痂 第二回_3000字
52年前。时间对灵女来说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那时的枝生和现在几乎毫无差别。“您终于来了呢。”枝生撑着船渡过草芥川,从东边迎来了酊时。
“途中遇见大雾,所以耽搁了几天。”
“没想到您这么年轻。”枝生抬头打量眼前的少年,“应该和珠眉差不多年纪吧。”
这次请他来,就是希望他为珠眉看病,枝生虽是灵女,能探出事物的来龙去脉,摸透未来。但对珠眉的情况,却束手无策,加上出云突然归来,整件事就更加迷雾重重了。
“信上说,珠眉姑娘是二十岁整吧。”酊时一边答话,一边将手搭在树上度量,“我今年十九岁,比她小一岁。”
“十九岁,就能成为如此优秀的束医,真是了不起啊。”枝生这句话并非奉承,束医能医治普通疾病,也懂灵力驱妖,是很了不起的职业。“没有的事。”少年咧开嘴浅笑一下。
“您为什么愿意,接下珠眉的病呢?”枝生将求医信寄到束医馆时,并未抱多大希望。因为这是她从未遇上过的棘手事件,弄不好还会把自己的命给搭进去。
“因为很有趣。”草芥川在眼前展开,酊时弯下腰来,从随身背着的药箱里,取出一个玻璃瓶,装入一些河水观察,“这条河,还真是既厉害又危险啊。”
枝生默默点头,想必对方也发现,这不是条普通的河流。他们撑船进入了镇子,酊时踏上岸后却不准备再前行,他蹲坐在一棵古树旁,吩咐枝生将珠眉找来。两年前,这个镇子与邻镇突然爆发了战争。即将与珠眉成亲的丈夫出云,作为军队的将军,统率大军出兵打仗。而珠眉,则准备好一切婚嫁事宜,每天都坐在回廊上盼着,等待出云归来。但人没等到,只等来了出云的死讯,听说他被俘虏后惨遭杀害,连尸首都没有找到。后来,珠眉一直独自生活,二月刚开头,却发生了怪事。那天,珠眉在草芥川边清洗衣物,一切弄好后,却发现沿岸的树下,掉落了几颗果实。那果实色泽鲜艳,如杏子般般大小,嫣红饱满似乎还带着甜蜜的香气。也不知是被什么诱惑住了,珠眉情不自禁地捡起一颗在河水里荡了荡,咬下那颗果子,虽然果皮酸涩,但果肉却如蜜般香甜,连核儿都没有。
回到家后怪事便发生了,珠眉腰上那道深厚歪曲的伤疤,消失了。那是她十八岁那年,陪出云出征时落下的疤,那条丑陋的痕迹爬在她细嫩的肌肤上,丝毫没有随着时间减退,而现在却在一瞬间凭空消失了。珠眉来回抚摸着自己的腰腹,以为是在发梦,但触觉却无比真实,那伤痕确确实实痊愈了。紧接着正午时分,她倚着木桌喝粥,木格门却大力被拉开。褐色的眼瞳,搭肩的棕发,手臂上扎实的肌肉,是曾要与自己结为夫妻的出云。已经死去的他,竟然毫发无伤地站在自己面前。但无论珠眉说什么,他都不开口,只是出神地坐在外口的长廊上。
后来几日,出云有时会在白天出门,黄昏时回家,珠眉曾跟踪过他,但对方只是在林子外的空地上发呆。已经过了一个多月,但他依然不开口,珠眉只能猜测,也许他当年并没有死,只是被俘虏后弄得身心皆伤,现在说不出话来。
尽管两人没有对话,但出云却将珠眉悉心照料,不仅放下身段来帮她煮菜做饭,还修整好了破旧的屋顶。珠眉在这一个月间不知害了什么病,身体每况愈下,连起床都有些勉强,常常一睡就是一整天,所以家里的大事小事都交给了出云管理。
一来觉得这病有些奇怪,二来已故的丈夫突然回乡,并且不再开口,这些都令珠眉困惑不解。她终于提起笔,给枝生写了信。枝生是现在唯一还会来探望她的人,吃了败仗后,镇上的百姓多少将错误归结于将军出云身上,自然也就不待见珠眉这个准新娘,出云过世半年后,她就独自搬到了这深山里居住。
“医生,我把她带来了。”酊时还蹲在地上勘察附近的环境,身后就响起枝生的声音,他转过身正巧对上珠眉的眼眸。是个清秀的女子,樱桃红的薄唇,肌肤雪白,小巧的鼻子上是深邃的眼窝。她穿着一身朴素的衣衫,乌黑的长发用簪子绾起,似乎身体很虚弱,必须由枝生搀扶着才能站稳。“你当时,就是在这棵树下捡的果子吧?”酊时拍了拍身边这棵大树,粗壮的树干看上去有很多年头了,郁郁葱葱的枝叶遮天蔽日,长得正盛。珠眉在一边点了点头,她指着树根的位置说:“就在那里,是颗和杏子一般大的果实。”
“是这个吧?”酊时从药箱里翻出一本书,指着上面勾画着的图案,“与这里画的一样吗?”
“嗯,一模一样。”
“那不是给人类吃的果实啊。”他合上书,语气还算乐观,“但吃了也无妨,和出云一起搬去向阳的地方住吧,身体会没事的。”
“不是给人类吃的果实?”这次轮到枝生发问了。
“她吃下的是泪珀。”酊时伸出食指点了点河面,“俗称白鱼的眼睛。”
草芥川里只存活着白鱼一种鱼类,这种鱼通体雪白,但并没有眼睛,它们总是成群结队地在河里游走,有时数量大到遮盖住河底。
珠眉望着那些鱼,胃里有些犯呕,她捂着嘴巴,声音模模糊糊:“怎么可能?白鱼根本没有眼睛,而且我吃的的确是果实。”
“泪珀平日吸附在河道两侧,并不长在白鱼身上,它们自身的光芒让这条河在雨雾天也散发着亮度。”酊时抬头望着这棵古树,斑驳的光影映照在他脸上,“而你吃的果实,是经由这棵大树转变而来的,那是为世介鸟准备的。”
“什么意思?”
“枝生,您应该知道这条河不是普通的河流吧?”酊时回过头去,望着一旁眉头紧锁的女人。
“嗯。”她点了点头,“这是条引渡川,是带领亡灵通往轮回道路的河流。”
“引渡川?”珠眉双腿一软,在青绿的草地上坐下,她也曾听过草芥川的传说,但没想到是真的。“所以引渡川,就是在每月的十五日,将迷失的亡灵聚集于此,然后带领他们找到归途的河流。”酊时也在珠眉身旁坐下,他语气平淡地解释,“草芥川,每到十五日晚,便会绽放璀璨的光辉对吧,那就是正在引渡亡灵的写照。但引渡时,活着的人时不能踏入那片水域的,因为在那条充满逝去灵魂的河流里,很容易迷失自我,丢掉生命。”将薄绒袍又裹紧了一些,珠眉觉得浑身发冷:“这和…白鱼,和泪珀有什么关系?”
“既然草芥川不是条平常的河流,那么生活在其中的白鱼自然也不是普通的鱼类。在引渡亡灵的时候,需要引渡人,引渡人并非广泛意义上的人类,像白鱼也属于引渡人中的一种。”
“亡灵,由白鱼引渡?”
“没错……”酊时的鼻子,被春天柳絮弄得有些发痒,他吸了吸鼻子,“这条河川孕育着巨大的力量,但单靠白鱼的引渡,是远远不够的,大概还有很多亡灵在附近迷惘徘徊。其实若有更好的引渡人,那这一片就会更加安定繁荣。”话到这里,酊时将脸转向枝生,“镇子上应该还有不少,像您这样有灵力的人吧,为什么不来引渡呢?这河,可是很重要的通道啊,连接尘世与轮回啊。”
“因为我们能力不够。”枝生垂下眼眸,“草芥川的力量太过庞大,引渡中一不小心就会丧命。在您提到白鱼前,我们也猜测可能是那种鱼类,起了引渡作用,应该也有不少白鱼在引渡中消亡。”
“嗯。”酊时点头赞同,向河底眺望,“那些沉在河底,斑斓的石子,其实就是白鱼的骸骨。”“对了,说回泪珀。”他将话题拉回最初,“十五日引渡的时候,那些耀眼的光芒,就是由泪珀发出的。刚才也提过,泪珀平日是吸附在河道两侧的,所以白鱼看上去并没有眼睛。有一些泪珀会顺着古树向上攀爬,在树干里吸收养分,然后……”酊时用手摸着树上的一处节疤,“从树干上的节疤里脱落出来,变为果实。”“我听不明白。”珠眉不停地摇头,她想不出果实竟会从树里掉出来。
“树的节疤,是树上最具有生命力的地方,因为那是曾经坏死的部分,但它为了保护整棵树的生长,变成了一个坚硬的疤痕。”酊时弯起食指敲了敲树干,“泪珀会小岛最坚不可摧的地方,也就是树的节疤,然后与其融为一体,化为本体的一部分,果实。”
“这棵树好奇怪。”这是珠眉才注意到树干上有些部分光滑得就像被打磨过的一样。
“因为很多节疤,都变成果实脱落,就如同治愈了一般,那块树皮会变得无比光滑。”酊时眯起眼睛,“在一棵树上,还有很多人眼看不见的节疤,长在大大小小的枝头上,泪珀通过它们演变成果实,也让树越来越健康,算是互利共生吧。”“之前您说,那些果实是为了世介鸟准备的?”枝生曾在书里读到过有关世介鸟的知识,那种鸟很神秘,专挑带有灵力的东西吃,但又会在某一天突然消失,从未留下过骸骨。“泪珀之所以要钻进树干,变为果实,是为了吸收更多的阳光。”酊时用力摇晃着树干,从上面掉下一些红色的果实,那是泪珀,“这些果实生长在最高的枝头,能够吸收充足的阳光,这才得以让白鱼在引渡时发出巨大的光芒。而世介鸟本就喜欢在古树上歇息,他们会被带有灵力的果实吸引,吞食这些果子。”“被吃掉的泪珀并不会被消化,反而借着世介鸟飞在高空的躯体,沐浴更多的阳光?”枝生试着推测。“就是这样。”酊时拾起一颗果实,将它重又扔回河里,“泪珀会慢慢侵占鸟的行动,不断让它们飞行,接着和没吃掉的果实一起,在十五日黄昏坠入河川,化为白鱼的眼睛。那天晚上引渡的白鱼,是有眼睛的,不过每月也只有这一天而已。”
“等等。”开口的是珠眉,她细瘦的手腕支撑着地面,浑身发抖,“泪珀与树的节疤融合,化为果实。那我身上消失的伤疤……”
她想到突然回来的丈夫出云,脑子里蔓延开大雾,整个人不能动弹。
“上次出现,大概还是二十年前吧。”酊时又翻开他手里的那本册子,“被人吃下的泪珀,若是与身上的伤疤融合,化为另一人的身影,那么,那个虚幻的人,就会在下个十五日的夜晚,幻化成行途鱼。”
“行途……鱼。”连枝生都忍不住捂起嘴。
“没错,在这个世界上,最高的引渡者。”酊时撇起嘴角,露出一个不深不浅的笑容,“行途鱼。”
初一:李妍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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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友谊_250字
友谊是生活中的一盏明灯,它能指引你走上正确的道路,使你的生活丰富多彩。如果人的一生中没有友谊,那么,生命就会像一口枯井,了无生趣。
我的好朋友,她是一个倔强的人,是一个热情的人,她,不会和朋友吵架......她以前的头发留得很长,但上初中以后,她把她那长发给剪了......
记得有一天,我不小心摔跤了,她把我扶起来,这虽然是一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动作,但却让我的心里充满了温暖。她关切的问我:“没事吧。”我摇了摇头。这简单的一个动作,却让我获得了友谊。
一生中,除亲情外,友谊便是你最大的支撑。
初一:梁倩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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痂 第三回_2000字午饭在枝生家吃,她简单做了竹叶仔鸡焖饭。她拨开墨绿的竹叶,将它们在青盘里摆好,糯米冒着热腾腾的想起扑面而来,酊时立刻撕下一只鸡腿。“也不知道出云在家,有没有吃午饭。”珠眉则没有胃口,连筷子都未拿起来。尽管酊时说了,饭后会详细解释出云事件的来龙去脉,但现在每一秒对她来说都是煎熬,自己的丈夫到底如何了,是否还活着,仍然是个未知数。“我以为至少你应该明白……”酊时见对方闹起脾气,自己也放下筷子,“你看见的出云,只是泪珀和你的回忆,创造出来的空壳,他不是真实的人类。”“所以吃东西对他来说,完全就是奢侈。”酊时耸了耸肩,尽量把这个残酷的话题说得平淡一些。“可我碰得到他,感受得到他的鼻息,他也了解我的一切。”珠眉有些激动地倾着身子,“实际上,出云去世的消息传来后,我大病一场,虽然小时候的事,包括和出云相识的事都记得一清二楚,但这两年的记性却越来越不好。但自他突然回乡后,我的记忆就又一点点回来了,连他出丧那天,我喝了几杯热酒,都清晰地在脑子里浮现出来。”“我想……这一定就是他的力量吧,是我爱着的人的力量,让我在混沌的生活中清醒过来。”珠眉停顿一下,接着小心翼翼地开口,“所以我不觉得他是什么幻影,或是空壳。”“他就是个空壳,虽然每天和人一样吃喝拉撒,被刀子割到也会流血,但他是没有生命的。”似乎被对方激怒了,酊时冷下语气,原本柔和的目光也突然尖利起来,“你之所以会想起过去的事,只是因为出云回家,减轻了当时你失去他的痛苦,记忆也就慢慢复苏。”“再说了,看见了他的脸,回想起关于他的事,再正常不过了。”酊时一副不以为意的口气,眉头却狠狠皱下来,他瞄了一眼对面的枝生,对方也是一脸的严肃。“但……”珠眉还想反驳,才讲出一个字就被酊时打断:“那我现在就和你解释清楚。”他叹了口气,似乎忍到了极限。“如果是摔倒这类小伤结成的伤疤,是不会被泪珀挑中的。如果你身上的伤,不掺杂着人的深切情感,就算你吃下那果实,也什么都不会发生。”酊时望着珠眉的腰部,她消失的伤疤就长在那里,“所谓伤痕里带着感情,要不就是你受伤时是出于保护某样东西的目的。要不就是这伤让你差点丧命,有人倾尽全力为你祈祷,救你回来。”“珠眉的伤,是跟着出云将军出征时,为他挡箭留下的。”枝生见珠眉愣在一旁,帮她应了话。“所以啊,饱含勇气以及爱的伤疤,就被泪珀相中了。”酊时收回了目光,“伤疤,在人身上最强大,它曾经流血,被破坏,却又带着生机重新生长,将伤口覆盖。”“那也许,不是因为我帮出云挡了箭。”受伤时的回忆,在一瞬间涌进脑海,眼耳口鼻似乎都被出云的脸孔覆盖,“那时我差点丧命,大概有三个月都在昏迷,出云一边打仗,一边悉心照料我,我才能恢复健康。”“无论是哪种情况,你身上的这道伤痕,都和出云有关。”见对方逐渐接受了自己的说法,酊时重又拿起筷子,“泪珀与你的伤痕融合,变为与这伤痕记忆有关的人,自然就变成了出云。”“他真的……不是人类?”“不是。”酊时低头吃饭,喉结上下翻动,“但你算做了件好事,下个月十五日,出云会化身为行途鱼。那鱼我也只是在书上看过,是世界上最厉害的引渡者,这附近的亡灵,大概都能得到很好的轮回吧。”“难怪他回家后,都不曾开口说话。”珠眉似乎有些失望,她低垂着目光,脑子里被出云占得满满当当。她还未来得及出嫁,却再也见不到丈夫的容颜。酊时不动声色地夹了鸡肉放进珠眉碗里,似乎想要鼓励对方:“你们还能相处一阵,但要搬到有阳光的地方去。你的身体之所以不断变差,就是因为被他吸走了灵气。”枝生也拿起筷子,她微微皱起的眉头舒展开来。“为什么会吸走珠眉的灵气?”话问出口,她像是豁然开朗般又加了一句,“啊……是因为阳光不够充足?”“嗯,泪珀需要阳光储存亮光,阳光是最高的选择,因为太阳的光线还有尘世间的灵气,一举两得。”酊时用手撑住下巴,“这就是为什么出云有时会在清晨离家,然后又在黄昏归来的原因,他就是单纯去晒太阳的。”他停顿一下,抬眼望着珠眉:“其实连月光,也都是泪珀的目标。他最好终日都被光线笼罩,但你家太幽暗,无论月光还是阳光都照不进去,出云得到的光亮不够,就开始吸收身边人的灵气,因为灵气在引渡川里也能发出巨大的光芒。”“我的灵气被吸走……身体才会不断变差?”“对,但不用担心。只要搬到阳光、月光都能覆盖的地方,他就不会再对你下手了。”“可是。”珠眉双手紧握在一起,表情似乎很为难,“我没有能力,搬去别的地方。”“来之前,我就料到是这种情况,所以提前在向阳坡租好了房子。”酊时舒了口气,语气温柔下来,“你和出云暂时搬来吧,正好我也要留在这里,观察他到下个月的引渡日。”“这样……可以吗?”“就搬去酊时医生那儿吧。”见珠眉还在犹豫,枝生宽慰的拍了拍她的肩,“好了,快吃饭吧,把身体养好。”她说完这句,偷偷瞄了一眼酊时,那个十九岁的少年,身上透露着某种异于常人的冷静,他露出让人安心的浅笑,笑容里却带着寂寥。初一:李妍婕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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痂 第四回_2000字时间即将迈入四月中旬,山上的初桃已经败落,反倒是洁白的梨花开得正盛。珠眉拿着竹拍清理被褥,她的身体恢复得很不错,这都要归功于酊时每天帮她熬煮的汤药。那汤药是青豆绿色,中间还泛着点赤红,虽然喝起来发苦,但功效显著。只不过这些日子,珠眉觉得自己的记忆又有些混乱起来,不知道是不是药的副作用,她望着出云,也想不起当初交往的细节了。屋顶上的碎瓦坠落下来时,珠眉正巧经过屋檐边,酊时比出云还要更快一步,从内厅冲了出来。他一把将女生塞进自己的怀抱里,重重地摔在了长廊上,被瓦片割伤的大腿,很快涌处鲜红的血液。珠眉慌慌张张地找药盒,急出一身汗,却在转身时不小心打碎了茶壶。“我没事,小伤啊。”酊时从背后按住她的双肩,沉稳的开口,“我去趟枝生家,让她帮我治疗,你记得把药喝了。”“出云。”他对珠眉交代完,又转身喊出云,“你来把此片收拾一下吧,珠眉可能会划到手。”明明血已经染透了浅灰色的薄裤,酊时鸽子灰的眼瞳里还是没有透露丝毫慌张,他尽量轻松的迈出脚步,不想让身后的人担心。“很痛吧?”枝生将绷带缠紧时,酊时一直紧咬着牙,整张脸都纠在一起。“还行。”他自我安慰似的点了点头,下一秒又痛得闭紧双眼。“你自己是医生,为何来找我包扎?”“因为有事问你啊。”酊时没绕弯子,直接开口道,“你前两天,和我一起吃饭时,对我施术探测了我的过去吧。”“你……发现了?”枝生觉得酊时并非单纯为了行途鱼而来,所以偷偷窥视了他的过去。“为什么当初不问我?”“我在等你问我啊。”酊时依然痛得龇牙咧嘴,声音却有些严肃,“你想知道什么?”“你认识珠眉吧。”枝生也没隐瞒,把探到的过去都问了出来,“不仅是珠眉,也认识出云吧。因为你,是当时军队的跟队军医。”酊时浅笑一下,双眼有些失神,似乎陷入了回忆:“我从十三岁开始,跟着父亲学医,我父亲也是个束医。作为束医,其实只要精通灵力的掌握,也能活得很不错。但我却一直兼修医学的专业知识,因为我是真的想成为医生。”“是为了珠眉吧?”“珠眉住在我家隔壁,是邻居家的姐姐,但我们从小非常要好。”酊时这么说着,表情更温柔了一些,“大概整个童年,都是和珠眉一起度过的。但她十五岁时,被出云将军选走了,我还记得她坐在马上惶恐的表情,似乎是在向我求救。”枝生将绷带粘好,又将黄色的药水收入小箱里,抬头说:“所以你就在十七岁时,成为了最年轻有为的医师,当起了出云军队的军医?”酊时没了动作,语气黯淡下来:“出云自然愿意要我,一个优秀的束医在军队,科室会带来巨大好处的。”他用手抵住额头,是哭笑不得的语调,“珠眉见到我很开心,大概是觉得,自己一起长大的弟弟有了出息,可以和他未来的丈夫并肩作战,很不错吧。”“我的初衷,是去保护她,然后有一天带她回乡。”酊时轻轻舒出一口气,“但似乎不用了,她是真的爱上那位将军了,而且一直以来,也只是喊我弟弟而已。”“如果不是你,出云不会打赢那么多仗。”枝生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安慰这个少年,但她觉得有些发闷,“每次出征前,你都帮他预测对方的出兵,帮他排兵布阵吧。”“你呢,为什么要这么帮珠眉,大老远的喊我来?”“我儿子曾收到将军的照顾,我欠他一个人情,所以要替他……”枝生的话才答到一半,鲜血又从酊时的大腿里渗出来,似乎比上次更加汹涌。:“看来割得很深呢,其实你不用保护她也可以吧,就算珠眉受伤,也是可以自己回复的啊。”她重新打开药箱,从里面取出玻璃瓶。“是啊,就算被砸的头破血流,珠眉也可以很快复原。”酊时望着自己的伤口,句子里带了些自嘲,“因为她已经死了啊。”“但那样,很可能会让她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亡了。”少年觉得眼眶烧的发热,他不自觉地炸了眨眼,连鼻子也突然塞住,“我只想,好好送她走。”浓重低沉的嗓音,倏地降下声去,最后只剩下空荡荡的气音。珠眉在得知出云的死讯后,一病不起,大约半年后就过世了。酊时在她生病时,曾来探望过一次,但对方已经不再开口说话,也不愿接受治疗。他死了心,也就远离了这片土地,一个人回到了束医馆。枝生原本打算帮珠眉超度,却不料对方的灵魂闯入迷途,一年后才回到这里。那时珠眉的亡灵,只记得零碎的往事,并且已经遗忘自己死亡的事实。像这样的亡灵,一旦想起自己已经死亡,灵魂就会化为尘埃,无法轮回。这样的情况,就必须引渡,他们在踏入引渡川的那一刹那,便会想起自己过去的事,也就是跟着河水,走向另一个世界。尽管镇上就有条可以引渡的草芥川,但枝生却拿不准,自己的灵力是否能顺利帮助珠眉引渡。她先利用灵力,模糊了她的记忆,让她的亡灵暂且在镇子上生活。因为担心珠眉看见熟悉的景物,就会想起过去的事,枝生骗她说镇上的人由于出云战败的原因,都疏远了她。而事实上,出云虽然死在了战场上,却指导军队打了胜仗,是镇子上的英雄。原本以为日子可以暂时维持一段时间,谁知道珠眉却突然吞下了泪珀,后来听酊时解释,枝生才了解到,泪珀是只有死人和拥有灵眼的人,才能看见的东西。酊时就拥有一双灵眼,他平日架着的眼镜,就是为了遮挡那双眼,让他看见现实的世界。枝生通过酊时,弄清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却又对酊时起了好奇心。这个少年早在来之前,就通过书信安顿好住房,留下陪在珠眉身边照顾她,明明对方只是个灵魂,他却真的下厨熬药,做得无微不至。如果只是普通应求救前往的医生,应该不会做到这个地步。于是她偷偷窥探酊时的内心,发现了他的过去。到现在,酊时已经有些分不清,自己到底是喜欢珠眉,还是习惯性地想要待在她身边了。毕竟两人间,就只有姐弟的情分而已,他在来之前,也曾担心过,珠眉看见自己这张熟悉的脸孔,会不会想起些什么,会不会让她意识到自己曾大病一场。但就连这忧虑都是让人奢侈的,珠眉什么都没记起来,她的脑子里只有出云。以出云模样存在的泪珀,正在一点点的吞噬珠眉的亡灵,酊时给珠眉喂得药,也只是稳住她的心绪而已。他将泪珀的目标引到自己身上,分自己的灵气给它,叫它不要再碰她一分一毫。绝对不能让她就这么消失,一定要让她平安去往那个世界,这是最后的道别。初一:李妍婕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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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第二故乡诗岳阳楼峻临三楚,两字关情烁万古。今日登楼温浩章,重拾少志天将暮。50字 初一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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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僵尸(第二章)抛弃世界_3000字“啊”凄厉的惨叫之声在小巷子中响起,四把飞刀,没入李胜的四肢,就像四根强力的钉子,将他活活的钉在了地上。如果再加上一个十字架,那他的形象和耶稣有的一拼了。这种透到骨子里的痛楚,直接让李胜疼晕了过去,潺潺鲜血从伤口中流淌出来,很快就一大块地面给染红了。看见鲜血,银灰色在女孩的双眼之中一闪即逝,同样一闪即逝的,还有她小嘴里的两颗洁白小獠牙。女孩转过身,目光在其余男生身上一一扫过,被扫到者无一不吓得大小便失禁,面色铁青,全身忍不住发抖。“哼”女孩冷哼一声,再度转身,朝着巷外迈起轻盈的步伐走去。脸上的表情无半点变化,就好像刚才的所作所为,只是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一般。“噔……噔……噔”伴随着越行越远的脚步声,女孩修长的身影慢慢的隐入黑暗之中,静静的来,静静的走,仿佛她根本就没有在这里出现过一般。等到女孩消失在视线里半分钟后,七八个男生才醒转过来,面面相觑,都从对方的眼色之中看到了深深的恐惧。**********************************************************借助电杆,柳子炎最终从地上站了起来。用袖子,擦拭掉欲盖住自己视线的鲜血。他的身上,仅披着一件薄薄的黑色皮衣,而这皮衣,是他省吃紧用两年前买的。腿上穿着的,是一件灰色的秋裤,已经有好几个补丁了。这样的着装,出现在冬季的海风市,无疑是一朵奇葩。也许,他已经熟悉了这种环境,尽管身上的皮肤被冻的发紫,但他却毫无发觉,连颤抖都不会了。脚上,仅有的一双鞋也不知所踪,他就赤着脚丫子,站在这冰冷的地面上。柳子炎环顾了一下四周,想要将自己的鞋子找出,最后才发现,那两只鞋,此时已经静静的躺在臭水谭里,和周围的垃圾融合的天衣无缝,如果不是他眼力好,或者没有这盏老路灯的光芒,想要发现它们,简直是不可能的。“呵……呵呵呵……”突然,柳子炎颠笑了起来,这种笑,饱含着对人生的绝望以及无奈。抬起头,望着如瞌睡人的眼一般的老路灯,柳子炎再次的笑了起来。他全身都笼罩在淡淡的黄色光芒之下,就好像圣洁的天使沐浴在阳光底下,仿佛间,他看到了一个没有寒冷的世界正向自己招手。许久,柳子炎搀扶着墙壁,迈着沉重的步伐,朝着远方走去。……海风市郊外的一片山峦之中,连绵不断的山脉,犬牙交错的延伸到远方,一眼看不到其尽头,仿佛它们,是跟天连在了一起。皓月当空,繁星竞相眨着眼睛,犹如百家争鸣,也只有在这郊外,才能欣赏到这么一片美丽的夜空景色。在一个不知有多深的悬崖边上,一条人影迎着寒风而立,目光平视,遥遥望着大约一里外的海风市,双眸之中毫无半点生气,他,赫赫然就是柳子炎。要从海风市来到这一里外的山峦,而且还是伤痕累累的身子,该是需要多大的毅力啊!柳子炎闭上眼睛,一股复杂的情绪流露出来。他是孤儿,自有意识以来,他就在海风市的一家孤儿院。这家孤儿院还算负责,供他读完了初中。离开孤儿院后,柳子炎自力更生,一边上学一边打工赚钱,日子艰苦,但他却相信,总有一天,自己的付出会得到回报。皇天不负有心人,他终于考入了海风大学。但大学生活,没有他想象中的美好,反而让他非常的痛苦。省吃紧用的他,穿着朴素,旧衣旧鞋,和其他人相比,无疑他就像个乞丐。班上的人,没一个对他正眼相看,见着了,都远远的躲开,好像生怕和他攀上半点关系似的。对于周围人的眼光,柳子炎一笑而过,用他从小说里看到的一句话来说就是‘世间冷眼,与我何干,我自淡然一笑,洒脱于自然’。但每个人都有春天,柳子炎的春天就在他的大二下学期。和一位女孩的邂逅,让他情窦初开,一下子单方面的坠入了爱河。她叫诗菁菁,是艺设专业的一个女生。柳子炎,心底挣扎了许久,终于在昨日鼓足了勇气向她表白。然而,他不但遭到了拒绝,还被诗菁菁羞辱了一番。“柳子炎,你算什么东西。也不看看你自己,简直就是个乞丐,哪个女生会看上你啊,快拿走你恶心的玫瑰。”诗菁菁皱着眉,将柳子炎手中的火红玫瑰拍打在地上,然后愤然的离去。看着手掌上仅残留的一片火红玫瑰,柳子炎的心碎了,碎的非常彻底。除了受到初恋的羞辱外,柳子炎还不知道,他向诗菁菁表白的行为,惹了一直追求诗菁菁的社体专业学生李胜的惦记,这才有了今晚的遭遇。柳子炎非常的低调,没有人知道,他从小学开始,各科成绩都是年级第一名,也没有人知道,他是以江浙省理科状元的成绩考入海风大学的,更没有人知道,自高中开始,他的一切花费,都是由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蓦然间,站在悬崖边上的柳子炎睁开了双眼,绝望之色浓浓的笼罩其中。“肮脏的世界,在华丽的灯光下苟延残喘,就像一头打不死的怪物,流着哈喇,根深蒂固于每个人的心底。”“我,柳子炎,今天就要抛弃世界,让世界,从此在我眼前消失吧,哈哈哈哈……”发自内心的呐喊声,在山峦之中徘徊,遇到阻碍,反弹回来,最后就仿佛整片山峦都笼罩在了柳子炎的声音之下。对人生的绝望,让柳子炎萌生了求死的心。来到这片山峦,他就是要远离尘世,将整个世界抛弃。就像徐志摩,悄悄的来,悄悄的走。望着黝黑的崖底,柳子炎紧了紧拳头,然后纵身一跃,就像张开翅膀飞翔的鸟儿,闭上眼睛,朝着崖底摔去。这一刻,他的脑海非常的平静,就如一口古井,泛不起半点波浪。……当竖日的朝晖穿透厚厚的臭氧射来,大地就好像披上了一层金黄色的银纱,缓缓的,恢复着少许温暖。“呀……呀”一阵乌鸦的叫声,打破崖底的宁静。柳子炎睁开沉重的眼皮,入眼的,是足有三四米高裹着一层厚厚枯叶的地面,而自己,被一根分叉的树枝挂着。“呵……呵呵呵……”自嘲的笑了笑,几片凝固的血液,从他脸颊上脱落,朝着地面飘去,“贼老天,从这么高的悬崖上跳下来你竟然还让我活着,**的这是在耍我吗?”没有人回答他,整片树林,只有他自己的声音在久久回荡。许久,柳子炎又说道:“贼老天,你不让我死,难道这世间,还有什么值得我去留恋?”“呀……呀”正说着,又是一阵乌鸦的叫声在耳际炸响。柳子炎转过头,发现一只尖嘴乌鸦正站在离自己不远的枝头上不怀好意的望着自己。“啪啪啪”突然,这只乌鸦拍打着翅膀,从所站立的枝头一下子飞到了柳子炎的背上,张嘴就去啄他后背的伤口。“嘶”被这么一啄,疼的柳子炎倒吸了一口凉气。“连一只臭鸟也敢来欺负老子,给我滚开。”本来就十分憋屈气恼的柳子炎彻底愤怒了,破口大骂,用手奋力的反拍了过去。“呀呀”伴随着一声惊慌急促的叫声,乌鸦慌乱的飞离,消失在林间。然而,柳子炎忘记了,此时的他,正挂在三四米高的树枝上呢,这么一拍,虽然把鸟赶走了,但也让他自己的身体失去了平衡,这不,一下子就从树枝上掉了下来。“嘭”一声闷响,柳子炎的身躯,将底下足有十厘米厚的枯叶震了来开,而同时,跟随着他一起下来的,还有刚才那根树枝上被他碰落的无数片树叶。“嘶……真疼啊!”全身的骨头都好像松动了一下,柳子炎紧紧地闭上眼睛,忍受着身体上的剧痛。等疼痛的感觉逐渐逝去,柳子炎才睁开双眼,试图着站起来。“啊”一股钻心的痛楚从右脚上传来,柳子炎才发现,自己的右脚已经骨折了。心底苦笑一番,索性就将身子翻转过来,用最放松的“大”字型状态平躺着,大口大口的呼吸,幽静的树林把他的呼吸声放大了好几倍,“呼……呼……呼”。零距离接触过死亡,现在的他,就如一位脱离尘俗的禅者,有种大彻大悟了的感受。初一:段辉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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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一直存在(第二章)_3000字李晨夜是李家的私生子。他有一个同母异父的兄弟——李晨阳。第一眼见到李晨阳时,李胜阳显然就不接受这非亲生骨肉的儿子。不过在爱妻的祈求下,李胜阳才勉强将李晨夜纳为李家的一份子。但在李家,李晨夜身份薄如薄冰,甚至比身份低微的仆人还微不足道。他本能享受一切的豪华富贵,但却被李晨阳毁坏了一切。李晨夜在六岁的时候被揭发了私生子的身份。本来这身份只有李晨阳的亲生父母知道,但还是纸包不住火,让李晨阳听到了。在一个万籁俱静的夜晚,睡不着的李晨阳找到厨房去喝水,经过父母房间时无意间听见父母的谈话。他把耳朵靠向门,屏着气息安静地听着。“老公……求求你……晨夜是我的亲生骨肉,要是我们把他给他姑姑照顾,真不知道他会变成什么样子……”李夫人略带悲伤地哭求着,那声音让人听起来实在是心酸不已。“唉……不是我不要晨夜了……毕竟他是私生子,姑姑那儿又没有孩子,不管怎么打官司,法律上来说晨夜本来就该让给他姑姑的……”李铭胜心疼地说。“老公……晨夜是我的孩子,他也姓李,他是李家的,怎么能随便给别人呢?拜托……我知道你有办法的……老公……”李夫人娇滴滴的声音藏着阵阵难过,那一丝丝温柔隐藏在她凄凉的声音里,恰到好处,甚得李铭胜的同情。“好啦好啦……我们就不把晨夜送走,我一定会请镇上最好的律师,不,是全国最好的律师来给我们打官司的,恩?”李铭胜像哄小孩一样哄着李夫人,但明显的在外面的李晨阳已经开始不爽了,他冲进门,冲动的他突然灵机一动,毕竟冲动不能解决什么。他突然换上一张愁眉苦脸,对李铭胜说:“爸爸妈妈,我们把晨夜送走吧,我不要这个只会跟我抢东西的哥哥。如果有一天李晨夜是私生子的秘密被人拆穿了,只会丢我们李家的脸!倒不如我们先把他送走,那样以后就不用心惊胆跳地度日了!这样还能剩下打官司的费用。”东西?李晨夜跟他抢什么东西了?还不是财产!!如今李铭胜如果死了,李晨夜就能顺理成章地继承他的财产,那他这个亲生骨肉算什么?对!就是要把李晨夜赶出李家,一定要!“这……”李铭胜惊了一下,李晨阳竟然在听他们的对话!他现在要面对了一个严重的问题,一个是他的爱妻,一个是他的爱子,他唯一的独生子,“老婆……”李夫人已经换上了一脸的泪水,崩溃似地说,“晨阳,你怎么能这样说你哥?你哥比你来的优越得多!他的成绩比你好,无论是样貌还是身材都比你来的好!他还代表学校参加了那么多比赛,而且奖项不止十个,全都是冠军!你呢?他为我们李家挣了那么多光,你只会浪费我们家的粮食,浪费我们家的钱!”李夫人激动地说。“蒋美静!”李铭胜被惹怒了,“你什么意思?晨夜他爸的基因比我的好是吗?好啊!那你就跟那家伙继续混啊!反正我就是无能!我明天就把李晨夜送走!送给他姑姑!”“老公!我不是这个意思!”李夫人马上就变脸了,“晨夜他就是比晨阳努力,为什么我们要浪费才人呢?晨夜将来一片光明,这小子只会让集团倒闭!老公……”李铭胜气依然没消去,“我不管!我现在就把这兔崽子送走!哼!”他拨起电话,“喂,小燕,我们已经决定了,明天,我马上把晨夜送到你们家去!”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傲娇的女声,“好啊!你可不能反悔哦!”六年级:白亦染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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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流_3000字在故乡我的奶奶家,门前有一棵大大的芭蕉树,还有大大的水泥坪和古老的摇井,这些都充斥着我过往的每一次暑假,只是近些年都没有回去了,印象有些许模糊,但是她的样子却依旧十分清晰。我们两家住得特别近,走路也不过寥寥几分钟,所以每天都呆在一起,而且每次在家里受了委屈都会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屁颠屁颠的去找对方发一通牢骚,然后又心情极好的跑去房后的水沟沟玩,坐在水沟沟边把脚丫伸进去,因为怕弄脏了衣服挨骂,所以总是小心翼翼的,太阳把水沟沟照的暖暖的,我们望着水中的倒影然后做着各种鬼脸,抬头望着互相傻笑,夕阳西下,那种感觉是极好的,而时间总是太快。还记得那年夏天,新白娘子传奇还在热播,那首经典的主题曲更是耳熟能详,她特别喜欢唱那首歌,时不时在我耳边哼唱,她还特别为这首歌编了一支舞,而我是他最忠诚的观众,给她最响亮的掌声。一个暑假总是过得很快,晃一晃就没了,我们也要回各自的学校上课,依旧记得最后一次见她是在那个芭蕉树下。也许她在我生命中就像一个暖流,匆匆流过,也或许我们还会再见。但还是感谢她曾在我生命中留下那么多温暖,我会永远记得一个笑起来暖暖的女孩。她就是我生命中永恒的暖流。高二:周昕睿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00字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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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_3000字噪声蝉鸣,车辆人群,掩不住集市的喧嚣,行路上各色各样的人谱写着属于他们的篇章,我置身于这寻常的世界里,仔细观察着不同的人或事。在人群中,忽的看见一位拄着拐杖左碰碰右碰碰的老人用另一只手攀在他身边的另一位正在大口吃着包子的老人,那位拄着拐杖的老人似乎是一位盲人,我的脚步不由自主的走到了他们的后面,脑子里也浮现了各种各样的猜想:“他们是至亲吗,是挚友吗,是一起经历过生死的患难兄弟吗?”我仔细打量了一下他们的穿着,似乎他们的生活状况不是特别的好吧。我就一路这么跟着,当我把所有的目光集中他们身上的时候,却没发现迎面一辆大轿车已经挡住了他们的去路,我真想一把上去拉住他们哪,可不知为何步子却怎么也迈不出,正在我焦急之时,那位引路的老人忽的一个急转弯,让他们幸免于难,我的心也一下子由紧张变得轻松,但也为自己的懦弱感到羞愧难过,大街上总是那么沸腾,沸腾到只有商家与买家讨价还价的吆喝声、争吵声,我越发感到羞愧与难过,可那又怎样,没人能改变他们,我也一样,相反,在这喧闹的世界里,有一对老人或许他们是兄弟或许他们是至交,但无论如何,他们能在这无人问津的世界里过着属于他们自己的生活,他们相互信任,相互包容,相互理解这才使得他们可以不用去理会世俗的纠纷与无奈。他们就这样走着,我也就这样走着,我多想上去和他们攀谈几句,可又不忍心打破他们之间的和谐。就在这时,又一穿着普通的老妇人向他们走过来,我以为她也是他们的一员可事实却让我有些出乎意料,从他们的言语中得知,他们三个人只是一个村的,并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连朋友也算不上,我有些吃惊,也有些欣慰。吃惊的是他们的默契,欣慰的也是他们的默契,我忽然觉得引路人十分的伟大,即使在他看来这或许只是一次不值一提的微不足道的帮助。但我却被他们的默契震撼了。我也觉得盲人很伟大,他能如此的相信一个人,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一个从未谋面的人。我被他的信任震撼了。不知走了多远,我停住了脚步,望着他们高大的背影一点一点消失在我的眼眸里。回头发现商场的店主还是一如既往的和买家还价,买家也因货不真实毫不留情的与店主争吵,从他们口中飞出的唾沫腥子溅到了他们自己脸上……高一:邓园莲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9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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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_3000字今天看了《爸爸去哪》(第二季)最新一期,这期将近结束时村长提出要孩子们和一位爸爸去书屋居住一晚,离开自己的父亲。听到这个消息,孩子们顿时哭成一片,抱着自己的父亲不撒手,不愿离开。看到这里,可能会有些人会不以为然:不就离开一晚吗?有什么大不了的,我还巴不得我爸妈不管我呢。但是,他们忽略了这是孩子们第一次离开亲人,哪怕只是一晚,但也不是他们这个年纪可以承受的。独立永远是成长的主题,父母不可能伺候我们一辈子,终有一天,我们会离开父母身边,独自去闯荡,那时候,所有的苦都要自己承担,所有的困难都要自己去解决,也只有在那是候我们才会懂得父母的不容易。万事开头难,独立对任何人来说在一开始都是难以接受的。我记得我第一次离开父母身边是在4岁,那时我和父母去拜访父母的故人,后来我在那位故人家中玩累了,便睡熟过去,父母因此就把我放在那里,打算第二天再来接我。那天半夜,我迷迷糊糊醒来,接着月光看清四处环境并不是我所熟悉的家,身边也不是我的父母而是一位不太熟的姐姐,当时我的心里十分害怕,看着洒落在地板的月光,小声的抽噎,不敢大声哭泣,唯恐打扰到熟睡的人们。知道哭累了才再次熟睡。后来,父母又为了生计出门打工挣钱,就把我托付给阿姨照看,那段时间,阿姨出门买菜或是办事都不方便带着我的时候就把我放在家里,为了防止我乱跑,就把门紧锁。然后再出门,那时的我只会坐在紧锁的门边,静静的等待阿姨的归来。如今回想当年的情景心里还是很难受。这些经历给我带来的有好处是从那时候起我就开始学会照顾自己,现在我的洗衣做饭样样精通。当然也有坏处,那就是从哪时候开始我常常睡不好觉,半夜熟睡时梦到自己周在一个环形阶梯上,突然阶梯消失,我向着无际的黑暗坠下,然后惊醒,看着四周黑暗,只有地上的月光,感到十分孤寂,一个人在夜里静静的坐着发呆,感觉全世界都抛弃了我。那种滋味无法言喻。小孩子总想要长大,以为长大了就自由了,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却不知道,伴随自由的是社会那无型的束缚。成长中,我们要雪会承担责任,学会做人,经历社会百态后,我们将失去那曾经的天真吴邪,为了生存,去做一些自己不愿却有无法不做的事情,这也许就是成长的代价吧!如果可以,我愿停留在那天真无邪的岁有里,永远看不清世界的黑暗!高一:邱柳月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9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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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_3000字存在。这个词深邃到万物的心底。似乎在万物出现的时候,它就牢牢地刻在了万物的身上。————题记前些天去医院套牙套,医生给我打样之前观察了下,竟发现我有2颗蛀牙。择日,在父母“不要担心,只是酸痛”话语的萦绕下,我大摇大摆地走进了补牙室。医生刚开始钻的时候我觉得没什么感觉,但后来就是剧痛,钻心的痛。医生说我的牙已经蛀到了神经附近,很深。听到医生说这样的话我好像要昏了过去。最终我还是忍受不了这肉体的痛楚,医生也只得先给我补上,说了一句晴天霹雳的话:“过个五六天可能还会痛起来,到时候要重补。”我神情恍惚地回了家。躺在床上,望着雪白的墙壁,回想起方才的剧痛,我的神经变得麻木。楼下妈妈打开了电视,我一下子就听到了汪峰的《存在》。那首激情澎湃充满男人气息的歌曲将我引入到了深深的沉思当中。存在到底是意味着什么?我这样问自己。可是,没有靠谱的答案。想想存在就是生活嘛,快活他个八九十年再就是死去。可是再想想刚才所遭受的痛楚,想想自己这十多年中受的不少委屈,这又怎么能算是快活呢,若是这样,倒不如说快活地死去。就这样我钻入了一个死胡同。自知这样想下去是不会有结果的。便下了楼,想在要啥有啥的网络世界里寻找快活。这一快活倒是解开了我的心结。照理打开NBA贴吧,在第一条就看到了雷霆VS灰熊的集锦。看着一个个炫丽的进球,我也就慢慢归复到了平静。直到、直到我看见了最后一个精彩球的时候,我的思绪被打了开了。那是雷霆还在落后,在最后关头,威斯布鲁克见杜兰特三分未进想跳起来补扣,几乎要到篮板顶的高度,他硬是跳起来碰到那个球,但就是抓不住,还是太高了。于是他轻轻拨了一下,可惜没进。落地后的他明显有些不适,一拐一拐地离开场地。如果不是他之前膝盖受过2次大伤,这个球应该是没问题吧。看完这个集锦我颇感疑惑,即使是威斯布鲁克那个球补进了也只是2分,但当时的几秒钟是不可能再挽回这最后1分的落差啊。连忙打开了记者对威斯布鲁克的赛后采访,望一探究竟。看着下面的字幕翻译,我惊愕了。“你为什么要不顾自身安危去补进那个球呢?即使进去了不是也于事无补吗?”“因为我相信上帝,他会让我的球队走向胜利。”“可这样你就是拿你的安危做赌注啊,万一你受伤了,以后可怎么打?”“不不不。其实作为一个球员,尤其是作为球队领袖的我,在球场上的责任就是想尽一切办法干扰对方进球,拼尽一切实力将我方的球放进篮框。就算是有一份生的希望我都要把握。这是我的责任。我生下来就是为了赢取篮球比赛的胜利,上帝告诉我,我会因此感到快乐。若是留下一丝的遗憾,球迷们会怪我,上帝会怪我,我也会埋怨我自己的。”我反复播了好几遍威斯布鲁克的话,也是若有所思的。我感觉到了自己已然是被什么神奇的力量所触动了。威斯布鲁克拼了命要补扣那个篮就是为了不给自己留下遗憾,为了对得起自己,从某种意义上讲,他是为了生存,因为他有了追求,他的生存被镶上了别样的光芒。仔细检索自己的生活足迹,才发现原来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有大有小的追求,只是我将它们统统视为垃圾,放入了那污垢的深处,然后将那些悲惨如斯的事情和情感放大了无数倍,以至于自己的心灵被蒙上了黑纱,蒙蔽了纯净。存在,说到底都是每个人要经历的,与其醉生梦死地浪费光阴,不如去做点让自己开心,让别人开心的事情,追求幸福,让这镶嵌在身上的一部分发出醒人的光芒。初三:王翔男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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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回归_3000字(一)殇。洁白的殇。第一个冬日的雪在夜间悄然落下,风卷而飘散。她在这个夜晚出行。一人独唱,有些悲凉。六个瓣的雪,不禁让她想起了星阵的光芒。雪,晶莹剔透的,还似乎泛起些许银光。无暇,轻盈。她带着泪走向远方。原因?她也是解释不清的。如流星划过夜空,如奔流的江水,是时间,一去不复返的时间。上一个春末夏初的衔接季节早已变得像场梦似的飘渺,他回忆不起来,也不想回忆。狂风将雪送进洞穴,寒意却荡然无存。此刻是冬日的中旬,冰封了雷德福山,上方被雪所覆盖,没有透明,只有洁白;没有坚硬,只有柔软。山坡山脚,平原丘陵,浑然一体的一片白。凛冽的寒风再次光临山间,与岩石一同奏鸣着,发出巨大的声响,如若打击乐一般。由于是在山里,回音很大,所以这声音也丝毫没有减弱的意思,飘进了金河田平原上的小丘陵内的洞穴内,也传入逆流的耳朵。他的听觉天生就很好,微风吹过,草微微跟着晃动的声音也能像听在山间的回声一般,就更不用说这寒风声了。逆流本来是在石洞中睡觉的,就这一声巨响,吓了一跳,嗖的就从地上弹了起来。竖起耳朵,仔细的听了听,确定是风声后,才又静静的趴下。“怎么了?”逆流的心中有着另一个苍老的声音回响着,疑惑的响着。他没有去继而思考,因为这早已习以为常。平原没下过雨,只铺着一层柔软的积雪。草的杂乱,清清楚楚。片刻后,他明白了自己神经过敏的原因:一枚印记,是足迹。他年轻却拥有着这般苍老的步伐。这是,不应该的吧?他在洞里徘徊者,既兴奋又迷惑:大冬天的怎么会有一只狼和自己一样孤身一人呢?这样年轻,这样完美。是什么呢,让他有了这似乎已经是饱经风霜的老者的步伐?罕见至极,至极限。“我要去找他,了解他的故事。”他自己这样想着“天亮,就出发。”(二)风将地上的积雪粘合在一起,形成冰的幼体,并且将它吹的晶亮,久而久之,凝结而形成了冰,晶莹而纯暇,像水晶似的。远远望去,是一片晶莹。雷德福金河田山在阳光的照应下像三棱镜似得反射出了一道耀眼的彩虹,雪过天晴了。哎好久不练习风景有点不会写了帮忙指导一下……穴前就是金河田。金河田,是大面积的草场,如果这片黄帝中有人的话,将会是一片发达的畜牧业吧?。河水因为土质而变成金色,草也是半绿半金的。他们共同将阳光折射入石洞中,逆流的身上。零碎的光斑自由的跳跃着,很快就跳到了逆流的眼睑上。眼睑很薄,承受不了这样强烈的光点,逆流才用三十六计的最后一计,翻了个身来躲避。可这些光斑好象有意似的,专门跑到他的眼睑上来捣乱。被阳光折腾了半天的逆流也睡不着了,干脆就翻身起来了。茫茫的雪如晶体映入眼帘,瞳孔也因此变得透明澄澈了,清晰的勾勒出这和田上的雪线。似乎,他忘记了什么?逆流晃了晃脑袋,甩掉困倦与懒散。微微测了侧头,他想到了什么,将自己的鼻翼轻轻的放在地上,嗅了嗅,猛地一抬头,眼中满是新燃起的希望之火。他站了起来,抖了抖身上的毛,紧接着就窜了出去。像一阵绿色的狂飙,直到金和之边。他眨了眨眼,瞳孔因惊奇而变小:什么情况?!(ps:逆流才半岁,且从来没认真看过自己的毛色)他惊奇的看着自己的毛从,有些自豪又有些鄙夷,他是独一无二的也是一种异类。“以这种毛色出行,会被当作异类的吧”逆流无奈的想着“要是自己的毛色是银色该多好看啊”他叹了口气,转过身,正要往回走时,却发现……自己仿佛踏进了一片云雾。他左冲右撞,想突破,却发现这好像是一个封闭的空间。“彭——”一声物体落地的声音响起后,烟雾就离散了。逆流摔倒在地,啃了一嘴泥土,一个标准的“狗肯泥”。含着一嘴泥土的滋味并不好受,于是他立刻从地上跳了起来,噗噗噗的赶快吐掉了嘴里的泥土,还赶快喝了几口清水。就在他抬起头注视水面时,惊奇的发现——自己的毛色!已经变成了漂亮的银灰色!满心抑制不住的欢喜,这种感觉充满了他的每一个细胞。他抬起充满欢喜的、琥珀绿似得瞳仁,向着远处望了一眼,就便奔向了森林深处。幽静的山谷中,回荡着一声悠远的狼嚎声……(三)风卷起地上的雪花,像一条晶莹的丝带,飘荡在空中。瓯海族狼群奔波在风中。狼是冰雪精英,风雪的吹拂使他们的皮毛闪闪发亮。战魂站立在一颗约为1米树桩上,向远方俯视着,想要寻找一只离开群体帮助的动物来满足他们饥饿的胃。映入视线的,是一片晶莹。狼们有些不耐烦了,一齐冲着战魂嗥叫起来。气温如此之冷,又没有食物,名副其实的饥寒之饥寒之魄。由于气温的骤降,尤其是下了几场风雪之后,食物越来越少,就连腐肉都极其少见,所以他们已整整四天滴米未进。若只是成年狼也就罢了,狼的耐饿能力很强。不过在这之中还有着二三十只幼狼,他们正在长身体的时候,耐饿能力自然大大减弱,还有几只幼狼饿的快虚脱了。“再这样下去可不行,整个群组会崩溃的。”战魂无奈的叹了口气,转头看了看自己面临溃散的群组,悲哀的想到。凛冽的寒风吹来,又填了几分忧伤。好似从黑暗中看到一丝光亮:金河的岸上立着一只岩羊!“呜——”战魂嗥叫了一声,声音短促而又威严,示意着准备战斗。众狼立刻精神为一震,眼中燃起兴奋的火苗。十几匹公狼耐不住了,爪掌烦躁的在雪地上划来划去,随时准备听从一声命令般的嗥叫出发去。战魂当然看出来了,但出于狼的天性,还左右看了看。呼啸的北风与潺潺的流水声以外,无一丝动静。他这才放心的嗥叫起来。疯狂的狼群一拥而上,一起包围住了那只岩羊。在岩羊极度恐惧的眼神中饱餐了一顿后,便慢条斯理的,像个绅士似得踏着碎步回到他们的栖息地去了。狂暴的北风还在肆虐的挂着,是在说明什么?(四)悠悠琴声在雷德福金河田山回荡着,声音清脆而婉转,飘入云雾缭绕的碧空;云丝连成一长串,像五线谱似的,任凭飘飞的音符无休止的飘荡。太阳从云丝中探出,凛冽的寒风也就不觉得冷了,反而暖融融的。逆流在金河田上奔跑着,冰雪已经融化做水滴渗入大地中:这是整个冬天最温暖的一天。此刻,逆流的心情比这天气还好,当然有一部分的原因是天气导致的。他跑到溪水边,眯起眼睛看着水中自己的倒影。他通过上次的事件才发现自己有着这样神奇的技能,根据意念来做自己想做的事。阳光晒得他身上热热的。他耸了耸毛从,用舌尖托起几滴水,撒到自己身上。清凉的水穿透毛丛,使热的感觉减少了许多。逆流翻了个身,站了起来。毕竟他也是有事情的啊,不能将过多的时间用在休息上。一阵清风拂面,似乎有意为他精神一下。他歪了外头,将目光放的更远一些。似乎看见了,有仿佛没有看见。只好又无根据地乱逛了。突然间,一股强烈的气味钻进他的鼻翼。“这是?!”……(五)“彭!”一声令瓯海族狼群都心惊胆颤的枪声炸响了,战魂干咽了一口唾液,双眼中布满了恐惧。刺鼻的血腥味在空中弥漫开来,他怔怔的望着自己的族员,惊出了一身的冷汗。他将舌头伸了出来;狼的汗腺全在舌头上,只能靠舌头来散热。从幼年时期到现在,他还是头一次感到如此的恐惧。战魂向后退了几步,本想从后方撤出,不料背后又有一声炸响,又有族员毙命了。望着猎人们狰狞的笑容,他绝望了。与人类相比,他们实在是太弱了。“哎——”战魂静静的把头底下,“看来这个群组也要灭亡了。”他回想着过去的几个亡群,叹息到。他面前的人手指一扣在枪上,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霎那间,从他身后的草丛猛地晃动了几下,随即从中出现一股银灰色的狂飙,猛地朝他跳跃了出来。“呜——”战魂以为他是瓯海族的狼,下意识的扬起脖颈冲他嗥了一声,示意危险至极。黑影不紧不慢的小跑到他面前,嘴角下意识的微微上挑,仿佛在嘲笑他的懦弱。一阵清风吹来,将他的思绪打破——what?!他的面前,是逆流。局面僵持着。战魂看到他面前的猎人竟放下了早已对准他的枪口,脸上因恐怖而扭曲着,竟和包围他们的人群一起飞快的逃走了。有什么颤了一下。逆流看见人走了之后,立刻转过身来跪卧在他面前,请求加入这个群体。“他是什么狼?竟有这种能力?!”战魂惊讶的想到“会不会是……”“噗”战魂差点笑出声来,出于狼王的尊严,赶紧又把自己的窘态藏了回去。“一个半岁大的幼狼,怎么可能会有那种能力?肯定是有什么东西吓跑了那些人。但是,但是,不太可能啊”战魂有些心虚“但不管怎样,先让他加入吧,他极有可能是”竴“的继承者,观察上一段时间,不管怎么装,肯定会露出马脚的。”战魂这样想着,接受了逆流的请求。命运的转折点,“竴”又是什么?敬请期待第三章。未完待续初二:深海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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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徒(第二章)面具_3000字“哥,你在发什么呆?别告诉我你在想那个女孩子!”暮槿依气哼哼地咬着筷子在桌子下面踹了暮景夜一脚。暮景夜从沉默中回过神,抬起脸茫然道:“哪个?”“喂!”暮槿依气的差点跳起来找个角落胖揍暮景夜一顿。暮景夜则是无辜地眨着眼一脸的呆萌小表情。“好了好了你们俩吃过完快点去做功课吧。”暮妈妈摇摇头笑着说:“景夜,你真是太让着小依了。看她现在,恨不得把找根绳子把你绑在她身边呢。”“哪有啦!”暮槿依撒着娇揽住暮妈妈的胳膊道:“哥哥就要让着妹妹嘛。”“是啊,小依是我妹妹啊。”暮景夜温和地笑着,给不断向他眨眼的暮槿依夹了一块红烧鱼,埋头浅笑着吃饭。“景夜啊,有你在小依身边,我和你爸爸就真的放心了。”暮妈妈握住暮景夜的手十分欣慰。儿子简直就是自己的骄傲啊,为人温和谦逊,聪明懂事,每件事都做的滴水不漏严丝合缝,不过唯一让她惆怅的就是暮景夜的成绩了。两兄妹小学时成绩都很好,颇受赞扬,暮景夜甚至比暮槿依更好。初中后,暮槿依仍然独占鳌头,可暮景夜偏偏不知怎的成绩大幅下降,排名从考上初中时的第一名一路跌到三十多名,从此再未有过前进。真不知道这孩子明明各方面都不错,按理来说成绩应该也不错的,可他就像是故意的一样回回都考个中等,你问他吧,他又什么都知道。“景夜啊,你的功课还行吗?”“啊,还好。”暮景夜愣了一下,低头扒了一口饭,心里已然明白母亲想要问什么了。脸上笑容顿减,声音却仍旧一如既往平静得没有波澜,根本听不出情绪上的起伏。“不懂的话,就向妹妹问问。”暮妈妈叹了口气,关切的望着儿子平静的眸子,真不知道这孩子究竟是怎么想的。“妈妈不想逼你,努力就好了。”说着起身拍拍暮景夜的肩一边收拾碗筷一边和暮槿依笑着谈论暮槿依在学校的趣事。“妈妈,我上楼复习功课了。”暮景夜帮忙把碗筷拿进厨房,习惯性地泡了一杯茶转身不慌不忙地走上二楼轻手关上门。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暮景夜抿了一口茶一手端着滚烫的玻璃茶杯一手插在裤兜里望着窗外灯火辉煌车水马龙的繁华都市。霓虹、炫光、歌舞……还有那黑漆漆得沉寂一片的容山。叹了口气,拿起钥匙串出门散步。这是暮景夜雷打不变的习惯,吃过饭后喝杯茶稍稍一休息就出门去散步二十分钟左右。在这二十分钟,他除了漫无目的地在小树林里乱窜就是发着呆缓慢行走,走到哪里算哪里。每次无论想什么,他总能在二十分钟左右的时间里迅速调整状态,重新回到那个温和平静的暮景夜。初秋的天气有些微凉,暮景夜只穿了一件白T恤,面无表情地行走在小树林里,不断思考究竟如何才能引出这家伙。它能够在那么多人不知觉情况下在空中接住急速坠落的花盆,那么它的速度一定很快,快的眨眼之间就已经完成一系列的动作。还有那羽毛。那支羽毛很漂亮,而且比一般鸟类羽毛都要大出许多。它究竟是什么呢?既然它想救人,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可这个世界每天都有人遭受不公,它会在哪里?它为什么要救?如果仅仅是处于善良心肠的话……“呃……可恶,又开始了……”暮景夜皱起眉捂住脑袋,无奈的摇摇头,眼前突然一黑,还好及时抓住身边一棵树才没有跌倒。伸手揉揉太阳穴,感觉上似乎好了一些。抬手看表,今天似乎是太迟了,也走的太远了,不知不觉竟然已经走到了容山公园里容山脚下,时间也超出平时十几分钟。还是回去吧。暮景夜踉跄地扶着树走出小树林向家的方向走去。眼前总有黑点时隐时现,看待物体几近绿色视觉。脑袋里好像有千万蚂蚁在蚕食血肉神经,撕裂般的疼痛下,暮景夜仍努力保持着自己温和谦逊的白玉面具。茂密的容山山脚下铺着青石板,无数树木也已经长到了石板中。暮景夜庆幸自己还能扶着树,不然早就摔下山了。这容山的一角是整个公园地势最高的地方,虽然只是容山山脚,但对于公寓主体所在的地面来说还是像爬了一座小山。就在暮景夜顺着曲折青石板阶梯往下行走时,小路附近的树林突然传出窸窸窣窣的响动。“哟,姑娘,这么晚了,这容山不好走,我扶你好吗?”一个痞痞的男音说道。从声音里,甚至能听出不怀好意的笑。“啊,真是太谢谢你了。”传来一个女孩子的声音,俏皮又可爱的味道未见其人也能想到该是个天真的小丫头。“嘿嘿,没关系。我们还能交个朋友嘛。嘿嘿,我最喜欢帮助美女了。”此时那两人和暮景夜正好迎面相遇,不过却没见到暮景夜踪影。暮景夜躲在黑暗中忍着头痛努力辨清了说话的男人。这个男人穿着印花衬衫,领口敞开,能看到一条闪着不正常金属光泽的金链子,但是它太过耀眼,不用说一定是假的。不巧的是,这个家伙暮景夜认识。当初杨静找了和她交好的混混强行带走了暮槿依以此要挟暮景夜做她一天男朋友。暮景夜本不想管暮槿依,但杨静已经将事情张扬出去,自己如果拒绝杨静恐怕落下不顾亲情的混蛋形象,这对自己不利,所以只好顺水推舟接受了杨静。在接暮槿依回家的时候,暮景夜记住了那三个男的,这个家伙就是其中之一。此刻,他犯有“前科”不说,还双眼放光笑的极不正常,显然就是图谋不轨。这个女子是傻还是涉世未深就先不说了,待会会被抢劫是一定的。“鞍娅,怎么还不回家呢?”暮景夜强行站直身子缓缓从黑暗深处走出,脸上挂着温和平静的笑容。他瞥了一眼男子,笑眯眯地望着那个穿着粉色纱衣的女孩子笑着说道。“暮景夜?你怎么在这里……你们认识?”男子目露疑惑,细细打量着暮景夜,唇角勾起笑意。笑得极度轻蔑。暮景夜瘦瘦高高,看上去弱不禁风。又因为此刻头痛折磨,脸色略显疲惫苍白。要是他多管闲事和自己打,哼!一拳就能让他小子找不到北!暮景夜当然知道这差距,但是已经出来就不能退回去了。这家伙是不会放过自己的。唯一的办法句是硬撑,然后在与他的周旋中找出破绽一击致命!所以必须要将疼痛忍下来不可!暮景夜脸上笑容和煦温柔,两手插在裤兜里,指甲深深嵌进手心的肉里,以毒攻毒,保持头脑清醒是为上选。“呵呵,暮景夜,你别告诉我你就想这样带她走?”男子点燃一支烟吸了一口,挑起眉斜眼看了一眼暮景夜病态的样子,一腿支住身体重量,一腿在那里得意地晃动着:“你别管闲事,自己滚下山!”“呵呵,既然我的朋友还和你在一起,我怎么能丢下朋友呢?”暮景夜看着女孩子暗暗地使了个眼色,不过女孩子回报他的就是迷茫无知的笑脸:“what?”“我不认识你。”女孩子似乎是生怕暮景夜不被揍一顿,在本来涨势凶猛的火焰山又加了一瓢油,使劲吹阴风,就怕鬼火不着!暮景夜心里暗道这女人好没脑子却瞬间带上白玉面具,仰起脸柔声问那男的道:“你想怎样?”“呵呵,我也想尝尝gay的滋味。说实话,你虽然是个男的可是比杨静那婊子好看多了,我不介意试试。哈哈。”男子奸笑着看着笑容清浅温柔的暮景夜笑的很浓。可是说到杨静时神色却有些黯淡。虽然转瞬又恢复过来但是这在戴惯白玉面具精通情绪掌控的暮景夜来说就太拙劣了。而就是这个技术不到家的转变,让暮景夜突然意识到一个关键,这个关键直接决定了暮景夜的胜利。那就是:他爱杨静。所有理由,都比不上这一个爱字的借口。杨静仗着有点姿色胡作非为是十足的太妹,但是实际上她是孤立无援的,没有足够强大的人带走她。而这个家伙,虽然猥琐但身手不赖,杨静一没钱二没势怎么能笼络到这家伙来卖命呢?那么就只有一种情况可以解释:爱情。抓住一点,暮景夜不自觉地勾起一抹笑意,淡淡道:“你还是放了我和我朋友吧。静儿不会想看到我受伤的。”暮景夜故意将“静儿”两个字着重语气强调,生怕这家伙不吃醋。“哈哈你叫真是亲热!”男人显然被暮景夜故意的亲密气到了,本就脾气暴躁的他激动地掏出刀子比划着恶狠狠地说:“你他妈闭嘴!只有我有资格这么叫!”“呵呵,”暮景夜浅笑着随手掏出手机一个电话打出去,报了个位置外带“我非常想你”就干脆地挂断电话抚抚鼻翼自信的笑道:“静儿家离这里不远,坐车3分钟就能到。我刚刚给她打了电话,你说她过来看到你为了个女孩子和我大打出手,那么你追她还有戏么?”男子狠狠瞪了目暮景夜一眼,健硕的胸脯因愤怒而剧烈的上下起伏着。偏巧不巧,不远处突然就有了轻微的响动和声音。男子大惊,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暮景夜抓住时机,二话不说拽起女孩子就狂奔起来。终于,体力不支头晕眼花的暮景夜在下山时一个不稳,翻身摔下去。被他牵着的女孩子跟着他摔了跟头。“砰”一声闷响之后,暮景夜终于无力支持晕过去。女孩子则被他很好地护在怀里。暮景夜虽然身体单薄清瘦,但当人肉垫子是可以的。女孩子被摔得蒙住了,方才回忆起刚才的一幕幕,突然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要不是暮景夜及时救了自己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忙低头去看暮景夜,发现地上一片血迹。慌乱地查看,原来是地上有一个断裂的木刺,不知何故被栽在这里。暮景夜和自己从坡上双双摔下来,他又把自己护在怀里,木刺却直接刺进他左肩!怎么会这样?人类世界不是温暖和平,充满爱心的吗?为什么会是匕首、冲动、恶人可以随意践踏侮辱别人、善良的心肠越要去隐忍和受伤?为什么?那一刻,她大脑一片空白,忘记了该做什么。虽然她从始至终都是傻逼一个,但最后终于是看透了,不过有句话她还是说错了。暮景夜并不是善良的心肠,而是阴险狡诈世故圆滑、善良的,硬心肠。至少,他善良的不纯粹。因为救她完全不是什么想要为社会做贡献,让爱充满人间,而是发现了一个连他自己也被吓到的秘密。高一:oumian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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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风云》 第二章_3000字第二章【吴曙】随着乘客的不断涌入,车厢里面的气氛渐渐开始变得热闹了起来,到处都是行李被放在行李架上的声音以及喧哗的聊天声,其中还夹杂着不少年轻学子对大学校园的讨论声。九月本来就是全国各高校开学的高峰期,而这列车又是由虹桥开往京城这样一个高校云集的大城市,所以这时候车上自然有很多年轻的学子,其中很多还是刚刚参加完六月份的高考正准备到新学校报到的大一新生。对于这些大一新生来说,象牙塔是那么神秘且具有吸引力,他们中的很多人在高考之前就是不断被老师们灌输着象牙塔的生活是多么多么好之类的信息才有恒心毅力度过最痛苦难耐的高三生活。当然除了对大学生活的讨论外,这些年轻的人之骄子凑在一起不免会讨论一些诸如高考成绩、全省排名以及录取学校之类的话题。每当听到有人说到自己考了多少多少高分,被什么什么知名大学录取,车厢内总是发出一阵震撼的声音,享受着震撼声音围绕的年轻学子脸上露出含蓄的笑容,谦虚地说着考得不好,但是声音里面流露出来的自得,却让那些高考成绩并不怎么好、录取学校也不怎么出名的大一新生感到浑身不舒服。吴曙跟在父母的身后,行李包裹都由父母提着,没有拿任何东西的他背着手,一脸轻松地往前走着。一路走来,听着车厢内的同龄人们不断炫耀着自己高考考了多少多少分以及被什么知名大学录取了之类的话,吴曙嘴角微微翘起,脸上洋溢着不屑的笑容,不屑的笑容之中还包含着掩饰不住的自得与傲气。吴曙确实有资格感到自得,他也确实有傲气的本钱,虽然他的家庭并不是很好,他高中上的学校也并不是全省的重点高中,甚至在某市都只能排到第二位。但是他从小就聪明,学习成绩很好,从幼儿园开始一直到高中,每次的考试成绩都是全年段第一。在今年的高考上,他甚至突破了某市一中的包围,一举取得高考全市探花的好成绩,这个成绩甚至在全省都能排到第二十位,是他所在的高中建校以来高考名次最好的一次,而他自己也如愿被水木大学的建筑系给录取了。能够取得全市第三名这样的成绩,吴曙感到很满意,因为在他前面的两个牛人不但是全市的状元榜眼,还是全省的状元榜眼,他们两个哪一个成绩不是比他多二三十分,要知道他的成绩已经接近七百分了,那状元榜眼的成绩岂不是达到七百二三,差十几二十分就已经是满分了!这样的成绩即使高傲如他也不免感到心服口服。据他所知,排在全省第二的是某市一中的欧阳兰。能在某市一中这样一所全省重点高中里面学习名列第一,而且本身还是一个绝色大美女,欧阳兰由此被公认为“某市一中有史以来最美校花”。对于欧阳兰,吴曙可是慕名已久,可惜无缘一见,但是这并不妨碍他对欧阳兰的关注,就他所知,在号称“模拟高考”的高考前最后一次全省统考中,取得全省第一名的就是欧大校花。本来以欧阳兰的变态是足以问鼎全省高考状元的,但是没想到有一匹黑得不能再黑的黑马突然横空杀出,从欧阳兰头上硬生生地把状元的头衔抢走了。说他是一匹黑得不能再黑的黑马,原因有两个,第一个是这匹黑马所在的高中的是一所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乡村高中,之前高考最好的成绩只是一所二本院校,要是之前有人告诉吴曙这样一所师资力量不雄厚、学习气氛也不浓郁的乡村学校会出现一个震惊世人的高考状元,吴曙一定会觉得那个人是发疯了,但是现实却是当吴曙知道这匹黑马的存在之后,他确实有种发疯的感觉,当然有这种感觉的人不只是他一个,任何关注这次高考的学生、老师、家长都有这种感觉。第二个原因是,据相关人士后来透露,在全省统考的时候这位状元当时的成绩是全省第十万八千七百六十五名,没想到一个月之后在正式的高考中他的名次就已经攀登到全省之巅!如果说这位黑马在一个月之内成绩进步了那么多,就是打死吴曙他也不相信,他倒宁愿相信黑马本来就有问鼎状元的资格,只不过他在“模拟高考”的时候隐藏了实力罢了,当然,几乎所有人都是这样认为的!想到在模拟高考的时候自己可是拼尽了全力好对自己的实力有一个明确的定位,而这位黑马先生却还有心情掩藏实力,吴曙心里面感到叹服的同时,嘴里面不免酸溜溜地说道:“装逼!”虽然心里面有点不爽,但是对于黑马先生的超强实力吴曙还是信服的,对于这位“一朝高考全省知”的黑马先生的大名,吴曙牢牢地记在心里路走来,听着那些同龄人嘴里面冒出的那些他们自认为很牛逼而在他看来却很傻逼的数字以及学校名字,吴曙脸上的笑容就变得愈发的灿烂起来。当他找到自己座位的时候,他脸上的笑容突然间凝固了下来,因为他突然发现自己座位的对面竟然坐着一个千娇百媚的大美女,眉目如画,宜喜宜嗔,饶是他自诩自己是个帅得很含蓄的帅哥,面对眼前这样一个校花级别的美女,他竟然有种自惭形秽的感觉,这种感觉他已经多久没有感受过了。吴曙不由得愣在了那里。吴曙看见的大美女就是欧阳兰大美女。在低头看了一会儿自己的鞋之后,感受到对面男孩的眼神已经没有投注在自己身上,欧阳兰这才敢把头抬起来。欧阳兰抬起头,偷偷望了一眼对面的男孩,发现他果然没有在看自己,而是又再一次把目光看向她一直不知道有什么好看的窗外,她不禁轻轻松了一口气,但是,随即她的心里又升起一股淡淡的失落,难道在粗鲁男的眼里,自己的魅力竟然比不上窗外那些行色匆匆的路人甲乙丙丁?也许自己在他眼里就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路人甲吧!等火车到站之后,自己和他就会“从此相见是路人”了吧!想到这里,欧大美女的心里有点难受,她竟然发现自己有点希望这段旅程能够长一点再长一点。正在暗自感伤的欧阳兰突然感觉有一道熟悉的目光投在自己的身上,她有些不耐烦的转过头,寻着目光的方向看去,果然发现在座位旁边的走廊上正站着的男孩。男孩子长得很普通,属于那种放在人群中就再也找不到的类型,男孩身上唯一有点特色的是他的鼻子上架着一个黑框眼镜。黑框眼镜的牌子是“贵的离谱”,欧阳兰知道这个牌子,她也有一个相同牌子的眼镜,那是她父亲在她生日时送给她的,一个眼镜就花了五千多块,她嫌太高调了,所以很少戴上。名牌眼镜就是名牌眼镜,面相普通的男孩戴上他之后竟然有点斯文的气息,但是可惜的是,这丝斯文气息却被男孩子那痴呆的表情和嘴角的一丝银线给破坏得干干净净。欧阳兰的眉头微微皱了皱,男孩脸上的表情她经常看见,从她上小学时起一直到高三,这种表情就一直伴随着她,甚至刚才在候车室候车的时候她也碰上不少类似的眼神。说实话,对于这种眼神她感到很厌烦,但是却又无可奈何,谁叫她父母要把她生得这么花容月貌呢?如果那个人的脸上露出这种表情的话,我会觉得很高兴吗?欧阳兰偷偷望向对面的男孩,看着他因专注而更显完美的侧脸,她不禁摇了摇头,别说男孩不会露出那种表情,就是他露出了那种表情,她应该也不会感到高兴吧,因为让自己感到心动的不正是男孩脸上超越了他这个年龄的淡然神情吗?呸,呸,我都在想些什么东西,什么心动,本小姐才不会对这样一个既没有绅士风度又没有审美情趣的粗鲁男动心呢!本小姐的白马王子应该是既英俊潇洒又有绅士风度的大帅哥才对!好吧,我承认,这粗鲁男的外表确实已经达到了我心目中英俊潇洒的要求,但是至于绅士风度,哼,他还差得远呢!欧阳兰懊恼地摇了摇头,脸红得厉害,一张宜喜宜嗔的俏脸像是被染上了一层艳丽的彩霞,变得更加娇俏可人。车厢里传来一阵吞咽口水的声音。一直注意着她的吴曙更是夸张地吞了一口口水,脖子上的喉结清晰可见地上下运动了一周。欧阳兰的脸上虽然没有表现出来,但是她对吴曙的观感却更差了!初三:嘟嘟娃娃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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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迹(第二章)_30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你这是干啥子?知道不知道,人吓人是会吓死人的。”小胖子惊魂未定地说。“偶是有理由的,看,好大的一口棺材哦。”何逸龙指着前面的一个长十米,宽五米的巨型棺材说。只见这棺材上有着许许多多的类似钻石的玻璃制品,隐隐闪着血的光芒。两人眼神碰撞在了一起,似乎在说“打开?”都说好奇心害死人,这两个猥琐的人连盗墓都敢干。可是,他们惊奇的发现,这棺材——没有口!两人想跑了,但,“别走,帮帮我。”一个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啊~~~~”两人同时尖叫起来。两人正准备跑,但一股强大的气压顿时传来,两个人就不得动弹了。“听我说,这有点离谱,但是请相信我,我是从另一个空间来的,这个棺材是我的发明,我在做一个穿越实验,但不小心穿到这里来了,我们哪儿的大陆叫斗气大陆,和这儿是一样的。我来的时候除了一些些意外,我的门打不开了。哦,对了,我叫解智强,喊强哥好啦。帮一下忙,按着最大的那颗玻璃旋转九十度,就OK了。”解智强滔滔不绝的说着,没问何逸龙等人的意见就请帮忙。何逸龙听他说的话像是个人,就去帮一下忙。他走到棺材前,找了一个最大的按了下来,“吱吱”棺材发出了奇怪的响声。“糟了,快跑,小心啊。”解智强大叫道。只见一条长足有十米,全身血红色的巨龙飞出。这是一只浴血魔龙,是凶兽之一,它虽只有三十二级,但能成为凶兽,自然有它的过人之处。它身上的浴血龙鳞是含剧毒的,哪怕是稍微碰到一毫毫,也会立刻倒地不省人事的。大家肯定奇怪为什么凶兽会在这里出现,其实,这是解智强设置的防御系统,那浴血魔龙不是真版的,正版的早已被他杀了,这是复制那龙的基因做出来的防御系统,不过这条龙是可以吸收。解智强没说清楚这棺材需要按下最大的玻璃向左旋转九十度,于是何逸龙随便朝着一个方向按了下去,但运气不好,触发了这机关。何逸龙与小胖子瞬间斗气外放,何逸龙变成了他的第一只斗兽——凶噬白虎。只见他身高暴涨,身上出现了白色花纹,两只手臂变得格外的粗壮,手上虎爪弹出,变身成为一只白色的老虎。凶噬白虎是一种擅长攻击的斗兽。毫无疑问小胖子也变成了他的斗兽——紫罗兰蛇。他的身体越来越细,越来越细,变成了一条紫色的花蟒,紫罗兰蛇是一种擅长于敏功与助攻的斗兽,所以小胖子瞬间逃掉了,应该是去搬救兵——帮解智强出来。只见浴血魔龙拍着那双有些破旧的翅膀向何逸龙这里飞来,何逸龙双手合十——天生血系斗技(每个斗士的属性天生都会为他增加一个斗技)化血为夷,这个斗技的效果是瞬移。何逸龙瞬间移到浴血魔龙的身后,浴血魔龙的一记魔龙掌打了个苍蝇。何逸龙又是使用了龙系斗技——龙王波。一道白光从何逸龙身上喷出,直达浴血魔龙的眼睛。这时候,浴血魔龙用了它的第二斗技——斗技模拟。这个斗技的效果是模仿对方的斗技,如果本身比别人强大,那斗技的攻击力取决于自己本身攻击力,如果比别人弱,那斗技的威力等于本身的攻击力加对方四分之一的攻击力,这个斗技太逆天了,这也是浴血魔龙能成为恶兽原因之一。谁都没想到浴血魔龙竟然模拟的是化血为夷!浴血魔龙的身体瞬间虚幻了,然后眨眼间飞到了何逸龙身后,又是一记魔龙掌。“何逸龙!”小胖子声音有些嘶哑的叫道。就在这瞬间,一道彩色光芒闪过。“轰隆~~”只见浴血魔龙瘫倒在地。是的,解智强在小胖子的帮助下出来了,这是他的超能系天生斗技——精神剥夺。效果是对对方精神本体造成极高伤害!解智强,另一空间的一名二十三级的斗师,属性:超能加次元。身份未知。“哇,强哥好厉害。”小胖子改口的真快。“低调,低调。”解智强也是不谦虚地说。“吓死我了,下次出手快点好不好。”何逸龙惊魂未定地说。“对了,还没问你两叫什么名字?”解智强问道。何逸龙抢先道:“我叫何逸龙,他叫陈竹轩,你叫喊他小胖子吧。”“哦,谢谢你两救我出来,对了,看你的绝招像是血系吧,赶快把那只浴血魔龙吸收掉吧,那可是真品,我费了好大劲才弄出来一只。”解智强道。“啊?我才刚刚十五级,你让我怎么吸收啊?”何逸龙看上去也是特别想吸收那只浴血魔龙。“我有办法,我身上还剩几粒斗气凝神丸,给你补补吧,就当是答谢的,这可是大补品,估计直接能让你提升四五级。”解智强说。“啊?那你怎么不用?”何逸龙不相信的说。“我不喜欢用这种方法来提升自己。我要靠实力。”解智强坚定地道。“啊,那你全给我们吧,来者不拒。”小胖子插嘴道。“那可不成,万一真是有急事呢?”解智强谨慎的说道。大陆第一学院——天水学院“滴滴滴……”终端控制器不断的呐喊着。“怎么回事,到底怎么回事?”一位中年人怒气冲冲地叫道。“淡定。”又是那位神秘老人。“卡素教授,这是怎么回事啊?”中年人问。“扎尔,你的脾气得改一改,不要这么急躁,我来看看。”说着卡素教授就来了。“什么?”连卡素都不淡定了。“怎么?”扎尔问。“一大凶兽陨落了。”卡素惊奇地说道。“什么?怎么可能?”他似乎不相信。“快,查找斗气源。”卡素显然非常激动。“我试试。”扎尔速度飞快的控制着终端机器“嘀嘀嘀……嘟嘟嘟……”“只能收到非常微弱的斗气,这么弱的斗气怎么能打败恶兽呢?扎尔显然不相信。“不管,地点,坐标,速度。”卡素叫道。扎尔小声地嘟囔着:“淡定。”“地点在塔吉村的村南面。”扎尔淡定说道。“好,立刻派人过去将打败恶兽的人接回来,速度,不,我们两个直接去,这样快些。”卡素对这件事的重视率显然极高。“我靠,这么逆天,我斗气直接二十一级了。”何逸龙不可思议的惊叫道。“喂喂,哦,不,强哥,给我一粒呗,我也有功劳啊。”小胖子哀求道。这不奇怪,谁见到这种东西都会心动的。“好吧,我这还有三颗,就分你一颗吧。”解智强大方的说道。小胖子刚吞下去,就听解智强小声说道:“这是非卖品,其实,这是我的试验品,有没有复效果我可不知道啊。”尽管声音很小,但他两都听到了。“啊……”何逸龙难受地叫道。“何逸龙,你怎么了?诶呦~”说着,小胖子也叫了起来。“你两怎么了?”解智强担心地问道。“啊,受不了了,我要……——去上厕所啊”两人同时跑了出去。“呼~这两个人真会吓人,把我吓个半死。”解智强很无奈的说。一刻钟后两人又回来了。“啊,爽。”两人异口同声地道。“何逸龙你快点儿啊,把它吸收了。”解智强催促道。“是,强哥。”何逸龙立马跑过去,端坐在浴血魔龙尸体前,他上手伸出,掌心朝下,只见一层红色的光从浴血魔龙的身上飞入何逸龙的掌心——又是一刻钟后,何逸龙长出一口气,“终于吸收了。”何逸龙兴奋地道。“你选什么斗技的?”解智强迫不及待的问。“本大帅锅这么聪明,肯定会选魔龙掌啦~~~~”何逸龙得瑟地说。“啊。”我和向胖子惊讶的叫道。“骗你们的,我傻啊,我不选斗技模拟还能选什么啊。”何逸龙更得瑟了。三个人大笑起来。真准备出去,但一阵恐怖的斗气瞬间袭来,三人身体顿时不受控制了,停滞在了那儿。“小心,一个斗气威吓来看,来者至少是一位斗魂级强者。别乱来,更别反抗。”解智强提醒道。“小伙子,判断不准确啊,我可是一位九十六级斗荒啊。”这声音可不就是卡素教授的么。“像您这种级别的强者来这里有何贵干?”解智强问。“强者也是人,不能到哪都说‘您怎么来了’之类的话啊。”卡素说道。“也是哦。”小胖子插了一句。“诶,那是?”卡素说着终于现身了,“嗖”的一身来到刚被何逸龙吸收掉的浴血魔龙身边,“不对,这龙的气息怎么弱了这么多”“您真是好眼力,这是我的复制品,真版的被我的实验团给虐掉了,人们都认为浴血魔龙还健在,其实真的已死,只有这假的还在世间。”解智强解释道。“哦?看不出来你还有这种本领,有意思。”卡素说。“不对,还有人。”解智强忽然变得警觉起来。“哈哈哈哈哈~你们这帮年轻人真有本事,扎尔,别躲了,出来吧。”卡素一脸释然地说道。“这都被发现了,行啊你们。”扎尔说道。“虽然没那位的气场强,但这么强的气场想不发现都难。”何逸龙小声说道。“忘了自我介绍,我叫卡素,他是扎尔,我们是天水学院的高级教授,看到凶兽陨灭,就过来瞧瞧。你们叫什么名字?”“什么?天水学院?”何逸龙惊叫道。“怎么了?很有名么?”解智强一脸疑惑的说道。“天水学院你都不知道?你白混了。天水学院可是全大陆第一高级学院。”何逸龙解释道。“哦~那应该挺有名的吧。”解智强不屑的说。“忘了忘了,我叫何逸龙,这位是解智强,那位是小胖子陈竹轩。”何逸龙立马亲热起来。“三位少年,我在这里代表天水学院诚心邀请你们进学院。你只三位意下如何?”卡素恭敬地说。“什么什么?我没听错吧,太走运了。”何逸龙依旧那么兴奋。“慢着,我们需要商量一下。”解智强做事很谨慎。说着我们走到了拐角。扎尔可不是一个有耐心的人,隔着老远都听到他说什么“不进拉倒,学院不缺人。”“没这么简单吧?天水真那么有名随便就收了我们几个不知实力如何的无名鼠辈?”解智强很疑惑。“拜托,不要这么贬低自己。”小胖子说。“我看可靠,答应吧,就算不是天水学院又如何?看那两位老师等级那么高还能有假?”何逸龙看上去很想进天水。“我们来试试他们吧。”解智强提议道。“好,就这么办。”何逸龙也答应了。初二:七夕丶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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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十足菜鸟)_3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第一局,新年广场。拿着把M16直冲两局以后,因为不听劝阻被队友无奈请出房间。第二局,代号c。天知道他到底认识不认识地图,每次都是无头苍蝇一般乱跑了一阵,然后悲惨的被敌人乱枪扫死!最后以0:9的战绩被无情的赶出房间!第三局,沙漠灰。这次运气不太好,队友里面竟然有一个熟人,刚才在代号c里面见过。所以,在人家大吼一声菜鸟之后,独步再次被人请出了房间。茉莉站在一边,感觉身上的气势前所未有的强大,嘴里配合着发出几声不屑的哼哼声,一副我是cf超级高手的样子。按照茉莉大小姐的预想,独步看到她现在的表现,肯定会虚心请教,起来让她玩一盘!到那个时候,就是农奴翻身当地主的时刻了!先前受到的欺压都可以趁这个机会十倍百倍的还给这个败类!!“嗯,我是先骂他象猪一样蠢还是脑袋被驴踢了不好使呢?”茉莉痛苦的皱住了眉头,这件事情不好办啊。慢慢不知她又想到了什么,脸上慢慢出现了几分小恶魔一般的邪恶微笑。咳!矜持点,别得意忘形。茉莉收敛情绪,声音婉转寓意悠扬的一声轻咳,将自己心里的不屑表现的淋漓尽致。然后她摆足了高手姿态,静静等待着。一分钟。“嗯?这家伙是不是反应迟钝?”两分钟。“难道是太投入了,技术不好玩的倒是挺上心的!我再咳!”。。。。。。二十五分钟以后,独步看着屏幕上杀敌五死亡二十的战绩,嘴里轻轻一声叹息,然后似乎刚刚发现身边的茉莉一样,脸上闪过一道诧异。“对对,臭小子终于看到姑奶奶的表情了,快点求我玩一把,快点啊!”茉莉疲软的身体这一瞬间似乎身上又重新充满了无穷的力量,脸上变得神采飞扬起来!高手气势十足!可是独步楞了一下之后,随即脸色平淡退出游戏,拿起电脑直接放到了包里。然后对着神色僵硬的茉莉说道:“时间不早了,我们现在去超市买东西吧。”这个家伙,他绝对是故意的!绝对是这样!茉莉死死的瞪了他十秒钟,嘴里才蹦出一个字来:“好!”转身,离去,外加咬牙切齿!再呆下去,茉莉怕自己会忍不住亲手掐死这个败类!看着女孩的背影,独步忍不住嘴角微微上扬,以后的日子,应该不会太无聊了。。。。。。。“我到现在还没有吃午饭,都两点钟了!!”“哦,是吗!可是我已经吃过了。”这个男人,简直让人忍无可忍!难道面对这么一个青春美丽可爱的女孩,他就不会展现出一点点的绅士风度!可恶的是自己还要给他当司机!看着独步惬意的靠在后背上,茉莉狠狠把火车停靠在路边。“下车!”“干嘛?”“我现在又饿又累,没力气开车了,你来开!”哼!姑奶奶可不是你的奴隶,让我做车夫,妄想!!独步突然眼睛一亮,故作平静的看着茉莉说道:“真的,你愿意让我开车,这真是太好了!”嗯?似乎有些不对。看着独步眼底掩饰不住的兴奋,茉莉觉得事情似乎跟她想的有些不一样。“嗯,是。。呃,我是说,你以前都没有开过车吗?你有驾照吗?”“什么!你说起来驾照我就来气!整整五年,考了十几次,不就是撞坏了几十辆教学用车吗?这些家伙竟然直接剥夺了我报名学驾驶的权利!”独步突然激动起来,嘴里愤愤不平的说着。“不过你放心,这两年我自己也经常在锻炼,已经很少出事了。喂喂,你刚才不是说让我开车的,现在怎么又跑起来了!疲劳驾车很危险的,让我来吧!”面对独步不满的声音,茉莉心有余悸拍了拍胸口,再不敢提这件事情。让他开车?算了吧,本小姐现在还没有自我了断的意思!看着女孩一脸没得商量的表情,独步脸上露出几分遗憾之色,随即无精打采的闭眼后靠养神起来。“生活用品买的差不多了,在买几件衣服就可以了,出发!”独步轻松一挥手,大步向前走去。茉莉推着满满的购物车,咬牙切齿的跟了上去!这个败类!不,恶棍,竟然我这样娇弱的女孩跟在后面充当搬运工!这点绝对不可饶恕!“莉莉!!”嗯,似乎有人在叫我。茉莉抬起因为愤恨而晕晕乎乎的脑袋,眼神迷茫的四下打量着。“嗨!你怎么了,一天不见竟然憔悴了这么多!哇,还没这么多东西,难道你春心难耐决定跟某个帅哥出去同居?果然是哎,竟然连情侣枕头都买好了!”说着何美美向后退了两步,怪异的眼神让茉莉感觉浑身一阵发冷,“嘿嘿,实话实说,你们两个是不是做了那件事情!啧啧,怪不得你现在精神恍惚的,不会是还在回味吧?”那件事情?茉莉楞了一下,终于反映了过来!“死丫头!!你在胡说什么!这些东西都是那个坏蛋、人渣、败类、恶棍买的,你脑袋在想些什么!就算这个世界上的男人都死光了,本小姐也不会跟他有任何关系!”声音洪亮,铿锵有力,落地有声!“咳!背后说人坏话可不是一个好习惯。”独步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两人身边,恰好听清了茉莉对他的所有评价!哼!茉大小姐直接扭头一生轻哼,脸上丝毫没有难为情的意思。面对这种恶棍,绝对不能用常规手法!何美美眼珠灵动的转了几圈,似乎也发现了两人之间的怪异。“你好,我叫何美美,是莉莉的好朋友。”说着俏生生的伸出白嫩小手。“你好,我是独步!”独步伸手轻轻握了一下,力道适中,既不显轻浮,又让人觉得非常有诚意。然后毫不留恋的松手后退一步。整个人竟然突然多了几分温文尔雅的贵族气质,让何美美眼神不禁明亮了几分。这个家伙虽然穿的很不讲究,长相也一般,但是气质真的很好啊!茉莉在一边看着独步身上的变化,气的狠狠哼了一声,然后伸手把何美美拉到了身后。这个家伙实在是太能装了,自己可不能让美美受到他的欺骗!独步微微耸肩,对着何美美送去一个温和的微笑,然后转身继续挑选衣物。姿势当真是潇洒无比,异常洒脱。“喂!这个人很不错哦,你从哪找来的?”何美美看着独步的背影,悄悄在茉莉耳边说道。“哼!别提这个家伙了,说起来我就一肚子气!你当心别被他骗了,这家伙绝对是个坏蛋!对了,今天你爸妈不是来了吗?你怎么没在家陪她们?”“别提了!爸爸妈妈两个人不知道怎么想的,一门心思要赶紧把握嫁出去!拜托,我今年才十七岁好不好!喏,看到那边的小眼镜没有,他就是我跟你提过的孔文轩,讨厌的要是,这次死皮赖脸跟着我爸妈过来,躲都躲不开!”何美美提起这家事情,小脸顿时跨了下来,显得没精打采的。茉莉顺着她的眼神看去,果然看到一个戴眼镜的男人对着她微微点头致意。“喂,他看起来也不错啊,人长得很帅,家世又好,你干吗这么讨厌他?”“不知道,反正我见了他就讨厌!现在怎么办,我爸妈要我带着他在京城逛逛,尤其是他身边的几个朋友,张嘴闭嘴的嫂子,烦都烦死了。”茉莉翻了翻白眼,小女孩表情显得非常的可爱。“这有什么难的,不就是想赶走他吗?看姐姐的厉害!”说着茉莉跟何美美向孔文轩走去。“嘿!大哥,嫂子似乎对你不怎么热情啊,你可要加把劲啊!”“去你的,大哥泡妞的本领比咱们厉害多了,拿下她还不是时间问题。”“看,嫂子过来了!哇,旁边的也是一个美女,等下你们别跟我抢,这个我预定了!”“死远点!!”咳!孔文轩轻咳一声,身边几人顿时静了下来。这种掌控他人感觉让孔文轩非常迷恋,整个人似乎变得更加神采飞扬起来。“美美,这位是你的朋友吗?你好,我是孔文轩,美美的老乡兼未来男友。”孔文轩二十出头的年纪,戴着一副无框金丝眼镜,一生得体的灰色范思哲休闲服,显得非常沉稳大气。不过一双眼睛很快的扫过了对面女孩的身体,却是没有被人发现。何美美听到孔文轩的介绍,眉头不经意的皱了皱。“你好,我叫茉莉,美美的好姐妹!”茉莉轻轻点了点头,一副审视的样子看着孔文轩,“你就是那个美美的追求者,竟然从南京追到了京城,看来你很痴情哦!”孔文轩脸上露出了几分苦笑,看向何美美的眼神充满了真挚的感觉。“呵呵,虽然你很不错,但是我们家美美找男朋友可是有一条规矩的?”说道这里,茉莉有意停顿了下来。果然,孔文轩着急的问道:“什么规矩?”茉莉没有理会何美美差异的眼色,笑呵呵的说道:“穿越火线这个游戏你听说过吧?我跟美美两个人都会玩一点,只要你能在一对一中打败我,那么我就做主让美美答应你的追求,怎么样。”何美美听到这里,脸上顿时露出了兴奋的表情,悄悄在一边对着茉莉比划了一下大拇指!会玩一点?嘿嘿,茉莉可是她们青春美少女战队里面最厉害的,就算是比一般的职业玩家也差不了多少。“嗯?这个是这样吗美美?”孔文轩脸上果然露出了几分苦笑,小心的向何美美问道,一脸颓废无奈的样子。看到孔文轩的表情,何美美顿时高兴起来,小鸡啄米一般点着头。“对啊,对啊,就是这样的!”看到何美美脸上兴奋的表情,孔文轩脸上更是苦笑连连。“既然这是美美选择男朋友的条件,不管怎么样我都要试试!”独步买好了衣物,恰好走了过来。虽然距离几人十几米以外,他们的谈话却听的非常清楚。孔文轩虽然一脸的苦笑,但是看向何美美时候眼底闪过的一丝窃喜还是没能逃过他的眼睛。“唉,俩傻妞还以为玩了人家!等下就有你们哭的了!”独步摇了摇头,却没有开口的意思。“好!既然如此咱们现在就去隆金鼎网络会所,那里专业的cf比赛网吧。”茉莉急忙把事情定了下来,脸上顿时出现了几分得意的表情,对着何美美挑了挑眉毛。孔文轩看了身边的几人一眼,其中一个红头发男人微微点了点头。“好,既然如此那就去隆金鼎网络会所好了。”两女来不及跟独步解释,直接拉着他向门外冲去。看着前面兴冲冲的两个女孩,还有被夹在中间一脸无奈的独步,孔文轩眼底顿时闪过一丝阴郁,随即跟了上去。初三:星诺1200字以上 初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