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650字

快乐

650字 初二 议论文

快乐是人心里深处的一种享受,是纯粹的,不需要任何修饰的。说到快乐,相信每个人快乐的方式都不同。林语堂的快乐是在自己的书房里,他认为那是他修身养性的“大自然”,只有在书和知识的沐浴下才是快乐的;周星驰则是在出色完成影片角色后和日思夜想那些“无厘头”的搞笑作品中获得了快乐;而刘翔的快乐是在运动场上,是在响了发号令后,稳健、快速地超越跨栏、超越对手、超越自己,冲向终点,完场完美的跨越。他说他习惯了那种紧张过后大汗淋漓的舒畅感觉。那你快乐的方式又是什么呢?童年的回忆里,作文一个小女孩,我快乐的方式便是有糖吃,有动画片看,整天沉浸在童话故事里,幻想自己可以成为白雪公主,没有作业写。童年快乐的方式亦然美丽纯真,可慢慢长大了,才懂得了快乐真正的含义。偶然一天,一个同学把着一道数学题对我说:“这道题怎么做啊?你能教教我吗?”我把花了一中午才想出来的解法告诉了他,他一拍桌子:“哦!原来是这样啊!”随后伸出大拇指说:“你真棒!谢了啊!”我当时别提心里有多高兴了。那时我明白了。快乐是如此简单,帮助别人也是一种快乐。身为中学生的我,生活中当然少不了书。读书的滋味是甜的,因为坐在家中,便可知天下事。置身书中,不禁为盛唐的繁荣叫好,为满清的腐败扼腕。读书,让我回到了俄国火红的十月和中华人民抗战前沿;让我重温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的幸福。每到这时,我都心潮澎湃,热血沸腾。读书,让我领略到今日中国的风采,科技发达,国力强盛。更让我由衷地感到自己是一个中国人而自豪。读书给予了我这么多,我又怎么会不快乐呢?那时我明白了,精神世界的丰富是多么重要和快乐。我不用知道自己以后快乐的方式还会不会改变,但我肯定,快乐一定还有更深的含义等着我去探索!

初二:习惯了就好

我的钢笔

450字 初二 记叙文

最喜欢的那支黑色钢笔安静地躺在我的抽屉里,蒙上了许多灰。正是因为太过喜爱,所以我连用也不大舍得用。遗憾的是,这并不是什么旧友送的情深义重的礼物,只是我偶然看见,便喜欢上,还买下来的奢侈物,并没有什么特殊意义。

钢笔是黑色的,笔盖上缠绕着一圈一圈的金色花纹,是些欧美的弯曲线条。笔尖比别的钢笔要大了两倍,这种大头钢笔写字最是行云流水。入手有些重,常听说名家们喜欢写重的钢笔,而我悲剧地发现自己完全没有名家风范,拿着这支笔都是颤巍巍的,好似得了帕金森症一般。但我还是如此钟爱这支钢笔,握在手时,靠近笔尖的地方金色花纹划过指腹,烙印着酥痒的感觉。从笔尖流出来的墨均匀流畅,不在任何一个笔画上多顿点墨。我才疏学浅,不大能理解名家们对好钢笔的执着,只觉得我写着舒服,握着好看便是了。闲来无事,练练书法也是陶冶情操的好法子,绝对不能缺了好笔。古人有爱剑成痴,我却是爱笔成痴。单说我每天光看笔就要看好久,就可见一斑了。

我的钢笔绝属上乘,尽管对于我来说重量不尽人意,款式却是十分让人喜爱的。毕竟也是十几岁的姑娘,爱美自然是天性。如今,那支黑色的钢笔仍然被我当做收藏品一般珍藏在抽屉中的匣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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