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羊血顶儿》读后感_650字
故事发生在奥古斯草原的奥古斯盘羊群。母羊猴戏在生下血顶儿时,碰巧遇到了奥古斯盘羊群的死对头——黑母狼。猴戏替下了血顶儿,它的一口血喷在了血顶儿头上。后来血顶儿把自己的角板直,开始为母羊猴戏报仇。黑母狼对羊群进行疯狂报复。最后,羊群们在血顶儿睡着的时候抛弃了它,用血顶儿的牺牲换来了羊群的安宁。
看完书,有一种想哭的感觉。血顶儿是一只非常有孝心的羊,它也为羊群出生入死,可为什么羊群却抛弃了它呢。像这样的好羊,怎么会落得这样的下场呢。
群里自相残杀,那并不是血顶儿的错呀,错就错在小羊们盲目模仿,却怪在血顶儿头上。
而且,后来因为血顶儿几次没有挡住黑母狼,被羊群指责。那怎么能怪它呢。血顶儿不是神,单枪匹马的它,角再锋利,又怎能每一次都挡住黑母狼呢,毕竟,一只是羊,而另一只是狼呀。羊群把希望全放在一只羊上,却不团结,这样怎能挡住黑母狼呢。
实用主义的头羊绕花鼎,还有摇摆不定,懦弱的盘羊群,它们哪懂得疯羊血顶儿的心呢,它是为了羊群,为了母亲在战斗,可哪一次,除了爱慕着血顶儿的金蔷薇,有哪一只盘羊来帮帮它呢。愚蠢而懦弱的盘羊群,如果它们能团结一心,能坚信、帮助血顶儿,那黑母狼即使没有上西天,也不敢来侵犯羊群了吧。
在社会里,又何尝没有这种人,这种团体呢。依靠一个人来盈利,却不给他帮助,不团结,稍有错误就大加指责。社会需要团结,只有团结才能前进,才能拥有美好的明天,不被外敌所侵犯。
我想,血顶儿最后虽然没能为母羊猴戏报成仇,但它的那种精神肯定能一直留在羊群里。也许,在某一天,头羊能醒悟到它的那种精神,团结的重要。奥古斯羊群一定能打败狼,那时血顶儿也可以死而无憾了。
六年级:秋羽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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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推荐_550字
大家好!今天我来推荐一本书——《荒野的呼唤》,它是由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写的。
这本《荒野的呼唤》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犬原来在米勒法官家中过着衣食无忧、自由自在的幸福生活,可是却被人偷走了,后来几经转手被买到一个穿红色衣服的人手里。这个人用大棒反复击打他的脑袋,让它明白了“大棒法则”。后来被带入狗群之后亲眼目睹了一只名叫斯匹茨的狗咬死了另一只名叫鬈毛的狗,而死了的鬈毛则被围观的狗吃掉,又让它明白了“犬牙法则”。后来巴克利用雪鞋兔事件向斯匹茨发动进攻,让斯匹茨得到了同样的结果,当上了排头狗。后来它在雪原上一直奔跑,使它奄奄一息,濒临死亡,正在这时,他遇到了新主人,在那里他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体会到了平等的爱。后来跟随着新主人来到了一个大峡谷,在这里荒野的狼唤起了它的记忆,后来深爱的主人被伊哈人杀死后,巴克为主人报了仇后,和人类断绝了一切关系,毅然回到了荒野。
我之所以推荐这本书第一是因为这本书的题材很新颖、独特,写的和别人的与众不同。第二是因为这本书的主人公巴克让我感到敬佩,是因为它十分聪明、勇敢,它就像人类社会里的有钱人家的孩子一样娇生惯养没经历过任何风风雨雨却在这漫漫长路上经历了多少困难与挫折,一次次站在死亡的边缘却已坚强的意志挺了过去,想想:要是换了别的狗,说不定早就累死、饿死或被主人打死被同伴咬死过去了。
六年级:2443628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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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羊血顶儿《疯羊血顶儿》读后感麻栗坡县一小 三《3》班 郭宇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叫《疯羊血顶儿》的小说。文中讲了头羊绕花鼎、母羊猴戏、年轻雌羊金蔷薇、疯羊血顶儿、黑母狼等角色。绕花鼎是一只负责任的头羊,在危险来临时,它果断地率领羊群避开,看到血顶儿不顾一切地与黑母狼对峙、欲与黑母狼决战时,它心揪紧了,说明它是一头富有爱心、同情心的羊。母羊猴戏刚产下孩子,身体虚弱,却在这样的情况下遭遇黑母狼的袭击,母羊明知自己不是黑母狼的对手,仍不顾身体的虚弱,毅然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挡在了黑母狼的前面,救了孩子。由此可见母爱多么无私、多么伟大,哪怕搭上自己的性命,作为母亲,也会毫不犹豫。年轻雌羊金蔷薇是只善良的羊,只有它最了解血顶儿,它深爱着血顶儿。在血顶儿死后,它也殉了情。其中,血顶儿是本书的主角。它才刚来到这个世界,就要面对残酷的场面妈妈为了救自己,用孱弱的身体抵挡黑母狼的猎杀。可是,终究力不均敌,妈妈倒下了,鲜血四溅,溅到了血顶儿的头上,这忽然让血顶儿成长了,它明白了妈妈的用心,于是撒开腿逃命。它知道,自己不能就这样白白牺牲了,它要保住性命,将来向黑母狼讨回这血海深仇。妈妈走后,血顶儿非常想念妈妈,孤独的它日夜苦练杀技,把自己正在成长的犄角插在狭窄的石头缝里。所有的盘羊都嘲笑它,认为它一定是疯了。然而又有谁知道它心底的血海深仇呢?它在等待,有朝一日,把锋利的羊角刺进黑母狼的身体内。一次又一次挑战黑母狼的血顶儿,从此也将盘羊拖进了和肉食动物黑母狼的战争之中了。最后,血顶儿还是在与黑母狼的战争中牺牲了。从血顶儿为了报仇苦练本领这一点来说,它的精神是值得赞扬的,因为 它为了一个目标,向着这个目标奋斗,从来不曾间断过。它苦练本领这点事值得我们学习的。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它为了报仇荒废了自己的一生,这是不值当的。如果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像血顶儿一样,把仇恨埋在心里,誓死报仇,一代又一代,冤冤相报何时了啊!700字 四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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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娘》读后感《疯娘》读后感郑州市珠峰奥赛学校三年级景耀威你读过《疯娘》这篇感人至深的文章吗?上周六,我有幸在珠峰奥赛学校听老师给我读了这篇文章,疯娘无私的母爱把我感动的热泪盈眶,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伟大的母爱。娘,一个我们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人了,疯这个字我们也不感到陌生,那么疯娘呢?一个疯了的娘也有着无私的母爱啊!文章中的疯娘虽然傻,虽然曾经毫不避讳地当众小便,虽然被人嘲笑,但为了不被“我”的奶奶赶走曾向奶奶表示每餐只吃半碗饭,为了“我”还挨奶奶的打。但最后因为家庭过于穷困,还是被赶走了。几年后,疯娘居然奇迹般地回来了,谁也不知道她是怎样活下来的。可我却对娘冷酷无情,我恨娘,恨她给我丢人现眼,可娘为了我曾遭受过父亲的毒打。随着“我”的长大,奶奶不幸去世,日子更难过了,“我”家只有靠政府的救济了。“我”很努力学习,很少回家,为“我”送菜的任务就落在了疯娘身上。20公里的羊肠山路,疯娘虽傻但却牢牢的记下来,风雨无阻,让我觉得疯娘凡是为儿子做的事一点也不疯,这就是母爱。后来疯娘为了给儿子摘野鲜桃,坠入百丈深渊,断送了宝贵的生命。疯娘虽然死了但她的心却很高兴,因为她是为了儿子。“世上只有妈妈好……”是啊,世界上最疼爱自己的还是娘啊,娘为了儿女可以忍气吞声,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到了母爱的无私无悔,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深情。生活中母爱无处不在,在一日三餐中,在衣食住行中。透过这篇文章,我也感受到了妈妈的辛苦。每天天不亮,我还在熟睡的时候,妈妈就起来工作了。晚上,总是等我睡下以后妈妈才会睡。想想自己,惭愧、内疚一涌而出,妈妈为了自己彻夜不眠,为了自己不惜花掉大量的钱来供自己上学。我以后一定会好好学习,帮妈妈赶一些力所能干的家务,让妈妈少操心,可以多一些时间休息。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神圣的,好好珍惜这份爱吧!不要再屡次伤害它了。700字 三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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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了,疯了,世界疯了疯了,疯了,世界疯了;疯了,疯了,人类疯了。疯了,疯了,老师们疯了。这些被喻为园丁的老师们,为了能使我们考上重点学校,像是上了弦的发条,不停地讲,不停地说,不停的布置作业,不停的让学生背课文不停地把鲁迅的那些生涩难懂的文章讲得如何如何妙笔生花,如何如何地与当时的“国民政府”作斗争,如何如何地意味隽永,如何如何.......疯了,疯了,学生们疯了。曾几何时,被喻为孱弱书生的同学们,终于忍受不住考试的压力,疯了。他们把头发染成红色、黄色、绿色......他们把好好的衣裤戳出一个个洞;把新买的牛仔服撕得一条又一条,还美其名曰“流行”,自以为“酷”。他们嘴里夹杂着半生不熟、中外结合的“英文”,以显示自己的渊博。想学习时,号令家长们买一大盒“生命一号”,大补特补。不想学习时,弃学写书,还总称自己是某某地的大才子,呜呼,怪哉!疯了,疯了,男生们疯了。他们留着长发,手中拿着不合年龄的烟卷,吞云吐雾,一脸的冷酷,好似饱经风霜。他们说“谢霆锋就是这个样子的”。疯了,疯了,女生们疯了。她们把头发剪得短了又短,几乎成了和尚,哦,不,应该是尼姑。她们的眼睛画得像熊猫眼,嘴上涂着无色的唇彩,乍一看,以为是野鬼出游。疯了,疯了,歌星们疯了。他们拿着话筒狼哭鬼嚎一番,还称其是宣泄自己的情感,但我怎么都听不出这歌有什么美的地方。疯了,疯了,导演们疯了。《花样年华》、《一个都不能少》、《我的父亲母亲》......看了半天,也没明白讲的是什么。导演却说:“艺术的,就是让你看不懂。”疯了,疯了,作家们疯了。王朔、李敖......相互抨击,相互谩骂,骂完金庸,骂琼瑶,骂完梁雨生,骂矛盾......没关系,慢慢等,排排队,都会骂到,一个都不能少,只要你有芝麻大的名气,总会有人骂你。疯了,疯了,商人们疯了。为谋私利,不顾他人性命,往工业酒精里加点水,便称其为“茅台”,假酒、假药、假鞋、假房子、假车......囊括四海,包罗万象。疯了,疯了,连天气都疯了。“人间四月天”还飞舞着鹅毛大雪,沙子漫天飞扬。哦,天!疯了,疯了,我也疯了,所以才会不知所云写下以上这些话。7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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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疯娘读后感“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疯娘,死了!为了给儿子摘他爱吃的野桃,跌落山谷,摔死了!合上书本,我的眼泪,潸然而下。她只是一个四处流浪的疯子,一个连猪草和稻子都分不清的疯子。从生下儿子的那一刻起她就不只是个疯子了,她还是一个母亲,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母亲。她蓬头垢面,神志不清,却满怀舐犊之情,看着襁褓中的奶娃,她痴傻的眼神充满了母性的柔情。被婆婆赶走时,她乞求婆婆让她抱抱孩子的卑微,抱着孩子时的恋恋不舍,无不充满了母爱。她是一个疯子,一个不知廉耻,当众大小便的疯子。当有人欺负自己儿子的时候,她却不顾一切的去保护他,从不计后果。她是一个疯子,连自己都照顾不过来,却把儿子的事情都看成是大事,甚至为了儿子的一句“好吃!”而搭上了性命。是什么给了一个疯子如此大的力量?是爱,是一个母亲对儿子深深的爱!那一刻,我读懂了母爱!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无私的爱。我想到了我的母亲,我的母亲慈祥、和善,任劳任怨,无微不至地照顾我。我的每一件事,母亲都把它当做大事来做。然而有时候我却不理解她。我忽略了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一日三餐,平日里的唠叨,伤心时的安慰,生病时的守护,失意时的鼓励,疲惫时悄悄捧上的一杯牛奶……时时处处都是母亲满满的爱。而我却没有珍惜,讨厌母亲的唠叨,甚至和她闹别扭,耍性子,从来不去试着理解母亲。然而今天,读了《我的疯娘》之后,我深深地理解了母亲。可怜天下父母心!此时,我深深地被疯娘感动了,为了天底下最纯洁最伟大的母爱而感动。父母之恩,是我们永生难报的。愿我们这些做儿女的,多一些理解,少一些抱怨,学会感恩,不要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待”时而后悔莫及。7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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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怪,拽,疯的老爷爷_650字“我的心里只有你没有他,你要相信我的心意并不假,只有你才是我牵挂,只有你才是我梦想,我的心里没有他。。。。。。”早晨的宁静荡漾着那响亮的歌声,沉睡的人们一个个都统统被梦魂牵出了梦乡。我一边伸着懒腰,打了打哈欠来到客厅,只见爷爷正面带微笑,听得“走火入魔”了,我走上去拍了拍他的肩膀,他还打了个颤。我的爷爷对音乐的热爱已经太深了,我真搞不懂,音乐有什么好的嘛,但爷爷他却那么迷恋它?这也说来话长:原来爷爷是一个维修部的员工,当时赚的钱并不多,养活一家人的生活开支还不够,维持生活很困难,常常吃不好,穿不暖,睡不香,为了一家人能过上好日子,爷爷日日夜夜的在外工作,奔东奔西,每天都是天刚发白,整到插黑,在寒风怒吼,风雨无阻下,爷爷他感受到了音乐,他感受到了风雨的歌声,他感受到了万物给与他的支持和为他加油!从此以后,爷爷他爱上了音乐,他懂得了音乐。他的生活不再充满了负担,而是更加的努力,更加的开朗!当他在行走时,他听到了风的倾诉;当他在维修机器时,他听到了歌声在为他舞动,为他飘扬!是的,他坚强,他伟大,他有男人的责任心!他就这样的挺过了十多年,默默无闻的过了十多年,他又祈求过什么呢?音乐代表着爷爷的过去,爷爷的新生!现在,爷爷退休了。我这个孙女可给他添了不少的麻烦。可他只要一有空,他就会停下手里所有的事,静静地听上一会儿。有时爷爷心情好的时候,他还会做一个鞠躬的姿势,邀请舞伴,还抿了抿嘴,笑了笑,还和我跳上那么一曲儿,悠哉悠哉,还冒两句普通话,笑得向绽放的向日葵,阳光,年轻了许多!爷爷年轻时虽然受尽了苦,但他的老年生活却充满了欢乐。那是因为有音乐的力量让他变得更有趣!更充满了活力!爷爷啊爷爷,你可真是个音乐迷呀!700字 初一 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