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剑圣传(一)_2000字
1.少年(司空间改为司空涧)
空空空空!“你们为何总是和我们过不去?”只见一位身材魁梧的青年大吼一声,手中的剑对着前面的黑衣人。“哈哈哈哈!要怪就怪你们家的祖宗啦!有太多人盯上了你们家,我们只是先下手为强!”青年话也不说,抡起剑向前方刺去,并大声对后面的女人和一个小孩叫到“走,不,滚!”女人抱着小孩,满脸恐慌的跑了……
——树下的少年被惊醒“刚刚那是什么?梦?已经连续几天做这个梦了啊。”少年抬头望了望天空,站了起来。“话说我在这住了多久了?一年?还是两年?”少年边走边想着,很快,到了一条小溪边。感受到小溪那清爽的气息,他的疲惫一扫而光。“啊,每天都在这水里,多畅快!”
他忽然清醒过来,“对了,我还要到城镇里卖兔肉。”说着,他挑起筐子,往山下走。
“今天我要卖10金币,不,12金币,不好13金币……”忽然,一大群人堵住了去路。“喂喂!来看一看了啊!全部肉都有!只卖5金币!”人群中间的男孩大喊。“我要!”声音连片响起。少年心思“哼,5金币,这明摆着和我抢生意啊!”“各位父老乡亲们!他那肉是发霉动物的肉!”男孩惊奇的望着少年,说到“怎么会事?你怎么知道?”少年大笑道“我,就是这的传统商户,司空间!”“司空间?没听说过啊?”司空间回答“那好,他卖5金币,我这只卖4金币,如何?”司空间明知这是亏本生意,但他就是咽不下这口气。乡亲都把注意力转到了司空间这一边。“我奥托,今日就3金币卖给你们啦!”男孩大喊。
“3金币,才3金币啊,真便宜”村民再次倒向了奥托这边。“可恶啊!冷静,冷静,再低就亏大了。”突然,村民们大吼“喂,什么什么拖的!明天你们来一决高下,赢得人就是这个村的肉主!如何?”“当我怕他吗?比就比!”奥托想都没想,就回答了。
——当晚——
司空涧坐在树下,静静的思考着那熟悉的身影。他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但又不确定,所以使劲的敲着头。“到底是谁呢?他……似乎教过我剑技?!”他情不自禁的拿起剑,凭他模糊的记忆,慢慢的练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司空涧缓缓睁开眼,现已是早晨。“早上了……要去比赛了!”他背起剑,匆忙跑向约定的山峰。
——————吼!!随着一阵吼声,奥托的面前立着一位庞然大物:一纹巨龙!
“**!”奥托说了一句让人脸红的脏话。此时的他已经是伤痕累累,身上藤甲已被尽数摧毁,唯独剩一把巨剑支撑着他那疲惫的身躯。“噗!”又是一口鲜血喷出,“看来我要死在这了吗?”
巨龙再次续集能量,肉眼可见的光球正在急剧扩大!“哄————————!”发出时山崩地裂!奥托缓缓闭起眼睛。又猛地睁开!嘴中大吼“这是你逼我的!!!”之间奥托单手拿剑,左手握着右手,渐渐的,剑上闪烁起荧光!眼看光球越来越近。
“叮!”另一把剑挡在奥托身前,那是司空涧!爆炸的余威把他俩震飞!“你来干嘛!会死的知道吗?!”奥托大叫。“如果我没来,你估计现在已经死在他手下了!”说的是啊,奥托竟被巨龙逼到用那个的时候。“先想想办法怎么解决这头龙吧。”司空涧握起剑,向巨龙冲去!哄————————!哄————————!好在光球对司空涧来说还是算慢的,要不然,被这个球擦到,将会多么恐怖!哄哄哄!随后又是几炮。“怎么办?这样我接近不了它,无法伤害到他一分一毫!”好!找到了一个空隙!司空涧飞速上前,朝巨龙刺去。“突刺!”
“嗷!”巨龙不甘的叫了几声。“好,时机成熟了!上挑!”因巨龙身体庞大,上挑不起作用。
巨龙朝司空涧挥了挥手,“噗!”司空涧被击飞!“喂,没事吧?”看到了躺在地上的司空涧,
奥托问了一下。“这龙……没有,不,是谁都会有弱点的。”司空涧仔细观察巨龙。可巨龙不等他,朝这边冲过来!奥托和司空涧只能拼命躲闪。“嘭!”又是“精彩”的一击!司空涧再次被击倒在树下。巨龙就要冲过来了!而司空涧还在那一动不动。“走啊!笨蛋!”奥托忍不住大叫。“我懂了!”司空涧抡起剑,起身刺向巨龙的角。——他刚刚发现,巨龙每移动一次位置,它的角都会向指定方向移动。会不会把角砍断,它会迷失方向?果然不出所料。失去角的巨龙东碰西撞。正当司空涧要继续击打巨龙时,一道白光出现!奥托见状,失声叫道“这……这是……白一闪!”司空涧没有理会奥托,只是惊奇地望着那白光快速的将巨龙劈成两半!!!“这……这是何等的高手啊!”不知过了多久,司空涧才从惊讶中缓过神来。随着烟雾消散,那人的身影渐渐的浮现出来。她,是一位女人。身着白色的长袍,袍边用金边镀上,加上那修长的身姿,更映衬了她那冰、美的外表。司空涧看呆了,竟有如此貌美的女人!!
司空涧上前,说道“谢谢你救了我。”女人没有理他。“你那招叫什么?”奥托冷冷的说道:“那是白!一!闪!”司空涧白了他一眼。“希望我们再见面!”他朝着远去的女人说。“会吧。”
她开口了!不过只回了两个字,——会——吧——……
(未完待续……)
高一:秋月
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你若盛开、冷妆清澈——第二章(6)_250字
银夜一脸迷惑地看着名暄澈:殿下以前从来没有对一个女人这样上心银夜走进院子,名暄澈正坐在躺椅上看书。
“殿下,经查找,冷羽风与盛浅漾是青梅竹马。冷羽风自幼对她有好感。’
名暄澈有些想笑,真是流水有意,落花无情。他突然想起什么。
他吩咐银夜:“夜,你除了监视盛浅漾的一举一动外,
还要保护她,我怕赫持王相会对她不利。”
过,怎么会对一个不相干的女生担心,不过既然他发话了。“属下领命。”还是照做吧。
名暄澈望着天上的明月,浅漾,我终于找到你了。
我正站在阳台边望着月亮出神,好像感应到了有人在喊我。我好像出现幻觉了。
高一:盛辞妆
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相关推荐
-
西游后传_2000字却说唐僧师徒四人从天竺国大雷音寺取得真经归来,师徒四人便各奔东西自谋生计去了。唐僧算是最招摇的了,他利用自己在化缘时得来的资金,在天庭创办了“天庭佛学学院”。刚一开张,报名学佛的人便超过了十万人。为了赚取更多的经费,他又以“功德佛”的身份,命令吴刚从学院门口修了个通向人间的天梯,还让观音、文殊、普贤几位尊者为其宣传。只一天的功夫,来佛学学院学习的神仙和凡人便超过了几十万,而唐僧私营的收入也从一开始的每年十五万上升到每月三十万。再说悟空,悟空因在取经途中保护唐僧有功,被如来老爷子封为了“斗战胜佛”。此时的凡间因为他的影响也掀起了一股习武的热潮,一时间来花果山习武练法的人便在水帘洞门口大排长龙,一天下来就超过了几十万,简直比悟空身上的猴毛还多呀!悟空虽为畜类,但也是个有心眼儿的人,更何况他与唐僧一路上东奔西跑,这也令他长了不少见识。于是他不失时机,在花果山创立了“孙大圣武道馆”,由悟空亲自担任“武林宗师”专业教授武艺,收入十分可观。为挣去更多的利润,悟空又利用花果山上的风景优势办起了“花果山自然风景旅游度假山庄”。自创办以来,旅游的总比习武的多,收入更是远胜从前。为了笼聚更多的钞票,他又暗中将自己在须菩提老祖那里学来的本领教给了老马猴,再由老马猴充当替身,为其表演赚钱。而自己则整日坐在PC前,利用因特网开了个QQ号,又与牛老实(指牛魔王)的二老婆(也就是紫霞仙子了)热火朝天的谈起了恋爱。至于猪八戒,便在高老庄经营了一家网吧。怎奈岳父不给好脸色,以致于网吧被封,关门大吉,无奈之下便学着别人出书。这猪八戒前生毕竟是天蓬元帅,算得上是个文武双全的奇才。他将自己因追求嫦娥不成而被玉帝打落凡间的糗事整理成册,改头换面,添油加醋,耗费三年的时光终于着成了一本《我与嫦娥的故事》。看完了自己的得意之作,八戒高兴的夺门而出,快马加鞭的将自己的书稿送往了高老庄印书馆印刷,当即编印了一千万册,还发布到全国的新华书店。由于赶上“出书热”,第一版全部脱销。而猪八戒也从一个无所事事的登徒子变成了身价千万的着名小说家。加之一些媒体对猪八戒进行天翻地覆的炒作。其名气轰动全球,所着的全部图书被翻译成了日文、德文、法文、英文、韩文等二十八种语言文字,在社会各界的读者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却说紫霞仙子与悟空谈情的事情很快就被牛老实得知了,牛老实认为这是家丑,而紫霞仙子也说要追求完满的婚姻。于是二人一怒之下便到天缘府办理了离婚手续,宣布正式离婚。由于铁扇公主的阻挠,紫霞离婚后竟未得到牛家半点家产。可怜紫霞她现今身无分文,只得从翠云山一路乞讨。谁想这一路乞讨竟令紫霞仙子成为了具有丰富经验的人。到了花果山之后,在老相好悟空的帮助下,开起了“致富经验馆”,专业教授乞丐们乞讨的经验,收入十分可观。再说悟空见自己已富甲一方,身边又有紫霞仙子的帮忙,于是便暗中招兵买马,并乘玉帝睡觉之际练兵。可怜那玉帝老儿还不知自己将大祸临头,仍然悠哉悠哉的睡午觉。另一方面,悟空又让紫霞仙子将自己的所得的利润分发给诸多神将、御官,几乎天庭里大大小小的神仙全发到了……三年之后,悟空见时机成熟,便率领众多将领打上南天门,直捣凌霄殿。把玉帝赶出天庭后,悟空又将天庭翻了个底朝天,并将所有金银财物、珍宝法器、绫罗绸缎、御食美酒、三千佳丽统统搬回了花果山给猴子猴孙们享用。而他自己便在天上舒舒服服的当起了他的太平玉帝,每日与紫霞仙子锦衣玉食,纵情声色,过着只羡鸳鸯不羡仙的快乐日子。那牛老实得知紫霞逃到了花果山,便一肚子的火。于是他不听铁扇公主的劝告,从家里抡起了一把二万五千斤的斧头,来花果山找那泼猴算账。结果被已是玉帝的悟空打落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翻身。铁扇公主闻得丈夫已下十八层地狱,痛哭了三天三夜。随即驾上铁扇飞往九重天找孙悟空算账,怎奈自己法力有限斗不过那泼猴,只得大败而回。再说猪八戒听说了这件事,便将此故事改头换面,写成了一本《紫霞的美妙婚姻》。一时间,图书又全部脱销,在销售排行榜上遥遥领先,各大媒体又纷纷对猪八戒进行炒作,而各家书店为了增大名气,便纷纷邀请猪八戒签名售书。由于猪八戒名气太大,他的私生活便开始成了广大读者和媒体的关注。一时间,嫦娥与猪八戒的真是爱情便成为了各大媒体关注的焦点。却说身居广寒宫的嫦娥得知此事之后,便到“玉帝”那里告状,谁想悟空正在后宫与紫霞仙子正舞得快活,对嫦娥的是毫不关心。以致于嫦娥在广寒宫写下《我的正是爱情》一书,开始了与猪八戒的长期冷战。而两人的书籍也几乎全部脱销。经过媒体的炒作,二人的故事也在网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最后二人都被着名导演请走,将其二人的冷战故事编排成了电影,并请他们担任电影主角。电影刚一上市,便创下了史无前例的票房纪录。在网上更是成为了下载电影之最。而二人所得的收益也远胜当年。结果二人转怒为喜,嫦娥放弃了广寒宫中为她砍了几千年桂树的吴刚,依然与相貌丑陋的猪八戒结为百年之好,并为其产下了一对龙凤胎。可怜吴刚依然在广寒宫中力砍桂树,伤心流泪。殊不知她早已远走高飞,尽享荣华富贵去了。再说那一只勤勤恳恳,在流沙河以养鱼为生的沙悟净。他见其他人都混得比他好,不免对其他人眼红。为了超过其他人,他便在流沙河开设了一家赌坊,还招请了世界顶级的武林高手当职业打手。而沙僧自己也在流沙河当起了“河大王”,专门抢劫渡河的行人。那些行人见到沙僧面目狰狞,又有那么多打手助场,自然不敢放肆,放下行李之后便各自逃命去了。这样,沙和尚因为抢劫也富甲一方,而且他的赌场分号也愈加增多,连闻名百里的举人老爷也特来赌场甩两把。却说西天的如来老爷子见下界没有了学佛的热情,便宣布了神界改革政策。按照规定:神界男女有谈情的自由,结果一些神仙也忍不住寂寞,纷纷热火朝天的谈起了恋爱,而天缘府每日报求姻缘的神仙也越发的增多了。这不,金吒爱上了天庭的四公主;食神每日在御膳房向大公主尽吐爱慕之意……这些还不值得惊叹呦!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不懂人和生存之法,只靠化缘为生,后又经营“佛学学院”失败的唐僧竟然与观音大士结为连理。可怜观音大士院本是男儿身,结果二人之恋情被凡间以及神界的一班文坛老手骂成是举世无双的“同性恋”。更有甚者将其二人的恋爱故事改编成为了一部精品小说,名曰《金瓶梅》。故此小两口结婚没多久,便到天缘府办理了离婚手续。真是可悲、可怜呐!如皋市职业教育(继续)中心校高一 蒋涵鑫本文系作文网(zuowen.com)用户原创文章,未经允许禁止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
漫谈《仙剑奇侠传三》由电玩游戏改编的《仙剑奇侠传三》最近火得不象话。当然,观众对此的印象也是褒贬不一。有认为这是糟蹋了这款电玩游戏的,有人认为这和电玩有出入的。我是没玩过仙剑的,但是这部戏给我的感觉蛮不错的。里面有纯粹的爱情、兄妹之情、兄弟之情……首先要说的当然是我们的大侠——景天。天大地大,快乐最大。景天由最初的一个渝州城里的小伙计到最后的救世大侠,这其中我们也看到属于小人物的蜕变。起初的景天可能有些市井、拜金,会无聊心烦时欺负茂茂,会时不时地做做大侠梦,在人前卖弄一番,会面对危险胆怯逃脱,会……但是这些是否就是缺陷呢?我认为正是应了这些,景天这个小人物给我的印象才更真实,更生动,更能深入人心。有人说景天对雪见的爱不够深刻,不及长卿紫萱,甚至龙葵还千年等待呢!可是换个角度想想,我们现实生活中的爱情不就是这样的吗?喜欢一个女孩子,会和她吵嘴,喜欢和她对着干,喜欢在她面前耍宝卖弄。这样的爱,很平凡,很普通,却很温暖。最后对付邪剑仙的时候,景天也想过逃避,想过退缩,也害怕过。可是最终他选择了面对,选择了尽自己所能拯救苍生。为了天下苍生,他牺牲了妹妹,牺牲了自己的性命。这样的景天,当得起“侠”之一字。雪见起初自己并不看好雪见,她大小姐脾气,任性冲动。在夺火灵珠时,差点让景天的整个计划泡汤。可是后来慢慢喜欢上了这个雪见。她很善良,在毒人一案中,她救了想要私吞唐家财产的三叔伯;她为了帮景天夺取雷灵珠,而冒险嫁给云霆;为了天下苍生,她可以舍去性命而去殉剑。这样的雪见,怎能不让人喜欢呢!雪见曾说,一个人只有拼尽全力去做某件事,才称得上是英雄。而小人物的景天,就是她心中人那个英雄。龙葵龙葵是个很容易让人怜惜的女孩子。她是姜国的公主,为了再与王兄重逢,而在剑中被封印千年。她生命的意义就是他的王兄,她最快乐的时光就是与王兄在一起的日子,她最大的幸福就是守候在王兄身边。这样的龙葵,这样心愿如此渺小而纯粹的龙葵,怎不让人怜惜心疼。插曲中有一句这样的词,我觉得似乎在说龙葵:千年寂寞后你重见阳光,还是转头又纵身跳火海化成凤凰。徐长卿他是蜀山大弟子,他是景天的徐手下,景天送他绰号“白豆腐”,大家都喜欢称他为“徐大侠”。正如插曲中唱到的那样:一段记忆有三生那么长,到最后要用一碗水去遗忘。萱卿三世恋,这三世,他为留芳,为业平,为长卿,无论他为谁,心心念念的都是那个叫紫萱的女子。可是他知道身为蜀山大弟子的使命,所以他把所有的思念爱恋统统藏起来不说,所以景天才会一次又一次使得他醉后吐真言。有时候想想,这样的徐长卿才最可爱,最真实。紫萱身为大地之母的女娲后人,紫萱并不及青儿灵儿。青儿能为南诏国放弃爱情,灵儿亦为南诏国牺牲生命。可是,这些紫萱都没有做。从始至终,我见到的紫萱只是在拼尽全力地守护在心爱之人的身边。为了他,苦等三世;为了他,放弃自己的女儿;为了他,要拼尽全力保护自己的容颜,无论是与狐妖合作亦是使魔尊重楼爱上自己而将其心夺来。可是紫萱为什么不想想,如果苦等三世的那个人只是爱上了自己的容貌,那么三世等待又有何意义!紫萱,她美丽,她妩媚,她痴情。她与长卿的爱是隐忍的,因为他们的使命太多,他们的世界中从来都不只是他们俩人。三世的等待终抵不过一碗水,三世的等待又怎是一碗水可以做以终结。所以,她同长卿一样,选择记得。记得,纵使是思念,纵使是终不能见,也要记得。景天、雪见、龙葵、长卿、紫萱、茂茂、重楼、水碧、溪风、必平、飞蓬、夕瑶、龙阳……这些人构成了整部的《仙剑》。在这部戏中,我觉得无所谓主角配角,每个人身上都有自己的闪光点,都有自己的故事。每个人物我都钟爱。《仙剑3》在这个暑期给了我们一顿可口的影视大餐。1200字以上 高一 议论文
-
影视评论——仙剑奇侠传三长大了,成熟了,对于某些东西也总是有了一种莫名的向往,有一种发自内心深处最美丽的渴望,那便是爱情。我知道,当我们开口说起花季的爱,大人们无疑会送上两个字:早恋。着名作家席慕容也曾说过:“不幸的爱情各有各的成因,最常见的原因有两个:太早,或者,太迟。”所以我们需要耐心的等待。而这个时代的人,对待爱情又是如何的呢?大学生的爱情,又有多少是真,多少人轻描淡写,玩玩而已。呵呵,人太肤浅,玷污了圣洁。唯美的爱情只出现在小说和电视剧之中,如此虚幻。这个时代的爱情又在哪里?怪不得有人说:“寻找翠翠,成了我们这个时代的忧伤。”景天和雪见在《仙剑三》中,本是一对冤家,天天吵架,也正是如此,把两个人的心连在了一起。爱情的世界里,人人都是傻子,他想知道她是否爱他,她亦然如此,才闹出了这些笑话。拨开爱的迷雾,经历了生死别离。两人终于相濡以沫。“盼君寻归初点妆,今生今世不负卿。”而紫萱和长卿,三世的爱恋却要用一碗忘情水来遗忘。岁月花白了头发,沧桑了容颜,却只留下两个人痴痴的守望和牵挂,又怎不叫人肝肠寸断。纳兰容若说;“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若他们的初遇只是简单的擦肩而过,而没有那深情的对视,是否就不会有了那生生世世的牵挂呢?长卿教她:“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而老天爷在人世间的爱恋面前却又是如此的无情。云散了,人去了。而这份亘古不变的爱却成了人世间的一段佳话。痴守的眷恋胜过了那岁月无情的变迁,而这样的爱,在我们这个时代已是寻觅不到,它过分的真实却显得如此的虚幻。而魔尊重楼,一开始不知道情为何物,紫萱的吻让他有了一丝不真实的感觉,他说:“原来你偷走了我的心,所以我才感觉不到痛。”若爱,就深爱,他做到了,却终究只是一场单相思。那个夜晚,他折断了双翼,不再飞翔。清风道长说:“爱一个人,就要放手。”他紧锁的眉头若有所思,也许,他真的懂了吧!“终于,在这一世的最后,你放开了她,也放了你自己。”你俊朗的面容写下了疼痛的伤疤。这个时代的我们,对于单恋也早已不再陌生了,万千世界,茫茫人海,这样的人比比皆是。而在感情的世界里,我永远是一个单恋者,这种感觉,我很熟悉。我们听说过的爱情的故事很多很多,可是在历史的长河中,它们与我们这个时代所泯灭,现实和梦境差的太多,而这种轰轰烈烈的爱情我们要不起。不要去埋怨平凡的爱情,毕竟古人三妻四妾,做不到弱水三千,只取一瓢,唐玄宗再怎么宠杨贵妃又如何,江山,美人最终还是舍了美人。又想起容若的纳兰词: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相思相望不相亲,天为谁春!浆向蓝桥易乞,药成碧海难奔。若容相访饮牛津,相对忘贫。温州市瓯海区任岩松中学高一:诸宸1000字 高一 散文
-
幻路(三)_2000字火渊的风带着炽热的感觉,天空飘动的白云,树林间隙飞舞着光束,宫殿在缥缈中若隐若现。“哥哥们好,我是罹琰。”他语气中没有一丝温度,让人不寒而栗。当所有人,看清罹琰身上穿的是白金铠甲时,都瞪大了眼睛。在火渊只有两个人能穿白金铠甲,一个是王另一个是下一代的王。罹琰穿着白金铠甲那他会是谁,不言而喻。“三哥你来了。”罹琰淡淡的说。昊煜不好意思的搔搔头,显然他是第一次来这里。所有人都惊讶的看着昊煜,看来昊煜是有靠山了。以后也不能小觑。罹琰刚想坐下,便被侍卫带到另一个地方。那里用天鹅绒铺席,各种宝石点缀,将阳光反射,让罹琰显得光彩照人。罹琰蹙眉,他轻轻招手。侍卫上前,他低声说:“把所有的东西撤了,我和我三哥一样。”“这?”“怎么?你有问题。”“不敢,不敢。马上撤”昊煜不解的得问罹琰:“五王子,你这是干什么?那可是宝贝!如果王这样对我,哪怕一次,我死也值了。”他呆呆的说。“别叫我五王子,我是你弟!你是三王子。”罹琰生气的说。昊煜的嘴角露出一抹苦笑:“除了你没人把我当三王子。”罹琰不说话,他明白昊煜的伤心,在火渊的这几天他看清了这些人的嘴脸,昊煜这些年活的很苦。“王到!”远处传来豪迈的声音。所有人都跪下了,除了罹琰,他依然站立。在他身旁昊煜拉了拉了罹琰铠甲,罹琰没有动。大王子晟炽烈他瞳孔一紧,罹琰腿上的铠甲瞬间变成了碎片,腿开始滴答滴答的流血,血腥味弥漫,压抑的让人窒息。“快叫巫女来。”父王喊着,昊煜则挡在罹琰与晟炽烈中间,唯恐他再伤害罹琰。不过,所有人都十分惊讶,巫女只给王治疗,王看来真的想让罹琰继承王位。只是出乎晟炽烈意料,罹琰为什么没有跪下?他明明使用的是让他下跪的幻术,他如果消除了幻术,他不可能受伤,那,这又是怎么回事?“父亲我没事。”罹琰腿上的肌肉正在快速的愈合,不一会他的伤口便被新生的肌肉所代替。冕晰战不解的看着罹琰,没有幻术他竟可以愈合的这样快。冕晰战怒气冲天,他走到晟炽烈面前,扬起手。“父亲我没事,不怪他。”罹琰走到父王面前,没再说一句话,只是与父王静静对视。“你们都回去吧,罹琰你留下。”“是。”所有人都走了,气氛压抑到了极点。“罹琰,你有幻术对吗?”罹琰不说话,他背对父王。良久静默。“是,我有幻术。”冕晰战大笑:“太好了,那你继承王位更顺利成章。”“父王,我只答应你回来,没答应你其他条件。”虽然罹琰明确告诉他,罹琰不会继承王位。可他却十分开心,并吩咐要在王宫为罹琰接风。他看到了黎明的曙光,好亮。昊煜活像一个饿死的鬼,对着一切能吃的东西。罹琰笑了,昊煜是罹琰在火渊的一个牵挂。他才是一个14岁的孩子,对世界总有美好的憧憬。“罹琰,快过来这个好吃,啊!鸡腿。”罹琰无奈的笑了。“别这样,形象!”昊煜使劲咽下吃的东西,抓了一碗酒便往下灌,辣的昊煜眼泪都出来了,罹琰终于憋不住了:“哈哈。”然后酒无情的喷在他的脸上。罹琰默默洗了脸,发誓以后再也不在昊煜吃东西的时候笑他。不然受伤的是你的脸。“我现在宣布罹琰是我的接班人,下一代的王。”话音刚落,便议论纷纷。有大臣进谏:“王这可是国家大事,怎么可以这样草率决定?再说大王子的能力也是有目共睹的,王三思啊!”“王,我们希望大王子和五王子有一场比试。”冕晰战青筋爆动,他紧咬牙关,双眼无声的扫视,一种骇人的威严。罹琰向前,他轻轻的说:“我同意比试,谁赢了谁当王,希望父亲同意。”冕晰战明白这是罹琰要脱离他的控制,“我不同意!火渊之王是我,我说了算,谁再说一句话,死!”罹琰失落的摆摆头,所有人都想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而罹琰似乎早就明白了高处不胜寒的无奈,他懂得隐藏自己,他会保护自己。他想可以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可还有可能吗?”他问自己。罹琰失落得回到宫殿,又一次失眠了。他起来爬到屋顶,琥珀的月垂在天空,皓月千里,星光隐没。孤独袭满全身,王者是不是都要忍受孤独,毕竟理解自己的人寥寥无几。既然选择了回来,那么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罹琰忽然转过头,向着黑暗的某个角落飞奔而去。罹琰怎么会没有幻术呢,他在10岁的时候便在黑雾湮霖成为蛇魔,他对毒已经如数家珍,他相信在幻术方面只有父王可以和自己相比,天下已没有毒可以伤害他。如果没有那件事,他也不会幻术尽失,他也不会沦落到被人威胁的地步。“你们怎么来了?黑雾湮霖里没出什么事吧?”“蛇魔,万蛭之穴里的毒物都被捉走了,我们几个实在没能力抵挡他,他太厉害了。”“什么?有人竟可以突破我的毒阵,那些毒物也都是人不能接触的,他是谁?他是怎么做到的?”罹琰心里充满疑惑。“他是王,他没攻破毒阵,用七祡香晕将毒物引出来,用迷香迷倒他们,将他们带回了火渊帝都洛赫。我们便跟到了这里。”他们是罹琰救下的侍卫,他们没地方去,罹琰便叫他们守护黑雾湮霖,守护他的家,守护他的牵挂。“他没发现你们吧,你们没事吧。”“没发现,我们怎么救出那些毒物?”侍卫担忧地说。“你们先隐蔽起来,这事我处理。”“我们对不起你,你救了我们,我们一点也帮不了你。”侍卫跪下说。“我们无能。”“说些什么呢,你们是我的朋友。再说父王的能力也不是我们可以想象的。你们别乱想,我自己会处理好的。昇风照顾好他们,一个也不能受伤,不然拿你是问。”他温柔低沉地说。罹琰快速来到昊煜的房间里,他轻轻的敲门,昊煜警惕得问:“你是谁?”“我是罹琰,快开门。”“怎么晚了,你来干什么。”昊煜眨眨朦胧的双眼。“什么你让我找父王,我不想死。别开玩笑了。”“你帮我拖延一下,你帮我一下。我不能看我的朋友死,我会感激你的。我求你了。”昊煜惊得一抬头,罹琰求他了,罹琰从不求人,昊煜的心一凉,罹琰是他心里得神,他的神有难他怎么可以逃呢。高一:张慧迪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
勇者传(柒)苦战_2000字两支箭离弦而出,形若游龙,势如猛虎。蕊手掌一挥,那枪又从远处飞回手中,只见她枪尖点地,身体顺势下倾。箭伴随着风呼啸而来,蕊虽避其锋芒,但盔甲也被箭的旋风刮出几道深痕,可见其劲气惊人。蕊回头看向叶逝风,他将剑横着,想用剑的侧面挡下这一箭,箭接触到“战天”的瞬间,他便被击飞出七八米开外,。尽管硬扛下了这一箭,但叶逝风双臂都被震出鲜血,连剑也拿不动了。蕊叹气道:“真心弱得可以啊!,脑子也不好使,躲都不会。”蕊说话时掌心也不禁直冒冷汗,面前这个人的实力不一般啊,至少是小地界巅峰,甚至是中地界。而且手中兵刃也绝非凡品,恐怕一战很棘手啊!蕊起身枪尖直指那人说道:“你是星耀圣殿的人吧?那我们来一场骑士间的决斗如何!吾辈蕊。”“哈哈~~虽然你不是骑士,但是不接受你的挑战显得我太做作,在下飓风圣殿圣骑士唐云,请赐教!“唐云笑道。看了一眼叶逝风,心想这小子放他也跑不到哪去,而且不能留活口,不如先杀这小姑娘。想到这儿,唐云直奔蕊而去,形同御风,手中的弓也收回了左手手环,背上的剑也露出了锋芒。剑光所到之处弥漫着寒气,花草也蒙上了一层霜。“天才骑士唐云,名剑”寒芒“。星耀圣殿为了杀这小子,竟然如此认真,想要万无一失?”蕊低声道。瞥了一眼在一旁的叶逝风,他此时还想拿剑再战,但手臂的伤似乎并不允许。蕊摇摇头心想这次恐怕是难逃一劫了,看来必须全力以赴。此时唐云已经快到眼前了,蕊双手一合手中的长枪便从中分成两节,断口处溢出的金光附满枪身,金光散去,她手中的双枪布上了金纹。双枪一并,只见绿光一闪即逝,一股浩然之气向四周漫延。唐云眉头一皱,剑还离蕊有一米处便脚尖轻点地面向后跳开,手中的剑也向上挑起,一道剑光划出,但还没碰到蕊就没于浩然之气中,而且浩然之气又强了几分。“小姑娘,你的八方皓月也不过如此啊!”。唐云嘴上嘲讽,但心里却是一惊,八方皓月是小地界的巅峰技能,而且蕊的八方皓月威力绝不低于他,只是蕊刻意隐藏,若是被刚才一击打中,八成是重伤啊!本想先试探一下但没想到这小姑娘如此不给面子,唐云此时的心情极其愤怒但手心也是捏了一把汗。蕊见他向后跳去,左手枪在手中盘旋一圈便径直飞向唐云,随即又冲向唐云,右手枪做横扫姿态。一套动作行云流水,毫不怠慢。唐云落地如尘,蕊的左手枪打了个空,插在前方远处的树上,唐云反手一剑接下她那一枪。两件兵器碰撞的嗡鸣声响彻整个森林,吓得鸟儿都四处逃窜。两人就这样僵持了一分多钟,都不肯退让一步。蕊原本握紧枪的双手,左手微微张开,远处的左手枪便朝她飞来,速度之快恰似一道惊鸿。唐云脸色大变,情急之下加大力度一剑荡开了蕊,侧身想躲过去,但枪的速度大大超出他的想象,虽然没受致命伤但右手却受了重伤。左手枪直接贯穿了他的右手,枪上却没有一点血迹。唐云的脸色越来越差,心想原来刚才蕊扔向空中那一枪本来就没打算伤他,只不过是为了实现接下来的计划罢了,能做到这样,这小女孩到底是何方神圣?只不过他也是一时大意不明白对方的能力。“好一个阴险的小姑娘,再来!”。说完,唐云吃了两颗药,瞬间手上的的伤就好了,蕊能听到他细胞分裂的声音,并明显的感觉到了他的圣力已经突破了大地界,而且还在上升。“逼得我不得不把银牙殿主给的‘地心碧玉’吃了,这个很贵的,卖了够我潇洒一年啦!“他咆哮着,圣力的增长让他充满了力量,忍不住的想发泄。手中的”寒芒“一闪,四周的空气开始凝固。一切事物开始放慢,如同静止。”寒芒“的极寒领域要大地界的圣力才能催动,而现在他的圣力早已突破大地界,正在向小天界增长。“来打我啊小姑娘不是很猛吗?来啊……”。唐云进入了一种疯狂的暴走状态,因为圣力的暴涨,他的意识渐渐模糊了,潜意识中的暴怒越来越盛。一边咆哮着冲向蕊,一边催动着剑气。坚冰一般的剑在蕊身上划出了一道道口子,她中地界的圣力勉强能动,而叶逝风早就定在了原地,但她的速度相对于唐云如同静止一般,对于唐云密集的进攻显得如此无能为力。眼见唐云一个俯冲过来,手中寒芒散发着令人窒息的威压直指蕊的咽喉,这是最后一击,等待的是一次贯穿。蕊的瞳孔收缩露出对于死亡的恐惧,唐云见了更加兴奋,他就像一只野兽,喜欢猎物无助的眼神,却又绝不会给予一丝怜悯。而下一秒,蕊的眼神透出的是杀气,凛冽的威严,就像王。手中的双枪融入体中,整个人化为一道光,闪过了唐云的致命一击。下一刻出现在唐云身后,此时的蕊一身绿甲,如翡翠筑成,额头中间三片金色的叶子亮起,一头金发变为碧绿飘于空中。手中两道金芒似闪电,眼神中绿光流露,那是不可一世的威压。唐云现在的圣力已经到了小天界,圣力也不在上升。他犹豫了一下,然后又是一脸的兴奋,兴冲冲的扑上去想看一下这只神奇的猎物。蕊手中两道金光破空,顿时空中分为千万支金光闪烁,形成了密集的网,想要捕捉这只疯狂的野兽。唐云疯笑着发出八方皓月,威力是蕊之前的六倍以上,顷刻间千万金光没灭。蕊手中又是两道金光迎上,他们咆哮着,每一击倾尽全力,这是荣耀的一次竞争,一次野兽的厮杀!高一:陈梦雪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
彩虹圣剑第一章:意外飞来的鸽子今天是5月25日,正是我的10岁生日。这个生日原本挺快乐的,却让一只雪白的鸽子打乱了……“妈妈,妈妈。今天是我的生日,您打算送我什么礼物呀?”我一大早醒来就琢磨着这个问题,一看见妈妈起来,就迫不及待地迎上去。“如果告诉你这是什么就不能算令人惊喜的礼物了,不是吗,宝贝?”妈妈微笑着说。“好吧,好吧,晚上生日晚会上您一定得告诉我。”我说着向门外跑去,关上门时又添了一句“不准骗人,骗人是小狗!”“小滑头!”妈妈笑着走进厨房,开始做早餐。一转头看见她的丈夫正边扣衣服边走下楼来,便问道:“亲爱的,你给我们宝贝女儿的洋娃娃准备好了吗?”“准备好了,”爸爸答道,“宝贝女儿的生日礼物怎么会不准备呢!呵呵。”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就到了晚上。“你的生日礼物就在这个盒子里,是你一直想得到的洋娃娃,快点打开吧!”妈妈笑着说道。“洋娃娃!”我叫道,“真是太谢谢妈妈了,我最喜欢洋娃娃了!”“当然,”爸爸得意洋洋地说,“我们每次送的礼物你都喜欢呀,比如前年那只小狗,去年那条裙子……”“我们是在听你讲话还是在给兰凤过生日呀!”妈妈有些生气叫道。“哦,可能……我忘了,现在在给女儿过生日啊……”爸爸结结巴巴说道。“你看你,又结巴上了!”妈妈说着转向我,说“宝贝,你来吹蜡烛吧,你(利特先生),去关灯吧!”“为什么总是我……”利特先生嘟噜地说,去关了灯。顿时,屋里黑黑一片,只有生日蜡烛发出微弱的光芒。“吹,快吹吧,宝贝。”妈妈小声地催促道。好吧,我心里想着,自己怎么也压制不住快乐的心情。是呀,吹过了蜡烛,就满十岁了,过几天就能去上玫瑰中学了呀!我深深吸了一口气,鼓起嘴巴正准备吹向生日蜡烛,意外发生了。一只雪白的鸽子急速从窗口飞进来,把蜡烛扑灭了。屋里黑黑一片,什么也看不清,只有鸽子那黄澄澄的大眼睛一闪一闪发亮。妈妈大惊失色,爸爸在慌乱中打开了灯,只有我一点儿也不害怕。要知道鸽子是我很喜欢的动物呀。我迟疑了一会儿,因为自己想不到会有一只鸽子无缘无故地飞进来。我与鸽子对视了一会,发现鸽子的脚上有一个小小的信箱,里面好像还有一封信。这是一只信鸽吗?那信会不会是我的呢?我想着,下意识地把手伸向鸽子。妈妈大叫:“别,宝贝,别摸它,千万别摸鸽子!”我不理会妈妈的叫声,因为我觉得一只鸽子是不会干出什么要紧的事来的!我终于摸到鸽子了,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鸽子表现也很奇怪,它没有害怕,身体也没有发抖。这是一只正常的鸽子见到陌生人的反应吗?我想着,越想越奇怪。取下小信箱,拿出里面的信,仔细地端详一下。信是粉红色的,上面写着:玫瑰路25号兰凤小姐(收)果真是给我的,里面写的是什么呢?我想着,打算打开信看一看。“不,”爸爸叫道:“你不听妈妈的话,也要听爸爸的话,我们已经让你摸到鸽子了,不能让你看信,如果你有个三长两短,我们也不想活了!”“没事,没事的,不会有事的。”我一边说着一边打开了信封,看了起来。一会儿,我转过身,缓缓地说:“如果真是这样,你们愿意让我去吗?我很想去……”说完,放下信,走到沙发上坐下了。妈妈和爸爸互相看了看,感到很奇怪,赶快拿来信,仔细看起来,他们想知道究竟是什么地方让自己的宝贝女儿如此想去。信的内容是这样的:亲爱的兰凤小姐:我特迪妮丝天堂魔法学校已经录取你为我校学生。这是一个魔法学校,你可以变形,可以带着天使之翼到处飞行,并且还能获得一只宠兽。在这里你做任何事情都行的。如果你愿意,请在9月1日到天使火车站6/5站台来。校长 迪青5月25日其他转第二页。看完,爸爸和妈妈沉默了,不知说什么好。鸽子也早在取下信时抓起信箱飞走了。终于,我打破沉默,问道:“我……我可以去吗?”妈妈急忙说:“可这可能只是一个恶作剧,最好别去呀!”“求您了,就为我想想吧!”“这……亲爱的,你说呢?”妈妈把目光转向爸爸。爸爸一下子不知所措,他想答应女儿,可又不想被妻子骂一顿;想答应妻子,又不愿意看见女儿那难过的表情。终于,爸爸决定了:“我觉得女儿去那上学也不错,我们要为女儿作想嘛。女儿已经长大了,我们不能再把她当作小孩。”“万岁,谢谢爸爸!”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妈妈在旁边生气又毫无办法。“只要你高兴就行。哦,别生气了,亲爱的。”爸爸请求地说。“我不生气了,现在一想,觉得也好嘛。”妈妈脸上的表情由阴转晴,爸爸才松了一口气。“对了,”我说道,“看信时下面好像有‘其它转第二页’的字样呀!”“对。”爸爸看了看信的第一页,说道“这里是有这行字。好了,这是写给女儿的信,就让她打开吧!”我接过信,翻到第二页,和爸爸妈妈一起凑到跟前看起来。特迪妮丝天堂魔法学校【制服】一年级学生需要:1、女生三套白色裙子和一套白色衣裤,男生四套衣裤。2、女生一条白色头戴装饰和两顶白色帽子,男生三顶帽子。3、一双白色鹤绒手套。请注意:学生全部服装均缀有姓名标牌。学生不可自带天使之翼家长注意:从天使路8号的天堂酒馆,里面有一面墙,点横向第8个,竖向第5个砖头,就到天使街。古人类到天使之约银行换钱。家长可能看不见天堂酒馆,但孩子看得见。“哇,这么多东西呀!”我叫道,“不会要很多钱吧?”“应该不会的,宝贝!”妈妈温柔地说。这时,信封中掉下一个小东西,爸爸弯下腰捡起来,轻声读道:6/5站台 10点火车票“6/5站台?天使火车站没有这样一个站台呀!你打算怎么去呢?”爸爸一脸疑惑的样子。“我会想办法去的,入口我自己去找!”我生怕爸爸不让我去。“好,好,明天我们去买东西吧!”爸爸说。“太棒了!”我大叫道。“你们打不打算过生日了,不想过就赶快去睡觉!”妈妈生气了。“过,当让要过啦!”我和爸爸异口同声道。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
剑舞如风(一)_2000字一四月,是一个美好的季节。天气渐渐转暖,我也不必穿着厚厚的棉袄在雪地里练剑了。蹦蹦跳跳,让我肆意发泄心中的愉悦。柳树早已抽出新芽,柳枝随着温暖的春风摇摆,把身上的一个个小绒球送向远方,风一吹,就像下起了雪。我常常喜欢站在柳树下,任由柳絮洒下一片雪白。我叫剑舞,是师父收养的孤儿。据说在我出生的时候,就被人遗弃在师傅家门前,身边放着一把剑和一本剑谱,剑上面刻着“舞”字。而那本剑谱的名字是《寒舞剑谱》。这就是我爹娘留给我的东西,也许有一天,我可以根据这些东西,我的爹娘。我的名字“剑舞”也因这两个物品得来。在我的心中,一直觉得我会见到我的父母,但不知是什么时候。师傅收养了我十五年,也从来没有讲过我的身世。算了!我就把我的父母压在心底当个念想吧!师傅叫我练习《寒舞剑谱》中招数。说是“剑谱”,但其中也包含着剑和毒针两种武器,还要学习一些医术。剑为明器,毒针为暗器。我愿做一个光明磊落的人,不常使用毒针,但若有不时只需,我定会把它拿出来。我最爱的可就是糖葫芦啦!一次可以吃十几串哦!每月的初一和十五,都是我下山的日子。我下山,自然少不了去买我心爱的糖葫芦:“师傅,明天就是十五啦!好带我下山去了!”师傅微笑着望着我,只是抚着他的胡须:“那么小舞想下山去干什么呢?是不是又要去买糖葫芦?”“当然是买糖葫芦啦!我最爱糖葫芦了!师傅,你可不能再反悔,一定要带我下山买糖葫芦哦!”我天不怕地不怕,最怕的就是师傅不给我买糖葫芦了。可是师傅经常以各种理由搪塞我,不给我买糖葫芦。这不,又叫我练会“天逸云霄”这个招式才给。可是正因为师傅这样诱惑我练招数,我的剑术越来越好,都可以和二师兄对抗了。“小舞,又在缠着师傅买糖葫芦啦!行了!快点过来,看我给你买了啥好吃的了!”刚进房门的大师兄神秘地对着我一笑,向我招了招手。大师兄是最疼我的了,经常给我买糖葫芦吃,这次肯定有好东西!“来了!大师兄,是不是糖葫芦呀?”我小跑着来到大师兄面前,接过他手里的东西,边走边问。“那是当然,你瞧瞧这包里!”大师兄指着我怀里的包袱。我打开一看,满满的一袋糖葫芦。一个个晶莹剔透,红得可爱。“哇!大师兄最好啦!”我抱着大师兄,笑个不停。“行啦!小舞,别缠着修啦!回房间去吧!记着,这一个月都不能吵着要买哦!而且,回去不能吃糖葫芦,这么晚啦!”师傅一脸认真望着我,沉思了一会儿,“不过明天还是要带你下山去的,有一件事情要告诉你!不过不能买糖葫芦了。已经有这么多了。听见没有!”“听见了!师傅,我先走了!”我冲着师傅顽皮的吐了吐舌头。师傅冲着我微笑的点点点头,随后转向大师兄:“修,我叫你下山办的事情呢?办好了没?”“是,师傅。这是丁长老叫我交付给你的信。”大师兄从怀里掏出一封信交给师傅。而我在房间的门缝里看的一清二楚,一直很好奇师傅和大师兄之间的事情。原来是丁长老呀!我揉了揉偷看的眼睛,继续把头伏在门缝上。“恩!修,你先回房间。让我一个人在这里,记住,到明天早晨公鸡打鸣后,才能来见我。万万记住!”师傅又对大师兄嘱咐了一番,便回到了属于他的那个居所——竹林当中的那个小木屋。那里一直是我心生向往的地方,真不知道那里有什么有趣的事情!呵呵!看见大师兄向房间走来,我赶紧爬上床,蒙住自己的头。大师兄走进来,看见我蒙住自己的头,笑着扯下我头上的被子说:“小舞,你从实招来。是不是睡觉前又偷吃糖葫芦了!”“我才没有!”因为这件事我没有做,所以嗓门特别的响。“行啦行啦!女侠饶命,饶命!您能不能嗓门稍微轻一点?”大师兄捂着自己的耳朵,作恳求状。“好吧!那么大师兄,请你相信我!我真的没有吃糖葫芦!真的!不信你闻!“我张开自己的嘴巴,凑近大师兄。“行啦!你的小臭嘴,我可不敢恭维。我相信你。可是,你没有做坏事,干什么要把头蒙起来。每次你在房间里做坏事,有人来了,都会把头蒙起来。说罢!除了偷吃糖葫芦,你干了什么坏事情?”大师兄问我,这可让我怎么回答呀!我的眼睛咕噜咕噜转,哈哈!有办法啦:“大师兄!我要睡觉啦!你快点出去,你也睡觉!我保证我没有干任何的坏事情!请你相信相信我!你肯定相信我的,对吧!对对对!好了出去吧!做个好梦!”我说出来的话像机关枪一样,没给大师兄回嘴的机会。然后一直把他推向门外。最后,“砰”得关上了房门。“丁长老给师傅的信?哈哈!明天师傅要带我下山,还是养足精神,看看有什么好玩的事情发生吧!”我盖上厚厚的被子,蜷缩起自己的身子,“都说春寒料峭,看来果然如此。冷死我了!四月的天,还真多变啊!”窗外,万籁俱寂。夜,如此深邃神秘,月光如牛乳般倾泻在大地上……初一:某燕子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
圣剑出鞘“嘿,银闪,”帕恩拍拍银闪的肩膀,“是你说的,到了之后由你负责找其他人哦~”“知道知道。”银闪喘着气,“不过,我经过刚才那一番长途跋涉,都饿得前胸贴后背了,不如我们先吃点东西吧。”龙轩说:“也好。”他们找了一家面馆,龙轩要了一碗牛肉面,帕恩要了一碗鸡蛋面,银闪的胃口最大,要的是一碗蹄膀面。这顿早餐一共花去了他们10个铜币。“啊~吃饱了,有劲了!”银闪幸福地摸了摸肚子,帕恩苦笑了一下。说起来也真巧,他们才走出没多远就发现了一家旅馆,于是他们约定,龙轩和帕恩开房间,银闪负责找人。15分钟后,旅馆门前。“终于完成任务了!”银闪微微喘着气,背后是海克他们。“咳,我还以为你们遭遇了什么不测呢!”馨绮看到龙轩和帕恩,长出了一口气。“我们会那么容易遭遇不测吗?”帕恩笑道。“我们都听银闪说了,并且吃了绿珠子和喝了药剂。龙轩,你还真幸运,得到了一把神兵。”雷迪羡慕地说。“切,那没什么啦,可惜的是就连那族长也不知道这东东到底是什么,我也不知道该怎么用它。”龙轩随手舞了舞剑。“反正找到住处了,先安顿下来再说吧。”枫雪带头拿着行李进了旅馆。七个人把行李放好,就想到街上逛逛,顺便看看有什么东西可买。馨绮买了一桶箭;雷迪换了马鞍和脚镫,还换了一把新的长枪;海克和枫雪也换了新的魔法师靴和医师靴,又花了50个银币。“好了,现在去赚一下钱吧,反正昨天这么累,今天就在这里歇歇,明天再动身,反正离靠近目的地的镇子不远了。”龙轩提议,其他人一致赞同。……晚上,房间内。有六个人和银翔都早早休息了,只有龙轩不知为什么,对新武器不感兴趣,反而心血来潮,翻来复去地看着那把封印之剑。突然感到一阵“里急后重”,随手把剑往床底下一扔,就向卫生间奔去,回来时觉得有点累,还没来得及把剑放好就睡着了……第二天。龙轩一觉醒来,觉得有点不对劲,怎么没看到与自己同住的雷迪和帕恩呢?他们一般不会起得比自己早。再说,就算有例外,他们也应该叫醒自己。再一看,惊出一身冷汗,怎么行李也不见了?难道其他人都走了吗?仔细瞧瞧,在一张椅子的夹缝里,有一张纸条,内容如下:小子:上次你让我出了个大丑,这次我一定要报仇雪恨,重树威信。见信后,在早上8点半之前到秋叶市北门,我会派人在那里等你。不要不把这当一回事,你的朋友们都在我这里呢,你自己看着办吧。佩特即日“这个该死的家伙!就为了让我跟他再斗一场,居然把其他人都掳走了!”龙轩骂道。抬头看看墙上的钟,已经8点27分了。龙轩正欲动身,突然意识到一件很严重的事:自己的武器放在行李箱里,如果被佩特拿走,他很有可能拿它跟自己对抗。这还不重要,重要的是,如果那真的是一把上古神兵,自己怎么能对抗得了?更何况现在再去买武器明显来不及。想到这里,他下意识地看了看床底,幸好那把封印之剑还在那里,佩特没发现。龙轩把剑拿出来,暗忖道:“虽然用它不一定能赢,但至少能与佩特对抗一阵子。早上8点50分,秋叶市以北的一座城堡内。“不错,按照我说的来了啊!我提醒你一下,这里可是亚桑男爵的度假城堡哦,所以说这里是我的地盘,你别想耍花招。”佩特脸上挂着阴险的笑。“呸!”龙轩骂道,“你把我的伙伴们怎么样了!?”“他们都在这里呢。先说明一下,你得赢了我才能把他们救出去哦。”佩特捏了个响指,一个卫兵按下入口旁的一个按钮,一道墙缓缓升起,海克他们还在昏迷状态,全被囚禁在墙后的一座牢房内,而他们的武器则在佩特脚边。“他们都睡着了,一时半会醒不来。对了,顺便告诉你,你这把剑还真是把好剑。”佩特把手中的剑向龙轩晃了晃,龙轩看出那正是风罡赠予自己的剑。“这把剑怎么了?”龙轩尽量镇定地问,可心里正在打鼓。“这把剑是一把具有强大力量的神兵,名曰‘承影’,是创造这个世界的中华民族留下的。”佩特得意地望着龙轩。龙轩听后不禁倒吸一口冷气。中华民族?就是那个神秘而强大,后来创造了这个世界的种族吗?佩特似乎能看穿龙轩的心思,继续慢悠悠地说着:“这把剑是铸于中华民族的商朝,后来被春秋时期卫国人孔周所藏的名剑,承影。后来为了创造这个世界才动用了它的力量,并将它封印在这个世界的某个地方。除此之外,还有九把剑,封印于这个世界的不同地方,其中还有两把剑是可以融合的。现在这把剑正是这十把圣剑中的第十剑,不过用来对付你已经绰绰有余了!”“卑鄙!”龙轩拿出封印之剑,指着佩特,“我这里还有一把封印之剑,只不过现在它的封印还没解开,看来只能勉强对付你一阵子,不过我是不会认输的,出招吧!”佩特压根就没把龙轩的剑放在心上,他得意地想:“哼,就算你的剑是那十把圣剑中的一把,你能有把握在这场格斗中解得开它的封印吗?你就等着向我俯首称臣吧!”“呼”,佩特手中的剑突然只剩下剑柄,剑身消失了,而他旁边的一根柱子上却投下了一道飘忽的剑影。龙轩正在纳闷之际,耳廓中传来一声轻轻的“嚓”,柱子微微一震,不见变化。然而随着一阵从窗口吹进的风,柱子的上半截就缓缓地倒下了。“什么?”龙轩大吃一惊。“这正是这把剑的厉害之处,可以做到有影无形,让对手防不胜防。你小子小心了!”佩特阴险地笑了笑,又展开了攻势。龙轩一看情况不妙,连忙向四周舞剑,但都没招架住。只听“哧”的一声,龙轩捂着左肩跪下了,指缝间流出鲜血。就这样,尽管龙轩连连招架,但还是逃脱不了佩特的攻击。最后房子里出现了这样的景象:佩特原地不动,得意地望着跪在地上的龙轩,而龙轩只能用剑撑地,他的衣服被鲜血染红了,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哈哈,怎么样,如果你向我认输,我还是可以考虑放了你和你的朋友们的。”佩特狂妄地哈哈大笑。“痴心妄想!”龙轩怒吼道。接着他又看着手中的剑,道:“封印之剑啊,看来我今天还是无法解开你的封印。如果你是一把有正义感的剑,就不要再为难我了,我的朋友们还在佩特手里,等着我去救他们呢。如果你还是不为所动,那么我会坚持到我生命的最后一刻,用我的鲜血来祭你,希望你能明白我心中所想!”这时,剑突然发出了光芒,佩特大吃一惊,暗想:“难不成是这小子把封印解开了?我得先下手为强!”便用承影刺向龙轩。谁料那封印之剑放出一道剑气,立刻把佩特反弹了回去。龙轩喜出望外,抓住剑柄,试着拔剑,竟然成功了!他大吼一声:“佩特,今天我要把你给我的加倍奉还!觉悟吧!”引剑直指佩特。只见一道磅礴剑气激射而出,房内顿时飞砂走石,佩特的阵势立刻大乱……一切平息下来后,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引剑直指佩特喉头的龙轩。“别别别,我……我认输,你是最了不起的!我立刻放了你的同伴!”佩特慌得连连求饶。两个格斗的人这才注意到,龙轩手里的剑上,赫然刻着“泰阿”二字。佩特的冷汗顿时滚滚而下,心想:“天啊,难道这是那十把圣剑中的第四剑,泰阿吗?怪不得它会有如此威力啊!”“哎,你还得告诉我,我的这把剑是什么来头?”龙轩冷冷地说。佩特哪敢反抗,连忙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出来。“这……这剑是那十把圣剑中的第四剑,名曰‘泰阿’,是……是把威……威道之剑。我把知道的都……都说了,你……你就饶了我吧!”佩特慌得连话都说不完整了。“是吗?看来校长还真说对了,这把剑的威力很大。”龙轩笑道。没想到那剑突然自动脱离龙轩的手,在龙轩的右手臂上划了道口子,血滴到了剑身上。承影这时也自动飞过来,让龙轩的血也滴到了它的剑身上。龙轩明白了,这就是校长说的“谁解开了它的封印,谁就是它的主人”的意思,泰阿是在进行认主仪式。而承影也会来进行,或许是因为它也是那十把圣剑中的一把。认主仪式完成后,两把剑化作两道光消失了,而龙轩的右手掌上却出现了一个剑的图案。龙轩又明白了,它们已经愿意听从自己的指挥了,而且可以在紧要关头通过自己的召唤再出现,这样的好处是不用担心它们会被盗了。龙轩扭头看着地上的佩特:“还不快兑现你的诺言?”佩特连忙说是。其余六个人醒来后知道了刚才发生的事,枫雪的第一个反应就是给龙轩施了个“天使祝福”,龙轩的伤立刻好了。而银闪赞许地对龙轩说:“你做得很好,真不愧为我们的队长。”其他人也对龙轩赞不绝口,就连银翔也兴奋地仰天嘶鸣着。“好了,现在我们耽误的时间够多了,快出发吧。”龙轩说着,回头瞥了一眼佩特,“你以后再这样的话,我一定会杀了你!还有,把你抢的飓风圣珠交出来!”吓得佩特脸都白了,虽然心里还奇怪龙轩为什么会知道这件事,但还是交了出来。龙轩用那只小木鸟把飓风圣珠送了回去,没想到一会儿又有一只小木鸟飞了回来,只不过比刚才的那只大些,它给龙轩带来了一本书。龙轩翻开一看,扉页上夹着一张纸条:神兵拥有者:对不起,我现在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就这样称呼你吧。我想,你现在一定知道了那把剑的来历,我也是刚刚从族里传承下来的一本古书知道的。现在你手中的这本书,就是那十把圣剑的资料,是我在发现承影附近的地方找到的。请不要惊讶这本书现在是一片空白,它只有在你亲自使用了剑后才会现出文字和图鉴,算是给你一个帮助吧。疾风精灵族族长 风罡龙轩看完纸条,从心里感激风罡,并且在那张纸条的背面写上了自己的名字,让那只鸟带了回去。七个人在做了稍微的休整后,于中午再次上路了,目标:可通往魔之岛的塞顿镇。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
茶色(三)_2000字站在“樱色”的门口,辛思明有些失神了。漫天的粉色花瓣随风飘落,树下有个白色的身影,她努力的想看清他的脸,可是都是徒劳,就在她走向他一步时,漫天的粉色花瓣变成了血液染红了的紫荆花,一个满身伤痕的女人躺在血染的紫荆花上,一句话在耳边响起“我爱你,直至紫荆不再花开……”当她醒来时发现,原来只是一场梦,但是她的眼泪竟然流了下来。她不解,为什么会梦见这样的场景,而且还这么清晰,仿佛亲身经历过一般,当梦到那个白色的身影时,心脏彷佛要裂开一般的疼,至今自己的心还微微的泛疼。那个白色的身影是谁?为什么看不清他的脸?而且为什么会心痛?没有人为她解答。她从沉思中回神,不知道红墨寒从什么就站在她的面前,而她竟然完全不自知。“思明,你怎么这么早?现在才9点。”红墨寒抬手看了看表,成人礼要10点才开始啊!“你不也挺早?”她是因为那个梦所以睡不着,才早早来的。他这么早来干嘛?“额……刚好路过,路过,呵呵……”红墨寒脸上明显的不自然。“……”知道他不想说,辛思明也没有什么好奇心,便不再问了。“……啊!反正成人礼又没开始,不如我们去喝咖啡吧!”被辛思明看得有点心虚,红墨寒打着哈哈的说着,眼神小心的看着她。“……嗯。”辛思明看着他,明显感觉他的不自在,用“茶玉”可以轻易的看到他不安的内心,竟然这么轻易的就让人看到自己的内心,这是各色家族的大忌。“那我们走吧!”红墨寒走在前面带路,身后的辛思明看他的背影有些复杂。这个家伙,是有什么东西缠住了吧!而且应该是个什么特别难搞的东西吧!各色家族的人会被奇怪的东西缠住并不奇怪。既然他不说,应该是自己可以解决吧!辛思明也不想多管闲事的去插手。(额……在这普及一下,她所说的“奇怪的东西”。其实是他们不小心使用技能的时候殃及无辜了,然后副作用就是会让那个被施法者疯狂爱上施法者,然后那些无辜的人就变成了“奇怪的东西”了。)跟着红墨寒身后左拐右弯,走到了一家看起来挺不错的咖啡店——青柠。红墨寒推开了玻璃门走了进去,辛思明随后也走了进去。现在是上班时间,所以人还不算太多,但是当红墨寒一进门,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到他的身上。果然,长得太出色还是不太好的,这是辛思明一进门的第一想法。“坐这边。”辛思明叫住了要往咖啡店中间去的红墨寒,不禁想给他个大白眼。已经这么亮眼了,他还想在咖啡店中间让人围观?辛思明挑了个角落的位置,虽然还是有人时不时的看着这边,但最起码还是保留了一些隐私。辛思明看着对面的红墨寒,从坐下来后就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像个小女生似的。“不说?”面无表情的辛思明看起来有些不耐烦。“……”依然是那副欲言又止的样子,看了看她又低下头,又抬头又低下……“那我走了……”说罢就像真的要走一样站起来,当然,她并不是真的要走。看他那踟躇的样子,只是激励一下他,而已。果然!“等,等一下……”看到辛思明真的像要走了,马上也站了起来。红墨寒那副欲言又止又很委屈无辜的样子,说实话,让她差点就笑了出来。辛思明暏了他一眼,然后坐了下来。见辛思明坐了下来,红墨寒松了口气也坐下,他踟躇了一下,“那个……思明,我们恋爱吧!”辛思明突然脑子有些转不过弯来,愣愣的看着眼前的红墨寒,然后空白的脑子砰出了五个字——“我、们、恋、爱、吧……”她愣了一会,很快的就回了神,只觉得他在开玩笑。“你的笑话好冷,我笑不出来。”“不是,我真……”“不好意思,打扰一下,请问两位需要点什么?”服务生打断了红墨寒的话,笑着看了看红墨寒,又看向辛思明,突然笑容一僵。“你,你是辛思明吗?”因为有些激动而显得声音有些发抖,眼睛挣得很大,仿佛是太过震惊而无法相信。辛思明看着眼前的男生,看他应该和自己差不多年龄,略显苍白的皮肤配上立体的五官,身上穿着白色的衬衫和黑色长裤,微长的头发有些凌乱,显得有种凌乱的美,是属于那种清爽型的帅哥。但是,她不认识他。“……”“我叫薄影,初二我们是同班同学。你不记得了?”看辛思明用疑惑的眼神看他,他不禁有些失望。辛思明对于这个叫薄影的人完全没有印象,她无论去到哪里都是不受欢迎,被人排挤,也没有朋友什么的,所以没人记得她,她也不记得任何人。对于这个说是她的初中同学,她完全不知道要怎么去想起。“你好!”心思明向他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对于叫她一副开心得说好久不见,好想你之类的说不出来,因为她根本不记得他是谁。而且也笑不出来。“想不到会在这遇见你呢!我在这打工,有空可以来喝咖啡噢!”薄影对于在这见到她很开心,虽然她和以前一样从来都不笑,但是可以感觉到她对于自己并没有不耐烦,或者是讨厌。“……嗯。”看到眼前男生的笑容,说不出来的感到熟悉。大概以前真的认识他吧!初三:心景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
仙剑兄弟传空气躁动不安,灰沉沉的天空盖上了一层诡异的色彩。朦胧中,有一股杀气腾空而出。周围显得更加的阴霾。该来的总是会来的。躲也躲不掉。“为什么会是你?为什么!”唐尔倪他眉头紧皱,始终不能接受事实,这一切来得太过突然,真的,对于他而言,那是比被安绮神司惩罚来得心痛。“不用废话。我们之间始终都要有个了断的。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唐佩倪从腰隙间抽出一把长剑,脸上显得冷酷又无情,他右手一挥,顿时昏天暗地。……仙灵岛,一处充满神奇色彩的灵境。岛屿周围环绕着青山绿水,常常的白雾笼罩,这就是唐尔倪和唐佩倪出生的地方。他们是一对同胞兄弟,几乎是长得一模一样。浓而密的剑眉,深邃而有神的双眼,高挺的鼻梁,红润的双唇印在白皙的脸上,显得更加的色泽鲜明。唯一不同的,就是他们的头发,唐尔倪的头发蓝得干净明亮,而唐佩倪的发色则是灰得阴暗。只是这点不同而已。只是这点而已!但就是这点不同,阿母就疼唐尔倪来得多。在他们共同对抗外敌凯旋而归时,人们对于唐尔倪的赞赏远远高于唐佩倪。就是这点不同,就连安绮神司,他们的剑仙长老,对唐尔倪的器重宽容和对待唐佩倪的不屑一顾形成强烈反差。但这些对于他们俩之间并无任何影响。他们的感情比金坚,两人并未出现任何的嫉妒和不满,反而唐尔倪就像哥哥一样地,处处更加保护唐佩倪。他们俩对于外界的种种显得很困惑,难道只是头发的颜色不一样,换来的就是这样天壤之别的待遇?无人说过什么缘由,一切似乎已经注定了。风飘雨缈。时光飞逝。20年的光阴。他们已经20岁了。但这种局面并没有任何的好转,反而因为阿母的逝世,安绮神司和人们对于唐佩倪更加的厌恶,并开始慢慢制止唐尔倪和唐佩倪在一起。22岁时,安绮神司宣布唐尔倪成为第九代战神。这个决定,让他们兄弟俩非常的诧异。在战场上,唐尔倪善于计谋,但唐佩倪总是比哥哥更加的英勇,对于敌人毫不留情,有很多次唐尔倪因为于心不忍而放掉敌人,而险糟暗算时,唐佩倪都是一剑结束了敌人的生命。实话说,安绮神司也知道,唐佩倪的确比唐尔倪更加能胜任战神的封号。但……还是没有说明任何原因。这件事对于唐佩倪带来了很大的伤害。因为在他眼里,他可以不计较人们对于他的不公,不嫉妒哥哥的一切,在很多方面,唐尔倪是比他更稳重,更成熟,但在战场上,一位好的战士,就是奋勇杀敌。这是作为战神的基本条件。而唐尔倪更多的,只是擅长兵法。他一个人走到了星河的尽头。这是唯一的属于他的地方。连唐尔倪都不知道的。他需要冷静下来。从小到大,他常常一个人来这地方,拼着命地说服自己,千万不可以嫉恨任何人,不可以责备哥哥。但这次对于他的创伤真的很深,他觉得自己所有的努力都白费了。无论他怎么做,他永远得不到人们和安绮神司的一点肯定。他嘶吼着,哭了。这是他第一次哭。他不明白,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时间是可以抹杀一切的。唐佩倪一直这么以为。包括这件事,他以为他也可以释然的。但厄运对于唐佩倪并没有停止跟从。2个月后,他们的族人受到了侵略。唐佩倪和唐尔倪一起披上战袍就出战了。他们用了三天的时间就打退了所有敌军。更确切地说,是唐佩倪打倒了敌方。唐尔倪在面对敌人时,总是不忍看见血腥。但战后的第二天,唐佩倪以“残忍凶暴”的名义被抓入锁妖塔。……三天后。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空气在瞬间凝固。“我知道很多事情对于你来说不公平。但即使是这样,你也不应杀死他们啊!他们是我们的族人。流着和我们相同的血液。”唐尔倪扭曲着脸。“呵,哈哈……真是可笑。我们的族人?那是你的族人!他们什么时候把我当成是族中的一员?我一向是他们的眼中钉,肉中刺。还有,就在前天,他们抓我入塔鞭打我时,我意外发现,我们流着根本不是相同的血液。我流的血居然是红色的!红色,只有阿啦族人才有的。哈哈,那一刻,我什么都明白了。”唐佩倪脸上的冷酷表情,似乎已经成为一种绝望的描绘。他愤恨地挥霍着手中的长剑。“不!这不可能。你一定是搞错了。阿啦族是我们最大的敌人。你不可能是阿啦族的!一定是你搞错了。”唐尔倪显得异常的惊异,但更多的是恐慌。“哼,我只不过由于一次的错遇,来到了这。本来我肩负着阿啦族的光同使命,可以彻底地消灭你们。安绮神司因为惧怕我的力量,所以一直以来都害怕我知道真相。我居然为了你们杀死了我的族人。我恨自己。更恨你们。”“可是……不会的。我们是好兄弟。不会的……”唐尔倪始终不能置信。他拼命地摇头,似乎这是上天跟他开的玩笑。“好兄弟?怪只怪你是第九代战神。我和你之间,只能有一个存活。”唐佩倪咬紧嘴唇,双眼透着一些亮晶晶的液体。他心想,没想到我们会有这么一天。如果不是因为你们族人太过分,我也不想伤害你。“不。我不能伤害他。绝对不能。”唐尔倪紧闭双眸。所有的思绪都打乱了“一向是并肩作战的我们,居然成了敌人,这是不是太可笑了!”那片花海,那片叶儿。都沉淀了。树林里,躺着两具血肉模糊的尸体。所有人的眼神都呆滞了,愣在那。因为在最后一刻,他们刺向对方的时候,剑又被收回,自刎了。“我的优势是奋勇杀敌,对待敌人决不心慈手软。”唐佩倪说。“我的优势是兵法计谋,对待事情冷静沉着。”唐尔倪也脱口而出。这是他们死前说的话。可是在最后一刻,他们却都没有做到。这到底是谁赢了谁的优势?……大雨后的晴朗,彩虹中是这梦的悲凉。英雄留情真相,冷冷一阵风经过了身旁。前进小学五年级:狂战子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