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不要忘记我
"叮零零,小懒猪快起床"一声声稚气的声音,稚气未脱的童声是很好听,但对于这个难得的非常适合睡觉的早晨来说,十分烦躁。感觉像催命一样的魔音,裴安琪忍了半天终于忍不住了,“啪”的一声照着闹钟就拍了下去…
,声音停了下来,一下子变的安安静静,还在睡梦中的,她关了闹钟后,还准备睡觉,忽然想起闹钟的时间,看了看闹钟。眼睛突然睁的大大的,刚刚还没回神的她,一下子大叫起来,她连忙穿好衣服,拿起书包,就飞奔出了家门。由于紧张,结果一下子导致大脑短路了,居然忘了她自己可以乘坐公车去学校的,,一路跑到了学校。
跑到学校时,校门已经关了,她擦了擦自己额头的汗,郁闷的心想自己第一天来这上课,竟然迟到了,进去还不被老师"另眼看待",可是她又想了想
不去学校去哪,没办法的她就想进学校先逛逛。她看了一旁的围墙,笑了一声,心想这个学校围墙那么矮,是不是专门怕小偷进不来,才弄的那么矮的啊。想着她开始爬了可是一个重心不稳,摔了下来,直直的砸在一个不明物体上,“为什么这么软呢,没想到摔下来一点也不疼哈,一定是老天有眼啊!哈哈。”裴安琪傻笑着,“同学……你笑够了没?”裴安琪惊奇的上看看,左瞧瞧,右望望,“撞鬼?我没这么倒霉吧?”“撞你个大头鬼啊!是人,你压在我身上呢!”裴安琪把眼睛瞪的跟核桃一样大,猛的弹开了刚刚压住的不名物体上。那个被称为不明物体的男生吃力的从地上爬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该死的,有没有长眼睛啊“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你,没事吧?没事的话,我……我……我先走啦!”
裴安琪被吓的发汗,不知道怎么收拾残局,36计走为上策嘛。
裴安琪横冲直撞的跑着,“砰!”“什么东西啊,这么硬!”裴安琪摸摸被装疼的脑袋,一边咒骂着,一边抬起头来。她一个头2个大,发现站在自己面前的是一位老师,第一的反映就是转身就跑,可她一个小女生力气怎么可能比的过眼前这个河马老师呢,一下子就被河马给抓住了,她也只能自认倒霉了。她嬉皮笑脸的转过头,开始拍马屁“老师你真厉害啊,力气好好哦,你是我见过最厉害的老师了,老师你真帅,嘿嘿……老……。”,“你是哪班的,叫什么名字,上课时间还乱跑”。裴安琪想这老师有病吧,是不是耳朵有问题啊。“同学我问你话呢”,“哦,我叫裴安琪,新来的”,老师脸色一下子就青了起来“好啊,新来的第一天就迟到,简直无法无天了啊,你跟我过来”。她只能乖乖的跟在这只死河马身后了,在路上她看到了刚刚被她当人肉垫的那个人,就一下子抓住了老师“老师那个人都可以随便走啊,为什么不说他”。“你当你是谁,能跟校董的儿子比,也不看看自己的分量”。她小声嘀咕着“切,老师都是一样的,有什么了不起的,哼。”她瞟了一眼那个不明物体,可是不明物体好象察觉到了一样也回过头看了一眼,她连忙转过头,若无其事的跟在河马后面。想不到这个河马真毒,让她站在办公室面壁,还要她回去写3000字的检讨书。
她站到腿软了,河马才让她回教室,不对应该不是回,而是扔。河马怕她不回,就跟着她,在教室门口时,河马拉起她就往里扔,一下子,班里的人全部都盯着她,好象她是什么外星人,裴安琪羞的连忙把头低了下来,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老师看了她一眼,随便指了一个座位,叫她坐过去。裴安琪低着头以最快的速度跑了过去,一屁股坐了下来,长长的吁了一口气。好不容易到了下课,她刚想起身,往外走了,可不知道是谁把她绊倒了。低头一看,那只猪脚是从右边伸出来的,她一提头就看到了一张帅的无法无天的脸,一下子她呆住了(是在想入非非哦),可是她又看不对,这人怎么这么面熟,她仔细想了想,脑子里突然出现了四个大字:不明物体。这下她的火气来了,裴安琪才不管这个人有多么的帅,因为她已经失去理智了。她一起身,往不明物体桌子上一拍,大叫一声,“你什么意思啊”。可她万万没有想到的事,这个人竟然没听见,可是他后来回答了一句“恩,真的很没意思”。裴安琪张大了嘴巴,她现在可以确认这个人,不仅是个哑巴还是个傻子,她在心里想,这人脑子是不是受什么刺激了啊。没办法,她只能走了。她来到草地上,闭上眼睛悠闲的睡着,“同学,同学,你快醒醒啊,你把我的地方抢了”。裴安琪在想哪来的蚊子啊,睡觉也不让她好好睡,看我不打死你。“啪”。“嘿嘿,打着了”。可是她心里一想,不对啊,这蚊子得有多大才能发出这么大的声音啊,想着她连忙张开了眼睛。只见一个长着一张比婴儿还可爱的脸,在她面前,可是不对啊,这个“婴儿”脸上怎么会有一个红红的巴掌印啊,完了,她知道这个“小baby”的脸上的这个巴掌,就是自己打的,她还在自己的思路中徘徊。“你…。你。.好,你为什么打我”。“啊,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谁叫你的在我睡觉的时候说话啊,这样我肯定很以为是蚊子的嘛…。”,扑哧“好了,我知道了,你不是故意的,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啊”。“我…。.我叫裴安琪”。“好,我记住了”。“啊,什么你记住了,你不是要报复我吧”,“呵呵,没有”。说着眼前这个小baby
起了身,对裴安琪“我叫寒明哲”。然后朝着裴安琪摇了摇手转身走了。裴安琪盯着寒明哲走的方向,发呆了好一会,才回过神,她拍了拍自己的脑袋,自言自语的说“我怎么跟那些花痴一样啊”。然后她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往教室走去。她一走进教室眼中就只有那个不明物体,(哎,谁叫不明物体长的太好看了嘛,教室里的光芒全都集中在他身上了)。裴安琪自顾自的睡起觉来,直到放学她才起来,她拿起书包就走。她在校门口等着车,今天不知道为什么等了那么长时间车还没来,等了好长时间该死的车才来。“哲,你有没有感觉,坐公车比坐自家车好多了”。“呵呵,的确”。裴安琪转头一看,竟然看到了不明物体,和寒明哲。似乎不明物体看了她一眼,可又好象没有。
做不倒翁
星期天,我在家闲着没事,便想起做一个不倒翁。
我想准备好一个蛋壳、一些沙子、一根蜡烛……
我用针在蛋壳下面戳了一个小洞,又在另一头也戳了一个小洞,我对准洞口一吹,把蛋清和蛋白吹了出来,用火柴把蜡烛点燃,让蜡滴在一个洞上,再把沙子从另一个洞流进去,又把蜡滴在沙子上,让沙子凝固。再用纸把蛋壳包起来,用水彩笔涂上颜色。不倒翁就做好了。
耶,不倒翁做好了,我真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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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忘记那最初的美题记:星斗在不停的移,旭日照旧在东升西落。这是苍茫浩渺的宇宙永恒不变的美丽。我敬畏这样的美丽。远古时期,苍穹浩渺,繁星满天而璀璨。这是静谧的夜景,给人以恬静、安逸、舒适的享受。可惜,现在却难以见到。美,已发生了极大的改变。这种浩渺的美,神秘的美,曾经让身为万物之长的我们在它们面前由衷赞美,欢呼雀跃。现在的我们只有在浩渺苍穹下冥想璀璨星空,让自己的灵魂在天地中升华,去感悟远古之美与现代之美的不同。我爱远古之美,爱那时的天,那时的地。就像陶渊明厌恶官场生活而选择栖居在充满诗意的田园之中,我愿意抛弃那灯红酒绿惹人醉的都市生活,而选择在那辽远的土地上茁壮成长!伏在高楼大厦的阳台栏杆上,尽意的远眺,满眼里都缭绕着雾气,我想在这雾气中寻找朦胧的仙境,但什么也找不到。只有远处万家灯火的辉煌,近处宽阔大街霓虹的闪烁。在强烈灯光的照耀下,整个城市似白昼般的亮了起来,人来人往,人头攒动,热闹非凡。哪里还有静美之夜的影子?看,街上的灯光也在像星星般冲我眨眼睛,但我不喜欢,因为它太过机械,在我的眼里没有一丝温情,就算是微笑也不能给我以温暖。我想起看天边那些真实可爱的小星星,抬起头来,它们却没了踪影,只有朵朵云彩在浩瀚的星空中陪伴着朦胧的月亮。风云恬淡,月亮也满怀心事,我本想在月亮那里寻求安慰,却收获了满满的惆怅。这是这个时代的印记。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这是我们无法阻挡的变化。是时代赋予了我们的忧郁美,让我们的本该活蹦乱跳的年纪却有着不符合年龄的感伤,在那里满腹愁苦,自怜自艾,以致于在都市里迷失了自我,消褪了自己的天真与可爱。现代文明的美啊,再怎么样也不会深入到我的内心。随着时代的发展,也许聪明的人类会找到合适的办法改变现有的这种的窘境。也许在不愿的未来,人类会寻找到让自己心神荡漾的美景。不过现在,我们只愿人类怀着最初的希冀没在迷途中迷失自我。我们只愿当我们拥有高科技的时候,不要遗忘了自己的祖先。也许山洞篝火不能再演绎,看月亮初升、星汉灿烂的兴致也消减了些许,但在这些种种变化与发展中,不要忘记最初的自己。美已发生了极大的改变,但请不要忘记那最初的美丽。800字 高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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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忘记一两年前,我疯了似的想要离开家,想要到更远的地方去,摆脱妈妈的管教。妈妈在我耳边诉说的嗡嗡声犹如梦魇,无论是把头埋进枕头还是大声唱歌都无法摆脱。我祈求自由,甚至以死相逼,以失语作为威胁,所谓恃宠而骄便是如此。因为我知道妈妈爱我,深不见底的爱;因为我知道无论我说出怎样伤人的话语,妈妈仍然守护在我身后,无声流着泪唯恐我受伤。我仗此有恃无恐,她受不了我不说话。“我那么渴求一个人的世界,一个人的安静,没有束缚,无论欢喜还是痛苦,我都不希望有你参与。求你,别管我了,我会好的。”这是我对妈妈说过次数最多的话语。不知是多年平淡的生活让我厌烦,还是所谓的青春期叛逆自以为是,我一直处在混沌状态。我想自己是太胆小不愿意去面对,所以选择逃避,想要飞离平淡的生活,甚至看不到我最亲最爱的人怎样伤心饮泪,甚至决绝冷血斩断流淌着血液的牵挂。当理智终于回来时,我忽然想到很多。从十六年前生下我始,从医生手中接过那个婴儿始,从颤抖着抚摸孩子稚嫩的双手始,从额角滑落的痛苦冷汗终于被听到第一声啼哭的喜悦所替代始,那个婴孩的我,就开始了很长的辜负。我不记得相片里那个年轻的女子为何变成如今满是皱纹的模样,我不记得幼时的我是如何蹒跚学步直至今天在操场上跑过一圈又一圈,我不记得那个刚到母亲膝盖扎着羊角辫满是天真的我是如何变成现在的样子。时间在走,我们在变;母亲老了,而我长大了。我只记得在我身后永远有一双稳稳的手,手里有我要的安全感,手里有我要的保护。妈妈从未对我说过爱,从未要求我对她有丝毫回报,我想她是习惯把她的爱藏进细水长流的柴米油盐。每天早上从不间断的早餐,不停变换的搭配,当别人的父母还沉浸在梦里看到孩子满分的喜悦中时,母亲已揉着惺忪的眼走进厨房,用“口兹口兹”的煎蛋声唤醒她的孩子;当别人的父母钻进被窝捧着遥控器为韩剧捧腹大笑时,母亲已经穿好大衣去接她晚自习结束的孩子;当别人的父母为孩子定下许多目标鞭策一定要兑现时,母亲只是温柔笑着说无论怎样都好,她只希望我开心快乐地生活。一声呼唤,马上出现在眼前;一句要求,马上变成现实。她的孩子任性不懂事地索取依赖,埋怨着她付出的还不够多。小时候的我们总是那么自豪地向全世界宣告,我的妈妈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可为什么长大了、懂事了的我们却认为自己的妈妈是世界上最糟糕的妈妈,她比不上别人妈妈年轻,比不上别人妈妈有钱,比不上别人妈妈体贴善解人意。而妈妈,你是布娃娃吗?你是机器人吗?为什么要满足那么多的无理要求,为什么要偷偷哭泣责怪自己不够好,给不了孩子更好的未来?那个看不到你深情注视他表情的孩子,那个争吵时眼里满是倔强凶狠深深刺痛你的孩子,竟是你视若珍宝十月怀胎的孩子,竟是从一出生就给他最好一切的孩子。你后悔吗?你后悔了吗?但这个答案永远是不。无怨无悔。这是母亲的爱,这是每位母亲相同的答案。妈妈,求求你对自己好一点,再好一点,不要只买一份护手霜,一份面膜,不要把菜全推到我面前自己去吃冷面条,不要在我床头定时放上钙尔奇、维C、三勒浆,而你的床头却空空如也,不要不吃饭,不要不睡觉仍催促在电脑前的我,不要在我受伤时半夜醒来好几次为我上药,不要在为我买衣服时不看标价,面对自己喜欢的裙子却犹豫再三。我深知自己无法弥补这些年甚至以后对你更多的伤害,我肆无忌惮地说出太多带刺的冰冷话语,精挑细选最锋利的刀刃,用尽力气狠狠扎入,一下,一下。亲爱的自己,无论将来身在何处,不要忘记几百公里甚至几千公里之外的母亲,她正日夜牵挂着她的孩子。无论你将来遇到怎样的挫折与痛苦,永远不要忘记母亲的拥抱和温暖。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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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忘记自己的语言上都德的《最后一课》时,老师给我们讲了语言的重要,起先我们都觉得不在乎,但是随着老师讲课的不断深入,我们终于领会了老师的意思,终于懂得了忘记自己的语言就是一种背叛,一种耻辱!翻开历史的画卷,我们不难看到,听到一代又一代伟人的慈祥的面容和纯正的本地话音。我们熟悉的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在他们的身上,我们除了学习他们的精神以外,是否有感觉到他们对本地语言的重视呢?可是在我们的现实中,有多少人听说过我们的老师、我们的父母、我们的亲戚朋友拿着稿件用我们的本地话——陆河客家读的呢?即使有,我们听得不习惯,听得不舒服,这还可以理解,但是如果在嘲笑就觉不可理喻了!这倒好像我们用本地语言读就是一种过错,一种令人可耻的笑柄。当然,这与我们平时没有重视本地语言是密不可分的。例如,我们的名字,同样的名字,往往会有人用普通话去叫,真的让人有些吃不消。现在的很多父母、甚至是老师都没有注意或强调本地语言的重要,这是很危险的,因为语言这东西一旦失去就会无法弥补。平时总是在强调汉语的重要,汉语的发音。感到可笑的是现在居然有些人去了趟深圳、广州回来后居然用广州话与家乡人交谈,而且还以为这是一种时髦!正因为有了这种对本地语言的不重视,结果就出现了本地人在外面居住了一段时间后,他们的孩子居然把家乡话给忘记了,而且还引以为荣!这是不对的,唐朝的诗人贺知章在《回乡偶书》中写道:“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人家回来时都已经鬓毛衰了,还不改乡音,你的头发依旧发黑,小小年纪,居然把祖宗的语言给忘了一干二净,以后谁还敢指望这样的人对家乡有所贡献?我们是纯正的客家人,我们有着几百年的历史,是独一无二的客家,跟我们的邻县揭西、揭阳、五华、梅县的客家是不一样的,我们与众不同!如果以忘记自己的语言是因为自己的家乡是一个穷山区,一个不令人向往的地方的话为借口,那你就错了!首先,你不能嫌弃自己的家乡,家乡就是我们的母亲,谁会嫌弃自己的母亲?再说,我们家乡也不会很差,我们陆河是革命老区,有着丰富的物产,丰富的矿产、是青梅之乡,是装饰之乡!谁还敢说我们陆河不是人杰地灵呢。?我们陆河人是聪明智慧的,在中国这个广袤的大地上,基本上有大厦的地方就有我们陆河人!如果选择逃避的做法去看待自己的语言,我看他就是一个疯子!一个令人唾沫的人!因为这样的根本就不是热爱家乡的人,这样的人根本不配跟我们说话!试想想,一个本地的人,居然连自己的语言都不会讲,你还谈什么有家乡观念?都德在《最后一课》中,有这样的的一句话:“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的大门的钥匙”。这句话曾经触动了不少国家的人民,也曾被不少国家的人民当做爱国的名句。我们难道要等到亡国的时候才去觉得这句话的分量吗?我们何不认为掌握了本地语言就是热爱家乡的起码要素?我们是客家人,讲的是地地道道的客家话,没有别的意思,只希望现在的我们要热爱自己的语言,把我们客家的语言传承下去,并且发扬光大。我们不是反对讲普通话、讲闽南话、讲广州话,甚至英语。只是希望大家在工作或者公众的地方讲,不是在所有地方都在讲,在家里讲,在朋友之间讲、在异地他乡还在讲。如果那样的话,就会被人看不起了,什么老乡?什么叫做他乡遇故知?简直就是一种难堪。试想:如果以后我们的孩子回老家而不会讲我们的客家话,总是讲其他的地方的语言,那是一种怎么样的滋味?你还好意思说要回报自己的家乡吗?我看你根本就对不起自己的祖先!这就是你的过错,别人不会嘲笑孩子,只会嘲笑你,嘲笑你没有教育好孩子!我们不需要借口,说什么没有时间教育孩子,记得有一个名人说过:“没有时间教育孩子,就是没有时间学会做人!”我很欣赏这句话。自己的语言都会忘记教,还谈什么做人呢?那简直就是卖家贼!为此,我建议:我们不要忘记自己的本地语言,而且还要发扬光大!我们不管身在何处,不管身份的变更,我们都要记住家乡陆河,我们讲的陆河客家!都德在《最后一课》中说,“法国语言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最明白,最精确。”我们难道我们不能说:”客家语言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最明白,最精确”的吗?如果真是有这样的概念,我们也就放心了。我爱你,陆河,我爱你,陆河客家!2012年5月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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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忘记了微笑2007年3月14日,星期三,我的姐姐病逝。铺满白蔷薇的床上,她留下了她的“心”和未完成的梦,飞向了另一个世界。——题记“姐姐,我来看你了。”推开白色的门,一股熟悉的味道扑鼻而来。那是属于病房的药水的味道,还有姐姐的味道。姐姐的脸上和往常一样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其实,不用每个星期都来的。”她的笑容在我看来是那么的不可思议。我走进病房,顺手关上门,把带来的百合花束插在透明的花座里,捧到姐姐面前。姐姐闭上眼,精致的五官和轮廓被下午的阳光镀上了一层金边,像是最出色的雕刻家雕刻出的最美的塑像。我不明白,为什么上帝给了她一张如此绝艳的脸,却又给了她这么悲惨的命运呢?她的嗅了一下百合花的花蕊,然后缓缓睁开双眼:“嗯,很香,很清新的味道,还洒上了阳光的气息。”“阳光的……气息?”也许是因为马上就要离开这里,马上就闻不到这种味道了,姐姐嗅得很用力。但是,姐姐一直对每个人微笑,把人们的同情,拒绝在她的笑容外面。她看起来是那么坚强和勇敢地面对生活,让所有安慰的话都显得十分多余。“明年的春天,好想去旅游啊。”姐姐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那……”我望着姐姐的脸,无比苍白,看起来却让人无比安心,“明年我们一起去吧。”我接过姐姐的百合花,小心翼翼地放在檀木色的床头柜上,姐姐够得着的地方。姐姐笑着:“那明年,我就穿着你给我织的毛衣去。”我知道,我织毛衣的手法很拙劣,天蓝色的毛衣,还有点显小。那种毛衣,是根本不能穿出去的……可是,马上我就意识到,她并没有开玩笑,因为她在说这话时,眼睛里闪着光。“你知道吗?其实面对死亡,我的那些坚强都是假的。”我虽然早就猜到了,但是姐姐亲口说了出来,还是让我感到有点诧异,“来到这个世界上,连梦想都还没有来得及编织,就要去那个所谓的虚无世界……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触碰不到,一闭上眼睛都能感受到……那种前所未有的孤独。我很害怕,害怕得发抖,却只能等待着死神的来临。”“但是更可怕的,是亲人和朋友们同情的目光,让我觉得自己更可悲……所以,我只能微笑而已。”姐姐把头扭向窗的方向,感受着阳光。我看不见她的脸,只能看见一粒金色的东西划过她的脸颊。右手微微抬起,她像是在擦拭什么东西,然后扭过头来,一脸微笑地看着我,只能依稀看见,眼角有一些水渍,抑或是,泪渍?“如果我坚强地微笑,大家也会跟着我一起微笑,那么我的悲剧,就好像是别人的事情了。我只是静静地听着,任何安慰的话都没有作用。要是可以把害怕和痛苦,都装进另一颗心就好了。”我微微一笑,像姐姐那样,然后拿出我上次送给她的那件做工粗劣的毛衣:“那么,姐姐,我们就在这件衣服上缝上一颗心吧,把你的痛苦,还有害怕,都装进这颗心吧。然后微笑着,继续过完剩下的时间,好吗?”我握住她冰冷的双手,我希望可以分担她的害怕和痛苦。哪怕这只是一个幼稚的游戏,我依然虔诚地相信,它是可以化解痛苦的魔法。因为生活如此的残酷,我们只能藏起自己的悲伤,继续微笑而已。她最终没有遵守约定。因为,她的生命,在阳光的照射下,和冬日纯白的积雪一起消融了……在春天阳光到来的时候,泥土掩盖了她的身体,和百合花一样的心灵。向往春天,向往生活,向往这个世界。而我心里,也保留着,姐姐和我的记忆……姐姐离开那天,我也微笑着。尽管我不能像姐姐那样把自己的情感埋藏得那么深,笑起来有点勉强。但是我固执的相信,相信这是她最希望看到的送别的表情,没有悲伤,没有痛苦,没有恐惧,天地间只剩下微笑,坚强勇敢的微笑。春天的三月,不知阳光为什么那么炽热,刺痛着我的眼睛,还有我的心。姐姐在把衣服留给我的同时,也把她的另一颗“心”,还有她的害怕和痛苦都留给了我。我看到它的时候,就感觉到……她就在我的背后,一直微笑着看着我。时间模糊了痛苦,只留下她微笑的表情。阳光照在百合花上,勾勒出她灿烂的笑容,这是我和她永远的秘密,也是她对抗现实的唯一武器。我带着它上路,把一路上美好的风景都装进这颗心里。我坚信,这一抹如夕阳一般的微笑,会永远烙在我的心上,给我勇气和激励。红领巾寄宿学校六年级:余妍霖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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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忘记自己的语言上都德的《最后一课》时,老师给我们讲了语言的重要,起先我们都觉得不在乎,但是随着老师讲课的不断深入,我们终于领会了老师的意思,终于懂得了忘记自己的语言就是一种背叛,一种耻辱!翻开历史的画卷,我们不难看到,听到一代又一代伟人的慈祥的面容和纯正的本地话音。我们熟悉的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在他们的身上,我们除了学习他们的精神以外,是否有感觉到他们对本地语言的重视呢?可是在我们的现实中,有多少人听说过我们的老师、我们的父母、我们的亲戚朋友拿着稿件用我们的本地话——陆河客家读的呢?即使有,我们听得不习惯,听得不舒服,这还可以理解,但是如果在嘲笑就觉不可理喻了!这倒好像我们用本地语言读就是一种过错,一种令人可耻的笑柄。当然,这与我们平时没有重视本地语言是密不可分的。例如,我们的名字,同样的名字,往往会有人用普通话去叫,真的让人有些吃不消。现在的很多父母、甚至是老师都没有注意或强调本地语言的重要,这是很危险的,因为语言这东西一旦失去就会无法弥补。平时总是在强调汉语的重要,汉语的发音。感到可笑的是现在居然有些人去了趟深圳、广州回来后居然用广州话与家乡人交谈,而且还以为这是一种时髦!正因为有了这种对本地语言的不重视,结果就出现了本地人在外面居住了一段时间后,他们的孩子居然把家乡话给忘记了,而且还引以为荣!这是不对的,唐朝的诗人贺知章在《回乡偶书》中写道:“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人家回来时都已经鬓毛衰了,还不改乡音,你的头发依旧发黑,小小年纪,居然把祖宗的语言给忘了一干二净,以后谁还敢指望这样的人对家乡有所贡献?我们是纯正的客家人,我们有着几百年的历史,是独一无二的客家,跟我们的邻县揭西、揭阳、五华、梅县的客家是不一样的,我们与众不同!如果以忘记自己的语言是因为自己的家乡是一个穷山区,一个不令人向往的地方的话为借口,那你就错了!首先,你不能嫌弃自己的家乡,家乡就是我们的母亲,谁会嫌弃自己的母亲?再说,我们家乡也不会很差,我们陆河是革命老区,有着丰富的物产,丰富的矿产、是青梅之乡,是装饰之乡!谁还敢说我们陆河不是人杰地灵呢。?我们陆河人是聪明智慧的,在中国这个广袤的大地上,基本上有大厦的地方就有我们陆河人!如果选择逃避的做法去看待自己的语言,我看他就是一个疯子!一个令人唾沫的人!因为这样的根本就不是热爱家乡的人,这样的人根本不配跟我们说话!试想想,一个本地的人,居然连自己的语言都不会讲,你还谈什么有家乡观念?都德在《最后一课》中,有这样的的一句话:“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的大门的钥匙”。这句话曾经触动了不少国家的人民,也曾被不少国家的人民当做爱国的名句。我们难道要等到亡国的时候才去觉得这句话的分量吗?我们何不认为掌握了本地语言就是热爱家乡的起码要素?我们是客家人,讲的是地地道道的客家话,没有别的意思,只希望现在的我们要热爱自己的语言,把我们客家的语言传承下去,并且发扬光大。我们不是反对讲普通话、讲闽南话、讲广州话,甚至英语。只是希望大家在工作或者公众的地方讲,不是在所有地方都在讲,在家里讲,在朋友之间讲、在异地他乡还在讲。如果那样的话,就会被人看不起了,什么老乡?什么叫做他乡遇故知?简直就是一种难堪。试想:如果以后我们的孩子回老家而不会讲我们的客家话,总是讲其他的地方的语言,那是一种怎么样的滋味?你还好意思说要回报自己的家乡吗?我看你根本就对不起自己的祖先!这就是你的过错,别人不会嘲笑孩子,只会嘲笑你,嘲笑你没有教育好孩子!我们不需要借口,说什么没有时间教育孩子,记得有一个名人说过:“没有时间教育孩子,就是没有时间学会做人!”我很欣赏这句话。自己的语言都会忘记教,还谈什么做人呢?那简直就是卖家贼!为此,我建议:我们不要忘记自己的本地语言,而且还要发扬光大!我们不管身在何处,不管身份的变更,我们都要记住家乡陆河,我们讲的陆河客家!都德在《最后一课》中说,“法国语言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最明白,最精确。”我们难道我们不能说:”客家语言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最明白,最精确”的吗?如果真是有这样的概念,我们也就放心了。我爱你,陆河,我爱你,陆河客家!2012年5月广东汕尾陆河县实验中学初一:彭涌波1200字以上 初一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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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忘记——灵兽短篇_15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没用的东西。这已是第4次失败了,我看你是没有那个能力变成千年白玉狐吧?”主人冰冷着脸转过身去。我只是夹着尾巴,紧紧跟着他出了溪涧洞。每一次我都在反抗,我不要成为千年白玉狐,我,只是想要保留我们之间的回忆。“哪怕不要变强也好……”我静静的回忆着——第一次,当我懵懵懂懂的醒来,眼前就是主人快乐的笑容:“哇,这就是白玉狐吗?好可爱!以后你就叫血灵吧!”虽然什么也不懂,但我觉得他也很可爱……当我站在石台上,身旁放着的是千年精魄时,他说:“来吧,变得更强吧!”我驯服的点点头,笑笑的看着他,心中只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悦。淡淡的紫色光辉笼罩了我,在兴奋与激动中,我发现,思维在越来越模糊,曾深深印烙在心底的那些回忆在消逝。一种恐惧涌上心头,它死死地攫住了我,把我勒得喘不过气来。透过周围的紫光,我还能看见主人充满期待的笑脸。“要结束了么?”我对自己说,“记忆就是空白了吧?……”不……不可以!我不能忘记!我要守住我们心底的记忆!我闭上眼睛,在耀眼的光芒中努力着,我要摆脱千年精魄的束缚!我不要变成千年白玉狐!伴着我撕心裂肺的长啸,光芒散了,千年精魄碎了,看见主人满是担忧和惊恐的脸,我筋疲力尽的倒在他的脚边,我成功了呢,让我永远的守护这些回忆吧……虽然已向主人解释过很多次了,但他总还是不能理解吧,一次又一次的顽抗早已使主人对我失去了耐心:“没用的东西。”而我,只是笑,疲惫,但是发自内心的笑了。只要不忘记,就这样也好……~~~~~~~~~~~~~~~~~~~~~~~~~~~几天后~~~~~~~~~~~~~~~~~~~~~~~~~~~~~~~~~~~~~~~~~~~~主人得到了另一只灵兽——月灵兔,她快速得宠了。“回灵兽小屋吧,我今天带琴去。”主人冷淡的对我丢下一句话,转身就和那只取名为琴的月灵兔走了。再转身的那一刹那,我看见的是他久违的笑容。“只要你能快乐,这样也好……”我自己安慰着自己,但不争气的泪水还是落了下来,在脸上肆意的翻滚着,流到嘴里,泪,原来也是咸的呢……琴乖巧伶俐,主人与她越来越亲密,她也以努力战斗来回报主人,我看着琴快乐的背影,似乎能看见我曾经的影子,目光再次模糊了……他们时常都不会家了,我逐渐习惯了独自一人出门闲逛,每到一处我都似能看见我们曾经的故事——功夫城、十字路口、铸剑谷……走在去往虎丘的路上,我好像能嗅到主人的气味了,但早已麻木的神经告诉我:“是你日有所思罢了……”继续慢慢悠悠的晃荡着……“琴!——”“是主人!”这熟悉的声音振动了我长期麻木的神经末梢,“主人有危险!”我不顾一切的直奔声音发出的地方,奋不顾身的投入战斗,怪物的利爪一次又一次落在我身上,但我早已没有了痛……殷红的血洒在地上,与我的名字一样……我疲惫的走到主人身边,舔舐着他手背的伤,他抱起奄奄一息的琴,头也不回的直奔功夫城,留下孤独的我,脸上沾满鲜血,望着他远去的背影……“他一定已经忘了吧,忘记了我们的过去……不过也好,只要我还能记得,我就满足了……”我到药店门口看他最后一眼,转身快跑起来,不再回头,怕眼泪落下来,就收不住了……“永别了,我只希望你能记住,曾有过一只白玉狐名叫血灵……然我最后叫你一次——主人……”带着曾经的记忆,奔跑在广阔的旷野里,我嗅到了自由平静的气息……如果我们的邂逅是华丽的泡沫,那么,泡沫破了,梦,是否该醒了?……也许我曾有过过去,淡忘了,还会再吗?即使是深深的印烙,也会被埋没吧!…………相信我,我们还会再见……不过那时,我们会是陌生人了吧?……永恒的……——完毕!初一:珊瑚星雨夜1200字以上 初一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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