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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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只羊,被羊群视为疯羊,却处处为羊群着想;有这样一只羊,为了消灭母狼,甘愿与狼同归于尽,有这样一只羊,为了给母亲报仇,甘愿打破羊懦弱的天性,甘愿把羊角弄直……它就是血顶儿。——题记
暑假,当我翻开这本沈石溪动物小说——《疯羊血顶儿》时,就被这扑朔迷离的狼羊故事深深的吸引了。
一只刚出生的小盘羊,吸引了母狼,它的母亲为了救它,牺牲了自己,刚出生的小羊,就受到了血的洗礼,在它的心中留下了一个深深的恐惧。它决心为母亲报仇,它不甘心做一只懦弱的小羊。因此它吧羊角弄直对抗母狼,这在家族中是前所未有的。最后因同伴的背叛而死……它就是血顶儿。
血顶儿傻吗?为什么要把羊角弄直?那还是盘羊吗?为什么要和狼斗?不!它不傻,十分的勇敢,处处为羊群着想,那次没有它,羊群能逃脱吗?那次没有它,滚雪球它们不知还要顶死几头羊……它和狼斗纯粹为了羊群的后代着想,它是羊群中的勇敢者!舍己为人的勇敢者!
血顶儿是羊群中的勇敢者,那么他就是生活中的勇敢者。那一天,我和妈妈去五马街买衣服。走着走着,突然,一个青年朝我飞奔而来,只见他手里握着一个皮包,满头大汗,夺路而逃,原来他是个抢包的!后面跑出一个妇女,泪流满面,大喊抢劫!旁边的人就当没听见,不理不睬,有的在围观,有的议论纷纷,有的更是当没看见,有的在歹徒面前,看见他跑来,就马上走开了,却不出手相助。眼看歹徒就要逃之夭夭了,这时,一个保安追了上去,赶上了他,和他厮打起来,旁边没有人帮忙,大家一哄而散。保安拉着歹徒的衣服,想把他按在地上,却被反踢几脚,歹徒从地上站狼狈地起来,掐着保安的脖子,骂他多管闲事,保安马上用脚撩倒他,握紧他的手,想把包拉过来,保安扭过头来,对围观的人说:“快打110!”大家都犹豫不决,妇女掏出手机打了110。歹徒一听110,急了,用脚使劲踹保安的头,保安被踹得连连后退,打了个趔趄。当警察赶到现场时,歹徒早已逃之夭夭。妇女感激极了,连连说谢谢。我问妈妈:“围观的人怎么这么胆小?打个110也不敢?”妈妈说:“他们都怕惹祸上身,遭到报复,那个保安是勇敢的!”我在这里呼吁大家,该出手时就出手,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汇集你我之力,创造幸福生活,不能让犯罪分子猖狂!虽然保安没抓到歹徒,更没追回包,但他是可敬的,那时又有谁敢冲上去帮忙?
勇敢是光荣的,就像血顶儿和那位不知名的保安一样;勇敢是可敬的,只在于你是否勇敢,不在于你是否成功;勇敢是高尚的,勇敢者才受敬仰!向勇敢者学习吧!他们是生活的先行者!
五年级:云中漫步8
读《圆明园的毁灭》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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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圆明园的毁灭》,我感到无比愤怒与无比惋惜。圆明园是一座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着名的皇家园林,园中许多景物都是仿照各地名胜建造的,也有许多景物是根据古代诗人的诗情画意建造的,园中不仅有民族建筑,也有西洋景观。当时,里面还珍藏着最珍贵的历史文物。
可是,你知道吗?就是这样一座举世闻名的皇家园林,竟毁在了英法联军的手里,他们无视中华民族的尊严,恣意践踏中华国土,大肆掠夺并火烧圆明园的文物和财宝,推倒圆明园的亭台楼阁,毁坏了圆明园的奇花异草……
作为一个中国人,谁不想看看有许多美丽传说,极其精美的,举世闻名的圆明园呢?那具有中国特色的亭台楼阁,那奇异的花草树木,那价值连城的国宝……然而,这一切都不存在了,留下来的只是几根残缺不全的石柱孤零零地躺在那里,它们好像在向人们诉说着当年的屈辱和痛苦。是啊!这一切的一切,,是历史留给我们的奇耻大辱!这样的耻辱在黑暗的旧中国,又何只一次呢?
我还读过一篇文章,叫做《一千年以前的中国》,这里面谈到了中国唐宋的强盛时期,它是这样描述的:“一千多年前全世界只有中国有超过百万人口以上的超大城市;一千年前的中国城市就已经有很多福利设施;一千年前欧洲很穷很乱很落后,美洲未开发,非洲很原始。一千年前中国遥遥领先于世界。
一千多年前的中国正朝着成为海上强国的方向发展。一千年前的中国华北的钢铁业年产就达一百二十五万吨,而公元1788年欧洲工业革命开始时,英国钢铁业年产才有七万六千吨。一千年前的中国农业,商业,制造业,手工业,娱乐业都是世界最发达的……一千年前世界与中国差距不是一点半点,不是几倍而是十几倍。一千年前中国遥遥领先于世界。”一千年前的中国令中国人无比自豪,但晚清时期,清政府的腐败却让中国饱受外国列强的欺辱。历史告诉我们,落后就得挨打,人民就会陷入痛苦与愤怒之中,圆明园的毁灭不就证实了这一点吗?
现在的中国终于像巨人一样,再次重世界舞台的最底端站了起来,但是,我们并没有一千年前的中国人的那份自豪,因为,我们还没有站在世界的最顶端。
现在我们祖国正在发展,祖国未来的蓝图等待着我们去描绘。我们一定要把过去的屈辱牢记在心,好好学习,展握科学文化知识,锻炼强壮的体魄,培养良好的品德,树立报效祖国的坚定信念。
五年级:147655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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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疯羊血顶儿》有感血顶儿刚出生时就看见母羊猴戏被黑母狼咬死,而别的公羊则四处逃逸,母羊猴戏为了救他,把自己的血喷在了它的头上。它为了替母报仇,于是每天都把角插在雷电击开的石中,不断练本领,终于磨出了两个锋利笔直的尖角。长大后他为了给母亲报仇,他用他的角顶死了黑母狼的两只小狼崽。黑母狼愤怒了,血顶儿被黑母狼咬下了脑袋,此时金蔷薇为了他的孩子,活了下来,但当孩子出生没多久后,她也跳下了悬崖,追随血顶儿而去,从此盘羊的世界又恢复了往日狼吃羊的时代。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心中为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撼,自古以来,母亲对儿女的爱是无私的,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尽自己的最大努力,不让自己的孩子受一点点委屈,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也会为了孩子往前冲的。血顶儿猴戏的死去,从小就被人隔离、讨厌,没有一只羊去关心、爱护他,更没有好好地去引导他,尽管他们知道羊被狼吃是自然规律,可是没有一个人区告诉过他,只有当他傻傻地与狼搏斗。从血顶儿的例子中,我们应该好好反省一下我们人类本身,有时你给人多一点关爱,或许就不会有那么多误入歧途的人了!最后,我想说在《疯羊血顶儿》里,我读到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友情?也读到了什么是人类社会所必须知道的真谛!4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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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大自然中的食物链我在暑假买了一本关于野生动物的书——《疯羊血顶儿》。它是由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写的。我带着好奇打开了这本书,急迫地想知道这里面说了什么。由于血顶儿降临到世界上第一眼目睹的就是母亲“猴戏”遇害的血腥场面。因此,它的性格古怪,连行为也古怪——作为衡量奥古斯盘群羊中的一只公羊是否出色,主要就是看头上那对角是是否盘得圆润,盘得花哨。可以说在奥古斯盘羊群里,无论是头羊还是草羊,不分高低贵贱,不分公母老少,都把自己头上那对巨大的盘成圆形的角视为荣幸和骄傲。谁也没想过要去改变形状。可血顶儿却把自己本应该盘成花结的羊角打磨成禾杈状。它所做的一切都是要为母亲报仇。历经种种磨难,血顶儿报着自我牺牲的态度跳进了有毒的荆棘丛中,只为了把黑母狼消灭。明明胜利就在眼前了,但是由于其余羊群的背信弃义,血顶儿最后居然被黑母狼咬死!看完之后,我不禁感到遗憾,同时又感到愤怒,要我说,疯羊血顶儿一点也不疯,他是一头真正有思想有感情的好羊,是一头让人值得尊敬的羊。但因为羊与狼,永远都是弱与强的关系,狼可以轻而易举把羊杀了,而羊呢?羊生下来似乎是被狼主宰的。书中的最后一句话说得好:“生活有它自己的滑行轨道,这是任何羊都变不了的。”生活没有细细的框条,它只有硕大的轨道,你当然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却不能改变生活。还有食物链,羊在狼的下端,自然而然地成为它的食物,我们人不也吃鸡吃鸭吗?正如《武林外传》中所说到:“人本身就是食物链中的一环。”因此我们更应该遵循生活的规律,不是吗? 再说那只倒霉的血顶儿,它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它根本无法改变所有羊的命运,即使最后它杀了狼,胜利了,又能怎样呢?不是所有的羊都能像它那样的。弱肉强食,本来就是天理呀! 尽管血顶儿不甘示弱,但羊种群体是弱势的,因此必须得遵守生活法则,才能让种族繁衍下去。 小说终归是小说,结局总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不过《疯羊血顶儿》虽说是动物小说,但从这些动物身上折射出很多人性,值得反思! 三牌楼小学 五(3)班 于玥指导老师:樊季秋 XX/8/138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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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疯娘》有感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疯娘》,当我读完了后,脑海里突然想到了小时候学的一首歌:“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个宝……”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伟大的母爱……这篇文章写的是,在23年前,有一个年轻的女子流落到“我们”村子,“我”的父亲由于家境不好级有一些缺陷,一直没有讨到媳妇。奶奶看到她后便想等她帮我们家“续上香火”后在将她撵走。当孩子生下后,她便被赶走了,这一走就是五年,哪一个人能体会到她的痛苦、绝望、悲伤呢?可是,五年后,她又回来了。但“我”却对她十分不屑,而她却经常为了“我”而闯下大祸,甚至为了让“我”吃上美味的野鲜桃,爬上悬崖,而付出了生命……这难道不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吗?疯娘的行为在别人眼中看起来是那样的傻,但是疯娘对孩子的爱却又是那样无私!凡事为孩子做的事情,他一点都不疯也不傻,至今医学方面都无人能破译这种行为,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母爱。读完《疯娘》这篇文章后,我想到了我自己的母亲。在一个星期日的下午,我上完英语补习课,一回到家里,就大声地喊道:“妈,老师说万圣节要做南瓜灯,还要比赛呢!”“我明天去帮你找南瓜。”妈妈毫不犹豫地说道。星期一,当我中午放学回到家时,四个又大又圆的南瓜放在客厅正中央。我兴高采烈地说:“妈妈,你买的这些南瓜真漂亮呀。”妈妈微笑着点了点头。中午吃饭时,妈妈忽然感到头疼,“妈,你怎么了?”我问道。妈妈不说话,只是笑了笑。但我心里知道,那几个南瓜比我平时在市场上见到的要漂亮好多,我想妈妈一定是找了很久才找到的,一定是太累了,可是妈妈却一句话都不说。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到了无私、伟大的母爱。不管母亲是善良、严厉,甚至是文中这样的,但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无怨无悔地爱着自己的孩子。600字 二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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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疯娘》有感《疯娘》是一篇简短的文章,它讲述了一个特别的故事。故事中的“我”是一个从小不知道母亲是谁的“野孩子”。就在自己懂事的那一年,一个疯女人突然闯进了“我”的生活。大家都告诉“我”,眼前这个神志不清的疯女人是“我”朝思暮想的妈妈。她的到来不仅打破了“我”对母亲的幻想更加的让“我”无地自容。和她生活的时间渐渐地久了,“我”发现她做的所有都是为了“我”。于是,“我”慢慢地接受她了。也明白了一个极其简单的道理“即使神志不清,母爱也是清醒”。故事真的很简单叙述的也是简洁,在文段里没有什么复杂的词汇和矫揉造作的句子。从头到尾,作者都是用特别简单的话来讲述的。读完这篇文章,我的心里是五味杂陈。想到自己,因为一点点小事和自己的老妈争的面红耳赤的。因为一点点小事自己把自己的老妈说的无话可说。在更多的事上,觉得自己才是对的。觉得自己老妈不理解自己,不懂自己凡是不知道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现在细细的回味,才更加懂得没有哪个母亲不爱自己的孩子,没有哪个母亲不为自己的孩子考虑。“可怜天下父母心”,妈妈做的每一件事不是不对,而是自己根本不理解她。没有站在她的角度考虑过问题。记得高三下学期时,由于自己的身体素质不好慢慢地自己开始头疼了。告诉老妈后,她连忙从家里赶往学校,到学校后先领我到校医务室量了血压。后来发现我是贫血和血压低导致的头疼后。她给我拿了药。后来,她几乎每天要来一趟学校。学校离家几十里地,她骑着自行车跑来又跑去。“我们的不幸到母亲那儿是要翻倍的”史铁生曾这样写到。是啊,这个人用自己的方式努力着给我们幸福。这个人就是母亲。纵使全世界的人都背叛自己,她也会站在自己的身后背叛全世界。所以,好好爱她们不要留下“子欲养而亲不在”的遗憾!四年级:亚丶亚6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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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最光荣——读《疯羊血顶儿》有感有这样一只羊,被羊群视为疯羊,却处处为羊群着想;有这样一只羊,为了消灭母狼,甘愿与狼同归于尽,有这样一只羊,为了给母亲报仇,甘愿打破羊懦弱的天性,甘愿把羊角弄直……它就是血顶儿。——题记暑假,当我翻开这本沈石溪动物小说——《疯羊血顶儿》时,就被这扑朔迷离的狼羊故事深深的吸引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盘羊,吸引了母狼,它的母亲为了救它,牺牲了自己,刚出生的小羊,就受到了血的洗礼,在它的心中留下了一个深深的恐惧。它决心为母亲报仇,它不甘心做一只懦弱的小羊。因此它吧羊角弄直对抗母狼,这在家族中是前所未有的。最后因同伴的背叛而死……它就是血顶儿。血顶儿傻吗?为什么要把羊角弄直?那还是盘羊吗?为什么要和狼斗?不!它不傻,十分的勇敢,处处为羊群着想,那次没有它,羊群能逃脱吗?那次没有它,滚雪球它们不知还要顶死几头羊……它和狼斗纯粹为了羊群的后代着想,它是羊群中的勇敢者!舍己为人的勇敢者!血顶儿是羊群中的勇敢者,那么他就是生活中的勇敢者。那一天,我和妈妈去五马街买衣服。走着走着,突然,一个青年朝我飞奔而来,只见他手里握着一个皮包,满头大汗,夺路而逃,原来他是个抢包的!后面跑出一个妇女,泪流满面,大喊抢劫!旁边的人就当没听见,不理不睬,有的在围观,有的议论纷纷,有的更是当没看见,有的在歹徒面前,看见他跑来,就马上走开了,却不出手相助。眼看歹徒就要逃之夭夭了,这时,一个保安追了上去,赶上了他,和他厮打起来,旁边没有人帮忙,大家一哄而散。保安拉着歹徒的衣服,想把他按在地上,却被反踢几脚,歹徒从地上站狼狈地起来,掐着保安的脖子,骂他多管闲事,保安马上用脚撩倒他,握紧他的手,想把包拉过来,保安扭过头来,对围观的人说:“快打110!”大家都犹豫不决,妇女掏出手机打了110。歹徒一听110,急了,用脚使劲踹保安的头,保安被踹得连连后退,打了个趔趄。当警察赶到现场时,歹徒早已逃之夭夭。妇女感激极了,连连说谢谢。我问妈妈:“围观的人怎么这么胆小?打个110也不敢?”妈妈说:“他们都怕惹祸上身,遭到报复,那个保安是勇敢的!”我在这里呼吁大家,该出手时就出手,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汇集你我之力,创造幸福生活,不能让犯罪分子猖狂!虽然保安没抓到歹徒,更没追回包,但他是可敬的,那时又有谁敢冲上去帮忙?勇敢是光荣的,就像血顶儿和那位不知名的保安一样;勇敢是可敬的,只在于你是否勇敢,不在于你是否成功;勇敢是高尚的,勇敢者才受敬仰!向勇敢者学习吧!他们是生活的先行者!10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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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有感今天,我在语文书上读了一篇这样的漫画,内容大概是这样的:有个人身上有一只小鸟,小鸟对他说:“这段木头里一定有虫。”说着那个拿起斧子就把那颗树砍了。大家一定觉得这很愚蠢吧,但如果每个人都像图中的这个人一样,我们的地球就将会变成一片沙漠。想必大家都知道黄河断流,塞特凯达斯大瀑布的悲剧吧!就这样,多少条大江、大河都被我们的一举一动破坏了。塞特凯达斯大瀑布以前可是“飞流直下三万尺”的,那为什么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难道不都因为人们的随意破坏吗!塞特凯达斯瀑布,以前位于拉丁美洲与巴拉圭国的交界处,那条瀑布曾经是世上流量最大的瀑布,汹涌的河水紧贴着悬崖咆哮而下,滔滔不绝,一泻千里。尤其是每年汛期,大瀑布的气势更是雄伟壮观,每秒种有1万立方米的水从几十米的高处飞流而下,落地撞开万朵莲花,溅起的水雾漂漂洒洒,有如仙境一样。在这从天而降的大水帘面前,置身于水雾中,难道你不认为你在呼吸世外桃源的仙气吗?因为人们的光顾,人们当然会联想到我。可不,20世纪80年代,人们为了发电,建造了世界上最大的发电站,伊泰普水电站,大瀑布的水也不是无限的。几年过去,大瀑布失去了往日的雄伟,像犯错的孩子一样低下了头,这才唤起人们保护环境的责任心。塞特凯达斯大瀑布就这样消失了,然而其它雄伟壮观的瀑布会不会消失,如果我们再不爱护环境,我想过不了多久,世上将没有一条大瀑布。我们都知道沙尘暴吧!那可是春天最讨厌的时候了。风沙漫天,遮天蔽日,人们寸步难行。还有全球气侯变暖,异常天气增多,南方经常狂风暴雨,北方却干旱无雨,南方经常出现山林滑坡,泥石流,北方的冬天却见不着雪花。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天气呢?就是因为我们不爱护环境,乱砍森林、排放汽车尾气,工厂生产的废气造成。为了不在重演大瀑布的悲剧;为了我们能够拥有更多的绿色;为了小鸟能在茂密的森林里自由的觅食;我们要好好保护环境。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在趵突泉,人们都拿面包喂鱼,如果鱼不吃,那不是污染了泉水吗?人们到饭点吃饭,大都用一次性筷子,你可知道那些一次性筷子的来历吗?它们都是森林的一棵树啊!用这样的筷子,就是在毁害森林。还有人们经常随手乱扔不用的方便袋,旧电池。这些白色垃圾不仅会污染环境,到了土壤中几十年都不会腐烂。直接影响到土壤环境,影响农作物生长。这些都是现实发生的或经科学家论证的。让我们从点滴做起,向不卫生行为告别,恢复生态平衡,让我们拥有一个美好的,绿色的生活环境。既然我们知道一只小鸟在一段木头上寻找虫了,那我们就给它一片森林。我们既然下定了绝心,那我们还怕失掉绿色吗。一棵树苗扎下了根,明天它必将长成一棵参天大树。10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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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有感人生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是啊,也许有人会感到奇怪,我这么小的年纪,怎么就谈到了人生?和巴金爷爷有关。其实,并不是只有大人才会有心思,也不是只有大人才能有感慨,孩子也会有许多想不开的事,我的表弟,他想,为什么人类不能到月球上去居住;人类为什么不能像鸟一样,能有一对翅膀,在天空中自由自在的翱翔;为什么一天有24小时,而不能有36小时,48小时等等。而我在想,为什么我们要考试;为什么时间不能倒流,让我们多享受一下还在小学是的快乐时光,为什么人一定要经过婴儿,幼儿,少年,青年,中年,老年这几个人生过程呢?如果可以直接跳入青年,那该多好啊,因为如果直接是青年,那就可以不用上学校,避免许多次的考试,如果考不好,不用挨老师的骂,也不用看爸爸妈妈的脸色,有时,连零用钱都不给哦。巴金爷爷在给他家乡孩子的信中说道:“我写作不是我有才华,而是我有感情,对我的祖国和同胞有无限的爱,我用作品表达我的这种感情。我今年87岁,今天回顾过去,说不上失败,也谈不到成功,我只是老老实实,平平凡凡地走过了这一生。我思索,我追求,我终于明白生命的意义在于奉献而不在于享受。”巴金爷爷还说过一句话:“我愿意再活一次,重新学习,重新工作,让我的生命开花结果。”这时,我好奇了,为什么说生命开花结果呢?难道生命会开花吗?原来,生命开花结果的意思是:“人活着并不是为了白吃干饭,我们活着就是要给我们生活其中的社会添上一点光彩。是啊,巴金爷爷的胸怀正是宽广呀,巴金爷爷想的不是自己,而是祖国,巴金爷爷的这种崇高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巴金爷爷的一生都为祖国的科学作贡献,不求回报,所以,很受人景仰,他是令我们祖国骄傲,自豪的孩子。在日常生活中,我是一个非常骄傲的人,每次,考试一考好,我就会很骄傲,目中无人,特别是考的比我差的同学,我更目空一切,所以,大多数的同学都不喜欢和我玩。记得有一次期中考试,我考了班级第一名,很高兴,下课了,不小心把同学的文具盒甩到了地下,因为我没有说对不起,而且没有把那个同学的文具盒拾起来,同学非常生气,气愤的对我说:“立刻拾起来,否则,我对你不客气。”我笑着说:“你,就凭你的成绩,你还想对我不客气,你要敢打我,我就告诉老师,看老师是帮你这个差生,还是帮我这个第一名。”那个同学气得说不出话。我也知道我做的不对,所以想要改正。我看了((巴金爷爷的一生))中,对我的启发是:不能因为取得一点小成绩,就骄傲自满,巴金爷爷一生作了许多贡献,比起巴金爷爷,我只是沧海一粟,九牛一毛而已。我一定要该掉骄傲的坏毛病,学习巴金爷爷!10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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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有感有一种东西,它承载着人们的感情,它看不见、摸不着,却能在心中产生一股巨大的力量;能使人类为了它奋斗,它就是----爱国,它是每个中国人必须拥有的,它是中华人民最强烈的感情。虽然祖国它经历了三百年的耻辱,但那段历史却坚定了中华民族发达中国的决心.在中华人民浩瀚的历史长河中,特别在1840年鸦片战争后和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中华民族英雄辈出,志士仁人灿若群星,他们为了民族的独立与解放,进步与发展前赴后继,用鲜血和生命为我们民族筑了一条通往光明和幸福的道路,他们身上体现出巨大的精神力量,激励和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华儿女。要做到爱国,既要呐喊出人民群众的心声,I卫大众的权利;又要以一己之力推动国家现代化,为人民百姓谋更长远的福利。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爱国的方向在建国初期已经指明,负上沉重的使命向前行,才能深刻地感受到宪法上一句“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力量。中国复兴腾飞的梦想,就是从你我身上开始的。我走在人潮涌动的街头,与你擦肩而过。当历史具体成一个个鲜活灵动的人时,谈爱国,其实并不遥远。在焚烟亭我能想起柏文蔚焚毁英国商船上的鸦片,被孙中山盛赞为“全国禁烟办理最认真者,实可为各省楷模也”;在城东百花亭畔我能想象徐锡麟发起安庆武装起义,严正回答:“我杀恩铭,是为天下的公愤”;在吴越街上我能依稀听见一二九运动中学生们嘶哑而有力的呼唤:“待亡终死,奋斗乃生。起来吧,起来!”生活在那样一个不幸的时代,只要你是一个中国人,你就只能是病弱的,任人宰割的;如果你是清醒的,若想抗争,就需付出分外沉痛的代价。他们认识到这一点,为了国家免遭凌辱剥削的厄运就早将生死置之度外。而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社会型矛盾凸显的今日,我以他们的革命精神为榜样,就像俄国诗人普希金所说的那样——“现在我们的内心还燃烧着自由之火;现在我们为了荣誉的心还没有死亡;我的朋友,我们要把心灵的美好激情,都献给我们的祖国!”我们该向雷锋叔叔学习,做默默无闻乐于助人的人民百姓,捡起地上的一片纸屑,我就是一个爱清洁的环保小卫生;帮助身边有困难的同学,我就是一个有爱心的好学生;珍惜每一分钟,勤奋学习,我就是一个爱学习的标兵;见到师长,朋友问声好,做事不骄傲不夸耀,不会瞧不起人,我就是个人见人爱懂礼貌的好孩子…….从点滴做起,为祖国做起!我还会努力,做祖国未来的希望,未来的花朵,长大为祖国努一份力,我会爱护环境,让祖国未来是一片绿色,让我们在绿色下成长.学习.工作,我会热爱生活,让祖国的明天更美好!我自豪我的祖国叫中国,我骄傲我是炎黄子孙,龙的传人,浓浓中华情,割不掉我与祖国的血脉亲情!六年级:段蔚霞10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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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双面猎犬》、《混血豺王》有感暑假里,我和妈妈一起看了很多关于“动物小说大王”-----沈时溪的书,很过瘾。其中最精彩的就是《双面猎犬》、《混血豺王》这两部长篇姐妹小说。《双面猎犬》、《混血豺王》讲述的是一只半豺半狗的动物叫白眉儿,它得长腿细腰,眉眼间有块醒目的白斑,矫健而又英俊。母亲是红豺群中年轻漂亮的母豺,父亲是狩猎技术高超的猎狗。白眉儿它出生后,便失去双亲,成为豺群中地位最低下的“苦豺”,后来又被豺王夏索儿算计,遭到豺群抛弃,童年的生活历尽苦难,让人心疼,但它从未放弃,勇敢地活了下来。经历重重险关,白眉儿成为村长阿蛮星的猎狗,凭着自己的努力成为村里的狗群领袖。这是精彩的《双面猎犬》的故事。然而,白眉儿的血管里流着的是半豺半狗的血,这也决定了它的生活道路不可能平平坦坦……紧接着,更加引人入胜的《混血豺王》的故事开始了。在一次狩猎中,白眉儿遇到了幼时曾给过自己帮助的母豺兔嘴,它不忍心伤害兔嘴,偷偷把它放了。它瞒过了主人阿蛮星,却瞒不过也与它并肩狩猎的老黑狗。最终,它在老黑狗的阴谋下暴露了自己是豺,它被迫离开了主人。面对再次的失败,它仍没有放弃。回到豺群后,它凭借着一身的本领当上了豺王。偶然的一次豺群与昔日主人阿蛮星相遇,白眉儿救了阿蛮星,可阿蛮星背信弃义,带领狩猎队围杀豺群。在与狩猎队周旋时,白眉儿为了救大家,放弃了一切,它宁愿以暴露自己猎狗的身份迷惑猎人而使豺群获救。最后,当它被豺群抛弃后,面对猎人时却没有投靠,没有顺从,死在了猎人的枪下,结束了精彩的一生。读完这两本书,我感慨、佩服、惋惜、悲愤、惭愧,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对于一个动物而言,这是多么的不可思议啊!白眉儿是这完全可以活下来的,可是它舍弃了生命,舍弃了所有,去保护自己的妻儿,保护自己的豺群。面对选择死亡,它没有想过自己逃跑,它想到的是大家的存亡!它做到了舍己求豺!为什么人类会忘恩负义?人类为什么不能与动物和平共处?为什么那么痛恨豺?没错,豺很下流,名声也很不好,但它们到底也是有血肉,有情感的,为什么人类总是要杀害它们?我们应该保护动物。白眉儿的机智、勇气、坚持不懈的精神更是令我敬佩。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白眉儿挺过了多少灾难,经历了多少不幸,遭受了多少欺辱,才凭借自己的力量取得了人的信任,当上猎狗的领袖,而后,又当上了豺王!而我,平时天一黑我就没有勇气了,晚上也不敢一个人睡觉。学习时,一遇到难题,就总是会有畏难情绪。再想想:白眉儿为了抓获真正的偷鸡贼,在雪地里冻了7天、饿了7天,还冒着被追捕的生命危险,终于抓获了偷鸡贼,拿回了猎狗的荣誉。和它比,我真的很惭愧。从现在起,我要改变我自己,向白眉儿学习。10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