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纪念上
锲子
你是我的神话,却永永远远是我心底的神话,看的见,摸不着,真真假假,幻幻真真,任由你生长着,飘渺在我身边,驻进我的心底.
不得不承认,你是阳光之子,深深的酒窝常嵌在你的笑靥上.
我,准确的来说,只是一个平凡的女生,若和你相比,我即是微不足道的.传统的家教,加上本是魔羯座,造就了一个很封建,古板的我.在我的眼中,成天和男生混在一块的女生都是可鄙的,我能深深的明白.
你,天之骄子,我,微不足道,这看似两条距离拉的很远很远的平行线,根本就没有交点.但,似乎所有的巧合都不谋而合,这只有在小说中才有的邂逅.
开学后,便和你成了同桌.这是我第一个和异性朋友靠的那么进,让从小就古板的我惊慌失措.我能嗅到从你身上散发出的气息,是湿润的清香,像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有种神力在你身上蔓延开来,不知道为什么,这气息总能让我感到安心,那颗不停怦跳的心也渐如平镜.终于,敢抬起头直视着你,但还是有丝未能遮掩的惊慌.你依然对着我微笑着,在阳光的照耀下,显的那么耀眼,那么帅气.所以,第一次,觉得你好象是拥有魔力的神,第一次,觉得你会是我最珍惜的朋友,第一 次,因为看见此刻的你而打开了缠绕在心底多年的结.心里坦然了许多.
你的理科总是很棒,可我就是一个白痴,每次你都会耐心的为我讲解,每次,看见你的侧脸,看见你专注的神情,心里总是美滋滋的.
不知道是从时候开始,班上谣言多了,对我们进行思想教育的人多了,对我们深深摇头的人多了,一副不可救药的样子.每到此刻,你总是一笑而过,还是那种温柔的笑,夹着"出淤泥而不染"的笑.但是我不同,我是个一贯古板的女生,我对那些人很反感,也很敏感,我学会了忍耐,然后再煞费苦心的向那些人解释,谣言却没有减少,你告诉我,越是解释就越是掩饰,清者自清.是啊,不做亏心事,半夜也不会怕鬼敲门,可是为什么,为什么总觉得有人说到了自己的心坎,有时候甚至会开始变态的喜欢他们那样说.
也不知道是从时候开始,路过女生宿舍下面时,总会被淋的像落汤鸡,在厕所洗手时,也会忽然被人从后面按住脑袋,然后被冲向水龙头,冰凉的冷水侵湿在头发上,我却没有反抗,一个可怕的声音:"就你这熊样,你配的上我们心中的王子吗?"我知道她们在说着什么,我也明白为什么我会糟到这么多的不幸.多半的时候,,我只是暗暗埋藏进心里,什么话也不说,不跟她们闹,也不跟他说.直到有一天,我颓废的来到教室,凌乱的头发,曾经的长发已经不在了,只留下参差不齐的短发,脸上被抓过的痕迹,在阳光下还在隐隐作痛.你问我怎么了,我无语,只是想起了刚才的那几个悍妇怎么样对待我,就在我的头发被她们无情地剪断时,我忍不了了,因为我记的你说过,你喜欢我的长发,我抓住一个就狠狠的揍下去,将我这些日子所有受的积怨,侮辱通通发泄了,可是还是被她们用那锋利的指甲在脸上留下了美丽的痕迹.你又着急的文,我说没事,不小心弄成这样的.你说是如何不小心,我无语,对于从小就很懦弱,从来不敢撒谎,也不会撒谎的我来说,这无疑是个致命的问题.
其实,我完全可以告诉你所有的一切,把这些日子所受的气全都狠狠的发泄在你身上,然后告诉你这一切都是拜你所赐.但是为什么?为什么我宁愿自己承受着这一切也不愿告诉你,因为我怕,怕我告诉你以后,你会从我身边离开,我怕从此以后你的笑,你笑起时的皓齿,酒窝,你耐心的为我讲题,你身上所散发出的独特的清香,你关心我的眼神,你专注的样子,你和我放学一起回家有说有笑,所有有关你的一切只能出现在梦里,我发觉,自己真的不能离开你,这是一种怎样微妙的感觉,只要一想到你,我就会很开心,就有勇气努力在黑暗中前行,就有信心一直努力下去.我是个古板而且也很固执的女孩,我不想承认我真的喜欢你.
未完
三个当铺
在一个村子里,有三个当铺,它们分别是:金钱,时间,智慧.金钱当铺的老板是一位腰缠万贯的年轻人;时间当铺的老板和金钱当铺的老板是兄弟,也是一位年轻人;智慧当铺的老板是一位将近八十岁的老人.老板们都非常友好.可一件事却毁了金钱当铺和时间当铺.
一天,时间当铺的老板在和金钱当铺的老板聊天的时候,金钱当铺里来了一位年轻人,说是他要拿他的二十年时间典当金钱.金钱当铺的老板非常高兴,心想终于来生意了.于是他到仓库里拿了二十袋金子递给年青人.这时,智慧当铺的老板刚好走来,见到年轻人正在拿时间典当金钱,连忙阻止.金钱当铺的老板很不高兴,问关他什么事.智慧当铺的老板说:"时间是宝贵的,你怎么能拿它去典当金钱呢?金钱是可以挣的."年轻人朝智慧当铺的老板翻了翻白眼,说;"我当我的,需要你来管吗?"智慧当铺的老板虽然拥有智慧,但他不是所有的问题都回答的上来的.于是他向时间当铺的老板求救,可时间当铺的老板和金钱当铺的老板是兄弟,他肯定是帮金钱当铺的老板.于是他说;"对呀!他的事关你什么事."智慧当铺的老板只好悻悻地走了.
一个月过后,一场大火却烧毁了金钱当铺与时间当铺,金钱当铺的老板和时间当铺的老板知道是上帝放天火烧的,很不满,他们问上帝:"你为什么要烧毁我们两的当铺."上帝很平淡的笑了笑,说"金钱当铺的老板让年轻人用时间兑换金钱,时间是宝贵的,怎能用时间来兑换金钱,你这个当老板的竟然不阻止.而时间当铺的老板你非但不阻止,还和他同流合污,哎,我错了,不应该让你们两当兄弟,因为时间如果与金钱在一起的话,那么就不会有好事情,更何况,年轻的人是无法驾驭金钱和时间的!"
想象力还不错吧!如有不妥请通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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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纪念小旭不是我第一个认识的,和他相识的时间也不是很长。就三个月吧,但我却记住了他。他告诉我他在黑龙江,在我的想象中那应该是属于那种冰封千里,万里飘雪的地方。他告诉我他们那里下雪很平常,他很喜欢雪。有时真的不明白他们那里下雪很平常,对雪也应该司空见惯了,但他为什么还会对雪有一种深深的爱恋呢?我告诉他我们这里很少下雪,我也很喜欢雪,但我不喜欢冬天。有时突然觉得自己的这种想法很矛盾。我喜欢雪。喜欢雪的洁白,轻盈和冰凉。但是我不喜欢冬天。不喜欢冬天的那天寒地冻冻般的寒冷;不喜欢那北风呼啸的感觉;不喜欢那干燥的空气;不喜欢那光秃所带来的死亡的气息。我讨厌冬天的一切除了雪。他说如果我有时间就到黑龙江去玩,去体验雪的世界。我开玩笑说我还不想死在那里冻死的。其实只有自己才知道我是想去黑龙江的。去看看那儿的雪。去体验那洁白雪的世界。如果我去的话,我想我可以住在小旭家里。穿上他最暖和的衣服。然后和他一请堆雪人,堆出儿时的欢笑;和他打雪仗,打出儿时的记忆;和他一起站在冰上聊天,聊出久违清澈的笑靥。幻想;关于黑龙江的一切都是幻想:雪,冰封,洁白的世界……他写了一首诗,关于雪的。文字清新而柔美。当时我并没有给他什么评价。只是随便说了句和好呀!我相信朋友之间是可以心灵相通的,有很多事不说也会明白。他告诉我他喜欢《风也清,云也淡》。我却没有找到。但我也会喜欢的我相信。那应该是那种很清雅的文字吧。不只是我和小旭,也许每个人都回喜欢的。别了小旭,不记得我们是怎样分别的。或许是不辞而别,或许是那种最普通的拜拜。但那个现在已经不重要了。就想我和小旭的认识一样。一次很平常的向遇,然后开始闲聊,一切都那么普通。但又那么不平常的每个人心里发展着,直到很远很远。后记:小旭是我认识的第二个“创网”朋友,我们一起聊得并不多。但直觉告诉我他是一个很友善的家伙。故写此作文来作为我们友情开始的见证,也作为我们友谊发展的基石、7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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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纪念今年春游去了厚田沙漠,天气不算坏,比起前几天是好得多了。尽管天空中没有漫天的灿烂,尽管还是有几缕凌冽的风,尽管是这样,还是开心的,因为能够春游,已经满足了。坐车坐了很久,听了一路的歌,拉开窗帘,偶尔看看街上一些陌生的人,一条条陌生的街。原来,一直和这些人生活在一个城市,原来这个城市也有这样一个地方,在此之前,都是不知道的。到了,下车。在鞋子上套了好几层鞋套,在沙地里一跑一走,塑料制成的鞋套很快很容易就破了,无奈,只得眼看着一层层的粉沙漫上自己冬天刚买不久的球鞋。可是这点小小的抑郁很快就洗濯干净了,排着长长的队,一边等一边吃薯片,想玩滑沙的人可真是多,等了半天,薯片都快吃完了,总算是轮到我了,抹了抹嘴角残留的细渣。担心自己会卡在半山路上,狼狈不堪,好在,好在,总算是如心里所想,精准无误地到达了沙路尽头。再从沙路尽头艰难地爬回出发的地方,后悔出门时没多一个发夹,头发凌乱不堪地肆意被风吹着,只得不停用手拨弄。闷闷之时,和刘翰樱一起在地上堆沙,堆了一个不成样子的房子,一个不成样子的沙人,用相机录了下来,“这个是房子,这个是花园,还有喷泉和农场”,万一被风吹散了,被人踩碎了,怎么办?沙子总是要散开的,即使用水凝固,蒸发了,风一吹,又散了。顺其自然吧。这个记忆总不会散的,对吧?只要我们还记得,这个沙漠上还有个小小的房子,小小的沙人。这不就好了。年年春游大家一起聚餐的场面都差不多,大同小异。可是在沙漠上吃东西的感觉却很奇妙。铺上桌布,布角总是很不听话的卷起,只好用书包压着。一鼓脑地倒出所有零食。吃了好多,喝了好多,好饱好撑,朋友们还不停地塞给我好多宝贝零食。其实已经吃不下了,可是还是不停地在吃。大家能够这样开心地坐在一起吃东西,其实就是一种很甜蜜的温情,比糖果更甜得多。我没去打扑克。和一大帮大胆的女孩去过索道了。犹豫了很久,索道太高太长,索道下面还有一条很长很深的江,就这样犹豫了一个多小时又排队一个多小时。我,阿坤,哆唧,甜甜,系好安全绳,心一横,就这样从索道上滑过去了,死死抓住绳结,没向沙地上的人挥手,只是稍稍侧头看了一眼左边浅浅的山峦,下面有条江,过了江就是月亮岛,感觉自己在飞,26秒,分秒不差,不害怕,不紧张,有风吹过,不冷,很美好。在这个小小的月亮岛上长满了青草和灵秀的花,有牛在远方哞哞而鸣。我们在深深浅浅墨绿青绿嫩绿的草野上奔跑,也不知为什么,就是在跑,不管头发有多乱,越是跑,就感觉风越大,不是迎面扑来的风,这风中好像含了水露,晶莹透明澄澈,被柔和的风深情地拥抱着,真好。这个小小的岛上,只有我们和这草这花这风还有风中的水露。对了,还有一群会哞哞唱歌的牛。好舒服,像是一不小心坠入了一个棉花糖的粉色的梦。不,不应该是粉色的,应该是更深一点更柔和一点的蓝色的,浅蓝的。是划船回去的,清波荡漾,心波悠悠,小心地摇着桨,摇桨人很乐意我们也帮他摇了一下桨,闲下时,拼命向沙地上的人挥手,从水中看岸上,好遥远,每一个人都零星的渺小。风里是泥土的清香,水藻的花朵的雨后的香。之后又去骑了驴,赶驴人很辛苦,跟在驴后追打,驴子也很累,一趟趟地跑,及不情愿驮上了一群又一批与它绝不相关的人。从驴背下来后,我刻意连着说了好几个谢谢,谢谢,无论是谁,都辛苦了。所以,谢谢。最后,上车之前大家一群人在沙雕前嬉笑着拍了一张全家福。这段回忆很快乐,也很宝贵,这些,这些,都证明我曾经如此开心过,如此笑过,我们曾经在一起过,我们曾经一起来过这里。坐车,回家,洗了一把脸,倒出鞋子里的沙子,趴在床上酣睡。厚田沙漠,厚厚厚厚的全是动人的美丽的可爱的温暖的记忆。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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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青春纪念在没进《锦棉》之前我还是个被这世界遗忘的孩子。每天背着沉重的书壳日复一日的踏着坚辛的脚步,麻木不仁地游走于大人们眼里那些所谓的前途边缘,我每天都得担心我会在这名叫“前途”的独木桥上摔倒,我怕我一不小心就掉入桥下的深渊!然后再也看不见任何阳光,最后与世隔绝。生活像时刻被监视着。当十针和分针每旋转360度后又回到起点重复着那些日复一日乏味的行程!渐渐地,那些本属于我调皮可爱的灵魂每日每夜都被眼前的现实和身处的世界折磨着,鞭踏着,最后它们都离家出飞向更自由的世界飞往它们向往的世界.我的灵魂出走了。我成了一俱空壳!眼神空洞地穿梭于人群中。世界不知不觉的被我遗失的灵魂渲染成黑白色。它们也在为我哭泣.因为我的世界没了阳光没了彩虹!唯有雨滴的叮咚声!我以为丢失灵魂的我会渐渐被这世界所吞蚀然后悄无声息的消失!-直到有一天,我被一个名叫《锦棉》的大家庭所吸引,我走了进去,因为在里面我看见了我的灵魂,它正冲我微笑着,那微笑很美很纯净,纯净得没有一点瑕锱!我闭上眼睛贪婪的呼吸着眼前这新生地纯洁地清新的空气!浑浊的大脑顿时清醒不少、我的灵魂融入了我的躯体…大脑里也灌入了它的记忆!很快我变充沛了在《锦棉》我是个调皮的孩子,每天都叽叽喳喳闹个不停。我在里面还认识了很多和我一样热爱文学的灵魂…我想,若不是她们。我那脱离躯体的灵魂早已枯竭而死最后变成空气中的尘埃随风消逝!所以,我爱她们。爱《锦棉》这个家,更爱里面那些灵魂闪着璀璨光茫的家人-。在《锦棉》有我最珍惜的最美好的回忆。这些回忆渐渐添满了我空洞的心房。鸭子:抬着奶茶傻傻的笑得很可爱的女生!总爱被我赳结,在被社长用完不成任务把她变烤鸭时!我在旁边笑得没心没肺。瑾冉:很可爱的女孩,能把社长纠结到圣诞节买礼物给她。而且大脑也很单边。心情不好时毫不避讳的把电话发进群里大声嚷嚷叫打电话跟她聊天,结果我无聊的发了张自己照的嘴里正含着棒棒糖的彩信给她!白小年:像个大姐姐一样总照顾着我,所以每当惹祸了被社长骂时总跑到她面前哭得眼泪婆裟。小影:是个当我去网吧准备上论坛时被那网管一句未成年回家做作业郁闷到用手机上扣在群里特委曲的哭诉说:当我成年那天就把身份证甩在今天说我的那个网管手上然后特洋气的说:“开机”时她笑得幸栽乐祸说“小染真悲剧”经年:鸭子和小年经常纠结的对象。传说中的“帅哥”!老和我争着做谁是神经病。苏天寂:我觉得他是个超人!因为养了一屋子我们这样叽叽喳喳的孩子也能顽强的生存到现在。而且还能把《锦棉》这个我们共同的家打理得很好。以及。还有好多好多,我在《锦棉》认识的好朋友那些和我们一起同甘共苦的社员们。在时间像流沙一样从指甲的缝隙里划过的瞬间我们的《锦棉》不知不觉已经成长了三周年了。三周年!可能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短。但这都是我们用血与泪交织灌溉出来的。三周年的纪念刊出来了。这对我们社里的每一个努力了很久的社员们来说是一个崭新的开始。因为我们并不希望这只是纪念。我们还想把它——《锦棉》让时间能带着它一起流动,不被时光所埋没。所以我们还会努力。我们不在乎时间的长短。不在乎它能带给我们多少利益。我们只在乎。能尽最大的努力把这《锦棉》里那些被赋予文学灵魂的孩子们,把他们的文采释放出来。向世人展露出他们的光芒。就像我当初怀着满腔激情对他们说的那样。我们会把青春挥洒在《锦棉》上。用我们的灵魂来浇灌它成长!当然在我进入《锦棉》的这途中,也有点当“看客”看世间浮动的经历,因为看见很多和我们志同道合的伙伴进来和我们生活一段日子!中途却又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又离开了。这其中有我至始至终都不熟悉的人也有和我玩得超铁舍不得的人。我知道,我们是个新生的集体,很多人都是抱着伟大文学抱负并且带着自己一肚子笔墨,怀着满腔热血进了我们《锦棉》。可是,他们好像等不了我们《锦棉》这样像蜗牛还踩刹车的前行速度。或许即使他们会忍住,耐着性子等着,但他们内心对文学的那种热情却等不了。所以为了他们心中更美好的未来。毅然决定向我们挥挥手绝绝而去。看着他们离开的背影。内心不免有点小小的失落,总觉得为什么不在等等呢?不在大家一起努力呢?或许,就只有那么一小步。仅是一步之遥,我们就能成功了!可是。我知道。人生是自己选择的。我们不能左右别人什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我们不是上帝不能去改变他们的梦想更不能左右他们的梦想。所以。我也尊重你们这样的选择!并且也真心希望你们能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文学灵魂!我希望所有能看到这本《锦棉纪念》的人都能明白,我们要的并不仅仅是纪念,我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加入我们。也希望我们内部的人员也能坚持下来。和《锦棉》共同成长。有一首歌这样写的:我们曾经经过的老屋已经不见了,空气之中似乎还有当年的味道,雪白的茶花和风一起荡秋千。花瓣中落下点点的蓝天,孩子们快乐的玩耍在这街心公园,他们奔跑在我和你有过的从前,凋谢的时间,站在我面前,见证了那些变迁,当作是纪念。暖暖的春风,飘飘荡荡吹向东,那些年少的懵懂,已经消失无踪;思念的河水,流过你我的心中,曾经有过的岁月,像风飘在空。孩子们快乐的玩耍在这街心公园,他们奔跑在我和你有过的从前。慈祥的老树,站在我面前见证了那些变迁。当作是纪念。暖暖的春风,飘飘荡荡吹向东,那些年少的懵懂,已经消失无踪,思念的河水,流过你我的心中,曾经有过的岁月,像风飘在空中,那片泛黄的树叶。像风飘在空中。《锦棉》是个温馨的家,我希望我们都能好好的爱护它不让它受到任何伤害!保护着它,能让它健康成长!我愿意像随风飘浮的蒲公英,当停在《锦棉》这块土地时我从此扎根不走,然后落地生根发芽成长…-备注:如果被刊登,请编辑只打我的笔名:柴小染出来。不把真名曝光。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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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突然心血来潮,拉着老帅就往那个再有三个月就离开整整三年的小学校园里跑。现在是半冷不热的二月,寒假。门口站着的类似礼仪小姐先生一般的斜挎着写有“××小学文明岗”的小学值日生们理所当然的不会在这里,要么去哪里旅游,要么在家里赶作业,再要么,在街上像我和老帅刚才一样的闲游乱荡。而现在正端端正正坐在小学门口的椅子上的,是不知何时来到这里的脸上有一道凸起的伤疤的看起来凶神恶煞的保安叔叔。老帅小心翼翼地看着那边正出神的怪叔叔一样的人物问我,真的要进去么?我没回答,径直向大门走了过去。老帅冲上来重重的抓住我的手,跟在我身后小心移着脚步。当四只脚都跨进校门、门口的叔叔还是双眼注视着远方,老帅终于开始一脸轻松的大笑起来。学校里的迎春花开得欢喜,星星点点的黄色随意地撒在大片大片的绿色之上,想起很久之前我想了很久才想出的一个比喻句,大概是这样的:“那一朵朵迎春花像是小姑娘的百褶裙,被晾晒在灌木丛上”。我感叹道:“春天来了,夏天还会远么?”然后头顶响起老帅无奈的声音:“寒假来了,中考还会远么……?”接着是一阵长长的叹息。空旷的校园里只有老帅的那句话在回响,粉色的墙壁因为几年的风吹日晒而开始变得苍白起来,花坛边的瓷砖大片地脱落下来,露出里面褐色的“肉”。厕所还是那样神圣地耸立在教学楼的左边,已经被重新刷过漆了,雪白雪白的。旁边的沙坑不知为何没了土,剩下空空的水泥坑和一条长长的黑色跑道。左边,便是围墙了,长满了杂草。在观察这一切的时候我和老帅正坐在主席台的边缘,听说一个不留神便会后脑着地摔下去,因为不久前就有小朋友打闹得像这样栽进了花丛中。不过在看了许久后,还是怎么也不明白他是怎样做到后脑着地的。还有三个月。只有三个月。还有或者只有三个月就中考。那么先不要提它了,伤感情。前面走过的,是还有三个月就满三年的不在一起的日子。或许它,说起来也会伤感,但决不会伤感情。这差三个月就三年的日子里,这我们不在一起的日子里,小学的校长又换了一个,六年级的毕业生又送走了两批,迎春花又开了两次,教学楼的墙壁又白了许多,花坛的瓷砖安了又脱落了,厕所的墙又重新刷了,沙坑里的沙不见了,墙头的杂草又长长了,主席台上又有小朋友头着地地摔下去了……又开始想念了。这些不在一起的日子里,我们都变了。认识了新的朋友,体会了初中的生活,做了比小学多上N倍的作业,熬了一个又一个漆黑的夜晚,写了无数封给无数个人的信,收到了一大箱子的回信,送了无数张色彩斑斓的贺卡,收到了偶尔几个玩得很好的同学或朋友的回礼,书架上的杂志成了原来的好几倍,动画片成堆的放在电脑旁边,废纸称了一次又一次,眼镜的度数增了又增,之后迎来的初三又体味到了真正的苦,成堆放置的试卷和练习,被背书声代替了笑声的早读,抱怨声代替了吵闹声的课间……三个月,三个月之后就结束,或者才结束。那么这些日子,还是纪念一下的好。最起码我们分开了,经历了,笑了也哭了。最后,三个月之后就解放了。那代表的,结束,是的。那些无奈痛苦抱怨以及成堆试卷练习的暂时离开,那个纯真美丽无暇蕴含了饱满的泪水和笑容的初中年华永远离开。所以才要纪念一下的好。我们不在一起的日子,花样的初中年华的日子。天空好蓝,形容不出的蓝。没有云朵。春光无限好。老帅的脸上绽放着幸福的花朵,甜甜的,蜜蜜的。于是连迎春花也开得更愉悦了。“好久没来了。”“好久不见了。”“好久好久了。”“剩下的三个月不在一起的日子,我们大家,也要加油啊!”那么大家,中考之后,再见。后记:一逗到底的习惯在三年的时间里不但没有改变,好像还有些加重了,大家凑和着看吧,抱歉了。终于有机会试试深夜打作文的感觉了,好悲惨又惊心的感觉……还好老妈睡着了呢。呐,大家,晚安了。再见了。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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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纪念我和林涵的缘分始于初一,上天将我们安排成同桌。给我的第一件礼物是他的笑容,大方而温暖,是我喜欢的那种男孩。我对林涵总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我莫名其妙地相信他,所以总爱在他面前说些伤感的话。我那种见月落泪的稚弱情怀是不轻易示人的,而他从不唏嘘,也不安慰,只是在一旁安静地听。但我相信,他是理解我的。在他的生命之中似乎早已结实地包容了我的这样一个任性脆弱的灵魂。除此之外,我们在一起的大多数时间就是沉默。放学回家,我们边推车边看夕阳,仍旧不发一语。即使此时,我们也能自然默契地相处,我能读懂他的眼神,而他能洞悉我的喜怒哀乐。有时我会想,我和林涵简直就像一个人,我们企求宁静和自由,却无奈地被缚在喧嚣的尘世中。14岁生日的时候,林涵送了我一个很漂亮的大鱼缸。他笑着对我说,暂时找不到岸,就在这里歇歇吧。我爱不释手地捧着鱼缸。他也不知道,我抱着这个鱼缸坐了一整夜。雪霁是我的亲密朋友,她有着一双清澈如水的眼眸和一颗纯朴善良的心。优秀的成绩,良好的人缘,父母的呵护,老师的眷顾使她对未来充满真诚的憧憬,使她能用天真的眼光去看待纷繁的世界。我和林涵说的最多的人就是雪霁,因为我羡慕她。她是空谷中的幽兰,散发着清爽馥郁的香气。她生来就是被宠爱的,可以简单透明地过一生。起初,林涵对雪霁无甚好感,只会淡淡地回答我说:“是吗?可是秦磊说他比较欣赏你。”秦磊是林涵的把兄弟,一个果敢幽默的男孩。但后来雪霁的天真无邪连林涵都无法排斥,有时他竟会主动与我说:“雪霁拥有真正的快乐,你和她多交往,也会开朗些!”周末或假日,我、林涵、雪霁和秦磊一同出游,看看电影,逛逛公园之类的,也无非为排解寂寞。可我渐渐发现,雪霁对四人出游的兴趣越来越高涨,每次出门,她都会为林涵准备得万无一失。平日里,她也总绕着林涵兴奋地说个不停。我看着他们在一起时的完美画面,显得不知所措。幸好我一出神,秦磊就会拉我走,故意与我侃上一通,引来我笑声为止。末了,他总是望着天说:“迟钝的女孩是快乐的,敏感的女孩是痛苦的!”春日里,是放风筝的好天气。雪霁习惯地央求林涵和她一起放,我和秦磊则拿了另外一只风筝。两只风筝很快飞上了天,我仰着头,眼中映出两个追逐嬉戏的美丽身影。突然间,我听见雪霁大叫一声,她跑得太快,被石块绊倒在地上。我一转头,看见林涵正蹲下身子看她的伤口。手一松,我的风筝就飘飘扬扬地飞走了。那一天,林涵背着雪霁回家。晚上,雪霁在电话那头,羞涩而坚定地告诉我:“我喜欢林涵。”我终于清楚,我的痛苦并不全是因为我的敏感。初三时,我的鱼缸被撞倒在地,跌得粉碎。林涵说,没关系,只要我还在你身边,就会为你造一个更安全恬静的港湾。那时我的心里有一个梦,那个梦要穷尽一生才能实现。初一至高一,我和林涵同桌的那四年,是我们缘分天空里最斑斓的季节。高二时,父母决定送我去美国留学。我在疲倦和不安中忙完了准备工作。临行前夜,雪霁他们执意要为我开告别会,一直闹到了很晚。林涵送我回家的时候,繁星出奇地璀璨,把无垠的苍穹点缀得明亮瑰丽。我和林涵看看天,又看看对方,仍是一贯的沉默。其实,从出国至今,我一直固执地在等着林涵的一句话,一句俗气的话。我幻想他会以熟悉的眼光看着我,然后安静地说:“不要走,好不好?”林涵终究没说出这句话。我的留学不会因为一句话而改变,这点我很清楚,他更清楚。我们实在太相像,无奈地接受着缘起缘灭。而我们的感情好似一泓深潭,随着时间的飘逝慢慢沉淀,安静而深邃。夜色迷离中,林涵把一条木制的小鱼挂在我的脖子上,他第一次用几近伤感的语气说:“goodbye,我亲爱的小鱼。”风起的夜晚,我的泪水恣意而温暖,路灯的昏黄里,斑斓的季节黯然失色。在他乡求学的日子自然不轻松,周围的一切于我而言危险而遥远。我耗尽全部精力去适应新的学生圈子。每天,我用陌生的语言向他们层层揭开中国古老的面纱,填补着他们永不满足的好奇心。只是当我看着落花叹息,望着鸿雁失神时,他们却投以困惑的目光。他们的世界单纯刺激,与我的不同。我越发想念林涵,想念那段安详缤纷的时光。每当深夜,我就望着窗外痴痴的想:“林涵,我们现在正沐浴在同一片月光下呢!”我天真地忽略了时差的概念,只为了加一个等号在我们俩之间。多少次,我从梦中醒来,眼前的泪痕都失去了温度,我还坚决沉淀着我的感情。林涵挂在我脖子上的小鱼是我全部的力量和希望。这一年,我过得有如一世之久。圣诞前夕,我收到了林涵和秦磊的卡片。林涵的卡片简单到极点,却依然是我习惯依靠的淡然宁静。秦磊的卡片倒是大费周折,花里胡哨的。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秦磊经常写信给我,他经常用亲密的字眼写雪霁和林涵的发展。每年圣诞,我都会收到林涵的卡片,不带感情色彩的问候,也不说雪霁。我照例会给他们回信或寄卡片,捎去我的近况和祝福。林涵送我的小鱼是我最珍贵的财富,从他给我那天起,就再也没离开过我一刻。七年,七年的时光竟如此轻巧的滑过。我的等待和思念变得苍白无力,像海上失去方向的小船,飘飘摇摇靠不了岸。第八年圣诞,林涵的卡片上莫名其妙地写着:“我累了,游不动了。”秦磊在信的结尾说:“林涵终于宣布雪霁是他的女友!”窗外下起了雪。我感到一阵彻骨的寒意。脑中滑过的是我在林涵面前说雪霁的种种好处以及他们在一起时的美丽画面。我抑制不住地流下了欣慰而又寂寞的泪。18岁出国,26岁回国,我终于再次踏上了魂牵梦萦了八年的故土。母校百年庆典上,我见到了雪霁。八年的成长使她出落得更加优雅成熟,却并未消退她的纯洁与美丽,雪霁的眉间流露出无尽的幸福。她甜蜜的挽着一个男孩的手臂,他们手指上相同的钻戒是那样晶莹夺目。我抬起头,赫然发现她身边的男孩——是林涵。林涵的沉稳安静没有丝毫改变。雪霁小鸟依人般地靠在他肩上,亲昵地说着话。我忘了问好,忘了祝福,只是呆在原地,勉强地微笑,眼眶却不自主地湿润起来。我说,是刘海被吹进眼睛里了,其实,我明白是钻戒的光芒刺痛了我。第二年,我结了婚。丈夫是父亲世交的儿子。为了林涵,我已经耗尽了全部精力。我没有勇气和信心再独自等待着走下去。况且丈夫忠厚豁达,事业有成,对我又疼爱有加,我就这样心甘情愿地嫁给了他,营造着一个女人最世俗的幸福。第三年,我有了自己的孩子。我把所有的爱倾注在他身上,为他的快乐而快乐。宝宝一周岁时,我第一次摘下了小鱼项链,挂在了他粉白细嫩的颈上。一个阴霾的午后,我在房间里看书,宝宝咿咿呀呀地绕着我打转。他刚刚学会走路,跌跌撞撞的,不很稳当。一个不小心,他摔倒在地,哇哇哭了起来。我忙丢下手中的书,抱起他。宝宝的小鱼跌在地上,裂成了两半。我蹲下身,心中莫名其妙地忐忑。小鱼内竟有一卷纸条:你不再是孤独的游鱼,你不必羡慕岸上的风景。我愿意一生陪在你生命的海洋中畅游。我等你,七年为期。涵暴雨袭来前的骤凤,把我的水晶花瓶打落在地,我凝视着那些晶莹剔透的碎片,冰冷而美丽。我明白,碎了的东西是不可能再愈合的。我靠在窗边,任手中的纸条被风带走。“再见,林涵。”我已无力再流泪,我的心却在淌血。那一晚,林涵把我们缘分的期限系在了我的脖子上。湛蓝的星空下,风儿匆匆,掠过两人眉间。无声的告别里,我们的缘分已经到期。我和林涵的交往注定短暂而安静,他的诺言注定无法兑现。我请人修好了小鱼,依旧挂在宝宝的脖子上。我给宝宝取名叫忆涵。我再未见过林涵,也再没有为他落过一滴眼泪。因为忆涵将会替我纪念他一生。我是一尾鱼,泅游于生命的湖泊。蓦然回首,两岸已是雪白的芦苇。1200字以上 六年级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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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可可西里,为了忘却的纪念可可西里是天堂,是美丽的青山,美丽的少女。同时也是地狱,是雪山英雄的炼狱。欲望长眠,驱使人类犯罪,人要犯罪,就有死亡,而无辜的藏羚羊,一只一只被扒了皮,尸骸漫野。为了一张皮,就可以杀死一只无辜的生命,可见在欲望的驱使下,这个世界变得几多黑暗,几多惨烈。在10年间,藏羚羊从100万只变到现在不足3万余只,那90万只跑哪儿去了?被穿在了上流社会中娇小姐、贵夫人的身上,珠光宝气的外表下,是一颗装满污秽欲望的心。藏羚羊在哭泣,流出的不只是泪还有血。日泰队长沉重的说:“以前,每年上一次山,就会有1万多只羊子消失”。满目萧索的荒原上,血淋淋上午骨架一具一具的展现在他们的面前。是啊!他们除了沉痛还能怎样呢?他们没有偷猎者那样的物质条件保护可怜的藏羚羊不被冲锋枪射击,甚至他们自己也没有被政府编制,他们只是生活在藏羌边界的有良知的朴实的人们,他们自己筹集经费买汽车、买枪支和其它一些物品。没有钱大家可以想办法,一家有难兄弟们一起帮助解决,在海拔5000多米的青藏高原上,唯一抵得住那刺骨严寒的是兄弟间的一片真情。他们中间有大学生,有老实巴交的农民,有出租司机。因为他们都是善良的人,正是这种善良,让他们聚在了一起,成了生死与共的好兄弟。不只穿上裘皮大衣的贵夫人们会不会闻到上面那刺鼻的血腥味,也许香水淹没了那味道,也许胭脂沾满了大衣,不只一张张血淋淋的羊皮裹着她们娇贵的身躯会不会颤栗。雪山兄弟很善良,正是因为他们善良,他们才会为了濒临灭绝的藏羚羊建了一个温暖的家;正是因为他们善良,他们才会一次又一次放过偷猎的人,以致为自己引来杀身之祸;正是因为他们的善良,他们才一次又一次死在偷猎者的枪下。可可西里很冷,他们为了追偷猎人,脱掉靴子,挽起裤子,在冰冷刺骨的雪水中狂追,他们不会开枪,因为他们念及一族同胞,他们自己节省下来的干粮也给偷猎人吃,他们带偷猎人下山是为了不让他们活活冻死。在可可西里……这就是雪山队啊!贫穷、伟大而又光荣的雪山队。很难忘记的那一幕,流沙坑里埋葬着一个英魂,如果当时有人拉他一把,如果有一棵树、一根绳子,他也许就不会长眠于那死亡之渊。山上的人等着他送汽油、送粮食,但他却永远见不到生死与共的兄弟了。我慢慢地看着他在挣扎,由希望到失望再到绝望,那绝望却有坚毅的眼神,那逐渐下沉的身躯,最后一缕头发,直到终于看不见了,汽车、粮食安静的在那儿等待,等待他们的主人,但他们的主人真的一去不复返了,四周仍是安静。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山上的雪、石块见证着这儿的一切,但留下的依然是安静。他,就是那个大学生……马占林,这臭老头,剥一张皮,获得五块钱的报酬,为了区区的五块钱,不知他扒了多少张羊皮。如果有一天,有人为了几块钱来扒他那张臭皮,不知他是啥感觉。队长放了他,他又带他们的老板回来,这一回来,却要了队长的命。队长很坚强,坚强得顽固,正是这坚强’这顽固让他死在了那几声枪下,我瞪大眼睛,不相信队长真的就这样死了,死在他所守护的可可西里的大地上,风沙吹起了他凌乱的头发,抚着他那仿佛凿出的沧桑的皱纹。他也卖过皮子,但那是为了兄弟,为了羊子。他可以生,也可以死,哪怕蹲几年监狱,。县里不给他们编制,他们抓到偷猎者,却不得不放了他们,不得不给他们经费,所以他们很穷,穷得很快乐。在那神秘的大地上,他们很大声很大声地歌唱,声音回荡在苍穹之上,显得凄凉,但他们不悲哀,大笑着手舞足蹈。兄弟们的手和脸很脏,但是他们的心却很干净,如珠穆朗玛峰最顶端的雪,纯洁无瑕而高贵,他们的英魂遍布可可西里每一粒沙,每一寸土,死也要守护这片土地。相反,那些手、脸干净心却很黑的人,那么残忍,那么无耻,他们那蛇蝎的心肠,岂能用一个“脏”字形容完。正是他们不堪肮脏陪衬了雪山兄弟的圣洁高贵,尽管后来兄弟们差不多全牺牲了,偷猎的人却还好好的活着,但他们不后悔,更不悲哀。他们的歌声永远在为藏羚羊歌唱,声音飘荡在青藏高原上,经久不息……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