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马征程
顾家有女初长成
【大南元年公元570年年号:武成】
长安城烟雨朦胧,街上行人皆行色匆匆,女子的油墨伞涌动着一丝墨香的情意。雾气氤氲,天空刷白了鬓角,投射在文苑街的一座古宅的门楣上。
那古宅的门前“顾家”两字熠熠生辉,灼伤着来往行人的眼睑。
顾家的势力在长安城可谓声势浩大,传言在司徒迁统治时期,政局混乱,百姓民不聊生。官吏榨取百姓的利益也是司空见惯,
而司徒迁此人生性暴戾,称帝后诛杀朝中贤明之臣,让长安城陷入前所未有的政治混乱局面。那时江湖上人人称道顾家有一英雄,人称顾家公的顾庭渊,此人自成一派,名为顾氏德诺。顾庭渊此人为人正直,秉性公正。心之所向,皆为民。
后顾庭渊在江湖人人皆知,他的公正不阿自也传入了司徒迁耳中。
司徒迁念在顾家势力庞大,江湖黑白两道皆敬重顾庭渊,故先同顾庭渊交涉,
而顾庭渊回司徒迁两字:“不见。”司徒迁恼羞成怒却又无济于事,司徒迁登门再访,顾庭渊回:“送客。”一代君王竟被一介布衣轻视,司徒迁心中的愤怒此刻堆积到了顶点。
三个月后,顾家满门抄斩,无一生还。
仅在顾家满门被诛的一个月后,江湖上的洛桑一族联合各路英雄,因司徒迁治国无方,民心尽输,故洛桑一组合力诛杀了司徒迁,也就是当时的广陵帝。
大南元年,公元570年,武成元年,广陵帝被诛。
后有广陵帝的嫡子司璐光接掌朝政,司璐光天性优柔寡断,明则为帝,实则无权。朝政依旧动乱,政治风雨飘零。
百姓不再给予希望,渐渐地顾氏一族淡出了人们的视野。
当年风光无限,威震江湖的顾氏一族就此被埋没。
相传顾庭渊与其妻育有三男两女,皆被广陵帝诛杀,唯有长子顾竹乾得以存活,但不知所踪,因此司璐光在朝政上肆无忌惮,无人可对其构成威胁。
只是人们都难以想象,十年后,顾氏一族会再度降临凡世,并且权倾朝野......
“竹乾啊,你说咱们的孩子将来出世后取个什么名字好啊?”那女子与顾竹乾并排站在山野之间,昔日的顾竹乾竟会隐居山野,不理世事,然而灭门之仇,他是一定会报的。
夫人玉荷已与他有了孩子,他仿佛可以看到顾家重新振兴的希望。岁月在这个当年不明世事的少年面颊上镌刻了痕迹,光阴见证了这个少年注定不平凡的一生。
“玉荷啊,若孩子是女孩,就随你的愿望,唤作筱漫,而且我顾竹乾一定不会让她卷入仇恨之中,他广陵帝欠我们顾家的,我顾竹乾自会找他讨一个公道;倘若孩子是男孩,就唤作顾天立,我希望他可以支撑我们顾家今后的兴旺昌盛。”
后来,顾家得两子一女,长女顾筱漫,长子顾天立,而另一个小儿顾璇真却夭折了。
虽然顾氏夫妇沉浸在失去小儿顾璇真的悲伤里,却依旧在顾筱漫与顾天立身上给予了无限希望。
顾筱漫比顾天立长两岁,顾筱漫出世的那日,正是嫣红柳绿的春季,她降生的那一刻,门前的桃花树忽然绽放了娇嫩欲滴的花朵,让顾氏夫妇欣喜不已。
而顾天立降生时却是寒梅绽放的冬季,出世时,远山上一片红梅傲然绽放在白皑皑的雪中。
“果然上天不负我顾家,我顾家必重新开创盛世!”顾竹乾仰天长啸,仿佛此刻他见证了人生的意义。
大南元年,公元585年,司璐光被暗杀在寝宫。
没有人知道,那是顾氏一族的荣耀回归。
后来在15年后的某一天,顾家古宅尘封的大门终于被开启,仿佛宣告顾氏时代的到来,而百姓们无一不欣喜若狂,全城欢呼,庆祝结束了司氏一族的昏庸统治。
大南元年,公元585年,顾竹乾称帝,国号龙纪。自封为昭荣帝,举国同欢,共庆崭新时代的到来。
那一年,顾筱漫七岁,而顾天立仅有五岁。
多年后,顾筱漫再度回忆起那天,叹惋道:“那是我顾筱漫一生中最快乐,最风光的一天。只可叹岁月无情,回不去的韶华锦年啊!”
顾筱漫从小很聪慧,自幼便是才识过人,而容貌更是宛如天成。身着淡粉衣裙,长及曳地,细腰以云带约束,更显出不盈一握,发间一支七宝珊瑚簪,映得面若芙蓉。面容艳丽无比,一双凤眼天成,却又凛然生威,一头青丝梳成华髻,繁丽雍容,那小指大小的明珠,莹亮如雪,星星点点在发间闪烁。
而当年的教书先生,更是对顾筱漫的才情佩服不已。
顾筱漫七岁那年便写下诗篇《天际》:
日出一点红,雨落万般蓝。
乌云朝霞散,空余一片天。
忆春去秋来,看时光境迁。
梦之遥望处?永恒天际年。
诗篇篇幅虽短小,却句句精炼而完整。
于是有传言道:“顾家有女初长成,才情容貌世无双。”
而顾家百年的血海深仇,却在这一天开始逐渐显露......
初三:王偌然
我家的小猫
我家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白猫,它浑身都是雪白雪白的,没有一点儿瑕疵,所以我帮它取了一个适合它的名字——雪儿。它的身体胖胖的,不仔细看还真像一个小小的白色绒球。雪儿的眼睛小小的,还是青色的,异常可爱,就像一颗青色的宝石,夜晚好像还会发光呢。它的尾巴很长,真像一根白色的冰棒啊!
记得有一次,妈妈说小猫从高处掉下来不会摔着,并且安全地落在地上!我不信,做了一个大胆的实验。我让爸爸帮我把小猫抱到高高的桌子上,因为我不够高,然后我拿来一点猫饲料放在地上吸引小猫。不一会儿,小猫注意到了美食,它马上跳了下来,我那好奇的眼睛紧紧地盯着小猫,啊,奇迹出现了,小猫真的稳稳地落到了地上。我不懂,为什么小猫不会摔到呢?
我带着疑问去问爸爸,爸爸说:“猫是一种善于攀爬与跳跃的动物,它的身体内每种器官平衡功能比一般的动物要完善。当猫从高处摔下来时,它可以把不平衡的身体做一个调整,使身体非常迅速地恢复平衡。所以当它从高处落下时,身体失去平衡,它的眼睛就会察觉到,与此同时,内耳的平衡器官也能很快地感应到了,由大脑分布到内耳的前庭神经支马上把这种感觉‘告诉’延脑,延脑就会及时把获得的‘消息’一方面向上报告给‘司令部’——
大脑,另一方面向下再‘报告’脊髓。脊髓的脊神经马上把感觉的冲动传到四肢的骨骼肌。这个俗称”肌肉“的骨骼肌,以它最快的速度,引起肌肉的运动,把不平衡的身体立刻恢复到正确。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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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马征程前有花木兰今有顾家女江南的雨季悄无声息地过去,转眼时光流转已是数年,顾筱漫伊人倚在窗前,看着长安城来来往往的车水马龙,与长安城的歌舞升平。“姐姐,我想看姐姐跳舞。”一拢红衣,玄纹云袖,席地而坐,顾天立低垂着眼脸,沉浸在自己营造的世界里,修长而优美的手指若行云流水般舞弄着琴弦,长长的睫毛在那心型脸上,形成了诱惑的弧度,人随音而动,偶尔抬起的头,让人呼吸一紧,好一张翩若惊鸿的脸!只是那双眼中忽闪而逝的某中东西,让人抓不住,却想窥视,不知不觉间人已经被吸引,与音与人,一同沉醉。此刻他轻拨琴弦,数年后的他已不是当年那不明世事的少年,而是出落得十分标志了,他以琴示意,希望自己的姐姐能够跳一支舞。自从父亲走后,姐姐就很少有笑意了,而是终日望着长安城的街道出神,我多么希望姐姐可以像从前那样快乐啊,看来今日姐姐是不会跳舞了,顾天立略有些苦涩地欲从琴弦上将手收回,却不曾想那窗边之人用淡雅的嗓音回答道:“小立若是想看,姐姐我就为你舞一曲吧,帮我伴奏。”顾天立微微一怔,随后手指在琴弦上滑出一道优美的弧线,伴随着优雅的琴瑟和鸣,不过再看那伴着琴声翩翩起舞的人,忽觉时光流转。随即幽美的旋律响起,云袖轻摆招蝶舞,纤腰慢拧飘丝绦。随着音乐舞动曼妙身姿,似是一只蝴蝶翩翩飞舞,似是一片落叶空中摇曳,似是丛中的一束花,随着风的节奏扭动腰肢绽放自己的光彩。清雅如同夏日荷花,风姿万千,妩媚动人的旋转着,连裙摆都荡漾成一朵风中芙蕖。那长长的黑发在风中凌乱,美得让人疑是嫦娥仙子,曲末似转身射燕的动作,最是那回眸一笑,万般风情绕眉梢。一曲结束,站起身来微喘,用手拂过耳边的发丝。那一刻顾天立觉得姐姐比世上任何女子都要美丽,而且是超凡脱俗的美丽......可是伴随着曲子结束,姐姐收敛了脸上的笑意,转而望着顾天立,忽而顾筱漫有些望得出神,她缓缓踱步到顾天立的面前,温和地把手放在顾天立的发丝上,带着姐姐的怜爱望着弟弟,许久才放下手,转身离去。伴随着那句:“小立,不论什么时候,姐姐都希望你一直快乐下去,至于那些痛苦,姐姐帮你扛下去。”顾天立看着姐姐离开的背影,想到先前姐姐的舞蹈与那番意味深长的话语,他忽然有些想念父亲。父皇,若你还在,你一定不会让姐姐承担如此这多的责任的。就在一年前,他与姐姐的父亲昭荣帝,顾竹乾被人毒杀。而从姐姐披麻戴孝的那天起,姐姐就不再拥有笑容。其实顾天立很明白,父亲惨遭人毒手,必定是当年诛杀他全家族的后代来寻仇。顾天立甚至不敢去想,他害怕有一天姐姐也会如同父亲一般悄无声息地离去。天空飞鸟掠过,在顾天立的内心划过一道波澜......话说昭荣帝被暗杀后,司徒迁的重孙,司凝析继位,人们又开始恐慌于司氏一族的昏庸统治,同时开始寄希望于顾家的后辈能够战胜司氏一族。“小立啊,天下究竟是多么重要?百姓们不过把我们当做他们全家能够幸福的棋子,而天下是早已布好的楚河汉界,你说这盘棋,姐姐我是下还是不下?”顾筱漫着一袭黑衣,依旧站在窗前,看着长安城,不过她的目光,是城中央那座金碧辉煌的宫殿。“姐姐如果我不希望你下,你还是会与之对弈的,是吗?”顾筱漫没有看见顾天立担心的眼神,而是爽朗一笑,道:“知我者小立也啊。”“姐姐打算怎么做?”顾天立看着姐姐,他多么希望自己可以去保护姐姐,不过现在看来,姐姐有足够的能力保护他。“我去宫里会一会那个司凝析,小立今天就不用等姐姐回来吃晚饭了。”“姐姐万事记得多加小心啊。”身后是弟弟的关心,而顾筱漫微微一笑,说道:“小立,人各有命,别把命看得太重,你若看得越重,失去的也越快,不过是一死,只是我不放心小立,不过如今小立长大了,我也就放心了。”顾天立不会想到,顾筱漫这一去,就与他阔别了十年之久......【大南皇宫】“顾家长女顾筱漫参见司凝析殿下。”顾筱漫望着那个人,此刻那人背对着她,他在皇宫种着荷花,那个修长的身影背对着我,一动不动的站在荷塘边上。他的袍服雪白,一尘不染。连日光都不好意思留下斑驳的树影。他的头发墨黑,衬托出他发髻下珍珠白色脖颈的诗意光泽。他的背脊挺直,好像在这白杨树一样挺秀的身材中,蕴含着巨大坚韧的力量。“原来是顾筱漫,此次前来所为何事啊?”那人在此句话之余缓缓转过身,面对着顾筱漫。我从来没有见过比他更加优雅入画的男子。一种光亮至美的气息从他的面庞感染到了我。他没有笑,但他的清澈的眼睛却在忠诚的微笑着。他的皮肤像昆仑山里洁白的雪莲花,他的眸子是天山之巅神圣的池水。胸脯横阔,有万夫难敌之威风。语话轩昂,吐千丈凌云之志气。心雄胆大,似撼天狮子下云端。骨健筋强,如摇地貔貅临座上。他吐气如兰,温文尔雅地走到我面前,那一刻我甚至认为顾家的血海深仇又怎会同这个男子有关联?而他在此刻,指尖轻划过我的下颚,缓缓道:“你想必便是那顾家的长女顾筱漫吧,这是我司凝析的宝剑,顾家与我司氏一族本就是仇家,今日你便用这把宝剑痛快地斩了我司凝析,免得日后我司凝析对你绝不手下留情。”我微怔,颔首道:“你们司氏一族欠我们顾家的,我来日方长自会还给殿下,不过我们顾家从不趁人之危,所以请将殿下的剑收回。”而他爽朗的笑声在大殿回荡,他道:“好啊,好啊,不愧是顾家长女,你知道我这个君王一向不喜宫中之事,只好金戈铁马的战场厮杀,明日我三十万精锐骑兵将从长安城启程,你就跟随我们一起吧。”“殿下此等大事怎可儿戏,顾筱漫一介女流之辈,怎能血战沙场呢?”“君无戏言,来福,送客。”那闻声的小太监畏畏缩缩地从大殿后走出,恭恭敬敬地对我道:“顾小姐,请随我来,我送您出宫。”“司凝析,我顾筱漫绝不跟随你踏上征程的,你记住!”说罢,我拂袖正欲离去。“顾筱漫,也请你记住,这是你欠我的,何况你怎可直呼当今皇上的名讳?记住你我不仅是君臣的身份,更是顾家与司氏一族的恩怨节点,所以你没有选择。”说罢,他便不再多言。回到家中,我看着熟睡的顾天立,忽然有些不舍。“小立啊,若姐姐有一日离开你,你会不会舍不得姐姐呢?即使是那样,永远永远不要去找姐姐,因为那对你很危险,知道吗?”我从衣袋中掏出那块无瑕得宛若天成的美玉,放在了顾天立的身旁。小立,情深不寿,强极则辱,谦谦君子,温润如玉。我希望你能成长得很快乐。清晨的朝阳温和地照耀着大地,我背上行囊,打算就此远走他乡,不再回来,至少要为父皇报这血海深仇,我顾筱漫一定会履行这个约定的。而顾天立早已在昨晚被我送到一位高人身边,我相信他定会收高人指点,日后有所作为。回望着顾家古宅,我承诺终有一日会归来。我骑着父皇赠我的赤血红马,一路快马加鞭,却不曾想在出长安城的当口,一行黑衣人突然袭来,随后我被带去了不知道的方向......再次醒来,红莲即将绽放,一切命运的种种,在那日开始,给予了我答案......自古美传花木兰女扮男装替父从军,看来今日起,顾筱漫踏上了一段注定曲折的人生路途。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初三:王偌然1200字以上 初三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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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的征程只管走过去,不必逗留着去采了花朵来保存,因为一路上,花朵自会继续开放的。——泰戈尔高尔基曾说过:“有很多人是用青春的幸福作成功代价的。”那么人一辈子只要拿出青春就能够换回回报吗?毫无疑问,这是错误的。如果每个人都拿出青春就可以成功的话,那么世界上的成功人士岂不是要泛滥成灾了?青春耐人寻味。而我认为。青春,也许代表着年轻,代表着可以冲刺和拼搏的时候。但是......有时它代表的却是遗憾是后悔是痛苦和伤心。可能每个人到晚年的时候都会质问自己:“为何我那么无能?为什么当初就不能好好的拼一次?”如果每个人只是质问一下自己就能挽回逝去的青春以及当初所做的事的话,凭此就可以写时光倒流论了!而我也只能说这是懦弱,像这样的人一辈子只能够生活在自己的后悔和遗憾中。但是这类人为什么就不敢再年轻一回,再一次冲刺和拼搏一回?其实原因很简单,那就是他害怕了,他害怕失败,他害怕别人的嘲笑。谁说年老也就是代表着无力、代表着无所事事呢?没听过苏轼的“门前流水尚能西,休将白发唱黄鸡”?没感受过《江城子密州出猎》中“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的豪放情怀?名人曼德拉,从小就追求正义和理想。他是南非第一位黑人总统,他同南非种族隔离制度进行了几十年不屈不挠的斗争,赢得了全世界人的支持和喝彩。因此,有人说,曼德拉已经成为一个时代的象征。曼德拉的反抗精神、对正义和理想的追求在童年时期就已初露端倪。曼德拉出生在一个小村庄,9岁那年父亲就去世了。从小曼德拉就经常目睹当地大酋长在解决部落争端过程中被白人政府的法律所约束,他逐渐萌发了寻求正义和平等的理想。年纪更大一些后,他多次领导同学抗议学校的白人法规,甚至因领导学生运动而被除名。在一次次的“斗争”中,曼德拉逐渐立下志愿:要为南非的每一个黑人寻求真正的公正。而青春赋予了他权力、力量......只要能对得起自己,对得起自己在年轻时曾经做过的努力,即使拼输了,输了个彻彻底底,那也是值得的!也许到了老年,也就不会这么遗憾和后悔。正如《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人来说只有一次。因此,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一个人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他临死的时候,能够说,我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人生最宝贵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青春是用意志的血滴和拼搏的汗水酿成的琼浆——历久弥香;青春是用不凋的希望和不灭的向往编织的彩虹——绚丽辉煌;青春是用永恒的执着和顽强的韧劲筑起的一道铜墙铁壁——固若金汤。生命短暂,青春亦是如此。那么,就让我们把青春点燃,让我们在生命的光轮里不会觉得人生黑暗、迷茫,不会留下青春的悔恨与遗憾!请踏上青春的征程......初三:黎子龙1000字 初三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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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程路上征程路上,出发了。风雨兼程,坎坷困难,辉煌岁月。自始至终,我们都战斗在这条路上。三年前,踏上了这条有出发没回头的不归路,意味着从此要面对初中生活的三年;意味着从此面对风雨与坎坷;意味着从此要面对茫然与无知。初一开学的那一天,我起的很懒,因为我深知这起床后的意义,意味着开始;意味着面对;意味着克服;意味着……有太多的未知等着我们去探索,去寻找。征程路上,茫茫一片,寒窗苦读,尽吾全力,只为考取“所谓”功名。青春年少,无数年华,短暂一时,开学时的志向,青春的誓言,洒下汗水,付出艰辛,只为收获成功,享受成功的喜悦,兑现那汗水与艰辛背后的那青春的誓言,去展现青春年少时无数的活力与激情。曾经的闪亮又明媚的日子已然逝去,留下的只是怀恋以及身处艰辛的痛苦,你我一起承受了身心的疲惫。是水一起扛,是火一起闯,这就是青春誓言中面对征程的态度,只有勇往直前,没有得选。征途中,一次又一次的艰辛,共同承担,一次又一次的欢喜,共同享受,所有的风雨坎坷,艰辛路途,只是青春誓言对征程态度的诠释,虽然没有得选,但无怨无悔,因为我们拥有了青春的誓言,拥有对待征程的态度。一路披荆斩棘,遥望前方,何处是尽头……当到达的那一刻,回想起征程的艰辛,貌似又拥有,懂得生命意义的诠释,拥有青春的誓言,而得到更重要的,我想应该是面对每一次征程的态度以及到达成功彼岸时你心中所享受的那份到达的喜悦……5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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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远方,一声嘶吼,那是野性的呼唤。零乱的马蹄声迸发着狂热,尾巴挥动着激情,剽悍的身躯彰显着力量。它在蓝天下孕育,在大地上成长,体味着奔跑时心的律动,跃动着无尽的青春与活力。马,一个古老而坚毅、一个神秘而勇猛、一个强壮而狂野的种群,它那奔放的热情,令人为之惊讶,为之叹服!如果生命有第二次的奇迹,我愿化作一匹马,一匹拥有无限力量马,用我的生命追寻心灵的圣火。奔跑,是我一生所追求的主题,只有奔跑,才能感到心在跳动,体味存在的意义,领悟灵魂的真谛。我可以失去草场,但不能停止奔跑。选择了,就不回头,即使倒在途中,我心甘情愿,因为我始终拥有最博大的理想,也曾为此付出过艰辛,为了理想献身,我无怨无悔。离开,我要离开这狰狞的城市,寻找我那古老的家乡。厌恶了这里的浮华烟云,尝够了无穷的空洞与虚幻。这不是逃避,只是奔向我所追寻的另一方天地,因为在一个封闭而又高压的环境下,我无能为力!可是,那本不属于我的马鞍、缰绳,却硬生生地将我束缚。我的英姿淹没在刑具的空壳下。这只会使我过早地品尝生命的衰弱,甚至一点点地消失。我是一匹拥有理想的马,但是,天尽头,何处是芳草4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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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每次看到徐悲鸿先生画的奔马,心就会沸腾起来。马,从田野走来,从神话里走来,从竞技中走来。当它矫健的身姿风尘仆仆地跨越千年,奔向我们的时候,我知道,马,是人类无言的朋友。我喜欢我家乡田间小路上拉着车飞奔的马,它们的身型十分匀称,肌肉结实,步态优美,鬃毛还透着油油的亮光。它们很是驯良,主人往往只用几个简单的口令,就让明白自己该干什么。它们几乎不会把主人的命令执行错。它们熟练地前进、停止、倒退、转弯、爬坡,像机器一样的精准。它们脾气很好,我想一定对善待它的主人怀有深深地感激,于是拼尽气力为主人干活,而且总是保质保量。它们很少伤人,很少耍犟脾气,总是默默地、勤恳地劳动着,不管年富力强的还是老掉了牙的,他们总以自己的勇敢为主人担起风雨,驮起责任。他们像脚下的黄土地一样朴实,拉车、拉磨、拉犁,它们已经是主人家的一分子。他们总是默默无语,只听到那奋力蹬踢的蹄声,只听得那清脆的脖铃声,只听得那吃饱时或卖力时那欢快而高亢的嘶鸣声。我喜欢《西游记》里忠心耿耿的白龙马。喜欢那一袭一尘不染潇洒的素装,喜欢小白龙传奇的身世。对善良俊美的小白龙总有一些婉惜:唉,可惜了,从龙王之子变成他人的坐骑;有时又会为他而庆幸:幸亏观音菩萨网开一面,没有置他死地,而是将他变成马,赋予他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的使命,总算让小白龙这颗忠心没有泯灭。可爱的白龙马,与师徒四人共同面对艰难,任劳任怨。它不是那个冲在最前面的英雄,却总是驮得最重的走得最累的无名奉献者。他总是默默地,不张扬不争功也不抱怨。当困难难以逾越时,它却能挺身而出。孙悟空赌气离开时、他善意地劝说八戒找回师兄,唐僧身陷囹圄时,他化作舞剑的女子大显身手,勇敢机智地与敌人周旋、较量。无言的白龙马,你是唐僧师徒的好助手,你是西行途中的善良使者。忠诚在你身上尽展无余。我喜欢“盛装舞步”中典雅高贵的马。“盛装舞步”已经被列为了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可见,人类在最隆重最神圣的奥运会上也需要一种最可爱的动物朋友与我们共同分享。于是,选中了马。骑着马表演的是绅士,高贵的气质与高贵的衣着高贵的动作造就了极至的风度。那同台演出的马呢,也盛装登场,显得光鲜亮丽、华贵无比。高难的动作、曼妙的舞步、无言的默契,让人心中生出无数的,赞叹:这两位选手可真是一对“黄金搭档”啊!在那一刻,我们得到的不仅是感官的享受,而是心灵的震撼,源于人与动物的和谐之极。如今,我们的生活中已经不再可以随处见到马了,但是,新世纪的我们,是不是应该携龙马精神,成为奔跑在阳光下的千里马呢?1000字 高二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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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航最近马马来西亚的航班MH370失去联系的消息成了大家高度关注的新闻,这个事情发生后大家都为这架飞机上的人担心。马航是来自马来西亚国营航空公司的一架飞机,2014年3月8日凌晨,马来西亚航空公司一家型号为MH370的波音777-200从吉隆坡飞往北京,原计划6点20飞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但在凌晨1点20分失去联系。马航至今已经失去联系14天,尽管现代科技很发达,但意外还是会发生。因此,通过了这件事,使我更加认识到生命的宝贵,生命中充满了令人意想不到的危机,作为一名六年级的学生,我们从小就要珍惜生命,时间就是生命,同时我们也珍惜时间,在自己有限的生命里,尽可能做一些有用的事,认真学习,珍惜生命中的每一分每一秒。最后,让我们再次为马航祈祷,希望他们能平安回来或找到残骸,不要让家人担心受怕,总之我们要珍惜生命,珍惜时光,让生命没有遗憾!350字 五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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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小虎先生养马马小虎先生养马马小虎先生养了一匹千里马,千里马跑得飞快,一跑就几千米远,这么好的马怎么会不珍惜呢?是的, 马小虎先生特地去书店买了一本《养马经》。谁知书店只剩一本《养猪经》了,马小虎先生想,反正养猪和养马都有养,没有关系,就把《养猪经》买了下来。过了几个月,马小虎先生请博克先生到家里来作客,顺便请他来看看那个千里马被他养的怎么样。结果,一牵出来,这哪是马,毛茸茸的耳朵,腰胖极了,博克先生说:“您还是养猪吧!”马小虎先生不好意思地说:“好吧!”200字 三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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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踏湖马踏湖是淄博市旅游胜地,它像一粒璀璨的明珠,镶嵌在齐鲁大地。相传,春秋战国时期,齐桓公在这里会盟各国诸侯,他们人多,马也多,就把此地踏成了一个湖,因此得名马踏湖马踏湖令我陶醉的是它的美丽风景,一上船,我就能看到两岸婀娜多姿的柳树,绿荫荫的。湖水清澈的像一面明镜,湖面上倒映着我们。一阵风吹来,一层层水波荡漾开去。船缓缓地到了芦苇荡,我看到两边和柳树一样高的芦苇丛,在风的吹拂下,芦苇发出刷刷声响,雨点落在树叶上。芦苇丛中不时传来斑鸠和野鸭的叫声,还有知了声,好像在诵唱小兵张嘎勇斗日本鬼子的故事。芦苇丛的湖面上有一大片浮萍,船划过去,浮萍就裂开了一个大大的口子,等船一走,浮萍的口子又合上了;穿过芦苇丛,我们来到了玉莲池,玉莲亭亭玉立,好像一个个多姿多彩的少女。马踏湖不光风景优美,而且物产丰富,那里的金丝鸭蛋在当地可是赫赫有名,白莲藕曾经是进京的贡品,还有鲫、鲤、蟹都在当地村民手上变成了餐桌上的美味佳肴、鲜珍海味,细腻而柔软,香味四处飘散。我坐在船上,陶醉在马踏湖的迷人景色中,神清气爽,留恋忘返!湖北襄樊人民路小学四年级:牙买加咖啡450字 四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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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奔的马过暑假时,妈妈从单位上给我带回来一幅画,是关于马的。一开始,我拿到这幅画,左看看右看看,根本没什么地方特别吸引人,于是我就想:有许多画,可妈妈为什么偏要买这幅画呢?我细心的观察起来,这一幅画中,有两匹飞奔的骏马,一匹有着浑身火红的毛,仰天长嘶,鬃毛高高地在空中飘扬,像火一样烧起来,向前奔驰。另一匹马,从头到尾一片雪白,连一丁点杂毛都没有,像一团白云轻轻飘来,显得那么洒脱矫健,像一匹千里马。马的身后是一座座凸起的高山,被云雾笼罩着,是群山若隐若现,向仙境一般,令人格外神往,再加上这两匹仙嘛,我越看越着迷,有身历其境的感觉,真想每一匹马都能坐上去骑一骑。这时,我一下子想起了刚才的疑问:妈妈为什么要买这幅画呢?我跑过去问妈妈:“妈妈,为什么您要买这幅画呢?”妈妈说:“傻孩子,你瞧,这幅画上的马多健壮,奔腾的多飞快啊!”我恍然大悟:“哦,原来妈妈买的这幅画是表示对我的期望,想让我与这两匹骏马一同飞速前进啊!”我非常喜欢这幅画:飞奔的马。400字 四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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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程作文征程路上征程路上,出发了。风雨兼程,坎坷困难,辉煌岁月。自始至终,我们都战斗在这条路上。三年前,踏上了这条有出发没回头的不归路,意味着从此要面对初中生活的三年;意味着从此面对风雨与坎坷;意味着从此要面对茫然与无知。初一开学的那一天,我起的很懒,因为我深知这起床后的意义,意味着开始;意味着面对;意味着克服;意味着……有太多的未知等着我们去探索,去寻找。征程路上,茫茫一片,寒窗苦读,尽吾全力,只为考取“所谓”功名。青春年少,无数年华,短暂一时,开学时的志向,青春的誓言,洒下汗水,付出艰辛,只为收获成功,享受成功的喜悦,兑现那汗水与艰辛背后的那青春的誓言,去展现青春年少时无数的活力与激情。曾经的闪亮又明媚的日子已然逝去,留下的只是怀恋以及身处艰辛的痛苦,你我一起承受了身心的疲惫。是水一起扛,是火一起闯,这就是青春誓言中面对征程的态度,只有勇往直前,没有得选。征途中,一次又一次的艰辛,共同承担,一次又一次的欢喜,共同享受,所有的风雨坎坷,艰辛路途,只是青春誓言对征程态度的诠释,虽然没有得选,但无怨无悔,因为我们拥有了青春的誓言,拥有对待征程的态度。一路披荆斩棘,遥望前方,何处是尽头……当到达的那一刻,回想起征程的艰辛,貌似又拥有,懂得生命意义的诠释,拥有青春的誓言,而得到更重要的,我想应该是面对每一次征程的态度以及到达成功彼岸时你心中所享受的那份到达的喜悦……2征程人生就像打仗,自然我们的一生都快步在征程上。我们在战火中经历着成功和失败。可这都是暂时的,因为会有下一场去角逐输赢。人生的战争是仁慈的。因为他不会关乎我们性命的存亡。但是人生的战争更是残忍的,因为在战争中你要快速成长,否则你将会输掉这场战争,而人生的每一场战争都是我们输不起的。或许输了就会输掉一生,少数人或许会重新振作,但是又有谁敢去赌呢。所以我们不可以失败。与其说我们走在征程上,还不如说我们跑在征程上。因为人生太快了,行军的步伐太快了。如果你不快步跟随你会脱离你的生命轨迹,剩下的道路自然都是不归路。我从不相信条条大路通罗马。因为成功的路只有一条,他是最艰难的,最坎坷的,也是最正直的。或许你会觉得奔跑在人生的道路上是一件浪费两旁风景的想法。可是那样的你少经历太多,自然你也体会不到人生最顶端的角逐。缺少了斗志的你会被你所谓的风景所腐蚀。慢慢的人生就会失去方向。那么你的人生是失败的,而你就是这场战争的逃兵。初三的我们身边已经布满诱惑,而我们所应该做的只是一路向前奔跑,去奔向人生的第一次的战争。当你站在胜利的山岗上的时候,你会看的更清楚你当时以为的风景是什么。站在高处的你会更明朗这一切。踏上征程,在战火和硝烟中绽放光芒。3新的征程新的学期开始了,我们迎来了新学期的第一天,我们又站在了这个老地方,开始我们新的历程。路还是昨天的路,但里程碑已是新的;歌还是昨天的歌,但今天唱出的更动听;太阳还是昨天的太阳,但它放射出的却是全新的光芒。让我们看一下东方的第一抹朝阳,是否要检查一下自己:我的梦是否还在,我的心是否还在飞扬?在众多人走过之后,道路上还复空寂,但道路自身更加坚实。历史过后,时间隧道于冥冥之中存留着历代的印痕与洪钟,我们时常感受到那激越的惊雷闪电。现在,我们又面对新的一年,我们就是今天,就这个世界的主宰。很多东西在追求前是个梦,追求过程中是篇诗,追求后则是一首老歌。惟有追求的过程是最美丽、最浪漫的时节。只要在追求,收获就会有的;只要在奔走,路就不会荒芜;只要在爱着,心中就永远充满温馨。你爱大自然的时候,也就爱了自己,因为你是大自然中的一片叶,有什么是明天能看到的,如果你没有抓紧今天。如果今天是张弓,那么你就是弦上待发的箭,抓紧便是把弓引满,你就直奔明天的靶心。当你梦想成真的时刻,就是你触摸到生命价值的时刻。风在宁静时是无言的,当他跑动时就有了歌;水在静止时是无声的,当他奔流时就有了歌;山是沉默的,当有攀登者时,那拓荒者的脚步与回声便是歌。昨天的一粒种子和一滴汗水,是今天的一朵花和一个硕果,明天的你,也许就是未来彩虹中的一抹色素。请展现你自己,如果夜空中的繁星都羞于自己的微光,那么我们又怎能享受那美丽的星空呢?古人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让我们在这新一轮朝阳升起的时刻,为了我们的理想共同努力吧!4新的征程时光轮回,万物更新。一个既漫长而又短暂的学年已经过去,经过一个暑假的休息和放松,我们共同打开了新学期的扉页。很高兴我们又迎来了金涛小学一年级的新生,和他们在这个美丽的季节里相聚在绿茵如画的校园,和他们一起分享新学期即将开始的喜悦。回首过去的一个学期,犹如昨天。也许,你昨天曾经拥有过辉煌,但那已成为枕边一段甜美的回忆;也许,我们也曾经遭受过挫折,但那已成为几滴苦涩的泪痕。忘记曾经的成功与失败,我们只需把经验和教训铭刻于心,让曾经的辉煌激励我们,过去的失败只是为了衬托未来的成功。革命家李大钊先生曾经说过:人生最有趣味的事情,就是送旧迎新,因为人类最高的欲求,就是时时创造生活。那么,大家是否已经勾画好了新学期的蓝图,是否已经作好了充足的心理准备去迎接新学期的到来呢?有这么一个寓言:夕阳西下,静谧的非洲大草原上,一只羚羊在深思:明天,当太阳升起的时候,我要奔跑,以逃脱跑得最快的狮子;而此时,一只狮子在深思:明天,当太阳升起的时候,我要奔跑,以追得上跑得最快的羚羊。明天,不管是狮子还是羚羊,它们要做的就是奔跑!而我们作为学生,要做的只有一个——就是奋斗!在新的学期,我们要不断求新,求变化,求进取,求发展,求创造。新,就是与旧不同;新,就是变化;新,就是进取;新,就是发展;新,就是创造。新学期,新气象。今天,我们又踏上了新的征程。让我们在这新一轮朝阳升起的时刻,为了我们的理想而共同努力!5血色的征程在中国的漫漫大地上,曾经有过一次血色的征程。每走一步,都会有生命的付出。那滚烫的鲜血流淌了十一个省份,那血色的征程成为了历史上的凯歌!它拥有一个响亮的名字——长征!那在血色中消逝的湘江之战,那五万信念之士用身躯为那三万人铺下了前进的道路,架起了一座追梦的桥梁!汹涌澎湃的湘江水啊,你为何还在怒吼,难道那五万头顶闪闪红星的战士还平息不了你的怒火?炎黄子孙可记得在那泸定桥上响起的阵阵枪声?十八个勇士带着坚定不移的信念,抱着必死的决心踏上短小而漫长的铺桥之路。尽管有一名勇士满怀斗志地消失在大渡河水中,但通往光明彼岸的桥梁搭成了,血色的征程得以延续,红军又踏上了悲壮之路!瞧,一支队伍正朝雪山进发,大山头一次迎来了这样奇怪的队伍:他们瘦弱,但从不退缩;他们也有牺牲,但却从不停下疲惫不堪的脚步。看,从雪山上滚落的雪球里,一个老炊事员永远沉睡了,可更多的人留了下来。“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在红军的脚下已不再是神话!翻过雪山,战士们的衣衫更加单薄,但革命的信念仍如铁一般屹立着,尽管它已浸泡过鲜血。草根、树皮、皮带,这些几乎没人吃过的东西,在红军眼里却是美味佳肴。那寂寞的沼泽也头一次埋葬了多少的战士。年轻而又宝贵的生命如此脆弱,就像秋天的落叶与花儿一般凋零,继而化作革命的后来者!长征,这个响亮的名字响彻云霄,飘扬了半个中国,十一个省份的旗帜,终于插在了延安的宝塔上。这是一次被鲜血浸泡的血色的征程!6我的记者征程加入《淇河晨报》小记者采访团以来,我已经接受了许多采访任务,经历了许多离奇故事,增长了许多社会知识,也拥有了许多美好瞬间……曾记得,第一次去古巴眼科医院采访,由于我沉浸在本院的宣传栏,队伍已经前行了。等我回过神来,才发现四周已空无一人,顿时一片茫然。我到处乱跑,越想越急,还是一无所获,此时,我开始冷静,并用简单的英文同医院中的老外解释,终于追上了队伍。真是虚惊一场!还记得,环卫工人节那天,我和小记者们在步行街发传单,为了多发一些,我跑到一辆自行车前,想发给骑车者,可是由于车速太快,没来得及刹车,眼看就要撞住我时,一位同伴猛的拉了我一下,让我有惊无险!去年暑假的小记者联谊会上,正在表演相声节目的我,由于紧张忘词了,当时,全场哗然。黑色的五秒钟,我难堪极了。下场后,我羞愧地流泪了。牛年的春节,我应邀参加报社与电信公司举办的新春联欢会,由于我的刻苦训练,我们的节目博得了观众们热烈的掌声。精彩的三分钟,我自豪极了。结束后,我开心地笑了。这些故事还有很多,如消防知识大全解,了知交通保安全,淇河岸边行环保,烈士陵园祭英灵……那一个个美好的瞬间,一次次依依的不舍,让我成长,使我快乐。我想,这些都是我在课本中、在课堂上学不到的。在小记者采访团成立一周年之际,衷心感谢报社为我们提供了锻炼的平台,感谢老师们对我们辛勤的付出,祝愿我们的家园越来越温馨,我的同行队伍越来越壮大,我的记者征程越来越精彩……1200字以上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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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女戎落当然,这不是凭空捏造,而是有充分事实根据的。戎落从小就异样聪明伶俐,对于各种知识都无师自通过目不忘,以至于没有一位先生能够教她。先生在她面前会自惭形秽,凡是先生知道的她都知道,而她知道的先生却不全知道。有一位年轻的先生说了一句实话,戎落可以当先生的先生了。这话虽然遭到先生们同仇敌忾一致唾弃,但每一位先生在无人的时候都问心有愧地承认,戎落是他们永远无法企及的高峰。单凭这一条无法得出戎落是魔女的结论,挺多只能说她是惠根超凡,每个时代都会出几个神童,不足为奇。更加关键的是,她能听懂动物的语言,无论是鸡鸭猫狗,还是狼豺虎豹,她都知道它们哼啸吼叫的意思是什么。或许有人会说,经常观察动物就会了解动物的叫声,这也没什么稀奇。可有一件事无论谁也解释不了,这件事让城里所有的人都惊诧不已——戎落居然知道未知。譬如她能准确的知道孕妇肚子里怀的是男是女,而且知道是双胞胎还是单胞胎,胎儿身体有没有缺陷,比亲眼看到的还要估计得准确。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她竟然知道孕妇几月几日几时几刻生产,而误差绝不会超过半分,甚至是顺产还是难产她都知道。更让人迷惑和恐惧的是,她甚至还知道谁的阳寿是多少,几时死,怎样死。有一天,戎落在街上看到一个壮汉。她知道壮汉就要死了,于是很难过地对这个人说:“大叔,您赶快去做一件您这一生最希望做的事,吃您最喜欢吃的食物吧。”她的话没头没脑,许多人都听到了。“为什么?”那壮汉很纳闷,觉得这个素不相识的小女孩,对他说这些莫名其妙的话很可笑。旁边的人们听了觉得很有趣,都扭过头来注视着戎落,看这个漂亮得倾国倾城的小姑娘还要说出什么话来。戎落在众目睽睽之下没有露出一丝慌张,人们开始惊叹她镇静的定力。“您今晚会死。”戎落说,“所以您应该珍惜在人界的最后一天。”一语说出,惊倒众人。那壮汉脸上的笑容僵住了,他恶狠狠地盯了戎落足足有半盏茶的功夫,那一双因恼怒而异常凸出的眼睛瞪得有牛铃大。围观的人们开始担心起来,生怕那壮汉对这个小姑娘动粗,若真是控制不住,怕是那壮汉一掌就把她打死了。突然,壮汉大笑起来,笑声很狂,显出极足的底气。“我会死吗?”他握拳擂了擂自己厚得像城墙一样的胸膛,擂得胸膛咚咚作响。这样沉重的拳头,只怕一拳就把常人击得吐血,可在那壮汉身上这只能算是拂尘,他太壮了,壮得像头牛。“我会死?哇哈哈……”他笑得肚子挺起来,下巴扬起来,像是要寻找天上的星星。可天上没有星星,天上只有太阳,于是他止住笑,又鼓起眼睛,好像要把戎落一口吞下去。“我会死?那要等一百年后!”“您会死。”戎落肯定地说,“不是一百年后,连一百个时辰也没有,只有十二个时辰,今天晚上三更您一定死。”她真诚的望着壮汉,好像一点儿也不知道危险在无形中降临。周围的人开始发抖,这小丫头真是不知好歹,她这是找死,小小年纪不知天高地厚,是活腻歪了。壮汉心里也正是这样想,她真想一巴掌把这个长着乌鸦嘴的、漂亮得倾国倾城的小丫头达到街边的小胡同里去。可他没打,他眯起眼睛盯了戎落几眼后,眼角流露出一丝邪气的笑意。他说:“你是说我今晚会死,是吧?”周围悄然无声。谁也猜不透壮汉突然又凶狠变为奸邪的意思,更猜不透他下一步会后什么危险的举动。不管怎么样都会对小姑娘不利,因为他眼里的邪气就是最好的证明,但凡有邪气的人总是十分阴险的。人们把心提起来,希望小姑娘能够立刻向壮汉道歉,这样壮汉或许会原谅她。可是戎落并没有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去做,而是一意孤行。“是的,大叔,”她极其认真地说,“您今晚三更一定会死。生命如此短暂就更加宝贵,请您千万珍惜这最后的宝贵时光。”壮汉依然那样邪气地笑着,只是额头的青筋凸起如两条蠕动的巨型蚯蚓。他紧握着的拳头的指关节发出的咯咯声,暴露出了他内心里的愤怒程度。人们屏住呼吸,周围的空气也紧张地凝结起来,仿佛瞬间就要爆炸。“你肯同我赌一赌吗?”壮汉弯着腰,尽量让他的脸和戎落的脸保持在一个高度上.“我想你一定不会拒绝吧?”他说话的口气越来越亲切温柔,但他眼里的邪气却越来越浓。他说:“因为诚实的孩子是不会拒绝合理的要求的,对不对?”“对。”戎落点头赞同,她幼稚得让人痛心疾首。她用小鹿一样单纯的目光看着壮汉说,“可是,大叔,您时间不多了……”“赌和时间没有关系,”壮汉说,“只要愿意赌就可以。”戎落深深地叹了口气,似乎在为壮汉用赌来消耗宝贵的最后一天生命而惋惜。她说:“好吧,您实在愿意赌那我就只好陪您了。赌什么?”“就赌我今晚会不会死。你看怎么样?”壮汉试探着问。戎落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她不相信这位大叔死到临头还这么懵懂。看看周围的人也都和壮汉一样脸上带着不信的神情,她忍不住叹息,大人们都这么无知吗?见人们都瞪大眼睛等待着她回答,她只好无可奈何地回答:“您愿赌这个就赌这个好了。”“好!”壮汉兴奋地大叫一声,一拍巴掌说:“如果我明天仍然好好地站在这里,你输什么?”尽管戎落明知道自己不会输,可她仍说:“您如果明天能站在这里,我就把我输给您。”“你?”壮汉看看戎落,又看看周围的人,哑然失笑。他用笑歪的嘴说:“我要你干什么?做我的老婆太小,做我的女儿还要以后陪嫁妆,我要你没用。”他大笑了起来,笑得肚皮乱颤。“我可以伺候您,给您做饭缝洗衣服。”戎落知道这种情况根本不可能出现,可她不得不这样说,她想让这个将死之人快活。看他现在笑得多开心,笑吧,让他这最后的一天在欢乐中度过吧。“好!做饭洗衣服,就这么定了。”壮汉煞有介事地向周围的人大声说,“大家都听见了,你们可都是证人那!明天还要恭请诸位再来这里做证。”“听见了!”起哄的人不少,这个非常刺激的热闹还没有人参与过,今天有幸遇上又岂能放过!他们大声回答:“明天一定来!”“我还要问你一句,我会怎么死?”壮汉洋洋得意地笑着,脸上映着阳光,泛着红色的光泽。他居高临下望着戎落,好象在问一件与他无关的事情。“淹死。”戎落轻轻答道。她实在不想说出这么残忍的事,来破坏壮汉刚刚高兴起来的情绪,可她又不能不说。“笑话!天大的笑话!”壮汉高兴的情绪不但没受影响,反而笑得更开心了。因为他彻底放心了,他相信自己根本不会淹死,更不会在半夜三更淹死,那段时间他会安全地躺在家里睡觉,决不可能到河里或者湖里去。既然事情根本不会发生,那当然就没有必要当心,也当然更没有必要不开心。忽然,他不笑了,又瞪大了眼睛疑惑地看着戎落,板起脸问:“小丫头片子,你不是那老子穷开心吧?”戎落心里很难受,她在为壮汉难受。人之将死,不求尽情享受这最后的一天,却来纠缠这毫无意义的事。可她转念一想,如果这次赌能让他开心,那么打赌又何尝不是一件好事?于是她郑重其事地把头摇了三摇。“不行,老子不能让你一个小丫头耍了,我要和你立个字据。”壮汉终于想到了这个约束人的最好办法。于是一群人拥着壮汉和戎落到茶馆里,找来了文房四宝,当即立了一张字据,壮汉和戎落分别在上面画押,摁了手印。戎落终于能脱身了,就因一句话被困了半天,她自己也不知道值还是不值。壮汉也走了,无端遇上了一个乌鸦嘴的小丫头闹了这么一场,他心里很窝火。但不管怎么说他还算出了一口气,到明天会更痛快地出口气。小丫头也太可气了,满街咒人真是没教养,不教训她一下怎么得了。人们也都散了,不过明天肯定都会再来。他们关心的不是赌的结果,结果肯定是小姑娘输了。他们之所以要来,主要是想看热闹,这种事难得遇见,比听大鼓书、看耍把戏有意思多了。明天看看小姑娘怎么收场,看那壮汉会怎么对付输了的小姑娘,不会真的把小姑娘赢了去做使唤丫头吧?第二天,人们早早就来了,可两个当事人都没来,人们不禁有些失望。可很快人们的精神都振奋了,因为小姑娘的话真的应验了,那个壮汉确实半点不差地在三更天死了,而且确确实实是水淹死的——淹死在自己的脸盆里。原来壮汉离开大街后,就径直回到家里,再也没有出门,坐在屋里肯定不会淹死。三更锣响过,他仍平安无事,他不由得开怀大笑,兴奋过度导致血冲脑部溢血昏迷,一下子栽倒在地上,脸部浸在脸盆的水里——就这样淹死了。人们惊呆了,这消息不胫而走,戎落从此出了大名,人们都说她的话里有毒,比毒药鹤顶红还毒。那年戎落正好整整十岁。从那一年开始,人们都知道了戎落是个满身邪气的姑娘,甚至有人怀疑她就是个魔女。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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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蝉依旧不知疲倦地唱着歌,夏天的炎热在这近乎枯燥的歌声里渐渐蔓延开来,偶尔有凉风袭来,然而吹到脸上还是热乎乎的。伊在一针一线地绣着一个荷包——上面是一对戏水的鸳鸯。这通俗的事物,超凡脱俗的伊喜欢。针线像蝉的歌声一样,不厌其烦地一起一落。伊的头上又一次满了汗珠,于是伊停了下来,拿出那块丝绸手绢擦汗,看到手绢,伊笑了,疲惫一扫而光。这手绢……可不是吗,他也是很细心的,是不是?伊仰起酸涩的脖子,看到满窗葱茏的深绿,一种快感油然而生。多么美妙啊!……“奶奶!奶奶!”伊被这熟悉的喊声换回现实,不等伊回过神来,黑暗吞噬了眼前的世界。“奶奶,奶奶,那匹……那匹马又来了!”四岁的孙子气喘吁吁地跑来报告。伊猛地清醒过来,是他,是他回来了吗?“小轩,你怎么又跑来捣乱,奶奶在睡午觉呢!”九岁的孙女搬出大人的模样。“是那匹马又来了嘛!”“你再这么不懂事,小心爸妈打你……”……连声音也渐渐模糊,思绪被梦幻的烟雾托起,三十年前的情景历历在目。“德馨,等着我,我很快就会回来的!”胡兵骑在高高的马上,一身绿色的军装,肩头上的金星闪闪发亮。听到这,德馨有些恍惚。梦中一般的他们不知道上演了多少场这样的离别剧,好在仿佛这只是戏剧而已,重聚终是美好的结局。心中依然难忍离别,德馨仰望着高高的胡兵,抑制住泪水涟涟,咽回去了要说的话,咬住一个“嗯”字。胡兵策马而去,消失在扬起的黄土中。眼泪终于落了下来,朦胧中又是他迎娶她的那一天——他始终是骑着高高的大马的兵,她始终是那个默默努力上进,为部队默默做着后勤工作的乡下丫头。那样,一直仰望,一直仰望着,做梦也在仰望着,忘记了哪一天,他从马上跳了下来,走到伊面前,问伊愿不愿意做的他的妻子。他似乎也是不自信的,局促的脸庞微微有些发红。那一刻,她突然觉得他和她是一样的。想到这,伊又甜蜜地笑了,的确,像做梦一样啊……伊恍恍惚惚地飘回了家中,掩上房门,一时还未从回忆中走出来。伊准备在他回来之前为他做好那个鸳鸯荷包。天是那么的热,蝉的声音响亮得发烫。“哐”地一声巨响,大门被撞开了。伊浑身一颤,本能地向后退着。“哼!那个胡兵有什么好的!这次又去了前线。好啊,他再也不可能回来了!”钱地主用牙签挑着闪闪发亮的金牙,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伊虽然柔弱但刚强,定了神,不屑地说:“原来是美国的走狗!这里不欢迎你!”“我不是来做客的,是来做媒的!”加入了美国商会的钱地主狡黠地回答,为他的机智对答,得意洋洋地哼起了小曲。伊心里一惊,“你……你很快也会被消灭的!”想到前几天的血案,伊心里已经没了底气,慌乱的眼神已经藏不住她的不安。“我就喜欢你这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怎么,我亲自来迎娶还不愿意?不然……”钱地主阴险一笑,“把你眼睛给我也好。”“卑鄙!”“把彩礼留下,我们走!”人走了。伊面对着六个红色的大箱子,脑子里却回荡着“他再也不可能回来了“的话,难道……他什么都做的出来的,不,兵那么厉害,不会的……伊想到了死亡,为了胡兵……不,我要留下他!伊抚摸着肚子,暗自做下了决定。“这女人……真是疯了……”地主的仆人,看到这场景,惊慌逃走了。伊的眼睛鲜血淋淋,但她是微笑的——再也不会有人觊觎她的美色了。兵,伊坚信他对她的爱。王大婶闻讯匆匆赶来,“傻孩子啊……”,除了这样说,王大婶也没有办法,只能暗暗诅咒这万恶的地主快快被消灭。从此,王大婶一直照料着伊。不久,伊顺利生下一个男孩,听王大婶说,他和兵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伊很开心,王大婶却暗自垂泪。很久,很久……都没有了兵的消息。伊从来没有怀疑过他,一直等待,等待。抗美援朝胜利了,伊依旧没有等到消息。两年后,却等来了迟到的遗书。他的同伴说,兵没有写地址,辗转找了很久,才找到。……······伊什么也听不见了,她晕倒了。所有的希望崩塌,在她决定去陪伴兵的时候。一声熟悉的马的叫声,她犹豫了。胡兵的同伴,把马牵来,告诉伊,这是胡兵的马。伊摸索着,柔顺的鬓毛在手心里暖暖的,伊贴着马的脸颊,再一次决定活下来。王大婶和兵的同伴都松了一口气。可是,不顾王大婶他们的阻拦,伊却把马放了。伊没有绝望,只是眼前的黑暗更加浓重。意外地,第二年夏天。马儿自己跑回来了。夕阳下,头发花白的伊,久久地抱着马儿,马儿温顺地低下头,轻轻地舔着伊。伊听到了兵的声音,兵要她好好活下去。从此,每年夏天,马儿都会自己跑回来,陪伊静静地呆一下午,然后离开。近几年,伊发觉马儿已经老了,每年夏天她都忐忑不安地等待着,然而,马儿每次都像约定好般地准时出现。今年,已经是第三十年了。伊叹了口气,颤巍巍地由孙女孙子扶着,去看那匹马。伊摸索着,这匹英俊的年轻的小马。终于痛痛快快地哭了出来。高二:扉良1200字以上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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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要是你问我最喜欢什么动物,那当然非马莫属了。马,既活泼又懒惰;马,既乖巧又淘气;马,既温顺又暴躁……不管你的马脾气是不是这样古怪,反正我的马是这样的。在二年级的一个暑假,爸爸给我们租了三匹马。打算带我们去乡下玩玩。我的马是一匹白色的小马,叫小白。你看,它连毛、尾巴都是雪白的!但是,近看你会发现,它并不是纯白的。在脖子的鬃毛上,夹杂着许多杂色偏棕的、稍硬一点儿的刚毛,蹄子上面一点儿皮毛略有些泥水的颜色,大概是经过泥地的时候被泥水溅到了吧。这时,爸爸把我抱上了马,上路了。一路上,我的马小心地走着,没让我的脚上溅上一滴泥水。这么长的路,它没跑一步。一直很有规律地溜达着。嗒、嗒、嗒,马背上几乎感觉不到一点儿波动。其实,在通往旅馆的路上,路两旁种满了马特别爱吃的麦子。爸妈的马都停下来吃麦子,无论爸妈怎么拽都不走,我的马一开始也想停下来尝一尝可口的麦子,但是,突然,爸爸抬头一望天,焦急地说:“不好!天快黑了!天一黑,像这样的小道上可能会有土匪!”我一看天空,是呀,太阳的一半都已没过远处的山里去了!“那怎么办?”我急得都快哭出来了。这时,小白好像感受到了我的焦急,甩了甩头,撒开四蹄狂奔而去。对亏了小白领头跑到旅馆,我们才得以安心入住。你说,它乖不?别看小白平时很乖,处处都让我一步,但是一脱离大多数人的视线,它就露出它的本性——淘气来了!这不,因为我们到达旅馆时还不是太晚,所以我就跟爸爸提出要去看看小白。爸爸爽快地答应了我的请求。当我来到围栏时,小白还在专心吃草。看!它的皮毛在星光之下泛着点点银光,多么像一颗明亮的星星啊!我不由自主地推门走了进去。谁知,我一进去,小白就用后腿给我来了一个从头到脚不留一点缝隙的“泥巴浴”!原来它早已注意到了我的存在!这个小坏蛋,真淘气!没等我反应过来,小白已经把我扑倒在地。并用它白白的嘴一个劲的在我脸上蹭来蹭去,痒得我又是叫又是笑:“哈哈,小白!停!哈哈!别……哈哈……别弄了!”但是小白不听啊,它又蹭了好一阵子,才让我站起来,我站起来后就狼狈的逃出了马场。但是,就是这个昨天晚上还那么活泼的小白,今天早上就开始“赖床”了。我到马场的时候,它还在呼噜噜地睡大觉呢!我使劲儿推了推它,谁知它飞起一蹄子,仿佛要把我从“北半球”一脚踹到“南半球”去。接着,又继续睡起了觉。我整理好衣服,又大叫道:“小——白!快——起——床——啦!”连房东都被我们吵醒了,但小白却只是睡眼惺忪地往周围看了一下,便又低头睡大觉了!因为小白,我们下午三点多才到了目的地。你看,它是不是很懒?又活泼又懒惰,又乖巧又淘气,这已经是四个水火不能相容的词儿了。但是小白的古怪脾气还没有到头呢!到了目的地,由于前面不远处就是一片放牧场,所以爸爸就让我(当然,还有我形影不离的小白)去那玩玩。起初,我们玩得很尽兴,我们俩在草地上不停地跑啊,滚啊,玩得不亦乐乎。我摸着它的皮毛,温柔地说道:“你真是一匹好马!聪明、温顺、还有……”话还没说完,迎面就跑来了一头牛。大概是哪位牧民不小心放跑的吧。一开始小白对它并没有兴趣,但随着牛的不断挑衅,小白渐渐的越来越暴躁了。终于,它飞起一蹄子,踹在牛肚子上,牛业不客气地以牛角回应,小白灵巧地躲开……我吓傻了,呆呆地站着。终于,牛的主人过来赶牛走了,小白才恢复了以往的温顺。虽然小白跟我在一起才短短五天,可是它的样子却深深地烙在我的脑海之中。五年级:傅上元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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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无垠的草原,不只是谁在飒爽英姿;硝烟的四起,不只是谁在驰骋疆场;夕阳的西下,不只是谁载着思乡的游子,浪迹天涯。动物中的俊雄,草原上的健将,人类无言的朋友---马。它,从小生化在碧波荡漾的草原,与群马角逐奔跑,欢快的撒欢,亦或是躺在草地上沐浴阳光,它无忧无虑的过了一段日子。有一天,一批人来到这块神圣的土地上,牵走了许多马匹,包括它。懵懵懂懂的它跟着马群和那群人,来到一个奇怪的地方。那里没有草,是属于一种单调的色彩,很狭窄,像是被禁锢了一样。它反感,很不喜欢,它怀念草原,它想离开。可是四周的东西,像是把天包住了,无尽的黑暗用来,一点点吞噬掉它的愿望。一群人渐渐向它逼近,它恐慌,它后退,嘶声长鸣。它抬起前蹄跃起,可是很快,它被制服了,那群人太熟悉它的反映习性了,它的鼻子上被套上一条绳子,很痛。它被拴在一根柱子上,它知道它已经失去了自由。有一个人经常来看它,穿着很不一样。他经常带它出去玩,它感觉他很好,对他也很温顺。她进场对它说话,渐渐的,它明白了他话语的意思,知道了他是一名将军。这段时间它和战马放到了一起,进行战场演习训练。它知道,它将带着它的主人驰骋疆场,浴血奋战。它的血液在体内沸腾,它专注的训练,因为它的主人正驾驭着它。战争的脚步已经来到,它现在已是一匹高傲的战马,屹在疆场。身上披着城中的马甲,脚上很不自然的订着蹄铁,它忍受着超越极限的痛苦,只是为主人二战。战火已被点燃,两路兵马对峙。它在那里看到了许多它的同胞,它兴奋,但更多的是痛苦。它们的背上肩负着不同的使命,它们背上的,是他背上的人的敌人;而它背上的,又是它们背上的敌人。它现在是一匹战马,它的最高宗旨是保护主人,冲锋陷阵。它悲怆的轻鸣一声,冲进了战场,狂沙飞扬,天昏地暗,四周充斥着浓浓的血腥味。厮杀声,马鸣声,混成一片。每看到一匹战马倒下,它的心都在滴血,巨大的痛苦笼罩在心头,它将悲痛化为力量,化为仇恨,它载着它的主人,在生与死的边际,它跳到了生的彼岸。它记得回去的路,郁郁葱葱的大树,有一条小溪汨汨而过,清脆的鸟鸣听得很是悦耳。路上,再熟悉不过的景象浮现,有它最熟悉的气味。不远处,军帐的顶棚在丛林中若隐若现。它兴奋的嘶鸣,鸣叫声,唤出了士兵,他们抬走了将军,它也被牵走了。军帐中,有人替它清洗腹部,蔷薇色的血液滴淌下,它才明白它受伤了,只是现在隐隐有些疼痛。一段时间的修养,它的主人渐渐康复,它也能像从前那样撒欢的跑了,主人的微笑依然会对它绽放,夕阳西照下,依然有他们的身影被拉着很长,很长……后来,这一仗,打得很激烈,但是笑到最后的,是他们。虽然他们受伤了,但是,最后的王者,是属于他们。他们胜利了,它被授予了勋章,它的主人,也提升了,铠甲变得更辉煌,鞍鞯变得更华丽,唯一不变的,是他们对彼此的情感。而后的岁月,在生与死之间奔波。明明死神的呼吸已在耳际,生的希望却又在前方亮起;明明硝烟刚刚熄灭,却又在另一个地方,重新燃起。峥嵘的岁月里,它生命之中的朝阳,早已隐去;午后的阳光,也不知跑向了哪里,只剩下,夕阳无限好的近黄昏。它的主人,头上,也已挂上了雪凌。他们老了,为国家也已做不出什么贡献了。又是在哪再熟悉不过的夕照下,两个身影:一匹老马,一位老叟。它再也不能像年轻时那样,欢快的奔跑;它的主人,再也受不起那样的颠簸。他们就这样,颤巍巍的,走着,踩碎了夕阳。河边,老将军需要休息了。席地而卧,望着无限好的夕阳,人老多情,不禁老泪纵横。而他没有发现,他的那匹跟了他十多年的老马,也是像他那样望着夕阳的的,望着他,爱怜的望着他,眼里,噙满了泪水。摇晃的,滑落了,滴进了土壤里,净化了这一方的土地……一年级:繁星雨夜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一年级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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