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花开
芙蓉树,又名合欢树,马樱花,绒花树,在我们这里习惯叫她芙蓉花树。
——题记
芙蓉树型姿优美,冠状如伞,叶子细致别具,清新有序,犹如含羞草,昼开夜合。最美的,当然是那开在绿枝上的朵朵伞状的小花,浅红,深粉,纤细的羽毛般的花朵,着实惹人爱怜。还有那浓郁的醉人的花香,忍不住叫人流连驻足,频频回顾。
每年的浅夏,是芙蓉花盛开的季节。那一树一树粉状的小花,开满枝桠,在蓝天绿树间,尤为新奇壮观。清幽的绿荫下,朵朵粉红的绒花,争奇斗妍,忍不住采撷一朵,深吸一口,色香俱佳。心里像吃了蜜一样,满满的流淌着香香的甜。她没有大家闺秀的雍容华贵,却有着小家碧玉的玉体粉面,柔美的身姿,娇美的容颜,十分招人喜欢。
最初见到芙蓉花,是在我小时候,也是父亲上班的小城。我认为她和梧桐花一样,都属于城里的花,因为乡下极少见到的。城里的街道上,除了梧桐就是芙蓉,当淡紫的梧桐花凋零后,紧接着上场的就是这玉洁粉面的芙蓉花了。
那娇小玲珑的体态,那浓浓的花香,扑面而来,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喜人的花,高兴地手舞足蹈,非叫父亲摘一朵戴在发间,美美的。许是儿时的幸福就是这么简单,一个小小的心愿,就能满足,那便是能握在手心里的一枚糖块,或是一株可爱的花草。
父伯家的院子里,也有一颗芙蓉树。伯父是我父亲的表哥,那时候他和伯母还有父亲都在商业局上班。我经常去父亲那里住,所以也自然而然的成了伯父家里的一分子了。伯父家有三个男孩,两个表哥一个表弟,个个长得都很帅气。
在这个家里,我最敬佩的一个人,就是我的伯母,虽然不是亲伯母,但她对我非常好,像对待自己孩子一样的百般照顾。在我的记忆里,伯母不仅长得美丽,而且心地善良,气质优雅。她有着一张宋庆龄一样美丽的容颜,说话和声细语,举手投足间,流露出一种骨子里的迷人的气质。据说,年轻时是个美人坯子,有不少的追求者,最后,终于和潇洒英俊的伯父走到了一起。
大人们去上班了,我们就一起在芙蓉时下玩耍。花开的日子,满院子香气袭人,是我们最高兴的时候,摘几朵插进喝水的杯子里,于是,花香就溢满了整个房间。我们还在树下跳皮筋,玩方格子游戏,弹玻璃球,捉迷藏。那些童年的时光,就这样香香的过来了。
两个表哥很调皮的,有时候跟他们跑出去,满大街乱闯,我跟不上他们,几次迷了路,为此伯母没少训斥表哥。我最喜欢的还是那个小表弟,温顺可爱,我们玩的最默契。特别喜欢他笑起来的样子,稚嫩的脸上,透着天真与烂漫,聪慧与机敏,像极了《闪闪的红星》中的潘冬子。
伯母还经常给我们买些好吃的,在我的记忆里,她永远有着一张微笑和善的脸,从没有和谁发过脾气,而且,心善的像个菩萨。一次,来了一个衣衫褴褛的要饭的,她给了那人一个馒头,又从兜里摸索了半天,掏出10块钱,那时候她的工资也不过几十元吧,这10块钱足够一家人的伙食费了。而她说,他比我们可怜。
我依稀记得母亲生小弟弟时,是在半夜,那时候没有救护车,伯母和父亲就用手推车将母亲送到医院去,一直陪伴着母亲。月子里,也是百般照顾,无微不至。
上学以后,我很少去伯母家了。三个表兄弟也都陆续上学,然后参加了工作,我也通过考学有了一份比较安稳的职业。又同在一个小城了,所以经常去看望伯母他们。而每次去,伯母都不让我下厨,连两个结了婚的表嫂也一样,她谁都不让干,都是伯母一个人干,她说,我习惯了,你们年轻,别弄脏了衣服。
弟兄几个中,小表弟是最有出息的一个。他去了市里的一个星级宾馆,不久被提拔成前台经理。正在事业蒸蒸日上的时刻,风华正茂的他,却在一次意外的车祸中丧生了。那也是一个芙蓉花开的季节,一个年轻的生命,花一样的年华,就这样,永远定格在那美丽的一刻。
此事没敢告诉伯父伯母,怕他们受不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惨。于是,给他们编了一个善意的谎言,说表弟出国进修了,要需要好几年的时间。一年一年树绿了,一季一季花开了,可是,表弟再也回不来了。
又是一个六月的浅夏,我去看望伯母,伯父已经去世了,到死他也没问表弟的事。心知肚明的二老,早已明白了,或许,不问,更是一种理智的选择,也是一种最好的方式吧。
一走进那个熟悉的小院,我就闻到了一股浓郁的花香,我知道,那是芙蓉花的香息。几年不见,高大的树冠更加郁郁葱葱,遮住了整个院子。伯母苍老了许多,本来就有关节病的她,现在背也驼了,腰也弯了,行动不能自理了,整个人卷曲在轮椅上,早已失去了当年的风华。
表哥说,她时而糊涂,时而明白,可能怕是认不出你了,当我说出我名字时,伯母居然记起来了,还问了我的工作和生活等等。一会,又叫表哥过来,表哥说,妹妹来了,我和妹妹说说话。表哥说,她就这样,经常让我过去拉住我的手,什么也不说。我于是上前,握住她那布满沧桑的手,就像小时候她牵住孩子们的小手一样,或许只有这样,她才能心安。
岁月如刀,刀刀催人老。一年又一年,那棵芙蓉树越来越丰茂,而树下的人,却越来越苍老。历经多半个世纪的风吹雨打,她早已像枝头上花,慢慢枯萎、即将凋零了。
岁月究竟在她身上留下了什么呢?伯母不说话,目光久久地停留在那一树繁花上,那些殷虹的花朵,肯定在她的眼里,在她的心里,疼痛的盛开着……
芦芽山记
山西多山,令人骄傲。太行、吕梁纵贯南北,分卧东西,全省境内几乎没有平地。其中比较著名的有历代皇帝封禅祭祀的北岳恒山,有伯夷、叔齐不食周粟而死身的首阳山,有介子推不受晋文公之封而焚身的介休绵山。但因这些名山历史掌敌太多,倒常常使游人忘记了它们本身的美。所以,如果真要游山,还是选择没有名气的好。于是,在山西,我们便选中了吕粱山北梢自然保护区的主峰——芦芽山。
十一日晨,天微阴。我们备足干粮、水,出了五寨县城,乘车向东南方向走了十多分钟。便没入大峡谷中。谷底乱石如斗,两侧峰崖急扑而下,遮天蔽日。车在谷底颠簸前行,似浪中行舟,又紧贴山根爬行。缓缓如一豆甲虫。离县城才十数里,便顿如隔世。放眼窗外,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令人惊叹。那山有的整石以为峰,拔地而起,节节如笋;有的斜卧如虎豹,周身斑驳有纹;更有其大如房的卵石,以一细尖立于山巅,成危卵之势,仿佛一推即可滚落。山少树,石青黑,多水痕。可以想见,史前时期,这里曾是洪水浩荡,这些巨石被飘举如豆丸,山谷被切割如腐乳。后来水退石出,山高谷深,奇石林立,悄然至今。
再走,山坡多灌木绿草,葱郁如棕毡,一些松树散立其间。以后松杉渐浙增多,密密匝匝,不得深视。这山正如其名,峰多峭拔如出土芦芽,这时一律为绿树所覆,你前我后。纷沓相迭,正是旧县志上说的“芦芽迭翠”。举目越过层峦望开去,满山满野的林子,近处墨绿,稍远深绿,再远浅绿,最后只剩下一层朦胧的绿意溶入天穹。绿意怡悦心神,让人看到蓬勃的生命演绎出的绝妙风景。车子像一叶扁舟,在这片绿海的波峰浪谷中穿行。
约九时半,我们来到主峰下,这时云已阴得沉沉欲坠了。山脚几个看林人说,怕有雨,今天是万万不可登山了。远远而来的我们,岂肯失意而去,大家每人折了一根枯木枝。便一头扎进黑林子里。头上云来云往,林中忽明忽暗,落叶积地盈尺,一踏一个虚坑。这里本少人迹,现在又下着细雨,四周淅淅沥沥,唯闻雨打松枝与风弄树叶之声,林中越发寂静。脚下不时横着倒地的枯木,庞然身躯,用杖一捅就是一个窟窿。两边立着被雷劈死的大树,或中心炸裂,或齐眉削去,皆断躯残肢。然而朽黑的树身上又生出寸厚的绿苔,仿佛喻示着生命在静寂的时光中悄然地完结与更生。领路的老杨说,他上这山已有十一次了,倒有九次走错了路,但愿今天不再犯第十次错误。
爬了约一小时,我们将近峰顶。偶尔驻足,俯视脚下,则山川无形,天地不分。白云一片,滚滚如大海波涛,风强林梢,又隐隐传来千军万马之声;接着前行,路过两山谷口,则浓雾滚滚,喷涌而出,若山下激战,硝烟冲天却又寒气逼人。云雾雄奇,激发出心灵深处跃动的生命力量,促使我们向峰顶攀登。将凌绝顶时要过一个短峡,仅仅容一人单行,曰束身峡;要过一梯,横杠九节,梯担两峰间,下临深渊,曰九杠梯。这是全峰最险之处,虽然两边加了护栏,但仍叫人目眩。过了九杠梯便是芦芽绝顶了。这是一块巨大的孤石,下细上大,状如蘑菇,探伸在半空之中。石上有一座小庙,曰太子殿,是过去求雨人表示虔诚的所在。这时云蒸雾裹,飘渺空灵,使人不辨天上人间。殿宇的檐角时隐时现,云中探出几株古松,使我确信自己还未离地而去。
雨还在下,我们拄杖下山了,当钻出密林时衣服早已湿透,鞋上满是星星点点的野花瓣,早已成为绣鞋一双。看林人笑道,还从未见过你们这般有兴致的人,忙招呼我们回屋烤火。这时我们心头贮满了愉快,哪管什么鞋湿衣凉,连忙辞谢,驱车下山。山下雨小。回看林间已挂上了无数条细亮的瀑布,轻柔柔的,从水绿的林梢垂下来,跌在石上汇入谷底。谷底的水比来时已大了很多,只是不见半点泥沙,还是原来的清,不禁感慨,今天真的领略到了大自然本真的美。
在别人不愿出门的时候,去游人迹少至的地方,让我们的心中泛起一丝莫名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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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花开我们家楼下有一株芙蓉,每当十月,她就是这里最娇艳,最显眼一朵。但她的生命恰似昙花一现,只有短短几周的时间,就立马枯竭,焦黄的花瓣一点点脱落,最后,只剩下孤零零的一株芙蓉树。到了这个时候,人们就会将这株芙蓉树砍掉,只留下细细的树茎。先前,我还不太注意,直至去年冬天,我才发现芙蓉树的“遭遇”。妈妈告诉我,人们把树砍掉后,她自己还会再生长,待到明年秋天,它就又会开花。我于是天天盼着到秋天。时间一点点流逝,在没有人的照料下,芙蓉树长得飞快,又长出了绿绿的杆子。她虽然瘦弱,但是她却有着坚强不屈的毅力,新长出来的杆子比她的身体长数倍。坐在窗前,那一抹绿色似乎在鼓舞着我,我与那抹绿色一同长大。又是一年芙蓉季,芙蓉树已经高过我一头了,可花苞却迟迟没有绽放。我想,真正的成功,要经过漫长的等待吧!但是就在第二天,花苞绽开,一朵朵粉嫩的芙蓉绽放在我眼前。我难以压制住心头的喜悦,轻轻地摸着这些小花,日日夜夜的风吹雨打,炎日烈烈,都没有让她放弃生的希望,她为了那一刻的绽放,不断克服着自己,坚持到了这一天。芙蓉战胜了自己,告诉了我生命的启迪,告诉了我生命的毅力。从那一株绿色到那点点红,芙蓉都在不停歇地生长。可我呢!只是说着不能“三天打鱼,二天晒网”,凡事都要“坚持到底”,可是,一遇到挫折,我就不再前进,真是不应该。今年,芙蓉给了我一份特别的礼物,她告诉了我成长。5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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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路过那个曾送我彼岸花的那个陌生人家,发现彼岸花已经开花了,一时间,无数记忆涌上心头。一年前,无意中看到了极少见到的彼岸,虽是快凋谢的,但还是满心憧憬这它的下一次开放,而这一等就是一年。可是它却枯萎了,真是可惜呢,也真是这样我遗忘了它。这次的想起,便有踏进后院,竟发现,一朵通茎修长,红艳蓬勃的彼岸立在那里,好似一朵空谷幽兰,那样静谧,其它还只是嫩茎,红色的花,坚强如它。彼岸花开开彼岸,奈何桥前可奈何。彼岸花又叫双生花,生长在地狱的忘川河畔。它的骄傲与妖艳足以使它独霸群芳,可却单单选择了地狱。放弃了尘世间的浮华今生,选择了死亡后的妖异如血,血色世界,清漠如它。彼岸花开,花开千年,花已凋谢,花盈枯萎,千年,花叶永不相见。彼岸,寂寞如它。彼岸,我称呼你为曼珠沙华吧,不畏惧一切的你,让我着迷,吾爱如它。梦见这;大片大片的血红彼岸如火焰般燃烧大地,是天地之初还是世界之终了,映红了让天与万物。曼珠,命运如它。很少有东西让我着迷,只有你,一见钟情,从未感到过厌烦,只一心想见到你那妖异的绿,与艳媚的红。彼岸,花开吧,别再委屈自己,让一切都为你的美丽而发狂吧!4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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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一时花开彼一时花开灿烂的依旧是湍急的人海,那一年,也是,这一年,也是。我发现我没有什么能耐能使印象中的学校的样子保留在脑海里多久,这让我很无奈,很失落。一只所向往的平中,如今将成为永远所怀念的平中。三年前,你为我敞开了大门;三年后,你还为我敞开着大门。太多人在一时间内成长起来,我也不除外,身高与面容就是很好的见证。那年的稚气,经历了一些时间,如今变得朴实而坚定;那年的眼神,经历了一段长远的路,如今变得深邃而阳光。其实许多人都做不到乐观主义者,这样的经历过后,更加的不再敢去想象。不敢再随便用三年来话题,因为这太长远而又太匆忙,以至于我还没来得及去好好顾盼。那年刚进平中,是天真浪漫活泼又可爱,那一张张陌生的脸,我竟花了一年的时间去熟悉他们。老师跟咖啡一样,先前是尝他的苦,后面才知道他的甜,那些年就好比嘴边、回忆里那抹淡淡的茶香,无需太扑鼻,无需太华耀,它很清纯,很平淡。我的数学老师,看到他我便打从心里的佩服;我的语文老师,一个是在我迷茫中带来指引的美女,另一个是在我失落时带来自信的美女;我的历史老师,他们三位都是那么的尽心尽责;我的科学老师,三位都是年纪不小的人了,能成为你们的学生,真是一大幸事;我的英语老师,我有恨过,也有钟喜过,虽很不乐意,但这些年时刻都有你,曾经以为这样高大的人,似乎只在一瞬间就变得佝偻而且矮小了。回过头,我似乎撇下朝夕相处的一群人走了,那样的无声无息,就像泡沫的背影。人都有各自所经历的一生,都在不知不觉的成长,因为环境,因为感情,因为人,因为风。我不甘愿离开那些年的日子,但我又会憧憬未来三年的日子。希望是奢侈的,我不停的矛盾,日子便毫无目的的过去,刚迈过这条路的终点,真的就出现了另一条路的起点,人生,有时候真的好不愉快。越到这个时候,往事纷至沓来,心再不愿意,我也没办法。我知道这个花开的季节意味着什么。当我们相聚在一起的时候,就已注定,有一天,必定会分开。总有那么一天,回忆比星光还要暗淡,到那时,我会很高兴,这么多年,我终于把它们全部放下了。但我会发现,已到人之暮年,只有回忆才能与这不堪的身体匹配,只有回忆才是能使内心灿烂花开。我又开始对回忆的寻找,生怕那些唯一能陪伴我的无邪的笑脸消失散去。那些年,真是一个美好而又无限忧伤的名词。不舍,又不得不舍。广东江门蓬江区江门华侨中学高一:汉洛900字 高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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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开·花落花,是世间最美的东西,她们有世间最美丽的面容,最美的衣,最美的身材。她们是世间最耀眼的光芒,有时会晃的你睁不开眼;她们是世间最清澄的泉水,有时能让你看出最真实的自己;她们是世间最美妙的音乐,有时会使一切得到净化,使身心得到安宁。“花开”是美的,她代表着希望代表着春天,不可否认。人们对于花开常抱着欣赏的眼光,可对于“花落”却叹息哀伤,认为是残酷的东风吹去了这些美景的风韵,但仔细品味花落的那个瞬间,是否会感到他们“风韵犹存”呢?初冬,经常时不时地冒出一场小雨,下得人心里烦闷,想透过窗外来舒畅一下自己的心情,但这该死的天气又剥夺了我的这一项权利,苦死的树上只能见到了了的几片算是“幸存者”的树叶。本是百花争艳的花圃,现已被时间洗礼得一片狼籍。路人踩过花圃本应万感惋惜,如今也只能熟视无睹了,见到此情此景,心中万般惆怅。突然,目光不知怎么的会聚到了路旁的一盆不知何时被移栽来的不知名的花,在百花齐放的季节它也许称不上是佼佼者,可如今在这般田地之下,用“沉鱼落雁”来形容恐怕也不为过。可让人揪心的是,也只有几片花瓣在依仗她了。花是不会冬眠的,可她却睡着了。睡的很沉、很沉……一阵北风吹过,卷起一片片凋落的树叶漫天飞舞,再去看她,那犹在的几片叶子也随风离开了。她又变的平淡无奇,因为花落了。可北风吹走了花瓣,并没有吹走她的美,在那盆花的身边,我似乎还闻到股淡淡的花香,那么的沁人心脾,那么的使人沉醉,那么的让人回味。花落了,没有让她从此失去那份娇柔,慢慢地闭上眼睛,又是一种令人难以抗拒的美……“花落之美”不是在虚无缥缈的境界中,当你看见花凋谢时,收起心中的那一丝哀愁,用心品位那一份美,她就会时刻在你身边,很近、很近……650字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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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花落不再开许多美好的东西往往在心灵历经沧桑之后成为永恒。这一次你痛哭了,当再一次回首人生的时候,你一定会微笑的。——题记他,泪过无痕~~~~她,含泪而笑~~~~也许正如他曾经所说,他们并不属于一个世界,但他们真的属于一个记忆的故事。这是他们真正步入中学大门的第一天。叶梦莹——一个端庄,大方,优秀的女孩,她很要强,她喜欢竞争,她希望在这里为自己的梦想而拼搏。第一节的数学课上,也许是因为同学们对新的环境还并不适应,课上的气氛似乎很沉闷。可是就是有这么一个男生很是“积极”,是的,他充满了傲气,大家因此很快认识了他。当所有人都对他的才华而在心里深感佩服的同时,叶梦莹心里可不是个滋味儿,她和他开始竞争。课堂上,他们的发言次数直线上升,由发表各自的意见上升到反驳对方的看法,竞争越演越烈。四天后,叶梦莹才知原来这个和自己竞争的男孩叫萧枫亦。这天的政治课上,老师在讲一个对他们来说很敏感的话题——竞争。但,不知为何,女孩不经意地向她一米远处的萧枫亦扭头看去。可,另女孩很是吃惊的是,她发现,那个男孩的眼睛也在注视着自己,那是他们的眼神第一次相遇,女孩从未见到过这样的眼神,仿佛在此刻,他们之间已没有了往日的“硝烟”。后来女孩发现原来男孩每节课都会像那次一样注视着自己,这让她很不解也很无奈。几天后的那个星期五,女孩无意间发现,在她的书里竟夹着一张纸条,只见上面写着:我们做朋友好吗?署名是“萧枫亦”!她在一秒中之内将纸条撕了个粉碎,在她的心里男孩还是一个傲慢无比的人,她不想和这样的人交往。可男孩见了,他跑出了教室。以后的日子里,他们依然竞争着,但男孩又一次一次地向女孩表白,而女孩仍是无语,沉默。“叶梦莹,告诉我,你为什么不回答我?我要你告诉我!”萧枫亦终于无法再面对她的冷漠。“我讨厌你,讨厌你的傲气,讨厌你的盛气凌人,讨厌你的目中无人!”女孩的话也许像把利剑,真的伤害了他的心。女孩的朋友后来告诉她,“梦莹,你知道吗?萧枫亦,他,他哭了,他真的很伤心~~~~”叶梦莹并没有说什么,推着车子回家了。那一夜,她无眠~~~~他们的故事也许就可以这样结束,但这却才仅仅是一个开始~~~~~~~~~~时间真的就像飞一样流逝,中学生活的第一个寒假来临了。“铃~~~”“梦莹,是妈妈,今天你放假了,妈请你吃大餐,你快来吧,我在~~等你。”“哦,妈,我知道了,马上就到!”那时她也顾不得什么所谓的苗条了,放开胃口,大吃开来。“对了,梦莹,我给你报了数学和英语班,明天就开班了,知道吗?”“好了好了,我知道了,那我吃完饭就回家准备一下东西~~~”吃完饭,她虽有些不愿但还是骑上单车向家驶去。她骑地很慢,虽心里还惦记着妈妈给自己寒假的安排,但毕竟比上学轻松了许多,内心喜悦的心情还是无法掩埋,女孩灿烂的笑洋溢在脸上,不时地寻觅着周围的一切,万物在她看来此时都是那么美好。“叶梦莹!”不知谁的一声打断了她的思绪。随声望去,萧风亦正骑着赛车向她驶来。“怎么是你啊萧风亦,你叫我有什么事吗?”“哦,也没什么,你要回家吗?”“是啊,怎么了?”“回家后,等我电话,一定啊!”他说着,骑上车便走了。叶梦莹看着他的背影,还这是一脸的茫然。回家后不久,电话真的响了。“叶梦莹,是你吗?我是萧风亦。”“哦,是我,你到底找我有什么事吗?”“这是我给你第一次打电话,其实,我,我~~~”“你,你,你什么啊,你什么时候变的这样拖拖拉拉的了!你不是一向很傲吗?!”“你真的不喜欢我傲气的样子吗?”“是又怎么样!我就是讨厌你那盛气凌人,鄙视别人的样子!““哎,我就知道是这样。其实我也不想,我真的想和你像朋友那样和和气气的说话。从小到大,说实话,我从未有过一位真正的朋友,他们跟我在一起,都是因为我家有钱,我讨厌这样的朋友,讨厌他们,也许我的性格就这样变地傲慢,爱看不起人。你是那么的优秀,我真的很想成为你的朋友,我希望我们会在一起,互相帮助,分享快乐,承担痛苦,我希望,真的很希望。”他的话语在叶梦莹看来第一次是那么的虔诚,感情细腻的她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受,她选择了沉默。“也许我给你说这些是没有用的,我只想让你知道,我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盛气凌人,其实~~~”“你不必说了,”“我们说点别的吧!”女孩打断了这样的气氛。“你喜欢听歌吗?”“马马虎虎吧。”“那我给你唱首歌吧:‘不喜欢孤独,却又害怕两个人相觑,这分明是一种痛苦~~’”时间就在男孩的歌声中流逝着,他的歌声让叶梦莹的心里荡起了涟涤。“梦莹,我,我喜欢你~~~~~”萧风亦说出了这四个字,他停止了,他还有很多话可以说,但他忽然觉的这四个字就够了,他静静地等着女孩的回答,而他实际上并没有提出什么问题,他也不知道自己在等待着什么。冥冥之中叶梦莹的眼泪已经在打转,电话那头的男孩却看不见她的泪。两个人一阵沉默。夕阳的最后一抹余辉透过女孩海蓝色的窗纱落在屋里的寂静中,从而使人知道时间还在运行。`“萧风亦,我,你,你这个寒假准备做什么啊~~”“我还没想过,那你呢?”“我啊,我明天就要去上课了`”“好啊,我们一起去!不要说了,就这么定了。”`第二天,萧风亦真的也去了那里,他们面面相觑,都没有说什么。一天一天过去了,然而就在那一天,课间,叶梦莹趴在桌子上,渐渐的,她听见了什么歌声,好美,让她好心动,她抬起头寻声而去,她的眼神最终落在了萧风亦的身上,是他。此刻,他们的眼神第二次相遇,然而,这一次,他们的眼神就再也没有离开过。开学的日子很快就到了。从那时,他们在一起的日子很快乐,虽然经常也会因为一些小事而吵嘴,在他们的世界里,每一天都是美丽的,呼吸到的空气里也弥漫着快乐的气息。“风亦,天好热啊,我觉的很渴,你有水吗?”(已不只何时,她已经习惯叫他风亦而不是萧风亦了)“要喝水吗?哦,你等一下。”还没等梦莹还过神来,他已经跑出了教室,不知去向了。几分钟后,只见萧风亦满头大汗的出现在自己眼前,手里拿着一瓶冰镇矿泉水,“给,给你水。”梦莹的心被深深的震撼着,他总是一次又一次的让女孩感动着。“你看看你,都累成什么样了,值得吗?”她边说着,边用纸巾给他擦着汗。还记得那个“五一”前的一天,考完试了,他们骑着单车,快乐的飞驰在风中,尽管天有些阴沉沉的。“风亦,你看,这片树林好美,那里还有小鸟,还有那里~~~~”“恩,我看见了,梦莹,我们就坐在这里吧,我给你唱歌~~~~~~”他们坐在林子里,歌声在这里回响,也荡漾在她的心里,她靠在他的肩膀上,她闻到了他的气息,似乎能感受到他的心跳。他们就这样美丽的闭上眼睛,沉醉在属于他们的伊甸园里。时间在这一刻定格了。“梦莹,你看下雨了!”“恩,是啊,我们走吧,不然会冻坏的。”女孩撑开了雨伞,雨下的无声无息,一阵风刮来,有点冷。男孩用自己温暖的手牵着她的手,伞下的他们仿佛就是这雨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五一期间,女孩去了天津,竟管只有四天,但她却度日如年,她第一次如此依恋着他。那次她在一家首饰店里选中了一对手表,很漂亮,她决定第二天路过这里时把它买下来,回去了,送给他。但变化打乱了她的一切计划,第二天走时,妈妈却告诉她不再往那里路过了,她气急了,闹了很久也无济于事,走时,她哭了,她觉得好遗憾。开学的那天早上,她告诉了萧风亦,但男孩却笑着说:“小苯笨,你就是我最好的礼物啊!”女孩也笑了,笑出了声。但她还是决定一定要买,等到他生日时,一定送给他。然而,她却再也没有机会了`关于他们的故事很长也很多,他们在一起笑过,哭过,闹过也吵过,拥有过快乐,不解和泪水,这都是记忆的证明。然而,上帝还是那样的无情~~~~~~~~~又一年的新学期来了,但似乎在女孩心里一切都变了样——他,走了,也许这一走就会让女孩永远失去他,她无法挽留,那时她心中的苦痛没有人会明白,因为她还有很多心事还没向他诉说,他的离去也许让女孩再也没有机会告诉他什么。那一天下午,他真的走了。由于班里的事,女孩没有能和他说上最后一句话,她站在楼上,望着他的身影在自己的视线中慢慢消失,她再也抑制不住自己,坐在楼梯的台阶上,失声痛哭~~~每当看见他曾经的那个座位,她都会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折磨,好象有一股巨大的力量压抑在她的心底又不能喷涌而出,这股力量在夜间剧烈地幢击着她的胸口,她也没有办法向别人诉说,哪怕是最好的朋友。他的离去让女孩懂得了那个人在自己心中的含金量,长久无法诉说的痛苦,不理解和无奈压抑的她开始改变,她开始更多的选择沉默。总是害怕黑夜的来临,有时黑夜的静谧会有一种无名的悲哀,也许只为那个让她永远记住的人。多时的清晨,她都发现自己的枕巾是湿的,原来她在梦里已经哭过了。她不知从何时开始,自己的眼泪变的已不由自己控制了。他们没有再联系过,女孩只是在那些漫长而似乎没有结果的等待中,她学会了对自己说话,学会了一个人独自承受着什么,也学会了怎样去理解他,理解那个曾经爱自己恨自己的人。也许此时那个人还在恨着她,毕竟他是因为那个女孩才被迫离开这里的。他的恨,女孩理解。但她累的已不想对别人的话再说什么,只要她自己知道自己会永远记挂着那个人,无论她再忍受什么,她无怨无悔~~~~~风儿掠过女孩的发髻,她又听到了那首他第一次为自己唱的歌,她的泪向窗外的雨,在朦胧之间,她仿佛看见有一朵花儿在静静的绽放,不知那朵花历经了多久的风雨,但此刻,我分明听见了花开的声音~~~~~~~1200字以上 一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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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落·花开“野草不绝独憔悴,朝花灿烂只一时。那么,即使是短暂的一刻那也是永恒的,至少,它是实现了自己的。”——题记进入了中学,一切都改变了,可能是自我意识的增强?也许吧。是叛逆的种子?也许吧。是父母的过度操心?也许吧。身体被紧张的旋律整整贯穿,比拼,奋斗,追逐;汗水,泪水,欢笑;朋友,劲敌。反复无常的初中生涯,深邃的年少心灵。火红色的七月。刚踏入初中,心中自然激动,怀揣着期盼与憧憬,雄心勃勃地学习着,不受任何人的影响,展开了“独钓寒江雪”的学习状态。平时考试、学习自然不用说。蓝色的八月。平时考试常在前五,心里自然宽松许多,加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开学时的刚毅早就被时间,被同学们的欢声笑语,被自己的骄傲给磨平了,融入了年少轻狂、荒废学业的“乌合之群”。渐渐的,乐在平时之间,忧郁于考试之中。发现自己学习有点吃力,考试有点下降,但学习还在前五,也就没把这些放在心上。黑色的九月。期中考结束,好学生不复存在,名次从前五到二十五,冷笑,为自己,为自己的信念,为自己的承诺。略带灰色的十月。整个学期眨眼间过去三分之二,开学时的所谓凌云壮志也早随寒流的来袭烟消云散了,脑中剩余的只有信念,尽管已经忘记是什么了。甚至有时觉得今天其实不过是昨天的复印件罢了。十一月的一个晚上,我和两个同学在校园里游荡,灯光很暗,但不柔和,只是在那里明晃晃着,依稀而已,似乎要灭,但又不尽断绝。三人就这样漫步着,到了学校花坛那边,刮起了风,卷起几片残叶,在我脚下盘旋、踯躅。“贝,你看。”屠叫我。他指着一朵残缺着花瓣快要凋零的小花。“呵呵,这么冷的天还能坚持啊。”我蹲了下来。“它也就只有这么几天可以盛开,快要凋了啊,真是可惜,不值得。”柱说。“哪里,它为了实现生命价值,这几天也足够了啊。”我说。三个大男生就这样蹲着看花。突然,起了一阵风,很大,花被摇曳着,卷起了泥尘,花瓣被撕下了一个口子,渐渐,渐渐,撕开,脱离,留下一根花杆,孤独地颤抖着。月光蜷缩起来了,匿身于这一片肃杀的黑夜之中,灯光却强了,似乎在咆哮,似乎在讪笑,辨不清楚。“好可怜啊,它已经不行了,它的使命完成了。”柱站了起来。“貌似它真正愿望没完成,它的努力白费了,它也放弃了,不会再来了。”屠说。“这么说,它是一个堕落者捞?”柱说。“野草不绝独憔悴,朝花灿烂只一时。那么,即使是短暂的一刻那也是永恒的,至少,它是实现了自己的。”“你编的诗还可以,但是,它不会是“只一时”的啊,它现在储蓄能量,等待明年再开啊。它为自己的信念、理想一直奋斗着。即使没有成功,那也不放弃,还是努力着。如果放弃了,明年就不会在看见花了啊。”柱说。我一怔,对啊,放弃了,就什么也没有,那么,我抱着一个连自己都忘记的信念,不就是放弃吗?如果为眼前的理想实现而满足,那就连原来实现的愿望都是没意义的。花谢了并不是放弃,它还会开。梦散了,不会有再回来的时候。我和花一样,只不过是暂时失去了一些东西,现在,它还在努力着,而我,也不能放下。那时,当我踉跄地寻觅到“理想之地”,内心的斗志停止了呐喊;心中的信念不再屹立;手中紧握的目标悄然滑落,重重地倒在地上,化为乌有。所有关于梦想的事,完全混乱了,互相粘合,粘贴,隐现,撕裂。我不能完成任何一项关于梦的记忆。我有一种说不出的难受。现在,我才发现这里的“理想之地”并非理想,更美的境界,应该停滞在远方。那么,我不该停歇。于是,就该拍拍身上的尘土,再次踉跄地向着氤氲的前方,开始新的寻觅……携带着梦想,不放弃,即使希望渺茫、短暂,也要努力着,因为我期待着梦想开花的时候。梦实现了,依然前进,因为我期待下个春天的到来。带着梦,奋翮高飞、肆意狂奔,追逐着,不停歇,不后退,不迷茫。明年,这里凋谢的花还会再开……“梦止停呐喊,歩滞成彷徨。”那么,追逐梦想的心不能放弃,不能迷惘,不能停滞。——后记花落·花开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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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花落题记—告别的时候,我微笑着说,我不孤单,祝你幸福.我,古馨娜,小学刚刚六年级.最盼望能够毕业,也最害怕毕业.今天是三八妇女节,下午放假,金淳君和君圣等男同胞们请我们女生去滑冰,不过,他们一定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我们都不怎么会滑冰,可他们却个个都是滑冰高手,天知道他们会用什么方法整我们,唉,只得听天由命了.终于熬到下课,我们打了四辆车来到旱冰场,饱餐后,男生们惊鄂的看着帐单,心疼的拿出钱包,然后走向了旱冰场,心里盘算着如何整我们.我换好滑轮,便小心翼翼的滑到场地的最边上,可没想到如此小心,还是被金淳君那小子发现了,苦命艾,他只是冲我做了一个前趴动作,便一下被绊倒在地面上,“你小子技术高超去表演给可琳看,别在这表演行不行呀,去找可琳,快呀,我后面有什么东东让你这么害怕呀?”我转过头,就见可琳正一副要掐死我的表情,我连忙推说不是,然后在她思考是非时以最快的速度逃离现场,我可算是逃过一劫,真是有福气,嘻嘻.可是刚想观察一下有没有帅哥在附近,就又被金淳君和君圣两个坏家伙绊到在地,可琳刚刚滑过来,我像找到救命稻草一样忙叫她过来,可是,又是咚的一声,可琳也陪我坐在了地上,随后便是那两个家伙幸灾乐祸的笑声,“下次还打不打我了,馨娜?”君圣怪声的问道,我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然后迅速站起来拿起一个可乐瓶向他砸去,嘻嘻,敢要挟本小姐.为了让他俩充分知道我的厉害,我又拿起两个可乐瓶向他俩砸去,就是君圣这小子害我摔了好几个跟头,暂且先饶了淳君那小子,当然是看在可琳的面子上,不过君圣是不可饶恕的,嘻嘻,过来了,看来还没看见我呢,我拿起一个瓶子砸去,唉,没砸中,可惜可惜,再来一次,只听啊的一声,一定是砸中了,看他还敢惹我,嘻嘻.没人捣乱的感觉真好,这里真的好多帅哥呢.恩?君圣那小子竟还敢大摇大摆的滑过来,我转身去拿瓶子,却发现都不见了,惨了惨了,那帮重色轻友的朋友,唉,真是交友不慎呀,只好等着摔一下喽,可是,奇迹发生了,就在我被绊倒时,被一股力扶了起来,随后,就见一个好高好帅的男生抓住了君圣,送到我面前,说你打他吧,然后十分十分诚恳的说:“大小姐,我求你别再玩可乐瓶了,我刚刚就差点被击中,从我脸旁一下就飞了过去,恐怖吧!”我点了点头,扶着栏杆小心的滑着,无聊,这样下去什么时候才能滑完呀.“馨娜,我带你滑一圈呀!”金淳君问我,看他的表情不像什么好事,可没等我回答,这小子便拽着我的胳膊滑得飞快,我感觉就要摔倒了似的,于是忙大声叫金淳君松手,可那小子像什么都没听到一样,于是,我说我要喊可琳啦,金淳君说不能松,我说不松我就喊啦,可字还没出口,那小子松手了,可我也又一次和大地亲密接触,“这可不怪我哦,我说了不能松手的”说完,便不见了踪影.可恶,今天摔了多少次了啦,“大小姐,你真的不会滑冰呀?”不知道是谁问这种白痴问题,看还看不出呀“废话!”我没好气的说道,“那我大发慈悲来教教你吧!”我回头一瞧,是那个戴黑帽子的帅哥呢,“真的吗?”我问道,他点头,“一言为定!”我生怕他反悔,连忙说道,“一言为定.”他也笑着说.嘻嘻,有帅哥当教练的感觉真好,“你叫什么,大小姐?”黑帽子帅哥问我,“你先说喽。”我答道,“我叫林枫,别人喜欢叫我少爷,你就叫我枫哥哥吧!”“为什么,你多大呀?”我反问道,“我看你也就13岁左右,我可都19岁了了,大小姐。”他解释道,“说的也是,不过才不要叫你哥哥,就叫你枫好不好,你呢,叫我馨娜就好啦。”“好好好,你说好就好,馨娜大小姐。”林枫笑着说,笑容是那样干净。最终,在林枫的帮助下,我成功学会了一些基本的动作和技术,真是太另人高兴了,嘻嘻。“馨娜,你在哪上学呀,有时间好去看看你。”林枫问我,“呀,馨娜,这位帅哥是谁呀?”可琳不知道从哪里突然冒出来,“恩,你是馨娜的朋友吧。你好,很高兴认识你。”没等我开口,林枫倒先开了口,可琳这小妮子,一见到帅哥就眼红,林枫这下是倒霉了,“那馨娜,我先走了,对了,你在哪个学校呀?”“我们在尚华小学六年三班,嘻嘻。”可琳又忙答道,我也点了点头,一转身,又见可琳花痴般的笑容,唉,这丫头可给我丢老脸了,“那我走了,有机会再见啦。”“再见啦”我和可琳一同说道。可林枫刚走,就见可琳一脸奸笑,“老实交代,怎么认识这位大帅哥的?”“就这么认识喽!”我随时等待机会准备偷遛,可是可琳却抓着我不放,又一脸暧昧的问道:“那你们什么关系?”真是没救了,竟问这种低级问题,“拜托,不要乱猜好不好,你用大脑想一想,我和他能有什么关系,他都上大学了,我才是小学生呢,顶多算是师徒关系,可都明白啦?”我连说带比画的解释道,可琳在想了十秒钟后,终于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看来还不是很相信,真是愁人呀。又是快乐的一天,嘻嘻。我呢,是一个十分喜欢简单的人,甚至连想法也很简单,可是,世界可是一点都不简单,可以说是复杂,所以,我时常被这个复杂的世界搞得晕头转向,连我自己都不相信这将要发生的一切。说实话,这一切来得太突然了,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我有些不知所措,就像一只小鸭子面对暴风雪那样,不知自己该做什么。回到家,妈妈在收拾行李,然后十分严肃地告诉我,要我去大连上学,手续很快就会办好,要我和同学准备告别。虽说这么突然,但不能怪妈妈,她很早就告诉我有可能要去大连上学,我也有想过总有一天会离开这些朋友,只是没有想过会这样快,我甚至问自己这到底是不是真的,那一夜,我想了好久,第二天去补习班自然是一脸憔悴,金淳君打趣地说我是不是昨晚偷偷玩了一夜电脑,和网友约会呀,这要是平时,我一定会打得他抱头鼠窜,不过,我却望着他哭了起来,他显然有些不知所措,连声道歉,又叫来了可琳哄我,一见可琳我便哭得更凶了,不管她怎样哄我,我都只是搂着她痛哭,这时君圣一脸神秘的对我说了一句令我笑得流眼泪的话,他竟问我是不是网恋失败了,刚刚还哭得都要成泪人的我,这会儿又捧腹大笑,哭也哭够了,笑也笑没劲儿了,我和他们三个把事情都说了一遍,这回轮到可琳大哭了,金淳君和君圣两个家伙连个招呼也不打就低头出去了,真是不够意思呢,也不哭一下嘛,后来呢,金淳君很正经的对我说他支持我去大连,说去那对我好,说那环境好,教学也不错,去是对的。而君圣也在一旁应和着,只有可琳捂着脸跑出去,我知道,她哭了。最终,我决定不告诉任何人,我不想一个那么多人为我难过,为我哭泣,应为那样我会心痛的,可琳他们也尊重我的选择,这点我很高兴。今天是我在这上的最后一天课,我很想快快乐乐的度过这最后一天,然后带走所有关于这里的回忆。可当午饭后回到教室看到同学们那红红的眼圈和手中的礼物我知道这必然又是一次痛苦的煎熬,“馨娜,你真的要离开我们吗,真的吗?”涵琪晴哭着问我,我不作声,只是是低下了头,仿佛做错了事的孩子一样。我转身走出教室,如果在待一刻,我怕我会哭出声音来,我跑到水房,一抬头看见天野正一脸疑问的看着我,“你真的要走吗?”我点了点头,天野把一个蓝色的盒子塞给我,“别忘了我,馨娜。”他拍了拍我,然后走出了水房,一颗晶莹的泪珠滑过我的脸颊,心里真的好痛,好痛。我用了一晚上的时间,给可琳~金淳君~君圣~天野~他们每人写了一封信,在每一封信的结尾都写了这样一句话“告别的时候,我微笑着说:我不孤独,祝你幸福。”后记:天野送的盒子里面是一条蓝水晶的挂链,也是我的最爱。一个人的日子仿佛拉长很多,也沉淀着我孤独的思念,我相信,夜风会把我的思念转达给他们。“三八”节那天,他们打电话给我,淳君问有没有人欺负我,我笑着问为什么,他说因为今天我过节,如果有他一定揍扁那个人,我说谢啦,你就给自己两拳好啦,他笑了。君圣告诉我到这边不要搞对象,好好学习,我说那是你才对吧。我问他们有没有在我走的时候哭呢,他们三人大笑说没呀,只有可琳恩了一声,我又笑了,说可琳你要学会照顾自己,她说馨娜你也一样呢,我说一定一定,然后挂掉了电话,泪水随即涌出,这帮人真是笨,把什么事都告诉了滑冰场的帅哥,可谁又知道,那个人是我的亲表哥呢(其实那时我也不知道的,后来妈妈告诉我的),他告诉我,你们那天都有哭泣,为了让我高兴些,才在我面前强忍着。可是,有谁能告诉我,花开的季节里是否没有哭泣的声音呢?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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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舞--花开据传此乃百花仙子飞升之前就求道之地。百花峰,蝶飞,蜂动,花舞,香满峰。百花峰中央,百花丛中,有一小湖,湖中央,有一块圆桌大小的玉石,玉石上有一奇花,在玉石上寸许的地方,分成三枝,每枝枝冠都有一花骨朵,表示天、地、人三才;每一枝上都有十二片叶子,三枝合计三十六片,乃小周天之数;每片叶子分成不同颜色的五掰,金、木、水、火、土无行。夺天地造化的一朵奇花。朝阳似血。如血的朝阳中,百花峰上经过一夜休息的百花焕发出更加旺盛的生机。血如珠。血珠从一只皓腕上次第滴落,滴落在玉石上的奇花上,血如同水滴在海绵上,很快就消失。只是随着每一滴血滴在奇花上,花的枝叶渐渐浮现出一抹红色。那是一只可以给人无限美丽遐想的手,手指修长纤细,散发着玉一般的光泽,有若一块晶莹剔透的玉石精雕细磨而成。不过,有一点瑕毗破坏了它的美感,在玉腕之上,一根小管洞入其中,粒粒血珠由此滴落。随着朝阳的升高,那唤醒万物的血红色正渐渐淡去,而奇花却变的更红,似乎可以滴出血来。玉手也不再像刚才那样稳健,正在轻轻颤动;手的光泽也不再像刚才那样动人,正变的苍白,更加苍白。看着缓缓滴落的血珠,看着越来越红的奇花,小蝶苍白的脸上浮现出一抹兴奋的红晕,似乎看到了花骨朵正慢慢绽开,自语道:“我终于可以在见到你了!”小蝶小心翼翼的睁开眼,自认已死的她生恐眼前出现一只恶鬼。小蝶没有看到恶鬼,她看到一个嫡尘仙子,一身白色衣裙,纤手绿鬓、举止超脱、飘然出尘,身上散 发着圣洁的气息,让人无法正视,小蝶心中浮现出一个词:完美!小蝶对自己的容貌相当自负,但此刻,在白衣女子面前,她产生一种自卑的感觉。花丛,比她花翁爷爷百花园中还有艳丽的花朵,蝶飞蜂舞,仙子般的白衣女子端坐其间,双目微闭,花香盈鼻。“难道这里是仙境?”这时,白衣女子睁开眼,冲小蝶微微一笑,似乎知道小蝶所想似的说道:“这里百花山。”看到白衣女子的笑,小蝶不禁痴了,让她有一种今生错为女身的想法,心跳渐渐加快,脸上也浮现出一抹醉人的红晕。“百花山是百花仙子修真的地方,十五年前,我经百花仙子指点到此地修炼。”白衣女子看到小蝶的样子,又是微微一笑,解释道。“那姐姐是仙女了?”小蝶兴奋的问道。“不是,我只是一个被仙人看中的鬼魂……”“鬼魂!”小蝶失声叫道,身体向后一缩,流露出惊恐的神色,但只是一瞬,然后就被黯然所代替, 小蝶缓缓站起身来,晶莹的泪水从眼眶中溢出,喃喃道:“原来我真的死了,我再也见不到花大哥了,不知道花大哥现在好不好?”“你没死……”听了白衣女子的话,小蝶的神色一喜,脸上挂着晶莹的泪珠问道:“姐姐,我真的没死吗?"“真的!”白衣女子肯定的回答道。“姐姐,谢谢你救了我,这样我……”小蝶的声音有高变低,由兴奋变羞涩,说到后来,已经听不请说的是什么。看到小蝶的神色,白衣女子流露出怀念的神色,不过到后来变的复杂起来。小蝶擦去脸上的泪水,依旧挂着细微的泪痕的长长睫毛上,粉红色的脸庞,兴奋快乐的神色,让人联想到那雨后阳光下的梨花,娇艳,动人。“姐姐,是花大哥让你救了我的吗?”“不是,是他救的你,不过是我把你们带到这里的。”“花大哥也在这里?”听了白衣女子的话,小蝶更兴奋了,“他在那里,我怎么没见到他?”白衣女子神色一黯,随即又恢复原状,说道:“你跟我来!”说完,白衣女子站起身,绕过小蝶向前走去。小蝶听说白衣女子带她去找他的花满天,急忙跟在白衣女子身后,“姐姐,谢谢你救了我花大哥!”小蝶记得她从家里逃出来不久就被大内侍卫追上,自己为了不被侍卫带回去而喝下准备的毒药,在昏迷前,看到了花满天,以后的事情就不知道了,她以为是白衣女子把他们从侍卫的手下救出来的,所以这样说道。白衣女子没有说话,只是继续向前走去。不久,一个圆型的小湖出现在小蝶眼里,清澈的湖水中映着蓝天、白云,小湖中央是一块高出水面的绿石,散发出柔和的绿色光芒,依小蝶经验,那应该是一快玉石,玉石上躺着一个人,似乎就是花满天。看着湖水,小蝶为难的问道:“姐姐,我们怎么过去?”白衣女子捉住小蝶的手,说道:“姐姐带你过去。”小蝶点点头,只觉的身体一轻,微风拂面,小蝶发现自己飞了起来,贴着湖面向湖中玉石飞去,想到马上可以见到花大哥,然后自己就会永远和花大哥在一起……想着,小蝶脸上浮现出一抹醉人的红晕,羞涩的低下了头。终于,脚落在实地上,小蝶反而闭上了眼睛,她不知道该怎么和和花满天说第一句话,她要好好想一句话。白衣女子没有注意到小蝶的神情,只是看着躺在玉石上的花满天,眼中流露出更为复杂的神色……良久,小蝶睁开眼,灿烂的一笑:“花大……”小蝶的表情凝固住了,时间似乎停顿了,只有眼中的打转的泪水证明时间还在流动。花满天满面黑气的躺在玉石上,眼安详的闭着,嘴角挂着一缕血丝,欣慰的笑着。看过不少医术小蝶知道,那是毒发身亡的症状,可是她不相信、不愿意相信这是真的……小蝶动了,缓缓蹲下身子,手颤抖着往花满天的鼻子凑去。脸冰凉,人已没有一丝气息。泪水破眶而出,小蝶灵动的眼睛再没有一丝灵气,手放在花满天脸上,蹲着,就如同一尊没有生命的塑像。突然,小蝶想到什么似的,转过身,抱着白衣女子的腿跪在地上,流着泪的哀求道:“姐姐,虽然你现在还不是神仙,但我知道你以后一定会是的,求你救救花大哥,小蝶求你了!”白衣女子点点头,“有一个方法可以救你花大哥……”听到有方法救花满天,小蝶不等白衣女子话说完,就急忙道:“姐姐,那你快救救花大哥啊,小蝶愿为奴为婢报答姐姐大恩!”白衣女子漠然一笑,手轻轻一抬,花满天的身体如有一只无形的手抬着一样,缓缓飘了起来,然后悬浮在空中。这时候,百花峰上的百花起了变化,含苞待放的花朵一朵一朵绽放,盛开的花朵变的更加的娇艳,一瓣瓣娇艳的花瓣从花冠上飞起,如无数彩蝶飞舞在百花峰上空,向悬浮在空中的花满天飞去,围绕在花满天周围形成一个巨大的花团。渐渐,已再无花瓣飞向空中的花满天,巨大的花团开始缓缓转动起来,由慢变快,花团由大变小,速度越来越快,花团也越来越小。最后在小蝶惊讶的目光中,花团变成一个乒乓球大的金色光团落在白衣女子手里,落在白衣女子手中的光团继续快速的转动着,最后变成一粒金色的种子躺在有些虚弱的白衣女子的手里。花满天在光团中消失了。瞬息间,小蝶身上的优雅消失了,起而代之的是一种疯狂,眼中冒着怒火就要上前和白衣女子拼命。看着手里的种子,白衣女子自然下垂的手似乎微微一动,小蝶如同被无形束缚,再也无法动弹分毫。“如果你还想救你的花大哥,就冷静下来!”白衣女子冷冷说道,说完,小蝶发现自己的身体又能动弹了。小蝶戒备的看着白衣女子,点点头。白衣女子把托有金色种子的手伸到小蝶面前,说道:“这粒种子乃是他全身精气所化,魂魄依附其上,可以说这粒种子就是他,只要种子发芽并在七七四十九天之后开花,他就会回到你身边!”说到这里,白衣女子微微一顿,不等小蝶接话,接着道:“但是,要让这粒种子发芽开花,需要用有百花精气的血液来灌溉!”“什么是有百花精气的血液?”听了白衣女子的话,小蝶急忙问道。“每一朵花都和人一样拥有自己的精气,而每一种花的精气又有不同,百花精气就是百种的花的精气,如果一个人的身体里有百花精气,那他的血就是有百花精气的血!”白衣女子解释道。“那怎么可以找到体内有百花精气的人?”小蝶追问道。“人有人的精气,花有花的精气,加上不同精气之间有很大的排斥,所以人的体内不可能有花的精气,更别说拥有百花精气。不过——”说到这里,白衣女子语气一转,“先前他为了救你,因此以百花园中上百种花为媒,以花瓣导出已扩散到你全身的毒素,在这个过程中,百花精气慢慢渗入你身体,因此你也就成了拥有百花精气的人。由于百花花瓣携带了你体内的毒,这些毒和花瓣结合在一起,虽然花瓣已经不在花冠之上,但花瓣与花冠的生命联系并没有中断,所以如果不除去花瓣上的毒,即使把花瓣全部毁掉,洛阳城中还是会出现上百种毒花,这时候,花瓣上的毒就会发生变化,变成能随花香扩散的花毒,不久之后,洛阳城就会变成一座死城。这种毒花和普通花外型上没有丝毫区别,如果在让这些花扩散的话,那样尘世就有灭顶之灾了,为了不让这种事情发生,他就又把花瓣上的毒移到了自己体内。”说到这里,小蝶低声抽噎起来,有幸福,有责怪……白衣女子似乎没有注意到小蝶情形,继续说道:“毒素和百花精气一起进入他身体,一般来说,百花精气入体,这个人就不再俗世之身,如果修仙的话,要比普通人修仙要容易百倍,飞升之后就会成为花仙。即使不修仙,人死之后,魂魄也已不在鬼籍,百花仙子就会度入门下修练,大成之日再在其下任职。但是,同时进入他体内的还有和百花精气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毒,由于毒素的原因,他的魂魄无法逸出体外,由于魂魄不能逸出体外,所以百花精气也会保留在身体内,在百花精气的保护下,他的身体就会万世不坏,也就是说他的魂魄会永远被禁锢在他的躯体内,万世不的超生,即使百花仙子也无能为力。而如果要强加外力破坏他身体的话,他的魂魄也会因此魂飞魄散。所以要救他,只有一办法——借花重生,就如同神将哪咤由莲花中重生一样。不过不同的是,哪咤神将是魂魄托依仙莲花重生,而他则是由本身和百花精气所化之花种重生。”“姐姐,那我该怎么做?”已平静下来的小蝶忍不住问道。“刚才说的要百花精气血灌溉只是让这粒种子发芽开花的两个条件中的一个,另外一个条件就是此花需要地脉灵气孕育,两个条件缺一不可。神州大地上有许多地脉灵气泄出的地方,这些都成了仙山灵境,百花山正是其中一处。”说着,白衣女子一指此时两人脚下之湖中玉石,只见玉石中央,也就是花满天刚才所躺之处,有一比粗针粗不了多少的小孔,似乎有正向外冒着什么。“你也许感觉到那个小孔里有什么东西正源源不断的喷出来,那就地脉灵气,一般人无法感觉到,你之所以,是因为你的身体被百花精气改造过。”白衣女子一边说着,一边把手中种子放在小孔之上,“这粒种子只要一接触到有百花精气的血就会发芽,然后会把你的血吸到体内,你要用你的血灌溉到它不再吸血为止,每天早晨用你的血连续灌溉七七四十九天之后,只要花开了,他就可以复活。”听到这样就可以让花满天复活,小蝶急忙摘下头上玉簪,向手指上刺去。白衣女子伸手制止了小蝶,接着说道:“种子发芽之后,每吸一次血之后,就要长大一些,也就是说,随着花越长越大,它需要的血也会越来越多,虽然你身体里有百花精气,百花精气也会迅速补充你失去的血,但毕竟百花精气的能力有限,当有一天花需要的血量超过你身体内百花精气的补血能力,你就会渐渐缺血,很有可能你没救了他,连自己的生命也会搭上。这关系到你的性命,你要仔细考虑清楚!”小蝶微微一笑,没有丝毫迟疑的道:“只要有一点机会,我都要试试,即使搭上我的生命,我也心甘情愿!”说完,手中玉簪已向手指刺去,血滴在种子上,一条寸许长的白芽缓缓从金色种子上钻了出来。又一滴血落在芽上,血在芽上缓缓变红,又一滴血,芽已变的通红,血滑落在玉石上。一条细细的根伸进玉石上的小洞里,血红色的芽缓缓立了起来。时间过的很快,可小蝶却觉的时间过的那样慢,随着时间的推移,花越长越高,需要的血也越来越多。由于血必须一滴一滴滴在花上,花才能完全的吸收,一方面不想小蝶在手上留下太多伤痕,另一方面,因为只能让血一滴一滴流出,所以伤口不能刺的太大,所以伤口很快就会凝固,那样的话,就必须再刺一次,因此白衣女子用花茎制作了一细管植在小蝶手腕上,小管露在皮肤外这一端可以自由开合,因此小蝶也就不必每次取血的时候都把手刺破。第二十七天的时候,小蝶体内百花精气的补血能力达到极限,不过幸运的是,不知道什么原因,从那天开始,花每天需要的血量就停在那一点,今天是第四十九天,花要开的日子,可不知为什么,小蝶今天已经流出了往日一倍的血,可血滴在花上,血还在慢慢消失。昏眩如同波浪一般,一拨又一拨想小蝶袭来,眼也不时闭上,然后又突然睁开。血,滴在花上,这次没有象前面那样消失,而是从花上滚落下来,落在玉石上。血,还在继续滴在花上,小蝶眼睛不知何时闭上,呼吸声也微弱到渐不可闻地步。人已经昏死过去,可人还立着。此时,在小湖边端做的白衣女子身体微微一动,人消失在湖边,再次出现,已到了小蝶身边。白衣女子抱起小蝶,一边把小蝶手腕上的细管取出,帮她止血,一边踏在湖水上向湖岸走去。白衣女子身后,奇花花蕾慢慢起了变化,正慢慢绽开,而与此同时,天空也起了变化,乌云从四面八方向百花峰上空聚来……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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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花落花落下来时,我开始写文字,花不再下来时,我还要继续写文字......(题记)坐在堆放着杂乱书刊的字台前,握着笔,借着阴天里微弱的阳光,让那本来有生命的黑字躺在了白纸上。我发现,我囚禁了它们,它们应该是自由的,而我,却把那它们限制在一张16K的白纸上,我有种莫名的犯罪感......窗外,风吹着,把思绪吹的好远——漫天的花瓣映入眼帘,奇怪,现在正是热情四溢的夏,花朵应该盛开在葱茏的树枝上,但眼前飞舞的花瓣也并非我的想象,花,落得真早!难道它们也在为我们落泪?夏日之风,是热烈和奔放的,而这场吹刮来的夏风,却把我们吹散了.....蛮晴朗的一天,四周都有阳光,阳光透过绿叶照在大马路上,还印出一幅幅美丽的图画。而我们彼此都感觉到,灿烂的阳光背后,隐藏着离别的悲伤,清新的空气中,却氤氲着告别的不舍,不过,我们每个人都没有让那晶莹的泪珠划过嘴角,我们固执的让微笑伴我们分别。而窗外,那漫天飞舞的花瓣却因为我们,过早的落下,也许它们不肯让我们分别,不想看到残花凋零的画面,于是我们笑得更加洒脱与自然,因为我们深知,一旦落泪,眼前的花瓣就会在视线里模糊,美好而和谐的氛围也将被打破。我们要笑着离开,我们要让彼此在挂着笑脸和洋溢着笑声的夏日里惜别,笑——是这一刻最动听的歌声。终于,小学毕业了。我也曾想过努力挽留这个夏天,想让这一刻永远定格。因为在这晴朗而又奇怪地飘飞着花瓣的夏天,有我太多太多的回忆。那些或者幸福,或者悲伤的回忆,也将随我挽留的夏天在脑海里定格。可是现在忽然吹来的秋风却渐渐冲淡了我夏日里的回忆,我只好任凭夏天的流逝。不过,自那夏日里的离别过后,我开始写文字,我要让幸福和悲伤的一瞬间留在纸上,至少可以勾起我的回忆,但是那只是一种没有生命力的记录,只是囚禁了文字,我感到有些失败。窗外,风吹着,已没有漫天飘飞的花瓣,可能因为出奇的在夏末都落干净了,迎来的是斑斓的秋景和含蓄的秋意。秋风,是凉爽的,让我想不起半点的萧瑟,却让我对落叶有些留恋,半着这幽幽的秋风,我迈进了人生地二门槛——中学。当秋风渐渐来临时,我就已经知道,我在一步一步走进现在的生活。于是,我很自然的看着树叶在空中或地上翻飞着,俯仰着。秋天没有夏日让人睁不开眼的阳光,其实也挺好。我开始在这里绽放着笑容,让阳光射进我的心怀,用力地接纳这眼前秋日的一翻景色。我发现前面还有无限的阳光和风雨在等待着我,我迎着风,张大翅膀,让自己努力地飞翔,终于,我有了新的希望!我仍然喜欢在这个季节看满山的蒲公英;喜欢椅着窗台,享受阳光的抚爱,看那明朗,干净的天空,尽管是在秋天;喜欢一边放肆地吮吸着酸奶,一边翻阅初中辅导资料。一切都很自然,很从容。我也相信这个秋天是我又一个旅程的开始,我还会迎来冬天,春天,另一个新的希望。我要坚持着朝下一个驿站走去。如今,又是初秋了。在中学这到大门里,我留下了一年的足迹,接触了校园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也忘却不了那一场场大大小小的考试,没有终结,我还要继续。现在,校园静静地伫立在夕阳于晖的照射下,绚着我橙色的梦想,如此得辉煌。我又开始期待下一个春,下一个夏,下一个驿站......坐在宽大的有些空空的字台前,握着笔,灿烂的阳光照耀在本子上,终于,我真正学会用文字记录感情;终于,我让那原本有生命的黑字更加有生命地跳跃在白纸上,我不再是囚禁它们了,而是让它们尽情地展现自己,让它们为平乏的纸增添生气,让它们点缀着我的生活。我发现我的纸变成了生命的颜色,我真的好高兴,我知道自己没有失败,而是在努力着,努力着......后记:一年一年,花开花落,我始终没有停下笔。一年一年,花落花开,自然的必然,最美的瞬间......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