瞬间的感受1000字

瞬间的感受

1000字 初三 书信

这次期中考试考砸了,我的心情有些沮丧。早饭后一个人坐在凉硬的台阶上发呆。天空空旷寂寥,连一只横过的小鸟都没有,估计在寒冷的冬晨,辛勤的鸟儿也躲在温暖的窝里睡懒觉比我们这些为考试发愁的初中生强多了。不远处的小叶黄杨凝结了霜花,绿叶披上了白纱。初升的冬阳照在身上,些微的温暖还不足以对抗晨风的冷寒。但我丝毫没有离开的念头,就想这样寂寞地待着,或许为了欣赏散落着几朵灰云的落寞孤寂的天空,或许只是为了把潮湿的心情粗略晾一晾。

极平常的,一只栗色花猫踏着轻盈的脚步从我面前走过。它是那种个头较大的猫,在猫的家族里,它是可以打篮球的。

我注视它走路的姿势:小心翼翼地向前迈腿,落地无声,像会踏雪无痕轻功似的。或许它认为前面有可口的猎物或者好玩的小虫子,需要蹑手蹑脚才能捉到。但我也从那本杂志上看过,猫就是鬼鬼祟祟幽灵似的家伙,走路向来是故做神秘的,这是这种动物的本能。

它有尖锐的爪子,因为我看到了它白森森钩型的趾甲;它露出锋利的牙齿,一定能轻易把一只硕大的老鼠撕得粉碎;它还有闪电般的速度,有时候甚至能捕到一只展翅即飞的小鸟。这是个身手矫捷的食肉动物,据说它是老虎的师傅。

我不喜欢猫,但敬畏猫。我在哪本杂志上看过,说猫是巫师,会法术的会捉弄人的巫师。

忽然,它不经意地扭头看我一眼。而我的目光正好与它对视。

这是一种无所畏惧的食肉动物的目光,瞳孔中有我的影子。它的眼神空旷浩淼,深不可测,绿油油的几乎看到了我心里去。

我们就这样互相看着,足足有好几秒钟,双方都看得很深邃。

我的心不由自主缩了一下。我愣住了,这还是猫么?怎么有这样的看人眼睛的动物?这奇怪的能看透人心的巫师。

它的眼里发出凌厉的绿光,很严肃,没有一点好奇或者温情,看我就像在看一块冰川上的石头。它在冷静地审视我,它看出我的心里很空虚,就像一块风化日久又被严寒冻酥的石头似的,空具石头的美名,其实不再有一点石头的强硬;或者像纸老虎或是黑暗中装出来的魔鬼的影子,都是只能勉强支撑着吓人的东西,其实什么能耐也没有。

它一定看出我实在有些沮丧,还有些,窝囊。

它从哪里来?想到哪里去?在它冷竣的目光后面,有一颗怎样思维的大脑?它会因为我成绩差鄙视我嘲笑我么?

传说中的巫师只要和凡人对视一眼就能发现人的缺点,轻易摄取人的灵魂,拿走制作成木偶或者活动僵尸。而猫也是巫师,我和它对视了一眼,它发现了我的缺点了么?我的懒惰和散漫?我的愚笨和贪婪?

我还在注视着它,可是它已经厌倦了,我在它的眼里,远没有一只老鼠更来兴趣。它扭转头,抖了抖栗色的长毛,迈着轻盈的很绅士的脚步往前面去了。

我目送它潇洒离开。

一个人在晨风中想了很久。

心情

1200字以上 三年级 写景

我看着你婴儿一般的双眼瞌住在干净安详的脸上,看着你若有若无的蜷缩和呼吸,看着你的安静,看着你的短发在最后一缕晨光中微微的颤抖,你的脸上写着整个天堂的地址,那是我的天堂,睡着的天堂。

电话铃响的时候,留凤正在找那条蓝色的长裙,去年5月份第一次穿的时候,席林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说像个仙女那条,只是现在这个仙女头发蓬乱,面目全非地找一件带有回忆的衣裳,就像和席林的结局一样,刚开始是不愿想,再后是不想想,然后就成了绝想。自打搬来,有二个月了吧,那个电话就从来没响过,这些天,留凤除了穿得乱七八糟下楼买点东西外,就没怎么说过话,她很迟缓地拿起听筒,听到自己的“喂”异常陌生。电话里一个陌生的男声找一个陌生的名字,留凤正要挂的当儿,那人急急地说是北京长途,又要找什么孟欣,这个名字怎么那么熟呢,想了半天,才想起是自己美丽的女房东,找出电话告诉那个人,那个人还奇奇怪怪道了半天谢,这很好谢吗?

电话挂上后,留凤抬起头看了看自己的新居,完全乱得像自己的心情。窗子外面是可爱的五月天,日子白花花得象银子,留凤长舒了口气,知道自己挺过来了。日子在了无牵挂的时候变得像每天烧热又放凉的水,留凤觉得自己每天在电脑前挖空心思设计布样的时候也快把自己忘了。

接到孟欣电话的时候留凤已经准备睡了,孟欣说刚从北京回来,想多叫一些朋友聚聚,因为又是一个百无聊赖的周末,而且孟欣又是房东,留凤出乎自己预料地答应了去酒吧。

那间酒吧叫“内成”,在这个城市的南边,生意一直都不错,只是名字很奇怪,根本没法解释,反而倒记住了,一进门,留凤便看到了孟欣美丽的脸庞在暗黄提灯下隐隐发光,大约有十几个人围在一张长长的还像水那样转了一下的桌子边坐着,桌上摆了一只插满蜡烛的大蛋糕,看来是谁在过生日。留凤跟着孟欣的介绍和每个人打着招呼,觉得这样的生活像是上辈子的事了。留凤静静地坐在那儿,看前世的自己的快乐在每个人的脸上再次绽放,突然,一个似曾相识的声音说道:“沈小姐,要不要试试这个?”留凤侧脸一看,是一张完全陌生干干净净的脸,他正将一小瓶燕京推过来,笑笑地说:“我没想到这边也卖,倍儿爽,试试?”,留凤觉得这样一张脸无法拒绝,一试,还真不错,后味淡淡的,有点甜,象谁家的女孩冲你笑,起先不觉得,笑多了,就有点晕,还美滋滋的。留凤正在一个人天马行空乱想的时候,突然觉得桌子上的人全乱了,跑得跑,笑得笑,一不留神,已经被谁用蛋糕抹了一脸,明白是开始涂蛋糕了,这才慌不择路拉开一扇门,发现竟是一个室外的过道,离地面有一米多高,这时,那扇门又被推开,传来忍不住的笑声,留凤想都没想便跳了下去,那个人惊呼了一声也跟了下来,留凤便有些急了,脚上那双夹指的凉鞋根本无法跑动,只好大声说:“等一等,等一等!”,追的那个人竟真的停了下来,看留凤将鞋脱下,然后撒开光脚片子,拎起长裙,冲上了酒吧边的马路,一直到那个人用手揽住她,对她嚷,“我不涂你了,还不行吗?”留凤忽然觉得很温暖,禁不住朝那人脸上望去,是那个“燕京”,他正低头望自己,眼睛亮亮的,“我就没成心追你,你跑步的样子可真难看,来,让我带你回去!”他很自然地的抓住留凤的手,好像天天都握着,要命的是留凤自己竟然没有异议,任他拖着,找到鞋,回到酒吧。那天晚上留凤破天荒喝醉了。

早上一睁眼,又是那张脸,靠在沙发上,倦得睁不开的眼睛还在望着自己,“我叫李继,继续的继,这次我们真的认识了。看到留凤不解的目光,李继狡猾地笑着连说了几个“谢谢”,这时留凤才恍然大悟这个横空出世的李继就是那天自己以为打错电话的那个人。

“我说我们有缘吧,现在我宣布一个决定,我决定娶你为妻,你觉得怎么样?”!!

接下来的日子就跟失控了似的,李继几乎出现在每一个留凤出现的地方,自然得象空气,一直到他回到北京这种疯狂并没有丝毫平息的意思,留凤的铁姐们广影说李继是留凤的真命天子,真的是吗,席林的离开已经让留凤不再相信什么真的天长地久,这样的幸福留凤有点怕,一直到有一天李继在电话里告诉留凤:“我是先喜欢你的声音的,我喜欢女人声音哑哑的,太迷人了,所以那天我央孟欣叫你出来,我想是上天让我认识你的,我不会放过我一生的幸福,你也不要!”捧着电话的留凤哭了,她知道自己这次真的是在劫难逃,其实在第一次李继抓着自己手的时候,留凤就有一种厮守的感觉,不想承认,是怕了,怕得久了,连幸福都不敢想。留凤觉得自己可能是全天下最不奢求再爱的女人,爱情却不期而遇,这是什么?真的应广影讲的修成正果?

“能呆十五天,我算过了!”来接机的李继兴奋得不得了,“我已经替我们安排好了,享福吧,老婆大人!”十月份是北京最好的季节,而留凤觉得她是这个最好的季节中最幸福的女人,如果不是再碰到席林,一切就完美得像谁的爱情小说了。

那天中午的时候天还睛着呢,到了傍晚,就下起雨,留凤坚持不让李继送,因为想好了给他一个惊喜,送一份最好的礼物给他,买完东西已经八点了,留凤坐在一间星巴克咖啡店里给李继一个电话,让他来接,突然背后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穿靴子的仙女,你好吗!”留凤不用回头就知道是那个自己认为已经变成鬼的席林,果然,席林转到留凤面前,跟以前一模一样玩世不恭的表情,“你还是这么美!”留凤看看自己的黑色长袍和奶黄色的靴子,“你还是只会用设计师的眼睛看女人,而不是别的!”留凤后来想,这也是上天注定的吧,如果不执意自己出来?如果不来喝该死的咖啡?如果自己回去而不是让李继来接?如果席林没有来这个城市?如果,太多如果,可是偏偏没有什么如果,一切不可阻挡地发生下去,席林在门口那个热烈的拥抱和强吻那么不可避免地被李继看到了,留凤挣扎的时候看到李继开着那辆灰色的富康驶过来,留凤看到李继的一脸愕然,随之是痛苦的神色,几乎是一瞬间,李继将车疯也似地开出那个街巷,然后就是一声巨响,世界对于留凤来说从此再也没有别的什么声音了。

李继是第二天早上9:00去的,是人们上班的时间,也是他走的时间,不管他走得有多安静,留凤都在病房里渡过她一生最漫长也是最短的一夜,她躺在李继的身旁,看着他婴儿一般的双眼瞌住在干净安详的脸上,看着他若有若无的呼吸和蜷缩,看着他的安静,看着他短的发在第一缕阳光中微微的颤抖,留凤看到他的脸上写着整个天堂的地址,这是她的天堂,睡着的天堂。李继被推出去的那一刹那,留凤颓然倒下。

十几年后已住在遥远的美国的留凤只身带着一个名为天堂可爱的儿子,不知为什么,这个孩子爱画雨,有一幅画还得了奖,名字叫《雨中的天堂》,一天他缠着母亲,问即将35岁的母亲想要什么生日礼物时,留凤摸着儿子的头说,“那就给妈咪画一幅画吧,名字叫《睡着的天堂》!”

儿子认真地去做画了,望着儿子的背影,留凤仿佛又回到那个多雨的十月,听到那辆横穿出街巷的银色富康与一辆公车相撞的声音,看见自己湿淋淋的奔跑,往事如烟,只有如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推荐

初三
书信
1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