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夫人(一)_3000字
在乌斯克河畔的卡尔雷欧堡的一个大厅中央,有一张灯芯草席子,上面铺着火焰颜色的丝绸,丝绸上面坐着亚瑟王,他把手放在红色的缎子靠垫上。待在他身边的有他手下的骑士欧文、基农和凯,在大厅的另一头,靠近窗子,王后格温娜维尔和宫女们正用奇怪的黄金工具绣着白色的战袍。 “我累了,”亚瑟说,“吃饭前我想睡一会儿。你们彼此讲讲故事吧,凯会到厨房给你们拿一壶酒和一些肉来。” 当他们吃饱喝足之后,最年长的骑士基农开口讲起了故事。 “我是父母亲的独子,很受宠爱,但是我却不愿意一辈子和他们一起待在家里。我以为世上什么事都难不倒我,因此谁都不能把我留下。我在家乡经历了多次冒险后,便辞别双亲,到外面来见见世面。我跋山涉水,横穿沙漠,来到一个漂亮的山谷,那里长满的树木,沿着溪流有一条小径。我沿着小径走了一整天,黄昏时来到一座城堡。城堡前站着两个穿黄衣服的青年,每个手里都有一张象牙弓,箭则是用鲸鱼骨和孔雀羽制作的。他们的腰间挂着黄金匕首,把子由鲸鱼骨制成。 “在这两个年轻人附近,有个衣着华丽的男子,他转过身,和我一起向城堡走去,那里的居民都聚集在大厅里。从一个窗户里,我看见了二十四个姑娘,其中最不漂亮的也比格温娜维尔最漂亮的时候漂亮。她们有的帮我牵马,有的解开我的盔甲,进行清洗,另外还清洗了我的宝剑和长矛,直到像银子一样闪光。然后我梳洗了一下,穿上她们拿来的马甲和紧身上衣。我和那个一同进来的男子坐在一张银餐桌旁,享受我从未吃过的美食。 “在这期间,男子和姑娘们都一言不发,直到酒席都已经吃了一半,我已经不饿了,男子才问我是谁。我把我的名字、我父亲的名字、我为什么来一五一十都告诉了他。的确,我对打遍家乡无敌手已经厌烦,出来想看看是否有人能打败我。听到这些,男子笑了笑,回答说: “‘我要不是担心让你太伤心,我会让你瞧瞧你在找什么。’他的话让我为自己难过、担心。觉察到我神情有异,他又补充说:‘如果你说的是真的,的确想证明你的勇气,而不是胡吹打遍家乡无敌手,我就有办法向你证明。今夜你就睡在城堡里,明天早晨你必须早起,顺着这条路,穿过山谷,来到一片林子。林子里有一条向右拐的岔路,顺着岔路走,一直走到一片草地,中央有一个土丘。土丘顶上有个黑人,个头比两个白人加起来还要大,他的眼睛位于脑门儿中央,而且只有一只脚。他拿着一根铁棒,两个白人几乎都抬不动。他是森林的守护者,周围有一千头形形色色的野兽。他会告诉你到哪里去找你要的冒险。’ “这就是男子说的话。我感到长夜漫漫,天还没亮,就披上盔甲,骑上战马,一直来到他说的那片草地。就像他说的那样,那个黑人就在土丘顶上,实际上无论在哪方面,都比我想的还要强壮。谈到铁棒,凯,我们四个战士抬着都会觉得沉。他等着我开口,我便问他对那些紧紧围在他身边的野兽拥有什么魔力。 “‘我会让你看到的,小家伙。’他回答说。他用铁棒打了一下小公马的头,让小公马长嘶不已。听到马嘶声,动物开始跑起来,多得像天上的星星,我在中央几乎站都站不稳。那里还有蛇、龙和各种奇形怪状的野兽,在那些我从未见过长角的地方都长着角。黑人只是看了看,让它们自己去觅食。它们拜伏在他面前,就好像群臣拜伏在君主面前一样。 “‘你瞧,小家伙,我已经回答了你的问题,向你展示了我的魔力,’他说道,‘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吗?’然后我向他问路,他生起气来,据我观察,很想阻拦我。不过在我告诉他我是谁之后,他终于气消了。 “‘走那条路,’他说道,‘那条路通往草地的尽头,穿过林子,你就会到达顶部。那里有一片空地,中央有棵树。树下有一眼泉,泉旁有一块大理石板,大理石板上有一只银碗,碗上系着一根银链子。用银碗舀点泉水,浇在石板上,你就会听到一声响雷,震得天摇地动。响雷过后会下冰雹,又大又密,几乎能把你砸死。之后又会出太阳,不过每一片树叶都会掉在地上。接下来一队飞鸟会飞过来,栖息在树上。你从未听过像它们唱的那样动听的歌曲。就在它们的歌曲听起来最美妙之时,你会听见山谷方向传来一声喃喃的抱怨声,只见一个黑骑士骑着一匹黑马,手持黑旗长枪,拍马上前,和你比斗。你要想逃跑,他会追上你。你要是进行比斗,他会把你打下马。你要是不想在冒险中找麻烦,你今天就不要去冒险。’ “于是我告别了黑人,向森林尽头跑去,发现果然像他告诉我的那样。我走近那棵树,树下就是那眼泉。我用银碗舀了水,浇在大理石板上。刹那间,惊雷响起,比我预料的还要响亮,响雷过后下起了冰雹,比我预料的还要大。老实告诉你吧,凯,那些冰雹要在砸到身上,一定会皮开肉绽,伤口深深见骨。我让马的侧面朝着冰雹,趴在马脖子上,伸出盾牌,护着马和我自己的头。冰雹过后,我朝树上望了望,叶子全掉了,天空湛蓝,艳阳高照,树上栖息着各种鸟儿,唱着一首非常好听的歌,我之前和之后从没听过那么好听的歌。 “就这样,凯,我站在那里聆听鸟儿唱歌。就在这时,你听,一阵喃喃声传过来,说道:‘喂,骑士,你到这儿来干什么?我究竟有哪点对不起你,让你如此待我?在我的地盘上,遇到这场冰雹,无论人畜都有死无生。’然后山谷方向就出现了骑着黑马的骑士,手持黑旗长枪。我们二话没说就干起来,尽管我用尽了力气,他还是很快就把我打败,把我扔到地上,然后抓住我那匹马的缰绳,带走了我的战马,却把我留在原地,连我的盔甲也不要。 “我伤心地下了山,等到我来到黑人那片草地时,我向你坦白,凯,我是那么羞愧,差点没熔化成一汪水。那一夜我留宿在之前住过的那个城堡,有人带我去洗了澡,给我吃的,不过谁都没有问我的情况如何。第二天早晨起来后,我发现城堡里的人已经为我将一匹枣红马备好鞍,于是我披上盔甲,回到了自己的宫廷。那匹马还在马厩里,无论用不列颠的哪匹马,我都不会交换。 “老实说,凯,从没有人向别人坦白过这么一次丢脸的冒险经历。似乎很奇怪,我遇到过的其他人都没听说过那个黑人、那个骑士和那场冰雹。” “去找到这个地方,怎么样?”欧文建议。 “我的朋友,”凯回答,“你常常嘴上说得好听,却不付诸行动。” “说老实话,凯,”王后格温娜维尔听了故事后,说道,“你真该死,竟然对欧文这样的人说这种话。” “算我没说,王后,”凯回答,“我对欧文的评价和你的一样高。”他说话间,亚瑟醒了,问他是否小睡了一会儿。 “没错,大王,”欧文回答,“您的确睡着了。” “我们吃肉的时间到了吗?” “到了,大王。”欧文答道。 然后响起了梳洗的号角,完了之后,国王和家臣坐下来吃喝。吃完之后,欧文离开了大家,将战马和武器准备好。 当第一丝阳光出现的时候,他出发了。就像基农从前经历的一样,他穿过沙漠,翻过高山,蹚过河流,直到他站在那棵光秃秃的树下,聆听鸟儿唱歌。然后他听到了声音,掉过头,发现那个骑士正拍马向他冲过来。两人经过一场恶斗,长枪都断了,便抽出宝剑。欧文的一击划破了骑士的盔甲,刺穿了他的头颅。 骑士感到自己受了致命伤,开始逃跑,欧文在后面追着,一直追到一座雄伟的城堡。骑士冲过壕沟上的吊桥,进了城堡的大门。他一回到城堡内,便把吊桥拉起,把欧文的战马从中间夹住,一半在里面,一半在外面。欧文下不了马,不知怎么做才好。 就在他处于这种痛苦状态时,城堡的一个小门打开了,他可以看见一条街道,两旁都是高高的房子。一个拥有一头金色鬈发的姑娘从门里向外望,让欧文打开大门。 “我保证!”欧文叫道,“就像你无法放开我一样,我也没有办法打开大门。” “好吧,”她说道,“你要是按照我说的去做,我就想办法把你放开。把这只戒指拿去戴上,把这块石头放在手里,抓紧了。只要你不让别人看见石头,石头就可以让你隐身。等到城堡里的男人们开会时,就会派人来把你带去处死。他们要是找不到你,会很难过的。我就站在那边的踏脚凳上,尽管我看不见你,你却能看见我。慢慢靠近我,把手放在我肩上,跟着我走。” 说完,她就离开了欧文。当男人们从城堡里出来寻找欧文时,却没找到,因此很难过,只得返回城堡。 而后欧文走向姑娘,把手放在她的肩上,她把他带到一个金碧辉煌的大房间。她给了他吃的和喝的,还有盥洗用水和穿的衣裳。他躺在松软的床上,盖上红被子和皮毛,香香甜甜地睡了个觉。 午夜时分,他听到一阵喧嚣声,醒了过来。他从床上跳起来,穿好衣服,走进大厅,姑娘正站在那里。 “怎么回事?”他问。她回答说拥有这座城堡的骑士死了,他们正把他的遗体抬往教堂。欧文从未见过这么多人,跟在已故骑士后面的是世上最漂亮的女子,她的哭声比男人的喊叫或号角的声音还要响亮。欧文望着她,爱上了她。 “她是谁?”他问姑娘。 “她是女主人,泉伯爵夫人,你昨天杀死的那个人的妻子。” “真的,”欧文说,“她是我最爱的女人。” “她也会深爱你。”姑娘说。 然后她离开欧文。片刻之后,她走进了女主人的房间,和她说话,但是伯爵夫人却什么也不说。 “什么让您这么痛苦,主人?”姑娘问。 “我伤心时,你为什么离我远远的,鲁内德?”伯爵夫人问。姑娘答道:“您有必要为死人或者失去的东西这么伤心吗?” “世上没有人能够和他相比,”伯爵夫人回答,脸颊涨得通红,“我不许你说这样的话。” “别生气,夫人,”鲁内德说,“听我劝吧。您很清楚,光凭您一个人,您肯定保不住您的土地。所以,找个人帮帮您吧。” “我该怎么做?”伯爵夫人问。 “我来告诉您,”鲁内德回答,“除非您能守卫住那眼泉,否则一切都会失去。只有亚瑟王宫廷里的骑士才能保卫那眼泉。我将动身去寻找这样的骑士,我回来时,要是找不到一个能够像他的前任那样守卫那眼泉的骑士,就让我倒霉吧。” “那你去吧,”伯爵夫人说,“用事实来证明你的诺言吧。” 于是鲁内德骑着一匹白马,出发了,假装去亚瑟的宫廷,实际上却藏了起来,算算日子够她来回一趟的了,便从藏身的地方出来,去见伯爵夫人。 “你从宫廷里带来了什么消息?”女主人热烈欢迎鲁内德回来,问道。 “最好的消息,”姑娘回答,“我已经实现了这趟行程的目标。我什么时候将跟我一起回来的骑士带过来见您?” “明天中午,”伯爵夫人回答,“我要把城里的所有人召集起来。” 第二天中午,欧文穿上锁子甲,外罩漂亮的斗篷,脚蹬皮靴,皮靴上装饰着黄金搭扣。他跟着鲁内德,走进了女主人的房间。
穷哥哥与富弟弟(二)_3000字
听了这一回答,妻子非常生气。她哭了起来,大吵大闹。邻居们听见了哭声,都从窗户里探出头来看发生了什么事情。“真是荒唐,”她哭诉道,“太不公平了。真的,你们想想看,就会发现这份礼物根本不能算数。送这份礼物的时候,丈夫还是个单身汉,送了礼之后他才结的婚,而我可从来没有同意过。”她就这样整天整夜地哀号着,可怜的男人都快要被烦死了。最后,他随了她的愿,把哥哥告到了法院,说那些房子只是借给他住的,要哥哥把房子交出来。听了双方的证词,法官决定支持穷哥哥,这让那个有钱的女人更加愤怒,她决定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这个法官不把房子判给她,另外的法官会判给她的。就这样,这个案子审了一次又一次,直到最后,它被提交到了埃弗拉城的最高法官面前。丈夫对整个事件感到由衷的厌烦和羞耻,他刚开始时过于软弱,没能够阻止这件事,让他陷入了困境,如今他也只能把官司打下去了。 就在当天,两兄弟起程赶赴城里去。有钱的弟弟骑着马,背包里装着一大包吃的,没钱的哥哥则走路去,一路上只带了一片面包和四个洋葱。道路崎岖不平,两个人都走不快。黑夜降临的时候,两个人都高兴地看见有几缕灯光从前面不远处的一扇窗户里射了出来。 灯原来是一个农夫点在那里的。那天恰好是他妻子的生日,因此农夫准备了一顿特别丰盛的晚餐。他请有钱的弟弟进屋坐下来,自己则把马牵到了马厩里。没钱的哥哥难为情地问农夫他是否可以在一个角落里过夜,并说自己随身带着吃的。农夫不喜欢穷人,不过这一次却没有拒绝,而是让哥哥进了屋,指了指一张木椅子,让他坐下。 晚餐不久就端了上来,弟弟吃得很开心,长时间骑马旅行已经使他饥肠辘辘。然而农夫的妻子却什么不想碰,最后,她说自己只想吃穷哥哥正在火上烤着的一只洋葱。不用说,他尽管自己也很想吃,因为走了一阵天,三只洋葱实在不算多,不过还是把洋葱给了她。不久,大家全都睡着了,穷哥哥尽可能地让自己在角落里睡得舒服一些。 几个小时以后,农夫被妻子的叫喊和呻吟声惊醒了。 “噢,我觉得病得很厉害,我想我肯定要死了,”她哭道,“全都因为那只洋葱,我知道肯定是它。我真希望没有吃下它。它一定是被下了毒。” “那个人要是给你下了毒,就得为此付出代价。”她丈夫说。他抓起一根大棍子,跑下楼,打起那个睡得正香、赤手空拳的穷人来。幸好吵闹声把弟弟惊醒了,他跳起来,从农夫手里抢过棍子,说道: “我们都是赶到埃弗拉去打官司的。要是他想图你的财、害你的命的话,你也一起到那里去告他吧。现在别杀他,要不然你会惹上麻烦的。” “好吧,或许你说得对,”农夫回答道,“这家伙越早受到应有的惩罚,我就越高兴。”他没再说什么,走进马厩为自己牵了匹马出来,并把有钱人骑的那匹安达卢西亚黑母马也牵了出来。穷哥哥担心受到进一步的虐待,立即步行出发了。 那天晚上下了一整夜的大雨,而且看样子会一直下个不停。有些地段的稀泥很深,几乎都蹚不过去了。有一处路况简直差极了,一匹满载着行李的骡子陷在泥里,动弹不得。骡子的主人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也不能把它拉出来。绝望之中,他向那两位正小心地从不远处的泥潭边上绕过去的骑手求助,但他们根本没有去理会他的呼救声。于是他强作欢颜,鼓励起骡子来,希望它振作精神,宣称只要可怜的牲口耐心点,就一定会有人来帮忙。 此话不假。穷哥哥不久就来到了这个地方,从头到脚都溅满了泥浆,不过却愿意尽力帮助那头骡子及其主人。他们先找来几根大棍放在泥潭里,这样他们就能走到骡子身边。此时,骡子在疯狂的挣扎中,已经挣断了缰绳,陷得更深了。那个穷人小心地从棍子上走过去,抓住骡子的尾巴,狠命一拉,骡子便重新站到了干地上,其代价是骡子尾巴留在了手里。赶骡人看见了,心里感到无比恼火,忘记了要是没有他的帮助,自己就会失去那头骡子。他冲着穷人破口大骂,一口咬定是他毁了自己的牲口,法律会让他赔偿的。然后,这个忘恩负义的家伙跳上骡背,骑着骡子走了。骡子能从泥潭里出来,倒是非常高兴,似乎并不在乎失去了尾巴。那天晚上,赶骡子的来到了埃弗拉的那家旅馆里,有钱人和农夫早已经来到那里,准备在那里住上一夜。 与此同时,穷哥哥还在疲惫地往前走,不晓得自己还会遇上什么可怕的事。 “无论哪桩事,我肯定都会被判刑,”他悲哀地想,“既然我不得不死,我宁可自己去死,也不愿落在敌人的手里。”他一走进埃弗拉城,就四处寻找着适合实现自己这个计划的地点。最后,他找到了自己苦苦找寻的地方。此时天已经太晚太黑了,他没有把握一定能成功,于是他在一个门道里蜷缩着身子,一直睡到了天亮。 尽管那是冬天,但是当那个穷人起了身,振作起精神来的时候,太阳还是在一片明朗的天空中升了起来,阳光几乎让他感觉到温暖。他打算把这一天作为他的忌日,尽管如此,尽管他要抛妻别子,他却感到有几分开心。他已经挣扎了这么长时间,已经感到很累很累,他已经不在乎能否证明自己无辜,能否战胜对手。对他来说,这些对手都太聪明了,他再也没有力气跟他们斗下去了。于是,他登上通向城垛的石梯,然后停下脚步,四下看了看。 碰巧,有个住在附近的生病老人请人把自己抬出来放在城墙脚下,这样,初升的太阳就能晒到他身上,朋友前去干活,路过这里时,他就能和他们聊上几句。他压根儿也没想到,就在他头上那座城垛上,正站着一个人,和他看着同样的太阳,但是却在走向等待着他的死亡。然而事实确实如此,金色的阳光把对面的尖塔照得亮晃晃的,穷人闭上眼睛,纵身向前跳了下去。城墙很高,他飞快地从空中落了下去,但他没有掉到地上,而是掉在了那个病人身上。那个病人翻过身,哼都没有哼一声就死掉了。至于那个穷人,他却毫发未损,慢慢地站了起来。就在这个时候,他的两只胳膊突然被人牢牢地抓住了。 “你杀死了我们的父亲,你明白吗?你明白吗?”两个小伙子叫道,“你马上跟我们去见法官,要对此负责。” “你们的父亲?我不认识他啊。你们这是什么意思?”那个穷人问道,从空中飞速落下弄得他晕头转向,他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被控告犯下了这样的新罪。他们没有回答,只是带着他匆匆地穿过街道,来到法院。他弟弟、赶骡人和那个农夫刚刚到达那里,还和以前一样地愤怒,同声指责起他来。法官走进来,命令他们安静下来。 “你们一个一个说。”他说道,然后示意弟弟先说。 弟弟一会儿就陈述完了诉讼的理由:那些未完工的房子是他的,父亲把它们随同其他财产一起遗赠给了他,而哥哥却拒绝把房子还给他。作为辩护,穷哥哥三言两语,就把他从弟弟那里要到房子的经过告诉了法官,并出示了房主出具给他的赠送契约。 法官静静地听着,问了几个问题,然后做出了判决。 “房子仍然归被赠予人所有,它们是他的财产。因为你,”他转向弟弟继续说道,“你明明知道这一指控不对,也不公平,却还来控告他,因此,我判令你除了失去那些房产以外,还要付一千英镑赔偿金给你哥哥。” 有钱人听到这一判决,心里非常气愤,穷哥哥心里则既是吃惊,又是感激。不过他仍旧得不到安宁,因为现在轮到农夫控告他了。法官听了那个故事,几乎忍不住笑出声来。他问农夫在他离家之前,妻子是不是已经死了,得到的答复却是他匆匆忙忙地赶来讨回公道,没来得及看她死了没有。穷哥哥然后讲述了自己的遭遇,法官再次做出了有利于他的判决,判令农夫赔偿他1200英镑。至于赶骡人,法官明确告知他,他的行为证明他不仅卑鄙,而且恩将仇报,作为惩罚,他必须付给穷人50英镑的罚金,并把那头骡子移交给他,直到它的尾巴再次长出来为止。 最后,轮到那个病人的两个儿子了。 “就是这家伙杀了我们的父亲,”他们说道,“我们要求把他处死。” “你是怎么杀了他的呢?”法官转向被告问道。穷人告诉法官自己怎样从城墙上跳了下去,根本不知道有人在下面。 “好了,”他们都说完了以后,法官回答道,“我的判决如下:让被告坐在城墙下,死者的儿子从城墙上跳下去,把他砸死。要是他们没有砸死他,就要因为诬告而被判罚800英镑。” 那两个年轻人面面相觑,然后垂头丧气地摇了摇头。 “我们还是缴纳罚金吧。”他们说道。法官点头同意了。 就这样,那个穷人骑着骡子回家去了,并给家人带回了足够的钱,让一家人一辈子都过上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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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夫人(二)_3000字伯爵夫人很高兴见到他。她仔细打量一下欧文,说道:“鲁内德,这位骑士怎么不风尘仆仆的?” “那又有什么不好,夫人?”鲁内德回答。 “我听说就是此人让我的夫君丧了命。”伯爵夫人说。 “他要是不比您夫君强,”姑娘回答,“能要得了他的命吗?这件事,以及过去的一切,都无法补救。” “你们两个都离开,”伯爵夫人说,“我要听听大家的意见。” 于是他们两个离开。 第二天早晨,伯爵夫人在院子里召集臣民,告诉他们自己的丈夫已经去世,如今没有人来保卫她的土地。 “你们进行选择吧,”她说,“要么让你们当中某个人娶我为妻,要么让我自择新夫君,这样我的土地就不会没有主人。” 听了她的话,城里的大人物们找了个角落,进行商议,过了一会儿,领头的走上前来说已经做出决定:为了大家的和平和安全,最好是她自己挑选丈夫。这样,欧文被叫到她面前,非常高兴得到她的允婚。他们于是结了婚,领地上的人都向他效忠。 从那天起,欧文就像前任伯爵那样,开始守卫那眼泉,每一位路过的骑士都被他打败,得到的赎金被分给手下的众男爵。就这样,一晃三年过去了,欧文成为世上最受爱戴的人。 三年结束时,骑士瓜却美恰巧和亚瑟在一起,发现国王很伤心。 “大王,发生了什么事?”他问道。 “哦,瓜却美呀,我是因为欧文而伤心。我已经三年没见到他了,要是第四年还不回来,我就活不下去了。我敢肯定是克劳尔德洛的儿子基农的故事让我失去了他。要是他死了,我会亲自带着部下去为他报仇,要是他被关了起来,就去把他释放,要是他还活着,就把他带回来。” 于是亚瑟让基农作向导,带着三千名部下去寻找欧文。等亚瑟到了城堡,年轻人还在相同地方射箭,身旁还是站着穿黄衣服的人。此人一看到亚瑟,立刻向亚瑟打招呼,邀请他进城堡。他们一起走进城堡。城堡那么大,国王的三千人进去后,和进入二十人没有多大区别。 日出时,亚瑟离开城堡,让基农作向导,先找到黑人,然后来到森林覆盖的山顶,那里有那眼泉、银碗和树。 “大王,”凯说道,“让我来把泉水浇到石板上,接受可能出现的第一次冒险。” “你浇吧。”亚瑟回答。凯于是浇了水。 立刻,一切就像之前发生的一样:响雷和冰雹把亚瑟的手下杀死了一大批,然后是鸟儿唱歌,黑骑士出现。凯迎上去,打斗起来,最后被打败。然后黑骑士骑马离开,亚瑟和手下在原地宿营。 早晨,凯请求再和黑骑士斗一斗,争取打败他,亚瑟同意了。然而他又一次被打下马来,黑骑士的长枪刺穿了他的头盔,刺破皮肤,甚至伤及骨头。他灰溜溜地回到了营地。 此后,除了亚瑟本人和瓜却美,每一位骑士都战斗过了,谁都没有取胜。 “噢,让我和他打吧。”瓜却美看见亚瑟拿起武器,忙叫道。 “好吧,去和他打吧。”亚瑟回答。瓜却美在自己和战马身上披上罩袍,这样谁都认不出他来。他们打了一整天,谁也不能把对方打下马。第二天也是如此。第三天,战斗更加激烈,两人同时掉下马来,进行步战。最后,黑骑士在对手头上猛击一记,把他的头盔打落下来。 “我不知道是你,瓜却美,”黑骑士说道,“把我的剑和武器拿去吧。” “不,”瓜却美回答,“欧文,是你赢了,把我的剑拿去吧。”欧文不愿意拿。 “把你们的剑都给我,”亚瑟从背后说,“你们谁都没有打败对方。”欧文转过身,搂住亚瑟的脖子。 第二天,亚瑟下令让手下人回到来时的地方,不过欧文却阻止了他。 “大王,”他说道,“在我离开您的这三年期间,我一直在为您准备一场盛宴,因为我知道您一定会来找我的。您和部下就稍稍为我逗留些时间吧。” 于是他们来到泉伯爵夫人的城堡,休整、吃喝了三个月。分手时,亚瑟请求伯爵夫人让欧文跟他一起回不列颠住三个月。尽管很心疼,但是她还是答应了。欧文非常高兴又能和老伙伴们相聚,三年而不是三个月就像梦一般过去了。 一天,欧文正坐在乌斯克河畔的卡尔雷欧堡里吃着肉,这时一位姑娘骑马进了大厅,径直来到他面前,弯下腰,从他的手上取下戒指。 “对待叛徒和无信之人就应该这样。”她说道,拨转马头,跑出了大厅。 听到她的话,欧文想起了忘记了的往事,既伤心,又羞愧。他走进自己的房间,准备出发。黎明时,他出发了。他心情沉重,因此没有回城堡,而走进了荒山野岭,直到他的身体变得又瘦又弱,头发长得老长。野兽成了他的朋友,他就睡在野兽身边。终于,他想再重回人间,便下山来到一个山谷,在寡居的伯爵夫人土地上的一个湖边睡着了。 这时候恰巧是伯爵夫人带着一群丫鬟散步的时候。当她们看见有个人躺在湖边时,吓得直往回缩,因为此人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她们都以为他死了。等到她们克服恐惧之后,便走近一点,摸了摸,发现他还活着。于是伯爵夫人赶紧回到城堡,拿来一瓶珍贵的药膏,交给一个丫鬟。 “把在远处吃草的那匹马牵过来,”她命令,“再拿一套男装来,放在这个人的身旁,把这种药膏涂在他的心脏旁边。他要是还有命,这样就能把他救回来。他要是能动弹了,你就藏在附近的灌木丛中,看看他做些什么。” 丫鬟拿了瓶子,遵照女主人吩咐的做了。一会儿,这个人的手脚就动弹起来,然后慢慢地站起来。他一步一步往前挪,从马鞍山取下衣服,穿在身上,然后忍着痛苦爬上了马。等他骑上马后,丫鬟走上前来,招呼他。他看见她很高兴,询问眼前是谁的城堡。 “它是一个寡居的伯爵夫人的城堡,”丫鬟回答说,“丈夫给她留下了两块伯爵封地,不过她只剩下这座城堡了。有个年轻的伯爵因为她不肯嫁给他,把土地全都抢走了。” “真可怜。”欧文回答。他身体太虚,不宜多说话,便不再多说。丫鬟把他领进城堡,生了火,给他拿来吃的。他在城堡里待了三个月,受到精心照料,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英俊。 一天中午,欧文听见城堡外传来打斗的声音,便问丫鬟怎么回事。 “是我跟你说过的那个伯爵,”她回答,“他带着一大帮人来抢女主人。” “请她借给我一匹马和一副盔甲。”欧文说。丫鬟告诉了女主人,伯爵夫人苦笑笑,说道:“好的,我会借给他的。尽管我不知道对他有什么用,我会借给他一匹他从未见过的马,还有盔甲和武器。也许他能防止马匹和武器落入我的敌人之手。” 马被牵了出来,欧文骑上马,后面跟着两个侍童。他们看见前面有一大帮子人在扎营。 “伯爵在哪里?”他问。侍童回答:“在队伍中,那里有四面军旗。” “在城堡门口等着我。”欧文说道。他向伯爵挑战,后者冲上前来。两人进行了一场恶斗,欧文打败了敌人,把敌人赶向城堡门,赶进大厅。 “瞧瞧您的药膏带来的报酬。”他一边让年轻的伯爵跪在伯爵夫人面前,发誓把他抢走的都还给她,一边说道。 完了之后,他就离开了,进入了沙漠。他在经过一片林子时,猛听见一声大吼。他拨开灌木丛,看见一个大土堆上,旁边是一块石头,那里有一只狮子。狮子每次想爬上土堆,石头上都会蹿出一条蛇,拦住它。欧文抽出宝剑,砍下了蛇头,继续上路。狮子跟了过来,在他身前身后戏耍,就好像是一只猎犬。狮子可比猎犬有用多了,每天晚上都会衔些木块回来生火,猎杀一头肥鹿做晚餐。 欧文升起火,将鹿剥了皮,烤一点鹿肉,剩下的都给狮子做晚餐。就在他等着把肉烤熟之时,他听见身边传来一声深深的叹息,便问: “你是谁?” “我是鲁内德。”洞里的声音回答说。洞口被灌木和绿色的爬藤挡住了,所以欧文没看见。 “你在这儿干什么?”他叫起来。 “我因为那个娶了伯爵夫人而又离开她的骑士,被关在了这个洞里。侍童们说骑士的坏话,我却说世上活着的人谁都比不上他,于是他们就把我拖到这儿,告诉我除非某一天之前,也就是明天,骑士把我从这里救出来,否则我就得丧命。他的名字叫欧文,是乌里安的儿子。可惜没有人为我送个信,告诉他我的处境,要不然我敢肯定他会来救我的。” 欧文没说话,给了姑娘一些肉,让她别泄气。然后他带着狮子,前往平原另一头的大城堡。用人们过来把他的马牵到马槽,狮子跟在后面,躺在稻草上。城堡里人人都好客而友善,但是却充满忧伤,仿佛死神要降临似的。最后,等到大家吃饱喝足了,欧文请伯爵告诉他究竟是怎么回事。 “昨天,”伯爵回答,“我的两个儿子在打猎时,被那边山上的一个妖怪抓住了。妖怪说我必须把女儿嫁给他,他才肯把我儿子给放了。” “这不会发生的,”欧文说,“那妖怪长得什么样?” “样子像人,个头却是个庞然大物。”伯爵回答,“我宁愿他把我儿子杀了,也不愿把女儿交出去。” 第二天一大早,城堡里的人被一阵吵闹惊醒,发现巨人带着两个小伙子过来。欧文迅速穿上盔甲,前去迎击巨人,狮子则紧跟在他身后。当这只巨兽发现巨人猛揍其主人时,便猛扑其喉咙,妖怪费了好大劲才把它赶开。 “要不是那只狮子,”巨人说道,“我不费力气就会打败你。”听到这话,欧文为不能用自己的剑打败巨人而感到羞愧,便把狮子关在城堡的一座塔里,然后回到战场。听声音,狮子知道战斗对欧文不利,因此它往上爬,一直爬到塔顶,那里有道门通往屋顶。它从塔上跳到墙上,又从墙上跳到地上,然后怒吼一声,扑到巨人身上,巨人在它的爪下丧命。 如今城堡的悲痛变成了欢乐,伯爵请求欧文暂时别离开,要为他举行宴会。欧文说他还有别的事,然后骑马回到鲁内德身边,狮子紧跟在身后。到了之后,他发现那里点着一堆大火,两个小伙子把鲁内德带出来,准备扔到火堆上。 “住手,”他冲过去,喊道,“她犯了什么错?” “她吹嘘说世上谁都比不上欧文,”他们回答,“我们把她关在一个洞里,讲好只有欧文才能救她。要是到了某一天,欧文没来救她,她就得送命。如今期限已经过去了,还不见欧文的影子。” “他的确是个好骑士,要是他晓得这个姑娘有危险,他早就来救她了,”欧文说,“求求你们,就让我来代替欧文吧。” “行啊。”他们回答,于是开始了战斗。 小伙子们打得很不错,给欧文施加了很大压力。狮子看到后,过来帮助主人。小伙子们却示意住手,说道:“老兄,讲好了我们只和您单独打斗。那只野兽比您还要难对付。” 于是欧文把狮子关进曾经关过姑娘的山洞,用石头把洞口给堵住。欧文还没有从和巨人的拼斗中缓过劲来,而伙子们又很善战,拼得比之前更猛。狮子见了,大吼一声,从石头后面冲出来,扑到两个人身上,把他们杀死。于是鲁内德终于得救了。 然后姑娘和欧文一起骑马回到了泉夫人的领地。欧文把夫人带到亚瑟的宫廷,在那里幸福地生活着,一直到老。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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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ONE 一_3000字有些人,有些事,已经消逝在孩提时代。记忆已经模糊,但我们并没有遗忘,只是将这些伤痛、这些欢笑,紧紧地紧紧地埋在内心最深的地方,只是想要让它成为永恒。许树铮是一个白净的男孩,而苏辰末是一个粗犷的男孩,我是一个灰色的女孩儿,我们三个在我还没有记忆时,就相聚在温婉的江南,这个古老的小镇。那时的天空还没有被灰尘蒙蔽,那时候的河水还没有凝滞不前,那时候的田野还没有变成公路,那时候的我们还没有天各一方。一One十五年前,当我还在妈妈肚子里安然漂浮着丝毫理解不了她那颗心脏的律动时,他的妈妈苏阿姨笑着指着我妈妈的肚子问二岁的他:“辰末,你希望安阿姨肚子里的是弟弟还是妹妹呢?”那时候的他还是个小黑蛋,他睁大亮晶晶的眼睛,露出雪白的牙齿,莞尔一笑,说:“当然是妹妹了!”还没等苏阿姨问为什么,他狡黠的大喊一声:“那我就是哥哥,可以保护妹妹了!”然后就不好意思的躲到了桌子下面。那是一个温暖的午后。也许在那个时候,我和他的命运之线就注定要缠绕在一起。或许每一个繁星满天的夜晚他都在默默许愿,或许每一个旭日初升的时刻他都在憧憬,或许每一个淅淅沥沥的雨天他都幻想着妹妹的身影。也许是上苍怜爱小小的他,我是一个女孩儿,但也许又是上苍的考验,在那个世纪的最后一天,我姗姗迟来。我出生于1999年12月31日。这一天意义非凡,这是20世纪的最后一天,是这个逐渐显现出科技飞速发展的世纪的最后一天。我所记住的日子。1999年12月31日、1949年10月1日、2009年3月17日。前两个想必大家都明白,而最后一个,就是苏辰末出现在我和许树铮面前的那天。那年我10岁,许树铮12岁。那时候的我已经骄傲的以为自己的思想已经到达了同龄人无法触及的深度,我不屑和那些流着鼻涕看幼稚片的孩子们在一起玩耍。我只是紧紧的跟在许树铮的后面,有着“作文王子”之美称的许树铮,因为我爱好文学,只是我一直不肯承认那全是许树铮的影响。那段时间我总是坐在写字台上和对面的许树铮聊天,那时候我们住在乡下,住在自己家盖的三层楼房屋里面,我们两家靠的近,而我们的卧室又是正对面的,卧室外面还有露台。约摸下来,我们之间的距离不会超过一米。用时下流行的话来说,苏阿姨和我妈妈是发小,他们小学、初中都在一起。只是苏阿姨去上了高中,而妈妈却随着大众的洪流没有继续学习。有如此好的感情基础,又因为两家靠的很近,所以后来大家商量这就把两家的露台延伸和在一起,从此我和许树铮两个人一起猖獗就更加疯了。那天,我正坐在许树铮的米色的写字台上选着书柜里的书看。楼下越来越响的争吵声丝毫没有影响我,我在见证了许树铮和苏阿姨的无数次矛盾之后,用许树铮的话来平息自己的好奇心:“青春期有矛盾,正常,没事儿。”那时的我是似懂非懂,现在我到了这个年龄,才领会出当年许树铮说这句话时的无奈。当时的我还是孩子,孩子是世界上最最容易寻觅到宁静的角落的。我在书海中沉醉,不知过了多久。我没有听见上楼梯的脚步声,所以当许树铮猛地拉开门并且摔上门时,我心里一惊,重心不稳从桌子上栽倒在地上,手肘火辣辣的疼。我咧开嘴,正要呜咽,却瞅到许树铮严肃的脸。他看着我我却感受不到一丝的聚焦。那一刻,一丝凉意从脚下升起,侵入我的身体,让我动弹不得。这是我才听到了门外物体撞击地砖的声音,哗啦啦的声音很是清越,很悦耳。突然,面无表情的许树铮突然抱住我小小的身躯,先是颤抖,然后是呜咽,灼热的液体滴在我的皮肤上,我看着清亮的泪珠滴在我的小小的伤口上。我开始哭起来,张大嘴巴,却只有泪无尽的流。至今我还没有清楚当初我为什么流泪。然后,门被打开了,我看到了一个从未见过的男孩。他就是苏辰末。如果问我对许树铮和苏辰末感情从何而来的话,那么对苏辰末是一见钟情,许树铮则是对他日久生情。我看到那个男孩放下手中的包,闭着眼靠在墙壁上,而许树铮走到外面的露台上,大概是在看风景吧。我突然明白了,这个男孩要和许树铮共享一个房间,不,是和我们共享一个房间!我虽然就、对这个白净的男孩有着好感,但是那时候我最喜欢的还是我黑黑的哥哥。我拉起许树铮的手就往我们家里走,回过头来去停住了。苏辰末当时的是怎样一种眼神呐!那时候卧室被他的眼神吸引呆呆的定住。现在当我从回忆里细细品味这个眼神的时候,我才知道,那是苏辰末的苦笑、那是他的习以为常。我蹬蹬蹬跑下楼,看见地上的碎玻璃反射着五彩的光。我拿起一块,却在玻璃后面看见了许叔叔一脸痛苦的和爸爸低声说着什么。农村就是这样,一点点小事就会闹得沸沸扬扬,引这人们前来凑热闹。何况这又是关乎血统的大事。我快步跑回家里,看见苏阿姨正瘫坐在沙发上,一手拿着纸巾,沙哑着嗓子和妈妈一起流泪。外面、里面都是人。只有许树铮的卧室比较安静了尽管那里安静的压抑。我在人堆里挤,拼命想进屋里去。而我看到的是什么?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前来安慰他们的,并不是所有人都来帮忙的。还有一部分人是专程来看热闹,眼里含着幸灾乐祸和别人在一起嚼舌头。离了童年的我现在很是平淡,平淡到对外界的花边新闻几乎是漠不关心。因为小时候的我看见了一直被认为是顶天立地的男人们像老婆婆一般嚼舌头时,我对自己的某种观念做了调整,只是后来我才明白过来我被误导了只可惜那个观念已经根深蒂固难以矫正了。我回到卧室,继续拿起一本书看了起来。Two离开那场关于背叛与抚养的战役已经有了天了。三天,是一个漫长的时间单位。三天,可以让一个人冷静的思考问题,一如许树铮家里那三盏彻夜不眠的灯,不过我知道还有一盏灯是永远灰色的落寞着的。三天,可以让一个人重新认识周围的人,一如我见到了冷漠的深攥住我内心恐惧的内心、还有憔悴到我十分恐惧的苏阿姨、穿着皱皱的西装的许叔叔,要知道许树铮从来都是温和宽容、苏阿姨总是高雅迷人、许叔叔总是衣着精神、神采奕奕。但他们都怎么啦?然而我更让我恐惧的人是我的爸爸妈妈。我们家与许树铮家也是颇有交情的,但是我清清楚楚的听见爸爸妈妈晚上熄灯后所说的一番话。其中当然是有对之的怜悯,但是他们说话的语调却令我感觉他们正在谈论一件事不关己的事情(当然现在我知道了这的确是事不关己),他们在谈论一个悲剧,他们是安全的躲在包厢里看客。我甚至感受到了他们对这部剧的兴趣,就像评论家对着一件事滔滔不绝的发表又长又臭的话,观众早已厌烦,但他们还是乐此不疲,想以此显示自己内功有多么深厚,但难道说话的多少和一个人的地位真的成正比吗?我家的这两位评论家兴致盎然地小声交流自己对此事的分析。他们以为我睡着了,然事实如此。但睡着了就听不见么?但有时候看客所期待的一场精彩的闹剧,结局往往让他们是失望的。我家的两位社会趋势专家的预言倒是落空了。他们以为自己很是了解自己自以为掌控在手中的他人的心思吗?只可惜大家都这样认为。三天后,外村的三瞎子因为家旁边是高铁轨道以至于被轰隆轰隆的声音折磨到受不了了毅然决定给自己家的窗户再安装一道窗户。只可惜这多此一举的事还未完成,他就摔下来,死了。于是就将大伙的注意力都转移了过去,我家的两位评论家倒是在外面找到了好几个社会趋势分析团队,评论家们聚在一起,神采奕奕、手舞足蹈,压低声音小心翼翼的四处传递火炬,可是明知道火已经到处蔓延,但是还是要装模作样的继续完成传播火炬这一神圣的任务。我们家的两位与三瞎子没有丝毫关系,于是就毫无顾虑、奋不顾身的进入团体与大家交流。景象一片和谐,人民团结。但如果真正的灾难来,谁是到还未不会是这样呢?估计是被这样的团结气氛感染,苏阿姨和许叔叔倒是回到了以往的样子。还是原来的样子,但浑身散发着的气息却不是以往的气息了。就像下雨前的沉闷感,与他们站在一起,我总有一种想要回到爸爸妈妈身边的冲动。而中华名族上下五千年,自古以来就为礼仪之邦。中国人就算是没有内在,也要装出个样子来。我压抑住心中冲动,一动不动地坐在苏阿姨身边,任自己的手被她紧紧攥在手里,轻轻颤抖着忍受着苏阿姨用一种怪异的眼神来扫视我。而许叔叔见到我仍然像以前一样,俏皮的叫一声我的名字。但是他的笑比哭要难看。而新来的男孩见到我没有丝毫的变化,似乎我只是一团空气。而我总是瞥一眼他,匆匆走过,以此来表示我自己对之的厌恶。而许树铮,将我们之间的那扇门紧紧地关住。任我如何叫喊,那扇门从来都不开。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里面有一个颓废的许树铮。但我内心感到深深的疼痛,那时候的我还不知道这就是心痛,只是觉得自己很难过。是呢,许树铮在自己最脆弱的时候都不允许我走进他的身边安慰他。原来在他心里我就是如此微弱呀,呵呵,我还自作多情的以为自己是他心灵坚强的后盾呢!于是愤怒其实失落的我便错过了在那一期校报上他的最后一篇文章,也就错过了他最后的寄语,错过了在我童年时期与之的最后一次见面。我一直以为在房间里的是许树铮,但谁料到物是人非,在那扇门之后早已不是我的许树铮了,他已经去了万里之外的天朝首都接受高等教育了。虽然我很是失落,但是我还是认为许树铮只是一时想不开,于是那段时间我天天端个小凳子坐在门边与门那边的“许树铮”聊天。我与他分享自己竞赛落选的失落,分享自己每天早上不能和他一起去上学的气愤,分享自己收到男生小纸条时的左右为难。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第七天,那扇门开了。但从里面走出来不是许树铮,而是苏辰末。我们面对面的站着,一时无语。那时候苏辰末13岁,已经开始发育,个子开始窜起来,我需要略微抬头才能看着他的眼睛。只不过这时候尴尬万分的我怎么敢抬头直视他呢?“他早就走了,以后别来烦我。”苏辰末冷冷的丢下一句话,进入室内重新把门紧紧地闭住。我瞪着眼睛,还没有回过神来。但又是突然地,我豁然开朗。于是眼中有热热的东西,我一把抹掉。一脚踢在门上,转身走了。后来我在校报上找到了许树铮发表的最后一篇文章,在旁边还附有一张照片,照的是是我再熟悉不过的字体,写的是歪歪扭扭的符号也正是我创造的。回家拿出厚厚的翻译本,一字一句翻译过来。现在许树铮不在了,这本当时我一笔一划写成的翻译本,也不需要了,应为当初是给许树铮的,然而事实其实是他比我早记熟这些我一手创造的符号。从窗边直接投向露台的纸篓,但是只是啪的击倒纸篓,痛苦地躺在地上。我拉上窗帘,不去看它。有妈妈会来收拾的,而对于我的翻译本,她随意翻翻就知道这是只是童稚的产物,会毫不留情的帮我将之处理掉。许树铮被他爸爸妈妈送到北京那个大都市里去学习,叔叔阿姨自豪的表情弄得如同在北京念书就一定会有着大大的出息似的。在许树铮离开的两个星期之后,苏阿姨口称“不去照顾自己的儿子在这里做些没有意义的事。”,也去了京。许叔叔则是早出晚归拼命工作,那么这个名存实亡的家也就只剩下了不是这个家庭的苏辰末。没有许树铮和我一起闹嘴我很不习惯,没有许树铮带我去吃好吃的我也很不习惯,没有许树铮和我一起畅游书海我更不习惯。一时之间我突然全想起了许树铮的好了。在那些星光翩跹的晚上,我一个人躺在露台里独自想念着许树铮。许树铮成绩很好呢,相比就算是在首都也不弱,他可是得过好几个全国性的文学奖项来呢。不过北京人才济济,许树铮不会忘了在小乡村里还有一个我吧!想到这里,不免有几分沮丧,翻个身,盖上薄薄被子,睡一觉先。Three第一次月考下来,我因为前期竞赛落选,有没有许树铮来当我的励志师。自然意志消沉,在考试的时候也是昏昏沉沉,结果不堪入目。然而苏辰末却给了暴了个大冷门—年段十二!年段虽然才一千多个人,但是第十二也是羡煞人的。而我是从第六一直跌到了第十。两个名次对于我来说也是不轻的。苏辰末语文作文扣了一办的分数,这次的试卷也是简单,于是苏辰末的理科优势没有显现的太厉害---但是满分至少是要比别的高出一点,不过作文的分数没有简不简单的,所以他的文科劣势被爆的无处可藏。无论是在什么时候,父母永远是对我们的成绩有着无限的憧憬,一而再再而三的发掘我们的潜能。那些不愿意配合的青春期的孩子们就这样因为叛逆使自己失去了一个黄金机会。在反抗中得意洋洋的行走,谁知道是走向深渊。也许是早慧,我过早的知晓学习的重要性,所以在我还是一年级的小萝卜头的时候,就开始风里来雨里去穿梭于各个培训班之间。我现在已经依赖上了补课,尽管我每天都要睡眼朦胧的起床,尽管我每天都要抱怨一个小时车程的漫长(我们家还没有买上轿车,现在家里只有一辆中小型货车)。尽管这样,我还是无法割舍去补习。就像瘾君子那样对补课上瘾,透过现象看本质我可以把它称为对知识的极度渴求,但是其实这是我的自卖自夸因为这是我的一种习惯而不是其他。苏辰末考了如此好的成绩许叔叔自然乐得合不上嘴,当即作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为了不让一个人才被埋没,那么就让苏辰末和我一起去我所就读的培训班---金都。这个培训班孕育了无数我们市的高材生,其实只是因为它高中部只收一中和二中的学生的。我们市现在有四所高中:一中、二中、一中分校、高级中学。一中和二中是重点,当然一中是重中之重,那是大家都想进的高中,二中次之。一中分校是最差的学校,高级中学比它好一些。金都里面的费用自然也贵一点,但是我们这里虽然是农村,但不是穷山沟。于是苏辰末就与我每周六一起去上课了。我很是反感他,在潜意识里,我认定就是因为他的出现许树铮才离开的。还好我去上课都有两个同学与我一起,总算不用和苏辰末四目相对大眼瞪小眼装哑巴来的好。初二:蒋巧琳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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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环王子(一)_3000字从前在一个王国里,国王和王后有个女儿,叫茵吉伯格;还有个儿子,人们通常都喊他“指环”。 在他十二岁的那年冬天的一天,天气晴朗,王子带上侍卫,骑马来到一个森林里打猎。他们走了很长的路后,突然看到一只角上套着一枚金指环的雌鹿。王子迫切想要抓住它,于是他们骑着马追呀追,直到所有侍卫的马都累得再也跑不动了。到最后,连王子的马也筋疲力尽,好像站都站不稳了。接着他们发现自己来到一个四面漆黑的地方,而那只雌鹿早已不见了踪影。这时他们已经离开王国很远,看不到一所房子。他们觉得是该回家的时候了,但却发现自己竟然迷了路。最初他们还能够一起找路,可是没多久,每个人都坚信自己选的路才是最正确的。结果他们各自挑了不同的路,分开走了。 和其他人一样,王子也迷失了方向。他徘徊了好长时间,最后才来到森林里一块离海不远的小空地。在那儿他发现有个女人坐在一张椅子上,她的旁边还放着一个木桶。王子向她径直走过去,礼貌地问候她。于是女人和蔼地欢迎他。王子趁机向木桶里瞧了瞧,看到桶底有一枚不同寻常的金指环。他真是太喜欢这枚指环了,两只眼睛甚至舍不得离开它!女人看出了王子的心思,就说如果他不怕麻烦倒可以试着去拿它。 王子听了,一边感谢她大方,一边说至少值得试一试。于是他弯下身去看了看木桶,觉得它并不是很深,应该很容易就能够拿到那枚指环。谁知,他的胳膊伸得越长木桶就变得越深。当他差不多把整个身子都伸到木桶里时,那个女人突然站起来,喊着现在是他留在里面的时候了,便把王子一下推了进去。接着她连忙盖上桶盖,把木桶扑通一声扔到了大海里。 王子当时的情况糟糕极了,因为他感觉到木桶被抛离陆地,颠簸在海面上,任凭海浪肆虐。他自己都不清楚究竟挨过了多少天,终于有一日他感到木桶撞击到了岩石。这真令王子高兴,因为他觉得这不会仅仅是一块海里的暗礁,而极有可能靠岸了。由于还懂一点水性,他最后决定踢开桶底,以便他游上岸。可是海边不但布满平滑的岩石,而且头上方还有高高的悬崖。要想爬过它们看上去似乎很困难,不过他先贴着崖边挪动了一会儿,然后努力地试着翻过去——他最后成功了! 他爬到了崖顶,往周围眺望,发现自己漂到了一个海岛上。岛上森林里满是结了果子的苹果树,完全像在陆地上那么令人快乐。他在岛上逗留了几天。有一天他突然听到森林里传来一声巨响——吓得他连忙躲到了树丛后面。接着他看到有个巨人拉着堆满木头的木橇径直朝他走过来。他不敢再看下去,而且赶紧躺在了原地。 巨人从他身边路过时,先是静静地站在那里看了王子好一会儿。然后巨人一把将他抱起来带回了家中,而且对他非常友好。巨人告诉妻子自己在树林里发现了这个孩子,并把他交给她,这样她也可让他在家中帮忙做活了。巨人的妻子高兴极了,她无比喜悦地尽力照顾王子。王子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在一切事情上都很乐意听他们的,而他们对王子也越来越友好。 一天巨人领着他满屋子逛,向他介绍了所有的房子,唯独没有提到那间客厅。这件事让王子很好奇,觉得里面一定有什么罕见的宝贝。他决定要去看个究竟。于是,有一天在巨人又去森林的时候,他偷偷摸摸地来到客厅旁,悄悄地把门半推开。结果他看到有个什么东西在屋里,正贴着地板哼哼地向他爬过来呢。他被眼前的情景吓得赶紧缩回头,砰的一声关上了门。不过没多久,他忘记了恐惧,觉得应该再试一次——能够听清它在说什么可是一件有趣的事情。但这次的情况和先前一样,他仍然怕得逃了回来。于是他先埋怨自己,然后希望鼓足勇气再来一次。于是他打开客厅的门,坚定地站在门口。这样他才看清原来是条大狗,它冲他喊着: “带上我吧,指环王子。” 王子十分害怕地走开了,心想它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不过它的话仍然一直萦绕在王子心头。 没人知道王子和巨人一起待了多长时间。直到有一天巨人过来告诉王子,说自己很快就会死去,因此将会带他离开这个海岛前往大陆。巨人对王子做的活非常满意,告诉他可以从自己财产中挑选任何一件想要的东西。于是王子真心地谢了谢他,而且说巨人不需要付什么酬劳;不过如果巨人真的希望付些什么,那就请允许自己带上客厅里的那条狗吧。 巨人听完后,惊讶地说道:“要是那样的话,你真是带走了我女人最得力的助手了;然而我不会食言的。” 王子听到他答应了,便去客厅牵狗。狗儿向他冲过来,看上去开心极了。可是我们的王子却非常害怕,只得极力现出镇静的样子。 巨人陪着他来到海边。王子在那儿发现了一只石船,里面刚好容得下两个人和一条狗。等到船靠上大陆,巨人和王子友好地道了别,并且他还告诉指环,他们分别后两个星期内他和妻子就会死去,然后指环可以继承岛上的所有财产。王子对巨人的一切好意非常感谢。于是巨人便转身回家了,而指环王子则背着海走了一段路程。这时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到了哪个国家,但他又不敢和大狗说话。终于在他默默地又赶了一段路后,大狗问他:“难道你连一点好奇心都没有?要不然为什么你从未问我的名字?” 王子只好勉强问它:“你叫什么名字?” “最好你能喊我斯纳缇-斯纳缇。”大狗回答。“现在我们来到一个国王的领地。因此你必须请求国王能够整个冬季都收留我们,让我俩可以待在一间小屋子内。” 王子这时开始觉得并不像以前那样害怕大狗了。他们一起来到国王面前,请求他能够收留他们一个冬天。国王同意王子的请求。当王公大臣们看到大狗时,他们都纷纷大笑起来,仿佛在嘲弄它。王子发觉后,就建议他们不要再这样做,不然会惹大狗生气的。而他们却答复说,王子的忠告根本不值得考虑。 指环王子和国王生活一段日子后,国王觉得王子很不一般,因此对他比对其他人更加尊重。然而,国王有个叫做瑞德的国师,他看到国王如此看重指环王子,渐渐开始嫉妒王子了。有一天,他求见国王,询问道:为何陛下对这个陌生人如此有好感,他看上去并没有什么过人之处嘛。国王告诉他那是因为王子才刚刚来,不久他就会知道答案的。于是瑞德就请求国王下令让他和指环王子第二天清晨到树林里砍柴,看看究竟谁能够砍得更多。 斯纳缇-斯纳缇听到后,连忙跑去通知指环王子。它还建议他向国王索要两把斧头,这样如果第一把砍坏了的话,他还可以接着用另一把。于是第二天早晨国王就命令他们两人一起到树林里为他砍柴。指环王子和国师瑞德都没有异议。指环王子听从了大狗的建议,索要了两把斧头,然后他与瑞德各自出发上路了。不过等到王子赶到树林里后,斯纳缇竟然也叼起一把斧头帮他砍柴。到了晚上,国王听从瑞德的提议前来检查他们一天的成果。他惊讶地发现指环王子的柴火堆得至少是瑞德的两倍高。 “我就猜到指环王子可不是一无是处的。”国王说。“我还没见过有谁一天能干出这么多活来!” 于是国王比以前更加看重指环王子,而他对瑞德则是愈来愈冷淡。有一天瑞德拜见国王,说道:“既然指环王子那么了不起,国王陛下何不让他前去杀掉树林里的两头野牛,而且还要他在当天剥下牛皮,在天黑之前必须为您带回牛角和牛皮。” “难道你不觉得这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吗?”国王问他。“想想看,它们是那么凶猛。根本没人敢冒险进攻它们。” 瑞德狡辩说虽然王子有可能为此丧命,但人们一定很想见识一下他有多英勇;而且如果他顺利地杀死了野牛,国王也可以有理由封他为贵族了。尽管国王并不愿意,但他禁不住国师瑞德死缠硬磨,最后还是同意了。于是有一天,国王命令指环王子前去杀死树林里的野牛,并且在天黑之前还要为他带回牛角和牛皮。王子根本不知道这些野牛有多么凶猛,就立刻答应,并出发上路了。这正是瑞德乐于看到的,因为他知道王子再也不能活着回来了。 那两头凶猛的野牛一看到指环王子,就立即咆哮着向他冲撞过来。领头的那头野牛真是强壮极了,而另一头则矮小一些。指环王子这时感到非常害怕。 “你觉得它们怎么样?”斯纳缇问他。 “太可怕了。”王子说。 “我们别无选择,只有向它们发起进攻,希望一切进展顺利。”斯纳缇说。“你去干掉那头小的,剩下的交给我处理。” 斯纳缇说着,便扑向那只大野牛,很快就制伏了它。而王子呢?他哆哆嗦嗦胆怯地对付着小野牛。斯纳缇赶过来协助王子时,发现他就快要被野牛撞翻在地了。斯纳缇又立刻帮助主人杀死了野牛。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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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在梦之前,在人之前,在天地之前,或许它就那样流着,几经风雨,也不曾改变它的光鲜,它就如诗人笔中的“如若布挂山河间,近看忽见泓一泉”,不过,它没有瀑布般的壮志豪情,有的只是山泉般的小巧婉转。络绎不绝的人在它面前进进出出,来了又走,走了又回,谁也没有为谁驻扎停留,它感叹世间的世态炎凉,但它不惋惜,宛若它已经习以为常。的确,它已经习以为常。但该来的终究还是会来的,就像鸟儿总有一天不会再翱翔苍穹,花儿总有一天会不再播散芬芳,没有什么不死之躯,也没有什么不凋之花,谁也不能违背自然规律,而如今就轮到了它,总要学着接受,人亦此,泉亦此。当洁净的水变得肮脏不堪,当清凉的水变得恶臭难闻,我们不得不为它感到悲哀。身边来来往往的人已不再纯朴善良,他们的眼睛仿佛被蒙上了一层很薄很薄的黑纱,洗也洗不掉,影影绰绰,看到了对面山上一个轮斧的人,不是吴刚。我喜爱的一泓山泉,或许它以前很清澈,但不可否认,它已经断流,我想找到那份遗失的美好,却丢了,找不到。4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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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去日儿童皆长大,映雾乍迷珠殿瓦。平台火树连上阳,塞下凝云断北荒。行宫接县判云泉,昧爽高声已报晨。溪边莎草雨无泥,愿蒙四海福黔黎。50字 初二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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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_3000字我拨开额尼蓬乱的发丝,翻拣出一根白发。刚用拇指和中指的指甲盖掐住发根拔出来,额尼就捂住脑袋大叫起来。我迅速抽出那根头发,发梢终于摆脱乱发堆从我手中垂下时,足有我一条手臂那么长。额尼啊啊叫唤着抢去了她的头发,搁在手里揉弄了一阵又腻烦了,随手撇在斜人柱一角。我赶忙过去找,边说额尼啊,白头发丢不得,那里边有你的魂灵呢。说着把头发叠好装入楠木小盒,塞进额尼手里。额尼瞧着装头发的小盒,咧嘴一笑,嘴角淌出了一滩涎水。八年前鄂伦春自治旗的一场山火带走了我家的新房,我阿玛,和我额尼的魂灵。阿玛死后额尼就发了疯病,老跟村里人动粗。他们为了防止额尼伤人,叫我——她唯一的孩子——带她到大兴安岭的林场上住。于是我照着老鄂伦春人的样子,在山泉边支了一顶斜人柱。斜人柱搭好的那天额尼拍着手笑逐颜开。我想斜人柱可能唤醒了额尼身体里部分沉睡的魂灵,毕竟她就是在斜人柱里出生的最后一代鄂伦春人。山上的时间天生就比山下过得慢。当我头扣毛毡帽身穿棉大衣走在雪野中时,山下的孩子已经沐浴着阳光在家门口跳皮筋了,当我提着桦皮桶踩着未融尽的残雪,汲取开春第一桶泉水时,山下的孩子已经在林场采野花捉蝴蝶了。大兴安岭就像个迟暮之年的老人,新陈代谢缓慢,干事情也是慢慢腾腾的。把山上的时间扯糖丝似的扯得很长很长,也把山上的日子扯得糖浆般澄澈透亮。它会像额尼一样白头,到时候我就会扫去山顶上的积雪,再拔去额尼头上的白发,假装大兴安岭的春天来得很快,假装额尼的青春还在。我解散额尼的发髻,用粗齿梳子把头发理顺,重新编成一根大辫子。额尼把辫子揽在胸前,绕在手指上缠呀缠呀,再送进嘴里啃咬一番,然后眨巴眨巴眼,歪着头研究我,就像一只智慧超凡的知更鸟。直到今天,我还记得清清楚楚,那个改变我一生命运的夜晚。火光在山梁背后腾起,火焰从山上翻滚而下。烈焰冲天而上,映得半边夜空一片赤红,亮如白昼。常听老人们说,从前的鄂伦春人是极度崇拜火的,那晚我才明白。直到现在,我也觉得火灾是这世上最美的景观。阿玛把我举过头顶扔出窗外,我摔进了一块烂泥地里,抬头便看见我家在一瞬之间被火焰吞食,化作一个五光十色的火球,正在熊熊燃烧。那一幕景象定格缩小进我的瞳孔,无以言说,简直美极了。不管是包裹住屋檐的吞吐的火舌,还是半空中飞扬的火苗,颤抖的热浪,红的,橙的,黄的火焰,都美得不可方物。不论是全村人嘈杂的叫喊,还是额尼凄厉的哭号,都没法干扰我去欣赏这场令人叹为观止的大火。给额尼梳过头,我靠在斜人柱外晒太阳,回想起八年前那场大火带给我的挥之不去的震撼。在这世上,火焰的美丽是与山林息息相关的。唉,我是多么渴盼着再看一次森林大火啊。在过去的鄂伦春自治旗,火与山泉一样,是不可或缺的存在。冲天山火在一夜之间毁灭一座森林,而草木灰是滋养黑土的上佳肥料,森林亦会以不可思议的速度重现生机。然后再来一场大火,森林又再度复活,周而复始,生生不息。无论诞生还是毁灭,都有鄂伦春族唯一的神明做主。只有魂灵不洁的人类,才会怕火,抵御火,把火当作不可抗拒的天灾去畏惧。我为自己的睿智不自觉地笑了。其实啊,这些人千方百计地防着火灾,打着保护林木的旗号,终究还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这些年来山上的林场越建越多了。晒了会儿太阳我就动身去山下——所谓山下其实也是大兴安岭,只不过相对于我们的斜人柱来说——我偶尔去一趟山下,拿山上的东西换点山下的东西。但通常我想换点东西都很不容易。我身着奇装异服在村子里招摇过市,大多数人都躲着我。有时候真怀疑他们是不是鄂伦春人,年纪大的忌讳我,年纪小的就害怕我。也难怪,他们大概都听说过我。小时候我就是全村最强壮的孩子,任哪个男孩都没有我力气大。冬天给额尼洗衣服时,浸饱了水变得沉甸甸的棉裤,我能一只手像拎小鸡子一样提起来,再把两条粗裤腿缠成麻花状,用力一拧所有的水就悉数滑出来了。我始终相信,是因为我从小对魂灵的敬仰,才被赐予这副超人的膂力。这一回村里人依旧躲我躲得严严实实,我最后寻到猎民家里换了点东西。说来现在的鄂伦春自治旗,除了村民和猎民,最常见的就是林业局的人和浩浩荡荡的伐木工队伍了。如今他们就像大兴安岭土生土长的红松一样,随处可见。人可真奇怪,本应水火不容的两类人,竟也能由实打实的利益维系,在一座山上和平共存。我在猎民家里蹭了一肚子温开水——猎民是从不喝酒的,他们怕酒醉误事。之后跟猎民唠扯起来,猎民说好久没见你下山了,村里人都说你也发癫了呢。我捧着水碗嗤嗤地笑,同他打趣说,你觉得两个癫子怎么在山上活下去?笑过之后,猎民随手擦着枪,神神秘秘地说,你还不知道吧,上个月自治旗又来了好多人,好大的阵仗,这会儿在林场呢。我撇撇嘴道,八成是些加工木料的厂子。猎民摇摇头,不无担心地说,恐怕是那次的事招来的。——我只怕他们勘探山泉,闹出的动静太大,会触犯山上的魂灵呢。听到“那次的事”几个字,我脑子里立马充斥着不好的回忆——那是去年快入冬的时节,有一伙猎奇的自治旗电视台记者,不知从哪里听说了我和额尼独居大兴安岭的事,带着咔嚓响的照相机和老毛子的炮筒一般的摄像机来到山上,非要采访我们,把额尼吓得不轻。他们说要办一期叫做什么“最后的鄂伦春人”的专栏。我哭笑不得,告诉他们山下村子里家家户户都是鄂伦春人。但他们执拗地拍摄了我们的斜人柱、篝火、日用品还有惊慌失措的额尼,而后兴冲冲下山去了。对了,还有泉。他们还拍了斜人柱边的那眼山泉。我木然地坐着。猎民擦着枪说,看来山泉要开发了,大兴安岭要是能建起加工厂,可比林场赚多了,到时候咱们都有油水可捞了。我不置可否,话题绕了几圈又绕回额尼身上,我提出得回去看看额尼。猎民伸伸腿站起来,同我一起走出屋门,说天都快黑了,你可小心,山上有爱放火的猞猁……门帘掀开,我惊奇地发现额尼不知什么时候蹲在了门口。没有笑,只是直愣愣地盯着我默不作声。我过去拉了她一把,竟也拉她不起。她执拗地蹲着不动弹,像是被死死钉在地上了。猎民拄着抢开玩笑似的说,她哪里像个癫子啊,啧啧,看她那双眼睛,真是鬼灵精着呢。额尼从前的确是个双目剪水的美人。听阿玛说她年轻时也常去那眼山泉打水。我不禁想象,她用小指勾着桦皮桶,轻移莲步来到泉边的景象。——墨绿色的松针铺陈在她的脚下,桦树叶沙沙作响,抚过她绣花的衣袂,清流激起细碎的水花打湿她的裙摆,她侧着脑袋温柔地注目汩汩清泉,顾盼流连如同与泉水相生的一株羊齿花。额尼喜欢山泉的感情是很自私的,她不会愿意别人跟她分享山泉。而想要开发山泉的人却不喜欢山泉,他们喜欢山下许许多多的东西——听说自治旗里遍地是琳琅满目的好东西。说到底,那些勘探山泉的人也跟伐木的人一样,用自己不喜欢的东西换取喜欢的东西,然而这一回的筹码不再是绵延大兴安岭的树木,而是象征着额尼青春年华的山泉。我和额尼走在薄暮的山间,经过了一处新近被遗弃的宿营地,看来就是猎民所说的勘探队了。我们绕过被风吹散的炭火堆。木材烧尽后通常会残余着一股馨香,这会儿我却只闻到了满鼻子烟熏火燎的焦糊味儿,简直像是为生这堆火烧了一片林子似的。我掩鼻匆匆而过,额尼则拧起眉毛,不断小声嘟嘟囔囔。后来我给额尼梳头的时候,她的白发越来越多,已经拔不过来了。银亮的发丝一簇簇裹藏在厚发里,好像黑夜中一只只噙满泪水的不甘的眼睛。大兴安岭的深山老林中,不仅有噙满泪水的不甘的眼睛,还有不见踪影的额尼。额尼的失踪是不日之后的事。夜里我被刺骨的寒风吹醒,看见斜人柱的门帘卷着,冷风长驱直入。额尼不见了,一同消失的还有那个装着她白发的楠木小盒。我没有像自己心里想的那样,哭着找她三天三夜。她失踪当晚,我抖抖索索地爬出被卧,把门帘放下,随后又睡过去了。梦里我看见了八年前那晚的山火。——我的额尼在那场大火中死了,她的魂灵在火中灰飞烟灭了,这么多年来陪伴我的只是一个空壳罢了……醒来后我坐在山岗上,浑身浸入朝霞取暖,这么安慰着自己。或许这么多年我也只是把额尼当作一个累赘吧。没有了额尼,我照常做着平日的事,到泉边打水,到山下换点东西。走在村子里,村民仍旧各忙各事,目中无我。来不及知觉,山上的时间竟也追着赶着,过去了这么久。我意识到时光的流逝是因为那个猎民。当我坐在他屋里灌温开水时,他不再乐呵呵地边擦枪边跟我唠嗑了,那杆枪像额尼一样没了踪迹。猎民靠在火炉上自斟自饮。我问他,怎么喝开酒了?他苦张脸说,你还不知道吧,林场禁猎了。鄂伦春自治旗要修一条通进大兴安岭的铁道,矿泉水加工厂的厂址都定好了,咱俩都得下山觅新差使……我呆愣半晌,问了个冒傻气的问题——山下能看到火吗?猎民说当然啦,山下有沼气池,轻轻一拧灶台上就冒出蓝幽幽的火苗儿,贼方便。可我感到很失望。灶台上的火苗儿怎么比得上大兴安岭的山火?猎民好言好语劝了我一整,我总算有点明白了——小时候那样壮观的山火,恐怕这辈子只能看见一次吧。心宽下来,我索性跟猎民推杯换盏喝起酒来,直喝到半宿,酒劲上头,才醉醺醺地告别猎民上山了。正值秋冬之交,空气干燥得能将暴露在外的皮肤吹裂。山坡上铺了好几层破破烂烂的枯叶,发出一股正在腐化的温暖气息。今晚喝太多了,爬坡很吃力。我呼哧呼哧刚爬到一半,就看见远处有几簇莹莹抖动的光芒,凌厉地刺透黑夜。如此高亮度的手电筒,只有勘探队的人配发。那光照得贼远,晃上晃下的,好几次扫过我的脸,让我感觉暴露在光下无处遁逃。原本沉重的脚步愈发迟缓,好在厚厚的落叶吸掉了我挣扎行进的全部声音。我在林子里兜兜转转,寻找一个可以容身的犄角旮旯。醉眼朦胧地摸索的当儿,我猛然听见头顶上传来几声哭爹喊娘的惨叫。——手电光疯狂抖动,倏而掠过群山的阴影,倏而划破缀满星座的夜空,仿佛一头野兽咽气前的一阵剧烈颤抖。突如其来的惨叫声惊得我脚下一飘,跌坐在地。如同被投入冷水中一激灵,酒顿时醒了一半。声音来自泉那边。我拔腿唰唰跑上山,还没到泉边就迎面撞上了一支狼狈的勘探队。他们一个个灰头土脸,连滚带爬地飞奔下山,手电筒在腰间上下翻飞,脸上写满“见鬼了”三个字。一眨眼不到的功夫,就飞也似消失在路尽头,留下我独自发怵——他们到底遭遇了什么?这时,一股看不见的阴风吹到脸上。我一扭头,树林间忽地投下两点幽蓝的光,让我想到猎民所说的灶台上冒出的小火苗儿。我迎着忽闪的光点走到泉边,才看清那里蹲伏着一只什么大动物,拖地白毛滑进泉水里,正在泉边吸溜吸溜的喝水,一身白毛在暗夜中也银闪闪的。我立即反应过来这一定是大兴安岭的什么神兽。脚下由是克制不住地向泉边挪动,慢慢接近那只饮水的大动物,心好像在胸膛里打秋千。近在咫尺之际,它突然转过头看着我。浓密的毛发下竟露出一张人面来。额尼!我大叫一声,登时腿软如泥,跪倒在地。空气好像凝滞了一般,话音在寂静的山林中回荡了片刻,只剩下它粗重的呼吸声——我实在不愿承认面前这个怪物是额尼。此时它趴在地上向我爬来,两只长指甲的枯木般的手伸得老长。那银白色的头发足有我一条手臂那么长,长发遮住了原本的面貌。“她”把一抬头,眼睛里霍地射出两道森森寒光。我看见“她”的眼珠是冰蓝色的,瞳孔细成一条线,如同绷到极限的弓弦,头侧还支棱着一对尖尖的猞猁耳朵。兴安岭上有爱放火的猞猁,猎民好像说过。“她”的喉咙里突然爆出野兽一般的低吼,瞳孔猛一收缩,四脚一蹬跳将起来,轻盈地落在怀抱泉水的山石上。“她”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啸叫着撒开四足越过了山脊。在“她”跃起的同一瞬间,山脊背后腾起一团火焰,滔天巨响,强光耀目。下一秒,泉就成了一片火海。我跪在泉边张大嘴看着火焰,和我小时候在烂泥地里做的事一样。下山的路已经被火切断了,火焰迅速逼近。我一晃看见一棵年轻的楠木,于是强撑着站起来,用手肘勒住它,两臂一紧使出全身气力往上提,土层松动了许多。再压在它身上一撅,楠木就被我折断了。我抱起这棵充满汁水的树扔进火里,可火焰不断吞噬着衰草和枯叶,前进的速度根本不受影响。就像身处一个密闭的烤炉,周身都炙热无比。我扒下大衣,拼命喘气,浓烟乘机钻进鼻孔,意识变得模糊了。由远及近的笃笃马蹄声却异常清晰地响起,睁开眼时我已经坐上猎民的马背,一颠一颠地飞驰在滚滚热浪上。猎民的马沿着燃烧的林线狂奔。而我知道,它只是在火圈中乱窜的一只无头苍蝇。整座山都被大火包围了,逃不出去了。逃不出去了。无论现在还是过去,鄂伦春人还是汉人,我们还是泉,都没法逃出去了。高一:沈思岚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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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丁泉之恋_3000字一:我叫帕雷塞克?蒙特斯,来自距离地球25万光年的赛丁泉星系。现在担任赛丁泉星系驻地球高级军事代表团团长。2256年1月31日,我受赛丁泉星系的派遣,去美国作军事交流。赛丁泉星系驻地球高级军事代表团在美国新墨西哥州著名的第51禁区与美国国防部高级特派团之间进行了一次军事讨论会。在会上,美国国防部派遣来的赛丁泉语翻译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让我眼前一亮。我对她的第一印象是貌如天仙、美艳绝伦,具有忧郁气质和美丽容貌。她一下子就吸引了我,在会上整个赛丁泉星系驻地球高级军事代表团所有成员中就数我和她说话最多。在会议结束后,我还是舍不得离开她。在我回到罗斯维尔飞碟基地之后,我惊讶地发现已经爱上了她,我的满脑子都是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在我的一生中,我还是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所以,这还是我的初恋。2256年3月20日,赛丁泉星系驻地球高级军事代表团访问美国的行程已经圆满结束了。但是我没有跟随副团长阿尔弗雷德?什达西和其他成员一起返回赛丁泉星系,因为我舍不得离开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我擅自脱团并且非法滞留在美国。然后我和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一起躲在了第51禁区。直到FBI联邦调查局来寻找我,我才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原来阿尔弗雷德?什达西副团长在发现我没有一起随团返回赛丁泉星系之后就找到了美国FBI联邦调查局,请求他们寻找我的下落。我不得不和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一起东躲西藏。二:我在第51禁区和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一起整天散步、聊天,快乐地生活在一起。2256年6月22日中午,在第51禁区的18号白色大机库门前,我看到了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景观:在一个不大的呈非常规则的圆形的花坛里,长满了各种各样的鲜花。有紫色的、黄色的、柔白色的。在附近的一块草地里,传来了潺潺的流水声,悦耳动听。黄油般的一圈阳光笼罩着这个花坛给人以一种梦幻般的感受。我和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慢慢地走进这个花坛,穿过蹁跹起舞的野花,呼吸着暖融融的、镀了金的空气。在这明媚的、正午的阳光下,我非常虔诚地对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说:“这就是我们的《暮光之城》版本,希望我们能够像《暮光之城》中的爱德华?卡伦和贝拉之间一样,终有一天能够终成眷属。让我们永远相爱在一起吧!”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羞涩地点点头、笑了。这就是我们的幸福时刻、幸福时代、幸福地带!三:2256年7月28日,对于我来说,这就是我的幸福一天!因为在这一天,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终于同意了在2256年8月31日结婚并且举行婚礼。我们正在筹备婚礼的时候,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说了一句话让我倍感温馨:“这样的结婚礼服就是23世纪50年代的《绿山墙的安妮》版本!”其实我当初就是要尽量让结婚礼服具备梦幻般的超现实主义和超未来主义风格的。我们沉浸在我们之间自己的幸福地带中。四:在2256年8月31日,我和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幸福地结婚了,婚礼上的场面简直可以用超梦幻来形容。在婚礼上,我们互相读了誓词,我的心里松了一口气。我庄重地从小盒子里拿出一个美丽的戒指,那戒指顶上是一个美丽的蓝宝石,把它戴在她的无名指上。她也一样把戒指戴到我的手上。全场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我已经开始抽噎,眼泪模糊了我的视线。我捧起她的脸,好像她就是个易碎的瓷娃娃,她的脸在我眼前放大。欲望似乎能烧光一切。她迫不及待的勾上我的脖子,猛烈的回吻着我。直到观众席中有几声清嗓子声,我才依依不舍的放开她,她对这个吻的短暂感到遗憾。我看着她的脸,我的脸上浮现出胜利者的微笑,我抱起她转起圈来,全场又爆发出热烈的掌声。我的眼中只有她了。婚礼就差不多到此结束了。五:在婚礼当天晚上,我们经历了我们的初夜,但是令人觉得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在初夜之后仅仅过了几分钟,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就开始恶心、呕吐,她还觉得她的肚子有点胀。对她来说这是奇怪的,因为就算是怀孕也没有这么快出反应的呀。但是对我来说,这是意料之中的。因为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怀上了我的孩子。我非常平静地告诉她:“你已经怀上了我的孩子,这个孩子是不可能打掉的,而且你要做好思想准备,因为1个小时之后我们的孩子就会出生。建议你把我们的孩子取名为克里斯汀?玛丽安?蒙特斯。”在接下来的1个小时中,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的腹部突然隆起,而且越来越大。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觉得身体笨重,过分庞大,行动不便。我就叫她坐在一把椅子上等待孩子出生。1个小时之后,我们的孩子克里斯汀?玛丽安?蒙特斯准时出生了,而且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在分娩时一点也不疼。孩子刚一出生,我们就高兴地笑了,因为这个孩子是我和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的爱情的结晶。六:虽然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生了个女儿,但是我仍然非常高兴。2256年9月30日,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又一次怀孕了,这次生的是个儿子。我把他取名为爱德华?爱伦?蒙特斯。现在我和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不但婚姻幸福,而且还儿女双全。我感谢我的命运,让我遇到了这么好的妻子!我们筹划着去游历外星球,也让我们的一对正在快速长大的儿女开阔眼界,见见世面。七:在2256年10月10日,我和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以及我们的一双儿女登上了超光速飞碟,从罗斯维尔飞碟基地出发,踏上了游历外星球的漫漫天路。在超光速飞碟起飞1分钟后,我们就成功地脱离了大气层。放眼窗外,天空已经不再是瓦蓝瓦蓝的了。我放眼观望太空,织女星像一颗透明的蓝宝石一样光彩熠熠;天狼星高悬太空,又白又亮,光芒耀眼;心宿二发出一闪一闪的红光;而我和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相爱、结婚、生育子女的地方——地球,它已经变成了一个蓝澄澄的球体;银白色的月亮高挂在太空,与地球遥相呼应。太空的景色实在是太美丽、太梦幻了!我们的第一站是月球人民共和国,它是由中国人在2149年10月1日成立的。它的现任总统是孙家栋的后代孙国华,首都在月球上雨海虹湾的广寒宫一号月球基地。我们在永远阳光明媚的月球北极着陆。漫步在宁静的广寒宫中,我觉得既心旷神怡又滋生了一种神秘感。放眼望去,近处是陨石坑和坑里的多层巨型储物格;远处是月球温室和巨型太阳能发电站;还有人造月球卫星的发射架和用来运送从月球上开采出来的原料和矿石的巨型抛射器。我们在月球上呆了1周,然后我们又乘坐超光速飞碟离开了月球。在这一周里,我们的一双儿女长大了不少,甚至比《暮光之城》中的蕾妮斯梅成长得还要快。八:我们的下一站是火星联邦共和国,它是由美国的X太空公司总裁爱伦?马斯克在2030年7月4日成立的,首都是坐落在火星上最大的平原乌托邦平原的螃蟹城。火星联邦共和国现任总统是斯托克?布劳恩,他是韦纳?冯?布劳恩博士的后代。我们着陆在火星上的三角洲阿瑞斯平原。我们在那里漫步时我惊讶地发现,聪明、伟大的地球人早已开发并且改造了火星。火星上现在大气中含有充分的氧气和水分,现在在火星上,就算是最大的红色沙漠也被种植上了大量的树木。这些树木都是经过放射性诱变的,可以适应火星上的微重力和强辐射。我们在火星上呆了半个月,然后又启程向下一站——银河系恒星际空间进发。九:在我们乘坐的超光速飞碟飞出了太阳系之后,我们透过舷窗看见奥尔特云的一片灿烂光华,有蓝的光、红的光和绿的光。我们仿佛置身于一片光的海洋之中。渐渐地,随着我们逐渐飞出了奥尔特云,我们可以越来越清晰地看见银河系恒星际空间的星辰大海。有蓝的星、黄的星、红的星、白的星,在我们的周围一片繁星点点。我们的超光速飞碟正在向银河系中心飞去,因为宇宙联合国中最强大的24个常任理事星球——银河系24兄长就在离银河系中心非常近的地方,距离银河系中心只有不到1万光年。我们要让我们的一双正在急速长大的儿女到那里开阔眼界,看看银河系中最先进的超级文明究竟是什么样子的。我们在8个月后到达了银河系中心,根据超光速飞碟上的仪表显示:在距离银河系中心只有300光年处,那里的宇宙光辐射强度是奥尔特云里的2300倍!超光速飞碟每飞行一秒钟,我们就将承受强度为地球上的300万倍的超强辐射!在过了距离银河系中心只有118光年的近银心点后,我们开始向银河系24兄长飞去。在路上,我们看见了除了宇宙大爆炸之外宇宙中最壮观的景象:银心类星体“人马座A”!在舷窗外,它正在向银盘的上下两方以光速喷射超高温物质流,其喷射柱长达2800光年!我们在银河系24兄长依次降落,我们在那里看见了令人吃惊的一幕:天空中,“飞天轿车”往来飞驰;地面上,超音速跑车一掠而过;海面上,一座座海上城市鳞次栉比;城市里,每一座摩天大楼都高达千米以上;他们自豪地把这些摩天大楼称呼为宏伟的“摩天者”。在我的印象中,不管是地球上还是赛丁泉星系,都没有如此先进!等我回到赛丁泉星系之后,我一定要向赛丁泉星系的最高领导人汇报我们在银河系中心看见的如此先进发达的超级文明的经验以供整个赛丁泉星系学习!接下来,在我们结束了在银河系中心的历险之后,我们开始向我们游历外星球的旅程中的最后一站——对我来说已经阔别了5年的赛丁泉星系进发。这还是我们的一双儿女第一次回到他们的老家!我们的超光速飞碟的速度是5万倍光速,预计我们2261年回到我的故乡——赛丁泉星系。等着瞧吧,我的故乡,我回来了!十:2261年6月22日我们终于回到了已经阔别了5年的赛丁泉星系。我们在已经阔别了5年的故乡所在的星球着陆。在我们着陆之后,我的同乡和同事们都来迎接我们一家,其中还包括赛丁泉星系驻地球高级军事代表团的阿尔弗雷德?什达西副团长。在我们一家回家后,我和阿尔弗雷德?什达西副团长联名写了一份报告,名为《在银河系24兄长的考察报告》,递交给赛丁泉星系的最高领导人,以在吸收银河系24兄长的文明和社会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把我们的赛丁泉星系建设得更加美好。高三:曹宇亲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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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夫人_20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郝员外是一个卖珠宝的商人,不过,郝员外丝毫没有卖珠宝的经验,郝员外已经丧偶,没有儿子,只有两个女儿,一个女儿嫁给了屠夫,叫阿娇,家里很穷,总是抱怨郝员外没有帮助他,给她钱;另一个女儿还没有嫁人,叫阿凡,在珠宝店里帮助郝员外。郝员外的珠宝店便由阿凡掌管,阿凡因为多年掌管珠宝店,所以珠宝的经验很丰富。这天,郝员外得了重病,需要在家修养两个多月,郝员外就想:现在女儿在珠宝店帮忙,没能照顾我;要是以后阿凡嫁了,我岂不是要孤单一人了。想来想去,郝员外决定要再纳一个妻子。要纳谁呢?郝员外觉得应该和女儿商量一下。到了晚上,阿凡回来了,郝员外就一五一十地谈吐自己的想法。阿凡觉得这个想法不过分,但是要纳谁呢?这可难倒了他们父女俩。因为很忙,阿娇的家又离这儿很远,郝员外便没有告诉阿娇。第二天,阿凡把店交给伙计打理,然后来到村头的寡妇家,这个寡妇冰雪聪明,还很年轻,比阿凡多8岁而已,是一个奴婢的女儿,叫依冰,因为她娘欠主人太多钱,这个狠心的主人见儿子快死了,就逼着奴婢还钱,不然就要娶依冰进门,女婢被逼无奈,依冰也只好哭着嫁给主人的儿子。刚嫁给他的儿子没几天,那儿子就病逝了,依冰就这样当上名副其实的寡妇了。依冰嫁的人很富有,但是,她过的生活还不如他们家的奴婢。依冰的娘因为觉得愧疚,就上吊死了。依冰现在的生活简直是生不如死。阿凡来到他们家提亲,依冰的婆婆见钱眼开,就说:“我早已把依冰当成自己的女儿,现在,你们来提亲,也得让我看见一点诚意吧!”阿凡早知道这老太婆会这样,就把备好的珠宝拿上来。依冰的婆婆就答应啦。依冰并没有多想,她认为逃出这里就行。几天后,依冰就被迎进郝员外家了。郝员外见了依冰也很喜欢她。依冰以前干过珠宝这行,经验比阿凡还丰富。郝员外便让她在店里帮忙。果然,还不到半个月,郝员外的珠宝店就大赚了一把。村里人都称依冰“珠宝夫人”。不久后,郝员外的珠宝店突然在一夜之间不见了几十袋。这下子,见谁谁的目光都在瞅着“珠宝夫人”。“那几十袋珠宝不知道是谁偷了?”阿凡在私底下问依冰,“依冰,你知道吗?”“你认为是我么?”“没有。”“你明说嘛!我知道,谁都这么认为。”“你觉得屈吗?只要你说实话,我会帮你的。”“不是我,我没有……我在这里生活得好好的,我为什么要偷呢?”这时有人来了,俩人也就住嘴了。第二天,又有几十袋珠宝不见了。阿凡只好告诉郝员外,郝员外听了怒气冲天,对依冰说:“我对你哪里不好了,你为什么要偷呢?”依冰见郝员外这么生气,就说:“您先别生气,给我一个星期的时间,我会处理这件事的。”说完,依冰跑向珠宝店,找来4个仆人轮流在晚上看着珠宝,还吩咐他们:“你们站在不显眼的地方,不要让小偷看见你们,你们只要看清是谁就好。”依冰还搬来一堆珠宝,摆放在珠宝店门的一旁。到了晚上,依冰就站在楼上观看这静悄悄的大街。不一会,在不远处,走来两个鬼鬼祟祟的人,依冰就知道是小偷,就紧紧地盯着他们。果然,小偷拿出一把钥匙打开店门,依冰大吃一惊,哪来的钥匙?一个小偷看见门旁有珠宝,便搬了起来,另一个小偷,走进放珠宝的仓库,搬了起来。依冰赶忙跟踪他们。只见他们搬到不远的一个小摊,就返回来再搬,依冰一直跟踪他们,只见,他们搬到几十袋后,就在移位置,他们移到山脚下一个小屋里。依冰跟到那里就回家休息。到了早上,那4个仆人就告诉依冰:“夫人,好像是阿娇小姐。”“阿娇是谁?”“哦,是郝员外的大女儿,嫁了一个屠夫,很穷。”一个仆人回答。“住在山脚下么?”“是啊,您怎么知道?”依冰就让他们晚上再那样做,依冰就再搬来一堆珠宝放在门旁。到了晚上,依冰依然在楼上站着。第二天,郝员外就问依冰:“怎么,处理好了吗?找到了替罪羊了吗?”“员外,您别这么说,昨天仆人看到是阿娇小姐偷的。”“哼,阿娇住很远的。”郝员外气愤地走了。依冰并不在意,她和仆人连续观察了6个晚上。一个星期的时间到了,郝员外就问依冰:“事情处理好了么?”“员外,是阿娇小姐和她的丈夫偷的。”仆人不约而同地替依冰解围。“什么,阿娇?你们怎么知道呢?”“不信,可以叫她来询问。”过了半钟头,阿娇和她的丈夫来了,问:“爸,有事么?”“阿娇,店里最近丢了好些珠宝,你知道么?”阿娇脚开始抖了,说:“确实听过人家说,就是不知道是谁。”“有人说是你。”“什……么,谁……是谁说的?”“他们说的。”郝员外指着仆人他们。“爸,你认为是我么?”“没有结果之前,谁都有嫌疑。”“没错,是我。我家没钱,你没有帮我,我做的不过分。”郝员外一巴掌打向阿娇。“难道有错么?你没有帮我?”“你俩就知道赌钱,生意又不做,谁帮你们啊?”阿娇哭了,郝员外立即叫警察来捉他们,阿娇一直求着郝员外:“你饶了我吧,我好歹也是你的女儿啊。”“我不会放纵你的,不然,下次你不偷我的,就会去偷别人的。”依冰这下子,村民们都称“珠宝夫人”,谁都很尊敬她。每年,依冰和郝员外都会把钱捐给有困难的人。地都三中初一:郑妍纯1200字以上 初一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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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夫人妫翟,春秋时期陈国人,史称息夫人,世称桃花夫人,嫁到楚国后又称楚夫人。据说春秋时代的诸侯国,见于经传的约有一百七十余国,他们各自为政,互相侵占攻伐之事时有发生。妫翟的母亲狄族女子狄英和父亲公子林的相识就是在子林避难期间。陈佗夺嫡,公子林示弱,自愿放逐山野。以骨笛为媒,与狄英暗结桃李。公子林待时机成熟,和二哥公子跃、弟弟公子杵臼诛杀陈佗,公子跃登宝座,史称陈厉公。陈厉公欲杀陈佗之子陈完,子林求情,触怒陈厉公被监禁。无人照应的狄英雪中诞下一个女婴,取名翟,幸得子林及时感到,把狄英母女接回府中。无奈子林正妻鲁氏容不下母女二人,一场大火把美丽的狄英烧得面目全非。为了不连累子林,狄英忍痛离开,临走前把孩子托付给孩子的祖母陈曹夫人。陈曹夫人对狄英可怜又佩服,从此,妫翟在祖母的关爱下度过了她比较快乐的童年。厉公暴病,子林继位,史称陈庄公。鲁国听闻妫翟美丽,遣使臣来提亲,庄公遵从女儿意愿,婉拒了婚事。公子杵臼觊觎宝座已久,逼死子林,登上宝座,史称陈宣公。陈曹夫人一心保护妫翟,陈宣公觉得他们两人碍眼,把他们赶出内廷,不再过问她们的生活,也不许她们见面。妫翟和侍女星辰自给自足,替人洗衣、绣花,勉强度日。一日在桃林中偶遇来陈国的蔡侯蔡献舞,苍白的岁月里有了一丝明媚。蔡献舞以为娶回家的表妹是桃林中相遇的女子,其实是陈宣公的二女儿妫雉。妫翟终于到了要嫁人的年纪,陈宣公做主把她嫁给了偏远小国息过的国主。远嫁途中遭人追杀,幸得堂兄御寇的奋力相救。妫翟狼狈抵达息国,幸好息侯是温柔善良的人,两人患难真情,息侯用他的柔情抚平了妫翟内心的伤痛,也给了妫翟施展政治才华的舞台。妫翟在息国温和地改革,小小的息国国泰民安。琴瑟和谐的妫翟想念家乡,息侯安排妫翟归宁,妫翟正巧遇见嫁给周惠王的堂姐妫翚,两人嘘唏不已。返程途中路径蔡国,妫翟去看望堂妹妫雉。蔡献舞这蔡发现自己的梦中情人居然是世人眼中有治世之才、貌美如花的息夫人,蔡献舞这么长时间的苦恋终于有了发泄口,他想把妫翟占为己有。妫翟极力反抗,使计逃离了蔡国。这一次的仓皇出逃,让妫翟身心俱疲,途中也流产了她和息侯的孩子。息侯知道此事后非常愤怒,游说楚国佯攻息国,息国向蔡国求援,料蔡侯心有愧疚,必定出手,倒是楚国不费力气就能攻下蔡国。楚文王熊赀一出兵,手到擒来,活捉了蔡献舞。蔡献舞为美人出头,丝毫不觉得冤枉。熊赀放了蔡献舞,但这个美人引起了他的注意。熊赀再次出兵,灭了息国,改称息县,捉了息侯,抢了息夫人。熊赀以息侯和百姓为条件要挟妫翟,妫翟无奈,只得保留自己的性命。妫翟恨熊赀,不与他说话(王维有诗《息夫人》:莫以今时宠,能忘旧日恩。 看花满眼泪,不共楚王言。),不想做楚夫人,但还是怀上了他的孩子。妫翟也恨这个孩子,孩子出生后,妫翟连看都不看这个孩子,熊赀没办法,让人把孩子抱给老夫人邓夫人抚养。没多久,息侯患病去世,这更让妫翟心灰意冷,屡屡被妫翟伤心的熊赀带着妫翟去给息侯上坟,所有的恩爱往事让妫翟愈加伤怀。妫翟一心求死,邓老夫人请来满脸疤痕的贴身侍卫丑嬷来开解她。丑嬷搬来漆树,缓缓讲述自己的亲身经历。妫翟如醍醐灌顶,让丑嬷留下漆树,从此不再苦了己身,负了众人。熊赀见妫翟不再自戕,更加心疼体贴她,让她像在息国那样参与朝政,把她生的孩子熊艰封为太子。妫翟开始笼络人心,巧妙奠基。屈重下放到息县,妫翟让屈重的儿子屈御寇留在都中给太子陪读,让星辰照顾起居,后来又和熊赀建议准许士卿大夫之子入宫学习。有了妫翟的帮助,熊赀处理政轻松了很多,熊赀知道妫翟恨蔡献舞,为了给妫翟报仇,熊赀挥兵攻打蔡国,活捉蔡献舞,把蔡献舞囚禁起来。尽管如此,妫翟对熊赀的恨仍然无法排遣,熊赀对此郁闷不已。熊赀对妫翟的宠爱惹恼了宠妃丹姬,丹姬怂恿熊赀去南方小住,此时妫翟又有身孕,着人请熊赀回都,但都没能成,丹姬的所为惹怒众臣,众臣因丹姬魅惑熊赀,提议把丹姬逐出郢都。妫翟产下他们的第二个孩子熊恽,熊赀欣喜至极。妫翟终于和熊赀冰释前嫌,推举子文为太傅,开始真正的大权在握。邓夫人年事已高,终于归去。邓夫人的大丧刚过,熊赀大举伐邓,这是他多年的愿望,只是碍于母亲邓夫人。回到巴族的丹姬心生怨恨,生下女儿后入侵楚国,熊赀带兵交战,与丹姬恩断义绝,带回了他们的女儿。熊赀转头又伐黄,终因受伤而客死途中,临死前把国家托付给屈重和子元。熊艰继位,此时的子元不仅觊觎妫翟,更觊觎宝座。妫翟陷入了困顿,失去熊赀以后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自己已经爱上了自己的仇人,国家和母子四人危在旦夕,无人可倾诉的她找到被囚禁的蔡献舞讨教出路。子文送信要妫翟保护好世子,妫翟意识到事态的严重,让丑嬷连夜带着熊恽和丹姬的女儿出都远避曾国,找孩子的姑姑曾侯夫人芈惠。子元屡屡侵犯妫翟,始终遭到妫翟的拒绝,心下一横,终于杀死了熊艰,嫁祸熊恽想多去宝座杀害哥哥。妫翟拆穿子元的阴谋,曾侯夫人送回熊恽,熊恽继位史称楚成王。子元把国库侵吞以空,妫翟装病设计诛杀子元,在厮打过程中,丑嬷中剑,临死前告诉妫翟她就是狄英。肃清佞臣,妫翟辅佐儿子重整朝纲,休养生息。若干年后,楚成王熊恽成为一代霸王。在感情上,妫翟一生经历了三个男人。息侯是个至善至美的人,他给了妫翟最平等的爱和尊重,温柔似水只会流泪的息侯为了妫翟去流血;蔡献舞是倜傥自傲的人,他给了妫翟最初的情感萌动,知耻而后勇的蔡侯成了妫翟唯一可以倾诉衷肠的人;熊赀是个拥有王者之气的男人,他给了妫翟最坚实的感情,最广阔的政治舞台,这个原本只会流血的男人为了妫翟流泪了。在政治上,妫翟主要的作为在两个国家,息国和楚国。在息国,妫翟初露锋芒,把小小的息国治理得井井有条,百姓安居乐业。以至于妫翟死后息国人民为她修建桃花庙,敬奉她为桃花娘娘。在楚国,和熊赀的感情起初有很大的隔阂,但并不妨碍他们在政见上的想通,熊赀以一代王者独有的才华慢慢地磨砺她。妫翟在熊赀死后能在楚国有那么大的作为,始终追随自己内心的声音,在生命的轮回里华美地展现自己,与熊赀长远的目光是密不可分的。妫翟是不幸的,但她又是幸运的。1200字以上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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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夫人郝员外是一个卖珠宝的商人,不过,郝员外丝毫没有卖珠宝的经验,郝员外已经丧偶,没有儿子,只有两个女儿,一个女儿嫁给了屠夫,叫阿娇,家里很穷,总是抱怨郝员外没有帮助他,给她钱;另一个女儿还没有嫁人,叫阿凡,在珠宝店里帮助郝员外。郝员外的珠宝店便由阿凡掌管,阿凡因为多年掌管珠宝店,所以珠宝的经验很丰富。这天,郝员外得了重病,需要在家修养两个多月,郝员外就想:现在女儿在珠宝店帮忙,没能照顾我;要是以后阿凡嫁了,我岂不是要孤单一人了。想来想去,郝员外决定要再纳一个妻子。要纳谁呢?郝员外觉得应该和女儿商量一下。到了晚上,阿凡回来了,郝员外就一五一十地谈吐自己的想法。阿凡觉得这个想法不过分,但是要纳谁呢?这可难倒了他们父女俩。因为很忙,阿娇的家又离这儿很远,郝员外便没有告诉阿娇。第二天,阿凡把店交给伙计打理,然后来到村头的寡妇家,这个寡妇冰雪聪明,还很年轻,比阿凡多8岁而已,是一个奴婢的女儿,叫依冰,因为她娘欠主人太多钱,这个狠心的主人见儿子快死了,就逼着奴婢还钱,不然就要娶依冰进门,女婢被逼无奈,依冰也只好哭着嫁给主人的儿子。刚嫁给他的儿子没几天,那儿子就病逝了,依冰就这样当上名副其实的寡妇了。依冰嫁的人很富有,但是,她过的生活还不如他们家的奴婢。依冰的娘因为觉得愧疚,就上吊死了。依冰现在的生活简直是生不如死。阿凡来到他们家提亲,依冰的婆婆见钱眼开,就说:“我早已把依冰当成自己的女儿,现在,你们来提亲,也得让我看见一点诚意吧!”阿凡早知道这老太婆会这样,就把备好的珠宝拿上来。依冰的婆婆就答应啦。依冰并没有多想,她认为逃出这里就行。几天后,依冰就被迎进郝员外家了。郝员外见了依冰也很喜欢她。依冰以前干过珠宝这行,经验比阿凡还丰富。郝员外便让她在店里帮忙。果然,还不到半个月,郝员外的珠宝店就大赚了一把。村里人都称依冰“珠宝夫人”。不久后,郝员外的珠宝店突然在一夜之间不见了几十袋。这下子,见谁谁的目光都在瞅着“珠宝夫人”。“那几十袋珠宝不知道是谁偷了?”阿凡在私底下问依冰,“依冰,你知道吗?”“你认为是我么?”“没有。”“你明说嘛!我知道,谁都这么认为。”“你觉得屈吗?只要你说实话,我会帮你的。”“不是我,我没有……我在这里生活得好好的,我为什么要偷呢?”这时有人来了,俩人也就住嘴了。第二天,又有几十袋珠宝不见了。阿凡只好告诉郝员外,郝员外听了怒气冲天,对依冰说:“我对你哪里不好了,你为什么要偷呢?”依冰见郝员外这么生气,就说:“您先别生气,给我一个星期的时间,我会处理这件事的。”说完,依冰跑向珠宝店,找来4个仆人轮流在晚上看着珠宝,还吩咐他们:“你们站在不显眼的地方,不要让小偷看见你们,你们只要看清是谁就好。”依冰还搬来一堆珠宝,摆放在珠宝店门的一旁。到了晚上,依冰就站在楼上观看这静悄悄的大街。不一会,在不远处,走来两个鬼鬼祟祟的人,依冰就知道是小偷,就紧紧地盯着他们。果然,小偷拿出一把钥匙打开店门,依冰大吃一惊,哪来的钥匙?一个小偷看见门旁有珠宝,便搬了起来,另一个小偷,走进放珠宝的仓库,搬了起来。依冰赶忙跟踪他们。只见他们搬到不远的一个小摊,就返回来再搬,依冰一直跟踪他们,只见,他们搬到几十袋后,就在移位置,他们移到山脚下一个小屋里。依冰跟到那里就回家休息。到了早上,那4个仆人就告诉依冰:“夫人,好像是阿娇小姐。”“阿娇是谁?”“哦,是郝员外的大女儿,嫁了一个屠夫,很穷。”一个仆人回答。“住在山脚下么?”“是啊,您怎么知道?”依冰就让他们晚上再那样做,依冰就再搬来一堆珠宝放在门旁。到了晚上,依冰依然在楼上站着。第二天,郝员外就问依冰:“怎么,处理好了吗?找到了替罪羊了吗?”“员外,您别这么说,昨天仆人看到是阿娇小姐偷的。”“哼,阿娇住很远的。”郝员外气愤地走了。依冰并不在意,她和仆人连续观察了6个晚上。一个星期的时间到了,郝员外就问依冰:“事情处理好了么?”“员外,是阿娇小姐和她的丈夫偷的。”仆人不约而同地替依冰解围。“什么,阿娇?你们怎么知道呢?”“不信,可以叫她来询问。”过了半钟头,阿娇和她的丈夫来了,问:“爸,有事么?”“阿娇,店里最近丢了好些珠宝,你知道么?”阿娇脚开始抖了,说:“确实听过人家说,就是不知道是谁。”“有人说是你。”“什……么,谁……是谁说的?”“他们说的。”郝员外指着仆人他们。“爸,你认为是我么?”“没有结果之前,谁都有嫌疑。”“没错,是我。我家没钱,你没有帮我,我做的不过分。”郝员外一巴掌打向阿娇。“难道有错么?你没有帮我?”“你俩就知道赌钱,生意又不做,谁帮你们啊?”阿娇哭了,郝员外立即叫警察来捉他们,阿娇一直求着郝员外:“你饶了我吧,我好歹也是你的女儿啊。”“我不会放纵你的,不然,下次你不偷我的,就会去偷别人的。”依冰这下子,村民们都称“珠宝夫人”,谁都很尊敬她。每年,依冰和郝员外都会把钱捐给有困难的人。1200字以上 初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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