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世孤寂
——题记
很小的时候就向往大城市的繁华。
大片的霓虹灯氤氲出华丽的香气,它给我的梦想装裱了一层憧憬。童年也在这幻想的交织中隐隐退去。然而我对大城市的喜爱消失在成长的第一天。
当我走在这宽广的大街时,来来往往的行人冷漠的眼神让我的心彻底冷却了。在一个孤独的地方低声抽泣。我试着对每一个人微笑,企图让心中那扶不起的希望重新站立,可是现实将我拒之门外。似乎这里已不容我驻足,似乎孤独的洪水已淹没了温馨,让它成了一种可望而不可及的名词。我也开始把自己的笑容卸下,取而代之的是一张存现孤独的脸盘。是的,带着一点点叛逆,一双空洞的眼睛穿梭于大街小巷。开始用一样的新去衡量整个世界及这些人们。
所以孤独成了组成我心灵的另一个部分。
当我在繁华的大街上,望着来来往往匆匆忙忙的人们。就会不自觉的停下来,脑中也不自觉的想起了邻居那一串尖酸刻薄的话语,想起了老人蹒跚的走街串巷手破烂时所涌起的沧桑与无奈,想起了那张被爸爸撕碎的不及格试卷,想起了朋友上学时那张干净的笑脸以及打了工回来那张画了妆的脸上所挤出来的造笑的笑容,还有我那只白白胖胖的小狗……往事的点滴开始慢慢浮了上来,像一块白玉,干净,没有被金钱所剥蚀的痕迹。
在路的尽头滴滤
时光也开始思虑
唯一没有磨灭的
是那份孤独
像滑过天空的流星
化作历史的永恒
喜欢在文字中寻找完整的自我,喜欢郭敬明的文字,喜欢捧上一本他写的书,独自做在窗前,伴着阵阵清凉的风,追寻着他的足迹;他的文章很精致,字里行间流露出一股淡淡忧伤,正如他这个人,一个喜欢孤独喜欢流浪,容易受伤的孩子。
郭敬明曾说过“我是一个孤独的孩子。”我喜欢这样形容自己。因为孤独是生命大片空白唯一的文字。我想,人是孤独的,注定要孤独的来,孤独的走。但是聪明的上帝创造了爱,让人们不至于在孤独中死去。爱是贪婪的,它占据了一切,将孤独撵到心灵的低洼处,只有生命颓废的时候,才会有孤独的存在。于是世界上有了城市的繁华,人情的冷漠……
我不是仙人,所以我不幸劫难。当我手中握着大把大把的爱时,那份对孤独的执着便有了融化的征兆。我感到的生命的宽慰,尽管黑色的考试即将到临,尽管现实再也不许我与孤独分享那片璀璨的天空,尽管,尽管……
有人说,孤独是黑夜的魔鬼,它让人痛不欲生。可是我认为孤独是一种美丽,一种静谧的美。我喜欢孤独,无须修饰,执着的喜欢。躺在孤独的怀抱中,犹如停靠在温馨的港湾,它给了我心灵的抚慰,让那颗心依旧保留着找回自我的小路。但是孤独不等于孤傲,更不等于自卑而是让忙碌的心得到喘息的机会,是锤炼生命,反省自己的小屋。在孤独的家园中住着生命的一切,在孤独中凹现出来的都是那份朴素的真实。
孤独在空气中弥漫
挥洒着罗曼蒂克式的浪漫
在那片依依桦林中
攥写着青春的恩宠
于是开始沦陷
沦陷……
耳畔响起了陆毅的《告白》,听着听着,有一种刚洗过澡的感觉。其实孤独每时每刻都跟在每个生命的身后,让每一个生命在其中重新抒写自己的人生,让每一个梦有一种如水的清新。也许我就像一个迷了路的小孩,孤独总是铺满我的脸,我一直在寻找,像周迅的《飘摇》,注定一生要孤独的流浪……
黎明就要到来了,我看到了上帝的微笑……
路
跨出家门,我走的,便是路。
只是在漫无目的的走,如同一只无头苍蝇。
我想了好多好多。
我在想:这只是在走路吗?也许吧。慢慢的走完这段路,还有下一段。走完了这一步,还要迈下一步。最后,走向一个归属。而这一步一步,不过是在走向那个固定的归属。我一直在不停的走,奔波着,劳累着,学习着,生活着。
在我迈向第十九个弯道的转向口时,我忽然清醒,我这是在想什么,我怎么可以这样想。我匆匆的抹去眼眶上的泪。回到了家。
看着镜子里那个茫然的双眼,我竟不知所措,甚至会想我为什么来到这个世上。
又让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一段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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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樱每年春夏之交,家门旁就会开出一大片樱花,那时侯,樱花树的叶子几乎是看不见了,只露出一片片碎玻璃一样的青绿色,衬着粉红、淡红的花朵。说漂亮,又并不娇媚,说朴素呢,却又开得肆意风流,辉煌灿烂。六片粉色的花瓣像打了蜡,用手轻抚能感受到花瓣表面卷曲的纹理,但又分外的光滑。早晨的天气,有时会下雨,发大雾,那时侯,露水就会把花瓣打湿。如果头天晚上,我在梦中被雨声吵醒,第二天就会一大早就把眼睛睁开,打开窗户,观察家门口的樱花。这时候的樱花多内雨水打湿了,有些甚至已经飘落在地,但是那些依旧傲然地立在枝头上的花朵却是更加美丽了。太阳初升,发出的是柔和的金色光,偶尔还会有如锦的红霞挂在天边。水珠在阳光下反射着金色的、橘色的光,滴溜溜地在花瓣上滚动着,整一片樱花就笼罩在浪漫的氛围里,淡淡的紫加淡淡的红。樱花的花期很短,盛开的日子掰着指头一天一天地算也不过那么几天,前几天还茂盛的花枝,这时候就已经是落红满地。幸而,没有哪个人会忍心践踏落花,那些落下的花瓣都浸在春天的雨水中,完好无损的。拿一片夹在书页中,就是我最喜欢做的事了。很久以前听过日本的民谣《樱花》,据说是描写樱花落下的样子,那旋律的确优美,而且带着点忧伤的意味。不过,樱花落下时所具有的美感,似乎用那么多的4和7是根本表现不出来的。樱花是脆弱的,轻轻动一下那纤枝,花瓣就会落下来了。樱花落下的时候很美,但太短暂,我曾经三番五次地想用快门记录下那个瞬间,但是,我没有未卜先知的灵性,往往我还没按下去,樱花已经落下了。我只恨自己的功力实在不够,修行实在太浅,无论用怎样的笔法和辞藻都无法表现出樱花的美。那是自然界天生的美,不加任何修饰的。有人看到了,只会叹息花落无情。落樱怎会无情?仅仅是为了那么一瞬间的绽放,幼小的芽却要努力地奋斗大半年。君子兰的雅致,梅花的风骨,水仙的怡人,野菊花的清纯,这些,对于脆弱的樱花来说都是不可求的,因为造物主安排一切的时候,什么也没有给她,只留给她一个惊世骇俗的微笑。于是,樱花的强劲只能在她的脆弱上体现。微笑着来到,微笑着死去,在走完了一生之后,伴着习习的清风,带着微笑,给世人留下一个完美的背影。有人认为,那是樱花的悲凉,但是,在我心中,她是无悔的。她的一生短暂,但是白话之中,又有谁能够在生命的终结依旧给人留下一个凄美的微笑呢?也许,对于樱花,脆弱反而成了她的美,一种永恒的、万古不移美。这种美不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改变。第二年的时候,樱花依旧回开得灿烂辉煌,她们是前一年樱花的生命的延续,依旧用淡淡的目光,淡淡的微笑去撩动世人的心底的弦,挑起一个个醉人的梦境。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文章前后连贯,形成完整的形象。12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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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落花落之时,静静地聆听,你听到了什么?你说,缤纷落英,仿佛刹那间遗失掉所有的生命,它飘落了生命的帷幕;你说,落英缤纷,仿佛刹那间失去了所有的美好,它终止了美好光阴。是啊!“流水无情葬落花”,似乎在古人的眼里,落花便似那悲剧的化身,给生命带来悲哀的意境。爱人身殒,多少痴情男子也以落花比喻。杨贵妃之死便如“落花委尘沙”,这的确是浪漫之极的比喻;但不能不说,这也为落花蒙上了悲哀、遗憾的面纱,引无数少女对花自怜,令多少墨客以花赋悲。但是揭去那愁云笼罩的面纱,静静地聆听真实的花落,又该是怎样的?一阵秋风,抑或是一场骤雨过后,花落便不期然的发生了。落英似乎有些留恋地离开了树,轻轻地在空中飞舞,略带羞涩,端庄典雅,恍惚间如瑶台仙子正盈盈而立,衣袂飘飞,飘飞处那一抹抹变幻而灵动的色彩,仿佛又是仙子露出了的颦然浅笑;周围随风翻飞的花瓣,自然而然地便是——随着仙子素手轻摇——飘飞出的灿烂。突然,花瓣刹那间散开了,四散飞舞,如那烟花绽放般绚烂。落英缤纷,终止了光阴,又延长了光阴。缤纷落英,飘落了短暂的生命,却飞舞出永恒的灿烂。花落之时,静静地聆听,听到的不是结束,而是开始,是美的开始!随着飘零的花落下,那倩影便渐渐淡了。花落大地之时,便是生命终止之刻;但是,我们怎能忘记,花落带给我们的,是那永不退色的美丽。聆听花落,更是一段惊心动魄的旅程。恍如轻风舞动细雨,一点点地将美丽沁人心脾,又似斜阳曛染幽草,隐隐约约中将美丽印入人心。花落之时,静静地聆听,难道就仅止于美的感受吗?君不闻“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落花归于泥土,碾作尘埃,即使身体已支离破碎,已难辨尘泥和花瓣,却仍有那余香一缕,袅袅不绝。在今天,已延续了五千年的史册之上,笔墨仍有余香,每一位伟人,即便逝去,却能永远被世人铭记。死了的是肉体,活着的是精神,即使生命完结,仍存清香于世,这是怎样的一种执著!而落花又何尝不是如此,那生命最后的清香,凝结了它一生的艰辛与灿烂,最后消融在天地间,却恒久不灭。聆听花落,看残花落尽,独香气依然,这是肉体与灵魂的分割,更是灵魂与精神的结合,那一缕香气,便似傲然独立,清朗明然。死去的是花,活着的却是它的精神。落花可葬香未泯,君子可死志难屈。天边云卷云舒,海上潮起潮落,生命有高潮,也有低谷;有开始,也有结束。落花告诉我们,即使在生命的终点,也可以释放出最后一点缤纷。聆听花落,如夏夜般绚烂;聆听花落,如流星逝去而希望永存;聆听花落,聆听那美的意境,聆听那永存的品质,这一切的一切,又都昭示了生命之美,诠释了生命的含义。于幽静处听闲花落地,似细雨湿衣般细致无声。静静的花开,静静的花落,静静的灿烂,静静的执著……12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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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落针对百合花落事件所做以下笔录花痴大概在2004年8月的某一天吧,我刚进来一批香水百合。正巧那天花市开幕,买花的人特别多。一大筐百合花,没多久就几乎被销售一空了,就只剩下一株纯白百合花没有脱手。正巧这时有一个小女孩经过,她看见了那株百合花…………当时我跟她的距离是103.23cm,差不多1/3拄香的时间,我知道,脱手的机会来了!自从买了那株花后,她没少跑来问我关于养花的问题.我瞎掰了一些告诉她,没想到这小家伙还当真了.真不知道有这等IQ的物体到底是不是人类?!什么都告诉你了,我吃什么,切~~我那天下午和家人去花市逛街,忽然眼前突兀现此花。当时偶离它只有123.23cm,大概过了半拄香的时间偶发现偶喜欢上了它,因为它那非凡脱俗的气质。因此偶用尽一切甜言蜜语,死缠烂打终于抱得百合归,并取其名曰小乔。可能是天意弄人。不知为什么,没过几天便发现小乔花颜憔悴。一问花痴,才知道原来是水土不服之故。挽救的方法有三:1 将数包花肥养料适量到进水里。一天三次,一次25g。详细情况谨遵花痴嘱。(注意:此地花痴实指养花的专家,请勿想入非非!)2 挖大量天然泥土放入花瓶中,但在此计划实施之即,请主人务必抛开一切世俗的审美观念!3 最破费的办法,往瓶里充氧。后来…………不管偶怎么努力地去挽救它,但它始终是一朵没有根的花。就算我使出浑身解数,它到最后还是会死掉…………其实偶也很后悔当初买了它,也许它在花痴那儿还能多活几天。春天去了会回来,花儿谢了会再开,但为什么人的日子一旦过去就一去不复反?如果,可以重新开始,偶情愿当初没有遇见小乔~~~~~百合花(当时人)时间地点俺不知道,人物背景俺也不清楚。本来俺是一朵土生土长的小百合和俺亲爱的阿牛哥在大自然中过着无有无虑的日子。没想到的是自古红颜多薄命,俺家遇到了一年一度的大扫荡。俺因为清凡脱俗,气质高雅的外表被一种叫人的非同类物体抓去选美去了。进城后,俺在数枝百合中脱颖而出,被一个花痴选种,签了两天的死约(也就是如果在两天内,俺没被卖出去,就会被退回来,并且降职做最下层的花肥。)那天花市的人特多,眼见同伴们都一个一个都名花有主了。我很担心……这时俺看见了一个小女孩,她好象很喜欢俺。这使俺很高兴,花主大多都喜欢热情火辣的香水百合,像俺这种他们所谓寒酸的衰样是不招人喜欢的。就是因为如此,花痴只招俺这么一朵纯白百合入他门下。可她竟然喜欢我,也就是说俺不用去当花肥了!可俺天生就是一个苦命人,才在她家几天俺就病倒了,后来越来越虚弱。俺看得出来她很难过。俺也知道她尽力了。但生死有命,何必强求。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我的气息会永远陪伴她左右,以后她呼吸的每一片空气都会是俺。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如果有来生,我甘心做一条水草!那榆阴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藻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1200字 高二 状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