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没见的她
因一些事再次见到它——溪。溪清澈而见底,里边有许多石头,它们每天经过溪水的洗礼,早已光滑。阳光照进水底,光滑的石头就变得闪闪发亮,我一时看呆了,忆起了儿时的那位年龄比我大,辈分比我小,让我不知该如何称呼的……她。
早晨,雾渐渐散开,留下颗颗露珠,回家了。她轻声地把我叫起来,我揉了揉惺松的睡眼起床。早餐吃完后就一起去了溪边玩,退掉鞋,慢慢地向溪水走去,脚刚下去,一阵凉意向我袭来,我被凉意彻底惊醒,在水里跑,玩了一阵,我快跑到她身边问她:“要去捉螃蟹吗。”她笑笑点头道:“嗯,好啊。”
阳光照在石头上,石头闪耀着光芒,她一脚迈过去站在石头上,背对阳光而站,对我灿烂的笑,在我看来,她这样很美,像天使降临一般。“快来捉螃蟹,愣着干嘛。”“哦哦,来啦。”我连忙跑过去帮忙。
我不怎么会捉螃蟹,就笨笨的把手伸进石头里,左摸摸,右摸摸,终于摸到了,刚把手拿出来,小螃蟹拿剪刀一样的钳子一下夹住我的小手指,把我疼得”哇哇“大叫,她闻声看来,下一秒捂住肚子“哈哈哈”大笑。“你还笑,快来帮我呀!”“哦哦”,笑着跑过来,她轻轻地把螃蟹拿掉,再回到岸边拿来纸巾帮我包住,边包边笑,当时气得我肺都快炸了。
现在回想起来,好像已经很久都没有再见过她,不知她现在在哪儿?他们说她去远处读书了,我很难见到她了,不知何时能再见……
初一:诗心
狐狸遇见刺猬
椭圆形的脸,眼睛小小的,黑黑的鼻子,浑身长满了刺的小刺猬来到树丛里散步。它来到一棵接满野果子的树下,地上落下了很多熟透了的野果子,小刺猬要把这些美味搬回家。它熟练地张开自己身上像针一样的刺开始忙活了起来。 小刺猬灵活地把地上的野果很准确的刺到了自己的身上,野果子就好像变“戏法”似的“长”在了小刺猬的身上了。勤劳的小刺猬从早晨一直不停地忙活到中午。一只饥肠辘辘的狐狸也来到了树丛寻觅食物,它看到了刺猬顿时眼睛冒光,“啊!久违的美食”,小狐狸向小刺猬跑去。这时的小刺猬也发现了狐狸,就在危险关头小刺猬临危不乱,赶紧卷曲自己的身体,一下变成了像是满身长刺的“仙人球”一样。小狐狸揉了揉眼睛“咦,刺猬呢?怎么是个刺球呢?”小狐狸用鼻子嗅嗅,忍不住试着用爪子碰了下,“啊!扎到了,好痛!”这下没辙了,小狐狸只好垂头丧气、一瘸一拐地饿着肚子离开了。一边走一边在想:“我得告诉我的同伴,小刺猬身上根本没肉不能让我们狐狸吃饱,不旦吃不饱还塞牙一点也不美味”!小刺猬悄悄的撑开身子,看到狐狸走远了便优哉游哉地哼着小歌继续搬运野果,看来今年小刺猬冬天可以尽情的享受美味了,那可是小刺猬的劳动果实!
多年以后,野果还是小刺猬的美味,可是狐狸们再也不愿把小刺猬当作美味了!狐狸们想想“塞牙后要剔牙”就觉得是件烦人的事。就这样小刺猬悠闲自在的一直生活在丛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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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前,很久很久以后在很久很久以前,为了梦想的他坚持不懈的努力着,在很久很久以前,自暴自弃的他已经放下了一切。自从放假以来,每天无所事事,一种无奈的感觉,一种懒散的感觉,一种心已经死去了的感觉整天缠绕着我不肯离去。早上去补课,下午睡一觉到三四点,又写作业到六点,吃了饭已经差不多八点了,在那像傻瓜一样发一小时的呆后去与周公约会。这样一直徘徊一直徘徊,第一次感觉自己像个废物一样,像个白痴一样,像个神经病一样!我忍不住狠狠的骂自己,可怎么骂也骂不醒内心的灵魂,“你是不是脸皮太厚了一点儿啊?”我试问着“他”,可“他”也不理我。我只有继续沉闷,心中的火焰渐渐熄灭了。知道有一天。在不经意间翻开书包,看了看,才发现曾经与我日夜苦战的笔已经都生了锈,那承载着我越过一个又一个关卡的书本也撒满了灰尘,他们都睡着了,怎么叫也叫不醒,是累了吗?不是,是堕落了,是懒散了。“唉,他们睡觉,干脆我也去睡觉。”抱着这样的心态去发神经似的坐在凳子上,三点,四点,五点,时间滴滴答答的响着,如细丝般在我手上抽去,在时间的声响中,忽然才发现自己坐在了孤单上面,看着自己的手托着自己沉睡的脸,原来我和沉默也坐了朋友。看看以前的文章,其实觉得自己还能继续奋斗的,再抱着这样的想法去照照镜子,才发现其实自己早已颓废了。睡梦中,梦到了在很久很久以前自己在黑夜里的台灯下握着笔,梦到了在很久很久以前自己为了追梦的狂热,也想到了在很久很久以后自己荒芜的大脑,在很久很久以后自己干枯的灵魂。55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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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后如果说相爱是一种错的话,那么就让世间无数痴情男女一错到底,即使最终分离是注定的结局,但只要那善于满足的真爱经历过相遇相知相惜的话,纵然天涯海角,千山万水都不足以成为爱情的劫障,因为爱可以固守一切!——题记很久很久以前,由一个极为古老的村子坐落于天庭与人间的边缘,当地人就称他们所在的这个村子为——殃渊。在这个小村子里永远都没有世俗的烦恼,村民们每日都在辛勤的劳作以至于维持他们的生计。当大伙都干活累了的时候则会在?色的阔叶下休息,互相闲聊着;当大家渴了时,他们便会拿出水壶,喝着由他们的妻女在早上刚收集的雨露。傍晚时分迎来了落日,村民们便扛上农具吆喝着淳朴的民歌起身回家。他们的身影在夕阳下显得是那么的幸福、和谐,似乎在这与世无争的地方也形成了一种经典美。这是一个非常不一般的村子,虽然村民们都很朴实并无异常,但奇怪的是这个村子似乎只有春天与夏天两季,那些村民在这儿生活了那么久,从未看到过金秋的硕果和体验过严冬的寒冷。他们的粮食都是在春天播种夏天收获的。不仅如此,那儿的自然条件也十分优越,一年365天看到的永远都只是?色的树木,纯净的溪水,树枝上经常会有稀奇古怪的鸟儿在欢歌,唧唧喳喳,好不热闹!时间过得很快,转眼500年已经过去了。村民们在这一期间度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然而真正的不幸就从这一刻开始了。不知怎么的,村子里的一半村民都染上了一种怪病——时不时的就头疼,而且还不是一般的疼。村民们每每发作时简直是生不如死,甚至有的村民们为了减轻痛苦干脆以死来解脱。500年后的现在,原本一个幸福美满的村子如今已经折腾的不成样子了!正当村民们拿瘟疫没辙时,一个骗吃骗喝的江湖术士在逃难期间无意冲破结界来到了殃渊。当术士醒来时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床上,连忙跳起身来说:“你们是谁?这儿是哪?”一个年级较大的人群中走出来,看样子是村长:“我们在村外发现了你,见你晕倒了,便把你抬了回来,你是?”术士眼咕噜一转想到:总不能告诉他我在京城里假扮神仙愚弄百姓,被皇帝追杀吧。于是术士谄笑地说:“我乃一名神医,姓冠名蠡,号称赛华佗”村长一听大喜,问:“你果真是一名神医?”“当然,包治百病”村民们立刻轰动起来,这时村长做了一个手势说:“既然是神医不知可否帮我等一个忙?”“但说无妨”冠蠡摇头晃脑的答道“我一定帮”“那太好了!”当村长像他讲明情况时,冠蠡不由的咽了一口唾沫,心想:哎呀,这下死定了,害人害己啊!见冠蠡还在犹豫,村长又向前讨好地说:“您放心,我们一定会报答你的”冠蠡听后闪了个灵光说道:“好,救万民于水火,正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这个忙我帮了”说完,村民们立即上前顶礼膜拜,把冠蠡当活菩萨一样供着。与此同时,天庭之上玉帝正威严的坐在凌霄殿内。众仙严肃的站在两旁像个木桩似的。玉帝说道:“芍药仙子可在?”“臣在”细腻的女声响起。“听闻殃渊正在闹瘟疫,附近的村民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你乃掌管人间疾病的仙子,理当下凡解决,限你一个月之内回来”“臣谨尊玉帝之命”只见一仙女身着素装,生得是眉清目秀、楚楚动人,只不过总是板着一张脸,让人不由得感到一股寒气。正当仙女要驾祥云时,一位神色慌张的大仙急忙赶过来说:“芍药仙子且慢行”仙女听闻声音就猜出是自己的师傅了,于是赶忙回头说:“师傅还有何事?”“为师只是提醒你此次下凡要小心,切不可暴露身份”“徒儿知道了”目送着芍药仙子离去后,大仙不由的叹了口气说:“孽缘啊”当芍药仙子在半空中看见冠蠡正在装神弄鬼的为村民治病时,不由得皱了一下眉头咒骂道:“该死的庶民,敢在本仙姑面前卖弄医术,简直是自不量力”说罢便乘风而去。约莫一炷香的时间后,冠蠡正在抱怨自己假冒神医而后悔时,突然看到变为平民的仙子时不禁惊了一下,心想:想不到这个破村子竟有如此美女。不容冠蠡多想,仙子便已走到村民跟前,面无表情的开了一副药给村民让他们服下。起初村民们还很犹豫,但只听见芍药冷冷地说:“想活命就喝”于是村民们便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没想到几分钟以后那些得瘟疫的村民们竟都好了。仙子站在一旁什么也没说。这时冠蠡从旁插话问道:“不知姑娘芳名?小生姓冠名蠡”“我无趣知道这些”说完便径直走到村民中间说:“从今天起大家就叫我芍药,我会为大家看病”“那么姑娘,我可以为你做些什么呢?”冠蠡发问,芍药厌恶的看着他说“助手”大半个月过去了,村民们全都康复了,就连那个江湖骗子冠蠡也改进了不少,但尽管如此仙子对他的态度也从未改变过,那就是冷漠。这也怪不了她,芍药本属冰性,与任何人都不会有结果的,何况一仙一人呢!冠蠡早已对芍药仙子心存爱慕之心,就在仙子走的那一天冠蠡追了出去。当他看到芍药正驾着祥云时一下子呆了,好半天也说不出话来,真到仙子说:“有事吗?”冠蠡才反应过来说:“你是仙女?”“不错,我乃天上的芍药仙子,时辰已到,我该走了”“且慢,仙子!虽然我知道人仙不能相恋,但我依旧会等着你的”对着仙子吼出了这句话后,芍药并无多说,只是留下一句:“除非你善待百姓”“我一定会的”又一个500年过去了,玉帝派芍药仙子于人间采药。当她再次路过殃渊时,只看见一座石碑伫立于天地之间,上面用世人看不懂的文字写着:“等了你千年,依不见你归来,唯爱驻留,永存天地,吾爱永生不灭,除非海枯石烂”芍药仙子看见石碑旁有一块七彩的石头。望着石碑上的字,终于,她被感化了,仅有的一滴泪落到了七彩石之上。顿时那块七彩之石碎成无数块的小石头飘落于天涯海角。芍药紧握着冠蠡的本体说:“吾爱,除非海枯石烂,吾此心不改”说完,便纵身跳入大海。痴情男女,为爱而生,为爱而终,千年一等,此情缠绵无绝期。——BY霓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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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前雨水淅淅沥沥的,悠悠的天色让人感到些闷闷的。大树也垂着叶子,耷拉着脑袋的小草更是让这情形变的无精打采起来。我不知道这是哪里,也不知道来这多久,更不知道我要去哪。现在我想考虑的就是吃点东西,睡一会儿。寒冷的天气让我发抖,我需要一个温暖的小屋,要是有个暖炉就好了。“嘿!这是哪儿来的小猫?”一个清脆的女声响起,稚嫩的声音里有着些愉悦。真是好听的声音,以前好像也有这样的声音对我说过什么,对我说过什么呢?唉,想不起来了呢。“安妮,别管什么猫了,再不回去徐妈妈可要生气了!你知道徐妈妈生气的样子吧?我们出来这么久,天都黑了,这雨还是不停呢。”这是个焦躁的男孩子,语气里满满的都是担忧。“布莱,你担心的太多了,徐妈妈才不会生气呢!你看看这小猫啊,它在发抖呢!”安妮皱了皱鼻子,想去抱住猫,却被布莱挡住了手。“安妮,别碰它,它淋了雨当然会发抖,况且还是冬天呢。它很脏的,身上肯定有很多脏东西。”布莱急急地说,还不忘拉着安妮走。“不,布莱!不要拉我!我喜欢它,我要抱它回家。”安妮用力退回手,不稳的走了两步。“不可能的,徐妈妈不喜欢小猫,绝不会同意你养它的!”布莱焦躁的揉着头发,嘴里一直喃喃着:“得快点回去,得快点回去…”“怎么会呢!徐妈妈一直在愁着我的生日礼物呢!让它当我的生日礼物好了。”安妮动着她灵动的双眼,说着还重重的点了点头:“对,徐妈妈一定会让我养它的。”她抱起了我,轻柔的抚摩着,我喜欢这个小女孩,如果不喜欢又有什么用呢,我已经没力气挣脱了。“安妮,安妮!你。”布莱想说什么却没说出来,看着安妮走远的身影只好跟上,“嘿!安妮!等等我!”“徐妈妈?你在吗?”安妮小声的询问着。“安妮?你去哪儿了。”门后传出一声淡淡的询问,语气中的严厉却不可忽视。安妮紧张起来,一只手揪着长长的裙子,一只手轻拥着那只小猫。“徐妈妈,我想我找到我的生日礼物了。”安妮对着门里头的人说。“真的吗?你想要什么?”门被轻轻打开,我觉得这是一个严厉的女士。穿着很干练,像男士的衣服,更像是以前曾喂我牛奶的于伯爵,可惜伯爵已经飞上天空了,没有人再喂过我牛奶了。“噢!我的天哪。这脏脏湿湿的毛球是什么!安妮,快把它放下来!”似乎太惊讶了,她头上戴着的帽子上粉紫色的羽毛抖了抖。看得我真是心痒痒,以前我总抓伯爵的帽子玩呢。“徐妈妈,我喜欢这只小猫,让我养它吧。”安妮轻轻哀求着。“不行。”一口拒绝。“可是…”安妮想说什么,徐妈妈严厉的一皱眉,她什么都不再敢说了。我原以为她会让我走,可她却弄了个温暖的窝给我。还给我喝了一杯温暖的牛奶,像于伯爵一样。我实在太累了,管不了太多,沉沉睡去。“不!徐妈妈,不要!”我醒来时只听得见安妮的尖叫声。身体轻飘飘的,好像被拎在半空中。然后我好像被扔了出去。“我给过你机会。这就是只脏猫而已。走吧,安妮,它活不了了。”徐妈妈冷酷的声音我还听得见。“徐妈妈!你真令人讨厌!”安妮哭着跑开了。安妮,不要哭。一阵冰冰凉的液体包住了我,好冷。我突然想起了很多事情。比如说曾有个小女孩也像安妮一样想养我,过了一年,她却因为搬家把我丢在了那座小房子里,我难过的在那房里呆了一个星期,险些饿死。然后于伯爵来了,他养了我好久,久到我以为我可以一生陪伴他,可是,他死了,因为政变。我被一个士兵打了一枪,幸好只是空气枪,我只折了我的腿而已。再然后,我开始流浪,到处走啊,我到底想找到什么呢?我不知道。我终于要去陪伴于伯爵了吗?真好,我不恨谁。他们都对我很好,即使是那个‘徐妈妈’,她是为了安妮好。真好,真好…我曾经想要一只猫,我特别喜欢,可妈妈却说不行,然后让我把猫扔到河里,我不愿意,她说,河上面漂着的草垛,猫咪在上面可以活下去。我信了。然后亲手将它送上死亡。万分自责!万分后悔!我真的,难过的一个星期没吃饭,只是母亲硬逼我喝几碗稀粥垫肚,允诺我再不伤害任何猫咪,我才郁郁的喝了几碗粥。这是我心里的一个梗,不记录下来我不甘心。——原创,据生活实际改编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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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久很久以前小时候住在外婆家,特别爱听故事,因为外婆爱讲故事,但凡讲起自己的故事,她总爱在开头先说“在很久很久以前”,算是引言,我想:如果我把外婆的故事编成书,那一定就写在扉页。于是,有着“在很久很久以前”作为开头的故事,如一幅泛黄泛黄的画卷老长老长,一直延伸到我童年记忆的尽头……外婆小时候读过私塾,但识不了几个字,听她说,那时的女孩子不能上学读书,她算个例外,不仅能和男孩子们一起读书认字。还私下把在私塾里学到的知识教于和她要好的几个玩伴,于是,外婆在他们之间便毅然当上了“龙头老大”。每每想到这儿,总觉得外婆很了不起,但外婆说,那是她父亲的“功劳”,因为她那时爸爸不太怎么约束她。于是我开始想入非非:能让自己的女儿上私塾念书,太祖父在当时也算个开明人士了,如果,我是他儿子活我爸爸也相当个开明人士什么的话……外婆小时候爱疯打疯闹,全不顾及那时对女子规定的“笑不露齿,行不折裙。”她说,用现在的话幽默地说:那叫“含笑半步癫”。而太祖父却不管不问,竟随她去了,这不得不使我又一次佩服起太祖父来。外婆没缠过足,我经过前两次的判定,我又认为那是太祖父的“开明”。但她说不是,太祖父开始时也是要她缠的,既玩笑又认真地说:不缠,以后,鸭子娶你。外婆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结果她是村里唯一不缠足的女人。别的女人在缠足后一步三摇,疼得呀呀直叫过街的时候,外婆“呼”的一声从弄堂这头跑到那头,如一阵风。再后来,外婆真就嫁给了我外公,外公当时是个杂工,什么都干:炸过山、挖过矿还帮队里看过仓库,外婆就看上了外公的朴实,两人相互一说,这事还真成了。后来外婆提起这件事儿,我问:这事,太祖父帮你们撮合的吧?外婆点头,咧着快没牙的嘴说没错没错……再后来,外婆生了个女娃,外公和太祖父有些失望,于是,外公和太祖父在生孩子这件事上达成了统一战线,这就苦了外婆了,直到外婆生了四个孩子,全是女娃……其中,老二就是我妈。老二出生那天,一看又是女娃,外公和外祖父彻底失望了。两个人就这么面对面坐着,不说话,失落之意不言而喻。我知道,外公只想要个续香火的,太祖父只想抱抱外孙,只想让自己的女儿在她丈夫面前替他生个传后人。以后好有点底气、让自己的丈夫杰的自己是个能干媳妇,仅此而已。“该去的去了,该来的还会来。”太祖父过世时留下了这样的遗言,外婆以至到我们这一代都认定了这是一个“神话”:到了我们这一代六个人,只有一个是女孩。于是,外婆焚香祷告,说父亲啊,你看到了吧,您当初说的话应验了……八岁的时候爸妈把我接到了这个里老家不远的小城里,于是,更多关于外婆的故事我便不得而知了。我只能在节假日里回到我那儿时十分熟悉的人和老屋,陪他们度过一个个冬日夏夜。记得六岁的时候,看着外婆佝偻着身子做家务,就计划在她死后一定要写一篇文章来悼念她。我很奇怪在当时我怎么成熟化的想法。然而,我等不到那一天,因为我能够写出一些文字的时候,我就迫不期待的写了她,当然,写出的文章结尾便不能用“但愿外婆在她自己的环球之旅中不再抱怨路远而脚疼了。好人一生平安。”之类的话了。因为至今我犹然记得太祖父的话:“该去的去了,该来的还会来……”是的,去的已经去了,留下来还没走的,我们该好好珍惜。12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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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久很久以前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几乎所有的童话都这样头。在很久很久以前,可以是几天前,也可以是几天前,也可以是几年前,也可以是我还没出生的时候,他们到底在哪儿?每个人都有或多或少酸涩的记忆,狼狈的曾经,那些很久很久以前的事,只有零碎的片段证明它们的存在。在很久很久以前,我还是那个腼腆的女孩,不会抢男生的东西,不会要人请我吃饭,没想过分离,不知道思念,不懂得珍惜,也没想过遇见过却没了印象的女孩会成为我的初中同学。轮回存在么?宿命存在么?也许前世我真的遇见过你,从没见过你却对你有一种莫名的熟悉。那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我们无从知晓。轮回存在吧?宿命存在吧?我的宿命,我也无从知晓。在你身上么?在他身上么?在她身上么?在很久,很久以前,我们都是单纯的孩子。干净得似一张白纸。等待着长大,却不知会有更多的烦恼。那些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梦中粉红的大雪,那层层叠叠的梧桐树叶,那一束束阳光,那班驳的古墙,他们去哪儿啦?忽如一夜,白发三千丈,星说。人面桃花相映红。某个忘了名字的诗人说。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海子说。他们又去哪了?我寻找那些很久很久以前的人,的事,的物,的记忆,他们都去了哪?轮回永在,我去哪儿寻你们?我的朋友,在很久很久以前,我们都是单纯的孩子,干净没有一丝杂质。轮回。宿命。我。在很久很久以前。5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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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很久很久以前的故事从前,蟒蛇是有毒牙的,凭着它庞大的身躯和战无不胜的毒牙,蟒蛇坐上了蛇王的宝座。那个时候细鳞蛇是没有毒牙的,所以,他在蛇界里很没有地位。因此,细鳞蛇就起了坏心眼,想把蟒蛇的毒牙抢过来。但是,论武力,细鳞蛇是打不过蟒蛇的。于是,细鳞蛇好不容易捉到了一只兔子,逼兔子吃下了一大堆的麻醉剂——醉草,再把兔子献给了蟒王,“大王,久仰您的大名,今天,小弟细鳞蛇特意献上一份薄礼,以表寸心。”庞大的蟒蛇当然不把一只小小的兔子放在眼里,但又不好拒绝,便一口吞了兔子,抹抹嘴巴说;“看在你敬仰我的份上,你就当我的侍卫吧。”过了一会儿,兔子肚子里的醉草发挥药效,蟒蛇渐渐感到晕晕乎乎地想睡觉,就把毒牙摘下来锁在柜子里(那个时候,蛇的牙齿都可以摘下来),钥匙挂在自己的尾巴上后,就倒在床上呼呼大睡了。细鳞蛇趁虚而入,轻轻钩住钥匙,一拉,动静大了点,蟒蛇似乎很警觉,动了几下,微微睁开了眼睛,但还是抵不住醉草的药效,又睡了过去。细鳞蛇趁机打开柜子,取出毒牙,来了个“偷梁换柱”,把自己的牙锁在柜子里,把钥匙挂在蟒蛇的尾巴上,溜之大吉。细鳞蛇估计蟒蛇醒来时它已经躲进了山林,找不到它了。却没想到蟒蛇体型庞大,药效只能维持半小时,所以没等他走到路程的一半,蟒蛇就知道是细鳞蛇偷走了毒牙,带兵追了上来,可还是打不过细鳞蛇毒牙的毒性,蟒蛇的毒牙再也要不回来了。毒蛇们吸取了蟒蛇的教训,再也不敢把毒牙露出来了。5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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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很久很久以前_1500字在我零碎的记忆里,和苏祁在一起挥霍青春的那段日子,似乎并不是很久很久以前。距离苏祁离开至今已过去五年。五年的时间,不算太长,但却足够我去忘记一整个曾经。唯独少年那张笑靥如花的侧脸,若要我彻头彻尾去忘却,大概需要一生。黄昏时分的晚霞将病房里染上暖洋洋的橘红色,苏祁穿着雪白的病服,嘴角挂着不明所以的笑容,凝视着远方。旁人乍看一下,竟有种法天使降世的错觉感。他转过头后看见我呆呆的站在门口,便揭下他头上的帽子用力地朝我扔来,露出了光溜溜的脑袋。或许是我惊愕的表情过于浮夸,他抿了抿嘴,面露尴尬地说:“你看我这个样子会不会很奇怪?不过说真的,这头的触感还真不一样,要不你摸摸?”我轻轻地抚上他光秃秃的头顶,他像只乖巧的猫咪,一脸满足,还拼命拽着我的衣角说:“喜欢吗?哈,要不我俩来剃个情侣头?”我不言也不语,嘴角勉强地噙着笑。那天夜里星光靥靥,就和正在生存与死亡的边界徘徊的苏祁一样孱弱。我依靠着阳台,脑海中苏祁银铃般清脆的笑声交织他痛苦不堪的睡颜,成了一副有着鲜明对比的画面。事实上,和苏祁一起横穿校园共享欢乐的时光,并不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可每当我的视线落在他强忍着泪水,与病魔抗战的模样时,又觉得那些雨迹云踪与我们之间,却是有着一段恍如隔世般遥远的距离。从小开始,苏祁的身子便是有些虚弱,小时候更加是医院里的“常客”。而就在四个月以前,原本已经稳定的病情却像是洪水般霎间爆发,在众人来不及做好心理准备的情况下,苏祁又再度成了医院的常住客。他住院以后,我几乎每天都来探望他。除了鲜少下床活动,他还是老样子。所以每每他没心没肺的样子照映在我眼中时,我就忍不住想要抓起桌上的水果篮子,狠狠地往他身上砸去。因为他故作坚强,勉强笑着的样子,真的很难看。在我回忆的片段中,只要有苏祁的身影,必然有笑声伴随。少年独特如公鸡的笑声在我耳畔回荡许久,我心中大恸,因为我再也无法亲耳听见了。翌日,我抱着一袋子的零食,屁颠地跑到苏祁的病房,前脚刚踏入门槛的刹那,便感觉有很多道目光齐刷刷地集中在我的身上,空气里荡漾着凝重的味道。医生在我身边低语了几句,便领着一众人走了出去。下一秒,病房里仅剩下我和躺着床上病恹恹的苏祁。我呆愣了许久,直到苏祁艰难地唤了声我的名字。他收起以往的嬉皮笑脸,正色地说:“乔韵,时间过得真快。”他有些疲惫地眨了眨眼,继续说道:“其实我一点也不畏惧死亡,只是有点遗憾。所以我希望你能替我走完接下来的旅程,替我长大、替我念大学、再替我结婚生子,然后替我活下去。”少年如沫春风的笑映入眼帘,我的心顿时绞缠成团,这股五味杂陈的感受则是前所未有的。我悱恻缠绵了一番,直到他含着笑离去,却是吐不出任何一个字。白布盖上他消瘦的身躯,他仍然挂着他招牌式的笑容。他笑着迎接死神的掠取,可是他一点也不开心。葬礼当天,大雨滂沱。而五年以后的七月二十号,天公依旧不作美,黑压压的乌云挤满了苍穹,大地显得凄凉而毫无生气。雨滴滑落他的脸,留下一道不明显的“泪痕”。黑白相片之间,他粲然的笑容略显苍白。我擦拭着相片上的雨珠,依偎在“他”的身边,陪他静候这场大雨的终止。失去至亲与友人的痛楚全都化作泪水,倾盆而出。即使五年过去,我依旧无法忘怀。到如今,我已长成大人,懂得戴上面具迎合周围的人,对这个我不怎么喜欢的世界谄媚。我讨厌变成世故的自己,却又阻止不了。于是我开始羡慕起那个永远停留在美好韶华的少年,岁月匆匆流逝之间,唯独有他,保留了原本的纯真和真诚。若是世界上真的有机器猫,我真希望回到那个简单如水的时候。其实我很清楚,我们之间的点点滴滴,永远不会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不是场芳华如梦,也不是弹指之间的即逝的烟火。苏祁,我一生中的好友。他确确实实地存在我的人生里。高二:丘雪宁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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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会爱你很久很久我们在一起度过了寒冷而又漫长的冬天,路过了花开遍野的春天,却在那个栅栏里终于开满了花的那天各奔了东西。在爱情里我永远都是那个只懂得接受的人,无论是什么结果,好的坏的我都要一一接受,然后默默承受。那么离开了我的你有没有过得开心一点,或者。跟她在一起的你有没有感觉幸福一点呢。三个人里有一个人幸福就够了,有两个人幸福就赚了,三个人都幸福就是TMD在扯淡。所以,我祝福你的时候请你不要回我一句你也是。今日同友人一起谈到了你,她问我有没有那么一点点的怨恨你,毕竟在这段感情里是你先背叛了我。 我看着她红着眼睛说:其实我觉得是我对不起他,每天让他去接我下班,还让他等那么长时间,每天让他洗菜,切菜,洗碗,洗衣服,收拾屋里的东西,我呢,每天就只给他烧一顿饭,还唧唧歪歪不断地跟他抱怨我在公司里有多烦,多不好,没事还跟他使小性子,他感觉到厌烦也是应该的,他也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我已经很久没有跟你说过心里话了,今天晚上给你打电话我说了太多,以至于到最后我泣不成声。 电话那头你偶尔和朋友们交谈,那样的笑声和语调让我愈发感到难过,我们在一起的那段日子,你失去了太多,也迁就了我太多。我对你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我心底最真实地想法,听着你在电话那头大段的沉默,我才终于发现,原来我们真的走远了,并且再也回不去了。 在你身上我有过太大的梦想,而现在那样的梦想一个都没有实现。我没有办法在电话里跟你诉说我有多难过,那样充满希望的日子一下子没有了,我即使再坚强也会感到没办法承受这样的失落。 我说我宁愿让自己对你绝望,然后彻底的摆脱你,也不要像现在这样让自己有联系你和见你的理由。这样每天活在不断地充满希望,又不断地绝望里真的太难熬了,还不如干脆一点,一刀下去一了百了。 虽然我说过我想要等你很久很久,但现在我只能等你两个月了,剩下的这一个月里,就让我好好的回忆我们之间发生的一切,然后带着这段美好离开这里,离开你。我想在身上刻下你的名字,带着你去我曾对你说过的天涯海角,看你曾对我说你想看的美景。 是的,我必须要走了,等在原地只会让我越来越糟糕。 两年前同 W 分手时,我满脸泪痕的抱着闺蜜说:J,我可能再不会有爱情了,我的那杯酒被碰洒了,再也倒不满了。 两年后我跟你在一起,同样寒冷的冬天,我小心翼翼的倒着那杯酒,想着一定要给你我最完整的爱情,然后一起白头偕老。酒是满的,也是纯的。 最后,你却连杯子都一起扔了。 我抱着自己在角落里坐了很久,满脑子死死生生的想法。 最后还是不得已拖着酸痛的腿,顶着肿老大的眼去那家让我极度不满的公司奋斗在一线上 然后晚上回来一起吃饭。我大口喝着酒,酒精的味道呛得我眼泪一直往下落。 你在桌子那头伸出手,拉住我的伤痕,听我慢慢说着:Z,不会再见了。 是的,不会再见了。 现在你看到的我,眼里总是伤痕,最初你遇到的我,满眼都是浓浓笑意。 那时的你说我很美好,然后亲吻我的额头,满眼宠爱,而我就那样醉死在了你满是爱意的眼里。 最后你也吻着我的额头,提着自己的行李,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再见面,我顶着精致的妆容,嘴角含笑看着你的眼睛,你眼里的些许爱意又刺痛了我那千疮百孔的心。 Z,自你走时,一切就已注定,我们就算纠缠一辈子,也再不能在一起了。 就算我们会在某一天死去活来,我们都再不会回到最初。 我会爱你很久很久,久到你忘了曾经有我出现在你的生活,久到时间都忘了我的存在。 就让我走吧,不要说祝福的话语,也不要送行,然后在某一天的某地相遇。你说过太多话,许下了太多承诺,我能记下的也只有你第一次说爱我的光景,那样的风景,那样的你,该是一生都无法从记忆里抹去的。 纵使这个世界再大,不想见你也太难。 所以就让我当个缩头乌龟,永远活在自己的盔甲里,再不去探视你的生活。——以此文,与你一别。此去经年,该是永不再见1200字以上 高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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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见过你没见过张铭洋我们这里有树上结的西红柿,每棵西红柿的树上要结出三千个西红柿,红彤彤的一大片,像红宝石,红的耀你眼,馋得你流口水。你没见过!我们这里有像磨盘一样大的南瓜,我和我的同学三个人才能抬得动,你没见过!我们这里的丝瓜一颗能长出三百多根长两米的迎奥运丝瓜,你没见过!我们这里的茄子,是坐过火箭的种子,一个茄子,六斤重,像个大炮弹,我们这里的葡萄一个三两沉,……来吧,到我们这里看看,保你不想回家了!来吧,到我们这里看看,请记住:我们这里是潍坊寿光蔬菜基地!来吧,来的时候,先给我打电话啊!我的电话号码是:12345678250字 三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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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脸见人从前,有一个富人,他非常小气。他向邻居借了300两银子,可他只还了100两,向邻居借了3只鸡,可他只还了一只很小的小鸡,而且也是快要病死的鸡,所以邻居都不喜欢他,都纷纷搬走了。有一次,他过生日,他请了许多官员,其中还请了3位画家为他画像。开始来了两位画家,他们两个为那个富人画了画像,可都没拿到工钱,因此两位就气匆匆得走了。过了一会儿,第三位画家来了,富人连忙招待第三位画家。笑眯眯地说:“你快点帮我画一幅我的画像,画完后我一定给你更多的银子。”那位画家说:“可是我来的时候听前两位画家说他们为你画了画像,可你不给他们工钱。”富人连忙说:“他们两位画家画的都不好,可我相信你一定画的比他们两个好,所以我才重点邀请你。”画家半信半疑地说:“好吧,我就相信你一次。”说完,画家立刻拿起毛笔在纸上画了富人的样子,说:“现在可以给我工钱了吧。”富人推辞地说:呵呵,今天正好是我的生日,你就把这幅画当做给我的礼物送给我吧。”画家说:可以,不过我得再改改。”富人爽快地答应了。画家把画像上富人的脸的位置换了,把正面换成了背面。富人问画家为什么,画家只说了一句“没脸见人”便走了。40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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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闷了很久入夏了,天气总是那么炎热。整个世界仿佛一个火炉在燃烧当中。树梢,知了在呻吟。坐在教室内,仰望窗外的实验楼,我想了很多很多。这个学期,在我的身边有着不良的风气。本学期中旬的一个周二,因为是国防课,同学们有的自由活动,有的则是在教室里写作业看书。在整节国防课结束之后,下午的第三节课也是自由活动课。放学了,我背起书包回家,隐约间,觉得书包轻了很多,但是我并没有去注意。第二天,来到学校。我找英语书的时候,却发现英语书早没有了踪影,难道是和哪本书比翼双飞了?紧接着,什么科学课本,英语活动手册,音乐课本……全部消失了。这使我格外地惊奇,会到哪里去了呢?我在疑惑当中。周四早上有一节体育课,我和同学在教室里玩耍。在多媒体电视的角落里,我发现有几本书,便开始艰难地掏起来。一本,两本,三本……一共十五本包括练习册和课外书全部找出来了。是谁的所作所为?这并非是一个简单的恶作剧。我想,一定是有人从我的书包内将N本书拿书,再扔进角落里的。究竟是谁,至今未得知。前几天,我把零散的几十元人民币放进书包里,就一个早上中午的时间,人民币竟然也“蒸发”了。大前天晚上,我将四枝新的蓝色水笔放在笔袋里,一个早操时间,也许你就能猜到,恩,又消失不见了。还有学校值周的本子……究竟?和我有仇。郁闷。450字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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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脸见人没脸见人从前,有一个富人,他非常小气。他向邻居借了300两银子,可他只还了100两,向邻居借了3只鸡,可他只还了一只很小的小鸡,而且也是快要病死的鸡,所以邻居都不喜欢他,都纷纷搬走了。有一次,他过生日,他请了许多官员,其中还请了3位画家为他画像。开始来了两位画家,他们两个为那个富人画了画像,可都没拿到工钱,因此两位就气匆匆得走了。过了一会儿,第三位画家来了,富人连忙招待第三位画家。笑眯眯地说:“你快点帮我画一幅我的画像,画完后我一定给你更多的银子。”那位画家说:“可是我来的时候听前两位画家说他们为你画了画像,可你不给他们工钱。”富人连忙说:“他们两位画家画的都不好,可我相信你一定画的比他们两个好,所以我才重点邀请你。”画家半信半疑地说:“好吧,我就相信你一次。”说完,画家立刻拿起毛笔在纸上画了富人的样子,说:“现在可以给我工钱了吧。”富人推辞地说:呵呵,今天正好是我的生日,你就把这幅画当做给我的礼物送给我吧。”画家说:可以,不过我得再改改。”富人爽快地答应了。画家把画像上富人的脸的位置换了,把正面换成了背面。富人问画家为什么,画家只说了一句“没脸见人”便走了。4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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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很守信用我有一个好朋友她叫林莹,她今年11岁。她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高鼻梁,小巧玲珑的嘴巴能说出一连串的大道理来。她是一个非常守信用的人。就因为这几件事我误会了她。有一次,我生病不能去上学,我和她说好每天来给我补课。但是,有一天,忽然下起了大雨,风呼呼的刮着。那天,我在家等她来给我补课,可是她很久都没有来,我就想:哼,那么久都没来给我补课,肯定是因为下那么大的雨,刮那么大的风,不想来了吧!平常同学们还说她是一个非常守信用的人,我看她是为了得到同学的信任,在同学们面前装装样子罢了,今天真相大白了吧!我刚想到这里,“叮咚,叮咚”门铃把我的思想打断了,我开们一看,原来是林莹来了,她全身湿淋淋的,我赶紧拿毛巾让她擦。她跟我解释为什么她那么久才来给我补课,原来她刚才去书店买书,忽然下起了大雨,她等雨小了一点才来给我补课,所以全身湿淋淋的。我跟她说:“下那么大的雨你就不用来了嘛!”她说:“做人要守信用,我既然和你说好来给你补课,就要守信用的。”这时,我心里感到内疚,我真想跟她说:“对不起,刚才我冤枉你了。”但是后来我没说。说完,她就给我补课了45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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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很厉害天底下,厉害的人数不胜数。而我今天要给你讲得,不是关于武功、吃东西……方面的人,而是关于学习方面和能力方面很厉害的人,我们班有好几个呢!下面,我要给你们讲得,是我们班的汪一帆。汪一帆在学习方面和能力方面,都特别厉害呢!每次考试,她几乎都能考到前几名。而且,如果把她家的奖状全部垒起来,差不多都有十几厘米那么厚了!记得这个学期,她就得了好多奖状了:有朗诵比赛的、比赛的、三好学生奖状……好多呢!大概有十几张了。她得过很多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在班里,她也是我们班上的中队长;在成绩方面,她也是名列前茅;在参加班集体活动方面,她也是很积极;并且,她也是很乐于助人……她乐于助人。记得以前,我有一道题目不会做,就去问她了,她也很热心,赶忙放下手中的事情,就给我耐心地讲解题目了。那时,还有人来找她玩呢,可是她一口回绝了,继续给我讲题目。劳动方面,她也是很认真。每次到她们组扫环境区的时候,她们都把地下骚的很干净。相比较而言,我们扫地的时候,还很脏呢,可是她们都说干净了,不用扫了。我说要扫,她们还说我假干净……汪一帆在各个方面表现的都很好,不论是学习还是能力,她都表现地非常好,所以,我认为,她很厉害!45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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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感激她“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每当我听到《橄榄树》这首歌,就会想起我的“恩人”——三毛。三毛的平生与普通人很不一样,她的本名叫陈懋平,因为学不会写“懋”字,就自己改名为“陈平”。她上初中的时候,就逃学去坟场阅读。除过吃饭、喝水、睡觉、阅读,其他的时间几乎都在旅行。所以说旅行和读书是她生命中的两颗一级星,快乐与疼痛都夹杂其中。这就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真实写照啊!三毛是一位“神医”,可是她当医生纯粹是在玩。她曾用阿司匹林治好了一个女人的头痛,救活了一个快要饿死的人。荷西(她的丈夫)常常说她医治人就像玩洋娃娃一样,可是她还是受到了当地人爱戴。毕竟她很有爱心啊!她的生活如诗。在撒哈拉那样贫穷落后的地方,她竟然还可以自己动手做沙发。在棺材板上放上厚海绵垫,盖上彩色条纹布一缝,就成了一个沙发。她还用各种奇怪的东西做成了各种家具。她的家就像是撒哈拉唯一的“城堡”,而她就是女王。她可真是心灵手巧啊!在那样落后的地方,她的日子还过得有滋有味,真是让人佩服。是她教会了我要有爱心,要用心去生活。我很感激祂!450字 五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