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电视剧
有一部电视剧叫《长征》,记述了在70多年前,中国工农红军历尽千辛万苦长征的事情,如今,让我们重温历史,再来感受那伟大的长征精神!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在70多年前,一群拥有着伟大理想的战士簇拥在镰刀锤头的旗帜下,走出了井冈山,踏上了漫漫的征程。
长征是历史上的第一次,长征是宣言书,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战士们在前有堵截,后有追兵,地上有大炮,天上有飞机的环境中,他们克服了重重困难,突破敌人四道封锁线,跳出包围圈,过草地,爬雪山,飞夺泸定桥,抢渡金沙江。他们走在路上,却不知路有多远;他们攀在山上;却不知山有多高;他们游在江中,却不知江有多宽。他们身淋枪林弹雨,脚踏雄关漫道,就这样走完了人类的一大壮举——两万五千里长征。 (本段简明生动,很精彩)
在飞夺泸定桥的战斗中,敌人将桥上的木板全部抽掉,只剩下13根铁链在空中高悬,桥下红褐色的河水翻腾怒号,声音震耳欲聋,使人看后心惊胆寒,但是,二十余位红军突击队员战士却如同猛虎下山,攀在索链上,冒着枪林弹雨向敌人扑去,终于,在泸定城上高高竖起了一面飘扬的红旗。
红军战士的这种大无畏的精神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他们在过草地、爬雪山时,不知失去了多少亲爱的战友,虽然食物短缺,只吃一些草根野菜,甚至吃皮带……但是,他们从来都是保持着乐观的精神,没有喊过一声苦、一声累,没有一句怨言,靠着双脚、草鞋走过了两万五千里的漫漫征程虽然心似黄连但是脸上却在笑。现在,我们生活在革命先辈用生命打下的江山中,整天吃好、喝好、睡好、玩好,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哪?没有,所以,我们就应该好好学习,学习科学知识,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强大,使祖国永远的屹立在世界的东方,使中国再度出现一个繁荣、开放、强大的现代化的汉唐盛世!
长征虽然早已过去了70多年,但是,这伟大的长征精神永远闪烁在每一个华夏儿女的心中!
无暇
念。叮当。
我站在天空的这头,看着远方如同初遇时候一样漠然走过的你,贪婪地呼吸着,那些关于你的羸弱的记忆。
[1]
你是天使么?
汪汪汪。
我们可不可以永远在一起?
汪汪汪。
你听得懂我说话么?我听不懂你说的啊怎么办怎么办?
汪汪汪。
[2]
我会永远记得,关于你的那段无暇的日子。
你很特别。因为换毛的缘故,金色的皮毛长成了无暇的白,如你的未来一样,毫无瑕疵的白。柔软舒适的质感遍布全身。你的眼睛赛过我的大,水灵灵的,总是被我误认为你在哭泣。你的瞳孔是谜一样深邃的深黑,我看不穿,但我并不害怕。
天下雨了,我在奶奶家的屋檐下看着苍白无力仿若就要塌陷的天空,莫名奇妙的胡思乱想。门开了,你无礼的闯进来,匆匆跑到我身边,肆无忌惮地甩着依附于你皮毛之上的晶莹的雨珠,那些如水晶一样美好的细节,溅满到我的全身。于是,我注意到了你。我俯下身,僵硬地抚着你的脑袋,掌心瞬间湿润。你停下工作,仰望我。没有生气,没有回避,看见你的友好,我微笑开来。
这就是我们的相遇,没有蹩脚的开场白,如同源于苍穹的雨一样,自然的飘洒。这段温暖,盛开在去年的夏。
[3]
我向来是怕狗的,可是你足矣令我窒息的温柔,盘踞在我的心头,挥之不去。
我们相处,仅一个星期而已,但,你的一举一动在我生命里坚定的形成了难以抹煞的记忆。那段无聊的日子,是被你填充满的。你开始不频繁的出门,留在家里陪伴于我,你的善解人意骇到了我。倘若不是你的存在,倘若不是与你相遇,怯懦的我怎会知晓,真有这么惹人怜爱的动物。你在晨曦初露的时候跑进我的房间,蹲坐在我的旁边,呆呆地望向我,一直等待。而我醒之后睁开眼便看见了你,心里滋生出一种足够融化所有不安因子的温暖。起身后,你督促我做运动,以一贯温顺的姿态蹲坐在离我不远的地方,看着我跳绳,待到我大汗淋漓气喘吁吁的时候便跑过来让我抚摸你的脑袋。……
你的单纯自成一个世界。悬挂于我无法企及的天边。关于你的好在我的身体里一天一天膨胀起来,像一团浸水棉花被塞在胸腔一般,一下一下感受到自己的心跳的灼热。
[4]
美好的时光总是惯性的以电光火石的速度逃离某个轨道,我要离开奶奶家,离开无忧,离开放纵,回到属于我的地方过回属于我的生活,而这样一来,就意味着,我们将要分开。
妈妈是坚决不许我养狗的,纵使奶奶会将你赠送给我,没有得到妈妈的同意,也是毫无意义。而我,却不得不离开。临走之前的那一天,又下雨了,不舍溶进雨水里,绵延纠缠的潇洒着。
你会想我么叮当?
汪。
这是肯定么?你换了叫声。
汪汪。
你从未对我不理不睬过,就凭此,我是幸福的。你在乎过我。所以,我该放心的离开,不是么?而你,也应该坦然接受我们的分别,不是么?毕竟,宿命注定我们的不一样。
雨滴落在你的眼睑下,这是你哭了么叮当?你要快乐。你在我的生命里,已有了如比我生命更重要的那群坏嘴巴的朋友们一样重的分量,如果割舍掉彼此间的这份眷恋和信任,就如同割断了我的主动脉一样可怕。所以,我想你快乐,我要你快乐。
终于还是分开了。我托奶奶将你关在屋子里,待到我离开后再将你放出。车里一路上的颠簸使我麻木,唯一没有沉睡的是对你的牵挂,我如此在乎你。
车窗外,是一片如火如荼的夕照。
[5]
时间是个顽皮的孩子,在我们最疲倦最忙碌的时候悄然逃开。一晃,三个月过去了。爸爸回奶奶家,回来时告诉我,叮当死了,带着腹中的宝宝。
我不知道,听到这个消息,驾驭我的是一种怎样的情愫。说不出说不出。叮当,永远呢?永远呢?我说的永远你回答的汪汪汪呢?
你有宝宝了,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吧。可是你是否不甘,未让它们踏到坚实的土壤就永远的居住在天空。学会自己一步一步走路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情啊,这,叮当你是知道的吧。
我不怪你没有坚守与我约定的永远。毕竟你是狗,就算你平安无事的走完此生,也只是我生命的十分之一的光阴而已,不是么?
或许曾经我没有懂你的意思。你是要告诉我,离开也是一种永恒吗?我离开你,在你生命里定格成永恒。而如今你也离开,更加拉长了我们之间的空间长度,带着你的宝宝们,将来的三个甚至四五个小叮当一起亦在我的生命中铭刻成永远。
我们都未失约。毕竟,我们都还在。我们还可以站在海角与天涯,隔着长长的思念,相视一笑。
[6]
我看了《狗狗与我的十个约定》。因为叮当你而无法自已的爱上了索克斯。这是不是一种眷恋呢?如果不是你的存在,我又怎会知道,有一种温暖,叫思念,叫相信,叫永恒。
在苍穹下斟一杯牵挂,品尝你我间的无暇。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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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梅花要是有人问我:“你最喜欢什么?”我一定会不假思索地回答:“我最喜欢种花!”在我家的院子,花的品种可多了。有鲜艳的月季花、傲雪斗霜的梅花、洁白芬芳的丁香花、蓝中透白的蝴蝶花、芳香扑鼻的夜来香······在这些花中,我种得最成功要数蟹爪兰。蟹爪兰的茎像竹节,又像用线穿起来的碧玉;花叶像螃蟹的爪子,因此而得名“蟹爪兰”;蟹爪兰的花朵很奇特,未开放的花朵像毛笔头,又像红红的辣椒,还像螃蟹的钳子,开放的花朵,像铃铛,像灯笼,又像一个个小喇叭。花蕊从花中间吐出来,像一根根粉红色的丝线,顶端还有一个个粉中透白的小圆球呢!种花的时间长了,花儿的名字我也都叫得出了,瓜叶菊、凤仙花、鸡冠花、满天星、仙客兰······我不但叫得出它们的名儿,还知道它们的脾性,有的喜阴,有的喜阳,有的喜干,有的喜湿。我爱种花。我从种花中获得了乐趣,获得了知识300字 一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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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季节春是让人感到温暖;夏是迷人又是烈日当空的季节;秋是果实累累的季节;而我却是喜欢冬天那让人迷眼的景象,冬天真那么迷人吗?是的。冬天的雪下了一夜,一到早上,把门一打开,看见那软软的雪堆。看那山上,田野了,都被盖上了一层一层的被子。一大早,家家户户的小孩都赶趟儿似的,一个个都跑出来了,一手抓雪一手打,有的推雪球,有的滑雪,像一群群小猴子在地上打滚。雪是迷人的,树上那一堆厚厚的雪,寒风一吹,像一个个石榴从树上掉下来一样。我喜欢冬天,是因为冬天很好玩,特别是雪地里,山鸡很多,因为山鸡怕冷,冷得不得不把头伸进雪堆里去,这样我们就悄悄地来到它们的身边,只要轻轻的一抓,它们就乖乖地到了你的手里,让你回家做一顿饱餐吃。哈哈!读者们,你们看到了这里,也决得冬天好玩了吗?广东彩联中学初一彭吉庆3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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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老师刚开始,我觉得她和别的老师没什么不同,不就是个教书先生而已。可从开学到现在的这段日子里相处中,却让我慢慢地感受到了她的与众不同。讲课的时候,曾老师有自己特殊的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她从来不像以前别的老师一样用类似“填鸭子”的方式来教我们,虽然把我们的小脑袋塞的满满的,但是我却不知道自己真正学了多少东西。而曾老师却不同,例如在教完生字词以后,有时她会在读课文时,故意读错字,让我们来比赛谁先找出错误并准确的纠正它,无形之中不但加深了我们的认识而且还提高了我们的积极性和学习的兴趣。每次上语文课她那高谈阔论谆谆善诱而又不失幽默、风趣的话语,惹得我们心情开朗,而且不时逗的开怀大笑,她那娓娓动听的讲解,那真实感人的话语,有如春雨点点,滋润着我的幼小的心田。让我觉得上语文课是一件既轻松又愉快的事情。有一次,曾老师请我背诵课文,当从不敢主动举手的我腼腆地站起来时,是曾老师带头为我鼓起了掌,曾老师和同学们鼓励的掌声,使我鼓起勇气,忘记了害羞和害怕,一鼓作气把熟读在心的课文流利而又有感情的背了出来。背完后,曾老师的眼里闪烁着赞赏的目光令我一直不能忘怀。曾老师还把我作为同学们的榜样,让大家向我学习。经她这样一番鼓励和赞赏,让我倍受鼓舞,更有兴趣的去读、去背,去学习。在曾老师的教导下,让我们明白学习原来也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情。感谢曾老师,感谢她对我们的耐心教导和苦心栽培,是她让我们懂得了学习的快乐,赐予了我们开启了通向知识之门的金钥匙。550字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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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作业我最喜欢的作业莫过于美术作业了。不用在数学的世界里列式解答,也不用在语文的海洋中写字思索,更不用在英语的天空上冥思苦想。我喜欢美术制造,喜欢享受生活惬意的时光。用画笔勾勒出大自然的喜怒哀乐;用剪刀剪出一张张精妙绝伦的剪纸(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用橡皮泥捏出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我常利用课余时间来完成美术作业。如星期五晚上,我去完成老师留下的做风铃的作业。我找一个纸杯,取一块橡皮泥,叠几只纸鹤,截几根细线,抓一把铃铛。先把线穿在纸杯口上,在线的中间穿上一只纸鹤,把铃铛挂在最下面。就这样,我在纸杯上穿了六条。我把橡皮泥捏成一个太阳和一个月亮,把它们穿起来,挂在纸杯的中央。哦!一个美丽漂亮的风铃就诞生了。我听着它在微风的吹拂下叮叮作响。心里快乐极了!啊!美术作业令我快乐,美术作业开发我的想象,美术作业让我感到轻松,我怎能不喜欢美术作业!350字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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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最喜欢的水果说起水果,我就会不由自主地高兴起来,因为从小我就非常喜欢吃水果,像西瓜呀、桃呀、葡萄和苹果等等,有的时候我饭吃得不多,但是每天我都要吃很多的水果我喜欢吃水果,那金黄的香蕉,红红的苹果,紫色的葡萄都让我爱不释手,但这些水果中我对西瓜情有独终了。夏天,西瓜成熟了。路边的车上,地上堆满了碧绿碧绿的大西瓜着实让心喜欢。它浑圆的身子光滑的好像抹了油。一身碧绿色的外衣上镶嵌着深绿色的条纹,真惹人喜爱。西瓜个个都有篮球大小,大的有十几斤,小的也有三五斤吧切开西瓜就可以看到红红的瓜瓤,你会不由自主地咽起口水来。那黑色的瓜子,就像一个个可爱的小娃娃一样很有秩序地呆在里面,又好像是在玩捉迷藏。我想它们永远也找不到对方,要不怎么都各自为阵而不住在一起呢?西瓜的品种很多。有的皮薄,只要轻轻一碰,“砰”的一声就会崩开。这种瓜不大,最大的也不过五斤左右。我最喜欢吃这一种,常和姐姐一人一半用勺子挖着吃,那感觉真过瘾;还有一种无籽瓜,皮很厚(,我叫它厚脸皮。这种瓜个儿大,一个就有十几斤重,沙瓤,吃起来很爽口。但如果挑选不好,遇上熟得不好的,那可就白化钱了。一到瓜熟蒂落的时候,爸爸几乎天天给我和姐姐买瓜吃。我总是迫不及待地接过瓜大口大口地吃起来,甘甜的汁水顺着胳膊往下流,直到肚子滚圆。记得有一次,妈妈怕汁水流到衣服上就让我蹲在地上吃。没想到西瓜吃完了,我的肚子胀得像个西瓜,自然也就站不起来。姐姐笑得前仰后合,一边拍着我鼓鼓的肚子一边还不住地说:“哈哈,我们家也有猪八戒了,真是个贪吃的家伙”。只有妈妈心疼地抱起我,数落姐姐“什么猪八戒?瞧,我儿子多像个威武的将军。”可我感觉不到威武,只觉得肚子胀得难受。现在,科学技术发达了,一年四季人们都可以吃到香甜可口的西瓜,但我还是最喜欢夏天成熟的西瓜,那种滋味是其它水果不能相比的700字 四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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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长笛夜晚,一听见长笛声,我就像看到了我的家乡,万物在经历了白天的喧哗之后,宁静地呼吸着,一缕悦耳的声音飘来,它像山间轻吟浅唱的泉水,又像林中的百灵鸟在欢唱……长笛,是我最喜欢的乐器,可我不会吹它,我对他的喜爱更多的是欣赏。中音长笛发音醇厚甜美,洪亮有力,听起来颇似圆号。在山间,在溪边,在蔓生野草的大地上,悠扬的长笛曲子穿越时空,诉说着无数动人的故事,表达吹奏者的情感。我也喜欢高音长笛,笛声犹如家乡林中可爱的小鸟在欢歌、鸣唱。在我的家乡,有一条古老的街道,小河穿街而过,把小镇一分为二,一座石拱桥连接着分离的街道。街上的石板路任风吹,任雨打,被磨得光光溜溜的。有人一边走,一边吹着金属管状的长笛。演奏者用那轻盈的笛声诉说着人间的悲欢离合。每当这时候,一定会有无数的竹排和木筏在小河中顺流而下,还有驾排人那高亢的号子,随着笛声此起彼伏,在山间荡漾。那呜咽的笛声,泛起我记忆的波纹。在河两岸的屋前,总会有一些大嫂、大妈在缝衣服、绣鞋垫和围兜。在不远处还会有三三两两的大伯、大爷捧着茶壶品茶、聊天,谈论家乡的变化与收成……我就是在家乡的长笛声中,一点点地认识它的:长笛全长62厘米,笛头闭塞,笛尾开放,为了便于携带与调音,由2或3段插接组成。长笛声带出了我的一个个梦想。我来到了城市,常看电视里的长笛演奏,但这无法与家乡的长笛声相比。家乡的长笛音色更纯、更美,我的思绪都将被它带走。夜深了,归林鸟儿躲进了自己的窝,歇歇唱了一天的嗓子,陪伴人们一起进入甜蜜的梦乡。这时候,听见长笛声,又使我忆起我可爱的家乡。我爱长笛,因为它的朴实无华;我爱长笛,因为它那徐缓、明朗的音色;我爱长笛,因为它萦系着我对故乡的一片情……7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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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刘邦古人云:“学诗使人聪慧,读史使人明智,逻辑推理使人庄重。”最近我读了司马迁的《鸿门宴》,受益匪浅,我对刘邦这个人物也有了较为深刻的理解。起初,我只知道刘邦是汉朝的开国皇帝。是农民起义军的领袖之一,后来打败了项羽而建立汉朝。他的成功一是因为他能拉拢人,当项伯来告诉张良,项羽要在第二天清早攻打沛公时,刘邦先是“以兄待之”,后又“约为婚姻”竭尽全力拉拢项伯,让他在项羽面前替自己说好话,说他不敢妄自称王,最终项伯答应了他的请求,为他赢得了先机。他的成功二是因为他的勇气,他第二天清早亲自带领一行人来鸿门赴宴,那真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说明刘邦做事果断,不畏惧项羽,就在气势上压倒了项羽。他的成功三是因为他的能屈能伸,在鸿门宴上,他先是极力为自己辩护,说自己所做的一切“籍吏民,封府库,遣将守关”都是为了项羽,是等待项羽来一起入关。他的成功四是因为他能用人,在鸿门宴前,他先是听计于张良,拉住项伯这根救命稻草。后又在鸿门宴上装孙子,让项羽放自己一马,又因为樊哙的出色表现,使他逃过一劫。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鸿门宴是楚汉项争的转折点,鸿门宴前,项羽兵力强大,拥兵四十万,刘邦只有区区十万,根本不是项羽的对手,可鸿门宴后,刘邦先是“立诛杀曹无伤”,清除了内奸,又紧紧依靠萧何,张良,韩信,上下齐心协力,通过四年多时间的艰苦努力,终于在垓下彻底消灭了项羽主力军,完成了建国大业。事后,他曾说“夫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馈饷、不决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此三者,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刘邦夺得江山的原因。他成为一代帝王一点也不偶然。70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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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动画片动画片可真是我的最爱。无数的动画片内容丰富多彩,动画人物造型千奇百怪,故事情节精彩万分,有的风趣幽默,让人捧腹大笑;有的以情动人,让人伤心落泪。动画片紧紧地抓住了我的心,如果我看动画片的时候妈妈叫我吃饭,我宁可不吃,也不要错过任何精彩的情节。动画片给了我一个想象的广阔空间,闭上眼睛我就能成为动画故事里的主角。我想象自己就是孙悟空,打败了魔法大王;我想象自己就是火影忍者,英勇无比,战胜了邪恶;我想象自己就是围棋少年,登上了世界冠军的宝座;我还是第二个哈利波特,可以随心所欲地施展魔法。就是在睡梦里,我也在天上飞翔,因为我变成了齐天大圣……动画片成天让我心里痒痒,看不到动画片我就坐立不安。为了动画片,我可以不睡觉,把闹钟调在早上五点钟,趁妈妈睡得正香,我起床来看电视。就是白天上学没精神,我也在所不辞。我的愿望就是自己也能制作动画片。我觉得这件事情不难,有电脑软件就可以了。我鼓起勇气把我的想法告诉我妈妈。妈妈笑了笑,没有表态。她把我领到楼下,对我说:“你现在爬到十楼去,但是不准坐电梯,也不准走一楼到九楼的楼梯,直接给我上十楼。”我晕了,气急败坏地叫起来:“我又不是火箭,我怎么上得去?”妈妈说:“这就是了,你以为做动画片那么简单?动画片就是十楼,你要上去,先得一步一步地打好基础,一层一层地往上爬。你现在的学习就是十楼下面的楼梯,你必须把下面的楼梯垒结实了,才能稳稳当当地在十楼做你想做的事情。懂吗?动画片是用故事情节来吸引人,你连作文都写不好,能制作出什么情节来?电脑软件是复杂深奥的,你现在不好好学习,以后什么软件你都使不好。但是你现在就打好了基础,你就可以写出好文章,做出好软件来,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制作你想要的动画片。”原来妈妈让我当“火箭”是用心良苦呀。我明白了。看来我现在还得少看点动画片,多多用心学习才行呀。7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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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灯“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古往今来,世界上发明了各式各样的灯,古代人们只能用煤油灯和蜡烛照明,后来美国的发明家爱迪生发明了电灯泡,从此,给千家万户带来了光明。再后来,繁华都市的夜晚,装饰着色彩缤纷的霓虹灯,象征着经济快速腾飞的现代生活。我也有最喜欢的灯——我家的飞机灯。快跟我一起来看看吧!这盏灯的外型是一架直升机,上面有一个弯曲的钢架,把它支撑在天花板上,他的“皮肤”是由不锈钢和磨砂玻璃构成的,顶端有一个呈十字型的螺旋桨,当你打开灯时,它就会旋转,真有趣。他的身体里藏着它的心脏----灯泡。后面还拖着一只长长的尾巴。尾巴稍高高的翘起来,这样既好看,又能让光线射出灯罩。脚底下还有一双像雪橇一样的鞋子,降落时,还可为它效了大功劳呢!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家飞机里面的灯泡也在不断的变化。5岁时,我们搬了家,我拥有了自己的房间,很很漂亮,而且还拥有了一盏属于自己的灯,它非常明亮,里面是普通的灯泡,一年后,爸爸给我按上了磨砂灯泡,又过了一年,里面变成了节能灯泡,发出白色的光。现在,我们用的是LED节能灯管,里面没有灯丝,灯光更亮,更加环保节能。啊!通过灯泡的变化,让我们发现了科技的进步。我想我的飞机灯,在未来的变化还不仅仅是灯泡的变化。还有以下等功能:自动调节光的亮度,而且语音识别功能。他还像一个变色龙一样,随着周围的变化而变化,发出不同颜色的七彩光。我相信将来的科技会越来越发达,我家的飞机灯也会升级换代,越来越漂亮,功能越来越强大。灯--给人们带来光明,指引人生道路,我的飞机灯将会陪伴着我走过小学,初中甚至高中。在它柔和灯光的照耀下,我要勤奋学习,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成为有用的人。7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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