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
我的童年是多姿多彩的,当然,阅读为我的生活增添了不少乐趣。在这十年里,我读了很多文章,让我感触很深,有:《野草》、《英雄雕》等。但我最喜欢的,就数《老爸,我决定从此选A》了。
这篇文章写的是一个小女孩一开始成绩不好,但她爸爸不在乎这些,只想让她快快乐乐的。后来,偶然中她得知她有个哥哥,非常优秀,曾是爸爸的骄傲,却在十八岁的时候出了意外。那一年,她仿佛突然开了窍,成绩单上的数字越来越好看。她期待爸爸的反应,他却没有太多的惊喜。爸爸的态度让她黯然,开始埋怨起那个哥哥。觉得爸爸习惯了哥哥的优秀,她做得再好也是没用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开始喜欢问爸爸的意见。只是,每当爸爸给出A选项时,她总是立刻决定选B,心里充满复仇般的快感。对于她“作对”般的选择,爸爸每次都选择了配合。后来她无意知道哥哥去世的真相,知道对于哥哥的死,爸爸无法原谅自己,唯一的弥补,就是让女儿能开心快乐地成长。所以,他容忍了女儿一次又一次的逆向选择。那天,她做了一个决定,以后,要选择A项来试试看。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心里不由得一震。现在,我在家可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爸爸妈妈从不舍得让我做家务活,怕我累着。看我学习累了,总是变着法的给我做好吃的,买好玩的,哄我开心。还记得有一次,我生病了,爸爸妈妈急得团团转,又是给我拿水,又是给我拿药的,忙得不可开交,每天都要在家与医院之间往返几次。看着他们那劳累的身子和乌黑的眼圈,我深感愧疚。这么多年,我为父母付出过什么呢?细细想想,好像从没有过。
记住吧,我们要孝顺父母,也许是亲手做的几个家常菜,也许是一张张奖状,也许只是作业本上的五角星……但在孝的名义上他们等值。
《老爸,我决定从此选A》这篇感人的文章,是我最喜欢的!
第一次学转呼啦圈
今天早上,我对妈妈说:”学校里有好多小朋友会转呼啦圈,我也想学。“妈妈说:“好的,今天就给你买呼啦圈。”
放学回家,我一进家门,就看到沙发上有一个呼啦圈。它的颜色是蓝银相间,上面有很多花纹。我高兴极了,迫不及待地拿起呼啦圈,就往身上一套,转了起来。可是呼啦圈像个调皮贪玩的小精灵,总是不听我的使唤,一个劲的往下掉。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我只好问爸爸妈妈,可是他们都说不会。
我灵机一动计上心来,心想:我去问妈妈拿手机,在百度里查一下不就好了吗?
于是我就问妈妈,拿起手机查了起来,一会儿我就找到了转呼啦圈的视频,我目不转睛地看了起来。视频中的教练说:“呼啦圈主要利用的是腰部的力量,需要腰和呼啦圈匀速旋转,练习的时候速度不用很快……”
我一边看,一边学着视频里的动作转呼啦圈,很快我就掌握了技巧。我双脚分立与肩同宽站立,上体保持正直不动,扭动臀部和髋关节,想象自己在画一个圆圈。不知不觉了,我竟然一下子就转了六圈。爸爸看见了,惊讶地说:”这么厉害啊!你以后当我们的老师吧!”我听了心里比吃了蜜还甜。
这次学转呼拉圈让我感受到了只要坚持不懈地努力,成功就会向你招手。
相似题目
-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孤独是什么?曹文轩的《孤独之旅》用诗意如水的笔触,记叙了少年杜小康战胜孤独并获得成长的故事,表达着对少年儿童生存状态和心灵世界的关怀。这一不寻常的旅程中,孤独是长夜漫漫兀自湿透枕巾的泪水,孤独是船行千里无尽的空旷和彼岸,孤独也是少年杜小康独自面对的芦荡和风雨。一路前行,杜小康站在船尾看浪将自己送离故乡,彷徨与孤寂也如浪般袭来,双眼盛满迷茫。可他还是选择面对,让希望一寸寸扎根生长,看自家的鸭群一天天长大,浓密的羽毛承载了瑰丽的阳光。可他注定是要经历磨难的,那一场暴风雨肆虐而至,将杜家的希望高高抛起,又狠狠摔落,它要那个少年,低下高傲的头。可是,它怎会得逞,少年的眼睛,愈加明亮,身形愈加挺拔,风雨,不过是一场旅程的洗礼,阳光与成长才是时间的恩赏。一步步走在前行的路上,一次次被恐惧与孤独淹没,我在亲人的离世里感受悲伤,在被揉皱的成绩单里体验彷徨,犹如一只倔强的小兽,无数次地为自己舔舐流过血的伤口。可是,我不甘心,我不甘心当孤独如潮水涌来时我只能感受无法呼吸的痛苦;我不甘心身边的人没有缘由的离开,我却连挽留的资格都没有;我宁可打碎自己,宁可重新生长一次,我要为这青春的旅途,刻下名为“奋斗”的轨迹。我在孤独时读书,在忧伤时吟唱,在彷徨中寻找,在黑夜里微笑,我用全新的姿态拥抱这世界。煮字为药,总是被书熏出眼泪,半是惺忪,半是感动。流泪,又会怎样呢?我坚信我会是一朵花,终有一天会以骄傲的姿态拼尽全力去盛放,馥郁而芬芳。如今,我终于能仰着头微笑地告诉世界,我的青春,向阳而生,我没有辜负那一段孤独旅程,没有辜负选择生长的自己,在那一段奋斗的岁月里,浴火重生。650字 初一
-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时光的跫音被四季的轮回拉扯着渐行渐远。目光又一次缱绻于这篇名为《坚持》的文章,想来珍藏她已经一年了,这时的我即将毕业。《坚持》中,最引人注目的还是那句“虽然坚持不一定会成功,但不坚持就一定不会成功。当你想要放弃的时候,想想自己为什么要做这件事。”放空大脑,我用这把钥匙打开了内心深处那一节体育课。当“体育成绩加入中考总成绩”的消息传来,我的内心没有什么波澜。只是老师为我们安排了一系列苦不堪言的训练,其中一个任务是背着千斤重的书包跟着老师精心挑选的音乐一刻不停的在跑道上驰骋一节课。阳光一片一片的撒到我们身上,暖洋洋的。我们整整齐齐的站在跑道上,蓄势待发,随着老师一声哨响,我们迈着沉重的步伐一步一步跑了出去。脚下的跑道一圈又一圈的轮回,耳边的音乐一首又一首地循环,胜利女神一次又一次的在终点向我们挥手,我们只是坚持着,一圈又一圈的地坚持着。跑步之途,好似唐僧师徒西去取经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最困难的时候,我理所当然的想过要放弃,当我慢下脚步时,不知谁说了一句“坚持”。随即,《坚持》那篇文章,在我脑海中一遍一遍放映,她给我的力量贯穿全身,是啊!不坚持就一定不会成功,想想自己为什么出发。感谢这篇短短的文章,用叩击心灵的回音,支撑我跑向终点。当我跌倒在草坪上,一切的汗水顺着身子流向大地。如果说大地给我们的是无限的舒展,那么“坚持”给我们的便是触手可及的终点。这篇文章是我青春的刺青,顽固地而倔强地攀附在心壁上,永远色彩明丽。600字 初一
-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闲暇时翻起爱看的杂志,竟遇见了一篇令我怦然心动的文章。文章的题目是《敬畏规则》,乍看题目,我头脑里环绕了一团疑雾,我们敬畏生命,敬畏自然,而小小的规则还需要我们敬畏吗?想到这儿,我继续往下读。一个男孩在排队途中离开,返回后拒绝了别人允许的“插队”,而他只是默默说了“这不符合规则的”。一个小孩,就有如此根深蒂固的规则意识,我很是诧异。循着文字再读下去,我又看见作者写道季老散文集《留德十年》中的故事。故事的背景是二战时期,当时苏联红军包围了柏林,许多德国百姓陷入了寒冷的困境,他们中的一些进山砍柴。在无政府的状态下,德国人遵守了只砍枯藤朽木的规则。季老也由衷地感叹“循规蹈矩,一丝不苟是德国人遵守的一条规则,任何时候都不会破坏规则,这已经深入到人们的骨子里”。本是浅浅淡淡阅读的我陷入了沉静与思考。不论是前几年很“流行”的“凑够一撮人就过马路”的“中国任性式过马路,随手一挥“某某某到此一游”的中国随性式游客,还是去年引起社会轩然大波的7?23老虎吃人事件,都在表明有些人已经在规则的大框架外“随心所欲”,一次又一次的“逾矩”。究其根源,我想,是规则意识的淡泊。当我们还在随手涂鸦时,我们要问问自己,这些行为,脏了谁?每每徘徊在规则的边缘时,只要我们再思考,再给予敬畏,我们就会做出规则中的正确选择。《吕氏春秋》曰: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则圆,则必规矩。规则不仅仅是公平正义的体现,更是我们个人素养的彰显。敬畏规则,希望每个人都能有为有不为,一旦错了,就毅然回头。600字 初一
-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陈酿暗香袭,我饮这杯醉。冯骥才笔下在时代变迁中日渐式微的传统民间艺术,却让我心中蠢蠢欲动的灵感霎时间汇聚,蓄力,趁着酒意正酣,我便“揭竿而起”。冯骥才,一位穿梭在天津的大街小巷中的作家。不论是给人家刷墙不流一滴漆的粉刷工,还是街头捏泥人的小贩,在他的笔下都像电影般,一帧一帧的在我眼前盛大演绎。《俗世奇人》是令我一见倾心,我最喜欢的便是《刷子李》这篇文章。刷子李是天津的一位粉刷匠,它给人刷墙有个规矩:一天只刷一面墙。而且一旦刷子蘸漆,他必要一身黑衣黑裤相配,并会与房主承诺:只要衣服上有一滴白漆,白刷不要钱!这不,刷子李这天又在给别人刷墙了。依旧一身黑衣黑裤,刷子一蘸白漆,熟练的在桶边轻轻一搁,身轻如飞燕一般跳上板凳,一条一条均匀而又整齐的白漆印在墙上,果真一滴都没有滴下!粉刷间隙,刷子李一定会坐在门边,品一壶茶,抽一袋烟。他有个徒弟,总会在这时迎上前去,看师傅脸色明朗,偷学几招技艺,偷听几句杂话。他一走上前去,便一眼看见刷子李裤腿上有一白点!当他正矛盾之时,刷子李一招呼他:“看见我这白点了吧,你真以为你师傅只会说大话?”说罢,用手轻轻一提裤脚,白点不见了!一松手,白点又出来了!原来,这白点是刷子李抽烟时不小心烧了个洞,里面的白色长裤透了出来,让人误以为白漆掉在了身上。冯骥才的语言文白夹杂,透着一股地道的天津风味,每每捧起这书,读到这篇文章,我都不由得想到了当下,刷子李作为老天津的一位粉刷匠,可以如此敬业与守信,带着对匠心精神和文化基因的传承使命,坚定地行走。俗世中的奇人比比皆是,但愿城市中长大的我们,不要忘了古老的、传统的、靠言行举止传承的文化。650字 初一
-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我喜欢读书,也可以说是热爱。但我还不够精致,没能沉下心捧着《人间词话》细品。我最喜欢读真实的故事,我觉得,真实的故事自有万钧之力,扣人心弦。——题记每当我打开大冰的《乖,摸摸头》,还是总会翻开《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一篇,不知道为什么,这篇文章对我总有种特殊的吸引力,这大概就是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了吧。喜欢这篇,大概是因为它里面充满了责任和正义,坚持与奉献,也许老兵的精神与情怀,正是我们现在所缺少的。他,不忘初心,想得清楚,看得明白,坚定目标,走向生命的辽阔高远。其实故事的内容并不像标题这般文艺,反之,很粗糙,但有血有肉。老兵,在一次战斗后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后来又拒绝国家的照顾,毅然决然从养老院跑出,抛下一切荣誉与光环,安逸与舒适。随手抚落,并未有半分留恋。正如大冰所说,“八千里山河大地,他两手空空,独行天涯”。至此并没有完,老兵在丽江开了个火塘,认识了大冰,给他讲了他的传奇故事,大冰又毫不吝啬地讲给所有人。老兵开火塘赚了钱后,组建了一只消防队,默默奉献着,也把国家给的补贴全部捐了出去。尽管条件渐好,老兵还是不愿把钱花在自己身上。大冰说,他还是一直穿着一件迷彩T恤……不知道是大冰的文采太好,还是老兵的故事太跌宕,这篇文章我一直都惦记在心里。在这个纷繁复杂的时代里,老兵的执拗才是世人所缺少的。我们都一直跟着名与利跑,却忘了反思,名与利,究竟好在哪里?难道有名有利了,就是为社会做贡献了?当我们纸醉金迷时,又可曾想起别人还处于忧患中。经济快速发展,我们只沉醉于手边的金钱与头上的光环,却将背上的责任忘得一干二净。正如前几天的热播剧《人民的名义》中,一些贪官污吏只图自己享乐,不为人民做实事,只在乎自己的地位与身份,金钱与名利。官员们的义务本是“为人民服务”,可真正为百姓为人民着想的,却寥寥无几。当今社会,有义务为人民做事的人不为民着想,那只有想老兵这样有责任心的人担起重任了。但老兵很倔,不愿与别人说他的故事,也不愿争这些光环,所有的付出和奉献,都在沉默中。他倾尽全力的为这个社会服务着,为困难的人奉献着。他不希望别人知晓他的名字,更不希望有人铭记他的故事。他不愿给自己贴金,只想默默地服务社会,奉献社会。我想,我没办法不喜欢这篇文章,也没办法忘记这篇文章,具体来说,是没办法忘记老兵这个传奇人物。对于他,我大概不能用喜欢这个词了,更深的说,对于老兵的感情更多是崇敬。最后,愿所有人都能铭记他的故事,愿所有人都能在这忽晴忽雨的江湖中处世不惊,不忘初心,默默奉献。1000字 初一
相关推荐
-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藏在包里的爱,永远留在心中……那藏在包里的爱,只是一张张写着关心话语的爱心折纸,但这一枚枚纸爱心,却把出门在外的爸爸的心,暖的热乎乎。《藏在包里的爱》写的是一个非常感人的故事:作者的爸爸经常出差,习惯背着一个包。她很喜欢那个包,因为总能从里面翻出好玩的小东西。但她也讨厌那个包,因为那个包一出现,就意味着爸爸又要离开。她不舍得爸爸,恨不能自己变成一个小不点儿藏在包里让爸爸带走。有一天,她悄悄将几张写满关心话语的纸条折成爱心,藏在爸爸包里。待爸爸打开包,发现那几张小纸条后,明白了女儿的牵挂和不舍,感受到女儿的懂事和成长……一个包,把父女情深描写得淋漓尽致,让我读完不禁热泪盈眶。读完这篇文章,我不由想到我的爸爸。我的爸爸不常出差,没有背包,但他却有一个像哆啦A梦的口袋一样神奇的“百宝袋”,你永远不知道他会从里面掏出什么。我参加朗诵大赛时没有找到合适的朗诵作品,他便从“百宝袋”里掏出“写作”,挥笔泼墨,为我连写了三篇朗诵稿,让我一路杀进决赛;暑假时学校让各班组织活动,他又从百宝袋里掏出“导演”,带领我们全班同学和老师一起拍了一部MV,那时正值盛夏,为了拍摄,他一整天连一口水都没喝,脖子都晒脱了皮。看到成品后,同学们都夸他厉害,我也震惊极了;读四年级后,为了提高我的作文水平,他又从“百宝袋”里掏出“主播”,开设了“文叔叔讲作文”有声电台,现在很多同学都成了爸爸的忠实听众,我自然也不例外,每天枕着爸爸的声音入睡……我真不知道他还能从“百宝袋”里掏出什么!后来老师告诉我,爸爸的“百宝袋”有个名字,叫陪伴。我想,也许全世界的爸爸都有一个“包”,有的是有形的,有的是无形的,爸爸的“包”有一个统一的名字,叫爱!700字 四年级 叙事
-
特殊的一篇文章看着那篇辛辛苦苦抄写的文章终于过了关,我差点高兴地哭了,因为那是多么特殊的一篇文章。多么难忘的一天中午,全班被罚抄课文,如果不是在讲话,也不会闹成这样的后果,现在想起来都羞愧极了。事情是这样的,那天我刚上完厕所走进教室,就听见教室里像小市场一样,已经闹得不可开交了,当时我很想大声的招呼一声,“大家安静,不要讲话了”,但又念一想,我既不是副班长,也不是班长,我有什么权力管,倒不如也去凑个热闹,于是我一屁股坐在座位上,也加入了讲话的行列,无论班干部在讲台上怎么吼,那教室依然像菜市场一样。不知什么时候,聂老师走进了教室,看见菜市场一般的教室,愉悦的心情顿时飘到了九霄云外,一向温和的聂老师此时沉着脸说;“刚才谁在讲话,班干部点两个讲得最历害的人出来”。此时喧闹的教室立即安静下来,鸦雀无声,同学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没作声。“快点,要不然全班罚了”,老师话音刚落,班干部纷纷交头接耳,讨论刚才谁讲话最历害,其中一个同学迫不及待的说:“快点呀,不然全班都要被罚了”,“怎么办,怎么办”,同学们心急如焚……几分钟过去了,班干部才点出一个,同学们更着急了,一个个都抬起头,寻找刚才讲话的人,“真是的,要你们班干部有什么用,连两个人也找不出来,刚才有那么多人讲话,现在竟然两个人也找不出来,怪啦”,聂老师彻底生气了,她又说,“刚才没讲话的人站起来”,我一看,只有几个人,“除了这几个站起来的同学,其余的都抄一篇课文”,聂老师话音刚落,我后悔了,刚才如果我没讲话,就可以站起来,就可以不抄课文了,可这世上没有后悔药……第二天,我把抄的课文给班干部检查了,消号了,我高兴极了。但是,看着这篇特殊的文章,我思绪万千,我要永远记住这次教训,不该讲话的时候就不能讲话,要养成好的学习习惯。四年级:只言片语650字 四年级 记叙文
-
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就是《厄运打不垮的信念》了。我从课文中明白了许多道理。首先,人要有志向。诗云:“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空活百岁。”谈迁小时候就要立志写一部史书。如果他没有志向,可能就浑浑噩噩地度过一生,也就不可能有这部名垂青史的历史巨著《国榷》了。可见,志向就是一个目标,一个靶子。其次,不光要有志向,还要有行动力。《论语》开篇说:“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就是在讲实践的重要。在实践中不仅能收获成果,还能体验乐趣。谈迁如果只有梦想没有行动。他也不可能完成这部巨著。他的书稿被小偷偷走之后,又重新开始编写,继续向目标前行。所以,行动力也是很重要的!最后,在实现志向的路上总会遇到困难,甚至绝境。这时,就要用乐观的心态来应对困难了。乐观,不是呵呵傻笑,不是以为忘了困难就过去的幻想。而是遇到困难的时候,用一种积极的心态来面对此刻的哀伤,去解决它。谈迁的书稿被偷走时,如果没有乐观的心态和勇气来支撑着自己,别说是他这样体弱多病的老人了,就算是朝气蓬勃的少年也会一蹶不振,天天垂头丧气,甚至抑郁成疾。而他,因为有乐观向上的力量,才会东山再起,重新编纂这部史书。所以乐观在人生中是必不可少的!在这篇课文中,志向、乐观、行动力都是人生旅途中的正能量!500字 四年级
-
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难免有崎岖和坎坷,但只要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希望之光就会驱散绝望之云。”这句话出自我最喜欢的课文——《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它就是这篇课文的点睛之笔,现在也成为了我的人生格言。《厄运打不垮的信念》这篇课文讲述了史学家谈迁在困境中两次撰写明朝编年史——《国榷》,使我深切感受到谈迁在逆境中不屈不挠、坚定信念、自强不息的可贵品质。作者在叙述时运用了许多数据,更清晰地表现了谈迁治学的刻苦、艰难,也使我懂得:在人生旅途中,面对挫折、失败时,只要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就会有希望。在人生的道路上,确实不会一帆风顺,总会有崎岖和坎坷。在面对这些困难时,有些人选择退缩,有些人选择臣服,有些人选择躲避……面对困难,到底该怎样?谈迁就是榜样。在自己二十多年的心血转眼之间化为乌有时,相信许多人都会茶饭不思、夜难安寝,但有没有想过重新再来呢?物品丢了,可以再得,但信念丢了,就很难再振作起来。我们不能向厄运低头,要勇敢的去面对,才能收获属于自己的果实。张海迪说过:“即使跌倒一百次,也要一百零一次地站起来。”从现在起,做一个不向厄运低头的人吧。400字 四年级 叙事
-
我最喜欢的一篇作文完了这本书,每一个故事都让我受益匪浅。有伟大的邓小平爷爷带领人民书写中华崭新历史的、有“天下第一奇山”的黄山、还有祖国西北的一颗明珠敦煌莫高窟……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第15课《艾滋病小斗士》了,恩科西虽然一出生就患有艾滋病,可是他的生命里十分顽强,竟然一直听到了上学的年龄,但是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他在一家小学报名上小学时,遭到学校大多数老师、学士以及家长的反对……最后经过恩科西养母的不懈努力,他才得以背上书包上学了。我之所以喜欢这篇课文是因为我认为恩科西是位真正的小斗士!当他面对巨大的不幸时,它不仅顽强地与病魔做抗争还一边关心和他一样患有不幸的儿童。不管他觉得自己的生命可能随时结束,但他依然在梦想未来,他说:“等我长大以后,要成为一名艾滋病问题专家。”恩科西逝世的时间是2001年初,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感叹:“人类与艾滋病斗争失去了一个勇敢的声音,世界失去了一位同艾滋病顽强抗争的小斗士。”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课文。3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暮春五月,东风温润而柔情,没有初夏的冷意,也没有夏天的炎热浮躁。街边新栽的榆叶梅冒出新芽开出红艳的花朵,我倚在栏杆上,夕阳的余晖倒映出孤独的影子;那一瞬,我仿佛与她若般跌进了这春光乍泄里,才从青春之梦里醒过来的魂还带着些朦胧的睡意。与她一同望着这发狂的世界,茫然地像不解这人生的谜。她,不自觉地已经跌入了暮年人的园地,是时代的落伍者,被无形地摒弃了。而这花、鸟、风、日还要逗引她愁烦。《迟暮》这篇文章是张爱玲写给自己的。她娓娓道来的“迟暮人”让后人也与她一同跌进那片春光里,久久难以释怀。《迟暮》中有这么一段话;“反而是那朝生暮死的蝴蝶最为羡了,它们在短短的一春里尽情地酣足地在花间飞舞。一旦春尽花残,便爽爽快快的殉着春光化去了,好像它们一生只是为了酣舞和享乐而来的。像人呢?青春如流水一般长逝之后,数十载风雨连绵的灰色生活又将怎样度过?”这句话里蕴意着深刻的思想,在独特的视角上,夹带着略有悲观的感情色彩,在壮烈的文章中感受到了“悲”。在这般“凄美”的氛围中,不免让我的心头一颤,触及到我柔软的心灵。我与《迟暮》这篇文章中所描写的“她”相似,恍若能看见自己的影子;真真切切的叠影重合使我为之动容,不禁落下泪来。好像轻轻一触及,那段蕴韵着灵性的文字就会泛起波澜,一圈一圈地荡漾开来,映照出我的影子。在往后消磨殆尽的岁月里,我也是一位迟暮者。我没有化蝶纷飞的潇洒与自由,也没有勇气奔赴尘世,在他人的惊异和窃议中斟酌,卑微地在尘埃里开出一朵花来。我只有在这短暂的十几个春秋里,趁着大把的好春光,创造出社会的青红,不辜负这一生中的黄卷青灯。这是作者的初衷,也是《迟暮》这篇文章真正打动和启发我之处。在光怪陆离的人间,时间永远是旁观者,我们总要走过平湖烟雨,岁月山河,尝遍百味,才可更加生动而干净。700字 初二
-
我最喜欢朗读这篇课文从我读的第一篇课文算起,到现在已经学过了数不清的课文。在这篇篇课文中,我最喜欢朗读的是《革命烈士诗二首》。那天,我坐在书桌前,完成作业:读第六课五遍。我飞快地翻到了第六课,还没读,就被那悲壮激昂的语句吸引住了:“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我读了一遍又一遍,忘了时间,只觉得一种伟大、可歌可泣的精神贯穿了我的身心。我合上书,眼前出现了一幅幅催人泪下的画面:我仿佛看到夏明翰挥笔疾书,写下那首流芳千古的《就义诗》;我仿佛看到李大钊同志在敌人的绞刑架前发表了最后一次演说;我仿佛看到江姐面对自己亲人的头颅,强压悲愤,化悲痛为力量;我仿佛看到刘胡兰面对敌人的铡刀,慷慨陈词;我仿佛看到数不清的革命烈士为了共产主义的明天,甘洒热血;我还仿佛看到天安门前升起第一面五星红旗的欢腾景象。这鲜艳的五星红旗,是无数志士的鲜血染成……啊!太多了,我想着想着,充满激情地朗读它――《革命烈士诗二首》。它教育我,做人要有志气,要有目标,它教育我要珍惜今天的美好时光,它教育我的太多了……我爱读它,每次读时,总是心潮起伏、泪流满面。然而,我怎么也没想到,我竟然会以朗诵这首诗,夺得了全校朗读比赛一等奖。比赛的这天,我走上了讲台。清了清嗓子,怀着对革命烈士的爱,大声读了起来:囚歌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当我读完最后一句:这就是我――一个共产党员的自白,高唱凯歌埋葬蒋家王朝。刚读完我就听到雷鸣般的掌声,看到了老师和同学们赞许的目光。我的心里美滋滋的,暗暗感谢这充满激情的课文。是它,使我鼓起了勇气;是它,使我有了信心。我深深地爱上了《革命烈士诗二首》。当老师宣布第一名是我时,我万分惊喜。虽然我早就立下志愿,要夺得桂冠,可这消息太突然了。我轻轻抚摸着语文书,心里激动极了:不但我喜欢这篇课文,我的同学、老师们也都从中汲取了那振撼人心的感人力量,革命志士的崇高精神将永远激励我们前进!700字 六年级 叙事
-
我最最喜欢的水果说起水果,我就会不由自主地高兴起来,因为从小我就非常喜欢吃水果,像西瓜呀、桃呀、葡萄和苹果等等,有的时候我饭吃得不多,但是每天我都要吃很多的水果我喜欢吃水果,那金黄的香蕉,红红的苹果,紫色的葡萄都让我爱不释手,但这些水果中我对西瓜情有独终了。夏天,西瓜成熟了。路边的车上,地上堆满了碧绿碧绿的大西瓜着实让心喜欢。它浑圆的身子光滑的好像抹了油。一身碧绿色的外衣上镶嵌着深绿色的条纹,真惹人喜爱。西瓜个个都有篮球大小,大的有十几斤,小的也有三五斤吧切开西瓜就可以看到红红的瓜瓤,你会不由自主地咽起口水来。那黑色的瓜子,就像一个个可爱的小娃娃一样很有秩序地呆在里面,又好像是在玩捉迷藏。我想它们永远也找不到对方,要不怎么都各自为阵而不住在一起呢?西瓜的品种很多。有的皮薄,只要轻轻一碰,“砰”的一声就会崩开。这种瓜不大,最大的也不过五斤左右。我最喜欢吃这一种,常和姐姐一人一半用勺子挖着吃,那感觉真过瘾;还有一种无籽瓜,皮很厚(,我叫它厚脸皮。这种瓜个儿大,一个就有十几斤重,沙瓤,吃起来很爽口。但如果挑选不好,遇上熟得不好的,那可就白化钱了。一到瓜熟蒂落的时候,爸爸几乎天天给我和姐姐买瓜吃。我总是迫不及待地接过瓜大口大口地吃起来,甘甜的汁水顺着胳膊往下流,直到肚子滚圆。记得有一次,妈妈怕汁水流到衣服上就让我蹲在地上吃。没想到西瓜吃完了,我的肚子胀得像个西瓜,自然也就站不起来。姐姐笑得前仰后合,一边拍着我鼓鼓的肚子一边还不住地说:“哈哈,我们家也有猪八戒了,真是个贪吃的家伙”。只有妈妈心疼地抱起我,数落姐姐“什么猪八戒?瞧,我儿子多像个威武的将军。”可我感觉不到威武,只觉得肚子胀得难受。现在,科学技术发达了,一年四季人们都可以吃到香甜可口的西瓜,但我还是最喜欢夏天成熟的西瓜,那种滋味是其它水果不能相比的700字 四年级 记叙文
-
文章西方奇幻:死神,又名冥神,掌握生死,本名哈底斯,对灭魔神士中的死神“塔那都斯“在此作一些修正,提醒作者。天堂,共七层,最高天为水晶天,上帝住处。上帝名耶和华,传说中创造万物,神话中罗马教会是天堂在凡间的势力,消灭异教徒,以扩大天堂的势力范围。神话中罗马教会的这种行为与上帝无关。由路西法一手策划。路西法,天堂中除了上帝还有一些天使,分为各个阶段,最底层受歧视的为堕落天使,上面依次分天使,炽天使,大天使,最高为七大君主级天使,最为有名的就是天使之王梅丹佐,只有他和上帝才能进入水晶天;暗之天使特里亚,而后是光之天使路西法。关于路西法:路西法在被吸入在被吸入天使阵营之前是非基督教系中的黎明(光明)之神。在但丁的《神曲》和米尔顿的《失乐园》中都有描写关于第一次天使战争的内容:光之天使拒绝承认圣子基督而率领天堂三分之一的天使于天界北境举起反旗。经过三天的天界剧战,路西法的叛军终于被基督击溃,在混沌中坠落了九个晨昏才落到地狱。从此神创造了新天地和人类,路西法为了复仇兼夺取新天地,乃化为蛇潜入伊甸园,引诱夏娃食用了禁断的知识之树的果实,再利用她引诱亚当也犯下了这违抗神令的罪,于是路西法如愿使神的新创造物一同堕落,而且为诸魔神们开启了这通往新世界的大门,自此罪,病,死终于遍布地面。还有一些说法,称路西法和米伽勒是双生兄弟,也是没有什么根据的。天使中的双生兄弟,最有名的是梅丹佐(Metatron)和撒达方(Satanphone)。除了天堂,地狱也有暗黑三邪神,分别是恐惧之神狄亚波罗,憎恨之神孟文斯迪,毁灭之神巴尔.除了欧洲,其他地区也有许多神,如埃及九荣神,希腊奥林匹斯山众神,还有东方一些大神.说到东方的神解释一下.东方的神分为神,祗,仙.神就是天界的神,祗就是地界的神,仙则是神下面的人,可以说是部下,可以通过修炼成为神.印度神例外,印度神有创造神梵天等等……7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着。这部作品,语言文字的优美流畅,那何须我多说。而女主人公那份坎坷曲折的经历和她追求平等真挚爱情的执着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我真的很喜欢她。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700字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