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绽放指间
一片金黄的榕叶顺着风儿,在空中翩翩起舞,秋日中的阳光一点一点撒在她的脸上,嘴角泛起一丝浅浅的微笑。背包大得遮了她的身影,齐齐的留海被风吹得缭乱了,手中捧着一个热呼呼的粑粑。
这女孩便是魏文弈,我认识她时是二年级,那时也不过六七八岁罢了。初次见到她时,她斜斜地背着书包,一张粉嘟嘟的小脸蛋,黑宝石似的大眼睛,卷卷的睫毛,像两只蝴蝶扑扇着翅膀,两个小辫子甩在身后。在四五年级后,我们成为了好朋友,常常放学后,不是你等我,就是我等你,回家的路上在一起有说有笑。
不久之前,那丫还得过“粑粑”疯。只要一放学她就拽着我们走,出了学校,还没到转角处,就双手一张,飞奔过去,书包在身后震得一抖一抖的,嘴里还不停地说,“粑粑,粑粑,粑……不一会儿就看见她捧着一个粑粑,傻乎乎地笑着,也有些时候,没听见叫卖声,拖拉着脑袋,一脸失望的表情,嘴里还问着,“粑粑咋没来呢?我的粑粑呢?”
那一次我居然只考了五十五分,这如晴天霹雳般,重重地砸在了我的心上,“啪——”我的心碎了,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大滴大滴地砸在地上,没有人理我了,我似乎一下变成了异类一样,一些平时的好朋友见了我,就像见了瘟神一样远远避开。在回家路上,我遇见了她,我以为她会假装不认识我,“啪哒—啪哒——”她走了过来,挽着我的手,一路上她一直安慰我。走了一会儿,见我没反应,她急了,眼睛红红的,她一哭眼睛就肿了,真是让我哭笑不得,忽然她停住了,她伸出一只手去接住一束阳光对我说:“你看只要阳光绽放指间,就算再黑暗的地方也不会害怕,从哪里跌倒就要从哪爬起来,这次没考好,找出原因,下一次好好考!”“恩。”我点点头,她笑了。
马岗大桥
每一处地方,都离不开一样东西,那就是桥。而我最喜欢的那座桥,位于马岗边,是在1996年开始建筑的。哈!你们猜不到吧,那就是马岗大桥。
这座马岗大桥大约有800米长,宽10米左右;上面是由许多半圆橙色的钢管构成的,下面是由钢筋和水泥组成的;而它有一个特点:铁架是橙色的。
如果你在早上去看马岗大桥,旁边的花草树木青葱翠绿,好像在微笑着说:“欢迎,欢迎,热烈欢迎!”远远望去,只见那里柳丝吐绿,绿草如荫。柳树姑娘们正在把自己那独一无二的“绿头发”甩进明如玻璃的河里面冲洗呢!要是你走进野草里,偶尔会看见一些
可爱的小动物,他们好像非常害怕,一见到人就马上“撤退”。晚上的时候,无数盏五颜六色的灯闪闪发光,让人眼花缭乱,像无数颗五彩缤纷的宝石闪耀在你面前!
啊!马岗大桥!你那橙色的铁架像凤凰一样腾飞,你让马岗变得更加繁华,更加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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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缝阳光波浪击中面部,水迅速灌进鼻腔和口腔,呛的鼻孔发酸,拼命忍住咳嗽,一阵浓烈的酸味刺激脑神经中枢又扩散开来,致使大脑一片空白。这时,一根漂流的树墩撞上了下巴,血的味道在口中蔓延。无助和绝望双双涌上心头,泪水,鼻涕,唾液三管齐下,有些木头渣子随着肮脏的河水灌进了喉咙,又吞进了胃里,胃部被突如其来的冰凉刺激的一阵抽搐,胃液反馈到口腔和血液混合在一起,苦苦折磨着味蕾。仇恨,是类似于某些重要材的东西,性寒,微苦,沉淀在人体中,散发着植物的清香。可能是天长地久,却总能催生一场又一场血肉横飞的爆炸。核武器,手榴弹,炸药包,当然还有被用作武器的暖水瓶,都是仇恨赠送的礼品盒,打开他们,轰隆一声,火花四溅,浓烟滚滚,生命以一种迅捷的方式分崩离析。那是个仪式,那是仇恨在祈祷,每个带着恨意生存的人,快乐。又是一个雕花般的艳阳晴天,日出的光线从太阳一点向四点铺卷,洗涤出金鱼黄的朝霞。一直以来,被冠在名字前的定语有“乖巧的”“听话的”“懂事的”“品学兼优的”诸如此类的褒义词来定义自己。可是这对自己而言是如此的蹩脚扭捏的字眼。在梦中,在潜意识里,我总是无意的听到体内的细胞在对自己吐诙。我是我,我是个乖孩子。我可以在书桌前做很多哈达一样长的卷子,我可以按时交作业,我不会对老师做鬼脸,我可以在上课的时候成为一个困和醒重合在一起的矛盾体,即使确定不被老师发现,可是大脑始终亮了一颗灯,而且是没有按钮的那种。我是我,我是一个怪孩子,我可以把烟花爆竹扔到邻居家的阳台上,然后若无其事的出去打酱油,我可以押着嗓子给110打电话说我家下水道坏掉了,让他们来修。我会把攒起来的糖果纸撕的很碎,然后从三楼阳台扔下来,边听着小区大妈异常恼火的吼声,边欣赏纸片在手中脱落翻滚,在阳光下边的更折射出不同的光线,刺向四处。很漂亮,我都记得。可是,如果你从小就被关在家里。如果你每天都要闻着刺鼻的烟味还有酒精味,还要天天挨他的打。如果你每天都会听到她的哭声。如果你每天对着老化的电视机和缺页的《格林童话》。如果你在四处寻找可以消遣时间的精神寄托。可能你会做出更不可思议的事情。这就是我的秘密。这就是我藏的最深的秘密。我曾经把它埋在某个岁月深处的荒冢,然后我以它为起点开始拼命的往前跑,拼命的跑,我不知道跑了多久,反正因为奔跑而带起来的疾速的风声已经永远地存在于我的梦境里,和我的灵魂相依为命,我一闭上眼睛就能听到它们,那种由骨里带来的恐慌,深深的刺激着脊椎里的末梢神经。很多不堪回想的记忆再次在眼前回放的时候,会感觉到心里的微妙处卷砸起细碎暗涌,甚至引起胸腔某部分的莫名肿胀。就像潮汐退去喜怒哀乐后一下一下狠狠地拍往爬满青苔的礁石。重重地拍打过之后,又马上隐退得不遗留丝缕痕迹。最后发现,礁石在不断得被侵蚀。相比之下记忆也是这个样子。其实也想做真正的自己,其实也想好好活的。只不过我不想被放到一个个固定方正的模子里然后被大人浇水施肥,也不知道那模子是有机玻璃还是垃圾桶,也分不清所浇的水到底是纯净水还是天上掉下来的酸雨水。然后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走进下一个程序,最后变成比校服还整齐划一的一个人。其实也想过就这样吧,做个真正的孩子,作个真正的乖孩子,只是压抑久了的东西就像久为开始过的废气水龙头,稍微拧开之后会悉悉簌簌停顿一刹那,然后猛烈的喷涌出来带着斑斑褐色锈的水柱,让人应接不暇。然后我只能做最无奈的选择。我在投入冰冷的河水的时候只感觉到一阵颠簸,随后被重重摔下。四周是刺骨的风声,以及树叶的沙沙声。我投入的,是潜藏在内心的黑暗,是对他们的厌恶,是对由前面对一切的不管不顾。在流动的黑暗里,迅速湮没不见,隐藏在最深处。那些事的真相,被自由的欲望捆绑,用冰冷与黑暗淹没。我接下来感到周身被冰冷淹没。像那条河。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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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间橘香指间橘香金秋十月,丹桂飘香,各种水果的香味在空气中弥漫。而我最爱吃的那金灿 灿、黄澄澄的橘子也成熟了。十一长假的一天,我正在家中看书。这时,一阵阵叫卖声钻入了我的耳朵。我一看,原来是位卖橘子的大婶,只见她骑的三轮车里的橘子又大又好。想到橘子那香喷喷的味道,我可坐不住了,拿上钱便跑到楼下去买橘子了。我挑了大约一斤橘子,交给了大婶。我细细打量着这位大婶,只见她穿着一件灰白相间的布褂子,黑色的长裤腿沾满了泥,饱经风霜的脸上显出其他小贩少有的忠诚与憨厚,大约有50岁光景。“小朋友,一共8毛。”“哦。”我把钱给了她后,便提着橘子跑回了家。回到家里,我尝了尝橘子,啊!真甜!那酸甜的汁水就像一股清泉流入了我的心田。这时,我数了数余下的钱,咦?咋就剩下5毛钱了?我原有5元8角钱呢。“对了!”我仔细想了想,自语道。“我把5元当成5角花了。唉!真倒霉!那可是我买《童话大王》的钱呀!于是,我又跑到楼下,希望能找到刚才的大婶,可她早已没了踪影……我只好无精打采的转身回家。还没迈上第一个台阶时,身后有人忽然喊我:“小朋友!”我定睛一看,啊,只见那位卖橘子的大婶气喘吁吁的塞给了我4元5角钱,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小朋友,不好意思,俺太粗心了,多要你那么多钱。”她又说:“不该要的钱,俺一分也不能要,做人,就得脚踏实地。”说完,她蹬上三轮车,匆匆地走了。我握着钱,看到大婶的背影消失了,可我被这股人间真情感动了,只觉得刚才橘子香味,还在我手指间旋转,缭绕……550字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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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间橘香我的故乡在湖北西北的襄樊,这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名城,改革开放推动了科技发展,江南的橘子也移居江北,古老的汉江流域,土地宽广平坦,土质肥沃,这里橘子个大,酸甜适度,我爱故乡的橘子。江北的春天来的早,惊蛰一过,橘子就伸展着嫩绿的枝条,迎接着风雨的洗礼,一进初夏,已是枝繁叶茂,孕育了一冬的花蕾胀足了汁水,饱鼓鼓开出了白色的小花,花朵虽不显眼,却也香气吸人,不时散发出阵阵清香,沁人心脾。夏末,橘子长得鸽子蛋大小,长满了枝头,先是青的,随后变成了又青又黄的颜色。秋后,橘子熟了,一个个黄澄澄的橘子挂满了枝头,沉甸甸的,把枝头压弯了,由于光照时间长,远远望去,就一盏盏小灯笼,真惹人喜爱。摘一个用手轻轻抚摸,感到肉砣砣的,表面有些凸凹不平。剥开果皮,露出桔红色的果肉,一瓣瓣月牙似的果肉紧紧地挨在一起,像兄弟姐妹一样,那么亲热,围成一个圈,好像在说悄悄话,掰一瓣放在嘴里,真好吃。怎么样,有些垂涎三尺吧,那就请到我的家乡来,我一定会用最好橘子来招待你们的!350字 六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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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间的阳光一把指间阳光,伏耳聆听,那起起落落走走停停的过往会像一幕幕电影,随着音乐轻舞,最后悄然谢幕。 ——题记 我在这个冬天里看过一路的旖旎风景,总是眼睁睁的看见慵懒的阳光把积雪一点点的燃烧,然后留下一地的淤泥和污垢,最后变得干涸丑陋不堪。用脚不经意间的踩踏,留下一个不会保存永久的脚印,因为转身的时候,我可以看见身后一张张欢笑的脸,还可以听见一阵阵匆忙的脚步…… 走廊里变得异常的干净,只是略有些潮湿作呕的难闻,我站在这条走廊尽头的窗口,推开挡风的玻璃,看那个阳光下泛绿的场地上熙熙攘攘的欢乐和嬉笑,打破枯燥无聊的宁静,与阳光和流风做邂逅的交流。没有寒冷的时候都会觉得这儿的阳光延伸了秋天的柔和,张扬着温暖舒心的气息和色彩,让尘埃在金色的光线下流动安逸祥和。 拿着相机漫无目的的拍照,不知不觉得在外面呆了很长时间,不顾了凌乱的头发,通红的脸,还有紧缩僵硬的双手,整个灰蓝色的天上都见看不见一朵飘过的白云,抬头的时候阳光依然还会刺得眼睛酸痛不敢再睁开,然后在慌乱中看见眼前晃动的人群,看见青春善良年少,看见欢快无暇愉悦,看见飞扬跳动的身影…… 我总是想着那些我们曾经历经的无数繁华和无尽苍凉,让一个个孤单的文字天马行空往来无所,穿过这个季节苍劲烦琐的白昼和稚嫩孤寂的黑夜,一次次摆脱,一次次挣扎,一次次无所事事的漫想,一次次理所当然的接受…… 这是我们的路途,有深灰色的往事,有深蓝色的空虚,有深红色的欲望和浅绿色的离别,还有贵族紫的记忆。我只是想如果没有了成长,我们的生活就无所附丽,所以在一天天长大的时候就忘却了自己曾以苟且的能力,滋生了嚣张和狂妄,助长了自负和傲慢。 我突然想到了那句我并不奉为经典话,我们要花一生的精力去忘记,去与想念和希望斗争,事情从来都是不公平的,我在玩一场没有结局的赌博,一不小心就会赔上一生一世的情动。而唯一能够接受的是自己在悄悄地变得沉稳和成熟。 没有人能愿意给我们一条畅通无阻的路,甚至没有人愿意教我们怎么去走,彷徨很久,踌躇很多,迷茫很累,在原地站了很长一段时间以后都会得到一个再简单不过的答案,还得靠自己。 时间成了穿身而过无声旋律,冷风再次演绎矜持和柔和,阳光洒满温馨凝聚相惜,然后流过指间肆意穿梭,轻轻一捏无法破碎……9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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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间砂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水调歌头》苏轼小学校园六年的忠诚陪伴,让我与那不怒自威的教学楼、恬静的小亭、朴实的跑道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也与她——小学校园成了知己。这六年走来,她陪着我哭,陪着我笑,陪着我走向成熟。还记得,我在龙争虎斗的校运动会上马失前蹄,被同学们讥笑时,是她默默地陪伴着伤心的我;还记得,我在数学考试中披荆斩棘,终于夺得第一名的宝座时,是她默默地分享着我的汗水与喜悦;还记得,我刚加入到小学校园,正处于孤独时,是她默默地温暖着我。小学的生活节奏是轻快的,极少的作业,宽裕的时间。与无数调皮的孩子无异,在我小学期间,我也曾做过恶作剧。其中,最让我记忆深刻的,莫过于戏弄那些去装水的学生。那些去装水的人大多都已饥渴难耐了,个个都猴急地冲过去一楼装水。我就兴奋地站在水闸旁边,一看见有人急冲冲地去装水,马上就关掉了水闸。那些人把水喉关了又开,结果就是没有水出来,他们只好上二楼装水,我又如法炮制。几次下来,聪明的人已经不再那么急躁了,而是看向了水闸这边。原本幸灾乐祸的我一被发现,马上如过街老鼠一般逃窜。玩弄别人,自然也会被别人玩弄。但是大家的恶作剧都并非出于什么恶毒,只不过是小孩子的调皮罢了。现在想起,那时候的一切都是美好的。那时候,还有时间做恶作剧玩弄别人;那时候,还有一颗充满童真的心;那时候,没有沉重的学业压得我喘不过气来;那时候,我还是一名懵懵懂懂的小学生。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时间带走了一切,让我与小学校园离别,但是我相信她会在我的记忆中永存。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题都城南庄》崔护在我们那漫长的人生旅途中,会邂逅许多匆匆而过的陌路人,有些只是擦肩而过,有的却是与你羁绊一个十年。不论如何,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会在某一个时刻离开你。爷爷就是我的那一个十年。爷爷和我的交集并不算多,我和父母生活在城市里,爷爷和奶奶在故乡的农村里相依为命。爷爷曾果断地拒绝搬出农村,我想,或许是家乡的人更有人情味吧。在九岁的时候,我和父母一起回了一趟家乡。呈现在我眼前的爷爷已经奄奄一息,听父亲说,爷爷得了肺病,需要依靠氧气瓶呼吸。父亲说这番话时,脸上的那种沉重,让幼稚的我感觉到了事态的严峻。我的暑假结束后,我又继续上学,生活依旧平静如水。我断断续续地从父母的聊天中了解到爷爷的病情愈加严重,已经开始准备后事了。当我得知爷爷即将逝世时,心中的感情是复杂的:些许的心酸,些许的难过,再加大部分的感慨。在我的记忆中,爷爷总是捧着一本百家姓在研究。爷爷的模样与大多数普通的老人不同,他有一张严肃的马脸,两只眼睛炯炯有神,他面部的肌肉并没有严重的松弛。爷爷一看上去就不是那种和蔼可亲的老爷爷,而是一位年事已高的将军。爷爷参加过战争,累积的军功原本是可以获得军衔的。但是,由于被人指为富农,军功皆尽作废。我并不太了解爷爷的往事,但我从他的眼里看到了沧桑。就在我十岁那一年,这位被疾病缠身的老人带着对尘世的留念,步入天堂。下葬的那一天,我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哭得稀里哗啦的,而是淡定地在一旁看着骨灰盒被埋进土里。那时,我在想,爷爷也许会与大地永存,但是他已无法与我对话了。就这样,与我生命交集了十年的爷爷就这么离去,只留下了一句“要好好学习”给我,别无他物。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爷爷,今夜是中秋节,我们在天幕下共享着一轮圆月。时间带走了一切,让我与你离别,但是我相信你会在我的血液中存在——那份牵系着我们的血缘。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庄子在某个闲暇的黄昏。我张开了手,阳光从指缝间穿过。我想拼命抓住一点什么,然而也是抓紧,往日的一切就如同砂粒般,从收拢的手指间悄无声息地流走。蓦然间,我的泪水无声无息地滴落……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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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指一挥间作文“呀呼!我的‘毛头’已经强到了一种境界!”邵熠“咆哮”着,一挥食指,“阎王”(邵熠的被烧黑了的人民币)就像箭一样地冲出,碰到“山边”了,“阎王”跃起,转身,在空中做出了一个2020度的旋转,然后完美落地。“我好强哦!哦呵呵呵……”他帅气地一甩头,摆了一个POSE。我们在玩“弹指神功”呢!说到“弹指”这个游戏,那可大有来头哇!2004年,“弹指”俱乐部成立;2005年,它风靡一时,会员从十几个增加到了20人;2006年,它开始走下坡路;07、08和09年没人玩;今年,流行“复古”,在下棋、“美眉衰哥”等游戏一一否决后,“弹指”重出江湖。这不出不要紧,一出真要命!“弹指”才出尖尖角,早有‘衰哥’立上头!刚刚重出,男生们就一个个摩拳擦掌、迫不及待地冲向从前的“战地”——窗台,一场“恶战”在所难免。这“弹指”专用币是一元硬币。此硬币坚硬度强,敏捷度良好,防御及攻击力良好,是很常见的一种硬币。可随着时间的推移,硬币的花样层出不穷。面值有一分的、一角的、一元的、十元的、甚至还有五百元的;种类也不少:港币、英镑、美元、欧元……多之又多。有的同学把硬币磨粗糙,有的人用笔把硬币涂黑,还有的同学把硬币的表面贴上单面胶。一眼望去,眼花缭乱,漂亮极了。“弹指”靠得是眼力和技巧。一般动作是把中指或食指搭在大拇指的食肚上,然后瞄准……射!新手总会打歪,但后来,就会越来越准。一般游戏可供2到8人一起玩。战场也可以是水或陆战。我们班的窗台是用两块长条状的大理石铺成的。中间处有一条界,划分了上游和下游。下游在过界时会跃起,从而跳杀的几率极低。上游下来时,这界就无用了。下游先来,可以选择“飞”和“隐居后方”。“飞”很容易“自杀”,“隐居”则很容易被“渺杀”。如果有人犯规,“如履平地”的话就重来。“弹指”丰富了我们的课间生活,太有趣了。6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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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套日久,书桌上的物品总是变化着,书桌渐渐变旧。我扫了一眼,目光停留在角落里的指套上——它被磨得破破烂烂。可有谁知,在它的身上,有着一段晶莹的友情,一双无瑕的翅膀。十一月,入冬了。校三跳比赛也即将来临。反反复复的训练令我烦躁不已,挥绳,似乎成了下课唯一的动作。手上,以原本的白净到粗糙,再到长了许多水泡,还有伤口。尽管手冻得麻木,但也没有办法。这个下课,我过得烦躁。先是备用绳断了,再是与好友荧拌嘴了。这一刻,一秒似一个世纪那么长。接下来,寒冷的痛苦又令我失去了往常的水平,体育老师急了,开始批评我,说我不可能得到冠军。我委屈地捂着手,伤心地想:为什么跳绳不能获得一丝温暖?或减少一丝痛苦呢?恰想完,一双流行的指套和一片小字条便轻盈地飞了过来,落在课桌上。我疑惑地拂开,上面写着一行娟秀的小字:毛毛,跳绳那么冷,戴副指套吧。十二个字,隐隐变得温暖,像它们的主人一样,爱笑,温暖着朋友们。我的眼圈红了,泪珠竟在这时夺眶而出。泪滑落,冰冷的脸被冲出了两行暖流。我笑了,郑重地戴上了指套,任凭泪流入唇齿之中。一周后……在运动场上,扎着马尾辫的我戴着被磨得破破烂烂的指套,飞速地跳着:“年级第一!”裁判感叹到。确实,我在预备赛中只能勉强排进前八,可现在,确是第一!名次与名次之间的差距,竟不及友情的翅膀——指套。我扔下跳绳,跑向荧,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也许,指套并非我人生中最贵重的物品。但现在,它却胜过一切,就是那双友情的翅膀,那双无瑕的翅膀……6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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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指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国王要将自己美丽的女儿嫁出去。很多很多的王子闻之前来。公主决定,如果谁钩她的尾指,那人就是她的丈夫。在选婚的那天,公主身穿白纱,走到王子们的面前,向他们一一伸出尾指,可是没有人勾住她的尾指。她很失望,正当她放弃之际,有人轻轻勾住她的尾指。那人,正是他要找寻的王子,勾住她尾指的人。他们订了婚,可是这时爆发了军队的暴乱。王子被迫离开公主,去平息战乱。在王子离开之际,他再次勾住公主的尾指。他们约定,王子一定会回来娶公主。王子离开了,这一去,就是十年。公主依旧美丽,来求婚的人络绎不绝。很多人都劝说公主重新选择伴侣。公主依旧爱着他,她的王子。最后,公主做出决定,如果有一个人像王子一样勾住她的尾指,她就嫁给他。在选婚的那一天,公主又伸出了尾指。可是没有人勾住她的尾指。公主依旧选择孤独的生活。有一天,宫殿里来了一个乞丐来求婚,守卫挡住了他。可是公主一视同仁,允许他的求婚。公主伸出了她的尾指。奇迹的是,那个人勾住了她的尾指。公主惊奇,她看不见他的脸。缓缓地,那个乞丐掀开帽子,原来是失踪多年的王子,她的爱人。那夜,公主见到了她的爱人,那夜,他们私守终生。美好的东西,总是烟消云散。当鸡鸣的时候,王子起身,悄悄离开了公主,他的爱人。原来,那是王子的灵魂。王子遵守承诺,在7月7日,灵魂离开人间之前的最后一天,回到公主的身边。后来,人们发现了王子的尸体。他是在回国的途中,被谋杀。公主来在王子的身边,看着自己的爱人。饮下毒酒。在她断气的一霎那,她勾住了王子的尾指。后来因为这个传说,勾尾指,就代表了生死不变的婚约。6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