大白死了。它去了另一个我们无法到达的地方。但我知道,世界上死了一个大白,但在我心里,又有了一个活着的大白。
六年级:刘莫南
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久违的雪
窗外,漫天飞雪。晶莹剔透的雪花,慢悠悠地从空中像跳着舞一般飘落到大地上,随后又赶快的融化,化为一缕缕细小而又冰凉的雪水。此情此景,不由得让我想起了童年时与雪的不解之缘……
那也是一个漫天飞雪的冬天,我才五岁的时候……“嘿,出不出来堆雪人啊?”我爷爷此时正拿着一把铁锹,站在窗外冲着我大喊。“好啊好啊,堆雪人喽。”年幼的我兴高采烈的跑出门外。“来,拿着。”爷爷一边说,一边递给我一把塑料的小铲子。我一把抢过来,就开始卖力地铲雪。外面虽然冷,可我却丝毫没有觉出来。雪花落到我的脑袋上,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只是和汗水混在一起,顺着我的脸颊流下来。
就这样,我们爷俩铲了一上午,终于把雪人铲的像样了。爷爷说:“我去拿点黑豆和一个胡萝卜,来做雪人的眼睛和嘴。你先从这玩会,可别乱跑啊。”然后爷爷就走了。
我在这一片雪地上欢快地乱跑乱跳,想想这雪人给添上鼻子和嘴会是什么样子。突然,我脚下一滑,一个踉跄,就正好冲着我们好不容易堆好的雪人直直地倒下去,刚堆好的雪人立刻变得几乎消失了,只剩下一点残破不全的肚子。当时,我感觉整个天空都塌下来了。心里顿时聚集了一堆痛苦,这些痛就像涨潮的海水一样,一浪高过一浪,冲击着我那脆弱的心灵。我不由自主的放声大哭,苦涩的泪水就像决堤的洪水一样夺眶而出。我的哭声把爷爷给引来了,爷爷看了看极其沮丧的我,又看了看残破不堪的雪人,明白了一切,但爷爷一句埋怨我的话都没有说,只是说了一句:“没关系,大不了从头再来嘛。”然后拉起我,拍了拍我身上的雪,又把那个小铲子递给我。我不情愿地接过来。就这样,我们又做了好长时间。其实在这里面,我并没有出多少力,但看到渐渐完善的雪人,我的信心又一点点的恢复了。终于,又到了上次失败的地方,我变得小心翼翼,生怕一举一动就再把雪人弄倒了,爷爷拿起黑豆和胡萝卜,点在了雪人的脸上。终于,雪人完成了。我一下就把铲子抛出很远,欢天喜地地跳起来,开心的大喊着:“雪人搭好喽。”此时,寒风刮到脸上也不疼了;雪花落到脸上也不凉了;摔出来的伤口也不痛了,一切,在我稚嫩的眼中,都变得美好起来了。
停笔,我望向窗外。在我的眼中,似乎又浮现出了当年我和爷爷堆雪人的情景,我慢慢地笑了,笑得那么开心,那么美好。
啊,久违的雪,你寄托了我对童年的怀念。我张开双臂,深情的与你拥抱。
相关推荐
-
狗狗“幼儿园”_2000字每天早上,我们一家三口出门的时候,家里的小狗“杰克”,总会冲进我们的房间,扒着窗台,可怜巴巴地“目送”着我们离去。有时,我们一出去,就是好几个小时,最久的时候,是从早上八点,一直到晚上七点,整整11个小时。这段时间,杰克能够干什么呢?它能够玩什么呢?什么都不能,只能孤独地蜷缩在墙角发呆。图片最主要的是,我们给杰克,下达了“死命令”,那就是不准在家里大小便,不然就要挨打。哎,现在想想,都觉得杰克好可怜。哎,要是有那么一个,专门给狗狗娱乐、教狗狗本领,帮主人照顾狗狗的地方,那可就好咯!顿时,一股念头从我的脑海里萌生:我们小朋友有幼儿园,小狗狗为什么不可以有一个呢?当然这跟一般的宠物店是不同的。许多小狗狗可以在一起玩耍,在一起生活,这样,就不会再寂寞咯!于是,我希望有那么一天,自己能够“创办”一所“狗狗幼儿园”。白天,主人们出去上班了,小狗狗们怎么办?送去我的“狗狗幼儿园“呗!在那里,有许多许多的小狗狗,能陪它一起玩耍,一起欢乐。如果主人晚上要加班,甚至回不了家,没有时间照顾狗狗怎么办?没关系,我的”狗狗幼儿园“有专门为狗狗设计的”狗狗宿舍“,在那里,狗狗们有自己专属的”床“——宽敞而舒适的特大型狗笼,并且,狗狗在那里,不会因为身上的毛多,感到燥热,因为狗狗宿舍,有着为狗狗设计的”专属空调“,这种空调不会对狗狗造成任何影响,不会对狗狗造成任何伤害……另外,我的”狗狗幼儿园“还有专属的“狗狗教室”,在那里,狗狗们会有自己的老师,老师们会让它们掌握一些新的技能,比如老师叫上课时,狗狗要学会起立,老师叫下课时,狗狗要学会跟老师握手等等,让主人拥有一只“全新的狗狗”。下课时,小狗狗们可以在教室后面的“娱乐室”里玩耍,那里有为狗狗专门设计的“滑滑梯”,有专门为狗狗设计的“摩天轮”,有专门为狗狗设计的“电动车”,有专门为狗狗设计的“蹦蹦床”最主要的是,“狗狗幼儿园”有一栋专属的“狗狗俱乐部”,在那里,狗狗可以完成各项运动,比如跑步啊,捡飞镖啊,跳远啊,等等等等,还可以举行“狗狗比赛”,比如哪只狗狗跑的最快,并且拿到冠军,还有一份特别的奖励哦!那就是——狗狗专属食品一套!里面含有:狗狗牛肉棒、狗狗最爱的牛肉味骨头,以及磨牙棒一根~哈哈,真希望我的狗狗幼儿园能早一天开办,到时候狗狗们,就不会再感到寂寞与无聊咯!我创办的狗狗幼儿园的广告语我都想好了:“给我一只孤独的狗狗,还你一只可爱的狗狗”!六年级:徐至亿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六年级 日记
-
老狗大花在我爸爸小时候,村子里有一对无儿无女的老人,每天都是人们一顿一顿地给他们送饭吃,但在一个普通的日子里,他家的成员从两个,变成了三个……那是一个寒风刺骨的冬天,一条黑白相间的跛脚狗拖着一条断腿在风雪中艰难地前行着,他瘦得皮包骨,也许它在原来的主人家丰衣足食,主人还给他系了个铃铛,却不知因为什么事,被打折了腿,落魄成了流浪狗,在冰天雪地里独自寻找食物。它终于被疲劳、饥饿打倒了,他倒在了两位老人的家门前……当它醒来的时候,两位老人都蹲在它身边,面前是一碗香喷喷的饭菜和两个诱人的馒头,饥饿让它一头扎进碗里,把食物吃得精光。就这样,它成了这个家里的一员,得到了一个名字——大花。自从大花来到两位老人家里,顿顿好吃好喝,一个月时间过去了,大花长得身强力壮起来,它成了老人的心肝宝贝,日子一天比一天好,可是两三年过去了,老太太寿终正寝,入土为安了,大花就一直守在老太太的坟前,老先生也唤不走它。在坟旁免不了风吹雨淋日晒,可大花不怕,风吹不走大花的心,雨也淋不淡大花与老太太之间的感情,太阳更晒不完大花的精神,大花只是守在老太太的坟前,饭也是老先生送来的。大花一心一意陪着老太太,守护着老太太埋在地下的躯体,这一陪就陪了三四个月,一直从春初陪到夏初。坟旁没有一个人,只有老太太地下的躯体和守坟狗大花。夏日,大花大概又想起家中孤苦的老先生,于是它又回到了家,回到了老先生的身边。老人发现,大花明显瘦了。在老人的细心照顾下,大花又逐渐健康起来。不同的是,大花行动不再敏捷,牙齿也是一幅摇摇欲坠的样子,它老了。又是一个寒风刺骨的冬天,牙口十岁的大花听见老先生房间频频传出咳嗽声……第二天,大花跟着一群人来到老太太坟旁,埋下了老先生的躯体。大花一声不吭,只是默默地看着老人的躯体一点一点被土盖住,它的眼眶早已模糊,大颗的泪珠从它的眼眶中滚出……,不知不觉中,人们都走了,只剩下了大花,它默默地待在坟旁,安静地守护着坟下两位老人的身躯,一直守了八天,第九天早上,人们给它送饭时,发现它已倒在了坟旁,人们将它埋在了两位老人身边……800字 六年级
-
“大白”来到秦安路小学的操场上,映入眼帘的便是一群上体育课的同学们。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那个跑起步来屁股一扭一扭的大胖子。他那一张粉嘟嘟的脸蛋就好像一个美味的大仙桃,白里透粉。而那个可爱的大胖子则是我的同桌——孔令轩。我的同桌是我们班的智多星,有一次我们上科学课,科学老师提出了一个很难的问题:电路短路,电流、电池分别会发生什么变化?科学老师给了我们五分钟的思考时间。这个问题把大家都难住了,可是孔令轩却思考了不到两分钟的时间,就把自己那胖乎乎的小手高高地举了起来。五分钟到了,全班就只有孔令轩一个人迫不及待的想要为大家解答。科学老师见他很想发言,便叫起了他,让他发言。他坚定地站了起来,用自己的右手推了推眼镜,便开始滔滔不绝的讲了。他眉飞色舞的说着,还时不时的用自己那雪白如藕的小手比划比划。他的发言非常精彩,甚至我们女同学都明白了这个问题。就连科学老师都不由得给孔令轩竖起了大拇指,同学们也情不自禁的给他竖起了大拇指。这就是那个见多识广的智多星,我的同桌不仅是智多星,他还是班里的小相声演员。一次班队会,孔令轩要为我们说相声。该孔令轩给我们说相声了。孔令轩没说几句话大家都会笑的合不拢嘴。而他在当天讲的相声中提到了班里的陈鼎铉,陈鼎铉被孔令轩损得很惨,大家都在哈哈大笑,而陈鼎铉则用怨恨的眼神看着孔令轩。孔令轩每次给大家说完相声,总会用那么几个同学笑得肚子都开始疼了。这就是那个从傻呆呆的胖子变成我们班的开心果,又变成我们班的小作家、小老师的胖子同桌——孔令轩。600字 六年级 写人
-
老狗_我小阿姨家有一条狗,名字叫维拉。这是一条老狗,据说在我出生之前这条狗就在小阿姨家了,而且在辈分上也比我大。维拉是被小阿姨捧在手里长大的,含在嘴里怕化了,抱在手里怕飞了,简直就是当亲儿子养。不对,在小阿姨心里没有什么比它更重要了。维拉在小阿姨家里的辈分是一条比我还大的狗。在小阿姨心里,维拉叫我妈要叫姐姐,叫小阿婆要叫妈妈,而我是维拉的外甥女,我要叫它舅舅。而小阿姨每次这么说时,维拉总会答应似的叫两声“汪汪”。在小阿姨家里,维拉是老大,其它都靠边。有一次,小阿姨和我们一起出去旅游。刚开始,小阿姨很放心,尽情地玩,可是玩好之后,小阿姨就说要看看小阿公(小阿姨爸爸)起床了没有,问维拉起床了没有,吃了没有等等问题。看得我们都觉得以后小阿姨生了孩子后也不会如此尽心尽力呢。但小阿姨不服,说维拉已经老了,要尽心照顾。我不禁想:作为一只年纪比我还大的狗,在狗中已经算高龄了吧,也难怪小阿姨如此尽心尽职责地照顾着。维拉在偷吃方面也算是经验老道了。小阿姨家不知道有多少吃的“离奇失踪”。而这些实际都进了维拉的肚子,每次还装无辜样,乖乖坐在地上,背挺得笔直,一双大眼睛一眨一眨地闪着,一副老实样,仿佛在说:我只是忍不住,主人你就别怪我了。看得小阿姨每次都心软,放过了它。但下次维拉又会犯同样的错误。维拉作为一只在各方面都十分老道的狗,还非常擅长卖萌逃脱责任,让所有人对它无可奈何。一只活了十几年的狗估计要成精了吧!600字 六年级
-
老狗一个月高风黑的夜晚,一对中年夫妇抬着一个黑色大麻袋,悄悄地行走在无人问津的小路上。两个人打着手势,轻手轻脚,连大气也不敢喘。不久,他们来到了一个阴暗处。“你在那看着,我去把这老东西给扔了。”那男的边说边指了指手中的麻袋。女的做了个ok的手势,俩人便猫着腰,分头行动了,一个放哨,一个做事。黑夜中,他俩的身影显得越发的黑暗了。只见那男的轻手轻脚地提起黑色大麻袋,从里边倒出一只狗!那狗正在酣睡,似乎一点也没有察觉到眼前的状况。从外表来看,它已经很老了,身上的鬃毛也已斑白。额头上满是那岁月留下的痕迹,腿似乎也伸不直了,只能那么卷曲着。可不难看出,这条老狗曾经定是英姿飒爽,威风凛凛的。那男的厌恶地看了一眼狗,小声骂道:“老东西,都老成这样了还回来,这次把你丢远点儿,就安心在这地方安度晚年吧,别回来了!”说着,他放下了老狗,走出巷子向那女的招了招手。“解决好了吗?”女的问。“当然,这回它肯定记不住路,不会回来了,在这里不被冻死也会被饿死。”夫妻俩人相视一笑便离开了这个令他们唾弃而又厌恶的地方……清晨,温暖的阳光照亮了大地,老狗也渐渐睁开了它那灰暗浑浊的眼睛。它使尽全力,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身体,感觉全身一点力气都没有。它饿得发昏,已经两天没吃东西的腹部空空如也。老狗强打精神,虚弱地叫了一声“主人”,可没有任何回音,耳边只有那风吹过草地的“沙沙”声音,除此之外一片寂静。它挣扎着从地上爬了起来,颤颤巍巍的,只坚持一会儿便又倒了下来。它只能用那微弱的声音,不停地呼喊:“主人,主人,你们在哪里,毛毛好饿啊!”另一边,那夫妻两人回到了家,便开始忙碌了起来。男人把那漂亮的狗窝里里外外擦了个干净,女人则在厨房里准备肉骨头,又把曾经属于老狗的漂亮衣服拿去洗。“叮咚,叮咚”门铃响了,夫妻俩纷纷跑出门迎接,一脸的欢喜。门开了,一只胸前挂着蝴蝶结的可爱的小狗站在外面,不停摇晃着它的尾巴。它是那样招人喜爱,浑身都是雪白的鬃毛,油光发亮。一双如绿宝石般闪闪发亮的眼睛,滴溜溜地转着,透着一股子机灵劲儿。夫妻俩“咯咯”直笑,女人更是一把就将狗抱进了房间,带它参观屋里一切,时不时亲昵地逗逗它。当他们走到楼梯口时,墙上的那副巨大的照片吸引了小狗的眼球。照片是夫妻两人年轻时与毛毛一起拍的,照片上的毛毛是那么朝气蓬勃,就像眼前的这只小狗一样,那么招人喜欢。照片中的女主人也是一脸沉浸在幸福中的样子。小狗眯了眯眼睛,暗自想:“这只狗是谁,怎么和我那么像?”这时,男主人来了,他也与昨天那个偷偷摸摸的样子判若两人,戴着一副眼镜,温文尔雅看起来很有学问。谁也不会觉得他会干一些不道德的事,他温柔地拍了拍小狗的头,抚平了它皱着的眉头。“在深思熟虑着什么?”他一把将小狗抱了起来,“就叫你贝拉怎么样?”小狗吐着舌头,欢快地在男人怀中跳舞,两位主人笑得更欢喜了。贝拉爱死这个家了,这里有吃不完的食物,穿不完的漂亮衣服,最重要的是还有宠爱它的主人。可每当它抬起头看到那张旧照片时,眼神就露出了厌恶与嫉妒:“这只狗应该永远不会回来了,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了。就算你以前拥有又怎么样,现在还不是我的了!”想到这,它将自己缩进主人的怀里,找了一个最佳位置,半眯着眼睛,舒舒服服地打起盹来。小猫凯特已经两天没有见到毛毛了,它们可是最要好的朋友。凯特不禁开始为毛毛担忧起来:“毛毛没事吧,它已经那么老了,会不会迷了路回不了家了!”它飞快地从家里跑了出来,跑到毛毛家门口。“喵喵,毛毛你在吗?喵喵,毛毛你在吗?……”凯特连声叫喊。这时从门里钻出了一只年轻的狗,嚷嚷道:“疯猫,你干嘛吵啊吵的,害得我都没法睡觉啦!”凯特左看右看也没见到毛毛,焦急地问道:“毛毛呢?”“什么毛毛,从没听说过。”“就是以前住在这房子里的狗?”贝拉一听,忽然想到画上的那只狗,态度瞬间变得疯狂:“我不知道你们在说什么,但我告诉你,这是我的地盘,只有我一只狗,没有什么毛毛,快从我家门前滚开!”凯特吃了一惊,一种不祥的预感在脑中浮现:“难道是那些没良心的人类又把毛毛扔了。怎么办,毛毛你在哪?”凯特找遍了整个小区的垃圾桶和角落,也都没能找到毛毛。于是,它召集了小区里所有的流浪猫,让大家帮忙,分头去找毛毛。终于,经过猫群的努力,凯特找到了饥寒交迫的老朋友毛毛。此时已是午夜,四周一片寂静,只有刺骨的寒风仍在“呜呜”啸叫着,似在演奏一曲离歌……毛毛早已奄奄一息,凯特跑到它面前,焦急地问:“毛毛,你没事吧?”毛毛喘着气,眼里满是泪水。那晶莹的泪珠,一滴一滴地流了下来,流过那早已暗淡的棕毛,滴落在凯特的手掌中。“凯特,你快去告诉我的主人,我在这里,要不然他们会担心的,他们那么爱我……”毛毛的声音渐渐的轻了下来。凯特一边摇着毛毛一边大声怒喝:“毛毛,你的主人已经不要你了,他们嫌弃你老了,把你给扔了。他们的家里已经养了只年轻的狗……”“不会的,不会的,主人是爱我的,他们只是不知道我在这儿,他们会来找我的……”毛毛打断了凯特的话,它的呼吸也变得越来越急促。两天两夜的水米未进,再加上晚上的寒风暴雨,早已将这只老狗的身子彻底摧垮。凯特看着眼前的毛毛,看着它奄奄一息的模样,忍不住哭了。它使尽全力想把毛毛拖回去,可毛毛死也不愿意。“谢谢你凯特,我最好的朋友,可是我哪也不想去,我老了,走不动了,我只想在这等着我的主人,等他们来接我回去!”毛毛的眼神越来越暗淡,但他仍使劲地抬起头,遥望着它心中那家的方向……黎明到来了,第一缕阳光像利剑般刺破了黑夜,照射在毛毛的身上,可它却再也感觉不到那一丝丝的温暖。凯特跪在毛毛的身旁,眼泪如洪水般涌出,脑子里无数的回忆在盘桓——“凯特你知道吗?今天我为主人拿报纸了。”“今天,主人让我和他一起去散步,好开心啊!”“我要一直一直这么陪着主人”……“为什么你要如此的忠心,直到死还想着你的主人,你真的太傻了!”凯特抬起头,望着湛蓝的天空,“希望在另一个世界,有人会永远疼你爱你,再见了毛毛!”1200字以上 六年级
-
异界大法师(四)_20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远处,一枚朝阳挂在天上熊熊燃烧,映红了半边天,世界末日般的沉寂。一朵朵火烧云如流动的火焰随空漂浮,此时,谁又能料到其实它是白色的呢?看不见真相的人只能被蒙蔽人心罢了。地平线上,一个黑点逐渐放大,放眼望去,正是一个胖子(猥琐的)正骑着骨瘦如柴的瘦马迎风而驰,身后披着一件红色的披风,早已是破烂不堪。马被胖子难以估料的体重压得疲惫不已,此时又经过一路长途跋涉,心力交瘁,欲上天堂。到达驿站后,马腿软得像棉花一样,口中白沫喷泻不止。于是胖子又拿两个银币换另一匹马,驰向下一个驿站。是个人都看得出胖子心急如焚,只怕此事比内定的情人被别人抢走好不了多少。胖子汗如雨下,手中狂鞭轮轮直往马屁上招呼,直到中途跑挂了八匹马后才终于到达终点。三天前,大胖子带着小胖子受邀前往帝都“暴风城”参加宗教的一次礼会,接受“主的洗礼”,至于为什么去,大胖子最近运气直飚,利润不断,近十家大商船都要求与之交易,于是大胖子突发善心,给基督教捐了一笔巨款——三万金币,足以给基督教再造一座大教堂,基督教表示万分感激,连人带马车一起请到帝都。红衣主教是这么说的:“鲁帝子爵及其独子,心地纯洁,性格善良,爱好和平,为帝都和谐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诚邀鲁帝爵爷及其独子前往帝都·米兰大教堂,接受神圣的洗礼,愿主无上的光辉永远照耀你们,哈利路亚!”来到帝都,胖子首先被尖顶的雄伟建筑震撼心底,这简直比爱琴港口那些“土砖房”高大十倍不已。特别是帝都的城墙,且不说其高耸入云端,城墙的主体是由四个巨大的军事要塞构成的,东边、西边、南边、北边各一个,每个要塞都超过了帝国一级军事要塞标准打造的,城门处两个石像巨人神圣高大,胖子也不认得他们是谁。大街上,珠光宝气的商人,五彩缤纷的贵族,一架显眼的马车把所有人排到两边,威严庄仪的神罗重骑兵前后开道,硕大的徽章,左右画着两匹神兽“四翼独角兽”前蹄踏开,后蹄蹬地,欲飞往九天之上。中间画的是两把剑交叉着一个盾牌,顶部画着金黄的皇冠,高高在上,金芒万丈,乃纯金所制,外加矮人九九八十一天炼制,镶嵌,岂不精致华丽?这一队打扮,正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室。人们的目光聚集在马车上,此刻都在猜想:里面到底是谁呢?是公主?是王子?还是皇后?当然,胖子的目光主要聚集在美丽的贵族小姐身上。盛世繁华空虚影,到头还是一场空。正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趋狗。苍云白驹,浮华如梦。死魁以呢!这句是和但丁学的,用来赞美金碧堂皇的帝都。如果能在这里享受一辈子就好了,哪怕是一头猪也好。胖子笑了一下,他总是有这种奇怪的念头。一阵五彩眩晕后,胖子觉得自己的眼睛都变成了彩色,幸好已经到了米兰大教堂。红衣主教拿着圣杯,把圣水播洒在每个人的身上,于是每个心灵纯洁的人无不感到神清气爽,梦幻般的感觉。。。。。。唯有胖子疼得呲牙咧嘴,每一滴圣水无外乎一种折磨,洒在身上如同火烧般疼痛,疼得他泪水莹眶,但偏偏此时又叫唤不得。红衣主教看到胖子如此这般虔诚,心下也多加感慨,自己传教多年,神目如电,那些表面头头是道,心下鬼使神差的人也见过不少,哪些人到底纯洁不纯洁,他一眼望穿,像胖子这般纯洁能有几人?于是加意往他身上多撒了些。异界。黑暗与灰白的存在,偶尔带有暗红。我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做这样的梦了。贫瘠灰白的土地寸草不生,几棵不知何品种的树已经秃顶,干枯。远处总是在传来一阵阵灵魂波动,似乎在召唤我,突然,我被一股强大的吸力吸附而去,穿越一道一道树林的尽头,深不见底的黑暗此刻光芒四射,一座巍峨庞大的神殿坐落于此。俄狄浦斯神殿,世间最光明的所在。三百年前的神迹显现于此,险些毁于罗德里格斯之手,随着审判之光和罗德里格斯销毁无迹。为何还会见到它?他奶奶的,老子竟然又穿越了。此殿唯一的圣阶骑士布伦与众圣女吟诵完《哈利路亚》后,一起迎接圣魔导兼红衣大主教桑莉濯尔,迎接这个唯一仅次于教皇的存在。布伦虽然不是第一次见到桑莉濯尔,但再次见到她还是忍不住惊羡道:“这就是天使吗。”他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假如自己是个盗贼多好,这样就可以。。。。。。嘿嘿嘿嘿。就算是全世界最厉害的盗贼,被她收拾掉,也丝毫不费吹灰之力吧。他抬头看了看月亮,却发现今晚的月色中透出一抹血红色。黑暗无疑是布伦最讨厌的事物之一,他正准备用神圣斗气包围整个俄狄浦斯神殿,突然空间一阵扭曲,一只黑色的蚀刻着无数魔法符号的手,确切的说,是手骨,从后面悄无声息摸上了布伦的咽喉,随着一记鲜红色的血丝飘向空中,世界上一位强大的圣阶骑士命陨于此。一个全身极品装备的黑暗骑士从布伦黑气缭绕的尸体上幻化出来,玄黑的铠甲闪射幽蓝的光,手持魔焰长剑,随剑锋指向,无数死亡骑士从树林里冲出,杀入神殿。“这是怎么回事?骑士们!快!全殿警戒!”一个九阶骑士提起金色长枪步入殿内。主殿内,在一座座神像的注视下,桑莉濯尔冰雕的面容上看不出任何波动,高傲地望着眼前的亡灵法师。亡灵法师身披黑色的法袍,眼窝里燃烧苍白的火焰。“我就是罗德里格斯,你们寻找了三百年的亡灵法师。”一字一句在桑莉濯尔心中炸响。罗德里格斯,即使想一下心灵也会被玷污。她摇摇晃晃挣扎着,却发现自己根本动弹不得,都说亡灵法师善于控制灵魂,难道罗德里格斯已经强大到可以随便控制自己的地步?“为什么你这样强大的邪恶会躲过天父的双眼?”罗德里格斯笑了,“看来天父并没有保佑你啊。”在桑莉濯尔的灵魂深处,一股澎湃的力量爆发,瞬间已是七窍流血。一丝丝圣光从桑莉濯尔体内冲出,无数光球在她身边凝聚,于是一双洁白的金芒羽翼从她背后舒展开来,桑莉濯尔慢慢浮上空中,她的眼睛已经完全转换成银白色。“呵呵,本以为你只是个普通的天使,却没想到竟然是位光天使。”光天使聚集神圣力量形成一把巨剑,又吐几口血在上面,不断念诵咒语,烙成无数密密麻麻的光系符咒,圣光之剑。亡灵法师释放出幽暗之火,圣光之剑劈火斩焰,一路之下,不料,幽暗之火瞬间扩大,一路之上把光天使包覆。罗德里格斯抬头望着云端,“这一天,终于来了。”来自天界最终的审判云端之上,百米的神界之门出现,响彻云霄的圣歌再次响起,黑夜如同白昼。看到这里,我忍不住想对老头说,快闪吧!再不闪就挂了。“让我们看看神的真面目吧!”随即,九天雷动的大笑。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要那诸神,都烟消云散!亡灵法师带着漫天的黑火,直指苍穹,一道白色的光柱自天而降,被光柱罩定的神殿开始燃烧起来,一道道黑色的气息在火焰中迅速消失。唉!天狼西射,巨星陨落,一代天骄,终成黄土。辰东大神说得好,任你风华绝代,到头来也还是黄土一坯。难呢?竟然还有火焰冲击波?靠!俺只是位观众啊!~~最强大的亡灵兼黑魔法师罗德里格斯被愤怒的天神降下审判之光,灰飞烟灭。号称光辉之神殿的俄狄浦斯神殿则被净化之火燃为废墟。从梦中吓醒,惊出一身冷汗,果然,怀里的黑亡大典向外冒着黑雾。“爵爷,鲁帝爵爷求见,说此事非同小可,乃关及性命攸关大事!”“快请!”初二:老湿1200字以上 初二 想像作文
-
逐鹿_2000字“你不必跟着我了。”前面的人停下了脚步。他还想说些什么,却换来一阵咳声。后面衣衫褴褛的少年人没有说什么,默默从衣襟中取出一方素绢。他看了素绢一眼,却没有接过去,只是用衣袖掩面。少年人并不在意,他一手握着素绢,一手轻抚允诺的后背。允诺努力撑直身子,抬起头,面色苍白,“跟着我,还不如回村子去……如果说,回那里是九死一生……跟着我,便是必死无疑。”少年人低下头,像是在思考什么。过了一会,他抬起头,目光明亮,“你是好人。”“好人?”他看了看自己这双沾染过无数人鲜血的双手,有些想笑。“你救了我的命,你是好人。”少年坚定的说。乱世,烽火狼烟,人命如草芥。或许是由于败军的苦楚而升起的一丝同情,他从烧杀抢虐的散兵中救下了这个孩子。他叹了口气,“既然我救了你,为了报恩,你更应该珍惜自己的性命,离我远点。”他挽起袖子,右臂上青筋突起,仿佛轻轻一碰便会爆裂。“我中了荼毒,命不久矣。并且安澜他们也在找我,跟着我没好果子吃。”说完,便拖着绵轻的身子径直向城门走去。“叛逆分子允诺!”还未走近,他便听见守城门士兵的喊声,抬起头,城墙的皇榜上他的画像神情严肃。在死之前,他还想再做一件事。“禀告图安王,叛逆分子允诺已找到。”几案后的男子唇角一勾,“带他上来。”镣铐叮咚夹杂着咳声,一身牙色劲装的男子被带了进来。“义兄,好久不见。”看见他面色如灰,安澜试探着问,“义兄,最近身体欠安?”“还得感谢义弟所赐良药。”他微笑着,话语中却尽是讽刺。“兄弟之间,举手之劳,何足挂齿。”安澜微微皱了皱眉头,却依旧维持着表面上的和气。四目相对,眼神中交换着彼此的愤怒、怨恨,暗流涌动,一场无声的厮杀。“久别重逢,难道不应请为兄喝一杯?图安王。“他收回目光,故作轻松道。“当然要请,还要奉好酒。来人,取兰陵酒!”他意味深长的看着允诺,“本以为一个月前便可请义兄一起畅饮,却不知为何拖至今日?”“或许是天公不作美吧!”他淡淡笑道。等酒奉上来,允诺斟了一杯,却径直倒在了地上。“义兄,你这是?”“敬兰陵王在天之灵。兰陵酒取自兰陵王,能饮此酒,难道不应酬谢?”说着这话,目光却直直的盯着安澜。“应当,应当。”他亦直视允诺的目光,仿佛心胸坦荡。“第二杯酒,我要敬引魂花下长眠的三千亡灵,以报他们陪我浴血奋战、出生入死之恩情。”这一杯酒,当着安澜的面,倒在他脚前的空地上,使得他不由自主后退了一步。“你……”他有些愤怒,却隐忍着。“对了,最后一杯酒,应当敬你我黄粱一梦霸图空!”允诺目光一凝,将手中的酒盏向他掷去,随即从袖中抽出一把匕首刺向他的心脏。突然,他向右侧身一闪,左手一抬便打落了允诺手中的匕首。被制服在地上,安澜居高临下的看着他,嗤笑道:“以你以前的身手,我可能已经成了刀下亡魂,可如今的你手无缚鸡之力,凭什么手刃仇人?”“为什么以前我没发现你这张嘴脸长得这么让人唾弃?”他没有回答,反而自顾自的说道,“长了一副狼心狗肺,确实也好看不到哪儿……”一巴掌挥下,脸上赫然五个手指印。“叫你逞一时口舌之快。”安澜坐回几案后,饮了一杯酒,平复心中怒气。像是想到什么,问道:“你这贱命早该丢在一个月前,不知是谁竟舍得以命续命,做这笔不划算的买卖?”允诺脑海中回响起大夫凄凉的话语:“中了荼毒,性命就交给了阎王,要想活命只得以命续命。”以命续命,试过才知彼之一年换吾一日。“秉君一诺,一日胜却十年。”流失的血色中,她只留下这句话。“不懂得珍惜自己性命的愚笨之人。”他淡淡吐出这几个字,双手却倏地攥紧。像是明白什么,安澜露出忧伤的表情,“岚烟一直只肯为你做些什么,怀虚谷时、朝廷派系林立之时、你我针锋相对之时……只有你!”他皱紧眉头,咬牙切齿。“你既得江山,美人为伴,竟还记得一个岚烟?”允诺苦笑道。“菊露岚烟,山长水阔,”说着这话,他的眼眶有些发红,“你能忘,我不能。”看着面前的安澜,竟感觉像是回到了怀虚谷时。“有舍才有得,你舍了一个岚烟,却换得河山万里,不也值了。”“你眼里的江山在我看来不过过眼烟云,从你手中夺得这土地,不过是因为愤恨。”“原来执迷不悟的只我一人。”刚想笑,胸口却传来火烧般的疼痛,血管仿佛在突突跳动。他伏在地上,冷汗淋漓。但面色扭曲的却不只他一人。安澜斜倚在几案上,面色惨白,“允诺,我小看你了。”身侧的匕首上有一丝不易察觉的血迹。“反败为胜已是不可能,只能玉石俱焚。”他苦笑道,“你我这些年的争夺拼杀,其实并不是为了王权、为了天下,见不得对方好才是真的。当成王败寇已成定局,与自己较劲的那一方沦陷后,其实自己也会失了方寸。你登上帝位,既得不到你想要的,又苦了黎明百姓。”“什么时候,你也学会了体恤他人?”安澜冷笑道。“人之将死,还是能重新看清些东西的。”话音刚落,一股腥甜便从喉间涌了出来。“现在看来·······我这一生·······逐的竟全是虚妄。”“现在,你不是可以去寻岚烟了么?”安澜说着这话,拿过匕首在手腕处划了一刀,溅落的血迹像是一树红梅。“你?!”“你说过的,我不过是爱和你较劲,那我一人留在此地作甚?”说完,另一只手上又是一刀,“再者,许久不见岚烟,我也有些想她了。”安澜,原来还是怀虚谷里的安澜。双眼迷蒙中,允诺仿佛看见一个少年推开安澜,坐上了王座。他看不清那人的面容,却识得他衣襟中露出的一方素绢。菊露岚烟,山长水阔。它的一角应该绣有这几个字。高三:姚瑶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想像作文
-
骑士_2000字万匹黑马汹涌而来,骑士端坐在雪白无暇的马背上,静静地看着眼前墨水般的疯狂的大浪,那一点白色瞬息间被黑色所淹没,扬起的沙尘将天幕铺上一层厚纱,阳光瞬时昏暗,骑士缓缓闭上双眼,双手交叉贴于胸前,口中念咒......黑色浪潮忽地幻灭,周围一片死寂,骑士缓缓睁开眼,望着刺眼的阳光,一阵昏眩。......这已是骑士第九次从同样梦中被窗外飘进的亮金色阳光所唤醒。他起身坐在床上,晃了几下昏沉的脑袋,皱眉蹙额,使劲回忆那刚做完的第九次的梦。画面断断续续。画面模模糊糊。画面若隐若现。“你不是一个骑士,你也不会成为一个真正的骑士。”他想起前一天下午那个棕黄胡子老头撇着眼对他说的这句话。“我是骑士!我是真正的骑士!我要成为真正的骑士!......我要去寻找圣骑士,让他指引我成为真正的骑士!......”他从床上跳起来,嘴里边嘟囔着一边开始穿他那套厚重的铠甲。小小的房间被轻脆的金属碰撞声吵醒,灰土满身的窗帘被风悄悄揭起,亮金色阳光趁机钻进屋子里,像沉睡的人悄然睁开眼睛。一阵一阵刺眼的光芒在骑士的身上的铠甲上游走,像正午的天幕划过一个烧得发白的火球,一阵刺眼的昏眩。“吱呀--”一声,骑士拉开摇摇欲坠的木门,门框顶上落下一阵灰尘,外面突然的阳光照得骑士睁不开眼,只感觉白花花的一片。好一会,他才缓过眼来,却见到远处村里的农夫们,正散坐在树荫下:有的正光着身子用毛巾擦汗,有的正在理弄自己的农具,有的正在吃儿女送来的饭菜。周围一小群小孩,在草垛间嘻戏。“可怜的人们......”骑士嘴里嘟囔着,从桌上拿起两个馒头塞进腰间的布袋里,然后用皮手套套住自己干瘪的手,顺手操起那把锃亮的剑,走出屋子,“砰--”地关上门,整幢木屋打了一个寒颤。他从马厩牵出那匹雪白的老马,用力跨上马背,轻拉缰绳,朝村外缓缓走去。“我是骑士,我是真正的骑士,我要成为真正的骑士......”他喉咙里一直回荡着这几句话,干裂的嘴唇一张一合,像垂死的海蚌,呆滞的眼睛幽暗得让人恐怖,深遂的让人胆寒。“快看那个疯子!”一个农夫摇着扇子,粗壮的手指向远处缓缓走来的骑着白马的骑士。“哼哼......”“唉......”农夫们无奈地低声哼笑两声,无奈地叹息,无奈地望着烈日下走来的骑士。他们似乎已经看厌了这情景,却又不得不同情这个可怜的骑士。“疯子!疯子!疯子!......”嬉戏的小孩停了下来,有的拾起一把稻草,有的或者是一把泥,朝骑士来的那个方向扔去;有的高兴地狂叫狂跳;有的装作害怕的样子慌乱往后钻,摔倒后却是一阵大声的狂笑......他们早已将骑士看成巨大的无生命的木偶,看作取笑的对象,看作是村里马戏团那搞笑的小丑。骑士的眼神正视前方,像丝毫未看见侧前方哄闹的一切。在离人群不远的十字路口,他拽了拽缰绳朝左边走去。转向的那一小会,骑士的眼神在那嗤他的人群中停顿了一刹,之后便朝着正前方,继续呆滞缓缓前行。孩子的嘻戏声在身后愈飘愈远,直到消逝。“可怜的人们......我是骑士,我是真正的骑士,我要成为真正的骑士......”“你不是一个合格的骑士,你也不会成为一个合格的骑士。“又是那个棕黄胡子老头,撇着眼的棕黄胡子老头骑士迅速转过头,幽深的眼中放出一丝微光。“我是骑士,我是一名真正的骑士。我会受圣骑士指引,回来拯救这些可怜的人们的!......不过在去接受指引之前,有人暗示我,必须先杀了你,用你的血祭奠先前死去的骑士。”话音刚落,骑士拔出背上的剑朝棕黄胡子老头劈去,棕黄胡子老头被劈成两半。“奇怪,怎么没有流血。”骑士疑惑地看着他,说着又对着那棕黄胡子老头的身体乱刺。这时,路边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提着饭篮子从这经过。她分明看见那个满头大汗的骑士正用他那把锃亮的剑对着路边一个棕黄色草垛乱刺。稻草被挑得四处飞扬,散落一地。“疯子。”老太婆狠狠地说了一句。便紧了紧篮子,加快了脚步,头也不回快步离去。好一会,骑士似乎累了,“没有血,用你的肉!”骑士说道,然后用剑狠狠地向下一插,又高高的扬起。......骑士坐在马背上,高昂着头,像凯旋的将军,缓缓前行,朝着村口那片小树林。他右手提着剑,剑上还刺着一把带泥的棕黄色稻草。太阳渐渐沉下西边的山,阳光铺在骑士的铠甲上,青黑色铠甲变成绝美的金黄色。不远处那片树林愈显幽暗,像蓄势待发的深黑色的恶魔军队,要刹那吞没这朦胧的光明。“我是骑士。我是真正的骑士。我是合格的骑士。......”骑士嘴里依旧嘟囔着。骑士和他白色的老马越行越远,最后渐渐淹没在那片树林的黑暗中,直到消逝。林中忽地飞出一群乌黑色的大鸟,恐怖的叫声在树林上空荡漾,愈来愈细,直到消失,之后便是一片死寂。......第二天清晨,有人在树林中央发现了骑士:他的剑柄深深地插入地下,他仰面张开双臂叉开双腿直躺在地上,剑身从他的心脏穿过,指向苍天。他那原本灰茫的眼睛没有闭上,却在一缕阳光的照耀下折射出刺眼的光芒。那匹老马若无其事般地在一旁吃草。周围的树木都有剑划过的痕迹。骑士是在拥抱被树叶遮挡得褴褛的天空,还是在等待一次对圣骑士的朝圣?......无人晓得,或许他正在憧憬着他那未完的骑士梦,在这斑斓浮生的阳光下。1200字以上 高一 想像作文
-
绝唱_2000字一千多年前,浣花溪畔,有人慷慨悲歌“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一千二百多年前,武侯祠中,有人伤怀喟叹“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一千二百三十九年前,夔州江边,有人登高苦吟“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公元二00六年我本是夔州江边一块青石,去年被雕刻家们采回,刻成了一尊石像,放置在城中心的广场上。我恳求人们让我面对着我来的地方,因为那儿有我尘封千年的记忆……寒秋又至,秋风萧瑟。一个老态龙钟的长者拄着手杖,站在凛冽的寒风中,发出声声嗟叹。低沉的叹息声吸引了我,唤醒了我沉睡千年的记忆:大历丁未重九,那是一个感时伤乱的日子。那天,朔风野大,清猿哀号;那天,子规悲啼,骚客苦吟。光阴荏苒,一千二百三十九年转瞬即逝,我却还清楚地记得,曾有一个长者手拄藤杖,惆怅的独立在我肩头,低吟苦歌,让我倍感神伤。我不敢说那是一种怎样的感天动地,但我确信:子美,你是我第一个令我潸然泪下的人。公元七六七年夔州的秋风独在那年是那么的狂野。萧萧秋风呼啸而业,又呼啸着去了,在我耳畔踌躇徘徊。隔岸的老猿对着这肃杀的秋风,仰天长啸,凭着这秋风向苍穹哭诉自己郁结已久的悲愁!子规听了这悲凄的歌,飞了起来,在瑟瑟寒风中久久盘旋,和着猿的悲歌,将无尽的幽怨诉说。秋风,你恣意地吹吧!清猿,你放声地哭吧!子规,你纵情地啼吧!趁着这秋景,这愁情,吹散你的郁结,哭出你的心声,啼出你的夙愿。枯叶被清猿和子规感动了,抑制不住,抑或是想给这两位悲凄的歌者以慰藉,纷纷从枝头飞了下来,和着悲歌,迎着劲风,在空中飘着,荡着,恣情地飞舞着。江水来了,带着他的激情,浩浩汤汤地奔腾着来了。听了这悲歌,也被这两位悲凄的歌者感动,默默地为两位歌者伴奏。远方寂寞的白沙洲随着江水的起伏时隐时现,如若在江面上飘荡的一叶孤舟。远处传来一阵嘶哑的咳嗽声。有人来了,是你吧?我想应该是的!对,是你!就是你!近了,更近了!可是……可是,为什么你却孤身一人?哦!太白驾着仙鹤为天姥赋诗去了。没有了太白的清逸,空气也变得凝滞。你佝偻着脊背,手里凭空多了条藤杖,蹒跚地向我移来,步子也不如先前稳健——你分明苍老了许多。你听到了清猿的悲啼,听到了子规的悲鸣,听到了先前的一切悲歌,你看到了萧萧的落叶,看到了滚滚的长江,看到了先前的一切凄景。想到长年漂泊,你的双眼噙满了泪花,顺着眼角的皱纹往下流,再往下流,打在了我的脸上——那是一种怎样的悲凉啊!你目光呆滞,脸上的肌肉不停地抽搐,拄着藤杖的双手也微微地战栗着,孤独愁苦顿时袭上了你这个外乡人的心头。你没了当年“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雄壮。却平添了“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的愁苦。子美,你分明苍老了……寒风又起,猿鸣凄惨,你挪了挪步子,颤巍巍地转过身来,画面仿佛定格在这一瞬间。看到了,我清晰地看到了,你苍白的脸色,枯槁的形容,凸起的颧骨,凹陷的眼眶,红肿的眼袋,昏暗的双眼,茫然的像是在找寻着什么——那是怎样的一种触目惊心啊!劲风撩动着你宽大的长袍,撩动着你已浑欲不胜簪的银丝。子美啊我真怕你瘦弱的病体经不起强劲的秋风。糟了!我看见你晃了几晃,退了几步,几欲跌倒。此情此景,恐那刘梦得也会收回“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的豪情吧!子美!你到底是老了!人世的沧桑凝成了你忧国忧民的情怀,命运的不公化作了你壮志未酬的喟叹,忧国忧民和壮志未酬揉成了你凄苦悲愁的叹惋。又正是你的凄苦悲愁炼就了“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的千古凄景;炼就了“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的千古悲歌;炼就了“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的千古愁情;炼就了“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的千古绝唱。千古的绝唱唱醒了干涸的山泉,淌出了清凉的甘露,流进了滚滚东逝的长江,那是我干枯了千年的泪泉!清猿依旧哀号,子规依旧悲啼,江水依旧东流。而你,在天地间站成了永恒。你仕途坎坷,潦倒终身,但却与日月同辉,与天地共存。公元二00六年天色渐暗,远方传来悲凄的歌。环宇中,有一颗璀璨的明珠,熠熠生辉。评析:跨越时空的界限,体味“诗圣”的内涵。从蓬门草堂到萧萧江畔,从吹破的茅屋到江边的旧船,在作者的引领下,“诗圣”一路向我们走来!“腹有诗书气自华”。文章的开篇就显示出大的视野、大的气魄:浣花溪畔、武侯祠中、夔州江边,空间跨度大,时间跳跃长,可谓纵横驰骋。接着作者以深沉的基调,细腻的笔触,瑰丽的想象,将目光投入现实和历史的星空,描述现实,触摸历史,真实的再现了古今“诗圣”的形象。文章语言优美,句式灵活多变,笔墨挥洒之处,神采飞扬,极富感染力,表现出作者深厚的阅读和积累功夫、扎实而灵巧的写作功底。总之,磅礴的大气,真挚的情感,深厚的积淀,扎实的功底,流畅的行文,严谨的结构使本文成为佳作一篇。当然这篇文章也存在着一些瑕疵:开篇作者采用的排比句式内容不清晰。一千多年和一千二百多年及一千三十九年,实际上都属于一千多年的范畴,不如全部写为一千多年前。这样读者就不会产生歧义了,同时也使句式变得工整了。1200字以上 高一 想像作文
-
树_2000字从前有一棵树,她好爱一个小男孩。每天男孩都会跑来,收集她的叶子,把叶子编成皇冠,扮起森林里的国王。男孩会爬上树干,抓着树枝荡起秋千,吃吃苹果。他们会一起玩抓迷藏,玩累了,男孩就在她的树荫下睡着。男孩好爱这棵树……树好快乐!日子一天天的过去……男孩长大了,树常常好孤单……有一天男孩来到树下,树说:“来啊,孩子,来,爬上我的树干,抓着我的树枝荡秋千,吃吃苹果,在我的树荫下玩耍,快快乐乐的。”“我不是小孩子了,我不要爬树和玩耍,”男孩说“我要买东西来玩,我要钱。??可以给我一些钱吗?”“真抱歉,”树说,“我没有钱。我只有树叶和频果。孩子,拿我的频果到城里去卖。这样,你就会有钱,你就会快乐了。”于是男孩爬到树上,摘下她的频果,把频果通通带走了。树好快乐。男孩好久没有再来……树好伤心。有一天,男孩回来了,树高兴地发抖,她说:“来啊,孩子,爬上我的树干,抓着我的树枝荡秋千,快快乐乐的。”“我太忙了,没时间爬树。”男孩说“我想要一间房子保暖,”他说。“我想要妻子和小孩,所以我需要房子,你能给我一间房子吗?”“我没有房子,”树说“森林就是我的房子,不过你可以砍下我的树枝去盖房子,这样你会快乐了。”于是男孩砍下了她的树枝,把树枝带走去盖房子。树好快乐…。可是男孩好久都没有再来,所以当男孩再回来时,树好快乐……。快乐得几乎说不出话来“来啊,孩子,”她轻轻地说“过来,来玩啊!”“我又老又伤心,玩不动了,”男孩说“我想要一条船,可以带我离开这里,??可以给我一艘船吗?”“砍下我的树干去造船吧!这样你就可以远航……。你就会快乐”树说,于是男孩砍下她的树干,造了条船,坐船走了树好快乐…。。但不是真的过了好久好久那男孩又再回来了。“我很抱歉,孩子,”树说,“我已经没有东西可以给你了……。”“我的频果没了。”我的牙齿也咬不动频果了,”男孩说“我的树枝没了,你不能在上面荡秋千……。。”树说“我太老了,没有办法在树枝上荡秋千,”男孩说“我的树干没了,你不能爬……。。”树说“我太累了,爬不动的。”男孩说“我真希望我能给你什么…。可是我什么也没了。我只剩下一块老树干。我很抱歉……”“我现在要的不多,”男孩说。“只要一个安静可以休息的地方。我好累好累。”“好啊!”树一边说,一边努力挺直身子,“正好啊,老树根是最适合做下来休息的。来啊,孩子,坐下来,坐下来休息。”男孩坐了下来,树好快乐……。后记:这骗文章是在我考试的时候看到的,我想了许久:那棵树……就好像我们的爸爸、妈妈……我们就好像那个小男孩……小时候……我们总是围绕在爸爸、妈的周围玩耍……渐渐地长大后……会离开父母的身边……而且不常回来……而且……每次回来……就是不快乐的时候……不然就是有什么需要的时候……而常常……父母都会……把他们身上最好的……最符合我们需要的东西……交给我们……而这时……我们总是……拿了东西……转身就走留下……渴望我们留在他们身旁的父母……凝视着渐小的背影……虽然如此……他们在心中……却是不断地说着……?希望他会快乐……祝福他一路上顺利、平安?而当我们累了……他们就伸出双手……怀抱着我们……让我们安稳地在他们的怀中休息……不受吵闹……我们对他们?予取予求?……不但如此而且还都?美梦成真?……但是他们却都?无怨无悔?……而且还?不求回报?……他们有这样子的义务对我们吗?没有……!!那又为了什么使他们这样做……只因为爱……我想只有爱的力量才那么大……而我们摸摸自己的心……我们是以什么样的?爱?去回馈给他们呢茶来伸手、饭来张口动不动发脾气把在外受到的委曲都发泄在他们身上……当他们孤单的时候我们在哪里当他们需要我们时候我们在哪里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故事……附:这是我在这里的最后一篇文章了,我的点数可能要没了,我干脆放弃,干脆离开。我很喜欢这,很谢谢你们的工作。不过既然点数没了,不如再见。写作只是一种乐趣,这是我最喜欢的,也希望你们喜欢。我发表这篇文章的原因是,我把你们当成了我的树。告别,再见。!!!1200字以上 初三 想像作文
-
白樱花_2000字序1.樱花的美丽很残忍。因为树下埋的尸体越多,它开的越红,越美丽。哪里听来的话?自己都说不上来了。我曾一度陷入樱花的美丽中,疯狂的追求。就像是毒瘾,无法摆脱。原来美丽是世上最致命的毒。2.樱花,开在三月。开在美丽的初春。其实我没有见过樱花。但是,我很喜欢。还有很多关于樱花的传说。2.如果,世界上只有白色的樱花,红色的樱花只是一个传说。那么,你会想要看到红色的樱花吗?3.你见过红色的樱花吗?没有。其实樱花原来都是红色的。是吗?你怎么知道?我梦见过,他们很美。也很伤心。伤心?怎么说?它们可是植物啊。不是的。他也是人,不对,他是神。在很久很久以前。多久?久到那个时代的痕迹已经完全消失。那你怎么知道?樱花树下,两个人,奇怪的对话。即墨看着坐在轮椅上的樱沢。花瓣落在樱沢伸出的手掌上。PART.1林即墨,脖子上永远挂着耳机,懒洋洋的站姿让你怀疑他是否睡着了,一只手插着口袋,头发挑染几撮宝蓝,穿的永远是同一个品牌同一个款式的不同色衣服。一副叛逆少年的模样,老师和家长拿他没有办法。放学后,林即墨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市公园。绿油油的草地,还有白樱花树的阴影,懒懒的夕阳,很适合睡觉。倒在草地中,把耳机挂上,听着劲爆的重金属摇滚,慢慢闭上眼。“你来了?”轮椅上的男孩笑了。“恩。来了。”林即墨也弯眸。男孩咯咯地笑着“我想去樱花树那里。”“我带你去。”林即墨推着樱沢的轮椅,来到了院子里。樱花树下。“即墨,还记得我给你说过,樱花是神么?”“记得。”“你想知道他怎么死的么?每次想起来,我都很伤心。”樱沢垂下眼帘,似乎想挡住眼底的忧伤。“想,能让樱沢你那么伤心的故事,我想知道。”林即墨乱糟糟的刺猬头似乎变柔顺了。“这不是故事哟,是真实发生的。”“你梦见的,我知道。”“呵。”气氛变得极其奇怪。“如果你想知道他怎么死的,自己去找吧,就在沫南格——白樱花之城。”樱沢抬起头。“沫南格?白樱花?我不懂。”林即墨推着樱沢的轮椅,向房子里走去。“沫南格只有白色的樱花不是么?”“是的,只有白色的。不只是沫南格,世界上所有的樱花都是白色的。”“沫南格,是白樱花的意思呢。”他笑了。“你很奇怪。”林即墨随着樱沢的目光看向远方。远方,是太阳。偶尔有几只叫不出名字的大鸟飞过。把人的思绪带到遥远的地平线那里。“那,答案呢?那个神的故事,我要去哪里找?”终于睁开了眼睛。天还没有黑,只不过夕阳的金色更加闪亮。这里是沫南格市,永远开满白色的樱花。林即墨从来没有离开过这里,甚至连附近车程不到一小时的连城也没有去过。他讨厌陌生的东西,讨厌自己不知道的东西,讨厌自己无法掌控的东西。比如他奇怪的梦。比如那个叫樱沢的男孩,坐在轮椅上,喜欢樱花的樱沢,神秘的,粉红色头发的男孩。但他又无比的想要靠近樱沢,把他身上所有的面纱揭开。“好无聊。”挠挠头发,林即墨挎上自己的包,想要回家。“沫南格,是白樱花的意思呢。”他笑了。“沫南格,白樱花。”林即墨不自觉的走着,走向城南,最南边。河流,樱花花瓣顺着水流流向远方。曾经的美丽,不复。倚着桥栏,看着一朵一朵的樱花消失,依旧沉默。天黑了,毫无预兆。林即墨想起来樱沢的脸。樱沢的脸像光明的天使,和黑暗的天空,一点也不搭。即墨嘴角一扬,拖着月光下的影子,一步步走回家。“怎么又来了?”樱沢像是埋怨,脸上的笑又表示着他很期待即墨的带来。“我想知道那个故事。”即墨坐到樱沢的病床边,将樱沢额前的粉红缕到人的耳后。“咯咯,说了,你要自己去找。”樱沢含着笑看着他,似乎很享受即墨与自己的互动。“我要去哪里找?”即墨靠近了樱沢。“在沫南格的秋天。”“沫南格没有秋天,因为沫南格很温暖,它没有春天以外的季节。”“你要自己去找,我是不会说的。”“好吧,那樱沢要告诉我一件事。”“什么?”“樱沢你到底是谁?”“……”沉默,和沉默。林即墨觉得自己的呼吸似乎在这一瞬间停止了,眼中只有无措的樱沢,然后,樱沢张开了嘴。即墨睁开眼。闹钟上的红色数字是3:12。大汗淋漓,起身,去了卫生间淋浴。水洒在即墨身上,越来越冷,即墨却好像没有感觉。他脑海里只有樱沢对他说的那句话。在梦里还清清楚楚,现在,却记不起来。淋浴完毕,即墨倒在沙发上,看着窗外的月光,放空自己。当第一缕阳光照进客厅,即墨起来,穿好衣服,在母亲的唠叨下吃了早饭,去了学校。一切都和往常一样。初三:阿依江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
老井_2000字井没水了,那口老井真的老了么?缀满凸起凹陷的井台,像爬满在母亲脸上的皱纹,都留下了岁月的痕迹。对这口井的最初印象,是小时候,仿佛很遥远却又那么清晰。他就像一位老者执着地站在村东头,一条羊肠小径将它与村里的大路连着,那是一条被井水浸润的异常光滑的碎石板路。当黎明还未从睡梦中醒来,母亲拿着扁担开始了一天的忙碌。夏天,我总是跟着母亲,一路上趟着草丛中尚未消失的晨露,凉飕飕的。人们来来往往,络绎不绝。这是老井最热闹的时候。黄昏,依旧有那熟悉的“吱悠”声,回响在薄暮中,在柴烟弥漫的一天结束时。母亲汲水时,一只脚踩在井台子上,探出身子,小心的将水桶放下去熟练的摆几下,满满的一桶水就打了上来。母亲总会倒一些回去,让水七八分满。母亲从不让我靠近井台。既怕我有危险,又担心小孩子不懂事,冒犯了老井。记得有一次,我和村里的小伙伴往井里撒尿,被村里人告了状。母亲狠狠地揍了我一顿,一天没让我吃饭。那是我对老井的第一次冒犯,也是最后一次。从上学开始,我真正认识这口老井。一道低矮的砖墙,将老井与学校隔成了两个天地。我们是绝对顽皮的孩子,当春天的脚步越来越近时,我常会趴在窗边欣赏外面的桃红柳绿。在杨柳爆青的季节,浅浅的草色鼓胀了个个小山包、小土岭。不知为什么,墙边的老榆树,为什么迟迟还未吐绿。那棵老榆树长得丑陋不堪,布满沟壑的树皮,灰黑色的树杈不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惊喜,笔直的树干让我们也是望尘莫及。但它又能让我们吃上甜甜的榆钱,这是让我们庆幸的。但如今,它好像是死了。“他死了”我喃喃自语。“没有,他是渴了”不知什么时候,老师站在了我后面。“他是想喝水了”。之后的几天里,老师和我都要到墙那边的井里汲水,滋养这棵没有希望的老榆树。约么五六天,当我再从窗口探头张望时,大吃一惊,那棵老榆树竟然又活了。小小的叶苞,密密的布满了枝头,像马良用神奇的画笔点缀了一般。我深深知道,是那口老井,给予了老榆树萌发的生命力;是井水的干裂清凉,让它向阳得枝条斜指半空,慢慢延伸。那时候,我总是觉得老井陪我长起长大的。一直到奶奶给我将起老井的故事:老井早就有了,是曾祖父年轻的时候带人挖的,那时候井上还按着辘辘,用的是木桶,我只是想着这口井历史上的样子。奶奶说,爷爷曾就过一个小娃子。那天,爷爷在给生产队里打猪草,听到落水声,赶忙跑过来,二话没说就跳了下去。爷爷迅速将孩子揽在怀里,用手脚撑这井壁,在冰冷的井水里浸了两个多小时才被人发现。自此,爷爷就留下了病根,四十六岁就离开了人世。奶奶不知道给我讲了多少遍,每次听奶奶讲我鼻子总是酸酸的,眼睛涩涩的,一言难尽的伤感与心中的敬意交织着,绘成老井的图景。我想,是不是老井的甘冽甜美给予了爷爷善良、厚实的品行,而井水的生冷又将爷爷磨砺得那么粗糙、强悍。当每次看到老井、碎石路与布满青苔的井台,总是复苏了我的记忆,融化了昨日憔悴的故事。因为我锁不住情感在我内心的流动,弥漫在四周的依然是那熟悉的气息。那口井,是那么纯、清、静、甜,一直又是那么源源不断,它向茫茫旷野中一个追风筝的小孩,脸上充满着笑,不知疲倦的奔跑着。我一直以为,在老井深处是生命的永不停歇。但当我从母亲如黛青般的黑发中隐隐发现残雪般的白发时,我真正懂得老井真的老了。老井度过了一年又一年,哺育了一辈又一辈。当落日土墙的图景不再,当栅栏枣树不再,当我再也闻不到阵阵柴草的味道,老井真的累了。村里规划建设,打算把老井填了,村里人都聚在老井旁边,坚决反对,村委会只好将老井抬高。如今的老井,被一排排新房包围在中间,多年弃用,已经枯水了,但人们依然会记者那带着农家特有的井水的味道,那里面携着生命自在的状态。在城市中求学,林立的高楼至于我是那么陌生。物质浮华的掩盖下是精神的无比空虚。唯独老井,让我长生空旷而又亲切的感觉,好似我们已认识几个世纪之久。在回家看到老井,仿佛疲惫的行人,终于在朦胧的暮色渐看到可以歇脚的村落,找到了归宿。在异地的校园里,当该是炊烟升起的时候,我常常想象着这种情景:伴着“吱悠”声,推开黑漆漆的木门,走进落日下的校园,奶奶正抱着柴禾走向柴房。奶奶浑浊的目光中充满着慈爱,呼唤着我的乳名,还不时往锅里添着甘冽的井水。还记得海子的那首柔和、低沉、悲伤的爱情短章。天亮我梦见你的生日/好像羊羔滚向东方/那太阳升起的地方/黄昏我梦见我的死亡/好像羊羔滚向西方/那太阳落下的地方/秋天来到,一切已忘/好像两只羊羔在途中相遇/在运送太阳的途中相遇/碰碰鼻子和嘴唇/那有爱的地方/那秋风吹凉的地方/那片我曾吻过的地方。这首诗,就像老井之于我,深深浸透着我与老井的恋歌。我正年轻,而你已老。但老井,你却甜美着你的甜美,永恒着你的永恒。当老井的味道再次向我袭来,我是否应向他提供一双臂膀。再看老井,它不仅仅是一种生命的给养,而渐渐升华成一种符号,它保留了农家的原汁原味,退去了利欲横流的盛世繁华。过去,它像潺潺溪流,不舍昼夜;不久前,它像竖笛一般深沉悠长;如今,他是一位饱经沧桑岁月的老者,孤独者守着旁边的水塘,守望者青青麦田,渴盼着丰收。不是么?莫不是守住了寂寞与孤独,便是守住了繁华与丰硕。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
老王_2000字请让我成为一株菟丝子,永远依偎着你。——题记老王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克星,在十三岁以前,我一直这么认为。只有她,才会在六点准时的时候把我从温暖的被窝里拖出来,只有她才能做出那样难吃的南方菜,当然,也只有她到了午夜才满身酒气的回到家。我的爸爸,那个笑起来很温暖的男人,在一个八月的晴空里,留下了我和老王,还有一片尘埃,就这么怀着跳动的心,走向了另一片曙光里。原因肯定是她!我心里闷闷的想着。谁会一大把年纪了还涂红色指甲油,穿粉色系列少女装,看得我都快人格分裂了,老爸怎么可能会受得了!唉~“梁茜!你再磨磨蹭蹭的,就等着到学校罚站吧你!”老王用她那尖锐凌俐的嗓门吼到。我收回空洞的目光,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愤愤的咬掉了手上最后一个包子,终于在七点钟的前一秒出了家门。“别忘了把门口的垃圾顺便带走丢了!”我用尽全身力气差点没把白眼翻到天灵盖里去,然后拎起垃圾袋用力的往楼下一扔,在二楼倒尿壶的大妈破口大骂之前狂踩西瓜皮——溜之大吉,哼~小样儿,跟我斗!就这么连续上了三节课以后,下课铃声终于响了。我怀着依然健康蹦跳的心跑出教室,站在走廊上尽量呼吸着新鲜的空气。突然,眼角扫到一个人影,老王穿着一身黑色职业装顶着一张更黑的脸色缓缓向我走来。我突然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撒开蹄子就想跑,却迟了一步,被她的“九阴白骨爪”一把抓住。我壮烈的闭上双眼,却没有想象中的一顿亢奋激昂的痛骂,好奇的睁开眼,发现老王正用一副我怎么会生出这种女儿的表情看着我。我脖子一梗,刚想张嘴申辩,却在她说出那句话之后,脑子像被一万匹草泥马奔腾践踏而过一样凌乱:我爸回来了,还带回了一个女人!不知过了多久,回到家后,我的脑子依旧是死机状态。我呆滞的站在老爸面前,麻木的看着他和那个平静的像西湖水一样的女人以及她对我的那个恬静的微笑,原来老爸好这口儿呀,怪不得,啧啧啧。。。。。。我的心里五味杂陈。老爸拍了拍我的肩膀,用一种抱歉而又和蔼目光看着我,他说从今天起我和她就是一家人了;他说他和她都想把我接过去住;他说我们一家三口要好好儿的;他说他会给我更好的生活。我答应了,只是老王怎么办?我很忧伤。老王听了我的想法,没有说话,只是熟练的抽出一根烟,打火,点燃,深吸了一口,然后缓缓吐出,像海的女儿里快要化作泡沫的小美人鱼一样虚弱,她说:“你去吧。去了,我一个人也自在一点。”语气很冷漠很无谓。我本该觉得伤心,然后乖乖的回到老爸身边,但是老王,我已经看出你的破绽了。你一直努力在烟雾缭绕下遮住的发红的眼圈,它是显得那么无助,那么苍凉。几天之后,我来到了我的新家。这里很漂亮,是老王的出租屋根本没法儿比的。但是这里很冰冷,我的心就像卖火柴的小女孩儿的脚一样,充满了细细小小的伤口,在寒冷的鹅毛大雪中瑟瑟发抖而又卑微的渴望着温暖。那个女人的笑容恶心的让我窒息!我头一次发现即使老王是在骂我的时候,表情也是那么美!或许我是真的错了,离开了老王后,再也没有人凶巴巴的拉我起床;再也没有人会煮难吃的菜给我;再也没有人满身酒气的回家后孩子气的叫我帮她换衣服;再也没有人天天陪我吵架,陪我上厕所,陪我打游戏,陪我一起分享少女缠绻的心事了。我想我不能没有老王。我向老爸说明了我要回去住的种种原因,老爸不同意,他说下周的新款游戏机出了以后,他第一时间帮我买。他似乎还以为我还是当年的那个无知的孩子,闹别扭了,只要拿颗糖哄哄,我就会听话,然后乖乖受骗。而却从不去了解我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想表达的是什么。我漠视了老爸的话,用手指着慵懒的蜷缩在沙发上一脸看好戏的女人说:“我讨厌她,除非你跟她离婚。”“她是你妈呀!”提到了那个女人,老爸有点温怒,他是如此的爱她,以至于别人都不能磕碰一下。“我妈只有老王一个,她没资格。”我冷笑道。老爸沉默了,只是无奈的看着我,又看看她,眼里是满满的不舍。我想我已经知道了答案,但我不想让老爸这么做,虽然我讨厌她,但她毕竟是能陪老爸一起走下去的人,我不想毁掉老爸来之不易的幸福。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我离开。我叹了一口气,拉起行李箱,留给了老爸一个当年如同他自己一样的决然的背影。“笃笃笃!!笃笃笃!”“喂!老王,本美女回来啦!还不快出来举行隆重的迎接仪式。”我风尘仆仆的站在门口大喊。门被急促的打开了,映入眼帘的是一张虚浮苍白的脸,头发湿哒哒的站在脸上,眼睛下的黑眼圈乌青浓重,毫无血色的嘴唇因为惊讶张成“O”型。我天!这是老王么,她怎么会变的这么狼狈。我心疼的抚了抚她的乱发,瘪了瘪嘴。她笑了一下,抱住了我,身上的骨头硌得我生疼。诶~她瘦了好多!一定都没吃饭。“臭丫头,怎么回来了?”她问。“我想你了,我在那边呆不下去。”我有点想哭。“你真傻,你爸条件多好,干嘛回来。没志气!”她无奈的叹道。“呜呜呜呜,我就是想回来,我不在你都瘦了,肯没按时吃饭吧,也不知道前天和昨天的衣服洗了没有,我不在家,也没有人陪你聊天,你多闷得慌啊,呜呜呜”我的泪水簌簌而下。“臭丫头,矫情什么,我过得挺好的”老王的声音带着浓浓的鼻音。“妈~我不要去老爸家了,我要回来,我要回来陪你。”我坚决说道。“好,好,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她抱紧我,声音很沙哑,眼泪一滴一滴滴到我头上,汇成小水流流到我的毛衣里,渲染成一朵朵艳丽的泪花。我的鼻头酸酸的,凑到老王耳边含糊的说了句:妈妈,我爱你!”老王也凑到我的耳边说了一句:“其实我早就知道了。”唉~老王真是……我爱我的妈妈,很爱很爱很爱很爱!这种爱,时间也不能将它泯灭。初三:梁茜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叙事
-
白钢琴(二)_2000字十五岁的女生就是这样,在彼此羡慕中成为了最好的朋友。单凌雨几乎每天都要弹琴,熹微很喜欢听她弹琴。每到她弹琴的时候,熹微就自觉的坐在她身边,像一只温顺的的小猫。熹微和单凌雨在一个圆月的晚上让熹微的爸爸找人把钢琴搬到熹微家的枫树下。单凌雨坐在枫树下,柔软的秀发搭在肩上,弹着一首一首的优美的曲子。温柔的月光透过枫叶洒在单凌雨的发上,闪着清银色的光。枫叶从树上飘落像一只只蝴蝶空中跳舞,好像是在为单凌雨伴舞。看着单凌雨优雅的动作,入了神。熹微心想如果她也有这么好的条件该多好啊,也许她也会弹一手好钢琴。可现实中的她呢,连钢琴都没碰过,如果不是单凌雨或许她连钢琴都没见过呢。“凌雨,这首曲子叫什么名字啊。我好像没有听你弹过啊,真好听。”“这首曲子叫‘卡农’,妈妈教我弹的,好听吧。”单凌雨微微牵动一下嘴角说。她说话的的时候眼中滑过一丝忧伤,那种伤很低很浅,几乎看不到。熹微像是想起什么说:“凌雨,你自己一个人住在这里,你妈妈不会担心吗?”单凌雨的动作稍微迟顿了一下,不一会却云淡风轻的说:“我妈妈两年前就去世了,车祸。”熹微的心咯噔了一下。她原本不经意的一句话,恐怕揭开了单凌雨的伤疤。熹微抱歉的看着单凌雨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不知道、、、”琴声停了下来,单凌雨勉强的扯出一个微笑说:“没关系,反正都是过去的事了。如果你喜欢我可以经常给你弹啊。”熹微微微的点点头,没有再说话。美妙的旋律又渐渐响起,熹微在也没心情听了,陷入了沉思。她从未想到她会有这样一段伤心的过往,在这短短的相处中她看到的几乎都是单凌雨简单的莞尔一笑,虽然笑的时候带着不轻易察觉的忧伤;而且熹微一直认为单凌雨比她幸福。或许是单凌雨从未提过罢了。这件事再也没有被两个人提起过,就这样一个沉重的秋天夹着两个人微妙的心事过去了。纯洁的冬天覆盖了火红的秋天。单凌雨说她讨厌冬天,因她觉得冬天是一个伤感的季节,永远只是单一的白,让人觉得心里很凉。外面飘着雪,单凌雨倚在沙发上喝着果汁。熹微在旁边静静的翻着手中的书。“熹微你想弹琴吗?”单凌雨捣鼓着手中的杯子漫不经心的问。熹微迷迷糊糊的抬起头,等她弄清楚情况时,不可思议的看着单凌雨,说:“我、我可以吗。”单凌雨仰起小脸,疑问的看着熹微说:“当然可以啊,又不是什么易碎的东西。”熹微的心像是要从胸腔里蹦出来一样,她真的很激动,她从来没有碰过那架钢琴,虽然她一直想试一下触摸钢琴的感觉。她很疑问,她配碰那架钢琴吗?熹微不安的坐在钢琴旁边,手心湿湿的。她的手停在半空中不知道该往那放。当熹微终于有勇气把手放在钢琴上时,她才发现自己的手那么难看,她以前从来没有注意到。手指又短又黑,指甲旁边生着杂乱的倒刺,血红的肉从指甲内翻了出来,就像菜市场里还未处理的禽爪。熹微反应过来时,立马把手从钢琴上拿了下来。眼泪像是珍珠断了线一样啪啪的掉了下来。单凌雨看见熹微反常的眼泪,一下子慌了。连忙从沙发上站了起来,问:“熹微,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啊。你不要吓我。”熹微没有说话,刷的一下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跑到楼下,把自己反锁在屋里。单凌雨追了下来。站在熹微的门前敲着门,焦急地问熹微发生了什么事。如果不是熹微妈妈的劝说她可能会一直等到熹微出来。熹微趴在床上,一遍一遍的用纸巾擦着指甲,泪水弄湿了枕头。哭累了便在床上睡了过去。当她醒了的时候,雪依然在下。熹微躺在床上,看着窗外的飞雪,眼泪不知不觉的又流了出来。她似乎知道单凌雨为什么讨厌冬天了。冬天,真的让人觉得很悲伤。几天之后,单凌雨一直追问熹微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熹微以不舒服的理由向单凌雨作了解释,单凌雨即使不相信也没在往下为问,因为她不想失去这个朋友。像往常一样,依然是单凌雨弹着琴,熹微静静地听。单凌雨是多么希望这样的日子一直这样下去。可是美好却永远停留在第二年的春天。初三:曲殇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
白钢琴(三)_2000字那一天,熹微从学校回来。发现自己家门口站了很多的人,那些人穿着黑色的西装带着墨镜站在一个女人周围。女人大约有三四十岁,浓妆艳抹,穿着一件奢华的皮草。熹微从人群中挤了进去,看见单凌雨一身伤痕,嘴角还挂着血丝,被父母和哥哥扶着。熹微吓得连忙上前握住了单凌雨的手。还没等到熹微问发生了什么事,那个女人便开口了“单凌雨,你最好学聪明点。不要把你犯的错连累到别人。”女人说着,用眼斜看了熹微一眼。单凌雨眼中顿时充满了怒色,太阳穴突突跳起。单凌雨咬咬牙说:“你不要太过分了,这件事和她们没有关系。还有你不要忘了我手里有着你一直想要的东西。你要是把我逼急了我们谁都不好过。”虽然熹微没有听懂两个人话中的意思,但她从来没见单凌雨这样生气过,心里难免有些担心。“呵呵,单凌雨。你还真不愧是单云言的女儿,说话语气跟她一模一样”女人脸上出现一丝玩弄的笑容。妖媚的脸让熹微觉得恶心。熹微恶狠狠的瞪了那个女人一眼,说:“我不管你是谁,这是我的家,请你出去。”“哟,小女孩,你是单凌雨的朋友吧。不过你要是知道她是什么人一定不会与她做朋友的。”说着还拍拍熹微的肩。熹微甩开女人的手猛地推了女人一把,女人便往后推了几步。熹微很讨厌女人刻薄的语气,特别是诋毁单凌雨的话,她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指着女人说:“凌雨永远是我的朋友,我不许你伤害她。”熹微转过身看着单凌雨坚定说:“凌雨,我会保护你的。”听了熹微的话,单凌雨的心中的雪像是得到阳光一样,冰冷的心在那一刻融化,在这个世界上她是第二个说要保护她的人。单凌雨泪眼朦胧的望着熹微心想她应该做一些什么了。女人脸上出现怒色,扬起手要打熹微。熹微害怕的闭上了眼睛,半天却发现脸上没有一点知觉,等睁开眼时看见单凌雨单手握住了女人的手臂。“我答应你,明天我就回去,好好的商量我们之间的事。你走。”冰冷的语气让女人放下了手。女人翻了一个白眼,冷哼了一声,说:“这才乖嘛。”说完便带着她的一帮人走了。单凌雨转过身向熹微的父母深深地鞠了一躬说:“对不起,是我连累了你们。感谢你们这些日子的照顾。你们的损失我会赔偿的。”单凌雨看了熹微一眼什么也没说便向屋内走了去。熹微跟了过去,看着单凌雨娇小的背影,心被狠狠地揪了一下,说不出的痛楚。单凌雨坐在地板上把头埋深深在了膝盖里,小声的哭啼。熹微站在门前不知道要怎么安慰她,就这样静静的站在他的身后,也许这是最好办法。暮色四合,房间里漆黑一片。单凌雨抹抹眼泪,慢慢地从地板上站了起来把灯打开。单凌雨坐在钢琴前面,沙着嗓子说:“熹微让我再为你弹一次钢琴吧,这将是最后一次了。”熹微的喉咙像是被什么堵住一般,说不出话来。琴声悠悠扬扬的飘了起来。“熹微你知道吗?你是这个世界上第二个说要保护我的人。三年前的那场车祸来的非常的快,当时我只觉得天一黑,而我唯一记得的就是妈妈最后的一句话,她说她会永远的保护我。我并没有受多大的伤,妈妈却永远的离开了我。”单凌雨说到这眼泪又流了下来。“可这场车祸的主谋竟是我的爸爸,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妈妈那么的爱她。我之所以来这,全是因为躲避那个女人的追杀,因为我拿着一些他们一直想要的东西。熹微对不起,你不应该经历这些的,是我利用了你。”一滴混浊的眼泪滴在了熹微的手上,熹微立马把脸上的泪擦净。熹微看着单凌雨心想:凌雨,我不能哭,我哭了谁来保护你呢。熹微帮单凌雨收拾好行李已经凌晨两三点了,两个人躺在床上谁都不说话,可在心里都在想着对方。单凌雨走的时候熹微已经醒了,应该说一夜未眠。她没有去送单凌雨,因为她害怕她会流眼泪,她不想把离别搞的那么伤悲。单凌雨被父母送出家们的时候,眼泪就不争气地流了下来,熹微在心里默想道:再见,凌雨,对不起,凌雨。熹微有一瓶粉红色的指甲油,那是她在街头小商贩买来的,原本她以为当单凌雨再让她弹钢琴时,她就可以涂上它,这样她就可以弹了。可是单凌雨走了,钢琴也走了。熹微上了一所不错的的大学,也参加了工作。当她在大城市里看见与单凌雨一样的白钢琴时她就会想起她。茫茫人海中,熹微总是在寻找一个人,她总能看见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背影,她激动的去喊那个人的名字,那个人却没有向熹微想象的那样回头只留下一个孤单的背影,消失在人群中。每到秋天到来,枫叶泛红,熹微就会站在枫树下闭上眼睛一遍一遍的想着单凌雨曾经给熹微弹过的曲子。想到当年她因为自卑而不敢去碰钢琴,她的嘴角溢出一丝微笑,青春不就是这样吗?凌雨,你还好吗?今年的枫叶又红了诶。初三:曲殇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