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聊斋志异》所感
郭沫若曾对此书这样评价:“写鬼写妖高人一筹,刺贪刺虐入木三分。”老舍也有高见:“鬼狐有性格,笑骂成文章。”于是我在众多名家的“怂恿”下决定再次细品本书,初读此书时,只觉作者具有独特且丰富的想象,并没太多印象,可再次嚼味却有了些不同的看法。
书中近五百篇短篇小说,我记不得这么多,只记得有篇叫《僧术》的文章,印象尤深。文中的那个黄生怀才不遇的经历,确实令人愤恨不平,难怪他的好友(和尚)要为他疏通关系。可按理说应该向人间有关方面去贿赂,可是和尚却借助法术,向冥中主考官去行贿,这好似不合常理?但结合作者这科举上的过来人那“任途黑暗,公道不彰,非袖金输璧,不能自达于圣明,真令人愤气填胸”的激昂言词,不难体会出主考官的贪赃枉法这恶劣行为,不知我所想是否恰当,但曾闻有人说黄生小家子气,我不大认同,那岂不等于表明作者也热衷于行贿,鼓励人们走歪门邪道?此书既堪称中国古典短篇小说之巅峰,这想法定当否决。
言不再多,只是再次玩味后才方觉此书谈狐说鬼的手法,不只局限于作者的想象与众不同,更多的是深深扎根于现实生活的土壤,反映了作者所处社会的腐败与黑暗,作者用笔鞭挞着无恶不做的贪官污吏们,统而言之,此书熔铸了作者对生活的独特感受与认识,以及当时社会的丑陋面目。
“人人平等、和平、和谐、民主政治……”这些词儿对我们来说十分普通,可在当时社会毋庸置疑这些完全都是奢念。我拥有一切作者愿极力拥有的东西,我庆幸,可我支身在福中不知福,盼望得到更多更大的“肥肉”。作者用诸多笔墨写下《狼三则》、《劳力道士》等文章,警戒世人不得贪婪,可如今贪官仍横行于世,年年有因动用国资而被捕的新闻,看来《聊斋志异》不只限于被当时人们所阅读反思,如今世人也应好好品读一番。
如今,市场上风花雪月的书籍举目皆是,可真正的好书却无人问津,可悲,其实,在闲暇之时,读些像《聊斋志异》一样的书籍,既是知识上的丰富,也是精神上的食粮,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美丽的小区
我家住在一个环境舒适,优雅的小区里,它的名字叫——永兴苑。
我所在的小区里好看的景物真不少,就挑几个给你介绍一下吧。我们小区的楼房可跟别的楼房不一样,它比别的楼房高的多,它穿着黄色的大衣,头上戴着蓝色的帽子,像是几个巨人站在那里回首遥望。
我们小区最让人流连忘返的就是花园了。花园里有小草、小树、小溪、假山、凉亭……
春天,迎春花开来,散发着阵阵清香;夏天,知了在树上快活地叫着,好像在说:“你好,你好!”秋天,花园里的枫叶红了,飘落在地上,像铺了一层红地毯;冬天,地上盖了一层厚厚的棉被。
我的小区是一个美丽而多彩的家园!
洛阳市西工区白马小学三年级 张滢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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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汪,汪;在村口,一群野狗围着草堆狂吠。一个纤瘦的少年跑过来,拣起一根棒子,赶跑了它们。他顿下身,仔细的看着草垛下的那堆草,——草叶在悉碎的发抖。那是什么?少年好奇的将手伸进去,感觉到了一团温热,好象是只小动物。他慢慢的将它捧出来,原来是只全身脏西西,瑟瑟发抖的小狐狸。它被吓坏了,全然忘记了面前捉住他的是个人类;哆嗦成了一小团儿。火红火红的皮毛,它真的好可爱。少年望着它,喃喃自语着:“好可怜啊!”将它抱在怀里,向村里走去。在村子的尽头,有一间孤陋的茅草屋,零星歪倒的栅栏;似乎已经很久没修葺过了。茅屋的里面也空荡荡的,冷清,如同断了人间烟火一般。他在木盆里倒了些清水,将小狐狸放了进去。水也许很凉,它拼命的挣扎,在少年的手背上狠狠的咬了一口。他缩了一下手,血从伤口里流了出来。那小家伙满是敌意地看着他。“你不要害怕,我对你没有恶意的,真的。”他说,眼睛满含深情的望着它。他用手将水撩到它身上,水顺着它的脸颊流了下来,小家伙感觉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温柔。它不动了,任由少年在身上轻轻的揉搓着,洗净皮毛。最后,他用袖子将它搽干,暖在了怀中。“这样就好了,不要怕,一会儿就会暖起来的。”小家伙一动不动的蜷缩在他怀里,感受着他温暖的体温。它抬头望着他,“多好的人啊!”它无限感激的偎依着他,心中升起朦胧的爱意。阳光从木窗棂透进来,在小屋当中的木桌上投下几屡光柱,小家伙在光柱间来回的跳跃着,不时地抬头望望他。最后,它干脆坐在那里,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他。“你饿了吗?”他问它。它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少年打开橱柜,取出一个馒头来,掰开半个送到它的面前。小狐狸嗅了嗅,仍旧抬头望着他,目光中带着渴望。“对了,我忘了狐狸是不吃素的。”他怅然的说道:“可我再没有别的东西分给你吃了。父亲在和秦国的战争中战死了,如今母亲也去世了,家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少年伤心的自语,眼睛不由得湿润起来。小狐狸傻呆呆的望着他,望着这个人类的奇怪表情:一滴晶莹的水珠儿从他的脸上落下来,它用舌头添了添,——是咸的,可心里却觉得怪怪的。为什么人类要流眼泪呢?它忽然明白了,咬着馒头大吃起来,吃得狼吞虎咽,津津有味。它噎了,噎得眼泪直流,直甩下巴。“不要急,慢慢吃!”少年看着它可爱的样子,破涕的笑了。自此,孤单的少年多了个亲密的伙伴,——小狐狸。村里的人们没有一个能理解他为什么要饲养一只小狐狸的,都视他为怪人。他并不在意人们怎么看他,把小狐狸看成是他生命里的唯一寄托。少年叫胡放歌,是晋国人,生活在那个战乱和仇杀的时代。一.“放歌,你在家吗?”进门来的是个皮肤白净,长相标致的小姑娘。她挎着个篮子,打开门用脑袋朝屋里面张望。一团火红的东西从屋子里窜出来,吓得她大叫了一声,连篮子也掉在了地上。“胡崽,是不是你在淘气啊!”放歌从灶堂后站起来,朝她说到:“花妍吓到你了吧!”那是什么啊!”花妍拾起篮子,心有余悸的问道。“是我养的小狐狸!”放歌得意的回答。“哦?你怎么养这种东西?”花妍诧异的问。“怎么,狐狸不可以养吗?”放歌问。“娘说,狐狸这种动物很野性的,还会眯人!”花妍道。“你没有见到它,其实胡崽满乖,满可爱的。”放歌回答着,手不自觉的抹了抹额头上的汗,脸被灶灰画花了,逗得花妍笑了起来。“怎么了?”放歌问。“脸上!~”花妍用手指替她抹净灶灰,说道:“瞧你,在做什么呀,弄得一身的灰土,连脸上都是。”“哦,我在砌灶堂,娘以前就是怎么干的。”放歌回答。“你自己可以吗?”花妍心疼的问:“为什么不去找人帮忙呢?”“恩,我自己一个人就行了。”放歌说。他蹲下来,继续用手垒泥巴,边朝花妍问道:“花妍,你来有事吗?”“娘让我给你送些吃的来。篮子里有几张烙饼,还有你最爱吃的酱菜。”她把篮子放在桌子上,又说:“一会儿记得拿出来吃啊!”“花妍.......老是这样麻烦你们,我心里真是过意不去。”放歌说话的时候,目光充满了感激。“你我还用客气吗?”花妍笑着回答:“我们本来就是一家人嘛!”“花妍,你和婶子的日子也不好过,而我只能上山砍柴——,要是我再大一些就好了,柴也能多砍一些。”放歌手捂着泥巴,说话的口气严严就是一个大人。花妍沉默了,目光却放到了窗外。“没关系,放歌;我们迟早都会长大的。”花妍没有父亲。十年前,她娘在战场上救了一个受伤的男人。那个人自称是晋国的大夫,叫赵襄。他的伤好了,她娘就嫁给了他,可是那人离开了村子就再也没有回来。一年后,她出生了,她娘带着她生活就更苦了。村子人蔑视她们,可放歌的父母却很照顾她们,因此,花妍对放歌的感情也特别的深。花妍是个个性倔强的女孩,心事是从来不外吐的,只是对于放歌确是例外。“放歌,不要想些不开心的事情了,一切都会过去的。”花妍安慰他说:“只要我们还活着,不是就有希望吗?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是呀,都是我不好,我太悲观了!”放歌勉强的笑了,说道:“花妍,我叫你担心了。”花妍朝他甜甜的笑了笑,说道:“对了,什么时候叫我看看那只小狐狸好吗?”“好呀,就明天吧!明天,我一定带它给你看看!”三,正午的阳光明媚,灿烂。放歌和花妍手牵着手跑在山野上。他们爬上了一个山坡,才坐下来,看着远处那一望无际的田野。这是晋国的土地,可是翻过西面的大山就是秦国了。两年前,放歌的父亲就是在这片土地上被秦人杀死的,一场可怕的战争,足足打了三天三夜,半面山坡都被鲜血染红了。望着田野,放歌怔怔的发呆。“怎么,又在想心事了?”花妍问。“没有。”放歌否认道。花妍没有追问,把目光转移到放歌怀里的小狐狸身上;——那小家伙满是敌意的看着花妍。“它好凶啊,好象不怎么喜欢我的样子!”花妍叫道。“是吗?它大概是认生吧!”放歌抚摩着它的头,说道:“没关系的,或许等它熟悉你就好了。”火红火红的绒毛,小家伙是那样的可爱。“我也喜欢它!”花妍试着将手伸过去,可是它却朝着她吱吱的嘶叫。“啊!”花妍惊叫了一声。“不要乱叫。花妍是好人,胡崽你对它要客气些才对!”放歌用手拍它的脑袋,可它缩在他怀里仍旧是一副愤愤不满的样子。“瞧!它的样子真的好可爱!”花妍笑了,放歌不由得也笑了起来。让放歌吃惊的是,无论花妍怎么做,胡崽对她还是怀满敌意。他不知道,也不了解!其实,狐狸是一种很有灵性的动物;它对放歌的依恋太深了,就妒忌起别人来了。它不愿意看到放歌对别人比自己亲切,尤其是花妍,那种令它羡慕的漂亮女孩。它害怕,害怕因为她的存在,而失去放歌的疼爱。它太聪明了,因而对感情也是自私的。可是——它的努力并没有改变自己离开放歌的命运。村子里的鸡丢了,人们在议论纷纷。放歌从他们的眼光中感觉到自己怕是保不住胡崽了,于是,他把它带到了山上。“胡崽.....”他疼惜的抚摩了小胡崽一会儿,然后将它放在了地上。“胡崽,你快点走吧,别让村子里的人看到,不然他们会杀了你的!”他朝它吆喝道,可胡崽却傻傻的蹲在那里不明白为什么。“我知道不是你干的,可是他们一样会杀死你的,因为你是只狐狸。你咬破了我的手指,我不会怪你;你抓伤了花妍的手背,花妍也不会怪你。可是,现在你是非走不可了,因为他们真的会杀死你的。”放歌含着泪朝它吼道。小胡崽痴迷的望着他,还是不肯离开。放歌急了,一脚踢过去!小狐狸惨叫了一声,瘸着脚又后退了两步。“快走,快走!以后别再来烦我!”放歌朝它吼。小狐狸望着他,一副恋恋不舍的样子,最后一瘸一瘸的消失在山里。它走了,真的走了,也许再也不会回来了!想到这儿,放歌不禁有些失落,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原谅我吧,胡崽!刚才的那一脚,我真的不是有意把你踢伤的。没有人类,你在山里也一定会生活得很快乐....”自此,放歌再也没有见到那只小狐狸。可是隐约中他有一种感觉:胡崽并没有离开他,似乎时时刻刻都伴在他身边。四,时光荏苒,转眼间,放歌和花妍都长大了!而那种男女的界限也越发分明起来;放歌不想理会的心烦事情终于也缠过来了。“放歌,告诉我;你喜欢花妍吗?”问他话的是严柳,一个和他相处要好的少年。他一直都很爱慕花妍,可是每次向她提起时,都被她拒绝了。放歌也十八岁了,再不是什么谙事不懂的小孩子了;可是每提到这样的问题,还是不免有些脸红。“说不清楚,也许是我们一起长大的缘故,我说不好是不是喜欢她。”放歌回答。“可是,花妍是喜欢你的,放歌!”严柳十分肯定的说,而且脸上带着沮丧,“昨天,她又拒绝我了。从她的表情我看得出,她心里只有你!”“哦......是吗?”放歌没有回答。听别人说起花妍,他心里觉得酸酸的。“放歌,我求你一件事——”严柳恳求道。“什么事?”放歌问。“要是你不喜欢花妍的话,帮我跟她说说好吗?”严柳问。“是这样....”放歌寻思着,最后他站了起来,朝严柳说道:“这是你的事,我不能管!”他走了,严柳在放歌身后大喊:“放歌,你说慌,你心里是喜欢花妍的是不是?”放歌不能回答,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是不是喜欢花妍。花妍十七岁了,容貌那么的娇巧可人。她那娉婷玉立的身材吸引了村子里年轻人的目光,这并不为怪,——他也不例外。只是,他和花妍走得太近了,这种爱恋的感觉也被淡化了。有些时候,他觉得自己就象是花妍的亲哥哥一样,是什么原因自己也说不清楚。花妍是个好女孩,有着温柔贤惠的品性,又是那么的漂亮。可是,自己为什么对她没有感觉呢?大概是自尊心在作怪吧!放歌觉得自己配不上花妍,可看见别人去追求花妍,心里却很不自在。“花妍,你觉得严柳这个人怎么样?”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放歌还是忍不住问道。“不好,我觉得他很讨厌,为人俗气,一点也不象你那么大方!”说话的时候,花妍的脸不由得涨红了,“放歌,他是不是对你说什么了?”放歌顿了一下。“没有——”话到了嘴边却又咽了回去,放歌说:“没有什么,我只是随口问问。”从她那紧张的神情里,放歌已经感觉到了那股真挚的爱,放歌不敢问下去,生怕那样会破坏他们现在的这种友情。他觉得,与其说了,不如保持现在的这种关系的要好。也许,他们之间还没有到可以相互表白的时候吧!五,同年,晋国发生了暴乱,赵襄子联合魏,韩两家公卿灭掉了智伯,然后瓜分了晋国的土地。在村子的大道上,停着一辆豪华的马车,金鞍玉佩,这是一辆只有帝王之家才能配得起的马车。车前站着两队耀武扬威的卫兵。放歌看到这辆马车的时候,就知道村子里要有事情发生了。“放歌,你快去看看吧!”严柳急冲冲的跑过来,叫道:“花妍的爹做,做了赵国的大王,派车来接她们来了!”放歌的心头颤了一下,应了一声:“是吗?”他转身向反方向走去!“喂,你要到哪里去呀!”严柳在身后叫他。“不去哪里,随便走走!”说完,他急匆匆的逃去了。花妍在山冈上找到了他。见他默默的发呆,便蹑手蹑脚的坐到了他身边。“你怎么了,好象不高兴的样子!”花妍问。“没怎么.....”放歌回答。“可严柳说你一声不吭就跑了!”花妍追问着:“是不是因为我要走了?”“没有,我只是随便走走的。”放歌口不对心的说。隔了一会儿,他不禁又问道:“那个男人真的是赵国的大王吗?”“什么?”花妍抬起头来,看着他,问。“我是说,你的父亲。”放歌说。“恩。”花妍的目光里带着惆怅。“他要接你们去赵国去吗?”这句话似乎问起来是多余的,可是放歌却想亲耳听花妍说出来。“是的,明天,我和娘就要去邯郸了。”花妍默然的说道:“十七年了,这十七年里,我根本就没有见过我这个爹,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样子....我和娘吃了那么多的苦,都已经习惯了,可是——他却突然派人来了。放歌,说心里话,我真的害怕见到他。”“你...想过他吗?”放歌问。“不,我恨他。”花妍咬了咬嘴唇,说道。“恨他?”放歌诧异的问。“他抛弃了我和娘。这十七年里我们受的苦,娘受的埋怨,都不是用钱可以弥补的。再说,我也不稀罕王宫,做什么公主。”花妍幽幽的说道。“那,那就不去了好吗?”放歌放大了胆子,尽量鼓足勇气小声说。花妍摇了摇头,说道:“他是赵国的国君,如果我和娘不去的话,他会下令杀死整个村子的人的。放歌,他的话是王命,我们做臣子的只能顺从的。”她泪眼涟涟的望着放歌。放歌不言语了。这些当权者的残暴,他是知道的:赵王要做到的事情,就一定能做到。“放歌,也许我们这一别就再也见不到了;你还会记得我吗?”她悄悄的问。“记得的,我怎么会忘记呢?花妍,其实——其实你的模样早就记在我心里了!”放歌说。花妍情不自禁的扑到他怀里痛苦,哭完了又发觉自己的行为很失态,不由得羞红了脸。她搽了搽眼泪。“放歌,我会回来找你的。你记得啊,千万不要忘了我!”说完,她站起身,逃走了。两只袖子在风中甩动着就象一只飞舞的蝴蝶。放歌怔怔的望着花妍的背影,心中感到一阵的空虚失落。胡崽离开他了。如今,花妍也走了,似乎这个世界只剩下他一个人了。他觉得四周空荡荡的,原本那样美丽的景色也陌生起来。马车在颠簸的山路上走着。隔着窗帘,花妍听到有人在远处唱山间的小调;声音是那样的熟悉。放歌哩;山巍巍嫩草青青;羊儿羊儿,在跑跳。山涧流水潺潺;鱼儿鱼儿,水中越。扬鞭哩;坡下坡上牧羊;山前山后耕田。抛去人间烦恼;唯我自在逍遥。隔了一会儿,那声音又唱道:花妍,花妍!蝶儿翩翩;爱我情浓;醉在春时。风啊,风啊!轻轻拂起;万簇涌动;自在天地。她知道,那是放歌,泪不由自主的又打湿了脸颊。六,北山的山脚,有一个巨大的洞穴。那是一个人迹罕知的地方,云气缭绕;相传常有妖精出没。那只被放哥救过的小狐狸三蹿两跳便钻进了洞穴。身影闪没,它来到一个莲蓬一样的石座前跪了下来。小狐狸的目光晶莹闪烁。“祖爷爷,我有事情要求您!”它突然开口说话了。“什么事,你快说吧,孩子。”莲台上渐渐显现一个苍老的身影,那人目光犀利,眉毛落在了肩上。“什么事,孩子,你快说吧!”老狐妖缓缓的说道,声音充满了慈爱。“我想做人!”她眼睛里滢着泪花,怯生生的说道。“做人?”老狐妖惊讶的问。“恩...”它回答。“孩子,你想做人吗?可是你的道行太浅了,还不到幻成人形的时候。”老狐妖叹息着说道。“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我才来求您!求您帮我变成人吧!”她恳求道。“哦?你为什么这么急着要变成人呢?”老狐妖疑惑的问道。“因为他......我不想看着我心爱的人痛苦,可是我却什么也帮不了他。”它伤心的说道。一滴眼泪从它的腮上滑下,狐狸是不会流眼泪的。难道,这只“小猢狲”真的对人类有了感情,老狐妖不由得皱了皱眉头。“你....真的想变成人?——”他放重了声音,又问道。“恩。求您了,帮帮我吧!”它继续恳求道。“嗨——办法不是没有的,可是要付出很大的代价。”隔了一会儿,老狐妖才叹息的说道。“代价?不管是什么代价,我都愿意的。”它用坚定的目光望着老狐妖。“我的法力虽然可以使你变成人,可是却无法给你一张美丽的脸。”老狐妖又说道。“哦....”它思虑着,又问:“这么说,我会变得相当的丑陋了——”“不仅仅是丑陋的问题,而是一张人类根本无法接受的脸,妖兽的脸,你还愿意吗?”老狐妖和蔼的问道。它犹豫着。忽然,小狐狸抬起头来,说道:“就把我变成人吧。哪怕仅仅是能待在他身边,能偷偷的照顾他,这就足够了!”老狐妖沉默着,半晌才说道:“孩子,你有颗善良的心,我就满足你这个要求!”“恩,谢谢祖爷爷!”小狐狸回答。“唉,但愿我没有做错.....”老狐妖用干枯的,张着长指甲的手抓起小狐狸,去用力拔它的皮毛;“啊——”小狐狸惨叫起来,转眼间,狐毛乱飞,殷红的血滴滴滴哒哒的落了一地..........七,放歌的山歌被人们广泛的传唱,连山西面的秦国人也在唱他的歌。他平时孤僻惯了,也不喜欢常被人骚扰,就索性搬进了山里。一间简陋的茅草屋,窄窄的院子,依着院子当中的那棵老槐树便可以一览山下的全景。环境清幽,日子虽然过得清苦些,可是起码不会被那些俗事成天困扰,放歌很快乐。时光在平平淡淡中流失。日子久了,放歌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回到家里,饭菜是热的,衣服也被人浆洗好了;院子里的一角被人用栅栏圈起来,里面还养了几只鸡,一切都变得井然有序,让他惊讶的张口结舌。好象有人在暗中帮他料理家务,是谁呢?放歌狐疑的猜想,可是到处也找不到那人的影子。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几天,他再也按耐心中的好奇,便暗中留下来,偷偷的看个究竟。一个白衣女子溜进了小屋,不一会儿炊烟便袅袅的升起来了。他急忙跑下山,冲进了院子。屋里的人慌张的走动,瓢也掉在了地上。放歌知道,她仍在屋子里,想躲也躲不掉了。“你出来吧,我知道你躲在哪里。”放歌叫道。门后露出了女人的裙角,她迫不得已走了出来。从身材上看,这是一个相当标致的少女,只是脸上遮了一块青纱!“你是——”她的人真的好象从哪里见过,放歌不由得怔住了。“我叫檀香,家住在山那边的秦国。”她羞怯的回答,声音很动听。“檀香??”放歌怀疑的打量她,不过并看不出她在说谎。“你是从山那边走到这里来的?”他又问。“恩...山里孩子,山路走惯了的。”她回答。放歌感激的望着她,深深的行了一礼,说道:“连月来,多谢姑娘在暗中照顾了!”她退到了门角,显得很紧张。“不,不!”她结巴的吱唔道:“分内的小事,公子何必放在心上!”“分内?”放歌感到很莫名,疑惑的望着她。她更加的拘束不安了,慌忙改口道:“我,我常听公子在山中唱歌,很喜欢。我——我仰慕你的才华,就偷偷的帮公子做了一点家务事,真的不算什么的。”“原来是这样。”放歌看着她,忍不住又问道:“姑娘为什么蒙着脸,不肯让我看看你的真面目呢?”“不,不能的。公子要是希望我还来这里的话,就千万不要企图看我的样子....”檀香叫道。“为什么?”放歌很诧异,那个时代的山野女子很少是蒙着面见人的。“不为什么,...只是你知道就是了,我是不能见人的。”说着,她转身逃走了。奔跑中,她象是一只飘忽的白色蝴蝶,转眼间便消失在山里。那美丽的身姿给人的感觉若即若离的。真是一个怪人。明明很漂亮,却不肯见人。放歌木讷的想道:檀香,好怪的名字。她究竟是谁呢?那个身材真的很想一个人,他在想,最后惊叫道:“花妍!”她是花妍吗?八,从这以后,她便常常来放歌的家。时间长了,檀香也就不再害羞了。即使放歌在家的时候,她也敢在屋里,院内随便走动。烧饭或是缝衣服的时候,檀香不经意的哼唱山中的小调,声音十分的悦耳动听。有时,放歌也听得入了神。檀香的存在,让放歌找到了那种叫家的温馨感觉,觉得自己好幸福。那熟悉的身影在脑海里越来越清晰了,有几次,他都差一点叫出她的名字来。时间长了,两个人的感情都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放歌再也忍不住内心的感情的煎熬了。一次,他趁檀香不注意,用手拉住了她。檀香想挣脱,却怎么也挣不脱。放歌将她拽了过来,抱住了她,原来她的身子竟是那样的娇小依人!他的心不由得一阵的激荡。“不管你愿意不愿意,我都要看看你!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是——”说着,他将手伸向了那块神秘的青纱。“不要啊,不要——”她叫着,眼里竟含着泪。“花妍,你不要骗我了....”她左右摇摆,不过还是晚了,面纱被放歌扯了下来,里面竟是一张如同鬼怪狰狞的脸!他惊呆了,放开手,怔立在那里,豆大的汗珠流了下来。“吓着你了吧!”她伤心的挽起面纱,又幽幽的说道:“我早就说过,不要试图看我的容貌的,可是——看来,我以后不能再来这里了!”放歌呆立在那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檀香摩挲着桌子,将弄翻了的茶碗放好,又说道:“放歌,饭菜都已经做好了,放在锅里,你自己去拿吧!....今后,我不会再来烦你的........”声音凄然,她缓缓的向门口退去。“檀香——你等等!”身后的放歌叫住了她。“什么事,公子?”她迟疑的站住了。“对不起,是,是我的错。是我不好,你不要自责了。檀香.....”他颤着声音说道:“答应我,不要离开我好吗?”“答应我——不要离开我!”他又重复道,声音带着恳切和真诚。“恩。”泪从眼眶里滚出来,连脸上的青纱也濡湿了。九,几天后,他们在山上举行了简单的婚礼仪式。那是一个没有媒人,没有亲朋好友参加,一个只有天地可以作证的婚礼。简陋的茅屋里,只点了一对红蜡烛。放歌把她抱到了床上,伸手去掀她脸上的面纱,却被她拦住了。“放歌,还是不要了!”檀香说。“为什么?”放歌问。“我怕吓到你!”她小声说,声音几乎让人听不见。放歌摇了摇头,说道:“我不怕,要是害怕就不娶你了!檀香,在我眼里你是最美的,因为你有一颗善良的心。”他又把手伸了过去,可她却将头扭到了一边。“还是不要了,就这样不是更好吗?”她说。“不,我要。”放歌坚持说:“相传,上古的黄帝娶了一个很丑的妻子。因为她有着比任何女人都美好的身体,于是就要她蒙着脸同他行房。他的这位妻子很伤心,檀香——你知道吗?那样做的确伤了她的自尊。你既然是我的人,我就不要你再受那样的委屈了.....”他又说:“檀香,我要让你完完全全属于我。”檀香呜咽着搂住放歌,头靠在他背上,眼泪又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放歌伸出手去,她不再躲藏。一张令人毛骨悚然的脸暴露在烛光里,放歌的脸上没有一丝的表情,神情凝重的象是欣赏一件艺术品。檀香的脸露出了一个为人恐惧的惨淡笑容。没人知道那是哭还是笑,恐怕也只有他——放歌才能体味到这种表情的含义吧!村里的人都传言,放歌娶了一个天仙般美丽的妻子。他怕别人看到他的妻子的模样,连出门也让她用纱巾遮住脸。人们讥笑放歌,也妒忌放歌。对于檀香的传闻最后也变得神乎其神了:能一睹放歌这位身材婀娜的妻子的美貌便成了一些好事人的揶揄的奢望。封铭,一个游手好闲的泼皮。他一早就留意上了檀香。一日,他趁放歌不在,在山冈上拦住了檀香。“小美人,让我看看你!”他淫笑着抱住她。“来人啊,放手啊!”檀香拼命的挣扎,可是还是被他掀去了面纱。当封铭看到她的脸时,呈现出从未有过的惊骇神色,眼睛,鼻子和嘴都歪曲到一块了。“鬼,鬼啊!”他大叫着跑了出去,不小心跌落了山崖,连腿也摔断了。从此,谣言不攻自破,再也没人提起檀香的美貌了。放歌回来的时候,发现她在偷偷的流眼泪。“你怎么了?是不是又听见村里的人说什么了?”他问。“没有,他们什么也没说。”隔了一会儿,她拭干眼泪又说道:“放歌,你是知道的,我根本不在乎他们说什么的。”“那你是怎么了?”放歌又问。“我觉得自己太对不住你了!看到封铭被吓成那副模样,我才知道自己有多么的丑,放歌,我——”放歌用手捂住了她的嘴,示意她不要在说下去了。他把檀香的头搂在了胸前,又喃喃的说道:“我知道,我什么都知道。”放歌继续说:“檀香——你只要记住:我爱你。我从未嫌弃过你,也永远不会嫌弃你。我只爱你一个,这样你就什么烦恼也没有了。”檀香偎依在他怀里,仿佛又回到了从前蜷缩在放歌怀里取暖的时候。此刻,她才明白什么才是幸福。为了面前的这个男人,就是让她死上千百次也值得了。她甘心为了他牺牲一切。回想起那天在山洞里所受的痛苦折磨,她觉得真的算不了什么了。“放歌,你答应我,不要离开我好吗?”她的眼里盈满了幸福的泪水。“不会的,永远也不会的!”放歌轻声的回答她。十,“您帮帮我吧!”檀香跪到了老狐妖的面前,含着泪恳求道。“怎么了,孩子!”老狐妖惊讶的问道。“我觉得我的身体有些异样,可能是,可能是怀了他的孩子——”檀香羞涩的答道。“什么,你怀了人类的孩子?”老狐妖惊叫道:“你不要命了吗?以你的道行根本就不能生育孩子的。”“那我该什么办?”檀香问。“趁胎儿还没有成型,我帮你拿掉他!”老狐妖斩钉截铁的说道。“不要!”檀香的身子向后退缩,用手捂住肚子哭着:“不要,.....您就再帮帮我吧;我真的想留下这个孩子。这是我和他的骨血.....”“能够和人类结合,并且得到他的爱情,檀香你该知足了。可是要是留下这个孩子的话,你会送掉性命的。”老狐妖叹息问。“我不怕。”她咬着嘴唇坚定的说:“求您了,千万不要让我在这段时间里现出原形。我只有这一个要求,让我把孩子顺顺利利生下来。”老狐妖望着她,十分的费解。“檀香,人类的感情我真的是弄不懂。这个人类对你的吸引力难道就那么大吗?为了他,你就甘愿牺牲自己的性命?你是不是太痴心!”老狐妖问道。“不是的,祖爷爷。在这个世界上,他恐怕是我见过的最好的人了。能得到他的爱是我的幸福。这条命本来就是他就回来的;就算是为了而死又算得了什么呢?放歌为了我牺牲了很多,可是我为他做的只有这一点点事情了。求您了,就再帮我这一次吧!”檀香伏在他腿上,用女人的眼泪去软化老狐妖的心。“唉,”他沉默着,最后终于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我不知道,是什么力量促使你下这么大的决心。既然你非要那样做,我就答应你,不过我想这恐怕是你最后一次求我了!孩子——以后的事情,我也无能为力;一切全凭天命吧!”“恩.....”檀香含着泪,努力点了点头。十一,马车在村口停下来。车上走下一个锦袍玉带的人。两旁的卫兵走过来侍立;他傲然的打量着村子里的人;人们惊讶的发现,他居然是严柳。严柳在赵国做了大官了。可人们想不到的是,严柳到村子里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找放歌。“放歌,是赵王要我来的。”严柳说。“哦....”放歌的心里浮现出一个活泼伶俐的女孩,显得心情很沉重。“你....还记得花妍吧!”严柳问。“花妍——”放歌的声音拉的很长。“放歌,你可走运了!赵王要我来就是为了花妍的事....”天凉了,院子里的那棵老树也开始落叶了。放歌坐在书底下,望着远方的田野静静的发愣。檀香拿着一件长衣从屋里走出来,轻轻的为他披在肩上。放歌觉察到了,便一把握住她的手,既不肯说话也不让她走。“怎么,还在想那件事吗?”檀香轻轻的问。“是呀,严柳来了五天了,看来他是认真的。他说,如果我不跟他去赵国,他就要让手下的人放火烧村子。”檀香无语。她心里知道,此刻放歌心里最放不下的人是她。“我看,你还是去吧!严柳不是说,花妍很想念你吗?她现在是赵国的公主,相信赵王是不会难为你的。”檀香劝慰的说。“可是,我走了你怎么办呢?”放歌望着她问。“我没事,我可以自己照顾自己的。”檀香跪了下来,将头靠在了他的肩上,幽幽的说道:“他们不是叫你去纂写歌集吗?只要你写完了,他们会放你回来的。”“檀香,难为你了!”放歌轻声说。此刻,他心中虽有万语千言却不知道从何说起,唯一能做的只是紧紧抱住了檀香。两个人久久的相偎着彼此相互倾吐着心声,而这种无声的语言却胜过了一切。直到他走,檀香也没有把自己怀孕的事告诉放歌,她害怕那样会使他分心。在她心中坚信:放歌会回来的,因为他是她这个世界上最值得信赖的男人。十二,放歌走了。他去遥远的赵国朝见赵王去了。檀香在家里一天天的数着日子,看着自己的肚子在一天天的变大!可是整整半年过去了,也不见他回来。她盼来的是一个个让人心惊肉跳的消息:有人说,放歌死了,死在赵国和魏国的混战中了;也有人说,放歌还活着,现在成了赵国的驸马了。看着山下,她望穿秋水。守着那棵老树,她真的快绝望了。檀香捂着脸,泪沿着指缝流了下来。风吹拂着她单薄的身子,檀香在心中无助的呼唤。那是一个女人悲痛绝望的祈祷声:放歌,你快回来吧!你不要怪我,我没有把怀孕的事情告诉你。那时,你要走了,我是真的[怕你担心才没有说的。你不要怪我——放歌,你回来吧!我不介意你娶花妍做妻子,在赵国做大官。只要你肯回来,发生了什么事,我也不会怪你的。我是要死了的......可他怎么办呢?孩子是无辜的,他不该孤孤单单的留在这个世上的。缺少了我这个做母亲的,孩子已经够可怜的了。他不能再失去父亲的呀!我求你了,快回来看看吧!严柳来过两次:第一次是告诉我,你做了赵国的大官,赵王很器重你。我真的为你高兴,我没有看错人,你是最好的。可第二次,他来告诉我,你要娶赵姬做妻子了,要我对你死了心。我告诉他自己怀了你的孩子,可是他却不屑一顾,那一刻我的心都碎了!整整流了一夜的泪。放歌,我知道你是不会嫌弃我的,我相信你,一直都相信。只求你快些回来吧,求你了——檀香支撑着沉重的身子苦待着放歌的归来,可是一直都再没有他的消息。守着这间小屋,她整日以泪洗面,不吃不喝。她的心凉了,似乎预感到了那所发生的一切。放歌和花妍一起长大,可以说是青梅竹马。当初,他也是把她错认成花妍的。他心里是爱着花妍的,一直是的;而她只是花妍的影子罢了。他娶赵姬是情理当中的事情,并不奇怪。可是——他不该不回来的,哪怕是休了她也该当面说清楚的。他真的不该怎么绝情,连自己的骨肉也不顾了。泪哭干了,要是再哭就只剩下血了。檀香的身体一天天的憔悴下去,可是她却仍守着这间快要倒塌的茅屋,守着心中那残存着的一丁点希望。“放歌,你快回来吧,孩子就要出生了!”望着窗外,每天,檀香都喃喃自语着。十三,遥远的邯郸,赵国的王宫。坐在花园的一角,放歌望着那簇家乡特有的野花长叹着。“又在想家了是吗?”赵姬走过来问道。她的衣衫华贵,容貌也比以前更动人了。“恩。离家已经半年了,真不知道檀香她怎么样了。”他的身子没有动,背对着赵姬回答道。赵姬在他身边坐下来,身后两名宫女规矩的侍立着。“听严柳说,她长得很丑?”赵姬问,放歌没有回答。“说真的,现在我倒有点妒忌起她来了。”赵姬幽幽的说道。“花妍,你不了解。檀香是个好女子。这个世界上恐怕再也找不到比她心肠更好的女人了!她是善良的,有一颗纯洁的心,也正是因为这点我才爱她的。”放歌意味深长的说。赵姬沉默着。半晌,她又问道:“那,那你喜欢我吗?”“喜欢......花妍,这是真心话。”放歌回答。“那你为什么还拒绝父王的提亲呢?”赵姬追问道。放歌迟顿了一下,却又把话题差开了,说道:“花妍,还记得我们在村里的事情吗?”“记得的。”赵姬回答。“那个时候,我们是多快乐啊!”放歌说。“我也是。”赵姬叹息着。“可是现在,在这死气沉沉的王宫里,我一点都不快乐。”放歌接着说:“花妍,我喜欢的是从前那个在一起玩耍的花妍,而不是现在这个高贵的赵国的公主。我的心情你能理解吗?——况且,我已经有了妻子了,她是一个很好的人。在乡下,我们生活的很快乐,我不想辜负她。那样做,对你,对她都不公平。”“我明白。其实——我也很讨厌待在这个地方的。”赵姬抬起头来看他,眼里竟盈着泪花。她说道:“放歌,也许我这一生中最大的遗憾就是不该错过你。你是个好人,最好,最好的;我一直都没有看错你!”“花妍.......你不要这么说,你会找到一个比我更适合你的男人的。”说话时,放歌的心里酸溜溜的,差一点就被她感动了。“父王把你困在王宫里纂写什么山歌,无非是想逼你和我成亲!那种妻子在家里等待丈夫回来的心情我理解,也知道——放歌,明天我就去求父王,你回去吧!”说完,她站起来急匆匆的走了。看到花妍肩膀抽动的样子,放歌的心里很难过。他真的弄不懂,自己前世究竟积下了多大的善德,今生会得到这样两个善良女子的垂青。他知足了,也因此感到莫大的欣慰。十四,放歌终于可以回家了。他架着马车,一路风尘,没日没夜的往回赶。当他赶回那间破屋时,却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檀香躺在地上,地上是一滩血污,血污的当中是一个僵死的婴儿。她躺在那里,面色苍白憔悴,也不知道是死是活。放歌慌了,拼命的跑过去,跪到她面前。“檀香,你快醒醒!你睁开眼看看,是我回来了!”放歌用力的摇晃她,半晌她才缓缓的睁开眼睛。看到了眼前的这个男人,她不由得一阵欣喜,喃喃的问道:“这不是梦吧?”“不是梦,这是真的,我回来了!”抱着骨瘦如材的她,放歌心痛不已。“你回来了,我就知道你一定会回来的。”她努力的将头贴紧他,寻找那昔日的温暖,脸上扬溢幸福的笑容。最后,她把目光落到了死去的婴儿身上。“放歌,我想为你保住我们的骨血。可是——我还是失败了,你不会怪我吧?”她吃力的说道,眼里流露着哀伤。“不,我不怪你,是我回来晚了。我应该早点回来才对!”放歌回答。泪象断线的珠子一样从他脸上滚落。它们有的落在了檀香干裂的嘴唇上。她用舌尖把它们添到嘴里,喃喃的又说:“是咸的,这味道真好。放歌,还有一件事情我要告诉你,你不要害怕。”“什么事,你快说吧!”放歌问。“其实,其实我并不是人类。放歌,我就是你小时侯救过的那只小狐狸。你不会看不起我吧!我是狐狸,人家说狐狸是不能和人相恋的,我的道行又浅.....,可我却违背天理,偏偏去做那不能奢望的事情。为了能和你在一起,我先是牺牲了一身光亮的皮毛,后来又赌上了自己的性命.....不过,我真的不后悔,因为只要能和你待上一天我就很知足了,更何况是得到了你的爱呢?放歌,有你在我身边我真的很幸福。”檀香吃力的说着,可脸上却是无可掩饰的笑容。“你在胡说什么啊!是我不好,我对不起你才对!檀香,是我让你受苦了,都是我辜负了你,你就不要再说这样的话来刺激我了!”放歌哭着说。“我,我就快要死了,又怎么会骗你呢?”檀香躺在他怀里安详的说道:“放歌——你答应我,娶花妍做妻子吧!她是个好女人,一直对你都很好!.......”“你在说什么呀,檀香,你不会有事的。”放歌抱着她痛苦,忽然发觉手里的瘦弱身躯正在渐渐的消失;最后化成了一张秃了毛的死狐皮。她死了,灵肉化成一股清风飞走了。放歌抓紧那张狐皮大哭起来,哭声在寂静的山中传出很远很远.............完。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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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惊魂聊斋惊魂今天下午,我、妈妈、爸爸、姐姐、表哥、外婆、舅舅,还有舅妈一起去宋城玩。我们一边看表演一边走,不知不觉的走到了宋城鬼屋,由于好奇,我们排着大长队进去玩了。宋城鬼屋其实叫做“聊斋惊魂”,不管是看“聊斋”原本还是改编后拍成的电视电影,都没有让我“惊魂”,惊魂的不是聊斋,而是让人感到恐惧的鬼屋,这也许是我把“聊斋惊魂”叫做鬼屋的原因吧。如果你年轻,又觉得自己胆量不小,那你就跟着长长的队伍等着进去吧。每次限进5人,进去之后,除了偶尔的电闪雷鸣,还有始终伴随着的聂小倩的幽怨的哭声,以及四周时不时喷出来的潮湿的雾气,长时间陪伴你的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恐怖境地,而这时唯一的依靠就是你的“队友”,不过,为了保存脸面,这种依赖必须是心理上的依赖。疑?我们聊到哪里去了?还是聊回来吧!刚刚开始时,“冤啊!冤哪!!冤————,(空——)啊,卡卡,啊——————!!!!”循环的声音啊、突如其来的雾气啊、阵阵雷电般的灯光啊……都没有!但就是在这个时候,不少人“啊——啊————”的给我们制造紧张的氛围,导致我那几个“没读过《此地无银三百两》的队友”一直在说:“真不害怕啊!”真让我笑话。紧接着,我们进入了十大恐怖场景。“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尖叫声不断的出现,我的心里也越来越紧张,原来越害怕。就在我想尖叫的时候,出来了!我也不尖叫了。啊!真“惊险”哪!55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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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秋思》所感唐代大诗人张籍曾写过一首流传千古的《秋思》,其中所流露出的对家乡亲人的浓浓思念之情不知打动了多少人。每当读到这首诗,我总是会不由得想起我的舅太公。舅太公是我太婆唯一的亲弟弟,定居在台湾,年事已高,我并没有见过他。听妈妈说,舅太公年轻的时候被国民党反动派抓壮丁,强迫去当兵,一走就是几十年没有音讯,家里人都以为他早已经死了,太婆也不知为他哭过多少次。后来收到他的辗转来信,才知道他随战败的国民党军队去了台湾。在台湾生活的日子里,舅太公无时无刻不想回到故乡和亲人团聚。可当时海峡两岸还没有通航,他只能苦苦压抑自己的思乡之情。后来,两岸关系缓和,舅太公不顾自己多病的身体和儿子的劝阻,孤身一人返回故乡。他满心盼望着能和自己的姐姐再续亲情,可迎接他的却是一座冰冷的坟墓,当年的分别已成为永别!在坟前,舅太公像孩子一样哭得撕心裂肺,妈妈他们的眼圈也都红了。在古代,人们与亲人的分离大多是因为交通不便;而在现代,骨肉同胞的割舍却是由人为造成的。难怪台湾诗人余光中曾发出这样的感叹:“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同为炎黄子孙,我们衷心盼望团聚那天的到来!450字 六年级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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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所闻所感元月一日,2013年的第一天。也是有意义的一天。新年来了,大街上、超市里、菜市场里人山人海。有的买菜回家烧饭,有的买礼物访亲拜友……都在庆祝新一年的来到。元旦早晨,我随着鞭炮声睁开了眼睛。翻开日历,翻开了新的一年,翻开了一段精彩的故事。我躺在床上回想着自己过去的一年里,有过汗水,有过快乐,有过悲伤,也有过感激。这一切所发生的事,仿佛就在我眼前。2013年第一天,我做过了许多有意义的事情。我学会了煮菜;帮妈妈洗衣服把房间打扫地井井有条……这些事情是微不足道的,因为它让我学会了独立,让我长大了。告别了旧年,我们跨入了新的一年。我的眼前仿佛又出现了一条新的跑道也许我还会在这条跑道上跌倒,但我仍会顽强地站起来,顽强地向重重困难挑战。我坚信,在暴风骤雨后,总会有一条美丽的彩虹出现。新的一年,新的开始,在2013年里,我会努力,我会坚强。300字 初一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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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少年励志小说馆》有感我是一个小书虫,非常喜欢读书,只要一有时间就会端起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今年的暑假里我读了许多书,但是,给我影响最深是一本励志小说——《谁拐走了外公》。《谁拐走了外公》是法国作家克莱尔•克莱蒙所著。书中主要写小女孩小璐的外婆去世了,外公陷入了无尽地悲伤之中,不愿和任何人交流。妈妈为了外公的安全,要把他送去养老院,小璐认为这样做等于让外公失去自由。于是她想出了一个主意,就是自己拐走了外公,结果在小璐和一些好心人的帮助下,外公终于走出了伤痛的阴影,怪不得外公说小璐是他的幸运之星呢!本书的故事引人入胜,让人不忍放手,想一口气读完。书中有几处让我感受最深的话,让人读了之后,不由得去揣摩它的言外之意。“爱一个人,我们希望这个人活的越久越好,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我们不能要求这个人违反他的意愿生活。”爷爷虽然生病了,但他仍有选择生活的权利和自由,我们要给他这样的机会。“感觉你的温暖,你的香味……看你笑,甚至看你哭,好让我用轻声细语安慰你,用鲜花、蝴蝶、蜗牛,即使是蚂蚁也好,只要可以让你改变眼神,闪耀出喜悦的光芒。”多么美好、多么温馨的诗句,同时也让我感受到爱的温暖。还值得一提的是那只叫做阿拐的狗狗,我不得不承认阿拐十分幸运,因为在文章可以看出阿拐的可爱,可见作者也十分喜爱可爱的阿拐。比如文中写道:“阿拐低声地汪汪叫,让人以为它在说:“对,对,是我,那个迷路的小可怜。”从这一段话中,可以看出阿拐的可爱。这本《谁拐走了外公》告诉我,爱无时无刻地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有时就是来自于一些微不足道的陌生人那里,只是没有被我们发觉。爱是一种信念,在人最沮丧的时候,为人注入无穷的力量,让梦想成真,更让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成为现实!也同时让我明白:生活中一旦遇到了困难,不要逃避,一定要大胆的想办法去克服。650字 初一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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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假文盲所感所悟今天在语文书上,看到了一幅题为《假文盲》的漫画。这幅漫画是由著名漫画家华君武创作的。图上画了:在一个公共汽车站上,几个看起来文质彬彬的男人,站在母子上车处候车。一个正吃力地抱着婴儿的瘦小妇女,静静的站在旁边,期待着这几个男人中,有一个人为她让位。可奇怪的是,那几个男人却无动于衷,对那块醒目的牌子和那位妇女视而不见,那位妇女只好无奈地站在了一旁。漫画家华君武就是想通过妇女的无奈与男士们的冷漠,形成一个鲜明的比例,辛辣地用漫画把这些假文盲和缺乏爱心、公德心的事表现出来。将这种形象跃然纸上,批评社会上没有公德心和爱心的人。其实,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只要你留心观察就会发现生活中“假文盲”现象举不胜举。例如:践踏草坪、乱丢垃圾、随地吐痰……还记得有一次,我乘坐公共汽车回家。汽车靠站的时候,上来了两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坐着的年轻人全都像看不见似的。有的就把目光投向窗外,有的就打电话,有的就摆弄自己的衣服……这时车上的广播响起了:请为有需要的人让位,谢谢!可是这个广播并没有对这些年轻人起作用,那些年轻人依旧休闲地坐在座位上。难道他们都是假文盲吗?中华民族一直被视为“礼仪之邦”,新一代的人却喜欢我行我素,把古人留下来的传统美德全都丢掉了,真是让人感到耻辱。愚昧的人们,你们赶快醒醒吧!你们不要把这些没有公德心、爱心,只会损人利己的事情发扬光大,让这些事情向传染病一样,一个传一个。到那时候,就一发不可收拾。我们应该把那些好的东西,好好地教育到我们的后代,让他们把我们的传统美德发扬光大。那时,外国人就会竖起大拇指说:“GOOD!”让我们共创一个没有假文盲的和谐社会吧!600字 六年级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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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徐志摩:人和诗》有感徐志摩是我国新月派的“风流”诗人。称其风流,是因为他的短暂的一生中,与三位女子有着情感纠葛。但,让人不能否认的是,他的为人,他的诗都是为人们所称赞的。他曾留学于美,英两国。最让他记忆犹新的是康桥(剑桥大学)。他也是在那儿,认识了林徽因,踏上了诗途。并且也因与林徽因的感情,使得他和与自己无感情的妻子——张幼仪离异。可惜的是,纵然徐志摩与林徽因两情相悦,最后却未能成为夫妻。徐志摩也在林徽因回国后于1921年回国。由于对爱情的追求,也是对自由,爱和美的追求。徐志摩与陆小曼终于在冲破了封建社会的重重阻挠后,于1927年结婚。可惜,婚后不过数月,诗人徐志摩便厌倦了这种生活。更何况,当时的陆小曼身子不好,花钱如流水,再后来甚至由于胃病开始吸食鸦片。好在,她是有才气的,在他的志摩死后,也振作了起来。而徐志摩,却于1931年11月19日因意外,在空中丧生。在他的一生中,共出了三部诗集;《志摩的诗》,《翡冷翠的一夜》和《猛虎集》。这三部诗集也体现出徐志摩三个时期的思想。在他去世后,他的朋友与妻子陆小曼又为他出了一部《云悠》,以及多部其它与其有关的著作。徐志摩在他的一生中,结识了众多国内外友人。他的朋友都无一不赞叹他孩子般的纯真性格。但在我看来,他不过是用“孩子气”这一“面具”来掩饰他自己身为诗人的真实一面:忧愁,多愁善感。当然,他也是个“不做作”的人,难能可贵。或许,天上的明星中,就有一颗是泰戈尔的“素思玛”,是那个崇拜英国浪漫诗人雪莱等人的孩子气的诗人徐志摩……550字 初三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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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聊斋《聊斋志异》读后感《聊斋志异》简称《聊斋》,俗名《鬼狐传》,是中国清代著名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的意思是在书房里记录奇异的故事。蒲松龄从小就喜爱民间文学,喜好搜集民间奇闻异事,他一生贫困潦倒,当了三十多年的农村教书先生。但是,他去南方一年的幕僚生活也为创作《聊斋志异》做了一定的准备。南方的自然山水和风俗民情开阔了他的眼界,幕僚的身份使他有机会接触社会各阶层人物,特别是官僚缙绅和下层歌姬,为他在《聊斋志异》中塑造各种官僚豪绅和众多女性形象打下了重要的基础。在这部小说集中,作者寄托了他从现实生活中产生的孤愤,人物形象刻画得鲜明生动,多谈狐、鬼、花、妖。歌颂生活中的真、善、美,抨击假、恶、丑。他们揭露了封建统治的黑暗,抨击了科举制度的腐朽,反抗封建礼教的束缚。表达了作者既有对黑暗社会现实的不满,又有对怀才不遇、仕途难攀的不平,既有对贪官狼狈为奸的鞭打,又有对勇于反抗敢于复仇的平民称赞。《鬼哭》就是一个典例。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谢迁之变时,贼人占据王七襄的房子,官兵入城平定贼患,剿灭了盗贼。王学使派人处理掉家里的尸体。从此,宅子里总是出现鬼哭,直到做道场超度他们,这才灭除鬼患。这则故事告诉我们,为人凶狠残暴,鬼也不会怕他,公道正直,鬼也会感化。以‘人’的面目出现还不能吓住‘鬼’,请不要装扮成一副‘鬼’模样来吓‘人’!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鬼神之分。那些损人利己,残害百姓,助纣为虐,仗势欺人的人在人们心目中就是“鬼”。反之,在生活中那些助人为乐,无私奉献,尊老爱幼的人在人们心目中就是“神”。以前的封建社会让人们无法安居乐业,但现在虽说科技发展迅速,人们不必为吃饱穿暖而发愁,但总有一些贪官、小人做出一些损人利己的事情,不到目的,决不罢休。这些人是社会的败类,是国家的耻辱。世界上总有善恶之分,我们虽然不能做什么,但是可以适当的改变。让善良多一点,恶毒的人少一点,甚至使这个世界没有恶,只有善,让世界变成一个和谐、美好的家园。7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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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思,所感有一件事让我记忆忧深,有一天的自习课上,我随手丢了一个纸飞机而被女老师发现,可她只是看见了飞机是从我们那边飞来的却不知是谁干的,便怀疑是我身旁个调皮的男生,而她却从未想过是表面上看起来大气都不敢出的我干的。我并未想去跟老师澄清是我的错,就这样那个男生被老师训斥后却对我只字未提,只是发自内本能的哭了,对此我并未对他说什么,也不知道该跟他说些什么,因为我知道了,我听到了,他的呜咽声中道出,他最讨厌别人对他误会。当每次听到水木年华的《一生有你》时总会想到那个经常在我耳边哼唱着这道歌的男生,现在的他,不知还记不记得我,那个做错事却不敢承认的小女孩,虽然他并不比我大。我们还在一个学校,还在一起不谋而合的见面,可见了怎样,连一个敷衍的微笑都没有,更不用说说话了,我不知道他对我记忆是不是只有不好,而不在乎微笑的时候都有的快乐,时间是可以改变一切的无形杀手,我们分到不同的教室后成了现在这样,我想我会记得他很久很久,忘不了我对他的亏欠,真的很想跟他说一声--对不起。也许我再也没有机会了,也许我们还会做好朋友,以后的以后我都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但我知道了他所让我明白的无知,学会的长大。现在的我,不再是一个要依傍大树成活的小孩子了,我有了我的梦想,我的愿望,不会再去犯那些幼稚的错,学会了去珍惜身边的所有,可还会出现一些小小的纰漏,不过不要紧,我已经明白我要做的,实施的困难要一点点去改进,这也是一种进步吧。不长的时候却像是过了一年,眼前又浮现出刚见到你时的可爱模样,是那样平凡的外表下掩藏的起初的心让我懂得了许多许多,我总是想起你常有的欣慰的微笑,发自内心的,很美很美。也许,因为以前的一切都不可能再重演,所以知道了珍惜现在,因为体会了失去的痛苦,所以知道了拥有的幸福,因为有了后悔,所以知道了很多不该。逝去的不会再回来。珍惜拥有的现在是多么的重要已不需要别人再多说,因为我们已经长大。7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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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所见所闻所感一位妇女,匆忙地上了公交车。平时人满为患的公交车现在确有空座。而今年的大年初三,公交车司机也敢狠狠地踩油门了,马路上根本看不见 。女人刚上车时,车里还有不少空座。女人随便找了个中间的位置坐了。奇怪的是,司机从刚进门就一直盯着她,一直到她坐下,司机还看着她犹豫了一会儿。不光是司机,女人觉得其他乘客也都在盯着她,准确地来说,是看着她的脸。前门“砰”地一声合上了,司机这才把目光聚焦到前方的路上。女人低头拿起了手机。点开新闻看点,第一条就是疫情的最新报告。肺炎患者数目每天都在以触目惊心的速度增长。文章的末尾,作者还提醒大家出门要记得戴口罩。女人这才明白了什么似的,敲了敲自己的脑袋,抬头时才发现车上不多的几个乘客,也都是裹得严严实实的,而此时大家都在看她,甚至还有人,拿起了手机,对她拍了张照片。女人立刻低下头了。过了几站,她就匆匆忙忙地下车了。第二天,那位司机在手机上无意看到一条消息,一行醒目的大字和一张熟悉的图片重重的敲响了他的脑袋:我市一名妇女已确认患新冠肺炎,据有关人士表明,确诊前她曾不戴口罩坐过一辆XX路汽车。他感到心头一震,一看这张图片,这不是昨天那个穿棕红色衣服的女人吗?他不敢把这事告诉家人。上了班。他又坐上了熟悉的司机车座。他感到害怕,想开得快一点。经过昨天女人上车的同一个地点时,他猛地发现,那个女人又上车了!“你,怎么还在这里?”“好巧,又是你开车!”女人戴着口罩的脸上堆满了笑意,“昨天走得急就没戴口罩。今天我等车的时候,还想着能不能看见你,想跟你道个歉。昨天带来的麻烦,不好意思啊。”司机目瞪口呆地看着她,赶紧找那篇文章给她。女人火了:“这是谁造谣啊?我根本没事啊!”随后女人立马报了警……司机笑了,没病最好,大家都健健康康的最好。700字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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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圆明园所感记得前年的暑假,我有幸能进入圆明园,并怀着对帝国主义的愤恨与对中华文明的崇敬之情目睹了当年列强罪行留下的印记。望着丛生的杂草和遍地狼籍而弃的残垣断壁,我内心的怒火愈加强烈地燃烧。我不禁走上前去,细细地观察抚摸着这曾是中国文化无比璀璨的一颗明珠的遗骸。可是,当我在一根断掉的柱子前站立时,所看到的情景让我十分惊讶:那雪白的柱子上竟赫然写着几个黑色的大字——“某某到此一游”我立即检查了整根柱子,却发现上面布满了用墨写上的用刀子刻上的诸如此类的文字。我不敢相信我的眼睛,可我把整个圆明园几乎转遍了的时候,我才发现这样的文字随处可见。此时,我更加气愤了,但气愤更多的不是列强的罪行,而是转向写这些文字的游客。我无法想象,这些游客在这充满凄凉之气的废墟上写字时是否还有思想,是否还懂得屈辱!在八国联军侵略中国,洗劫北京城,践踏我们的文化,火烧圆明园的百余年后的今天,他们怎么忍心在这破烂不堪,遍体鳞伤的文明废墟上再狠狠地写上几笔,刻上几道!难道他们的内心不会因为看到伟大的中华文明被侵略而感到一丝一毫的耻辱和悲哀吗?难道他们就只当圆明园是一个游览观光,玩耍散心的景点吗?我不明白。在见到这座被侵略,践踏得面目全非的东方文明宝库之后,这些游客不仅不为之悲哀与愤慨,不因之受到丝毫震动与获得情醒,反而一手端着照相机,一手拿着小刀或毛笔,富有成就感地为已是废墟的圆明园再雪上加霜地划上几笔,增添几道疤痕!中国人自己都对本国的文明不在乎,不尊重,又还能对外国人要求什么呢?类似的事情在全国各地的旅游区恐怕已数不胜数了,新闻上也曾报道故宫城墙由于刻划严重新粉刷,某旅游景点由于游人破坏而重新修整等诸如此类的消息。我想,当中国人指着外国人的鼻子骂“鬼子”“强盗”时,是不是也该先或多或少地反省一下自己?700字 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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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公交所感我很喜欢坐车,尤其是车位较高的公交车和大巴车。我想,这对于有些会晕车的人来说,那简直不能忍吧,可是我真的很喜欢坐车,尤其是坐在靠窗的位置,那样可以让我领略沿途的风景,观察车窗外的其他人的故事,那小小的窗户仿如一块小小地电影布,播放着真实地世间百态。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搭公交的时候,我也玩起来了手机,沉浸在那个小方块里的世界,忘了自己身在何处,当耳旁响起到站的播音时,抬起头的一瞬,恍若隔世,我不喜欢这样的感觉,虽然有的人把这段时间称作“碎片时间”,要我们多多利用起来,我想这也得分为长途或者短途吧。所以,当再一次搭上公交车的时候,我告诉自己,把手机乖乖地放包里,就像从前一样,坐靠窗的位置,观察着这个真实的世界。天气转热,车厢里已经开起了冷气,很是舒服。我照例坐在了后几排,不仅仅是因为座位偏高,而且这个位置更能让我全面地看到整个车厢。车子一到站,陆陆续续地上来了一些人,有老人,有小孩,也有不少穿着工作服准备去上班的年轻人。前头的位置,大家都很自觉地起身让座给老人,有一个小学生模样的小女孩,有些腼腆,她没有开口说让座,只是起身,蹦离自己的座位,走到了旁边的扶手去。待车子开动,我这才发现,整个车厢,除了老人和背书包的小学生,其他人基本已全成了“低头族”——玩手机,我的座位较高,扫一眼就能看到他们的大概动态,有的在玩小型的消除游戏,有的则是在玩单机的手游,有的和朋友们闲聊,少数的一些人会在看书,但毕竟是少数,因为字体太小,车上晃的厉害,眼睛会受不了……他们都沉浸在那个虚拟世界里,忘了眼前的真实,忘了抬头看看是不是有老人孕妇站在他们的身旁需要让座,忘了身边也许也坐着以前的一位旧识,忘了窗外五颜六色的世界……他们只是被眼前的小方块绑定了眼神。我有些惭愧,我曾是他们中的一员,我明白我们要珍惜时间,积攒起我们生活中的“碎片时间”,可我知道,我们要在这“碎片时间”中抬起头来,多看看真实世界的色彩,感受这个世界的律动。700字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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