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幸福的幻觉
你幸福么?你沉默了。
她叫阿七,我十岁时的玩伴。
十岁,一个懵懂又自尊极强的年龄,而我,具备了这一时期的所有特征。
朝阳似火,太阳毫无顾忌地散发出强烈的光芒。云很漂亮。风也轻轻的。空气中掺杂着孩童的天真,充斥着柠檬草香,又酸又甜。小区中传出女童的欢笑声。
“你好,我叫阿七!”一个大大的笑绽在脸上。粉嫩干净的脸被笑容带出甜美的轮廓。眯成月亮的葡萄眼睛。与眼睛一起弯曲的眉毛。一口白亮的牙齿在薄薄的唇间。这一切都展现在泛黄的皮肤上。蓬松的头发在脑后梳成干净利落的马尾辫。发出好闻的洗发水味道。阿七身上有着大城市的独特气质。
八月份的阳光虽强,但风却很凉。那年我们十一岁。阿七与我一起去后山野营。
平缓的坡上是与天融在一起的原野。零零散散的树木孤独地在阳光下自由伸展,枝干缠绵地撑起一片阴凉。
阿七的野外生存能力很强,是经常野营的的样子。利落的马尾在身体大幅度的摆动下欢乐的跳舞。干练的双手快速的动作着。搭成的天蓝帐篷在大地与天空之间炫耀着它精致的美。
那晚是幸福的,又哀伤点缀的幸福。
我与阿七在无边黑暗中仰望天空。看到满天灿烂的繁星,一颗颗又大又亮,在深蓝的夜空中闪烁。
她跟我讲起童年。阿七在小镇里度过她最初的童年。父母在深圳做生意。他与外婆生活。赶着鸭群让它们吃草。在清澈见底的溪水里捕鱼。在场上的大晒下帮外婆晒稻子。夏天去稻田里给帮外婆割稻的人送水和麦饼。有时候晚上放电影,黄昏吃完饭就拿着木凳去晒场上排位子。相比那时的阿七,不会抱怨没有父母的爱,反而会很幸福吧
她笑了,又是一个大大的笑,带出了甜美的轮廓。但与一年前不同的是,这份笑容中有些许哀伤,而她,在这笑容下,显得格外静谧。
九岁的她带着最初的童年,离开了最初的故乡。与父母团聚在一起。离开她多年的父母,是给她更多的爱呢,还是……
团聚后的日子,阿七除了整天浸在空荡荡的大房子中,就是在园中刨出好看花的花根。收入囊中寄给故乡的外婆。即便花已凋零。
两个月后的春天,她拿着父亲给的零用钱逃回了故乡的小镇。外婆的小院中冷冷清清,掉漆的木门挂着两条迎风摇动的带子。与旧门融在一起的画面,那抹白色是何等刺眼。
阿七平静地推开门,走到外婆的房门前。宽大的旧木床充满了腐朽的味道。窗边摇曳着的,是阿七寄来的秀丽小花。外婆将它们最幸福的样子,留给了阿七。
那一个晚上,阿七就整夜的坐在那张旧木床上。只有月光冷冷淡淡地照射进来。
爸,我去了外婆家。她去世了。对方一片沉默。过了一会儿,沙哑的声音传来,早点回来。嘀——
后来阿七便来到了这里,左手牵着狼,右手牵着狈。来到了这个与故乡极像的小镇。给了我一场幸福的幻觉。
他抬起头,看到灰色的天空像一张受伤的脸,屏住了呼吸。有黑色的鸟群飞过。它们缓慢的扇动着潮湿的翅膀。发出咕咕的叫声。阿七注视着鸟群,感觉唇边的冷风渗透进肌肤。她拉了拉衣领,半遮住冻得发白的面孔。阿七整张荒凉的带着童真的脸。像转瞬即逝的幸福。
那现在呢?你幸福么?我问。她不语。
幸福就像星星。我的星星,是那种没有太强光芒,却每晚都存在的。或许有一天,它被乌云挡住,但我相信,明天的她,会是加倍绚丽的。而你,阿七,你的星星,是流星。它有瞬间的美。但是,它的存在太过短暂。逝去,就只能惋惜。而多年以后,那种撼动就会慢慢泛黄,埋上尘土。而最初的幸福,就成了幻觉。
你是幸福的幻觉,如同一道流星,划破寂静的夜空。
“我寻找的幸福
是彼岸的花朵
开在不可触及的别处”
河南新乡长垣县河南宏力学校八七班初二:杜?晴
数学竞赛学习经验发言稿
数学竞赛学习经验发言稿
大家好,我叫杜浩铭,我是东莞东华小学的一名学生。今天,我很荣幸地站在这里,有机会与同学们分享学习数学的一些经验。
在当今世界,数学是各个国家基础教育的一门主科。每一个青少年至少学十年数学。它是锻炼思维的体操,更是打开科学大门的钥匙,所以学好数学是十分重要的。
要学好数学,我是这样做的,首先:上课时必须认真听讲,积极发言,多动脑筋和勤于思考。课堂的教育是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让我们掌握知识。如果我们能专心听课,融会贯通,一定能体会到学习数学的乐趣,从而更加喜爱数学。反之,如果上课开小差甚至“游神、梦游”,那么我们就会错过许多精彩的数学知识。小“问号”也会越积越多,我们对数学的兴趣也会随之消失,那成绩可想而知。
其次:利用课余或假期多做一些相关的题目来使学到的知识得到深化、提高。做到触类贯通,举一反三。每天花不多于15分钟的时间来做练习,但是只要持之以恒,就能获得“聚沙成塔、集腋成裘”的效果。孔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学完了知识后,不做练习,那么过两天就会忘记。正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只有我们经常多练习,才能达到“冰冻三尺”的境界。此外,还要进行必要的口算速算训练,这样能提高自己的计算能力和精确率。在考试中,不但能帮我们轻而易举地取得计算题的全分,还能节省时间来攻克后面的难题。但是如果计算能力较差的,不但浪费大量的宝贵时间,而且准确率也不高,这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是双重吃亏的。
同学们,这就是我的一些关于数学的拙见与同学们共勉。拿破仑常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作为一名学生,从小就应该有敢于攀登科学高峰的勇气,争取把每一门功课都学好、学精。尤其是数学,江泽民(旧主席)视察澳门濠江中学时谈到:“解答数学题,最重要的是培养一个人的钻研精神。”让我们把数学学好,逐步树立刻苦、求实的钻研精神;锻炼百折不饶的毅力和“向善向上”的生活态度。做振兴中华的有用之才。
523
杜浩铭
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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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觉上了网。Kevin问我有没有看到火星。我说在哪里,我现在去看。他说,在你家阳台可以看到,小小的亮亮的星星。马上跑到阳台,一下子便看到。周围几乎什么也没有,孤零零的只是它。金色的光芒。有些孤单。闪烁着温暖的光芒,不刺眼。6万年才能够如此接近。其实每年都会有不同的事件发生在周围,都会被扣上“不可多得”的帽子。然而我却喜欢这颗星,一直徘徊在星空中。遵循着特定的轨迹。平时不会特别注意的一颗星,却会在某时某刻备受关注。就像一些人。一些一直安安静静的人。在往事里出现的芸芸众生中,也许并不算最突出。只在某一刻,让你突然记起来。突然重现的故事。一段一段地娓娓道来。那个晚上,本来打算很早睡。洗完澡,却坐在沙发上和母亲一起看《冬季恋歌》,一直到凌晨四点。回到屋子里,倒头便睡。安稳沉沉地睡下。醒来的时候,恍惚地找到闹钟:11:09。不知道为什么,径直走到书房。打开电脑,直接去新浪的邮箱。然后看到新邮件。来自他。告诉我收到了书。告诉我他用了两个晚上看我的书。告诉我也许他的泪腺不发达,眼泪终究没有流下来。告诉我明年的夏天,也许他会回来。蓬松着头发,没有洗脸,没有刷牙,开始回复。进行着一半的时候,MSN上面说他上了线。第一次在MSN上面看到他。通常的联系只是停留在E-mail。有的时候会觉得自己新浪的邮箱似乎只是用来收发他的邮件的。长长的列表,发件人几乎都是同一个。看到他的名字:illusion。幻觉。喜欢的英文,也许我们的幸福也是一场幻觉。因为太现实,所以往往无法靠近。那些一直保持着单纯信仰的人,经常会很接近。零零散散的聊天。4年间,从来没有见过面。维持联系的只是网络。天各一方。传送文件的时候突然出了差错,重新来过的那一刻,他说:也许是因为太远了。若有所思地停顿了几秒,喃喃的重复着:真的是太远了。隔着一片海。似乎没有太多陌生的感觉。暗自庆幸。因为知道太多的人,会因为分离而逐渐离开彼此的世界。最终变得陌生茫然。可怕的表情,便是再见时,一脸困惑。我不希望会是这样的结局,毕竟不舍得。他说,开始怀念以前拨号上网的日子。那种独特的声音,嘟嘟嘟。曾经想尽一切方法让它安静,包括用棉袄包住modem。最后发现,电脑的设置可以调成静音。想到某个下午,混混沌沌地在蛇口逛了一圈。回家。用钥匙开门,却怎么都开不开。很久以后,发现门其实没有关。好像我们一直烦恼的,都是不存在的麻烦。浪费了他很多时间,只是叙述两件无关紧要的事情。发生在中考前后。已经结束了的“往事”。他淡淡地,只是说:都是过去的事情,还捡起来做什么。清楚毕竟都是过去的事情。都是无法改变的历史。曾经存在过的一些想法,也许早就弃我而去。但偶尔还是会为过去感事伤怀。有一些人,一直埋藏在心底。平日里,都不会太在乎。却会因为某些特定的环境,一并翻出来。就像我们不在乎的,往往是平日里自以为最舍不得的。而割舍不下的,却是那些看似平淡无奇的关系。付出。还有不常想起的那一块。聊到关于各自的感情问题。顺其自然的话题,不经意的提到。聊到拒绝与被拒绝。聊到无法启齿的拒绝。所以选择逃避来面对被拒绝。所以选择逃避来面对拒绝。似乎一直喜欢的,往往是另一个世界的人。似乎一直眷恋的,往往是过家家一般游戏似的闹剧。何必当真呢?经常可以不在乎自己喜欢谁。他在什么地方等待。可以无所谓地笑着说,我们终究孑然一身。但偶尔会无比认真地回答一个问题,比如他问我,喜欢的,是什么人。想了很久,说了一个。还有另外一个不愿意透露的名字。只是觉得,也许不该说。也许该藏在心里。《遇见》被我当作背景音乐,一直放。一直放。我已经很久没有因为他哭过了。毕竟四年的逝去,不算太短的时间。也许最后流的眼泪就是那个春天。傍晚的走廊。远去的不仅仅只是背影,还有一些一直保留的怀念。最后,整理的时候,发现留下来的都是快乐的回忆。很知足。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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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点幻觉先说些套话:白驹过隙,乌飞兔走,随时光缓缓流逝后,你在此中获得成长,5月14日,在2009年时你迎来了十七岁。现在抛开那些陈词滥调后,再说起初刻对你的感受。那是我似乎已经开始欣赏《士兵突击》,我曾一度以为你如许三多一样只会露两排大白牙笑,想事并十分多,不过时至于此时,我便尤其感觉到你心中隐藏许久的XX心。关于“XX心”并非是我懒于写出,只是不愿写明。你若知晓也无需再故作傻气大笑,却在心中记我一笔伤你之处;你若不知晓,那就只能洗洗睡了。我倒希望我与你永远在高二下学期至高三上学期中,现在的你我,总是隐藏着志不同道不合的火星,只是不愿燃气大火的心思如一盆冰冷的水浇灭火星,但烧过的痕迹依然存在。我现写于纸上的种种是企图叫醒我认为你置身幻觉中的事,当然你的想法绝非我预料之简单,每个人内心所蕴育的XX心大抵都会在一个又一个自我编织的安慰幻觉中越发膨胀,那只气球也许最终到大极限而炸毁。我在初中当然与多数人一样仍开着两个人间有关暧昧的玩笑,我当时尤其厌恶那些假作正经的女生在草草否决什么感情时流露出的甚至是有骄傲的意思。然而我现在要所起你,你是不愿隐藏的直白而出,带出的得以与骄傲也无过多遮掩,莫非你一直想从做戏派到实力派?无论是班里你看好的谁,你都想得到与其暧昧的关系,这样的主动往往只能让你这样自我感情安慰过重的人能自我调节而绕过尴尬的处境。其实很多人都知道你某些“不正常”,这是无论如何不能回避、遮掩、搪塞、略过的问题。读到此你应该只有少许不开心,或者仍对你心中的感情生活存有犹如公主般的甜蜜泡沫的幻觉。知道你读了那么多书,也是有见识的人,不过中学时的你我或更多人都可以平淡走过没有异性的时间。若想急于反驳我现在所说的话,认为我并非真懂你,只求你原谅我也总是夹杂着个人看法而阐述,无法避免对你的歪曲,但实质就现境来所应不会错得太离谱,我只能与你说:别再因为和谁谁有个啥关系就高兴犯傻了,这不适合你这种一心要做才女的人。得知你读了很多名著之类的书,本以为你应是对于写文章比较娴熟之人,不过你小说似乎看多了,只被情节限制了思维的创作性。之所以说此,只因少看到你文章,对于我这种对文字颇有好感是有些不过瘾的,我喜欢从非应试作文的字里行间中察觉一个人身上是否留有与我一样的痕迹。当然我们不会一样,你是我结识的人中最不像我但关系却较密的人,不过我本也就是个读书甚少的粗人。但无论你是否接纳,我都愿你莫被过多的书反而压制到写不出半句话的现状中去,你高雅美好的种种才女幻想并非一定是读那么多些书而出的,知性之重要,重在你给你自己的心多些时间自省。到这你心里也该满不服气的说出我的种种劣迹以挽回丢失的面子。不得否认,你与我及很多人心中都有种强烈的自卑不断转化为自卫,因为我随你心态如何,反正我本是缺点用箩筐也难装完的小人物,地位越卑微越无畏于说他人行为,只愿你放下自我保护及反击的心态,平心去面对这些话,无论它是否属实。你心中存了多少幻觉?从你买那本《宇宙学》起,你就在想自己成为文科生种的文理全才;从你频频问这人到那人题目时,你就想自己能既学到知识又增强魅力;从你竟梳起那两小辫并不听劝阻游逛时,你也许就幻想自己的魅力是不可抵挡的。也许你真的喜欢宇宙学,也许你真的想问问题解疑惑,也许你已经在家里扎过那俩小辫并觉得不错且凉快,你却在连自己都没有深刻认识到中让你的幻觉滋长了XX心。但从反面想,或许你原本就知道,是让XX心导致了幻觉的无限增大。不愿写下我主观的总定论,何以如此只把答案留给你自己,而我只愿承认我在此刻充当了在别人生日那天搅黄好心情的大小人,这样愿你我皆可心安。心底那点点幻觉,不能盲目与人学。心中宁把滥情缺,好过痴痴如自虐。1200字以上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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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让你幸福下雪了。今年的雪下得格外早,李墨仟的鼻子上沾了些雪花,她紧紧捏着怀中的几本书,咬着嘴唇,站在茫茫的雪地里说不出一句话。三年了。哥哥走了三年了。她始终忘不了哥哥临走前对她说的话。墨仟,好好读书,好好上学,哥没有文化,啥也不懂,可哥也想学文化啊。哥走了以后,别忘了每年清明的那天,给哥送点儿书……李墨仟还是忍不住放声大哭,泪水被侵袭的寒意冻成了薄薄的冰,使李墨仟本就不红润的脸显得更加苍白。“哥……”李墨仟把自己刚买的几本书放在李墨飞的坟前,抚摸着这方冰冷的土地,再一次泪流满面。李墨飞对李墨仟很好,总把好的留给李墨仟,自己吃苦受罪。也就是那年,正值隆冬,李墨仟看到班上一个家里有钱的学生吃西红柿,很羡慕。那种天气吃上一口西红柿是多奢侈的一件事啊,李墨仟回到家就跟李墨飞说。李墨飞心疼自己的妹妹,便去邻居自己搭的蔬菜大棚偷了两个大西红柿给李墨仟吃。李墨仟边吃边问:“哥,吃不吃?”李墨飞说:“不了,哥不爱吃。”李墨仟吃完了西红柿,随手把西红柿的果皮扔在了地上。李墨飞等李墨仟走远了,连忙捡起地上的果皮,洗了洗吃了。他只想让妹妹过得幸福,妹妹幸福自己就幸福了。李墨飞眼中,妹妹是世界上最美的,只要妹妹想的,李墨飞都会尽全力让妹妹满意。李墨仟15岁那年,要上高中了。家里穷,不能让两个孩子都上学。李墨飞的学习成绩比李墨仟要好一些,李墨仟说,哥,你去上学,你学习比我好,我出去打工,给你赚学费。可李墨飞却坚决地说:“不行,你一个女孩子,出去打工碰上坏人咋办?再说女孩没文化以后怎么在社会上生存?听哥的,你去上学。”李墨飞扭头跟父母说:“爸,妈,我不去上学了,让墨仟去吧。”说完,他强颜欢笑,跟李墨仟说:“你去上学,哥不爱上学。”“真的?”李墨仟惊奇地问。“嗯。”李墨飞使劲地点头。晚上,家里人都睡觉了,李墨飞一个人蹲在雪地里哭。他拿着小树枝在雪地上写字。以后不能上学了……没事,妹妹上学开心,哥就开心。李墨飞在心里默默地说。妹妹,哥承诺过,哥要让你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妹妹,哥要兑现承诺啊……李墨飞抹抹眼泪,擦掉自己写的字,搓了搓冻红了的双手,进了屋。李墨仟上学了,李墨飞外出打工给妹妹挣学费。李墨仟想念哥哥,没有电话就给他写信。她写了一封又一封,说自己的学业,自己的成绩,还有家里的情况……而李墨飞则是在工地搬砖头,晚上回到没有暖气的宿舍给妹妹回信。妹妹,哥这里特别好,宿舍里又暖和又热闹,我跟工友打牌呢,吃的肉,可香了,好了,哥学的字不多,就写这些了。李墨飞坐在空无一人的宿舍里,咬着已经硬了的半个馒头。时光匆匆,李墨仟18岁了,上大学了。李墨飞往家里寄了10000元钱,说这够交一年的学费。李墨仟有了手机,李墨飞也管老板要了一部破的不能再破的二手手机。李墨仟说:“哥,你什么时候回家啊,爸妈都想死你了。”“哈哈,哥过年肯定回去。”李墨飞在电话那头大大咧咧地说。可,他却没等到过年的那一天。李墨飞在搬砖的时候被从楼顶上的一条大钢筋击中了头部,奄奄一息。李墨仟和家人赶到医院,李墨飞只剩下一口气了。他拉过李墨仟:“说,墨仟,好……好,好读书,好好上学,哥,哥没有文化,啥也不懂,可哥也想学文化啊……哥走了以后,别……别忘了每年清明的那天,给哥送点儿书……还,还有,我的银行卡……卡密码,是你的生,生日……”“哥!”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喊。“墨飞……我的儿子……”“哥,我很幸福。”李墨仟抽泣着笑。我为有你这样的哥哥而感到幸福。还有,哥,你那边是不是也下雪了,注意多穿点儿衣服,别感冒了呀……哥,墨仟永远记住。幸福,是让你幸福。高三:墨雅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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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的幸福【篇一:你是我的幸福】“砰”,门被我沉重的关上了,我只想让她闭上嘴,好好享受这份得来不易的安静。一个人走在路上。风有多大,路有多远,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自从我长大以来,生活中总是有一个人跟我是我的妈妈。我已经数不清这是第几次了。只记得每次吵过之后,总有一份凄凉属于我。这次跟妈妈吵架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考试。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我们家的这本经,就是我的成绩。对于这件事,妈妈一直放心不下,最后竟然到了“督学”的地步。我实在是忍受不了对于眼前这一活生生的人却要把她当空气的感受。为什么妈妈就不能信任我能够按照自己的方式去走。忍无可忍,又发起了一次“冲锋战”。于是,就到了离家出走的地步。我喜欢我的方式,我按我的方式去走,可是妈妈硬要我按照他的路线去学习;我喜欢英语,但是我读英语不是为了学习,妈妈却要我把成绩体现在分数上;我喜欢我的业余生活,但妈妈却说兴趣不能当饭吃,学习才是主要的。明明是一条朝前走的大路,却被拆成两条。仰望天空,繁星点点,我不知道我该走哪条。狂风习习,我裹紧了衣服,回头眺望这莫大城市,心中有少许悲凉。可是,我还是忘记了很多,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回家的路。忘记了刚学写字那会是谁被我弄的满手墨水,却一声不响的一遍遍教我;忘记了刚入学时,是谁在教师和校长之间来回奔波,瘦了一大圈;忘记了是谁在我生病时,彻夜陪我,哄我入睡。是你,是你,妈妈。是你,让我长出脊椎和坚强,形成大脑和思维,结出心脏和勇敢。你对我的好,我却感受不到。知道现在,我才感觉到爱的存在,在我身边一次又一次的上演。只因——你是我的幸福。【篇二:妈妈是我的幸福】幸福是什么呢?幸福是在沙漠中迷路人的一杯水;是路上流浪人的一间帐篷;是冬天的一件棉衣;是命运悲惨的人心中向往的东西。我的幸福是我的妈妈,是她给予我生命,如果人类的世界是一个游乐园,那妈妈就是那给予我门票的人。好多人从小就失去了母亲,我设身处地的想过,如果我是那个失去母亲的人我会怎样?那样我就会让幸福从我身边一溜烟儿的跑走,我会活在悲痛中。我妈妈在外地工作,我也经常认为她不关心我,都不多陪陪我。我觉得我一点都不喜欢妈妈了,但每次妈妈回来都是我最快乐的时候,那时幸福就来到了我的身边,我当时就认为得到幸福就是这么简单。但妈妈回外地的那天是什么样的场景我并不敢想,只是开心的享受着这短暂而幸福的时光。妈妈走了,要回去工作了,这一天我并没有哭,我一直是在想等待妈妈下一次回来的这段时间不也是幸福的么?还有因为我的一个举动,一个表现让我妈觉得幸福快乐,我也会感到幸福。妈妈就是我的幸福,她给了我快乐、等待的幸福还有因为她幸福所以我得到的幸福。幸福就在身边,体会身边的一切,幸福就这么简单。【篇三:书,你是我的幸福作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火眼金睛的孙悟空,穿着水晶鞋的灰姑娘,都在我心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小时候,看的是带图画的童话书。只要手中捧上一本书,心就插上了想象的翅膀。读着读着,我也仿佛置身于爱丽丝奇幻的梦境,看到了戴着手套的白兔,也仿佛感到了小人鱼那种撕心裂肺的痛。甚至有一天夜里,我在梦中大喊“:白雪公主不要吃那个苹果!”把自己喊醒了。搬新家时,我缠着妈妈个我装了一个四层的大书柜。由于书太少,只好横着放在书柜里。即使这样,我也看着书柜傻笑了一天。稍大一点,我爱上了小说。我尤其爱看侦探小说,那一个个悬念,再顺着线索一点点推理下去,又紧张有刺激,我看完了还要很认真地一一回答后面的题目,像一只小猫吃完了鱼还意犹未尽地舔舔爪子。我还喜欢照着书上的去“破”生活中的“案子”对一只死苍蝇还要“尸检”半天,才确定它不是间谍驯养然后放出来刺探情报的苍蝇。到了五年级的时候,我的口味又发生了变化。我变得爱看《十万个为什么》、《一百个世界之谜》等书了。雪为什么是白的?闪电是电吗?这些疑问在书中找到了答案。通过这些书,我更了解大自然,明白自己所处的是一个怎样多姿多彩的世界。渐渐的,我的胃口变得更大了。数堆满了我的房间,报纸杂、志、散文集……多的数不过来,当初那个连一层都放不满的大书柜早就塞满了,甚至余出来的书装满了三个纸箱。我不再满足于在家里看书,一到周末,我做完了作业就玩书店里跑。我在书的海洋里尽情的遨游书使我成长得更加茁壮,是我的知识面更加宽广,为我在文学宝殿中开了一扇天窗。书,你是我的幸福。【篇四:遇见你是我的幸福】“世上只有妈妈好……”这是世界流行的歌曲《世上只有妈妈好》的歌词,是啊,世上只有妈妈好。妈妈对我的爱像是一场温暖的雪,是无法取代的。妈妈像一位伟大的神仙,把光明带给了我,却把烦恼和痛苦剥夺,让自己“享受”;妈妈像是一位爱民的彩虹仙子,把成功和阳光带给的我,却把失败和风雨挡住,让自己承受;妈妈还像一位无私的保姆,把我的事情,我的负担抢去,让自己扛着……总而言之,妈妈像一名幸运女神,把快乐、成功、轻松给了我,却把伤心、失败、负担握在自己的手中,啊,母子是一阵风,吹走了恶运,又吹来了好运。我爱我的妈妈,但是,我的妈妈更爱我。在一个风雪交加的日子里,地面冰冻三尺,人走在上面是战战苛苛,只要稍不留神,就会跌个狗吃屎,当时是在中午放学的时候,我记得我才上一年级,我们班顶着刺骨的西北风,还有入骨的雪走出了校门,地特别滑,像抹了油一般,我害怕滑倒,小心翼翼地走着,忽然,我听见有人在叫我,我定睛一看,妈妈就在左前方,我就像在黑暗中寻找到了一丝光明,快乐的像小鸟,三下五除二的蹦到**的面前,“妈妈!妈妈!”我兴奋地叫着。妈妈高兴地笑了,看**的头上一落上了一层洁白的雪,焦急的脸上已经露出了笑容,雪仿佛一下子被亲情融化了,我好奇地问:“妈妈,你怎么在这里?”妈妈调皮地眨了眨眼睛,说:“咱们俩儿一起走不是有个伴儿,不怕跌到吗?”我信以为真地自豪地说:“我不怕,让我来保护你吧!”于是,我和妈妈便搀扶着回了家时候我才知道,妈妈是怕我一个人回家滑倒,而不是怕自己跌倒,为了我,妈妈已被风雪整整侵蚀了二十分钟,而我却那样天真。如今,陈年往事在打开看看,已有了不同的看法,我的母亲对我的亲情也日益渐增,她对我的爱已无言表达。母爱,仿佛一场温暖的雪。1200字以上 五年级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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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最大的幸福有一个美丽的地方,叫雪凌国,世世代代的兔子都居住在这儿。雪凌国有一位最美丽的七公主,雪落。她是兔国王最宠爱的女儿。在雪凌国的对岸,也是一个风景迷人的地方,那儿居住着成千上万的燕子,他们每天都会在那一片大海上,尽情地翱翔。雪落很羡慕他们,她多么希望也拥有那一份自由。虽然她的父王对她万般宠爱,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雪凌国所有的居民都将她像神一看待,雪落的一个小动作都能引起一阵轩然大波。因为从小,雪落便是在精灵们的祝福中长大:美丽的样貌,天籁般的歌喉,出众的才艺。她甚至可以长生不老,百毒不侵。也正因为如此,她虽过的无比尊贵,但同样失去了最美的自由。每天下午,雪落都会望着那片大海,看得出神……直到他的出现,让雪落孤独的心再度充实起来。他,是第一个除开她的身份来看待她的人。他不会对她诚惶诚恐,而是拿真心对待她。雪落心中,从小铸造起来的防护墙,慢慢的轰塌了。他的温柔,在雪落心里最柔软的地方,扎了根,发了芽。雪落小小的心为他敞开了。他,是燕子国的王子,雨王子,雨燕。从此以后,雪落天天坐在海边,等的却是雨燕。雨燕多么想永远地陪着雪落呀,哪怕只是远远地看着她。可是他只有一个月的生命了。他中了宿暮花的奇毒,没有解药,雨燕只是想在生命最后的日子来陪着她,或许,也是可以让自己可以没有遗憾地死去。直到那一天,雨燕照旧去看雪落。可是,却在那是病发了,雨燕疼痛难忍,浑身如同被万蚁撕咬一般。一时失觉变直直地坠落下去。雪落大惊,连忙奔过去。费力地将昏迷在地的雨燕扶起。雨燕高大的身躯压在雪落瘦小的身子上,很重很重,这,已经超出了雪落的极限。可她浑然不觉,美丽的红眼睛里盈满了泪水,路不停歇地将雨燕扶到了神医殿。将他扶上床,自己也累瘫在了一旁。一大群大夫都细心地为雨燕检查,每个人为他把过脉后,都不经抹了一把冷汗。将他的病情如实的告诉了雪落。他中的是宿暮花的毒。太医的每一个字都如铁锤般地锤在了雪落的心里,晶莹的泪从雪落大大的眼睛里滚落下来。他的病,已经这么长时间了,而且还是宿暮花的毒,从小熟读医书的她,又怎会不知这毒的厉害。原来,他从来不肯靠近自己,不是因为讨厌自己,只是不想让自己知道他的病情,为他担心。泪止不住地流。雪落第一次,第一次这么恨自己,恨自己无能,也第一次感到这么无助。“那个,雪……雪公主,其实,也不是没有办法的……”一位大夫见雪落如此失神,便试探这问了一句。雪落一听有希望,原本没有焦距的双眸瞬间聚集了所有的神彩,一个劲得问:“是什么,是什么?”“是……是您的……您的命。”众人都知道,雪公主是老国王的掌上明珠,可看雪公主如此重视那位男子,也只好冒死讲出来,剩下的就看雪公主自己了。深吸了一口气,继续说:“这宿暮花的毒被称为天下第一毒,又是最阴邪的毒。中此毒者必须要至阴的女子方可解,但是,必须用此女子的血液解毒。而且此血必须是要在女子死后的一刻钟内服用下去,或多或少都会使中毒者筋脉断尽,而这至阴女子又少之又少,所以,也称无药可解。公主您的血可以解百毒,又是这至阴的女子……所以,我们说是要您的命。”雪落美丽的大眼睛瞬间又黯然失色。垂下眼帘,忍不住心酸。难道,真的没有其他办法了吗?我又要再一次地失去他吗?不,不能,是他让我从一个没有生命的瓷娃娃,变成了会哭会笑,有血有肉的人,遇见他,便是我今生最大的幸福,为了他,什么都值得的!前生的五百次回眸,才换回今生的一次偶遇,我能拥有他这么久,应该知足了,不是吗?雪落紧紧地握着他的手,似乎一松手他便会消失不见了,又像是拥有了全世界那般满足。疲惫地闭上了眼。又是一个美丽的春天。雪落穿着洁白的婚纱,挽着雨燕,看着他越见苍白的脸,又想落泪了。自从知道了他的病,雪落更加地珍惜与雨燕的每一分,每一秒了,今天,是雨燕最后的生命了。雪落忍住泪,仰起了小脸,看着雨燕,说:“雨,这辈子我遇见你,是我最大的幸福,记住,假如有一天,我不在了,你一定要好好地活下去,为了我好好的活下去,一定要!”雨燕正想问为什么,却见雪落飞奔向前,一头撞在那棵美丽的樱花树下,雪白的婚纱,在空中荡起好看的孤痕。殷红的血,染红了雪白的衣裙。雨燕就这样看着雪落在他面前,缓缓地倒下,空气中的血腥味令他心痛的无法呼吸。跪在雪落的身旁,看着她嘴角那抹触目惊心的红,不停地往外溢,擦也擦不完。手不禁颤抖起来。雪落举起手,慢慢地抚上雨燕的脸,艰难地吐出几句话:“雨~……我,我恐怕……不……不能再……再陪伴你了,我……我的血……能救你……你的,快,要快点啊”哇,雪落又吐出了一口血,显得更虚弱了。“不,不能,我不准,我不准啊,你会好起来的,会的,雪儿,你,你怎么这么傻啊……”“雨,呵呵,我说……说过的,遇见……遇见了你,是……是我今生……今生最大的幸福啊,我……我答应你……如果有生,我……我一定……一定做你最美的……最美的新娘……”慢慢地闭上了眼,嘴角还留着一抹幸福的微笑。粉色的樱花不停地落下,在空中纷纷扬扬。花瓣盖满了雪落和雨燕的身子,那么动人,又那么凄美。常山县城关中学初一吴西雅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