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钢笔
今年开学,我的同桌在下课的时候炫耀着自己在北京买的中性笔,它是天蓝色的外套,金黄色的笔帽,笔芯是三种颜色混合而成的,看起来漂亮极了。
过了几天,一个奇怪的念头从我的心里产生:那支笔真漂亮,处处都是我喜欢的颜色,要不……我把它拿过来占为己有?不行,这样是不对的。我的思想斗争一致持续到晚上睡觉,直到迷迷糊糊睡着。
第二天,我去上学,发现只有几个人来了,而且他们都在教室外面玩耍,我把书包放在课桌上,发现同桌的文具盒也放在课桌上,于是我便蹑手蹑脚地走到座位前,飞快地打开文具盒,一眼就看到了我同桌的那一枝中性笔,我若无其事地拿出笔放进自己的口袋,悄悄地把文具盒关好,放回原处,头也不回地走了。
上课后,我又把笔放进了书包。同桌发现笔丢了,到处一阵好找。下课后,她大声叫道:“我的笔呢?我的笔怎么丢了呢?”我心虚地说:“我没有看见,不知道!”“哦!”她见问不出来,就去找其他人了。我新想:还好,没有被她发现。
在以后的几天里,她不停地问我看见她的笔没有,我觉得这样做是不对的,我不能偷偷拿别人的东西,我要还给她。于是在一次上体育课,趁同学们都不在教室,我把这枝笔放进她的书包。我终于长吁一口气,如释重负。
通过这件事,我知道了做人要诚实,不能有虚荣心。
一支钢笔,一段爱情
那一年,他们都未成年,女孩坐在男孩的旁边,稚嫩的脸庞,透着一丝可人的容颜。那一年男孩最大的荣耀或许就是女孩在他身旁,只此却让男孩心里满溢幸福。
夜晚过隙的时光总是会伴着对女孩的想念,陪伴男孩渡过一个又一个夜晚,看着女孩在日记本上签上的一句:人生如若初见。男孩莫名的喜欢上了这句话,莫名的爱上这样初见的味道。伴着思念,想起女孩的点滴,想起女孩的回眸的一笑,男孩满怀期待的进入梦乡等待黎明的来临,期待第二天女孩坐在他的身旁,继续享受守候她的幸福。
那一年,男孩终于明白上学原来可以这么幸福。只因生命中有她!
初二期末考试的时候,男孩坐在考场上,临考的时候发现自己忘记带钢笔了,唯一能求助的只有她了。或许心有灵犀,后面的同学偷偷的递给男孩一支钢笔,告诉他:“哥们,你漂亮女朋友让我递给你的”。那一刻,一种被认可的满足感让男孩心头暖暖的。直到多年以后男孩依旧珍藏这只钢笔,念着属于他们的记忆。
男孩为了保护女孩慢慢的脱去稚嫩,假装成熟。从乖乖男学会叼起香烟,为的只是保护她,那种男孩所谓的保护。男孩告诉所有人,那个女孩子是他的女朋友,他的女人谁都不准碰她不准欺负她。男孩喜欢每天像个傻小子一样躲在教室门口等着女孩的出现。喜欢看到女孩害羞的微笑,喜欢她假装生气般数落自己最近犯的错,那个年纪男孩谁都不怕,只怕她眉宇间紧锁的怒容。
初三那年,男孩学会了努力学习,为的只是多陪伴女孩几年。为的只是遵守答应过她的许诺。希望和她进入同一所高中,继续他们之间的故事。
那个时候男孩每天都拼命看书,把自己的游戏账号扔掉,不再和自己的那些兄弟出去勾三搭四。一个目标就是和女孩相约的那所高中,如果可以,男孩希望流年倒转,自己可以用尽力气来过一次尽自己所有努力争取那所高中。可时光不会为了任何人倒转,男孩落榜,孤单的看着女孩一个人走进了高中的校园。可他依旧没有忘记过自己的承诺,男孩每天都会在女孩上学的门口等着她的出现,远远的看上她一眼,然后心满意足的转身走开。
女孩子天生的灵敏,让她发现男孩每天的出现,每天的守望。有一天女孩鼓起勇气,跑到男孩身边告诉他:“你怎么老来我们学校呢,弄的像一个混混。如果你是来看我的,那我告诉你我有男朋友了”。男孩本以为她会为自己的执着所打动,然后轻声细语的问候下彼此的生活。可结果竟是这般的无情决断,男孩突然感觉自己真是个傻子,一直在进行着一个人的恋爱,一厢情愿,却最终落得两手空空被人斥责的结局。
从此男孩开始了,颓废落寞的生活。每天都会和朋友一起喝的烂醉如泥,男孩知道他应该让女孩追逐自己的幸福,自己应该为她远远的祝福,可忘记一个人确实并不容易。爱情,原来真如书中描述的那边,像带刺的玫瑰一个妖艳美丽,可却布满尖锐的刺,让你痛彻心底。
男孩,开始学着忘记她。一个人躲在房间里,体味着爱情之后的酸楚。他知道或许一辈子都忘记不了女孩在他心里留下的甜蜜,一辈子也忘不了那一个又一个天真的许诺。可他依旧逼迫自己学会忘记,学会祝福自己最爱的人追逐幸福的爱情。
在女孩离开的第67天,男孩依旧没有忘记她,躲在被窝里嘴哭泣着。因为是男人,他不想自己像个失败者一样声嘶力竭的痛哭,默默的用被子捂住自己不出声响的抽泣。哭累了,男孩掀开被子却发现手上和被子上都是鲜血,鼻腔里的殷红让他想起了一段又一段悲情故事的桥段,可他感觉这只是一次意外,那种悲情决然不会出现在他的生活。可这种情况越来越频繁,自己感觉咽喉疼痛难忍的时候,不得不去医院进行检查。可当拿到结果的时候男孩,彻底迷茫了,他所得的是一种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治愈很渺茫。男孩蹲在医院的楼道里用沉默消化着这个噩耗。
很快,男孩生病的消息在一些相识的同学间不胫而走。很多人都去医院,进行骨髓配型的检验,可最终却没有一个人和男孩的骨髓匹配。男孩躺在病床上,看着天花板,手里紧紧握着一支钢笔,想着那抹微笑等待着死亡的来临。他已经放弃了生命的希望,只想握着今生最美的回忆,走到世界的尽头。
或许,生命就是这样,奇迹永远都在发生着。在男孩等待死亡的时候,却接到了医院的通知,找到合适的骨髓,并且得到了捐赠人的同意,马上就可以进行手术。男孩喜极而泣,在生命最后的轮转中,他终于看到了曙光。
进入手术室的时候,男孩看到另外一个担架上静静的躺着一个人,一种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可他却没有办法从担架上下来走过去看上一眼,因为男孩早已没有站起来的力气。手术从下午直到凌晨结束,但是结果却并不如人们想的那般顺利。男孩机体并没有在手术之后很好的适应移植的骨髓,身体虚弱不堪,最终在医生的叹息中,家人开始为他准备后事,而他最后的希望只是见上女孩一面。
病房的门,慢慢打开,穿着病患服装的女孩走了进来。看到面色惨白,奄奄一息的男孩,眼泪慢慢的落了下来。男孩用手抚摸着女孩的头发,颤抖的说道:
“丫头,哭什么。我走了,就没人整天烦你了,等以后你男朋友欺负你我会帮你变成小鬼头报仇的”。
女孩拼命的摇头声嘶力竭吼到:
“不准你死,不是说移植了骨髓就能好的嘛!我们的骨髓合适,可为什么手术之后你还是会丢下我走呢?我从来就没有男朋友只是不想看到你整天游手好闲,即便你没有考试高中,不能陪我,我还是希望你能听从家人的安排,找个好的专科学校继续自己的学业,我不想你整天为了我,把自己的未来都给荒废,所以我才告诉你我有了喜欢的人,可我真的不能没有你我已经习惯了你在我身边,习惯了你给我的守护,给我的安全感,你走了我要怎么办!!!告诉我,怎么办!!”。
男孩枯瘦如柴的双手,替女孩擦拭着满脸的泪水,声音平淡不舍的说道:
“你给了我人生中最美的回忆。这一次,你像我们上学考试的时候一样又一次的站了出来,你给了我生命的延续,但是生命在死神面前依旧弱势。丫头,就算我死去了,可我会一直守护在你的身边,看着你大学毕业、工作、结婚、生子。等我死去,把你送我的这支钢笔放在我胸前的口袋里,来世投胎我一定会记得你,会给你一段完美的爱情。
女孩的哭泣在整间病房蔓延着,他们的爱情虽然未能圆满,或许从未真正的开始。可那段回忆,却会珍藏在活着的每一个人心中,终老不忘。
一座墓碑,一支钢笔,一段未曾开始就已结束的爱情。
广东深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小学初三:xpwx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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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钢笔它全身通黑,笔盖镶嵌着一圈银边,它现在写起字来老是“呕吐”,已无法再用,但我仍舍不得丢弃它,如今它安静的躺在柜子中,每每看到这一支钢笔,我平静的心就泛起层层涟漪,又想起那段美好的往事……这支钢笔是曾祖父送给我的,我小时候,喜欢趴在曾祖父的桌子上看他写钢笔字,心中便涌出了崇敬之情,曾祖父那刚劲有力的字令我神往,在三年级时,我便缠着曾祖父,让他教我写钢笔字,每当这时,他便拄着拐杖,蹒跚的踱到他的书桌前,拉开抽屉,小心翼翼拿起放钢笔的盒子,用手拂去上面的尘埃,打开盒子,取出钢笔,又踱到我面前,写字的时候,我总会忘记他已是一个八旬的老人,老人仿佛已褪去年老,写字仍是那么有力,他攥着我的手那么有力,就这样,我学会了写钢笔字,第一次了解了王羲之,颜真卿,第一次明白了“入木三分”的道理,时光易逝,人总是战胜不了时间,终于,曾祖父紧紧攥着我的手松了,写字时,也无法像以前那样有力,字颤颤的,就像当时的曾祖父,他只能坐在轮椅上,我还是像以前一样,不过,变成了我握着他的手写字,每次握着他的手,他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我总在想,时光如果净止在这一刻那该多好,就这样,我写着,他看着,他学着,我看着,时间每次都流的很快,在曾祖父的陪伴下,我的钢笔字比赛的奖状也越来越多,我每次把奖状拿给他看,阳光下,奖状闪着金灿灿的光芒,那时的阳光,总会有祖孙俩的笑声,长长的影子,开心的笑声,还有那一老一小……夕阳再美,也总会有落下的时候,终于,写字的只剩下我一人,练字的也只剩下我一个人,曾祖父在一个夜晚悄无声息的走了,留下了一支给我的钢笔,我拿着这钢笔练字时,感受到那支钢笔的余温,旁边却没了那个人,在一次钢笔比赛中,我又一次获奖,我把奖状放在桌上,用钢笔郑重的在我的名字后,加上了曾祖父的名字----欧永胜,又仿佛看见了曾祖父的音容笑貌……这支钢笔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但我会永远珍存它,珍存那个人,那份记忆……7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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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钢笔言我是一支钢笔,一支有灵魂的钢笔。我已经陪伴着他很多年了,却还记得他得到我时的惊喜。他带着我去见他的朋友,他们都羡慕不已,因为他是班里第一个有钢笔的人。只有我知道,他真应该感到骄傲,我是唯一一支真正有灵魂的钢笔。他一直对我很好,每一天下来,他都会将我身上的灰尘洗净,给我充满墨水。每次看到他笨拙地用水冲洗着我,我都不尽又好笑又感动,我为有这么一个好主人而欣慰,所以我总是无怨无悔地让他写着任何他想写的东西他一直对我很好,每一天下来,他都会将我身上的灰尘洗净,给我充满墨水。每次看到他笨拙地用水冲洗着我,我都不尽又好笑又感动,我为有这么一个好主人而欣慰,所以我总是无怨无悔地让他写着任何他想写的东西。但他现在好像对我越来越不如从前了,特别是认识了他的新朋友之后。他天天来找他,但我没有嫉妒,我知道,虽然我有灵魂,可我毕竟只是一支钢笔,我只希望他能够一直像以前一样对我好就可以了,但却事与愿违。他带着我去见他的朋友,他们之中有很多有高级钢笔的人,那些人看到他和一个用普通钢笔的人在一起,都觉得很惊讶,他们瞧不起他。他和他的朋友都出生在有钱人家庭。他开玩笑说要他去弄一支高级钢笔来,因为他认为那比我更体面。我不喜欢他,他太虚荣了。让我伤心的是,虽然现在他还笑着拒绝他的要求,但他对我越来越粗心了。一天,他们正在一起写作业,由于他几天没有给我冲墨水,所以我快不行了。我身上的墨水越来越少。突然,他惊呼一声:“呀!我的笔!”“怎么了?”“我的笔快不行了,我得回去修修。”我心里一阵高兴:他还是对我好!可他朋友却说:“不用了!”然后打开书包――天!一支高级钢笔!他说:“来,用这个吧,以后再也不用那支破钢笔了!”我绝望地望着他,只希望他能拒绝。可他犹豫了一下,说:“好把,那我把着支钢笔收好。”“不用了!这支破笔留着没什么用。你就写吧,写完了仍了算了。“我愤怒了,可我什么也不能做,天生注定,只要他坚持。我永远也不能向相反的方向迈出半步。我的眼泪哗哗地流了下来,可他没有察觉,他一定没有想到,一只钢笔竟然还会流泪。他继续写着,我的意识越来越朦胧。多希望他可以停下来!多希望他可以带我回家再好好地清洗一次!再给我冲满墨水啊!他没有停,终于,我的脑子轰的一声昏了过去……等我醒来时,他已经换上了那支高级钢笔。而我的灵魂已变成一阵风。我轻轻吹过他的脸,吹乱了他的头发,他皱了皱眉。“怎么了?”“没什么,一阵风而已。”湿润的空气中饱含着我的泪水,我盘旋而上,不知道该去何方……9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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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支钢笔迎着一路朝阳,开始了新的起程。初中生活开始了,班上的人我都不认识,看着已相识的同学互相议论着,感觉自己好孤独,顿时生出了一丝尴尬。歪过头看看同桌,她正在玩着支钢笔,于是我便开始跟她搭讪。“你好,我叫郭金颖,你叫什么呀?”我竭力调动脸上的所有感情细胞,期待着。一会儿,一个娇滴滴的声音传入耳际:“我叫林小嫣。”只见她面无表情,有如一个冷面杀手,双手摆弄着钢笔,眼睛望着桌子说。对此,我产生了反感,她怎么如此冷漠?她不喜欢我?她不想和我做朋友?好,既然你这样,我也不会低眉顺点,我不能再主动和你说话了,我暗下“决心”。后来,我真的“信守诺言”,一个月过去了。该月考了,我心里好紧张,我悄悄告诉自己,成绩不能比她低。月考那天,我带着满怀的自信心进了考场,考卷发下来了,我迅速做着,一边做还一边用余光观察她的进度,她远远没我做得快,心里充满了得意。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正当我得意之际,老天偏让我出丑,我的钢笔突然不出水了,我急忙换另外一支,可另外一支没写几个字也不出水了,我顿时变成了热锅上的蚂蚁。就在我抓耳挠腮时,一只钢笔出现在我面前,我仔细一瞧,这不是开学那天同桌摆弄的那支钢笔吗?是同桌伸出了热情的双手,只见她向我坚定的点了一下头,可依然面无表情,情急之中我接受了。事后,我们关系渐渐密切了,我才了解她就是这样的人。有时我好奇,绞尽脑汁讲笑话给她听,她听后,说:“笑死我了。”可她表情依旧,她说这些大概是想安慰我吧。通过与林小嫣的交往,我明白了:与人交往不应只看外表,沟通是交往的前提,沟通是了解的根基。55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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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支钢笔Hi,我是一支钢笔,自从被小主人买回家,我就发誓一定要一心一意为小主人服务。我身穿黑色的外衣,头戴一顶闪光发亮的帽子。你们可别小看我,虽然我的个子小,但我的作用可大了,小主人每次写作业时,就得用到我。我的帽子摘下来,我露出了锋利的牙齿,一直“咬”着本子,可不是把本子咬烂哦,只是把我的墨水倾洒在作业本上。直到小主人写完作业,我才松开牙齿,有一次小主人写着写着作业,我肚子突然饿了,小主人便拿出了我最喜欢喝的墨水,等我喝饱了,就再和小主人一起写作业。一次,小主人没考好,他妈妈批评了他,让小主人回自己的房间写作业,写不完就不能出去玩,写着写着,我的肚子里又没食了,小主人火冒三丈,把我摔在了地上。小主人,以后不要这样对我哦,我也会受伤的,只有好好的爱护我,我才会更好地为你服务!300字 三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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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钢笔我有一支银灰色的钢笔,它是我妈妈给我买的。它直直的,粗粗的,就像一根管子一样。它的笔帽比笔身大一点,像肿了一样。在光的照射下,它的银灰色显得亮闪闪的像刚刷过油漆一样。它有一些地方更发亮闪闪的,像一块玻璃,那块地方可以当哈哈镜用,把任何一样东西放在那里照都能看见一个四周突起,中间圆滑的翻版。它上面刻着一只小兔子,那只小兔子闭着嘴,眼神茫然,直勾勾地盯着前方,好象在请求别人带它出去玩。这支钢笔写字特别好用,我用它写了无的作业,当我使用它写字时,它的尖端在纸上快活地滑动,就像一名芭蕾舞者。钢笔写出的字不可擦去,这就让我必须认真地写好每一个字。有时,它写着写着就没水了,我就把它的笔尖放入墨水中,再使劲地抽水,看它那贪婪吸水的样子,像饿虎扑食一样,真是好玩极了。当初妈妈刚买回这支钢笔时,我都没怎么注意它,随手放在一边,因为它实在是太普通了。有一次我写作业,写着写着所有的中性笔都没水了,该怎么办呢?这时候我想起了这支钢笔。自从实回来之后,它就一直放在笔筒。没想到我灌满了水,拿起笔开始写时,它是那么好用!从这件事我能领悟到很多道理,看外表是不能决定一件物品,一切人物的好坏。要看它内在的力量,不能以貌取人。一年级:来了1991450字 一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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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棒冰“滴铃铃……”,清脆的铃声一响,教室里顿时活跃起来。“放午学啦”,随着喊声同学们都涌向门口。三毛也挤出了教室,蹦蹦跳跳地回家去。半路上,三毛瞅了一眼火辣辣的太阳,想:“今天天气真热呀,奶奶在家里一定热得难受,给奶奶买支棒冰吧。”嘿,正好旁边有个冷饮店,三毛便到冷饮店买了一支棒冰。为了不使棒冰化了,三毛只得拿着棒冰,飞快地往家里跑。太阳越升越高,三毛的头上沁出了细细的汗珠,棒冰似乎也觉得热,也在“冒汗”。三毛根本不管自己冒了汗,看到棒冰快“支持不住”了,变加快了脚步跑起来。这时,在他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赶快跑到家,把棒冰交给奶奶吃。太阳升到了头顶,棒冰马上就要“散架”了,三毛也跑得越来越快,他还在时间线上做着最后的拼搏,斗争……终于到了家里,三毛把棒冰拿到奶奶面前,奶奶对三毛微笑着,这微笑仿佛包含着千言万语,是那样甜蜜,使三毛从半路跑到家里的疲劳一扫而光。三毛连忙把棒冰送进奶奶的嘴里……三毛的奶奶忽然觉得这棒冰是那样的甜,从嘴里一直甜到了她的心里。这时候,三毛的奶奶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奶奶。450字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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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粉笔这支粉笔是校长拿来给老师自己改错的,她经常和我们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因此她给自己准备了这支粉笔。三年后,当我回到那间熟悉的教室时,学生都换了新面孔,大家争先恐后的抢着回答老师提的问题。老师说,回不回答出来不是问题,首先是你有没有勇气站起来。记得小时候有个老夫子上课实在无趣,上课还是上午,睡倒一片,他大喝一声,说不举手的人等会都要被收拾。一石激起千层浪,很快,举手的举手,低头的低头,玩脚的玩脚,就是没有睡觉的。老夫子点了一个人的名字,此人站了2分钟,一句话都不说。老夫子问不不知道为什么举手?他说锻炼勇气。老夫子被气笑了。那支粉笔不知怎么的,这么多年了都不见变短。还是原来的长度,颜色也没有因为岁月的洗礼而褪去,鲜红的颜色,上面的指纹依旧在,只是不知道这期间换了多少老师的手。多少老师用这支粉笔为自己改错了。校长给了老师第一份勇气,老师再把这种勇气传给学生,这根接力棒传的踏实。有天,原来的校长年纪大了,退休了。学生开始传言校长在这个学校留下了宝藏。外面的人都不知道,其实这个宝藏就是这支粉笔,它给了人们一个承认自己错误的勇气,它站在那里,是那么刺眼,随时提醒着来往的老师,学生,要勇敢,勇敢面对是第一步。一支粉笔,包含了人世最美的勇气—承认错误。450字 初二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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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圆珠笔在我的成长的道路上,经历过数不清的事,有的事使我高兴,有的事使我悲伤……但在我的印象中最深刻的却是一件使我很委屈的事。记得那天上午,我最要好的朋友小强买了一个十分漂亮的圆珠笔,写起来也很好写,我非常喜欢这枝圆珠笔。于是,下午我也买了一支和小强的一模一样的圆珠笔。碰巧,下午上课时,小强猛然发现他的那支圆珠笔不见了。下课后,他像热锅头上的蚂蚁似的,急得团团,到处找他那心爱的圆珠笔。突然,小强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看到“他”的圆珠笔在我这里,便不由分说,大声呵斥我:“好啊,你连最要好的朋友的东西都敢偷,从现在开始,我和你绝交!”“不,你误会了,这支笔是我下午刚买的,你的笔会不会放在家里了?”我语重心长地对他说。“不可能!”说完,他拿着“他”的圆珠笔扬长而去。我看着他离去,差点哭了出来,心里委屈极了。回家后我对妈妈说小强冤枉了我,我的眼泪直涮涮地往下流,那是伤心委屈的泪水。第二天,小强垂头丧气地把那支笔拿到我面前,向我道歉梓豪,我错怪你了,昨天中午,我把圆珠笔放在家里了,请你原谅我,你不会生我的气吧?”“当然不会!我们永远是好朋友!”我们的脸上都绽开了灿烂的笑容……这件事在我的脑海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虽然我很委屈,但它让我们更懂得了友谊的珍贵。450字 四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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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笔在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办公工作写习时用中性笔来书写,因为这样可以大大增高工作效率,省下那几分钟用来吸墨水的时间来工作,但我却有不同的看法,我认为钢笔比中性笔好用,因为钢笔书写流畅,写下的汉字中蕴含了许多不一样的韵味,使人们不禁去研究,想要揭开它神秘的一面,而且我也有一支钢笔。我的第一支钢笔是英雄,表面是红色的,是我在上小学三年级的第一学期时,我的表姐给我买的,这支钢笔的最外面有一个和钢笔本身颜色相同的颜色笔盖,笔盖的右侧则有一个银灰色的小挂钩,当你书写的时候你可以把笔盖的小挂钩取下来,用它把写过的作业别起来,这样就不会和现在写的作业混在一起,非常的方便,笔盖是银灰色的,上面用黑题写了英雄这两个大字,铿锵有力,他像一个卫视保护者里面脆弱的笔尖,很脆弱,好像随时都会断裂似的,比金属却实很流畅不会出现,断墨或者断断续续的情况。在进入初中以后我就把那只红色的英雄,于是收了起来,我是在今天去柜子里找到它的,它已经变成铁锈斑斑了,或许有一天我再也找不到它了,那么我是怎样的心情呢?我应该是难过吧,因为它见证了我充满童真的童年。450字 小学 说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