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色
这是时隔五十年的第二本结婚证。持证人的名字没有变,电脑排版的字迹工工整整,仿若在时光的甬道里镶嵌了千年。
很多年前车马很慢,光影,书信都很慢。结婚证只有办证那天才用得到,再之后便被锁在柜子最里层,再也没拿出来过。但结婚证上的照片他们冲印了好几张,因为那是他们在一起的第一张合照。他们是我的姥姥姥爷,从新婚到金婚,一切一如在昨天。
“妈,在郊区的房子转到你们的名下吧。”爸爸洗洗手,坐到桌前。姥姥并不很在意,一双双摆好筷子,仔细盯着看了一会儿,笑得眯了眼:“你看,去年买的银筷子,一点没褪色。”
姥姥的耳朵也许不太听得见了,配了几副助听器都不管用。这些年她变得缄默了许多。
当然爸爸的决定,家人很少有人反对。姥姥在陈旧的木筐里翻了很久,很遗憾地捧出一本虫蛀了的小红册子,字迹已经模糊不清了。姥爷用手拂掉上面的浮尘,贴近姥姥耳边扬了声音:“去补办一本吧。”姥姥很听话地点点头,把那本旧的结婚证上的照片小心翼翼地撕下来,边角已经泛黄发脆,但上面的面孔依然很年轻。相依偎的模样羡煞旁人。
他们补办结婚证那天,姥姥穿了一身桃红,眉眼带笑。但已隔数十载,用的早不是当年的白炽灯下的胶卷了,姥姥等候的时候明显有些不知所措。姥爷轻轻地按住她的手,像哄一个孩子,温柔地安慰她不要紧张。
照相的时候姥姥手不停地梳自己的鬓角。磨磨蹭蹭拍好了照片,姥姥却在电脑屏前显得很失落。
“照好,能不能给我就保留原色?”照片上她美了许多,专业相机细腻的滤镜让她的皮肤看上去宛如少女般的光泽。柜台的阿姨满脸疑惑。姥姥从手包里掏出仔细封塑好的,当年结婚证上的照片。那时的光线真美,没有一点点的修饰,以原色惊艳了半个世纪。
回去的路上姥姥捧着手里的小红本翻来覆去看个不停,嘴角都是甜蜜。拍照的阿姨说这是她唯一一张用原色拍的照片。照片上姥姥眼角皱纹很深,额头上时光深吻过的痕迹已经暗沉,白发有一缕落下来柔软地贴在耳边。我好奇,凑近她耳边问她为什么,她迟疑了一下。
“结婚证是拍结婚的人,结婚的人为什么还要用假照片?”她有些着急组织不好语言。而我第一次觉得原色的相片,能美到让阳光失色。下车的时候我开门,看见他们一直挽起的双手——半个世纪的相濡以沫,定格成这一刻让人为之动容的背影。
我的姥姥用原色,回归最初的质朴。亦或许怀了一份对爱情的虔诚和坦诚,相爱的人从不需要外在的粉饰。原来三餐四季的情话也可以很简单,对你,我只愿素颜相伴。
她说她不想更老以后,两眼昏花看着照片却再也想不起彼此真实的模样。他说他觉得那些混杂的色彩会隐匿她眼睛里的光芒。时隔五十年,再次拍一张合照,连嘴角的弧度都一样。
姥爷俯身贴在她耳边:“回家吧,到家了。”
那朵绽放的玫瑰
公园的那朵玫瑰又一次悄然怒放,似镇上热情的少年,尽情地吐露芳香。鲜红的花瓣,碧绿的叶柄,青翠欲滴。须臾,那位老爷爷的面孔浮现在眼前。
清晨,我漫步在公园里,欣赏着公园的美景。春风微微拂过我的脸庞,夹杂着新翻的泥土的气息。走着走着,忽闻一阵淡淡的花香,随香而去,见一朵玫瑰。好一朵娇艳的玫瑰啊!超凡脱俗,神韵天然,鲜艳而不妖冶。
一时间,竟对这花着迷了起来,一个霸道的念头在我脑里闪烁……把它摘走带回家占为己有。正当我欲摘它下了之际,一位老爷爷伸手制止了我。我的心头忽然掠过一丝疑惑。
老爷爷佝偻着腰,身材看上去异常的单薄。脸上的皱纹纵横交错,头上几缕稀疏的头发又白又长。
他轻轻地弯下腰,嘴角泛上一丝微笑,用慈爱的眼神看着我,似一缕春风吹走了我的不安。他徐徐地张开口,缓缓地说道:“你好,小朋友,这花你可不能随便摘啊!
它是属于公园的,更是属于每个游客的。它很漂亮,可你摘走的话,别人就再也欣赏不到了。我们应该保护它,爱护这里的每一朵花,让它们的美丽绽放在每一个角落。你明白了吗?”我重重地点了点头。老爷爷的一席话使我恍然大悟,就像黑夜里的星星,给我指引了方向。
原来,老爷爷是这儿的管理员,他勤勤恳恳,坚守岗位,二十多年来风雨无阻,尽心尽责地守护着这个公园。有了他,这儿的一草一木都是那样的生机勃勃,绿意盎然。鸟儿的声音也不再单调;河流的水波也不再混浊……
我们一同漫步在公园的幽静小路上,听他说着这边花那边草的故事……
这一刻风轻悠、云淡淡,花开花落,静谧自怡。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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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色记忆中的初一是浅白色的,一份懵懂。记忆中的初二是惨灰色的,一份沉沦。记忆中的初三是艳红色的,一份执着。记忆中的原色来的太快,未带走一份颜色。那些年,离汶川地震发生不久。离北京奥运发生不久。刘惜君刚刚出道。曾轶可刚刚出道。一那年他刚刚毕业,褪去了小学的无知。穿上了一份责任,仍不失一份天真。那年,他陪着一群人在疯。把那份责任扔在了一边。那年,新来了一位英语老师。他仍然不甘示弱在课堂上闹。老师便叫他出来罚站,这是他初中第一次罚站。也是最后一次。那年,每当老师布置作业。他都会搁在一边。次日便被叫到办公室训话。那年,学校来了一个分班政策。原本他在四班。后来,他还在四班。他很庆幸,没有和她分开那年,相处了一个学期外加一星期。他还是在四班。那天早上。他以前的死党对他说。你给我好好守护着四班。那年,又新来了一位语文老师。个儿不大,为人也挺是亲切。身上也还有一点顽气。但他却不知道,这个老师会带着他走过一个初中。淡淡的浅白,伴度着一个初一。更多的,是一份初入青春的顽劣。二那年,那位语文老师竟然当了班主任,这是他没有想到了,他本对语文老师存在好感。所以他很为语文老师感到开心。那年,有艺术节。他和一个朋友自告奋勇的去参加。于是每天中午都拿来练舞。那年,同学生日。他第一次去KTV。玩的很开心。但是,却被她拉黑。喜忧参半。那年,艺术节彩排。他见到了她,这是他第一次见她。当他从她的舞蹈中沉浸中醒悟时。不禁脱口而出:我喜欢她。那年,在朋友的帮助。他和她在一起了。这是他的初恋。沉浸如此,便无法自拔了。那年,新的学期开始了。他很开心,因为又能见到她了。可是只是见了一面。她便提出了分手。他一直挽回。却无济于补。这份情只是维持了39天。那年,他和朋友去爬山。却不经意又提起了她。又郁郁寡欢。朋友说:你失去的是不爱你的人而她失去的是爱你的人你还是赚了。那年,他遇到了一个女生。她坐着他后面,聊的很开。她成绩很好,于是他也很努力。因为聊的很好,所以他把她当成了妹妹。那年,他那个四人小组来打赌了。他只需考到三十名,同桌考第九名。她考到第三名,她同桌考到第十一名。后来成绩出来了。我和她同桌都输了。各请了一杯奶茶。那次之后他就发现了,奋斗的感觉是如此的好。凄惨的灰白,带他走过沉沦的初二。或许,这样的青春拥有更多彩的记忆。三那年,又是新学期。但是和以往不同的是。他是初三生了。那年,学校要夏令营。要军训,每天都要站在火辣辣的太阳之下。喉咙也被烘干了。那时,一天中让他觉得最幸福的是军训休息的时候。那年,学校请来了中国十大杰出培训师的周舒兴教授。开展了感恩教育的活动,让教授给学生上课。本来他还是不以为意,认为这应该又是一个枯燥的讲座。可是他错了,听了教授的课。他明白了很多。他还记得那句:即使我要死,也要死在教育上。那年,学校夏令营有一天要住在学校。那天晚上,大家都玩的很疯。他也和一个朋友聊到两点。他明白了,他初三该怎么走。那年,第一次月考。他考的很差,心情很是低落。那时,每天下午都要去跑步。他便遇到了他。那年,他和他很好。每天都和他去跑步。别人说,你们校运会去参加什么。我们不参加,我们为了中考。别人又笑了,现在哪有人会说为了中考。后来,他沉默了。那年,本来千五米要体育课代表去的。可是临近校运会,体育课代表的腿受伤了。无奈只好叫他去。于是他更加拼了。每天都训练到很晚,只想在校运会别丢了自己班的脸。那年,校运会。他去参加千五了。心中不断的念着:不用紧张。发令员手中的发令枪像是猛兽。无形的压力压的他都无法呼吸。世界仿佛在那声枪声中静止。他跑了出去,慢慢的维持着。经过本班大本营,耳边荡漾的是同学的加油。那一刻,他却感觉很幸福。只是,后来却没跑到名次。跑完后,他就被同学背了回来。那年,有个男生喜欢他妹妹。他也不以为意。只是后来朋友说那男生有点仇视他。他便觉的很不安。每次收作业的时候收他的时候都有点无奈。后来他便不想收了。他无法去忍受那种感觉。那年,体育课。他无意间见到一个女生。发现她很像他的初恋。于是心中那份感情又蠢蠢欲动了。那年,经朋友的介绍。他认识了她,后来也在一起了。可是,因为她。他也和他妹妹断绝了关系。那年,又期末。他期末考的前一个星期,每天都很晚回去,回到家都七点半了。于是在期末,他取得了一个进步很大的成绩。那年,是最后的一个学期了。他认识了他,他一直拿他比。可是,失败的却是更多。那年,听说她和那个男生在一起了。心中有一种异样的感觉,或许是吃醋吧。毕竟,以前和她讲了很多的秘密。只是现在不再来往了。那年,他遇到了她。所以的烦心事,她都愿意去倾听。她很勤奋。是的,只能这么说。但她却说不是。那年,他每天中午都和一群人去吃饭。于是,便有了四班的”饭团“。五个人都是团长。新来的就是团员。团员自然要请团长啦。那段日子算是最天真的。那年,或许是受到他的影响。他写了很多的诗。后来他的作文便提高了。那年,他和老师聊着作文。有一个女生走了进来。老师说她填梅州比较保险。但那女生却很倔强的说了一句。我当初来东中就是为了考东中。那次,他触动了很久。那年,毕业考。他考砸了,退步了。先前他一直都是进步进步再进步的。可是这次他退步了。存在心中的小自豪也被打破。那年,质检考。他像是吃了火药。考试的前一个星期,他每天几乎都是八点回到家。每天几乎都是1点多才睡觉了。当然,考出来的成绩,有些许的进步。那年,信心考。语文竟然考到第一。总分也有跨越的进步。同桌便笑着说:你吃亏了。他只是笑了笑。他很清楚这只是侥幸。不过在别人面前却表现的骄傲。那年,中考。烈日当空。清晨之美撒满了校园。阳光悦动在每个人的头上。耳边响起了决胜的号角。视死如归般的。加油~!那年,毕业典礼。同学们都穿上了班服。四班都是拥有紫色的灵魂。在校长的讲话中完结了他的初中。在最后一次的校歌。每个同学都喊了出来,即使走调了。后来,他的班服在写了许多人的名字。他和几个同学,去把班主任抬了起来。抛在空中,如此高兴。毕业了!!!那年,毕业酒会。他穿上了他一直很喜欢的衬衫。这次的所有,都是最后。那次,他和他上去唱了那些年。老师说他唱的好听,他开心了许久。后来,去KTV。不知为何他变的很压抑。初三,是如此的艳红。他觉得,他的初中。更像是初三。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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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色原色关于吸烟,由于我天性愚钝,没有学会。关于喝茶,由于我忙碌于红尘世事,給耽误了。关于喝酒,由于血液中什么酶不适应,又加上享受不了那种辣味,终也成不了酒仙。于是你就诡秘地笑。然后就将大中华、铁观音、茅台給了他。給了我一本诗集。佛说:无缘,不可强求。我就斟上一杯无色无味的透明液体在这透明的杯子里,慢慢吞咽。仿佛也像灵魂一样清白,像思绪一样平淡。由于无色,也就体会不到佛中之所谓“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境界;由于无味,也就免了些许的热烈。现在我明白你的笑了。韵味的嘴角上扬,认定我不懂麻辣人生;调皮的秀眉上挑,告诉我不谙世间爱恨情仇的浓淡;媚眼游动的光芒断定我不会品味生活。看,这多么复杂。我默默无语,很仔细的解剖灵魂,于是我懂得自己信奉恬淡哲学。你会懂吗?一本诗书另样的人生。我瞪大眼看下去,却不知道你給我的是李白?杜甫?还是白居易?也许是席慕容。有一点是肯定的,他们都是用诗来诠释自己的内心,都将自己的抱负演绎成七色的云锦,都是或歌或哭的真实性情的写意。我抱着你給的诗本,就这样感悟整个灵性。生活中我常常双手捧着这杯透明的液体,我看到了原色,有人一定说是无色。总之,这就规定了我要悄悄地立于世间的一隅,没有升腾的张扬,没有色彩的艳丽,没有甜酸苦辣香的渲染,就这样按照自己本来的抛物线滑过岁月的海洋。我不可能点一支烟看时光蔓延。也不可能在宁静的午后品一杯香茗在云淡风轻中感悟人生真谛。也不会把杯细饮去感受日落黄昏时的那份晚情。我只是静静地看楼外多姿多彩的世界。没有淡淡的阳光,没有淡淡的风,心情有几分无着的阴郁。你笑得不可思义哟!请告诉我:潘长江没有船,怎么渡过那条弯弯的河?我重新看你給我的诗本。淡雾缭绕在远山。水中闪动着一轮明月。无法理解大自然的温柔和倔强,三月风的热情和冷淡,历史的理智和荒唐。平静的湖面划过打鱼的小船,在诗本里翻过一页云烟。看不懂就放一放。功利的余乐平,一个七零年生的江西宁都县人卖嵌名诗,赚钱过百万,还抱得美人归。他不是诗人,他是利用自己的诗才经商,怀揣营业执照像地摊的老太太出卖自己辛苦制作的棉布鞋。诗人是忠实自己的心情的,是用自己的诗把心情展开在阳光下的原野。我眼睛定格在枫树那长满嫩绿叶子的枝,它的轻微摇动,像我近来的思绪。我为什么总想去探究你对我说得话,还有你給我唱的那首歌以及你优雅转身的意义。我怎能去探求我本不应该知道的呢?老是去讲什么意义,像政治高于一切的哲学家,站在历史的厚土,捕捉鳞片的反光。我抛掉诗本,或坐或站或行走,注定都在诠释我的原色。于是我对你说:我不要烟茶酒,只要一杯无色透明的水。因为我有生活更纯的体味——在渤海的小岛上,我品味过一份苦涩;在蓬莱海边,我品味过一份腥咸;在黄河沿岸,我品味过一份泥土的厚重;在沂蒙山区,我品味过一份清冽的甜。于是,我的诗就有了些许的生活本色的味道。你不要怪异的笑。你不要说我不会享受人生。鹰不要嘲笑鸡飞的没有它高,尽管有时它飞得不如鸡低。但鸡的优雅自得,跟鹰的生活本质没有区别。不能拥有月光的皎洁,就去拥抱星光的幽深;不能拥有花朵的妩媚,就去领略树叶的葱翠;没有夜精灵的温柔,就独守一方黑暗的静谧。反正今天是连淡淡也算不上的日子,没有阳光,没有风,遮着蓝天的灰云甚至一动不动。就这样,我静静的坐在暮色渐浓的窗前。(作者:刘相法)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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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色又见那口井。踏上故乡的小径,我站在松软的土地上,远远地似瞧见了那口熟悉的井。心房就在捕捉到轮廓的那一刻,剧烈地颤动起来,带着轻轻浅浅的呼唤:“井,我回来了。”我小心翼翼地迈着步,生怕惊着它,生怕惊着这片土地,更生怕它们与我再无一份相连,再无一份相熟。我期待地望着被覆盖在丛草中,却隐隐透出外形的它——如一位无言的老者,耳边似乎回荡起了那抹古老的问候:“你,终于回来了。”是的,我回来了,我正真真切切地站在它的面前。避开青苔,我俯身,手微抖着,一缕缕地拨开狂肆疯长的杂草,我尽我的全力想要将那抹时光的印迹揩去,我强烈不可抑制地——我要见到记忆中的井,见到它原本的样子,那多少次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的影子。终于,见到了它如今赤裸的样貌。我惊慌不已,这还是我记忆中的井吗?还是那口我在心中描摹了千遍万遍念念不忘的井了吗?连同我脚下的这片土地,你们都变了吗?为何不等等我,让我再认真地将你最本真,最原始的本色凝视一眼,让我对心田中那抹关于故土荒芜而又贫瘠的色彩做一点填补呢?终究是变了,来晚了。耳边突然传来井幽幽渺远的声音:“我没有变,连同这片土地。变了的,是你心中的原色啊。当年的你,带着一份无畏与质朴,走出这片土地,追寻自己的梦想。悠悠几载,你都一直不曾回来过一次。在外面的世界中,纵然有众多甚于我们的乐趣,但,年轻人,你一味地向前,却忘了回首,哪怕一眼,也可轻轻洗涤那已被欲望、野心涂抹得斑驳不堪的心灵了啊,你没有。我连同这儿的一切,都愿守着这片土,地老天荒,世事浮沉,我却只念端坐如莲。”“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啊。”我站在原地,手足无措。我茫然地看着四处,看着足下的土地。“初心?”“是啊。多回来看看,将心灵放到我的怀中荡濯洗涤吧。在这个物欲横流的花花世界中,不要被蒙蔽了双眼,更不要让带着故土本色与深情的心灵被无限制地负荷,它也要休息啊。”泪水悄无声息流满了面庞。多少次,我被野心拉扯地疲劳不堪的时候,被欲望缠住脖子,深感窒息的时候,我知道,自己累了,很累了。却忘了,该停下脚步,小憩一番。心的原色呢?我焦急地嘶哑询问着。没有回答。不由自主地疾步回到井旁,移开井盖。依旧明澈的井水中,显然藏满了回答。我静静地望着水面中自己的倒影,在这片熟悉的土地上,在这熟悉的井旁,面对这庄严如法官的井水,我心中的浮躁一点点地退去,被斑驳的厚重的颜色所包裹住的心,终露出了最真实的一隅。尽管只有一隅,却令我身心俱轻,我欣喜地望着我心灵的原色——是与那井,井水,这片故土一样的本色啊,纯净得不掺一丝杂质的本色啊。兜兜转转,终又见到了初心,见到了这最真切的原色。转身离去,一身的轻松。10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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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色我喜欢田埂上金黄色的向日葵。大片大片的,都朝着天国仰望。那是一种幸福的想象。我能感觉到它们金黄般的血液正流淌着的炽热。于生命,这是一种轰轰烈烈的饰物。又或者,它本身就在思想着,生动着。我喜欢永远看不清楚的黑夜。它是神秘的,也是安静的。最适合一个人享用,让我一直衷情并且渴望。黑得像我触摸不到的忧伤,也像我欲罢不能的信仰。我也喜欢空灵透明的天空。它选择蓝色来诠释自己,而蓝色也终于没有让它失望。它就像漫无边际的浪漫而唯美的幕景,让我向往有一天长出翅膀,飞向它,飞向这劫掠了我灵魂的深邃芒远的苍穹。我还喜欢大红,红到刺眼的那种。我一直在试图寻找,开在生命之树的那抹最灿烂的红。那是我尊贵而卑微的青春,像一场华丽绝美的舞蹈。那是我一生中短暂到无法看清冗长到一生怀念的轻狂的头颅高昂的骄傲的美好到心痛的所谓年轻。那么。我究竟喜欢什么,而生命的色彩原本又是什么?不急着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其实这也是智者和哲人们一直津津乐道的话题。可让人大失所望的是,从来也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说,你听着,这生活啊就是哪种颜色的,而不是其他。历史也正就是伴随着类似于这样的问题,它的车轮就咕辘辘向前滚滚而去了。单从时间的角度讲,历史就是过去的时间,所谓你愿不愿意,它都潇洒地自顾自走了。关键是有一部分人试图挽留并且愿意思考,历史也就留下了印迹,变成了可以触摸到温暖感觉到亲和的东西。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些人自杀了。也许是真的看到了自己心中的天堂,看到了上帝的模样,已然顿悟。生,是不能主动把握的,而死,可以掌控一部分。于是,他们虔诚地杀害了自己,毫不连累世间。还有一些人疯了。他们大概是越想越糊涂。眼看着的这个世界与内心的那些架构不相吻合,于是保护自己的城堡就轰然倒踏。他们彻底的绝望了,只好装疯卖傻。之所以没有选择死亡,可能是因为他们连死亡意味着什么也忘记了。他们从此也活得于这个世界毫不相干了。所以,企图解释一些东西是危险的,关于生命的命题,不要想准确定义。但思考却是一直要进行的,追问也是一直要进行的,否则谁来继续历史?每一种色彩,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都是可以代表一种生活的。我相信颜料对画布的渲染于生活也一样。要不,我们的生活怎么如此纷繁复杂绚丽多彩呢?只不过生活的色彩不但包括物质的显而易见的色彩,也包括抽象的,那些我们心里相信存在的,那些勾勒出内心期待的有关生命价值的,那些丰富精神的足够崇高的色彩。也正是有了这些色彩,我们才感觉到自己曾经存在过,生活过。呼吸才显得真切,生命才显得贴近。与此同时,没有任何一种色彩可以完全代表生活,代表全部的生活。人生这本书真大。任何一种色彩都不能涵盖所有,否责你就看不清楚。每一种颜色都是一个重要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都是生活的一种元素。是构成生命这道风景的体现者。那么事实就是;生命包括任何一种色彩,又不仅仅是任何一种色彩。它就是它存在时所呈现的那种姿态,它最本真最自我的色彩。它原本就该那样的色彩。换而言之,就是生命的原色。有一句话叫作在信道的同时,也应该悟出一些佛的道理。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1200字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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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色青丝难逃岁月磨,何处馥郁暖心窝。——题记傍晚时分,一锅香气浓郁的骨汤被一双粗糙丑陋的手端上了桌,望着眼前引人垂涎的浓汤我轻轻蹙眉,不为所动,小小地抱怨了一声:“怎么清炖啊,没滋没味的,红烧多好啊。”母亲似乎没听见,入了座,催促我们快些尝尝味道。吹吹热气,嘬了一小口,我知道现在的我肯定是一脸餍足的模样。抬头准备夸奖母亲一番,染黄的发丝中穿插着点点银光晃花了我的眼,我的笑顿时僵住了,怔了一会儿,笑眯眯地夸着味道还不错,低下头细细品尝着白滑浓稠汤。吃饭期间偷瞄了几眼母亲的白发,一共有三根,全都从发根开始泛着银光,像阳光照射下的雪一样。重拾记忆,年复一年为我做饭的母亲还有三年就年过半百了,而我的父亲已是知命之年了,放眼放去,银白的痕迹也是愈加明显地增多,盘踞在他的头顶。这时再看母亲的脸庞,因瘦而突出的颧骨,下垂的眼角和细细的皱纹,长着斑的黄皮肤。她,老了!我的母亲,她已不能像从前那样卖力的干活,现在洗衣服和拖地都会让她的腰酸痛不已;我的母亲,她已不能在炎日下的空旷无人的街道上,追赶着我跑向超市了;我的母亲,她已不能自如地阅读报纸和手机上的文字了,她需要把它们拿开一段距离才看得清。但她依然是我的母亲。每天早晨唤我起床,为我做早饭的母亲;偶尔与我玩笑吵闹的母亲;不管是热得汗流夹背还是冻得两手泛青都为我操劳的母亲。我的母亲还是我的母亲,还是那个在第二天把清炖排骨换成红烧排骨的母亲。我的母亲,永远地,一成不变地疼爱着我,直到再见。青丝难逃岁月磨,既是如此又如何,待到青丝尽成雪,何处不馨香!——后记6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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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的原色他是大家公认了的坏孩子,但是,所有人,甚至是他的父母,都不会了解,他也有纯真的一面。当他在路上看见一只受伤了的小狗,不由得停下了脚步,心里微微一颤,眼里流露出无限的同情与怜悯,想要去抚慰那只小狗。但心里不住地对自己说:“你是个坏孩子,没有人关心过你,你也不会关心别人,当然你不会关心一只受伤了的小狗。”可是,就在那一刹那,就在那幼小而受伤的心微微一颤的时候,已经流露出了他原本纯真的真实的心。他不是一个坏孩子,他只不过是希望有人能关心他,帮助他,希望能重周围的人那里的到的一点温暖。可是,同学。老师,甚至是家长都不想理会他,他便做出一些傻事,来宣泄自己的不满,更多地是为了引起周围人的注意。但事与愿违,周围的人都开始唾骂他,鄙视他,甚至把所有的罪名都到他身上,即使不是他做的,但他也懒得再反驳,因为反驳也是没有什么用的,只是浪费口水。他就像是那只受伤饿小狗一样,用乞求的目光,希望路过这里的人多关心他一点……其实,他想要的很简单,只不过是一句关心鼓励的话,哪怕就那么一句,不半句也行。可是老师,同学和家长,吝啬地连一句话都不愿和他说……他只有在痛苦的边沿徘徊,其实,想让他回到从前,并不难,那需要你用心去靠拢他们的心,感悟他的一切,用你的心去温暖他早已冰凉的心。每一颗心灵都是纯洁的,重在你从哪方面看。对于一个“坏”孩子,不能用武力,要多给他们一些温暖的暗示,那足以让他们敏感而脆弱的心感受到你的温暖和希望,努力地向哪个目标,前进!很多人拥有一颗“玻璃”心越是透明,越是容易碎15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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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的原色热情奔放的红色,清新亮丽的蓝色,活泼自然的绿色,一同构成光之三原色。将整个世界映照得光彩夺目。心灵之三原色,亦映照得整个社会和谐、文明而美好。让我们安静地聆听那些源自心灵的声音。寻找生命之原色…… 纯白色。是心灵之真。纯净无瑕。不沾染世尘。干净清新。真的自我。真的世界。 自从在雅典奥运会飞身跃过那110m跨栏之后。刘翔。成为人们心中不可动摇的偶像。我惊羡他如飞的身影。赞颂他拿下一个个大赛奖杯。更钦佩他心灵的真。12秒88。他成功挑战人类极限之后。接受记者访问时。脸上仍是那平易近人的神情,微笑着回答说:“原本我可以跑得更快!”每次比赛之后,他从来不要别人帮他提行李,他格外珍惜那双设计师为他量身定做的轻如丝袜的跑鞋,总是笑着说:“这是我吃饭的饭碗!”尤其是他多年来资助贫困地区的义举曝光之后,我更加喜欢他的真。他是万众瞩目的大明星,可他却经常提醒自己,这荣耀,这光彩。这明星的头衔。是人民给他的。因此,他说:“我只是一个很平凡的人!”他将自己参加大赛后获得的奖金一分不留,全部捐给了山区。一个纯真的人,不要明星的虚名,人民给他的,他微笑着圆报所有的人。喜欢刘翔,喜欢他阳光青春的气质。更喜欢他那份淡定自若,那份不加修饰,毫不矫情的真性情,宛如一束纯白色的光,照亮每个人的心灵。 天蓝色,是心灵之善。宁静柔和。清澈自然,静谧无声,是在心底溢出温暖,溢出感动。 体育课下课后,我从教学楼前走过,经过花坛。两只麻雀打闹着从月季枝头跳下,抖落满地花瓣,它们便在一地落花中跳来跃去,时不时我啄你一口。你点我一下,唧唧喳喳,叫得放肆而欢快。这时,两个女生走下楼梯,从花坛中穿过,渐渐走近那两个小家伙。她们瞧见那两个小东西打得正欢,都不禁抿嘴而笑。随后,她们回头相视而笑。放轻了脚步,悄悄地从花坛中遇了出去,一路继续说笑走出了我的视线。那一刻,我也不禁轻轻地扬了扬臂角,再看看那俩家伙,竟全然不知。继续打闹。突然降临的感曲会给人太多太多的感慨和太多赶多的惊喜,这感动,竞来自那两个陌路学生。来自那放轻的步子,来自她们的嫣然一笑。大概这善也真的是如此平凡吧!释怀自然,关爱万物,慈悲之心,感恩之怀。轻轻退后,便是善。轻臣一笑,便是善,来得竟如此自然,如此真切。我仿佛来到一片宁静的湖泊之前,驻足细看那静谧的湖蓝,映照一片晴空,白云流走,飞鸟去留,锦鳞闪动,心底蓦然腾起悄然的感动。 淡紫色,是心灵之美。梦幻飘渺,清丽柔和,浮现无限遐想。 当我读完一本本书,在夜深人静之时,细细体味那一个个鲜灵美好的人物,亲近那一颗颗温柔娴静的心灵之时,我的心里便会呈现出一片紫色薰衣草的海洋。香气缭绕,久久不散。 曾记终南山下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小龙女,“月华淡,缟袂翩。舞风回雪玉女剑”,为了断绝杨过痴心绝念,从断肠崖一跃而下:曾记飞雪连天药王谷中,淡若兰芷的程灵素为了胡斐,合身吸毒:曾记落英遍地的桃花林中,那位孤高的绝世女子手把花锄。吟唱着“花谢花飞花满天,红销香断有谁怜!”掘花冢,葬落花;曾记绚烂盛开的芍药丛中。那位“与日月霓光。是真名士自风流”的女子捧一包花瓣。酣然入睡……那一颗颗灵气四溢的心灵是那样真切地撞击着我的心,恬静美好,让我如梦如幻,如痴如醉,我顿觉置身一片紫色的花海之中…… 心灵的原色,来自至真、至善、至美,品昧心灵是一种独特的享受,感受过那一颗颗亮丽的心灵更是无比的幸福。我会寻找那些原色,我更会为自己的心灵渲上纯净之白,静谧之蓝,梦幻之紫,渲染一颗原色之心。12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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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的原色灯火阑珊之下,星空比人离的更近。蛰伏已久的声音苏醒过来,在心底,挣扎着要出去。不再是稚子童言,是否依然可以直抒无忌? ——题记我相信“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每每念及这句话,都为其中难以言尽的真挚情怀所打动。眼前仿佛缓缓绽开一幅临别的画卷: 长亭古道,聚散两依依。他们相知的手紧握,用生命去履行海枯石烂的诺言。然后,他转身上马,而她的笑在泪中流过。夕阳给万物打上温暖的余晖。他终于走了,留下她和山无言相对。她却感激并时时不忘,他比高山绿水还深沉的誓言。在张爱玲的《倾城之恋》罩,“与子成说”被改写成了“与子相悦”。誓言不再,责任不再,要的,只是两个人在一起时的快乐。现在的人们都喜欢轻松的东西。坚持住一份真挚的美丽,许多人看来,不过是虚伪的努力。宁愿从一丌始就放弃相信,这样等到失去的时候,也不会觉得遗憾或是受到伤害。于是,到西部支教的人都是冲着出名而去的。于是,怜悯乞丐的同情心助长了惰性和社会中的不稳定元素。于是,见义勇为成了贫苦人们智商欠缺的最好证据。于是……可是,如果世间所有人都不再相信爱,不再相信善良,不再相责任,难道不是最大的遗悔和伤害吗?与子成说,与子成说。我明白,在这个水泥森林的都市,总会有一些美好而温暖的东西,让人毫不犹豫地去相信。我喜欢,晨读时的露水,炸鱼排发出的欢腾香气,手心里传来的一个温度,诗文未落的白纸,陌生人的信任眼神和鸟儿努力扑扇着的翅膀。从一开始,就深信不疑。荒草地,黄麦田有人说,依山傍水的田园生活是诗和梦,是只能意会而无法言传的仙境,是让人魂牵梦萦的地方。七岁的时候,爷爷带着我在田问散步。湖边的芦苇站成了队列,却没有丝毫的嫩绿,只有墨黑和枯黄。这不是人间草木枯萎的颜色,而是梦中柔软的藩篱。那天我们走了很长很长的路,渐渐地人烟稀少,大地僵硬。黑土地里面没有一丁点粮食,野草疯肆地长,荒芜得触目惊心。爷爷问我:“你打算用什么办法除去杂草呢?”我毫不犹豫地答道:“用镰刀把杂草拦腰斩断。”爷爷说:“草剩下的半截,雨过后就会又长出来的。”我又说:“干脆,放把火把杂草烧掉。”爷爷摸了摸我的头,说:“草的生命力是非常顽强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我思忖了好久,说:“实在不行,就把生石灰撒在杂草上面。”爷爷哈哈大笑:“生石灰的确是可以杀死草。但同时那片土地也保不住了,以后再没有活力了,种不出任何的蔬菜粮食了。”我疑惑不解地问:“难道,杂草是注定除不掉的吗?”我永远不会忘记,七岁那年,我和爷爷站在田埂上,面向芦苇,背向杂草。河里面不时有疲惫的水鸟落下来栖息,细伶伶的长腿踩破安稳如镜的湖面。那天,爷爷对我说:“除掉杂草的唯一方法,就是在上面撒下种子,到秋天收获麦田黄澄澄的颜色。”想回到过去我的故乡是南京。六朝古都,众所周知。也是这个拥有沧桑经历的旅游城市的骄傲和资本。不过,缅邈的历史作为静态生物体,已是停止成长了的,只是静默地隐居在石城的一隅,较之这些年来南京市貌建设的飙速成长,古都的古意在不知不觉中渐行渐远。如果你特特寻芳,也许可以在巍巍明孝陵的肃穆庄严中,抑或是在秦淮浩瀚的烟渺中领略她那惊鸿一瞥。不过在大多数情况里的大多数人,只是在城市各个角落里忙忙碌碌地奔波,享受着现代化的日新月异所带来的便捷方便,同时带着三分疲惫地奔跑,努力跟上城市匆匆的生活步伐,无暇顾及到那一分古意在不着痕迹中消逝隐匿。 作为和现代化一道拔节而起的一代,我深深受惠于它赋予人们的优越物质条件。就像新概念英语中说的,“最新的展览、电影、戏剧,不过是公交车的几站路而已。”有一次,我拎着大包小包的战利品从新街口繁华的商业区里突围出来,抬头望望钢筋混凝土堆砌成的高楼大厦,突然想起《上海1943》中的一句歌词:“老街坊,小弄堂,是属于那年代白墙黑瓦的淡淡的忧伤。”蓦地有一种模糊的怅惘涌上心头。绸缪萦怀的古意渐渐被摩登遒劲的现代替代,安静地蛰伏在破旧城墙不起眼的砖块里,不声不响。这应该是每个古城心里最柔软的疼痛吧。他们说,每个城市都要长大,这是必须的。可是为什么,我还是那么恋恋的,想回到那个雨润烟浓的过去呢?矛盾的孩子我是个矛盾的孩子。我常常会思考一些很难的问题,最后连自己都找不到答案。为什么童年时唱过的儿歌,我现在只能隐约地记得其中一些模糊的片段了?吹过偶尔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这些儿时的旋律吹过耳边,像小小的号角呜呜地哭咽着,带着似水流年的青涩和忧伤,一遍又一遍,像潮水轻柔又坚定地敲打着我的心扉,瞬间就撕扯开一个粉红的伤口,无处躲藏地呐喊:如果是遗忘了,请带我回去,回到无忧无虑的豆蔻年华,就像童话里面的那样,没有喧嚣,没有躁动,干净得像一杯普普通通的白开水,好吗?为什么童年时可以从早玩到晚的游戏,我已经不再感兴趣了呢?嘻嘻哈哈地和一群小孩子游戏了一个上午,跳房子、打钉钱、捉迷藏、扮家家……却不知终只是穿着新的外套,温习旧的记忆罢了。有一个小男孩突然问我,姐姐,为什么面向我们的时候有说有笑,一转过头却总是沉默呢?望着他柔软的头发,天真的眼神,我一下子呆住了,想原来我还是会沉默,难道我真的长大了不是小孩子了也厌倦了从前最最喜欢的游戏吗?为什么童年时吃个不停的零嘴,市场上都已销声匿迹了呢?记得从前的我活像只小狗熊,最爱的就是蜂蜜。奶奶给的零花钱,全被小狗熊换作糖,蹦蹦跳跳地在街上逛来逛去,手里拿着的冰糖葫芦,一会儿就变成了金黄的糖稀,糖稀很快又不见了,小狗熊抱着棉花糖,啃的满脸沾满白絮花。直到石板路上落满黑暗又浮起月光,小狗熊才带着满嘴的甜蜜,心满意足地回家睡觉去。可是现在,我找遍琳琅满目的超市,却找不到从前的甜食。马头牌冰砖和赤豆鬼脸们都到哪里去了,难道它们也随着韶光年华慢慢逝去,消失在海天相吻的尽头了吗?我也只能这样安稳自己: 没关系,记不得从前的儿歌也好。至少不会肆无忌惮地唱出飞走的调调,让同学鄙视嘲笑了。没关系,厌倦了从前的游戏也好。现在学习这么紧张,哪里还有时间浪费在这些幼稚的事情上。没关系,好吃的零嘴不见了也好。管不着馋嘴的女孩永远邂逅不到美丽。摄取热量过多,夏天就不能穿好看的棉布裙子了。可是为什么说了这么多安慰自己的话,还是会觉得若有所失呢?爱的天性如果说爱会带来伤害,我绝不害怕会痛到哭。爱就爱了,不去计较会不会头破血流,伤痕累累。从前有个人在路边救了一只奄奄一息的蝎子,把它捂在怀里,给它温暖。蝎子醒来之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狠狠用尾巴上的毒刺扎了那人一下。后来那人九死一生,总算没有死掉。有人便问他:你救一只有毒刺会扎人的蝎子,不是太傻吗?那人回答: 我救人是我的天性,蝎子扎人是蝎子的天性。我怎么会因为蝎子会扎人,就放弃自己的天性呢?这个故事很得我心。如果伤害是爱的天性,我不会因为怕痛就放弃自己追求爱的天性。小时候打青霉素,小屁股肿得红红的,眼里含着汪汪的泪,却抬起小脸倔强地说:“不怕。”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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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的原色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种人:好人,坏人,名人,凡人……如果用一种颜色来形容小偷之类的人,大家大概会用黑颜色来形容,因为黑颜色代表的是阴暗、肮脏;如果用一种颜色来形容名人之类的人时,大概会用金色来形容,因为金色代表的是灿烂、庄重、富贵。那么人心灵的原色是什么呢?它是白色。“哇……”的一声,我们来到了这个世界,这个美丽中有丑恶,灿烂中有阴暗的世界。在我们还不懂世事的那段时光中,我们心灵都拥有世界最美最纯的颜色―白色,它是没个人心灵的原色,它代表着纯洁,无暇。因为这个,我们渡过了欢乐的童年时光,就像一天中的晨曦一般,美丽温柔又希望无限。但是到了青少年时,一些人心灵的颜色渐渐变了,纯白的白色空间被黑色所侵占,因为他们接触到了人世间肮脏的一面。它的表面具有很强的黏性,里面充满了恶毒,谎言,污秽,病菌……幸运的是他们中的一些人能竭尽全力抗争,逃了出来;不幸的是一些人就成了它永远的奴隶,心灵变得黑暗,永远地湮没在其间。那些与黑暗抗争过的人与保持心灵原色的人们携手并肩,又一步一步地向前迈进,到达青年时期。在青年时期,无数人在为自己的前途而时常徘徊在各个十字路口。他们中的一些人不懂“一慢,二看,三通过”的原则,而是莽然地走进了路口,却不知道是个死胡同,受到了打击;更不幸的是不知还可以回到原处继续行走,向着自己心中成功的路口迈进,就这样沉沦下去,失去了心灵的原色,失去了生机。被随时窥伺在侧的阴暗之魔攥住带走了。历经一个个十字路口的检验,仍能保持心灵原色的人将再一次踏上了人生的征途,向人生的华彩乐章―中年时期迈进。中年时期,是人一生中最辉煌的时段。此时人们心灵之色会变成除黑色之外的其它各种美丽的颜色。他们拥有着事业的成功与心灵的原色。但是这时,人间的丑恶、阴暗、污秽将回化身为金钱、权力、美色……来诱惑着你。此时,将再次检验你的免疫力。遗憾的是又有一部分人将被黑色占领了心灵的原色,一失足成千古恨。最后,人们都到了老年。有的人因为前半辈子的奋斗,在老年的时候享受着天伦之乐;而有的人因自己虚度年华,昏昏庸庸地度过一生而懊悔不已,但只能“空悲切”。同学们,我们正处在人生中“十字路口”最多,自身机体免疫力较低的青少年时期。必须练就慧眼,苦练内功,为心灵培土固本;不能让那美丽的谎言,诱人的毒药玷污了自己的心灵原色。我们将来的路还很长,我们的生命之舟不能在这个时期就搁浅,我们要终其一生之力使自己心灵的颜色永远保持最美最纯的白色。1000字 高一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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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的原色夜晚,灯下,做完作业的我舒展着疲倦的身体,向窗外看。天空是深邃的黑蓝,月光是银白的,飘飘洒洒地落满了整个城市。远处的高楼闪烁着七彩的霓虹,近处的居民楼里,散发出橘色的灯光。周围好静,家人都睡了,只听得到我的心跳声。我却不由得发了痴想:在这个五彩斑斓的世界里,我们的心灵的原色,是什么?身处于这个多彩世界的我们,心也是不同的颜色。有的心,艳红得像燃烧的火焰。拥有这样的心灵的人有着一腔热血,火热躁动。他们勇敢且充满激情,战争时期会“只解沙场为国死,何须马革裹尸还”。这样的人,会成为流传千古的英雄,或是英雄背后的无悔的小卒。有的心,嫩绿得像刚发芽的叶子。绿代表着生命的欢欣,拥有一颗新鲜的嫩叶一样的心,哪怕乌亮的青丝染上霜雪,似雪的肌肤刻上岁月的伤痕,依旧有满心活泼的青春。有的心,是天空一样宁静的蓝。万贯家财不如一颗宁静宽广的心灵啊。面对人生起伏,宁静的心灵就像浩淼的海洋,“禹之时十年九潦,而水弗为加益;汤之时八年七旱,而崖不为加损。”可是这些色彩,都是经过数十年的世事打磨涂染,才使心灵有了这样美丽的颜色。那么,什么是心灵的原色?我以为,是水一样的清澈,空气一样的透明。人之初,心就是清澈透明的吧。你看那不谙世事的孩童,眼光清澈得有如刚出山的清泉!那个时候,哪怕是伤心生气,也是透明的感情,泪水是发自内心难过,欢笑是发自内心的快乐,没有事故虚假的杂质。刚出生的我们,被清澈的温水洗净身上的血污,被金色透亮的阳光照耀,被不含一丝杂质的爱所关怀,那时的心,没有被世俗污染,是真正水晶般透明的。这才是心灵的原色呵!越是透明柔软的事物,越有着强大的力量,越是不容易被伤害。水是千般绕指柔,却能将磐石滴穿;空气柔软包容得让你难以察觉,狂风却能掀翻高楼万幢;狂徒的刀剑能削铁如泥,却不能在水和空气中划出一道伤痕。保持一颗清澈如水的心灵,在打击后可以安详地重头做起,在挫折时可以平静地从容面对。传说一代高僧一灯大师藏有一盏"人生之灯",灯心镶有一颗历时500年之久的硕大夜明珠。此珠晶莹剔透,光彩照人。得此灯者,经珠光普照,便可超凡脱俗、超越自我、品性高洁,得世人尊重。有三弟子跪拜求教怎样才能得此稀世珍宝。一灯大师听后哈哈大笑,他对三个弟子讲:世人无数,可分三品:时常损人利已者,心灵落满灰尘,眼中多有丑恶,此乃人中下品;偶尔损人利已者,心灵稍有微尘,恰似白璧微瑕,不掩其辉,此乃人中中品;终生不损人利已者,心如明镜,晶莹纯净,为世人所敬,此乃人中上品。人心本是水晶之体,容不得半点尘埃。父母给了我们一颗纯净的心灵,我们带着它在人生的道路上艰难前行,一路上有污染有划伤,但我们会用自己的力量,将它磨平洗净,保持一颗晶莹透亮的,原色的心灵。10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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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的原色14的我们带着些许的叛逆和不成熟,已渐渐步入了青春的花季,追求我们儿时曾经畅想过的快乐生活。尽管现实生活中有些许的不如意,学习的压力、成长的烦恼、师长的唠叨和束缚都如狂风暴雨般袭来,想要摧残含苞待放的花朵。可它们忘了,愈是猛烈的狂风暴雨愈会衬托出雨后彩虹的灿烂,生命的力量是最强大的,青春的蓓蕾已在洒满璀璨星光和柔和月色的夜晚悄悄吐露出芬芳和绚丽。清晨,露珠爬满了花瓣,在阳光的照耀下反射出点点星光,绽放花季的色彩……落花有意,可是流水无情。时间不等人,也不睬人,你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将昨日的记忆冲淡,什么时候会带来明天的新奇,就像这三千东流水一样,你看着它逝去,却对它无可奈何。它会泛起或卷走一些泥沙,也会留下一些新的尘土,但总有一天,又会把它们带走,不留痕迹地带走。浮华城市的背后究竟藏着些什么,恐怕谁也说不清楚。或许是一丝丝的忧愁和落寞,或许是深夜里窗前的一杯不加糖的咖啡,黝黑中映着冷冷的月色,陪我望着窗外的夜空发呆。我的父母思想都很保守,也很顽固,甚至有点封建。我并不反对他们这样,但我讨厌他们把他们的思想强加在我身上,要我用他们的逻辑去思考,去服从,我当然不会逆来顺受,出于原始野性的呼唤,我变得叛逆。我的性格里有一丝黯然的落寞,让我觉得我好像不怕孤独。可后来我发现我错了,人是需要朋友的,而我把自己孤立的太久了,像是鲜艳花海中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一朵颜色惨淡,惨淡得不合群的小花,被人遗忘。当我想要改变,却为时已晚,因为我已经有了自己的“特色”,被远远的排斥在花丛的篱笆之外,只能和偶尔路过的风尘为伍。于是,我试图改变自己的颜色,一年年的退去那往日的惨淡,尽量让自己的颜色向篱笆里的鲜艳靠近。终于,升入初二时,篱笆里两朵开得正旺的花走了,他们被移植到远方继续成长,或许是要寻找更广阔的天空和更充足的阳光吧。于是,篱笆里的花儿们需要新的伙伴,就把刚刚蜕变的我圈了进去。可我却有一种莫名的负疚感,好像是离开篱笆的那两朵花给我一次机会让我有机可乘,占据了他们原本的位置。或许,每朵花,每种颜色都不是完美的,所以他们需要别的颜色与他们互相衬托,互相辉映,才能组成和谐美妙的彩虹。如今,我已融入了这片颜色,让我的成长得到了一次蜕变,完成了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折点,也为花季王朝的来临做好了准备。正如瑞士的著名心理学家荣格曾经所说过的,性格决定命运。或许,心灵的原色就像这每朵单调的花、每种单调的颜色都是不完美的一样,它需要各种颜色来充实。无论是惨淡的,绚丽的,黯然的,灿烂的,都是我们的心灵原色这道彩虹中所不可或缺的。没有曾经的黯然和惨淡,哪来今日辉煌的灿烂!?10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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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原色》有感_1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守望着一个梦,中途却醒来了”。《原色》里的一句话。12个字,便道出了梦想的悲壮。两年前,作者游荡在不知名的小镇,在家与画室两点一线的轨迹上反复地行走。那里的夏季闷热潮湿,四处弥漫着柏油路上塑胶暖化的气息。作者生活的小城是如此自我,喧闹到喉咙沙哑,却没有一点儿生机。可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作者不知疲惫,因为梦想,画画的梦想。她学会了一首歌,有着轻盈飘渺的曲调。“你在追求吗?请不要停下脚步,没有起始亦没有结束……”她说她习惯哼唱它坐到天明。读到这里,心里微微泛酸。对于梦想,我们持着什么态度呢?也许时光的洪流早已淹没了热情;也许你还记得那个所谓的梦想;又也许,你一直在为那个梦想努力,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勇敢前进。七月的合欢花开的忘乎所以,分外繁盛。作者在去画室的路上抬头仰望,她试图寻找梵高的右耳。于是她在一个安静的下午邂逅了名叫右耳的女孩儿。右耳诧异为什么作者的眼眸如此清冽,看不到过去,只看到血淋淋的现在;右耳说作者是个奇怪的人;右耳对作者说,你不快乐。作者说,她和右耳憧憬的美好太单薄,脆弱到沾染不得尘埃。两个有同样梦想的女孩儿。她们憧憬着梦想实现的美好。可是,它真的很单薄。我心疼她们,也心疼那个摇摇欲坠的梦想。摆在我们面前的,是残酷的现实,我们必须面对。在这样的时代,我想坚持自己的梦想。最终我发现,坚持,真的很难。也许是因为父母的反对,也许是因为自身的条件,也许是因为那些外在的条件。我想问,你面对这些的时候,你还想你还愿意坚持么?右耳最终同父母反抗成功。可是作者选择了沉默服从。她的心开始布满裂纹,嘶嘶啦啦,等待分崩离析。在有些事面前,我们无能为力。星光黯淡的夜晚。梵高在哪?右耳在哪?她忘记了悲喜。酸涩。梦想始终是梦想。它可以在走到一半时突然抽离。这是现实,赤裸裸的,一次次把我们掀翻。想起右耳说过的一段话:“整个世界其实只有三种颜色:蓝、红、黄。它们是原色,以固定的形式存在却又向自由的方向发展,即便最终结果复杂缤纷,可追溯源头,原色还是最初始的。孩子,挥霍色彩是我们的梦想。无论将来如何,梦想也不会变吧。”无论……不会变……可是现实……对于梦想,我们如同夸父逐日,可是在倒下的时候连幻化成桃林的资格都没有。对于梦想,你会不会也屈就于现实呢?对于梦想,你想要继续吗?不管你的答案是什么,我们都要记得,在最初,要坚持自己的梦想,即使最后被现实打败,只要我们曾为它奋斗过,就问心无愧了。其实谁也没被打倒过。江苏省淮安市清河中学高一:沈梦云1000字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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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步风雨人生路人生在世,阳光暴雨,晴阴无常,几度沉浮,几经风雨,多少人在风雨中让岁月蚕食人生。但又有多少人在冒雨拼搏,在咏诵着一曲人生中的风雨交响曲。——题记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世事永远不可能完美,人间更是少不了阴雨,然后我们不能因为命运多舛而消极厌世,相反要生活得更好,活得更充实。失败不要气馁。成功不要疯狂,失败时你要坚信雨后必有阳光,成功时你要有迎接风雨的勇气和再胜的决心,只有真正做到这样。我们才能主宰自己,主宰生活。成功的花,当你惊羡它的美丽时。你却忽略了那背后的汗水与泪水。那是不断战胜风雨的结果。人的一世殊为不易,有的人成功了,有的人失败了,但无论你有辉煌灿烂的昨天,还是不堪回首的过去。唯有战胜风雨才能获得永恒。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怕至少我们还有梦。耳边飘过郑智化的《水手》;心狠狠颤动了一下,这让我想起了邰丽华,一个失聪的女子,逆境中她战胜挫折、阻碍,在暴风雨中毅然奋起。用手臂勾勒人性的高洁;与无声处展现生命的顽强;其所主演的《千手观音》的成功,向人们诠释了这样一个道理,要有迎风而起的斗志,要有逆流而上的勇气,和风雨无阻的品格,支撑着整个信念。每天待在黑暗里,双目也会失明,每天躺在摇篮里四肢也会萎缩,只有走向天地我们才会拥抱阳光。开拓视野。我们向前走,踏着细细碎碎的步子。或许会有歧途,会有疾风,会有暴雨,但永远波澜不惊的坐在自己狭小的天地里幻想着未来,最终连跋涉的机会都没有。更不会有走错路的体验。就像没有经历过风雨的阳光。会呈现病态,苍白,无力,人生之路漫漫,其间的挫折失败、风雨冷暖在所难免,当心灰意冷时在痛苦中绝望,不要徘徊、不要伤感、不要犹豫、不要惆怅,相信美丽的彩虹就在你左右。它会给你信心给你勇气给你希望。身如风,日夜不停的吹,使人在闪灭中老去。心如雨,没有片刻停止,使人在散乱中活着,在汹涌的波涛与急速的漩涡中只有经风雨磨砺过的彩虹,才能放射灿烂的光芒,就像走过荆棘就会有康庄大道。战胜风雨为我们开启幸福之门。黄坷;一个四肢无力的孩子;每天都与死神赛跑,跋山涉水,万里迢迢,它战胜着病魔的阻碍去感谢他人,他的生命宛如丢弃的蜡烛。别人点亮它他就为别人点燃希望。他残缺的生命也闪耀出最绚丽的火花。让世人为之动容,他因战胜了风雨而实现了人生的价值,不必对生活有过高的期望,只需在每一个夜深人静的时候试问这样是否对得起自己。不必刻意追求完美,只要你日日夜夜无愧于自己,正确的面对风雨中的冷暖,在风雨冷暖中实现人生的价值。——题记1000字 高一 写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