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夏(一)_2000字
那年那天,她算好了和他就一辈子一分不多一秒不少。
雨幕如珠帘般从天际垂挂而下,随风摇曳,偌大的雨点砸在窗台上,敲痛那羸弱的心房。
孤单的身影孤立的映在地板上,空洞的眼神凝望这如思念般连绵不断的雨丝。夏之轩,谁也不会想到这个如此娉婷的少女在一年前还不懂什么叫爱情的女孩子,如今却被爱情布满伤痕。白皙的脸上显得苍白,瘦弱的影子更是不堪一击。
“嗨!同学早啊!”莫晨扬起那英秀的脸,从45度的嘴角流泻而出。夏之轩怔了一下,有点手足无措,脸上泛起了红晕,但还是波澜不惊的应了声:“嗯,你好!”优雅温柔的声音使空气泛起一道道涟漪。其实这句话莫晨在心里已经掂量好久了,他从第一次遇见她就不知不觉的视线被她牵引。同样她也如此。他们都住在中澳高级别墅区,都在圣英高中读书。夏之轩是刚来的高一新生,。而莫晨是高二的学长。过去的一年里只有他一个人骑单车上学。他父亲是军官,从不让他坐车上学,父命难为,他也就只好忍着辛酸,多年如一日的烤着酷暑,忍着严寒孤单一人赶往学校。
开学的第一天,莫晨推着单车悠哉悠哉的往学校去。刚出门看见一个女孩子穿着和自己校服一样的女生而且和自己一样也是骑单车上学。更要命的是这一直被众多女生认为专门为男生而做的穿在一般女生身上奇丑无比的圣英校服,穿在她身上是那么的合适,所有的气质淋漓尽致的显现出来。有种莫名的激动涌上心头,也许是因为找到了一起上学的同伴,又或许是因为看见了如此完美无瑕、惊艳的女子吧!
夏之轩似乎没有注意这周围的一切,骑上单车直径向学校方向而去。圣英是她理想的高中,她为了能考取可下了不小的功夫,初三一年艰难跋涉的历程不堪回首,终于她如愿以偿顺利进入圣英。踏进圣英的那一刻心中说不出的激动,但她的似乎是天生就生的淡定,即使内心掀起狂澜,表面上依然可以那么风轻云淡。学校和她想象中的不差上下甚至比她想象的还完美,心里不禁赞叹:真不亏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高中求学圣地。整齐的教学楼充满书生的气息,现代化的韵味十足……校园里的一草一木充满朝气!真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帅哥美女更是目不暇接。
由于是开学的第一天,学生零零星星的来了一半,课没法进行,于是学校被迫发出通知明天早上8:00所有同学必须准时到校参加开学典礼。
显然,夏之轩有点失落,第一天那么兴致的来到学校竟然不到两个小时就放学。回家的路上夏之轩慢悠悠地推着单车走在林荫大道,一束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间倾泻下来,打在夏之轩的身上,照着她的眉宇之间越显的秀气。莫晨从他身边经过,“嗖”的一下如旋风般的车速,精湛的车技让夏之轩赞叹不绝,同时又为自己的烂技术而感羞愧。潇洒的身影在她清澈的眼眸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不一会儿消失在人海。
在开学典礼上,校领导在上面大讲,学生在下面小讲,讨论今天的学生代表会是谁,她们说出无数种可能,会场一片哗然还不时发出咯咯的笑声,校领导不得不边讲边强调会场要保持安静。
“下面有请学生代表来自高二三班的莫晨同学发言。”瞬间,掌声如雷夹杂着一阵阵尖叫声。随着他富有磁性的声音:“大家好!”会场刹那间鸦雀无声。夏之轩默默地坐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将这一切尽收眼底,总是觉得似曾相识。带他转身离开的一刹那他的背影刺醒了她昨天的记忆,这不就那个让自己感到难过的飞车侠么?一阵惊喜涌上心头。
她注意着他,而她却不知他的视线早已被她的背影牵引,无法断离。
阳光明媚的早晨,莫晨无数次的想和她打招呼然后结伴而行,可无数次内心的羞涩战胜了他的决定,终究没有迈出那关键的一步。宁愿在心里默默的自导自演,想了很多打招呼的方式,可不知不觉选择了又俗又不雅观的一句:‘嗨!同学你好!’夏之轩更没想到那个风度翩翩的学生代表,那个高手飞车侠此时此刻就站在自己眼前。而且就和自己住在一个小区,难怪这么熟悉。如此之巧的事,让夏之轩产生一种戏剧化的感觉。他们并排走在林荫大道就连拉长的身影也是如此的优雅,怎能不叫路人羡慕,嫉妒,恨一涌而上呢?一路上他那么保持缄默,似乎陷入羞涩的泥淖中。终于,莫晨微微的动了动嘴角说:“我叫莫晨,高二三班,你呢?”莫晨将目光移到夏之轩的脸上等待她的回答。夏之轩似乎在神游,半天说了句:“嗯!我叫夏之轩,高一1班。”说完又进入无声状态。到了学校他们匆匆的告了别,就进入了各自的班级。课间,莫晨站在窗口,回味今早一路上,虽无声但胜有声。他脑海里不断跳跃着夏之轩的身影。他看着对面那幢新生教学楼,不经意间看见了对面同样站在窗前的女生,似乎是夏之轩,他拿起眼镜确实是夏之轩,脸上依然挂着羞涩的微笑在玻璃上圈圈画画。莫晨依靠在桌子上双手交叉在胸前,嘴角露出淡淡欣赏的笑意!夏之轩在画她喜欢的kitty,这是她快乐的象征。Kitty在她眼里代表一切美好。
都是恩人_1200字
残席酒正酣。就在大家敞开肚皮、放开喉咙痛饮的时候,堂兄脸红脖子粗的逐个骂开了他的仇人,并扬言自己要是报不了仇、出不了恨的话,子子孙孙都要报下去,一定要除掉胸中的恶气。 堂兄从小没了父母,没上过学,是个十足的文盲,是家父把他带大成人的。其实家父也是从小就没了父母,只比堂兄大十来岁。在那个饥饿的年代,连饭都没得吃,时常饿着肚皮,更不要说读书了。也许正是从这个特殊环境中走过来的原因吧,养成了堂兄恩怨分明,有恩必报、有仇必还的刚烈性格。 听堂兄如此胡说乱骂,表兄和表弟开始作起了他的思想工作,劝他要想开些,都快六十岁的人了,还这样意气用事像个小年轻。常言道:“冤家宜解不宜结”,像这样冤冤相报何时是个尽头?做人应该报恩不报怨才会生活得快乐。 堂兄是一个执着已见的人,对他所骂的这些“仇人”,心中怨恨已结多年,不是三言两语所能化解的。表兄和表弟越是劝他,他心中的火气就越是升腾,竟然将矛头指向了表兄和表弟。 见事不妙,我不得不出言相劝。因为我知道堂兄的个性,知道他是一个自尊心极强,最怕人伤害他自尊心的人。抓住他的这一弱点,开口我便称赞他是一个恩怨分明的人,表明我就喜欢这样恩怨分明的人。 听我如此一说,堂兄激动的情绪开始平缓了许多,桌上弥漫的火药味慢慢消散了,融洽的气氛重又回到了酒桌上。 我见堂兄激动的情绪完全平复了下来,心想这正是劝说他的好时机。于是大声感叹道:“唉!恩怨分明这句话不知道害了多少代人哦!” 听我如此感叹,在座的人都不解其中深意。堂兄更觉奇怪,忍不住问我为何这样说,不是自古以来的大英雄和电视上的那些人都是这样说、这样做的吗?难道恩怨分明还有错?见堂兄如此问,我便详细告诉了他其中深意。 我问他明不明白“玉不琢不成器”这句话的含意,他说这句话他懂。我说其实你并没弄懂这句话的意思,现在我就告诉你这句话的深意。 美玉要是不经过刻刀雕琢的话,不过就是一块不起眼的毛石罢了,只有经过不断的雕琢才会将它的光彩显现出来,成为世间珍宝。一个人就好比是未经雕琢的玉,而那些你的所谓恩人、仇人就好比是刻刀,他们从不同的角度对你进行“雕琢”,使你成为“美玉”。 其实啊,这个世界上的一切众生都是自己的老师,自己的恩人。这些老师言传身教,用他们的实际行动做给你看,告诉你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违悖人性的。正因为他们从不同角度的教化,自己才明白了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尤其是那些从反面教育你的“老师”,更是对你有着莫大的恩情,正因为他们的激发,自己才奋发图强,在人生的旅途上不退转、不堕落,奋勇向前。 你只要弄明白了这个道理,心中也就自然没有了怨仇情恨,没有了仇人,有的只是需要报答的恩情。一个人心中没有了怨仇情恨,自然少烦恼、生活得甜蜜快乐!所以说啊,“恩怨分明”这句话,害了一代又一代的人。 堂兄听我如此一说,心中的“结”虽然还不能完全释然,但还是不住地点头称是。 接着我又告诉他,一个生活在仇恨中的人,其实自己的内心是非常劳累痛苦的。与其让自己劳累痛苦,还不如忘掉心中的仇恨,让自己生活得愉快。 堂兄听完我的话,重重地舒了一口气,举起酒杯一饮而尽。随后,大家举起酒杯共祝元宵快乐,共祝在新的一年里只有恩情没有仇!为美好的明天干杯。
相关推荐
-
默夏(二)_2000字一晃周末又到了,认识这么久他俩还没一起出去玩过。这第一次的游玩地点由夏之轩定,而最后他们决定去海边玩。下午他们骑着单车不约而同的从家出发一路追逐,欢声笑语撒了一路。临近海边,海风扑面而来,淡淡的咸涩是那幸福的化身。他们扔下单车一股脑往海边跑去,像是走人自由的殿堂、欢乐的海洋。惬意、随意、舒适。他们追逐打闹惊起的海滩边的鱼鸟,扑动着翅膀。有的飞向茫茫的海际、有的围着他们身边飞像是被幸福感染、有的在他们头顶盘旋像是在模仿他们的追逐…… 他们脱下鞋子,拎在手里,漫步在软绵绵的沙滩上,偶尔会心一笑。夏之轩白色的裙子随风飘舞,远远望去像只美丽的白色蝴蝶。他们坐了下来,轻柔的海风走过夏之轩稠密的发丝间,无意间飘动的长发拂过莫晨的俊美的脸颊。她那齐腰乌黑笔直的长发,在阳光下闪烁着光泽。莫晨喜欢长头发的女生,更喜欢夏之轩这一头漂亮的长发。莫晨情不自禁的帮夏之轩理了理被风吹的有点凌乱的头发。夏之轩显得有点手足无措,羞涩涨红了脸。夹杂着咸咸的海风在夏之轩耳边响起:“你可不可以喜欢我?”莫晨调皮的眨了眨他那勾魂的眼睛。夏之轩脸上的红晕在晚霞的照耀下脸上更明显。像是镜头静止在这一刻,四目对望,良久,夏之轩没头没脑的说:“为什么呀?”“因为我喜欢你吖!”莫晨点了点夏之轩的鼻子调皮的说。莫晨起身伴了个小丑的姿势,逗的夏之轩笑的前仰后合。莫晨扬起手靠在嘴角对着大海喊:“我喜欢夏之轩,我要让她幸福一辈子,一辈子都浸在我爱的海洋里!”夏之轩坐在沙滩上憨笑着,沉浸在幸福的海洋。口是心非的说:“傻瓜,谁要一辈子浸在你爱的海洋里啊!”莫晨揉着她的头发说:“你说什么,除了我这个傻瓜要你还有谁要你啊?” “听说过如果一对情侣在海边找到一对紫色的贝壳会相守一辈子吗?”夏之轩拿着贝壳说。莫晨笑而不答他知道这只不过是美好的传说罢了,但又不忍心打破她的美好。保持缄默。 在夏之轩18岁生日那天,莫晨送给夏之轩一对紫色贝壳,夏之轩高兴的不得了说:“你怎么会有这个?”莫晨骄傲的说:“当然是在海边找到的啊,傻瓜!”揉了揉她的头发,莫晨喜欢揉她那头乌黑发亮的秀发,喜欢她的一举一动,而他的一举一动在她的眼里都如那优雅的华尔兹。这一刻她算好了和他就一辈子一分不多一秒不少。其实这是莫晨费了好大的功夫试了许多染料,经过多次染色失败后才成功的紫贝壳。夏之轩只拿了一半,把另一半留给了莫晨。 这个夏天有太多美好的瞬间,甚至让夏之轩来不及去整理。在她的记忆里有太多的美好太多太多他们的幸福。 夏天是暴雨的繁盛期,那天刚巧他们两个都没带伞走到了电话亭那,豆粒般的雨点砸在夏之轩瘦小的背上,他们在电话亭下躲雨,莫晨把夏之轩挡在里面,不让她淋一点雨。此时他们靠的那么的近,像是在拥抱。第一次他们离得这么近,近到他们之间可以感受到彼此的体温,可是很奇怪,为什么离得那么近却看不到彼此的脸。 夏之轩把头靠在莫晨胸前,莫晨抚了抚她的头发像是在安抚受惊的小鸟。她就这样被他紧紧的护着。雨下的越大莫晨把夏之轩抱的越紧!似乎觉得这场大雨会把她冲走,有种莫名的担心涌上心头,而夏之轩全然不知他心中这阵阵狂澜。她希望世界就定格在这一刻,希望这雨就这么一这下,一这下直到他们慢慢老去…… 幸福就这样被无限的放大放大再放大。人生中的快乐和悲伤是成正比的,所有的酸甜苦辣都是抛物线。 莫晨要离开了,其实他的人生早已经被安排好了,高考过后去美国留学,这是他父母为他铺好的路。他一直都没有对她说,因为害怕看到她流泪,他知道即使她知道了也不会和他闹,更不会阻拦他。可他不希望看到他有一丝的不开心,他也知道她的一滴眼泪足可以让他和家里大闹一场。甚至不走这条路。可她知道后很安静,凝望着他的眼睛充满了哀伤说:“没关系!我不会忘记你说过要让我一辈子浸在你爱的海洋里,两情若是久长时,何必再朝朝暮暮!我等你!”他们坐在梧桐树一整个下午都没说话,任凭这初秋梧桐叶子的掉落,彼此背靠背的坐着,享受着多年后才有的幸福时光。 莫晨临走时在机场并没有看见夏之轩的身影,多次张望后的失望,一阵阵心酸涌上心头,伏在妈妈的肩膀无声的哽咽着。夏之轩又何况不是,她并不是没有来,而是在莫晨看不。到的角落默默的看着他,她知道她会哭,知道莫晨见不得她哭,她同样见不得莫晨难过。所以宁愿默默的吞下这无声离别的痛苦!也不愿上前出来说句话!知道莫晨走进机舱她才缓缓的走出来了。此时她已成泪人,尊在地上捂住被泪水狠狠的洗过的脸。莫妈妈抚摸着夏之轩的头把她拥入怀中,莫爸爸拍拍她的肩膀然后对莫妈妈说:“你带孩子去散散心吧!”揉了揉通红的眼睛走出机场。 没有莫晨的日子,夏之轩想是变了一个人似的,每天除了埋在一堆莫晨给他留下的数学资料里,就是语文名著,或者英语阅读。谁也不敢提到与莫晨有关的话题。在别人的眼里她是那么坚不可摧。其实她的内心那座坚墙在知道莫晨要远去美国的那一刹那早已倒塌。现在的她表面平静的像无风的湖面,其实内心早已苦不堪言。 又是下雨天了,她蜷缩在墙角,空洞的眼神看着这只有一半的紫贝壳,想着什么时候能和在莫晨那的另一半合起来,成为一个完整的贝壳。抚摸记忆里的林林总总。寻找那个雨天的他。她拿着伞破门而出,奔跑在雨中,奔向那个曾经残留他们躲雨身影的电话亭。这一刻她多希望他也能出现在那里。迷迷糊糊她好像看见莫晨真的站在电话亭那。1200字以上 初一
-
默天色渐晚,黑色在墨蓝中晕染开来,本应安静的操场却是人海一片大树的阴影照在试卷上,不时传出几声窃窃的私语年轻的背脊弯着,笔尖无声地摩擦着四周尽是欢笑歌声,确实艰难终于——教室烛光闪烁,明亮而又温暖,摇曳的烛影下是一张张熟悉又陌生的面庞小心地避开烛火,空荡的寂静中我觅得一丝光明,黑暗中唯一的救赎罢眼前不合时宜地映出过往的种种,嬉戏打闹、大声读书的情景依旧历历在目,却是物非人亦非了恐怕这蜡烛还是有些多,空气逐渐升温,暖得我想哭200字 初一 散文
-
默记忆里还有这种味道的飘荡,夹杂着初生的一切事物竞相生成的惨烈,残留着冬季寒冷的余味,还混合着淡淡的花香。天已经转暖,我不明白为何依然让人感到一丝冷意?逃走的这个冬天带走了属于它的一切,仅残存下无尽的痛苦与思念。不喜欢将至的季节,怀念那个不会回头的冬季,那是第一个让我感到温暖的寒冬。记得云说过这样的感觉像是在吃年糕,软软的,暖暖的,心里的空洞一下子全被填得满满的。没有再幻想在经历过蜕皮似的疼痛后破茧而出的自己会有一双硕大无比的彩色翅膀,不再向往天堂,还有天堂的出口迎接自己的曙光。我知道折断的羽翼忍受着折磨也无法再伸展,如同永不实现的诺言。乱了就理不清了,打了死结也解不开了。不想也不敢用力扯断,害怕敏感的痛楚和无色的血液渗入已裂开的干涸的伤口。于是,骗自己那是个美丽的蝴蝶结,让自己不轻易碰触。人们总是在自欺欺人,找寻安慰自己的借口,麻醉疲惫的心灵。似乎在尘世中的世人处于喧嚣与浮华里,就只能自欺欺人。活得不真实,过得太游弋。人人都有理想,有过曾经近乎完美的梦,只是大概谁都不知道为什么时间催促着成长的同时,梦也被摔得粉碎。也许梦本身就是一块过于透明的水晶玻璃,一个不留神,留下的只是满地碎渣和落寞的徒伤。穿梭在灯红酒绿梦魇般的城市,遗忘了故事本身的真实。一味的找寻幻影般的疗伤药,才发现只是虚度,仍来不及悔悟。每个人每一生的每一个故事,都会逼到故事原本就注定了聆听者,不是没有,只是错过……过去了的追不回的记忆全部埋葬,剩下的来不及抓住的以后必须继续,等待的需要追寻的全部散落在那条未知的路。想起一句玩笑似的随笔,却出奇的适合这个时候的我拥有这样的心情:这个冬季即将过去,别在心底留有余悸。如果认识是开始就注定的错误,我不愿再错。错误的无言的过客,依然默,默,默……700字 初一 写人
-
默天空囤积了几片乌云一角露出了亮亮的天空终于放假了却茫然地发现空着的心中居然不知道要做什么当所有的事情都完毕最后,还是空虚我居然无事可做闲下来的时间是虚度还是享受我又该何去何从总是以为很忙很忙却在最后发现其实没有事可以让我忙了只剩下了闲闲飘过的时间只留下茫然的我驻留原地一生的时间并不长,但也不短但走过漫长而无聊的路之后就只剩下在尽头等待结局150字 初一 状物
-
默默——嘘——不要说话,来看看夜的幽美仔细看,你会看到嫦娥在明月上跳舞那美丽的身影,如诗如画。默——嘘——不要说话,来听听夜的声音仔细听,你会听到星星在星空上歌唱那甜美的嗓音, 令人沉醉。 默——嘘——不要说话,来感悟夜的美丽繁星点点,明月皎皎,你舍得打破这静谧的夜?100字 初一 诗歌
-
夏与夏_2000字今年的盛夏应该还未到来吧?真正的夏天应该是什么样子?开了的冰镇可乐,满床的小说杂志,还是顶着烈毒的太阳在外面乱跑的身影?可能什么都不是了。壹六月的天空是明媚的灰色,心里像是上了枷锁,被沉重地束缚着。我仍记得中考以前的日子,无非是每天熬夜到凌晨,直到对面的楼上没有一户人家的灯再亮着,然后昏昏沉沉地趴在床上睡去,再昏昏沉沉地爬起来,在第二天的课堂上感到阵阵眩晕,或者发现模拟试卷已经不再清晰…..吃饭,洗脚,走路,坐车的时候,一定是要背课文的,这使我眼镜的度数迅速地加深,还经常引来杀身之祸。就这样过了中考前的一个月,然而结果却令人膛目结舌。贰我叫林筱沫,是刚刚初三毕业不久的学生,也是刚刚经历了战争已濒临死亡的小兵。在中考第二天结束后,我的日记里曾出现这样几句话:我大概这辈子都忘不了那一刻了,虽然不想去记起,但脑海中却固执的反复出现,把我折磨的生不如死,那一瞬间,世界似乎已归于原始,归于了平静,一切都是去了它的意义。心灰意冷的感觉,你懂么?那种感觉,仿佛就是窗子破碎了,大地震动了,而我却什么也不知道了。一个人坐在考场的木质桌椅上,周遭一片喧哗,一片混乱,世界都在旋转,带起了尘埃滚滚。握笔的手一边抖,一边在雪白的卷子上刻下歪歪扭扭的字,像蚯蚓那般触目惊心。一遍遍告诉自己不要慌,一定不要慌,心却已经停止跳动了,直到最后铃响,我摊在座位上,知道一切都结束了。那行印着“阿基米德”的一行字深深烙在了我的记忆中,成为了永恒的泡沫。僵在了空气中的手重重的落下,压着试卷不知何时被抽走了。我发誓,我从来没有那么恨过考试,恨过监考老,恨过我自己……叁我一步步迟缓地向外挪着步子,每一步都像是鬼打墙,外面是宿命的交叉口,天光泯灭。我被周围的考生拥挤着,推搡着就这样赶出了考试学校。直到看见我的母亲,飞快的从马路对面迎上来,我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她冲着我笑,笑的我想哭。我想不起来我是怎样向她开口的了,大概是从低声细语,变为了张牙舞爪,以至于父亲来了以后看见我的样子,还以为考得不错。但这对我来说像是讽刺一般,我愤怒地瞪着他,不顾一切地吼道:“你看我现在的样子像是考得好么!“然后积存已久的眼泪就在也留不住了,因为看到了父亲僵在脸上的笑容和安慰的的慌张。后来,我只记住了我迈出考场的情景,当我还麻木地笑着向席雪形容刚刚发生了什么的时候,我从她漆黑的美瞳中发现了不可思议,这出乎我的意料。“你可以去跳江了。”她说。“好。”我说。肆席雪是我小学和初中的同学,准确的说是只有小学。在她初一拉我去陪她烫过一次发以后,她应该就不再属于像我们一样普通的初中生了。不停变换着色彩的美瞳,长长的睫毛,五颜六色的指甲成了她的代表元素。从开始的迟到,隔一天来一次,到后来的修学,她逐渐消失在了我的生活中。当时隔半年,我留着标准的学生头,穿着规规矩矩的校服在校门口又见到她时,显得格格不入。披散的黄色长卷发,浓密的眼妆,超短裙和长靴,如果不是怀里还抱着追求者送给她的九十九朵艳丽的红玫瑰,还以为是美少女战士的阵容。她潇洒自如地站在我面前,给我来了一个大大的拥抱,简直是只能用受宠若惊来形容。我们在学校门口的拉面馆一起吃饭,等餐的时候她一直轻轻摩挲着鲜红的玫瑰。我问她不上学你都干什么?上午睡觉,下午画漫画,晚上学街舞。每天都这样?每天都这样,比上课有意思多了。我能说我有点羡慕你么?当然啦我知道她说的有意思指的是什么,因为这些都是她的兴趣她的生命。她在学校里听课的时间无非也是画漫画,课间耍街舞,所以她干脆放弃了那枯燥的生活。没人拦得住她,不管是班主任任还是她在这所学校任职的母亲。这种洒脱与放荡的感觉,是我们这辈子也体会不到的。伍第二天再去考场的时候,她又换了一套露肩的短衫,头上的蝴蝶结也更大了,我真不知道她是怎么被说服来参加中考的。看见了我,竟露出会心一笑,一手勾到了我的脖子:昨晚休息的怎么样?你说呢?此时的我仍然是软塌塌的状态,朝她无力地翻了个白眼。那我今天的数学考试反面都不做了,当是陪你了,心情好点了么?去你的。哈哈哈。她仰天大笑着,引来许多考生的驻足。陆“目击众神死亡的草原上野花一片,远在远方的风比远方更远,我的琴声幽咽,泪水全无,我把这远方的远归还草原,”海子,那个自己也身在远方的海子,我深深地迷恋着他。第一次看到这个句子,就是在中考过后的第三天,那时我有种想哭的感觉,突然又觉得放下了一切回到了原点。然后,我的日记本上有多了这样一行字:这个夏天,它来不了了。席雪说要来找我,我打着各种借口逃避她,不知道为什么,她让我觉得我在我的生命中是个loser,在她面前,我觉得自己可笑而不堪。是的,在命运与机遇面前,我输了;在选择与勇气面前,我又输了;在生活与快乐面前,我还是输的。我害怕看见她,就像害怕看见输了的懦弱的我自己。尾声1999年的夏天我在干什么呢?2005年的夏天我在干什么呢?2013年的夏天我在干什么呢?2014年的夏天终于来了,我坐在电脑前,敲这篇文章。一年过去了,那些静候着我的记忆已经不再鲜活,现在,我已经不会再嘲笑自己了,也不会再因为某个词而感到怅然了。成绩单发下来以后,我被卡在了天堂与地域的门前,幸运的是,我被邀请进了天堂,并亲自转身关上了那扇门。一年的不联系,让我懒得再去了解席雪的生活,或许她还在潇洒的生活着,或许她已经放弃了远行,这些都与我无关了,我还是要继续我小心翼翼,认认真真的日子,在接受了那一次的教训之后不能走错一步。但,我必须感谢她,在那个迟迟不肯到来的夏日中,给了我暗淡韶光的人。十六岁的夏天,有绚烂的天空,芦苇荡漾。十六岁的我们,有幸福过往,有去路不清。十六岁,我们已走过很多街道,听过很多故事。但我们仍旧是我们。年华仍在,夏日犹存。高二:石钰琪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二
-
默雨(一)_1500字眼前这位男生,是我的哥哥。他和我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五年前,我的爸爸妈妈离婚了,我跟着爸爸。他们离婚一年后,爸爸带回来了一个新妈妈。还有,他。我也很随和,我并没有抗拒的意思,也许我的家庭观念没有那么强烈吧。当初父母离婚时我竟莫名的没有伤心,也根本没有影响到我。新妈妈对我很好,她长得很漂亮,之前也离过婚,带着唯一的儿子生活了两年,后来才遇到爸爸,并决定两人结婚。新妈妈的儿子有点腼腆,刚来我家时,除了偶尔说点敬语,平时总是沉默不语,他进入我生活的那年,他11岁,我10岁。从新妈妈的口中得知,他的名字是莫宇。自打他进我家,我就没和他正经地说过话。现在,他14岁,我13岁。三年过去了,我和他在同一所初中,同一个班级。他的成绩优异,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而且拥有帅气的外貌,在学校很受欢迎。当然,我也不例外,和他成绩不相上下,而长相在班里是突出的美丽。待人温柔,谦虚腼腆,聪明能干,同时有点天然呆,惹得不少人喜欢。今日,我和他像往常一样一起去学校。我总是默默跟在他后面,然而也有同学发现我俩为什么总是一起上学。因此我和他总是会被大家误解,闹出一些小绯闻,而总是他自己去澄清。因为,他说过……我和他在学校不是兄妹关系,所以我们的关系不要告诉学校里的任何人。其实我比他更话少,更安静,给别人的印象一般都是斯文、腼腆、高冷什么的。而且,我不善于交际,连去买个东西都买不成,甚至除了和他一起去学校(自己一个人去学校都不敢),连门都不敢出了。进入初二(5)班……“呐~今天他们俩又一起来了嘛!”“帅哥配美女,这不更好嘛~”……各种评论,似乎听得都起茧子了。“安……木……”啊!?那个声音……我转过头,是莫宇叫我。“放学后晚点回家,有事。”他说完,埋头看书了。“……”我沉默不语,而我也不知道有什们特殊的事情。貌似,旁人又听见了,唉,他们又胡思乱想什么了吧,那些造谣已多得满天飞,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终于,黄昏,放学了。我跟着他。走到校门口,他停下了脚步。“安木。”他向我伸出了手,“拉着哥哥的手。”我惊呆了,而表面上脸色没什么变化。我一向顺从别人惯了,既然他这么主动了,一定付出了很大的勇气吧。他……拉着我跑。“拉着哥哥的手。”这句话不停回旋在我的脑海中。不知不觉,他拉着我到了海边。好美的日落……我……“今天爸妈不回来了。”他望着太阳,“我是做哥哥的,要好好陪陪妹妹,做一个好哥哥。”我又一次呆住了。“你已经……一天都没过话了。”他目光转向我。深邃的眼睛,我与他对视着,而我的目光没有任何感情。他还……一直拉着我的手……这是……第一次牵他的手。太阳很快就完全落下了,听着海浪拍打沙滩的声音,莫宇骑出一辆自行车,示意让我坐在他的后面。我坐了上去。“抱紧我哦!”他抓住我的手,让我搂住他的腰。我靠在他身上,看着即将黑暗的天空,看着美丽的海景……“好轻松,你太瘦了,我现在骑着自行车就像没有负重一样。”他静静地说着,“你多吃点吧,今晚吃什么?”“我不知道……”我微微蜷缩,轻声说道。他没有再说什么,而我回答之后一直望着远方,想着很多很多东西……我也不理解平常和我一样话少慢热的他怎么会突然这样有些开朗。但是……有这么一个人关心着自己,有一个好哥哥陪着我,这种感觉从来都没有体验过呢。回到了家,我默默先去到自己的卧室,偷偷把自己藏起来,因为……有种莫名的……伤感。无声的哭泣,眼泪不停地留下,沉默寡言的自己其实有很多话,但有很多坏的事情是因为自己失意的话而造成的,因为……我不想再失去什么了。六年级:何献奕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
默(1)引言人生中如果缺乏幽默,就如同食物中缺乏糖和盐会寡淡无味。幽默,是润滑剂,它能化解矛盾增加和谐,化干戈为玉帛;幽默,是克敌的武器,它是橡皮裹着的铁棍,棉花里的钢针,虽锋芒不露,但能柔中克刚。幽默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一种语言艺术,它区别于只是逗人发笔的滑稽,它蕴藏着深刻的内涵。让我们都来学会运用幽默。(2)事实论据苏东坡与老道宋代著名诗人、文学家苏东南亚坡在杭州做官时,一时闲暇游莫干山。中途疲乏,见一庙宇便进去休息。主持老道见来人衣着简朴,便冷冷地指着椅子说:“坐!”然后对道童喊:“茶!”老道在与来客闲聊中,发觉来者很有才华,非普通书生。即将来客引至大殿,客气地说:“请坐!”又对道童说:“敬茶!”老道便与来客细谈起来,态度也恭敬了许多,愈谈老道愈觉得来客非等闲之辈,不仅知识渊博,而且智慧过人。不禁问起来客的姓名。这才知道来客竟是大名鼎鼎的苏东坡,连心起身作揖,连声道歉:“贫道有眼无珠,失敬!失敬!”心把苏东坡请进客厅。恭恭敬敬地说:“请上坐!”又对道童说:“敬香茶!”苏轼告别时,老道乞墨宝留念。苏东坡一笔,挥毫题对联一副:上联:坐请坐请上坐,下联:茶敬茶敬香茶。老道看罢,不觉两颊发烧。冯玉祥的礼品冯玉祥虽历任高官,但为人清正刚直,嫉恶如仇,有时也常以幽默为武器鞭挞妞恶。有一年,北洋直系军阀头子吴佩孚,为自己庆寿,大摆宴席,许多趋炎附势之徒争送重礼祝贺。当时冯玉祥在直系军队,是吴佩孚的部下,但他看不惯吴佩孚的所作所为。于是派人送去一坛清水,坛口封条上写着“君子之交淡如水”。吴佩孚心知冯玉祥捉弄他,但还装着附庸风雅,自我解嘲地说:“知我者,焕章也。”第一次北伐战争胜利后,冯玉祥出任军政部长。南京是当时******首都所在地,市长刘纪文结婚,大摆排场,婚礼隆重,宾客如云,礼物成山。可当时,国家贫穷,战急频仍,人民生活在痛苦之中,可这位市长却借结婚之机,大肆张扬敛财。冯玉祥十分厌恶。于是他派人给刘纪文送去一件礼物——木盒一只,外包红布。刘纪文喜孜孜地当众打开木盒,里面装的全是南京市民的诉冤状纸。这位受蒋介石宠幸的堂堂首都市长,顿时脸色发青,下不了台。周总理桌上的派克笔在美国政府非常敌视中国的年代,有位美国记者在周恩来办公桌上,看到一枝美国派克钢笔。便以挑衅的口气问:“请问总理阁下,你们堂堂中国人,为何还要用我们美国钢笔呢?”周恩来总理笔答:“这是一位朝鲜朋友的抗美战利品,那位朋友,坚持要我收下他的这件礼品,留作纪念。我觉得有意义,就收下这枝贵国的钢笔。”海明威的回信和签名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有一天收到美国一家服装公司给他寄来一条领带,同时还附有一封信。信上说:“本公司领带深受顾客欢迎,现奉上样品一条,请你用,并盼寄回成本费2元。”不久,公司收到海明威的复信,并附小说一本。信上说:“我的小说深受读者的青睐,现附一本,请你们一饱眼福。此书价2元8角。请贵公司寄回8角,这样就两清了。”海明威迁居到古巴哈瓦那以后,纽约一位富翁慕名来拜访。并坚持请求海明威在他本子上签名留念。海明威知道这位富商是靠炒地皮发大财的。他立刻用手杖在沙地上划出了一个签名,然后抬起头脑来,眯疑着眼睛,提高声音说:“请你收下,不妨连地皮一起带走!”丘吉尔的幽默丘吉尔曾是英国历史上有名的首相。他能言善辩而且很富幽默感。有一次,反对党有位议员,正在议会上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地陈述自己的主张。丘吉尔听得不耐烦,故意摇头作态,把与会的议员们的注意力引到自己这边。正在演说的议员,火冒三丈,指着丘吉尔吼道:“我要提醒这位保守党的朋友注意:我现在仅是陈述我的意见而已。”丘云消雾散尔从容地抬起头,朝着讲台说:“我也要提醒这位演说的朋友注意:我现在仅是摇我自己的头而已。”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丘吉尔以英国首相身份访美,要求会见美国总统罗斯福,要求美国参加反法西斯战争,并要求给予英国物资援助。当他住进白宫以后,一直等待安排与罗斯福会见。丘吉尔早晨有沐浴的习惯。一天清早,他正光着身子挺着便便大腹,躺在浴缸里浸泡时,罗斯福开门进来了。两们世界知名的国家领导人,在这种场合相会,令人啼笔皆非,十分尴尬局面,又蕴含外交目的。丘吉尔此次美国之行,达到了预期目的。丘吉尔活到91岁,在临终前仍不改幽默乐观的性格。他面带笔容,对围在病榻周围的人说:“我已准备好了去见上帝,不管上帝是否已经备好了酷刑来质问我。”富有幽默感的总统林肯,是美国第16任总统,他是美国历届总统中最富有幽默感的了。林肯其貌不扬,但他不在乎,常常开自己的玩笔。竞选总统时,他是共和党的候选人,有一次他和民主党人道格拉斯进行竞选辩论,道格拉斯攻击他是两面派。此时,林肯从容不迫地面对大众回签:“现在请听众评评,要是我有另一副面孔的话,道格拉斯先生,您认为我会戴上这副面孔吗?”当道格拉斯歪曲林肯的反对奴录制观点的时候,林肯回签说:“这是文学游戏式的诡辩。我说你今天在这里,你却用你昨天在那里证明我说谎。我说你脱了帽子,你却把帽子重新戴上来证明我说谎。这就是你道格拉斯先生论证的全部力量。”在他当上总统以后,有位议员批评他对待敌人的态度:“你为什么要想跟他们做朋友呢?你应该坚决消灭他们!”林肯和颜悦色地回答那位议员:“当我把敌人们都变成朋友的时候,敌人不就都消灭了?”幽默大师萧伯纳萧伯纳,爱尔兰作家,后移居英国。一生著作甚丰,共写剧本五十余部,小说5部和其他多种著作。曾荣获过诺贝尔文学奖。他不仅是位天才作家,还是位出色的幽默大师。20世纪,美国著名舞蹈家邓肯,美丽动人,仪态万方。她曾热烈地追求萧伯纳。她在给萧伯纳的信中说:“若是我俩结为夫妇,生下的儿女,有我美丽的仪表,而有你睿智的头脑,那该多妙!”萧伯纳在回信中,幽默地写道:“如果生下的孩子仪表像我,头脑却像你。那该有多糟!”萧伯纳有一次在街上散步,被一个骑自行车的小伙子撞倒了。那小伙子一边扶起他,一边向他道歉。萧伯纳用手拍掸拍掸身上灰尘,然后慢条斯理地对那位小伙子说:“你的运气真不佳,要是把我撞死了,那你可就要扬名四海了。”萧伯纳体形很瘦。在一次宴会上,一个肥头胖脑、大腹便便的富翁与他开玩笔:“哈罗,萧伯纳先生,我一看见你,就知道现在世界上正在闹饥荒。”萧伯纳当即回答:“我一看见你先生这副模样,就知道世界上正在闹饥茺的原因。”萧伯纳名气很大,拚访的人很多,有一次连英王乔治六世也去访问他。寒暄以后,两人话不投机,很快也就无话可说了。而英王迟迟没有离去的意思。萧伯纳又不能对国王下逐客令,只是不停地看怀表。英王也就不得不告辞。事后,有人问萧伯纳,喜欢不喜欢乔治六世。他风趣地说:“在他告辞时,确实使我喜欢!”(3)理论论据诙谐是谈话的调味料,并非食物。[英]哈兹里特不佳的玩笔并非诙谐。[古希腊]伊索最平庸和最无聊的东西会惹人笑,同时最重和最深刻的东西也会惹人笑。[德]黑格尔幽默的深藏之源不是欢乐,而是痛苦。在天堂里没有幽默。[美]马克吐温如果一个人想当幽默家,那么他周围的人必须和他至少一样聪明,否则他的幽默不会被人理解。[爱尔兰]斯斯《神人》幽默文字不是老老实实的文字,它运用智慧、聪明与种种招笑的技巧,使人读了发笑、惊异,或啼笔皆非,受到教育。老舍最幽默的作家使人发出几乎觉察不到的微笑。[德]尼采幽默是当代社会的润滑剂与解悉丸。王蒙真正的幽默板着面孔,而周围的人们却围着它笔;虚假的幽默本身笔个不停,而周围的人们却板着面孔。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文章前后连贯,形成完整的形象。1200字以上 高三
-
默清风拂过,老城又热闹起来,深绿的垂柳,亲吻着岁月的额头,默默地等待着,春天的来临......清晨,空中几只小麻雀在空中叫着,几缕白气从鸟喙里窜出和那初升的朝阳呼唤着胡同里的老人们,三爷一脚把木门踹开,一只脚迈出门槛,嘴里嘟囔着:“这北平的冬天真他妈冷!”说罢另一只脚才从门中迈出来,随手将木门关上,不带上锁的,顺手拿起窗台上的梳子理了理头发,拿起帽子戴在头上,一双老布鞋在地上蹭了蹭,便从胡同里跑了出去......只看见一个穿着军大衣,头上戴着毡帽,一手拿着土烟斗,一手正往裤兜里套烟叶,一对灰色的短眉下藏着一双明亮的小眼睛,宽大的狮子鼻向外面吐着白气,密密麻麻的白胡子填满了整个下巴,两只招风耳被毛耳罩紧紧的套着,看见三爷来了,赶紧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灰,微笑着说,“呦,三爷也晨跑?”“都跟你似的在房里窝蛆,老六,该活动就得活动,一起不?”“不了三爷,个人儿去吧”“费话闷儿多,让你去就去!”“去去,走着,三爷!”三爷拉着陈六晨跑,迎面正撞上对面跑来的刘七,这刘七戴着一对小眼镜,纷乱的头发扎在头上,穿着一身蓝色的老式海军装,脚上套着一双军靴,边跑边发出擦擦的声响,三爷哈这白气,看样儿是想搁这儿歇会,刚停下来从兜里抄出条烟,三爷刚转身,没等三爷开口,陈六就抻了一根,点上了,说着:“谢三爷!”三爷头都没抬,撂了一句:“真自觉!”说着转过头去冲着刘七伸了伸手,刘七也抻了一根,边点边说:“三爷,讲究!”说着,三爷往前走了几步,看见李四走进茶馆,三爷又是蹭了蹭脚,冲着地上吐了口唾沫,可眼神一直盯着李四,直到他走进茶馆,白胡子里深藏的嘴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朝着刘七和陈六喊了句:“走,上茶馆跟着老四蹭一顿”刘七回了句“得嘞!”说罢就抻着陈六跟着三爷的影子走进茶馆......这茶馆是老城里最大的茶馆,甭管是拉车的,摆摊儿的,说书的还是学生和混混儿,都得在这老茶馆里喝两碗,管茶馆的老头子是个在城里德高望重的人,拖了关系在这闹事区开了这个茶馆,见风使舵,察言观色,这是老江湖的拿手绝活儿,老头子正满脸欢喜得向着客人招待,回头正装上三爷,这本来就满脸皱纹的老脸一笑,皱纹就更多了,嘴里面的黑牙都快掉光了,可还是张开大嘴露出那几颗仅有的黑牙,一双狡黠的小眼睛里闪着金光,白花花的胡子翘上了天,朝着三爷:“呦,三爷,今儿还是照旧?要不还是给你开个雅间?”三爷看都没看他,只顾往里走,撂了句:“甭费劲儿了,今儿找人!”边说边往楼里走,那走过的地方,但凡是搁这老城待过两天的,没有不认识三爷的,见三爷走过,原本嘈杂的茶馆一下子安静了,几个新来的不知发生了什么还在谈天说地,却遭来了一片白眼儿,众人站起齐声道:“三爷早儿好!”三爷还是只顾往里走,但手臂往下撂了撂,示意众人坐下,嘟囔了两句:“都快没两天就入土了,甭弄那一套”正说着三爷瞅见了李四,跨步走过去,伸手拍了拍李四的肩膀,随手抻了条板凳坐下,脱下头套拍了拍肚子,旁的以为是打打土,只有李四看了出来,没等三爷开口,高声喝道:“掌柜的,再来两屉包子,三碗米粥,一碗加糖!”老头子似乎看出了什么,赶紧往一碗米粥里狠狠的加了两大勺糖,三爷瞅了瞅李四说:“老四,这城里就你那两双眼管事儿,晚上到家取钱,一码儿归一码儿!”李四慌慌张张的说:“三爷就别笑话我了”三爷见李四这般模样就没说什么,正说着老头子的米粥端了上来,把碗加了糖的米粥放在了三爷前面,剩下的两碗就放得很随意,两屉包子放下来后,就笑着说:“三爷慢慢儿吃,甭着急!”三爷警示得瞅了瞅四周的人,打发老头子走了......三爷瞧着四周都没人看见,冲着李四说:“老四,有信儿了吗?”李四的眉毛压了下来,警觉的目光像四周瞅了一眼,然后对着三爷说:“三爷,还没信儿,说是他在,但说是关七年,今年到期,但放没放人就......”三爷的那双明亮的大眼睛红了起来,眼皮使劲地往下压,布满皱纹的脸往后使劲仰,露出满下巴的花胡子,两只大手无奈地抓着头,一对浓眉一拧显得更紧了,心想:这他妈的狗班房,说了关七年,年头到了还不放人,非得逼老子去劫狱!三爷缓了缓心情,对李四说:“老四,想想怎么着儿把小子弄出来”李四挠了挠头,说:“三爷,唯有劫狱这一条道儿了!”三爷闭上了眼睛,过了一会儿说:“行,没别的辙了!回去和老兄弟们商量商量想想时间。”说着三爷做了空粥,往口里塞了两块包子,起身拿起手套,正了正帽子,走了......陈六和刘七看着三爷走了出去,和李四说:“老四,你去吗?”李四抬起了头,一对明眸注视着刘七和陈六说:“我能不去吗,年轻时跟着三爷什么没见过,劫个班房还怕?你们俩要是怂了就对不起三爷当年从死人堆里把你们背出来!”刘七和陈六暗下了决心,临走前撂了句:“谁不去谁孙子!”三爷出来门,老头子点头哈腰地把三爷送了出去,三爷回家后把门一栓,写了几封信,就把时间定为明儿,明儿是新年,班房了人松儿,城里也乱,是个好时机,正想着,三爷从炕底下掏出一个破木箱子,上面落了许多灰,三爷那抹布擦了擦,嘴里嘟囔着:“老弟兄,都憋了三十多年了,现在你也活动活动了!”正说着掏出了一把长长的宝剑,那这清水泡了半晌,才拿着白布擦干了,收入了剑鞘,三爷熟练地把他握在手上,耍弄了一番,心情大好,又掏出了一瓶老酒,就这花生喝了半瓶,喝得大好了,就已经是中午了,三爷凑合这吃了点牛肉,一直待到了晚上,一觉睡到了天亮......头早上八点,三爷穿好衣服,出了门,又到了茶馆,只见几个老弟兄们上了马车,挥挥手,招呼他上车,三爷三步并两步跑过去,三爷上了车,只见车上除了陈六,刘七,李四还有十几个人,都是当年跟着三爷出生入死的老兄弟,三爷高了声,朝着众人说:“我说两句啊,我,王老三,都快入土的人啦,还有这么多兄弟记得我,念得我,有事还帮着我,我这辈子,算是活够了,前几年小子犯了事,城里到期了还不放人,所以啊,我就寻思着把人抢过来,兄弟们,在路上,大伙商量商量”说着,三爷坐了下来,车外飞着雪花,片片飞雪落在结冰的湖面上,映着短尾松那翠绿的树叶,构成了另一番美景,山上的寒鸦高高盘旋,丝毫不惧怕那纷飞的雪花,车内,众人商量出来一个对策,先让刘七带着一队人在前面撑着,三爷带着另一队人从后面找小子的牢房,说着,三爷掏出一张地图,众人心里琢磨着:还是三爷老谋深算,早就预料到他们难放人,在探望小子的时候,早就计划好了一切,到底还是王老三,厉害!三爷说:“晚上闹新春,班房里人少,再加上街上闹,好脱身”大伙一琢磨,好主意,果真还是那当了二十多年的兵的王老三!说着,马车到了,一行人下了车,谁便挑了一个旅店,要了三桌子菜,几壶老酒,翘了起来......话说到了晚上,三爷瞅着快午夜了,招呼一行人出来,临走前吩咐了一句话:“万事小心,若被捉,尽管把我供出来”众人都喝了酒再加上感到,本来就红的眼眶就变得猩红了,最后,三爷说:“走了,来生再会!”刘七带了一对人,从大门上摸黑进了出去,刘七也是当过兵的,虽不比三爷年头久,但也是有一身本事,后来混江湖也是一把好手,刘七正走着看见一个心不在焉的把门的,过去看都不看直接一手捂住他的眼一手往后一拧,放倒了,整个时间不到两秒,放倒了以后就招呼人把他拖走,刘七径直往前弯着腰走,又看见两个人把着前门,刘七蹲下,往下撂了撂手,示意众人蹲下,顺手掏出了两把小刀,吐了口吐沫,用衣服擦了擦,两把小刀在明月的照耀下反射出了两道白光,正对着刘七相反的方向,刹那间,刚才还在谈笑的守兵,猛地拿起来枪往那处一晃,刘七认准机会,拿着小刀随手一丢,只听见唰唰的两声,两个守兵应声而倒,可是刘七还是保持混江湖特有的警觉,观望了一会,瞅着确定没人了,才出去,捡起两把步枪,塞给了身后的几人,说:“一会还有枪,先给会打的!”然后刘七就又弯着腰猫步向前......再说三爷这边,三爷自从旅店分开后,就挑了几个会翻墙的老手,从后院翻了进去,正撞见一个在后院方便的老人,三爷示意人们不要动,自己孤身上前去,拍了拍那老兵的肩膀,那老兵一回头,倏地一惊,连忙哈着腰说:"这不是三爷吗,您来有什么事?”三爷笑了说:“亏你还识得我”,那老兵慌慌张张的说:“当年一个人拖住一个连,给大部队争取偷袭时间的王老三谁不识得!”三爷说:“行了,都老掉牙的事儿了,废话甭说,认得小子的房吗?”那老兵说:“识得,三爷和我走!”跟着三爷的那几个老人暗自寻思:这老兵不会把我们带到危险的地界吧,按理说不会,三爷在部队里那个威望高,就算是没见过也一定听过,谁敢忽悠三爷!正想着,那老兵领到了门前,打开了锁,进入了内部牢房,老兵一路走过,守兵们看见老兵领了一队人,都没人敢问这些人是谁,只因为三爷把包着宝剑的黑布拿开,牢里暗,但微弱的月光映在三爷的剑鞘上,立刻照出了一个游龙的金角,那些守兵看了,都忙得弯腰鞠躬,只听那老兵对着守兵们说:“你们可识得这是谁?”牢房里鸦雀无声,一个胆大的守兵说:“皇帝御赐的金龙宝剑,谁不识得?”听得三爷直笑,暗自想:哎,都是快入土的人了,自己的事情还是那么有名,哎,可惜呀,要是再活几十年就好了。说着,老兵领到了一个房里,开了门,三爷一个健步走过去,面对这一个蹲坐在墙角的少年,纷乱的头发遮住了脸庞,苍白的皮肤上一对长眉紧紧的挤在一起,高挺的鼻梁上还染着血,薄薄的嘴唇微微地张着,身上一身白色的囚衣已是血红色,纤细的腿上套着脚链,手上还戴着手铐,三爷见了,两滴眼泪眼看要滴下来,可是,三爷强行忍住了,只是默默的看着他,接着,便是默默的走过去把手铐和脚链打开,撂了一句:“小子,起来走!”那少年一惊,两只大眼睛盯着三爷喊了一声:“爸,你怎么来了”三爷对着他说:"废话,老子不来救你,你他妈还得死在这,赶紧走,耽误了,你七叔得没命!"少年站了起来,足足有八尺高,拿起了一根狱棍,跟着三爷出来门,这时一声枪响打破了宁静,这时三爷对着慌张的守兵说:“现在你们有两条道儿走,一个是跟着我走,等我出去会给你们在城了安排个差事,一条道儿是现在就死!”那守兵们都慌了,忙着弯腰鞠躬,齐声说:“我等誓死追随三爷”三爷笑着说:“走去前面接老七!”正说着,刘七那边刚放倒了三个人就看见一个刚刚方便完的守兵慌张地开了一枪,虽然没打到人,但是却惊到了其他的守兵,刘七正找了个掩体要开枪时,三爷领着人来了,两边交起了火,三爷这边人少,对边可是大部分的守兵,哪里打得过,三爷赶紧像刘七靠过来,说:“你们从正门出去,我拖住他们”刘七一面开枪一面说;“三爷,你不是刚刚带了些不是咱的人过来吗,让他们送死,咱们这些老家伙们先撤!”只听三爷坚定地说:“不行,他们既跟了我王老三,就也是我的兄弟,放着他们不管,是老爷们吗?你们先带小子出去!”刘七犟不过三爷,只好转过身去,把一把手枪交给三爷,说:“小心,三爷,咱到原先的旅店往东半里的地方回合,小心!”说罢就去抻那少年,少年正端着步枪打死了一个人,说:“我爸不走我就不走!”刘七没法子,一下子就把那少年砍晕,被这他,走出了大门......随着人越来越少,渐渐就只剩下三爷,正当三爷觉得这条老命要撂这时,一个声影冲了进来,一伸手,一个飞镖就把那领头的砍死了,三爷瞧着这手法和力道,头都没回就说:“真他妈的不省心,不是让你回去吗!”那个声影说:“爸,今儿咱必须一块儿走,回去我还得跟你掰腕子呢!”三爷只是默默地笑了笑,这时,只听一声爆炸,是守军大部队来了,这时,只有三爷和那少年,只有他们两个人了,这时,三爷默默笑着说:“小子,没想到老子一世英名却会在这撂了!”少年说:“爹呀,你就甭吹了,小时候光听你吹了”三爷笑着,这时,又听见一声巨响,一个身影消失了,稀稀落落的枪声,也渐渐停了下来......一个月明风清的夜晚,几只北归的燕子飞舞着,老城的春天来了,一个少年拎着一把宝剑,提着一壶老酒,来到一块墓碑前,没有哭,也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默默的......因为他知道,只有沉默,唯有沉默......初二:王宇1200字以上 四年级
-
开学(一)_2000字“夜言,你确定让我们这样出门去新的学校?”紫楪问。“当然!这样做,我也迫不得已啊,只是给同学们留下一个‘好’印象嘛!”凌夜言道。“夜言,要是你骗咱们呢?”晴雨问。“傻瓜,我可是你们的好朋友!”夜言故意把“好”这个字说得特别大声。“呀,七点半了,快点吧,亲们,要迟到了。”紫楪看了看她戴在手腕上的紫色的手表,焦急地说。“哦?七点半了?走,我们今天不搭咱的车,我们去坐公交车。”夜言边穿鞋子,边说道。“为什么啊?”晴雨问。“你可以选择走路。别忘了,我们家可是离新学校有八千米远呢。哈哈。”夜言说。“那我还是坐公交好了。”晴雨赶紧说。----------------------------------------------------------------------------------------------------------------学校里。“哦,终于到了,在公交站上,那些人都对我们指指点点呢,还说了一些莫名其妙的话。”晴雨抱怨道。“没关系,要的就是这个结果。”夜言嘴角微微勾起一笑。“哇,三个大丑女耶!”一位男生终于忍不住了。“真的耶,我们学校竟然有这么丑的人,太伤我自尊心了!我要转学!”一位男生凑道。“喂,你们说什么啊!”晴雨忍不住说道,“你们不知道我们是……”紫楪赶紧捂住了晴雨的嘴。夜言可是全国的投资公司的第一名的大小姐,紫楪排第二,晴雨排第三。“是什么啊?丑女?哈哈!”一群男生哈哈大笑。“你们!哼!”晴雨大叫。“你们让开!怎么这么吵?”三位男生站在队伍的后面,叫道。顿时,那群男生便给三位男生让道。“他们三个是谁啊?为什么大家都听他的?”晴雨问紫楪。“他们三个也是全国的投资公司的少爷。那个最帅的跟夜言一样,是第一名,旁边两位是第二名和第三名。”紫楪低声说道。“你们……就是……转学生?”中间的那位男生开口说道,“我叫安辰宇,学校的大队长,你们可以到丑女班去上课。”“什么?你!”晴雨生气地大叫。“我们怎么了,只是实话实说嘛!你们本来就是很丑的女生啊!”旁边的那位男生说。“好了,快要上课了,我们走吧!”安辰宇说。接着,那群男生一哄而散。----------------------------------------------------------------------------------------------------------------“学校好大啊!我们的教室到底在哪儿啊?”晴雨说。“我们去问问看吧!”夜言说。她们往前走去,这时,走来了三个男生,就是刚才的那三个男生。“喂,那个安队长,教室怎么走啊?”紫楪问。安辰宇的嘴角勾起一笑,说:“前面左拐,直走,再左拐,直走,再左拐,就到了教学楼。”“哦,谢谢!”夜言冷冷地说。“左拐,左拐,左拐,到了!”晴雨说。“咦?这里,好像是我们刚才的起点吧?”夜言说。“糟糕,我们被骗了!”紫楪大叫一声。----------------------------------------------------------------------------------------------------------------教室里,俊凯和朴宸问安辰宇:“这样做是不是过分了?”“呵。”安辰宇趴在桌上,说,“那是真的不过分,只是跟丑女们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剩下的时间,我呢,要去睡美容觉了。”“走吧,辰宇本来就很无所谓,今天遇上了三个丑女,不更无所谓了吗?我们去看看她们找到了没。”俊凯说。“好吧。”朴宸说。----------------------------------------------------------------------------------------------------------------校门口,夜言、紫楪和晴雨站着晒太阳,俊凯和朴宸问:“你们还没找到啊?我们带你们去吧,o(·︿·)o唉!”她们喊:“太谢谢你了!”“到了!”俊凯说。“哦哟!安大少爷在睡觉啊!”夜言说。“哇o(⊙0⊙)o!丑女!别打搅我睡觉!”安辰宇一惊,从椅子上摔了下来。“扑哧!”夜言笑了。“哼,俊凯?朴宸?是不是你们她们来的?”“她们说她们的班级是初一(4)班,跟我们同班,所以……”俊凯和朴宸解释。“哼,下次没有我的指令,不许接近她们三个!”安辰宇气势汹汹地说。“哟哟,安大少爷,说起来好像你是老大耶。”夜言说。“第一:我不是老大,我是安辰宇。第二:以后不许再叫我‘安大少爷’了,叫我安辰宇。”“哟哟,还安辰宇呢,好了,报道也Ok了,走吧,紫楪。那个晴雨,你不是嫌弃坐公交吗,那你搭车好了。等一下呢,我和紫楪要去仙女座公园看喷泉,是新建的吧,咱们去欣赏一会儿。欣赏完呢,还要去……”夜言说。紫楪偷笑:“好啦,夜言,你会用一千条理由让晴雨跟你一起搭公交。晴雨?”“我搭公交还不行吗?”晴雨说。“紫楪,我不跟你好了!”“好啦,夜言,我说对不起了还不行吗?”“哼,这还差不多!”(未完待续)高三:安為矜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