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堂里的老人_1500字
弄堂里弥漫起来的晨雾,被渐渐亮起来的灯光照射出一团一团黄晕来。还没有亮透的清晨在冷蓝色的天空上面依然可以看见一些残留的星光。天气越发的冷了起来,冬的精灵留下了遍地的足迹。
“吱呀——”摇摇欲坠的门框里走出一个颤颤巍巍的老人,老人拄着拐杖走到树下的藤椅缓缓躺下来,四下里一片寂静,老人发出了均匀的呼吸声,只是脸上却有着几分凄凉与无奈。“咣当”一声,门被来人撞开了,惊醒了紧闭双眼的老人。“要死了,要死了,这门怎么比前两天还烂呀!”女人夸张的叫声引来了一个男人,只见男人慌慌张张的从里屋跑来,献媚的朝着女人说道:哎呦!老婆大人呀!大清早的生什么气呀!何必为了个破门置气,气坏了身体可就不好了,你再忍忍,反正咱们过几天就‘脱离苦海’啦!““哼!算你还识相!还愣着干嘛!还不赶紧做饭去!”说罢,女人斜睨了一眼老人,挑衅似的看着老人,脸上露出鄙夷和轻蔑的神情踩着拖鞋向老人走来,嘴里还喋喋不休的说着:”你哥老不死的东西,每天吃我的喝我的,整天连句话也不说你是聋啦还是哑啦!”说罢女人看了眼老人,见老人还是一副波澜不惊的模样,顿时冷哼一声趾高气昂额走回了房间。待女人走后,老人的还是沉默着,只是眼角的一滴浑浊的泪水和骨节泛白的手却出卖了老人此时的心情。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了,每天的清晨总会有一个老人躺在藤椅上,一躺就是几个小时,有时还有轻如蚊呐的叹息声散播到空气中,消失不见。
一个月以后,狭窄潮湿的弄堂里来了一辆卡车,在这个四周寂静的环境里显得十分突兀,屋子里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紧接着,一个身穿皮衣的男人走了出来,手里还拿着两个旅行箱,老人闻声走了起来,视线紧跟着男人,男人呗这炙热的视线紧盯着,有些扭捏着不自在起来,这时,门被推开了,走出来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空气中刺鼻的香水味令人发呕,女人穿着大衣踩着该跟鞋目中无人的让搬家公司的几个伙计搬走了屋子里的行李。女人似是骄傲的看着老人,对她说道:“老太太啊!我们夫妻俩呢就搬走了,有空我们会回来看你的,不过估计我们也没时间,桌子上的三百块钱就是你这个月的生活费了,你可省着点用,话完您就喝西北风去吧!好了,废话我就不说了,您老就好好享受这座‘豪宅’吧!”女人的目光掠过男人,嚣张的说:“还愣着干嘛!还不赶紧搬东西去!”女人说完没有一丝留恋的看着房子和老人,冷哼一声走了出去。男人则像是落荒而逃的离开,目光扫过老人,有些心虚的慌忙出了门,再也没有回过头。
老人自始至终都没有说过话,但她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卡车的身影,直至卡车开走,老人都没有回过头来。老人的眼里流露出几分不舍与自嘲,嘴唇翕动着,用轻如蚊呐的声音沙哑着嗓子一遍遍的说着:“不要走,不要走,不要走。”旁边看热闹的邻居唏嘘不已,撇着嘴看着老人,眼神里充满了怜悯,说道:“唉!这老太太以后可咋办呀!儿子媳妇都不要她了!唉!上辈子造孽呀!”一边说着一边摇头走了。
老人渐渐收回了目光,眼神变得空洞,如同行尸走肉般踏着艰难的步子离开了这个伤心之地,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有几滴晶莹的泪珠缓缓滴落。夕阳西下,落日的余晖照射着老人凄凉的背影,将老人的背影拉得很长很长。
浓重的雾气朝屋里涌,头顶是深冬里飘荡的白寥寥的天光,光线还没有照穿整条冗长那个的弄堂。弄堂两边堆放着的箱子以及各种杂物都在雾气中浮出一圈浅浅的灰色轮廓来,屋子里布满了灰尘。有人说,他们最后一次见到老人是老人静静的躺在藤椅上,翻看着发黄的相册。后来,老人闭上了眼睛,手里还紧握着相册。
再后来,老人的儿子和儿媳妇回来卖掉了房子。
再后来,再也没有一个老人躺在树下的藤椅上。
再后来……
初三:冰封de情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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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起天阑_1500字
天阑谢婉
崇宁七年七月,白炎军攻城,是为乱始。守将谢婉率众苦战,不得援。七月廿六,城破,婉力竭被擒,不肯降,为炎军枭首。八年春,炎夺王城天岁,鸩敬帝,清朝堂,废宫室。二月即位,定国号周,改元永初。
永初十年冬,周帝崩,朝野翻覆,诸王皆谋自立。时有乱军夜袭,见婉披发执枪于城上,肝胆俱裂,乃退。十一年,新帝彻平乱登基,改元太业。
太业后,城中始有谣歌传唱。歌曰:安危何所系,天阑谢将军。太业三年,城东设谢婉衣冠祠,祭拜者众,香火终年不绝。
——题记
壹城破天边残月歇
被楼烟尘带上岸的时候,我歪着头问他:“烟尘,你爱我么?”
他笑了笑,伸出洁白如玉的手轻抚我的头发:“卿卿想什么呢?我当然爱你了。”
“那你发誓”
“好,我发誓绝不背叛卿卿,永远爱卿卿”
他的眼睛,灿若星辰
后来我知道,他骗了我,他想要的只有我的眼睛。
在他成婚的前一页,他待人来到我的房间。
他说,他要我的眼睛。
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语气很冷。就像是所有的坏人该有的姿态那样,他说,他要我的眼睛。我并不生气,今夜的我很美,所以我不生气,我穿着亲手绣的大红嫁衣,我的发髻之上,盖着用我的眼泪做成的盖头,只是没有人会来掀开它,所以,我自己掀开,搭在额头之上。当楼烟尘站在我的眼前,很冷的说他要我的眼睛时,我并没有尖叫或者哭泣,我用平静来回应,静静的看着他走到我的眼前,我朝他伸手,绽放我最美的笑容。喂,我说,抱我,哪怕只有一会……好,依你。楼烟尘说,只身上前来,我笑着看他走来,亲昵的依偎进了他的怀抱,紧紧的贴着他,贪婪的闻着他身上香香的味道。那是香料的香味,混着血的味道,我是那么的迷恋,多想一生都不再放手。我要杀了楼烟尘。用他心头的血,祭奠我的爱情。我靠在他的怀里,他紧紧的抱着我,我们就像很久很久以前,彼此还互相喜欢那样紧紧的抱在一起。喂……我抬眼,最后一次这么仔细的看着他,我还在你的心里么?在,他笃定的说。那,给我看看好么?他的眼中闪过一丝恐慌,可他已经来不及恐慌了,我手中的刀子已经没入了他的胸膛。殷红的血顺着他的嘴角留下,这多浪费啊,我仰头,亲吻着他,一面舔舐着从他身体里散发出来的甜腥血液,我忽然很想笑。楼烟尘的推开我,向后退去,他低头,看着胸口的刀柄,终于向后跌去,倒在地上。他总是很美丽,总是穿戴很整齐,可是现在的他很狼狈。我蹲下身来,一把将刀子拔出,血色喷薄而出,将他紫色的衣裳染成了大红色。我有些野蛮,迫不及待的剥开他的衣襟,露出胸膛,那里已经是血迹模糊,我扬起手中的刀,残忍的剖开他的胸膛,一股血腥味道弥漫,我看见了他正在跳动的心。伸手摸去,那颗心跳得十分虚弱,楼烟尘面色惨白,无力的看着我。我没有想过真的会有这么一天,他温暖的身体正在渐渐冷却,如星夜般璀璨的双眼,也会渐渐黯淡下去。他的心,就在我的眼前。
他想要说些什么,可一张嘴,又是一大口的血喷了出来。
我感觉到痛彻心扉的疼痛,就像这被剖开的是我的胸膛。我并不介意,他的血与我的喜服混杂在一起,我喜欢他的血,感觉到它们正沿着我的衣裳一点点的浸染,湿了我的手臂,我伸手,指尖插入了温热的血液里,我握住他的心。它在我的手中跳动,热得烫手。楼烟尘虚弱极了,喘着微弱的气息,对我说,卿卿,为什么……?我冷笑起来,至始至终,你想要的只是我的眼睛!说着,我报复般的将手中的心脏紧紧捏着,我的直接卡入了心中,楼烟尘疼得几欲抽搐。他什么也说不出来,所以我一直看着他冷笑。原来真的会有这么一天,在他发誓过绝不背叛我之后,他却这么做了,所以我要挖走他的心。我想要狠狠的将它从楼烟尘的胸腔里扯出来,可我还是没有这么做,他似乎很疼,口里大口大口的吐着血,眼神越发迷离起来。只是,他一直看着我,从最初的痛苦,变作了温柔。就像我最爱的那般,眉头舒展,温柔的看着我。楼烟尘从袖口中掏出一只布袋,拉开,从里面取出一对夜明珠来,他告诉我,其实,他只是装作来取我的双眼,只为做给公主看,不曾想我会杀了他。
他的手无力的握着我的手腕,渐渐的,他没有了力气,手指一根一根的松开,最后无力的垂了下去,他安详的闭上了眼睛,而我还捏着他的心。感觉手中的心从虚弱归于寂静,他的身体开始变得凉了起来,那颗心,终归是不会跳了。他死了,被我杀死了。我不知道我现在是什么样的表情,但我知道,我一定看起来很心碎。随着他的死,我的心,仿佛也是死了。我捧起他的心来,牵动了他的衣襟,从衣襟中忽然掉出一片金色的物体,吸引我的目光。我翻开来,那是一片鳞片,在明亮的灯火中晶莹剔透的闪着琉璃般的光芒,我认识它,它来自我的鱼尾,曾经存在过的鱼尾。记忆回到最初,我与楼烟尘初见的那个晚上,我唱着歌引诱他跳下水来,却被他抓住。混乱中,我的身上少了一片鳞,我一直以为是被楼烟尘偷走了,或者是在混乱中跌入了大海,原来,他真的偷走了。任我翻遍了每一个角落,都没有找到,原来,他把它藏在他的胸口。他的身体变得冰凉起来,我忽然明白过来,也许,我可以不杀了他。我想要吃掉他,可我更想,与他相伴一生。我还没有当够人,没有去到陆地上很多的地方,去看不同的风景,这个我认定像鸟笼一般的北郡王府,我竟然是这么的留恋。我无力的捧着他的心,它已经不会跳动。
喂……我推了推楼烟尘冰冷的身子,他没有回答。
楼烟尘……我几乎是痛苦的呻。吟着,可是,他依旧没有回答。我终于知道我爱他,他永远都会在我的心里占据一席之位,没有谁能够替代他。可是,一切都已经晚了。我忽然感觉整个世界都在颠倒旋转,我的眼泪开始跌落下来,一滴一滴,不再是珍珠,而是一滴一滴晶莹的泪水。跌落而下,滴在他的手背,晕开一小片血迹。也许,我可以等,等到他成为了整个白虎国的王……也许,我可以不介意,就算是他拥有许多的妻妾,我愿意等……3一直在一起踩着松软潮湿的沙石,我一个人走在洞穴之中。我看不见别的东西,我的眼中只有那道光。我的脚步声细细碎碎,回响声空旷。终于,我来到了他的面前他在沉睡,睡得很安详。
呼啸袭来的疾风,咆哮的金戈铁马,一直吹响的恢弘号角,将四面的血腥色彩包裹在一片小小的天地里面,充斥着令人作呕的气息。
“谢将军!谢将军!城快被攻破了!您……您快走吧!”一名士兵穿越重重的战火,混战的扬尘,来到他们的将领——守城女将谢婉面前,急切的劝道。
谢婉的一身轻甲早已不分色泽,只剩下鲜血与泥土的混合。她一头青丝顺着风的方向凌乱的摇曳。那一双如鹰的眸子掩在额上伤口淌下的血液里,没有了往日的温润,入目的一切只有一片妖冶的红。
“婉儿,你走吧!这里我来断后。”谢婉身旁的男子用力地拉住她的手,劝道。
“是啊,谢将……”那一个士兵再一次劝道,可话音还未掷地有声,一只羽箭便穿透后心,送了性命。
谢婉见状,怒目圆睁,一双眼瞬间挣脱了世俗羁绊,染成了一地血色黄沙,仿佛开在黄泉路上的彼岸花。
她轻轻挣脱了那男子的手,道:“锟,我不能走。”
在男子复杂的眸光里,她翻身上马,举起手中的红缨枪,疾走奔呼:“我谢婉愿与天阑共存亡!”
那些苦于战势下风的士兵仿佛平添了力量,一同高呼:“我等愿与天阑共存亡!”
男子看他眼里的不甘,她清楚的明白这场战争的结果,是命中注定的,无力挽回的。
贰天火流星星子落
一切都结束了……
夜风凄厉,识破了悲凉的宁静。几只乌鸦缀成一道绵长的黑影,在树梢注视着。
火光凄厉的咆哮在烽火台上,将一切变得肃杀,变得肃穆,,变得庄严。然而燃在城上的灯缓缓熄灭,整个天阑城又重新放入黑暗中。
风夹杂着血性之息吹遍了这座杳无人烟的城池,鲜血蔓延长街矮巷。
被攻陷的天阑城呜咽在一片狼藉之中。
他像一只离群的孤雁,从堆积如山的尸骨爬出来,脚下踏着被鲜血染红的黄沙。他凝望着夜空,胸口被愤懑和悲戚填满,涨得生疼。骤然夜空中有两颗星子一前一后划过夜空,紧接着便是铺天盖地的天火流星,将夜空照得如同白昼。
他仰面,喃喃道:“婉儿,你看多美……”
他的话语停住了,他看见了挂在城头上的……他的眼前一阵恍惚,不可置信的流着泪,失魂落魄地走过去。
那是她的头颅。
天气诡异一变,狂风暴雨倾盆落下,细密的雨点冲刷着她姣好的面容,和这血腥古城。
他跪在城门前,向着谢婉的方向,向着天阑城的方向,大声吼叫着她的名字,像一只狂暴的野兽,只能用嘶吼来缓解心中的郁结,也只能独自舔抵伤口。
暴雨下了三天三夜,他倚着城门昂头看她的眼里闪烁着的不灭的光。在他的记忆消散之前,他看见天阑城的城门被轰然打开……
他听见了……
断断续续的哭声,和震天响的雷鸣。
叁灵榇驶过魂幡扬
整个天阑笼上了一种悲怆而苍白的色泽。
随处都扬着魂幡,随处都听得见哭声,随处都是一片悲痛的场面。
载着灵柩的车幽幽的驶过长街矮巷,青石碧瓦,小桥流水。碾碎了一地白色的冥钱纸币,留下一道道车痕。
“安危何所系,天阑谢将军”这是天阑耳熟能详的歌谣。
可在此时,倒是像是一种上天认定的谶语……
城民在城东为谢婉设立衣冠冢。
他站在她的茔前,默默地看……
有更多的人站在他身后,默默地看……
一个参与了这场战争,侥幸生还的将士一下子就跪了下来,大喊:“谢婉将军!傅锟将军啊!”
也就几个呼吸的时间,就黑压压的跪倒了一片人。
傅锟,傅锟,他苦笑,他都快忘了自己的名字了……
结束的已经结束了,他所企盼的也回不来了……
那为什么还要留着傅锟将军这个身份呢?
“安危何所系,天阑谢将军”他默念着,眼里泛现了泪水。
那支朴素的歌谣,不知道会被谁再次唱响……
原来一切都在谶纬之书里写好了……
初三:周凌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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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堂的滋味弄堂的滋味家乡的弄堂是感性的,深入肌肤的,温暖地游荡在记忆的深处,而弄堂的味道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一种感觉,没有“暗香盈袖”的消魂,却一直缠在心间,退散不去,对家乡的眷念也如同曹雪芹对黛玉的偏爱一样,无关理由,却偏偏是心灵最深处的爱恋……严格意义上来说,家乡的弄堂是算不得弄堂的,它既没有江南建筑的灵韵清秀,亦没有北京四合院的历史见证。它有的只是一些介于文物和废物之间的老房子,几条或是水泥,或是石子铺的沟壑般的弄底,再有就是一些老到不愿意搬进现代化高楼的老人。姥姥也是其中一员,因此我才得以闻着弄堂略带潮气的味道长大。这种味道是深入骨髓的,没有诗人所谓的扑鼻清幽,有的只是老住户们一点一点积累起的烟火人气。弄堂早餐的味道是清新的,带着新打的豆浆的味儿。老住户们大都起得很早,五六点钟溜了早儿后,就会打发儿孙辈的起床去买早点。豆浆油条是每天必不可少的。一壶浆就够一家人美美地喝上一早。当然,这是很有讲究的。据说各早点摊的特色都不一样,都有自己最拿手的绝活。但当我在姥爷的注视下喝下他特意从桥头买来的豆浆后,似乎并没有尝到什么特别值得用心良苦的价值,可是我感到了温暖的味道。记忆犹新的味道,是弄堂里百家糖的味道。这是一特有的讲究。我小学时作文获了奖去姥姥家报喜。可没想到,这消息就像是插了翅膀一样飞遍了弄堂。那些叫不上名字的爷爷奶奶们都挤到了姥姥家,一人给了我一颗糖,说是庆祝我的大喜事。说实话,那些糖真的不好吃。弄堂里的住户大多不富裕,给的糖也大多廉价,但那百家糖的味道却是让我一直难忘。尤其是来到这钢筋水泥把邻里关系封隔开来的深圳,那种味道就更是可遇而不可求了!眷恋弄堂的味道,因为那里有家的味道,有烟火人气的味道。二、诗人的味道在历史的长空中,我们沉思后,发现空中漂留着一种味道,这是“诗人”的味道。每个诗人都有着自己的味道。(一) 易安的黄花“索月寄孤舟,只影随水流,家园破,一盏残酒,酒淡怎敌晚风疾。”世事的变幻,战乱的离苦,易安虽寻寻觅觅自己的幸福。却被黑暗的气息压得凄凄惨惨,在乱世中争渡,争渡,到头来也曾失归路,双溪上的扁舟载起了青春年华,却载不动满腔愁苦。于是,易安挥洒愁闷,舍掉了手中易逝的黄花,看透了世事变幻的她,在雁字归时,勤修《金碌》,在梧桐冷雨之夜,考撰《濑玉词》,留下了她的味道――勇敢、机智。(二) 汩罗河边的芦苇汩罗边上,披发行吟的逐臣屈原,掩涕叹息,仰天长问。奸臣专权,楚王昏庸,居庙堂不能为民解难;谪乡野,不能替君分忧。生命的大寂寞郁结于心,奔涌于胸,使诗人纵身大江,荡起的涟漪是芦苇悲鸣的泪滴,在湿湿的夜色中流淌。青春的生命的枝节包裹起千千万万人民的崇敬和思念,投入历史长河,成为端午节最深沉的思念。屈原留下他的味道――旷达,不畏生死。(三) 东坡的明月谪居黄州城中,把盏临风,牵黄擎苍叹英雄。昔日汴河风光处,履履难行。东坡一生极尽坎坷;爱情的挫折,仕途的偃塞,政治旋涡的挣扎,满腹冤屈的难鸣。于是,东坡将功名利禄换了“竹杖芒鞋”,他在缺挂疏桐之夜,唱“大江东去”,感到人生到处之何似,恰似“飞鸿踏雪泥”的淡泊,他不为“蝇头微利,蜗角虚名”触动,只愿“沧海寄余生”。留下他的味道――淡泊名利。别在树下徘徊,别在雨中沉思,别在黑暗中落泪。向前看,不要回头,只要你勇于面对抬起头来,就会发现,一切的阴霾不过是短暂的雨季。只因空中漂浮着“诗人的味道。”三、风的味道自然界里的风是无色无味的,而人文之风却是真实可感的,五味全俱全的。其中滋味,众妙皆有,需要你细细地品味。(一) 思想之风在春秋战国时期,有一位老者,当孔子、孟子周游列国,大谈仁义之道时,他却踌躇于田野,水堤之间,颇有兴趣地观察各种小东西。看蜻蜓飞行,摸蜗牛的触角,观察的执着认真不亚于孔孟研究君主大臣。他难道真的不懂什么是蜻蜓点水,什么是蜗牛吗?不,他懂得一切,他只是在接近自然,回归自然。他就是庄子。庄子云:“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于是我想高手击败对手的不过是微微一笑。而这种挟泰山以超北海的雍容气度又岂是常人所具有的?于是我作虔诚的皈依的目光仰慕他,抚摸他每一个文字,触摸他每一片灵魂。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全文语言流畅,行文舒展自如,自然洒脱,称得上是一篇较成功的之作。1200字以上 初三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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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的弄堂又一次站在弄堂口,体味着这充溢古老传统气息的建筑,仿佛又回到了那个蹲在墙角数蚂蚁的年代,回到了童年的弄堂。童年的弄堂,荡漾80年代里特有的百姓味儿,从早晨卖豆浆的吆喝到黄昏各自归家后的宁静,平平整整的日子,铺满弄堂的各个角落,如一潭稍有微波的水,平静至极,偶尔引得几家主妇惊讶交谈的也不过是绿豆子黑芝麻之类的小事。弄堂,宛若一堵不高不矮的墙将外界大马路上的喧哗都给阻隔了。童年的弄堂,于我仿佛是一个梦。白天与伙伴的嬉戏,往往因为玩得忘记时间而被母亲嗔怪,拉着她的衣角,恋恋不舍地回家。那时的孩子,连吃饭都不安分,端个小凳,捧个小碗,几个孩子,对坐着往嘴里扒饭,互相看着对方小脸蛋上黏着的米粒,“嘻嘻”的哄笑回荡在弄堂的深处。那时的弄堂,是孩子的天堂。童年的天堂,三棵参天的大树掩映着升腾而起的炊烟。在这里,夏日笼罩的浓荫,秋日凋零的落叶,弥漫的静,延伸在弄堂人家的门口。那个蛐蛐鸣叫的夜晚,弄堂里居住的人围在一起聊天赏星;那个秋高气爽的午后,弄堂里的人互相品尝着新鲜的果子,没有争执的烦恼,没有不合的纠纷。谁说城市就一定繁华喧闹?在这里,我就看到了一种别具一格的平静与和睦。童年的弄堂,于现在的我,有一层似有非有,似无非无的薄雾。弄堂的人,弄堂的家,这我曾经熟悉但如今早已陌生的一切,被时光冲洗得干干净净,不留痕迹。这里早已物是人非,血红的“拆”字在墙间肆意地挥舞着,昔日的弄堂,早已成了废墟,十年的岁月似比百年更加古老恒久。依旧怀念童年的弄堂。黄昏深处,一个单薄的背影独立着,静静勾勒昔日的弄堂……6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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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巷老人_15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青巷本叫长生巷,一条青绿色碎砖铺成的小路,两边住了些人家。巷里的人念青巷念的顺口,这个名字也就这么代代流传下来了。巷子走到头儿有个集市,阿七的婶子在那儿开了个早点铺,阿七还没有上小学的时候,每天早晨坐在早点铺前的台阶上,跟着姐姐念集市里大大小小的招牌上的字,学着唱巷里孩子唱的顺口溜。早点铺开张了没一会儿,卖糖人的王姓老头儿便推着小车‘’咯吱咯吱‘‘的来了。他来的第一句话准是“早啊,馋猫,要不要来一串儿?”姐姐就带着阿七喊:“一不吃虫,二不吃蛙,三不吃老王家的糖娃娃!”念完了便咯咯的笑。老王也不说什么,呲着牙笑了一笑就低头忙活做他的糖人儿了,龙,兔,福娃,还有阿七最喜欢的小燕子。老头的手上都是渗的血泡,不像是干细活的人。沾了些面粉,也总是随意的在有些旧了的围裙上擦去。他总穿一件和他眼眸子一个色儿的长大衣,裹到膝盖,袖子上一块藏蓝色的补丁。婶子不让阿七和老王说话,说他是老王家的败家子儿。还叫姐姐监督他。阿七不懂为什么不能和会做小燕子的老头儿说话,婶子就敲他的小脑瓜子。”小孩子问那么多干什么,听我的就是了。“奶奶也说:“想吃糖人儿去堂上小妹家买,别馋王老爷子的,他不是什么好人!”阿七还是每天坐在早点铺前的台阶上等他来,姐姐去上学了,他就自己玩抓石子儿,闭上眼睛,第一盘手上有四个石子儿的时候,老爷子准来了。“早啊,馋猫,要不要来一串儿?”他不说绕口令笑他,他倒自己笑起自己来了。呲着牙念着小孩子编的绕口令,阿七也跟着他咯咯的笑。阿七是家里最小的。上小学一年级,他背了布书包牵着奶奶的手,又蹦又跳的穿过堂子,走到早点铺。老爷子在那里笑盈盈的看着阿七,阿七冲他挤了挤眼睛。奶奶拽了下他的小手,转过来瞪了阿七一眼。下午铃声响了,阿七自己和班里的孩子一起冲出来,六点多的青巷太阳已经要落了,黄昏里老头露出两排牙齿,冲着他招了招手,示意他过来。递给他一串儿小燕子糖人,他笑着接过,第一次吃他做的糖人儿,冰甜冰甜的,还有股杏仁味儿。后来,阿七可以端端正正一笔一划的在田字本上写上自己的名字了。他描着红底白格的楷书,听几个邻里的姑姑小声说着:“那王家的老二,听说就是因为偷东西还打架蹲了局子,后来家里人保了出来,嫌臊皮,给赶出来的。”“偷了不少呢,胆子贼大”“还敢当街做生意啊?”他的笔头颤了一下,“坏”字的一瞥长长的划出来。再后来,阿七上学的时候都从堂子后面的米铺穿过去,不知道为什么,又总想知道他在不在。老师看他发呆罚他站着,他悄悄问同学,什么是好人,什么又是坏人,结果同学都笑他,笑他傻。堂里小妹家铺子着火那一晚,阿七又看见卖糖人的老头儿了,阿七从土墩上下来,看见堂里冒着烟雾,又看到老头儿把小车丢到小路边,钻进门里,阿七知道是着火了,扔了布包往土墩下跑。看见老头儿横抱着小妹从浓烟滚滚的堂里冲出来,小心地放下小妹还轻轻帮她拍了拍衣服,一跛一跛地走到旁边没人地方的草堆里坐下。堂里的人围了一圈又一圈,声音嘈杂的盖过了阿七大喊王老爷子的喊声。倒是老王抬眼看见了阿七,冲他招了招手。他跑过去,看他眼眸子一样颜色的大衣上燎上了几道大口子,手捏着腿,大概是被什么东西砸着了。本来就驼背的他显得更驼了。他还是冲他笑着,却显得僵硬。阿七很想问问他过去的事情,但是又突然像想起了什么,觉得都已经不重要了,问不问又如何呢。阿七好好注视着这张脸,想起姑姑们的谈话,想起婶子的叮嘱,想起奶奶的眼神,想起同学们的笑……又想起来他递给他的小燕子,想起他救小妹的英勇,想起他一跛一跛的背影……他突然笑了起来,握了握他的手,像大人久别重逢时的握手一样。后来堂里有人说是老王放的火,嫉妒小妹家的生意。阿七没有反驳也没有评价,老王也只是淡淡的笑笑,依旧做自己的糖人儿。阿七毕业的时候在学校里的小礼堂朗诵了一首小诗,“白云正白,青草正香,我偷偷地帮你藏好,不被发现的善良……”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乌鲁木齐市第四中学高一:严静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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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堂印象高一作文:弄堂印象高一(9)吴珈嘉许是跟了上海人的方言,无锡人喜欢把小巷叫做弄堂。于是几十年几百年以来,城市之间便流淌过一种叫做弄堂文化的血液,新鲜而纯净。一口标准的苏南方言,想起来,那种温润的,仿佛是浸透了江南水芬芳的味道,便一直沁到骨头里。无锡人的弄堂是少不了水的。即使是在不下雨的时候,清早起来,推开一扇木框的窗,浸过露水的木头弥散出一种特有的香气。站在二楼的阳台上,抚过毛糙的水泥墙,手心微潮。抬眼望去,便是一群在晨雾里若隐若现的鸽子,穿梭在一条条高低不一的电线、晾衣绳间,是跳跃着的音符;或是留连于鸽笼、屋檐之上,耳鬓斯磨,踩得瓦片一阵悦耳的响动。地上一片朦胧的湿,笼出一片如梦如幻的景致。孩子们笑着叫着用粉笔、石块去描地上不规则的水印,还要比谁的图画别出心裁。八九点钟太阳一晒,水汽消散,水门汀上只剩下几条歪歪扭扭的粉笔线,像是昨夜没有做完的梦。大人们看到一团脏乱的院子,免不了捉来孩子一通骂。这样的把戏,是我记忆里关于童年那一部分常有的片段。下雨的天气,猫、狗、人都蜷到了屋子里,无聊地数屋檐上坠下的雨珠。暮春时分,黄梅雨不个没完没了,潮湿、阴沉,整条弄堂便总沉浸在暖昧的气氛里。无数晶莹的雨滴纠缠着飘来,打在那些不知名的小花上,溅起,飞散,沁出鲜嫩的汁液,雨水里便混杂了春天的气息。微风拂过弄堂,香樟树抖得飒飒得响,一小片一小片的树木如清丽的油画。虽不比山上的植物那么繁茂,各色的绿在雨中舒展开去,心情也跟着被水慢慢泡开,由皱巴巴的一小团,延伸到无限般的大。弄堂里的绿呵,在水里也灵动了起来,妩媚了起来。弄堂里的无锡人,在江南雨的滋润中,变得像水那样柔顺。在我的印象里,那条弄堂口有一个小小的老虎灶,有点灰头土脸的感觉,可是又温热踏实。老板娘是个喜欢穿素色衬衫的女人,戴一副蓝条纹的袖套,四十来岁的样子,一笑起来,眼角的鱼纹尾都会叫人感到舒服。不知道是那一口糯米一样的白牙,是那一头夹杂着对艰辛岁月纪念的长发;是她买菜回来微微驼背的侧影;是她烧开水时眯着的满是温柔笑意的眼睛;是素色衬衫、蓝条纹袖套;还是她那一口地道流利的无锡话……仿佛一阵带了碧螺春味道的清风,飘逸在弄堂的每一个角落;又仿佛是经过岁月雕琢的花朵,将谢,却又那么安谧地开放着。在我的概念里,这应该就是弄堂女人了;这应该就是无锡女人了。弄堂里的感动,并不仅仅在水,在人。找一个不下雨的日子,坐在一块干爽的石头上,亲近,是一根细细的牵牛花,由土里一路蜿蜒进心里。早晨,天微微发亮,弄堂里就响起邮递员自行车铃的声音。不多时,从弄堂口一直到弄堂尾,都弥漫起豆浆油条的香味。一种窝心的、甜糯的、酥脆的快乐流露在每个弄堂人的脸上。一会儿,又是阁楼里乒乒乓乓的一通乱找书包的喧哗,又是“来不及了,我要迟到了”的叫喊,行色匆匆,叼着油条的人们就消失在晨雾之中。留下家长或是伴侣在门后一双双关切的眼睛。弄堂里没有什么名贵的狗,一群爱热闹的土狗懒洋洋地爬出草丛,要么冲你摆摆尾巴,要么就一路小跑,追着自行车的铃声,扬起一路飞尘。弄堂里的早晨,开始于这样的亲热之中。沿着弄堂一路走去,只有亲手去抚摸每一堵水泥墙,每一丛草,每一束花,你才能感到纯真离你如此之近。也只有弄堂,才敢于对你敞开心胸,毫无保留。无论是文雅还是粗鄙,感受到的都是真实。家长里短,是每个买菜回来的老太喜欢闲扯的话题。临近中午,她们才扭动着粗笨的身子走向自家厨房。然后是满地拣剩的菜叶子,然后是血腥味和鱼鳞片,然后是油烟,然后是各种的饭菜香。弄堂里的女人,拿自己的生命倾注在满是油污的灶台前,也仅有如此,他们的家人才能享受到饭食带给他们的喜悦。我喜欢这种家的味道,是污浊是油烟,也是唯一可以在饭桌上肆无忌惮地大哭大笑的地方。弄堂里难得才有争吵,即使是谁家的鸽子弄脏了晒在太阳底下的被子;是猫越过阳台时打翻了种在盆里的仙人掌;是买猫鱼的老太忘了带钱;是退啤酒瓶时少算了几块钱,弄堂里的人都一笑了之。而只有在发现上高中的儿子偷偷把自行车后面的筐改在了书包架,而那个穿白裙的少女又掩着面偷偷坐在了小伙的身后,才会掀起不小的波澜。眼看一头花白头发的父亲扬起了手,邻居们都来劝架:“实际上格个女佬小还蛮好看格(其实那个女孩还蛮漂亮的)。”“算了,算了。”“唉……”你一言我一语,夕阳照着一张张熟悉的脸孔,染得那些平凡的生命一片金黄。这里,回味着白裙飘飘的青涩,回味着那些花一样的纯真年纪。其实,能写的还有很多很多。对于每一个弄堂人来说,谁能忘得了夏夜纳凉的蒲扇和竹椅,那些老墙上面的壁虎在星光下总是数也数不清,它们扭动着细细小小的尾巴,消失在了启明星的光辉里,也带走了你的和我的童年。还有雨天泥泞的石子路、挂满衣服的晾衣绳、满地玉兰花大大的果实、能吹出调子来的那种草、每天收音机里准时的早新闻……它们越飘越远,记忆里在木澡盆里的夏天早已过去,一眨眼我们都已长大。这便是弄堂吧,这便是弄堂文化吧,也只有无锡人才能听懂那从远处传来的这首古老而年轻的歌。1200字以上 高一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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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读后感_1500字“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句至理名言是海明威的着作《老人与海》里的桑迪亚哥说的。正是这句充满哲理的话,带我走进了这位伟大的老人顽强的内心世界,领悟了这本着作中这个“神话”的真谛,在我遭遇困难时给予我前进的勇气。冷冷的海风不停地吹着号角,海风中夹杂着一股咸咸的血腥,老人桑迪亚哥驾着一只孤独的小船,拖着一架巨大的鱼骨,在茫茫的大海上艰难返航。这是老人桑迪亚哥在经历了84次空手而返后的又一次出海。这一次,他拼尽全力耗费了两天两夜,终于捕到了一条大马林鱼。可是巨大的战利品吸引了成群的鲨鱼,已经筋疲力尽的老人不得不面对凶狠的掠夺者。但他没有退缩,拼尽最后一丝力量与鲨鱼对抗到底。最终,大鱼只剩下一架残骨。老人用他强大的精神力量谱写了一曲不败的神话。这是何等的坚持,让老人在经历了84次挫败之后,依然出海打渔;这是何等的毅力,让老人与巨大的马林鱼周旋数日,坚持抓住机会;这是何等的勇气,让老人在饥饿的鲨鱼群里保卫自己的成果,宁死也不放弃!就是那一次次打击和挫折,锤炼了老人的铮铮铁骨,造就了这个抨击心灵的不败的神话!记得几天前,我在电视节目上看到过类似的一幕。那是一个拳击比赛,有一位选手注定是以失败告终,他自己也没有力气还手,于是就任凭对手击打,宁可挨打也决不投降。好一个桑迪亚哥式的英雄!虽然表面上他们都失败了,但他们在精神世界里无疑是强者。我仿佛听到耳聋的音乐大师贝多芬在呐喊:“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其实,胜利什么的在他们眼里早已经变得不重要,重要的是努力,向着目标不断前进;重要的是面对,直面人生中的困难;重要的是挑战,跌倒了就再爬起来;重要的是价值,一个人生命的价值!人生不怕失败,怕的是向失败屈服,怕的是失去面对失败的勇气。正如歌德所说:“你若失去了金钱,你只失去了一点;你若失去了荣誉,你就失掉了很多;你若失去了勇气,你就把一切都失去了。”大家还记得林肯吗?他的一生曾经遇到过很多失败:1832年,他失业了;1835年,未婚妻去世,他卧病在床16年;曾参加了13次竞选,12次都失败了;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1860年当选美国总统。林肯总统的经历告诉我们,在追求自己的梦想的时候,总会有一些困难阻挠着我们前进的脚步,不过不要怕,勇敢地克服它们吧!如果林肯在经历了前几次的失败后就不再坚持努力,那么他现在就不会为我们所熟知、所钦佩。老人桑迪亚哥也是一样,他在捕到大马林鱼之前,经历了84次的一无所获,如果他在第84次失败后放弃出海,那么我们也许就看不到这个不败的神话了。要知道,那些永远不敢尝试、始终害怕失败的人,永远不可能获得胜利。那么,我们还有什么理由逃避现在遇到的这些小小的困难呢?面对挫折和磨难,我们付出辛劳的汗水,最终能获得成功固然是令人高兴的,但是就算到最后没有成功又有什么关系,既然我们努力过了,就不会留下遗憾。正是大大小小的挫折和磨难,才组成了我们丰富多彩、有苦有甜的人生。我们会因为自己的努力和不屈而成为精神世界的强者,我们的人生也会因此而变得更加精彩!人生原本就是充满困难和挫折的,原本就是需要我们不停追求的,这条路又长又艰难,但是只要我们能像桑迪亚哥一样,就会永远是一个胜利者。我们不能因为屡次失败就失去与困难斗争的勇气,因为我们需要守卫我们的精神火种――不屈服、不放弃!初二:颜凌潇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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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里的心_1500字有点寂寞,有点痛,有点张扬,有点不知所措,有点需要安慰,那么,点开它,有点美。——题记某日,在网上闲逛。闪烁的文字诡异又张扬,对尘世的厌烦一点一点被钩了出来。百无聊赖的双眼游离不安,心里的烦躁蔓延全身,浮躁如一缕轻丝束缚着思想。故而眉宇间凝成一道痕,如一只眼,怀着疾愤,观望着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上有很多说不清的事。譬如说某人一辈子买彩票,一次未中,而某某人买一次便中了头奖;譬如说在草丛看见一条蛇,尖叫达一百分贝,可它却闻所未闻,歪歪扭扭地走了……再譬如说当被浮躁侵略的第一百分钟的第一百零一个哈欠后,眼前的屏幕好像突然诡异地眨了眨眼,变换为另一个境地。一刹那间,像被什么踢了一下盛着心脏的容器,那原先载满细腻、敏感、柔弱的容器竟那样狠狠地翻了,肆虐地涌遍了全身。是的,就这样动容了……颤抖着点击进入,一个个的链接弹了出来,一点一点占满了屏幕。屏幕里也一点一点地鲜活起来。眨眼间,所有的链接都变成了一颗颗静静跳动的心,冥冥之中,那充满生机的脉搏声忽近忽远,忽强忽弱。全身心的肃穆'与神圣如电击般灼烧头脑,或是征服了,抑或是心痛了……选中一颗写有“禾盛熙”字样的心,进入一颗坚强或是柔弱的心——今天是高一的最后一天了,熙熙攘攘的人群,混杂其间,回眸却已是万人空巷。这由痛苦到快乐的高一,我抓住了什么,那一粒粒黄金般的沙在流失……整理一张张的试卷,一本本的书,那柔和的字,那杂乱的字,那繁琐的字,折射着一点一点的记忆,那一点一点的记忆在这些试卷,这些书本中巧妙地隐藏着,悲伤的,骄傲的,慌乱的,失落的……那些疼痛,那些微带甜的苦涩,刻骨铭心,排山倒海……本想回眸一笑,可又不得不掩面痛哭。这个句号并不圆满。苟且地活着,一天又一天。那隐藏在心中的点点滴滴会安静地不爆发吗?最后的一面,好的,坏的,都在那一刻定格。可为什么没有了匆匆声影擦过窗边的声音?为什么没有了鸟翼落满心中的感觉?为什么没有了红唇皓齿明眸中编织笑容的隐幻?为什么这一切都悄悄地隐藏了呢?这不是结尾的结尾有太多闪烁的亮片,隐隐绰绰,若隐若现。不会说话的唇,不会微笑的唇,不会放光的眸,不会恬静的眸,太可悲,太可悲。人走楼空,那些被时光定格又不安的人影会在阳光下演绎他们的繁华吗?空气中欢乐的气泡在强烈的阳光下四分五裂。那些隐忍的笑容,太落寂。换一个姿态,换一种方式,换一缕留恋……这漫过网的悲伤,深沉又青涩。隔着屏触摸着这些如精灵般的文字,是的,狠狠地痛了一下。眼角仿佛被撕裂了,冰凉的液体汩汩而下。炙热,烦躁的身体也瞬时清凉了……又进入了一颗写有“喃吟秋”字样的心——闷热的天,红色的液体从鼻子里肆虐地流出,眼中欲流的液体却被束缚着,束缚得过火了,红色便成了主色调。镜中红色的人目光灼热,仰起的头是因为骄傲吗?不,是最深沉的脆弱。眼前的风景换了一幅又一幅,伸手触摸那盈盈的水波,想闭起眼忘记身边有什么。硬生生地撕破了快乐的脸庞,隐忍的笑容如三生石上密密的青苔,丑陋又神秘。巍峨的巅峰见证着无数跌宕的愁情,可它依然矗立,亘古不变,是太会包容还是早已封情?唇边微苦的茶水清澈芜杂,如渊的靥,如花的眸,惊心动魄。有爱吗?懂爱吗?会爱吗?污浊不堪。孩童的啼哭不经意地闯入,侧目凝视,这人间的天使为何如此悲怆?然而这样的姿势却是现在最想拥有的。苦涩的茶在身体里回旋,微弱的灯光使人沉沦。隔着玻璃,那样的姿态仍然清晰,微皱着的眉里藏满了太多的情愫。这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观望,让心中坚固的城墙轰然倒塌。分道扬镳早已注定,只是岔路口还在远方罢了。是厌恶,还是失望?关闭了窗口,那字字如刀尖狠狠绞着心。眼前还有很多跳动的心,不敢进入,不忍进入,细腻如丝的心如何生得?吾太可悲,太可悲!捧一杯清茶,唇齿留香。看云卷云舒,花开花落,偶然间,那散发魔力的方块字,荡涤出尘世的尘埃,如清泉般在脑海中流过,一丝丝细微的敏感便袅袅地溢出来,点头,微笑,含一片翠叶在口中,品味……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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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挂里的寄托_1500字橘色的加州阳光洒在这个懒懒的午后。阵阵微风轻抚,这片广大的农场中,立刻绿浪起伏,煞是好看。田中不时飞出几只小鸟,叽叽喳喳又飞上了天空。如果在这样一个悠闲的午后,在院子中拿着张摇椅背着阳光靠着,再拿着本书,慢慢享受这一片安宁,那你一定会说:“你真是一个天堂!”一位老人此时就这样享受着这美好的阳光与舒适的心情。“这样的生活真是美好啊!”老人枕着摇椅,望着远方,若有所思。老人如今是一位美籍的华人,三十年前定居美国,组建了家庭,如今已有了孙子。他的儿子买下了这一片农场,让他在这里安度晚年,并把还在念小学的八岁的孙子寄养在这里,让他不致于寂寞。有这样的生活,已经很满足了,奔波了大半辈子,该是好好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了。老人想着,望着不远处在田间追着鸟玩的黑犬路德。可为什么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呢?老人转过头,那棵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绿油油的树映入眼帘,“再过不久,就可以长出橄榄了吧!”老人自言自语,不禁起身走向那棵不算太高大的树。“三十多年了啊!”老人用手慢慢抚摸着树干,仿佛能从中感受出什么。“爷爷,我回来了!”远处蹦蹦跳跳的小吉米背着书包跑来。“为什么我老是看见爷爷对着那棵树发呆呢?”小吉米远远望见爷爷站在那棵树下,心中不禁有些疑惑。“哦,吉米回来了!”老人看见活泼可爱的孙子就觉得似乎一下也年轻了。“来,爷爷抱抱,今天老师教了什么啊?”“今天手工课老师教我们怎么做斧子,还叫我们今晚做一把斧子,明天带去。”吉米兴奋地说。“要我帮忙吗?”“不用了,老师说要独立完成,我得赶紧去做了,路德,走!”看着一人一犬跑向屋后,老人脸上挂着犹未淡去的笑意。第二天天刚亮,吉米就已经起来了。折腾了一夜,终于做出了一把斧子,他迫不及待要试一试了。“找棵树砍一砍试试。”吉米向四周看了看,那棵不高又不粗的普普通通的树立刻成为了首选。他满怀期待地走到树旁,抡起斧子,“扑”一下砸进树干,留下了一个不小的创口。路德在他周围徘徊,似乎颇为不安。“好像效果不错。”吉米来了兴致,对着树干猛砍起来。树开始剧烈的摇晃起来,似乎痛得发抖。“吉米,你在干什么!”身后突然传来爷爷愤怒的吼声。“我……我只想试试斧子。”吉米还没说完,已被爷爷一把推开,“扑”得摔到在地上,顿时“哇”的哭了起来。吉米自顾自地哭了一会,想爷爷从来没对自己发过这么大的火啊。他一抬头,便哭不出来了,因为他发现爷爷也在哭。老人仿佛一瞬间被抽去了脊梁骨,跪倒在伤痕累累的树旁,颤抖的手抚摸着那一道道破裂的树皮。而眼泪,早已布满了他满是皱纹的脸。“孩子,你知道吗?”老人似在自言自语,“隔着这片海洋,有一个叫中国的地方,那才是爷爷生长的地方。”老人回头,望着愣愣的孙子,从他脸上,还能看出那四分之一的中国血统。“那儿才是爷爷心所牵挂的地方啊!”老人深深叹了口气,“即使身在美国,我也无时无刻不想念着我的故乡。三十多年前,我从故乡带来了这棵橄榄树籽,让它在美国的土地上生根发芽,让我可以通过它感受到故乡的那美好亲切的感觉……”老人沉浸在回忆中,深情地抚摸着那棵橄榄树。“爷爷,对不起……”小吉米怯生生地说。第二天,当老人起床时,发现橄榄树上被砍伤的地方已经被包好了。小吉米蹦蹦跳跳地过来了,“爷爷,给我讲讲中国的故事吧!”“好啊!”老人又绽开了笑颜。阳光下,橄榄树随着春风一摇一摆,仿佛也为祖孙二人的深情所打动。呵,快到收获橄榄的时候了。简评:把橄榄树作为乡思的寄托,构思新颖。文章先抑后扬,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而结尾的点题及中心的深化,使文章感人的效果得到凸现,是一篇在选材、构思、立意方面都很有特色的文章。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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