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烈火青春》读后感
友情—《烈火青春》读后感
让青春烈火燃烧永恒,让生命闪电划过天边,
向浩瀚星空许下诺言,让年轻的心永不改变!
让青春烈火燃烧永恒,让生命闪电划过天边,
用所有热情换回时间,让年轻的梦没有终点!——《烈火青春》
犹记得当初,我迷上了言情小说,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我买到了一本《烈火青春》。那时的我并不知道,因为它,我的命运会被改变。从小到大看过无数本小说,但没有一本能够如此打动我的心弦,只有这一本,唯一的一本,让我的心灵受到冲撞,让我的眼泪无声落下而我却不愿意擦去。为什么?是因为故事情节吗?也许是吧,但我更相信是故事中浓烈而珍贵的友情使我潸然泪下。六个宛如恶魔般的奇异少年,为了共同的追求而走到一起,彼此关心和爱护,默契十足的演绎着令人瞠目结舌的故事而自己却觉得只是为了找寻生命中的乐趣……洒脱,骄傲,自信,这是从你们身上看到的我最喜欢的东西,是我梦想拥有、却不曾拥有的。你们六个人给了我太多太多的震撼,让我越来越向往你们的世界。书中六个东方少年的童话,让我沉浸在那里不愿醒来,里面的一个个事件,见证了他们的友情,他们之间的生死相随,让自己觉得,如果在有生之年可获得一位,那么,死亦足以。
“神医”曲希瑞;“神赌”南宫烈;“神枪手”安凯臣;“神偷”向以农;“神算”雷君凡;“怪胎之最”展令扬。东邦的青春,沿袭了“不打不相识”的传统,从相识、相知、相惜、到相亲、相爱与相互纠缠。他们的热情写下了一页页惊奇和叛逆……从第一次看烈火青春,就爱上了东邦,爱上了他们之间的浓浓的友谊。其实,我们守护东邦,同样是在守护我们的友谊,我们的羁绊。
因为对他们的感情和感动,让我尝试着去相信友情,尝试着付出自己的真心,不再紧闭心门,害怕自己受到伤害。后来,朋友、父母、老师都说我感觉更友善、更好接触了。再后来,我就有了自己的伙伴。
朋友,两个字,很重却又很轻。它可以一生的相随,也可以是彼此错身而过时一个友好温和的一笑。可是我不愿意只用‘朋友’这两个字来形容我身边那些最重要的存在,我更习惯用‘伙伴’来形容他们,‘死党’两个字对于我们都太过于沉重了。
我很庆幸我能够认识她们,能够拥有这份友情。虽然现在常常是聚少离多,虽然现在各自有了各自的交际圈,虽然在一起时说的话题常常是一个人在说而其他人都听不懂,但是因为在世上有彼此的存在而感到满足,因为可以相聚而感到无比的幸福。虽然我们不能像东邦人一样出生入死,生死相随。但我们同样会珍惜仅属于我们之间的友情。我不敢想象,如果当初我没有买那本书,如果我依旧不相信友情,如果我仍不肯付出自己的真心,如果。。。。。。那样的话,我该怎么办?
东邦吸引了很多人,因为各式各样的原因,大家都聚在了左晴雯大人为我们‘东邦’这个美丽的梦境中。那个梦有搞笑夸张的故事,有复杂难言的背景,有风轻云淡的无奈,有细腻入微的感情……
因为相信友情的存在与美丽,所以守候着东邦。与其说是我在守候东邦,不如说我在守候友情。只要我还相信友情的存在,我就会一直守候下去。
后记:让青春的火焰燃烧一切污秽,只留下所有永恒的瞬间;让生命的闪电划过广阔的天空,照亮属于我们的一片蓝天;我们肩并肩,抬头仰望那浩瀚的星空,心里许下永恒不变的共同誓言,向天空骄傲的证明我们的友谊永不改变!时间总是匆匆过去,不变的只有我们的热情,如熊熊火焰永不湮灭;追逐梦想是我们的向往,不怕失败和结局,因为我们的梦没有终点!
祝愿天下相信友情的人都能够获得友情!
广东惠州惠城区广东惠阳高级中学(老惠高)初一:唐宣炜
走过秋季
(一)
走过秋季
走过秋季,
我不再怀念曾经拥抱过的,
因为,
大雁从旷野上飞过时流下了赠言:
不久的春天,
她们又要回来.
走过秋季,
我不因害怕寒冷而畏缩在冬的一个角落,
我要和雪花一道飞舞,
和冰冻一起凝固.
因为,
在那里我才能找到春天.
(二)
风雨飘零的季节
在风雨飘零的季节,
我撑着幼稚的风帆慢慢行进
看不清前程的日子,
我默默地流泪.
在风雨飘零的季节,
我向往晴朗的天空和寂寞的夜.
安逸的梦里,
我失去了生命的意义.
在风雨飘零的季节,
我努力拨开眼前的云雾.
在一跤一跌中,
我听到生命真谛的召唤.
于是,
我不再犹豫......
(三)
永恒的耕耘
身为耕牛,
就注定跋涉大地.
身为犁铧,
就注定融入泥土.
耕牛用足印在大地上写出沧桑,
写出路.
犁铧在黑暗中擦亮自己,找到光明,
找到丰收.
耕牛,犁铧,
不停地跋涉,不停地擦亮.
她们要不停挖掘大地的宝藏,
因为,
只有永恒的耕耘才有永恒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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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烈火青春》读后感_15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友情—《烈火青春》读后感让青春烈火燃烧永恒,让生命闪电划过天边,向浩瀚星空许下诺言,让年轻的心永不改变!让青春烈火燃烧永恒,让生命闪电划过天边,用所有热情换回时间,让年轻的梦没有终点!——《烈火青春》犹记得当初,我迷上了言情小说,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我买到了一本《烈火青春》。那时的我并不知道,因为它,我的命运会被改变。从小到大看过无数本小说,但没有一本能够如此打动我的心弦,只有这一本,唯一的一本,让我的心灵受到冲撞,让我的眼泪无声落下而我却不愿意擦去。为什么?是因为故事情节吗?也许是吧,但我更相信是故事中浓烈而珍贵的友情使我潸然泪下。六个宛如恶魔般的奇异少年,为了共同的追求而走到一起,彼此关心和爱护,默契十足的演绎着令人瞠目结舌的故事而自己却觉得只是为了找寻生命中的乐趣……洒脱,骄傲,自信,这是从你们身上看到的我最喜欢的东西,是我梦想拥有、却不曾拥有的。你们六个人给了我太多太多的震撼,让我越来越向往你们的世界。书中六个东方少年的童话,让我沉浸在那里不愿醒来,里面的一个个事件,见证了他们的友情,他们之间的生死相随,让自己觉得,如果在有生之年可获得一位,那么,死亦足以。“神医”曲希瑞;“神赌”南宫烈;“神枪手”安凯臣;“神偷”向以农;“神算”雷君凡;“怪胎之最”展令扬。东邦的青春,沿袭了“不打不相识”的传统,从相识、相知、相惜、到相亲、相爱与相互纠缠。他们的热情写下了一页页惊奇和叛逆……从第一次看烈火青春,就爱上了东邦,爱上了他们之间的浓浓的友谊。其实,我们守护东邦,同样是在守护我们的友谊,我们的羁绊。因为对他们的感情和感动,让我尝试着去相信友情,尝试着付出自己的真心,不再紧闭心门,害怕自己受到伤害。后来,朋友、父母、老师都说我感觉更友善、更好接触了。再后来,我就有了自己的伙伴。朋友,两个字,很重却又很轻。它可以一生的相随,也可以是彼此错身而过时一个友好温和的一笑。可是我不愿意只用‘朋友’这两个字来形容我身边那些最重要的存在,我更习惯用‘伙伴’来形容他们,‘死党’两个字对于我们都太过于沉重了。我很庆幸我能够认识她们,能够拥有这份友情。虽然现在常常是聚少离多,虽然现在各自有了各自的交际圈,虽然在一起时说的话题常常是一个人在说而其他人都听不懂,但是因为在世上有彼此的存在而感到满足,因为可以相聚而感到无比的幸福。虽然我们不能像东邦人一样出生入死,生死相随。但我们同样会珍惜仅属于我们之间的友情。我不敢想象,如果当初我没有买那本书,如果我依旧不相信友情,如果我仍不肯付出自己的真心,如果。。。。。。那样的话,我该怎么办?东邦吸引了很多人,因为各式各样的原因,大家都聚在了左晴雯大人为我们‘东邦’这个美丽的梦境中。那个梦有搞笑夸张的故事,有复杂难言的背景,有风轻云淡的无奈,有细腻入微的感情……因为相信友情的存在与美丽,所以守候着东邦。与其说是我在守候东邦,不如说我在守候友情。只要我还相信友情的存在,我就会一直守候下去。后记:让青春的火焰燃烧一切污秽,只留下所有永恒的瞬间;让生命的闪电划过广阔的天空,照亮属于我们的一片蓝天;我们肩并肩,抬头仰望那浩瀚的星空,心里许下永恒不变的共同誓言,向天空骄傲的证明我们的友谊永不改变!时间总是匆匆过去,不变的只有我们的热情,如熊熊火焰永不湮灭;追逐梦想是我们的向往,不怕失败和结局,因为我们的梦没有终点!祝愿天下相信友情的人都能够获得友情!广东惠州惠城区广东惠阳高级中学(老惠高)初一:唐宣炜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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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让青春飞翔宽容是人生路上必备的“良药”,它是朋友之间“伤口”最好的“愈合剂”。——题记俗话说“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任你是多大的英雄好汉也离不开朋友,然而,是朋友就会有矛盾,你总不能因矛盾,就把朋友都给“休”了吧。所以,人必须要学会宽容,它可以使友情之苗,四季常青,也可以使事业驶入“快车道”。我是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人,我到那里,那里就笑声迭起,其乐融融。或许有人问,你牛呀,人缘不错,怎么维护关系的?其实没有什么秘密,就两个字“宽容”。我也是个平凡的人,呵呵,也会与老师和同学发生矛盾,但是我始终努力控制情绪,不为难别人,就这样“四两拨千斤”化解了许多麻烦。就拿我们班的“数学天使”王同学来说吧,她人像花一样可爱,但就爱打“小报告”。按别的同学的话说,她除了学习好,整个人就是老师的“舌头尖”,今天告这个,明天告那个,烦死了。当然,像我这样的“恐怖分子”和她的矛盾,按理应是最尖锐的,但实际上,我们竟然是关系最铁的“哥们”,她还给了我这个数学“白痴”许多帮助。各位“看官”肯定比较纳闷,你是怎样搞定这个“数学天使”的?那当然,肯定得用看家本领。记得高二时,我班新装的玻璃黑板,被我打闹时弄碎了,当时就几个“死党”知道,我们拒不承认,学校查了几天,都没结果,但是我做梦都没想到被她告密了。我赔了一千“大洋”才把事情摆平,当时我都想吃了她,但我强压心头的怒火,继续和她死皮赖脸的“瞎混”。日子就这样过着,直到我不小心胳膊骨折了,功课落了很多,尤其是数学。有一天,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她说周末可以帮我补数学,当时把我快惊呆了,也乐坏了。在她的帮助下,我的数学迅速赶了上来,还成了班里的“苗子”。要不是当时忍耐,“天使”会帮我?做梦去吧!从那时起,我就感受到亲近“宽容大哥”的好处了,即使和谁有什么“不共戴天”的仇恨,也不会轻易发作。好多时候,我选择了宽容,这样班上的“大炮”、“剑客”、“智多星”……都被一一收为“门下”, 我成了班上的“大佬”。就这样,我的高中生活处处顺风顺水,学习成绩也越来越好。总之,在人生的道路上,要想乘风破浪,披荆斩棘,还真不能“快意恩仇”,必须要学会宽容,只有这样才能笑傲“江湖”,成就梦想,为青春添彩!8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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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火奇葩缤纷的粉色血液,四下的飘飞……年轻得犹存一丝稚气的脸上写满了恐惧,他的眼睁得很大,眼里烧灼着痛苦的火焰,血肆意的在嘴角边流淌,染红了华贵的明黄色地毯,渐渐的变成了暗褐色……血带走了他身体里的活力,时间的过久甚至把鲜红的血稀释成了凄婉的粉红,仍在缓缓的流着……他倒下的同时听见了女人的浅笑声。洁白如玉的手轻轻的抽出了刺入他胸口的剑,轻柔的语音在室间萦绕,“盈儿,你还好吗?如意,问皇兄好不好。”黛青色的眉轻挑,玉手挽过一名身着黄袍的孩童,“如意,快去。”微微催促的语调。“如意,不用了……我很好……”苍白的笑容,清俊的脸消瘦的让人心痛。“盈儿,好好休息吧。”戚姬的声音仍然是那么温柔,但她的表情亦现出了她的欣喜,狐媚的眼魅惑的闪着光,像她无数次的用这双眼睛迷醉了刚离去的高祖般,微微的扫视躺在地上的皇子刘盈——吕后唯一的儿子,大汉朝曾经的太子后,携着新的天子——她的儿子刘如意缓缓离去。一抹残红,一把宝剑宣告着吕后时代结束……一)“啊——”一声尖叫响彻午夜的汉宫,分外的凄厉刺耳。她猛地坐起身来,惨白的脸,背上的衣服早被冷汗湿透了。已经是无数次的做这个梦了……盈儿?盈儿?你还好吗?身边的审食其惊恐的望着她,英俊的脸上写满了担忧。最近,皇上已经不止一次的透露出想废掉太子,改立戚姬之子刘如意的意思了。作为皇后极少精神安慰之一的他,自然明白,此时不只只是她,是太子,已经走到了一个风骨浪尖的时刻,可能他,也会……他知道,一旦太子被废,等待着他们的,只有死亡和血腥……面对着戚姬百般的算计,她已经心力交瘁了……吕后转过头来看着他,他连忙低下头去。“我老了吗?”她在质问他,他可以感觉到她的目光在他的面上烧灼着,无限的渴求与愤怒。他不敢回答,也不能回答……她比起戚姬来,确实缺少了年轻的本钱……戚姬可以梨花带雨,她不能;戚姬可以翩翩起舞,她不能;戚姬可以娇柔婉转,她不能;戚姬可以粉面含嗔,她不能……太多太多的不能了。也难怪,皇上会如此的偏爱戚姬。天下男子皆如此,在一个风华正茂,倾国倾城的尤物面前,谁会选择一个年华不再,人老珠黄的女子呢?他无奈的想,如果是他,恐怕也会选戚姬吧……吕后冷笑了一声,拿起了一面镜子。皇后,不要……他的声音,生生的哑在喉间……习以为常了,她无数遍的看过此时盘踞在铜镜里的脸,她是能接受的,回头看了审食其一眼,很不以为然的。“难道你不愿意让我知道我老了,让我自己欺骗自己么?这样很愚蠢。我们需要清醒而不是沉醉,特别是面对——”吕后已经放下了镜子,似笑非笑的看着他,吐出了最后一个字。“她。”“她……”做梦般的低语,重物翻倒的声音,他从床上滑到了地上,不住的战栗着。她会胜利的,从这一刻起他就知道了结局,深深的不忍涌上他的心头,戚姬……这个娇嫩的女人永远不可能懂得什么叫做残忍,皇上不能永远做她的依靠。他可以想像的到,戚姬娇弱的身躯将如何饱受摧残,这朵美丽的太平之花毁灭的情形……不要去想了。他试图的告诉自己。当一个母亲来保护自己的儿女时,她不是一个女人,而是一头凶悍的母狮,随时扑向可能伤害她儿女的人。当那个属于她的战火连绵的时代开启时,吕后就做好了这样的准备。如今,她又举起了她的利爪,开始了新一轮的抗争,准备再次撕扯对手的皮肉,将他们吞噬毁灭……她注定要做名留千古的女人……因为她是——战争烈火浇铸出的铁血坚毅的奇葩。曾经有个叫吕雉的女子,有着干净的笑和明媚的眼神。她很美,十里八乡的,常有小伙儿带着聘礼到她家去。她无数次的憧憬着幸福。那时候她会浅浅的笑,痴痴的凝望着窗外的景,仔细的打量着那些高大的男子,沉醉在少女的梦里。无奈的是父亲总是客气的推让一番,接着她就看见了那些男子惆怅的眼神与垂下的头,黯然的离开。直到他的出现……那天,是父亲的生日。大概有头有脸的人物,全都来了吧。只有他,卓尔不群的站在门外,懒懒散散的模样,随手递了谒。仆人念出声来,“沛县亭长刘季,贺万钱。”众客讶然一惊,父亲更是立起身来。她倒觉得没有什么,反而想笑……据她看来,刘季……不过是个混吃混喝的狂妄之徒罢了。父亲却表现的出乎她意料,出奇的热情,竟让刘季坐了首席,她不以为然的撇了撇嘴,闪身进房去了。酒罢,客散。她却清清楚楚的听见父亲对刘季说……那时候简直像一场噩梦,她万万没有想到,父亲竟要把她嫁给他!她虽然整日待在家中,却也知道,他的不务正业,以及种种的劣迹。她如果嫁给他,那……母亲跟父亲吵了一架,最后她听见父亲说,“你不会知道的。”大步的走进了房间,脚步声重重的砸在她心上。于是她就做了他的妻子,他的女人。那个叫吕雉的女孩,渐渐的发生了蜕变……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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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烈火青春同人文有感大家在看小说时想必都偏爱主角,可我反而更爱一些配角。比如耀司。耀司爱忍,爱的如此刻骨铭心,爱了近似10年。可能由于时间过长,或是上辈子的恩怨让忍都以为是理所当然了。一次次的付出换来的却是一股股的恨意。为了忍他不惜让身体器官全部老化,为了忍他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去替他挡枪,他只不过希望换来他的回眸,一句你辛苦了,一个怜惜的目光。可都没有,他的付出换来的只是一句句冷嘲热讽,一句句的“伊藤家的走狗”。如果是个陌生人他这样对你,那你一定会感激不尽,可他不是陌生人啊!他是自小伴他长大的耀司啊!如果仅仅只前人的恩怨那这样对他也未必太残忍了。展令扬重情义,为朋友不惜付出一切。可为了自己的朋友就可以放纵甚至和他一起去伤害一个爱自己朋友的人吗?他明明知道忍也是爱耀司的,只是忍自己不知道罢了。可仅仅为了好玩就可以这样了吗?余姚市子陵中学 姜梦梦35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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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死回生的友情》读后感这篇文章是我在一本叫《中学生成长读本__回味一生的情感故事》里看到的。这篇文章尤其感人,讲的是两个四年级学生的故事。大意是:一栋是上个世纪50年代建筑的四层楼,经过半个世纪的风吹雨打,再加上年久失修,墙体已经裂了缝,给人摇摇欲坠的感觉。张星和侯晓就是在这栋楼里长大的。他们友谊深厚。最近,他们两家的家长成了仇人,但也没有改变他们的关系。大人不让张星和侯晓在一起玩,虽然在一栋楼里,但由于父母的压迫,仍不敢呆在一起;可是两人毕竟有着深厚的友谊,不能在一起,都觉得别扭。他们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他们两家的水管是相通的,两人可以用敲自来水水管来传递信息。两人约定了暗号,一次敲两下,表示需要帮助,一次敲三下,表示想约对方出来玩。这个方法还真管用。然而,在一次暑假快要结束的时候,发生了一件极为可怕的事。那一天,侯晓和父母一起出门去运菜,刚走出不远,就听到“轰”的一声巨响,他们惊恐地回过头,发现他们居住的楼房在一瞬间倒塌了。所有人都惊呆了。警察和消防队员都来了,忙了一天一夜,也没找到张星。侯晓难过极了,伏在一队废墟上,大嚎起来。然后他捡起一根铁条,敲着露在外面的自来水水管,让他想不到的是竟然听到了回音。奇迹出现了张星和他的父母被救了出来。“当当”的声音就是他们纯真深厚和友谊爱心的象征;是让友情起死回生的灵丹妙药。朋友是什么?朋友就是在你开心的时候,分享你的快乐;在你伤心的时候,陪在你身边,静静的聆听你的倾诉,在你说完之后,给予你安慰,甚至是陪你哭,陪你笑;朋友就是无论如何在何时何地,只要你需要,他就会出现在你面前给予你帮助,给予你关怀,而不求回报的人。也许朋友就是在你生还希望不大的情况下仍然敲响“铁管”的那个人。友情是什么?纯纯似水,轻轻如烟,无色无味,永远不会离你而去的东西。6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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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火中永生又是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夜幕中我家窗前还闪着点点灯光,灯下,我习惯地翻开语文书,怀着激动的心情再次阅读了14课—《我的战友邱少云》。我一口气读完了全文,知道了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邱少云和战友隐蔽起来,准备突击391高地,但敌人使用了燃烧弹,邱少云在火中严守纪律,最后壮烈牺牲了的事。当我读道:“邱少云只要从火里跳出来,就地打几个滚,就可以把身上的火灭……这次作战计划就全部落空了!”是啊,熊熊烈火烧身,不是凡人所能忍受的事,年轻的邱少云只要跳出来,随便打个滚都能扑灭身上的火,,但是他深知这样做的后果会不堪设想。为了这次作战计划的成功他严于律己,任大火放纵地在他身上燃烧,面对大火咆哮,邱少云又是怎么去面队的呢?我又急于读了下去。“为了整个班,为了整个潜伏部队,为了这次战斗的胜利,邱少云像千斤巨石般……没发出一声呻吟“这段我深有感触,泪水夺眶而出。生命,对于邱少云来说,是那样宝贵,但又是什么使他放弃了生命?是啊!是纪律!生至死,邱少云忍受了半小时烈火烧身的滋味,直到最后,守纪律的他没挪动一寸地方,就连呻吟也没发出,这怎么忍受得了啊!我仿佛看见邱少云咬紧牙关,眉头紧皱,五指深深地陷入泥土里,手背经脉突兀;背上,大火乱蹿。烈火无情地焚烧这为年仅21岁的战士,他的皮肉……我不敢再往下想了,那惨不忍睹的画面真让人难以想象。他同样是人,铁的纪律却让他忍受了凡人所不能忍受的酷刑。大火烧得噼啪作响,好似一曲悲壮的英雄赞歌。想想邱少云我又想起了董存瑞、黄继光这一些英雄,他们也是为了胜利,不惜自己的生命,视死如归。他们都是那样自觉遵守纪律。因而成了模范。再看看我们自己,哪怕是一个小会议,甚至是一个小仪式,只要站上或安静地呆上半分钟,就全身痒痒,比起别人真是天壤之别。这时,我敢到无比惭愧。读完全文,我的心潮还不平静,沉迷于书上情节,掩卷而思,一个值得我深思的问题萦绕脑际:难道我们不应该像邱少云那样严于律己吗?7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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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雷锋》读后感在这个阳光明媚个中午,我们在学校看了一部电影叫做《青春雷锋》让我久久不能忘记,也给了我很大的启发这部电影主要讲的是:雷锋从小学毕业到牺牲的成长经历。雷锋叔叔的童年是辛酸的,他的家人相继死去,只有他一人孤苦伶仃。新中国成立后,在共产党的关怀下逐渐长大。长大以后,他用一番热情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人,最终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一个平凡而伟大的影片的开头是一双赤着的、小孩子的脚,在冰冷的雪地里困难地前行着,接着又是一双工人的脚在煤灰间行走,然后是一个军人的双脚在草地上正步走着。。。这就是雷锋从一个孤儿成为军人的生涯……入伍时,他把自己在工厂仅有的200元积蓄,100元钱捐献给公社,辽阳地区遭受水灾时,他又将100元寄给了辽阳市委。雷锋入伍当年每月有6元钱的津贴,全用于做好事。自己的袜子补了又补,平时舍不得喝一瓶汽水。雷锋叔叔停车休息时,就坐在驾驶室里学习;去看电影,趁放映前短短的几分钟看书……他总是争分夺秒学习。他说,一块很好的木板,上面一个眼也没有,但钉子为什么能钉进去呢?钉子有两个长处:一个是挤劲,一个是钻劲。这就是他的“钉子精神”。想想我的过去,有时想看电视,就把作业拖得很晚才完成;有时作业多了点,就不练钢琴;有时想打游戏,弄得很晚才睡觉。看完《青春雷锋》这部电影,我再也不像以前那样了,一定要学习雷锋叔叔的“钉子精神”。雷锋最后因公殉职,但他的精神永远活在我们心中,他是我们大家学习的好榜样,时时刻刻都在为别人着想,时刻为人民服务,勤俭节约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雷锋正好是这种精神的化身。所以,我们应该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作为学生,在学校里,我们要认真读书,遵纪守法,这样才是对自己的负责;作为儿女,我们应该以孝为先,尊敬长辈,爱护幼小;作为同学,我们更应该团结互助,互相友爱,共创美好人生。雷锋,这个家喻户晓的名字;雷锋,这位无私奉献的战士;他没有轰轰烈烈的战斗经历,也没有过什么丰功伟绩,但他却凭他那平凡的身体,做了那么多不平凡的事。也因为他那些不平凡的事,影响了后世千千万万的人们,使人们永远铭记在心中。看完这部电影我又想到了自己,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是否像电影中雷锋叔叔那样无私奉献。就像雷锋叔叔说的那样人的生命是有限度的,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以后一定要和雷锋叔叔学习,做那样的人,做一个帮助人,节约的好人。我们要学习雷锋叔叔伟大的精神,争做一个文明的好少年!五年级:孟博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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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万岁》读后感红色,是最迷人的颜色。万山红遍,红色彰显充实;血染黄沙,红色氤氲豪迈。“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朱红褪,山河碎。这一抹褪去的红,也随一江春水向东流,流走了多少欢愉,沉淀了多少忧愁。“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时光如同白驹过隙,词人难免感时伤春。樱桃之红,固然增添几分妖娆春色,却实在掩盖不了她忍受风吹雨打的辛酸。这一抹红,于樱桃自己,又何尝不是一种沧桑?自古以来,红色就被无数中华儿女赋予了众多含义。在这些数不尽的红当中,有一抹红最耀眼,最神圣,拥有“任尔东南西北风”的精神,拥有“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情怀。这一抹红,凝聚着共产党人的鲜血,凝聚着爱国为民的信仰。这份信仰,支持着无数爱国志士奋勇向前,支持着无数热血青年挥洒自己平凡而耀眼的汗水。这一抹红,这一份信仰,贯穿《青春万岁》全书,字里行间,洋溢着青春的热情,奏响属于那个红色时代的最强音。王蒙先生写这本书时,只有十九岁,正是一个胸怀抱负的热血青年。而《青春万岁》就是他的心声的真实写照。当时新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刚刚起步,全国人民都翘首以盼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年轻的王蒙更是踌躇满志,渴望为他心中的理想献上一份力。《青春万岁》就是描写了一群和王蒙有着相近年龄和相同心境的女生,她们因为怀有信仰而追逐梦想,因为怀有信仰而坚韧不拔。在王蒙的笔下,她们脸上泛起的健康的红晕是那么的可爱,又是那么的神圣。她们学习的目的是为了“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于是她们在学习时犹如飞夺泸定桥,冒着弹雨勇往直前。书中有不少关于其的描写,其中写杨蔷云苦练制图,对着一副小小的图纸较上了几天的劲,最终“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杨蔷云的这种行为不仅基于她不服输的性格,更是由于在她心中长存的信仰。可以猜想,当她看着自己的制图水平愈来愈高,她心里不在想别的,而是在想自己离建筑工程师又近了一步,也就是朝着为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的理想又前进了一步。不仅学习如此,她们做什么事都是一丝不苟、干劲十足,而且充满了善良的关怀。打扫卫生时的热情与细致、批评与自我批评时的诚恳与坚决、国庆节联欢游行时的活力与激情、帮助天主教孤儿呼玛丽重建信仰时的友善与耐心,无不体现出她们身上那颗纯洁、赤诚、火热的心灵。这颗心灵由那个红色时代铸造,充满了红色的信仰。拥有信仰的心灵是强大的,拥有信仰的人是坚不可摧的。信仰使人追逐理想。李白坚信“天生我材必有用”,于是朝着“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理想马不停蹄地前进。信仰使人坚韧不拔,顽强不屈。陆放翁一心梦想着大宋江山的收复,却至死未能圆梦。纵使“国仇未报壮士老”,但“匣中宝剑夜有声”;纵使“胡未灭,鬓先秋,泪空流”,却“心在天山,身老沧州”。目睹了南宋的颓败和金国的强盛,经历了几十年光阴的流逝,他临死也没有放弃梦想。“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是何等的辛酸与悲怆!“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又是何等的坚韧与执着!其实,高尚的信仰一直存在于中国人的心中。古代有“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近代有“救亡图存”,建国以后,也有“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而到了今天,这些信仰,有的被印在教科书上,有的被写在横幅上成了口号。横幅随风而动,那些口号也渐渐虚弱苍白。我们的物质生活越来越优裕,可信仰却越来越脆弱,曾经的红色信仰逐渐被拜金和利己所替代。于是有人悲叹,红色的时代结束了。的确,我们远离了当年政治斗争的狂热,但我们并没有真正远离那一份红色的信仰。“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这样的思想深埋于每一个中国人的心底,永远不会消失。而那一抹红,为这样的思想披上了一件坚韧的铠甲。我相信,中华儿女完全有能力重新找到这一份信仰。纵使沧海桑田,中国人的心不会变,那一抹红也不会变。她永驻于我们心间,等待我们去重拾。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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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万岁》读后感红色,是最迷人的颜色。万山红遍,红色彰显充实;血染黄沙,红色氤氲豪迈。“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朱红褪,山河碎。这一抹褪去的红,也随一江春水向东流,流走了多少欢愉,沉淀了多少忧愁。“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时光如同白驹过隙,词人难免感时伤春。樱桃之红,固然增添几分妖娆春色,却实在掩盖不了她忍受风吹雨打的辛酸。这一抹红,于樱桃自己,又何尝不是一种沧桑?自古以来,红色就被无数中华儿女赋予了众多含义。在这些数不尽的红当中,有一抹红最耀眼,最神圣,拥有“任尔东南西北风”的精神,拥有“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情怀。这一抹红,凝聚着共产党人的鲜血,凝聚着爱国为民的信仰。这份信仰,支持着无数爱国志士奋勇向前,支持着无数热血青年挥洒自己平凡而耀眼的汗水。这一抹红,这一份信仰,贯穿《青春万岁》全书,字里行间,洋溢着青春的热情,奏响属于那个红色时代的最强音。王蒙先生写这本书时,只有十九岁,正是一个胸怀抱负的热血青年。而《青春万岁》就是他的心声的真实写照。当时新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刚刚起步,全国人民都翘首以盼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年轻的王蒙更是踌躇满志,渴望为他心中的理想献上一份力。《青春万岁》就是描写了一群和王蒙有着相近年龄和相同心境的女生,她们因为怀有信仰而追逐梦想,因为怀有信仰而坚韧不拔。在王蒙的笔下,她们脸上泛起的健康的红晕是那么的可爱,又是那么的神圣。她们学习的目的是为了“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于是她们在学习时犹如飞夺泸定桥,冒着弹雨勇往直前。书中有不少关于其的描写,其中写杨蔷云苦练制图,对着一副小小的图纸较上了几天的劲,最终“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杨蔷云的这种行为不仅基于她不服输的性格,更是由于在她心中长存的信仰。可以猜想,当她看着自己的制图水平愈来愈高,她心里不在想别的,而是在想自己离建筑工程师又近了一步,也就是朝着为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的理想又前进了一步。不仅学习如此,她们做什么事都是一丝不苟、干劲十足,而且充满了善良的关怀。打扫卫生时的热情与细致、批评与自我批评时的诚恳与坚决、国庆节联欢游行时的活力与激情、帮助天主教孤儿呼玛丽重建信仰时的友善与耐心,无不体现出她们身上那颗纯洁、赤诚、火热的心灵。这颗心灵由那个红色时代铸造,充满了红色的信仰。拥有信仰的心灵是强大的,拥有信仰的人是坚不可摧的。信仰使人追逐理想。李白坚信“天生我材必有用”,于是朝着“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理想马不停蹄地前进。信仰使人坚韧不拔,顽强不屈。陆放翁一心梦想着大宋江山的收复,却至死未能圆梦。纵使“国仇未报壮士老”,但“匣中宝剑夜有声”;纵使“胡未灭,鬓先秋,泪空流”,却“心在天山,身老沧州”。目睹了南宋的颓败和金国的强盛,经历了几十年光阴的流逝,他临死也没有放弃梦想。“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是何等的辛酸与悲怆!“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又是何等的坚韧与执着!其实,高尚的信仰一直存在于中国人的心中。古代有“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近代有“救亡图存”,建国以后,也有“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而到了今天,这些信仰,有的被印在教科书上,有的被写在横幅上成了口号。横幅随风而动,那些口号也渐渐虚弱苍白。我们的物质生活越来越优裕,可信仰却越来越脆弱,曾经的红色信仰逐渐被拜金和利己所替代。于是有人悲叹,红色的时代结束了。的确,我们远离了当年政治斗争的狂热,但我们并没有真正远离那一份红色的信仰。“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这样的思想深埋于每一个中国人的心底,永远不会消失。而那一抹红,为这样的思想披上了一件坚韧的铠甲。我相信,中华儿女完全有能力重新找到这一份信仰。纵使沧海桑田,中国人的心不会变,那一抹红也不会变。她永驻于我们心间,等待我们去重拾。高一:施哲风1200字以上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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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青春》读后感当郑微对着当年曾经爱得撕心裂肺的陈孝正说出那句“青春就是用来怀念的”时候,全片戛然而止。这样一部片子,是赵导对自己曾经亲历的青春时光的清洗与缅怀,借了辛夷坞的小说还魂到90年代的某所理工类大学,将原本应该枯燥无味充斥着满脸青春痘男生的理工科大学PS得青葱明媚。去掉那些童话梦水晶鞋、通知书满天飞的投射意味太过明显的桥段不说,本片倒也算主副线分明,叙事流畅。除了明显的前重后轻、后半部张力不足的硬伤之外,几位女演员性格各异的诠释,让人很容易就过渡到了那曾经蜗居一室单挑三位室友的年代。玉面小飞龙这位女主,有点像当年小燕子的鸡血再造版,其憨萌二的神韵融合几位男配的衬托,以及明星龙套的抑扬顿挫,让影片大半部份都充满了让人觉得亲切会心的笑料。女导演的女性视角,让两位男主角变身中国校园版的流川枫、柏原崇。陈孝正同学木讷冷酷的神情、沉默寡言的清高、好成绩的光环、还有过分爱干净的做派,虽然做作,倒也的确是那时候校园女孩的最爱。郑微追陈孝正的段子,我曾在学生时代目睹过不下一次的现实版。譬如我那横行无忌的女班霸一度让所有男生闻风丧胆,其豪迈的作风施展到语文科代表这一要职上,对所有同学动辄处以罚写100遍的酷刑。直到有一天,她爱上了一位转学而来的插班生,从此剧情开始逆转,冬天送暖水夏天送冻饮,甚至强迫坐在教室风扇开关下的同学与其调换座位,以达到随时为该男同学开关风扇,以及控制风扇档数的目的。当然,我的那位同学,没有像郑微同学那样蛮横中蕴藏了小可爱,并且还长着一张小清新的姣好面孔。她的恋情最后以失败告终,而郑同学却是终于将陈孝正追到了手。食堂倒饭那场戏风格凌厉的速写,快速勾勒了两个人不同的性格。当郑微为了报复陈孝正,戴着伙管会的袖标,将陈孝正的饭倒掉的时候,她预期中的洋洋自得没有到来,反而是随着陈孝正噙泪讲出“ 你这样真的很令人讨厌,我不明白你们为什么会和这样的人交朋友”,郑微藏在心底的爱与哀愁崩泻而出,她大声吼道“陈孝正,我讨厌你!”。这出伏笔的设计,让后面的那一段可以在回忆里青春不朽的女追男章节变得妙趣横生。那时的郑微对陈孝正的喜欢,就是那种蕴含了青春热血和澎湃激情的没有杂念的喜欢,在男生宿舍彻夜打牌装无赖小青年,假装生日捧着蛋糕在露天亭子忍受蚊子叮咬,高唱《红日》时眼神随着那个夺门而出的身影流转,深夜电台对紫鹃姐姐哭诉少女最悲恸的哀伤。这些冲撞鲁莽的表达,正是青春送给每个男孩女孩的最好礼物。当她在草地上,在关键时刻说出那句“是不是太小了”时,人们会发现原来青春的野战竟是这么的单纯美好。林静的角色应该是一位大叔,他永远离女主角有那么1/4的距离,他远远存在着,不是躲在站台背后,就是躲在自行车棚背后,还非常悲伤的被从天而降的玻璃砸中,于是中了一个500万的头彩被一个美貌的痴情女子爱的死去活来,几乎为其飞跃疯人院。缺乏生活气息的设置,让林静与郑微的感情难以让人有代入感,反而觉得他们一直是从不交叉的平行线,这个人物更像是女主角独白中的画外音。特别是他那句被剪进MV和预告片的“爱情就像一条河,谁不是摸着石头过河呢?”更像大师指点迷津般,把郑微同学那句“求求你,跟我结婚吧”击落的支离破碎。最女神的阮莞,为爱情而殒身,她的感情最为彻底命运却也最为悲催;哪里都可以张开的张同学,放浪不羁的老油条形骸下有着不敢暴露于人前的真挚;许开阳和曾毓从不曾输,高富帅就应该跟白富美在一起,不是为了爱情,而是身份最终应该把人推向我们各自应该属于的群体;朱小北是每个学校都会有的曾经的假小子,强大的自尊心让她否认自己的过去并顽强的活在现在;而黎维娟,是我们都不会太喜欢却又一定会遇上的那个拜金的朋友,并且她还一定会显示出很关照你的样子……一切爱情中梦想与现实的错位,终将在长大之后变得云淡风轻。爱情是死不了人的,曾经再怎么焚心蚀骨的感情,也会在岁月的磨砺下被打磨光滑。我们走过了一些路,爱过一些人,经历过一些事,感到快乐或悲伤,有遗憾或无奈,这就是人生。曾经共同度过青春的那个人,终究变成了路人,但我们谁也不亏欠谁。因为青春终究会逝去,唯有对青春的回忆不会腐朽,而这,就是最圆满的结局。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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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友情是冬夜里的一床棉被,让人们时刻感到温暖;友情是饥渴时的一袋口粮,使人们的心更加温暖;友情是迷路时的一盏明灯,使人们的心立刻温暖;友情是人们在极度危险时,朋友挺身而出的亢奋;友情是人们需要帮助时,朋友义不容辞的凛然不惧;友情是人们在忧愁时,朋友的一声声的安慰。我有很多朋友,但和我最好的朋友只有三个,他们分别是程鹏,种国栋,马爱民。我们四个人从没有吵过架,我们的友情似山高、似海深。即使我们不天天在一起但我们的心是连在一起的,不论谁也拆不开我们的。我们四人是在不经意间认识的,认识的主要过程是这样的:小时候,我非常的爱看电视尤其是喜欢看武打片,最敬佩成龙。后来,长大后,妈妈见我对武术情有独钟,就让我跟着一个年纪轻轻的白教练学练武术。这位白教练和蔼可亲,据说他是河南嵩山少林寺第34代传人,法号“释延东”。白教练说:“著名影星释小龙是我的师弟”。我们这些人就戏称“释小龙”为师兄。我四年级学了一暑假,练习的场所是离我们家不远的一块空地。就在练习武术时我结识了这三位朋友。这一天天气非常的炎热,但是我们都凭借着坚强的毅力都仍然坚持着练习。过了一会儿,过来了两个小黑孩,这两个就是程鹏和种国栋,种国栋大程鹏一岁,一开始我很讨厌这两个小孩,因为谁不愿意让我们队人数少点,让教练多栽培一下自己呀!可是过了几天,我逐渐和他们成了好朋友,后来又来了一个新队员他就是马爱民,他和程鹏是同班同学,过了几天,我们四个逐渐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从天南到海北,从天上到地下,无所不谈。我们四个学生都觉得这位老师教的不错,所以都连着跟着这位老师练了好几年,其他师弟都戏称我们为“老生。”在我们四个老生中,无论是谁有困难我们几个都一起上,无论是谁练得不好时,都来帮助他。我们四个人成了新队员心目中学习的偶像。老师也让我们四个老生帮忙管理队伍,有时也让我们领着他们练习,当他们的小助理老师,人们把我们戏称“四大天王”。第一大天王是马爱民,他摔跤比较厉害,而且跑得也不慢。此人性格活泼开朗、豪爽,爱交朋友,热情好客,相当幽默。第二大王是程鹏,此人体表较黑,跑得不算慢,柔性较强。此人性格豪爽嗓门较高,爱大声说话,爱打抱不平。第三天王周应星,也就是我。我身材瘦小,身高在四人当中居中。我觉得我跑得很快。我性格豪爽,热情好客,有同情心,比较幽默。第四天王种国栋,因为此人跑得相当快,摔跤也比较厉害。连我们队里个子最高的张旭,也打不过他。但他不恃强凌弱,而是与对手平等相等。有一次,教练让种国栋和张旭练习实战,吓得张旭差点尿了裤子,刚上台就由中央走到东边,差点载下台去,幸亏我们几个扶住了他。人们有的为种国栋加油,有的为张旭加油。加油的人说:“张旭,你是打不过种国栋的,不行你赶快撤吧!人们不是常说打不过,跑得快,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我连忙说道:“张旭,你千万不要跑啊,因为就是你跑了国栋也会抓住你的,你还是鼓鼓勇气,接着打吧。”种国栋这时也鼓励张旭:“张旭,我们是练习对打,不是你死我活的较量,放心大胆的打不必担心,我们是朝夕相处的好朋友。”种国栋的大度赢得了围观人们一片热烈的掌声。我本想我们四人驰骋疆场,百战百胜,但是由于我学习紧张,所以也就失去了练习的机会,自然也就别说什么驰骋疆场了。但是我们四人之间的友谊是谁也无法掠夺走的。三位好朋友,我希望我们的友情不断继续像以前一样那么牢固,继续成为好朋友。我想,我以后一定会抽空去看你们的。我衷心的希望你们三个能够驰骋沙场,打败天下无敌手,我以后会经常想起你们的。这就是我最好的三个朋友。这什么我们之间的友情如此深厚?是因为,我们的心中都有颗谅解的心,有颗宽容之心,不斤斤计较,不小肚鸡肠;因为我们都心胸开阔,能原谅他人,所以我们的友情才如此顽固。朋友们,珍惜你们的朋友吧!因为他们是你们心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人们不是常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吗?”古往今来,不少人不都是有很多朋友吗?比如李白,他与汪伦的友情“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再比如杜甫,国破家亡之际,带着妻子和儿子,四处流浪,在三天都没吃饭时,他却得到了好朋友的帮助,使杜甫度过了难关。他们的友情不是虚构的,而是真实的。他们真心实意善待对方;再比如,三国时,刘备,关羽,张飞,“桃园三结义”,他们的友情至今仍被人们千古传诵。我的三个好朋友,是你们给了我一生受用不尽的财富——友情,我会永远铭记它,永远想念你们。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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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大概来说吧!我认为友情居四情之首。原因很简单:因为它是人与人交往唯一的一个方法,它的情感交流很普通,但是却很神气、很神圣。它不像爱情一样,舍己为人。但它的初步认识、沟通情感却与爱情十分相似,都是开放性的、纯洁的交流。友情讲的是:刻骨铭心,爱情讲的是而是:山盟海誓。它们最曾相似的是,哦!不,应该说是一模一样的是:两情的情感都能大幅度的提高。爱情必须是两情相悦,而友情只要是素不相识化为一见如故。友情除了刻骨铭心这大特点之外,还有就是肝胆相照,这也是友情最为杰出的特点之一。对了,友情可以有成千上万的朋友,这才是最杰出的友情。而爱情只能情有独钟,不可以另结新欢,否则会被认为是最糟糕而有耻辱的爱情。费话少说,还是讲讲我友情的经历吧!一家开着网吧的男人,而又有个从未碰过电脑的孩子。这不得不叫人称奇呀!换做是谁,都难以置信,可偏偏就有这种事情。他是个男孩子,平日里沉默寡言,也没什么朋友。也只有一个朋友,而又经过他是那个朋友之手,便使他认识了很多伙伴,不再是一个孤独的男孩。他的那个朋友就是我,而我口中的“他”也就是网吧老板的儿子,他就是占据我心中最大位置,而又让我照顾得无微不至的一个朋友,然而又与我有一段刻骨铭心而又肝胆相照的友情。他——我的挚友,叶骥。真的,我很想与他在一起共创一段辉煌的友谊。可惜这个愿望不再是泡影,因为它早已经,......实现了!在我眼中,我与叶骥最后的离别,绝不是友情的断别,而是友情最伟大的刻骨铭心。我与叶骥的相识,是戏剧性的,不打不相识。我不能在此说出来,因为我已经写过了。因此,我现在郑重的说一声:对不起!要看的话,就去看我的《追求完美的人生2》吧!我与叶骥在五年级时,那时候我们男女各有四个掌门。我、叶骥还有其他两个男生被众人幸运评为四大天王或金刚。而女生那边的四个则被说为四大圣女。在她们女生眼里,我们所谓的四大金刚,只不过是四个痞子而已,而在男生眼里,她们四个女生则是四大妖女。反正这两派势不两立。有一次,不知什么冲突惹起了我和吴一希的纠纷,我们吵了起来。她们女生说不过就嚷道:“瞧,你们男生多没用,班长职位在我们女生手里,而你们男生,才捞到一个副的,真没用,丢脸呀!”其实论才智、人品、学习等,叶骥都不比吴一希逊色,反而高出她几倍。只不过那次评选班长,他两斗得难以确定谁为班长,叶骥当仁就让,退出了这次机会。本来老师要叶骥当班长的,只不过叶骥一个劲的推辞,老师拿他没法子,只好给他来个副的。我们男生不甘示弱,便拿起选举投票的事说道:“那次选举,谁的票数多呀!”“当然是女生。”除了吴一希以外,其她女生异口同声的回答。我气不打一处来,大声说道:“什么呀!你们多,笑话呀!”吴一希忍不住了,插嘴道:“是叶骥多些,怎么样!他二十七票,我十五票。”“啊,不打自招!”我们全体男生说道......在认识陈佳鑫的初步,那绝不是偶然的。要知道我这个人很信仰的,即使是偶然也会被我认作是天赐良机。其实,我早几该与他相识,在我读五年级的下学期,我就转到了黄埔小学,却在六年级与他相识,这还真是蹊跷!那天,看见一篇作文,为《付出就有回报》,是他写的。写的是关于他的作文在深圳晚报上获奖的事,挺不错的!我便发表了评论。在以后的日子,我们互为笔友,互相评点,慢慢的也就熟悉了对方,便建立了一段一见如故的友谊。友情,是永恒的:不需要任何的历史记录,唯一的是刻骨铭心。友情,也是大胆的:更待不允许的沉默,我,骤然追求。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