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事重提
说起旧事重提这个题目,可是大有来头。乃是鲁迅在“朝花夕拾”前为他的散文集所决定的名号。在此邀请他来作为我这一篇回忆性小文的题目,一是想说明我的往事一样值得回忆,然后,无非是想烘托出艺术氛围。
小学时期,我并不是对写作情有“独钟”,只是秉承“全面发展,绝不偏科”的优良传统和母训而不得已而为之。结果自然与尖子生的称呼失衡,宏观全篇,可谓不可原谅,扭扭捏捏的字充斥全篇,师称“狗啃”。接着在一番耐心的咬文嚼字后,竟找不出一句像模像样的中国话,经常是“我被老师夸的一无是处。”
时间长了,才知道啥叫褒贬。大悟大彻后方知写作之难,炽热的虚荣心逼我走上了仿写的终南捷径。自此无论是获奖的,还是祖传秘籍的,只要沾染了小学生的字眼,就注定要“不拘一格降人才”正所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吗。
此处的仿写可是地道的“仿写”,明明觉得已稍加润色,却与原文一字不差。在这过程中,最对不起的便是我妈了,在仿写的文章里,伊人比实际年轻了十几岁,恐怕再小一岁,便顺理成章成了我姐了。
(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压根就错在了仿写我妈,否则我就受不了那一顿结结实实的骂,挨不了骂,我就不用在这里写什么朝花,什么夕拾,而直接就可以“放血”三味书屋。)
初一时遇到了一位啥子作文书都考究过的语文老师,加上老妈在打击下的威逼利诱,已无路可逃,在闭门面壁了一小时后终于决定自己独立习作。长达几年的仿写历程后的第一次意义上的习作,倒没有传说中得这般那般难,倒像是手到擒来,更谈不上“三天憋出四个字。”(抄写真的没有什么不好,我发现,现在我的写作底子不浅,并且思路也不错。)这篇文章在我惴惴不安的心情中的命运是受到了许多资深老师地认可,听说一位老师激动地体无完肤。还有一位同班的袍泽自觉的围着菜场跑了几圈。(不过那篇文章公认为没有什么个性化的东西。我理解,毕竟已有很长时间没有资格谈个性,泯灭了很久的自我了。)
在这次小小的自我后,感觉真的很不赖,好像呼进的第一口净净的空气,感到没有人可以再代表我,我是原版,这很有意思。我是说只要有意思,就要走下去。我不知道走下去的道是啥样,但我知道,我总是要走下去的,道总是要变化的。就像一个魔方在我手中不停的转啊转,最终将孕育的完美像花儿一样绽开。在一个奇妙的过程后一个奇妙的结果。
只要有意思,我就要走下去。
无题
梦里的玉兰开了吗
旧时的风
吹过你的额
我知道
你终不会遗忘
那些迎风而来的花香
在夜里
纷纷浮现的都是
不会凋零的
不会飘摇的
那个……
初初而见
月华里那张魂萦梦系的脸
云来了
云去了
如千山外曾经来来往往的誓言
还追
再追
哭了吗
若你哭了
我会藏起你的泪
不忍放开
只是一滴
淹没了整片的心事
梦里的玉兰开了吗
旧日的风
拂过你的脸
余香袅袅
你终不能知道
反反复复的是同一种忧伤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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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事重提在这个世界上,最疼我的人莫过于我的外公外婆。小时候,妈妈在宝鸡上班,我就在老家和外公外婆住在一起,我和他们的往事,不是只言片语就能讲完的。卖羊奶小时候,外婆家有几只羊,每天外婆都要向他们“要”来很多奶,一部分给我喝,一部分拿去卖,每次去村子东头卖羊奶时,我总要拉着外婆的手,走在坑坑洼洼的大泥地里,她总说我有大路不走偏走小路,不跌一次就不长记性,可我从没跌过,因为我总是被一只有力的大手紧紧的拉着,从不担心摔倒。每次卖完羊奶,外婆总会拿出钱带我去买好吃的,那时候棒棒糖是最常买的,我每次握着一根小小的糖,心里比吃了蜜都甜,外婆见我这样也特别的高兴。干农活每年暑假回老家,我可没少干活,尤其是下地的活。夏天太阳似乎烤熟了大地,即使是下午的时候走一步都烙脚!我和外公外婆,此时正手持大铁锄、头戴草帽,向田里走去。我们要除去杂草,让菜能好好的生长。对于那个时候的我,铁锄很重,他们俩教过我怎么拿锄头怎么锄地,现在的我已经干的和他们不相上下。他们干起活来总是很认真,而且很有默契,外公锄左边的地,外婆锄右边的地,我负责打下手,把没有锄干净的锄干净,其实这没什么可干的,因为他们俩每次都做的很好,我也就是跟着打个酱油。唱儿歌、入梦乡小时候总是外婆唱歌哄我睡,外公热羊奶给我喝。外婆哄我时总会唱许多我听不懂的歌,后来才知道这是她自己编的,虽然五音不全,可我却很爱听,它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声音,它有外婆对我浓浓的爱,而外公那杯纯纯的羊奶,促使我的梦永远那么美好。我轻轻地闭上眼睛,耳边还不时的传出唱歌的声音,梦里我梦见了我们三个人在田里快乐的干活……啊!那是比母爱还细腻的外婆的爱,比父爱还伟大的外公的爱!他们是我最爱的人,他们给了我一个有爱有快乐的童年,他们是我生命背后最温暖的一道光,照亮过去,温暖心头!7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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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事重提往事如烟,旧事重提,不知是乐是忧。泥鳅神功“叮叮叮”下课了,同学们纷纷拿出了自己的早餐,吃了起来。只见王硕亿狠吞虎咽地吃着,吃相实在不敢恭维,整个行为表现得很粗鲁,而且一副贪婪的样子。我慢斯条理地拿出面包,撕开袋子,剥下外面的纸,掰了一小块,细细品味了起来,可正当我要拿香肠时,柴源一下子就夺走了我的那根,不等我想明白,便夺路而去,我的双眼变暗了,又突然像闪电闪烁了一下亮光,又变得漆黑,接着燃起了不可名状的怒火。我一个箭步,钻出了座位向柴源跑去。柴源见我追来,便使用了大招——泥鳅神功,一个左拐两个右转,几下就把我甩没影了。不过嘛,上课时看你怎么办?不等上课,柴源就溜进教室。正好被我逮个正着,哈哈,看你那狼狈相!考试如此多“焦”上英语课喽!我从书包里抽出书本,拿出文具,做好了准备。英语老师也踏着铃声,大步走进了教室。环视一望,教室里立刻针落有声,老师开始上课了……过了半小时,老师漫不经心地说:“明天下午要进行英语月考,题有难度,回去认真复习”。说完就走了。我一听脸上露出惊恐的神色,两手似乎被烫着似的使劲搓着,我全身一震,肋边的肌肉一下变得僵硬,明显地抽搐起来。不明白为什么,可是我很恐惧,总觉得有个灾难就像蝙蝠似的在空中飞来飞去,随时都会落在我的头上。“唉!”我长叹了一口气:“考试如此多焦,引无数同学尽通宵。唐宗宋祖,不得不抄。一代天骄成吉思汗,也把白卷交。”生化武器那次,上美术课,老师一进门,就问:“大家作业多吗?”虽然作业不多但我们还是狡猾地说了一个宇:多!”开始写作业,这也许就是老师给我们的答复。我们欢呼了一小会,就开始写数学了。我们在作业的诱惑下,万马还是比较喑(万马其喑嘛)的,但总有几个人在那儿交头接耳。突然,一般臭味钻进了我的鼻孔,把我熏得喘不过气,最终只能撩起衣襟,捂住鼻子,向国防部报告:“有人企图用生化武器灭我们口,请求支援,请求支援。”可国防部连头都没抬一下……“铃铃铃”下课了,臭味也在我们玩时扬起的尘土中淡了、散了……这就是我们的多彩学习生活,它不仅为我们的学习添上了一道光,更为我们的人生添上了一道光。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本文内容生动丰富,语言新颖清爽,结构独特合理。9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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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事重提想想在晨曦中的花朵,那该是何等的娇嫩,再想想夕阳下的花朵,或许没有了清晨的美丽,但也是别有一番意境。《朝花夕拾》,我特别喜欢这本书的名字。其中,《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我再熟悉不过的一篇文章了。七年级学习这篇课文时,我真可谓拿出了一百分的精神。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还有鸣蝉、黄蜂、叫天子,至今都记忆犹新。美女蛇的故事,让我不禁也想起小时候外婆所讲的野人婆婆,说是晚上不睡觉的小孩子会招来野人婆婆,要吃小孩子的手指。如今再忆当时睡不着觉害怕的样子,甚是天真。同先生一样,我在冬天也总是渴盼下雪,一眼望去,无边无际的白色总能让我感到欢喜。与先生不一样的是,现在小伙伴多,拍雪人显得更为有趣,不过偶尔还是能看到有六七岁的小孩子拿着面包屑捕鸟。鲁迅到了三味书屋,便不能乱问问题了,这与现在是不同的。那时鲁迅的先生博学而又严厉,总是要求他们读书、对课,体现出封建教育对儿童思想的钳制。至于描绣像,我小时候也干过,只是没有像鲁迅先生一样坚持描一大本罢了。他们都说初中生有三怕,而里面最怕的就是周树人。可是就我而言,对于这位伟大的先生,我有的都是尊敬。他总是用最平淡的语言写出最真切的情感,我想这才叫会写文章吧。就算是讽刺“正人君子”的《狗·猫·鼠》,也引起了我的共鸣,对于弱小者,我们应该学会同情,而对于暴虐者,绝不能宽恕。而《阿长与山海经》中阿长,则让我想到了奶奶。在我的童年中,奶奶的形象几乎是与阿长一样的,善良、朴实,迷信得很,总是不放心我,唠唠叨叨,却又为我付出很多,愿意到处给我借西游记的小人书。《二十四孝图》也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脑海里不由浮现出小时候的晚上,妈妈把我抱在腿上,打开橙色的台灯,给我讲的那些孝敬长辈的故事。尽管那时还不懂,却也知道了孝道的重要。今天再回顾《二十四孝图》,发现有些行为确实太过残忍,封建孝道不懂得顾及晚辈的生死,让人倍感心寒。随着时间的流逝,我的童年也渐行渐远。合上《朝花夕拾》,心底涌出无限对儿时的向往。若时间可以重来,我绝不浪费曾经用来发呆任何一秒。不一样的人,不一样的环境,不一样的年代,却有一样的留恋,一样的快乐,一样纯真难以忘怀的童年。900字 初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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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事重提一个人没事的时候,总喜欢把自己湮没在回忆里。回忆里所占最多的,就是初中的生活了。上了高中的这半年,我常常问自己,为什么回忆占据了心中的许多空间,初中的三年在我的成长中到底意味着什么?而今天,当我重新站在初中的校园里时,终于明白,这里是让我懂得奋斗与追求,懂得伤害,懂得爱与珍惜的地方。每一个那一年从这里走出来的人都不会忘记,那整整一年的酸甜苦辣,喜乐悲欢。初三那年,我们搬进破败的主校楼,开始接受魔鬼式的训练:每个月只有3天放假,晚补疯狂地持续到十一点,间操时被关在教室里作题,连晚上吃饭也不放我们出校门……但生活却不是让人无聊得想自杀——虽然被压迫着,却也乐在其中。每天最期盼的就是晚上吃饭的半个小时,我们这群不安分的家伙最如鱼得水:听着S的调侃,抢别人碗里的美味,看着Q一只手拿筷子另一只手奋笔疾书,有时也压低声音,谈论心中的不平事,日子就这样从指尖一天天流淌而过。那一年里,时间因为中考的存在变得沉重,但是年轻的心却从没低沉过。最后的日子里,L与F开始谈恋爱,最后的日子里,B和J定下“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誓言……那最后的日子,是三年中最紧张,最成熟,也最精彩,最美丽的时刻,而这样的岁月,也许今后再也不会有了。我感激初中的三年,这三年里,我认清了自己的实力,找到了自信;这三年里,生活成熟了我的心智和情感。我知道了什么是拼搏,什么是竞争。我用披星戴月流下的汗水打拼出自己的地位和成就,用浸着一切情感的泪水打拼出属于自己的生活和天下。我还记得当我站在第一的位置上时,回想倍受蔑视与鄙夷的小学六年,那种感觉,恍如隔世。那三年里,我开始认识生活,感受周围的世界,我找到了真正的朋友,得到了最深厚的友谊。那些疼惜我、爱护我、陪伴我的朋友,在我的生活里扮演着天使的角色,教会我如何爱我爱的人和接受爱我的人给我的爱,在别人和自己的情感世界里,看着他们彼此相爱,彼此伤害,在这之中逐渐成长。此刻,我又站在这片土地上,回忆着旧日的心情,往事历历在目。经历了那许多的风雨之后,从这里走出来。现在,我觉得我已经站在了一个更高的位置上,俯瞰着今天这里所有的一切——包括那些老师和领导。也许这就是我的资历,一个高中生面对初中的资历吧。忽然又有些往事不堪回首的感觉,也许,旧事本就不该重提吧!9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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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读后感夜晚寂静如水,我推开窗,晚风吹拂着我的面颊,让我感受到一丝凉意。书桌上的台灯泛着橙黄色的光芒,在灯光的照射下,桌上的那本书显得熠熠生辉,格外耀眼。我的脑海仿佛是一台放映机,闪过一幕幕的故事片段,伴着微风,我开始细细回味。这是一部充满着童真与忧伤的小说,看完之后使人的内心情感格外细腻。在作者林海音的笔下,《城南旧事》所描写的那些记忆深处的景和人是那么的令人难忘。文中以小女孩英子的视角给我们讲述了她童年时期在城南的童年生活以及描写了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主人公英子是一个活泼可爱、天真善良的小女孩,她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在这个小胡同的惠安馆里住着一个“疯女人”秀贞,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我喜欢这个女人,长长的睫毛下面一双大大的眼睛,给我一种很秀气的感觉。当我知道英子的好朋友妞妞就是秀贞的女儿时,在那一瞬间,我感觉自己仿佛进入了那时的城南,那时的胡同,看到了那时的秀贞与妞妞,那是怎样的情景啊!她们喜极而泣,她们相拥在一起,她们互相感受彼此的温暖......然而,这对母女的团聚却是短暂的,现实总是很残酷,这对可怜母女丧命于火车底下。经历了这件事后,父母为了让英子忘记这件事情,搬到了卷帘子胡同。斜对面的房屋那里荒无人烟,蓬蒿长的比英子还高,在这里,英子遇到了为供弟弟上学而做小偷的哥哥。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来了,英子和弟弟妹妹在宋妈的照顾下健康长大,但生活的摧残令宋妈心如死灰,在一个清晨,她离开了英子一家。英子爸爸身体一日不如一日,终于住院了,之后再也没有起来过。文章中令我最难受的那一幕就是英子看着院子里的夹竹桃,对自己说,“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再也不是小孩子。”“虽然,这些人都随着我长大没了影子了,是跟着我的童年也一块去了吗?”看到这我鼻子一酸,小时候多么新奇这个世界,有很多的奇思妙想,爱抬头看天看太阳,好多懵里懵懂,却从不迷茫。英子一直都用她那幼小而赤诚的心对待周遭的人和事物,这段懵懂而美好的童年生活被林海音奶奶用这种方式记录了下来。《城南旧事》满怀着怀旧的色彩,似一部纯美精致的散文式电影,拥有一种委婉的诗意,一片宁静的意境;近乎一幅素颜、淡泊、简约的中国水墨画,满含人间烟火味,却无半分名利心。900字 初三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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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旧事北平的冬天雪很大,天暗得让人害怕,地上的雪在黑暗中闪闪发亮,巷子里寂静无声,只有王宅门口的两个红灯笼隐隐亮着,微暗的红光,映得巷子更深、天更黑了。对面的咸亨酒馆银装素裹,里面一改往日的嘈杂,显得非常冷清。咸亨酒馆老板刘三爷也算个慈善人,有钱有势,只是个老光棍儿。老头子六十多了,还满面红光,精神不错,一身漂亮的马褂,外套一件夹衣,非常暖和,腰佩一块玉,据他自己吹嘘那是明太祖朱元璋戴过的,连他抽的烟斗都说是打皇宫里流落出来的。忽的一股冷风,刘三爷不禁打了个冷颤,抬头见门帘一掀,进来一个壮实的年轻人,穿着一身泛黄的背心,上面全是冰冷的雪。是街口卖菜的小马。街上五花八门的摊子早已被暴风雪吹跑了,小马也不例外,一整天都没出摊,闲着没收成也没舍得吃饭。“你今天的嚼食又没了,干脆我你请一碟花生吧!”小马巴结地朝刘三爷笑着,假意推辞一番,就开始享受了。小马每天在巷子口卖菜路之余,还不失时机顺便拿几个煤回去烧。王宅里的张妈托小马帮,在穷人中算是个幸运儿。酒馆对面王家门口总要堆些煤,人们行她照看,一个月也给个十几个铜子。巷子的拐角有个电影院,拉包月的车夫送主人上电影院后,都不约而同地聚在酒馆,人多忙不过来时,刘三爷就叫小马临时搭把手,在刘三爷和张妈之间,小马一个月也能赚个块二八毛的。时间长了,刘三爷喜欢小马憨厚勤快,晚上干脆就让小马在酒馆厨房借宿,一来省了雇人下夜的钱,二来也给小马个人情。小马年轻力壮,有抱负,他,一直想攒点钱在刘三爷的酒馆入股,刘三爷没儿子,有次喝醉,对身旁的小马含糊地说:“你这个小伙子不错,我没儿子,赶明儿认你。等我死了,你就能继承这个酒馆。不过你先入股,省的说不定有些大股东会谋我的酒馆。交给你,我放心!”卖菜这活儿也不容易,巡逻队就是大敌。新人卖菜更不容易,如果不是“刺儿头”很少有人能挣到钱。岁数大点的就聪明些,把钱藏在堆积如山的菜中,大兵一来,提前便从衣袋里取出准备好的几个小钱,赔着笑脸打发走。年长者更有经验了,把钱藏在鞋底里,一个子儿不给,那些人只得咒骂两句,愤愤离开了。有些卖菜的新手横点儿,跟大兵吵起来,摊子必定会被掀了。小马不横,也没太多经验,“小子,有钱吗,给老爷点儿!”小马立刻傻笑起来,拍拍有些泛黄的背心,从肥大的黑面裤里拿出一个子儿,恭敬地递给大兵:“刚赚的,就这么多了,老总。”看他们走远了,估摸着听不见了才咬牙切齿地骂了一句:“土匪!”天气不好,酒馆没生意,早早打炀,晚上,小马躺在铺盖上计算着:“一百元一股,每月省个两三块钱,要三年的时间。”他咬了咬牙,“酒馆生意好,要能入上一股,有了年例,就不用起早贪黑了,这么多年从牙缝里攒出来的不就是为了这个吗?他下了决心,倒头就睡着了。1000字 六年级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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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旧事那是我刚好念四年级的时候,妈妈叫来在城里念大学的舅舅,让他带我去乡下,到外祖母家去过暑假。外祖母家居住的村子周围有四个大水塘,其中最美的一个便是村东北的野荷塘,塘中长满了荷花。又有人叫它月牙泡,因为它的形状像月牙。月朗风清的夜晚,舅舅领我去那塘边散步。来到塘边,只见满塘浮光跃金,如繁星闪烁。塘四周的树木在微光下形成一围黑绿。整个月牙恰似一弯晶莹的新月嵌在田野上。白天,塘面在阳光下泛着绿光,在微风中漾着绿浪。绿叶中点缀着许多粉红的荷苞和荷花,娇嫩而洁净的荷花颤动着,像披着青纱跳舞的少女。塘面上有块白水,荷叶在白水边形成一条弯曲的边缘线。我和村里的伙伴们经常来到这块白水边,在几株垂柳下脱光了衣服,走过一段湿润的沙地,跳入清澈的水中。恬静的墙面便响起一片喧闹声,一条条“黑泥鳅”在水中钻来钻去,水流像母亲柔和的手,轻轻地抚摸着我们,我们像荡在摇篮中。有时,我们排成整齐的横队,有人发一声喊,只听得“扑通通”、“扑通通”,像哪个鼓队乱了套似的一阵乱响,身后翻着大菊花似的浪。这就是我们常玩的“狗刨比赛”。“刨”到岸边,人人都气喘吁吁,仰面倒在柔软的沙滩上。太阳热烘烘的,晒得我们昏昏欲睡,驾云似的。有时,我们分成两队,相互击水。那情景更是闹得慌。急速的水线向对方射去,又从对方射来,水线交射在一起,撞击出点点白珠,腾起,落下。“哗哗”的撩水声,“呀呀”的叫喊声,乱糟糟响成一片。塘边树上的鸟也被骇得停止了鸣叫。两条战线越逼越近,最后混成一团。搞不清谁和谁是一队的啦,只是闭着眼,嘴里“扑扑”地吐着,使劲往外击水。当我们互相扭在一起时,便停止了击水,哈哈大笑起来。然而,无论怎样闹,决不能超越那道荷叶形成的绿色边缘线。线那边水深,还有些杂草,小朋友都怕。可是,我却根本没把这些警告主在心上。我一个城里的孩子,见识比他们多多啦,我才不怕呢!刚学会几下“狗刨”时,我觉得有了水中自卫的本事,就满不在乎冲破了那道绿线,到了荷花丛中。该城里的人向乡下人炫耀了,我想站立起来,再向小朋友骄傲地喊上一声:“你们看!”可是这壮举刚开头,水便一下子没了我的头顶。顿时,一种不可名状的恐惧感紧紧地攫住了我。我挣扎出水面,凄厉地嚎起来:“救命啊……”“咕噜”,一口水进了肚。我晕头转向地一个劲往上挺,每次冒头只能喊“救……”,便“咕噜”喝一口水。我双脚够不着底,身子像铅块般地往下坠,只觉得眼前金花乱冒,耳朵里嗡嗡作响,脑袋胀得几乎要炸,水还一个劲往嘴里涌。突然,我觉得有人抓住了我的手腕,接着一股力把我拉出来。原来,小伙伴们在水中排成一队,手拉手铁链般将我拖到岸上。我吓得哇哇大哭,一个劲呕水。他们却围着我哈哈大笑,这下,他们可逮着机会嘲笑我这傲气十足的城市小少爷了。然而,那笑声是多么憨直纯朴啊!我一直留恋那笑声。如今,我的孩子已经上学了,往事也忘了许多,可是,那荷塘却同天上的月牙一样,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我怀念那荷塘,在那里我认识了大自然和谐的美和人纯朴的美。1000字 六年级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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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城南旧事》有感没有打开书,就被书的封面深深吸引:黑色的仿古封面上,隐约透着作者的手稿。下方是文作者林海音和图作者关维兴,中间是书名《城南旧事》,最上方则是一幅画,灰暗的天空,朦胧的古楼,长长的驼队,使人陷入无边的遐想.......翻开第一章《冬阳童年骆驼队》,我就立刻被小主人公英子的单纯、可爱、无邪深深吸引:“这是在冬阳下,背上背着煤袋的驼队经过英子家门口。英子的爸爸与人谈价钱,英子就蹲下来,仰着小脸,观察骆驼吃草,自己的牙齿也动起来,她想;‘骆驼带铃铛,一定是为了消磨寂寞的时间,增加一些行路的情趣呢!'”好天真、可爱的想法!读到这儿,我仿佛被一股魔力吸引进了故事:站在冬阳下,看骆驼吃草......忽然,我仿佛明白;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复返,在冬阳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也一去不还......我仿佛看见,作者默默地想,慢慢地写,使心灵童年永存;我仿佛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悦耳悠扬的铃声......我自己的那些“傻事”也浮现眼前:3岁半那年,我还不懂事,不知道小鸡如何出世,就偷偷拿了一只生鸡蛋,放在衣服里,趴在床上一上午。爸爸妈妈不知道原委,就要抱我去医院,这时,鸡蛋被我不小心挤碎了,蛋清流了一床。的确,幼儿时的傻事,现在的我是再也不会做了,可这一切,却都历历在目,我也要把这些事,记录下来......450字 六年级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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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陌生哥哥的一封信(城南旧事)亲爱的哥哥:您好!好久不见,近来安好?倒是北京的天儿,却愈来愈冷了,这段时间里可照顾好了自己?我亲爱的哥哥,你是否还记得我们所许下的约定?我会等你,和你一起看海去。那年,我刚搬了新家。新的归家,新的朋友,还有那个陌生的你。唐突闯入草丛的我,就这么遇见了在那“出恭”的你,你的样子却是多么滑稽,厚厚的嘴唇与我高兴地谈天,坚毅的脸颊尽扬起灿烂的笑颜,你还说你要给我讲故事,我可高兴了,我最爱听故事。那天,有着一轮耀眼的烈阳,通体金黄,洒下一片辉煌。我,又遇见了你。你说,你供养着成绩好的弟弟,将来长大,要将他捧出国去,你可是个老好人啦!我可不懂,好人坏人可不都是一个样儿吗?你说,等我们送你弟弟出国去,就可以看见那蔚蓝的大海啦,我可高兴了,我最爱美丽的大海。那阵阴沉的雨后,我又找到了你,你的闷闷不乐,却尽收我眼底。你说,你在这里可呆不久啦,便送了我一串你的佛珠,再让我离去。我守着着串佛珠,这是我们的友谊。几天过去,我却听到贼落网的消息,我看到了那个油布包袱,我还看到了你。那个与你一样和气的草帽,正牢牢抓住这你,耀眼的神气刺痛了我的心,他们说,是我说出了你。我的哥哥,我亲爱的哥哥,近来安好?我不知你是否还怨我,我不知你是否还厌我,但我一定会等,等你找我,然后再看海去,我们一起看海去。450字 初二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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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风沙的日子里人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更不可能事事顺心,所以,我们要接受生活所给予的一切。无论是荆棘、坎坷、有风沙的小路,还是平坦、宽阔的大道,我们都要学会接受。不知不觉的,我已在人世间度过了十五个春秋,一路上,有欢笑,有悲伤,有风平浪静,也有遍地风沙。记忆中,印象最深的还是那边的的风沙。记得刚刚迈入中学的第一步就是军训,一个人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和一群陌生的人生活七天。那事,我还很小,十三岁,不懂得怎样和别人相处,所以,我只是孤独无助的依靠自己。但我那时,不知从哪来了一股劲,竟自己主动和别人交流,连我都为自己的勇气吓了一跳,从那以后,我不子害怕陌生,只是慢慢接受了他。我想,这应该是风沙的力量吧!一个人,如果不经历风吹雨打,怎能成为一个强人呢?勇气和沟通只是我在风沙中学到的其中一些,接下来还有,坚持、忍受。严厉的军训开始了,站军姿、跑步的一系列的训练向我砸来。记得在军训的第一天晚上就有同学被家长接了回去,但我没有,我是一一的接受了,一次次的在太阳下暴晒,一次次的被汗水湿透衣服而我,并没有服输,只是默默的忍受、坚持。军训虽然很苦,很累,但在其中,我学到了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我觉得很欣慰。在生活中,有风雨,就会有彩虹,有付出,就会有收获,不管是什么,我们都要接受并要好好对待,因为风沙比平坦更容易使人成功。接受吧,接受每一次的风沙,你会比别人更家成功。石家庄市第五十四中学初三张玉珊本文系本站用户原创文章,未经允许禁止转载!6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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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旧事寂寞的小城,哪怕四月的春光是多么温暖,也弥补不了心中的那个身影的淡去……——题记“嘟嘟!嘟……”不知从何时开始,楼下小公园里总会传来几声清脆的口琴声,乘着风儿,拂过耳畔。也是从那时候开始,家里的鸟儿就经常在外玩耍而忘了回家。“你也喜欢吗?如果说你是人类的话,那我们肯定会成为志趣相投的好姐妹。”我逗弄着鸟儿的绒毛。在一个偶然的午后,我遇见了那个女孩:她的头发在风中飘扬,丝滑而又柔顺。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穿着俏皮可爱的裙裤。她手中的口琴在嘟嘟嘟地响,天空中有鸟儿在飞翔。但在小城中四月的春光下,我们才真正认识。“嘿,你知道吗?我们班来了个转学生。”隔壁班的“死党”把她拉了过来,跟我说。“你是那个成天在公园里吹口琴的那个女孩?”我说。“你是成天在那里听我的……同学?”她说,“这也太巧了吧!”“你们两个认识?”在一旁的同学是一脸茫然。渐渐地,在与她的相处中,我们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她很开朗,也格外热情。最开心的时候莫过于和她在一起的周末,在周末,她都会拉着我的手,去各种地方逛。晚上行走在灯红酒绿的小街上,早上则是合伙去其中一个人的家中“串门”。“看!这个挂在我的手机上怎么样?”她提起一个动漫人物的挂件,问我。“可以的,这种可爱的形象挺适合你的。”“嗯,这个糖葫芦好好吃!”“你吃得满嘴都是了!”“我想再去买一碗瘦肉丸,但没钱了的样子……”“别吃啦,再吃变胖了就不好看了。”“求你了啦!”“真受不了你……”“哈哈哈……”“打扰啦。”“快请进!”“那个歌手新发的专辑,你去听了吗?”“听了呀,我很喜欢那个系列的。”“……”我可以说,与她在的每一天都是快乐的。直到初一前的那个暑假,她哭着打电话给我说,她又要走了,她要去一个更大的城市去了,可能再也不会回来了。泪水洇湿了我的眼眶,我心里有很多话想对她说,不知怎的,一时竟说不出话来。挂了电话,就像挂了彼此之间的一切联络。时间像一把无情的刽子手,把我们俩之间的“线”剪断了。从此,原本平静的小城像是死寂一般了。她,突然地走进了我的生活,又突然走出了我的生活。每天迎来的,只有那听不见一点儿声音的题海;而音乐,也只是成为了双休日才能够听见的享受;我的鸟儿,也静静地呆在笼子里。生活仿佛已经回归了它该有的样子,但一切都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又是一年四月春光,只是,小城中,再也没有了她的身影。9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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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读后感在假期中我看完了《城南旧事》这本书。这本书带我走进了几十年前的老北京。我仿佛在老北京的胡同里看见了各种小玩意儿、小吃、滚铁环和冰糖葫芦,看着看着,这些故事仿佛与我融为了一体!《城南旧事》讲述的是林海音童年的故事,故事内容丰富精彩,通过写她童年时期的亲身经历与感受,表达了林海音对家乡的怀念。童年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她和一个思念恋人、想念孩子成痴、时而清醒时而糊涂的普通女人—— 秀贞成为了好朋友。幼小的英子虽不知道一诺千金的含义,却做着一诺千金的事情,她答应你帮秀珍寻找小桂子,最后又帮助母女相认。可是当秀贞带女儿去寻找恋人时,横祸飞来,母女二人在凄凉的风雨中倒下了。事后又遇到了小偷不是小偷,只是一个被生活所迫,为供弟弟上学而误入歧途的男人。英子和那个男人在荒草丛里互相讲着经历和感受,并和他约定“我们一起看海去”。可是,自己无意间的一个举动给那个男人带来了牢狱之灾。当他被警察押着走过英子身边时,英子躲进门里,很想哭,心里很难过,很后悔,又一个朋友离开了她。离别是我们一生中注定要经历的感伤。一天,英子家里突然来了一个叫“兰姨娘”的人,她干净、利落,英子非常喜欢她。她的到来给全家增添了欢乐,却也打乱了英子家平静的生活。英子隐隐感到一种来自成年人世界的不安,英子为了妈妈,进行了一场艰巨的家庭保卫战。后来,在英子的撮合下,兰姨娘和德先叔走到了一起。他们双双离开了北京去了天津,英子家从此又恢复了平静。因为失去了两个孩子,为了再生个孩子,有个精神寄托,宋妈做着丈夫“黄板儿牙”的毛驴离开了。英子终于小学毕业了,并且如爸爸的期望一样,作为学生代表上台领取毕业证书。 但是爸爸已得了重病,在医院里没办法参加英子的毕业典礼。英子拿着毕业证书回到家时,才知道爸爸已经去世了。看着还在争抢玩具的弟弟妹妹,英子感到了自己肩膀上的责任。满院的花儿凋零之时,让英子意识到了自己骤然间长大了。建立下深厚感情的人,一个个无可奈何的从身边离开,在岁月的步影中消失。英子在一次次离别中长大,带着种种疑惑告别童年。悲欢离合总无情,那些懵懂无知的岁月,留在心,变成了此生无法淡去的印迹。欢乐是人生的驿站,痛苦是生命航程。“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世事无常,我们只好把离别的悲伤折叠成记忆的小船,任其飘荡在思念的海洋上……9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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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读后感城南旧事冬日的阳光在冷风中模棱着泛白,轻轻合上手中的书,却似有一只大手蓦地擢住了我的心。尽管欢喜透过悲伤向我聚拢,可一种久违的陌生慢慢在心底蔓延。曾经的美好与爸爸去世的悲痛在英子的眼中落幕,这本书没有沉重的语言,没有铿锵的字句,只是用一个孩子的比笔触去描绘一个早已老去的时代。与朋友在一起简单的快乐,去追寻海与天的区别,看着自己身边一个个亲人的离去,然后发现自己已经在成长了。它缩影了最经典也最平凡的属于这个人间五味陈杂的千姿百态。真好,我在心里默默地想。曾几何时,我也会像书中的英子一般分不清人的好坏,抱怨一下自己生活的烦恼,以最单纯的思考然后得出一个最简单的答案。可是,所有的人在成长,一转眼的时间都可以使你的生活坏境翻天覆地。就像文中那个薄命妞儿,没有亲爹亲妈,被迫唱戏卖艺,在找到亲妈后却和亲妈一起遇难后,就永远消失在英子的生命中。这是一个悲哀的变数,一个贫穷的年代。一个在苦难中成长的时代。它不是最好的,它充满无奈的离别,因为在那个时代的生活,水深火热,除了目送一场又一场悲伤却不得不走的离别,除了看着秀珍在那个时代被丑陋世俗逼成人们口中的“疯子”,看着苦命的妞儿和她一起消逝,别无选择。但我们不能怨,不要憎恨你出生的年代,永远别忘了让你保持笑容的坚强。或许生活所迫,或许阳光被冷风蚀了骨,或许你是被逼着在成长,或许这个时代贫穷复杂没有人性,但我们一定要知道,这个世界虽然没有永恒的人,没有永恒的事和物,但会有永恒的纯真与阳光,它们的温度是永恒的。或许你还在痛苦与于生命中某个人的消失,或许你还在痛斥你所处的时代荒谬,但一个人的消失只是为了下个人到来空出位置,而每一个人所处的时代都不可重复,它铸就你的人生和灵魂。可就在如花般的年龄,我们开始抱怨了,为小小的纠葛委屈了,因为一个不顺心大发小脾气。仇视班级里老管你的班委,可恶天天唠叨说你的老师,厌烦不放心你事事追究的家长。可又有什么权利这样?我们很健康这个世界,公正在,亲情在,友爱在,没有偏袒;这个班级,温暖在,人心在,单纯在,没有抛弃。那还要怎样更好的时代?所以别再悲伤于那些随着长大而没有了影子的人了,也别再迷茫于你丢失的童年了,属于小英子那个杂乱贫穷的时代已经过去,而属于我们最好的时代正在到来,所以我们没有理由不努力去创造一个最好的时代。9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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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读后感静静地坐在窗前,一缕阳光洒在旁边的书柜上,我站起身来,找到了久违的《城南旧事》,轻轻拂去表面的灰尘,沉浸在了书的海洋中……匆匆翻了一遍,就记起了这本书的内容。那一件件趣事、一句句话语无不深深地打动着我:《惠安馆》中,英子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疯癫癫而感到畏惧,嫌弃,还绞尽脑汁,想尽一切办法帮助秀贞和妞儿母女相认,她善良、单纯、富有同情心的本质,早已在我的心中生根发芽;《我们看海去》中,英子蹲在草丛中与小偷真挚的约定,再一次展现了她的淳朴与童真;《兰姨娘》中,聪明机智的英子为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带给了她们母女快乐,同时也减少了她们的烦恼;《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这是最后一章,也是英子痛苦至极的一件事情——爸爸因得肺病去世了。又一次的离别,但这一次却是生离死别,让英子无比的悲痛、惆怅、刻骨铭心。那一瞬间,英子长大了,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离别的洗礼,她读懂了人生,也就此告别了童年,走向成熟,走向社会,走向生活。这本书让我感触最深,印象最深的是,英子和宋妈分别时的凄凉景象:英子坐在洋车上,不停地回头望着骑着小毛驴的宋妈,直到宋妈的背影消失在英子的视线中。这幅画面好像就在我眼前,听着窗外的树叶沙沙作响,仿佛听见了英子的哭泣,心中不禁激起了一层波浪。与英子的童年相比,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没有那么多催人泪下的情节,也没有那么多离别,但是英子的童年却过得分外精彩,具有戏剧性,又非常真实淳朴,也非常淡泊温馨。英子的童年之所以精彩动人,是因为她有一颗单纯洁净的心灵,正是因为她有了这一颗心,她的童年才有无限的快乐。可以这样说,英子的思想像金子一样闪光,像水晶一样纯洁,像牡丹一样鲜艳……而我们再想一下如今的我们,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早已被网络控制。随着科技的发展,我们的世界越来越复杂,如今的童年与英子那时的童年已截然不同,孩子们似乎是在一个虚拟的世界中享受快乐。现在仍在童年中的每一个小伙伴,我们何尝不走出虚拟的世界,好好享受、好好珍惜这眼前仅有的美好时光呢?要知道,时光一去不复返,童年亦是如此。童年是一个万花筒,绽放着绚丽多彩的光芒;童年是一个百味瓶,装满了酸甜苦辣各种滋味。我们正值充满活力与激情的青春,让我们迈开脚步,向美好的未来大步走去……9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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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观后感总觉着自己不是个喜欢回忆往事的人,没有保留记忆的习惯,也没有儿时的老友可以叙旧,况且,有知觉的岁月何其得少,老停留在回忆里,作什么?直到看了《城南旧事》。总觉着混沌中的童年,没有门前澄澈的小溪,没有月夜篱下的蛙声,没有夏日老槐树的荫蔽,甚至没有呼朋引伴采蝶去,应该是忘却了吧!直到看了《城南旧事》。觉着忘却的东西,觉着忘却的那些人那些事,却原来一直潜藏在心的某个角落里,此刻竟像潮水一般慢慢涌来。觉着了无印象的童年,觉着早已消褪殆尽的那些童年玩伴的脸,此刻竟又鲜活起来,仿佛就在眼前。其实每个人记性都一样好,只是芸芸如我们,总是不经意间失落了那把钥匙,无从开启罢了。庆幸有《城南旧事》。一个孩子的眼眸,纯净得容不下任何尘埃,给这世界蒙上一层梦幻般的明朗。人世的挣扎与苦痛,在孩子的眼里滤去了浮世悲欢,还原成生命本来的模样。疯子也好,贼也好,贫穷也好,富庶也好,在孩子的眼里,丝毫不带有任何人间烙印,她的眼里只有生命本身。孩子的眼神,是非人间的。不禁觉得好笑,我们苦苦纠结的有关人本的思考,其实早有答案,因为人人生来就有一副纯净的眼眸,只是我们听任它一天天蒙尘而锈蚀了。悲哀么?有点,亦不尽然。敏感如孩子,我们又何以沉浮在这世上?麻木与世故是成长的代价,少有人能逃离这样的宿命,何况大多数是欣欣然的。看《城南旧事》的时候,我一直在惊异:作者和编者何以能葆有这样清澈的眼眸,让年轻如我亦觉出自己的衰老?他们在现实中是否也这般率真,压抑或戴着面具?孩子般率真的人,多是不入世而短寿的,尽管其中的一部分发出过耀眼的光芒。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童年的回忆大多是片段,因为不懂人世离合,因为无力探究世事纷扰,只能听任一切随缘而来,又随风而去。仔细想想,又有几个童年玩伴可以交代明了他们的今昔。这样的别离,比起成年之后,犹更痛切,因为多数只能留作一生的回忆。看《城南旧事》,心头漾起一丝丝的温暖,因为已经很少看见这样精致的东西,这样的不疾不徐,温厚淳和,这样的纯净淡泊,弥久恒馨,这样的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心。看《城南旧事》吧,如果你累了,倦了,想念母亲的怀抱了。你想要的,她会给你。如果你愿意,还可以做一个有关童年的玫瑰色的梦。梦犹酣畅,人已远离。900字 四年级 状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