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悲歌
“自古英雄出乱世”依照此言,似乎所谓的“英雄”应该是古而有之……
对于乱世,先秦是的吧,虎豹之师,远攻近交,于是一个荆轲挺身刺秦,一柄最快的剑,一颗最恨的心,成就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千古英雄。“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不识时务而螳臂挡车,无异于自取灭亡!由此观之,脍炙人口的英雄荆卿充其量亦只是个了得的“侠客”罢了……
铁骑飞将——赵之李牧,一生英勇,可谓英雄——匈奴闻其名而胆丧,风靡旗倒,抗衡于强秦而面不改色,将军夜引弓,终使秦师弃甲而逃……然李牧的抗旨不遵却给他扣上了个“不忠”的名号!
历史的车轮缓缓碾动,一时间战火弥漫,群雄四起。曹孟德白手起家,破黄巾,灭袁绍,平袁术,诛吕布,败张鲁,收刘表,挟天子以令诸侯;而又“酾酒临江,横槊赋诗”,高歌“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可谓“英雄”。但同时,又有这么一批人站出来,以为不屑,斥之曰“奸雄”,于是乎——京剧舞台上,鼻子上一块白的曹操冠带辉煌,高唱:“世人害我奸,我笑世人偏。为人少机变,富贵怎双全?”
真正的英雄,孰是孰非?“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一句千古的绝响留给人们的是无尽的深思……霸王,仲卿,典韦,嵇康,叔宝,太宗,鹏举,成吉思汗……一个又一个熟悉的身影从中晃过,接踵而至的是一次又一次的否定。
剑在手,问天下谁是英雄?倚剑笑天下!既然世间没有了绝对的英雄,于是崇尚英雄主义的人们又开始寄情于制造英雄,自古以来,我们制造过许多“英雄”,然后对他们顶礼膜拜。而且经常为逝去若干年“英雄”的籍贯争论不休,但凭一个地名,但凭一句俚语就能花钱请专家论证本地是某某英雄的生身之所,还不惜耗资修庙建堂祭祀,或者拱坟造墓堆个衣冠冢,让子虚乌有的“英雄”享受香火,甚至连“夜郎”的归宿也要抢得脸红脖子粗。其中的一些个人则开始忠情于旧武侠小说中的那些个飞檐走壁、听音辩踪无所不能,而又侠肝义胆以拯救苍生为己任的所谓的“英雄”们,弄得一时间武侠小说泛滥成灾,至今仍有不少人以为中国古代社会便是个如书所述的那样以酒会友,剑拔弩张的侠客行的江湖。
汹涌得拍打着河岸,浪花淘尽了英雄。来让我们盛一盏热酒,洒在英雄们通往九泉的路上,与尔同销万古愁,唱一曲葬歌,默默得祝愿他们一路走好!“我们不怕死亡,我们怕被遗忘”,做一名英雄——这是每一位少年儿时的梦想,来,让我们再盛一盏,举杯,一泯尽恩愁-一仰而尽,为我们自己欢庆,为做一名我们自己心中的英雄而努力,愿今生无悔!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
人们常说:“是金子总会发光!”可是,当我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以后,我也认识了一个哲理:有时候,沙子也会发光!
而我所指的“沙子”就是这本书的小主人公:汤姆·索亚(大名其实是:汤玛斯·索亚),他是个正直、顽皮、勇敢、乐观、聪明……让我喘口气再给你们讲:机智、可爱,对了他还十分富有爱心的男孩子。他既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小滑头”,又是一个被孩子们崇拜的“小英雄”,还是一个整天让波莉姨妈担惊受怕的“小孩子”。但就是这个不起眼的,对人微不足道的“沙子”,却有着一段段不一样的经历。
他曾用“花言巧语”来骗取小朋友的财物;曾亲眼目睹杀人如麻的乔埃·哈波在墓地里杀死了医生;曾因为受不了良心的折磨,不顾生命危险将杀人真相大白于天下;又曾一时耍性子和伙伴去荒岛上过了几天“海盗”生活;还曾和“女朋友”差点死在阴森恐怖的山洞中……在他那曲折离奇,富有神话色彩的故事中,我们似乎看到了那时候的美国;看到了我们自己想要的生活;看到了许许多多的精神品质,也从中学到了许多。没想到,汤姆那颗小“沙子”,竟然也能发光!
人总是会长大的,除了个儿长高了,身子强壮了以外,人的思想也在长。你对世界的看法不同了,懂事了,不再幼稚了。不过人是要越变越好才是。千万不能像历险记里的那个心狠手辣的坏蛋乔埃一样,他坏事做尽,人见人憎。但最后他还是恶有恶报,得到了一个活活饿死在山洞里的下场。
写到这里,我又不由自主的联想到了我自己。我虽然没有经历汤姆的传奇生活,但是和那些成绩优秀,多才多艺的“佼佼者”比,我何尝又不是一颗平淡无奇的“沙子”,而他们就是那一颗颗璀璨夺目的“珍珠”。
说了这么多,让我来说一说我的故事吧。
记得那是三年级的时候,我应邀参加了学校的独唱比赛。我本是信心十足,可比赛那天,当我胸有成竹的走进会场的时候,我灰心了。因为看着“高手林立”的会场,我感觉我是那么普通,歌曲普通,衣着普通……但是,轮到我上场时,我还是认认真真地完成了比赛。因为我想,不管我有多么普通,多么平凡,我都应该相信自己,努力地做好每件事,只有付出努力,才能获得成功!出乎我的预料,我竟然是全场获得掌声最多的人,并且还获得了二等奖!
通过这件事和读完《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给了我一个终生收益的哲理:一定要相信自己,不要盲目的认为自己永远是“沙子”,因为有时候,“沙子”也会发光,它迟早会变成璀璨的珍珠!我想,《汤姆索亚历险记》在你烦闷的时候或许能让你一笑解千愁,并且会让你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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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歌风在秋天唱着悲歌,挽着凉丝丝的雨赶走夏末仅剩的炎热。树叶似受了悲歌的感染,一点点转黄。淡淡的黄随意点染在深深的绿中,似一个不懂事的顽童的恶作剧。不知谁人轻摇了摇树枝,引来一阵悲歌。树叶儿迎和悲歌旋转起舞,每片叶都尽情地舞着,恰似漫天飞舞的蝶儿。我站在树下,仰头望着华丽的落叶舞,心自语,多壮观的舞。正入神时,几片半黄的叶儿打在我脸上,随即滑落于地,叶儿是冰凉的。冰凉的叶怎么舞的这般火热?我难以想象。又几片叶儿碰到我的肩头,结束了舞步。我感到歉意,是我提前终止了它们的舞步。我拾起一年绿意褪尽的叶,依旧冰冷。它那么宁静,那么安详地躺在我手心。我着实无法把它与刚刚那为活泼的舞者联系在一起。我把它高高地向上抛起,欲让它再舞一次,它却极不给我面子,它没有旋转,没有舞姿,经直落向地面。我突然明白,它已经没有力气也没有机会再舞。刚才那段舞是它第一次舞,也是今生唯一的舞,它尽力使舞绚烂,却被我打断…悲歌又一次想起,许多舞者又将上演一场华丽的舞。我怕再次打扰某个舞着,索性退后几米,静默地看着又一场华丽舞。悲歌渐低,舞也随之而毕。我上前再拾起一片绿意尤存的叶,有点暖暖的。它是刚才那场舞会中最迷人的舞者,跳的最好的那为舞者。也许它早知道这是它唯一的舞,所以尽力让它完美。我不再傻傻地将它抛起,不再妄想看它跳第二次。我知道它再舞不起来,我紧紧地握着它,希望它的温度不要退去,可它还是变得凉凉的。我又退出它们的场地,静默地欣赏着每场舞,每场都那么华美。悲歌起,舞起。悲歌毕,舞毕。每场舞毕我都拾起一片落叶,握在手心,可没有我要的那种温暖,每片叶都一样冰凉……经久之后,我才恍然大悟,这每片叶不都正如人的生命吗?生命只有一次,永远没有从头再来的机会。有的人一开始便懂得这个道理,所以他们就像那舞得最尽力最火热的叶。他们让那短暂的生命开出最炫烂的花。有的人不懂得珍惜,所以在他们的生命中没有如此华美的舞步,当生命的终点来临时,他们就那样不着痕迹的坠落。也许他们自己都忘了,他们来这红尘走过一遭。每个人,成功或是失败,最终都逃脱不了死亡的命运。就像那些落叶,在寒冷的秋风里,舞得再美,再火热,终究逃不过变凉的命运。但与它们来说,它们是高兴的离开的。对于那些拼博过努力过的人,生命终结的那一刻,他们已无遗憾。我不是一个拥有鸿鹄之志的人,但我渴求我的人生无憾。朋友,你是否也一样?9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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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悲歌千年的莫高窟,孤零零地伫立着。泠风卷着残叶围着它们,凄迷地在打着转。是谁——让这流传了千年的谣歌,戛然而止?是谁——让这铮铮古音挂上了永远的休止符呢?王圆录——他,对莫高宝窟的所作所为;他,对莫高宝窟犯下的滔天罪行——失分了你那华丽的衣裳,使那最珍贵的文物瞬间失去了四分之一。原先那伟大的文明竟在历史的隔阂里沉默,辉煌的悲歌竟会在沙漠里成为哑语无声的沉论。先前那辉煌的国度到如今无人知晓的孤寞。科举制选出的官僚都成为了封建统治者的附庸。王国录,科举考试中的一只烂虫。沉论于升官发财中,最终做出了让任何华夏子女都为之纠心的事——以400两白银,挖空了敦煌的心,整整20辆大车啊!金钱的诱惑真的可以驱使炎黄子孙放下当初的初衷,买走他们的贪心啊……他固然可恨,然而……奏响这悲歌的只有他一人吗?美妙绝伦的舞姿,吸引了众人的目光;奇特的线条,风靡国际画坛;肃穆的千手观音,留给世界无数惊叹。可为何你的舞步中透着沉重,线条显得那般杂乱,慈悲中露出哀伤,眼里挤出些许的泪水?一国之君不为国家大事而付出,却为楼兰佳人而欢心;商女怎不知国家的兴亡,只是她,爱莫能助。快步陈后主的后尘误事的君臣们,昏天酒地的豪绅权贵们,你们只顾个人的享乐却不顾国家的安危,只为验证“只得你一人欢颜,天下百姓再也笑不起来的”不真的事实吗?为何亡国之声,会有重复的音调遮掩那真实的音色?敦煌悲歌只是为莫高窟而奏响吗?丧钟每时每刻为谁鸣,为谁而哀……当初力拔山而兮气盖世的豪情,如今早已荡然无存;西楚霸王——项羽,原先雄心壮志,想虎耽中原大地。可最中楚汉争霸的幕后一搏,使西楚霸王挥剑长叹,虞兮虞兮奈若何……面对乌江滔滔江水,留给江东父老的却是永远的叹息。青山依旧,青山依旧在啊!自古以来,胜者为王候,败者为贼寇。那芬芳的笑靥,歆羡的目光中又有几份真诚,几点险恶呢?“吾萧萧其修远兮,吾将一去不复返”如今早已被那白花花的东西所替换。射开红尘,射开哗杂的伯牙,席地而坐,两手随意一划,青山拥抚着,潺潺的流水已开始清澈地舔舐耳膜。宁静淡泊,儒雅至极。可钟子期一死,两两知音难再相寻觅,伯牙断弦。千古名曲还会在耳畔中响起,可是,谁又能诠释“知音”二字呢?寒雨萧萧,冷雨凄凄,纤纤秦手。历史的悲歌还在继续,丧钟的敲响一阵又一阵。深思之后,留给我们的真谛便是:是谁抒写了这段千古遗憾,丧钟是为谁而奏响,悲歌究竟是为了谁而撰写的……广东深圳南山区北师大初中初一:田涛900字 初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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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的悲歌“替天行道”的大旗在风中飘扬,大快人心。令108位好汉“八方共域,异姓一家”,“哥弟称呼,不分贵贱”,好一座梁山泊。但是,受过传统思想教育的宋江,在山寨兴旺之后,便有了“望天王降诏早招安”的想法。这与宋江自身的性格有关,一方面他是义军首领,为民除暴安良,广得民心;另一方面,他有着“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传统思想,渴望忠于朝廷,为大宋王朝服务、效力。哎!好生矛盾!宋王朝此时可决不是那么单纯,尽管“招安”了梁山人马,但他们却没有就此罢手,仍想着“尽数剿除”。可怜宋江一片为国效力之心,到最后反被人暗算,只是一百零八位好汉风流云散。回到东京,正遇辽兵入侵,宋江受命破辽。于是大军北进,攻下檀州,夺回蓟州,智取霸州,占领幽州,兵围燕京,迫使辽主投降。接下来,这支义军就被大宋王朝当成了一支扫灭其他叛军的有生力量,想去平定淮西王庆,随后又去平定河北田虎和江南方腊。义军在对方腊的战斗中,死伤惨重,阵亡72条好汉,终擒方腊。回朝途中,鲁智深在杭州六和寺坐化,残疾的武松出家。离开杭州后,林冲瘫痪,杨雄、时迁、杨志病死,燕青悄然离去。到了苏州,李俊、童威、童猛又离去。等到大军回驻陈桥驿时,仅余20多名头领。可是,蔡京、童贯、高俅等大奸臣还没有住手,待宋江等人封官以后,他们用水银害死了卢俊义,用毒药掺入了御酒药死了宋江和李逵。最后,吴用来到了早已破败的忠义堂,上吊而死。就这样,一场轰轰烈烈的梁山好汉起义在园区中谢幕了。好生凄凉!这群梁山英雄打出的“替天行道”的口号,固然有其反抗封建礼教统治的意义,但遵于天命,无法突破君主观念,也终被“顺天”“护国”所取代。这也是梁山英雄们最终走上悲剧结局的原因之一。我们可能会叹息着悲惨的结局,可能会责骂宋江的“招安”。这其实都是有正反面的。我们喜欢的是那个“敢笑黄巢不丈夫”的松江,却不知,这句诗中也透露出他对自己报国无门的忧愤;我们欣赏那个“三大祝家庄”、济武松、杀阎婆的“及时雨”,却不知,这只是它挽歌的一个前奏。宋江骨子里都是对宋王朝的忠贞,却不知,那“一不做,二不休”的故事。终于,在忠与义的矛盾选择中,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尽管自己的心血毁于一旦,但他是笑着走的,我宋江是为国而走的!可悲!可叹!夜幕降临,梁山泊下,只留下了那一首“路见不平一生吼啊,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啊!……”的梁山悲歌!9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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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豹悲歌读后感今天我看了一本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雪豹悲歌》,它告诉了我许许多多。此书的主角是一只名叫雪妖的雌雪豹。书中的许多情节都是作者亲身经历过的,富有真情实感。雪妖是一只不幸的雪豹,半岁时不小心掉入猎人设下的陷阱,从而被人类抱养,从小丧失了母亲的关爱与培养。等到它一岁半时,作者把它放归山林,却意外地碰到了雪妖的生身母亲北斗母豹。母亲虽然还有另外三只嗷嗷待哺的弟妹需要抚养,但还是尽量抽出时间与雪妖在一起,每天准时来到它的洞穴,精心照料它的生活,悉心教给它捕猎的技巧,以补偿过去一年对女儿的损失。雪妖对妈妈的依恋日渐加深,它渴望每时每刻跟妈妈在一起,可是妈妈却只能给予它一半的爱了。弟妹尚还年幼,需要母亲的照料。在母亲陪伴它几个小时后匆匆返回自己的栖身之所时,它感到了不解。终有一天,得知真相的雪妖妒火中烧,趁母亲不在时将弟妹残忍杀害,以为能让母亲的内心没有牵挂,把所有的心思投在自己身上,坐享其成。然而它错了,妈妈发现了之后,悲痛欲绝,心碎地永远离开了自己的女儿。再一次被母亲抛弃,也失去了人类的保护,凭着它三流的狩猎技巧,在野外根本生存不下去。在迫不得已之下,雪妖像以前那样,放下高贵的身段——以半强盗半乞丐的方式向豺群索要食物。直至一天,它的行为引起了豺群的公愤,最终惨死在它们肮脏的爪下,成为它们的食物。书上说,雪妖与其是被豺群害死的,还不如说是被自私和贪婪害死的。虽然我认同雪妖杀害弟妹而想要独享全部的母爱是错误的,但是导致这一后果的罪魁祸首还是人类。假设当初人类不下陷阱的话,雪妖就不会掉下去,从此不见母亲一年,而是跟随母亲和兄弟姐妹一起健康地成长。自从人类收留了它,它的天性就遭到了抹灭。不是人类不喜爱它,而是人兽不同,人类永远不可能采用母豹的方式去养育它。因此它的身心两方面受到了扭曲。直至被放归山林意外遇见母亲,也不去珍视这份来之不易的亲情,从而去杀害弟妹,导致众叛亲离,最终酿造了惨死豺群爪下的苦果。人类是万物之灵,有责任去维护自然。其实应该不要太多地去干涉野生动物的生活,而是要以正确眼光去看待自然及自然生物。弱肉强食、以大欺小通常是动物界的生存守则,虽然不叫人类去这样做,但看见动物这样也不要去干涉。竞争是世界上不可缺少的,没有竞争就不会有和平。顺其自然,自然界的生物就会得到良好的发展。9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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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风范——霸王悲歌狼烟四起,风云涌变。一身戎装,金戈铁马。弱冠之年,征战四方,听风怒号,战马嘶鸣。一日荣光,十年磨砺。破釜沉舟,巨鹿中原,挥师南下,百战不殆。泱泱大秦,顷刻崩塌,少年英雄,天之骄子。八十万众,挥师霸上,鸿门宴中,觥筹交错。一时大意,楚河汉界,四面楚歌,霸王别姬,自刎乌江。力拔山兮气盖世,你的神勇令世人折服,你的荣耀令司马迁都为你破例列为世家,不得不佩服你的英勇,果敢,恐怕在各路反秦势力中,你是最年轻的主帅吧。然而年少并不代表无知。巨鹿之战,使你一战成名,各路诸侯会和时,竟没人敢看你一眼,之后十几次大战你都得胜而归,更是名噪一时。一把大火烧了阿房宫,纵横几十年的大秦帝国在你面前轰然崩塌,自此,你便成了英雄。鸿门宴,与你,与刘邦而言,都是至关重要的转折点,这是一场上位者的较量,成王败寇,赢则坐拥江山,输则尸骨无存。但当时的你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放走了刘邦,埋下了祸根。后人皆道你是持才自傲,我却觉得你是太自信。自信你能靠武力夺得江山,自信敌得过刘邦不足二十万的军队。何况你刚大败秦军,得胜归来,确实有这份自信。自傲,你有自傲的资本,毕竟是有能像你那般,不到而立之年,击败整个帝国,在整个史卷中,如此年纪,便有如此功绩的人,也是鲜有。毕竟年少,当真狂傲。年少的你,论心计,论城府,远比不上活了半辈子的刘邦。你是战场上神一样的人,而刘邦则是坐在营帐掌控大局的人,单凭这一点,你们之间便有了差距。若说你没远见,这自是不可能,带兵打仗,若无能看清战局,提前预晓战况的主帅,这支队伍怎可百战百胜?但你终究涉世未深,你有的是战场上的豪气与霸气,所以,你是王,却不是皇。你做不到帝王的无情,不能想刘邦那般冷血狠心,连自己的父亲被敌军绑到阵前也熟视无睹,所以你是顶天立地,有血有肉的好男儿。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你到底不懂这句话,坑杀了二十万余的秦兵,同样也坑杀了天下人的心。我只能说你身为楚国人,着实恨透了秦国。而天下人却不这么认为,他们从心底认为你是暴君。然而这暴君二字,你着实担不起。你之所以失天下,不单单是刘邦认为的那样,多疑,善妒,自大。不怪刘邦太狡诈,不怪范增离你而去,失败的种子,你早已亲手埋下。你的生命虽然短暂,却是轰轰烈烈,有成,也有失。成则胜了秦国,失则败了天下。可这些都将埋没在历史的长河,消失不见。唯独你—项羽,屹立千年不倒。那铮铮铁骨,那冲天豪气,不知多少人为你折服。对你,无需多言,时间会回答一切。穿梭千年,再闹充满杀戮与血腥的战场上,有一男子,身披铠甲,手持长矛,骑跨乌骓,霸气凛然,傲视群雄,当属霸王。900字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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