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RP冒险去
所谓天有不测之风云啊!堂堂竺蔸大王,一代沙漠美男,怎会真的因为区区一个美人计而败北。而时差崽显然是得意忘了形,在他提着大篷裙子逃了一段路后,就完全放松了警惕。一旁的小然则顿时对时差生出无限的敬畏之情,点头哈腰的赫然成了一仆人。
“叉哥,你太帅了!你简直就是我的偶像!”
“哈哈哈,兄弟你过奖啦,雕虫小技,何足挂齿!”时差故意侧过身,用余光扫描小然的动静。
“不!叉哥!这辈子,我跟定你了!吃喝嫖赌,打砸抢烧,强盗奸商,丧尽天良,我都跟着你!”小然又立马想起在小说里看过的一句话,补充道:“你长剑的所指,就是我抛头颅洒热血的地方!我小然,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从我戴上红领巾的那一刻,我就时刻准备着!”
嗯?时差嘴角一扬,示意小然说下去。
“为你献身!”
适逢微风拂过掀起黄沙,时差一口就被呛着了,献,献身?我真没想到,小然竟然有这种爱好。“咳咳!”时差用力地向前迈了一步,拍了拍小然的肩膀,“好兄弟!”
小然握紧拳头使劲捶时差胸口上,“嗯!好兄弟!”
妈的你是不是觉得越用力越够哥们儿啊,时差在心里叫屈,不过表面上是笑得无比灿烂的,好像被这一拳轰死了兄弟俩就最铁了。于是他们两人开始勾肩搭背,向前走路也有了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的气势。注定要危害苍生的人,总免不了要干狼狈为奸这种勾当。
“小然他坐船头oh
oh!”
“叉哥在岸上走!”
“恩恩爱爱……”
“掀起我的盖头来!”
“让叉哥仔细看一看。”
“的的的……”
“你身上有我的香水味!”
“是你鼻子犯的罪!”
“不该嗅到你偷盗的味!”
“你才偷呢?!这是我上个星期才买的男士香水!”
“你连我的洗面奶都随便乱用,要说这是你的香水鬼才信呢!”
“你!……”
沙漠里瞬而响彻起极其煞风景的男人跑调的歌声又瞬而回响起“砰砰砰”肉体搏击的声音,这声音清晰地传入杨言三人的耳朵,给一行人平添了不少乐趣。唉,小然跟时差这对鸳鸯的战争何时才能有个了断。可谓打是亲,骂是爱,他们这又打又闹的还真是相亲相爱呢。
时差一下子碰见三位妈妈,心里好不欢喜,一个狗跳就跃向了方块的怀抱。可是事与愿违啊,方块大臂一挥就挡在时差脸上。时差的鼻子吃了一记,鼻血一酸就流了出来,他睁着眼泪汪汪的大眼弱弱地看着方块。那样子宛若一个被欺负了的小正太。
“这才几天就忘了规矩了?”方块很是清理了一下身子,像有病毒上身一脸恶心。
时差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身上喷了男士香水,方块妈妈一向反感这种味道。她第一次闻见的时候,就拿起厨房的砍刀追着时差声称要挂了他的皮。后来还是张老大的极力劝阻,才避免了一场血案的发生。当然,时差被勒令去洗三个小时的热水澡,方块说这样才能杀毒。最后时差是穿着裤衩奔出了浴室一头栽进了家里的游泳池,当他的身体触碰到池水时,水面发出了“哧”的烧猪落冷水的声音。时差浑身烫得滚红滚红的,有些地方的皮都脱落了。那全是由于方块在时差洗澡时跑去把热水器调到高温,又守在卫生间门前不准时差出来通风造成的结果。
自那以后,时差再也不敢在方块面前造次了。只是趁着这两天方块不在身边,这才伺机臭美一下。他“扑通”一下跪地上,用沙土把自己的身体洗了个遍,大声求饶:“方块妈妈,呜呜~我才死里逃生不久啊,您可不可以饶过我这一次?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
蓝洛闻声,立刻问到:“刚刚才死里逃生?你们遇到什么了?”
于是小然把他们和巨人竺蔸的战斗的事统统讲了出来,还特意把时差美化成了英勇果敢的少年英雄,把那妙施美人计的过程像讲评书一样说得风生水起。方块不禁对脚边的时差刮目相看,而时差也向小然投去救世主的眼神。
“这么说,你们现在是在逃命了?”
“我已经把他干掉了,他口吐白沫估计都想不死都难,这你们就放心啦!”时差骄傲地挺了挺胸脯,伸长了脖子露出他秀美的锁骨。
“嗯,不对。”蓝洛略微陷入沉思,“依小然所述,那叫竺蔸的怪物应该很强大才对。怎么会这么轻易的就被干掉?这件事情另有蹊跷。”
时差不满了,什么事情另有蹊跷,明明就是不信任我嘛!“哼!那怪物强大是强大,就是脑瓜袋子不好使,把自己的弱点暴露给我让我去对付。而且老子有神相助,大展神威也不在话下……”
“神相助?”
三人对视了一下,“难道是……阿拉丁神灯?!”
随即杨言抽出身后的圣物,又夺过小然环抱之物,“果真如此。看来,各个地方的RP们都有这个玩意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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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RP冒险去青春是流浪的风铃夏晓鹏:一个很阳光的男孩。学习在男生中是第一。是小沫的同桌。长的很帅。李凡:一个很热情的男孩,但学习不是很好。NO.3学校里。下了课。已经发完了新书,全班同学沉浸在喜悦中,只有欣?闷闷不乐,望着新书发呆。“欣?。怎么了?”小沫看到欣?有些不高兴便随便问了一下。“啊?”刚刚正在发呆的欣?被小沫吓了一跳:“哦。没,没事儿。”“哎呀。有什么事跟我说嘛。”小沫有些不高兴,因为她觉得欣?有些把她当外人。“好吧。你看。”欣?指着新发的语文书让小沫看,语气有些伤感。崭新的语文书被什么东西划了一个口子。唉……美中不足啊。“我看看。”倩怡小心翼翼地拿过欣?的语文书。欣?更不开心了。她觉得这次倩怡更能损她了。可小沫在这儿,为了面子,没有说什么。倩怡轻轻地抚摸着那口子。抬头看了看正伤心的欣?。“哎呀。没事儿。来,我和你换。”倩怡一边说着,一边从桌洞里小心翼翼地拿出自己的语文书。欣?呆住了,半晌儿没说出一句话。她不相信这样一位漂亮女孩儿竟心甘情愿地换一本破书。真是看错她了。“啊。不,不用了。我觉得这样挺好的……”欣?有点不好意思。“哎呀。没事儿。换吧。”倩怡已经把书塞到了欣?手里。“要不换我的书吧。你们别争了。就这么定了!”一个男孩把欣?手里的书还给了倩怡。然后把自己的书交给了欣?。“哼!是不是看我们倩大小姐漂亮。故意拉近关系啊??”小沫一向对男生没有好感。“小沫!说什么呢!”海馨和心仪齐声说。好有默契哦。小沫腮帮子鼓鼓的。摇头晃脑地站在那儿。“哎呀。不行,用我的吧。”倩怡反驳。“没事儿。反正我学习不好,用那么好的书干什么啊。”那男生笑着说。“那,那谢谢了。”倩怡开心地笑着。“这,这是我应该的嘛。”那男生向小沫那天时一样呼吸困难,竟然憋出了和小沫一样的话!“呵呵,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啊?”倩怡微笑着。“我。李凡。”李凡心底里是莫大的欢喜啊。“哦。”“哼!为了一本书,至于么?”小沫的同桌夏晓鹏发话了。小沫缓缓扭过头,轻蔑地说:“哼!不至于么?反正比你强!我告诉你夏晓鹏,你以后在敢捣乱,小心我揍扁你!别以为你长得帅就逞能……”“嘿嘿。我帅么?个人觉得还可以啦。这是你说的啊。我没说……”夏晓鹏坏笑着。“我……哼!暂时放过你!”小沫也无话可说。“小沫……”沁怡低声说着。然后又对夏晓鹏说:“对不起哦。我家沫沫不懂事。原谅啊。你叫夏晓鹏啊?”“对。在下正是。”“呵呵。挺有幽默感的啊。”倩怡笑着。“不敢当……”这件事过后,欣?好像对倩怡有了些好感。不再像以前那样看到倩怡有一种怪怪的感觉了……9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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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跟着心我是九年二班的一员,在这个班集体我享受着高兴、快乐、悲伤与难过,班级的同学都很团结,每个人都有着自己最好的伙伴,而我,好像从未有过。初一的时候,班级里也有几个好朋友,但因为种种原因,种种事件,使我失去了他们,班级里也只有我最清闲。初二了,又有了几位新朋友,他们和我很要好,慢慢的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知心朋友,后来因为他们很有实力,每个人都去讨好他们,而我也被掩盖住,慢慢的与他们变得疏远!已经到了初三,其中的一位朋友已经转校,看着讨好过他的那些人,心情依然是高兴的,愉快的,而我终究没有伙伴,下课了,班级里的大部分女生还是围着他们转,有说有笑的闲聊着。在这个班级里,我感到无助、落魄,每个人都不能使我心中的语言告诉他们,慢慢的使我不信任他们。有很多回都在班级里默默的哭。想着:如果班级里没有我,他们还都是如此么?我想:会吧。那位朋友离开了班级,他们都如此,何况这么不起眼的我!现在我又有了位新朋友,我们之间的友谊很不错!我们互相学习着,打闹着,开开心心!希望她能陪我初三的最后一刻,或者更久!!!初三:永不放弃奋斗45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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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_450字周日,我吃完晚饭便要走了,回到学校,开始新的一周学习。父亲说要送送我,我说不必了。他一笑,说他去散步。这种骗小孩的把戏,怎能蒙得了我?我不小了,还玩这个……我拉着箱子,快步走了。父亲穿着厚睡衣,站在不远处,双手背在后面,没有看我,而是看天。我继续往向前走。父亲在后面跟着,步子迈得很慢。这时,我发现父亲老了,虽然我知道他可以走得更快些,但是此时,跟着儿子的他的确老了。父亲在后面跟着。不能太近,太近会伤害我的自尊;不能太远,太远就看不到了。就这样,一个中年男子和一个中学生在忙碌的大街上走走停停……忽然,我扭过头,却没看见父亲的身影。我有些慌了,用双眼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寻找父亲的身影。好久,似乎好久。终于,我又望见父亲那肥胖的身影。我赶紧扭过头去,要走,想哭。我也放慢了步子,希望父亲能跟上我。不能太慢,太慢会失掉自尊,不能太快,太快就看不到父亲了。父亲在后面跟着我,却又像是我在跟着父亲。我们两都跟随着自己的目标。跟着爱。走。400字 初三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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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RP地穿越潇米特上路从来都是风平浪静波澜不惊鸡不飞狗不跳鹅不下蛋猪上吊(嗯?错!是鹅下蛋猪不上吊……),就算是身旁添了个伶俐的黄开衫,一路也平安得很。结果今天,半路杀出个陈友谅!是个破道士,倒在路旁。鞋儿破,帽儿破,身上的袈裟破,破得彻彻底底地连潇米特都生出一丝怜悯之情。她可怜那道士过于寒酸的模样,只是信不过,怕是小贼或者骗子不就浪费银两了?若是欲在这小路上拦截下大盗潇米特再领巨额赏金的黄金猎人该当如何?于是潇米特多瞅了那道士几眼,便继续上路了。米特同学正全神贯注地赶着马车,却听厢里的一群女人跟麻雀一样叽叽喳喳地八卦起来。“这人贩子干嘛一直盯着那破道士看啊?”“就是就是!该不会是喜欢上破道士了吧?”“哎呀!你小声点,被她听见我们就死定了!”“诶诶诶,据我所知,这人贩子没这癖好啊?女人喜欢女人?!!”“啊!不会吧,她好变态啊!”“一定是这样……不然同为女人,怎忍心将良家女子劫去卖了?”“是的是的,定是曾恋上了谁家美貌闺女,却被拒绝,那痛苦不断膨胀,终于将她理智摧毁,终是变成了现在的恶魔啊!”马车上的议论声愈来愈大,那群女人也聊得愈来愈起劲。黄开衫在一旁已经笑出了泪,而米特此时黑线将脸覆盖。转眼间,潇米特高分贝的怒吼就砸落在那群小女人的身上——“你们信不信老子割了你们舌头?!”“啊!不要!”众女惊呼。“你们想知道我为什么贩卖你们是吧?是吧?!那老子今天就告诉你们,免得你们没完没了!哦,你们是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从小没受过挫折,想随意添件物事只管伸手便是。只是,这种生活,我潇米特可从来没有过过。我是怎样长大的?我在大小街巷混了整整十二年,跟那些乞丐小混混抢吃的抢住的,你们以为容易?后来我成为街巷霸主,所有乞丐小混混都跟我混,找我要肉吃,你们以为容易?!我卖你们为了啥?为了生存!为了吃香的喝辣的!为了钱!为了养活我那各大小街巷的兄弟!我本以为你们娇弱,今日才知都是讨嫌的主儿,将你们卖了也不必心怀愧疚。谁若敢多言半句,我便将你们贱卖。哼,我宁可少收几两银子,也会将你们安排得当的,哼哼哼哼哼……”潇米特的凄凉身世,听得这群小女人无不潸然落泪,可潇米特的威胁,也令她们花容失色,个个变得乖顺得很。======================这样赶路赶了半日,便在远处瞅见了京师。眼见任务快完成了,米特暗自松了口气,也不自觉地放松了警惕。忽然,远处传来打斗的声音,米特闻声一望,却见那之前的臭道士坐在地上,很没志气地抓着对方的裤子,任那人如何挥刀,也只得乱砍在树干上。那道士死命抓着他方的裤子,却哆嗦得不行,显然是被吓到了。潇米特潇女侠本就是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好孩子,此时见那道士遇难,也顾不着其他了。反正,就算是之前没给他施舍作的补偿吧。想到此,潇米特也不说他话,拽着黄开衫的黄衫,嚷了一句:“我去救那道士,若是我出了什么事,便将这些女子送回家吧!我这里有些散碎银两,是平日攒的,就遣当路费了。”开衫一诧,惊道:“你不怀疑我?你不怕我乘机逃跑?”“嘿,我相信你。”潇米特的老伯脸爽朗一笑,露出那明牙皓齿。噢,多么炫目的一笑,黄开衫尚被淹没在米特兄的魅力之下,潇女侠已奔去。任是开衫如何老奸如何巨滑,潇米特的气度和胸怀都令她放弃了所有已经在脑海中拟好的逃跑方案。——是的,她决定了,她不要回那如鸟笼般的家,她要誓死追随潇米特。天涯海角,海枯石烂。12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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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梦想去旅行从小到大,我已有过很多的梦想。在这些形状、大小不一的梦想中,成为一名出色的科学家,是众多小朋友都颇为热衷的一个,立志要造出威力比原子弹还大的武器来。随着年龄的飞长,这梦想像是从早晨到中午的影子,越变越小,最后不少人怕是竟至于不敢再奢谈梦想,有的只是在做梦时想一想。我还不到这个地步,依旧存有梦想,且数量屈指不可数。其中一个是:在高中阶段挣到足够的稿费去旅行。对于旅行,我还不曾过分到企图亲足玷污(所谓“留下足迹”)世上的每一处地方。至于原因,既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比起那些雄心壮足,以为地球不过是地理老师手中的那个小球,抱定的志向比三毛(不是头上只有三根头发的那个,且这里活用为形容词)还三毛的人,我实在只是个小巫。能够实现跨省旅行,现在对我来说,已属非分之想。我的一个浙江的网友,是真正把中国当作自己的家,恨不得每一寸地方都有自己的脚印。每逢假日,她定会往来于那些我只有在地图上才能遨游的各个地方。聊天时,我总要向她表白内心的羡慕之情;而她呢,总是谦虚地认为这是她应该做的事情。有一次,她竟问我为什么不去旅行长见识。这让我想起古代的一个皇帝,听到官员上奏很多百姓饿死时,竟问百姓为什么不食肉粥。有条件的话,大概没人会不想去旅行除非你在性格上天生是一棵“对故土寸步不离”的植物。可是想不一定就能啊。你说非洲贫民窟里的孩子想去旅行吗?想。可是能吗?不能。为什么啊?饿都快饿死了还拿什么去旅行啊!有些文学家见识就是高于我们常人,旅行都能旅出几部大作来,什么《行者无疆》、《文化苦旅》之类,确能让人感受其中“厚重的文化和历史沉淀”。我想,要做到“行者无疆”,想必口袋里的孔方兄也是无疆的吧。只是我觉得奇怪,揣着一大堆钱竟还旅出个“苦”来,真是别具一格啊。再说下去该要被指是吃不到葡萄的心理了,好,不管他们瓦上霜,我扫自家门前雪。要使我的这个梦想从纸里跳到现实,非有愚公精神不可。不过这是个必要不充分条件,毕竟投稿不比移山,质量不好,就算把整个地球的纸都写满也未必有一丝收获当然也很可能有,是收到编辑的亲笔书信:“首先感谢阁下能不吝赐稿,一如既往地支持本刊,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实在令人钦佩。阁下文笔流畅,实属难得的佳作,只因本刊载量有限,万不得已之下只好割爱。是金子哪里都发光的,何必吊死一棵树上,还请阁下以后不再屈尊,将大作另投别处,到时天下谁人不识君,我刊也算尽了伯乐荐才的职责,公德无量,亦是美事一庄。再见。”在新概念看到人认为“文学断不是三尺白绫,谁谁谁都可以伸脖”,我也有同感,只是担心自己是否属其中可以伸脖的一个。听了以上的赘述,想必会有人文工作者举手要发言:“这样的写作岂不过于功利?”我觉得这纯属妖言惑众。要说不功利,是不是只有编辑工作不收钱,写手投稿没稿费,抑或是得了钱全得捐给希望工程才算,而一听是为了“一己私利”就觉得十恶不赦,恨不得贴上“拜金主义”的标签拉出去批斗。看来“功利”是注定的了,只是我以为这也不算什么,用不着“号外号外”。我断不会在写作时计算字数已达多少,可换人民币几何,怎样迎合编辑读者的审美观要果真那样,这人在写作这方面也就完了。我梦想在高中阶段挣到足够的稿费去旅行,盗用王小波的一句话来结束此文:这话很卑鄙很自私,也很诚实。12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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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险战斗录(主角介绍:灵儿,女,10岁,高瘦,灵巧型;赫壮,男,11岁,高胖,强壮型;皮蛋,男,10岁,矮瘦,顽皮型;舒意,女,12岁,高胖,泼辣型;赫宇,男,聪明沉着型)“下车喽!”随着一声欢呼,车上的5个小孩(就是那5个主角)提着包溜下了车。大家都坐在草坪上聊天,说说笑笑,好不欢快。忽然间,一个从天而降的巨大的暗黑色光柱笼罩了草坪,又突然崩裂了,留下无数黑色的石块,而他们早已随着光柱消失了……………………赫宇费力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洞穴里。“喂,快起来呀!”赫宁用力推着躺在地上的伙伴们。“夷?这是哪里呀?”灵儿环视着这座洞穴。“快看呀,这里有张纸!”舒意惊奇地说。“真的呀,快来看!”大家都嚷开了。(纸的内容是如下)来自遥远世界的勇者们:欢迎来到冒险世界,这里正在被一群来自冥界的怪物们摧残着,我之所以把你们带来,是因为我们已经无法阻止着一群疯狂的怪物,虽然我们会各种魔法技能来抵抗怪物们,但是我们已经抵抗得精疲力竭,而只有你们是这个世界的拯救者。好了,我先介绍一下,这里有五大城市:弯弓城、飞标城、快刀城、神杖城和长枪城。和城的名字一样,每个城的居民都使用相应的武器。而这些城每年都要评选最厉害的人去抵抗冥界的怪物,这些人被叫做圣。(如:快弓城选弓圣、神杖城选法圣、快刀城选刀圣)你们都喜欢冒险吧,那我就交给你们一个任务:凭爱好去各个城镇去当圣,去消灭冥界的怪物。顺便告诉你们,如果要彻底的打败冥界怪物,那就要打败释放出冥暗之气的冥界BOSS:千爪魔。右边是怪物图鉴和地图,这些都对你们有很大的帮助,如果你们每个人都需要这些东西,那我交给你一快复制之石,它就在石坑里。开启咒语:圣洁之光。这样东西可以复制同样的东西,可这也是冥界怪物的眼中的肥肉,你们要小心看管。祝你们一路顺风。期待你们的人“怎么办呢?我想回家……”灵儿想哭了。“别哭,哭也没用呀。”赫宁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了。“9494(他经常上网),既然来了,就要闯个名堂!”赫壮举着拳头说。他其实是在发表见解,不知道的人以为他要打人呢。“赫壮说得好。”赫宁说,“反正目前不知道怎么回去,还不如就这样闯下去。伙伴们,收拾好东西,我们出发喽!”下集预告:大家“各奔东西”去各个城镇,赫宁选择了弓圣作目标,但是城主告诉他,要想当弓圣,第一步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弓手,要想成为弓手,必须经过考官的测试,但是如果不能通过,将永远失去当弓手的资格。在接下来的测试里,赫宁通过了吗?他的命运又将如何?请留心下一集:“弓圣,我来了!”900字 六年级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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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书打交道记得高尔基说过的一句话:“书籍是人类的阶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书,是一种神奇的东西,也是我最亲密的伙伴。读书,顾名思义就是和书打交道。当我还是一个光着上身蹦蹦跳跳而又不知羞耻的孩童时,一到夏日纳凉,我最喜欢靠在奶奶的肩膀上听她讲故事。讲了一个又一个,讲得故事中的人物栩栩如生,我听的常常忘记肚子饥饿。小时候觉得奶奶是个故事大王,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知道那么多故事。有许多有趣的故事我至今还没有忘记。例如她讲的夸父逐日,传说夸父是大地之神的孙子,他为了赶上太阳,就在湖边喝水,后来还是没赶到,就在半路渴死了。又如奶奶讲到了愚公移山,说得是一位将近九十岁的老愚公要移动两座大山,乡亲们笑他愚蠢,但最终成功了。奶奶书房堆满了书,每次我缠着她给我讲故事的候,她总是一叠小本子的书来翻阅一会儿。因此,在我幼小的心灵里,便已懂的奶奶讲的故事一定都在这些小本子里。所以对这些小本子,我从小就生了神秘的感觉。最初接触的书本是在我八、九岁的时候。一本叫做《安徒生童话》的书,在《丑小鸭》中,一个经历太多困苦和灾难的丑小鸭,在好心人的爱护帮助下,终于变成了美丽的天鹅的故事。一篇《皇帝的新装》,让我小小的心灵对统治阶级的愚蠢和丑恶的无情嘲弄而憎恨。在奶奶的影响下,我越来越喜欢看书、读书。我那时候最爱看童话书。上了中学,我结识的第一位朋友是《西游记》,它也是我第一次接触的古代文学作品。我还钟情于外国文学,如《鲁滨逊漂流记》、《格列佛游记》、《童年》……记得初次读后使我流泪的书是高尔基的《童年》,写的是高尔基亲身经历的一段童年往事,真叫人潸然泪下。正如此,我更加倍感自己童年的幸福。的确,书给我带来了苦与乐、忧与愁,在书中能发现更广阔的世界和更精彩的人生。对于我来说,失去书籍,人生会失去不止一种乐趣;人不读书是生命价值的折损。因此,只有认真读书,才能品味到书中流淌的知识里蕴含的哲理。书中有引人入胜的故事,有脍炙人口的文章,还有丰富生动的文字。因此,我们更要品味书籍。书简直可以说是至高无尚的每到星期六或星期天,我都会抽空到图书馆去“啃”书,时常忘记吃饭。每当看到精彩部分,我都会随着主人公身临其境。我看书最夸张的是,会捧腹大笑,也会放声大哭,更会极度无奈。我是那种爱书如命的人。有一次,一只小狗叼着我心爱的小说到处乱“扔”,我立即火冒三丈,恨不得把这只动物踹到太平洋去喂鱼。随时随地都在看书也是我的习惯,甚至有人在吵架或打麻将,我也可以看书。中国不是有一句老话?“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确实给我太多、太多……10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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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RP地穿越之第一回“那么,仙子,你觉得这个怎么样?”吴心绿那朝下的脸上满是讨好,对着帘帐后的女子献殷勤,“上次那个碧海驻颜丸你不甚喜欢,上上次那个敬香胭脂你不收,上上上次的霖山雪莲你也看不上,还有……”数到这里,眼角余光不经意撇到了帘帐后那江湖上人称杨言杨仙子的绝世女子眼里的不耐烦和微微皱眉,身子颤了颤。可就这眉间的一皱,吴心绿就觉得天昏地乱,不知所措。——太美了!太美了!这还仅仅只是帘帐后模糊的面容!只怕什么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用在她身上也只显庸俗!只怕,世上所有才子,都配不上这位佳人!他这下又借用内息平复了心里的汹涌翻腾,继续道:“不知这一次……这个沐玉落花簪,可否何你心?”杨言心里念着自己亲同姊妹的手帕交,小曦,想着她几日前曾提及过这玉簪决意将这簪子先留下,于是宣了帘前的小婢。小婢片刻就又守到了帘前,轻声道:“阁主让王爷将这沐玉落花簪留下,还请王爷说罢您来找阁主的原因。”那小小侍婢话说得庸散,哪来应有的恭敬之意?谁知吴心绿并不恼,心头倒是一阵狂喜,连忙答:“仙子,本王爷要求不甚高,只求仙子揭下那帘帐,让本王瞧下仙子的面容。”他平日轻浮自大惯了,此时本没有不敬之意,却使得那帘前婢女大为不快。杨言这下是挑了挑眉。这沐玉落花簪传言是王母娘娘用过的神器,除了本身的玉泽绝伦,还可修身养颜,天下的女子无不想要,看来这次,这绿王爷也是费了功夫的。只是,吴心绿错就错在将她看作了平常女子。她是什么人,什么地位,又怎需一小小玉簪?这天下排着队想要讨好她的数不胜数,里面有名震天下的帮派掌门、有富甲一方的商人,自然也不乏他这种皇室贵族。若不是看在吴心绿是皇帝的亲弟弟,恐怕也不会容他一次二次地打扰自己了。可是,就连当今圣上都对她多有青睐敬重,她又怎会任一个区区绿王爷献上的玉簪就秀了自己的面貌?可惜,吴心绿生性并不聪颖,以为仙子的沉默不语便是接受了自己的要求,心下一喜,正欲抬头,心里却震了一震,觉得自己的头颅如千斤重,再也抬不起了。——杀气!好大的杀气!他惊恐,却一句话也说不出口,只得任额上冷汗直流。他是当今王爷,却也自小练武,若是行走江湖,怕也算得上位一流高手了。只是,仅仅用杀气,就将自己压迫成这副模样的人,到底是何等人?!却只听得帘帐后那人一笑:“你来了。”杨仙子素来给接触过她的人留下了清冷高雅的印象,人人只道她淡如莲花,少有言语。不想,今日听见了她的笑声,虽然淡淡,听着却有一番别样的娇媚。像一串银铃,清脆却柔和,温暖了一颗心。只是自己抵抗不过那莫大的杀气,不然此刻,定然抑制不住去翻了帘子了罢?吴心绿心里默念。想到此,不由又嫉又恨。是什么人?是什么人还未出手就将自己制得如此狼狈,是什么人搏了那高高在上的美人的一笑?后面那人立马收敛了杀气,留吴心绿在一旁喘气。吴心绿恨恨地回头,不料那人一身白衣,脸上带着一黑曜面具,遮掩了鼻子以上的部分,只露出一双深邃的眸。他身上带着时而清淡时而凛冽的气息,仿佛他的瞬间变化可以使你感到温暖如春,也可以使你堕入冰窖。吴心绿不死心,低吼:“谁,敢在杨阁主和本王爷面前如此放肆!”那人也不怒,嘴角却抿成了讥诮的一笑。“你还不配问我的名字。这世上有这荣誉的,实在很少。”绿王爷再也憋不住,正欲出手,帘后的杨仙子扬声:“在莲花阁地盘上动武者,杀无赦。”说罢叹了一声,又接着:“这绿王爷,是来送我沐玉落花簪的。”话是对着白衣少年说的。那少年冷哼,不屑之极。“小言,你是不知绿王爷为了得到它用了什么肮脏手段,剥削了多少黎民。小言,那簪子是在不干净。算你不怕污了手,可要赠给小曦她也定是不会喜欢。”吴心绿吃了一惊——那少年,竟唤杨言、莲花阁阁主,为小言!而那帘后之人竟全然没有异议,又一笑:“那还真是不可收了。还是七少眼尖,不然小曦又得生气了。”吴心绿又吃了一惊!她口中的七少,可是眼前这位身着白衣的少年?可是那个同时败了魔教教主和武林盟主的人,武功至高一斯,数日成名却不留名留姓,只任大家叫他七少的神秘人?!眼前这人怎地看都不像,然而这江湖上,却只有一个七少!他心里一想,一身哆嗦得厉害,只是一个劲儿地赔不是。“是的……污了阁主的手,本王……不不、小的实在是该死,现在只求安心离开。”莲花阁主不语,仿佛再不屑对那跪在地上的人开口,只是在帘后摆了摆手。帘前那小婢女呵斥一声:“今日阁主心情好,不杀。绿王爷,下次可别这么轻率了。还不快谢过阁主?”那小王爷感谢得泪都流了下来,嘴里念叨着杨言的好。他身后的七少可是看得不耐烦了,怒喝:“伦魃酰眶⒆幽米撸?共豢旃觯于是吴心绿连滚带爬地出了去。(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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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着飞马冒险去!我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小女孩,可是,你知道吗,我曾经去过魔幻世界,经历过不可思议的冒险!想知道这段奇妙探险的过程吗?就看看下面的文章吧。第一章 通道“咚……咚……”十二点的钟声敲响了。我极不情愿地进了房间。可是一拉开门,我惊呆了,原来我的房间变成了一条银光闪闪的通道!好奇的我关上了房门,向通道的尽头走去……第二章 飞马“玛莎”走到了通道尽头,我看到了一匹雪白的飞马。那飞马看见我向我走来,恭恭敬敬地对我说:“女王,(我什么时候变成了女王?)您来啦!我们回宫殿吧!我莫名其妙地看着飞马,可它已经将我驮起,飞向了蓝天。在“路上”,我不停地向飞马打问号,可飞马却一声不吭。最后,在我的追问下飞马终于说出了来龙去脉:这里每年都会向一个房间开个通道,每年都会有一个魔界的新主人来到,飞马都会把他们驮到王宫。在今年,轮到了我。还有,飞马叫“玛莎”。第三章 金刚海我又问玛莎:“我们要去哪?”玛莎对我说“我们要展开一次冒险,首先我们要去‘金刚海’――一个可怕的地方。但那是去宫殿的必经之路。”“冒险、金刚海、可怕”这三个词震了我一下。我试着问玛莎:“能不能绕路啊?”“无法”。玛莎的态度很坚决“马上就要到金刚海了,就算有路,怎么绕?”我伸了一下脖子,看着前面的金刚海……到了金刚海,玛莎问了我一声:“准备好了吗?”我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可玛莎根本不听我的想法,就冲向金刚海,然后拼命往上飞。我低头一看:天哪!下面的海水一直跟着我们!玛莎飞得越高,海水也跟得越高,企图吞没我们。这时,我早已吓昏了。我醒来后,我们早已度过金刚海,身旁站着筋疲力尽的玛莎。第四章 巨人森林我们休息了一会儿,继续前往下一个冒险区――巨人森林。这次我并不害怕,因为我知道,如果吓着了,直接昏过去就完事了。才到森林上方,一股恶气就扑面而来,里面有一个个庞大的石头巨人。玛莎刚要向下飞时我叫住了它:“为什么不向上飞呀?”“不知道,反正就是不行。”玛莎说。我们的运气真差,才下去就被一个巨人发现了。这个巨人立刻召集同伴,把我们包围了。玛莎见状,马上向上飞,可是巨人们的手会长,它们想把我们抓住。幸好聪明的玛莎停在一棵大树上才没被发现。飞下去时,我们又被发现了,巨人们便拿着闪着绿光的魔力网子撒向我们,不过机灵的玛莎还是成功地逃脱了。突然,我们眼前一亮――到出口了!第五章 死亡管道我们又来到新的冒险之地――死亡管道。可听玛莎说,这里是最危险的地方,不但需要它的力量,还需要我的力量。到了管道的入口,玛莎给了我一根闪电棒说:“保护好我和你,出发!”说完,我们冲进了管道。管道开始一点危险也没有,四壁平平滑滑。可在后来,平滑的四壁长满了尖刺,我用闪电棒时刻保护着我和玛莎。忽然,玛莎大叫道:“准备好,开始战斗!”渐渐地,我们面前出现了许多怪兽,我拿着闪电棒与它们搏斗,把大部分怪兽的身体都刺穿了。终于,我们来到了管道的尽头。啊!温暖的阳光重新展现在我们的眼前!可我和玛莎都是遍体鳞伤。管道开始一点危险也没有,四壁平平滑滑。可在后来,平滑的四壁长满了尖刺,我用闪电棒时刻保护着我和玛莎。忽然,玛莎大叫道:“准备好,开始战斗!”渐渐地,我们面前出现了许多怪兽,我拿着闪电棒与它们搏斗,把大部分怪兽的身体都刺穿了。终于,我们来到了管道的尽头。啊!温暖的阳光重新展现在我们的眼前!可我和玛莎都是遍体鳞伤。第六章 宫殿我们随着众人的呼喊声来到了宫殿。看到了这座华丽的宫殿,我的嘴巴成了一个标准的“o”,然后紧张地问玛莎:“这是……”“您的宫殿,女王陛下”玛莎回答道。我们一踏进宫殿的大门,身上的伤全好了,还穿上了华丽的礼服。我觉得不可思议,玛莎倒不以为然。后来,我幸福的生活在了王宫。第七章 回家时间长了,我想起了我的亲人。一天,我对玛莎说:“玛莎,我的家人现在……”“放心吧,女王陛下,骑着飞马冒险去!1200字以上 高中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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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着飞马冒险去!骑着飞马冒险去!我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小女孩,可是,你知道吗,我曾经去过魔幻世界,经历过不可思议的冒险!想知道这段奇妙探险的过程吗?就看看下面的文章吧。第一章通道“咚……咚……”十二点的钟声敲响了。我极不情愿地进了房间。可是一拉开门,我惊呆了,原来我的房间变成了一条银光闪闪的通道!好奇的我关上了房门,向通道的尽头走去……第二章飞马“玛莎”走到了通道尽头,我看到了一匹雪白的飞马。那飞马看见我向我走来,恭恭敬敬地对我说:“女王,(我什么时候变成了女王?)您来啦!我们回宫殿吧!我莫名其妙地看着飞马,可它已经将我驮起,飞向了蓝天。在“路上”,我不停地向飞马打问号,可飞马却一声不吭。最后,在我的追问下飞马终于说出了来龙去脉:这里每年都会向一个房间开个通道,每年都会有一个魔界的新主人来到,飞马都会把他们驮到王宫。在今年,轮到了我。还有,飞马叫“玛莎”。第三章金刚海我又问玛莎:“我们要去哪?”玛莎对我说“我们要展开一次冒险,首先我们要去‘金刚海’一个可怕的地方。但那是去宫殿的必经之路。”“冒险、金刚海、可怕”这三个词震了我一下。我试着问玛莎:“能不能绕路啊?”“无法”。玛莎的态度很坚决“马上就要到金刚海了,就算有路,怎么绕?”我伸了一下脖子,看着前面的金刚海……到了金刚海,玛莎问了我一声:“准备好了吗?”我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可玛莎根本不听我的想法,就冲向金刚海,然后拼命往上飞。我低头一看:天哪!下面的海水一直跟着我们!玛莎飞得越高,海水也跟得越高,企图吞没我们。这时,我早已吓昏了。我醒来后,我们早已度过金刚海,身旁站着筋疲力尽的玛莎。第四章巨人森林我们休息了一会儿,继续前往下一个冒险区巨人森林。这次我并不害怕,因为我知道,如果吓着了,直接昏过去就完事了。才到森林上方,一股恶气就扑面而来,里面有一个个庞大的石头巨人。玛莎刚要向下飞时我叫住了它:“为什么不向上飞呀?”“不知道,反正就是不行。”玛莎说。我们的运气真差,才下去就被一个巨人发现了。这个巨人立刻召集同伴,把我们包围了。玛莎见状,马上向上飞,可是巨人们的手会长,它们想把我们抓住。幸好聪明的玛莎停在一棵大树上才没被发现。飞下去时,我们又被发现了,巨人们便拿着闪着绿光的魔力网子撒向我们,不过机灵的玛莎还是成功地逃脱了。突然,我们眼前一亮到出口了!第五章死亡管道我们又来到新的冒险之地死亡管道。可听玛莎说,这里是最危险的地方,不但需要它的力量,还需要我的力量。到了管道的入口,玛莎给了我一根闪电棒说:“保护好我和你,出发!”说完,我们冲进了管道。管道开始一点危险也没有,四壁平平滑滑。可在后来,平滑的四壁长满了尖刺,我用闪电棒时刻保护着我和玛莎。忽然,玛莎大叫道:“准备好,开始战斗!”渐渐地,我们面前出现了许多怪兽,我拿着闪电棒与它们搏斗,把大部分怪兽的身体都刺穿了。终于,我们来到了管道的尽头。啊!温暖的阳光重新展现在我们的眼前!可我和玛莎都是遍体鳞伤。第六章宫殿我们随着众人的呼喊声来到了宫殿。看到了这座华丽的宫殿,我的嘴巴成了一个标准的“o”,然后紧张地问玛莎:“这是……”“您的宫殿,女王陛下”玛莎回答道。我们一踏进宫殿的大门,身上的伤全好了,还穿上了华丽的礼服。我觉得不可思议,玛莎倒不以为然。后来,我幸福的生活在了王宫。第七章回家时间长了,我想起了我的亲人。一天,我对玛莎说:“玛莎,我的家人现在……”“放心吧,女王陛下,这里的一天才等于那儿的十秒呢。”玛莎答道。“我真想家。”我有些难过。“女王陛下,三天后您的愿望就能成为现实了。”“真的?”我兴奋地问。玛莎说:“因为我们的新主人就要来了。”三天后,我穿上了原来的衣服,含着眼泪离开了魔界……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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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罗马假日的脚步今年的春节我们决定去罗马过。在来罗马之前就一直听爸妈说电影《罗马假日》对他们那一代的影响。所以来到罗马我们就准备重温那些场景,一定会有一个不一样的旅程。先介绍一下这部有名的电影《罗马假日》。《罗马假日》是奥黛丽·赫本与格力高·派克联合主演的。你们可能没听说过格力高·派克,但你们一定听说过奥黛丽·赫本。她可是真正的当之无愧的女神级人物。这部电影讲述了王位继承人的安妮公主出访欧洲各大城市,而她出访的的最后一站是罗马。男主角是罗马报社的记者。安妮公主因为厌烦王室的生活而出逃。可因为在睡觉前被打了镇静剂,在逛街过程中便睡在了椅子上。第二天醒来,乔(男主角)发现这是公主,便认为淘到宝。与公主来了一个罗马一日游。但在分离时因为双方一见钟情而不舍离去。但公主意识自已责任所在,最后痛苦离别了。在这部电影中有许多景点,然而在接下来的这几天我们将会把拍摄地的那些著名景点都去感受和体验一把。我们的飞机降落在罗马的费米奇诺机场。我们在罗马的酒店离特尔米尼火车站不到100米,而且,机场有专门到特尔米尼站的火车。我们买了票,坐上了车。我们放下行李,休息一会儿便出来了。第一站便是戴克星先浴场遗迹,古罗马人对洗澡有特殊的嗜好。在很早以前,古罗马人就建了许多考究的大型浴场,将沐浴温泉作为养生的享受的一种方式。可别看这个浴场,古罗马的公共浴场可是当时建筑中的功能,结构和施工技术最复杂的一种建筑。我们现在依然可以感受昔日浴场的状观和宏伟。从那出来后走了一会儿就到了共和国广场。在广场的中央有一个巨大的喷泉。这时飞来了好几只海鸥。蓝天、白云、海鸥,还一有池天蓝色的水与天空的颜色好似融为一体。今天乘着这么好的天气一想,要不然我们今天就去古罗马斗兽场。而且就按照这影片里的顺序也是斗兽场。我们返回了特尔米尼站,买到了罗马的地铁票,幸亏我手里有一本书。这本书中给我们详细的标注了如何使自动售票机。罗马的地铁十分老旧,我们的列车全在边上,而且罗马是两辆列车并在中间铁轨上,而且门大多需要自己按才能开门。在地铁中人非常的多,还要防止一些小偷。不管怎样,还是磕磕绊绊的坐上了前往古罗马斗兽场。两站之后,叮咚,斗兽场站到了。出了地铁口,斗兽场就出现在我的眼前,渐渐的,我被这雄壮的建筑给深深的吸引住了,以前只能在历史书中才可以看见斗兽场,憧憬着对这个著名景点的向往。斗兽场是一个持续了300多年血腥比赛的舞台。这样大的竞技场据说一次观看可以多达五万人。我觉得像我这样十分感性的人对这种残暴的比赛一定会被吓哭的。其实我可能对斗兽场的期望值有点高,其实进入到斗兽里面以后发现,因为在把斗兽场当作遗迹之前还曾经是采石场,所以我们现在看到的面貌是残缺的。里面也全部都是破烂不堪几乎毫无看点,要不是租了一个讲解器才明白各个部位的作用,不然我无法想象现在的斗兽场其实跟一片废墟一样。下个景点我们要去“真理之口”。因为在那里有一个电影中的重要场景。男主角带着安妮公主来到了“真理之口”对她说:“如果你是一个比较诚实的人,我放在这里就会没事,若你不诚实……,结果男主角吓了安妮公主一下,以为手放进去出不来了,我们在大街小巷穿梭着,一会儿还走到底下满是草的地方。走了大概有十分钟,终于到了。排了一小会儿队,就到我们了,我学着男主角的样子,把放手进去,尽量模仿着男主角的样子。一上午,这么快就过去了,一看表点了,我们坐地铁回到了巴贝里尼站。我们打算在这吃中饭,可在地铁上发现了小偷,都是一群小孩子,在上车的时候,一个小男孩的手竟然把我爸装钱的包拉开了,在手已经进去的情况下,被我爸爸一把就紧紧的抓住了他的手。唉,只能说罗马的小偷也很多。那次在共和国广场就亲眼看到的两个男孩就偷了一对情侣的包。下午在街边小站和周围的景点了。其中威尼斯广场让人印象深刻。站在广场的最高处俯看罗马,那种感觉印象深刻。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去了在罗马境内的世界上最小的国家梵蒂冈。梵蒂冈是位于意大利首都罗马西北角高地的内陆城邦国家。这里有一个最有名的教堂,圣彼得大教堂。这个教堂是开朗基罗设计的。有许多的人慕名来这里参观。从梵蒂刚出来,找到一家餐饮,这家餐饮具说是罗马最好吃的比萨。进去点好菜吃到的那刻才发觉这才是真正的美味。下午我们去了电影中最重要的场景,西班牙广场。场景是这样的,安妮公主买了一个冰淇淋,与乔(男主角)坐在台阶上说话,看着前面的喷泉。从此西班牙广场名声大噪。很多人都来这里,坐在赫本坐过的台阶上,回想着电影中的场景。第三天,我们就要离开罗马了,电影中乔与安妮也分别,带着自己的责任回到了大使馆。而我们也带着各自的梦想离开了罗马。教师进修学校初二蔡思雨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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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RP地穿越突然,杨言提议:“诶!我们去这里的青楼看看吧!”“杨言……你是想去找人还是想去玩人啊……”“哎呀,去嘛去嘛!”杨言见张莉琦和方块都不认同,便扭着身子撒娇。“……要看美女你这莲花阁不是多得不得了嘛!”张莉琦觉得杨言撒娇很别扭,有种想吐吐不出的感觉。“老大……你也没见过青楼嘛……”杨言又要撒娇。“好,咱们就出去走走吧。”害怕杨言再度撅嘴撒娇,张莉琦忍住恶心,答应了她。其实张莉琦也早琢磨着要去青楼逛逛了,这不正好有人铺垫?七少的眼环视了屋子一圈,说:“喏,杨言,你看那个黑曜面具,多好看,给我戴吧。不然我这风华绝代的少年走出去,太引人瞩目啦。杨言,你和方块也易容一下……不然俩女的进青楼?搞不好人家以为你是卖身葬自己的。”这里的青楼倒是气派得很,跟一富商的别墅相差无几了。抬头一看,“醉烟花楼”四字儿还烫着金呢。通过打听,人人都对“醉烟花楼”多加推荐。这京师里最出名的风月场所,看来不是名不虚传的。“哟!这位大爷,进我们那儿坐坐?”一个花枝招展的俗女子立刻将上攀上了七少的肩膀。这一声一落下,一连又围上来好几个轻浮的女子,全扑向了张莉琦。“大爷`~让小的们来服侍你吧~!”有的纤纤细手已经很不规矩地绕上了张莉琦的脖子。七少,绕是他(她?)如何厉害,这样的场面却也没见过,所向披靡的美少年,竟拿那群娇艳的女子无可奈何。忽然,闻见一声“美红楼和香唇楼的姑娘,咱楼主要我对你们转告:别在咱醉眼花楼前抢生意。”那些可恶的女子立刻放下了自己的爪子。七少转头打量起说话的女子来,姿色挺不错,胭脂抹得也恰如其分,好像是皮肤天然的涩红。还有,那股淡淡的薰衣草味,也甚是好闻。若不是从这妓院走出来,没准别人还以为是个精通琴棋书画的千金小姐。气质美女淡淡一笑:“诸位公子方才受惊了,那些都不是我们醉烟花楼的姑娘,是京师其他青楼来抢客了。公子们里边请,我们楼主见各公子气宇不凡,想会见一下各位。”“喂!杨言方块你们见死不救啊!”七少绝望的眼神从面具的背后透了过来。杨言却起了兴致,拉着方块和七少的手就往里边走。走进一雅间,摆设十分雅致。红木桌另一端坐的是一位气貌脱俗的女子,扇着扇子,想必就是这醉烟花楼的楼主了。走近的时候七少咕哝:“刚才那些女的真是,我真的这么好看吗?”“谁叫你平时想美少年想得发疯现在中魔咒了吧?”“就是,七少你应该高兴才对。”殊不知杨言这句话过后那桌另一方的女子猛地抬头。那楼主挥手示意之前那领她们进来的女子离开。那女子走后楼主拿出一个精致的红色小盒子,里面赫然摆着一个印章!楼主目不转睛地盯着杨言看。这是什么意思?——难道!难道!!她是这里的老鸨!见我易容了还是漂亮得不得了要威胁我签卖身契?!“你!你别逼我!我值不了几个钱的!”杨言不顾一切的朝面前的人吼。妈的,这莲花阁阁主的身子也太娇弱了吧,我学了几年的跆拳道竟然使不出来!我的清白真的要葬送在这里了么?!“方块,七少救我!!救命!”杨言死死地盯着,她恨不得立刻把这印章给吃了!噢,这可是卖身葬自己啊。可是她怎么样都挣脱不了这女子的手,好大的力气!张莉琦不得见死不救,冲了来,一指弹出,带着剑气,瞬间已抵住女子的喉咙。“放开小言。”他(她?)声音泠然。可是那醉眼花楼楼主却突然掩面大笑,疯了不成?“哈哈~77你这样子真帅!只是没想到你竟是男的!”楼主笑,张莉琦愕然,收回了一指。“你是?”“小女子王曦是也。”王曦依小姐样画葫芦,把手别在腰间,微微行了个礼。杨言七少方块三人眼里都有着不可置信的光。“王曦?哪个王曦?”毕竟人穿越了,不能太小心嘛。王曦却白了他们一眼。“小绪、OPTIMIST、秋水芙蓉……你说哪个王曦?你们认识几个王曦?几个王曦认识你们?“啊!曦!我杀了你!居然这么玩我……!”杨言在一旁怒目圆睁,暴跳如雷。王曦笑得更厉害了,“我刚明明是想告诉你我是谁,结果你自己误会成我要强制你卖身!我就只好顺你的意咯!”话毕,还得意地吐了吐舌头。“诶?小绪,你变成一老鸨了?我还没见过这么年轻的老鸨嘞!”杨言边说还一把搭上七少的肩膀,以示她对七少的感激。“我也纳闷着呢,我哪里像老鸨了嘛!真是的!”王曦开始持续不断的发牢骚。“总之,今天找到小绪还是挺值得庆贺的嘛!走!咱们找个酒家消遣消遣!”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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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RP地穿越莲花阁内,四人端坐,望着桌上的那张纸良久说不出话。王曦的脸惨白惨白的,道:“我可不想与朝廷有任何干系,你又不是不知道,我那青楼只是个幌子,实际上就是个江湖情报局嘛。若被发现了怎好?”张莉琦一笑,回她:“但也无妨,我出面便是。不就是个缉拿令嘛?抓人领钱,这和你的情报局也扯不上什么关系。”“你说,这真的是桃子(注一)?”方块有些疑惑。“肯定是的啦!你看这缉拿令上面写着呢,人贩子,潇米特!”“她怎会穿越成这么十恶不赦的人呢?!”佘方块同学实在对平时助人为乐的潇同学有着极大的好感。七少不以为然地撇嘴,接了一句:“多半是朝廷夸大事实而已。哦对了,我听那茶楼的小厮说潇米特人不日就来京师做交易,到时候拦截就是。”顿了下,瞟了王曦一眼,又继续:“而且……听说,她这次是和‘醉烟花楼’谈生意。”王曦‘哼’地一声,有些微怒:“你什么意思?瞧不起我、瞧不起我的职业?!我又不是真想当老鸨,我这只是一个假象!假象!”“嗨,就算是假象你还不是害了那些良家女子。”方块又悠然地回她。“你!……”王曦彻底地怒了!杨仙子此时正闭目养神,因此方才一直不语,此时突然睁眼,娇嗔:“哎呀,你们坏了我的美容觉了啦!”刚才争执的三人见杨言这模样,胃中只一阵翻滚,再大的怒火也息了。“那说定了,我去拦截桃子。”七少正色道。王曦不解:“为何?她不是要来‘醉烟花楼’吗?那时再说啊。”而善良的方块同学不满了:“王曦,你还真想把那批女的买了不成?张莉琦去截了再将她们放回去,又省事又省钱,以后她们还欠个人情。若在‘醉烟花楼’才行动,指不定还要你付路费。”王杨二人恍然。============注一:桃子为潇米特的另一昵称。============此时、见义勇为的潇米特========潇米特清楚自己几斤几两。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或者是自己穿越到的这个身子)为何会在江湖的恶人之中占一席之位。因为,实话实说,她不过是一个混混头,跟什么魔教啊、山寨啊,都扯不上边。她更不明白为何她的名字是令人闻之而丧胆,就放佛她动一根手指头他们的头就会掉下来一样。因为,说实在话,当一个混混头不需多高的武功,绑架别人也不需多深的内力。自然,她的功力是不差。但遇见真正的高手,便只有逃跑的份了。所以,潇米特现在,心里是有些慌。眼前那攻击那破道士的人,显然是个高手。--嗨,谁叫自己侠肝义胆呢,没办法。回头,是黄开衫眼泪汪汪充满期待的神情,而再往前迈步的话,自己就可能被整个半身不遂终身残疾死而复生……潇米特的手心沁出了冷汗,不愿再想,闭上眼睛怒喝一声:“谁在那里挡老子的路!”===========我们先不忙往下读情节,就娱乐性地看下黄开衫此时的所有思绪========是她,是她,是她,就是她,少年英雄,潇米特。她的心,向着侠道正义。而我眼里,只有她那,英姿飒爽的,身影。啊,她每一步都是如此沉重,却不曾迟疑过!啊,她回头望我的表情是如此决绝,却没有分毫的退缩!啊,她的怒吼,就如咆哮的猛虎,爆发的火山!是谁赋予了她这般勇气,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此时,将一颗心完完全全付出的那个人,是我。从此,我的身心,归属于你,潇姐!============肉麻够了,接着看穿越========“来者何人?!”挥刀之人一声询问,声音因着有内力催动而十分响亮。米特犹豫了一下,即报出名号:“在下人称‘肉贩’潇米特!前方弟兄为何挡路?”使刀者身形明显一顿,米特暗自庆幸,看来那名号也不是一无是处嘛。米特为等会儿包周全的方法处心积虑,也没有注意到,那小女道士的身子也抖了抖。“哦?原来是肉贩兄弟!小的有眼不识泰山,竟挡住了肉贩兄的路,不好意思。先行一步了!”那人蒙面,言罢便轻功一使飘了几丈远。潇米特舒了口气,下了马车,朝那女道士跑去。“喂,你没事吧?”道士却似没有反应过来,怔怔地望着自己的救命恩人。“你是……潇米特?”“是啊!”“杨方?!”“……你又是谁?!!”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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