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书的生活700字

对于书的生活

700字 初二 说明文

我非常的爱读书。因为书中有知识,有精彩的故事,有大自然的奥秘,有生活中的趣事,有幽默、笑话、漫画、脑筋急转弯,还有做人的道理。每当我有了一本新书时,我会抱着新书,爱不释手,然后就看得废寝忘食。吃饭时,妈妈喊七、八遍,我还舍不得放下自己心爱的书。因此,我三天就能看完一本书,有的书半天就看完了。

正因为我喜欢读书,爸爸妈妈就不停地给我买书。有《十万个为什么》、《环游世界八十天》、《青少年百科知识大全》、《史记故事》等等。现在,我的书装了满满几柜子。爸爸妈妈为了让我读更多的书,就在新华书店读者俱乐部给我办了一张会员卡,我随时都可以去那里借书看。每次我去借书,就觉得自己像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太好看了,我拿了这本,又想拿另一本。为了尽快看另一本书,我就把看书的速度放快。

读书是我最高兴的一件事,我读书,我快乐。

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怎样才能让有限的生命过得充实富有、多姿多彩,怎样才能让有限的生命飘溢着浓郁的清香,闪耀出无限的光辉,怎样才能提高生命的质量,让生命增值呢?那就是读书。

在喧嚣的都市中,人们往往忘记了许多原始的生命的本能与需求。汽车代替了行走,电视代替了观察,网络代替了交流。我们不否认进步,但我们知道有的东西是永远不能代替的,如一片纯净的自然,如一本翻黄的旧书,如一首经典老歌。即使我们已经有着e时代的时尚外形,在内心的最深处,也许我们还执着于那种红袖添香的雅致、青梅煮酒的风趣,还有雨夜读书的清幽。

每一个人,也许都会有类似的梦,在遥远的异地,一次次的起程,一次次的出发。渴望走在不同的风景里,而现实中,也许我们只能在办公室里风云叠涌、菜市场内劳碌奔波。

可是,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启程,在一本又一本的书里,从一个地方走向另一个地方。人生的积淀,可行万里路,亦可读万卷书。

我们无法丈量自己生命的长度,但我们可以拓展自己生命的宽度,一本让人受益的好书,也许就是一次生命的拓展。总希望在浮生半日的悠闲里,陪伴我们的,是一杯清茶,一卷好书;总希望喧嚣繁复之后,留一隅书香,让好友相聚往来吟唱……

书,让世界简单的人变得丰富;书,让世界喧嚣的人返璞归真。在匆匆的旅途中,在沉沉的行囊里,在紫檀木的小几上……别忘了,留一个位置,给自己最爱的那本书!

喜欢读书,喜欢夜读书。虽无红袖添香,清茶一盏亦足矣!静夜在窗外,古书在几上,灯下的人与影成双。轻轻涌来的历史使近在咫尺的我,就像一场久违的夜雨,随风而来,入心而化,来去之间,将蒙尘的心灵清洗得纤尘不染,沏一壶绿茶,在满室的清馨中,就着窗外的夜色,细细品酌昨日的剪影,灯下的孤独及古今一同的情思。

从来没有想到,会有这样寂静这样无所欲求的心情。古书翻开在几上,微微发黄的书页上清晰地镌刻着淡远的记忆,轻轻将一种心境,一种绵延一代又一代人的心境,穿越岁月的烟尘后,合订为线装的珍本,留传至今。从流走的岁月里,翻开的书页中漫生着洁静的灯光,精致的词汇是一些精致而又自足的灵魂。

我们在夜里独自思索,我们在书页里苦苦寻觅。

对于小时代,这个属于我们的时代

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喜欢郭敬明,看了他的《小时代》,同时也打开了属于我们的小时代。

林萧:我想我和她有着相似的性格,是一个既自卑又爱嫉妒别人的人;我想我和她也有着相似的命运,是一个既平凡又幸运的人。在很多时候,会为了某种欲望而把自己弄得难看,会为了别人抢走了自己的东西而发疯,而打闹;但也会为了朋友而不顾自己,也会流眼泪。我觉得她就是我的一个复制品,也是千万平凡而真实的朋友的复制品。

顾里:这个很多人都喜欢的角色。她的话语是如此地犀利,她的生活也是如此地非凡,也算是一个女强人了吧。一个二十出头的女生,脚踩着十多厘米的高跟鞋,每日在公司里来回,在商场中争执,可以开着属于自己的宝马,面无表情地对待每一个路人,她的镇定,她的沉稳,成为那一堆朋友里的“大姐大”。但离开了公司,离开了商场的斗争的时候,她仍然有着一颗普通人的心,也是一颗会疼痛,会流泪的心。

南湘:一个拥有极大的艺术天分的女孩子,漂亮的容颜也是许多人羡慕的。我同情过她,喜欢过她,也讨厌过她。有时她是一位知己,可以陪着“我”一起欢笑,一起流泪,一起分享秘密;有时她是一位敌人,可以比“我”更出色,也可以撕破脸与“我”争吵;有时又是一位理智的天使,在顾里需要输血的时候毫不犹豫地献出自己的血,而在一旁哭闹着的“我”显得特别慌乱,特别懦弱。

唐宛如:一个很有意思的人。她虽然没有女孩的矜持,没有女孩的身材,但是她却总是可以逗得身边的人都很快乐。一些异想天开的话语经常从她的嘴里说出来,经常成为别人的笑料,不过,当真正没有了她的时候,我想周围的朋友都会觉得多了一份寂寞的。她虽然是个有着发达的肌肉的女子,没怎么读书,但她也知道一种叫情感的东西。她也会悲伤,但我相信她的快乐会更多。

简溪:一个帅气的小伙子。他为了爱放弃了很多,最后身离去,只留下了一封告别的信在他与她之间。我蛮以为他最后会回来的,我也期待着他会怎样出现,但知道我合上了书的最后一页,也没见到他的身影。可能吧,有些人离开了,就再也不会回来了。

崇光:许多女孩子心中的白马王子。长得干净,帅气,对人也礼貌,温柔。为了她也可以付出一切,纯粹就是童话里那个最完美的王子。

宫洺:冷峻的外表,不曾改色的面容,一股神秘的气息从他的身体里油然而生,就像一朵孤傲的花,在他冰凉的躯体里也隐藏着一颗孤独的灵魂。直至岁月的脚步慢慢改变了他的容颜,他也成了油画里那个漠然的天使。我想,我要祝福他。

一个活泼的混血儿。他也一样,会给别人的生活带来许多阳光,是一个才气,外貌,快乐都具备的小伙子。

……

还有顾源,蓝决,席城,顾准等,这些生命的点缀。

当看到“全书完”这几个字时,我不知这是怎样的一种心情。我想,当身边的所有已经瘫痪倒地,生命已经濒临绝望的时候,谁又能像顾里一样仍是用着自己标志性的调侃语调来安慰因为自己而哭泣的朋友?当与朋友有过一番血泪斗争之后,看着身患癌症的朋友,不顾之前的唾骂与讽刺,忘我地让自己的血液流入朋友的身体,来填满彼此心灵的细缝?当手中的岁月从我们的指尖悄然溜走时,谁又能像唐宛如那样信誓坦坦地说:“十年后,我还能拍一张与现在的我们一模一样的照片。”?其实,也没有谁,我们身边都有顾里,南湘,唐宛如,这些与我们一起成长的人。

这群人经过了许多血泪挣扎,我看到他们又在一起了,我以为最后是一个完美的结局,是一个圆满的结局,直到今天我看到了郭敬明的这样一句话:"看不懂的人会觉得这是一个大团圆,一个完美的结局。而能看懂的人则会认为这是一个很悲惨的结局。"我想我是前者。直到看到了一些资料,我又不得不佩服郭敬明的才华。在情节上的铺垫,在时间里的暗示,一切安排的精妙绝伦。原来,在我认为结尾那些所谓的“火烧云”,所谓的“红霞”,还有所谓的“白色雏菊”是为了写景的时候,我却大错特错了。在我认为那个地点:上海胶州路的一栋教室宿舍,那个时间年11月15日是作者无意的文字的时候,我就更错了。就是在那天,那里发生了一起火灾,五十多人死亡,而作者就是借此事故,在另一个世界里用一个悲剧来结束了这个故事。

而造成这个不易让人察觉的悲剧的就只有那个时间,那个地点和结尾的一段写景,其他的只字未提就结束了全书。

刚看完这部书时,我真的以为是一个圆满的结局,也在为小四笔下的文字高兴,毕竟他一直以来的文字都是那么悲伤,总让读者的心总会泛起阵阵涟漪。但现在,看到的还是这样的一个悲剧。他总是这样,当幸福正尘埃落定的时候,总会又进入一个又一个的旋窝。最后,天边的那片“火烧云”还是带走了他们。很赞叹小四的才华,他的暗示是那么微小,微小到让人的目光一扫都就可以忘掉。但我也希望,现实还是温柔一些较好,不要让前一秒的欢笑变成下一秒的撕心裂肺,每个人都在这个属于我们的小时代里可以平淡而幸福地生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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