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从四季里穿过
我自幼随着父母来到异乡,这里是一个风景秀丽的地方,有树,有花,有朝做暮息的农民,有我曾向往的大海,虽说向往,但也许是因为以前从未见过这澎?壮阔的大海,而现在,却早已不稀罕了。
这个有着独特风味的城镇,人们的职业也并非大同小异。有在暮霭尚未退去时,出海捕鱼的,在朝阳刚把大地用暖光铺满时,回到岸边,收拾好,待到市集开始,便等待买菜的妇女们。有在曾太阳未十分毒辣时,早早来到自己的菜田,看看有没有可恶野草,偷偷长起来和蔬菜们强夺肥料。有在清晨起床的面包师,为一些早早上班的上班族,准备好了香喷喷的面包。也有等待过年过节丈夫才能从远方归来的妇人,早早的为自己的孩子做好了早饭。涔涔的汗从他们头上流下来,而他们却像无知觉似地,满意的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笑了笑,继续生活在这个有着美丽朝阳的城镇。他们生活在这个城镇,似乎永远不会改变,无论是远方来的异乡人,还是等待着父亲丈夫回家的家人。
黄昏时的小镇笼罩在一片辉煌的光环下,天边的彩霞染出粉红的味道。熟悉的小路上陆陆续续多了些散步的人群。吃饱后的孩子们,手牵手玩着马兰开花的游戏。更小的孩子们在父母身边跑着笑着。也有去海边拾些因为潮涨而被冲到浅滩的贝类后趁早回来的。落日下这个静静的小镇,更有几分说不出的韵味。要说这是小镇的独特风味,仅仅如此还不够,要能称上这小镇的另类,要算是木棉花了吧。
刚到立夏,这个城镇的木棉,激昂地从殷红的花里探出头来,像是跃跃欲试的军人,要在敌人入侵自己的领地前,将敌人驱逐出境。立夏一过,木棉也从自己殷红的襁褓中挣扎出来,在炎热的夏季的半空中飘。拿起袖子遮着刺眼的阳光,看着木棉在空中自由地飞,好像镀了一层金边,让它有力量不落下。在街边路过的孩子,会张开手,接下一朵小小的木棉。像雪,也许他会这么想。像是夏天里的雪景,漫天飞舞的木棉。在木棉成熟以前,会有大人拿着枝条,将快成熟的木棉簌簌的打落下来,在一旁的孩子会兴奋地将它们捡起来,装好。可是,我却不知木棉有什么作用,只是道听途说罢了。
我对盛夏总是很有与对其他季节的不同感觉,盛夏的空气,阳光透过树叶缝肆无忌惮地铺满整个小路,万里无云的晴空,以及明晃晃的刺眼的阳光。
盛夏的时候,刚长得青绿的叶子悄悄地变绿了,小鸟也从在窝里叫着变成快乐地在树枝上唱歌。房屋上的琉璃瓦被阳光照的烫手,似乎也有一个小小的太阳。顶着太阳的农民也累得在大树底下休息,手里的草帽也在有规律的上下晃动。而在另一边,有在空调底下,开着会的白领。也有背着书包骑着自行车,匆忙赶回家的小学生。他们都在阳光的照射下,匆匆的从这边到那边。没有人在盛夏中午时,停下来,任由毒辣的阳光小小的灼烧着皮肤。波光粼粼的海面上的船只似乎都回港了,湛蓝的海面好像被阳光照亮了几成,连温度都变高了。
海边的沙粒细粗不一,脚踏上去有一点点硌脚。所有所有都透露着一点幸福,散发着能温暖人的感觉。盛夏的寂静夜晚,总有些专门在夜晚开演唱会的虫子们,它们振动翅膀,发出吱吱声,为整个宁静夏夜的标志作了一个完美地句号。
秋天,悄无声息地来了,带来了一些清爽和金黄的落叶。雨后,野草围绕着的小路铺满了被雨淋湿的金黄的落叶,偶然有只皮毛是灰黑色的流浪狗踏上去,哗啦哗啦的声音有种让人感动得想拥抱秋天的冲动。细细的雨丝静静地冲刷着城市,叶上的尘埃,屋上亮亮的琉璃瓦,洗的一尘不染,就像新生儿一样纯净。泊油路上微微泛着一点点闷热的感觉,像是被笼罩在热气里。空气里都是雨天的味道,好像连心情都渐渐被改变。夏天里星光点点的林荫道被金黄的落叶铺满了,有阵风吹来,枯叶随风纷飞,似乎在讲:落叶归根,落叶归根。秋天总会有雨,这场雨不同春天的绵绵细雨,欲落不落,随风飘散,软软的抚摸大地。秋雨总是十分不给大地情面的,它急切的落下,为湿润大地而来,为洗净树叶上的尘埃而来,为打湿来不及避雨的人们而来,它有节奏地拍打着湖面,有韵律地在大地上歌唱,在落在雨伞上方的同时,溅出小小的水滴,再露出具有秋天味道的笑。
南方的冬天自然是没有雪的,有时连雨也少得可怜,我家楼下的树总是在冬天才开始落叶,冬天早晨的熹微阳光,被那光秃秃的枝桠一分再分,将那羞涩的红脸太阳,切割成无数块。人们穿着大风衣在街上走,哈着热气,想将冻红的鼻子恢复原状,学校在冬天绝不会放弃这个锻炼身体的好借口,学生们冒着寒风,猫着腰,想将被风钻进薄薄的校服的几率,降到最低。手的温度冰凉冰凉,但挤在教室里的学生心里仍是热乎乎的。偶尔下起那么一场冬雨,穿着鞋踩在积水里都似乎感觉到了雨水的冰凉。而后阳光赐福似的出来了,人们赶紧拉开窗帘,打开窗户,让阳光进来,再将棉被抱出去,啪嗒啪嗒的打,让阳光彻底得感化冬天的冷。
最后,春天才慢慢悠悠的来,早晨居然被窗外的鸟声吵醒,向外一看,原来你们那么早就起床了,原来,春天已经到了。楼下的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吐出新芽,穿着毛衣的孩子们,在楼下跑跑跳跳也就感到热了。一年之际在于春,一日之际在于晨。春天充满生机,也充满动力。让我深呼吸,将激励的,充满干劲的吸进身体,将所有闷在心里的不愉快统统随着冬天一起过去,让我感受,生命从四季里穿过。
潮阳恩溢初二:黄裕玲
期末考试结束
我想:每个学都在盼望这放假,这盼星星盼月亮可吧寒假盼来了,星期二我们可算考完试了,考到最后一门,同学们都在盼望着考完,这样就能回家了,“丁玲玲”考试下课的铃声响了,同学们高兴的耶起来,有的吧书一扔,有的站在板凳上跳来跳去,因为,今天下午就可以回家了,在考试之前,同学们的每一根筋都精神起来,反复的复习着,就怕考试考不好,可是现在已经考完了同学们轻松了,星期五领完试卷就可以回家了,我们盼望已久的寒假到啦,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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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生命一股发源于高山的洪流,浩浩荡荡得冲出了峡谷,流向那广大的海洋。它呼唤了小草,惊动了柳芽,跳出了那冬眠的松鼠,它令万物复苏,揭开了春天的帷幕,展开了生命的长河。春天是温暖的、幸福的,它无忧无滤,尽情的欢歌,尽情的跳跃。它哭得是风和细雨,闹的是清风扶面,穿的是嫩绿的花衣,给人一种天真无邪、纯朴善美的感觉。夏天是激昂的、美丽的感觉。它狂傲不羁,说哭便是倾盆大雨,说怒就是赤火连炎;它绽放出五彩的花朵,张吹嫩绿的叶子。伸出那高大的枝干,它充满了活力,充满了力量。秋天是丰满的、成熟的。它已舍去那难以羁勒的脾气,换来的是一种和谐,一种成熟。它那富有活力的绿叶,变的深沉,那一切的力量的化作累硕的果实,它变得成熟、感慨,不时的发出几声猿鸣。冬天是安详的、凄凉的,它已是满心的失茫,生命即将离它而去,它变得颓颓的。狂风怒吼着,在生命挣扎着最后的一刻,一张雪白的毯子,伤心的盖住了它,祈祷着另一个春天。人的生命何尝不是这样,随着一声哭啼,来到这个世界,度过了天真的童年,蓬勃的青年,丰满的少年,与凄凉的暮年。但人和季节最大的区别在于人的生命不能重来,我们只有一次生命,因此我们更加珍爱我们的生命,我们都希望能在“秋天”多收获些,能够在冬天过的安详,我们渴望我们的生命能够充实,能够辉煌。然而这一切渴望的实现,都需要我们在“夏天”的累计。我们不断的向生命呼唤:“我们怎样才能在‘夏天’累计,我们才能让你辉煌,怎么才能让你无悔与安详!”生命说到:“只有你不懈努力,找到你真诚的梦想,”我才能无悔的离去,才能够感到安详和辉煌。来吧,人类,让我们幻化我们的生命,充实我们的梦想,用生命的力量,散发我们生命的光芒,让我们的生命的光芒,创造出世界的辉煌,感化万物,让我们的生命之力像四季一样,永不凋零。65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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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过客”成长过程中,来来往往,感情深厚的曾经,感动不已的从前,深刻记忆似乎都被时间缓缓冲淡,小时候的一切,都似乎是生命的一些过客,发生过的小插曲自然起不了什么作用,然而,我却不认同这么一个说法。因为,测井这么一个效果可,让我刻苦铭心!!清楚的记得,那是小学五年级的时候,那时因为学校太多老师被调走,缺乏英语老师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所以无奈之下,五年级的英语只好让一个教三年级的老师教,那个老师曾经教过我们的,相貌平平,习惯扎着个马尾辫,被人都missdeng deng 的叫着他,回应着的是一个个浅浅的微笑,可是他很辛苦,一个人担任5个班的英语,还要备不同的课程!可是那时我们很不服气学校的做法,不是应为觉得他辛苦,而是因为疑惑一个教三年级的老师来教我们五年级,而且大家一致认为,老师是因为有工资加才这么努力的。随后的,就是一大片的不配合。那是我很喜欢英语,而且也不是很理解被人的这么一个人,所以不配合的人中,有这么一个小小的我。后来,却是因为一件事,改变了一切——老师哭了!我已不记得是什么事了,我只记得是我们这班学生把老师弄哭了。泪,无声无息的流了下来。老师轻轻的过身去,拭干,出了门口,站了好一会儿。然后,身,进来,拿起课本,像没事一样继续上课。似乎一切都没有发生,但是,眼睛,还是那么红。教室,确实格外的安静,每个人,都怀着沉重的心情,上完这么一堂课。而我,也是因为那件事,学会了理解,学会了宽容。因为——放学后,我和几个要好的同学兼好友不经意路过办公室,所有老师都走了,都是门没有锁,出于好心,想把门关上,但是……映入眼帘的却是一个小小的身影deng !他还是那么认真的修改着我们的作业。就这样,我看了一会,走了。路上,和好友谈起了这件事!开始以为是那是多作业而已,但是悄悄的观察了几天,结果可想而知了!就那时,我开始体会到了他的辛苦,我开始及更为喜爱这门课目,我开始更为投入的学习!于是,我和好友们一起决定——帮老师尽一份力。帮他减少那可怕的修改作业负担!升六年级了,老师也调来了一位,不用missdeng 这么辛苦了,然而,一个秘密随我们踏上了六年级的岁月!——其实deng来当我们的老师,并没有工资加,而且,他不是被派来的,是他自告奋勇来教我们的!我曾问过他为什么!他说,因为不想我们的学习耽误!而且,老师每天备课都备得很晚,它还细心的留意我们的喜好和习惯,上课也帮我们一起来了解!试问,这么一位老师,这么一件小插曲,能忘却吗我永远记得,那个为我们流泪,那个相貌平平,那个办公室孤独的身影,那个笑着回应得过客!那个让我学会理解和宽容的过客!10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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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生命中的四季我把春日的细雨,夏日的骄阳,秋日的红叶,和冬日的雪花,永远留在心中,以此来纪念生命中曾出现过的四季。——题记春总喜欢明媚的春日里草长莺飞,樱花满地,柳絮满天的纷扬。总喜欢那沾衣欲湿的杏花雨,那吹面不寒的杨柳风。春风细雨,驱走了枝头的寒意,,揭开了和田的寒衣。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双眸之下尽是生机勃勃,繁花似锦。“一年之计在于春”,春是一年光阴的起始,更是一年劳动的开始。她虽无夏的奔放,也无秋的浪漫,但她的温柔,生气勃勃已是夏、秋无法比拟的。还有那个季节比春更美,还有那个季节更值得让人纪念呢?夏总喜欢炎炎夏夜里那蒲扇下飘出的缕缕清风,丝丝凉意总让我回想起儿时依偎在母亲怀中看那满天繁星,听她讲那故事的久远。那炎炎夏日中,曾有我们“名落孙山”的悲伤,也曾有我们“金榜题名”的欢喜。每一个夏都有一个值得我们纪念、回味的故事!秋总喜欢深秋萧条的秋风中那片片随风而起的落叶,那风中的浮浮沉沉,总给人以一种遐想与希望。她无春的生机勃勃,但她的浪漫已让人回味无穷。就让我们用无限的遐想与希望来纪念这深秋的萧条吧!冬总喜欢白雪纷纷,银妆素裹的冬;更喜欢那白雪覆压下的青松所泛出的点点凝绿,那是在白雪之下生命所透出的坚强与执着。冬夜里的静谧,让冬变得更加神秘莫测。让我们用那雪下的青松来纪念这神秘的冬吧!5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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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生命也有四季如果生命也有四季,那春一定是亲情,不然我为什么会在这样的季节里特别想念我的家人们,老妈的饭菜在想念里也是香飘四溢,减的淡的都有老妈特殊的气味,我甚至于渴望回到和老妈换碗吃的时候。终于相信想念也是会疯长的,在这样的季节里愈来愈葱笼,想外婆的银丝是不是又添些了,风湿是不是又犯了,想老爸的血压是否更稳定了,想儿子上课是不是能安静地坐着了……春天就是想念的季节吧?记忆里,那些年似乎饭总是很稀,老妈把量控制的总是刚刚好,养成了我们姐弟俩不吃剩饭的习惯,老妈的碗里总是一片从面到底的绿,农家地里的菜总是最丰富的,那些极少量的米被捞到我和小弟的碗里了,有些逃开的米粒也不一定就能被装到老妈碗里,老妈说等下看你们谁还要再添点。小弟是个简单的孩子,他应该是不会注意这些的,这点一直是我羡慕又嫉妒的,老爸说我之所以长不高就是因为我过早地把能量都集中去发展思想了,所以在硬件上就落后了,而小弟不同,他是先攻硬件,后来才慢慢着手软件的开发。我就是在那个时候喜欢上和老妈换碗吃的,等我把碗里的菜吃得差不多的时候,我就会耍赖地吵着要吃老妈碗里的,我总觉得老妈碗里的那些绿色让我很刺眼,我更怕它们撑不起老妈要劳动的身躯!我只想把它们消灭掉!老妈总是不肯的,她以为我是想吃菜,哄着让我再去锅里乘些,她不知道她碗里的玄机早已被我识破。老妈在那会还不是老妈,她把头发编成两个大辫子,长长地垂落成腰间,老妈的头发比我多也比我黑!我就老喜欢撒娇耍赖的时候去扯扯那俩大辫子!那个时候的我应该是个十足的无赖,我在小弟从碗里抬头看我的眼睛里看到了厌恶,软磨硬泡再加点不吃饭了的威胁让老妈有了退步,可几番过后,她还是发现了我的醉翁之意!当然我也还是会再想办法“蒙蒙”老妈的啦。夏天应该是属于爱情的,把生命燃烧到沸腾。我在夏天里遇到海,所以注定要被他熄灭在他那无边的深沉里,他用爱的名誉将我名正言顺地烧烤,又借了雷雨季节的无常时不时地冷热交替一番,让我在惊喜里不可抑制地沉没,又在不堪承载下仓皇逃开,雨在夏日里就象蛊似的,撩拨天地万物,而爱也象蛊似的,媚惑世间男女。秋是什么?秋应该是友情,朴实,真诚!不用华丽的表象装饰,也不用煽情的文字描述,淡淡的,悄悄的,却是稳定的、实在的!真正相互了解的人是不需要天天相见日日欢歌的,真正称得上朋友的,是在你需要时默默站在你身后给你支撑的人,也许没有过多的言语,也许只是偶尔发个廖廖数字的短信,如水般淡,亦如水般纯。冬呢?我把冬看成是生命中必须经历的痛,它是用来衬托亲情爱情和友情的一个反面人物!它是伟大的,因为有它的牺牲才让我们对亲情爱情和友情有了全面的认识和深刻的理解,冬,具有佛的无私和胸怀!它用残忍和短暂的消逝让我们感受到人间真情的可贵和难得,让世人在穿越它之后更懂得把握和珍惜!它是一个反省的季节,是一个供我们思过并孕育新生的处所。10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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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四季学到语文悠闲之际,我置身于“风车”上,游于四季,感受语文。早春凌晨,陶醉在小巷中,雨丝雾飘落在你的脖颈中,很清爽的感觉。闭上眼,闻到一股青草的味道,清新、淡雅……睁开眼,远处一片稚嫩的绿色,情不自禁地往前走,去寻找那倏忽不见的稚气娇小的绿色精灵。那意境就如同“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一般灵动。正值初夏,身边有几只蜻蜓飞过。抑制不住强烈的好奇心,去追寻那扇动银翅的蜻蜓,便发现一抹粉色的倩影,走近一看,是小小的荷花。脑海中顿时映出“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的美丽画面。深秋,幽静的山谷,一片静谧。放眼望去,收获的季节,处处都是收获的色彩。再往深山中走去,纷纷扬扬的似乎有什么东西飘落,驻足定睛一看,原来在如此美好的时刻下起了如此美妙的“枫叶雨”。枫叶的颜色近似血,却又红得恰到好处。眼前顿时闪出“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所勾勒出的深邃意境。冬至,下起了鹅毛般的大雪,那纯洁的颜色令人惊诧,那是不掺杂任何杂质的白色啊。踏雪而行,环顾四周,偌大的天地竟空无一人,没有了春的生机,夏的活力,秋的喜悦,却有着冬特有的气质:冷漠、孤傲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不禁又忆起“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空灵境界。我从大自然的四季中感受到了诗词。也许我的理解尚显肤浅,但我却发现:感受语文的过程就仿佛在品味一杯极品香茗。随着你一滴一滴地去品咂,便会发现这种苦涩的味道糅合了万物的精华,无论你走到何方都能感受到那股淋漓尽致的香醇。广东揭阳揭西县揭西县棉湖实验中学初一:王丹霞笔名:悦黎5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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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从阅读开始曾经有人当面问过中山先生:你在生活里最喜欢什么?中山先生直言不讳地说第一是女人,第二是阅读。如果要我在这两者之间必取一个的话,那我就选择阅读!由此可见,中山先生对阅读的嗜好与喜爱到了何种程度。没错,先生之所以对阅读如此钟情、如此厚爱,究其原因恐怕是一生得益于阅读的功效。为此,我不妨可以这样说:若没有广泛地阅读、系统地阅读,自然就不会有后来大家耳熟能祥的孙逸仙、亦就不会有他后来的身份和地位。孙中山爱阅读,不是出于功利主义,也非沽名钓誉,而是从心里需要,从生命的内在出发,正如他自己所说,阅读贯穿了他整整一生,不管是求学时代还是流亡海外以及革命成功做上了总统,阅读始终没能脱离生活中的每一天。当然,阅读对于先生而言,不仅仅局限于书籍,他的阅读囊括历史、生活、社会、世界和人文地理。他生命的丰富,是从阅读开始,他的饱足与见识,也首推阅读。可以这样说,阅读改变了他的人生与信仰,也改变了他对中国的历史与社会进程。同样,与其相对应的开国领袖毛泽东一生也酷爱阅读,无论是求学时期、还是长征途中,无论是延安窑洞、还是坐稳了江山,毛泽东始终与阅读相依相伴。从菊香书喔到出巡的列车再到休息的床榻,满眼是书籍,真正地做到了如古人所说的那样:枕上、马下、厕边,皆是阅读时机。单单一部二十四史就阅读了六遍,可见他的阅读量是多么惊人。毛泽东一生阅读无数,对历史文献与古籍更是钟爱有嘉,他的思想、他的理论、他的世界观和主观意识的形成完全取决于他毕生的阅读。可以这样说,黑暗的统治唤醒了他的心志,而终身的阅读帮他内心建立了强大的精神秩序,促使他之后世事洞明并且做出正确评判的保证。毛泽东一生好学、好阅读、这也是他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法宝。若没有这样丰富的阅读,是不会产生与马列同等效应的思想。阅读造就了毛泽东、也造就了一个新中国。是的,中山先生和毛泽东都是一代伟人,拿他们作为普世价值有点高处不胜寒的意味在其中。那我就拿平凡的世界作者路遥为例。大家知道,路遥出身是贫苦农民,祖祖辈辈都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家徒四壁一贫如洗,可偏偏他对阅读产生浓厚的兴趣,一张别人丢弃的旧报纸让他如获至宝、一本破旧的书籍让他翻山越岭,正是这种内心的渴望促使他生命一天天地长大,所谓厚积薄发造就了他日后成为茅盾奖的获得者。从他的绝笔早晨从中午开始里得知,为了写平凡的世界一书,他整整阅读了近两年的时间,从书籍到报刊杂志都纳入自己阅读的范畴,功夫不负有心人,他成功了,成为时代的佼佼者。从中我们看到,路遥功成名就的始作俑者不是别的,而是真正意义上的阅读。阅读的开始就是路遥生命改变之时之日。顺便说一句,陈忠实、贾平凹、莫言等诸君,哪个不是从阅读中走来,哪个不是从阅读里诞生。是的,生命的诞生没有选择,就像自己没有资格选择父母、出身一样,然而,作为生命有权利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你可以不要上大学,但不可以不选择阅读,因为学历并不代表你的拥有,它只是一个生命的阶段,充其量意味着过去,不是现在。而阅读是无止境的,它是随着年龄、阅历、经历连同生命的信仰与价值还有记忆一起发生作用的并且日后重估一切价值的基石。路遥以及上述的几位作家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当然像法兰西思想家、哲学家、卢梭这样的人通过阅读成为举世公认的伟人还是少数。但不管怎么说,阅读没有贫贱之分,也没有老幼之别,只要生命和阅读结伴同行,自然生命就丰润有余而馨香常在。当然,阅读的本身不是那么简单,必须从生命的本我本性出发,在了解自己的生命属性、情趣、爱好的前提下逐步展开,方能枝繁叶茂,生机勃勃。而不是拿来主义,更非囫囵吞枣,倘若这样,不仅会不消化,而且很容易产生因噎废食的现象。所以,阅读是一门功课、更是一门学问,甚至是艺术,非细致、耐心、坚持所不可得。为此我可以这样说,阅读在培养你熟悉自己本性的同时,也为你今后的播种、开花、结果做铺垫。俗话说,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这一点和阅读永远成为正比例关系。说明白一点:就是你取得的效应、所花费的精力完全依赖于你阅读的数量和质量。自然还有一点不可忽视,那就是生命的悟性,因为悟性有时是取得好收成的关键和保障。这好比一个农民,仅仅靠汗水和老把式并非一定能取得丰收的果实一样,还得有熟悉季节、气候、土地、种子的种种属性,因地制宜,方能奏效。或许就是因为如此,我的生命才从阅读开始并且一路徜徉走到了今天,我不敢说自己已是一片汪洋,但至少是涓涓细流,这细流让生命丰盈、充沛,我更不敢说自己已是独木成林,但至少在岁月季节里是一片青葱。阅读造就了我特立独行的品性,也改造了我生命的猥琐与欲望。当下的我,安静如兰,生命飘离在时间之外。无论花开花落、无论现实如何黑暗、充满诱惑,都不为所动。我之所以能坚持坚守到如今,完全归功于三十年的阅读,正是这三十年的阅读让我有浩然正气在心中。我的阅读不可谓不杂、不繁,但出于偏好,文史哲是我最关注的,它如一道优美的风景在我的生命筑起一道永不褪色的长城,既蜿蜒又开阔,既优美又不失生活的浪漫情调,这样的阅读,生命何乐而不为呢?况且头顶上有灿烂的星空与心灵之花相对应、相契合!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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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了?2013年1月1日8:30这一天发生的事太多了,我还是从头开始整理吧。“别动我,再睡一会。”我一手推开了,身边撞我的物体,我立刻发觉,那不是手!马上被自己的想法惊醒,却发现眼前是一片很宽的荒野。“这是哪里啊?”我二丈和尚摸不着头,很疑惑自己为什么在一块陌生又熟悉的草地上,但周围的物体很庞大。“你终于醒啦。”一个很无奈,却很兴奋的声音想起,声音很熟悉。我猛然间想起刚刚有一个会动的物体撞我。慢慢回过头,天啊,一只巨大的兔子站在我身后,还会开口说话?我不是掉进爱丽丝仙境了吧?那兔子肿么没有钟表?而且那么大,跟我差不多的。纠结地看了一眼,再看一眼,再接着看,那只大兔子被我看的心理发毛,说:“别这么看我,我和你是同一种生物。”等等,什么同一种生物,它是兔子我是人,就都算属于哺乳动物,但不是同一种吧,很纠结地猛看。“你是D吧?”那只巨大的兔子小心地问。“额……你怎么知道的?”天啊,这只兔子肿么知道我的名字的。顿了一秒,没反应,两秒,还是没反应,第三秒,那只大兔子扑了上来,哭着说:“死狐狸,你吓死我了,半路说什么穿越,结果真穿来了,你以后别那么乌鸦嘴了,呜呜呜……。”被兔子庞大的身躯压着,难以呼吸,但捕捉到几个关键词:狐狸、穿越、乌鸦嘴……我立马吧身上的狗皮膏药扒了下来,问:“你是A?”我知道,只有A会叫我狐狸。大兔子继续愣,又趴在我身上哭:“死狐狸!现在才知道啊!呜呜呜呜……”它如果现在不是兔子,而是女子,都可以用梨花带雨来形容了。我把又把它从身上扒下来,问:“你怎么会变成兔子?这里又是哪?而且好像没人。”我承认认,我前面两个问题纯属明知故问,只是,这么大一块荒野貌似真的只有我们俩。某只大兔子听了,不屑地说:“切,我以为你的洞察能力很强,没想到退步了。”说完马上就挨了一个板栗。“嗷呜!你干嘛打我。”没想到D的力气这么大,貌似是变大了吧。“我想打,怎么了地。”尼玛,这货到底是兔子还是狼啊,从兔子嘴里发出狼嚎很诡异的,也很喜感的。“哼,不理你了。”说完就转过头,把屁股对着我,一副我鄙视你的样子。我望了一下周围,这里貌似是荒野与森林的结合体,难怪不能马上看出来。我又走到河边,深呼吸,把头探出去,然后发自内心地大叫一声:“尼玛啊!”大兔子捂着耳朵大叫:“你鬼豪什么啊!我现在是兔子,听力很强的!”我叫的的原因不是自己变成兔子,而是我变得兔子未免太胖了吧,如果要拿一样东西来比喻,我马上就联想到了肉丸子,如果这是白色的兔子我或许会感觉好可爱,可这是纯天然无杂质的标准野兔毛皮,是褐色的啊褐色的。我再看看身边一脸抱怨的A,突然发现它胖得恰到好处,不会显出是一种胖,而是一种婴儿肥的感觉,毛色也比我好多了。我不干啊,老天爷啊,就算我以前比她胖,皮肤比她差,你也别这样对我吧!我弱小的心灵受伤了。就在我N次抱怨之后,我们又掉进了一个新的场所。于是,我终于看到活人了,不对,应该是活兔,管他呢,反正是活的就行。大家在叽叽喳喳地讨论,有些大概年龄比较少的都哭了起来,不过,像我和A这样的人也不少,都在打量身边的场景。唔……准确地说这不是什么场景,身边是一望无尽的黑色,让人能联想到黑洞。我认为穿了没什么坏处,其实可以的话,我早就做好了穿的准备,只是大家都认为那是一种幻想罢了。不过很可惜,我穿到的是游戏里,但是,我很兴奋。兔群中央升起了一道蓝光,一个灵空的声音响起:“各位玩家们好,相信大家现在很慌乱,我来给大家做解释。首先,这里有2000位玩家,我已经把各位的灵魂和肉体都转移进来,所以各位在游戏里受的伤也会导致肉体受伤,也就是说,你们如果在游戏里死亡,你也就从此从世界上消失了。游戏期限为12个月,在12个月里生存下来的人我会把他送回原来的世界,那么,祝各位玩的开心。下面开始注册,半小时内没完成注册的人直接淘汰,再见。”蓝光消失了,每个人的面前都弹出一个窗口让我联想到了《刀剑神域》。剩下的只是兔群的轰动。A凑过来说:“接下来怎么办?”“还能怎么办,登陆呗。”我的注意力全在窗口上,恩,还不错,可以打中文。名字打虾米好捏?我在好几个网名之间徘徊,最后还是拿“梦蝶”来用好了,A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夜猫”。性别嘛,我们以前都是一公一母的,现在……还是都选母的好了。我对区域无语了,只有两个,森林和荒野。荒野我再熟悉不过了,闭着眼睛都能找到路,所以,两人再次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荒野,深呼吸,同时按下确定。身体被蓝光包围,再次转换进入新的空间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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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没有这样激动过在那个夏天的那时那地,经过两个小时激动人心的“比拼”后,我终于松了一口气,然后接到了我梦寐以求的绘画比赛荣誉证书。那场生命中第一次令我激动不已的比赛,至今仍不能忘怀。我从很小的时候就酷爱画画,大概与我沉默安静、耐得住性子的性格有关,我的画技增长很快,超过了一般的同龄人。我的小学美术老师早已深知我有绘画的才能,记得那是个知了喳喳叫的盛夏,老师鼓励我参加了教育局举办的绘画比赛。我听到消息后兴奋不已,忙收拾好了东西准时去参赛。坐好了位置后,目送爸爸和老师离去的我,好像坐位上给黏了一层胶一样,哪都不敢去,也不敢动,心脏“扑嗵!扑嗵!”地乱撞,我感觉这“赛场”中静得别人能清楚地听见我的心跳声;全身微微颤抖,眼睛瞪得溜圆,我做了一个深呼吸,才缓解了一点紧张和激动。等到白花花的纸铺到桌子上准备仔细构思的时候,我才彻底全身心投入到绘画比赛中去。比赛正式开始。我托着下巴左思右想,当时我的绘画水平还不算太高,只有四年级学生画的画一般,所以用水彩笔画是我当时的强项,特别是画美丽春天的风景。正要握笔挥下,突然转念一想,上次老师在家让我已经画了一幅“六一”参赛的春天图画,并且还获了三等奖。我要是再画同样的画,不就是作弊了吗?那幅画他们现在也应该存着的。但如果他们不知道呢?我只要很轻松的就能画完。可是如果还只是得到的三等奖,没进步怎么办?这对别人来说公平吗?我闭上眼睛想了想,算了,还是别画相同的内容了,要有创新。现在不是已经深夏入秋了吗?干脆就画秋天的吧,夏天的不大好画,只有大片的深绿色树叶和草,我也不会画莲花荷叶。于是就这么定了,我开始画几棵秋天的苹果树。画呀画,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左右,我呼了一口气,甩甩手,总算画好一棵苹果树。哎呀,糟了,别人都画完一小半了!可不能就这样输给别人呀!要是时间到了我还画不完,有这样好的画技却无法施展,岂不是亏大了?我马上又拿起笔画,加快了速度。这真是一场无形的“较量”我画画的兴趣来越高,本胸有成竹的我画的速度越来越快,心情越来越激动,我已经感觉到胜券在握了。想着又可以拿一张奖状回家了,越高兴越有自信,我手中的水彩笔滑动得更快了,脸上也绽放出了欣喜的笑容。进间一分一秒地飞逝,转眼间离交画只有十分钟的时间了,在我热情地投入到画中时,对周围状况浑然不知的我被老师的提醒从中回过神来,抬起头,揉了揉疲惫的眼睛,又甩甩手,伸了个懒腰,还听见脖子舒服时的“喀叭”声,同时扫了周围的人一眼——哇!别人早都画完啦!一直沾沾自喜的我没想到时间居然过了这么快,有好几个人都提交了上去了,我的同班同学参赛的那三个女也孩,也都走了,只有临走时最后一个同学好心提醒我快一点,要结束比赛了。我听后恍若从月宫中掉入人间,如梦初醒般地又紧张了起来——我的画还有好多该涂色的地方没涂完呐!我赶紧草草了事,把细小的部分涂完后,着急地盯着空白的草坪。如果要仔细地涂得草坪一点也不留白,那是不可能的了,再说我的绿色水彩笔与快用得没水了。我急得直用手拍头,豆大的汗珠又从额上流了下业,背上湿了一大片,满脸都是汗,也顾不上擦一擦,我已经急得不可开交了——到底要怎么办!我觉得我和在热锅上的蚂蚁已经没什么两样了。我做出了两个选择:1、草坪留白交上去,2、用乱笔挥几下。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很快打消了第一种念头——在画上偷懒,从来不是我的风格。于是,我一只手拿了三支不同颜色的彩笔,在纸上大刀阔斧地“刷、刷”地画起草来,因为实在没有时间了,还是留下了些遗憾。我把画交上去后,松了一口气,现在终于能彻底放松了。我捏了捏画得发酸的手,一面望着我的画被送走,一面在心里默默祈祷着我的画可以被选上获奖名单。过了几天,我终于被选上二等奖名单。当老师笑眯眯地捧着那深褐色的荣誉证书递给我时,我心里真是比吃了蜜还甜。这真是一场令人难忘的比赛啊!因为我知道,这二等奖是我辛辛苦苦努力练出来的结果,当然也是“赛场”上经过多次“斗争”赢来的结果。那次令人激动不已的绘画比赛,我一生都不会忘记。这不仅是最令我激动的一次比赛,也是我吸取教训、激励我努力“画下去”比赛。河南河南宏力学校八二班初二:杨媛1200字以上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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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书一起走过四季那些曾萦绕于我心头,如余音般袅袅不绝,如秋雨般洒落心头的文字,是陪伴我度过无数个春夏秋冬的最真诚的挚友。——题记 春春光熹微,屋子里充满妈妈轻柔的读书声:“这时,所有的星星都在柔情地轻声笑着——”小时候,每当月亮升上树枝,鸟儿都安静睡下的时候,妈妈总拿着一本沉甸甸的童话书,给我讲述《丑小鸭》《海的女儿》这些在我看来是那么美好的童话,而我通常都是在妈妈的故事中才能安然入睡。渐渐地,我开始对阅读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我不再满足于聆听,而是希望独立地阅读。当我坐在窗边,断断续续地读着书中的故事时,我发现自己似乎也在跟着书中的人物经历一次次的冒险。当我从巨人的胯下走过,翻过长着奇异花草的长篱;当我乘着小船驶向遥远的小岛,浪花在我身边肆意地舞蹈;当我坐在静谧的农家小院,鸟儿在枝头轻声细语,我似乎找到了一片满足我所有好奇心和想象力的乐土。书中的文字就同那初升的太阳般温暖,让我无时无刻不充满对读书的渴望。 夏倘若说童话书是开启我通往书的世界的一把钥匙,那么这本书就是我在书中寻找知识,领悟中华文化博大精深的一个阶梯。当我从“举头思明月,低头思故乡”中渐渐体会到诗人的思乡情深时,当我从“回看天际下中流,岩上无心云相逐”中读出了诗人因政治失意而寄情于山水的忧伤情怀时,一句句充满着古典韵味的诗词犹如一丝一缕编织出的最柔情脉脉的网将我笼罩,没错这本书就是《唐诗三百首》。读诗时的我,有如在花丛中欣赏花的瑰姿,一切烦恼琐事在诗句中卸下,荡然无存。在诗中,我不仅透过那些精妙的句子看到了春日的百花绽放,看到了冬日的大雪压枝,看到了巍峨挺拔的群山将清澈的湖水环抱,看到了有一只白鹭在水上点足,令湖水泛起阵阵涟漪。唐诗就这样融入我的生活,丰富了我的头脑,使我的世界无处不充满着诗意。 秋一本好书便是一个人的精神食粮。随着我年龄的增长,我不仅想看那些跃动于平面的白纸黑字,更愿意去感受那些隐藏在故事背后,看似无声实则扣人心弦的含义。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其中的一句话我深有感触——“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的确是这样,当一个瘦弱的老人面对海上所有未知的危险,却依旧保持着不轻易放弃的精神和乐观积极的态度。尽管最终还是失败了,但是老人的精神将永垂不朽。这本书中所蕴含的精神一直激励着我,让我在面对困难和遭遇失败时,心中永远保持着对目标坚定不移的决心。一次次的阅读,也更让我明白,读书并不只是让眼畅游于字里行间,并不仅仅是了解故事的跌宕起伏,而更需要用心灵去聆听作者内心灵魂的独白。自此,我也更加确信阅读的意义所在。 冬随着时间的推移,如今的我已步入初中。我渐渐地开始接触散文,接触那些名家们留下的佳作。我喜欢林徽因的《一片阳光》,她对于往事美好的回忆,对艺术无比的向往,都通过她清新婉约的词句娓娓道来;我喜欢朱自清的《春》,在他的文章中一切美丽的景物仿佛都有了生命,都将春的生机表现的淋漓尽致;我也喜欢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在他朴实无华的话语下,我能感受到他对于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读这些散文时,不用揣摩其中深刻的含义,也不用揣摩其中复杂的感情,仅仅是静静的阅读,我便能够听见似是有清泉流淌进我的心中。在阅读的同时,我也赏析其中好的语句,对于我的写作也有了不少的提高。可以说,阅读不仅使我的生活变得充盈,也给我带来了许多益处。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读书已然成为我的一种习惯。我在书中成长,在书中模糊地品味了生活,在书中拥抱了整个世界。是书陪伴我走过了无数个四季,而书作为我生活的一部分,也将会陪伴我度过更多的春夏秋冬。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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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隆震撼生命从这里开始1996年7月里的一天,对英国爱丁堡罗斯林(Roslin)研究所由伊恩·维尔穆特(I.Wilmut)领导的科学研究小组全体成员来讲,是一个令人激动的日子。对全世界来说,也是值得庆贺的一天。因为在这一天,一只妊娠了148天,体重为6.6千克,编号为6LL3的小羊来到了这个世界。这只羊的身世与众不同,它既无父亲,又无母亲,它是科学家们用克隆技术复制出来的一只小绵羊。经过几个月的精心呵护,这只身世不凡的小绵羊茁壮成长,并获得了一个动听的名字——多莉(Dolly)。1997年2月23日,伊恩.维尔穆特科学研究小组向全世界宣布了他们的研究结果,英国的“自然”杂志(Nature)于1997年2月27日全文刊登了他们的实验结果。这一消息立刻轰动了全世界。各国的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对此结果纷纷进行了报道和评述。科学家和大学教授也纷纷被邀请到各种媒体讲解,评论“多莉”的身世和它的出生对科学研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影响。许多国家的政府官员也纷纷发表讲话,明令不准将“多莉”克隆技术用于人类。由于各种媒体的大量传播,一个新的名词已为广大民众所逐渐知晓的“克隆”。什么是克隆“克隆”一词源于“Clone”的音译,它既可作名词也可做动词用。当作名词用时,克隆是指一个无形繁殖系;当用作动词用时,克隆则是指利用不同方法产生无形繁殖系所进行的工作。简言之,克隆作动词用时是指研究或操作过程,作名词用时是指产生的结果。克隆可根据其研究或操作的对象分为基因克隆、细胞克隆和个体克隆三大类。基因克隆是指在分子(DNA)水平上开展研究工作以获得大量的相同基因及其表达产物。细胞克隆则是在细胞水平上开展研究工作以获得大量相同的细胞。个体克隆则是经过一系列的操作产生一个或多个与亲代完全相同的个体,这种克隆所用的生物材料可能是一个细胞,也可能是一个组织。很显然,基因克隆,细胞克隆和个体克隆是在三个不同的层次上所开展的工作。以原有的基因或细胞或生物个体作为模板,复制出多个与原来模板完全相同的基因或细胞或生物个体来。这就有点像大家利用复印机复印资料,或用胶片冲洗照片一样,从原有的资料或底片复制出许多完全一样的资料或照片来。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科学研究中,人们已经掌握了许多克隆技术。“有心栽花花不成,无心插柳柳成荫”的诗句可以说是家喻户晓,诗句中的“插柳”实际上就是一个“克隆”过程,即把柳枝切成小段,插入土中。一段时间后,它就可以长出根来,并逐渐长成一棵小柳树。农民种红薯时,先将一根红薯藤剪成若干小段,然后将每一小段栽插在土里,几天以后,红薯藤就会长出根来,然后逐渐长成一根完整的红薯藤。植物中还可以举出许多类似的例子。因此,人们对克隆不应该是陌生的,只是熟视无睹罢了。此外,科学家们利用组织培养技术也能使许多植物的不同组织再生成一棵完整的植株,而且已被广泛地应用于生产实践中。这种组织培养技术实际上也是一种克隆技术。“多莉”的身世“多莉”的产生与三只母羊有关;一只是怀孕三个月的芬兰多塞特母绵羊,两只是苏格兰黑面母绵羊。芬兰多塞特母绵羊提供了全套遗传信息,即提供了细胞核(称之为供体);一只苏格兰黑面母绵羊提供无细胞核的卵细胞;另一只苏格兰黑面母绵羊提供羊胚胎的发育环境—子宫,是“多莉”羊的“生”母。从芬兰多塞特母绵羊的乳腺中取出乳腺细胞,将其放入低浓度的营养培养液中,细胞逐渐停止了分裂,此细胞称之为供体细胞;从一头苏格兰黑面母绵羊的卵巢中取出未受精的卵细胞,并立即将其细胞核除去,留下一个无核的卵细胞,此细胞称之为受体细胞;利用电脉冲的方法,使供体细胞和受体细胞发生融合,最后形成了融合细胞,由于电脉冲还可以产生类似于自然受精过程中的一系列反应,使融合细胞也能象受精卵一样进行细胞分裂、分化,从而形成胚胎细胞;将胚胎细胞转移到另一只苏格兰黑面母绵羊的子宫内,胚胎细胞进一步分化和发育,最后形成一只小绵羊。出生的“多莉”小绵羊与多塞特母绵羊具有完全相同的外貌。“多莉”出生后生长正常,并于1997年底与一头威尔士高山羊自然交配怀孕。在1998年4月13日凌晨4时生下了一只雌性的体重为2.7千克的小羊羔,取名为“邦妮(Bonnie)”。这说明生世不凡的“多莉”具有正常的生育能力。随着“多莉”的诞生,不同的实验室也宣称成功地克隆出了猪、猴和牛等,他们所用的生物材料也都是体细胞。“科学是一柄双刃剑”,善良的人们可以利用它来为人类服务,为人类造福,而邪恶的人们却能用它来危害人类的生存。由于羊和人类都是哺乳动物,因此,羊的克隆技术也可以用于其它哺乳动物的克隆,也包括人。如果有人利用个体克隆技术来克隆人,那会给人类带来无穷的灾难,这说是为什麽许多国家的政府官员明令不准将动物的克隆技术用于人类。民众对克隆人的看法如何呢?美国广播公司(ABC)曾做过一次民意测验,结果表明:87%的人反对进行人的克隆,82%的人认为克隆人不符合人类的传统伦理道德,93%的人反对复制自己,53%的人认为如果将人的克隆仅限于医学目的还是可以的。因此,我们也必须遵循人类的共同法则,反对将羊的克隆技术滥用于人类。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观念也会不断发生变化。比如过去也有许多人对于开展试管婴儿工作持反对意见,但现在试管婴儿已为人们所接受,因此,也很难预料今后人们对克隆人持何种态度。如果即使有那么一天,人们也接受了将克隆羊的技术应用于克隆人,那么我们就应该象现在对待试管婴儿那样。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