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鬼的命运
“吸血鬼”的命运
童年就像一部电影,以往的一幕幕呈现在我眼前,我在里面搜索着……
暑假里的一天,我独自一人在家做作业,突然,一只不知名的东西在我耳边“嗡嗡”地叫了起来,我仔细一看,原来是只蚊子。我顿时火冒三丈:“吃了豹子胆了你,竟然敢到我的地盘来撒野。难道没听说过我是‘捕蚊高手’吗?想当年,离这十几里的蚊子听到我的名字那是闻风丧胆,有些要血不要命的蚊子把脚伸进了我的界线,我‘啪’的一个‘如来佛神掌’‘啪’的一个‘千手玉观音’‘啪’的一个‘旋风腿’那些小东西就命归黄泉……”正当我滔滔不绝时,那只蚊子居然乘人之不备,“叮”地一吸,我就英勇无偿献血了。我气愤到了极点,拿出了我的看家本领,这蚊子不知是受于哪位高师的教导,功夫居然了得。战了几百个回合,我累得气喘吁吁,那蚊子却是毫发不伤,还“嗡嗡”地在我耳边示威,我心下一惊,道:不好,遇到高手了。
在以后的夜晚,当蚊子吹着“优美”的乐曲进来时,我就不得不抛弃诱人的睡眠,“欣赏”起它那“动人”的歌声,我忿忿道“不抓到你,我誓不为人!”
要抓那可恶的蚊子,必须先得有精神,于是,我决定先养足睡眠,可是我曾试过许多办法,比如说关紧门,不让它进来吧。那蚊子不知是用了哪种减肥药,瘦得连细小的门缝都能钻过来。哎,明枪易挡,暗箭难防啊!我左思右想,终于,我在无意间,看到了桌子上的强力胶水,脑中不由得生出一条妙计。经过我的经心调制,我的手臂和脚已都粘上了胶水,而那蚊子也上当了,它正浩浩荡荡地朝它的目标—我前进……
“哈,终于捉到你了!”我高兴地嚷着,可看着镜中自己的眼睛被挂上了免费“眼镜”时,我的气又上来了。你这只小东西,我可要好好回报你。我把那只蚊子放进了一块透明塑料盒里,制成了一个美丽的标本:外面是晶莹剔透的“玻璃”,里面的蚊子正四脚朝天地躺着,旁边还有一点红色,背景是杂草的绿色,正可谓是“万绿丛中一点红”啊!
我看着可爱的蚊子,心想:数千年以后,说不定你还能被列为古董,价值连城呢!
浙江省新昌县城西小学六(2)班
何婷
不想懂得
这个星期好像做了一个浑浑噩噩的梦,懂得了一些不想懂得的……
一张张笑脸下,却不知隐藏了多少嫉妒和恨意,一句句话语,尖锐得像针刺进了心底,一个个眼神,好像就像微型针孔,充满了不相信和怀疑。以前的我,每天都开开心心,可是这一个星期一连串的事情却让我不得安宁,长大的烦恼和眼泪真的来临了吗???直到现在,我才懂得,原来女生之间真的很无奈,一些属于我们青春期的纠葛会不停的出现。而且很多事情并不像我所想象的那样单纯,甚至于一些很要好的朋友……不该懂得的还是懂得了,不该承受的还是承受了,每次试图乐观地去解决去理解的时候,只听见大家说:你真的太天真了……
不敢相信,也不愿去面对,想找回那个每天无忧无虑蹦蹦跳跳的我,有时候真的不想懂得,那么,就让我一直天真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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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的命运“吸血鬼”的命运童年就像一部电影,以往的一幕幕呈现在我眼前,我在里面搜索着……暑假里的一天,我独自一人在家做作业,突然,一只不知名的东西在我耳边“嗡嗡”地叫了起来,我仔细一看,原来是只蚊子。我顿时火冒三丈:“吃了豹子胆了你,竟然敢到我的地盘来撒野。难道没听说过我是‘捕蚊高手’吗?想当年,离这十几里的蚊子听到我的名字那是闻风丧胆,有些要血不要命的蚊子把脚伸进了我的界线,我‘啪’的一个‘如来佛神掌’‘啪’的一个‘千手玉观音’‘啪’的一个‘旋风腿’那些小东西就命归黄泉……”正当我滔滔不绝时,那只蚊子居然乘人之不备,“叮”地一吸,我就英勇无偿献血了。我气愤到了极点,拿出了我的看家本领,这蚊子不知是受于哪位高师的教导,功夫居然了得。战了几百个回合,我累得气喘吁吁,那蚊子却是毫发不伤,还“嗡嗡”地在我耳边示威,我心下一惊,道:不好,遇到高手了。在以后的夜晚,当蚊子吹着“优美”的乐曲进来时,我就不得不抛弃诱人的睡眠,“欣赏”起它那“动人”的歌声,我忿忿道“不抓到你,我誓不为人!”要抓那可恶的蚊子,必须先得有精神,于是,我决定先养足睡眠,可是我曾试过许多办法,比如说关紧门,不让它进来吧。那蚊子不知是用了哪种减肥药,瘦得连细小的门缝都能钻过来。哎,明枪易挡,暗箭难防啊!我左思右想,终于,我在无意间,看到了桌子上的强力胶水,脑中不由得生出一条妙计。经过我的经心调制,我的手臂和脚已都粘上了胶水,而那蚊子也上当了,它正浩浩荡荡地朝它的目标—我前进……“哈,终于捉到你了!”我高兴地嚷着,可看着镜中自己的眼睛被挂上了免费“眼镜”时,我的气又上来了。你这只小东西,我可要好好回报你。我把那只蚊子放进了一块透明塑料盒里,制成了一个美丽的标本:外面是晶莹剔透的“玻璃”,里面的蚊子正四脚朝天地躺着,旁边还有一点红色,背景是杂草的绿色,正可谓是“万绿丛中一点红”啊!我看着可爱的蚊子,心想:数千年以后,说不定你还能被列为古董,价值连城呢!浙江省新昌县城西小学六(2)班何婷8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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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利希特首先就出了玛利亚,这个孩子虽然幼小,却有着控制动物的神奇能力。为了救出姐姐,玛利亚也自信满满的参加了对德拉克拉的战斗。经过二人的努力,自以为必定会成功的德拉克拉又一次难逃失败的下场。但是和以前很多次一样,他在最后的时刻化成烟雾逃走了,并且继续寻找复仇的机会。在成功的拯救了被绑架的女子之后,利希特一直和安妮特,玛利亚一起生活。四年后的一天,他却神秘的消失了。据说一个叫沙夫特的巫师在暗中预备召唤德拉克拉回到这个世界上。利希特是中了他的咒语才消失的。随着贝尔蒙特末裔的消失,各地的妖魔鬼怪又开始兴风作浪,恶魔城又出现了,吸血鬼之王随时都有可能降临。正邪势力均衡受到了破坏,产生的巨大能量使一个人从长久的睡眠中苏醒过来----他就是在数百年前和拉尔夫.C.贝尔蒙特一起打败德拉克拉的吸血鬼贵公子阿鲁卡多。他意识到自己的父亲即将给世界带来巨大的灾难,必须有人来阻止这一切。在贝尔蒙特家族没有人能够胜任的时候,他就要承担起这个义务。就这样,吸血鬼之王的儿子成为了这个故事的主角,作为一个德拉克拉家族的叛逆者,也是拯救这个世界的英雄。说到德拉克拉成为暴虐的吸血鬼的原因,对《恶魔城》的故事熟悉一些的人都知道,德拉克拉和一个名叫莉莎的民间女子结合,并且生下了阿鲁卡多这个孩子,造成了一切悲剧的开始。世俗的政权和民众认为莉莎是一个巫女,所以残酷的执行火刑的方式把她杀害了。德拉克拉因此对人类产生了强烈的憎恨,从而发誓要毁灭所有愚昧无知的人类,以自己的理念建立一个新的世界。如果成功的话,他将是新的创世主,取代上帝的地位。然而这个计划的代价是现在世界上所有人类的毁灭,这对于立志保护人类的贝尔蒙特家族来说是绝对不允许的。其实不仅是贝尔蒙特家族,任何一个热爱生活的人都不能眼看着德拉克拉一意孤行,以自己的好恶来决定世界的命运。就这样,阿鲁卡多带者一颗人类的心灵,和玛利亚一起在恶魔城中救出了利希特,并消灭了沙夫特,将复活的德拉克拉重新封印,并且净化他的灵魂。但是阿鲁卡多毕竟是吸血鬼的后裔,他明白自己在大义灭亲之后仍然不能见容于这个世俗的社会,所以他唯一的选择就是继续逃避。但是玛利亚在和他接触的过程中对他产生了好感,决定和他在一起。这样一来,阿鲁卡多原本平淡沉闷的生活里多了一丝生机。而利希特考虑到自己的能力有限,于是决定隐居,将封印吸血鬼的圣鞭交给了自己的亲戚莫里斯家族。在此后近200年的时间里,贝尔蒙特家族的人没有在对抗吸血鬼的历史中出现,恶魔城的传说会延续下去吗?请输入验证码!六年级:王冰言10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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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福尔摩斯仔细地读了一封刚收到的来信,然后,漠然无声地一笑——这是他最近乎于要大笑的一种态度——就把信抛给了我。“作为现代与中古、实际与异想的混合物,这封信算是到家了,“他说道。”你觉得怎么样,华生?”我读道:旧裘瑞路46号 一月十九日有关吸血鬼事由径启者:敝店顾客——敏兴大街弗格森-米尔黑德茶叶经销公司的罗伯特·弗格森先生,今日来函询问有关吸血鬼事宜。因敝店专营机械估价业务,此项不属本店经营范围,故特介绍弗格森先生造访台端以解疑难。足下承办马蒂尔达·布里格斯案件曾获成功,故予介绍。莫里森,莫里森-道得公司谨启经手人E。J。C。“马蒂尔达不是少女的名字,“福尔摩斯回忆说,“那是一只船,与苏门答腊的巨型老鼠有关,那个故事是会使公众吃惊的。但是咱们跟吸血鬼有什么相干?那是咱们的业务范围吗?当然喽,不管什么案子也比闲着没事儿强。但这回咱们一下子进入格林童话了。华生,抬抬手,查查字母V看有什么说法。”我回过身去把那本大索引取下来拿给他去翻。福尔摩斯把书摆在腿上,两眼缓慢而高兴地查阅着那些古案记录,其中夹杂着毕生积累的知识。“‘格洛里亚斯科特号’的航程,”他念道,“这个案子相当糟糕。我记得你作了些记录,但结局却欠佳。造伪钞者维克多·林奇。毒蜥蜴。这是个了不起的案子。女马戏演员维特利亚。范德比尔特与窃贼。毒蛇。奇异锻工维格尔。哈!我的老索引。真有你的,无所不包。华生,你听这个。匈牙利吸血鬼妖术。还有,特兰西瓦尼亚的吸血鬼案。“他热心地翻阅了半天,然后失望地哼了一声,把本子扔在桌上。“胡扯,华生,这都是胡扯!那种非得用夹板钉在坟墓里才不出来走动的僵尸,跟咱们有什么相干?纯粹是精神失常。”“不过,”我说道,“吸血鬼也许不一定是死人?活人也可以有吸血的习惯。比方我在书上就读到有的老人吸年轻人的血以葆青春。”“你说得很对,这本索引里就提到这种传说了。但是咱们能信这种事吗?这位经纪人是两脚站在地球上的,那就不能离开地球。这个世界对咱们来说是够大的了,用不着介入鬼域。照我看不能太信弗格森的话。下面这封信可能是他写的,也许能稍稍说明使他苦恼的到底是什么问题。”说着他从桌上拿起另一封信,这封信在他专心研究第一封信时没有受到注意。他开始含笑读这封信,读着读着笑容就变成专心紧张的表情了。看完之后他靠在椅子上沉思起来,手指之间还夹着那信纸。后来他一惊,才从深思中醒了过来。“兰伯利,奇斯曼庄园。华生,兰伯利在什么地方?”“在苏塞克斯郡,就在霍尔舍姆南边。”“不算很远吧?那么奇斯曼庄园呢?”“我倒比较熟悉那一带乡间。那里有许多古老的住宅,都是以几个世纪之前的原房主的姓氏来命名的,什么奥德利庄园,哈维庄园,凯立顿庄园等等——那些家族早就被人遗忘了,但他们的姓氏还通过房子保留下来了。”“不错,“福尔摩斯冷冷地说。他那骄傲而富于自制的气质有一个特点,就是尽管他往往不声不响地、准确地把一切新知识都装入头脑,却很少对知识的提供者表示谢意。”我觉得不久我们就会对奇斯曼庄园有更多的了解了。这封信是弗格森本人写来的,正如我预料的那样。对了,他还自称认识你呢。”“什么,认识我?!”“你自己看信吧。”说着他把信递过来。信首写的就是刚才他念的那个地址。我读道:福尔摩斯先生:我的律师介绍我同你联系,但我的问题实在过于敏感,不知从何谈起才好。我是代表一个朋友来谈他的事儿的。这位绅士在五年前和一位秘鲁小姐结了婚,她是一位秘鲁商业家的女儿,我的朋友在经营进口硝酸的过程中认识了她。她长得很美,但是国籍和宗教的不同总是在夫妇之间造成感情上和实际上的隔膜。结果,经过一段时间之后,他对她的感情可能冷淡下来了,他可能认为这次结婚是一个错误。他感到在她的性格中有某些东西是他永远无法捉摸和理解的。这是特别痛苦的,因为她真是一个少有的温存可爱的妻子——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绝对忠实地爱着丈夫的。现在我来谈主要问题,详情还要与你面谈。这封信只是先谈一个轮廓,以便请你确定是否有意承办此事。不久前这位女士开始表现出某些颇与她的温柔本性不相称的怪毛病。这位绅士结过两次婚,他有一个前平生的儿子。这孩子十五岁了,他是一个非常讨人喜欢而且重感情的孩子,可惜小时候受过外伤。有两次,有人发现后母无缘无故地痛打这个可怜的男孩子。一次是用手杖打他,在胳臂上留下一大块青痕。这还不算,她对自己亲生的不到一周岁的小儿子的行为就更严重多了。大约一个月之前,有一次保姆离开婴儿几分钟去干别的事。突然婴儿嚎哭起来,保姆赶紧跑回来,一进屋就看见女主人弯着身子好象在咬小儿的脖子。脖子上有一个小伤口,往外淌着血。保姆吓坏了,立刻要去叫男主人,但是女主人求她不要去,还给了她五镑钱要她保密。女主人没有做任何解释,事情就这么搁下了。但是这件事在保姆心里留下了可怕的印象,从此以后她就严密注意女主人的行动,并且更加着意护卫婴儿,因为她是真心爱这个孩子的。可是她觉得,正如她监视母亲一样,母亲也在监视着她,只要她稍一离开婴儿,母亲就抢到小儿面前去。保姆日夜地保卫婴儿,而母亲也日夜地不声不响地象狼等羊一样盯着婴儿。这对你来说必是难以置信的事,但我请求你严肃地对待我的叙述,因为事关一个婴儿的生死,也可能造成一个男子的精神失常。终于有一天事实瞒不过丈夫了。保姆的神经支持不住了,她向男主人坦白了一切。对他来说,这简直是异想天开,就象你现在的感觉一样。他深知他的妻子是爱他的,而且除了那次痛打继子之外也一向是疼爱继子的。她怎么会伤害自己亲生的孩子呢?因此他对保姆说这都是她的幻觉,这种多疑是不正常的,她对女主人的诽谤是令人无法容忍的。正在他们谈话之间,突然听到婴儿痛嚎起来。保姆和男主人一起跑向婴儿室。只见他妻子刚刚从摇篮旁站起身来,婴儿的脖子上流着血,床单也染上了血。请你想象他的心情吧,福尔摩斯先生。当他把妻子的脸转向亮处,发现她嘴唇周围都是鲜血时,他恐怖得叫出声来了。原来是她——这回是没有疑问了——是她吸了可怜的婴儿的血。这就是实际情况。她现在关在屋里不见人。没有作任何解释。丈夫已经处于半疯狂状态。他以及我除了只听说过吸血鬼这个名称以外,对这种事可以说一无所知。我们原本以为那是外国的一种奇谈,谁知就在英国苏塞克斯——罢了,还是明晨与你面谈罢。你能接待我吗?你能不吝帮助一个濒于失常的人吗?如蒙不弃,请电兰伯利,奇斯曼庄园,弗格森。我将于上午十点到你住所。罗伯特·弗格森又及:我记得你的朋友华生曾经是布莱克希斯橄榄球队的队员,而我当时是李奇蒙队的中卫。在私人交往方面,这是我可提出的唯一自我介绍。“不错,我记得这个人,“我一边放下信一边说道。“大个子鲍勃·弗格森,他是李奇蒙队最棒的中卫。他是一个厚道的人。现在他对朋友的事又是如此关怀,这个人的脾气就是这么热心肠。”福尔摩斯深思地看着我,摇了摇头。“华生,我总是摸不透你的想法,”他说。“你总是有些使我惊讶的想法。好吧,请你去拍一封电报,电文是:‘同意承办你的案件'。”“你的案件!”“咱们不能让他认为这是一家缺乏智能的侦探。这当然是他本人的案子。请你把电报发了,到明天早上就自有分晓了。”第二天上午十点钟,弗格森准时地大踏步走进我们的房间。在我记忆中,他是一个身材细长、四肢灵活的人,他行动神速,善于绕过对方后卫的拦截。大概在人生的路途中,没有比这更难过的事了,那就是重见一位在其全盛时期你曾认识的健壮运动员,现在已成了一把骨头。这个弗格森的大骨骼已经坍陷了,两肩低垂,淡黄的头发也稀疏无几了。我恐怕我留给他的印象也是类似的吧。“嗨,华生,你好,“他说道。他的声调倒还是那么深沉热情。”我说,你可不是当初我把你隔着绳子抛到人群里那时节的身子骨儿啦。我大约也有点变了样儿了。就是最近这些天我才见老的。福尔摩斯先生,从你的电报中我可以看出,我是不能再装作别人的代理人了。”“实话实说更好办些,“福尔摩斯说道。“自然是这样。但请你想一想,谈论一个你必须维护的女人的事儿,是多么为难啊。我又能怎么办呢?难道我去找警察说这件事吗?而我又必须顾及孩子们的安全。福尔摩斯先生,请告诉我,那是精神病吗?是血统中遗传的吗?你经历过类似的案子没有?看在上帝的面上,求你帮帮我,我是没了主见了。”“这是很可以理解的,弗格森先生。请你坐下,定一定神,清楚地回答我几个问题。我可以向你保证,我并没有对你的案情束手无策,我自信可以找到答案。首先,请你告诉我,你采取了什么步骤,你起子还与孩子们接触吗?”“我和她大吵了一场。福尔摩斯先生,她是一个极其温柔深情的女子。她是真正全心全意地爱着我。见我发现了这个可怖的、难以置信的秘密,她伤心到了极点。她连话也不说了,根本不回答我的责备,只是含着惊狂绝望的神色瞅着我,瞅着我,然后转身跑回自己的房间,把门锁上。从那以后,她再也不肯见我。她有一个陪嫁的侍女,叫做多罗雷思,与其说是一个仆人不如说是一个朋友。由她给我妻子送饭。”“那么说,孩子目前没有危险吗?”“保姆梅森太太发誓日夜不再离开婴儿。我倒是更不放心可怜的小杰克,因为他曾两次被痛打,正如我告诉你的那样。”“没受过伤?”“没有。她打得相当狠。尤其是,他是一个可怜的跛足孩子。”当弗格森谈到他儿子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变得温柔了。“这个孩子的缺陷谁看了也会心软的。小时候摔坏了脊椎,但是他的心灵是最可爱、最疼人的。”这时候福尔摩斯又从桌上拿起昨天的信,反复读着。“弗格森先生,你宅里还有什么人?”“有两个新来不久的仆人。还有一个马夫,叫迈克尔,也住在宅子里。另外就是我妻子,我自己,我儿子杰克,婴儿,多罗雷思,梅森太太。就是这些。”“我想你在结婚时还对你妻子不甚了解吧?”“那时我认识她才几个星期。”“侍女多罗雷思跟她有多久了?”“有些年了。”“那么她对你妻子的性格应该比你更了解了?”“是的,可以这么说。”福尔摩斯记了下来。“我觉得,”他说道,“我在兰伯利比在这里更有用些。这个案子需要亲身调查。既然女主人不出卧室,我们在庄园也不会打扰她。当然我们是住在旅馆里。”弗格森显出松了一口气的样子。“福尔摩斯先生,这正是我原本希望的。如你能来,恰好两点钟有一次舒适的列车从维多利亚车站出发。”“自然要来的。目前我刚好有空闲。我可以全力办你的案件。华生当然也同我们一起去。不过,在出发之前,有一两个问题我必须弄得十分确切。照我理解,这位不幸的女主人看来对两个孩子都动武了,包括你的小儿子和她亲生的婴儿,对吗?”“对的。”“但是动武的方式不同,是吗?她是殴打你的小儿子。”“一次是用手杖,另一次是用手狠打。”“她一直没有解释为什么打他吗?”“没有,只是说恨他。她一再地这样说。”“这在继母也是常有的。大概可以叫做对死者的妒嫉吧。她天性是爱妒嫉的吗?”“是的,她很妒嫉,她是用她那热带的深情来妒嫉的。”“你的儿子——他十五岁了,既然他的身体活动受健康限制,大概他的智力是较早发展的吧。难道他没有向你解释被殴打的原因吗?”“没有,他坚持说那是毫无缘故的。”“以前他和继母关系好吗?”“他们之间从来没有爱的感情。”“但是你说他是一个会疼人的孩子?”“世界上再也不会有象他那样忠心的儿子了。我就是他的生命。他对我的一言一行都是关切的。”福尔摩斯又记了下来。他出了一会儿神。“再婚之前,你肯定和你儿子是感情很深的。你们经常在一起,对吧?”“朝夕相处。”“既然这个孩子很重感情,那当然对已故的母亲是深爱的了?”“十分深爱。”“看来他一定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孩子。还有一个关于殴打的问题。对你儿子的殴打和对婴儿的神秘攻击是同时发生的吗?”“第一次是这样。就好象她突然中了什么魔,对两个孩子都发泄。第二次只是杰克挨了打,保姆并没说婴儿出了什么事。”“这倒有点复杂。”“我不大懂你的意思,福尔摩斯先生。”“可能。我是作出了一些假设,有待时间或新的资料去一一驳倒它们。这是一个坏习惯,弗格森先生,但人总是有弱点的。我恐怕你的老朋友华生把我的科学方法描述得有点夸张了。不管怎么说,目前我只能告诉你,我认为你的案件并非难以解决的,今天两点钟我们准时到维多利亚车站。”这是一个阴沉多雾的十一月的黄昏。我们把行李放在兰伯利的切克斯旅馆,就驱车穿过一条弯曲多泥的苏塞克斯马路,来到弗格森那座偏僻而古老的庄园,那是一座庞大连绵的建筑,中心部分非常古老,而两翼又很新,有图德式的高耸烟囱和长了苔藓的高坡度的霍尔舍姆石板瓦。门阶已经凹陷,廊子墙壁的古瓦上刻有圆形的原房主的图像。房内的天花板由沉重的橡木柱子支撑着,不平的地板显出很深的凹线。这座摇摇欲坠的房子散发出一股陈年的腐气。弗格森把我们让进一间很宽敞的中央大厅。有一座很大的、罩着铁皮的旧式壁炉,上面刻有“1670”年的字样,里边用上等木块生着熊熊的壁火。我环顾四周,只见这屋子在时代和地域上都是一个大杂烩。半截镶木墙很可能是十七世纪原农庄主搞的。在墙的下半部挂着一排富有审美趣味的现代水彩画。而上半部却挂着一排南美的器皿和武器,显然是楼上那位秘鲁太太带来的东西。福尔摩斯站起来,以他那无所不观的锐敏的好奇感,仔细研究了这些东西。他看过之后,眼中充满沉思地又坐下了。“嘿!“他突然喊起来,“你看!”一只狮子狗本来在屋角的筐里卧着,这时慢慢朝主人爬过去,行动很吃力。它的后腿拖拉着,尾巴拖在地上。它去舔主人的手。“怎么回事,福尔摩斯先生?”“这狗。它有什么毛病?”“兽医也搞不清是什么病。是一种麻痹,他说可能是脑脊髓膜炎。但这病症正在消退。它不久就会好了——是不是,我的卡尔罗?”这狗的尾巴轻轻颤了一下以示赞同。它那悲凄的眼睛看看这个人,又看看那个人。它很明白我们在谈论它的病。“这病是突然发生的么?”“一夜之间。”“多久以前?”“可能有四个月了吧。”“很奇怪。很有启发。”“你觉得这病说明什么问题么,福尔摩斯先生?”“它证实了我的一种设想。”“什么,你到底在说什么呀?这对你也许是猜谜游戏,但对我却是生死关头!我妻子可能是杀人犯,我儿子时刻在危险中!福尔摩斯先生,千万不要跟我开玩笑,这一切太可怕了。”这个大个子中卫,从头到脚发起抖来。福尔摩斯把手放在他胳臂上安慰他说:“不管结论是什么,恐怕对你也是难免痛苦的。我一定尽力减轻你的痛苦。目前我还不能多说什么,但在我离开你家之前我可能给你明确的答复。”“但愿如此才好!请二位原谅,我要到楼上去看看我妻子的情况有无变化。”他去了几分钟,福尔摩斯再度去研究墙上挂的器物。主人回来了,从那阴沉的脸色看来,他没有取得任何进展。他带来一位细高黄脸的侍女。“多罗雷思,茶点已备好了,”弗格森说,“请你照顾女主人得到她想要的东西。”“她病很重,“侍女大声说道,两眼怒视着主人,”她不要吃。她病很重。她要医生。没有医生,我一个人和她呆在一起感到害怕。”弗格森眼带疑问地看着我。“如有需要,我愿尽力。”“你女主人愿意见华生医生吗?”“我带他去。我不要征得同意。她需要医生。”“那我马上同你去吧。”侍女激动得微微颤栗着,我随她走上楼梯,走进一条古老的走廊。在尽头有一座很厚实的铁骨门。我瞧着这门心里说,要是弗格森想闯进妻子的房间可不那么容易呢。侍女从口袋里掏出钥匙,那沉重的橡木门板在折叶上吱吱地打开了。我走进去,她立即跟进来,回手把门锁上。床上躺着一个女子,显然在发高烧。她神智半清醒,但我一进来,她立即抬起一双惊恐而柔美的眼睛,害怕地瞪着我。一见是生人,她反而放心地松了一口气躺在枕头上了。我走上前去安慰了两句,她就安静地躺在那里让我诊脉量体温了。脉博很快,体温也很高,但临床印象却是神经性的,而不是感染性的热病。“她这样一天,两天地躺着。我怕她死去,“侍女说。女主人把她那烧红的俊美的脸朝我转过来。“我丈夫在哪儿?”“在楼下,他想见你。”“我不要见他,我不要见他。”后来她似乎神智开始不清了。“恶毒啊,恶毒啊!我对这个恶魔怎么办啊!”“我能以任何方式帮你忙吗?”“不。旁人没办法。完了。全完了。不管我怎么办,也全都完了。”女主人一定是在说胡话。我实在看不出,诚实的弗格森怎么会是恶毒或恶魔式的人物。“弗格森太太,“我说道,“你丈夫是深深爱你的。他对这事儿非常痛苦。”她再一次把她那美丽的眼睛朝我转过来。“他是爱我,不错。但我难道不爱他吗?难道我不是爱他到了宁愿牺牲自己也不愿伤他心的地步了吗?我就是这样爱他的呵。而他居然会这样想我——这样说我。”“他极其痛苦,可他不理解。”“他是不能理解。但他应该信任。”“你不愿见一见他吗?”“不,不,我忘不了他说的那些话,也忘不了他那脸上的神色。我不要见他。请你走吧。你帮不了我。请你告诉他一句话,我要我的孩子。我有权利要自己的孩子。这是我要对他说的唯一的话。”她又把脸朝墙转过去,不肯再说话了。我回到楼下,弗格森和福尔摩斯还坐在壁炉边。弗格森忧郁地听我叙述会见的情景。“我怎么能把婴儿交给她呢?“他说道。”我怎么能知道她会不会再有奇怪的冲动呢?我怎么能忘记那次她从婴儿身旁站起来时嘴唇上都是孩子的血的情形呢?“他打了一个冷战。“婴儿在保姆那里是安全的,他必须留在保姆那里。”一个俏皮的女仆端了茶点进来,她是这座庄园内唯一时髦的人物。在她开门的工夫,一个少年走进屋来。他是一个引人注目的孩子,肤色白皙,头发浅黄,一双易于激动的浅蓝色眼睛,一看见父亲就闪现出一种意外的激动而喜悦的光芒。他冲过去两手搂着他的脖子象热情的女孩子那样抱住父亲。“爸爸,”他叫道,“我不知道你已经来了,要不我早就在这儿等你了。我真想你!”弗格森多少有点不好意思地轻轻拉开儿子的手。“好孩子,“他一边轻抚着浅黄色的头发一边说道,“我回来的早是因为我的朋友福尔摩斯先生和华生先生肯跟我来消磨一个晚上。”“那是侦探福尔摩斯先生吗?”“是的。”这个孩子用一种很有洞察力、但在我看来是不友好的眼光看着我们。“弗格森先生,你的那个小儿子在哪里?”福尔摩斯说道。“我们能不能看看他?”“叫梅森太太把小孩抱来,“弗格森说。这个孩子以一种奇怪的、蹒跚的步伐走了,照我做医生的眼光看来,他是患有脊椎软骨症的。不大工夫他就回来了,后面跟来一个又高又瘦的女人,怀中抱着一个秀美的婴儿,黑眼睛,金黄色头发,是撒克逊和拉丁血统的绝妙融合。弗格森显然很疼爱他,一见面就把他抱到自己怀里非常亲切地爱抚着。“真不明白怎么会有人忍心伤害他,”他一边自言自语地说着,一边低头去看那天使般白嫩的脖子上的小红皱痕。就在这一刹那,我的眼光碰巧落在福尔摩斯身上,我发现他的表情特别专心。他的脸象牙雕一般文风不动,他的眼在看了一下父亲和儿子之后又极起好奇地盯在对面的什么东西上。我顺着他的眼光望去,却只能猜想他是在望着窗外那使人抑郁的、湿淋淋的园子。而实际上百叶窗是半关着的,什么也看不见,但他的眼光显然是在盯着窗子。然后微微一笑,他的眼光又回到婴儿身上。婴儿的脖子上有一块小伤痕。福尔摩斯不发一言地仔细观察伤口。最后他握了握婴儿在空中摇晃着的小拳头。“再见,乖乖。你生活的起点是奇特的。保姆,我跟你说一句话。”他和保姆走到一边去认真地谈了几分钟。我只听见最后一句是:“你的顾虑马上就会解除了。“保姆似乎是一个脾气有点倔、不大多说话的人,她抱着婴儿走了。“梅森太太是个什么样的人?”福尔摩斯问道。“表面虽然不使人有什么好感,但是心地非常善良,而且疼爱这个婴儿。”“杰克,你喜欢保姆吗?“福尔摩斯突然对大孩子说。孩子那富于表情的灵活多变的脸庞阴沉起来,他摇了摇头。“杰克这孩子有着强烈的喜欢与不喜欢,”弗格森用手搂着孩子说。“幸亏我是他喜欢的人。”杰克哼哼着把头扎到爸爸怀里。弗格森轻轻拉开他。“去玩去吧,好乖,”他说着,一直用爱抚的眼光看着他出去,然后继续对福尔摩斯说,“福尔摩斯先生,我真觉得让你白跑了一趟,因为你除了表示同情之外又能做些什么呢?从你的角度来看,这一定是一个特别复杂和敏感的案子。”“敏感确乎是敏感的,“福尔摩斯觉得有点好笑地说,“但我倒还没发现有多么复杂。本来是一个推理过程,但当原先的推理一步一步地被客观事实给证实了以后,那主观就变成客观了,我们就可以自信地说达到了目的。其实,在离开贝克街之前我已得出结论,剩下的只是观察和证实而已。”弗格森用大手按住布满皱纹的额头。“看在上帝的面上,福尔摩斯先生,”他急得嗓子都哑了,“如果你看出这事的真相,千万不要再让我挂虑了。我的处境究竟是什么?我应该怎么办?我不管你怎么发现的事实,只要是事实就行。”“当然我应该对你解释,我马上就要把问题说明。但是你总该允许我用自己的方式处理问题吧?华生,女主人的健康情况可以会见我们吗?”“她病得够重的,但完全清醒。”“那好。我们只有当着她的面才能澄清事实。我们上楼去见她吧。”“但她不肯见我,“弗格森大声说道。“她会的,”福尔摩斯说。他在纸上匆匆写了几行字。“华生,至少你有进门权,就劳驾你把这条子交给女主人吧。”我走上楼去,多罗雷思警惕地把门打开了,我把条子递给她。一分钟以后我听到屋内高呼了一声,那是惊喜的呼声。多罗雷思探出头来。“她愿见他们,她愿意听,”她说。我把弗格森和福尔摩斯叫上楼来。一进门,弗格森就朝着床头抢了两步,但是他妻子半坐起来用手止住了他。他颓然坐在一张沙发椅里。福尔摩斯鞠了一躬坐在他旁边。女主人睁大了惊奇的眼看着福尔摩斯。“我想这里用不着多罗雷思了吧,“福尔摩斯说,”噢,好的,太太,如果您愿她留下我也不反对。好,弗格森先生,我是一个忙人,事务繁多,我的方式必须是简短扼要的。手术越快,痛苦越少。我首先要说那使你放心的事情。你的起子是一个非常善良、非常温存和爱你、但却受了非常大的冤屈的人。”弗格森欢呼一声挺起腰来。“福尔摩斯先生,只要你证实这个,我一辈子都感激你。”“我是要证实,但这么做我将在另一方面使你伤心。”“只要你洗清我妻子,别的我都不在乎。世界上一切别的都是次要的。”“那就让我把我在家里形成的推理假设告诉你。吸血鬼的说法在我看来是荒诞不经的。这种事在英国犯罪史中没有发生过。而你的观察是正确的。你看见女主人在婴儿床边站起来,嘴唇上都是血。”“我看见过。”“但你难道没有想到过,吸吮淌血的伤口除了吸血之外还有别的用处吗?在英国历史上不是有过一位女王用嘴吸吮伤口里的毒吗?”“毒!”“一个南美家族。在我亲眼看见你墙上挂的这些武器之前,我已本能地感到它们的存在了。也可能是别的毒,但我首先想到的是南美毒箭。当我看见了那架小鸟弓旁边的空箭匣时,我一点不觉得奇怪,这正是我期待着看到的东西。如果婴儿被这种蘸了马钱子的毒箭扎伤,要是不立即把毒吸吮出来是会致命的。“还有那条狗!如果一个人决心使用毒药,他不是要先试试以求万无一失吗?本来我倒没有预见到这条狗,但是至少一见之下我就明白了,而这条狗的情况完全符合我的推理。“这回你清楚了吧?你妻子在害怕这种伤害。她亲眼看见它发生了,她救了婴儿的生命,但她却避免告诉你真情实况,因为她知道你是多么爱你那个儿子,她怕伤你的心。”“原来是杰克!”“刚才你抚弄婴儿的时候我观察了杰克。他的脸清楚地映在了窗子的玻璃上,因为外面有百叶窗做底衬。在他脸上我看到了如此强烈的妒嫉和冷酷的仇恨心理,那是很少见的。”“我的杰克!”“你必须面对现实,弗格森先生。这是特别痛苦的,正因为它是出于被歪曲了的爱,一种夸张的病态的对你的爱,还可能有对他死去的母亲的爱,正是这种爱构成了他行动的动机。他的整个心灵充满了对这个婴儿的恨,婴儿的健美恰恰衬出了他的残疾和缺陷。”“我的天!这不可能!”“太太,我说得对吗?”女主人正在哭泣,头埋在枕头里。这时她抬起头来望着她丈夫。“当时我怎么能对你讲呢,鲍勃?我能感受到你可能受到的精神打击。我不如等待,等着由别人来对你讲。当这位先生的条子上说他全知道的时候,我真高兴哟,他仿佛有神奇的力量呢。”“我看远航一年对小杰克来说是有益健康的,这是我的处方,“福尔摩斯说。他站了起来。”只有一件事还不清楚。太太。我们可以理解你为什么打杰克。母亲的容忍也不能是无限度的。但是这两天你怎么敢离开婴儿呢?”“我跟梅森太太说实话了,她全明白。”“原来如此,我猜也是这样。”这时弗格森已经站到床前,伸着颤抖的两手,岂不成声了。“现在,我想,是咱们下场的时刻了,华生,“福尔摩斯在我耳边这样轻声说道。”你搀着忠实的多罗雷思的那只手,我搀这只。好了,"关上门之后他又说,“让他们俩自己解决其余的问题吧。”关于这个案子,我只有一句话要补充了,那就是福尔摩斯给本篇开头的那封来函的回信,全文如下:贝克街 一月二十一日有关吸血鬼事由径启者:接十九日来函后我已调查了贵店顾客——敏兴大街,弗格森·米尔黑德茶业经销公司的罗伯特·弗格森所提的案件,结果圆满。因承贵店介绍,特此致谢。歇洛克·福尔摩斯谨启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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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爱恋第一章冰冻、变异“空隆隆——”卡米在迷迷糊糊中醒来,却发现自己被暗羽组织的人五花大绑了,动弹不得,她不禁失声大叫:“你们到底要做什么!!!!!”“呵,”乌夜冷冷一笑,人物介绍:乌夜,代号:king,恶魔与死神一族混血儿,暗羽组织第五分队神之队少将,帅气中带着浓浓的邪恶,主角一枚。“接下来就看好戏吧。”乌夜两手一挥,两旁的小喽啰立刻把卡米丢进了一个房间里,顿时,卡米只觉一股强大的吸引力正在把她朝一个冰冷的地方吸去,她费力的扭过头来,发现后面是一个巨大的高倍核能冰冻仪,卡米立刻就明白了暗羽组织要干些什么,这是一件极其可怕的事,他们要将卡米用高倍核能冰冻仪冰封起来,接下来就谁也不知道了,正当这时,卡米的力气早以用尽,背后的吸力也越来越强了,终于招架不住,被吸了进去。霎那,卡米顿时浑身无力,失去知觉,昏迷了。谁也不知过了多久,门被打开了。“真像琥珀里的昆虫一样呢。”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响起,声音的主人饶有兴趣地打量着沉睡在冰晶中的卡米,暗暗地说。“啧啧,”乌夜有些满意,“她将会是一颗出人意料的棋子。你觉得呢,鬼影大人?”人物介绍:鬼影,幽灵,因受到普通人的歧视而发誓要称霸宇宙,让所有人成为自己的奴隶。“哼,你不是一直惦记着她吗?怎么,动心了?“鬼影见缝插针。才……才不是呢!”乌夜脸红了,但很快反应到自己的失态,“不过,我不会动心的!”鬼影看到乌夜的话语那么坚定,只好摇摇头,无可奈何地说:“你呀,可惜我又损失了一大人才了!唉!”转眼,夜已深了,命运女神降临,复仇女神也跟来了,她们要见证这悲惨、血腥、而又壮烈的时刻。在暗羽组织的圣血岩洞里,他们要对卡米进行转化为吸血鬼的血之祭礼!四年级:陈林鑫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700字 四年级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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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在阳光照耀,雨露滋润下的万物才能茁壮成长,有坚强精神支柱的残疾人才会生活得愉快。现在,我不会再为她感到惋惜,因为她生活得很愉快。“造物主是吝墙的,它给予了此也就不再给予彼”。一个聪明的女孩,上帝却让她成为了一个残疾人,这一严酷的事实又一次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出现。她是我的邻居,从小就患有小儿麻痹症,走起路来一拐一拐的,只要有人稍微撞她一下,她就会立刻摔倒在地,没有爬起来的能力,只能用恳求的目光等着行人帮助她,因此,每天上学都是父母接送。住在一个院子里的一些好开玩笑的孩子们送给她一个“拐脚婆”的“雅号”,她哭了,从此她变得少言寡语,不再和任何外人说话。随着时光的流逝,我们在嘻嘻笑笑,玩玩闹闹中长大了,而她却有一颗难以愈合的受伤的心。每当夕阳西下的时候,她总爱在自家的阳台上摆弄着太阳花,许久都不离开……于是我在自家阳台上也栽下了太阳花,等小苗露出尖角时,我请她到我家,我们坐在太阳花旁交谈着。我问她为什么要种太阳花,她的脸阴沉下来,望着微风吹拂的小苗说:“我是一个残疾人,几年的轮椅生活使我变得悲观失望,父亲为了让我树立生活的信心,就种下了太阳花,它的成长也遇到了许多困难,但最终不是开出了艳丽的花朵,正是它这种自强不息给予我精神的支柱。”以后,我经常请她到我家来,我们共同培育着这盆太阳花,随着太阳花的长大,她地性格也随之开朗了,也逐渐愈合了她那颗受伤的心。一天早上,我刚起床,朦胧间发现万绿丛中一点黄,哦,是太阳花开了!我连忙拉她来我家,我们望着太阳花,高兴地笑着……我从来没有见她这么笑过,她笑得是那么甜,那么甜……太阳花开了,我看见了它那顽强的生命力,我似乎觉得太阳花就像她,在风中挺立着……700字 初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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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 运·雨还在下,风吹开了桌台上那本残破的书,我和钟亭坐在一座偏僻的木屋里。“这次,又有什么单子吗?”我问“当然,你说话总是那么直白。” 钟亭浅浅一笑。“你知道的,我已经习惯了。”我把一杯红酒放到嘴边,抿了一口。“七天后,开封城南,一位朝廷官员将经过那里的一片森林,你得杀了他。”“十箱黄金。” 钟亭顺便补充道。“好。”我淡淡的答道。“还有,他的随行护卫中,有一个叫徐磷的,他的剑非常快。”我浅笑“那么,祝君好运,东方云涯。” 钟亭说完,便起身离开了木屋。昏黑的木屋里,只剩我一人。我是一名杀手,对于我来说,我早已无边无际的黑暗与残忍的杀辱。我缓缓起身,走到木屋外,迎面袭来阵阵寒风。我不由得把衣服往里裹了裹。雨刚停,伴随着金属的“咔嗒”声,骏马踩着湿润的泥土,向前行进。我坐在树上,轻轻拭去剑上的血迹。看着小道上那支护送官员的队伍。用手指弹了弹剑刃。微风吹过,树上的绿叶轻微地晃动。领头的护卫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忙喊道:“保护大人!!”随行的侍卫纷纷拔刀,月光照在刀刃上,射出银色的光。侍卫聚拢在公爵的周围。剑光在空中闪烁,霎那间扩散开来。耀眼的光缓缓消散,我双脚着地,稳如泰山。尸横遍野,鲜血染红大地。徐磷站在朝廷官员身前,他比我想象中的要强的多,竟挡住了我的剑。徐磷以极快的速度靠近了我,我舞剑格挡,秋水般的长剑在胸前挡住了他的剑,光在我的剑刃上绽开。青色和银白色的剑光交织在一起,如同璀璨的星光。我飞身闪到他的身后,剑刃直指心脏,洞穿了他的躯体,鲜血飞溅。他的尸体缓缓倒在荒凉的地上。目瞪口呆的朝廷官员刚反应过来,正想逃跑,我的长剑便洞穿了他的心脏。我仍然像往常一样,拭去剑上的血迹,把剑收回剑鞘。寒风冰冷的吹着,我独步在月光中,缓缓离开。7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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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你为什么使白鲸如此狂妄地折损一条条心血凝成的船?帆被凛冽的风雨吹散,你推着船,一步一步走向死亡的深渊。鲸怒吼着,捕鲸叉的攻击除了留下印痕外,竟只是沉入水中。而一艘艘满载希望的船只,最终随着风雨,伴着那白鲸骄狂的笑声,沉没在海底深处。幸存者把一切推给你,命运。他们一次次的愤怒命运的不公,又一次次地崛起,驶向不可预知的未来,一次次的努力,直到葬身海底。你为什么要把人们推向死亡?你难道没有看见船长血红的双眼,没有看到每个人誓死的努力,没有看见葬身海底亲人们的失声痛哭?然而,你依旧我行我素,似天气,百般变化,把措手不及留给人们,留给得意、愤怒、绝望的人们。莫扎特,天才作曲家,当他所有的辉煌呈现在人们面前时,他却早已离开了人世。伴随着那一张张的乐谱,他在自己的音乐中陶醉、欣赏、愉悦,哪怕他已失去一切。命运,你几近残酷地夺走他一切享乐的资本,只还给他触目惊心的两个字:贫困!在乐观的激励下,他依然含着微笑离开了人世,留给我们一片音乐畅游的天地。当黑熊们一声声的嘶喊声传到耳间,你怜悯它们吗?你没有给予它玩乐的空间,没有给予它舒心的生活,甚至没有给予它自由的天地。看着笼中灰暗的空间,黑熊们的心在苦难中一次次哭泣。你给予了它们什么?你给予了它苦痛,给予了它无止境的奉献,给予了它一切的暗无天日。一次一次被抽取胆汁,这痛,你了解吗?你给了它正常的生命,却迟迟不给它正常的生活。你是残酷的,看着它们一点点死去,却无动于衷。那黑眼睛,饱含了多少对命运的申冤,这苍白无力的辩解,也许天堂才是它们最终的归宿。你是不公平的,也是公平的,你引导世间万物一次次的努力,又一次次的失败,在无数次磨练之中,走完一生。版权作品,未经《99作文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700字 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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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从前,有一户人家从集市上买了一头小猪仔和一头小羊仔,把它们关在自家的后院里圈养起来,每天都会定时为它们喂养食物。小猪仔和小羊仔一起生活久了,也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不过,它们的兴趣爱好却不大相同,羊仔喜欢运动,没事就在院子里跑上两圈,偶尔也练练跳高跳远,日子过得倒也充实,而小猪仔唯一的爱好就是睡觉,平时除了吃饭,大部分的时间都睡梦中度过。一天吃完午餐后,小羊见小猪又要去睡觉,就对小猪仔说:“猪哥,你怎么每天都这么爱睡呀?大好时光浪费了多可惜。”“这个你就不懂了吧,睡觉是多那美妙的事情呀,什么事情都不用管,而且梦里什么都有。”猪仔在一旁辩解道。“可梦里的东西必竟是虚的,美好的生活需要靠行动来创造,整天除了吃就是睡,人生多没意思呀,我们应该起来多活动活动。”羊仔并不认同猪仔的想法。“我觉得人生还是不要想那么多好,有的吃,有的睡,就是最大的幸福了。”猪仔不理会羊仔的劝说,说完,又倒头呼呼大睡去了…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小猪仔就这样每天吃了睡,睡了吃,一年不到的时间,从原来十几斤的小猪仔长了一百八十来斤的大肥猪。而小羊仔由于每天坚持着煅练,一直都保持着很好的身材,而且它还练就了能一口气长跑几里路的本领,成了远近闻名的托运高手,也为主人带来了丰厚收益。一天清晨,主人来到后院,推醒了正在睡梦中的大肥猪,带着大肥猪离开了院子。随后,不远处传来了大肥猪的一声惨叫……从此,它再也没有回来过。猪被主人给宰了,惨叫声惊动了院子四周的小动物,它们纷纷从四面八方赶了过来。大伙议论着:小羊跟小猪一同长大的,怎么现在单单把猪给宰了,而不杀羊呢?在一旁的老猴子看得明白,道出了其中的原因:“人们把小猪和小羊养这么久是为了什么呢?还不是就想从中获得收益吗,现在山羊有本事,可以为它的主人赚钱,带来收益,说明它对人类有价值的,人们自然不会宰它。而猪仔现在长大了,再养下去也是浪费粮食,人们还不把它宰了卖掉吗?”700字 六年级 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