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不使记忆风化
记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味道,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快乐,甜而惆怅,像忘却的忧伤。
对于一件事情的熟悉,由于长期的远离,淡化,人为等因素的干扰作用,事件结构和组成事件的概括点受到事件的消逝,或出现转折点,虽时间是具体与抽象的结合,但记忆却是抽象的事物。一词抓不着,看不见,摸不透亦足以概括。
本是能够表达爱的日子,却永远成了我们提及不成的言语,那是她的节日,同样也是她母亲的节日——母亲节,可就是偏偏是那个节日,却永远成了她内心深处,抹不掉,也删除不了的伤疤。她的突然离世,无疑成了她不言诉说的语句。“世上只有妈妈好”只有当你亲身经历的时候,方能体会到真意,我的外婆就这样里去了!可她的小棉袄就这样,当她遇到困难,在生活中又不顺心的事,她再也没法像以前那样去倾吐内心的不愉,庆幸的的我虽没有山的庇护,但在她的呵护下,依旧想无忧无虑的小鸟一样自由在在的成长,她深知,她的小棉袄是需要她的,所以她曾不让她的小棉袄——我,受半点委屈,同样,每到那个节日没人敢提及,本作为儿女的我们,可以讨她开心的,可谁又敢,谁又有勇气去触及呢?那不仅成了她的忧伤,也是为我们的记忆,走回过去的?
时光太过倔强,一只昂首向前,曾不眷恋和回头张望,花大把大把的时间去细数一路走来的荆棘时的伤痕累累,然后在角落里,无助,迷惘,此时,却是你给予我一双丰盈的翅膀,让我再次飞翔,那些早已掩埋的年少单纯的梦想,如同一日又一日的时光,永远向前奔流,永远不会老去,人们常说“岁月不饶人”但无论时光怎样流转,无论岁月怎样变迁,每一次回首和凝望,清晰在记忆里的是慈母的眼泪和爱意,这滴泪,这份爱,缠绕在心里用无绝期
时间不会是记忆风化,记忆亦不会随时间消逝。
老虎与狐狸
老虎是世界上最凶猛的动物,狐狸是世界上最狡猾的动物。可是,老虎却斗不过狐狸,因为老虎只会鲁蛮行事,而狐狸却十分狡猾的。而老虎经常中狐狸的计,经常被狐狸打败的,被骗的。
有一次,就有这么一次。老虎来到森林,做上了森林之王的宝座了。狐狸表面上算是服从老虎当大王。可是,心里却十分妒忌老虎的,因为老虎这么有勇无谋,都是能够当上大王的王位,所以它才不服。它聚集了它的同伙—狼、狸猫、豹……它们一夜的思考终于想出了一个方法—让老虎去森林一趟,在这时侯它们好叫它们的子孙布下天罗地网,抢回宝座,其实最后得利的人是谁?是狐狸,因为连老虎都不是它的对手,何况是它们这些小喽罗呢?老虎来到了森林后,问道:“谁叫我来?”众动物闻声便冲出来,老虎这才反应过来原来中了狐狸的计了,老虎现在只有拼死一杀了,它尾巴一剪杀了5、6个,头一杀2个,它又发了虎威了,一下咬就差不多没了,基本杀个精光了。然后,使劲全身力气向前冲去。才得以逃走。
回了家,老虎就下令杀光狸猫、狼、狐狸……从此森林又安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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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不会使记忆风化记事作文:时间不会使记忆风化寒冬的一天,西湖边的望湖宾馆前停下了一辆黑色的林肯车。一个穿着黑大衣的男人下了车,他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人了,但仍是红光满面,精神焕发,却是个瘸子。听说这个男人是某个跨国公司的大老板,来杭州西湖找一样什么菜。一连几天,这个大老板几乎尝遍了杭城里所有的菜式,可是他似乎还是不满意。整日待在宾馆里也是烦闷,他就想绕着西湖走走。一出宾馆大门,就有人为他打开了车门。车在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西湖边驶着。突然,那个老板说:“把空调关了,把窗子开开。”“老板,这天冷着呢。”“按我说的做,这车里的味道让人难受。”于是,窗子开了,寒风毫无阻力地闯进他这辆豪华的轿车,捋着他有些泛白的头发,,这么多年的艰苦创业让他苍白了。西湖上笼着一层寒气,正如岁月裹着曾经的回忆。他解开围巾,直直地迎着寒风,他望着窗外,慢慢伸出手去,像要抓住那一阵风,像要抓住那些曾经熟悉的味道,又似乎什么也抓不到。他收回了手,在嘴里念到:“都变了,这么多年了,这房房瓦瓦的,都变了。”车子驶过一排老宅,一股热气直穿过严寒扑面而来。他一闻,便忙喊停车。他下了车,也不让人搀着,一瘸一拐地小跑过去,他的助理连忙跟了过去。他循着热气,走进一家院子。这里面是一个小面摊,一个男人正煮着面。他看了,似乎有些失望,但还是在一张桌子前坐下了,问:“有馄饨面吗?”“这面啊,我们好久没做了。不过我妈会,您等等。”老板等着,他的助理在旁站着。一位两鬓班白的老人娴熟地煮着,热气托着她被光阴揉出皱纹的脸。不一会儿,一碗热腾腾的馄饨面出锅了。他拿起筷子,大口吃着,又皱起了眉头,舌间有一种似是而非的感觉。正当他想放下筷子,那位老人舀了一勺辣椒酱放进他的碗里,她的儿子说:“这是我家祖传的,您试试,也好热热身子。”那个大老板用筷子在碗里搅了搅,轻轻夹起一个馄饨,送进嘴里,他先是一惊,随即又夹了几个,塞满在嘴里,他使劲地嚼着,眼泪却流了满面:“是了,是了,就是这个味道。”声音颤抖而兴奋。他整整吃了一大碗。在旁的人只当他是辣出了眼泪,却不知这泪里是甜的滋味。吃完后,那个老板让他的助理放下一个箱子,便起身走了。老人的儿子打开箱子一看:“妈,这么多钱,他可真阔绰。”老人看了看钱,又跑出院门,看着那个快要消失的一瘸一拐的背影,不禁留出老泪,湿了眼角的红痣:三十年前的一个大冬天,一个瘸腿的乞丐倒在路边,一个眼角有颗红痣的女人给了他一碗加了辣椒酱的馄饨面。因为时间走得太快,记忆总是会被风沙遮掩、封存,然而并不会风化,因为那些记忆,是用真心做了标记的。9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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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不会使记忆风化春风来了,南墙角的爬山虎打了一个激灵,怯生生地探出了嫩红的头,伸出了嫩白的须。然后南风来了,爬山虎舒一舒身子,犹如闪电游走一般,一夜之间绿满墙壁。于是整个冬天里盘盘绕绕,瘦瘦黄黄的瑟缩的网沁绿了四壁,这一座古老的青砖瓦房便鸟儿一般躲在了绿色的巢里。太太坐在窗前,看窗沿的爬山虎的小脑袋探头探脑地向里张望。哥哥可还会从窗前露出笑脸,打一个唿哨,悄悄地叫一声“妹子”?一念之间,岁月已晃过六七十年了,像框中哥哥的容颜还是那般青葱,妹子却已经是鹤发童颜:“哥哥,再见我时,你还能记得我么?”太太看着镜子,早年的油油的长发存在记忆中了,水嫩的肌肤被风吹皱了,眉淡了,齿落了,皮肤也干了……只有温暖还在,眼神还在,思念还在,墙外的爬山虎还在……“哥哥,一切还在,我也还在……”那是六十年前了吧?那时我们多年轻啊,比爬山虎的嫩尖尖还要年轻,我住在巷子这边,你住在巷子那边,相隔不远。黄昏的巷子的青石板路上轻响着我们的脚步,油纸伞串着一串串清凉的珍珠,伞下的你高擎着雨伞,伞下的我抱着你的书。“哥哥,你冷吧?你的半个身子都湿透了,会感冒的。”“不冷的,没事。”怎么会没事呢?第二天你就感冒了。你躺在窗上,我去看你时,你的脸是红红的,你的额是那么烫。我急得掉泪,你却笑我“小傻瓜”,然后你就半倚在床上,哄我不哭,教我认字。你教我写我的名字“筱”,你教我写你的名字“轩”,然后你教我描红,写你教我认的字。那时候我时多么地渴望着读书啊,我总想知道那咿咿呀呀的戏文是谁写出来的。后来你病好了,又去四府公学念书,每天下午你空闲的时候,总来教我几个字。看你用惊喜的眼神看着我,我就知道我的字写得越来越好,渐渐的,我能断断续续地读报,看你给我带来的书。我们最常做的游戏就是我闭着眼睛,猜你在我的手上写的字。哥哥,你手划在手心上的感觉真痒,痒得我总要笑。然后有一天,你却轻轻地亲了我一下~~~太太的皱皱的脸突然红了,手指不由自主地摸着自己的唇,那一个黄昏,哪一个吻悄悄地穿过了六十年的岁月,像一个红蜻蜓的小爪子轻轻地痒了她的脸颊,碰了她的心。那一年的四月,吹吹打打的,大红的花轿就进了门。等待的日子,她满心里都是膨胀,感觉希望与美好就像春天的小草,蓬蓬勃勃烂烂漫漫地在脚底泛滥,在心头丛生。“开花的日子就嫁了你,做了你的新娘。”太太不由自主地摸了摸鬓角,整了整衣裳。然后就是拜了天地入洞房。闹房的除了一个巷子里的孩子,就是他们家的亲戚和他读书的朋友同学。人不多却很热闹,家里就母子两个,守着几间房子,供他念书已经是捉襟见肘,那样的婚礼已经是尽力而为了。婚后的日子像是桂花香,看似平淡但滋味悠长,他在外工作,薪金不高,但却足够家里开销;她把家打理得井井有条,回家一个微笑,进门一句问候,等暮色四合的时候点一盏灯,写几个字,读几页书……那是一份米酒般香浓的日子。婚后半年她有了身孕,本以为日子即使不会蜜里调糖,也应该一如既往风平浪静的,谁知道国势动荡,世事难料。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小小的杭州早已烽烟四起,普天之下难以给他们一隅安身。“那段日子真是难啊。”太太长嘘一声。哥哥工作是没有了,房租也没有了,日子日渐窘迫。哥哥终日里一言不发,眉头紧皱。我虽也着急,心里却没有着落。只怪自己怀孕得不是时候,家里婆母身子也是不爽,虽哥哥的同学同事在上海连连催促,哥哥却不敢远走。直到第二天春天,1922年吧?春天哥哥下了决心要到上海发展,“那时候我的身子已经笨重,七个多月了。”上海的局势虽不比杭州更明朗一些,但禁不住上海书局的朋友一再邀请,哥哥终于下定决心远走,并许诺安定下来后马上就接我们去。“哥哥走的那天,雨下了一整天,没到六月的梅雨季节,雨却连着下了很多天,阴阴的,绵绵的,我的眼泪也跟那雨珠子般,终日不断。”哥哥去了,身旁冷了不怕什么,怕的是不知道哥哥在外面怎么样了,吃什么?住哪里?工作怎么样了?听说上海很紧,千万不要出什么乱子才好啊。后来有一天,我正坐在窗前看窗上的爬山虎。爬山虎是结婚的时候哥哥种的,她说杭州夏天太热,等爬山虎爬满墙的时候,屋子就会清凉起来。哥哥还说,没结婚的时候,就希望在我的窗下种一棵爬山虎,爬上我的窗子,然后看我托着腮傻呵呵的样子。木楼梯上忽然响起了沉重的脚步,满心惊疑时却是邮局送来的电报,上面只有几个字:“急,素来上海!”我心里咯噔一下子,收拾好包袱跟婆婆交待了一下就走。到了火车站却没有火车,只好搭顺路的货车走。万没想到,等我一路颠簸找到哥哥住的地方的时候,见到的却是哥哥的尸首。我的天一下子黑了……“后来我才听他的同学说,哥哥刚到上海便染上了风寒,又因为刚工作几天没有薪金,仗着年轻就熬着,谁知熬着熬着就不行了。”太太脸上弯弯曲曲的全是泪痕,耳朵上的银坠子哆嗦得像风中的树叶。“后来我抱着骨灰盒回了杭州,可怜他连孩子的面都没有见着。”婆婆早年丧夫,晚年丧子,也一病不起,不久也一命归西。“一个月内连葬两人,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过来的。”腹中的儿子经不起这般打击,早早得来到人世。“就过了一年的好日子啊!”然后身边的人就都没了,除了一座空空的房子,还有一张哥哥的照片,就只剩下一个嗷嗷待哺的孩子,那年哥哥22岁,她不过21岁。“那日子难熬啊。”孩子小,出不去,坐吃山空、满目凄凉的日子,一天又一天只能用“熬”字来形容。过了今天不知道能否过得了明天,夜那么黑,雨脚那么长,风那么冷……“后来乡下的姑姑来了,劝我跟她回农村去。”是啊,除了我跟孩子,家里再也没有人了,城里兵荒马乱的,倒不如到农村去,种点地有点收成,好歹有姑姑依靠着,心里也还安全。锁了门,走吧~~~转身再看时,只有满墙的红红的爬山虎,在泪眼里荒凉。孩子大了,满地跑了,看着孩子的眉眼,依稀可见哥哥的样子,心下便有几丝安然。“你那么年轻,就没有想过再嫁么?”“想过,怎么没有想过呢?累了一天,别人回家有个肩膀靠靠,自己就只能自己挺着,最怕孩子有病了,真是求天告地啊。有时候想想,活着真不如死了算了,可又一想,还有孩子呢,把孩子撇在世上,不是更可怜了么?再想想哥哥是独子,要是不把孩子养大,哥哥就连个后也没有了,所以就熬吧。”“后来你怎么当了老师呢?”“哦,那时候孩子都三四岁了,人们看我孤身一人带孩子实在太难,就劝我到学堂教书,我当时想我哪会教书啊,学的那些字都快忘光了,可当时农村认字的人也真没有几个,也就答应了,都是边学边教的。”转眼间就是几十年啊,教着书,挣点钱,养着孩子,孩子也还争气,念了大学,有了工作,娶了媳妇,给我生了三个孙女,一个孙子。到如今,儿子媳妇都退休了,孙女也都出嫁了,孙子也出国了,又给我养了两个重孙子……唉,老了,老了!!九十多岁的人了!太太摩挲着哥哥的像框,像框里的哥哥还是二十多岁的年纪,梳着油光光的大分头,微微笑着,除了相纸有些泛黄,却还使记忆里原来的样子。后来我听说,太太一个人去了杭州,她的老房子还在,她的一个外甥女伺候着她,儿孙们几次劝说,她却始终没有回来。太太在等什么?等着在他手心里写字,恩爱了一年,想了一辈子的哥哥吧?时间不会使记忆风化,思念却如房子周身的爬山虎的藤,越织越密。初一:14911770411200字以上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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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不会使记忆风化谁咀嚼了时间,却未触动苍老的记忆;谁摸清了黑暗的底细,却未读懂尘封的岁月自一名叫盘古之人劈开天河以来,时间便化作了液态逍遥的流动,于是,拓荒者创造了文明,蒙昧载入历史,也第一次显露了仓皇的记忆。千年前的古迹,人们放纵了岁月,成为枷锁捆绑的奴隶,却学会了,用那白布包裹的僵尸,尘封痛苦的记忆,后来,锥行三角建筑承载了古代的幽魂,深埋于地下,待后人去发觉,如此,时代前的人便开始携带新的记忆,即便重蹈覆辙,依旧接纳着这样的传统。地底的人忘记了黑夜,却惟独爱上了水银,灵魂即便归去,也期盼留下生前的记忆,有多久,时间拿记忆无奈,悠远的山谷,翔鹰衔着先人的话,用自己的方式传递了这种深度,空谷回响,是那未被风化的记忆;湍急的河流,落叶载着时代的歌,用飘洒的舞姿埋下了澄清的伏笔,粼粼碧碧,是那未被遗忘的记忆。记忆是多么的纯净,淡然,它们伴随着时间,破茧而出,也不忘放弃痛苦。记得有一种不知名的花,我得到种子时是多无奈,它是多么的娇小,可怜,丑陋的让人痛苦,我从不细心的照顾它,随它自生自灭,岁月轮回,它那艳丽的花朵开的却那么新奇,我不禁感慨,一颗残缺的种子,依旧存有美丽的记忆,才那样断然地,断然地开花,时间并没有带走它的美丽,也并没有夺走它的可人,而是不使察觉的将其包裹在稚嫩的种皮里,开出那段芬芳。时间化作了春泥,记忆便成为了养料;时间化作了车轮,记忆便成为了动力。记忆在轮回里重生,又在重生中覆灭,然而却始终没有忘记与时间的抗衡,时间真的会使记忆风化吗?问问那石壁上婀娜的绿苔,问问那青山有幸埋过的忠骨,问问那短兵相接的交锋,问问那血色的红旗,你还能询问什么,或者是疑惑什么呢,倘若有天时间风化了记忆,那生活的意义在何?度过的岁月在何?一切光明也将闭幕,那岂不是行尸走肉的天下?!65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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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不能使记忆风化总喜欢把记忆锁进脑海那个大箱子里,厚重的锁头泛出斑斑锈迹,甚至不曾想要打开过它——总固执地认为所有的事情都能随时间在潜意识里溶解。然而,时间不能使记忆风化!时间能使记忆风化,我总这么认为。那日我偶然经过儿时的那片树林,偶遇了儿时的玩件。小时候由于我老是钻牛角尖儿,嫉妒环绕她身边的璀璨光芒,昔日的挚友渐渐疏远了,陌生了。到了初中,我们各奔东西,我将那份逝去的友情狠狠丢进箱子里,不再理会。结交新的朋友,与新的朋友嬉闹、生活。那段记忆渐渐模糊,淡忘,我以为那份曾经的友情已经不在我记忆之中了,时间已经将它慢慢风化,因为初中三年的生活我从未再出现过她的影子,有的只是与新的朋友的新鲜回忆。时间不能使记忆风化,如今我觉得!那日的偶遇,她粲然一笑,我以笑回之,于是冰释前嫌,与她在一起的场景也翩然而至。在我腿不方便时,她帮我打饭,在我伤心时;轻声细语的安慰我;在我快乐时,她与我一同分享快乐。那些个星星点点的记忆碎片接踵而至,贯穿成我们相伴走过的天天年年。曾经的我们曾在那片小树林里玩耍,曾在那片树林中共同研究习题,共同分享成功,承受伤心与失败~~~~那些我自以为是被时间风化的记忆,如今却又浮现心头,那个箱子也隐约消失了。原来,我从未忘记过,只是我在逃避,将那回忆永远陈封在脑中,不再触碰它!时间能使记忆风化?不,不能。时间不能使记忆风化。那些我们曾经经历过的,或快乐,或伤心,或细小或难忘,都是我们经历过的,都是空白人生中的种种色彩,没有了这些记忆,人生将是一页空白。或许那些记忆不再清晰,不在切近,但却都在我们心中,只是很久没去理会,但有朝一日,当你触碰了它,那层模糊的外衣便会打破,封锁的记忆也将复苏~~~~~~那些刻骨铭心的记忆怎会被时间风化?65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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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不会使记忆风化_700字E度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我还能清晰地记得你的笑颜,一哭一闹,纵使我已经人老珠黄,我都不会遗忘。——引子时间,它是世界上最残忍的毒药,也是世界上最珍贵的疗药,以生命作为代价。总是他看不见,摸不着,但每一个人每一刻都能感受到它的存在,它似一只无形的手,操控着每个人,它让婴孩慢慢长大,慢慢变老,最后走向坟墓,化为尘埃。它让小树慢慢发芽,成长,慢慢腐朽,最终在某一时刻轰然倒下。记忆,她是一个多么美好的词啊。无论是悲伤的、痛苦的、亦或许是愉悦的、开心的,毫无疑问,它们都是一笔最珍贵的财富,曾今的那些日子,即使再也回不来了,它也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散,只会一直保留下去,或者尘封在心中。我无法想象到一个记忆不会保留的人每天是怎么样如行尸走肉般地活着,他会一直停留在茫然的状态,忘记了一切,无所依靠,没有了回忆,没有了过去。当生命中一个重要的人永远离去的时候,那心扉的痛是难以言表的,手脚冰凉,眼前一片灰暗,连世界都没有了颜色。三年前,她走了,即使这是注定的,可是我依旧会伤心,眼睛会随着白布慢慢被蒙起而泪水模糊,那个从小就跟在我后面片刻不离身,只会怯怯躲在我后面喊着别人“阿姨好”的女孩已经不再,在病床上脸色苍白,戴着氧气罩的女孩已离开。也许,这对她来说,是种解脱吧。记忆不会随着时间而风化,她与我之间的种种,纵使地老天荒,这份姐妹之情也不会减少,如今的我依旧会时常回忆着,回忆着……后记:假若真的有来世,再让我做一次你的姐姐吧,让我好好照顾你、保护你,不让你再有丝毫伤害。现在,愿上帝安抚你的灵魂,让你来世做一个健康的人。而我,来替你承受你的罪过吧。安徽省滁州市高二学生650字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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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不会风化最美的不是下雨天,是那雨中不褪色纯正的笑脸——题记儿时的笑,儿时的美,伴着些许无知,也许天真。儿时的时光已悄然褪去,留下的将是永生难忘的回忆。童年的世界是彩色的,犹如七色彩虹,绚烂夺目。童年是红色的,从幼儿园捧回了第一朵小红花起,那鲜艳的小花照得整个房间都如孩子兴奋的脸蛋般红彤彤的。童年是橙色的,从爸爸出差回来给我带回了第一双橙色小皮鞋起,我小心翼翼地穿着它在同龄玩伴羡慕的眼光中来回走动,骄傲的像个小公主般神气轩昂。童年是黄色的,从那片常与玩伴玩耍的沙滩里印下的一串串足迹起,夕阳映射着我们娇小的身躯,留在沙滩的外衣上,那一个个凌乱的影子,见证我们无限的欢愉。童年是绿色的,从第一次户外踏青起,在朝阳刚刚升起的时候,草上的露珠投射出耀眼光芒,就连我们这些调皮的孩童,也不愿去破坏那自然的美丽。童年是青色的,从第一次不听话而挨了爸妈训起,就像以前不懂事,学着羊儿把青草放进嘴巴里咀嚼的味道,涩涩的,便告诉自己,以后绝不要回味那种味道了。童年是蓝色的,从第一次和伙伴躺在操场上仰望蓝天、白云和飞翔的鸟儿起,那是种多么安详的美啊!以前从未发现原来白云也会追逐着风的方向游动,像历史大发现般的激动兴奋。童年是紫色的,从第一次妈妈奖励我的棉花糖起,又考了一百分的兴奋,更有嘴巴对那紫色篷软棉花糖的渴望了,于是便学会了好好努力,只为博得棉花糖一尝。童年是多彩的,它包含的又岂是红、橙、黄、绿、青、蓝、紫可以概括的,那时的我们疯狂之后,大哭之后嬉戏之后,又如同新生的一样,无拘无束,乐观激昂……是的,最美的不是下雨天,是那与众不褪色的笑脸。童年的时光虽已离去,但儿时的岁月将会是我们此生永久的珍藏。650字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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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记忆黑夜笼罩着的不过是沉睡了的白昼。校园中沉睡的树叶下掩盖了时间刻下的痕迹。——题记我真的无法相信有一天我也会感叹起时间来。从刚进校园的那一刻起,我就没有在乎过时间的存在。它跑得再快。我也只是按照自己的步调走着。每个人都说惜时,可是我对于时间却完全没有感觉。把握一分一秒的时间与它赛跑,我从没尝试过。我讨厌时间“滴答”地响个不停,仿佛在诉说着一切都将过去,一切都已经过去了,只有我傻傻地抓着,不肯放手。我讨厌飞快转动的时间,是因为我喜欢活在回忆之中。回忆大多被占据的是美好而又甜蜜的时间,回忆总是在我需要的时候,静静地躺在抽屉里,成为我心情的日记。而时间带走的一切,只能被淡忘,只能被无情的遗弃在人海之中,任谁也找不回来。当北风呼啸着吹落摇弋在树枝上的树叶时,当电视中的人物踏在厚厚的积雪层中时,我明白时间已随风去,一切都真正过去了。我开始注意到时间是在这个初二的暑假,炎热的夏季灼烤着心情,终于初三毕业了。不知道这是第几批。但是对他们来说或许只是一个三年的过去吧!可是我却在墙上,玻璃窗中,课桌椅上,找到了时间留下的痕迹。看着那些尘封的记忆,我笑了。笑了过后,我哭了。因为我明白两年已经过去了,我的记忆却只是融化了空气,无色无味。是时间无情地带走了它们,没有给我留一丝杂质,我终于明白了时间的存在。看着电视中的SJ和TVXQ,两年后的他们已经改变了许多,而我却什么也没有改变。他们或许每天最大的敌人便是时间吧!总是觉得时间不够用,然而我却觉得绰绰有余。正如Mickey所演的一样《寻找丢弃的时间》,可是丢弃的时间真的寻得回吗?不然吧!我已经无力去寻找丢弃的时间,我现在所有的就是与现在和将有的时间赛跑了,最后回头再去寻找藏匿在3-5班的时间!650字 初三 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