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青春不迷茫》读后感_1500字
初次看到这本书的题目时,就被两个关键词所吸引:“青春”、“迷茫”。处于青春年华的我本以为这将是一本让自己看后不再迷茫的书,而当我阅读完整本书后发现自己更加怅然了。
刘同在书中说到我们都一样,正处于期盼未来,挣脱过去,当下使劲的样子。会狼狈,有潇洒,但更多的是不怕。不怕动荡,不怕转机,不怕突然。谁的青春不迷茫,其实我们都一样。
或许是他也在湖南读大学的缘故吧,我对这本书的好奇心更强了,我一直不知道自己的青春都去哪了,其实有一句话说的挺好的“处在年轻的时期,心却老了”。
从他的自序中我找到了共鸣,也得到了一些安慰,原来并不是我一个人在这样考虑,他在书中写到:“二十岁的你焦躁不堪,宿舍的兄弟们都在聊天,准备出去通宵电脑游戏时,你表面上欢呼雀跃,心里一直在问自己一个问题:当初我是好不容易考入大学的,四年之后,我该怎么出大学?岳麓山下,橘子洲头,情人滩上,你也混迹于人群之中,看着每一张相似的脸庞,你心里最大的担心是:难道他们都已经知道未来去哪了吗?为什么只有自己那么傻?”想着并不是我一个人拥有这样的担心,猛然发现每个人其实都是这样过来的,自己也不例外。
想着自己以前的理想,自己为考大学努力下的汗水,然而身处于大学中便有些迷失了目标,开始否定自己的一些努力,然而从刘同的这本书中我看到这样一段话:你成长中所有遇到的问题,都是为你量身定做的。解决了,你就成为了你这类人当中的幸存者。不解决,你永远也不知道自己可能成为谁。
我每时每刻都在告诫自己要乐观一点,多和这个社会接触,多与人打交道。但其实人生的许多路都是要独自去走的,选择很多,机会很多,怎样去选择,就会拥有什么样的人生。
然而尽量让自己快乐的方法便是让自己处于一种投入的状态,处于什么环境下便去尽力的适应它。
以前很喜欢美好的文字,慢慢发现这些美好与现实相差太过于遥远,很多自己童年时说过的话语还回想在耳边,只觉得那是有些幼稚可笑罢了。
从他的文字中我读到了成长的无奈,但也有青春中的感动,有人说这本书里满满的都是矫情,矫情的文字,矫情的标题,矫情的封面,然而正是这种矫情引起了年轻人的共鸣。我们处于青春中,处于这个动荡的社会,但是也必须有这个年龄阶段所拥有的压力,所谓的迷茫,不知道将来会是怎样,也不知道下一个十年自己会在何时何地。
其实很多时候我们都是放弃一些东西才能真正拥有一些东西,一直强调创新创业,可是没有勇气去提出自己的观点,什么是创新,而又如何去创业,我曾问过我的一些朋友,有没有想过自己读完大学又能干什么呢,要是真找不到工作那岂不是更迷茫?我甚至觉得选择越多,有时候浪费的时间越多,徘徊、踌躇、犹豫不决还不如只有一条路来的痛快。
书中语录:当周围都黑暗时,你可以尽力给自己点一盏灯。那盏灯也许不那么亮,甚至不能照亮你未来三步之内的路,但只要你支撑下去,努力亮着,起码能让周围的人在黑暗中一直看见你。对于自己选择的路,要相信与尊重自己的选择。坚持了,总会有结果。
我最害怕自己到了一半的路上就走不下去了,更害怕自己一开始就错了,然后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越走越远,理想中的生活离自己越来越遥远,还记得与高中的一位好友聊天时感触最深的一句话便是:人活着,不为什么,只要快乐的过好每一天就足够了。当时我就懵了,自己好像很久没有了真正快乐的时间,每天都在惆怅,看到一切的变化,有些猝不及防。然而有些事情,是自己选择的,就没有什么好后悔的。
高三:罗雨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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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_1200字
影片最后肖大宝和王小帅坐在老学校的天台上,抱着一把旧吉他,唱着曾经梦想的象牙塔,却只能无奈的说一句:“就当我们今天才毕业吧。”
就当我们今天才毕业吧。
不得不说,这句话将这个无厘头的喜剧硬生生衬得有几分凄惨。影片最后在他们唱歌时一遍又一遍的穿插着肖大宝与王小帅在美国追梦,追爱情的笃定与执着。然而这两个曾经为了梦想抛开一切前往美国的男人,只能坐在斑驳的天台上落魄的抱着旧吉他,把当初《我想去纽约》的歌词改为《我真的没去过纽约》。
那么,究竟是什么让这两个曾笃定会写出比beyond更好的歌词的追梦者放弃了自己的梦想呢?
答案很简单,他们已经过了能抛开一切去追梦的年纪。毕竟不是韩国大型励志青春偶像剧,没有360度无死角的都教授,没有拥有豪门继承人身份却依然有自己梦想的男主角。现实就是,在影片一开始王小帅穿白汗恤配大裤衩一脸落魄的讨好自己的丈母娘,忍受着丈人的白眼,眼睁睁的看着老丈人把最后一块肉丢给家里的小狗。而肖大宝在某个洗浴中心驻唱,为了保住工作拼命喝酒,然后自己一个人在角落里吐,把胆汁吐了出来。
虽然剧情很狗血的让两个人卷入美国黑帮组织的杀人计划,而且被杀的目标是为了名位抛弃肖大宝的恋人马璐。不过狗血归狗血,马璐的一句话倒是很现实。当肖大宝告诉已经成为评委的马璐,自己要参加选秀时,马璐说:“(选秀)选手的背景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仅仅一句话,注定这两个无财无貌的人与梦想擦肩而过。
王小帅与肖大宝注定不能为梦想执着下去。王小帅已经娶了大胖媳妇,有了刚刚出生的女儿,他只能把梦想藏在心里,为一大家子的生活去工作。而放不下马璐,又丢了唱歌的工作的肖大宝,只能对他父亲说:“我再也不想唱歌了。”
毕竟身上堆满了责任,再也无处安放梦想的翅膀了。两个人明明已经在社会上呆了这么久,却只能在最后说一句,就当我们今天才毕业吧。
看完整部影片,我只觉得心里满是失落。甚至好像对自己一直以来的梦想也有了质疑,好多天都在想这个问题,是不是当人到中年,自己每日生活在柴米油盐中之后,就没有再能追梦的时间与精力?
有一天去听了一个讲座,关于梦想。讲师是胡敏。他说,当他人生第一次达到巅峰的时候,他突然觉得,这不是他所追求的。他就做了一个决定,放弃自己现在所拥有的。很多年后,他又一次到达人生的巅峰,然而那依然不是自己所求,于是又放弃一切从头再来。这时候我突然想起了肖大宝与王小帅,想到这两个不可能放弃一切去追梦的人,像是突然明白了什么。
很多时候,我们的背上背满了责任,甚至没有一点地方安放梦想的羽翼。我们开始焦灼,开始矛盾,不知道究竟该干什么。我觉得,其实每个人都有权利拥有两种选择:要么为了梦想不顾一切,就如胡敏教授,去追求自己想要的;要么踏踏实实过现在的生活,挑起肩上的重担,就如王小帅,挣钱养老婆孩子。所谓梦想,就是在浑浑噩噩的生活中,每当你想到它,你总会觉得自己很伟大,因为只有你知道你为它付出了多少。
高三:杨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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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谁的青春不迷茫》有感这本书是一位80后作家所着,其中所写的并非哲学理论,而是一个北漂十年奋斗小青年的逆袭人生的青春日记。而这个小青年,就是本书作者,书中没有任何冠冕堂皇的语言,但却着实令人感动。现在的我们正值青春期,一个人的青春是从20岁开始,30岁结束。青春被称为是一个人的一生中最好的时光,有迷茫,有希望,有成长,有伤,有苦,有泪。但人人都想重返青春,因为青春最美好,人生中所有犯2的事都是在青春中获得完结。书中有一在日记“命和认命”“喜欢一个作家是命,在不打折的时候花钱买他的书是认命”这一段文字引起我的共鸣,我非常喜欢这个作家的书,自己攒下早餐钱买他的职场书,坦白讲,之前我也会怕自己还小,看不懂但我还是坚持买,这就是认命,但我看懂了书,和书产生共鸣这就是命。其实,所有处在青春的人,买关于青春的书,不希望其中告诉自己怎样避免发生青春中的事件,只希望告诉自己,这事没什么大不了,我也如此,如果告诉我避免,但那又有什么用,等老了,再遇到,那样更惨,连一个咸鱼翻身的机会都没有,直接玩完。坦白讲,看完这本心灵鸡汤,我最大的感受是:不要等到失去后才懂得珍惜,想到了就去做。文中有一日记“人生的一碗面”让我哭了。面,很平常的食物,而这碗面,是奶奶做的最后一碗面,在每一个最后一次之前,都会有一个预兆,而你想不想让它成为你的终身遗憾,就得看你,其实,只要将它记录下来就不会遗憾,很多人因为入世不深而错失良机,在这本书中,作者因为担心自己英语不好,而错失去英国录制节目的机会,所以,吃一堑,长一智,遇到机会,绝不放过。谁的青春不迷茫,其实我们都一样,因为,有过迷茫,才懂得成长,因为,有过孤独,才懂认清自己,因为,不被理解,才懂得认清朋友。因为,青春有过迷茫,所以,前途才会一片光亮,人生中,若没有迷茫的这种人生,不叫做人生,谁的青春不迷茫,其实我们都一样。初二:黄钰莹70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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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夜》读后感_1500字小说以“我”的家庭生活为主要线索,缓慢展开,大段大段的人物心理的描述,以自言自语的方式叙述,表达“我”即“汪文宣”在抗战即将胜利的前夕的生活状态。以此揭示当时大多数生活在底层的人物的命运。 矛盾的主线来自于这个读书人家,包括母亲在内的一家三口都读过书。这种氛围下的诸多矛盾更显得不可思议,甚至无法理解。因此“宣”无论如何都弄不明白“为什么她们老是争吵?为什么这么简单的家庭,这么单纯的关系中间都不能有着和谐的合作呢?为什么这两个他所爱而又爱他的女人必须象仇敌似的永远互相攻击呢?”让“我”夹在其中倍受熬煎。 我的卑微懦弱,我的无计可施,我的良善悲悯,我的老好隐忍,我病魔缠身等等,在字里行间表现得细微而逼真。不由得读者不对这个人物产生强烈的同情感,甚至会有一点点的善意的怨恨。“树生”的塑造是一个矛盾的人物形象。既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新式女性,又是一个爱家爱先生爱孩子的传统女人,然而,却无法与母亲和睦相处,最终只能是选择逃离这个带给她无尽痛苦和折磨的家庭,虽然她百般的不舍。母亲的形象是一个尤其令人同情的不幸人物。年轻守寡,守着孤儿寡孙度日,仅有的爱全部都给了他们,甚至不能允许别人分享,她的爱表现得无微不至,却也是独断专行,因此也是制造这个家庭悲剧的核心人物。 这三位主人公就这样在那个充满了苦难的岁月里生活着,没能够等到一种真正意义上的解放,没能够得到他们自己向往的普通而平常的幸福生活的开始。 小说借“宣”的嘴巴反复说过“我做过什么错事呢?我一个安分的老好人!为什么我该接受这惩罚?”“宣”最终以无声的呐喊“要求公平,他能够在哪里找到公平呢?他不能够喊出他的悲愤,他必须沉默的死去。“宣”怀着一个模糊的渴望,想找一个使他忘记一切的地方,或者干脆毁灭自己。痛苦的担子太重了,他的肩头挑不起。他受不了零碎的宰割和没有终止的煎熬。他宁愿来一个痛痛快快的了结。 在描写“树生”的矛盾心理的时候这样写到,树生心想,“她(母亲)都受得了,她似乎就安于这种生活,为什么我就不可以?为什么我总是感到不满足?我为什么就不能牺牲自己?”“难道我就应该这样争吵、痛苦地过完我这一辈子?他们把寂寞留给我一个人,难道我就这样枯死了么?”可是当有一条路可以选择的时候,“树生”即兴奋又痛苦,而且还有一种惶惑的感觉,她仿佛站在十字路口,打不定主意要往什么地方去。她反复的说,我不走,要走大家一起走。”虽然她的决定并没有给她带来快乐。 但是母亲的话永远是那么刺耳“只要你(宣)肯答应我,只要不再看到那个女人(树生)我什么苦都可以吃,什么日子我都能过得去了!”“这种生活究竟给我带来了什么呢?我得到什么满足么?”她找不到一个明确的答复,挣扎了许久,才找到一条出路“没有!无论精神上,物质上,我都没有得到一点满足”“生命就这样平平淡淡一点一滴地消耗。“树生”的忍耐到了极限。这里不就是使生命憔悴的监牢?她应该飞,必须飞,趁她还有翅膀的时候。她要先救出自己。”“树生”最后选择了离开。 虽然她离开家但是她依然按月寄给“宣”生活费用,嘱咐“宣”及时看病。而且最终回来,当得知“宣”的离世,儿子的不明下落时,她觉得这个世界实在是太冷了,她需要温暖。 当一切即将结束的时候,萦绕于脑海的三个主人公清晰的站在面前。我怀着一腔的悲愤看着历史中那些小人物的命运,我因此看到我生长在这个时代是多么值得庆幸。但是我依然感到了很深的寒冷,甚至是浸骨的冷。直至周身颤抖,和文字一起。1200字以上 高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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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读后感_1500字马克思《资本论》是一篇不朽的名著。 《资本论》是马克思耗尽毕生心血的结晶。《资本论》把高度的科学性和革命性统一在一起,是一部系统的、逻辑严密的经济学着作。它批判地继承了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科学成分,深刻地论证了资本主义产生、发展、灭亡的历史必然性,肯定了它的历史地位,揭示了它内部不可克服的矛盾及其必然被社会主义所取代的客观规律。它不仅是一部经济学巨着,而且是一部哲学巨着、一部科学社会主义巨着,是马克思主义的百科全书,是“工人阶级的圣经”。 关于《资本论》的研究对象和目的,马克思指出:“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 关于《资本论》的内容,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开篇时指出;“在第一卷,我们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本身作为直接生产过程考察时呈现的各种现象,而撇开了这个过程以外的各种情况引起的一切次要影响。但是,这个直接的生产过程并没有结束资本的生活过程。在现实世界里,它还要由流通过程来补充,而流通过程则是第二卷的研究对象。在第二卷中,特别是把流通过程作为再生产过程的媒介来考察的第三篇指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就整体来看,是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至于这个第三卷的内容,它不能是对这个统一的一般的考察。相反地,这一卷要揭示和说明资本运动过程作为整体考察时所产生的各种具体形式。资本在自己的现实运动中就是以这些具体形式互相对立的,对这些具体形式来说,资本在直接生产过程中采取的形态和在流通过程中采取的形态,只是表现为特殊的要素。因此,我们在本卷中将要阐明的资本的各种形式,同资本在社会表面上,在各种资本的互相作用中,在竟争中,以及在生产当事人自己的通常意识中所表现出来的形式,是一步一步地接近了。”这是马克思对《资本论》前三卷研究对象、内容和理论结构的概括和说明。 《资本论》的体系是“一个艺术的整体”,它的结构是“科学的辉煌成就”。《资本论》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作为研究的基础,以资本作为研究的主体,以剩余价值作为研究的中心,以资本内在矛盾发展作为研究的主线,以揭示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规律作为研究的目的。在抽象范畴上升到具体范畴的科学叙述方法的指导下,整个理论体系通过矛盾形态演化、范畴演进和规律转化,揭示出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特殊的社会历史性质及其发展的历史趋势。 《资本论》问世后,对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仅成为无产阶级和共产党人的必读书目。而且得到资产阶级学者的承认。英国《经济学家》周刊2002年12月21日发表的文章《共产主义后的马克思》,文章中承认马克思主义具有强大影响力。文章中一些论断还是客观的,给人启发的。文章讲到了1999年,BBC评选“千年伟人”,卡尔·马克思名列榜首,而爱因斯坦、牛顿、达尔文则分列二、三、四名,表明“马克思主义作为一位哲学家、社会科学家、历史学家和革命者所取得的成果在今天仍然得到学术界的尊重。”文章明确指出:“马克思在许多方面都是正确的:比如资本主义的许多问题、全球化和国际市场、经济周期和经济决定思想的方式等。马克思很有先见之明。”“马克思遭到了误解。东欧和前苏联实行的共产主义是对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扭曲。”“请你务必丢弃前苏联和东欧实施的共产主义,但千万不要丢弃马克思。”“这位伟人在许多问题的看法上都是正确的,他应该得到更多的承认。”文章说:“马克思思想的影响力远远不止于人数日益减少的自封的马克思主义者,他的许多假设、分析的特点和思维习惯在西方思想界甚至更大的领域都广为流传。”由此,看到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与伟大。1200字以上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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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青春不迷茫》读后感初次看到这本书的题目时,就被两个关键词所吸引:“青春”、“迷茫”。处于青春年华的我本以为这将是一本让自己看后不再迷茫的书,而当我阅读完整本书后发现自己更加怅然了。刘同在书中说到我们都一样,正处于期盼未来,挣脱过去,当下使劲的样子。会狼狈,有潇洒,但更多的是不怕。不怕动荡,不怕转机,不怕突然。谁的青春不迷茫,其实我们都一样。或许是他也在湖南读大学的缘故吧,我对这本书的好奇心更强了,我一直不知道自己的青春都去哪了,其实有一句话说的挺好的“处在年轻的时期,心却老了”。从他的自序中我找到了共鸣,也得到了一些安慰,原来并不是我一个人在这样考虑,他在书中写到:“二十岁的你焦躁不堪,宿舍的兄弟们都在聊天,准备出去通宵电脑游戏时,你表面上欢呼雀跃,心里一直在问自己一个问题:当初我是好不容易考入大学的,四年之后,我该怎么出大学?岳麓山下,橘子洲头,情人滩上,你也混迹于人群之中,看着每一张相似的脸庞,你心里最大的担心是:难道他们都已经知道未来去哪了吗?为什么只有自己那么傻?”想着并不是我一个人拥有这样的担心,猛然发现每个人其实都是这样过来的,自己也不例外。想着自己以前的理想,自己为考大学努力下的汗水,然而身处于大学中便有些迷失了目标,开始否定自己的一些努力,然而从刘同的这本书中我看到这样一段话:你成长中所有遇到的问题,都是为你量身定做的。解决了,你就成为了你这类人当中的幸存者。不解决,你永远也不知道自己可能成为谁。我每时每刻都在告诫自己要乐观一点,多和这个社会接触,多与人打交道。但其实人生的许多路都是要独自去走的,选择很多,机会很多,怎样去选择,就会拥有什么样的人生。然而尽量让自己快乐的方法便是让自己处于一种投入的状态,处于什么环境下便去尽力的适应它。以前很喜欢美好的文字,慢慢发现这些美好与现实相差太过于遥远,很多自己童年时说过的话语还回想在耳边,只觉得那是有些幼稚可笑罢了。从他的文字中我读到了成长的无奈,但也有青春中的感动,有人说这本书里满满的都是矫情,矫情的文字,矫情的标题,矫情的封面,然而正是这种矫情引起了年轻人的共鸣。我们处于青春中,处于这个动荡的社会,但是也必须有这个年龄阶段所拥有的压力,所谓的迷茫,不知道将来会是怎样,也不知道下一个十年自己会在何时何地。其实很多时候我们都是放弃一些东西才能真正拥有一些东西,一直强调创新创业,可是没有勇气去提出自己的观点,什么是创新,而又如何去创业,我曾问过我的一些朋友,有没有想过自己读完大学又能干什么呢,要是真找不到工作那岂不是更迷茫?我甚至觉得选择越多,有时候浪费的时间越多,徘徊、踌躇、犹豫不决还不如只有一条路来的痛快。书中语录:当周围都黑暗时,你可以尽力给自己点一盏灯。那盏灯也许不那么亮,甚至不能照亮你未来三步之内的路,但只要你支撑下去,努力亮着,起码能让周围的人在黑暗中一直看见你。对于自己选择的路,要相信与尊重自己的选择。坚持了,总会有结果。我最害怕自己到了一半的路上就走不下去了,更害怕自己一开始就错了,然后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越走越远,理想中的生活离自己越来越遥远,还记得与高中的一位好友聊天时感触最深的一句话便是:人活着,不为什么,只要快乐的过好每一天就足够了。当时我就懵了,自己好像很久没有了真正快乐的时间,每天都在惆怅,看到一切的变化,有些猝不及防。然而有些事情,是自己选择的,就没有什么好后悔的。1200字以上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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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青春不迷茫写下这个题目时,发现再一年年过去,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说“青春”了,但终究还是有一颗年轻的心的! 上周三,上完这一届最后一节课回到办公室,看到好闺蜜的留言,她说,“刚刚看了你的空间日志,好久不浏览空间了,都忽略了好多朋友的生活动态,看过你的文章,我矫情得流泪了,不知道是惊喜,是感动,是希望,还是迷茫的眼泪……你真的可以出书了,在你身上总能看到无限的可能,好想你。” 瞬间我的眼眶就湿润了。 因为她的惊喜和感动,因为她说的“无限种可能”,也因为她的迷茫和希望。 她在我眼中一直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女孩,是院花,且是男生女生都喜欢她。除了天生丽质的优雅,还有内在的涵养和学识。她是那种不争不抢的淡雅女子,但对于爱情生活却总是义无反顾,她之于爱情的勇敢和坚持让我尤其佩服和羡慕。 她的声音特别好听,文采也很棒,有一天我突然发现她业余做的电台,每每更新,我都会细细品味,意犹未尽。许是两个人有一些相似的追求,她读的文章总会让我“心有戚戚焉”。 我知道,这段时间,她一直在纠结自己的工作。是的,追求生活意义的人,也总是在找寻工作的意义。我们总喜欢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总希望在我们的工作中可以体现我们的价值感归属感。这或许就是这一次迷茫之根源所在吧。 我突然想起,我看的《季羡林传记》,里面介绍他曾是个“会议专家”,开各种会议,他倒是有些自嘲的味道,但让我突然想到,看似大家也是这么走过来的。话虽这么说,但我们是可以经历这样的一个片段,但终究不希望它是我们的一辈子,所以,终究,我们还是要找到自己喜欢的事情。 这就是她现在的迷茫。 不要急,慢慢找。 这是她曾今对我说的话,她说的人,我又把这句话送给她,我说的是工作。 在工作方面,我稍稍幸运的是,我做的事情我还喜欢,我喜欢当老师,喜欢教书,也有机会上课,这些都遂了我的愿。 但或许,人总是这山望着那山高。我总是羡慕她貌美气质,羡慕她淡雅宁静,羡慕她电台办的有声有色,尤其羡慕她有彼此喜欢的爱人。 过去有一段时间,我是焦躁迷茫的。感觉自己被扔进了菜场,称出个几斤几两,顾客或者中介还要看看,量数对不对,而他的刻度尺根本不是你在乎的刻度尺。有点埋怨,但后来想想,在这种快餐式相亲中,自己待别人似乎也差不多。可有的人本就是石头里的一块玉,快餐文化中,你只看到石头,却忽略了里面的玉。但是,我们又害怕,他里面就是石头。遂无下文。 所以,我总希望如她一样,遇到一个人,无关其它,只是因为你我彼此有点感觉,只是因为我们还有话可聊。但据说有时候谈感觉是会被秒杀的,尤其是工作了以后。 不过还好,后来很多过来人告诉我:不要急,慢慢找!相信缘分!我内心慢慢归于平静,但迷茫之心还在。 这就是我的迷茫。 初中一同学同时考上北京的国税和市检察院,在艰难的选择,去哪里。在北京时向往家的温暖,牵挂家的责任;在家里向往北京的发展前景。我开玩笑说,好多人都没有机会选择,不要被选择。她说,我宁可不要这个选择的机会。我很理解她。就如曾今,我在思考我是选择当语文老师还是心理老师呢,后来一步步被选择,甚至接下去还要被选择下去,我内心都不禁窃喜。虽然我有改变的权利,但是我就选择放弃,把选择交给别人。 我们已经习惯于被选择,一步一步,总是别人选择我们,我们所谓的自己选择,也都是那些所谓最好的被选择。真正选择权在自己手中时,就很难选择。 但不管怎么说,自己在乎的东西还是要坚持。如我,有些我坚持的东西还在,工作中譬如上课、做科研、不做行政……这样就好。我也明白,有时候其实重要的不是选择,而是选择后的坚持和把握。 虽如此,但我们依旧关注“未选择的路”。所以,在选择面前,我们依旧纠结迷茫。 谁的青春不迷茫,我们一路迷茫,一路找寻,在边跑边等的过程中,慢慢会明白自己的心,最想要的工作是什么,最想要的生活是什么?只是,这需要时间,需要等。无论如何,坚持自己的初心就好。人生的路终究是自己的,快乐幸福与否,全在自己体验,我虽希望尽力让身边的人幸福,但并不想为别人的眼光而生活,因为我也希望,自己要幸福! 送给在迷茫中的“我们”!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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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谁的青春不迷茫》有感第一次接触刘同的书是因为偶然看到表姐在看,于是就死缠烂打得求她把书借给我。凭我的三寸不烂之舌,表姐终于肯把书借给我了。那些个月我基本每天都待在书房,仔细地品味着刘同的书……刘同,一个文字上性情的舞者,就像他说的:理性的时候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该感性,而感性的时候理性的知道自己的底线在哪……相比他而言,我就差了不仅仅只是“十万八千里”可以说的,也罢,这就是我吧。自从看了表姐给我的书以后,我就特别喜欢刘同的文字以及刘同,感觉在面对他的文章时与我对话的不是别人,而是灵魂深处那个沉默的自己。因为他所表达的方式以及他的感情就仿佛是我早已想到只不过没有能力用文字描述的。看见他我就好像看见了另一个真实存在的自己:喜欢自由,爱旅行,向往童真与简单…这是他或者说也是我。说到童真,我就想到自己都奔初二得人了还跟个孩子似的。看完他的书时,有种感觉就像是看了一本写满了自己心情的日记,虽然这本书说的是献给处在青春迷茫期的我们,但全文我却找不到任何应对青春迷茫或者不解的建议或答案,如果硬要问我为什么,我想我能告诉你的就仅仅是因为我知道我的青春不迷茫,而我也早已经想好这辈子要怎么走完这条漫长且属于我自己一个人的路途…体味刘同文章附带着的清新的笔触时,每每看到某些语句竟然会有种想哭的冲动,呵呵,这个我也不懂为什么了……我想这也许就是人们常说的共鸣吧…看书的过程中隔壁班的有个朋友把书借走了然后顺带把我在书上写的感受看了一遍,回来直接把我给剖析得那个透彻。奇了怪了,我就随便写了几句话,竟让人看到了我深埋在心底的自己,这个朋友真厉害,分析能力太强了!初二的夏又这样莫名的回到了原点。时常会听到有人抱怨不明白路途前进的方向,人生的意义。我想这样也好吧,至少我们就应该在该迷茫的时候迷茫一下,这才叫青春。而按照刘同的说法,如果自己都知道了未来的路怎么走,那人生就不叫人生了,叫认命。或许说我也早该认命……谁让我那么早就明白这些。是不是每个处在这个阶段的孩子都喜欢思考,对待感情又十分认真?我想,习惯于前者的人一定早于习惯于孤独,因为孤独的人有种习惯叫作自我对话,而于后者,我想说,只要我们对感情认真起来,我们就输了,而我也就常常处在这种输掉的境地……我很庆幸,我在比作者早了十年的时间里就明白了很多东西,关于友情,爱情,亲情,人和事。虽然我现在还没有强大到能撑起一片蓝天,还不够成熟,不够洞悉世事,但我一直在努力!这本书给我感受最深的便是它让我深刻的明白时间的力量真的很强大,强大到可以该变一切。不懂是谁说过这么一句话:时间就是把杀猪刀,宰下去,刀刀生痛。我想生痛的不是我们被伤得有多深,而是我们不得不在时间的荒洪里选择对回忆的遗忘。这一年我们在这里,做这样的事,但我们不能保证十年后我们在哪又做着什么,即使我们现在定下了海誓山盟直至海枯石烂,但终究这里存在着期限,长一点也不过就是山无棱,海水竭,可这真的有么?只要过了这个期限,一切曾经我们珍视的美好在时间面前都会显得惨白无力。时间让曾经以为自己舍不去的曾经暗淡直至风化,它改变了很多。同样在别人的时间里我在改变,在我的时间里我以为自己停留在了过去,但事实上我错了,我也一直在路上,只是我还对一些人一些事念念不忘罢了。我想我也该走了,不等了,我有理由相信时间已经改变了一切,刘同说:失恋不会死,一年是期限,我也该给自己一个期限。我也该懂真正能陪自己走到时间的尽头的也只有自己了…刘同执着于简单、真挚,我也一样,难免这可能会让人感觉到有些傻气,傻就傻了,人活得太聪明会累死的,没事就别把自己搞得跟个哲学家一样,老想些人生的深层次,你看他们,哪个不是被自己纠结死的。嘻嘻,开个玩笑。活着就是要有点玩世不恭的好…再说,矫情出来的矜持都不叫矜持,它让我感觉,不说了。也许只有在重走青春后,我才能大吼出:我的青春不迷茫!初二:雨琦之翼1200字以上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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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_1500字“故乡的路,水云浦。进庄出庄,一把橹。”温润的阳光还未睡醒。整个浦子浸在像隔壁一丈青大娘那双粗糙的手挤出的牛奶的乳白色里、浓稠的散不开来。却有一个小脑袋从芦苇荡里钻出来,黑眼珠溜溜的转。初禾今天很兴奋。他要完成一件人生中的大事。未睡醒的村子静悄悄的,哪里知道一颗年轻而流淌着滚烫血液的心快要炸开胸膛。他要去一个他梦寐以求的地方。他坚信哪条从没人敢走的水路的尽头藏着最娇嫩的、像隔壁的隔壁二丫那美丽而微微鼓起的胸脯一样的莲蓬子儿和肥的流油、用芦苇杆一扎就会淌出来黄的鸭蛋。每次初禾看见那条水路,他内心就更坚定的相信几分。他决定要在渔期结束后自己去走那条路。他把他的宏伟计划告诉了天天蹲在村口抽旱烟的老李头,本来以为会得到无尽的赞美和坚定的支持,没准还能获得一瓶鱼油的资助。结果却招来老李头不加掩饰的嘲笑,和一个大巴掌拍在他屁股上的奖励——来称赞他年轻的愚蠢。每次想到这,初禾总是张牙舞爪火冒三丈。就算自己偷偷把他的烟枪扔到了野鸭窝里也不解气。什么话呦,老李头那千沟万壑的脸又出现在他的眼前:“小鸭鸭仔!那路尽头除了一棵死了不知道多久的红杉之外,连个鸭鸭毛都没有。”他那干瘪的嘴唇裂开,嘴里苟延残喘的几颗黄牙笑得摇摇欲坠。当时初禾就跳起来揪住了他同样苟延残喘的胡子,为自己童年的信仰而战:“你个老啾啾,凭啥子这么说!”老李头大义凌然宁死不屈:“那条路我当年可是走过地哩儿!”初禾一脸鄙夷:“就你这瘦成芦苇杆的皮包骨?”老李头的尊严受了莫大挑战,努力挺了挺挺不直的脊梁:“当年我也是浪里白条响当当,不管啥船。大白渡还是小乌蓬,一橹在手我叫他往前你看他敢回头。”初禾依旧鄙视的不说话。老李头便想去撑橹镇镇这个不知天高水深的小娃娃。却一步踏错,险些调到水里。老李头的脸有些发黑:“别不信!那条路尽头啥也没有,而且一路上暗流哟、水蛇呦……”他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初禾偏不。“就要走走看。”他想着,撑橹走上了那条水路。阳光镀在他赤裸的上身上,从他古铜苇穗色的肌肉里挤出汗来。“就要走走看。”他边撑橹边小声说!然后——“就要走走看!就要走走看!”他的声音越来越大,最后在他嘴里唱成了歌。可他很快就唱不出来了。老李头说的不全是假话。这条路的暗流呦。把他这个年轻孩子里的舵把头摔得鼻青脸肿。还有那水蛇刺溜刺溜溜。还有那水虫子呼呼呼、马蚊子嗡嗡嗡、黑蜂子、水瞎子……可他心里还是抱有一丝幻想:“那路的尽头不会是吧。应该还是有莲子和鸭蛋的吧!”终于到了路的尽头。他忍不住大骂老李头:“好个老啾啾!平常油嘴滑舌这次是河神爷爷到你家了你那么实诚!当时为啥不拦下我!”他却忘了老李头是劝过他的。路的尽头那棵红杉张牙舞爪仰天长笑。初禾气不过:“总不能白来!”便掰下了红杉树的一根树枝。他发现树枝好像已经被掰过了。这个少年垂头丧气失魂落魄一步三摇地回来了,坐在村口摸出了他扔在鸭窝里的老李头的旱烟。老李头这次不在。又有一个少年撑着橹来了。他向初禾喊着:“小啾啾,我要去走走那条没人敢走的水路。那条路的尽头一定有最娇嫩的莲蓬子儿和肥的流油的鸭蛋。”初禾跳起来连连摆手:“不对!那路尽头除了一棵死了不知道多久的红杉之外,连个鸭鸭毛都没有。而且一路上暗流哟、水蛇呦……”“你咋知道!”“那条路我走过呦!”“我不信,我偏要走走看!”那把橹渐渐走远了。少年的歌声渐渐伴着晕染的夕阳传过来,让初禾不禁陪着他哼唱起来——“就要走走看啰!就要走走看!”高一:崔森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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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_1500字每次听到倔强的时候都会想起我们的努力。音乐是听在心里的,闭上眼睛,慢慢的听的旋律,歌词,有种不一样的感觉。我想起初一的时候我们刚来的时候,时光过得很快现在已经初二了马上就要初三,然后就要高中了,真的不舍得。那时我并不认识谁,但渐渐地我认识了很多人认识了你们。我们一起笑过,难过。我鼓励你表白我们起哄。但是你被拒绝的时候,我们都不再说话,没有那么多的安慰,只是拍拍你,陪你坐着而已。我们一起上课的时候哈哈大笑。我习惯于开着让你受不了的玩笑,总是惹怒你。你就狠着脸来打我。青春是肆无忌惮的笑啊,拍着双手指着天空,一起肆无忌惮的笑啊。青春是一场恋爱是爱情。我的心开始想很多事,有了那一次的心悸。而你,放弃了她。因为有个人喜欢你,和你表白。也许我认为你并不是十分喜欢她,但你却答应了她。我开始鄙视你,还不过多久你就放弃了,放弃了那个你说过要等十年的人。但后来,看到你很幸福的样子,我只是默默地叹了口气,你幸福就好了吧。不管那个人是谁。我开始祝福你们。而我有了女朋友,你为我高兴,然后太多的事还是分手了。你劝我不要哭,你安慰我。青春是心里的泪腺,是牢不可破的友情。你分手了,理由也是那么的奇怪。我们还是像往常一样在班级里笑闹。其实我们都错了,错在不懂得拒绝。我和你也吵过架,是仅仅的一次,第二天,又在开着气死你不偿命的玩笑了。我会回想起我们的努力,我们的一切所拥有的都是宝贵的。我认识了你们,你们八个人。我们原来只有六个人,有过的吃货大赛,会哈哈的笑出来,你们笑我吃得少,我不大喜欢那里的东西,我可是喜欢吃肉的呀。我们一起傻傻笑笑,开着玩笑就会变成感动,温馨的话语来自的只不过是那小小的一个点,我们容易被感动,为了你们的一句话。我们一起去玩水,最美好的回忆是会留下的泪水,不舍得分离。想到我们的笑我们的哭,眼泪,感动,都已经过去,就不由自主的满面泪水,相对着天空大喊,时光啊等等我!我还不舍得失去我的青春,我只是想再看看你们和你们一起笑啊!我想一直下去,不想分开。等到长大了,你们还在。我想我自己坐在屋顶看风筝,没有通知你们,当我拿出相机的时候,你们从后面窜出来一把抱住我,相视而笑。我们便坐在一起看风筝,拍一张九个人无所顾忌欢乐的笑。我们就个人的合影。我想我们一起去旅游,走在静静的小路,古朴的房子,青青的地砖,我想我们走在幽幽的村庄,拾起一小块石子用力抛向远方,拍很多很多的照片。青春的以后我会等我有了孩子,我会对他讲他的爸爸有怎样的青春,讲我是怎样变成他们口中的男神,怎样的爱情思念,讲我们的跌跌撞撞。告诉他我们曾经唱过的歌,去过的地方,怎样挥手大笑,还有我们流过的泪我们的笑,我会把所有的照片拿给他看,一件一件告诉他我们发生过怎样的事。我会告诉他我们的努力,我们是怎么上课,心里所想的。讲我们是怎样幼稚不懂事的装逼。曾经我们两拳相对永不放弃!我还会告诉他,我曾经的孤单寂寞,恐惧陌生人的时候,害怕讲话。会告诉他是谁把我变成现在的我,把我变成现在的我这个二逼神经病。我会让我的孩子有一个快乐的童年,有一个永不后悔的青春,有幼稚不懂事想吸引女生的装逼耍酷。我会好好爱护他的爱情萌芽,我会督促他的学习,不在让他体会到现在的我所体会的唠叨。我会等他长大了,回忆起青春会很想念很想念但是没有后悔。会让他想念到留下泪水,和我一样相对着天空大喊!我们的孩子,我想让他们知道他们的爸妈都是好朋友,没有分开,都是有最好最好的友情,也让他们成为最好最好的朋友。他们还会知道我们的幼稚调皮,放荡不羁不在乎老师说的什么,只是自己做自己罢了,他们会笑话我们。只是真的不想分开,闭上眼睛,想想那个画面吧,都会不舍得的。初三:王毓晟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