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行成双
刚才因为她故意捣乱,有只兔子在他们的面前眼巴巴地跑掉了。
他是在她还是少年的时候就征服了她的。然后他们在一起相依为命,共同生活了整整9年。这期间,她曾一次次地把他从血气冲天的战场上拖下来,把伤痕累累昏迷不醒的他拖进荒僻的山洞里,用舌头舔他的伤口,舔净他伤口的血迹把猎枪的砂弹或者凶猛的敌人的骨头渣子清理干净,然后,从高坡上风也似的冲下去,去追捕獐獾,用嶂脐和獾油为他涂抹伤口。做完这一切后,她就在他的身边卧下,整日整夜的,一动不动。
但是,更多的时候,是由他来看顾她的。他们得去无休无止地追逐自己的食物,得与同伴拼死拼活地争夺地盘,得提防比自己强大的凶猛的对手的袭击,还得随时警惕来自人类的敌视。这真的很难,有时候他简直累坏了。他总是伤痕累累,疲于应战。而她呢,却象个不安分的惹事包,老是在天敌之外不断地给他增添更多的麻烦。她太好奇而且有着过分的快乐的天性。她甚至以制造那些惊心动魄险象环声的麻烦为乐事。他只得不断地与环境和强大的敌手抗争。他怒气冲天,一次又一次深入绝境,把她从厄运之中拯救出来。他在那个时候简直就象一个威风凛凛的战神,没有任何对手可以扼制住他。
他的成功和荣誉也差不多全是由她创造出来的。没有她的任性,他只会是一只普通的狼。
天渐渐地黑下去,他决定尽快地去为她也为自己弄到果腹的食物。
天很黑,风雪又大,他们在这种状况下朝着灯火依稀可辨的村子走去,自然就无法发现那口井了。
井是一口枯井,村子里的人不愿让雪灌了井,将一黄棕旧雪被披在井口,不经心地做成了一个陷井。
他在前面走着,她在后面跟着,中间相隔着十几步。他丝毫也没有预感,待他发觉脚下让人疑心的虚松时,已经来不及了。
她那时正在看着雪地里的一处旋风,旋风中有一枝折断了的松枝,在风的嬉弄下旋转的如同停不下来的舞娘。轰的一声闷响从脚下的什么地方传来。她这才发觉他从她的视线中消失了。她奔到井边。他有一刻是昏厥过去了。但是他很快就醒了过来,并且立刻弄清楚了自己的处境。他发现情况不象想的那么糟糕。他只不过是掉进了一口枯井里,他想着算不得什么。他曾被一个猎人安置的活套套住,还有一次他被夹在两块顺流而下的冰砣当中,整整两天的时间他才得以从冰砣当中解脱出来。另外一次他和一头受了伤的野猪狭路相逢那一次他的整个身子都被鲜血染红了。他经过的厄运不知道有多少,最终他都闯过来了。
井是那种大肚瓶似的,下畅上束,井壁凿的很光溜,没有可供攀缘的地方。
他要她站开一些,以免他跃出井口时撞伤了她。她果然站开了,站到离井口几尺远的地方。除了顽皮的时候,她总是很听他的。她听见井底传出他信心十足的一声深呼吸,然后听见由近及远的两道尖锐的刮挠声,随即是什么东西重重跌落的声音。
他躺在井底,一头一身全是雪和泥土。他刚才那一跃,跃出了两丈来高,这个高度实在是有些了不起,但是离井口还差着老大一截子呢。他的两只利爪将井壁的冻土刮挠出两道很深的印痕,那两道挠痕触目惊心,同时也是一种深深的遗憾。
她爬在井烟上,先啜泣,后来止不住,放声出来。她说,呜呜,都怪我,我不该放走那只兔子。他在井底,反到笑了。他是被她的眼泪给逗笑的。在天亮之前的那段时间里,她离开了井台,到森林里去了,去寻找食物。她走了很远,终于在一棵又细又长的橡树下,捕捉到一只被冻的有些傻的黑色细嘴松鸡。
他把那只肉味鲜美的松鸡连骨头带肉一点不剩全都嚼了,填进了胃里。他感觉好多了。他可以继续试一试他的逃亡行动了。
这一次她没有离开井台,她不再顾忌他跃上井台时撞伤她。她趴在井台上,不断给他鼓劲儿,呼唤他,鼓励他,一次又一次地催促他跳起。隔着井里那段可恶的距离,她伸出双爪的姿势在渐渐明亮起来的天空的背景中始终是那么地坚定,这让井底的他一直热泪盈眶,有一种高高地跃上去用力拥抱她的强烈欲望。
然而他的所有努力都失败了。
天亮的时候她离开了井台,天黑之后她回来了。她很艰难地来到了井边,她为他带来了一只獾。他在井底,把那只獾一点不剩的全都填进了胃里。然后,开始了他新的尝试。
她有时候离开井台,然后她再折回到井台边来。她总觉得在她离开的着段时间里,奇迹更容易发生。
她在那里张望着,企盼着他回到井台边的时候,他已经大汗淋漓地站在那里,喘着粗气,傻乎乎地朝她笑了。但是没有。天亮的时候,她再度离开井台,消失在森林里。
天黑的时候,她疲惫不堪地回到了井台边。整整一天时间,她只捉到了一只还没有来得及长大的松鼠。她自己当然是饿着的。但是她看到他还在那里忙碌着,忙的大汗淋漓。他在把井壁上的冻土,一爪一爪地抠下来,把它们收集起来,垫在脚下,把它们踩实。他肯定干了很长一段时间了。他的十只爪子已经完全劈开了,不断地淌出鲜血来,这使那些被他一爪一爪抠下来的冻土,显得湿漉漉的。她先是楞在那里,但是她很快就明白过来了,他是想要把井底垫高,缩短到井口的距离。他是在创造着拯救自己的生命的通道。
她让他先一边歇息着,她来接着干。她在井坎附近,刨开冰雪,把冰雪下面的冻土刨松,再把那些刨松的冻土推下井去。她这么刨一阵,再换他来,把那些刨下井去的冻土收集起来垫好,重新踩实。
他们这样又干了一阵,他发现她在井台上的速度慢了下来。他有点急不可耐了。他不知道她是饿的,也很累,她还有伤。天亮时分,他们停下来。他们对自己的工作很满意。如果事情就象这样这么发展下去,他们会在下一次太阳升起的时候最终逃离那可恶的枯井,双双朝着森林里奔去。
但是村子里的两个少年发现了他们。
两个少年走到井台边,朝井下看,他们发现了躺在井底心怀憧憬的他。然后他们跑回村子里拿猎枪来,朝井里的他放了一枪。
子弹从他的后脊梁射进去,从他的左肋穿出。雪象一条暗泉似的往外窜,他一下子就跌倒了,再也站不起来。
开枪的少年在推上第二发子弹的时候被他的同伴阻止住了。阻止的少年指给他的同伴看雪地里的几串脚印,它们象一些灰色的玲珑剔透的梅花,从井台一直延伸到远处的森林中。
她是在太阳落山之后回到这里的。她带回了一头黄羊。但是她没有走进井台。她在淡淡的橡树籽和芬芳的松枝的味道中闻到了人的味道和火药的味道。然后,她就在晴朗的夜空下听见了他的嗥叫。
他的嗥叫是那种警报的,他在警告她,要她别靠近井台。要她返回森林,远远离开他,他流了太多的血。他的脊梁被打断了,他无法在站起来。但是他却顽强地从血泊中挣起头颅,朝着头顶上斗大的一方天空久久地嗥叫着。
她听到了他的嗥叫,她立刻变的不安起来。她昂起头颅,朝着井台这边嗥叫。她的嗥叫是在询问出了什么事。他没有正面回答她,他叫她别管。他叫她赶快离开,离开井台,离开他,进入森林深处去。她不,她知道他出了事儿。她从他的声音中嗅出了血腥味儿。她坚持要他告诉她到底出了什么事,否则,她决不离开。
两个少年弄不明白,那两只狼嗥叫着,呼吸吡连,一唱一和,只有声音,怎么就见不到影子?但是他们的疑惑没有延续多久,她就出现了。
两个少年是被她的美丽惊呆的。她体态娇小,身材匀称,仪态万方,鼻头黑黑的,眼睛始终潮润着。弥漫着一种小南风般朦胧的雾气,在一潭秋水之上悬浮着似的。她的皮毛是一种冷凝质的银灰色,安静的,不动声色的,能与一切融合且使被融合者升华为高贵的。她站在那里,然后慢慢朝他们走过来,
后来其中一个醒悟过来。他把手中的猎枪举起来。
枪声很闷。子弹钻进了雪地里,溅起一片细碎的雪粉。她象一阵干净的风,消失在森林之中。枪响的时候他在枯井里发出长长的一声嗥叫。他的嗥叫差不多把井台都给震跨了。在整个夜晚,她始终等待在那片最近的森林里,不断地发出悠长的嗥叫,他知道她还活着,他的高兴是显而易见的。他一直警告她,要她别在试图接近他,要她回到森林的深处去。永远不要在走出来。
她仰天长啸着,,她的长啸从那片森林里传出来,一直传出了很远。
天亮的时候,两个少年熬不住打了一个盹。与此同时,她接近了井台,她把那只冻的发硬的黄羊拖到井台边上去。她倒着身子,刨飞着一片片雪雾,把那头黄羊,用力推下了枯井。他躺在那里,不能动。那头黄羊就滚到他的身边。他大声地叫骂她。他要她滚开,别在来烦他,否则他会让她好看的。
他头朝一边歪着,看也不看她,好象对她有着多么大的气似的。她爬在井台上,尖声地呜咽着,要他坚持住,只要他还有一口气,她就会把他从着该死的枯井里救出去。
两个少年后来醒了。再接下去的两天时间里,她一直在与他们周旋着。两个少年一共朝她射击了7次,都没能射中她。
在那两天的时间里,他一直在井里嗥叫着,他没有一刻停止过。他的嗓子肯定已经撕裂了,以至于他的嗥叫断断续续,无法延续成声。
但是在第三天的早上,他们的嗥叫声突然停止了。两个少年,探头朝井下看,那头受了伤的公狼已经死在那里了。他是撞死的,头歪在井壁上,头颅粉碎,脑浆四溅。那只冻硬了的黄羊完好无损的躺在他身边。
那两只狼,他们一直在试图重返森林。他们差一点就成功了。
他们后来陷进了一场灾难。先是他,然后是她,其实他们一直是共同的。现在他们当中的一个死去了。他死去了,另一个就不会在出现了,他的死不就是为这个么?
两个少年,回村里拿绳子。但是他们没有走多远就站住了。她站在那里,全身披着银灰色的皮毛,皮毛伤痕累累,满是雪痂。她是精疲力竭、身心俱毁的样子,因为皮毛被风吹动了,仿佛是森林里最具古典性的幽灵。她微微地仰着她的下颌,似乎是轻轻地叹了口气,然后,她朝井台这轻快地奔来。
两个少年几乎看呆了,直到最后一刻,他们其中的一个才匆匆地举起了枪。
完美黑道公主
“到了。”雨莼希?S首先打破了死寂。
三个MM迅速的下车。
这时,蕾蕾走了过来“当家好,你们的父亲在左靛殿等你们。”
“嗯。蕾蕾你去吧、”翡安曳筱就招呼蕾蕾退下。
“我看他们找我们八成是要问调查的情况@!”雨莼希?S在走向左靛殿的路上,对两个朋友说道。
“当然。”
“恩。”
左靛殿。
左靛殿其实就是一座四十层的摩天大厦,是冷月阁的人修建的,为冷月阁总部,不知情的人,都叫这座摩天大厦“水心泪珠”。
走到前台,翡安曳筱拿出一枚象征冷月阁最高统治权的弯月别针,递给前台小姐,前台小姐结果一看,恭恭敬敬的对三个MM说道:“当家你们来了呵呵,请到35楼贵宾室。”
翡安曳筱拿回弯月别针,别在胸前;雨莼希?S也拿出一枚钢琴别针,别在胸前;车蓝澈颖也效仿,拿出一枚小亭子的别针,别在胸前。
这些别针都象征冷月阁最高统治权,那些色咪咪的家伙,看见了这些别针,估计也不敢靠近三个MM了。
贵宾室。
乘坐电梯到了35楼,三个MM快步走进贵宾室,推开门,就看见了三个父亲——雨空云、翡泽染、车井沫。
“爸,有事吗?”雨莼希?S开口了,现在可是夜晚点半了,父亲们还没有回家,在这里聊天喝茶,必定是在等人。
“等你们啊——说说,侦查的情况。”雨空云拿起紫砂壶,倒了一杯茶,端起来,从容的喝着。
“恩:25号没有异样,只是发现?珀贵族学院校徽。”雨莼希?S把自己的报告告诉父亲。
“我也一样,发现?珀贵族学院校徽。26号没有异样。”翡安曳筱也说出了自己的刺探情况。
“我最倒霉。”车蓝澈颖苦笑了一下“没有什么不寻常,只发现?珀贵族学院校徽。而且,还被那个什么千夜轩的发现了,失掉了咳咳咳。”
“失掉什么?”车蓝澈颖不想说,可是车爸爸偏偏想知道。
“初、吻!”车蓝澈颖想起半个多小时前的那件事情,心中就冒火。
车井沫没有再说什么,只是转身和另外两个爸爸嘀咕了一会了,如释重负的,微笑的开口了——“那么,你们也去?珀贵族学院吧!”
“什么?”三个MM感到不可思议,她们可是冷月阁的堂堂当家,智商:随便考一个博士都没有问题,考博士后,也只是小小复习一下就OK了,上大学都是低估她们,何况是高中!她们可不像那些贵族千金大小姐那么有闲心思哦!
“有没有搞错?我们不去!”车蓝澈颖第一个表态。
“YES!”
“赞同!”
“你没有听错,要去就是要去,没有争辩。”三个爸爸异口同声的说。
“不去就是不去,你再说也没用!”三个MM很有默契的说道。
“是嘛——如果你不去,我就去宣布——咳咳,演艺界的三个绝世MM就是你们!”车爸爸威胁道。
三个MM偶尔去舞台展一下歌喉,后来,越去越上瘾,然后呢……顺其自然的成为了歌唱的、明星。组合“Happy组合”
“好……我们去!”三个MM脸上同时出现无数黑线,要是这是他们的手下对她们这样说话,不早被揍死加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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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很久以前,有一只狼,它生活在大森林的狼群里。他稍微有些特别,在幼年时期,它就梦想着有朝一日,具备有豹的速度,以及狮子的力量,然后,成为百兽之王。也许他永远不能实现他的这个梦想,因为他只是一只狼,天生的狼。但它却执着的追求――日复一日地练习速度和力量,它所确定的猎物,往往是比较顽强且难缠的对手,以此来挑战自己的极限。狼永远不能达到豹的快如风,狮子的烈如火,正如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强大的力量需要健壮而厚重的肌肉,而这正是速度所忌讳的(正是如此,狮子比豹跑得慢)。这只特别的狼,永远不会明白这个道理,或者是不相信,它一如既往,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着,奋斗着,就像夸父逐日,追求它心中的太阳。时刻不忘锻炼,使它的速度,它的力量都有大幅度的增长,但它明白狮子的力量永不止这些,而豹的速度更要比它快上数倍。因此,它还是没放松锻炼,为它心中的那个梦想。它日复一日地练习奔跑,捕猎,直至它看到狮子搏击野牛的英姿及豹子追击斑马的速度,它深为折服,也看到了自己与它们的差距。它知道,那是狼所不能达到的境界。最终,它放弃了。虽然,它放弃了自己的理想。但是,由于它那数以千计的练习的日子里,它的速度早已凌驾于大森林里大部分的动物之上,其力量也很少能与之匹敌。它的一生也许再也不会有冻饿之虞了。它的力量及速度,是狼群里普通狼所望尘莫及的。这些狼都不明白它们的这一位族人为什么会这么强大,也许只有这只特别的狼知道。狼群里唯它独尊,它号令群狼,成为了史上最年轻,最强大的狼王。夜色降临,狼王登上山头,狡黠的眼里燃烧着不灭的斗志。它在皎洁的月亮照映下,一声长嗥,似乎标志着新一代狼王的诞生。这是这只狼成为狼王之路,其实我们人也一样,只要坚持心中的理想,坚持不懈的努力,即使达不到目标,但也一定有所收获。努力是成功所必要的,但有时候,目标更为重要。75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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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一提起狼有很多人就会反感,觉得狼是禽兽,又狡猾又可恨,常偷吃别人家的羊或兔子,报纸上常登。在许多动画片里狼常常扮演坏的角色,使人厌恶。而我却格外喜欢狼,虽然没见过。很多人说狼是冷血动物,而事实证明狼不是,有很多纪录片是写狼:有两个人,一生与狼为伴,把一生都投入在狼的身上,包括所有的钱、生命……把狼从小养到大,还包了一块很大的地,用来养狼,怕小了狼过得不舒服,钱要用完的时候,也不放弃,最终感动上天,有一个少数民族部落愿意为他们提供土地。他们平时不敢靠近那群狼,但终于有一天卡瓦琮罗堤冒着生命危险接近了狼,因为这是他们一生的愿望(当时狼已结成年了,首领都结婚了)当他接近狼时,所有的狼慢慢的接近他,最终卡瓦琮罗堤成功了,狼们一起舔他,和他一起玩,过了一段时间甚至还模仿他的动作……我曾经还读过一本书,是根据真实故事所改写而成,就像大长今一样。很久以前,有一对夫妻,家中有很多牲畜,还有一匹狼,又一次丈夫带着狼出去散步,因为天太黑而迷了路,最终还是回到了家,但狼却丢了,一家人很焦急,于是天天出去找,终于有一天丈夫找到了狼,很开心了地狼回家,由于在很偏僻的地方,在回家的路上又遇到了不幸,碰上了一群瘦的只剩皮包骨头的豺狼,要吃丈夫的时候,他们家养的这只狼就了他,丈夫顺利的逃回了家,而狼却在拼搏中牺牲。不管这部书是不是真的由真实故事所改写而成,但我始终相信狼也有好的地方。狼,希望大家读了我这篇短文后对狼会有新的评价。6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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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夜色如纱,给大地蒙上一层神秘的色彩,记录惨淡的月光透了过来,在睡梦中的我,猛然惊醒。耳畔,弥漫着悠久的嗥叫,狼,这种不为人所知的生物,在夜幕的笼罩下。狼,在人们的口碑中是众人皆知的坏名声,是人们心中的凶残动物,一系列的成语∶“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把它打得措手不及,在无知的人们的谣言中,曾经辉煌过的狼衰落了,在谣言中,狼败了,一个国家是否也会重蹈覆辙。五千多年前,炎黄子孙们在狼的鼓舞下,创立了华夏文明,在周朝,狼成为国家的象征,成为人们的精神,由此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国家,而往后来,春秋战国时期,便是狼最强大的时期,但终究,强大的动物也有衰退的时候,再往后来,龙取代了狼的位置,列为九五之尊,曾经狼的精神—勇猛顽强,坚韧不拔被彻底的遗忘了!好在元朝,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将狼的力量发挥到淋漓尽致,是国家充满了狼性,最终,亚欧大陆一半的沃土成为他口中之食。但如果狼性变成了羊性,就会像清朝一样,是中国倒退几百年,五千年的沧桑哟,在人们的无知与谣言中,龙永远与狼相争,但中国需要实际,而不是理想中的龙,狼,神秘莫测的狼,它是国家的精神支柱啊!我渴望中的狼!睡梦中的我似乎又听到了粗犷的声音,在朦胧中,一匹苍狼在天际引颈高嗥,一个全新的世界,似乎被甘霖冲刷了千年的尘埃,一股强烈的气息几乎使我窒息。啊!这就是狼的力量吧!山东济南商河县实验中学初三:逆时针记忆500字 初三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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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狼身形瘦削的狼,他慢慢的行走于冷峻的荒原,孤独的瘦影依旧孤苦无依。一言不发,脸上写满漠然与冷淡。一轮明月高傲的悬挂在深邃而漆黑的夜空之上,显得不可亲近,身边没有一盏星陪伴着它。漫天飞卷的没有色彩的北风在狼的身边哀嚎,刺破了它的耳膜,显得无比凄厉,犹如绝望妇人最后哀怨的呼号一般令人心惊胆战,不寒而栗,仿佛要刺穿人的心灵和灵魂。那风无休止的猛烈而不遗余力的吹拂着静默无语的大地,似乎要吞噬一切。狼突然想追上风,他看了一眼洁白而又麻木不仁毫无表情的月,又望向前方。不可知的飘渺前方,深深地诱惑着他。他快速的奔跑起来,刚劲有力,犹如黑色的闪电,穿越挡在他前方的风,把它毫不留情的甩到了后方。他迅捷的越过低矮的山丘,趟过冰凉刺骨的河水,把他们远远地丢弃在他踩过的足迹上。他的心猛烈的充满热情的跳跃着,仿佛要激动地跳出他的胸膛。血液如同滚烫的岩浆似的快速奔流,在血管中膨胀和冲撞,疯狂的涌入了它同样滚烫的心。他大口大口的艰难的喘着粗气,却不想轻易停止下来。因为奔跑才是他真正的灵魂,他完整的生命。那月依然倾斜它的柔和的光芒,只是依旧麻木不仁,不动声色,似乎在做无声的讥笑与嘲讽。狼可不管这一套,依然如锋利的箭一般掠过那无边无界的冷寂荒原。终于,他到达了一片温暖的土地上,他看到了近处波澜不惊而没有心思的大海,海浪轻柔的涌向沙滩,又悄悄的退回。在海的尽头,一轮闪耀着淡黄色光芒的暖日正在冉冉升起。高三:我的地盘我做主550字 高三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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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行天下一.有多久,没有再闻到这样的风了......略带腥气,以及弥漫在草原上的雾葛,夹杂着湿湿的露气,还有几丝翻卷在其中,挥之不去的奶茶的浓郁馨香。这是典型的,穿掠于呼伦贝尔大草原上的粗犷的风。它是我行走的方向。我疲倦地竖竖尖俏的耳朵,曾有个猎人说我的耳朵的轮廓无以伦比的完美。也许是着大草原上的风,塑成了我“绝美”的耳朵。淡青色的草在飒飒作响,我总是很乐于聆听种声音,它使我找到方向.就在近似草原的尽头,几簇折断了的草中,我看见了她.一个苍老的,矮小的蒙古老在太.我惊异于她对我的视而不见,并且发现夹杂于风中那纯朴的奶茶香味就是绝缘于此.她有些艰难地站起来,歪着身子提起一大筒奶茶,缓缓转过身,微微仄歪了一下,蹒跚地走向另一片草原.我咧了咧嘴,尖利的牙很阴森地泛着光.我听父亲说过,身为王,绝不可让别人背对着你,任何人!这明显是一种挑衅。我慢慢伏下身,我似乎能感到我腿关节突出的声音.风平平地拂过齐刷刷的草。我挪动步子,冲了上去——浮白色的能汁流淌在草根间,像一条条沟壑。我倒吸了一口气。那老太缓缓地再次爬起身来,厚重的蒙古袍使她难以自如地动作。她的头巾落在草丛中,隐没了。银色的僵硬的发丝在风中轻轻地飘起。“宝了怀,宝了怀。”(蒙古语译音:禁止,不行)她望着我竖直的皮毛,喃喃地说。我感到粗犷的风再次掠过我湿润的鼻子,带着潮湿的奶香味。我凝望她许久,然后转身慢慢回到我所熟悉的草原,我感觉,她仍在那儿。因为,浓郁的奶茶香味还是隐隐袭来,那么沁人。二.对于落败的王,唯一的归宿就是死。我蹒跚地步入草丛深处,开始检查伤口。颈上地爪痕已经开始流脓,一股股地鲜血和发黄的脓水时不时流到我脱落的皮毛上。我甚至已忘记了痛。我不敢去看断了的腿和尾巴,也许根本无法看--我的眼已被一层红色蒙上,结了翳,我感觉风像是一把利刃,全身都像裂开似的痛。我慢慢倒下,我翳无力再支起残破的耳朵。冰冷慢慢地包围我的全身,我的眼皮是那么沉重。我就这样,在血色的草原中,静听风掠过的声音,它渐渐微弱,然而我却闻到了,那原始的,熟悉的奶茶香味,揉合在风中......三、我挪动了一下我的腿,怎么.....那么沉重?为什么冰冷消失了?这温暖那么熟悉?我艰难地抬起眼皮,看不见四周的发灰的草,却首先闻到了奶茶香——矮小的老太穿着青布袍,头上包着那块草原中的头巾,她坐在火炉前,跳窜的火光映出了她古铜色的脸。我向我的腿看去——那儿包扎着雪白的纱布。我很快明白发生了什么。我挣扎地爬起来,企图向老太起去,然而我没有成功。“宝了怀,宝了怀。”她带着大草原的沙哑的嗓音,向我走来。我不再 备,并垂下头。她轻轻捧起我的头,凝望着的眼—— 我看见她眼中流露的忧伤。那一刻,我的心很猛烈地抽搐 了一下。四、黄昏的时候,她提着一筒奶茶走出蒙古包,经过我身边的时候,她轻轻地抚摸了我青灰色的渐渐浓密的毛,然后转身离去。熟悉的背影。西下的斜阳。粗犷的北风。内心莫名地涌动着波涛。我望着她矮小的背影消失在草原中,黯然低下了头。风卷着残弱的细草根拂过我的子。我贪婪地吸了一口——好久没有闻到如此原始洁净的风了。脑中忽然闪过一连串断断续续的画面——父亲的血,母亲的血,凶恶的叛狼们,还有,如血的夕阳,狂啸的风.....我绝望地嚎叫,鲜血从迸烈的纱布中涌出,剧烈的疼痛......我重重地倒下,倾斜地的,模糊地,那个青布袍的身影......五、我选择了离开。在这无垠的黑夜。对于我的宿命,也许这就是最好的诠释。我只属于呼伦贝尔大草原。我一生,都跟着风行走。乌尔迅河已开始结着薄薄的冰,我边才发现冬天的来临。那粗犷的风也似乎一夜间变为萧条。我很快感到了恐惧。我看见了草原丛中的,闪着银亮色泽的弹壳。因为它,我失去了母亲。我至今仍不能忘记它呼啸的声音,以及母亲倒地时眼中那哀怨的光,我看着它一点点消散......不知何时风乱了节奏,茫目地迎面扑来,触动我的鼻翼,顷刻我失去了方向,瞬间迷茫,间撞上了一个冰凉的枪口。它像夜晚的乌尔迅河一样黑暗,沉寂。透过它,我看见了一双贪婪的眼睛。六、“是狼王!”惊叹的声音。“多好的毛皮!多健硕的身躯!”感叹的声音。枪口再次对准我的头颅。我昂起头,任凭呼伦贝尔的风在我头顶打着旋,呼啸地将我浓密的皮毛吹起。我与他们僵持着。终于,那只迫不及待的手按下了。风尽了。那个矮小的,青布棉袍的身影晃了晃,倒下了。那沉闷的声响盖过了风呼嚎的声音。从此,我的世界里,不再会有风的声音。七、春来的时候,我依旧行进在呼伦贝尔的大草原上。我的身后,是一大群健硕的狼。我奔跑在最前面。我是狼王。我来到那个破旧的小蒙古包,仰天长啸。身后群狼的长啸,像曾经的,那属于我的,呼伦贝尔粗犷的风。夹杂着丝丝原始的浓郁的奶茶香。在这风中,狼行天下。1200字以上 高一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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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改写成白话文高分作文狼改写成白话文1000字这一天傍晚,我饿得皮包骨头,与我同行的伙伴也是,饿得眼冒金星。于是我俩一拍即合——找吃的去。这时,一个运气极好的屠夫偏偏自投罗网。他看起来是毫无戒备的。不过满面的沧桑似乎诉说着他的身经百战,要想让他成为我们的盘中餐,必得大费周章。可我们已身处绝境,与他斗个你死我活是唯一的选择。我们二对一,饿着肚皮,硬撑着跟了他不少路。他时不时回头看我们,脸上流露出无限的恐惧。这时,他扔了一个骨头过来。我见了,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了上去。而同伴依然紧跟着屠夫。又一个骨头飞了过来——看来他是想用这些没有一点肉腥的骨头把我们打发走。“我们才没那么容易打发的呢!”同伴说,“我们死也不会放飞到手的鸭子!”于是解决了这些骨头,我们又紧跟了上去,屠夫肩上挂的担子已经见底了。“现在看他还能耍什么花招!”我说。我与同伴又和刚开始一样紧跟不放。屠夫紧咬着下嘴唇,神情十分窘迫。我们愈发坚持,一心要把他逼入绝境。可这时我忽然瞥见那边麦场上堆着一大堆柴草,像小山一样高,简直是一道完美的天然屏障。几乎同时,屠夫也回头看见了。他立刻跑到那堆柴草下面,放下担子,拿起泛着银光,渍有血迹的刀,好像要与我们开战决斗。我不禁打了一个寒颤:他现在已经做好了防备,若贸然开战,我和同伴必有一伤。当然,我不想受伤,更不想失去同伴。我们交换了眼神,可它却不以为然。只见它的眼中闪过狡黠的光芒,趴在我耳旁,将它的锦囊妙计徐徐道来:“他有刀又能怎样?听我说,你在他前面装睡,我去后面,挖洞来偷袭他。见机行事,他必成为我们的晚餐。”我听了他的计划,心中暗道:“屠夫,你这次完蛋了!”夜深了,一切都寂静无声,黑暗中,我们的眼睛散发出的绿光如同幽灵一般,在这空旷的田野上,愈发可怖。同伴径直离开,我知道该行动了……于是我开始诱敌懈怠,我像一只狗一样坐在屠夫前面,看着屠夫疑惑的面庞待了半天。我假装闭上眼睛,来放松屠夫的警惕。但这该死的睡意又爬了上来,连日的饥饿加上疲惫,不一会,我真的快要睡着了。我努力控制和提醒自己。就在我挣扎的时候,对面的屠夫突然冲了上来,还没来得及反应他就一刀劈中了我的头。我一下子就没了知觉,我明白自己活不成了,因为他还在手起刀落。血泊之中,我又隐约听到一声凄凉的长嚎。不,是同伴!他也倒在了屠夫的刀下。一切都是因为我的过失,可事实已无法改变,甚至连后悔的机会也没有……我不愿,但不得不,咽下这最后一口气……世界很大,我们会对很多事情无能为力。谁的生活都不是一帆风顺的,重要的是你怎么去看待。当坏事降临,不要一味地浪费时间自怨自艾,不停地埋怨生活的不公。有时,眼睛看到的东西,并不是它实际的样子。任何事都有两面性,只要你用心去感受。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如果事与愿违,请相信命运一定另有安排。你遇到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不是偶然,无论是好是坏,他们都将是你成长路上的台阶,帮助你变成更好的人。以平和的心态对人对事,不因幸运而忘乎所以,也不因不幸而垂头丧气。时间久了你会发现,自己身上有了一种气质,能吸引更多积极向上的人和事。曾听过这样一句话:当你在错过月亮时哭泣,那么你也将错过群星。请相信,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尽量少为已经发生的事后悔,永远挺胸抬头向前看。1200字以上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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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创新形式——双线并行想起了爸爸上课的铃声响了,语文老师站在讲台上说:“今天我们学习第三课。”这时,不知为什么,我的心情变得激动起来。第三课是一篇散文《背影》,现代作家朱自清写的。上课前,这篇课文我看了好几遍。那个步履蹒跚、行动艰难的父亲的背影总是浮现在脑海中,使我不由得想起了我的爸爸。我的爸爸也是这样一个勤劳朴实的人。他虽然没有高大的背影,也没有温柔的笑容,但他对我的爱却很深很深。在我的记忆中,爸爸总是来去匆匆。他白天上班,晚上又要研究学问,往往一回家就钻进书房埋头工作。他太忙碌、太疲劳了。每天与书本为伴,没有时间和我促膝长谈,可百忙中,他却总忘不了为我做点什么。因此,每天早晨上学前,我的水壶里总会装满开水。记得小学升初中前的一次模拟测验,我由于粗心大意没取得理想的成绩。妈妈气得骂了我一顿,可爸爸却拦住她说:“算了吧,既然错了,骂也无用,下回改正也不晚。”那天,妈妈的骂没有使我哭,可听了爸爸的话,我却背地里流下了眼泪。老师开始讲课了,她从作者生平到词语到段落一一讲了一遍,接着请一位同学站起来带感情朗读课文。“到徐州见着父亲,看见满院狼藉的东西……家中光景很是惨淡。”我越听越感到不安,为什么他读得这么生硬?一字一顿,一点儿感情都没有,好像在叙述一件很平常的家事!不,不是这样的!我听着,在心里说。此时,我有一种强烈的愿望,多么希望老师能给我一次朗读的机会。不是为了出风头,而是心里有种憋了很久的感情想倾吐出来。终于,老师要求朗读父亲买橘子那段课文了。我咬了咬嘴唇,郑重地举起了手。老师点了我的名字。我站起来。激动得连握着书本的手都在颤抖。“……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那个蹒跚的父亲的背影又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我的爸爸也是这样爱我的。记得升中学考试那天早晨,他忙得又是为我准备文具,又是给我灌开水,还煮了两个鸡蛋让我带上。我开始还觉得多余,考试只花了两个小时,煮鸡蛋干什么?吃过早餐,我也来不及向爸爸告别,就匆匆出了门。走出不远,我一回头,看见爸爸站在阳台上正目送着我。他的目光充满了对我的爱怜与深情。这时,我心中顿感一阵激动,鼻子一酸,泪水在眼眶里打转。爸爸见我回头,挥了挥手说:“快走吧。”我连忙低下头,加快了脚步,在他的目送下渐渐远去。当我走出很远,再次回望时,爸爸的身影仍然伫立在阳台上,只是变得模糊了。……我的声音越来越低,甚至有些呜咽了。我努力不让积在眼中的泪滴落下来,直到读完最后一个字。教室里很静很静。我轻轻地坐了下来,心里想,回家后,我也一定要写一篇这样的作文,写出爸爸那颗深深爱着我的心。成长的故事——我与栀子花我家附近有几丛栀子树。每当阳光一阵暖过一阵,甚至有点热时,每当雨水一阵透过一阵,甚至有点大时,每当新叶一阵绿过一阵,甚至有点翠时,栀子叶间便孕育出一包包白色的花朵。儿时的我喜欢踮着脚尖仰着头从叶间窥视她们的风姿。等到花儿咧嘴大笑的时候,满树嵌玉,满树生香,我便沉醉花间,整日围着栀子树转了。渐渐地,我对栀子有些不满了:为什么栀子花只有白色的呢?五颜六色该多逗人哪!当不满变成疑问时,我读书了。学校也有栀子!在一个雨后清新的早晨,我们齐声诵读: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昨夜有不紧不慢的风,有疏疏点点的雨,我美丽的栀子花是否依旧?晨读结束后,我一路小跑,校园一角白白的,亮亮的,白色的花瓣似乎在牛乳中洗过。有几朵静静地躺在地上,树丛下,似乎偎依着母亲。我拾起一瓣,藏在日记本里,藏在我心里。我的个儿越来越高了,我读的书越来越多了。书中的世界很美丽很宽广,就像一个五彩缤纷的大花园,任我徜徉。我爱读书,正如我爱栀子花一样。柔柔的五月,栀子开放时,妈妈就在我的卧室里摆上泡着栀子花的玻璃杯,满屋生香。记忆中曾有多少次啊,在栀子花中做着甜美的梦。梦中见到漂亮的语文老师圆圆的酒窝,梦中听到同桌乐儿清脆的笑声,还见到小院里月影下浮动的如我高的小树,树间叽叽喳喳的小鸟儿,其中一只是我……我渐渐学了很多知识,可直到学了花的知识后,才知道花的万紫千红是由花青素,胡萝卜素等制造出来的,白花的花瓣中没有色素,而是充满了气泡。大自然的奇妙美丽叫我惊讶不已。栀子又到了开花的时节了,我到了初中毕业的时候了。探过头去吸一口醉人的清香,我悄悄说:再见了,美丽的伙伴!再见了,可爱的校园!我在栀子的清香中成长着,老师、同学、母亲的关爱一如栀子的清香围绕着我。我成长的故事中贮满了欢笑,充盈着馨香。学生写考场作文,迫于时间所限,往往多注意于作文的选材立意和语言表达,而缺乏一种良好的结构意识,从而陷入腹内文未成稿、笔下艰涩难行的困境。有鉴于此,这里推介一种作文快速结构技法——“双线”结构。请看学生习作《起飞》:人生是一条直线,由无数个尝试的点组成。一只很小的鸟儿,它刚刚长着羽毛,那看上去显得稚嫩的翅膀似乎不堪一击。它躲在己的小窝里,羡慕地看着在天空中自由飞翔的头雁。它憧憬蔚蓝的天空,金色的阳光以及在香的风中飞翔的自由。它看着自己的翅膀,想:我的翅膀太嫩了,我是飞不起来的。很小很小的时候,我就开始摇头晃脑地背古诗,从屈原的“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到李白的“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也许是喜欢那种抑扬顿挫,朗朗上口的快感;也许是爱上了诗的那种纯朴的幽美。我成了一个喜欢诗的女孩。拜伦,济慈,泰戈尔,叶宁,北岛,舒婷……有时心里会有一种跃跃欲试的感觉,可我想,我只能做做梦而已。蓝天白云对小鸟而言越来越具有诱惑,它想飞的念头清晰并且逐渐强烈。它习惯轻轻拍拍自己的翅膀。我开始有了自己的一本小笔记。总是随身带着,有时在田野里闻到泥土的气息;有时朦胧的云雾中看到一颗小星;有时在河边扔下一颗石子荡起圈圈涟漪……生活中每一个恬静的影子化成一句很短的话记在我的笔记本里。大雁对小鸟说:“出来吧,小东西!拿出你的勇气,飞出来拥抱蓝天吧。”小鸟的眼睛亮亮的。它问自己:“我可以试试看吗?”我开始串联一些简短的句子,开始写成行。我的老师说:“试试看吧。也许你也可以写诗,不试怎么知道行不行呢?”我于是用很长的一段时间去寻找和酝酿一些真正的灵感。小鸟站在树枝上。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它决定试试看。即使失败,也得先坠落一次呀。它带着几分怯弱拍起了它的翅膀,越拍越快,它不再有胆怯,而是充满自信和勇气。呼!一瞬间,它飞了起来,终于飞在广袤的蓝天之下了。写完最后—行,我的喜悦之情掩饰不住地在眼底流转。我的第一首诗,终于成功了。原来写诗并没有我想得那么难。看着自己的诗发表在杂志上,涂鸦终于变成了铅字。于是,我微笑着踏进了诗歌的门槛。回头看我的人生,尝试把每一个点串联起来。不管是成功和失败,飞鸟的翔程永远在它起飞之后。拍拍翅膀,对自己说:试试看!此文有两条线。一条是“小鸟从羡慕飞翔到飞上广袤蓝天”,另一条是“我从喜欢诗歌到踏进诗歌创作门槛”。从单线来看,前后形成回环照应之美;两线对比着看,彼此交映生辉。更绝妙的是,两条线各自切分为四个小的片段,并让它们并行着交替出现,双线齐进,交错发展——纵向照应,横向对比,构思巧妙。双线结构是一种非常好的行文结构。这种结构,既可以解决写作内容空洞的弊病,又可以展现构思的智慧。更重要的是,这种结构可以更好地表现主旨。2004年高考湖南卷满分作文《琵琶行之父母有情》,采用的就是这种“双线”结构。此文以古代名篇《琵琶行》中的名句作为行文结构转换的标志,将自己的成长历程与之相对应,表达了自己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感激之情,具有极大的感染力。教材中“双线”结构最典型最巧妙的文章就是鲁迅先生的《药》:华家的故事是明线,夏家的故事是暗线。用明暗线索展开情节,不仅头绪清楚,而且开掘出了深刻的主题:把家庭悲剧跟重大社会问题紧紧联系起来,使人们不仅深刻认识到“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不幸”在哪里,而且激起人们去思索如何“疗救”这个病态的社会。闲读梧桐梧桐就在我们住的那幢楼的前面,在花圃和草地的中央,在曲径通幽的那个拐弯处,整日整夜与我们对视。它要比别处的其他树大出许多,足有合抱之粗,如一位“伟丈夫”,向空中伸展;又像一位矜持的少女,繁茂的叶子如长发,披肩掩面,甚至遮住了整个身躯。我猜想,当初它的身边定然有许多的树苗和它并肩成长,后来,或许因为环境规划的需要,被砍伐了;或许就是它本身的素质好,顽强地坚持下来。它从从容容地走过岁月的风雨,高大起来了。闲来临窗读树已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了。某日,母亲从北方来信:寒潮来了,注意保暖御寒。入夜,便加了一床被子。果然,夜半有呼风啸雨紧叩窗棂。我从酣梦里惊醒,听到那冷雨滴落空阶如原始的打击乐。于是无眠,想起家信,想起母亲说起的家谱,想起外祖父风雨如晦的际遇。外祖父是地方上知名的教育家,两袖清风,将一生献给了桑梓教育事业,放弃了几次外聘高就的机会。然而,在那史无前例的岁月里,他不愿屈从于非人的折磨,在一个冷雨的冬夜,饮恨自尽。我无缘见到他老人家,只是从小舅家读到一张黑色镜框里肃然的面容。我不敢说画师的技艺有多高,只是坚信那双眼睛是传了神的。每次站到它跟前,总有一种情思嬗传于我,冥冥之中,与我的心灵默默碰撞。浮想联翩,伴以风雨大作,了无睡意,就独自披衣临窗。夜如墨染,顷刻间我也融入这浓稠的夜色中了。惊奇地发现,天边竟有几颗寒星眨巴着瞌睡的眼!先前原是错觉,根本就没有下雨,只有风,粗暴狂虐的北风。这时,最让我“心有戚戚”的便是不远处的那株梧桐了。只能依稀看到它黛青色的轮廓,承受着一份天边的苍凉。阵风过处,是叶叶枝枝互相簇拥颤起的呼号,时而像俄罗斯民谣,时而像若有若无的诗歌。不知怎的,外祖父的遗像又蓦然浮上眼帘,似与这株沉默的梧桐有种无法言喻的契合。不求巨臂擎天的闻达,但也有荫庇一方的坦荡。次日醒来,红日满窗,竟是大晴。惦念的是那一树黄叶。推开窗棂,读到的树,竟是一个显山露水的甲骨文字。没有昨天那遮天蔽日的叶子,剩下的是虬树挺干。我的心像是被谁搁上了一块沉重的冰,无法再幻作一只鸟,向那棵树飞去了。这一夜的风呵,就凋零了满树的生命!而风又奈你其何,坠落的终要坠落,无须挽留,你还有一身傲骨与春天之前的整个冬季抗争!于是,我读懂了梧桐的寂寞。不是慨叹韶华流逝的漠然,不是哀怨人潮人海中的孤寂,而是一种禅意,一种宁静和虚空的玄奥,服从自然又抗衡自然,洞悉自然又糊涂自然。任风雕雨蚀,四季轮回,日月如晦,花开花落,好一种从容淡泊的大度!不禁又感慨起外祖父的英年早逝,悲哀起他屈从天命的无奈,悲哀起那个年代里的人们。又是一阵熟悉的树叶婆娑的沙沙声响,亲切地叩击着耳鼓。俯目望去,一个红衣女孩雀跃在那黄叶覆盖的小径,那模样似乎每一片叶子都在为她青春的步履伴奏。此刻,我的窗台上,扑进一阕蓬松的阳光,洒在案前昨夜未曾合上的一卷旧书上。寓楼的窗前有好几株梧桐树。这些都是邻家院子里的东西,但在形式上是我所有的。因为它们和我隔着适当的距离,好像是专门种给我看的。它们的主人,对于它们的局部状态也许比我看得清楚;但是对于它们的全体容貌恐怕始终没看清楚呢。因为这必须隔着相当的距离方才看见。唐人诗云“山远始为容”。我以为树亦如此。自初夏至今,这几株梧桐在我面前浓妆淡抹,显出了种种的容貌。当春尽夏初,我眼看见新桐初乳的光景。那些嫩黄的小叶子一簇簇地顶在秃枝头上,好像一堂树灯,又好像小学生的剪贴图案,布置均匀而带幼稚气。植物的生叶,也有种种技巧。有的新陈代谢,瞒过了人的眼睛而在暗中偷换青黄。有的微乎其微,渐乎其渐,使人不觉察其由秃枝变成绿叶。只有梧桐树的生叶,技巧最为拙劣,但态度最为坦白。它们的枝头疏而粗,它们的叶子平而大。叶子一生,全树显然变容。在夏天,我又眼看见绿叶成阴的光景。那些团扇大的叶片。长得密密层层。望去不留一线空隙,好像一个大绿幛,又好像图案画中的一座青山,在我所常见的庭院植物中,叶子之大,除了芭蕉以外,恐怕无过于梧桐了。芭蕉叶形状虽大,数目不多,那丁香则要过好几天才展开一张叶子来,全树的叶子寥寥可数。梧桐叶虽不及它大,可是数目很多。那猪耳朵一般的东西,重重叠叠地挂着,一直从低枝上挂到树顶。窗前摆了几枝梧桐,我觉得绿意实在太多了。古人说“芭蕉分绿上窗纱”,眼光未免太低,只是阶前窗下的所见而已。若登楼眺望,芭蕉便落在眼底,应见“梧桐分绿上窗纱”了。一个月以来,我又眼看见梧桐叶落的光景。样子真凄惨呢!最初绿色黑暗起来,变成墨绿;后来又由墨绿转成焦黄;北风一起,它们大惊小怪地闹将起来,大大的黄叶子便开始辞枝——起初突然地落脱一两张来,后来成群地飞下一大批来,好像谁从高楼上丢下来的东西,枝头渐渐地虚空了,露出树后面的房屋来,终于只剩下几根枝头,回复了春初的面目。这几天它们空手站在我的窗前,好像曾经娶妻生子而家破人亡的光棍,样子怪可怜的!我想起了古人的诗:“高高山头树,风吹叶落去。一去数千里,何当还故处?”现在倘要搜集它们的一切落叶来,使它们一齐变绿,重还故枝,回复夏日的光景,即使仗了世间一切支配者的势力,尽了世间一切机械的效能,也是不可能的事了?选回黄转绿世间多,但象征悲哀的莫如落叶,尤其是梧桐的落叶。落花也曾令人悲哀。但花的寿命短促,犹如婴儿初生即死,我们虽也怜惜他,但因对它关系未久,回忆不多,因之悲哀也不深。叶的寿命比花长得多,尤其是梧桐叶,自初生至落尽,占有大半年之久,况且这般繁茂,这般盛大!眼前高厚浓重的几堆大绿,一朝化为乌有!“无常”的象征,莫大于此了!剩余17%未读1200字以上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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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一天,一只狼正在为了它的午餐发愁,它的肚子饿得咕咕的叫着,它一边走,一边绞尽脑汁地想办法。突然,狼发现了一张羊皮,它顿时有了主意:如果我披着羊皮趁牧羊人不注意叼走一只羊,那我的午餐就有着落了。于是,狼混进羊圈,一直等,等到牧羊恩进屋吃饭的时候,狼挑了一只又肥又大的羊, 把它叼走了。吃完后,狼舔了舔嘴唇,摸了摸圆滚滚的肚子,想:“要是我再叼一只羊。那我的晚餐不也解决了吗?”狼再次披上羊皮,回到了羊圈。狼已经确定了目标,正欲下手时,牧羊人来检查羊群了,狼只好放弃。可是,它一不小心露出了灰色的尾巴,牧羊人发现了它,开枪把狼打死了。这只狼就是因为太贪心才丢了性命,所以,我们做事千万不要贪心,否则是得不到好下场的。一天小白兔出去采蘑菇,它走进森林看见了许多又大又香的蘑菇。小白兔拿了一个大蘑菇,闻了闻说:“真香啊!”小白兔的话被饥饿的大灰狼听见了,大灰狼自言自语的说:“小白兔,你是我的了! 嘿嘿……” 趁小白兔不注意,大灰狼突然冲上去,把小白兔一口吞了下去!然后,大灰狼在地上睡着了……一只老黄牛从旁边经过,看见大灰狼躺在地上,也看见了大灰狼的肚子鼓鼓的,心想:“它一定吃了一只可爱的小动物。”老黄牛回家拿了一把大剪刀,一下子把大灰狼的肚子剪开了。小白兔得救了!小白兔和老黄牛拿了很多石头放进大灰狼的肚子里,然后用针一缝就走开了。大灰狼醒了,觉得肚子好大,它想:“估计是还没消化好。”大灰狼突然想喝水,就去了河边,结果刚弯下腰,就一头栽进水里淹死了!有一天早上,小白兔出门去拔罗卜。忽然,小白兔眨眨眼睛,看见森有只大灰狼,大灰狼想吃掉小白兔。小白兔跑呀跑,大灰狼在后面追着小白兔,大灰狼一边跑一边大喊:“不要跑!我的早餐!”小白兔跑了回家,大灰狼进不了小白兔的家。后来大灰狼想到一个办法。首先,把小白兔锁在家里,然后,再爬上屋顶,从烟囱进去,大灰狼进去了小白兔的家,小白兔看见大灰狼进来了,就赶忙往门口跑去,但是门打不开。大灰狼说:“我的早餐,你逃不掉了!”小白兔大声喊:“妈妈,救命啊!”但是,妈妈听不到,因为妈妈在很远很远的山坡上割草。最后,大灰狼把小白兔吃掉了。大灰狼狡猾地说:“我明天要吃小白兔的妈妈。篇四:狼和狮子[250字] 杨晨昊_从前,有一头小羊脱离了羊群,这头离群的小羊遇到了一头凶恶的狼,小羊吓得浑身发抖,说:“求求你,求求你,不要吃我……”狼才不听小羊的话呢,一口就把它咬死了。狼叼着小羊准备回家,半路上,狼遇见了一头狮子,狮子看到了狼嘴里叼着一头小羊,就问:“喂,这小羊是哪里来的?”狼说:“这是一头迷路的小羊,还好让我给遇到了它,我就把它咬死了。”狮子听后,说:“我可是百兽之王,还不快把小羊献给我?”狼说:“这怎么行?我家里的孩子还饿着肚子呢。”狮子根本不听狼的理由,从狼的嘴里把小羊给抢走了。狼气得浑身发抖,这时又来了一只大象,他把这件事告诉了大象,说:“大象,你来评评理,狮子太不讲理了,明明知道那只小羊是我的晚饭,可是它还是抢走了。”大象说:“那你咬死小羊时,讲理了吗?”狼听了,后来灰溜溜地回去了。有一天,兔子老师带同学们一起大战大狼。同学们走着走着,兔子老师就发现了:“小蝴蝶哭了、小鹿想逃跑、三只老鼠已经无影无踪。”兔子老师一把把它们抓住了,这时,波波熊说:“我们到了。”大家小心地走,生怕惊动了狼。波波熊说:“动手吧!”它们打死了一只、一只、又一只。但打到第四只的时候,都被抓走了,只有波波熊逃了出来。兔子老师说:“要来救我们呀!”“我知道”, 波波熊快速地回答。过了一会儿,从牢房的窗户外有一根绳子扔了进来。原来是波波熊回来了。出了牢房之后,狼就来了过来。狼跑得越来越快,突然,“嘭”的一声巨响,其中一只狼说“我们好像撞到了什么东西?”“胡说,是熊。”另一只狼回答说。熊决战中,有两只狼死了,有一只逃回去报信了,狼们听了有这事,纷纷逃走了。大家高兴地说:“我们胜利了。”点评:情节变化不落于俗套,偶有悬念骤生,波澜迭起,出人意外,事件的发展过程体现了作者的创新构思。景物描写传神逼真,遣词造句贴切得体,景随情生,情景交融,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恰似一幅生动传情的写生画。全文节奏明快,语言清新,始终洋溢着诙谐与风趣,读来其乐无穷。1200字以上 初三 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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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当太阳的最后一丝余光被黑暗吞噬。在乡间的小道旁阵阵的麦浪随风飘荡,传来缕缕的田园气息。一位帅气的屠夫单手挑起扁担大大咧咧地走在路上。他就是少林寺第9999代的传人。什么轻功地上飘,屠狼刀不在话下!“请你不要再迷恋哥,哥只是一个传说……”手机铃声响了,只见屠夫拿起OPPO U Like音乐手机说道:“Hello,This is is that?”“……”“哦,原来是你啊娘子,今天客人很多只剩下骨头,正好,今晚带回去给旺财!”“……”“什么,你煮了我最爱吃的温氏三黄鸡?太好了,我马上乘公共汽车回家。电话费贵,就不多聊了,Bye Bye!”屠夫在公共汽车站前等候公共汽车,和隔壁也在等候汽车的两只狼攀谈了起来:“我说狼兄啊,等车很闷吧,不如让小弟为你们唱上两句吧,听好了‘哼哼哈嘿,快使用是双节棍……’”屠夫唱着唱着,便回忆起往事,不禁叹道:“想当年啊,我唱得比周杰伦那小子好听多了!”屠夫还沉醉在自己的长篇大论中,丝毫没有察觉,两只狼的目光已经悄悄移到了扁担上。小狼用动物专用语对大狼说:“哥哥,我闻到猪骨头的味道了!好香啊,这头猪闻起来这么香,肯定没有添加瘦肉精!”大狼说:“是呀,你看着人细皮嫩肉的,他的肉肯定很鲜甜,最适合用来煲汤了!”“两只狼在窃窃私语些什么?待我听一听!”屠夫心想“啊,什么?居然要吃我!还好我去美国牛津大学进修过动物语,不然连我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呢!”屠夫默默盘算着: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屠夫使出了轻功地上飘:“我飘我飘我飘飘飘……”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屠夫在地上一踏,就弹出了10米以外。狼也不落后,它们前脚一提,后脚一蹬,一下了就追赶上了屠夫。“完蛋了,它们既饿了,我给它们食物不就行了吗,我怎么这么笨啊!”屠夫自言自语。他伸手去挑了最小的一块骨头,向后一抛。就在这时,大狼腾空而起,在半空中360°翻滚跳跃,一口咬住了骨头,再轻跳落地,整个过程堪称完美!大狼得了骨头后就停下来享用,小狼仍紧追着屠夫不放。这是屠夫的体力开始减弱了,小狼猛地从后面向屠夫的身上扑去!屠夫马上捉了一块骨头,向小狼的嘴里扔去。这时小狼也停了下来,正当屠夫想要逃跑的时候,大狼又追赶了上来。“你这小子,咋就吃得那么快呢!”屠夫心想。便伸手到篮子里又拿起了一块骨头喂给了大狼。小狼又赶上来了……骨头投完了,屠夫害怕了起来:完蛋了他们要是前后夹攻我该怎么办。屠夫环视四周,发现在不远的田野里有一座用柴草堆积成的小山。屠夫心想:我的妈呀,终于有救了!上帝我爱你!屠夫飞奔到柴草堆前,放下扁担,倚靠着柴草堆大口大口地喘气,不一会了,两狼也赶到了。屠夫马上拿起屠刀。狼见状,不敢向前走,虎视眈眈地看着屠夫!屠夫质问狼:“你们为什么要追我,俺跟你们又无冤无仇!”这时狼的眼中泛出了点点的悲伤说道:“其实我们也不愿意与你们人类为敌啊!”瞬间狼的眼神变得凶狠了起来又说道:“这几年来,你们人类无休止的破坏大自然,无情地摧毁了我们的家园。不但这样,我们连食物都找不到!我家里上有几十岁的老母亲,下有一个月大的儿子,我们已经三天三夜没吃饭了!所以,你别怪我们凶狠!”屠夫把刀举得更高,狼不敢前。天色越来越暗了,月亮带着凄凉的月光慢慢升起,周围都静极了,偶尔听见从远处传来的几声虫鸣。三个身影在微风中对峙着……大狼对小狼使了一个眼色,便直径离开了!这可把屠夫弄糊涂了,这时小狼放松了警惕,像一条狗一样蹲坐在屠夫的跟前。屠夫看了看月色,天越来越黑了,他不禁担心了起来:这可怎么办,娘子还在家里等我回去吃饭呢!又几分钟过去了,小狼好像困了,慢慢地闭上了眼睛,神情十分悠闲。屠夫豁出去了!他突然跳起,小狼被他吓得猛地睁开眼睛,只见屠夫高举的屠刀在月光下闪着银白色的光点,瞬间屠夫在半空中使出了屠狼刀,向着小狼的头部重重劈去,鲜红的液体从小狼的头部喷了出来,接着屠夫对着小狼的身体又砍了几刀。这时的小狼已经奄奄一息了,屠夫实在不忍心再砍下去。就收拾扁担这准备离开。“喳喳,喳喳”从柴草堆后面传出来的声响,让屠夫又重新警惕了起来!他放下扁担拿起屠刀,悄悄地向柴草堆后走去。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只见大狼的头钻进了柴草堆中双爪还在不断的挖,想要更深入柴草堆中。“好家伙,想暗算我?No way!”屠夫静静地等候着。大狼的身躯已经半入,只露出了大腿和尾巴。屠夫拿起刀,向着大狼的大腿砍下去,屠刀被大狼的血染红了……大狼哀伤地吼了一声,屠夫听见对面山头也传出了这样的吼声。这时大狼才慢慢地闭上了眼睛……。屠夫向着对面山头望去,只看见一双幽绿色的眼睛默默着注视着大狼,然后,慢慢地消失在丛林的深处……屠夫现在才领略到,原来小狼是假装睡觉用来诱惑敌人,拖延时间。好让大狼从后面袭击。但是,禽兽欺骗人的手段能有多高呢?屠夫挑起了扁担,消失在小路的尽头……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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