琐忆
琐忆
流沙冲逝,在白驹过隙的光阴面前,我们宛如海里的一粒沙砾,那么渺小,那么不起眼。时光匆匆,得而复失,只有记忆在生命中留下难以抹去的痕迹。
日子一页页地翻过,沉淀下来的就是记忆的碎片,凌乱地堆积在脑海里。我轻移脚步,走近我久别重逢的故乡,重新拼起我在乡下的记忆。
沿着乡下的绿荫小道,我拾起了第一块带有风铃般清脆悦耳的碎片。
一群小孩踏着自行车,在满地走到生命尽头的叶精灵们上飞过。风掠过,几片黄叶顿时打了几个小漩涡。我用力踏脚板,冲向队伍的前列。风呼呼地吹到耳边,两边的风景不停地切换。
“耶!我第一个到达终点,我赢啰!”排头的阿福在自行车上欢呼道,双手举向天空,无比自豪地说。
“啊呀!”“哈哈哈哈••••••”最先目睹阿福摔跤的菲大笑起来,其余小伙伴也捧腹大笑。
“笨蛋。上车,走。”菲在车上一把拉他的弟弟起来,催促阿福继续骑自行车到田野。
我边骑车,边想起阿福摔跤的情形,并扑哧一声笑出来。菲菲也忍不住,又笑起来。她的笑声如路边风铃一般清脆。大家也笑起来,阿福也傻傻地笑了,那响亮的笑声久久回荡在山际••••••
我莞尔一笑,把这段回忆牢锁在脑海里,继续踏着满地的叶子而走。又是一阵风,叶子又跳起了旋转之舞。
田野里,一片金色的稻海,与淡蓝的天空融为一线。风轻轻掠过,海面荡起一波波的涟漪,露出一个个弯腰耕作的农民伯伯。曾经的画面像潮水般向我涌来。
“菲老大,今天我们玩抓青蛙吧。”阿青提到。
“抓青蛙?抓他们干嘛?它们帮咱们吃害虫呢,抓你比抓青蛙好,整天只知道吃。”菲呵斥道,用手轻轻地打了一下阿青,阿青摸着头呵呵傻笑。
我望着蔚蓝的天空,几只鸟在空中飞过,白云懒洋洋地飘到一边。我眼前一亮,“菲菲,要不我们放风筝吧。”
阿福自高奋勇,“我回家拿材料去,我骑得快。”
“算了吧,刚刚才摔个八脚朝天呢。我去。你在这里休息,下次让你去。”阿青说完,便上车飞快奔向家里。留下阿福气得脸白一阵红一阵。
半晌,阿青回来了。大家拿着纸张在上面涂涂画画。菲和我共做一个。我趴在地上,用笔在上面画了两个小人,一个是菲,一个是我。菲看了直夸好。
不久,天空上出现了一只只形态各异的鸟儿,在空中畅快地飘荡。大伙们一手拿着绳子,在山坡上奔跑。风筝很快高过了天空,引得田里的农民伯伯直起腰来拍手叫好。
我站在山丘上,看着不知是谁在天空中放的风筝。我微微一笑,继续寻找我散落的回忆。
走进森林,散步在和菲曾经走过的小道,闻着树木所发散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地吹来。我躺在绿茵茵的草地上,听着树上的小鸟唱出的婉转曲子和潺潺流水声,一边感受着与大自然的亲近,一边恢复我的回忆。
又是一个这样的情景,菲菲挽着我的手,带着我参观她的秘密基地,那是一片小树林中的露天草地。我们躺在地上,抬头望着只留下一小片的天空,静静聆听大自然的吹奏。
天空如一块染过的蓝布,小鸟自由自在地飞翔,云朵们穿着白色的裙子,懒洋洋地去参加风的宴会。那天,菲和我说了许多,我最惊讶的莫过于她竟是一个没有母爱的孩子。
天空变戏法似的换上了蓝得发黑的绸缎,云朵穿上了高贵的黑纱裙,星星如一把碎钻,闪动着它引以为傲的衣裳。我和菲菲还是在那里,静静地看着天空。
“走吧。”菲菲轻呵出一句,拉着我离开了。
我小心地把这片难忘的回忆藏在心底。那双清澈明亮的眸子里抑不住的无尽忧伤始终在我脑海里挥霍不去。
最后一块被我遗忘在乡下的水泥路上。
和现在截然不同的天气——一片朦胧烟雨。我木木地站在雨中,看着对面的轩哥哥和菲。
随风飘落的雨沾在花上,显得格外妩媚。树下几朵打落了的花,说明了昨夜雨的狂妄,走向了死亡。
我一手把纸鸢塞到菲的手里,头也不回地跑回车上,离开了满是我美好回忆的故乡,也离开了我的童年。
这些琐片组成一札无字书卷,在素色的纸张上,一点点拼起。当书卷成章后,那边是我最美的童年。
水泥路上的花又悄然绽放,菲已经随她爸爸去了其他地方。又有一群村里的小孩做着我们做过的事,走在我们走过的路上。
一切是那么熟悉,一切又是那么陌生。
布娃娃
我家有许多漂亮又可爱的布娃娃,她们都有一种神奇的“魔力”。比如风萍,她会跳舞、艾莎会唱歌……还有许多。但我最最喜欢的是一种普普通通的布娃娃,因为她在我难过的时候会讲一些让人开心的故事,她的名字叫蒲公英。
记得有一次,我和2个小伙伴在家玩。一不小心,我打碎了妈妈最爱的花瓶,心里想:糟糕,妈妈回来又要生气了,怎么办才好啊?此时我的心焦急的不得了,而我的小伙伴听见这个声音,都落荒而逃了,生怕有人吃了他们似的。突然,一阵门铃声打断了我的思想。我头脑一片空白,呆住了。妈妈见我迟迟没有来开门,用自己的钥匙打开了门。妈妈惊讶极了,拧着我的耳朵,大声说:“呀。我花瓶,是不是被你打碎了?”我沉默着,似乎所以的声音都停止了……一怒之下,妈妈扇了我一个耳光。我回过神来,要知道,妈妈第一次打我。我跑回房间,用力关上门“砰”“呜呜呜呜”“呜呜呜”我看着“蒲公英”,在她的背后按了一下。她便讲起了故事……我听着听着,笑了起来。所以的烦恼早已飘到九霄云外去了怎么样?
我的蒲公英是不是很厉害,厉害的普通,普通的厉害……
五年级:何怡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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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忆记忆的帆船在时光长河里自由飘荡,随便打捞起一两只从长河那岸来的漂流瓶便足以使我流连忘返。山沟沟旧事山沟沟便是依山傍水的地方罢。孩提时期的日子并不常有父母的踪影,更多的是与爷爷奶奶一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远远望去,两个大身影在田地里耕作,而我则乖乖的坐在不远处树荫下的小板凳上。偶尔也会按捺不住便站起身来,拨开泥土砂石寻找蚯蚓的踪迹,追随着蝴蝶寻到芬芳花香的发源地,然后折下一朵回去奶奶的身边为他别在耳际,“奶奶,你戴上花好漂亮啊!”奶奶慈爱地嗔笑道:“就你这张小嘴甜!”就这样静静地看着奶奶在明媚阳光下笑成一朵花。不叫我姐姐的弟弟在我四岁的那年,父母带着全家走出了山沟沟,在镇上安家落户,我与表弟便一同在离家不远的幼儿园上学。他是我小姑的儿子,比我晚了半个月,是理应叫我姐姐的啊,可是他偏不,就因为他长得比我高。先不说说他没叫我姐姐,我可从没享有过半点当姐姐的“待遇”:“这兄妹俩长得真可爱!”“他是你哥吗?长得真高啊!”“什么?你是姐姐?我不信。”你瞧,不知道的总以为我们是兄妹呢,唉,我真是白比他早出生半个月了!小跟班跟车走出山沟沟后,父亲便买了辆大货车做起运输行业,除去上学,最多的时间便是与父亲在一个个工厂或城市之间东奔西走。父亲一人出去时为了节俭,一日三餐总会尽可能地回家吃,但只要我们谁跟车出去,他便不忍心饿着我们了,于是妈妈总会安排我做小跟班,以防爸爸饿着肚子。如果是在沙县吃饭的话,我总会点上一盘炒年糕,尽管我也很想尝试其他的饭菜,但一到点菜就什么也想不起来了,张口就是炒年糕。因为父亲知道,我这只小馋猫会垂涎他盘中的卤蛋,所以他总是会点饭,然后把卤蛋悄悄地放在我的盘中。卸货后,父亲总是在中介那儿四处寻找划算的生意,尽量不空车回来,有时运气不巧,也会等上一两天。但是只要带我出去,为了不让我想家,总会签定一些不怎么划算的也便是一趟了。还有每次下车前让我锁好门的叮咛,偷拍我的睡相……很多的回忆早已随波逐流,只有这些琐碎的记忆被装在漂流瓶里保留了下来,日久弥新……8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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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忆她走了,在一个起风的黄昏,身披一片夕阳的余晖,背着那装满自信的旅行包,我送她走了,深秋的落叶为她铺成一条金色的地毯。望着她坐的火车远去的背影,我有一丝伤感,一丝自豪和一丝胆怯。因为我有一个勇于追求理想的好朋友,但我怕她一去不再复返。记得三年前,一次偶然的机会,她走进了我的生活。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我们上体育课,她们在练足球,她的影子火红火红的,很引人注目,球技也不错,教练也为她微笑,我记住了她的影子。偶然一次在走廊上遇到她,我们很自然的相互对视微笑,好象认识已久的老友。她比我小两岁,但她很成熟,从五岁时就与那个黑白相间的足球相处在一起了。和她相处的过程中,使我看到了以前所没见过的,她的喜,她的怒,她的哀,还有她的苦,我都看到了。想成为一个成功的女足真的很难,我有些佩服她的精神。她很好强,性格像个男孩子。我常常和她在一片绿荫上散步;常常为她的胜利而喝彩;常常心里会有丝自豪。她的出现为我的生活多添了一片绿色。每天都能看见她踢球的身影。不管是炎炎烈日,还是阴天下雨,对她踢球毫无妨碍。她爱足球,就好象女孩子在穿新衣服那样,简直着了迷,几乎每次电视里转播球赛,她都不放过。看时,还不停的拍手叫好,看完后,从她的表情就可以看出战况如何。看她踢球那架势,似乎还想往国家队拼搏呢!平常她常与队友们商讨踢球战术,与人谈起话来,总是三句离不开踢球,好象她生活的全部意义都在于足球似的。在遇到她之前,我根本不相信一个女孩会如此的喜欢足球。就这样,我们共同度过了一个丰富多采的春夏秋冬,下一个春天来了,我和她相处的时间也不长了,因为我快毕业了,而她也要为追求自己的梦想去另一个城市。我们有了一个约定:在分开的每一天里,我们都要放一个硬币在自己的存钱罐里。后来我按照我们的约定做了,不知她呢?我接到一个电话,是她打来的,说她不能回我的信,因为每天练球都很紧而且很累。我无言,我想我们的那个约定她也不会有时间去履行。也许是因为年龄的原因,也许是因为条件的限制,那次通话后,我们失去了联系。不敢相信这是事实,和她的友谊尽会那么短暂,无论如何,在我的心里她永远是我的好朋友。突然想找回失去的东西,于是我再次回到曾为她喝彩的绿荫,悠闲的一个人散步,不知她过的好吗?是否实现了她的理想?我还去了曾今送过她的火车站,回想起了很多往事。她走了,真的走了,去追求她自己的梦。带着那份对未来的憧憬;带着那份青春的自信。秋风为她歌唱,秋叶为她舞蹈,我也在心中默默的为她祝福。朋友,我相信你一定会实现你的理想的。秋天来了,冬天还会远吗?10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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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琐忆琐忆寒秋的凉意如水泻下,流过我的发髻,那抹血色的残阳映衬着阴冷的卷云,天空像已步入古稀的老人,摇曳着风烛。这次第,让我拾起了记忆的碎片,拼合成一个清晰的形象,他就是我的父亲。记忆中,他既是位慈父,亦是位严父,他虽是个男人,却也有着一颗细腻的心。小的时候,他曾代替妈妈给我扎辫子,那在镜子面前笨手笨脚,急得满头大汗的样子我仍是记忆犹新。那几日妈妈因严重的贫血躺在了床上,他承担下了原本属于妈妈的家务,一边接送我上学,一边无微不至的照顾妈妈。妈妈见爸爸这么辛苦,脸上的笑容也渐渐不见了。细心的爸爸看出了妈妈的心事,在客厅拿着手机一个劲的给妈妈发短信,也真神奇,妈妈竟然捧着手机笑了起来。虽不知他们究竟聊了些什么,但我知道,那字里行间,载满了爱。“不要紧张,慢慢来,细心一点,当做小测验就好了,你是最棒的!”那是父亲在中考前对我的耐心叮咛。“别哭了,考得不好没关系,好在我们考上了是不是,爸相信你到了高中会追上去的。”这是父亲在我与中考失之交臂时的鼓励与安慰。我想,父亲的心是阳光,温暖怡人。但在酒场饭桌上,我却听到了父亲对我这样的评价:“我闺女虽说是考上重点高中了,但我不是很满意,当然名次不重要,关键是不偏科,我要求各科全优。”蓦地,我很困惑。窗下的池塘,红莲相倚,白鸟不甚言语,怕也遇上了伤心事。父亲的说法竟如此矛盾,我的双目似被蒙上了素纱,父亲的心好熟悉,又好陌生。那日听见的,一切都那么新鲜。“你在饭桌上总对她提高要求……我也是想激一激她,让她加油……可你平常又……孩子需要鼓励!”我心里一颤,父母的对话我好像全听懂了,又好像不懂,只觉得那父爱很甜很暖。从小到大,我给父亲画过的所有画,写过的所有的信,父亲都一直珍藏着,包括那张写着“爸爸,我爱你!”“女儿,爸也爱你!”的,已经被他翻皱了的小纸条……有人说,母亲的心最难懂,像一支古老的歌谣;我想说,父亲的心更深邃,他的爱融入了那些不解的文字,伴着那些零散的记忆碎片,流淌在晓暮寒朝,轻托着我步入成长的台阶,青春的殿堂。800字 高中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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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忆作文近几日整理旧物,在灰尘弥漫的间隙中,有一样让我停下了双手。它静静地躺在那儿,仿佛一直悄然无息地等着我去触摸尘封已久的记忆。我轻轻地拿起它,它仍是那样亲切,毕竟它曾经和我形影不离。并不遥远的暑假,它陪我度过了每一天,给我单调的暑假生活添上了一笔。因此,我对它爱不释手,几乎每天我都要将它好好地把玩一番。它带给我的快乐一如自得其乐的沈复。但是,不知哪一天,我将它束之高阁,再也不碰,因为我已经背上了沉重的书包,踏进了中学的大门。偶然的机会,与一位志同道合的朋友谈起它,朋友一脸不然。曾几何时,我们因它而发出爽朗的笑声,而如今,却早已淡忘了它。现在,我重新拿起了它。逝去的时光一如在眼前,我游刃有余地将它展开,它带给我的精神支柱仍在,只是它的主人不再一脸稚气。我多少次因它而快乐,又多少次因它而激动。的确,它在其他人的眼中显得没有档次,甚至稚气十足,但对我而言,即使金子、银子,也不能与它相比。人的一生便是在沙滩上行走,身后的脚印便是成长的足迹。沙滩山散落的珍珠、贝壳,曾是人记忆中的闪光点,而如今已是黯淡无光。它们的命运就是放下,然后又重被拾起。很少有人能将所有的记忆碎片重新拼接成一张完整的画面,所以有一部分“贝壳”就被大海卷走,无处可寻。但沙滩上仍留有它们的印迹,因为真正重要的东西不会因为时光荏苒而消失。次刻,我的记忆忽远忽近,忽明忽暗。所有的碎片借着“潮水”涌入脑海。我仔细地拾掇着它们,生怕漏掉任何一个,因为它们是那么重要。600字 初中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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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琐忆我的老家在偏僻的乡下,在没来到县城之前的五年时光里,我是在那里度过的。 我家住在一个山坳里,没有邻居,没有玩伴。只有中午和夜晚,干农活的爸爸和爷爷才会回来休息,其余大部分时间都是我和妈妈在一起度过的。妈妈一天到晚忙于家事,我只好一个人找寻欢乐。有时候,我在院子里与小猫小狗一起玩耍,有时候我也会观察在院子里觅食的鸡群。听到母鸡“咯咯”的叫声,我就迫不及待地四下寻找,当在落叶堆,窗台上或者是土屋的楼上,拾到那些圆溜溜热乎乎的的鸡蛋时,我就兴奋地捧着鸡蛋喊:“妈妈,妈妈……”就这样一边跑一边喊,不知道摔碎了多少个鸡蛋。看到地上破碎的鸡蛋,总是觉得很心疼,哇哇大哭,竟忘记自己摔破了膝盖或磕破了嘴唇。每当这个时候,妈妈总是拉起我,帮我擦干脸上的泪水,掸净身上的尘土,无限爱怜的说:“宝贝不哭,鸡蛋摔破了不要紧,母鸡明天还会下的。”在妈妈的安抚下,我的内心渐渐平静下来,但是夜里却因此而做了许多关于摔碎鸡蛋的梦。 妈妈是个爱花的人,围绕房屋墙根修了一个花坛,从春到夏,从夏到秋,花开花落,从不间断。我最喜欢的是美人蕉,它很像鸡冠子,外形并不是很好看,但它红艳艳的,像火一样炽烈,给我孤单的童年平添了许多色彩。 我家的院子很大,种了许多果树,春天,我有樱桃吃;夏天,桃子成熟,我又能大饱口福;秋天,有柿子,大枣,还有栗子。 最让我记忆深刻的还是家乡的小河。夏天,妈妈右手提着篮子,左手牵着我,艰难地走过一段崎岖的山路才来到河边。妈妈坐在石板上洗衣服,我在水边捉小鱼小虾,但是从来没有捉到过,为此我十分惋惜。河蚌倒是捡了不少,有张开的,有合着的。妈妈告诉我合着的里面住着河蚌,于是我就把它们带回家,用清水养着。就这样,家乡的小河就留在我的记忆深处。 至于门前长着水藻的池塘,碧绿的菜园,绿油油的豌豆地和爷爷的瓜地都留下了我的足迹。 至今我来到县城已整整六年了,在这六年里我总是怀念家乡,思念爷爷。每逢假期,我们都会回去,因为那里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在六年前就已经深深烙在我的心底。800字 一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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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琐忆"一株青玉立,千叶绿云委,亭亭五丈余,高意犹未已。”无意间读到白居易的这首诗,心底里关于梧桐的记忆一下被拉了出来。关于梧桐树,记忆里的很多东西已然模糊不清,只记得小时候院门口有一株比较大的梧桐树,应该是有碗口那么粗吧,或者更粗,枝叶繁茂,开着淡紫色的花。梧桐的叶子很大,小时候总会摘下几片叶子挡在头顶当伞玩。还记得有一次,一个人偷偷去爬树,结果不小心哧溜一下从树身上溜了下来,肚皮蹭掉一大片皮,疼的呲牙咧嘴又不敢跟爸妈说,爸妈看我蹲在墙角捂着肚子不吃饭,还以为我生病了。这段记忆或许就是门前这棵梧桐给我留下的最深的记忆。依稀记得地里还栽种了一长行小的梧桐,有小孩胳膊般粗细,被砍了来截成近两米长的杆子,烤烟的时候用。梧桐树干很直,表面光滑,把烟叶用绳子系在这种杆子上,挂在烟楼里面烤。那时候系烟叶,我们都喜欢挑梧桐杆,因为很直,系的时候不会随意转向,烟叶烤干后,要把绳子和烟叶从杆子上解下来,其他树木做的杆子总是不及梧桐的好解,绳子头一解开,杆子一下就能抽出来,又不会弄坏烟叶。离奶奶家不远有一大片梧桐树,我们都把那块地方唤作桐树园子,一直延续至今,尽管现在那里已经没有几棵梧桐了。园子旁边有几株酸枣树,结的酸枣又大又甜,每年酸枣一成熟,我们就早早跑去那里摘酸枣,红的绿的一起摘了回来,吃起来感觉很像枣。印象中似乎外婆家附近也有一大片梧桐树的,又高又直,只是记不清这片园子究竟有没有发生过什么有趣的事。长大以后,不知从何时起,突然发现周围的梧桐树越来越少,我不知这其中究竟暗藏着什么玄机,抑或是现在的人都不怎么栽树了吧,也或许,这梧桐,就只是陪伴着我长大,然后悄然从我的视线里抽身离去,只留给我一些遥远而模糊的记忆。前段时间偶尔经过一条街,远远望见一户人家门前有一株梧桐,视力不好,只是凭印象感觉的。满树淡紫的花,远远看起来真的很漂亮,树身高大笔直,枝叶浓密青翠。当时的心情,完全是一幅小孩子捡回丢失已久的一件心爱的玩具般的欣喜,很有一种想冲过去抱抱它的感觉。如今,这些或近或远的记忆,重又歪歪扭扭地拼凑在了一起,有温馨,有感动,有太多难以言状的情绪。对于梧桐树,心底里那么深的依恋,应该不止仅仅是童年的零散记忆的缘故吧,究竟还有些什么呢?却怎么也整理不出来。或许,那是冥冥之中的一种心灵的守望吧,亦或许,还有些什么早已忘却的记忆在潜意识里牵连着。前几年读古诗词,不曾想到这么平凡普通的一种树,在古人眼里,竟然寄存着那么繁复的情感。印象最深的自然是《诗经》和庄子的《秋水》里,梧桐与凤凰的联系。或许是由于它的形象与气质给人们留下的良好印象吧。梧桐高大魁梧,笔直,高擎着翡翠般的碧绿巨伞,气势昂扬。树皮平滑翠绿,树叶浓密,从杆到枝,一片葱郁,显得清雅洁净极了,难怪人们总把它看做是一种祥瑞,认为“栽下梧桐树,自有凤凰来”,所以常在院子里栽种梧桐,就是在祈求一种美好,向往一种高洁吧!陈继儒的《小窗幽记》里对梧桐树亦有描画:“凡静室,前栽碧梧,后栽翠竹。”又说”然碧梧之趣:春冬落叶,以舒负暄融和之乐;夏秋交荫,以蔽炎烁蒸烈之威。”梧桐叶大繁茂,如伞如盖,炎炎夏日一片清凉地,而到秋初,又早早落叶,黄叶满地,一派萧瑟之感。难怪古人们又经常用它来寄托离情愁思与飘零之感。最令人动容的自然是温庭筠的“梧桐树,三更雨,不道离情正苦。一叶叶,一声声,空阶滴到明。”读来真是令人愁肠顿结,更有李清照的“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这梧桐雨,想必是世间最让人伤怀的了,绿意萦怀时,丝丝雨落,轻如蚕噬,声声念念,滴落离人心头泪。干枯焦黄时,一夜梧桐雨,满地黄叶冢,昔日繁盛,一朝作罢,独留空枝对残叶,人生起落,莫大于此。人们还说梧桐能“知闰”、“知秋”。说它每条枝上,平年生12叶,一边有6叶,而在闰年则生13叶。“知秋”却是一种物候和规律,“梧桐一叶落,天下皆知秋”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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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琐忆》(节选)《琐忆》作者没有用长篇大论或重大的事件来论述和表现鲁迅怎样崇高,怎样伟大,而是用自己所经历的事情,通过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细致入微地刻画了鲁迅的性格。一些事情看来似乎不十分重要,而且彼此也没有什么紧密的关连,正如作者自己所说只不过是些“琐忆”,但实际上它们都包含着深刻的意义,都反映出鲁迅性格的重要方面,本质方面;这就是文章开头就点出的鲁迅自己的两句诗——“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两句诗不但如《琐忆》作者所说是鲁迅“自己的写照”,“是他作为一个伟大作家的全部人格的体现”,也是《琐忆》全文所要集中表现的题旨。实际上,《琐忆》就是围绕着这两句诗展开的,许多具体事例都是为了表现鲁迅性格的这两个重要方面。文章开头就引用了这两句诗,中间又重复引用,可以说这两句诗在全文中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在《琐忆》中,作者着意写了鲁迅是怎样平易近人。特别是对待青年,他更是热情关怀,耐心帮助,真正做到爱护备至。《琐忆》的作者自己就是受鲁迅影响,得到鲁迅热情关怀和帮助的青年作家之一;他后来在文学事业上特别是在杂文创作方面取得的成就,是和鲁迅分不开的。据作者在另一篇文章《第一次会见鲁迅先生》(收入《向鲁迅学习》,1953年平民出版社)写到,他初次和鲁迅晤面,是在上海三马路一个叫古益轩的菜馆里,是在由《申报·自由谈》的主编黎烈文宴请撰稿人的席上;那时他“还是二十岁左右的青年”。在这之前,作者虽未能与鲁迅结识,却对鲁迅仰慕已久。特别是他当时也写杂文,发表时署名“唐弢”,因而被人疑为鲁迅,这就使他不期而然和鲁迅联系在一起。从而不但结识了鲁迅,而且有可能更直接地受到鲁迅的教诲,从更近的距离亲身感受到鲁迅思想、人格的温暖。文章反复强调:“对待青年,对待在思想战线上一起作战的人,鲁迅先生是亲切的,热情的,一直保持着平等待人的态度。”的确,鲁迅对待青年,何止是“亲切的,热情的,一直保持着平等待人的态度”,他简直用自己的全部心血去哺育他们,尽自己的最大可能去创造条件以便让他们健康成长,为了保护他们而同一切反动邪恶势力作坚决的斗争。他很早就积极支持青年学生的爱国主义斗争,在女师大事件和“三·一八”惨案中,始终站在斗争前列;他帮助青年组织文艺社团,办刊物,耐心为青年看稿、改稿,甚至抄稿;他倾自己的全力解决青年的困难,大至政治上的保护,小至经济上的支援。青年们视鲁迅为导师,而他却从不以导师自命。《琐忆》所举鲁迅怎样对青年谆谆教导,循循善诱的事例,只不过千百中之一二。早在五四时期,鲁迅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一文中就说过这样的话:“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此后幸福地度日,合理的做人。”后来他又对许广平说过:“我好像一只牛,吃的是草,挤出的是牛奶,血。”(转引自许广平《献辞》)《琐忆》中还提到鲁迅替一个不太熟的青年上街修补靴子的事,不正具体说明了鲁迅对待青年的宽厚、慈爱,确实是伟大的“孺子牛”吗?鲁迅对青年的认识是有一个发展过程的。起初,他相信进化论,以为青年必胜于老年,将来必胜于现在,因而对青年缺乏阶级分析。一直到一九二七年蒋介石发动了“四·一二”反革命政变,由于激烈的阶级斗争事实的教训,鲁迅才完全认识到对待青年也要作具体分析。用他自己的话说,是“目睹了同是青年,而分成两大阵营,或则投书告密,或则助官捕人的事实!我的思路因此轰毁。”(《三闲集·序言》)这也就是为什么当《琐忆》作者问到鲁迅替不太熟的青年修补靴子一事时,鲁迅会“微笑着打趣”承认自己是“进化论嘛”,并且接下去严肃地说:“进化论牵制过我……但也有过帮助。”这说明,鲁迅是严于解剖自己的。他说过:“我的确时时解剖别人,然而更多的是无情面地解剖我自己”(《坟·写在“坟”后面》)。他从来不隐瞒自己思想中的弱点、缺点,不否认自己走过的曲折的道路。这也说明,鲁迅分析问题不搞绝对化;而是从正反两方面来看待进化论对自己的影响。《琐忆》虽然只是记了一个“掌故”,只是写了鲁迅由此而发的一点议论,却接触到鲁迅最重要的思想,突现了鲁迅的作风和性格。“在现在这‘可怜’的时代能杀才能生,能憎才能爱,能生与爱,才能文。”这是鲁迅在逝世前一年在一篇题为《七论“文人相轻”——两伤》中说的话。鲁迅有鲜明的阶级感情,在热爱人民大众,爱护革命同志的同时,对各色各样的敌人怀着强烈的憎恨。正如人们所说,鲁迅像一团火,他给人民以光亮和温暖,却无情地烧向敌人。《琐忆》在论鲁迅平易近人时,也引用了上面提到的话,并且用了很大篇幅写鲁迅对待敌人的态度:“鲁迅先生对待敌人,对待变坏了的青年是决不宽恕,也决不妥协的。”值得指出的是,作者没有用很多笔墨写鲁迅对待敌人是怎样地“怒目而视”,而是主要写了他的幽默和讽刺的才能,突出了一个“冷”字。这表现了作者对鲁迅战斗精神和风格的深刻了解。鲁迅在世时,很多人说鲁迅喜欢“冷嘲热讽”。的确,“横眉冷对”就包含了对敌人最大的轻蔑和冷嘲,讽刺幽默也就是最尖锐最典型的冷嘲方式。过去有些人总喜欢把鲁迅描绘成“金刚怒目”式;“文化大革命”当中,更是把鲁迅歪曲成只知道“打!打!作战!作战”的人。很多人不知道鲁迅不但对自己人,对人民是平易自然、慈祥可亲的,就是在对敌斗争时也并不是只知道一味地斥责,有时却是谈笑风生,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的。这正是“一个成熟了的思想战士的特点”。《琐忆》作者根据自己同鲁迅的实际接触,自己对鲁迅的了解和理解,才着意刻画了鲁迅作为伟大的革命家、思想家、文学家的战斗特点,鲁迅远比一般战士更丰富深刻,更生动灵活。《琐忆》是一篇回忆性散文,和一些写景抒情的散文不同,它重在回忆、怀念人物,重在表现人物的思想性格。作者运用了多样的艺术手法,其中包括用对比的手法,写人物的外貌与写人物的内心相结合的手法,通过具体事例展示人物精神性格的手法,以及适当地插入一些议论的手法等等。写对鲁迅的敬爱,不是一开头就写这种感情,而是先写由于听见一些人的歪曲、误解,未见鲁迅之前对鲁迅就有相当的敬畏,一旦见面,误解全然冰释。这一对比,一下把感情燃烧到炽热点,使人对鲁迅的慈祥、平易坚信不移,产生“确乎如此”的艺术效果。从结构说,这样起头,也给人不同凡响的新鲜感。文章表现鲁迅的精神,自始至终突出了鲁迅“横眉冷对千夫指”和“俯首甘为孺子牛”两个方面,把对青年的爱护、教导和对敌人的憎恶、讽刺对照着写,既全面真实地表现了鲁迅的伟大,又使人对鲁迅产生深刻的印象。对于鲁迅,作者四次描写了他的面貌举止,不但增加了读者对鲁迅的直接具体的印象,而且很好地展现了鲁迅的性格情绪和丰富的内心世界。“浓黑的胡须”,“明亮的目光”,“满头是倔强得一簇簇直竖起来的头发”,不正衬出了一位坚定、沉着、勇猛、顽强的战士的性格吗?在读到进化论后出现的“沉默”、“眼睛望着远处”不正说明鲁迅对自己走过的道路是怎样反复地总结过,是怎样严肃认真地对待,而在总结了经验教训之后,又怎样信心百倍地展望着未来吗?对国民党地方官僚的荒谬的嘲笑,既表现了鲁迅幽默开朗的性格,也表现了他对当事者的极大轻蔑。古人说:“言为心声。”其实,一些典型的举止动作又何尝不表现出人物的内心状态呢?《琐忆》作者写鲁迅的思想性格,写他的博大胸怀、鲜明爱憎和犀利的政治眼光,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借助了对鲁迅面貌和言谈举止的生动描绘的。总观《琐忆》全篇,可以看到作者对鲁迅精神的精辟透彻的认识;感到他对鲁迅深深的怀念之情,一种最纯真、虔诚、崇高的感情。《琐忆》其实是忆而不琐,它表现了深刻的思想和丰富的内容,对我们认识鲁迅和研究鲁迅有着重要的意义。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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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记医院琐记最近不用我说了吧……肺炎,天天要去该死的南山医院打吊针,而且没有和各位说,由于星期六被那帅护士扎针的时候不小心戳穿了右手的血管,所以弄得我三天右手不能动弹,为什么呢,因为手指一弯曲那条血管就疼得厉害。星期六星期天被父母压迫着住了两天院,我做了一个很明智的举动,把电脑带到了医院,那儿正好有宽带网的网络电缆接口,不过呢,我只能左手打字,但那速度还是一分钟40多个字,故这三天作文的进度没有受到影响。住院最幸运的事情就是能看到许多贼可爱的小孩儿,但多数脸上都挂着眼泪――为什么,害怕打针呗。我每天必须做的事情就是在此起彼伏的小孩子们害怕打针那如同杀猪声的哭声中去注射室打吊针――我可不想一个人呆在病房里面,有几个可爱的小孩陪同也好。我这种态度可让老妈不满意了,她阴着脸把我推到了病房:你给我在这儿打针!我这个13岁的初二老大姐往病房里面一坐,旁边的小病友就开始哭闹了起来:“我不打针!不打针!不打针――”我被闹得没办法,只好对那位小妹妹说:“不要哭了,姐姐给你讲故事好不好?”这招真的很管用,那个小妹妹不哭不闹了,立刻安静下来听故事。我讲故事的声音越来越大,结果我抬起头来的时候,一大圈小孩儿围在我的病房里面!我自己都被吓了一跳,最后才知道这些小家伙是冲着故事来的。护士看此情此景,又急又气,她说你们这么多人跑到她的病房里面来干什么?病人需要休息!小孩子们口口声声说这里有故事,护士却有点不近人情地把小家伙们赶走了。医院,居然还这么有趣!考试琐记今天是我们全校的期中考试。语文和科学,都是我的强项,所以我也没有作太多的复习就去考试了,再说,昨天晚上九点钟被老爸按在床上美其名曰“生病了要早睡”,我哪里还有什么复习的机会。早上,我早早跑到学校,同学们见到我一律都是这样的反应:呆立两秒钟,然后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嚎叫:“耗子――你终于来了!!”怎么弄得我好像劫后余生一样的……那种感觉让我非常不爽,结果作简短复习的时候,语文老师走到我身边:“耗子,听汪老师说你这次病得还不轻呀。”我扁嘴:“不要把我当病人看……”真的,到了学校,所有人的举动都让我以为自己是一个重伤患。我极度郁闷地复习着,心中气鼓鼓的。这该死的肺炎。考语文还好,时间多但是至少不会让我像考科学一样,试卷做完了还得呆坐一个多小时之后才交卷。多羡慕初三的呀,初三的科学考一个小时而已,至少如果我是初三的,发呆的时间会少至少一半。但是科学考试结束之后我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在计算一个人行走的时候对地面产生的压强的时候,我错把行走时的一只脚着地算成了站立时的两只脚着地……阿弥陀佛,那道题分值可不低呀,我可爱的科学……注射琐记晚上,照例到南山医院打针――废话。不去的话我的耳朵就要被老爸的说教给灌满了,幸亏老妈不在,否则肯定对我说一大堆没用而且费嗓子的废话。因为我的身体血循环不是很好,所以我的血管有些难找,那天把血管戳穿也是这个原因,所以责任不全在护士嘛……护士看我的左手“青筋暴起”,对我千叮咛万嘱咐说打针的时候千万不能动啊,你的血管已经肿起来了,还给我的手垫上一个大大的药盒。我看这东西好像只有小学生才需要吧,我的面子哟……旁边一个小妹妹看着那银光闪闪的针尖瑟瑟发抖,她的老妈就拿我开刀了:“你看人家大姐姐这么勇敢(我这么大还怕算是正常人吗……?),都不需要爸爸去鼓励她,等会儿她打完针你问她疼不疼呀……”第一次作为开刀品被别人这样说,我的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老爸却在一边偷笑。我愤懑不已,这个老爸,关键时刻却还在笑。很幸运的是今天只有一瓶250ml的氯化钠注射液,少了5%葡萄糖注射液,我在心中狂呼万岁。大概是我的病情减轻了吧。肺炎呀,快点儿好吧,我明天还要考试呢……数学不考砸就已经很不错了……琐碎的生活,琐碎的记事。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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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记《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琐记》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叙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篇文章,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在写道“我”不得不告而别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的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戴领带;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地,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的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敬仰。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而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人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事不恭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事迹,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板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像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像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朝花夕拾》,正同于它的另类名字一样,鲁迅先生在老了,累了时,回忆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吧。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经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得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的确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炙热的情感却展露无遗。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的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瞬间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琐记》的时空跳跃性比较大。开始写的是童年在故乡绍兴的事,后来主要写在南京读书的事情,最后还点到初到日本的情景。中间着重写在矿路学堂的所见所闻。“只可惜那两个淹死鬼失了池子难讨替代”,这句话特别需要解释一下。旧时迷信传说,落水淹死的人做了水鬼,必须设法使别人淹死来替代他,才得以投生,教做“讨替代”。《琐记》中说,由于这里的池子已被填平,因而“那两个淹死鬼失了池子难讨替代”了。迷信思想中包含的损人利己的阴暗心理,从这种“讨替代”的说法中已可略见一斑。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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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记很多时候,一直期盼着一些事比如过年。然而临近的时候却总是觉得有些索然无味就像是所谓荷花只可远观罢了。虽然在网上写日记却是安全许多,但是多少会有些内容是写不上的,为了安全,为了“A spicy sweet memory ere my death”。人老了以后也没有什么好抱怨和惆怅的不同于少年的我们,激愤而忧愁。很喜欢那样一句话,我斗胆引用一下:“且让我们以一夜的苦茗/诉说半生的沧桑/我们都是执著而无悔的一群,以飘零作归宿/在你年轻而微弱的生命时辰里,我记载这一卷诘屈聱牙的经文,希望有朝一日,你为我讲解。”少年如同明镜,激扬着一切恣肆着橘子洲头的豪情,就是永远喜欢那样一个名字“寒镜”,为着它永远让我想起澄澈。我想这半年倒是变化了很多,寡言了很多,我觉得倒是终有一些温和了,性格开始逐渐统一了。那么,终于是经历了那么多,倒真的可以说有所成长。上课的时候老师说什么不谈恋爱不作弊不挂科等等的人生不圆满,我想这无非是那些失恋作弊挂科的人的托辞吧。人生无所谓圆满无所谓缺憾应是二者的综合如同明月,时圆时缺。瞬间想起了一部电影《重返十七岁》,上面有类似这样一句话:“身为当年HIGH SCHOOL STAR的你沦落到今天这个局面”。看完我也颇为感慨,人生多有起伏,特别是在谷底的时候想着过去的自己简直无法面对,我特别喜欢初三时候的自己,特别是高三低谷的时候常常想起,总觉得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曾经追求剽悍的人生,但终于觉得自己还是优柔寡断缺乏冷血品质而终于放弃。此后很长时间在冷酷与热忱之间挣扎,在决绝与麻木之间游走,在人性阴暗与本心之间抉择。但终于还是回归了自己以还原自己的本真。中间有许多今天看来很幼稚的事情都成为青春的极品啊,看来还是跌宕一点好,每每觉得忧愁幽思的时候才能有人生真正意义上的飞跃。写了许多惋惜青春的文章在我站在青春之末的时候以彰显有所怀念有所思从而表达每一个人都会表达的难以名状的悲苦感。想到以后会去一次大漠和我的兄弟们,模糊了城池的沙砾,无风清泠的月影,写尽了乡愁洒尽了鲜血的夕阳西照。写给大漠一番情诗吧,I really don”t know how to express my conflicting emotions the first time I saw your photo photoed in secret. I think ,sometimes, your sudden but warm appearance has totally changed my attitudu towards mylife and then,it become rich and colourful.Though I have no chance to meet you or get any information from you, I am glad to know you are in this world with the ignorance of whatever.我的文风一直在变,我想等我的思想境界更加提高的时候它便会定下来。我向来欣赏辞藻华美鲜丽的文字,但是那样的唏嘘哀愁却终于不能什么。无非是一些朦胧的情愫用来抒发无可奈何的惋惜或是思念之情。曾经在日记中写尽了繁华和隐晦但终于无影无踪,载着的青春痕迹恍若南柯一梦。后来觉得平实的文字也挺好,“年年离别,灞桥风雪”我感觉也能够表现“知离梦之踯躅,意别魂之飞扬”的渲染吧。时光一直吞噬着,我知道会有那样的一天,只是年少轻狂多有顾忌。我抗不过世俗也终于是这样猥琐而不屑,如同呼兰河城中冬日那样灰色的呼啸和苍凉。缓缓踱步,青黄不接为不情愿而情愿翻开,终末的那一页想起瞬刻飞逝的永铭;续墨重奏,寂寥绝音为将担当而担当奏响,启示的那一天谂知早岁苍黄的约定。将黯然终会如墨迹风化,谁知弹错了的键断了的弦,对了的人而错了的曲,狰狞的结局。风起玉盘映朝露,一任碧云随如歌。赋起韵错似得情,琵琶弄遍枉相和。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