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的初恋1200字以上

糊涂的初恋

1200字以上 高二 记叙文

说起来有点不好意思,我初二时就被人“招惹”上了。初二转学的第一天,有个男孩子和老师一样的嗓音,将正看小说的我“吓”了一跳。后来的学校生活中,就是他非得第一个拿到本子,失手将我抱着的全部作业滑落到刚洒过水的地上,将英语课代表的我“气”了一回。活动时间他扔来的粉笔头打到我额头上,让正全神贯注地学习的我“痛”了个够。晨光中,他跑来跑去捉我身边的小鸟,使在操场的小树旁晨读的我受“惊”不少。回回考第一让怎么也超不过的我“愁”得食不知味。作文总也被语文老师和我的相提并论“恨”得我寝不安枕。以组评比,为了让他严以律己我总也投他一票,碰到难题,我总不望“罚”他将答案细细地讲解。

板报上,偏巧他的小文和我的大作挨在一起,“羞”得我以为大家会怀疑我和他会有什么秘密。他穿了件崭新的军绿上衣,而我正好换上了色泽鲜亮的红裙子,妈呀,人家会以为我和他是新郎新娘呢。我下午换了,嘿,他也没穿。老师治班有“方”,每天课间操,让班委中的男女同学各一个值日,到他办公室记日记,奇怪,还有半节数学课,可一想到要和他值日,我心儿也慌,腿儿也抖,唉,此人“害”我不浅啊。

中考时,聪明的他轻轻一跳,到了外地的重点高中,笨拙的我狠狠努力,留在本地就读。高中的生活丰富多彩,喜欢文学的我在《校园小报》任编辑,校园广播站做播音,深情朗诵纪宇的《风流歌》获奖,一挥而就的征文《哦,风采》被学校推荐出登,看到教室里同学们埋头苦读,我自以为是,自命不凡,自得其乐。谁竟然将我“出卖”于他,一封信翩然而至:你别参加那么多活动,别丢了西瓜拣芝麻。古语说得好“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我还真老老实实读了几天书,可惜高考来得太快了,真应了那句歌词“总是要等到考试以后,才知道该念的书都没有念”。好多东西还没背熟呢,就该报名了。信又来了:“报好学校的差专业,不如报差学校的好专业。”哼,居然敢做我的“管家”。所幸的是,我选了自己喜欢的教师职业,并因此能够自食其力。小人物嘛,我也知足快乐。

过年了,我收到了贺卡,图案是两只白鹤。淡蓝色的天空下,芳草萋萋的绿水旁,两只白鹤相依相偎,悠然嬉戏,精美的画面虽然给了我很大的享受,含蓄的表示不能不说激起了我无限的遐思。只是在我家的“自由王国”里,柴米油烟任我指挥,锅碗瓢盆由我摆弄,虽然煤火经常兴风作浪熏我呛我,虽然不会骑车领粮手提肩扛,我多么希望,未来有个他能看火能领粮能帮我做家务能骑车带我,这个人不是“傻”的只会念书的他,这个人不是“闲”得只会发一张明信片的他,他根本配不上我的要求,尤其有同学告诉我他可能还不会骑车带人呢。

大学毕业后的第一年,也是失去父亲后的第一个春节,同学们来看我。院外,白茫茫的雪地里,头脑里感觉空白一片的佑佑带着白白的一顶绒帽,送别前来探望的同学们。远处一个熟悉的背影悄然独立,知道本小姐正渴望有人关心呢,可偏要摆出一副超然物外的样子给我们瞧,不就是佑佑没对贺卡作出任何反应吗?小心眼。我才没有看中他呢。只是这个坏家伙不经我同意就变成了第一把开启我心窗的钥匙,不经我点头就成了我多梦年华里故事的主题,我本该美好的梦里有他的霸气,我本来喜欢的文采他跑进来做了主题,我不该伤害他伤害谁呀。中国人的古话居然应在了我的身上,就是那句“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父亲去世后的第二年暑假,佑佑被这个人“押”着去旅游,回来后,又为他披上婚纱。唉,想看他填不好煤火出洋相,谁知煤气帮了他的忙,想瞧他骑车驮不了我,谁知他不仅骑车带我疯跑居然还开着汽车带我兜风。想让他欣赏我做饭的手艺,谁知他包得的饺子比我好看,他削得刀削面比我的细长,他捻得猫耳朵比我的匀称……哼,久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慢慢抓他的小辫子吧,我总有扬眉吐气的一天。

文房两篇

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散文

作画

今日早起,神清目朗,心中明亮,绝无一丝冗杂,惟有晨光中小鸟的影子在桌案上轻灵而无声的跳动,于是生出画画的心情。这便将案头的青花笔洗换上清水,取两只宋人白釉小盏,每盏放入姜思序堂特制的轻胶色料十余片,一为花青,一为赭石,使温水浸泡;色沉水底,渐显色泽。跟着,铺展六尺白宣於画案上,以两段实心古竹为镇尺,压住两端。纸是老纸,细润如绸,白晃晃如蒙罩一片月光,只待我来纵情挥洒。

此刻,一边开砚磨墨,一边放一支老柴的钢琴曲。不觉之间,墨的幽香便与略带伤感的乐声融为一体。牵我情思,迷我心魂。晃晃忽忽,一座大山横在面前。这山极是雄美,却又令人绝望。它峰高千丈,不见其顶,巅头全都插入云端。而山体皆陡壁,直上直下,石面光滑,寸草不生,这样的大山谁能登临?连苍鹰也无法飞越!可它不正是我执意要攀登的那种高山吗?

这时,我忽然看见极高极高的绝壁上,竟有一株松树。因远而小,小却精神。躯干挺直,有如钢枪铁杵,钉在坚石之上;枝叶横伸,宛似张臂开怀,立於烟云之中。这兀自一株孤松,怎么能在如此绝境中安身立命,又这般从容?这绝壁上的孤松不是在傲视我,挑战我,呼唤我吗?

不觉间,画兴如风而至,散锋大笔,连墨带水,夹裹着花青赭石,一并奔突纸上。立扫数笔,万山峥嵘;横抹一片,云烟弥漫。行笔用墨之时,将心中对大山的崇仰与敬畏全都倾注其中。没有着意的刻划与经营,也没有片刻的迟疑与停顿,只有抖动笔杆碰撞笔洗与色盏的叮叮当当之声。这是画人独有的音乐。随同这音乐不期而至的是神来之笔和满纸的灵气。待到大山写成,便在危崖绝壁处,以狼毫焦墨去画一株松树——这正是动笔之前的幻境中出现的那棵孤松。於是,将无尽的苍劲的意味运至笔端,以抒写其孤傲不群之态,张扬其大勇和无畏之姿。画完撂笔一看,哪有什么松树,分明一个人站在半山之上,头顶云雾,下临深谷。於是我满心涌动的豪气,俱在画中了。这样的作画不比写一篇文章更加痛快淋漓?

有人问我,为什么有时会停了写作的笔,画起画来。是消遣吗?休闲吗?自娱吗?

我笑而不答,然我心自知。

夕照透入书房

我常常在黄昏时分,坐在书房里,享受夕照穿窗而入带来的那一种异样的神奇。

此刻,书房已经暗下来。到处堆放的书籍文稿以及艺术品重重叠叠地隐没在阴影里。

暮时的阳光,已经失去了白日里的咄咄逼人;它变得很温和,很红,好像一种橘色的灯光,不管什么东西给它一照,全都分外的美丽。首先是窗台上那盆已经衰败的藤草,此刻像镀了金一样,蓬勃发光;跟着是书桌上的玻璃灯罩,亮闪闪的,仿佛打开了灯;然后,这一大片橙色的夕照带着窗棂和外边的树影,斑斑驳驳投射在东墙那边一排大书架上。阴影的地方书皆晦暗,光照的地方连书脊上的文字也看得异常分明。《傅雷文集》的书名是烫金的,金灿灿放着光芒,好像在骄傲地说:“我可以永存。”

怎样的事物才能真正的永存?阿房宫和华清池都已片瓦不留,李杜的名句和老庄的格言却一字不误地鎸刻在每个华人的心里。世上延绵最久的还是非物质的——思想与精神。能够准确地记忆思想的只有文字。所以说,文字是我们的生命。

当夕阳移到我的桌面上,每件案头物品都变得妙不可言。一尊苏格拉底的小雕像隐在暗中,一束细细的光芒从一丛笔杆的缝隙中穿过,停在他的嘴唇之间,似乎想撬开他的嘴巴,听一听这位古希腊的哲人对如今这个混沌而荒谬的商品世界的醒世之言。但他口含夕阳,紧闭着嘴巴,一声不吭。

昨天的哲人只能解昨天,今天的答案还得来自今人。这样说来,一声吭的原来是我们自己。

陈放在桌上的一块四方的镇尺最是离奇。这个镇尺是朋友赠送给我的。它是一块纯净的无色玻璃,一条弯着尾巴的小银鱼被铸在玻璃中央。当阳光彻入,玻璃非但没有反光,反而由於纯度过高而消失了,只有那银光闪闪的小鱼悬在空中,无所依傍。它瞪圆眼睛,似乎也感到了一种匪夷所思。

一只蚂蚁从阴影里爬出来,它走到桌面一块阳光前,迟疑不前,几次刚把脑袋伸进夕阳里,又赶紧缩回来。它究竟畏惧这奇异的光明,还是习惯了黑暗?黑暗总是给人一半恐惧,一半安全。

人在黑暗外边感到恐惧,在黑暗里边反倒觉得安全。

夕阳的生命是有限的。它在天边一点点沉落下去,它的光却在我的书房里渐渐升高。短暂的夕照大概知道自己大限在即,它最后抛给人间的光芒最依恋也最夺目。此时,连我的书房的空气也是金红的。定睛细看,空气里浮动的尘埃竟然被它照亮。这些小得肉眼刚刚能看见的颗粒竟被夕阳照得极亮极美,它们在半空中自由、无声和缓缓地游曳着,好像徜徉在宇宙里的星辰。这是惟夕阳才能创造的境象——它能使最平凡的事物变得无比神奇。

在日落前的一瞬,夕阳残照已经挪到我书架最上边的一格。满室皆暗,只有书架上边无限明媚。那里摆着一只河北省白沟的泥公鸡。雪白的身子,彩色翅膀,特大的黑眼睛,威武又神气。这个北方著名的泥玩具之乡,至少有千年的历史,但如今这里已经变为日用小商品的集散地,昔日那些浑朴又迷人的泥狗泥鸡泥人全都了无踪影。可是此刻,这个幸存下来的泥公鸡,不知何故,对着行将熄灭的夕阳张嘴大叫。我的心已经听到它凄厉的哀鸣。这叫声似乎也感动了夕阳。一瞬间,高高站在书架上端的泥公鸡竟被这最后的阳光照耀得夺目和通红,好似燃烧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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