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偶像]我的偶像——陆皓东_3000字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伟大的背影,他(她)是谁?他(她)就是我们的偶像,我们有多少事情,多少体会,不是从他们身上学的?今天,我"死寄"童鞋就代表我们班说说我们的偶像吧!
他,为革命而牺牲,为中华崛起而奋斗到底!他是谁?他是为共和革命牺牲第一人——陆皓东!
在孙中山一生的革命生涯中,其战友可谓无数,但是有一位却与众不同。他既是孙中山的幼年玩伴,后来又为革命付出了年轻生命,成为为共和革命牺牲的第一人,他就是陆皓东。
陆皓东的原籍是广东香山县翠亨村,与孙中山同村。年幼孙中山一岁的陆皓东在童年就经常与孙中山在一起嬉戏,年龄稍长,即共同参加农业生产劳动,诸如放牛、砍柴等等以及私塾学习。
陆皓东的父亲陆晓帆早年长期在沪经商,依靠经营南北杂货,从而积蓄下一些产业。陆皓东作为独子,性情豪爽,认准的事情一定要做下去。陆皓东13岁父亲病故,陪同母亲、妹妹扶柩回乡之后,孙中山及其战友经常聚在陆皓东家中商谈革命事宜。
1878年,孙中山随母亲从香港乘轮船,远涉太平洋到檀香山投靠哥哥孙眉。这次远行使孙中山“始见轮船之奇、沧海之阔,自是有慕西学之心,穷天地之想”。1883年,孙中山从檀香山返回翠亨村后,看到村民们利用所谓仙丹,实为香炉灰治病的现象,非常反感。年方16岁的陆皓东则对孙中山带回来的西方文化科学书本和孙中山讲述的民主思想异常羡慕。
同年秋天,孙中山和陆皓东到翠亨村村庙北极殿游玩时,正好遇见村民在求神。为破除陋习,二人遂诚恳劝人不要迷信,指出崇拜偶像毫无用途。为证明此理,孙中山、陆皓东二人还跳上供桌,打断北极神的手指,并将左廊“金花夫人”的脸皮刮破。并说:“它们自己还不能帮助自己,谁说它们能帮助我们?你们看,我们拉掉他的手指,它还照旧在笑,这样的神能保佑我们的村吗!”此举震动了当地,遭到了乡绅的责难,甚至连素有声望的孙中山的父亲达成公也受到了诘难。
两人被迫离开了家乡,孙中山出走香港,陆皓东则逃奔上海。
1885年,陆皓东进入上海电报学堂学习,毕业后任职于芜湖电报局。由于勤奋好学,工作认真,很快升任领班。
这在当时的中国,已经是令人羡慕的工作了。然而耳闻目睹于国土的沦丧,帝国主义的虎视眈眈,清政府的腐败无能,1890年,陆皓东满怀改革现状之志,毅然辞职返回广东。
陆皓东返回故乡之后,即遵母命娶同县莆山村黎元吉(归侨)的长女黎竹青为妻。继续与孙中山保持密切的革命联系。
1892年,陆皓东与孙中山等人在翠亨村村口试验炸药的威力,至今闸门上“瑞接长庚”四个大字仍留有裂痕,这是孙中山、陆皓东等人早期从事革命活动的历史见证。孙中山曾满怀感激之情说道:“得到皓东这位知己,亦是终生无憾矣!”
1895年2月,孙中山在香港成立了兴中会总部,陆皓东积极参与了总部的筹建事务。他还配合孙中山详细制定了广州起义计划,准备建立广东革命根据地。
革命党人密谋在农历九月九日(公历10月26日)发动起义,因为这一天是人们登山或祭祖的日子,从香港来的起义队伍易于进入广州城里。在广州由陆皓东、陈少白协助孙中山指挥调度起义队伍;在香港则由杨衢云、黄永商集结会党,于起义之日集结于广州城下,进攻战略要点。其他队伍遥相呼应。
接近起义之时,不料运送枪支弹药出了差错,海关搜出手枪600多支。孙中山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将起义无限期推迟。就在此时,清政府驻港侦探侦知此事,遂电告两广总督衙门。两广总督谭钟麟立即调动1000多名防勇回城,大肆搜捕革命党人,革命形势变得十分复杂。
陆皓东随即指挥革命党人四处躲避,其本人也转移至城外安全之地。由于会员花名册还留在指挥机关内,如果泄密,后果将不堪设想。陆皓东决定只身前往城内将其取回,而周围人都劝其不要冒此风险。但是陆皓东认为此事关系兴中会的前途和同志的生命,如落入清政府之手,将给兴中会带来灭顶之灾,于是不顾个人安危,毅然只身前往。
由于会员朱淇变节,向清政府告密。10月27日,当陆皓东返回起义指挥机关时,清政府兵丁跟踪而至,陆皓东虽终于将会员花名册和起义文件烧毁,但不幸被捕。
孙中山获悉陆皓东被捕的消息,万分焦急。首先请求美国领事出面调解,进而要求陆皓东曾经供职过的电报公司出面,作证陆皓东只是这家公司的一名普通雇员,并不会认真闹革命的。
然而,人们显然低估了陆皓东的革命积极性。因为当美国领事前往中国官府为营救陆皓东而展开斡旋时,却发现陆皓东早已承认起义之事了。
面对公堂之上的严刑拷打,陆皓东大义凌然地宣布了自己的意愿:“今事虽不成,我心甚慰。我可杀,继我而起者不可尽杀。吾言尽矣,请速行刑。”这充分表现了一个革命党人崇高的革命气节。1895年11月7日,陆皓东在广州英勇就义,年仅29岁。
孙中山在日本获知陆皓东死难之事,万分悲痛、放声大哭。孙中山赞誉陆皓东为“中国有史以来为共和革命而牺牲之第一人”。并深切怀念道:“死节之烈,浩气英风,实是为后死者之模范。每一今及,仰止无穷,二公(此处指陆皓东和史坚如)虽死,其精灵之萦绕吾怀者,无日或间也”。
孙中山辞去临时大总统后,曾于1912年5月27日回到翠亨村,次日即与其兄孙眉及村中父老,前往陆皓东家中探望。孙中山抑制住心中悲伤,说道:“皓东成仁取义,留名千古,虽死犹生,后人景仰。”随即取出3000大洋,以安慰烈士眷属,其中1000元用作陆皓东的儿子少东结婚费用。
1927年,广东省政府杨鲍安提出,每月发给陆皓东家属赡养费200元大洋用作日常支出,一直持续至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
家乡人为永久纪念这位革命先烈,于1937年在其故乡犁头山麓,修筑了陆皓东陵墓,这是一座衣冠坟,里面掩埋了陆皓东生前穿过的一套衣服。陵墓前竖有陆皓东塑像,庄严肃穆。国民党元老于右任在游览孙中山故居时,曾赋有《谒翠亨村》三首。其中一首写有:“当年首义同村者,大节堂堂天下闻。一代人豪争想像,犁头山下陆公坟。”此诗表达了对陆皓东的敬仰和怀念之情。
在今天的台湾和反映民国历史的影视片中,人们可以看到随风飘扬的青天白日满地红的旗帜,但很少有人知道,这面旗帜最初的设计者,却是牺牲在孙中山策划的第一次反清起义中的陆皓东。
中国在封建社会原本没有国旗,鸦片战争之后,清政府因为外交需要设计了一面“黄龙旗”。兴中会成立时提出了“创立合众政府”的革命目标,把推翻清政府的统治和实现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联系起来,这是在中国近代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事情。
兴中会会员在入会时,更采取以奉之神明、信誓旦旦的方式表示忠于实现民主共和这一信念。陆皓东正是怀着这种热切希望的心情,在1895年3月16日举行的兴中会会议上,提议主张用青天白日旗(青白旗)取代清政府的黄龙旗,并得到了孙中山等人的同意。就这样,陆皓东亲手设计的青天白日旗登上了历史舞台。广州起义酝酿时,就相约以陆皓东所创制的“青天白日旗”为革命军旗。可惜,陆皓东身死殉难,他是在用鲜血为“青天白日旗”祭旗。
青天白日旗帜首度揭开革命行动序幕,孙中山常思怀念。1906年,同盟会举行会议讨论未来的国旗问题,孙中山主张沿用青白旗,“谓乃陆皓东所发明,兴中会诸先烈及惠州革命将士先后为此旗流血,不可不留作纪念”。
由于孙中山的倡议和主张,同盟会后来发动的起义中,青白旗被普遍作为革命标志。而且孙中山虽然共和之路跌宕起伏,但只要他所到之处,一定悬挂青白旗,那是对陆皓东等先烈们的永久纪念。一个人的牺牲成就了一面旗帜的历史,陆皓东也为后人所铭记。
他,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的模范;为革命的先贤!我们人人都应该怀着依着纯净的心,去膜拜、敬佩他们,难道不是么?我的偶像——陆皓东,愿你在天堂看到你们革命烈士用生命挽救下的祖国——中国!
初一:杨之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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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用灵魂缔造音乐_500字
我的偶像,是一个音乐巨人-贝多芬,他让我的心追随到了以前……
在一个昏暗的小屋里,一位老者正沉醉的演奏,他的脸上写满了岁月的沧桑,他停下来,感叹的望着天,耳边回响着《月光曲》的乐声,婉转……
他双耳失聪,这对一个音乐家是残酷的,但是贝多芬却用铿锵有力的事实,向我们述说: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不向它低头。他做到了,是的,全世界为他自豪……..
贝多芬的一生很艰苦的,但也是不凡的,他能谱写出一部又一部震撼世人的曲子,他不向命运低头,不向权贵低头,他把痛苦化作美妙的音符奏响明天,他遇到无数的挫折,他站起来了,他将命运谱写成了奇迹,他可以傲然的仰头,证明他的存在.
他用双手奏鸣了世界,他的手中写下无数佳作,哦!!
他是我的偶像,他教会我如何面对挫折,他的精神值得我们永远歌颂,他的曲子,像甘露滋润我的心田…….
哦!!伟大的贝多芬,当听到你的曲子时,像一只鼓敲打着我的心灵…….
你是一个传奇,你用高傲的曲子来证明你的不凡,你用你的曲子让我们永远为你赞叹,贝多芬你与音乐为伴,寂静为友,献给大家千千万万个曲子,感动了多少人的心扉,扣动了多少人的心弦。
贝多芬,你是我永远的偶像!!!
初一:刘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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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我的偶像_1500字聚光灯下的那个男孩清浅地笑着,好看的嘴角勾起一个漂亮的弧度,眼中闪着微光,犹如黑夜中的星辰。“吴亦凡先生,在韩国那几年那样辛苦,你能想象如果要你再重新过一遍,你还能不能过那样的日子?”“如果让我时间倒回去我十八岁的时候,再让我选择一次,我还会再做。但如果有下辈子的话,我要当一个职业的篮球运动员。”看着聚光灯下的他,心里泛起浓浓的感动。这个大男孩就是我的偶像。十岁时,这个男孩的父母离异了,他随着母亲去了遥远的枫叶之邦——加拿大,那时候,他叫李嘉恒。在加拿大的日子并不好过,母亲常年在外,只留他独自一人在家。那时,唯一能丰富他心灵的东西就是篮球。他的偶像科比说过:“没有人知道洛杉矶早上四点钟的样子,只有我知道。”热爱篮球的他听后,下定决心:“好,我要让别人不知道温哥华凌晨四点钟的样子。”于是在凌晨四点的温哥华,就有了一个身高一米八七的男孩,独自一人在操场上不断重复着看似简单的几个动作。那一年,他十六岁。也就是那一年,他的人生迎来了重大的变故。他曾经对母亲说:“妈,我们去测骨龄吧,如果我可以长过一米九,你就让我去打篮球,不要阻止我了。”但天意弄人,他只能长到一米八八,他的脚踝也因为长期剧烈的运动骨裂了,医生嘱咐他不能再打篮球了,不然后果很严重。这个心怀篮球梦的少年,就这样结束了与篮球的情缘。直到此时,他依然叫——李嘉恒。十八岁,一个偶然的机会,他离开了加拿大,来到了韩国以“苛刻”闻名的娱乐巨头S.M.娱乐公司当练习生,他坚信:“一个有信仰的人生,不管会不会成功,至少不会迷茫。”练习生四年,他为自己改名——吴亦凡,意思是“不繁亦不凡”;我只知道他说过:“我是龙,我会飞。”其他的无人能知。我不知道每天十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的练舞,拧满半桶的汗水中承载着多少信念与执着。我不知道一间窄窄的小房子里夹杂了多少辛酸与无奈。我只知道这个加拿大籍华人在夜深人静之时是多么的想家;我只知道这四年他都不敢主动向家里打一通电话,生怕听到母亲略显苍老的声音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他曾经在一个社交网站上说写到:这也许不适合我。母亲曾经对他说:“儿子,不管怎么样,你想回家就回家,任何时候都会有家人在后面等你。”可越是如此,他就反而越不想回去,他会更加坚定,一定要做到最好。他对母亲说;“我不怕吃亏,因为这些事情经历了才会成长。”终于,他出道了,那一年,他二十二岁。出道还算顺利。他染了头发、刺了纹身、穿了耳洞,和他的十一个兄弟组成组合EXO出道。公司任命他为组合中国地区的队长,于是他不得不变得淡淡的,成天板着一张面孔,背着他那个四年都没有换过的包。每当人们提及起那个包时,他也只是淡淡地说声:“念旧吧。”他会对每一个人说:“自己选择了的事情,就不要后悔,一定要努力,一定会有回报的,我相信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他说他最遗憾的事情就是这些年没有在母亲的身边多多孝顺她,希望母亲可以满意现在的他。我常常想,一个患有心肌炎的人可以在韩国坚持如此之久也算是一个奇迹吧。再后来,他二十五岁了,成为了第一个进驻杜莎夫人蜡像馆的九零后,第一个登上芭莎时尚杂志的九零后男艺人。他的生活依然简单,依然背着他那个旧包,依然带着清浅的微笑,永远不变的九十度鞠躬是他最完美的写照,他相信现在鞠的越低,以后站的更高。眩目的聚光灯下,他说:“感谢所有的人,少了任何一个人都不会有今天的我。”着名主持人鲁豫是这样评价吴亦凡的:他对篮球的热爱,曾装满凌晨四点的球场,伤病却让他不得已放弃最初的梦想,十八岁,他为自己选择了一场特殊的成人礼——远赴他乡,他与许多在外打拼的年轻人一样,无论经历怎样的孤独与迷茫,母亲简单的一句话,就会成为他们继续前行的力量。对孩子们来说,家的感觉,也许是一个放不下的小手工,也许是一只,睡觉时搂抱的小熊,而对吴亦凡来说,多年漂泊在外,家的感觉,或许只能是妈妈在远方的守候和心里无形的陪伴。谢谢你,吴亦凡,你是会飞的龙。我会怀揣着我的梦想,飞向遥远的蓝天,回眸时,对所有爱我的人说:“我会飞。”六年级:肖心语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人物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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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我的偶像_2000字偶像其实并不拘谨于明星或者美丽、优秀的人,每个人都可以是别人的偶像。我的偶像——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老头儿那时候,我还正处于小升初阶段,每天回家做得第一件事情不过就是复习了。我总坐在书房的窗边复习,窗前搭了一个小课桌,桌上无非是是几本又厚又大的书和几只笔罢了,然后我就旁若无人的复习。不知是从什么时候,我开始注意对面楼房里的老大爷,他比我们低两层楼,楼房的结构,布置,摆放也差不多一致,所以,我在窗边能清楚的看到透过玻璃老大爷的动态。因为星期一的模拟考试所以星期六我复习到很晚。课桌上又多了一盏台灯,台灯也一直工作着,和我相依相伴,直到整个屋子里只有台灯的光亮。”睡吧,不早了。“只听见从另一个房间里传来妈妈的声音,我伸了个懒腰准备睡觉,又无意间的向对面望了一下,却发现对面的房间里也闪着点点灯光,仔细一看,灯光下面是那个老大爷,大爷戴着一副老花眼镜,握着一支钢笔正在一张报纸上写着什么,在他的左手边摆放着一叠旧报纸,上面群蚁排衙的写满了黑字。然后他又翻翻那些旧报纸,鼓溜着眼凑近了看,看完了就大彻大悟的样子,又在报纸上不停笔地写着,就这样持续了好久,我也就一直看着,直到他睡了为止。第二天下楼去买菜的时候,一个陌生却又感到一丝熟悉的背影走在我的前面,他挺直着背,穿着个薄薄的白衬衫,急促的步伐和被风吹起膨胀的衬衫让他更显得消瘦了。我情不自禁的往前面跑,争跑在他的前面,好奇心让我想知道他到底长什么样,我冲到他前面,看清了他的摸样:他有一对双眼皮的小眼睛,呈暗红的小嘴,还戴着一个红格子的帽子,看起来就像一个深思熟虑的老福尔摩斯。他看见我正在瞧他,便笑了笑,那两只小眼睛都快眯成一条缝了,我也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笑完就发了疯似得往菜市场跑。晚上,我以同样的“节奏”去复习,这一次,我并没有坚持下来,我明白瞌睡虫早已在我的脑子里安了家,正准备关掉灯的时候,在对面,是同样的情景,他同样是在翻找着报纸,然后在另一张报纸上写着,过了半个钟头后,他终于放下手中的钢笔,津津有味的看着已经字迹布满的报纸。我不知怎么的,心中充满了敬佩之情,然而,我又感觉到一股忧伤,我在想:家里就他一个人吗?我学习到很晚的时候都有妈妈叫我,他呢?他的子女呢?妻子、亲人呢……一连串的问题从我脑子里脱颖而出。星期一,我去上学的时候,在学校门口又遇见了他,他只是在门口呆呆地望着,看着外面的孩子老师进去,里面送孩子上学的老人出来,出来的老人都会和他打招呼,似乎相识了很久。放学的时候,又望着接孩子们的老人进去,学生老师们出来。我从他眼里看出了孤独,但也看出了幸福——他喜欢孩子,喜欢和老人们打招呼,他喜欢热闹。又是星期六,我下楼去散步,去无意间听到老人们在议论他:“作孽啊,那老头太可怜了,老伴比他先走一步,只留下了这房,宽宽大大的,却只有一个人住。”“可不是,这膝下无一子女的,但他每天都会去临近的学校,望眼欲穿啊。”“这老头子,挺爱看报纸,每天步行去报社买着么几份报纸,然后做满笔记,第二天又跟我们聊个没完没了,偶尔说个什么国家政策的,对这方面,他道挺好奇的。”听到这里,我停住了脚步。直到现在我才知道,他的故事,我佩服他,仰慕他,他就是我的偶像,别再问我为什么这个老头是我的偶像,虽然他仅仅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我相信所有人听了这个故事后都会明白。初一:苟晴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人物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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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我的偶像_1000字我的偶像,没有靓丽的外表,没有伟岸的身躯,更没有体面的工作,他有的是一颗质朴的心以及一个可以遮风挡雨的臂膀。他是一个铮铮的汉子,他用努力支撑起一个家庭,成为全家人的希望。当我呱呱坠地时,第一眼见到的便是一张黝黑的脸庞,洁白的牙齿随着咧着笑的嘴露了出来,我用哭声回报了他一脸的憨实。他在一瞬间呼吸似乎有些急促,脸上写满了担心,就连紧抱着我的手也在微微打颤。不过之后他就坦然了,脸上又恢复了刚开始时的欣慰,想象中出生时的记忆大致如此。打从记事起,记忆里的童年就充满了阳光,我总是趴在他的肩上大声的嚎啕,任性的欢闹,而他的脸上也时常挂满了笑容,似乎是为了映衬我的欢乐。因此我们彼此间感情很深,几乎无话不谈,我每一次都要提些稀奇古怪的问题,而他每次也都会被这些问题雷倒。此时的他总是会流露出一种欲哭无泪的表情。为此,我让他吃尽了苦头。但是相比较而言,被爱侵蚀的他根本不在意这些,他的眼里似乎只有我,我们“情深苦亦深。”当我从一个呀呀学语的小屁孩儿,变成一个捣蛋鬼时,时间也无情的从他额头划过,留下几道沟壑。那时调皮的我也总是喜欢和他凑在一起,用脸去蹭他的胡子,刺刺的,痒痒的,舒服极了。童年的记忆中,他的胡子碴成了我最忠实的玩伴。还记得那时的我,总是为他惹下一大堆乱子,让他始终身处在手忙脚乱之中,想想都觉得好笑。儿时的时光如白驹过隙,在与他的欢笑声中挥洒过去。那段记忆如动画般始终在脑海中回放,深刻又省目。那时的他“最喜小儿无赖。”伴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成熟的我逃离了他的怀抱。心里会有惋惜却只能强忍下来,不知是一种什么心理在作怪,我不再与他畅所欲言了。每次见面也总是默默的对视一眼。而他似乎也察觉到了我的改变,他也开始默无声息,我们又共同踏上的一段孤寂的旅程。其实从他身上我学到了很多,无论是做人还是处事。出于这些,于情于理我都应与他更加熟络,可不知为什么我们之间却始终隔了一层薄薄的纱。我是多想表达自己呼之欲出的情感……可嘴张开却发不出音。为了留住他记忆中儿时那个天真的我,我只能用努力将自己包裹,呈现在他的面前。尽管我明白“曾经沧海难为水。”他是我的父亲,一个平实坦诚的男人。从小到大,他在我心里始终占据着一席之地,而他也始终都是我的偶像。他的包容让我成长;他的鼓励指引我方向;他的坚毅让我有勇气向前方攀爬;他让我明白,人生只要肯努力,一切皆有可能。他在我心中从始至终都是最棒的!其实也不仅仅是我,在每一个孩子心中,父亲就是他们的榜样,就是他们的偶像。高三:何冰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点评:文章最大的特色是语言平实感人,感情真挚细腻。作者以回忆的笔法描写出了一个平凡却又不平凡的父亲形象。在作者想象中,“当我呱呱坠地时,第一眼见到的便是一张黝黑的脸庞,洁白的牙齿随着咧着笑的嘴露了出来,我用哭声回报了他一脸的憨实。他在一瞬间呼吸似乎有些急促,脸上写满了担心,就连紧抱着我的手也在微微打颤。不过之后他就坦然了,脸上又恢复了刚开始时的欣慰”,这段话表达出了太多,其实不光作者的父亲是如此,我觉得世界上几乎所有的父亲都会如此。童年记忆中,作者与父亲是亲密无间的,“童年的记忆中,他的胡子碴成了我最忠实的玩伴。还记得那时的我,总是为他惹下一大堆乱子,让他始终身处在手忙脚乱之中,想想都觉得好笑”,读着这样的文字,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自己得到父亲。随着年龄的增长,作者与父亲的交流逐渐变少,就像世界上大多数的父亲与孩子之间的关系一样。但是,感情是不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流逝的。作者从父亲身上得到了力量,“他的包容让我成长;他的鼓励指引我方向;他的坚毅让我有勇气向前方攀爬;他让我明白,人生只要肯努力,一切皆有可能。”点评老师:陈凤莲1200字以上 人物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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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我的偶像_1500字你的偶像是谁?在你身边肯定有不少的人问过你这个问题吧!可能有人会说是朋友,也可能有人会说是父母,也许有人会说是哪位当红明星,或许还有人会说是画家……说起我的偶像,那便是我的母亲。接下来就让我来说说我的偶像吧!我的母亲,她在我伤心之时,她总会带给我无尽的快乐;在我沮丧之时,她总会教会我许多人生道理;她在我骄傲之时,她总会告诉我做人要谦虚。在过去十六年里,她总会不厌其烦地教我洗衣做饭,教会我做所有的家务,曾经的我是一个从来都不做家务的人,她渐渐让我尝试着做家务,到最后爱上做家务。她文化程度并不高,但她每天都会按时的检查我的作业,看着她看不懂的文字。她给予给我的太多了,得到的却太少。刚步入小学校园时,由于还不适应学校生活,我每天不停的哭啊闹啊,搞得老师都不得安宁,无奈之下,只好打电话给我的她,她得知情况后,决定每天抽出时间到学校来陪我。那时还小,并不知道什么叫感动,但现在回忆起来还是挺感动的。曾记得有一天深夜,窗外看到的是砰砰大雨,如黄豆大的雨珠落在玻璃上发出“啪啪啪”的响声。突然感觉头有一点痛,当时我并不知道这是生病,也就没有把它当回事。细心的她发现我有点不太对劲,轻柔地抚摸着我的小脑袋瓜儿,滚烫滚烫的,那时可把她给急坏了,抱起我,毫不犹豫的往门口的方向跑,那惊人的速度把我吓得大哭起来,她却不以为然,到达门口的时候,她停下来几秒钟,可能那几秒钟她正在犹豫,见雨如此之大,心里可能也会有一丝担忧,当心我会受到什么伤害,不过,她还是鼓起勇气走进倾盆的大雨当中去,背着我,靠着微弱的月光一路向前狂奔。当时将要接近晚上十点钟,大街上空无一人,马路上也没有车辆,安静得只能听见滴滴答答的雨声。没有好心人的帮助,在毫无办法的情况之下,她毅然地选择了背着我在雨夜中背着我去诊所,雨淅淅沥沥的下着,雨滴毫不客气的掉落在我们那瘦弱的身躯上,我还好,她用外套裹住我,不过她却一路上走走停停,满脸雨水的她时不时有点睁不开眼,用湿漉漉的手不停的擦拭。在我耳边突然传来一阵说话声,:“我们只要在坚持一会儿,马上就快要到了。”简单的言语中包含着母亲满满的爱。到了诊所,大门紧闭着,往窗口望去,全屋黑漆漆的一片,显得有点吓人,和小时候看的恐怖片里的场景没有多大的区别。她急了,我看到了她眼角上的泪水(当时我也没有看清楚,不知道是雨还是泪水)。她使劲地喊着,扯破喉咙的喊着,撕心裂肺的喊着,“有人吗”,一遍又一遍的喊,即使喉咙累了,也要继续喊,喊了大概有十来遍。终于,楼上的窗台上探出一个脑袋,望着我们,话语中带着愤怒的语气说:“喂!现在都已经这么晚了,还在这里大喊大叫,还让不让人睡觉啊!”她又继续不紧不慢的向医生解释着:“你好,我儿子现在生病了,你可以下来一下吗?”几分钟后,大门发出“唧唧”的响声慢慢的打开着,一个穿着睡衣的男人睡眼朦胧的走了出来,目光如炬,说:“进来吧!”我们并随之走进了诊所,她一进去就开始对医生苦苦求饶,泪水一直在眼睛上打转,由于时间过去太久,我已记不清当时她说了什么,只记得医生答应了她为我看病。量了体温有38度,医生拿出针的那一刻,我被吓到了,哇哇的哭泣,耳边总会出现一个细腻女人的声音在我耳边抚慰着我,不知不觉中,我渐渐的停止了哭泣,不知道为什么,针头往我那稚嫩的肉上扎的时候,我竟然没有哭。她也终于舒了一口气,在她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微笑。离来诊所之前,医生有感而发说了一句话:“你儿子有你这样的母亲,真幸福啊!”是啊,有这样的母亲真幸福啊!这就是我的偶像——我的母亲!高二:吴其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人物传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