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透岁月的母爱1200字以上

穿透岁月的母爱

1200字以上 高一 记叙文

他出生在广东省惠州市一个普通的家庭。他的到来,给父母增加了许多欢乐和幸福,可是这样的日子却在他上小学一年级时戛然而止。有一天,他蹲下来系鞋带,却再也站不起来了。

她赶紧带他去医院做了全身检查,经过化验、拍CT、做肌电图……结果终于出来了,他患了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医生告诉她,这种病没有特效的治疗方法,以后会越来越严重,只能加强锻炼,来延缓病情。

突然得知他患上了奇怪的不治之症,她感觉天要塌下来一样。从那以后,她开始关注电视、网络上对这类疾病的治疗消息。当她在电视中得知北京一家医院可以用肌母移植的方法治疗时,她迫不及待地收拾好行装,带着他,踏上了北上的列车。

北京的医院里,他在无菌室里注射肌肉细胞,她就在外边等待。扎在他身上的每一针都像扎在了她的心上,他疼在身上,她疼在心上。3个小时,像经过漫长的3个世纪。

每次扎完针,他就再也不想来医院了。疼痛让他对医院充满了恐惧,为了缓解他的情绪,她背着他走遍了他喜欢的天安门广场、天坛公园、北京动物园……到处都留下了他欢快、稚嫩的笑脸。看着他摆弄着各种姿势的照片,她觉得付出再多的汗水也值得。

然而,肌母移植的治疗效果,像昙花一样短暂,一次一次的疼痛并没换来他长时间的站立。她满满的信心又破灭了,在进行了4次治疗以后,她再也不忍心他继续受罪了,她们又回到了梦想的起点——惠州。

以后的日子里,每隔半个月,她就去广州为他取一次药。5年时间,为了给他治病,花光了家中所有的积蓄。尽管这样,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病魔还是无情地剥夺了他行走的权利。

他再也不想上学去了,他害怕同学们嘲笑的目光,他担心自己会摔倒。她对他说:“谁都无权取笑别人,你若坚强,世界也崇拜你!你要用知识武装自己。”听了她的话,他乖乖地趴在她的背上上学去。

背他上学,最难熬的日子是夏天。气温达到三十五六摄氏度,由于家住5楼,她一天最多时要在上午、中午、晚上各背他上楼一趟,每背一趟,汗水都会湿透衣衫,最多的时候,她一天要换3套衣服。

看着她那么辛苦,他知道,只有好好学习,才能回报她的爱。从小学到高中,他从不迟到,从不旷课,她就像护卫一样,如影随形,风雨无阻。他以高于广东理科一本线49分的成绩,被中山大学心理系录取,她欣喜万分,又选择了陪读。

每天6点刚过,中山大学大学城校区东苑宾馆214房间里,就会准时亮起一盏灯。她起床,洗漱,然后叫他起床,背他去洗手间,之后再按摩,去食堂打早餐,这是她每天早晨的必修课。7点半,她送他去教室。她蹲下身子,轻轻地将他脚上的拖鞋换掉,穿上运动鞋,系紧鞋带后,将他的双手并作交叉状放到自己胸前,瘦弱的身子一发力,慢慢地站了起来,稍稍挪步后,将肥胖的他从床上轻轻放到轮椅上,再将轮椅两边的脚踏板移到前面。

她推着轮椅,时而在左边,时而在右边,满脸的慈爱。他阳光、自信,不再纠结残缺的身体。他们非常从容地走在中山大学的校园里,吸引了无数双敬佩的目光。

当她们走到教学楼入口处时,她将一副锁在铁栏杆上的课桌椅打开,用纸巾擦拭后搬起来。每逢在大教室上课,害怕人多座位少,她就把他安排在自带的桌椅上学习。然后,默默回到教室最后面,坐到自带的红色小凳子上,等候下课铃的敲响。

现在,他的体重由小时候的54斤,蹿升到130多斤。而她八年如一日,以110斤的瘦小身躯,扛起了这份母爱。是她给了他成长的勇气:你若坚强,世界也崇拜你。

当时光渐行渐远,青春的脸庞历经岁月雕琢后,只有母爱能够穿越沧海桑田,在无常的世事面前始终如一。

穿透阴霾的那缕阳光

1200字 初二 记叙文

为了长出息,改变村里的命运,爸妈咬了咬牙,决定送我去城里读书。我知道,城里的花销大,学费、学杂费不知是村里的多少倍。

开学那天,我伴着村里乡亲关切的目光,小伙伴们羡慕的神情,坐着老村长的农用三轮车去城里上学。初到城里,我被眼前的一切迷住了,这里有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有疾速奔驰的小轿车,还有时尚的靓男靓女,看得我是眼花缭乱。来到了老村长说的“贵族学校”一进校门,我惊呆了,到处都是郁郁葱葱的树木,红色热情的橡胶跑道向前延伸着。

办了入学手续,我就成了这个学校的一员,本以为这个环境会慢慢接受我,想象中却没有这么简单。第一次上英语课,我被城里人流利的口语惊呆了,读起来嗑嗑巴巴,暇接不上的英语单词,在他们的嘴里是那样的听话,像一条滚滚流淌的小溪,从他们的嘴里脱口而出。本是从开始学,但小学三年打下的英语底子能使城里的同学从第一页一直读到最后一页,而我们村里很穷,聘不起英语教师,小学根本没接触过。更糟糕的是我连普通话都说不好,开口“俺”,闭口“俺”的,常常惹的同学们大笑。因此我从不在语文、英语课上举手发表见解,好像那只能使我一次次的出尽糗。我把全部的精力投入到教学中去,那仿佛是我的感情寄托,它不讲究朗读课文时的声情并茂,它注重的是你的思维能否灵活动,只有一心扑在数学上,才会逐渐显出我的优点来。长久以来,数学成了我炫耀的资本,而语文、英语总是在后方徘徊。

最令我讨厌的是星期日,因为那一天是可以穿上自己心爱衣服的一天,下午还有一节自由放松的活动课。每当这天,看到同学们穿着光彩夺目的衣服,我的心里总是泛起一阵酸,因为我只有那件洗的发黄的衬衫。每到活动课,同学们则像一只只快乐的小鸟,成群结伴的飞了出去,没有人愿搭理我这个“乡巴佬”,我只能在操场的一角踢踢小石子。枫是这样闯入我的视线的,我还在漫无边际的走着,她则从对面跑了过来,嘴里还一边喊着“借光、借光”。我没有注意到,当她飞奔过来的时候我绊倒了,嘴里还一直说着“对不起,对不起”,说着说着,我俩都笑了,她猛的说:“发什么神经,活动时候不好好的活动,闲踢石子,真是搞不懂你!”她不禁又扑哧一笑,说:“连自己都不自信,谁又会看得起你呢?”我们越聊越投机,当我们说起功课时,她摆了摆手,一脸无奈的说:“数学我真是绞尽脑汁都做不出来,哪像你,一个数学天才。”我无语,其实她不知我是为了别人不取笑我的方言,才埋头钻研数学的。“既然这样,以后我教你语文和英语,你教我数学吧!”还没等我回过神来,我俩的小指就勾在一块了。

从那以后,我俩形影不离,总能看到我们讨论问题的身影,她一遍遍地教我普通话,还常借书给我,在她的帮助下我也发现了学语文的乐趣。

我很是羡慕她,因为她会跳民族舞,每当看到她翩翩起舞,我的心里总是充满了乐趣。有一次,她惊乎我包上挂着的吉祥结,当我告诉她是我自己编的时,她便缠着我让我教她,渐渐的全班女生都知道我会编,一下课便拥到我的座位上,我有点受宠若惊,我不像其它女生一样娇气,爱给男生打小报告,从来不记仇,男同学都来问我题,只要我会的我一定不拒绝。大方、诚实、守信使我的威信越来越高,在一次“竞选班干部”全班都选我当班长,我用标准的普通话作了当选感受,“我终于看到那缕阳光了,它穿过阴霾,照到我身上,风雨过后一定会有彩虹,让阳光撒满我的心田吧!”此时,一滴晶莹的泪顺颊滑下,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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