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行天下
一.
有多久,没有再闻到这样的风了......
略带腥气,以及弥漫在草原上的雾葛,夹杂着湿湿的露气,还有几丝翻卷在其中,挥之不去的奶茶的浓郁馨香。
这是典型的,穿掠于呼伦贝尔大草原上的粗犷的风。
它是我行走的方向。
我疲倦地竖竖尖俏的耳朵,曾有个猎人说我的耳朵的轮廓无以伦比的完美。
也许是着大草原上的风,塑成了我“绝美”的耳朵。
淡青色的草在飒飒作响,我总是很乐于聆听种声音,它使我找到方向.
就在近似草原的尽头,几簇折断了的草中,我看见了她.
一个苍老的,矮小的蒙古老在太.
我惊异于她对我的视而不见,并且发现夹杂于风中那纯朴的奶茶香味就是绝缘于此.
她有些艰难地站起来,歪着身子提起一大筒奶茶,缓缓转过身,微微仄歪了一下,蹒跚地走向另一片草原.
我咧了咧嘴,尖利的牙很阴森地泛着光.我听父亲说过,身为王,绝不可让别人背对着你,任何人!
这明显是一种挑衅。
我慢慢伏下身,我似乎能感到我腿关节突出的声音.
风平平地拂过齐刷刷的草。
我挪动步子,冲了上去——
浮白色的能汁流淌在草根间,像一条条沟壑。我倒吸了一口气。
那老太缓缓地再次爬起身来,厚重的蒙古袍使她难以自如地动作。她的头巾落在草丛中,隐没了。银色的僵硬的发丝在风中轻轻地飘起。“宝了怀,宝了怀。”(蒙古语译音:禁止,不行)她望着我竖直的皮毛,喃喃地说。
我感到粗犷的风再次掠过我湿润的鼻子,带着潮湿的奶香味。
我凝望她许久,然后转身慢慢回到我所熟悉的草原,我感觉,她仍在那儿。因为,浓郁的奶茶香味还是隐隐袭来,那么沁人。
二.
对于落败的王,唯一的归宿就是死。
我蹒跚地步入草丛深处,开始检查伤口。
颈上地爪痕已经开始流脓,一股股地鲜血和发黄的脓水时不时流到我脱落的皮毛上。我甚至已忘记了痛。
我不敢去看断了的腿和尾巴,也许根本无法看--我的眼已被一层红色蒙上,结了翳,我感觉风像是一把利刃,全身都像裂开似的痛。我慢慢倒下,我翳无力再支起残破的耳朵。
冰冷慢慢地包围我的全身,我的眼皮是那么沉重。
我就这样,在血色的草原中,静听风掠过的声音,它渐渐微弱,然而我却闻到了,那原始的,熟悉的奶茶香味,揉合在风中......
三、
我挪动了一下我的腿,怎么.....那么沉重?
为什么冰冷消失了?这温暖那么熟悉?
我艰难地抬起眼皮,看不见四周的发灰的草,却首先闻到了奶茶香——矮小的老太穿着青布袍,头上包着那块草原中的头巾,她坐在火炉前,跳窜的火光映出了她古铜色的脸。
我向我的腿看去——那儿包扎着雪白的纱布。我很快明白发生了什么。
我挣扎地爬起来,企图向老太起去,然而我没有成功。
“宝了怀,宝了怀。”她带着大草原的沙哑的嗓音,向我走来。
我不再 备,并垂下头。她轻轻捧起我的头,凝望着的眼—— 我看见她眼中流露的忧伤。那一刻,我的心很猛烈地抽搐 了一下。
四、
黄昏的时候,她提着一筒奶茶走出蒙古包,经过我身边的时候,她轻轻地抚摸了我青灰色的渐渐浓密的毛,然后转身离去。
熟悉的背影。
西下的斜阳。
粗犷的北风。
内心莫名地涌动着波涛。
我望着她矮小的背影消失在草原中,黯然低下了头。
风卷着残弱的细草根拂过我的
子。我贪婪地吸了一口——好久没有闻到如此原始洁净的风了。
脑中忽然闪过一连串断断续续的画面——父亲的血,母亲的血,凶恶的叛狼们,还有,如血的夕阳,狂啸的风.....
我绝望地嚎叫,鲜血从迸烈的纱布中涌出,剧烈的疼痛......
我重重地倒下,倾斜地的,模糊地,那个青布袍的身影......
五、
我选择了离开。
在这无垠的黑夜。
对于我的宿命,也许这就是最好的诠释。我只属于呼伦贝尔大草原。
我一生,都跟着风行走。
乌尔迅河已开始结着薄薄的冰,我边才发现冬天的来临。那粗犷的风也似乎一夜间变为萧条。
我很快感到了恐惧。我看见了草原丛中的,闪着银亮色泽的弹壳。
因为它,我失去了母亲。
我至今仍不能忘记它呼啸的声音,以及母亲倒地时眼中那哀怨的光,我看着它一点点消散......
不知何时风乱了节奏,茫目地迎面扑来,触动我的鼻翼,顷刻我失去了方向,瞬间迷茫,
间撞上了一个冰凉的枪口。
它像夜晚的乌尔迅河一样黑暗,沉寂。
透过它,我看见了一双贪婪的眼睛。
六、
“是狼王!”惊叹的声音。
“多好的毛皮!多健硕的身躯!”感叹的声音。
枪口再次对准我的头颅。
我昂起头,任凭呼伦贝尔的风在我头顶打着旋,呼啸地将我浓密的皮毛吹起。
我与他们僵持着。
终于,那只迫不及待的手按下了。
风尽了。
那个矮小的,青布棉袍的身影晃了晃,倒下了。
那沉闷的声响盖过了风呼嚎的声音。
从此,我的世界里,不再会有风的声音。
七、
春来的时候,我依旧行进在呼伦贝尔的大草原上。
我的身后,是一大群健硕的狼。
我奔跑在最前面。
我是狼王。
我来到那个破旧的小蒙古包,仰天长啸。身后群狼的长啸,像曾经的,那属于我的,呼伦贝尔粗犷的风。
夹杂着丝丝原始的浓郁的奶茶香。
在这风中,狼行天下。
我的弟弟
我的弟弟叫安凯悦,他今年只有一岁半。他顽皮可爱,有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长得白白胖胖。一笑起来,就眯着眼睛,胖胖的小手捂住嘴,咯咯地笑个不停,特别逗人!
弟弟特别聪明。一天上午,我正在打字,弟弟发现了,他歪着头看了好长时间,也许觉得用手敲来敲去很好玩。于是,趁我不注意,悄悄跑过来,用手在键盘上乱按,屏幕上出现的符号更引发他的兴趣,他索性用手一下子全按上。我发现的时候,他已经大功告成。我只有一点一点的再删。以后,只要我一打开电脑,他就来按键盘。可是,电脑关机的时候,你绝对看不到他的身影,只有开机的时候,他才开始工作。我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只好随他去玩。唉,这个调皮又聪明的小弟弟。
我的弟弟真可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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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行成双他们在风雪中慢慢走着。他和她,他们是两中狼,他的个子很大,很结实,目光有神,牙爪坚硬有力。她则完全不一样,她个子小巧,鼻头黑黑的,眼睛始终潮润着,有一种小南风般朦胧的雾气。他的风格是山的样子,她的风格则是水的样子。刚才因为她故意捣乱,有只兔子在他们的面前眼巴巴地跑掉了。他是在他还是少年的时候就征服了她。然后他们在一起相依为命,共同生活了整整9年。他总是伤痕累累,疲于应战。而她呢,却像个不安分的惹事包,老是在天敌之外不断地给他增添更多的麻烦。他怒气冲天,一次又一次深入绝境,把她从厄运之中拯救出来。他在那个时候科就像一个风凛凛的战神,没有任何对手可以扼制住他。他的成功和荣誉也差不多全是由她创造出来的。没有她的任性,他只会是一只普通的狼。天渐渐地黑下去,他决定尽快地为她也为自己弄到果腹的食物。天很黑,风雪又大,他们在这种善下朝着灯火依稀可辩的村子走去,自然就无法发现那口井了。她那时正在看雪地里的一处旋风,轰的一声闷响从脚下的什么地方传来。她这才发现他从她的视线中消失了。她奔到井边。他有一刻是昏厥过去了。但是他很快醒了过来,并且立刻弄清楚了自己的处境。他发现他只不过是掉进了一口枯井里,他想这算不得什么。他要她站开一些,以免他跃出井口时撞伤了她。她听见井底传出他信心十足的一声深呼吸,然后听见由近及远的两道尖锐的刮挠声,随即是什么东西重重跌落的声音。他刚才那一跃,跃出了两丈来高,但是离井口还差着老大一截呢。她趴在井沿上,先啜泣,后来止不住,放声出来。她说,呜呜,都怪我,我不该放走那只兔子。他在井底,反倒笑了。他是被她的眼泪给逗笑的……她有时候离开井台,然后她再踅回到井台边来。她总觉得在她离开的这段时间里,奇迹更容易发生。她在那里张望着,企盼着她回到井台边的时候,他已经大汗淋漓地站在那里,喘着粗气傻乎乎地朝着她笑了。但是没有。天亮的时候,她再度离开井台,消失在森林里。天黑的时候,她疲惫不堪地回到了井台边。整整一天时间,她只捉到了只还没有长大的松鼠。她看到他还在那里忙碌着,忙得大汗淋漓。他在把井壁上的冻土,一爪一爪地抠下来,把它们收集起来,垫在脚下,把它们踩实。他肯定干了很长一段时间了。他的十只爪子已经完全劈开了,不断地淌出鲜血来。她让他先一边歇着,她来接着干。天亮时分,他们停了下来。他们对工作很满意。但是村子里的两个少年发现了他们。他们发现了躺在井底心怀憧憬的他。然后朝井里的他放了一枪。他一下子就跌倒了,再也站不起来。她是在太阳落山之后回到这里的。但是她没有走近井台。她在晴朗的夜空下听见了他的嗥叫。他在警告她,要她返回森林,远远离开他,他流了太多的血。无法再站起来。她听到了他的嗥叫,她昂起头颅,朝着井台这边嗥叫。她在询问出了什么事。他没有正面回答她,他叫她别管,他叫她赶快离开,离开井台,离开他,进入森林的深处去。两个少年弄不明白,那两只狼嗥叫着,只有声音,怎么就见不到影子?但是他们的疑惑没有延续多久,她就出现了。两个少年是被她的美丽惊呆的。他们先是愣着的,后来其中一个醒悟过来。枪声很闷,她像一阵干净的轻风,消失在森林之中。枪响的时候他在枯井里发出长长的一声嗥叫。这是愤怒的嗥叫,撕心裂肺的嗥叫。天亮的时候,两个少年熬不住,打了一个盹。与此同时,她接近了井台,他躺在那里,不能动弹。她爬在井台上,尖声地呜咽着,要他坚持住,只要他还有一口气,她就会把他从这口该死的井里救出来。两个少年后来醒了。在接下去的两天时间里,她一直在与他们周旋着。两个少年一共朝她射击了7次,都没能射中她。在那两天的时间里,他一直在井里嗥叫着。但是第三天的早上,他们的嗥叫声突然消失了。两个少年,探头朝井下看。那头受(作者:佚名)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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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行成双刚才因为她故意捣乱,有只兔子在他们的面前眼巴巴地跑掉了。他是在她还是少年的时候就征服了她的。然后他们在一起相依为命,共同生活了整整9年。这期间,她曾一次次地把他从血气冲天的战场上拖下来,把伤痕累累昏迷不醒的他拖进荒僻的山洞里,用舌头舔他的伤口,舔净他伤口的血迹把猎枪的砂弹或者凶猛的敌人的骨头渣子清理干净,然后,从高坡上风也似的冲下去,去追捕獐獾,用嶂脐和獾油为他涂抹伤口。做完这一切后,她就在他的身边卧下,整日整夜的,一动不动。但是,更多的时候,是由他来看顾她的。他们得去无休无止地追逐自己的食物,得与同伴拼死拼活地争夺地盘,得提防比自己强大的凶猛的对手的袭击,还得随时警惕来自人类的敌视。这真的很难,有时候他简直累坏了。他总是伤痕累累,疲于应战。而她呢,却象个不安分的惹事包,老是在天敌之外不断地给他增添更多的麻烦。她太好奇而且有着过分的快乐的天性。她甚至以制造那些惊心动魄险象环声的麻烦为乐事。他只得不断地与环境和强大的敌手抗争。他怒气冲天,一次又一次深入绝境,把她从厄运之中拯救出来。他在那个时候简直就象一个威风凛凛的战神,没有任何对手可以扼制住他。他的成功和荣誉也差不多全是由她创造出来的。没有她的任性,他只会是一只普通的狼。天渐渐地黑下去,他决定尽快地去为她也为自己弄到果腹的食物。天很黑,风雪又大,他们在这种状况下朝着灯火依稀可辨的村子走去,自然就无法发现那口井了。井是一口枯井,村子里的人不愿让雪灌了井,将一黄棕旧雪被披在井口,不经心地做成了一个陷井。他在前面走着,她在后面跟着,中间相隔着十几步。他丝毫也没有预感,待他发觉脚下让人疑心的虚松时,已经来不及了。她那时正在看着雪地里的一处旋风,旋风中有一枝折断了的松枝,在风的嬉弄下旋转的如同停不下来的舞娘。轰的一声闷响从脚下的什么地方传来。她这才发觉他从她的视线中消失了。她奔到井边。他有一刻是昏厥过去了。但是他很快就醒了过来,并且立刻弄清楚了自己的处境。他发现情况不象想的那么糟糕。他只不过是掉进了一口枯井里,他想着算不得什么。他曾被一个猎人安置的活套套住,还有一次他被夹在两块顺流而下的冰砣当中,整整两天的时间他才得以从冰砣当中解脱出来。另外一次他和一头受了伤的野猪狭路相逢那一次他的整个身子都被鲜血染红了。他经过的厄运不知道有多少,最终他都闯过来了。井是那种大肚瓶似的,下畅上束,井壁凿的很光溜,没有可供攀缘的地方。他要她站开一些,以免他跃出井口时撞伤了她。她果然站开了,站到离井口几尺远的地方。除了顽皮的时候,她总是很听他的。她听见井底传出他信心十足的一声深呼吸,然后听见由近及远的两道尖锐的刮挠声,随即是什么东西重重跌落的声音。他躺在井底,一头一身全是雪和泥土。他刚才那一跃,跃出了两丈来高,这个高度实在是有些了不起,但是离井口还差着老大一截子呢。他的两只利爪将井壁的冻土刮挠出两道很深的印痕,那两道挠痕触目惊心,同时也是一种深深的遗憾。她爬在井烟上,先啜泣,后来止不住,放声出来。她说,呜呜,都怪我,我不该放走那只兔子。他在井底,反到笑了。他是被她的眼泪给逗笑的。在天亮之前的那段时间里,她离开了井台,到森林里去了,去寻找食物。她走了很远,终于在一棵又细又长的橡树下,捕捉到一只被冻的有些傻的黑色细嘴松鸡。他把那只肉味鲜美的松鸡连骨头带肉一点不剩全都嚼了,填进了胃里。他感觉好多了。他可以继续试一试他的逃亡行动了。这一次她没有离开井台,她不再顾忌他跃上井台时撞伤她。她趴在井台上,不断给他鼓劲儿,呼唤他,鼓励他,一次又一次地催促他跳起。隔着井里那段可恶的距离,她伸出双爪的姿势在渐渐明亮起来的天空的背景中始终是那么地坚定,这让井底的他一直热泪盈眶,有一种高高地跃上去用力拥抱她的强烈欲望。然而他的所有努力都失败了。天亮的时候她离开了井台,天黑之后她回来了。她很艰难地来到了井边,她为他带来了一只獾。他在井底,把那只獾一点不剩的全都填进了胃里。然后,开始了他新的尝试。她有时候离开井台,然后她再折回到井台边来。她总觉得在她离开的着段时间里,奇迹更容易发生。她在那里张望着,企盼着他回到井台边的时候,他已经大汗淋漓地站在那里,喘着粗气,傻乎乎地朝她笑了。但是没有。天亮的时候,她再度离开井台,消失在森林里。天黑的时候,她疲惫不堪地回到了井台边。整整一天时间,她只捉到了一只还没有来得及长大的松鼠。她自己当然是饿着的。但是她看到他还在那里忙碌着,忙的大汗淋漓。他在把井壁上的冻土,一爪一爪地抠下来,把它们收集起来,垫在脚下,把它们踩实。他肯定干了很长一段时间了。他的十只爪子已经完全劈开了,不断地淌出鲜血来,这使那些被他一爪一爪抠下来的冻土,显得湿漉漉的。她先是楞在那里,但是她很快就明白过来了,他是想要把井底垫高,缩短到井口的距离。他是在创造着拯救自己的生命的通道。她让他先一边歇息着,她来接着干。她在井坎附近,刨开冰雪,把冰雪下面的冻土刨松,再把那些刨松的冻土推下井去。她这么刨一阵,再换他来,把那些刨下井去的冻土收集起来垫好,重新踩实。他们这样又干了一阵,他发现她在井台上的速度慢了下来。他有点急不可耐了。他不知道她是饿的,也很累,她还有伤。天亮时分,他们停下来。他们对自己的工作很满意。如果事情就象这样这么发展下去,他们会在下一次太阳升起的时候最终逃离那可恶的枯井,双双朝着森林里奔去。但是村子里的两个少年发现了他们。两个少年走到井台边,朝井下看,他们发现了躺在井底心怀憧憬的他。然后他们跑回村子里拿猎枪来,朝井里的他放了一枪。子弹从他的后脊梁射进去,从他的左肋穿出。雪象一条暗泉似的往外窜,他一下子就跌倒了,再也站不起来。开枪的少年在推上第二发子弹的时候被他的同伴阻止住了。阻止的少年指给他的同伴看雪地里的几串脚印,它们象一些灰色的玲珑剔透的梅花,从井台一直延伸到远处的森林中。她是在太阳落山之后回到这里的。她带回了一头黄羊。但是她没有走进井台。她在淡淡的橡树籽和芬芳的松枝的味道中闻到了人的味道和火药的味道。然后,她就在晴朗的夜空下听见了他的嗥叫。他的嗥叫是那种警报的,他在警告她,要她别靠近井台。要她返回森林,远远离开他,他流了太多的血。他的脊梁被打断了,他无法在站起来。但是他却顽强地从血泊中挣起头颅,朝着头顶上斗大的一方天空久久地嗥叫着。她听到了他的嗥叫,她立刻变的不安起来。她昂起头颅,朝着井台这边嗥叫。她的嗥叫是在询问出了什么事。他没有正面回答她,他叫她别管。他叫她赶快离开,离开井台,离开他,进入森林深处去。她不,她知道他出了事儿。她从他的声音中嗅出了血腥味儿。她坚持要他告诉她到底出了什么事,否则,她决不离开。两个少年弄不明白,那两只狼嗥叫着,呼吸吡连,一唱一和,只有声音,怎么就见不到影子?但是他们的疑惑没有延续多久,她就出现了。两个少年是被她的美丽惊呆的。她体态娇小,身材匀称,仪态万方,鼻头黑黑的,眼睛始终潮润着。弥漫着一种小南风般朦胧的雾气,在一潭秋水之上悬浮着似的。她的皮毛是一种冷凝质的银灰色,安静的,不动声色的,能与一切融合且使被融合者升华为高贵的。她站在那里,然后慢慢朝他们走过来,后来其中一个醒悟过来。他把手中的猎枪举起来。枪声很闷。子弹钻进了雪地里,溅起一片细碎的雪粉。她象一阵干净的风,消失在森林之中。枪响的时候他在枯井里发出长长的一声嗥叫。他的嗥叫差不多把井台都给震跨了。在整个夜晚,她始终等待在那片最近的森林里,不断地发出悠长的嗥叫,他知道她还活着,他的高兴是显而易见的。他一直警告她,要她别在试图接近他,要她回到森林的深处去。永远不要在走出来。她仰天长啸着,,她的长啸从那片森林里传出来,一直传出了很远。天亮的时候,两个少年熬不住打了一个盹。与此同时,她接近了井台,她把那只冻的发硬的黄羊拖到井台边上去。她倒着身子,刨飞着一片片雪雾,把那头黄羊,用力推下了枯井。他躺在那里,不能动。那头黄羊就滚到他的身边。他大声地叫骂她。他要她滚开,别在来烦他,否则他会让她好看的。他头朝一边歪着,看也不看她,好象对她有着多么大的气似的。她爬在井台上,尖声地呜咽着,要他坚持住,只要他还有一口气,她就会把他从着该死的枯井里救出去。两个少年后来醒了。再接下去的两天时间里,她一直在与他们周旋着。两个少年一共朝她射击了7次,都没能射中她。在那两天的时间里,他一直在井里嗥叫着,他没有一刻停止过。他的嗓子肯定已经撕裂了,以至于他的嗥叫断断续续,无法延续成声。但是在第三天的早上,他们的嗥叫声突然停止了。两个少年,探头朝井下看,那头受了伤的公狼已经死在那里了。他是撞死的,头歪在井壁上,头颅粉碎,脑浆四溅。那只冻硬了的黄羊完好无损的躺在他身边。那两只狼,他们一直在试图重返森林。他们差一点就成功了。他们后来陷进了一场灾难。先是他,然后是她,其实他们一直是共同的。现在他们当中的一个死去了。他死去了,另一个就不会在出现了,他的死不就是为这个么?两个少年,回村里拿绳子。但是他们没有走多远就站住了。她站在那里,全身披着银灰色的皮毛,皮毛伤痕累累,满是雪痂。她是精疲力竭、身心俱毁的样子,因为皮毛被风吹动了,仿佛是森林里最具古典性的幽灵。她微微地仰着她的下颌,似乎是轻轻地叹了口气,然后,她朝井台这轻快地奔来。两个少年几乎看呆了,直到最后一刻,他们其中的一个才匆匆地举起了枪。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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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鼠行天下作文素材语文:2011高考作文素材:鼠行天下【说文解字】“鼠”是个象形字:上部龇牙咧嘴,肥肥的身子,四条灵活的腿,拖着长长的尾巴。鼠有许多让人感到厌恶的特点:一是偷吃粮食,《诗经》里诅咒说:“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逝将去女,适彼乐土。”大老鼠的吞噬贪婪,竟然逼得贫苦的农民不得不背井离乡,逃荒而去!二是破坏性地挖墙角,也是《诗经》,说:“谁谓鼠无牙,何以穿我墉?”老鼠穿墙走穴的本领确实很可怕。三是攀高爬低投机取巧,这一点有流传民间的生肖故事可作证明。老鼠这么丑陋,又令人厌恶,为什么竟然位居十二生肖之首,人们很不解。在我小时候,倒曾听我母亲讲过一个很有趣的故事:传说天帝要排定十二生肖的座次,命令天下动物必须在当年第一天的黎明之前赶到生肖座上。老鼠获讯,立刻私下谋划盘算。它先是拜猫为老师,向猫学习攀登和穿洞的本事,和猫约定联合起来去抢座次。可是,到了那一天,老鼠并不去招呼猫,自己偷偷地摸黑溜走,它终于夺得座次,而猫因为误了时间,被排除在十二生肖之外。从此,猫一见老鼠,就恨之入骨,追咬不休。再说,老鼠赶到天帝安排的座次时,看见勤劳的牛已经稳稳地坐在第一把交椅上了。此时狡猾的老鼠,眼珠一转,不慌不忙地跳到老牛的背上,大声呼喊:“我第一!我先到达!”天帝见了,一时难辨,就说:“牛比你大,就让牛当第一。”诡辩的鼠应道:“天帝!我比牛大,应该我坐第一把生肖座椅。”天帝一愣,老鼠抢着说:“不信,我和老牛一起上街,看人们怎么评说?”天帝同意了。于是老鼠蹲在牛背上,与老牛一起上街。牛虽然庞大,但在常人眼里却也不以为怪,而那蹲在牛背上的老鼠却出奇地引起了注意,人们不禁惊叹:“啊!那老鼠真大!”就这样,鼠侥幸夺得了生肖第一名。但是,鼠也因此见了猫就怕得要命,还留下了一句被讽刺的俗语——“鼠牛比”,即普通话“吹牛皮”之意。顺便说一下,我家乡是上海郊县的青浦,家乡人都把鼠叫“老chi”,在我家乡,至今不说吹牛皮(不过,“吹”的乡音正巧也读chi),而说“chi牛比”。鼠的狡黠,鼠的贪婪,鼠的破坏性,在人世间留有许多骂名。诸如俗语“老鼠过街,人人喊打”“老鼠拉秤锤,盗铁(倒贴)”“老鼠怕见猫儿”“老鼠尾巴,打一百棒槌也不变样”“老鼠眼睛寸寸光”“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鼠头鼠脑,不是好料”等,都没有说好的。而现实社会里还是有比老鼠更无耻,更可恶的,《诗经》曰:“相鼠有皮,人而无仪。”“相鼠有齿,人而无止。”“相鼠有体,人而无礼。”可见,古训也说有的人比老鼠还不如,既贪婪、无耻又无礼。《诗经·魏风·硕鼠》所记,究竟是当时鼠疫横行的实录还是对贪官肆虐的讽喻,不得而知。但魏国轻飘飘地亡了,民歌《硕鼠》却以沉重的姿态烙在历史的竹简上。后来的人多以硕鼠比喻巨贪,侵吞民之膏脂的人。可叹硕鼠王国子民众多,不计其数。近代不谈,我们从历史上挑两个典型的例子来说说,一个石崇,一个和xAB。两个人都是巨贪,贪法却各异。石崇走的是商业化的发展道路,他当过几年荆州刺史,在任期间,除了加紧搜刮民脂民膏之外,还干过肮脏的抢劫勾当。有些外国的使臣或商人经过荆州地面,石崇就派部下敲诈勒索,甚至像江洋大盗一样,公开杀人劫货。这样,他迅速掠夺了无数的钱财、珠宝,成了当时最大的富豪,连皇亲国戚也比不过他。可惜仅仅以商掠富,使得石崇根基不稳,怎么着不过一个普通官员,一旦政治上受了牵连,立马倒台。与之对应的是清朝的和xAB。和xAB走的是政治化的发展道路,毕生所学,一点灵性,只为讨乾隆欢心,外加自己敛财。虽然他在嘉庆年间轰然倒台,但那是乾隆死后的事。和xAB在朝多年位高权重,势力盘根错节,与皇帝又是姻亲,这一等关系非同小可,乾隆不死无人敢动他。嘉庆后来虽赐死了他,终究因和硕公主的关系不敢深究和xAB的儿子丰绅殷德。树倒猢狲散,根却未被灭绝,这在君权至上的社会十分难得,由此可见和xAB行事周密,深谋远虑。——显然在修为上,石崇这种暴发户式的硕鼠比和xAB这种政坛九尾狐式的硕鼠道行差得不止一筹,可是仅仅修炼成石崇那样的硕鼠也已颇为不易。须知无论哪种,一旦披上了鼠皮,就丢下了人的良心。鼠理当在消灭之列,但是与人类共生的鼠遍布全球,自有它的生活法则。据说鼠也有用,小白鼠为人类解剖试验作出大贡献;西方文化产品米老鼠,更成了孩子们最喜爱的动物形象……现代科学中“鼠”有了新的意义,它是带着电尾巴、控制面板的计算机重要附件!另外,据说猫为了自身,也要保护鼠,不让鼠类绝迹,否则它又何以生存?这样鼠的兴旺繁衍就有了生态环境,也有了理论依据。民谚“官仓老鼠大如斗”,官鼠甚于民鼠多矣。原因就在于官仓丰盛而疏于监督,纯非鼠之罪也。【中西文化漫谈】在中国文化观念里,鼠是丑陋的、邪恶的。在汉语一百多个含鼠字成语中,没有一个是褒义的,如獐头鼠目、鼠目寸光、过街老鼠、抱头鼠窜、胆小如鼠等等,称小人物为鼠辈,称贪官为硕鼠,不一而足。即使在艺术作品中,如戏剧《十五贯》的娄阿鼠,也是被世人诅咒的。但是,在西方文化中却出现了鼠的可爱形象。西方鼠最可爱的有两类,一是土拨鼠,二是米老鼠。2月2日是土拨鼠节(GroundhogDay)。每年这一天,土拨鼠会从冬眠的洞里跑出来,如果那天出太阳,它看见了自己的影子,就会再钻回洞里去躲六个礼拜;如果那天是阴天,那就表示,春天已经到来。美国人其实是很天真很具有童心的,否则也不会让土拨鼠来告诉他们春天到底来了没。在美国几乎各个州都有自己的土拨鼠,都有各自的土拨鼠小姐偶像,据说她们能进行天气预报,非常准确。当然,美国最有名的土拨鼠,还是以宾州的菲尔小姐堪称第一,这可能还跟获得金像奖的喜剧电影《今天暂时停止》有关。你看,土拨鼠报春后,主人抱着她到处向人们祝贺新春。(见下图)西方人赞颂的鼠当然不是家鼠,而是松鼠。土拨鼠是松鼠家族中温厚的、大腹便便的成员。它们大约有一只猫那样大,并且在受到惊吓时会发出刺耳的尖叫声。土拨鼠也有令人讨厌的,在蒙古大草原发现的波班克品种土拨鼠特别容易感染鼠疫杆菌,这种细菌可以引起肺部感染,传播通常大家所知道的腹股沟淋巴结炎瘟疫。所以人们很害怕土拨鼠打喷嚏,一打喷嚏细菌飞扬,到处传播,往往致人于死命。所以,蒙古人从来不吃土拨鼠的腋窝,因为传说“它们容纳着一个死去猎人的灵魂”。但是每年2月2日,土拨鼠穿行在穿着礼服的“观察员”之间,观察员问她:“看到自己的影子了吗?”如果她低声回答:“是的。”这就意味着冬天还要6周才能过去。据说从1887年以来,菲尔的回答从没有错过。米老鼠似乎比土拨鼠更可爱,它已成为中西文化交流的使者。它是中国少年儿童熟识的卡通形象。创造这一形象的是沃尔特,1922年他21岁时,在堪萨斯市成立过一家“欢笑卡通公司”,那真是一段十分艰苦的时期。在一间破烂不堪的屋子里,沃尔特描绘他漫画家的梦……有一天,当沃尔特辛苦伏案画画的时候,有一只小老鼠瑟瑟缩缩地爬到桌子上偷食面包屑。当小老鼠发现沃尔特没有赶它走或置它于死地时,就大胆地与他逗乐,甚至淘气地爬上他的书桌,仿佛在看他画画似的。在寂寞和苦闷中,这一大一小的生灵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那只小老鼠虽然淘气,却也很温驯,更会撒娇,有时甚至蜷伏在沃尔特的手掌心里睡大觉。沃尔特很喜欢地看着它,研究它的每一个动作,甚至还会对着镜子又皱鼻子、又努嘴巴,学着小老鼠一大堆可爱的小动作。当欢笑卡通公司要关门的时候,沃尔特舍不得那只小老鼠,于是把小老鼠带到附近的树林里,放走了它,并在心里与小老鼠默默地道了别。小老鼠走了,但小老鼠的影子一直在沃尔特的心里。也许是人类尔虞我诈的事情太多,沃尔特倒更喜欢小动物的那种坦诚和无欺。就在沃尔特计划要制作一部新的动画片,要塑造一个新的角色时,令他念念不忘的小老鼠形象就突然从他的脑海里蹦了出来。……他画了几张草图,这只老鼠太像沃尔特了:它的鼻子、面孔、胡须、走路的姿势和表情,都好像有沃尔特的影子。沃尔特给小老鼠起了个昵称叫“米奇”。在中国,小朋友所熟悉的“米老鼠”这三个字,其实就是从“米奇老鼠”简化而来的。“米奇老鼠”(MickeyMouse)让世人大开眼界,让我们从米奇身上看到了西方人的幽默和善良。与此同时沃尔特·迪斯尼的名声大震。米老鼠温柔可亲、善解人意,但也有些急躁粗心。这个小家伙很有正义感,喜欢打抱不平,常常不自量力,使自己身陷险境;他颇有些机智,也很勇敢,所以最后总能化险为夷。他还有淘气的一面,常常喜欢恶作剧,开一些无伤大雅的小玩笑。1928年5月10日,“米老鼠系列影片”第一部——《疯狂的飞机》在好莱坞日落大道的电影院试映,一举成功。现在,米老鼠80岁了,虽然年纪已经不小,但是其魅力却始终未曾稍减。不知道米老鼠陪伴过多少小朋友的童年,带给多少小朋友无尽的欢乐。米老鼠,这只全球最知名的“老鼠”,大大改变了人们对老鼠的印象,也成为沃尔特·迪斯尼卡通王国的招牌和重要标志。无论是生物形象还是艺术形象,西方老鼠给了我们一个深层次的启迪:维护生态和谐是多么重要。自然界是人类共生共存的朋友,你破坏它,最后的恶果可能就得自己吃。曾几何时,中国人不知怎的发了疯,发誓要消灭麻雀,几亿人出动,耗资伤神,上屋顶、爬树枝,放鞭炮、敲大锣,吼声震天,雀羽落地,……最后发现麻雀竟是益鸟!进入现代科技时代,一种新型“鼠”——mouse——鼠标,跟人类结成比自然界的鼠更为亲密的关系。这是一只拖着长长尾巴,联结全球高速信息公路的老鼠。Ifyouopenawindowwithamouseclick,rightclickonyourmouse,你就能到达你想去的任何地方,真是鼠行天下,人与自然对话。它引领时代新潮流,像土拨鼠一样看不到自己的影子,预示着信息科学的春天已经到来。它活跃在所有人心中,充满活泼、幽默、欢快和智慧,像米老鼠一样带给世界充实的情感,让人们生活在童话的神奇境界。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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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当我将手中的唱月剑刺人那个人的咽喉的时侯,那个人的血沿着剑锋流下来然后从我的手腕上一滴一滴地掉下去,大理石的地面上他的血延成了为河的流水,像是我从小在江南听过看过的温柔的河。婉转凝重的流水,四散开来。我转过身,看到我娘倾国倾城的容颜,她的青丝飞扬在江南充满水气的风里,她笑着对我说,莲花,这个人叫辽溅,江南第二的杀手,现在他死在你的手上,你将接替他的位置。母亲的笑容弥漫在风里,最终变得不再清晰,像是一幅年代久远的水墨画,氦红着厚厚的水气。我叫莲花,从小在江南长大,我和我娘母子俩相依为命。说是相依为命其实我从小过着帝王般的生活,因为我娘是江南第一的杀手。她的名字叫莲奖。只是在精神上,我们是真正的相依为命。因为我从小就没有父亲。我曾经问过我娘,我说:"娘,我爹在什么地方?"我娘总会捧着我的脸,然后俯身下来吻我的眉毛,她说:“莲花,你的父亲在遥远的大漠,在一个风沙弥漫的地方,他在那里守侯着一群飞鸟,在等待着啊。”我问过我娘我父亲的容貌,她告诉我,莲花,他和你一样,星目剑眉。我从小在莲谓山庄长大,跟我长大的是我的表哥,他的名字叫星效。我们从五岁开始在莲谓山庄中学习练剑,只是他学的是正统而绚丽的华山剑法,而我,由我娘亲自教我,她告诉我我的剑法没有名字没有来历没有招数,只有目的,那就是杀人。在我年幼的时侯我总是对杀人有着恐惧,可是每次我听见娘说杀人的时侯我总会看见她的笑容,如扬花般柔媚而艳丽,每次我的恐惧都会减弱,直到最后我可以平静地听我娘对我说,莲花,你将来要成为最好的杀手。然后我笑着对我娘点头。那一年我七岁。星效总是穿着一身白色的长袍,玉树临风,气宇轩昂;白色的珠冠纶巾系住头发。而我总是黑色的长袍,头发用黑色的绳子高高束起,额前有凌乱的发丝四散飞扬。母亲告诉我,一个杀手总要尽量地内敛,否则必死。我曾经问过她,我说为什么要是黑色?她笑着对我说,莲花,你有没有看过人的血,那些在身体里流淌奔涌的鲜红的血,却会在人垂死的前一刻,变成黑色,如同纯正的金墨。星效的剑法大气而流畅,华美如同翱翔的凤凰,而我的剑法,直截了当,像一声短促的飞鸟的破鸣。可是每次我和星效比剑的时侯,我总能轻易地在十五招内将唱月剑停在他的咽喉处,然后看见他眼中的恐惧。然后我转身,就会看见我娘绝世的容颜在风中微笑如同绽开的涟漪。我第一次杀人是在我十一岁的时候,那个时候我还没有资格用唱月剑去杀人,因为那是我娘用的武器。我用的是一把淬有剧毒的掌中剑,狭长的剑锋呈现出碧绿色的光芒,如同江南那些日夜流淌回旋缠绕我梦境的流水,如同莲满山庄中六十六条狭长的溪涧。第一个死在我手上的人是一个二流的杀手,可是己经在江南成名三十年。告诉我说,其实那些成名的杀手在暮年的时候已经丢失了全部的光芒与锐利,奢靡的生早就断送了他们的杀手生涯,所以你可以轻易地打败他们。因为杀手如果不能杀人,只能被别人杀死。莲花,记住这句话,这是你父亲曾经说过的话,你父亲的名字叫做花汞。那个人最后就像我母亲说的那样,轻易地死在了我的手上,我用了七招就将狭长的剑锋洞穿了他的咽喉。当他的血从咽喉沿着我的剑锋缓缓流下的时候,我的母亲出现在我的背后。我问她,我可以轻易取他的性命,为什么我的剑还要淬上剧毒?娘望着地面上漫延如流水的血对我说,因为要成为天下第一的杀手,必须置对方于绝对的死地,不要给他任何反抗的机会。那个人在临死的时侯看见了我身后的母亲一—莲桨,他的眼中弥漫了无数的恐惧。他用模糊的声音问我,她是你什么人?我告诉他,她是我娘,她叫莲桨。然后我看见他诡异的笑容在脸上缓缓绽放,最终那个笑容僵死在他的脸上。母亲将唱月剑给我的时候我十五岁,她对我说我已经有资格使用唱月了。我用唱月杀死的第一个人是星效,和我一起长大的表哥,和我同样居住在莲谓山庄中的挺拔的少年。我记得我们最后一次比剑的那天是立春,娘站在流水边,扬花从天空飘落在她的头发上肩膀上,她将唱月给我,然后叫我杀死星效,她说,莲花,杀死星效,然后你就可以成为真正的杀手,因为杀手必须无情。那天白色的扬花不断飘落到我的身上,我知道江南的春天正在渐次苏醒,我站在明晃晃的水边,听着扬花落满整个江南的声音,听到黄昏,然后我去找星效,然后我一剑刺穿了他的咽喉,用的是那把唱月剑。我对星效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们来比剑,点到即止。尽管我可以轻易杀死星效,可是我还是骗了他。因为我娘告诉过我,要用一切方法置敌人于死地。星效的血绵延在我的脚边,像是火焰般的红莲开满了整个莲谓山庄。我听到头顶飞鸟的破鸣;它在叫,杀,杀,杀。1200字以上 高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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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佳人如画,玉盘珍馐;江山入怀,唯我独尊。他们,是万物生灵的主宰,是拥有天下的帝王。归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他建立了一个国家前所未有的尊严;他给了一个族群挺立千秋的自信;他的国号成了一个伟大民族永远的名字。他,是汉武帝刘彻。汉武帝曾年轻有为,他的性格正如他谥号中的“武”——坚毅,威严。他有着豪情壮志,设刺史,创察举,颁行“推恩令”,开通“丝绸之路”,收归盐铁、铸币权,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军事上,武帝亦卓有才能,调兵遣将,东并朝鲜,南吞百越,西征大宛,北击匈奴。富强,辽阔,是那时汉朝的代名词。然而,精壮的肌肉经不起岁月的侵蚀;健硕的身躯扛不起时光的无情。十六岁就权倾天下的武帝,步入暮年,变得猜忌,独断,为了“长生不死”的欲望越发信奉鬼神,成为了昏君。他先是“穷兵黩武”,后受小人蛊惑,杀死自己的儿子,这便是历史上著名的“巫蛊之祸”。尽管后来将小人诛连九族,却又如何换得回爱子的性命?曾威震天下,开疆拓土的汉武帝,与其说是败在了小人手中,不如说是毁在了时间的摧残里。只有“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的千古绝唱,在诉说着武帝曾经的光辉岁月。他立于茂陵之巅,长须飘飘,仍不乏威严,只是眼中多了一丝怅然。他遥眺未央宫中鹅毛飞雪,默然,不语。暮景斜芳殿,年华丽绮宫大唐,乃中华之史上最昌盛的王朝之一。唐太宗在位期间,虚心纳谏,从善如流,减省刑罚,关心发展,出现“贞观之治”的局面。太宗时期,鉴真东渡,玄奘取经,遣唐使访华,社会风气奔放,中原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交相辉映。这位贤君代表,这位被各族人民尊称的“天可汗”,却亲手杀了自己的兄弟,夺得皇位。“玄武门之变”中,是李世民哥哥李建成和弟弟李元吉的死,成就了他的天下。“暮景斜芳殿,年华丽绮宫。寒辞去冬雪,暖带入春风。阶馥舒梅素,盘花卷烛红。共欢新故岁,迎送一宵中。”这是唐太宗于除夕所作的诗词,不知他望着皇城内外一派红火时,是否还记得兄弟的惨死?但太宗毕竟瑕不掩瑜。他在位期间所作所为,为国力达到鼎盛的唐玄宗时期“开元盛世”,立下了无可比拟的功劳。长安的晚钟,衬着暮色中远方若隐若现的山峰,还有天边一丝微红的云彩,婉转,肃穆。它低唱着,盛唐的荣耀。天边弯月是挂钩,称我江山有几多他,出身草根。他要过饭,睡过大街,为人放过牛,他曾只是个受尽欺凌的穷小伙。他,坚强不屈,自强不息。他参加元末起义,护国有功,驱逐鞑子,战无不胜。他雄才大略,设下计谋,最终力压其余各地起义军,当上明朝开国皇帝。元朝的成吉思汗故乡并非今日中土,所以元朝可以说是灭国之耻;但一个曾为放牛娃的朱元璋,夺回了华夏的尊严。明朝,经济发达,财力惊人,与朱元璋的励精图治是分不开的。但因为年幼时太过卑微,朱元璋登基后有着近乎变态的权力欲。他为了权力,残暴无道。他修过一座酒楼,请所有开国将士们赴宴,宴至一半,朱元璋起身就走,他走到半路时,突然一声巨响,背后火光冲天……“天边弯月是挂钩,称我江山有几多。”这是明太祖的诗作。诗中不见文采,但可见他称帝坐拥天下的豪情。他的功与过,最终化作一缕尘土,随长江奔流入海。燕子矶的夜,清风依旧,杨柳依旧,波澜依旧。“再也读不到传世的檄文,只剩下廊柱上龙飞凤舞的楹联;再也找不见慷慨的遗恨,只剩下几座既可凭吊也可休息的亭台;再也不去期待历史的震颤,只有凛然安坐着的万古湖山……”孤独,猜忌,权势,财富,美色,江山,这,便是帝王们的天下吧。我不知道,是当一个侠客,于江湖悠悠,独饮一壶浊酒好;还是成为帝王,权御天下好呢?或许,我永远都不会知道。若逢中夜月明,当帝王们凭栏而立,望着远方溶溶的月光,俯瞰万家灯火璀璨时,他们,又能否听到曾经的弟兄一起打江山时冲杀的呐喊,能否回忆起,年少时清澈的笑颜?1200字以上 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