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犀利哥
他从来不正视我一眼,他从来不拉着的手,身材魁梧的他大步向前走,放眼朝远望,任由我凄惨地哭喊。任由我渴望地望着他,他仍一如既往地前行,似乎全世界的人都是他的仇人。这个人,正是我的哥哥。一双犀利的眼睛里似乎闪烁着什么,脸上的那道疤痕证着他的过去。
哥哥是个性格暴躁的人。在学校里总是和同学打架。每一次都是因为心中的责任感而战。当学值日故意不完成时,但同学以大欺小时,哥哥会责骂同学殴打同学,然而每一次都是我陪伴母亲,带伤员上医院,或登门道歉。甚至有时候哥哥会被追赶回家。
打架必定有伤疤,在一次又一次的打架后,一张小脸上被留下一道疤。在见证这些场面之后,加上哥哥不常笑,不常说话,自己渐渐害怕他,每次见到他。心的跳动会加快,之后那种情感会变得平凡,炯炯有神的双眼却不敢目视前方,生怕视线交加,被哥哥眼神的犀利所征服、终结。一切都那么小心。
生活中,只要是哥哥的要求,无论自己多委屈,都会去完成。在步入潮实学校前,我是被迫来的。在得到消息时,我一再痛恨,甚至会拿着东西乱扔,甚至会在厕所里哭泣。但是不能平的,哥哥就是哥哥,弟弟就是弟弟,不容反抗,我不情愿地进入校园。
然而该做的,不止如此。该来的风暴,终究降临。
于每夜作业在很晚才完成,母亲很是担心,然而作业量并不多,自己却总在座位上发呆,转笔。人在课桌上,心却随着风溜出了窗户。母亲也看见了,于是责骂我,但是我生来就是慢条斯理,整天无所谓的样子。最后哥哥发话了:“你以后每天作业在我房间里完成!”我叹了叹气,无精打采地点了点头。
从那起,每天放学后我就抓紧时间,回到哥哥的房间。小心翼翼地立好折桌,脚跟翘起来,扶好椅子,选择作用点,垫着脚步一步一步向前走。跨每一步,定每一点,直至搬到桌子旁。生怕动静太大受到责骂。端端正正地坐在座位上,注意勾勒每一笔,每一划,每晚就这么过去。
后来,我因不经家人同意,私自买了玩具。哥哥叫来了我,青筋暴起,手握拳头,责骂道:“兔崽子,是不是偷买了玩具?”“没有!”一个拳头随即挥了过来。在那脸与手即将接触的那瞬间。一切都停止了。“我再问你一次,有没有!?”“没有!”我知道残暴的哥哥会在我承认之后打我,所以强忍着否认,结果哥哥连眼都不眨一下,举起手,握紧拳头,从上往下,接连打了我好几拳,此时的我已鼻孔出血,手脚红肿,最后承认了错误。
哥的手开始松懈了,悬在空中的拳头垂下腰间,手似乎颤动着。突然,他大步离去,房间里接连传来翻东西的声音,我心想:“彻底完了。哥要用棍子之类的东西殴打我了。”大概在五分钟后,他出来了,手中拿着小箱子。破口大叫道:“还不快给我坐下!”我心里一惊,回过神来,扶着墙一瘸一拐地走到椅子旁,坐了下来。突然,哥哥蹲了下来,双手打开箱子。然而映入眼帘的那一幕让我震惊,一瓶碘酒,一包棉花。哥哥说:“早承认不就好了,何必自找苦处呢?”说罢打开碘酒,用棉花浸在里面,拿起来,轻轻地擦伤口,飘动的风,与伤口擦肩而过。我哭了,但又忍住了,随即哥哥发扬他的风格。破口大骂:“兔崽子,有钱买玩具,怎么没钱买书籍。玩具只不过是玩具,有什么好的,浪费钱又浪费时间。下次再这样我打死你。’’就这样一番教育下,他扬长而去了
我哭了,我打内心的哭,泪水从脸颊划落下来,滴在手心,形成一滩水。
他,外冷内热,冷淡的目光下包容着千千万万。他很残暴,他也很温柔。他便是我的哥哥,我的兄弟,我会珍惜这一切的。
潮阳实验初三:王泽锋
我的狗
我是喜欢猫的。但是其实我的记忆中有两只狗与我亲近过,两——只——狗——
那还是在很久很久以前,久远到我还拥有几个大院子的世界的时候。有一次邻居要出门了,将他们家的一只不算太大的小黑狗托放在我家。它满身是发亮的黑毛,头总是直直的,眼睛会不动地盯着你,那是要叫又不叫的警觉还是无知我分不清,只为了暂时有了这一个伙伴而兴奋。它被一条细铁链拴在西边房子的门口,不是宠物,而是一只不大的、不大的看家狗。我和朋友就在长满青草的院子里找骨头,一块块拾起来,找一个器皿盛好推到他的鼻子前。它就咯吱吱地咬。我们蹲在一米外的地方,看它鲜红的舌头在阳光里的水里翻动着,向后一卷,再将卷进舌头的水带入口中,很有趣的样子。我们叫它“小黑”……它不吼我们。
后来它走了,没有在邻居家。它长大了。邻居家又有一只大黄狗,当时的我可以骑着它趴在上面,但我怕压坏它,没有骑过。就叫它“黄犬”了,很怪的名字,但是念着念着就顺口了。黄犬是一条极温顺的母狗,又不是爱撒娇粘人的小狗,很稳重地站在土棚的阴影下。琥珀色的眼睛在四季阳光的映射下被切割成很多发亮的色块。我们小孩子,是天生有种敏锐性与灵感的,长大了不行了,钝了。我无形中与它亲密起来。我们是朋友,不是那种天天我带你出去溜回来给你喂二百块狗粮周末给你洗个泡泡浴哎呀好可爱发微博炫耀一下的关系,我们之间是如此平等和谐,不同之处就在于一条铁链和它的安然沧桑和我的孩子气。我每天在淡淡的阴影下抚摸着柔软光滑的背,我不懂得装模作样地与动物交谈,只知道它不讨厌我,它的头同背一样光滑柔软。它是那么顺从,如同封建社会中的妇女,安然地在灰尘中忙碌一生。但它又不会忙碌,从不看我,轻轻地,静静地,挺直身子向东南望去。我没有见过它的嘴全张开的样子。它对我不亲不厌,我却是个喜欢交朋友的孩子。那时我差不多和它一边高。后来有一次我摸着它的背时被大人发现,他们吓得要命,叫我离开。我小时候听话极了,便远远地走开了。倒是这分别的记忆很淡,可能后来又偷偷去和它静静坐在土棚下看落灰晒太阳了。
我的狗,是我忘不了的。现在一细回想,自己与他们的感情被灰尘与阳光织得那么密那么密。我不曾养过宠物狗,我曾有过两只狗族的挚友。一个黑色的像光泥鳅的,他叫小黑——一个干燥又温暖的淡土黄色的——她叫黄——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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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哥、我想对所有关心我的人说,我现在很幸福,真的很幸福,有爱我的爸爸妈妈,疼我的哥哥,还有好多好多的朋友,虽然有时会和哥哥吵吵闹闹,和爸爸妈妈斗嘴,和朋友闹别扭,可这些都是爱的象征呀!幸福,是来之不易的,不用苛求它的完美,只有能给你带来快乐,就因该感到满足。哈哈!说起我的哥哥我就觉得特自豪,因为他是那样的聪明,那样的帅,有点夸张(长相还可以,就是有点黑,不过黑点好,黑是健康美的标志马)可小时候的我,总是当着他的面说:“你知道吗?十个人当中九个比你帅的”听完后,哥哥总是会反驳一句:“有你做我的妹妹,真是到了八辈子的霉,哪有这样说自己的哥哥的呀,世上恐怕就你一个”而我也会不甘示弱的说:“有我这么可爱,这么善良的妹妹,是你修了八辈子的福分,倒是我,亏吃大了,有你这么丑的哥哥,是我到了八千八百八十八辈子的霉。”这段对话是经常有的,我倒觉得蛮有意思。回想起小时候,爸爸妈妈去上班,我和哥哥俩在家,那时是我最开心的时候,我总是会和哥哥打闹,我会拿洋娃娃打他,哥哥会揪我的头发,我还会用毛笔在他的脸上乱画,各自都想尽办法弄对方,一场架下来,我成了女疯子,哥哥便成了野人,到了晚上,是最刺激最好玩的了,家里所有的灯一关,鬼吓人的游戏就开始了,哥哥每次都当鬼来吓我,虽然次次我都做好了十足的准备,可总会被吓一跳(那个时候的我一直都相信”人吓人,吓死人”的)。呵呵,现在想起来,哥哥才是带给我最多快乐的人。有时候我也不是很喜欢他,ta总是当着别人的面就说我这不好那不好的,真是搞不懂我哪有那么的不好,wo还是比较听话的,可是,我并不怪他,因为他是我哥,在我最伤心的时候,他在握的身边,我靠在他的肩膀,哭,他用手帮我擦眼泪,还不停的说:“谁欺负你呢?告诉哥哥,别再哭了,哥哥会不高新的,仍凭眼泪弄失了他的衣服,他没有怨言,只是不停的安慰我,那时的我,靠在他的肩膀上,感觉好温暖,好窝心,我就暗暗下定决心,长大后,不管他在那里,我都会在他的身边,永远在他的身边。I love my 现在我有好多哥哥哦,他们都对我很好,我真的很爱很爱他们,虽然现实生活中我没有叫过他们哥哥,但是我想他们因该知道我很在乎他们的,希望以后或者更久更久,他们能记得我,记得有我这个妹妹。8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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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对不起哥,对不起湖南省怀化市一完小 六(6)班谢亚辰我站在窗边,凝视着窗外外没完没了下着的雨,一丝忧伤的情绪就那么突然的滑过我心头,胸腔中永无止境的疼痛在身体中扩散开来,无限漫延。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哥哥走了我会那么难过,记得他去医院的前一天我还放下狠话:你死了我最高兴,我再也不要见到你。那时候哥哥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只是不断重复一句话:你过不了多久就会后悔的!后悔?真是好笑。我漫不经心的扫了他一眼,冷笑道:“哦?是吗?”便不再搭理他。没想到他说的话是真的,像黑色的语言诅咒一般,让人无法不相信,也不敢不相信。第二天,我就彻底后悔了。哥哥被救护车拉进医院,他身上全是血,恐怖而诡异的血。苍白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我清楚的记得就在他昏迷不醒的前一刻,我的手就突然被他抓住,握的紧紧的。我看着他手上出来的青筋,小声的叫:“哥。”我一路抽泣回到了家,把房门重重摔上,躺在床上哭着等待了一下午,结果从医院里传来的却是哥哥逝世的噩耗。一大家子人全部围在哥哥的病床前失声痛哭,只有我没有。我就只呆呆的站在病房门口,手里捧着一大束洁白的茉莉花,任泪水顺着眼角肆虐的流下。脑子里想起哥哥说过的一句话:你过不了多久就会后悔的!接着,记忆中的哥哥就突然倒了下去,睁着干净明亮的瞳孔,微笑着倒下。哥,对不起。我看着你微笑的唇角、明亮的瞳孔、苍白的脸颊、沉沉的笑容、雾霭般的表情,全部在一瞬间暗了下去,落入寻不到尽头的无底深渊。那天晚上,我失眠了。凌晨一点多,我还是穿梭在属于自己的小房间里,昏暗的橘黄色灯光照到我脸上,眩晕无比。我终于按耐不住,起身就往哥哥房间里走。哥哥的房间里除了找不到他熟悉的身影外,唯一不同的是多了一张一个男孩的黑白遗像,遗像上的男孩穿着一身运动服,脸上挂着沉沉的笑容,他站在阳光下,手上抱着一只篮球。这就是哥哥前几天照的。看着这一切,我的泪水就不知不觉的滚落而下。我走到哥哥的书桌旁,顺手拉开抽屉,发现了他那本已经发黄了的日记。日记本里的每一页都散发着阵阵浓郁的油墨味,上面是哥哥娟秀的笔迹。日记本里记录了哥哥十多年来的每一天,每一天似乎都只有几行字,简简单单的几行字。翻到了一连十多天都在写我的文章:2009、4、3晴今天我很不愉快,我是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那样骂小饶,她毕竟是我唯一的妹妹,是我活在这世界上唯一的牵挂。2009、4、4晴今天妹妹发高烧了,一开始我和爸妈都不知道,任她睡了一上午,直到中午才发现不对劲,爸妈又去上班了,我就背着小饶,一路往医院飞奔,我感觉她的下巴搭在自己肩膀上,睡得很沉。2009、4、5晴今天小饶的病有好转。其实我一直很爱她,从她出生的那一刻开始,看她睡在襁褓里,发誓一定要一直保护她,因为我是她哥,她唯一的哥。我希望就那么一直下去,我能够一直保护她。而她现在却那么不喜欢我,这一定都是我的错。小饶,对不起。其实我希望她知道,我是这个世界上最爱她的人。……看着这些哥哥记忆中的点点滴滴,我知道,他是爱我的。我用颤抖的手合上日记本,又偶然发现了他书桌上的一个还未来得及送出去的小礼物,礼物上粘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生日快乐,小饶。永远爱你的哥哥。我打开礼物,是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哥哥背着年幼的我,奔跑在草地上,两个人在阳光下笑的都是那么灿烂。我的下巴搭在哥哥肩上,扎着两个小羊角辫儿,显得格外兴奋(记忆中已经好久没有这样的时候了)。这张相片用一个精致的相框包裹着边缘。相框上刻着一段话:小饶,我不知道你是否记得那段属于我们的时光,我载着年幼的你,你的下巴搭在我肩上,双手紧紧的搂着我的肩膀,我一路飞跑在绿茵草地上。我希望我们永远像那时候一样,我载着你,保护着你,走完一辈子,再陪你去到另一个世界…………哥,对不起,真的真的对不起。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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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巾哥”从我懂事起,老师和家长就教导我们:每个人都要有爱心。当我们遇见有困难的人时,要尽自己的力量去帮助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孤老、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不得不接受人们的帮助。不过,我却遇到过一位不同寻常的残疾人,他对待施舍的态度着实令我大吃一惊。记得在我上三年级时的一天,我和爸爸像往常一样,乘地铁回家。列车行驶了几站,上来一位拄着双拐、胸前挂着背包的乘客。他上来一站稳,就开始大声叫卖:“卖餐巾纸了,一块钱一包!”说着,打开了胸前装满餐巾纸的背包。我细细打量着他,发现他虽然长着一张大人的脸,身高却还比不过我。原来,他就是人们口中的“袖珍人”。而眼前这位“袖珍人”前面还要加上“残疾”二字,因为他左腿截肢,只剩下膝盖上部短短的一截,只能依靠双拐费力地移动。“姑且叫他‘纸巾哥’吧!”我开始默默地关注着这位“纸巾哥”。只见他吆喝了十几声,也没人搭理他。我开始起了疑心:他该不会是打着卖餐巾纸的幌子来行乞的职业乞讨人员吧?过了一会儿,一位打扮时髦、拿着平板电脑玩游戏的年轻叔叔用鄙夷的眼神瞥了一眼“纸巾哥”,带着厌恶的表情从钱包里“唰”地抽出一张百元大钞,快速丢进他装满纸巾的背包,然后又低头继续玩起了游戏,看也不看“纸巾哥”一眼。我看见这一幕场景,也和其他人一样,以为“纸巾哥”会收下钱。要知道,即使“纸巾哥”卖光他背包里所有的纸巾,也压根儿凑不到一百块。套用《哥伦布竖立鸡蛋》这篇课文中的一句话:“即使是傻子,也不会视而不见那么‘一大张钞票’的。”没想到,“纸巾哥”直视着这位叔叔,语气和眼神一样坚定:“我不是来乞讨的!我是来卖餐巾纸的,一块钱一包。如果你是真的想帮助我,只要用零钱买几包餐巾纸就行了。所以我不要你的钱!谢谢你的好意!”说罢,他把百元大钞退还给了这位叔叔,然后继续在车厢里吆喝起来:“卖餐巾纸了,一块钱一包……”这时,车厢里的所有乘客,包括那位年轻叔叔在内,都向他投去了敬佩的目光,纷纷掏零钱买餐巾纸。你三包,我五包,他十包……“纸巾哥”不断重复着接钱、递纸巾的动作,黝黑的脸上挂着晶莹的汗珠,忙得不亦乐乎。不一会儿,“纸巾哥”的餐巾纸就全卖光了。他一再向乘客们道谢,下了地铁,拄着双拐慢慢离去……我看着“纸巾哥”蹒跚的背影,他的形象在我心中逐渐高大起来。我真没想到,“纸巾哥”是如此的有骨气,他用辛勤的劳动证明了一条真理:残疾人和其他健全人一样有尊严、有价值!四年级:严兰菁900字 四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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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哥你可以从外表的美来评论一朵花或一只蝴蝶,可你不能这样来评论一个人。——泰戈尔没搬家前,每晚放学回家,在家的墙角边看见一丛丛狗尾草的展望,他们迎着落日的余晖在仅有的温度中画出了最动人的影子,那生机勃勃的影子微微颤动着,仿佛陆哥跳跃时执着而略带滞笨的身影……在我有限的记忆里,小时候家旁边住着一户人家,那人家里有一个大哥哥,他年轻,20出头,但却异常丑陋,他很矮,只比年幼的我高了那么一点儿,而且他的背上有一个大大的包袱,就像日本女人穿着和服,我们叫他陆哥。妈妈说,陆哥小时候得了小儿麻痹症,背上的骨头变成畸形的,走路腿脚不方便,原本挺俊俏的一个大好青年只能住在父母家里,拿着父母的钱过日子。我经常和他一起打羽毛球,一开始,他打的并不好,甚至于不能发球,只能用球拍来颠球,然后顺着球起落的力将球打过网。但他一次又一次的尝试着,晶莹的汗水湿透了衣衫,他终于可以发球过网。我喜欢与他一起打羽毛球,因为那时的其他孩子都害怕他古怪的样子而不敢靠近他。但与他熟悉后,亲近他的人都清楚他的善良。颇有几分才气他喜欢写作和画画,我看见他的抽屉里放着好几叠厚厚的稿纸。他说,他想成为一个小说家,就算不能成名,也想赚点微薄的稿费来贴补家用,不再让父母为自己担心。小时候的我不懂,于是我问为什么不要父母的照顾呢?他只是笑笑,轻拍我的头,说到“因为我长大了嘛,我要照顾我的父母啊,笑笑长大后也会照顾自己的父母哦。”我只能懵懂的点点头,应道“嗯”。其实我并不懂陆哥言语里的期盼,他眼神里的动情,我不明白他的渴望,就像不明白那些狗尾草为什么一刻不停的在舞蹈一样。我的心思,还太浅,以至于来不及回应陆哥隐隐的询问。轻悄悄的好几年过去,我已不是当年的小女孩,陆哥也不再住在我家隔壁。但我在回想起陆哥当年模糊不清的话,我想,那是一份对于我无言的鼓励,也是一份对于自己的无奈吧。“你可以从外表的美来评论一朵花或一只蝴蝶,可你不能这样来评论一个人。”泰戈尔曾经这样说道。是的,一个人的外表并不决定他的心灵,就如墙旁的那一丛丛的狗尾草,大部分的世人不热衷于欣赏他的美丽,但每当凛冽的风吹过时,他总是仅仅轻轻地弯弯腰,或者摇摆一下僵硬的身体,他嫩绿的枝干上细小的毛穗,在令人厌恶的风里也能哼出快乐的曲调。陆哥就是这样的人,他总是在我所认为的绝境中活出精彩的味道,在似乎破碎的幸福里找到温暖。于是,在陆哥的回忆中,其实又多了一份遗憾,一份遗憾于年幼的自己不能像他鼓励我一样去激励他,不能让他笑出真正的快乐。对于陆哥的那一份无奈,我是空缺的,对于陆哥的那一份坚强,我还差得太远太远,对于陆哥的那一份善良,我好像已经看不见界限了。唉,不知道陆哥现在过得怎么样?愧怍的我,希望他安康,作为一个善良的人一直快乐的生活着吧。祝亲爱的陆哥,一切美满,快快乐乐!1200字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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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哥我的数学老师,相貌平平,瘦瘦小小,却有个异常响亮的名字!------傅文东!别看我们对着他尊敬地叫傅老师,背地里却亲切地叫东哥呢!他发现后,摆出一大队关于辈分问题的个中道理,可大家左耳进右二出,依然如故。为什么?因为他本来就是“东”哥嘛。东同学在我们这里,“东”就是逗、耍的意思,老师就经常东我们,把我们东得晕头转向、天昏地暗,东西南北全分不清,所以,我们上课总会小心翼翼地作答。一次, 算圆柱体体积,刚学过的公式,大家都熟着呢一位同学说出了计算方法,大家都拖着长腔怪调“对--------”他却在讲台上躬着身子,和猫没什么差别,“对吗?”我们都以为他看错了,加重了语气“对!”“不是吧?”他疑惑地看着我们,眉毛成了三角型,眼珠都快奔出眼眶了,同学们被他这次的疑问弄得沉默了,一各个低头仔细看题型,“恩?”见我们没反应,他又质疑了一遍,不知是哪个糊涂蛋,大叫一声“不对!”他这一嗓子不得了,其他人也附和着:“不对,不对。”“为什么不对?谁跟我说说?”老师的表情是那样怪,好像在笑,刚才跟着喊的人立刻闭上了嘴,不吱声了,刚才领头的糊涂鬼也用书挡住了脸。“对吧。。。。。。”又是一个领头者,不过,他的声音很没底气,老师微笑着,注视着我们,回过神来的同学们终于彻底醒悟,你一言我一语地表示是对的。老师提高了音量,“对不对!”“对!”我们的语气坚定了起来!,“对不对!”“对!”这下,声音足以把房顶掀翻。老师小鸡啄米似的点头,眼睛闭了好久,接着把袖子一抖:“是对的,刚才是谁喊的不对啊~被我东了吧!”再东同学新学期到了,大家都很兴奋,东哥坐在小桌子前,百无聊赖地耍着笔,班上一半以上的都来报道了,还剩下一些在干什么呀!?终于,隐约出现了两个熟悉的身影,一个是王豆地,另一个,当然是我啦!我倒很开朗,跑上学,还没站稳,就给老师问好了,内向的王豆地只呆站在原地等老师开单字,先是胡乱说了几句,老师终于舍得拿起笔了,“报名!”短短两个字,却把王豆地问傻了,在一边的我也雾里看花,“报名!”“这不是来干这个的嘛?”我心想,眼看王豆地愣着不动,老师解释到:“报上名来!”“哦!王豆地。”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东哥啊东哥,又耍我们了。相处了这么久难道您还不知道名儿吗?别看老师老把我们耍的团团转。我们也有厉害的时候呢!又是一次讲圆柱,这下要求容积了,班上闹很闹,却又找不到罪魁祸首,老师只好放开了嗓子:“现在我们要求这个圆桶的---------------XX,还在讲话!”就在这句话的时间里,XX同学无里头地来了一句“马桶!”老师狠狠杀了他一眼,继续讲题“好了,现在我们要求这个马桶的--------”他这句话招来了哄堂大笑,肇始者却一脸无辜的表情。他也为自己的口误感到好笑,用手背遮住了嘴。“东”哥,你那15岁一辈的理论现在还有用么?就凭以上三件事,我们就有了充足的理由这样亲切地叫你。哑巴吃黄连了吧。再说,难道你不觉得这名字很霸气又亲切吗?1200字 高二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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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此阵容用的是4-4-2阵形,也就是4后卫,4中场,2前锋的阵形。(废话一堆,再说这样废话我把你红牌罚下!)先说守门员吧,主力守门员当然是德国三号门将希尔德布兰,我在这里比得并不是实力,而是“帅”字。守门员给人们的影响都是傻高傻高的,这人太高了,模样也难免跟着走形。而希尔德布兰则是个另类:一头金发,有时还挺深沉,关键的是,他脸上居然还有酒窝。当初在杂志上见到他的照片,我第一句话就是:“这小子竟然比我还帅!”我知道听我说这句话的人必倒无疑,所以我是看清周围没人才说得。希尔德布兰,帅哥2号!再说后卫,左后卫是捷克的扬库洛夫斯基。他让人觉得很平易近人,丝毫没有球星的架子。尤其是他的微笑,好像他就是一个29岁的大男孩,另外他的发型也不错。中后卫则是内斯塔与卡纳瓦罗,内斯塔很清秀,样子不像后卫那么凶猛,鲁莽。而内斯塔的技术也跟他的相貌一样有技术,沉着冷静,接球稳,速度也快。而卡纳瓦罗则有狮子般的威严,算的上是“狮子王”。右后卫是巴西的卡洛斯,别看他是个大光头,他留卷发时还是挺帅的,后来不知怎么把那头发剃光了,他还很幽默,我对此类型的人很有好感,幽默万岁!中场,中场可是个帅哥云集的位置。就连德国巴拉克这样不比贝克汉姆差多少的球员也不能入选此阵容。卡卡踢的是右前卫,他有巴西球员身上不多见的温文尔雅的贵族气质,这令他英俊的外表因此更加突出。年轻的卡卡还具有一种与他的年龄和相貌完全不相称的冷静,这令我更加喜欢他。如果不把贝克汉姆列入此阵容,我想第二天一出门我就会被揍成肉饼;如果不把贝克汉姆列入此阵容,我想全世界的人都认为我审美观有问题。贝克汉姆如今似乎已是庸俗的象征,但不能忘记的是他那一脚贝式弧线球,贝克汉姆的确帅的离谱,他还有领先潮流的时尚装扮。这个位子没人敢跟他争。还有一位不得不提的是内德维德,他在我眼里总是那么威严,是捷克的灵魂,尤其他有永远不屈,努力去拼的精神。飘逸的满头金发,更是让我崇拜到不行。C。罗也是中场帅哥一个,他的相貌可能并比不上贝克汉姆与卡卡,但是他在场上的随心所欲的举动,也值得我们为他尖叫。在他身上,比赛仿佛就是表演,多花哨的动作也能做,也敢做。他那些“舞步”绝对不比小罗的桑巴舞差。哎,看他踢球真是享受啊!现在该说前锋了。舍瓦的入选是最没悬念的一个,他本身就是米兰服装设计师口中标准的模特,可以想象他长得怎样,而且他还是一个善于制造奇迹的人,刚登陆意大利足球甲级联赛就拿到那个赛季射手王,还凭一人之力把实力并不强大的乌克兰从实力强大的欧洲区出线晋级世界杯决赛段,实力无庸置疑。第二个前锋…………呵呵…………嘿嘿…………哈哈(你傻笑什么?)最后一个前锋,是,那个……嗯,亨利!亨利长得可能在别人眼里并不帅,或许还挺丑。可亨利在我心中那就是帅哥一号,进球后的“飞翔”庆祝动作,还有脸上的神情,简直就是上帝的化身,最值得一提的是在场上的那一声“狮吼”,就让人联想到国王。所以,我知道人们对我的审美观会很怀疑,可能众多很帅却没入选的前锋的FANS会把我撕成碎片,但我还是把亨利写进来了,没办法,在我心里,亨利是唯一一个比我还帅的人(我这句话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希望入选帅哥阵容的球员在本届世界杯表现出一个帅样,多进几个球,多赢得一些球迷们的掌声,让别人知道:我不仅是偶像派,我也是实力派!1200字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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谦哥的星空谦哥是我们这儿有名的“怪咖”,他生着双精光闪烁的眸子,好像一颗星星在神秘无垠的夜空炯炯发亮。他的确就如那群狂热的星星,沉醉在自我的黑夜里,令阳光下的人们捉摸不透。“我可是要成为物理学家的!”望着我们一脸不解的神情,谦哥骄傲地说。且不算我这个对数理化一窍不通的文科生,就他的那些理科朋友听了,也忍不住要发笑:“什么?你要成为物理学家?……好样的,志向远大。”他们拍拍他的肩,就像哄一个坚信自己能和圣诞老人一起环游世界的小孩子一样。谦哥在物理上确实有天赋,可谁在他这样的年龄还会如此认真地对别人说,自己的梦想是当物理学家、当宇航员、当公主王子呢?对于我们来说,物理学家是活在书里的,虚幻、高大,带着历史陈旧的油墨味道。后来我们再也不说梦想了,改谈理想了,因为大人教我们得脚踏实地,考个好大学,出来做公务员、做名牌学校的教师、做老板,拿很多钱砌稳自己的脚跟,只有这样才不至于在这个日新月异、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被社会的洪流冲回远古去。谦哥鄙夷地笑着。他在笑我们。谦哥有一片自己的星空,他是飞翔在天上,不断仰望的生物;我们则生活在阳光明媚的田地里,一排排被规矩地种植着,低头注意脚下,生怕一脚踏空。谦哥是飞蛾,一次次努力地扑向熊熊燃烧的太阳之火;而我们是西瓜,挺着肚皮晒太阳,从不管阳光的来源。西瓜们看不惯飞蛾的天马行空,叫他赶紧下来,否则会摔得很惨;飞蛾却无法停住双翅,在西瓜们开口前就已经飞走了,并哀叹着西瓜们所处的二维空间如此狭小,如此可怜。有一回,谦哥在语文课前演讲的时候,津津有味地讲了十分钟的半导体、三极管,下面的人一通哇哇乱叫,最后都打起了瞌睡。有一回,我坐在他后面,他热血沸腾地想要把总是在物理课上看小说的我培养成传说中的“物理狂人”。我望着他殷切的眼神不忍回绝,于是在他的引导下上了半小时难熬的物理课,最终连一个公式都没记住。还有一回,他终于得到展示自我的机会,上台画了个物理味十足的怪异图形,然后对听众们说:“看懂了的举手,这就是我的核心。”沉默半晌后,终于有两个同学有气无力地举起了手。谦哥像所有热情的飞蛾一样,一次又一次地试图改造我们,结果一次又一次地收获失败。说到底,我们只是生活在科技所创造的美好温室下的大棚蔬菜,他却是混在菜地里的为数不多的农业管理员。和蔬菜在一起,他注定孤单。我们感受着阳光,惊异天上居然有个那么暖、那么美的烛火。只有他一个人,跃过层层云雾,接近了这团火焰的核心。当我再次看到他那双精光闪烁的眸子时,我为里面浩瀚的星空而惊异。也许我一辈子都无法成为“物理狂人”,因为我的脑海中留不住公式,记不下定义,可我的眼睛却在他的星空里被点亮了the 他笑着将他的火苗借给我,于是我也长出了翅膀。远方生龙活虎的太阳如此真切,我忍不住想激动地哭泣!去吧,新生的飞蛾。老飞蛾拍拍我的后脑勺,就像拍打一匹刚出栏的小马驹那娇嫩的屁股。我们兴高采烈地朝着各自不同的太阳奔去,永远地离开了地面,吻向澄澈的天空。我不知道谦哥能否真正成为物理学家,可他的星空,永远这么熠熠生辉。什么都已不再重要了。太阳还在燃烧着,通往真理内核的路依旧漫长。我们将粉翅填入火海,灿烂的土地上,几颗怀孕了的瓜在烂死的同类身边,正孵化着茧中之王。1200字 初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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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好冰哥作文我们家有一位老战友——冰箱。从我破蛋时,它当上了我的兄长。“冰哥”方方正正,就像它的为人一样正直。“冰哥”穿着雪白的衣裳,1米5高。“冰哥”宛如高大威武的卫士,为我们家保护饭菜,当我们家弹尽粮绝时,它马上来救援。ya,又是一道丰富的大餐!来,我要为“冰哥”做专题报道喽! 现在,让我变小,钻进“冰哥”的“肚子”里去吧。“冰哥”有个怪肚皮,里面居然有两座城市,城里的居民都是些蔬菜、水果、鱼肉。 住在上面的叫冷冻城。话说它能把柔暖的水变成坚硬的冰。走进冷冻城,里面的温度就和南极差不多。我东瞧瞧西望望,发现门把的上面有一座大房子,房子有两层,里面住着小鱼兄弟们。继续向前走去,一大块冰蹦出来,轻轻用手一碰,不禁打个冷颤。这里如此广阔一定是广场吧。坐电梯上了最高的透明房子,这里是冰棒加工厂,一位土地瓜先生正在指挥工人们做事。“地瓜先生,这玻璃有什么作用?”我彬彬有礼地问。地瓜漫不经心地大量了我一眼:“你是外地人吧,这玻璃墙里的温度和外面不一样,里面的温度是为了不让冰棒融化而会自行调节的。”参观完了冷冻城,我叫了辆的士准备去冷藏城,听说那儿比这还大,还漂亮呢…… 的士带我到了冷藏城城外,到了城门,有卫士把守,它们友好的朝监视器打了个“ok”的手势。只听见监视器发出了欢迎语:“欢迎光临冷藏城,祝您参观愉快!”哦,听老妈说过,冷藏城具有保鲜的功能,即使前几天放进去的西瓜,今天拿出来还是那么甜津津的,甚至还有一种香味耶!我迫不及待的走进城里,这儿灯火通明。门把的上面是一个洞一个洞的窟窿,蛋叔叔住在里面。嘿嘿,设计得可真精致。门把下面是五颜六色的平房,盐、味精等都有属于自己的小房子。在闲逛着,忽然看见一座无比巨大的宫殿,一打听,原来是这儿的总统大南瓜的宫殿,大南瓜掌管着这儿的温度。来到热闹非凡的大街,这儿大多是平房,有米饭婆婆、黄瓜大叔、萝卜哥哥……到了城市的尽头还有一个游乐场,活泼好动的零食们就住在里面。 ok,还原变大吧。参观完“冰哥”后,我们来采访一下“冰哥”吧。我问:“我们使用您,应注意哪些地方?”答:“嗯,其一是电源开关;其二是使用完了应该及时关上“门”,以免浪费电;其三是电线如果坏了,冰会化成水,那时最好不要去碰冰箱。”问:“成人是否都正确使用?”答:“非也,非也,成人做的也不是很好。成人应当注意请不要把食品放在冷气出入口处,门封条呢也要保持清洁。其实许多人都忽视了这些。” 访完“冰哥”后,我猛然想到一件事.记得我五岁的时候,夏天热得要命,妈妈从冰箱里拿冰棒给我吃,冰爽爽的。于是,我就想:冰棒能让解热是因为冰箱,那我热的时候到冰箱里去不就不会热了?于是,我幼稚地把饭菜拿出来,把隔板也拆了,钻进冰箱里去。后来,妈妈发现了,赶紧把我拉出来。终于,我得了感冒,病了一个多月呢。 冰哥呀,冰哥,你的肚子里不仅装着好吃的,还装着我的童年呢!1200字 小学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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