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个古人1200字以上

我最喜欢的一个古人

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也许他就像划破天际的一颗流星,闪耀着最耀眼的光芒,但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他来的时候,天地似乎被照亮了;他去的时候,日月星辰似乎都变得黯淡了。大汉的天空由于他的存在而绚烂夺目,虽然不知他去向何方,但人们永远不会忽视他所留下的痕迹。他就是中国历史上最杰出的少年军事将领——霍去病。

霍去病生为奴子,长于绮罗,却从来不曾沉溺于富贵豪华,他将国家安危和建功立业放在一切之前。公元前121年,霍去病被任命为骠骑将军,独自率领精兵一万出征匈奴。这就是河西大战。

19岁的统帅霍去病不负众望,在千里大漠中闪电奔袭,打了一场漂亮的大迂回战。六天中他转战匈奴五部落,一路猛进,并在皋兰山与匈奴卢侯、折兰王打了一场硬碰硬的生死战。在此战中,霍去病惨胜,一万精兵仅余三千人。而匈奴更是损失惨重——卢侯王和折兰王都战死,浑邪王子及相国、都尉被俘虏,斩敌八千九百六十,匈奴休屠祭天金人也成了汉军的战利品。在这一场血与火的对战之后,汉王朝中再也没有人质疑少年霍去病的统军能力,他成为汉军中的一代军人楷模、尚武精神的化身。

霍去病不仅有其他十九岁少年没有的气魄和胆识,还有其他十九岁少年比不上的聪明才智,他用兵灵活,注重方略,不拘古法,勇猛果断,深得武帝的信任。他少言多行,从不说空话。武帝曾经想亲自教他孙武兵法,他回答道:“打仗应该随机应变,而且时势变易,古代的兵法已不合适了。”  谁能够在十九岁时让武帝如此的器重呢?是他——霍去病!

同年夏天,汉武帝决定乘胜追击,展开收复河西之战。

此战,霍去病成为汉军的统帅,而多年的老将李广等人只作为他的策应部队。令人哭笑不得的是,配合作战的公孙敖等常跑大漠的“老马”还不如两年前的长安公子霍去病,居然在大漠中迷了路,没有起到应有的助攻作用。而老将李广所部则被匈奴左贤王包围。霍去病遂再次孤军深入,并再次大胜。就在祁连山,霍去病所部斩敌共三万余人。

经此一役,匈奴不得不退到焉支山北,汉王朝收复了河西平原。曾经在汉王朝头上为所欲为、使汉朝人家破人亡无数的匈奴终于也唱出了哀歌:“亡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燕支山,使我妇女无颜色。”

从此,汉军军威大振,而十九岁的霍去病更成了令匈奴人闻风丧胆的战神。

河西之战结束后,汉武帝为了奖励霍去病的军功,在长安为他建了一座豪华的住宅。霍去病当即以铿锵豪迈的语言回答:“匈奴未灭,何以家为!”

不沉迷于富贵豪华,对国家忠心耿耿,霍去病用行动最好的诠释了自己所坚持的原则--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面对如此的诱惑,仍能从容淡定的拒绝,天下又有几人能如此?又有谁能在十九岁时有了这份心境?是他——霍去病!

霍去病是霍仲孺的私生子。其父未曾尽过一天当父亲的责任,但霍去病长大后,知道了父亲的事,有次任骠骑将军出征时顺道到了平阳,霍去病便命下属将霍仲孺请到休息的旅舍,跪拜道:“去病早先不知道自己是大人之子。”霍仲孺愧不敢应,匍匐叩头说:“老臣得托将军,此天力也。”随后,霍去病为霍仲孺置办田宅奴婢,并在领军归来后将同父异母的弟弟霍光带到长安栽培成材。这是多么大胸怀,有多少人,能够做的到忠孝两全?又有多少人能够在十九岁时就有了开阔的眼界,宽广的心胸,过人的胆识和气魄?是他——霍去病!

虽然少年将军霍去病并不是完人,他曾经射杀李敢,也曾经御下严峻,但是再严峻他仍然是军神,所有的士兵都向往成为他的部下,跟随他杀敌立功。他一生四次领兵正式出击匈奴,都以大胜回师,灭敌十一万,降敌四万,开疆拓土,战功比他的舅舅卫青还要壮观。对于整部世界军事史和中国史来说,霍去病是彪炳千秋的传奇。

战场上披坚执锐血气方刚。

点将封侯趁年少,他独身闯。

战火硝烟,少年乱箭中成长。

梦中铁马冰河来,血染朝阳。

杀气荡,刀剑无情命运无常。

匈奴未灭不言家,年少轻狂。

扫尽狼烟,气吞万里响四方。

当日冠军临翰海,热血满腔。

刀光剑影中他毕生的梦想,

追求不远处那胜利的曙光。

他剑长三尺靠匈奴血来擦亮,

不惧埋骨他乡哪怕青山荒凉。

马革裹尸又何必为他们悲伤,

好男儿无悔潇洒世间走一趟。

“匈奴未灭,何以家为!”就是霍去病短暂而光辉的一生的真实写照。

我最喜欢的一个字

1200字以上 五年级 记叙文

夜无眠,乱翻书。一阵轻柔的风撩开我的窗纱抚摩我的脸颊,好不惬意。七夕的夜,我约老公去酒吧,他竟然让我约别的男人去。给一个男朋友发短信:今天七夕,中国的情人节,祝你和你爱的人节日快乐!去酒吧的愿望没实现,床上迷糊一会,看了一个电影。

第一段和题目似乎无关,其实有着内在的关联。我最喜欢的字是风,风流倜傥、风度翩翩、风情万种、风花雪月、风雨同舟、风韵尤存等等决不是我喜欢风的理由,流浪的风才是我的所爱,当那个男人用了流浪的风之后,每每看到与风有关的名字就格外亲切,于是,我的文字里经常出现与风有关的主题和人物,仿佛风一直潜藏在我内心深处成为我的隐私。

田野风是我对诗的朋友,对他的感觉也是因为风的缘故,再加上他的一本正经和传统的道德观念,于是,我们成为好友。经常说他虚伪,或许是官场上呆久了的人身上都有一股气味,我不喜欢。我从不隐藏观点和看法,不避讳谈及他的装模做样,只是我对他的评价他全部微笑着笑纳了,我欣赏他对诗的感觉思维敏捷,反映迅速能跟上我的思路和速度,因此,在人杰聊天时只要一看他进来我就要开始过招根本就不给他喘息的机会,我知道他写了一天的东西很累,但我决不放过每一次逮住他的时机,一连串的句子弄得他应接不暇,时常不告而别,然后我就电话追着人家接着对,短信都弄成四句七言古绝。04年之前我的手机短信里没有一个幽默和笑话,全部都是顺口溜的句子,却也玩的不亦乐乎。后来有朋友给我发幽默笑话后我才知道,原来我是多么的傻啊,弄那些吟风弄月的句子没有一点实际意义,连我的神经都没触动一下子。故,不玩了。

其实,风是最无形、无影无踪的,但是风带给我的惬意与感觉却是深刻的不能忘怀的,沙尘暴是风的愤怒,龙卷风是风的倔强,台风是风的喧嚣无度,只有那春风才是风的温柔。田野风该是温柔的,流浪的风则是自由的。每一个关于风的名字都代表一种个性。关于流浪的风,他该是我一生最亲近的人,我的喜、怒、哀、乐全都牵动他的神经,我的生老病死都由他来照顾,但我们之间没有诗意。流浪的风是一个放荡不羁的人,个性里包涵着野性以及流氓习性,具备极强的承受能力和包容心,任凭我在这个园子里飞扬跋扈,臆想一些离奇的故事,从来只是一笑了之。我知道他给了我一个天空,我就用键盘做我的翅膀,文字是我借力的风,于是我就被风带着飞呀飞,飞越人类思维的山岭,飞越想象的空间,在超现实的意念里杜撰我的生活,我仿佛被爱幻化成各式各样的风,发出不同的吼叫、呢喃与呐喊,时而细语绵绵,时而歇斯底里,时而满街漫骂,我知道这个世界没人当我是正常人,我从来就没把自己当做精石料,我知道我盖不起来高楼大厦,但我可以建造小花园,建造迪士高乐园,让喜欢幽雅的人在诗意的花园里徜徉,让喜欢发泄疯狂的人在放纵的空间里任意挥洒姿态。全凭个人选择。

一剑风情了无痕,此事不关风与月。风男人是我的想象,在我文字的假象里他鲜活如一个真实的躯体,我不知道为什么每用一个名字时我的心就不断地抽离,抽离成那个名字里包裹的个性,本我就没了去向,我便开始沉迷于幻觉的支离破碎,眼前有很多漂浮在风里的画面不断地切换场景,胶片,忽然想到胶片这个词,我的眼前经常像过电影,我的手指随着动感的画面敲打出许多连我都莫名其妙的东西。我称这种现象为间歇性失忆,但我的神经里,思维里,所有的感觉夹缝中都有一个字,风。于是风男人、阿风、秦风、与风无关、寄语清风等等,许多题目和人物都与风有关。

风啊,你注定了这一生就是最喜欢的一个字。我好象打了两个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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