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茫的少年?法律的宠儿1000字

迷茫的少年?法律的宠儿

1000字 初二 状物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旭风下,他会成长吗?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闹市区有个包子铺,商铺里做包子,再拿到外面蒸、卖。做包子的是一对夫妻——大约四十出头,头上布着白发;蒸包子和卖包子的是一个“孩子”——大概与我年龄相当,脸上有雀斑,平头,外地口音。个头不高,却显得健壮、大方,丝毫没有那种懒洋洋的孩子气的感觉。妈妈要去买别的东西,我不愿去,便留下和他说起话来。

“你不是本地人吧?”我问“嗯,不是。河南郑州……”郑州哪的,我已经记不清了,只是一听就有一种“穷乡僻壤”的感觉。便又问:“那,你多大了?”“十三了。”说着,有人来买包子了,要五块钱肉的。他“抱”下正蒸着的一笼包子(笼子几乎和他的手臂等长),动作很熟练,又用夹子把他们四个四个夹到袋子里,收钱、找钱都很迅速。看他稍清闲了,我又说:“你不上学呀?”“不上,五年级不上的。我爸妈说我学习不好,上了也白上,还不如早点跟他们来搭把手,练练。以后好能挣钱;老师也说我在班里影响别的同学,学习又不好,劝我别上了……。”他几乎能道出所有的理由,不得不让我震惊。又问:“那你怎么觉得?”“哎,我觉得也是。上学有什么用?书上的东西看一万遍也不懂,老师、同学老说我。再说,我们村好几个不上的了,都到了小店里打工,我看也不错,还不如……”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只发出“嗯”的声音。路上不断有行人走过,他们总会扭过头来看一眼这个穿着围裙的小男孩,又跟同伴议论着什么。“法律上不是说要上完‘义务教育’这九年的吗?你不上学也不对呀!再说,上学出来最起码能找一个工作啊,你就这样干,一直干?”我说出话来,他却一言不发了。一会儿,他妈妈叫他,他吆喝了一声“诶”便跑了进去,又“抱”着几笼子刚包好的包子出来,放在了蒸屉上。干完,他反问我:“你觉得上学有意思?”“还行吧,每天跟同学一起玩,多有意思啊!那书本上的知识也不是很难的,多看几遍嘛。”我说,还有几分劝他的意思。他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又不做声了。正好妈妈回来,他微笑跟我道别。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想:像他那样辍学的有多少人呢?他们学校的老师怎么会知法犯法劝他退学呢?他的父母怎会违法让他干活,当“童工”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章第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第三章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第四章第三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再到那儿买包子,他已经不在了。不知是上学还是去别处打工去了,但我想:在法律的摇篮里,他必将快乐安然。”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贾庄中学初二:王子新

读《疯娘》有感

600字 二年级 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疯娘》,当我读完了后,脑海里突然想到了小时候学的一首歌:“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个宝……”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伟大的母爱……

这篇文章写的是,在23年前,有一个年轻的女子流落到“我们”村子,“我”的父亲由于家境不好级有一些缺陷,一直没有讨到媳妇。奶奶看到她后便想等她帮我们家“续上香火”后在将她撵走。当孩子生下后,她便被赶走了,这一走就是五年,哪一个人能体会到她的痛苦、绝望、悲伤呢?可是,五年后,她又回来了。但“我”却对她十分不屑,而她却经常为了“我”而闯下大祸,甚至为了让“我”吃上美味的野鲜桃,爬上悬崖,而付出了生命……这难道不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吗?

疯娘的行为在别人眼中看起来是那样的傻,但是疯娘对孩子的爱却又是那样无私!凡事为孩子做的事情,他一点都不疯也不傻,至今医学方面都无人能破译这种行为,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母爱。

读完《疯娘》这篇文章后,我想到了我自己的母亲。在一个星期日的下午,我上完英语补习课,一回到家里,就大声地喊道:“妈,老师说万圣节要做南瓜灯,还要比赛呢!”“我明天去帮你找南瓜。”妈妈毫不犹豫地说道。

星期一,当我中午放学回到家时,四个又大又圆的南瓜放在客厅正中央。我兴高采烈地说:“妈妈,你买的这些南瓜真漂亮呀。”妈妈微笑着点了点头。中午吃饭时,妈妈忽然感到头疼,“妈,你怎么了?”我问道。妈妈不说话,只是笑了笑。但我心里知道,那几个南瓜比我平时在市场上见到的要漂亮好多,我想妈妈一定是找了很久才找到的,一定是太累了,可是妈妈却一句话都不说。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到了无私、伟大的母爱。不管母亲是善良、严厉,甚至是文中这样的,但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无怨无悔地爱着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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