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书为伴,快乐暑假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书是一扇门,推开它,我就可以看到五彩斑斓的世界;书是一面窗,透过它,我就可以看到奇妙绚丽的风景;书还是一艘船,驾着它,我一定可以到达理想的彼岸……
读书,是开启智慧大门的金钥匙。古人云:“开卷有益”。“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也是个“小书迷”呢。我觉得在读书中能寻找到快乐,获得知识,这是一件多么有意义的事情啊。可以说,读书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今年暑假我就读了我最喜欢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侦探小说之父”柯南?道尔的著作。《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每一个故事总是曲折离奇、引人入胜,案情的发展往往总是扣人心弦,让人捏一把汗,除此还充满悬念,出人意料,让我如痴如醉,爱不释手,非要看到结局才肯罢休。如果看不完整个故事,往往就会使我牵肠挂肚,不得入睡。此时我便会浮想联翩,思索着这悬案又会怎样解决……这部小说对案情的分析缜密,没有一点儿缺陷,十分严谨。它的高度逻辑性又让我对它的作者和“真人福尔摩斯”有了更多的向往。
一个最初看来是那样扑朔迷离的案子,破案过程的推理是令人十分信服。我不得不说:我对福尔摩斯过人的智慧与知识,惊人的胆识与气魄佩服得五体投地。但是福尔摩斯也有缺点,这在《巴斯维尔克的猎犬》中的第九章和第十章中体现出来了。
读后我明白了“多行不义必自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理。在故事中还加入了许多科学知识,如:物理、化学、解剖、地理、心理、法律等学科的知识,增加了我们视觉的广度。
整部小说给我影响最深刻的是说过一句话:“只要你从另一个角度观察这件事就会发现很多。”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仔细想了想自己生活中的事:一次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登山路上我看到几个从山上下来的农民伯伯好奇心驱使着我去问问这几个老伯,“伯伯这山上好玩吗?”“没什么好玩的只有一座破庙。”我听后便停滞不前,满心失望。此时爸爸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不要听信别人的说法,也许别人是对的,但是何不给自己一个微笑,给自己一个机会,爬上去自己看看,也许会发现不一样的东西。”于是我克服困难爬上了山,从山上往下看,果然看到了美丽的风景,真是无限风光在险峰啊……
是啊!往往一念之差可以把好人想成坏人或把坏人想成好人,往往结果就会让人不可思议。福尔摩斯是个优秀的侦探,他是那么的努力。他所拥有的广博的知识与破案经验,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的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得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他会因为案件没有头绪而彻夜不眠地分析问题,这种勤奋的精神正是我缺少的。天才源于勤奋,即使我做不了天才,我也会更勤奋的。
“与书为伴,快乐暑假”是我最大的收获。
我有一个好习惯
孔子曰: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一个好习惯是一副良药,能医好我们身上很多毛病。养成好习惯就如同为梦想插上腾飞的翅膀,为成功打下坚固的基石。/我的好习惯是爱看书。小时候,我对书就有种特殊的兴趣,当我大哭时,妈妈给我一本作文,我立刻停止哭泣,一本正经的看起来,虽然什么也不懂,可还像个读书人似的。/长大了,我看起书来可到了如痴如醉的程度时常因为读书忘记时间,以至被老师反锁在图书馆里;因为读书而放弃郊游,在别人谈笑风生时,独自沉浸在书的世界里。/爱读书让我收获了许多,对我的学习和生活有很大的帮助。有一次我和几个小伙伴去秋游。我们在山下烤红薯吃,一阵风吹来,旁边的一堆柴草被引燃了,那火苗借着秋风,放肆地向四周乱窜,伙伴们被这突如其来的事故吓得手足无措,现场没有水,该怎么灭火呢?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我突然想起书上说,沙土也可以灭火。恰好,附近有一堆沙土,我连忙呼唤同伴搬运沙土往火上覆盖。不一会儿,跳跃的火焰终于被扑灭了!那情景真是惊险万分,如果没有书本上的知识,我们岂不要酿成大祸。/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更爱看书了。一本本世界名着充实了我的生活,给予了我精神的力量。/好习惯贵在坚持,我会永远与书为伴,让读书伴随着我的成长。
六年级:1659935722/曼~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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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福尔摩斯是举世闻名的大侦探。虽然他只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但他的故事一直流传至今。《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记载了八个具有很强代表性的故事,凸显了福尔摩斯的坚定意志和强大的推理能力。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波希米亚丑闻了。波希米亚的世袭国王与一位大名鼎鼎的女冒险家艾琳·艾德勒有牵连,但并没有与她秘密结婚。现在,波希米亚国王要与纳维亚国王中极为敏感的二公主结婚,但艾琳有国王与她的合影,国王必须把照片偷出来,否则,艾琳会用照片毁掉国王。所以,国王来找福尔摩斯,希望福尔摩斯可以偷出照片。聪明的福尔摩斯了解了艾琳的房子与艾琳的生活。但是,艾琳和一位先生——汉戈弗雷·诺顿秘密结婚了。第二天,福尔摩斯雇了一些人装作流浪汉,待艾琳回家时去抢夺钱包,而福尔摩斯便装作保护艾琳的样子,在脸上涂上事先准备好的一小块湿红颜料,这时,福尔摩斯便会进入艾琳的起居室,以呼吸新鲜空气为借口,打开窗子。在窗户旁边的华生看见福尔摩斯的信号,便把一个烟雾弹扔进起居室,大喊:“着火啦。”这时,艾琳一定会拿出照片。第三天来时,艾琳却搬家了,但艾琳在信中保证,不会再拿照片来威胁国王。从这个故事中,可以看出福尔摩斯的机智与知识。如果我们也有福尔摩斯那样聪明的脑袋,该有多好。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要像福尔摩斯一样聪明!5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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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福尔摩斯探案集》提起“福尔摩斯”这个名字恐怕没有几个人不知道的。福尔摩斯这个角色诞生至今已有100多年了。对于全世界无数的福尔摩斯迷来说,他们丝毫不会怀疑福尔摩斯存在的真实性,我就是其中之一。自从阿瑟.柯南道尔1887年赋予福尔摩斯生命之后,这个身材瘦削,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人们的心中。初读这本书,是在一个朋友介绍下,偶然接触让我对它有了深刻的印象。福尔摩斯的冷静、智慧和勇气,在悬疑紧凑的故事情节中是最值得玩味的。平常他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B公寓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人上门或者做化学实验。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然而在他办案的过程中不分白天和黑夜,不停的忙碌和奔波。我觉得我们虽然做不到这种程度,但做事要有一颗持之以恒的心,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还有他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所在。福尔摩斯的思考为众人所知,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把世界迷倒。博学多闻、细心研究、追求事实与真理、坚持原则应该是这本书背后所要传达的重要含义。这不仅是关系到现实生活中刑警具备的重要条件,也是我们自身要加强的。《血字研究》、《四签名》、《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等等颇为著名。在这里不仅可以欣赏到福尔摩斯的探案才华,更可以体验到生与死的对抗和智慧的较量。例如:通过步伐跟踪推测体重、年龄;通过墙上的字推测身高;利用烟灰来推断香烟的种类……每一件都令人拍案叫绝。这不仅是因为柯南.道尔这一系列作品成书早,风行久远;更重要的是,书中大小案件的侦破同美玉一般完美无瑕。让我们同故事里的人一起心惊肉跳,一起解开案件的谜团。福尔摩斯风靡世界一百多年,在每个年代始终都是人们心目中的英雄。他永远光鲜华丽的外表、永远凌乱不堪的书桌。他独特的衣帽、烟斗、千变万化的乔装改造、冷静聪明的头脑、锲而不舍的作风、济弱扶贫但尊重法理的侠义精神,不正是符合我们最“酷”的选择吗?福尔摩斯虽然是阿瑟.柯南道尔笔下塑造的人物,但能跨越时空、历久弥新,是因为他以最有趣、最引人的手法,吸引着我们的眼睛,让我们有读下去的欲望。福尔摩斯曾经说过:“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像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股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所以说我们现在应该心无杂念,好好支配大脑小小的空间,存放些有价值、有意义的东西。专心致志地学习,不辜负老师一直以来对我们的教育,家长对我们的殷切希望。这本书让我明白,随时留意身边的人、事、物,提高自身保护意识。遇事应沉着冷静,仔细思考。不盲目、不冲动、多用心、多动脑,用自己的双手开启自己的路。10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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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有感从我认识字开始,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看书。我喜欢在书海中遨游,在字、词、句中汲取知识。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了。第一次见到《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在超市的图书货架上,作为福尔摩斯的崇拜者,我迫切地想要知道在他身上都发生了怎样的惊险故事。回到家,刚落下脚,我就拿起书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三百多页故事,在向我诉说着十几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每一个都是如此的悬疑又令人迷惑。我努力的在福尔摩斯机敏、果断的判断和逻辑推理的过程中寻找线索,努力的去发现福尔摩斯破案的依据。有时找不到,就只好望洋兴叹。自然,在望洋兴叹的同时也让我不得不由衷地佩服这本书的作者——阿?柯南道尔的神来之笔,把书中的人物和情节描写得如此生动、真实,让我每次读这本书,就仿佛身临其境一般。紧张刺激的故事情节仿佛就在眼前,让我的每一次阅读都提心吊胆。每次拿起这本书,我就会忘记时间,完全的融入到书中的世界。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无时无刻不吸引着我,催我快快去发现那一个又一个离奇的案件下掩藏的事实和真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一次又一次追寻真相的经历。在我努力的同时,这些线索也时刻提醒着我,给我带来一次又一次成长的惊喜。这也是这本书给我带来的影响,让我发现生活中也有这样细小的线索,能不能发现,在于你的仔细。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对华生说的一句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线索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咱们的责任就是要去发现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它让我明白了,要善于去发现生活中细小的线索,也许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足以给你的生活带来改变;一件举手之劳,也可以给你一个崭新的世界,因为不管你做什么,时间都一样会过去,而一件小事就像案子中的一条线索,只要你愿意去发现并做好它,这些小事就足以改变你的一生。所以,我要我的分秒都过得有意义。这本书最吸引我、最令我激动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善于仔细、认真、并且很富有耐心地去观察身边的一切事物,分毫也不放过。这也是我最佩服福尔摩斯的一点。而且他用于和歹徒搏斗,机警、果断的性格和勇于探索的精神也正是我需要学习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给我提供了莫大的帮助,让我学到了许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我享受着推理的过程,享受发现真相时的喜悦。同时也学习者,学习福尔摩斯机敏果断的性格,学习福尔摩斯临危不惧、勇于探索的精神,学习福尔摩斯谦虚的品格。而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我要学习的还太多太多……第四十二中学初一:田蕾10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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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福尔摩斯探案》是个不错的小说,是有过的阿瑟.柯南道尔写的主人公是歇洛尔福尔摩斯。是以“华生医生”为第一人称写的侦探小说。我看了其中的两部案子,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两篇。血字的研究是写福尔摩斯、格里格森、莱斯特雷德和华生探了一个一个凶手杀了两个人的案子,两个案发现场都有同样的地方,如墙上都有血字Rache(德文,意为复仇),尽管其中有些“障眼法”,但还是被福尔摩斯一眼识破。于是,福尔摩斯很快推测出凶手身高过六英尺、正当壮年、脚偏小、抽特里奇雪茄烟而且这是一个毒杀案,但获得了一个线索——一枚戒指,福尔摩斯便和他的“贝克街小分队”——六个小混混分头找线索,便找到了凶手杰斐逊霍普,理由是死者以前是摩门教徒,并抢走了他的心上人,她在逼婚后一个月死了。杰斐逊霍普便记仇于心,但有患上了主动脉血瘤,但还是在弥留之际手刃仇人,死而无憾了。福尔摩斯之所以一一看破“障眼法”,不是因为他是神,而是因为他留心观察到案子中的种种细节,从而得以大显身手,推测出凶手的资料,如从墙面的刮痕看出凶手是一个长指甲的人。我们也应该在生活中处处留心细节,细节决定一切。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主要讲:巴斯克维尔庄园有几户人家,老准男爵的邻居巴斯克维尔想谋杀他而获得他的财产,由于老准男爵有心脏病。巴斯克维尔就买了几条凶狠的猎犬,并找了一只最凶悍的,为了使他让人觉得更可怕,还调制了荧光粉涂在狗的嘴、眼睛上。又因那儿的农民都流传着这儿有“可怕的恶魔”的传说,就是这件事更增添了神秘感。他在晚上引出老人,把狗放出来。老人见到“怪物”向自己跑来,就发心脏病死了,猎狗不吃死人,所以身上无伤就死了。后来巴斯克维尔得知他有个继承人在澳大利亚,就也想害死他。华生就和(年轻的)准男爵同住巴斯克维尔庄园。华生时常发电报给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就暗中到了巴斯克维尔庄园,暗中观察,谁也不知道。后来巴斯克维尔又放出猎狗,结果误杀了王子城逃犯塞尔登。后来,福尔摩斯、华生和一个胖子警官,让准男爵当诱饵把猎狗引出来,三人合力把狗打死,最后巴斯克维尔听到枪声已知不妙,就想跑,结果掉到沼泽里淹死了。本案中,华生和福尔摩斯十分辛苦,没有凶手的痕迹,只有狗的痕迹,就不能知道凶手是谁。而且巴斯克维尔功夫(逃跑的技能)和机警性十分好,本来有一次快抓到凶手,又让他坐了一个马车跑了,所能得到的线索只有凶手有一大把黑胡子。生活中,我们也要坚持,坚持就是胜利嘛!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10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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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星——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_1200字把不可能的东西剔除之后剩下的,即使难以令人相信,但那就是真理。——题记“姐姐,谁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侦探啊?”一个略带稚气的声音从身边响起,让正在读书的我微微一顿,刚想回答,却瞥到了手中还未看完的书,便把书轻轻拿到弟弟面前,微笑着摸了摸他的小脑袋,说道:“看完这本书,你就会知道了。”弟弟似懂未懂地眨了眨眼,接过书后,认真地指着封面上的几个大字,一字一顿:“福—尔—摩—斯……”对,就是他,我的偶像,最伟大的侦探……六英尺的身高,一双灰色的眼睛,熠熠有神,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一根手杖,一只烟斗,一身礼服,平凡的装束也掩盖不了不平凡的他。神秘的外表,让他千变万化的伪装,用他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冲进贼穴探查敌情,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只为真相水落石出。如此大无畏的精神怎能不让人敬佩,不让人向往呢?《血字的研究》,非常短小的一个案子,却充分地表现出了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正因为它短小,所以它更说明福尔摩斯推理能力的高超。另一个方面,这个案子也是华生认识福尔摩斯的开始,读者认识福尔摩斯的开始。他的推理能力无容置疑,除此之外,他更是一个活灵活现的人。他不是十全十美的,他有优点,也有缺点;他有精通的方面,也有一无所知的方面。虽然并不完美,但更接近了生活,让人感觉他就是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员。他有鲜明的个性。他会为了一个单纯的目的在实验室钻研几天,他也会拉拉小提琴来打发无聊的时光。在遇到案子时,他会很亢奋;在无所事事时,他又会很沉默。他似乎是一个很理想化的人,从来不计较金钱,名利。他活得自由,活得精彩,他就是为了自己而活。夏洛克·福尔摩斯已经陪伴人们跨越了一个世纪,但他仍然留在亿万人的心中,这是为什么呢?从《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自己的叙述中,我找到了答案:“如果我能为社会除掉莫里亚蒂这个祸害,那么,我情愿结束我的侦探生涯。我可以说,我完全没有虚度此生。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这就是他,这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福尔摩斯虽然是一个虚构人物,但是他鼓舞了很多人。在阅读《福尔摩斯探案集》之际,一枚理想的种子在我的心中埋下——做一个申张正义弘扬真理的人,愿世界少一份邪恶,对一份友善……夜空中,一颗耀眼的流星,划破长空,为人们带来光明,即使转瞬即逝,那一道绚烂的光芒也会永远地留在人们的心里。初三:梁超伟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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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有感《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引起广泛的欢迎。这就不单单因为故事情节的吸引人,而是通过侦探小说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并在艺术上开创了侦探小说的流派。他取得的文学成就,可以归结为四个方面:(一)把社会犯罪与政治制度、道德观念结合起来。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从多侧面反映了英国社会存在的问题。《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揭示了英国对印度的侵略与掠夺;《布鲁斯——帕廷顿计划》反映了欧洲的间谍案。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六座拿破仑半身像》都涉及到图财谋命、作恶行凶,其他如巧取豪夺、通奸情杀、背信弃义、贪欲逞凶、专横跋扈、尔虞我诈……这些犯罪现象,无一不与政治制度的黑暗与道德观念的败坏有关,柯南道尔还揭示了法律存在的种种漏洞与不合理,以及警察厅的无能、愚蠢与昏庸。由于这类作品宣扬了人道主义、善恶报应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理想主义观点,无疑受到了读者的广泛欢迎,也充分显示了柯南道尔进步的人生观与其作品的社会意义。(二)塑造了鲜明的文学典型。柯南道尔的作品成功地表现“文学是人学”的观点。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私家侦探,他脚踏实地地生活在英国社会中。(三)创造了侦探小说的严谨结构。侦探小说最易犯的败笔是案情看来神奇,但缺乏逻辑推理.常常有“神来之笔”,结果让读者在回味中感到案情的不可信。而柯南道尔的70部侦探小说都建立在逻辑推理上,他善于在构思和布局上埋下伏笔,使整个故事更加曲折离奇、引人人胜。(四)在情节和语言方面,形成了侦探小说独特的风格。读柯南道尔的小说,最初吸引读者的是离奇与神秘的感受,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的,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正可胜邪,人皆懂之。这个道理在书中得到进一步的体现。侦探小说中的作案者无论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与他出色的推理能力。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你有着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你逃得了一时,也逃不了一世,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场。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读了《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感叹之际,我在心的底层也埋下了理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1000字 高二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